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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教育对口支援工作2016

2016-12-02 10:08:3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阿坝州教育对口支援工作2016(共9篇)2016对口支援总结2016年对口支援工作总结根据卫生部《关于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工程”的通知》以及省卫生厅和卫生临清市卫生局、临清市中医院管理中心《关于深入实施城市对口支援城乡基层卫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精神,我院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贯彻落实,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一、组织领导为确保我院各个层面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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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对口支援总结
阿坝州教育对口支援工作2016 第一篇

2016年对口支援工作总结

根据卫生部《关于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工程”的通知》以及省卫生厅和卫生临清市卫生局、临清市中医院管理中心《关于深入实施城市对口支援城乡基层卫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精神,我院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贯彻落实,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院各个层面的对口支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的效果,在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院专门制定了《对口支援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确定了医务处为全面负责和协调对口支援工作的责任处室。同时围绕相关文件精神,明确了对口支援工作目标及重点工作,并提出工作计划和具体要求。

二、主要做法

(一)按照省厅的部署,我院第一时间与受援医院进行了对接,院长亲自带队,实地考察受援医院,通过座谈交流等方式,了解受援医院的具体需求,制定务实、针对性强对口支援工作计划,确保了对口支援工作有效开展。

(二)医务处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和对口支援工作计划,制定了对口支援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和监督考核机制。

(三)选择合适的对口支援医疗技术,选定的医疗技术要求投入少,群众有需求,医院有效益;并做到包教包

会,回去能独立开展。

(四)为掌握对口支援实际开展情况,除两院日常工作联系外,我院还由分管院长亲自带队对派出人员进行突击检查,核实工作实绩和技术项目开展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严格与科室考核、职称晋升、年终考核挂钩。

三、支援内容

通过调查我院明确以下三个方面为对口支援重点:

(一)基础管理

以十二项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为基础,通过派遣资深管理专家前往受援医院进行专题讲座以及受援医院派遣管理人员来院短期学习、进修的形式,加强对受援医院管理流程的优化和改进,建立科学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受援医院的基础医疗管理水平。

(二)医疗技术

1.根据受援医院的实际需求,选派经验丰富的中级职称以上卫生技术人员到受援医院参与帮助、指导临床医疗工作。工作方式包括临床诊疗示范教学查房、示教手术、病案讨论等多种形式。

2.派遣资深医学专家对受援医院进行诊疗常规和指南的培训与指导,会诊手术、不定期举办各类学术讲座。根据社区卫生中心的要求,组织有关专家赴社区卫生中心进行业务讲座:手足口病专项讲座、抗生素的使用等专题讲座,并指导一些常见病的诊疗规范。

【阿坝州教育对口支援工作2016】

3.邀请受援医院相关人员参加我院举办的各种层次的学术活动。

4.按照技术项目准入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受援医院的特点,明确扶持重点科室,积极向受援医院推广适宜的诊疗技术,提高受援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

(三)人员培训

1.为受援医院优先、免费提供医护人员来院进修学习的机会,培训人员由受援医院根据自身发展规划确定,帮助受援医院建立一支技术精良的医疗护理队伍。

【阿坝州教育对口支援工作2016】

2.对来院进修的医务人员,我院制定专人带教,由临床经验丰富的医疗专家进行一对一带教,以确保进修取得实际效果。

3.采用科室之间“一对一”技术承包的方式进行技术扶持。确定技术项目后,由受援医院选派技术进修团队来院专门进修该技术项目。院部指定具体专家负责带教。要求做到包教包会。技术团队回到受援医院开展技术初期,我院另派专家协助。最终使技术项目在受援医院能成熟开展。

(四)主要成效

1.更新理念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灌输一些先进的科学理念,比如,医生必须具备“继续学习的理念”、“病人第一的理念”、“微创的理念”等等,将受援医院外科的业务水平、认识能力

提高到一个新的境界,并授之可持续发展之道。不仅在业务方面,同时也带来了先进的管理理念,严格医疗过程中的各项核心制度,组织查房,疑难危重病例讨论,业务学习等。

2.提高了受援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

通过派出医师到受援医院工作、接收受援医院医务人员来我院进修学习、举办学术讲座等多种形式,既提高了受援医院的管理水平,又提高了受援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受到了受援医院的一致好评。

3.拓宽了服务半径,提高了医院的影响力

对口支援工作的开展,通过医疗服务的输出,拓宽了我院医疗服务的半径,提高了医院的影响力及知名度,取得了派出医院和受援医院双赢的目的。

【阿坝州教育对口支援工作2016】

医院

2016年12月31日

2016年援建个人工作总结
阿坝州教育对口支援工作2016 第二篇

2016年援建个人工作总结

一年辛苦不寻常,对口援建谱新篇。2016年是三年对口援建的关键之年。经过一年奋战,我省绝大多数援建项目已经如期动工,中小学校项目已在阿坝州率先全面建成,医院卫生院、公卫中心、农村公路等项目已交付使用,理小公路、文体中心、三湘大道等项目进展顺利,桃坪新寨、县城风貌改造等项目开工在即,这标志着我省对口支援理县工作已经取得了接近决定性的成绩。在此过程中,作为工作队副队长之一,我按照省委、省政府、省领导小组和省财政厅党组的有关指示精神以及工作队的整体要求,积极协助银桥队长,配合几位副队长,团结和带领全体队员特别是财务组、项目四组、监督检查组和社会工作服务组的同志,尽职尽责,全力以赴,精益求精,清廉自守,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并为之倍感欣慰和自豪。

回顾起来,我个人一年来的工作和成绩重点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创新财政投资评审机制,增强项目规模的科学性,提高项目预算的透明度。援建项目是用湖南的钱为理县办事,性质特殊,意义重大,必须既让湖南人民放心,也让理县人民满意,为此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其中,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个援建项目的投资规模,是实行公开招投标、控制投资规模乃至顺利推进整个项目建设的基础和前提。为此,我把财政投资评审作为年头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坚持从援建工作实际出发,大胆创新财政投资评审机制,着力提高了项目规模确定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其主要内容有四:一是实行湖南四川结合。即由工作队和理县政府分别委托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对援建项目进行评审,中介机构既对项目评审共同负责,又各自对委托人负责;二是统一采用四川标准。同时考虑到是在灾区和异地施工,特殊情况和困难较多,有关取费就高不就低;三是坚持初审复核分离。由湖南造价公司和四川造价公司分别承担,以便互相监督制约。在具体工作中,一般是先实行“背靠背”以增强公正性和客观性,再实行“面对面”以增强时效性和准确性;四是建立争议仲裁机制。明确如果湘川两家机构的评审结果差距较大且达不成一致意见,或者投标企业对项目上限值存在较大异议,就请湖南省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予以审核仲裁,作为最终结果。从已经完成的45个项目来看,均较好地保证了评审质

量,实现了管理初衷:与设计单位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相比,核减率一般在10%左右;初审复核单位的差额一般在3%以内;只有一个项目因评审差距较大,最后提交省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予以复核裁决。

二、推动理县重建资金有机统筹使用,帮助理县打破重建资金制约瓶颈,践行“为理县人民服务、让理县人民满意”的援建宗旨。工作队进驻理县以后,把民生工程列入援建第一菜单,迅速启动了学校、医院等项目的重建工作,并足额安排了资金预算,这就不可避免地会与国家明显滞后安排给理县的有关项目资金以及社会各界捐赠的资金发生众多重合和矛盾。据统计,这些与湖南援建项目重合的项目涉及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交通等方面,资金总量大约有

2.5亿元。另一方面,理县又有很多急需上马的重建项目如几十条村组公路等,却又不可能得不到国家的立项批准和资金支持,还有一些在建项目也存在很大的资金缺口急需弥补。而按规定,如果要把学校、医院等项目资金跨类调整到这些项目上去,则必须上报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重新审批。理县县委、政府深感上报调整难度太大,并为之忧心忡忡。由此可见,要帮助理县盘活资金,打破瓶颈,就必须从理县人民的长远发展出发,为理县人民的根本利益着想,对湖南援建资金、国家财政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有机整合,统筹使用,把国家安排和社会捐赠的资金按规定和要求落实到有关学校医院项目上去,同时把湖南原计划用于学校医院项目的资金等量调剂出来,重新安排用于其它急需的项目。但这里面同样存在着资金性质、理财观念、管理模式等认识方面的差异。为了努力促成此事,我根据有关领导的指示精神,主动加强沟通协调,并按照“三统”即“统筹资金、统一账户、统管项目”的基本思路,牵头精心设计了几套整合方案,对统筹的原则、方法、范围、程序等做出了详细明确的规定,并终于在2016年底形成了一致的方案上报。目前,该方案已获领导小组正式批准,有关项目即将陆续启动,湖南援建理县的领域和范围进一步拓宽,理县的资金短缺压力和调整难题也因此迎刃而解,理县县委、政府和理县人民对此非常满意,也非常感谢。

三、加大规模控制和资金监管力度,强化制度约束机制,夯实资金安全有序运行的制度基础。投资控制是项目建设与管理中与质量、工期、安全并列的四大要素之一,须臾不可或缺。由于学校项目的建设周期实在太短,任务实在压

对口支援座谈会简报
阿坝州教育对口支援工作2016 第三篇

简 报

第(3)期

新龙县人民医院编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三日

加强协作 共谋发展

为进一步促进援藏工作的提升,新龙县人民医院于2016年6月12日召开了援藏对口支援医务人员座谈会。会议由人民医院第一院长黄祥主持。会议主要听取宜宾援藏专家、州医院托管帮扶专家、县人民医院临床科室主任对援藏帮扶工作的相关意见建议。会议中各位专家结合我院实际提出了

存在

的问

题主

要是

医院

管理

机制、

制度

执行

力、科室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以及派援和受援单位双方协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最后黄院长及领导班子

成员充分肯定了宜宾援藏专家及州医院托管帮扶专家在新

龙县人民医院作出的成绩。也提出了一些下一步协作的意见建议。

此次会议达到了派援、受援单位沟通、协调、相互促进的目的,为更好推进对口帮扶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16年对口支援人员安排(全年)
阿坝州教育对口支援工作2016 第四篇

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16年度

对口支援人员安排

备注:总计7人(共2批次)。【阿坝州教育对口支援工作2016】

2016上半年京蒙对口支援
阿坝州教育对口支援工作2016 第五篇

XX医院京蒙对口支援工作

2016年上半年,北京XX医院专家来我院开展手术示教X例、疑难病例讨论X例,并对我院包括XXXX术、XXXX技术、XXXX治疗技术和XXXX手术技术、XXXX技术四个项目开展技术帮扶。

选派消化内科XX老师来我院为一例上消化道出血患者指导手术;乳腺外科XX老师来我院参加指导一例普外科乳腺肿物切除手术;骨外科副主任医师XX来到我院为一例腰一椎体压缩骨折患者行骨折经皮穿刺椎体成形术治疗;骨外科XX主任医师来到我院进行双膝骨性关节炎手术治疗技术的帮扶,协助我院骨科对四位患者进行了关节置换手术,通过XX主任医师的指导,为我院今后继续开展此类手术奠定了技术基础;呼吸内科副主任医师XX来到我院为一名肺癌患者进行会诊,协助我院呼吸科制定治疗方案,同时,指导我院医生对门诊患者进行支气管镜治疗,明确咳血原因并制定治理方案;神经内科XX老师来我院为一例脑栓塞患者会诊并制定治疗方案,为神经内科一例脑梗死患者会诊,明确诊断制定诊疗计划。我院还邀请朝阳医院医疗设备部XXX主任、放射科导管室XX老师来我院指导机房建设。 北京XX医院选派专家来我院技术指导,对我院骨外科、普外科、妇科、神经内科、消化内科等重点专科的建设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为提高其他专业科室包括呼吸内科、眼耳鼻喉科和影像科等科室的诊治水平奠定了基础。

2015对口支援工作总结
阿坝州教育对口支援工作2016 第六篇

第1篇:上半年对口支援工作总结

对口支援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事关民族团结进步和维护边疆稳定、促进东西部协调发展的全局。2015年,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无锡市对口支援与南北挂钩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书》,紧紧围绕两地教育合作交流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了组织领导,扩大合作范围,提高合作层次,教育合作交流进展顺利,完成了阶段性的对口支援任务。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1、提高认识,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与新疆霍城、陕西延安以及江苏徐州开展合作交流,是市委、市政府交给我们的一项艰巨而繁重的政治任务,事关大局、责任重大。在工作中,一是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始终将对口支援与南北挂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由一名副主任专门分管,具体负责对口支援与南北挂钩工作。二是严格处室责任落实。中心办公室作为主要工作部门,负责做好日常工作的协调、服务和联络工作,与其他职能处室一起落实有关援助、合作项目,并将有关目标、任务落实到相关学校。三是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在工作中,我们结合实际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如工作例会、责任单位、教学交流等工作制度。上半年中心两次专门召开座谈会,各有关学校汇报了工作进展情况,交流了对口支援经验体会,较好地促进了工作开展。

2、围绕目标,广泛开展支教活动

围绕今年对口支教目标、任务,我们采取更加扎实措施,大力推进对口支教活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各有关学校选派了优秀教学业务骨干赴对口学校讲学辅导。今年上半年已组织梅村高中、市北高中、江南中学、锡师附小、实验幼儿园等学校教学业务骨干教师47人赴对口学校支教。二是继续接收对口学校领导干部、骨干教师来锡短期挂职学习。目前已接收对口学校52名干部、教师来锡短期挂职学习。三是广泛开展信息服务。各有关学校在同素互派人员的同时,还注意将教育教学改革新信息、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新经验及有关资料,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寄发往对口学校。四是积极帮助对口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虽然市属学校在教育现代化的进程中也出现诸如师资队伍不足、教学设备短缺、保障经费紧张等问题,但各校都能大局出发,积极克服自身困难,尽可能地为对口学校提供了一定的资金、物力支持,为他们多办实事、多办好事。市实验幼儿园为霍城县江苏幼儿园捐赠办公设备和大型运动器械各1套,价值3万多元,并从无锡专门请运动器械厂家到现地安装调试;锡师附小视支教为已任,年初就排好计划,把原计划用于本校的电教设备优先保障对口学校;江南中学积极筹措资金2万元为对口学校修缮校舍,对来校交流的教师给予无微不至的关心,除每人每月上千元的伙食补助外,还专门雇人负责宿舍清洁、洗衣做饭等生活细节保障;市北高中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要求,每天派人到指定商店采购清真食品,专门派炊事人员到“西北一家人”和青山中学“新疆班”食堂学习清真食品烹调技术;梅村高中要求支教教师在对口学校每天必须上1节课、听3节课,每周批改2个班级作业,要让先进的教学理念和科学的教学方法在对口学校结出丰硕的教学成果。

3、突出重点,精心组织智力支教

在对口支援与南北挂钩工作中,各校在大力提供物质支持和技术援助的同时,更加重视智力援助,不断提高对口学校“造血”功能。市实验幼儿园不仅把最优秀的教师派往支教第一线,而且还敞开所有学科,让来校学习的教师一个学科一个学科轮训一遍;锡师附小的支教教师不仅给对口学校的学生们上课,同时还对各学科教师、班主任、教导处主任进行培训,与他们在教学中共同学习最新的教育科技信息和最新的教学理念,把自己的教学经验和相关教学资料毫无保留地传授给对方;江南中学把来校交流的教师视为本校一员,与本校老师同学习、同教学、同工作、同考核,同时还组织他们到外地参观见学,扩大交流领域,丰富学习内容;市北高中为确保新疆来的教师在交流中所学的成果能适应新疆地区教学实际,主动与青山高中联系,把青山高中的“新疆班”作为交流学习的实验基地,让新疆教师在“新疆班”的讲台上检验学习成果;梅村高中在抓好双方交流学习的基础上,以教育管理、师资队伍、教学科研为抓手,并把学校建设分为党建之窗、德育在线、教海探航、国际交流、缤纷校园、教学管理、后勤管理、学生天地、招生考试等9个专题,按专题制作成光盘,为对口学校建设提供样板,全方位推动对口支援工作。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1、计划在2015年暑期期间,组织梅村高中、江南中学、锡师附小、实验幼儿园部分教学业务骨干赴各自对口学校进行讲学辅导。

2、继续接收霍城、阿合奇、延安对口学校校长、教师来锡短期挂职学习,全面完成双方交流任务。

3、加大信息服务力度。及时将教育教学改革新信息、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新经验及有关资料,通过多种形式提供给对口学校。

4、尽已所能及为对口学校提供物质支持和技术援助,中心已安排对口支援专项经费用于对口支持地区学校建设,将在2015年暑期组织各相关单位校长赴霍城等地,具体商定对口支援工作的措施,帮助他们改善办学条件。

第2篇:教育对口支援工作总结

对口支援藏区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事关民族团结进步和维护边疆稳定、促进东西部协调发展的全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对口支援甘孜州教育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成教函〔2015〕150号)精神,我局继续对口支援甘孜州乡城县。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两地教育合作交流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了组织领导,结合对口地区和我市实际,坚持以智力援助为重点,增添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做好了对口支援甘孜州乡城县教育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支教任务,有力促进了当地教育事业的发展。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

我局高度重视支教工作,成立了以jú长为组长的支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教育局行政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加强对支教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为做好对支教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支教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及时解决支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保证了各项支教措施落实到位。

同时,积极推进双方的沟通交流。2015年5月13日—14日,乡城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黎昌盛率队到我市衔接2015年教育对口支援工作,考察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实地参观了我市西郊小学、磁峰中远九年制学校,并与我市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刘蓉等进行座谈交流。双方表示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将坚持以智力援助为重点,着力帮助受援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同时双方要加强沟通协调,深化合作交流,不断拓展支教领域,增强工作实效。

二、精心组织,强化管理,提高支教水平

(一)精心组织,严格标准,确保将骨干教师(干部)选派到乡城。为把我市第一流的教师(干部)选派到乡城县,我市规定到甘孜州乡城县支教的教师,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教龄3年以上,并本着自愿报名、择优选派、组织确定的原则,每学年选派5位思想良好、业务过硬、作风扎实、身体健康的教师(干部)到乡城支教(12-13学年选派的教师是:白马中学代文敏、利安小学董逢其、利安中学岳兴饰、清平初中夏安润、清平小学廖继陶)。

在乡城支教期间,支教教师(干部)按照“牢记使命、扎实工作、树立形象”的要求,努力克服各种困难,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让先进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学方法在对口学校结出丰硕的果实,受到当地学校教师的好评和家长、学生的欢迎。

(二)落实到甘孜州乡城县支教人员的待遇。我局规定,到乡城支教人员,在支教期内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和福利待遇不变,凡在受援学校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的,教育局发给一次性被褥置办费1000元,全年一次性差旅补助2000元,每人每月生活补助3000元(共享受10个月)。同时,实施岗位聘用时,在晋升同职级不同等次岗位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完成支教任务的教师;各类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支教教师;将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教师,作为教育系统后备干部进行考察培养,条件成熟时进行选拔任用。

(三)关心支教教师工作生活。在派出一批支教教师前,我局事先与乡城县教育局、受援学校联系,详细了解受援学校的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给支教教师,同时恳请乡城县教育局和受援学校妥善解决支教教师生活问题,免除后顾之忧。

(四)强化支教教师的管理,充分发挥支教人员的作用。与乡城县教育局和受援学校协调,根据受援学校实际对支教教师工作内容、工作量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并要求受援学校认真做好支教人员年度工作考核,及时将考核情况反馈到我局,作为今后支教教师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接收藏区学生,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我市共接收、安排乡城县15名学生在我市“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彭州中学和“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彭州一中学习,并免除了部分就读学生学杂费、书副本费。

认真做好“9+3”免费职业教育工作,我市彭州职中共接收来自阿坝州各县的“9+3”学生198名(10级63名,11级74名,12级61名),分别在汽修、电子、计算机、建筑、机械、财会、旅游等骨干专业班级学习。针对“9+3”学生的实际,我们主动作为,增添措施,扎实做好学生的教育教学管理、思想政治、岗前培训、实习就业等各个方面工作,促进了学生各方面素质显著提高。

四、加强宣传工作,营造对口支援的良好氛围

加强对教育对口支援工作的宣传报道和信息交流力度,按要求及时向成都市教育局报送相关资料和信息,通过彭州电视台、《今日彭州》和彭州市公众信息网、彭州教育网及时宣传我市支教工作的动态,重点报道了我市支教教师事迹情况,营造了共同关心支持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良好氛围。

第3篇:扬州市对口支援工作总结

扬州市卫生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今年以来具体开展以下工作:

一、积极参与全市“三下乡”活动。

2015年12月29日,我局在市委宣传部的统一组织下,召集苏北人民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医院、市中医院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医师以上的心脏科、呼吸科、消化科、普外科、骨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中医科和慢病防治科等十二个专科的25名专家,赴仪征市谢集镇参加全市“三下乡”活动,向当地人民送医、送药、送温暖。专家组在谢集镇卫生院义诊300余人,街头宣传发送健康教育处方和预防疾病宣传材料2000余份,向谢集人民捐赠1。5万元现金和部分药品,同时又转赠省级医院捐赠的数十万元的药品器械,深受仪征人民的欢迎。

市卫生局jú长潘惠、副jú长尹亮和苏北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孙洁等参加了相关活动。

二、抓好对口支援和惠民医疗,把“三下乡”活动引向深入。

为把“送医、送药、送温暖”活动引向深入,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和医院建设并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基层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一)职称晋升人员,服从安排服务基层。

根据省卫生厅的统一要求,城市医生晋升主治或副高职称前需要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安排医师到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援半年,连续3个月为一计算单元。今年共安排91人次到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援,折合10340个工作日。

(二)明确三甲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

全市每所三甲医院(即苏北医院、市一院、市中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支援4所县(市)级医院,三甲医院与县级医院结成稳定的帮扶关系,重点加强县(市)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实行全方位的支援;全年共安排各三甲医院的晋升主治或副高职称前71名医师到县(市)级医院帮扶工作,折合8120个工作日。

各县(市)医院的晋升主治或副高职称前158名医务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帮扶工作,折合7402个工作日。

(三)合理安排专家,明确服务工作内容。

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市卫生局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城市医院帮扶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力度,安排市区医院内、外、妇、儿、眼、耳鼻喉和中医等7个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到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坐诊,确保市区每个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大医院专家坐诊每周不少于1个工作日,让社区居民在家门口就可以得到大医院专家的服务,切实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专家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帮助工作有多项内容:在门诊坐诊方便居民前来就医;开展教学查房,解决较复杂疑难问题;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技术水平;推广基础适宜技术,促使基层服务能力的提高;开展健康宣教,提高群众健康保健意识;指导科学管理,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能力。通过几年的帮扶,群众找专家看病方便多了,市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诊疗水平有了明显提高。2015年共安排专家2047人次,折合1023。5个工作日。

(四)加大管理力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我局年初将副主任医师下基层工作纳入医院综合目标管理内容,明确各支援医院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各医院制定计划、科学安排、积极协调,加强下派人员管理,建立健全制度和检查考核办法,确保下派医生到岗到位,安心在基层工作,充分发挥作用;局多次召开会议,交流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探讨工作难点,协调解决问题,提出工作要求。

(五)严格督导检查,提升帮扶工作水平。

为真正把专家下基层、到社区坐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制定下发了《扬州市城市卫生对口支援城乡基层卫生工作考核细则(试行)》,将督查任务分解到局机关各处室,每个处室负责2-3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每月至少抽查1-2次,每季度将检查结果以文件形式向医院进行通报,对不按规定开展工作地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和网上公示。2015年查实10余人违反规定,坚决给予延迟职称晋升或暂缓职称聘用的处理,起到了警戒作用,有效地提升帮扶工作水平。

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帮助工作在全省卫生系统尚属首创,目前这项工作深受社区居民欢迎,得到卫生行业的关注,我们将根据社区的需求,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扎扎实实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

(六)明确困难患者为惠民对象,提高惠民服务意识。全市五家惠民医院(含宝应、高邮、江都、仪征人民医院)和数十家惠民门诊医疗,谨记上级党委和政府的重托,心系困难群众的病痛和健康,扎实工作,努力将党和政府的温暖切实送到困难群众心中。在医疗救助工作中,我们除了做好常规的惠民医疗服务以外,还十分注重心理上的关怀。鼓励和督促医务人员多与特困患者交流、接触,让他们能够体会到医院对他们的理解和同情。医院领导经常来到特困患者的床头,了解病情,听取意见,专职人员每天都对在院的特困患者逐一巡视,了解他们的具体困难和需求,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协调解决。例如,特困患者最常见的自付费用无力承担的问题,医院救助办常常与当地社区和民政部门联系沟通,帮助他们解决困难,有时还需要多次上门协调,尽可能的取得他们的支持。遇有患大病,根本无力继续治疗的患者,医院还积极与新闻单位联系,通过媒体积极寻求社会的同情与关心,使得他们的治疗得以继续下去。医院还定期由领导带队,组织医务人员深入到困难群众较多的社区,召开与特困患者面对面的座谈会,集中听取他们对医院以及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解答他们的一些疑惑。医院还通过对所有7000多位低保救助对象逐一发放健康调查问卷的形式,初步掌握了他们的整体健康状况以及家庭经济情况,后来又对全部特困人员进行了一次免费的全面健康体检,并在上述基础上为所有低保对象建立了个人健康档案。健康档案的建立又为医院进一步对低保对象开展更具针对性、更有个性化的医疗、健康指导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医院还专门为特困对象开通了24小时热线救助电话,随时接受他们的咨询和求助。救助办定期与转往定点医院治疗的特困病人及家属联系,了解病情治疗情况,宣传政府救助政策,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时送达特困患者。

通过上述的良性互动,不仅增加了特困患者对惠民医院以及相关医疗救助政策的理解,取得了他们对医院的信任和支持,有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更重要的是让他们通过惠民医院这个载体真正体会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和温暖,体会到全社会对他们的同情和帮助。

(七)积极创造条件,为困难患者提供优质、低价的医疗服务。医疗救助工作,本身就是为了解决经济困难人群的医疗保障问题而进行的一项工作,因此尽可能地减轻患者的医疗负担,是各惠民医院必须要做好的另一项重要工作。医院从一开始,就协助政府制订了《惠民医院医疗管理暂行办法》、《惠民医疗用药目录》、《惠民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服务标准》、《惠民医疗基本诊疗项目》等规范性制度,医院结合医改,强调公益性,以病人满意为重要标准。医院制订了《超范围诊疗同意审批书》等一系列降低和控制医疗费用的配套文件,明确对困难患者进行的各项诊疗措施,在保证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应遵循基本、低价、有效的原则。平时还通过各种途径对医务人员反复宣传、教育,强调医院开展惠民医疗服务这项工作的宗旨,不以追求经济效益为主要目标,着重放在很好地完成政府交办的惠民医疗救助任务,争取政府对医院的支持,扩大医院的社会影响,以此来促进普通医疗业务的发展。临床科室医护人员也自觉地多帮患者考虑,想办法降低医疗费用。例如对于手术病例,术前能在门诊完成的检查,尽可能的在门诊完成,术后可以提前出院的尽量提前出院,以缩短患者的住院时间。医院还长期密切关注救助对象医疗费用的动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通过几年来努力,在救助对象重病患者比例较高的情况下,人均住院费用仍仅有市区平均水平的70%左右,换个角度说惠民医院通过费用控制就减少了救助对象30%左右的医疗负担。

另一方面,在控制费用的同时,也决不降低困难患者的医疗服务质量。医院将困难患者与普通病人同收一个病区,同住一间病室,得到同样的优质医疗和护理。同时医院还紧紧依靠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苏北人民医院的技术优势,为困难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技术服务,专家定期或不定期地来医院查房、开设专家门诊,遇有疑难病例及时会诊、手术现场指导,较大手术直接亲自完成,且从不收取会诊费用。这样既降低了困难患者的医疗费用,又让他们接受到了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也保证了医疗安全。

自2015年10月至2015年10月止,惠民医疗服务12983142人次(其中住院12313903人次、门诊服务669239人次),困难患者得到医疗救助减免16877872。69元(其中住院5233208。69元、门诊11644664。00万元),总的减免比例70%。其中,救助血液病患儿5名,救助金额29万元。

三、2015年将“三下乡”活动引向深入。2015年工作思路是抓好对口支援和惠民医疗,具体从以下七方面落实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城市卫生支援城乡卫生工作力度,加强对县级医院的帮扶,对于解决我国卫生服务的公平和效率问题,提高城乡基层卫生工作和广大群众健康的整体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城乡基层卫生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但是也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医疗卫生的公平性、可及性还没有能够得到很好解决。支援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城乡基础卫生工作搞不好,会直接影响广大群众健康水平。因此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自觉、积极、主动地把城市卫生支援城乡基层卫生工作融入到富民强市的大局中去,为我市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上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城市卫生对口支援城乡基层卫生工作,将其作为卫生工作的重点任务,精心谋划,合理安排,抓好落实。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卫生局由扬州市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和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政处)统筹协调三甲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有关工作。支援单位也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领导,把支援县级医院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抓落实。受援单位也成立对口支援协调小组,加强与支援单位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各县(市)卫生行政部门也要关心对口支援工作,主动协调有关事宜。

三是制定工作方案。支援单位要根据本工作方案的要求,深入受援单位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在明确受援方需求的基础上,制定对口支援和惠民医疗的具体方案和实施细则。要确立支援和惠民目标,细化工作内容,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确保对口支援和惠民医疗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是序时进度安排。年初市卫生局要完成对口支援方案的制定工作,2月下旬支援单位完成实施方案,3月份组织全面实施,12月进行总结、评估。以后,每年支援单位都要制定年度对口支援实施计划,年底总结、评估。

五是建立考评制度。市卫生局将建立城市卫生对口支援城乡卫生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并将对口支援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把对口支援工作的成效与单位及其领导同志的业绩评价结合起来,促进对口支援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六是加强沟通协调。三甲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是一项较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的配合,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卫生行政部门和对口支援相关医院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协调,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扬州市农村儿童两病医疗保障服务工作,在省厅的领导下逐步开展,省定点医院苏北人民医院和市定点医院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正在逐步完善管理工作,2015年初我们将要求医院对接地方新农合准备签约,为收治全市农村儿童两病患者(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搭建快捷、方便的救治平台。

七是开展督导检查。市卫生局将建立督查制度,明确督查内容,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城市卫生支援城乡基层卫生和惠民医疗工作的督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将检查情况在全市通报。

我们只有通过开展这一系列的工作,利用各种形式,把卫生知识和惠民医疗服务送下乡送基层,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防病治病能力,解决基层看病难看病贵的实际问题,帮助农民群众强化卫生意识,全面提高健康素质。

第4篇:学校开展教育对口支援工作总结

实施教育对口支援,是国家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举措。采用先进带后进、发达地区帮助落后贫困地区的形式,可以有效地发挥先进发达地区优质教育资源更大效益的辐射作用、促进落后地区基础教育办学效益的稳步提高,通过教育对口支援,实行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可以逐步实现国民基础教育机会均等的目标。

一、工作思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们开展了主要与路溪中学“结对子”,与其他贫困学校“搭梯子”的对口支援工作格局。支援教师不驻点,分期到路溪中学指导工作。即由支援教师牵头,建立联系纽带,加强两个学校间的交流,采取“由点代面”的支援方式,充分发挥我校的资源优势,让受援单位共享受教育教学资源,争取互相帮助促进,力求共同进步。

二、工作举措:近几年来,我校进一步加大了对口支援的力度。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对口支援工作,做到“四有”,即有组织领导、有阶段性计划、有实施方案、有检查督导。以此推动结对、帮助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运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我们开展了主要与路溪中学“结对子”,与其他贫困学校“搭梯子”的对口支援工作格局。几年来,在办学设备、教师培训、教学资料收集等方面,尽自己最大的力量,给予了路溪中学及其他贫困学校教育对口支援。

(一)在教师培训提高方面给予指导:学校办学质量最主要决定因素是教师素质,禄丰职六中在担负着自己繁重的教学任务无法长期派出教师支教的情况下,采用短期参与指导的方法,选派学校优秀教师先后8次到路溪中学参加教研活动,针对相关学科和受援学校的教师座谈研讨。力争在教学思想、育人方法、重点难点、知识解析等方面给予对方帮助。我校领导高度重视,鼓励我校教师和路溪中学教师结对交友,加强联系,尽力帮助对方提高教学水平,同时也提高自己。近几年来,针对路溪中学的中考复习工作;我校先后派出58人次到路溪中学进行交流研讨,从学校管理到学生管理、从学校班子建设到教师队伍建设等各个方面都进行了细致的交流研讨。

去年、我们确定的主要帮扶主题是“改变教学方法、促使初中学生可持续发展”。学校安排教务处作出专题调查研究、并形成意见、反馈给对方,在教师培训方面,本着提供服务的思想尽自己最大努力帮助对方。2015年10月路溪中学派出七名教师到我校进行为期一周的跟踪听课学习,这样即帮助了他们,又提高了我们自己。

(二)在学校办学设备方面给予的帮助:路溪中学在“普九”、“普实”工作中,办学条件虽有改善,但学校地处山区,交通不便,基础设施较为薄弱、各个方面仍然存在不少困难。由于初中在校生逐年增加,学校仍然缺少课桌登、床架等。我校了解这些情况后及时拨出木床100套、课桌椅70套、投影仪10台、图书500多册派专车送到路溪中学,为路溪中学办学条件的改善尽了微薄之力。

(三)、在教学信息资料收集方面提供支持:信息时代,信息是事业成功的关键,要办好教育;抓教育信息是一项重要任务。我校一直很注重信息资料方面给予对方帮助支持,我们倡导对方加强信息资料的收集分析的同时,我们自己也把收集相关信息资料作

三、工作成效:虽然我校开展结对帮扶薄弱学校的活动时间不长,但给我们的感受和启发较多。一是支教和受援学校的领导有了新的办学理念,明确了办学目标。二是支教教师在农村偏远学校艰苦创业、自强不息、乐于奉献教育事业的精神得到了发扬和升华。三是处在困境中的学生奋发向上的学习积极性得到渲染。四是有限的优质教育资源得到了共享,促进了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农村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五是受援学校得到的教学上和物质上的资助,改善了办学条件,增强了发展后劲

总而言之,开展教育对口支援是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大事,对口支援工作是一项历史使命。开展这一工作以来,我校开展结对帮扶薄弱学校的活动时间不长,我们的支教工作也存在着一些不足。比如过于重视毕业班的教学和中考备考工作而忽视基础年级。对受援学校的科研工作指导力度不够,没能促使受援学校加大资金投入,进行大规模改善办学环境等。诚然,由于我校正处于发展建设时期,教学任务、建设任务依然很重,我们实在无力拿出更多的资金、财物派出更多人员支援对方,这使的我们的对口支援工作距离上级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我们相信,随着教育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们的各方面条件会更好,我们会在抓好本校建设的同时,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帮助路溪中学搞好各项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尽力、尽职、尽责,弥补过去存在的不足,开创工作新局面,继续发挥桥梁作用,为支援学校办更多、更好的实事。继续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使支教学校和受援学校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优质资源共享的目的,为逐步改变我区农村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实现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不懈地努力。

第5篇:全市对口支援工作总结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务院三峡办、省三峡办和各对口支援省市的关心支持下,我市对口支援工作以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和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为动力,以推动库区和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移民安稳致富、同心同德建设和谐稳定的新库区为目标,坚持创新驱动、合作共赢,全市对口支援工作取得新成绩。据统计,2015年全市共落实对口支援资金共92。18亿元。其中落实经济合作类项目52个,到位资金81。3亿元,落实无偿援助资金1。22亿元,落实经济支持类项目201个,到位资金9。66亿元,通过对口支援安置移民就业1250人,培训各类人才1064人,出色完成了省三峡办、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对口支援工作任务。2015年我们着力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春节回访,谋划部署全年工作。2015年是全国对口支援五年规划及省内对口支援工作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为认真做好全年工作,按照国务院三峡办、省三峡办的工作要求,我们着重抓了三点:一是以抓好春节对口支援回访求援活动为契机,衔接落实对口支援项目计划。2015年春节前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对口支援回访求援工作。库区三县区以及长阳、五峰、点军、大老岭等受援单位抓住春节良好时机,由主要领导率队,分别组织回访专班,赴对口支援重点省市和企业,开展了回访求援活动,汇报衔接了2015年项目活动计划,双方增进了感情【阿坝州教育对口支援工作2016】

,密切了关系。二是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市政府年初召开了全市对口支援工作会议,下发了宜府发[2015]7号文件《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全市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全年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三是各县市区按照省市对口支援工作安排,创新思路,创新工作,层层分解落实任务,为全年工作打下了扎实基础。

二、抓主题活动,促进更多名优企业项目落户宜昌。2015年是我市重大项目建设活动年。我市以组织对口支援主题活动为依托,以打造沿江万亿经济走廊、推动产业集群转型发展为目标,以重点对口支援省市及发达地区为主战场,积极组织开展了对口支援主题活动,精心搭建合作平台,推动创新驱动,携手合作共赢。一是在上海等对口支援省市的大力支持下,多形式组织开展了对口支援主题活动,为引进项目搭建平台。市政府于9月份在上海市举办了2015年三峡宜昌经贸推介会,邀请了近300家上海名优企业和民营企业参会。国务院三峡办、省政府、省三峡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赴沪出席活动。推介会现场签约9个合作项目,协议投资总额26亿元。二是以库区移民生态工业园和我市“一区六园”为载体,以开展重大项目建设年活动为抓手,积极组织邀请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福建、深圳等地企业家组团来宜昌实地考察洽谈合作项目,有力促进了一批项目落户宜昌。三是各县市区政府打“三峡牌”、打“对口支援牌”,瞄准重点项目,创新招商方式,纷纷组织项目专班,赴对口支援省市、企业和沿海发达地区开展了招商推介活动,取得了新成效。

三、抓新农村建设,积极帮助库区大力发展现代农业。2015年,按照国务院三峡办、省三峡办的工作要求,我市对口支援的工作重点向支援库区农村移民安稳致富转移,积极争取对口支援省市企业和省内支援,帮助库区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有机农业、精品农业等现代农业。一是围绕库区新农村建设,库区三县区认真制定落实了发展现代农业的规划和措施,在重点对口支援省市支援项目计划安排上,努力争取提高支援现代农业的比重,增加援助资金额度。二是进一步维护坝区移民的和谐稳定,着力帮助三峡坝区周边移民发展食用菌、无公害蔬菜。2015年坝区周边四镇新发展食用菌10万袋、无公害蔬菜2000多亩,有效帮助了坝区40、50移民就业,促进了坝区移民安稳致富与和谐三峡建设。三是以我市“稻花香”、“采花”、“萧氏”、“土老憨”等龙头企业为主体,积极组织我市农特企业赴上海参加2015年上海对口支援地区特色商品迎春博览会和第19届上海国际茶文化节活动,组织农商、农超企业进行对接。在上海迎春博览会上,我市有42家农特企业、近百个特色商品参展,签定合作项目6个,协议投资48亿元,有力促进了全市现代农业的发展。

四、抓人力资源开发,不断促进对口支援“引资”向“引智”延伸。一是不断创新求援方式,深入推动劳动力资源转化。库区三县区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服务和政策引导作用,积极争取对口支援省市发挥人才、资金、技术、信息、市场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推进库区人才开发战略,努力把库区丰富的劳动力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二是积极做好移民劳务输出。在上海、江苏、青岛等对口支援省市的支持和配合下,一年来,我市进一步加强了库区移民劳务输出工作。通过采取定向培训、订单式培训等多种方式,与对口支援省市开展了劳务合作,有效缓解了移民就业压力。三是进一步加强了干部和专业人才培训与交流工作。一年来,加强了对口支援省市和发达地区与我市干部培训和挂职交流工作,积极争取上海等省市加大了对全市干部和专业人才培训工作,提升了我市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2015年,上海、广东、深圳、宁波等省市,在完成好自身对口支援地区的干部培训工作任务的同时,帮助我市培训干部及专业人才近100人。

五、抓无偿援助,不断提高库区城乡一体化和城镇化水平。2015年,库区三县区和点军、长阳、五峰、大老岭等共争取无偿援助资金1。22亿元,比去年增长30%。一年来,我们着重抓了三点:一是各地结合自身实际需要,年初同对口支援省市和企业单位进行了项目对接,制定了全年无偿援助项目规划和工作计划。二是把握项目重点,积极争取对口支援省市和企业援助库区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服务设施建设,切实帮助解决了一批移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上学、出行、饮水、看病等民生问题,促进了库区城乡一体化和城镇化水平的提高。

六、抓政策引导,进一步争取国家部委和省内对口支援。一是各地进一步学习和研究三峡后续工作时期的相关政策,结合三峡后续规划的实施,认真筛选受援项目,积极配合省直有关部门,争取国家部委进一步加大了对我市的政策和项目扶持力度。二是积极争取省内对口支援项目对接落实。主动到省直部门和有关地市州、企业、院校回访求援,汇报项目,落实计划。同时,主动邀请省内对口支援结对单位来我市实地考察调研,让他们到宜昌多调研、多了解,以此增进了解,密切关系。三是积极参加省政府、省三峡办组织的各项活动,争取援助项目落实到位。在今年全省对口支援工作会上,省直部门、企业举牌捐赠我市无偿援助项目资金5000多万元。

七、抓经济协作,促进对口支援工作上新水平。在省三峡办、省经协办的支持指导下,2015年,我市积极组织开展经协工作,努力建立健全对口支援与经济协作工作互动机制,全市经协工作迈上新台阶,有力促进了全市对口支援工作上新水平。一是积极组织参加经协活动,进一步宣传推介宜昌,引进合作项目。今年我市重点组织参加了沪鄂经济合作项目洽谈会、全省经协工作会、全省服务商会企业合作交流大会、长江沿岸城市经济协调会暨第十五届市长联席会,以及“西洽会”、“青洽会”、“兰洽会”等活动,借助经协平台,宣传推介宜昌,引进项目。二是进一步加强了项目宣传推介基础工作。上半年,我市共筛选了60多个重点合作项目,通过省经协办将项目信息发送到了全国各省市的湖北商会,通过商会组织,加大宣传力度。同时我们对全市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68个农特名优产品进行情况调查,弄清了基本情况,为帮助这些企业特色产品进入上海等地的大超市、大卖场以及促进与东西部地区的多层次、宽领域的合作交流打下了一定基础。

八、抓感恩活动,营造良好的对口支援环境。一是夷陵区以对口支援工作20年为契机,在上海组织开展了《牵手三峡·感恩上海》系列活动。国务院三峡办、省政府、省三峡办、市委、市政府领导赴沪出席感恩活动。这次活动进一步密切了感情,宣传了宜昌,扩大了对口支援影响力。二是加大了对口支援宣传力度。今年,我市先后在人民日报、湖北日报、解放日报、三峡日报、三峡晚报等报刊上进行了对口支援系列宣传和专版宣传。同时积极配合国务院三峡办、中央电视台组织编写、拍摄《在三峡》大型记录片。三是宣传表彰了对口支援工作先进典型。在今年省政府召开的对口支援工作会上,我市共有17个单位被评为全省对口支援工作先进单位,有17名个人被评为全省对口支援工作先进工作者。

2015年我市对口支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解放思想、推动激情跨越为动力,紧紧围绕建设和谐、稳定新库区这个总目标,突出人力资源开发、社会事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优势产业培育、生态环境保护这一工作重点,坚持创新驱动,加强合作共赢,为加快宜昌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步伐作出新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积极搭建对口支援活动平台,为项目引进落户创造更多机遇。积极参与和组织全市对口支援主题活动,以此进一步扩大视野,拓展领域,引进项目。2015年,我市除了组织参与国务院三峡办和省政府、省三峡办组织的各项对口支援活动外,还将依托上海,继续在沪组织召开宜昌推介会。将结合各县市区,在江苏、福建、深圳、宁波等地组织推介招商活动,创新宣传推介方式,丰富宣传形式和推介内容。

2、继续帮助库区和移民安置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通过对口支援,促进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通过对口支援着力吸引各地龙头企业、知名民营企业与我市建立通畅的产、供、销合作渠道,提高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产业的组织化和集聚化程度,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3、继续推进库区人力资源开发和移民转移就业。进一步加大移民教育培训力度,不断创新库区人力资源开发模式。进一步争取对口支援省市在人才培训、移民劳务输出给予我市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4、积极争取和配合国务院三峡办、省政府、省三峡办推动湖南、江苏等省市对口支援高层互访,进一步巩固对结关系,深化合作,创新发展。

5、积极配合和争取新一轮省内对口支援工作规划尽快出台和实施,继续努力争取省内对口支援项目落实。

6、努力创新建立对口支援工作的长效机制。注重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建立携手共进、合作共赢的对口支援工作长效机制。

2016阿坝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要求
阿坝州教育对口支援工作2016 第七篇

工作要求

1、县教育局、各学校要按照《阿坝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实施方案》,因地制宜选择适合自己学校的供餐方式,制定切合学校实际的《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实施细则》,保证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都享受到营养餐。

2、县教育局、农村中小学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充实财会人员,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资金违法现象的发生,做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专项资金与"一补"专项资金的统筹衔接,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3、各学校要严格执行零利润经营,必须向学生提供等值(3元)的食品(省、州营养餐办指定范围内的奶、鸡蛋等)。在实施营养餐工作过程中要把好"五关"即手续关、质量关、数量关、卫生关、营养关。

4、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设立公示牌,公布供餐企业、供餐内容、食品价格等。各乡镇成立的工作机构要发挥好监督作用,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5、教育局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和"蛋、奶、水果"模式的监督。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营养改善服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堂管理员、食品配发人员。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到学校进行监督督查,了解情况,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措施,帮助学校解决营养改善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6、各乡镇和学校要加强营养配餐、科学饮食方面的指导服务,向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帮助他们形成科学的营养观念和良好的饮食习惯。调整学生营养食谱,并予以公示,接受家长和学生的监督。

7、各学校要由专人负责建立原材料采购索证验收、仓库卫生管理、食品加工卫生管理、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卫生检查及奖惩、除虫灭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和紧急处置等制度,并上墙明示。同时,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对突发事件等情况要及时上报。

8、凡实行"蛋、奶、水果"模式的学校,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及具体负责人配合工商、卫生等部门定期对"蛋、奶、水果"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和质量监督并做好检查记录,得不到质量保证的要坚决予以更换。学校确定专人负责食品的发放登记工作,每天发放情况如实造册登记,每月汇总成册入档,以备检查和审计。

9、学校招聘食堂从业人员时,要对其身体、心理健康状况及品行等方面进行全面调查了解,有传染性疾病的不能录用。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和专业知识岗前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食堂炊事员不得兼管理员,管理员不得兼采购员。

10、食堂所用餐具和食品容器应符合国家包装材料有关标准和要求,并做到每餐用前彻底消毒;使用一次性餐具的,餐具应检验合格后使用,餐具贮存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污染,外包装破损或污秽不洁的禁止使用;所用餐具和食品容器上应标有标签,注明生产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和进食时限(如,请在某时某分前食用);膳食应放置在具有保温性能的外包装箱内运输。

2016阿坝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贷企业管理办法
阿坝州教育对口支援工作2016 第八篇

阿坝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贷企业管理办法

一、建立供贷企业准入机制

1、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贷企业(简称"计划")基本条件和评审办法,形成轮流更替和优胜劣汰机制。根据情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估审定,并向社会公布评审结果。

2、对预进入"计划"的供贷企业,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先期进行严格的资格(资质)审查,通过筛选,最终确定供贷推荐名单,指导学校做好选择。

3、各中小学校,要将食品卫生安全保障作为确定供贷企业的首要条件,要在省、州、县级确定的推荐名单中选择最优企业。

4、各中小学校,每学期要组织家长、学生和教师代表,对供贷企业者进行两次测评,测评结果上报县级学生营养办备案。

5.未经资格(资质)审查、不在省、州、县级供贷企业推荐名单之列的企业严禁从事"计划"的供贷业务。

二、建立供贷企业退出机制

供贷企业名单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要及时上报县级学生营养办,停止其供贷资格并将其清退出供贷名单。

1、供贷企业签约人无故更换的。

2、出现违反供贷合同(协议)的行为,包括严重降低供贷质量标准、随意变更供贷食谱、供贷期间严重缺失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条件等。

3、供贷期间发生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者,包括已进入名单但尚未实施供贷的企业。

4、供贷期间进行克扣、延时、减量、拒绝供贷或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情节较为严重者。

5、在协议供贷时间内连续停止供贷三天以上者,或频繁发生停止供贷情况者。

6、在学校组织的测评中连续两次不合格的。

县学生营养办组织相关部门,针对原料供应、加工操作、包装贮存、贷具消毒、场所环境卫生、人员健康检查等各个环节,制定和落实具体的监管措施。要定期对纳入"计划"的食品及原辅材料供应企业、供应商和供贷企业、依法进行食品卫生专项检查。明确专人负责,加大抽检频次,及时查处校贷生产、加工、配送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

县学生营养办和学校必须建立和完善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应急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

县学生营养办,在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活动期间,可将涉及"计划"的食品供应商、供贷企业等一并纳入培训计划,通过学习指导,提高供贷食品供应方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三、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1、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实行定期巡查、经常自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监督检查重点

(1)相关职能部门是否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管理责任是否到位。

(2)从业人员是否具有从业资格证和健康合格证,是否定期接受相关培训。

(3)食品配送服务和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是否公开招投标,招投标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4)食品采购、加工、贮存、配送等环节是否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

(5)对供贷企业、原辅料供应者、农产品种养殖和经营户是否实行严格的资格准入和退出制度,相关手续和制度是否健全。

(6)学校选定的供贷模式是否科学,供贷食品是否有营养,食谱搭配是否合理,实行"计划"后学生的身体素质是否有明显提高。

(7)国家补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落实到学校或供贷单位和个人,是否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有无虚报冒领、套取、截留、挪用、克扣专项资金现象。

(8)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和有效执行,是否发生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9)"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是否整改,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是否及时有效处理,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是否追究到位。

3、监督检查方式

采用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检查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监督检查。

(1)加强行政监督。监察、审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预防腐败。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计划"实施情况作为重要工作定期督导。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把"计划"覆盖的试点学校作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重点场所,制定和落实具体的监管措施。

(2)重视舆论监督。各地应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准确、深入宣传"计划",总结推广正面典型,曝光反面典型,及时改进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计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3)发动群众监督。试点地区和学校应成立家长、学生、教师代表和社会各界代表共同参加的"计划"实施监督小组,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4)专业机构监督。根据工作需要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检查或审计;一些专业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可委托符合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四、处理与责任追究

对"计划"实施过程中查出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1、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及开支标准不符合要求;无故拒拨、滞拨专项资金;因管理不善,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管理措施不落实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3、学校食品监管部门失察、监督不力或监管不到位,给食品安全工作带来严重后果的。

4、对学校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未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5、在行政许可、认证、检查、处罚等行政行为中不遵守法定条件和程序,失职、渎职、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的。

6、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对事故进行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阻碍他人报告的。

7、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未积极有效地开展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的。

8、拒绝、阻碍、拖延接受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组调查或拒绝、阻碍、拖延提供事故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9、对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10、未按规定完成上级政府、部门交办的工作,给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带来严重后果的。

11、对供贷企业违反食品卫生安全有关法律法规、不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的,一律停止供贷经营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严肃处理。

2016阿坝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实施细则
阿坝州教育对口支援工作2016 第九篇

阿坝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6〕54号),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供餐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包括学校食堂(伙房)。

第三条各学校要依据各校的具体情况,确定供餐模式。

(一)学校食堂(伙房)供餐:由本校食堂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

(二)"蛋、奶、水果"模式:通过政府采购省营养办指定三家企业生产的三个品牌"雪宝,菊乐,华西"牛奶,采购由州营养办指定范围内的鸡蛋,定点购买由县采购办确定的蛋糕和水果。

第四条坚持"安全第一、稳步推进"的原则。各学校要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首要条件,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有关法规标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所辖学校供餐条件进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不符合实施条件的学校,一律不得纳入"营养改善计划"试点。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监管责任

第五条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计划"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如下:

(一)县卫生局(县食安办):负责统一组织、协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指导试点学校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指导学校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对学生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

(二)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学校食堂(伙房)以及供餐单位(个人)食品安全监管,切实做好日常综合监督检查工作。制定"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培训方案和教材,对实施"计划"的中小学校长、食堂(伙房)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供餐企业(单位)、托餐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制度和行业规范培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

(三)县教育局:负责学校食堂(伙房)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开展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和安全卫生知识健康教育,倡导健康饮食方式;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学校食堂(伙房)食品日常安全自查以及购买供餐服务、个人或托餐家庭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四)县农业局: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

(五)县工商局:负责供餐企业(单位)主体资格的登记和管理。

(六)县质监局:负责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管,查处生产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

(七)县监察局:负责依法对行政监察对象履行食品安全法定职能的行政责任情况实施监察,按干部管理权限对构成食品安全违法违纪的案件及其涉案人员进行查处。

(八)县财政局:落实县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九)县物价局:负责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开展生产成本调查,组织对食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计划"实施及流通环节费用减免政策。

(十)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对"计划"实施进行宣传。

(十一)县审计局:负责对"计划"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确保"计划"实施公开、透明。

各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实行任务到人,责任到岗。

第六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在首要位置,督促有关部门和学校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建立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食品原料生产、采购、贮存、加工、配送、储存、配送、分餐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与质量监督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第七条实行"以县为主"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县级人民政府是"计划"实施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对本地区学生食品安全负总责,主要负责人负直接责任。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学校、供贷企业(单位)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分解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第八条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会同教育、农业等部门与学校、供贷企业(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餐具消毒、设备清洁等环节监督管理;建立食品留样监测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九条学校、供贷企业(单位)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要求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对学生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第十条鼓励社会团体、基层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工作,增强学校、供贷企业(单位)食品安全自律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一条建立信息公开制度。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和学校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学校食堂的账目、供餐方案、营养食谱等要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章学校食堂(伙房)和校外就餐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食堂(伙房)建设要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严禁超标准建设。规模较小学校,可以根据实际,利用现有闲置校舍,改造、配备伙房等相关设施,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

第十三条食品采购。

(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结合学校实际,针对"计划"所需食品及原辅材料的采购招投标、配送等环节,制定和完善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各学校所需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供货商(省、州、县确定范围内);蔬菜、肉(禽)类等农副产品可实行定点、集中采购,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安全保证协议;食品配送服务要纳入招投标合同或采购协议。

(二)根据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结合当地实际,建立食品供应准入制度。凡进入"计划"的食品及原辅料供货商,均必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供应学校的米、面、油、酱、醋、盐等食辅材料必须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QS)。

学校要设立专门食品检验员严把食品质量关,对进入食堂的原材料进行检查和验收,要对采购或配送的食品查验"三证"(营业执照、流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检验报告,建立食品质量档案。要定期公示采购物品的数量、价格等情况,接受学生、老师和家长的监督。

(三)学校要统一建立食品采购登记台账。食品及原辅材料的采购实行索证(索票)登记制度;定期同供货商结算账目,采购员与供货商之间原则上不得发生现金交易;从农户个人采购的食品及食材,应做好购货记录。

第十四条食品存放管理。

学校要建立符合安全安全标准的食品储藏、储存场所,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要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食品在校储存期间,要按照食品保管要求,分类存放,安全管理;要严防食品在储存期间发生霉变、腐烂和生虫不洁等现象;对过期食品和霉变食品要按规定及时处理,严禁不符合质量卫生要求的食品流向学校食堂和学生餐桌。

第十五条重视学校食堂(伙房)管理。

(一)学校应加强对食堂(伙房)工作的领导与管理,把其列为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食堂(伙房)经营服务工作。学校食堂(伙房)实行校长负责制,并确定一名校级领导分管,配备专职食堂(伙房)管理员。设立膳食管理委员会,由工会干部、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具体行使食堂(伙房)的监督、检查等职能。

(二)学校食堂(伙房)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原材料采购索证验收、仓库卫生管理、食品加工卫生管理、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卫生检查及奖惩、除虫灭害卫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和紧急处置等制度,并公示上墙。

第十六条实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

学校校长或学校管理人员要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严把质量和安全关口,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第十七条校外供餐管理。

(一)建立校外供贷准入机制。

1.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校外供贷的基本条件和评审办法,形成优胜劣汰机制。要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估审定,并向社会公布评审结果。

2.对预进入"计划"的供贷企业(单位)要先期进行严格的资格(资质)审查,通过筛选,最终确定校外供餐推荐名单,指导学校做好选择。

3.采取"蛋、奶、水果"模式的学校,要将食品安全保障作为确定"蛋、奶、水果"模式的首要条件,要在省、州、县级确定的推荐名单中选择供"蛋、奶、水果"企业(单位)原则上应优先选择最安全的供餐模式。

4.采取"蛋、奶、水果"模式的学校,每学期要组织家长、学生和教师代表,对"蛋、奶、水果"进行两次测评,测评结果上报县级"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阿坝州教育对口支援工作2016】

5.未经资格(资质)审查、不在省、州、县级推荐生产出售"蛋、奶、水果"名单之列的企业(单位)和家庭(个人)严禁从事"计划"的"蛋、奶、水果"供应业务。

(二)建立供贷退出机制。

供贷单位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要及时上报县级"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停止其供贷资格并将其清退出供贷名单。

1.供贷企业(单位)签约人无故更换的。

2.出现违反供贷合同(协议)的行为,包括严重降低供贷质量标准、随意变更供贷数量、供贷期间严重缺失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

3.供贷期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者,包括已进入名单但尚未实施供贷的企业(单位)、家庭(个人)。

4.供贷期间有克扣、延时、减量、拒绝供贷或服务态度恶劣等现象,情节较为严重者。

5.在协议供贷时间内连续停止供贷三天以上者,或频繁发生停止供贷情况者。

6.在学校组织的测评中连续两次不合格的。

第四章食品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第十八条学校食堂(伙房)、供贷企业(单位)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第十九条学校食堂(伙房)、供贷企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学校食堂(伙房)、供贷企业(单位)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第二十一条学校食堂(伙房)、供贷企业(单位)应当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应当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第二十二条学校食堂(伙房)、供贷企业(单位)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第二十三条学校食堂(伙房)、供贷企业(单位)禁止采购、使用和经营违反《食品安全法》的食品。

第二十四条学校食堂(伙房)、供贷企业(单位)严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第二十五条学校食堂(伙房)、供贷餐企业(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二)应当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三)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四)操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五)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六)严禁制作凉菜;

(七)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应当在使用前进行消毒;

(八)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九)应当保持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与设备设施的清洁,必要时应当消毒。运输保温、冷藏(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且与提供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温、冷藏(冻)设备设施;

(十)严禁非食堂(伙房)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区和食品原料存放区,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第二十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抽样检验时,被抽样检验的学校食堂(伙房)、供贷企业(单位)应当配合抽样检验工作,如实提供被抽检样品的货源、数量、存货地点、存货量、销售量、相关票证等信息。

第五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

第二十七条按照《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政府各职能部门应分工协作,协调配合,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够积极应对,及时妥善处理,积极做好患者救治善后处理等工作,维护学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二十八条各学校必须建立和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应急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二十九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办事机构、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核实情况,经初步核实为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立即相互通报,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管理部门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事发地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办事机构、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学校应当在乡镇人民政府领导下,及时做出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依法处置,并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条学校、供贷企业(单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卫生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学校、供贷企业(单位)应当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共同做好指导和监督工作。

各职能部门要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好的经验与做法,反映普遍性问题,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督办。

第三十二条各相关职能部门针对原料供应、加工操作、包装贮存、餐具消毒、场所环境卫生、人员健康检查等各个环节,落实具体的监管措施。要定期对纳入"计划"的食品及原辅材料供应企业、供应商依法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明确专人负责,加大抽检频次,及时查处校餐生产、加工、配送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十三条各相关职级部门要定期组织食品安全专家巡查学校,通过现场指导、讲座培训等多种形式,指导学校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师生和餐饮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第三十四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办事机构、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伙房)、供贷企业(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做到全覆盖和常态化。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重点检查:

(一)相关职能部门是否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管理责任是否到位。

(二)餐饮服务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建立档案情况;

(三)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品用工具及设备、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卫生设施、工艺流程情况;

(四)食品采购、加工、贮存、配送等环节是否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

(五)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及执行情况、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及执行情况;

(六)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食品添加剂等的感官性状、产品标签、说明书及储存条件;

(七)餐具、饮具、食品用工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的清洗、消毒和保洁情况;

(八)用水的卫生情况;

(九)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和有效执行,是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十)对供贷企业(单位)、原辅料供应者、农产品种养殖和经营户是否实行严格的资格准入和退出制度,相关手续和制度是否健全。

(十一)其他需要重点检查的情况。

第三十五条建立辖区内供贷企业(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及变更情况、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要及时将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供贷企业(单位)通报相关部门和学校,停止其供餐资格并将其清退出供餐名单。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三十六条对"计划"实施过程中查出的各种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1.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管理措施不落实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2.学校食品监管部门失察、监督不力或监管不到位,给食品安全工作带来严重后果的。

3.对学校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未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4.在行政许可、认证、检查、处罚等行政行为中不遵守法定条件和程序,失职、渎职、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的。

5.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对事故进行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阻碍他人报告的。

6.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未积极有效地开展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的。

7.拒绝、阻碍、拖延接受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组调查或拒绝、阻碍、拖延提供事故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8.对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9.未按规定完成上级政府、部门交办的工作,给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带来严重后果的。

10.有其他违反食品监管规定行为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1.扰乱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秩序,妨碍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或者阻碍政府工作人员和其他履行职责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涉嫌犯罪的。

2.危害学校食品安全生产、流通、经营秩序,实施危害食品安全行为,危及食品安全生产,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涉嫌犯罪的。

3.履行监管职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应对职责不到位,涉嫌失职渎职犯罪的。

4.其他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违法行为或涉嫌犯罪行为。

(三)从事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运输、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由于未取得合法经营资格或未建立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取消与学校商品交易资格,并依法追究该业主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对供贷企业(单位)违反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不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的,一律停止供贷经营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严肃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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