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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法治政府总结

2016-12-07 12:21:1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年,法治政府总结(共9篇)2016年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6全面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欢迎大家参考!2016年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1)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即使有再好的法律,再完备的法律体系,如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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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2016年,法治政府总结 第一篇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6全面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欢迎大家参考!

2016年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1)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即使有再好的法律,再完备的法律体系,如果法律不能有效地执行,法律的内容和价值就无法得到实现,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也无法得到体现。执法的主体主要是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由此,法治化首先是政府行为的法治化。如果法治政府得以建成,法治中国的目标就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所以,建设法治政府是真正落实依法治国的关键。而建立法治政府就需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使政府权力制度化、法定化,实现权力从产生、运行、监督一直到责任承担都遵循法治原则,不偏离法治轨道。笔者认为,建设法治政府需要做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权力依法而产生

法治政府的首要要求是权力来源的合法化,这是依法行政的前提。权力的正当性取决于权力来源是否合法或者是否产生于人民的授权。在我国,权力产生的合法性和人民性、民主性是统一的。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不仅行使立法权,也产生国家行政机关,从而确保了依法产生的行政权力的人民性和民主性。法治政府的权力不能凭空产生,而应产生于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中大多数具体的行政权力产生于种类不一、数量可观的各种行政法律法规。权力产生的法定化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它保证了权力本身的正当性和合理性。所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认真理解各种行政法律法规,明确自己的职责权限,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办事原则。

权限依法而设定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绝对的权力或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掌权者的独断专行,并使权力相对人对权力产生神秘感和恐惧感。法治政府的权力应当是有限的权力,法治政府也应当是权力有限的政府。正当的权力应当是有明确范围与清晰边界的,当然,这种边界不是自封的而是法定的,行政权力由法律根据制衡与协调的原则在不同部门之间进行分配和分工,并由法律明确界定不同权力的边界。权力有限和权力分工确保了权力之间的制衡和监督,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阻止权力腐败和寻租的机会和可能。所有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一定要认清自己的权力范围和边界,杜绝越权和以权谋私。

行政依法而进行

权力既不能用来任意妄为,也不能束之高阁,更不能随意抛弃,而必须切切实实发挥功能、实现目标,真正为人民服务。权力法治化在行政活动中体现为权力运行的合法化,权力运行的合法化在内容上表现为行政权力的依法作为,在形式上表现为行政活动符合法定的程序。有些官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在依法不应作为的时候乱作为,在依法不应用权的地方乱用权。党的十八大以来,这种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有所收敛。当前,在党中央高压反腐的形势下却又出现了另一种怪象,即有些官员怕担责、怕出事,或者故意撂挑子、扔担子,该作为的时候不作为,该用权的地方不用权。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的性质是一样的,都没有做到行政依法而进行。依法行政的程序要求就是依法律规定的程序从事行政行为,关键在于

做到程序正义、公开透明。政府行政要守规矩、走程序,这个规矩就是国法,这个程序就是法律程序。只有程序正义才能保障实体正义;也只有程序公开透明,才能防止权力腐败。

权力依法受监督

防止权力腐败必须要做好权力监督。监督权力是每个公民和组织的法定权利,也是防止权力腐败的重要途径。监督权力就是要让权力暴露在阳光之下,使行使权力者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权力监督必须依法进行,由谁来监督、监督什么、如何监督、发现问题怎么处理都必须要有法律的规定。合理的监督既不是影响和干涉权力合法运行的监督,也不是那种搞形式、走过场或对违法犯罪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甚至同流合污的挂名监督。监督本身包括两方面的内容,监其错误,督其改正,监出问题是为了督其改正。要加强和完善权力监督体制,对监督发现的问题要坚持有错必究、有过必改,坚持做到监督要严不留死角、问责要严不留情面、改正要严不留后遗症,确保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违法依法被追究。权力和责任是统一的,没有无责任的权力,权力越大责任就越重。政府责任是对政府权力的规范和制约,也是高悬于权力之上时时处处监督权力的一把利剑。法治政府必然是责任法定的政府,依法行政必然包括依法担责和依法追责。依法担责是指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所应承担的与权力相应的责任和责任后果都是法定的,既不能任意加大责任也不能随意减轻或抛弃责任。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必须要有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的精神,坚决纠正尸位素餐的不作为和胆大妄为的乱作为,坚决克服庸政、懒政和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和违法行为。依法追责是指对违法失职行为要依法追究,该批评的批评,该处分的处分,该量刑的量刑,坚持责罚一致、公正严明的追责原则。

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环节。法治政府不仅能够使体现人民意志的立法得以贯彻执行,而且能给全社会树立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典范。正人必先正己,己正才能正人,要想使整个社会尊法守法、依法办事,政府首先得尊法守法、依法行政。也唯有如此,一个风清气正、公平公正的社会才能逐渐形成。

2016年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2)

真心实意依法治国其实很简单,五步走足矣。

1、从各级律师协会会长与副会长的选择党员律师担任本级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厅、部)长、司法局(厅、部)长。既能保证依法治国又能保证党的领导不会对党员律师也存在猜忌吧?

2、从各级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行政专业委员会、劳动专业委员会中选择党员律师担任本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与公诉部门负责人、政府法制部门负责人与公安机关法制部门负责人、劳动仲裁委员会主任。既能保证业务能力又能保证政治能力,何乐而不为?

3、最高人民法院成立宪法审判委员会,受理宪法诉讼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宪法审判委员会认定违宪的法律、行政法规,各级人民法院不再援引适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宪法审判委员会的司法建议废除违宪的法律与行政法规。

4、修改《立法法》,明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门规章的立法程序、立法权限、有效期限。《立法法》还应该明确哪些权利属于公民基本权利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

5、颁布《政党法》,规定只要尊重宪法与法律、维护国家领土与主权、坚持民族团结与融合都可以向民政部门登记为政党,但不得宣扬暴力斗争、民族分裂,不得成立地区性、民族性或宗教性政党。《政党法》还要明确党的领导只能是推荐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提出立法建议两种方式,严格禁止 以党代政。没有组织与个人处于法外之地,政党也如此。

6、修改《行政诉讼法》,不仅把一切行政行为包括行政立法行为列为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而且法院可以进行合法性与合理性审查。一切恶法特别是行政恶法都应该被法院拒之门外。

7、修改《人民法院法》,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互不隶属,直接受最高人民法院业务指导,所需经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拨付;各级人民法院法官须从事。

2016年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3)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吹响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军号。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凝聚了全党智慧,体现了人民意志,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决定》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论断,深刻阐明了法治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系。中国社会进入深刻变革期之后,无论是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还是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都需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必须依靠法治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确保各项改革事业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的必然要求。

早在文件起草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就对文件起草组反复提出要求我们要紧紧围绕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队伍建设、党的领导进行部署,体现法治工作的基本格局,涵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方面。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着眼于法治领域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眼于国家治理法治化,提出一些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要体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三个全面的逻辑联系,既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又能够坚持从实际出发、不照搬照抄别国模式,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统一。这些话告诉我们,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可以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创造条件;通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保改革沿着法治轨道有序推进,及时巩固、发展改革成果,可以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科学立法,为改革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当前,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如不及时以法治方式疏浚改革洪流,以法治思维化解矛盾淤积,减少利益调配带来的社会震荡,缓解结构调整造成的转型阵痛,势必引发新的矛盾。在法治的引领下推进改革,在法治的框架内规范改革,是中国改革持续向前的基本保障。

立法活动是国家重要政治活动,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在新的形势下,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注重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完善立法体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严格执法,为改革发展推进提供重要保障

《决定》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针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会决定提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6项举措,为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夯实基础。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障。全会提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政府既是行政执法的主体,又是改革的实施者和执行者。依法行政不仅关系依法治国能否实现,也关系改革的成败。

公正司法,为改革创造公平的法治环境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公正司法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特别在维护社会稳定、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促进和保证公正司法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改革中涉及的各方权益需要得到公正司法的保护,改革对利益关系的影响很多时候也是通过具体的司法案例传递到社会和个人。全会鲜明提出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任务。

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建设一个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是改革的应有之义。中国的改革发展早已令世界瞩目,但也要看到,以往发展中产生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存在,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呼声也日益高涨。法治是社会稳定的压舱石,也是人民维护合法权益的重武器。直面问题、聚焦问题,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发挥法治调和鼎鼐的作用,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切实促进公平正义,才能保证改革的正确方向和顺利推进。针对司法公信力差的问题,全会决定从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等方面提出一系列举措,为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提供了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民守法,为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让法律成为全民的信仰。因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是改革的主体,也是依法治国的主体。改革实施不仅要求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依法办事,更需要每个社会组织和个人自觉维护、捍

卫和践行。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用法的良好社会环境,是改革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全会提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任务。

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针对守法意识淡薄的问题,全会决定要求从小学开始,把法治课纳入到各阶段国民教育中,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引导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2016年,法治政府总结】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两者有机结合,互相促进,共同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事业滚滚向前,时代赋予了中国共产党人创造不同于西方的社会主义制度文明的历史重任,我们党必将完成这一极其重大而又义不容辞的光荣使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2016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
2016年,法治政府总结 第二篇

2016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

2016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法制意识和观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保障和基础。我局从自身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职能职责出发,为保障全县社会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结合我局实际,加强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强化科学监管、依法行政。现将XX年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如下小结: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根据玉普法(XX年)1号文件精神,从我局食品药品管理的角度出发,为全面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提高行政相对人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认识,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保障行政执法基础、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科学监管的高度来认识,法律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成为领导班子内部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共识。

二、认真开展好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培训工作

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今年4月份丽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执法培训,通过系统培训,组织各区县局之间的案件经验交流,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执法水平。二是通过在我局药品监督科内部开展执法经验交流,认真组织具体案件的讨论活动,使执法人员的能力得到提高。三是在开展每周干部职工学习活动过程中,除学习上级相关文件以外,还进行近期案件查处工作的学习交流,自由发表意见,通过学习交流,干部职工的业务知识得到提高。四是充分发挥案件合议组的作用,严格执行案件处理的"查、审、定三分离"制度,使每一个案件做到公平、公正、合法。自成立至今,我局对案件讨论交流率达100%,对立案的合议率达100%,使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得到全面提高。【2016年,法治政府总结】

三、加强对行政相对人药品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一是充分利用节假日期间,特别是在每年的"3.15"期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做好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宣传。今年"3.15"期间,在鸣音乡街头,以各类假、劣食品和药品的实物为例,现场讲解辨别真假食品药品方法和知识,前来咨询的人数达80多人(次),群众反响较好。二是在今年6月25-29日,我局组织举办了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及药品从业人员培训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涉药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增强了药品质量知识。这次培训共计210人。三是严格按照"处罚为手段、教育为保障、规范为目的"的指导思想,加强在执法过程中的法律宣传和教育,特别是在查处案件过程中,边检查边宣传边讲解,使被检查人较易掌握相关知识。执法宣传率达100%,受到行政相对人的好评。

一年来,我局在市局党组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从强化食品药品监管,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角度出发,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水平,增强行政执法能力,并组织涉药单位负责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员、药品从业人员

等,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充分利用节假日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基本知识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药品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法律知识,也使广大消费者和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得到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为构建和谐玉龙,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2016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

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全市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公积金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周密部署,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对照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分细则进行了自查自评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建立落实保障机制

中心领导班子十分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始终把此项工作作为开展好公积金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按照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要求,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效能建设、行风评议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基础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20xx年鉴于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注重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中心整体工作布局,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制定了20xx年普法治理和依法行政工作重点,并建立定期分析和联席会议制度,保证中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计划、分阶段、分步骤有序开展。

2、建立普法依法治理责任制。明确了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职责,确定了法制宣传联络员,建立了工作制度。20xx年普法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与各部门签订了目标任务责任书,把法制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2016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2016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

3、不断完善工作保障机制。一是将普法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20xx年下旬,中心在经费紧张的状况下,购置了电脑、投影仪等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的硬件设备;二是法制宣传联络员注重加强信息报送(20xx年报送信息15篇),按要求参加法制宣传骨干培训。三是不断规范档案室管理,确定专人管理。征订了"六五"普法全国统编教材、资料,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营造依法管理良好环境

1、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中心领导班子把干部学法、懂法、练好内功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年初制定了《20xx年度中心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按照新近出台的《工作规则》落实会议制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定期组织学习法律知识,切实加强领导班子的法制建设,提高领导班子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能力。

2、大力开展干部培训和在线学习,扩大干部教育培训的覆盖面。我们依托"安徽干部教育在线"网上学习平台,中心科以上干部全部参加了干部教育在线学习,并完成20xx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工作,100%完成了学习任务。20xx年3月,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共产党员网学习党的xx大报告和党章有奖知识竞赛活动;20xx年4月,中心普法和

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参加了全市县处级干部理论水平暨廉政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并取得了合格证书;20xx年9月,中心法制骨干参加了全省建设系统依法行政讲座、执法案例评析会暨法制科长座谈会;20xx年10月中心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参加了全市"六五"普法第三期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班;20xx年11月,中心法制骨干参加了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培训班,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现代管理新思维》、《法治与文明国家》等专题讲座。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法制系统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提高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20xx年12月,中心法制骨干参加了全市党政信息工作培训会议,不断提高法制骨干信息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领导决策。

3、积极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及载体。一是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扎实开展"三结三服务"工作。自工作开展以来,中心切实按照市委要求,对中心共建结对的社区、村开展了积极有效的工作。中心领导班子先后10次进社区、村、非公企业,召开座谈会5次,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群众5户;从办公经费里拿出1200元帮助曹山街道龙河社区在XX区检察院小区做了法制宣传栏。"三结三服务"活动中,中心做到了定期交流、宣传、慰问、帮扶,取得了良好效果。二是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在中心办事大厅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法制日口号,展出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展板,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党的xx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国的重要论述精神。

三、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深化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推行依法行政责任制的落实。坚持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是我们一直努力的目标。20xx年,中心修订完善了6项监管制度。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监督工作实施(试行)办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督办工作实施(暂行)办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调度管理办法(试行)》、《住房公积金会计资料交接办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为住房公积金规范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修订了《岗位责任任》、《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离岗告示制》、《责任追究制》等效能建设十项制度,推动了中心对"庸、懒、散"的不良工作作风的治理;重新梳理修订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公开公示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13项政务公开制度,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

2、落实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2016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

今年初,中心开通了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为全市缴存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业务查询、咨询、建议、投诉以及回访调查、业务指南、业务查询等服务。同时,中心在服务大厅设置了《意见簿》、《服务质量评议表》。坚持每个月进行1—2次不定期明察暗访,及时通报依法行政好的方面和存在的问题。

3、教育问责并举,法制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强化教育引导。将法制文化建设与干部职工能力建设相结合,开展了"创先争优,提升服务"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达到了凝心聚力,提升服务和效率的目的;将法制文化建设与干部职工思想建设相结合,继续开展"四个不让"大讨论活动,树立了"不让政策在我手中截留,不让差错在我手中发生,不让时机在我手中耽误,不让服务对象在我手中受到冷落"工作理念;将法制文化建设与建设"六

个蚌埠"相结合,明确了"我"与蚌埠崛起的关系,在公积金事业发展中的责任,并将周春雨书记倡导的"我负责、我来办、马上办"作为每一名窗口人员和机关人员效能建设的座右铭;将法制文化建设与保持党的纯洁性相结合,明确了远大的理想信念与职位履职尽责的关系。积极参加全市"贯彻xx大精神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展板展评活动,不断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

总之,20xx年中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无法制机构。"三定"方案中,中心无法规科,无专门执法队伍,给依法治理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二是普法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法制宣传教育载体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宽;

三是行政执法工作还未全面铺开。目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已普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但是多数非公企业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影响了非公企业职工住房条件的改善。由于政府协调机制、资源共享平台不够完善,执法情况还很薄弱。

2016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

20xx年按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际,扎实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业生态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林业法治环境。现将我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加强活动部署

今年市林业局党组高度重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市林业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在市林业局"六五"普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普法办公室认真处理日常事务,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确保了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措施得力,制度健全

一是实行责任制,落实任务。我局为切实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是具体负责人,普法办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做到了普法工作有人管、有人抓,确保了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落实经费,保障工作。在人员得到保障的同时,经费也得到落实,将"六五"普法所需经费列入单位的专项经费,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中心学校2016年度工作总结)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三是建立制度,完善档案材料。2016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工作总结。我局建立了普法档案管理制度,对相关文件和材料及时进行归档,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和规范整理。能够积极参加市依法治市办组织召开的各项会议和活动,按时上报年度工作总结,认真完成

各项工作任务。

三、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结合林业实际,根据林业形势发展的需要,我局制定印发年度《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对当年的普法重点、工作任务和方式,提出具体要求。

二是抓好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了党组中心组法律学习制度、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制度和机关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学习、教育制度,定期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培训,每年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国家林业局及市法制办组织的普法考试,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积极参与"12.4"法制宣传日等集中宣传活动。市林业局始终认真贯彻落实市"六五"普法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坚持以宪法为核心,大力宣传《森林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XX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XX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禁毒知识、反邪教宣传知识等,不断增强和提高广大市民和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

四是广泛开展群众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林业生态意识和法制观念。首先,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爱鸟周"等有利时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开展法律咨询、电视、广播、报纸等,广泛深入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退耕还林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林业法律法规。其次,针对我市森林火灾严峻形势,持之以恒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在电视台播放森林防火字幕;防火期间,派出专门人员深入林区、乡镇、重点山区散发普法知识宣传资料,重点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再次,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义务植树条例》,我局组织有关单位、记者、军人等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提高市民的爱绿、护绿、自绿意识和义务植树的积极性,形成了全社会动员、全民动手、齐心联动的造林护绿新局面。我市林业系统共有110多人次接受了"六五"普法教育,其中领导干部和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普及率达到90%以上,林农、林区外来人员等也都普遍参加了法制宣传活动,为林业又好、又快地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局认真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但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业务工作与法制建设"一手硬一手软"现象时有发生。由于业务工作任务繁重,只注重抓业务,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二是法制宣传教育方法方式还跟不上形势的需要,需要进一步改善。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继续深化完成"六五"普法任务,加快林业行政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力求全面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促使全市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走向深入。

2016年申论范文:法治政府引领法治社会
2016年,法治政府总结 第三篇

法治政府引领法治社会

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经写入宪法并日益成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动力的今天,越来越多的民众把关注的目光对准了法治政府建设这一环。

时下,法治社会建设步伐正在不断加快,这让如何建设法治政府,借此更好地适应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与期待,成为了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作为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内容,也是加速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一环,各级政府理应切实行动起来,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引向深入,将日常决策、执行,乃至监督都纳入法制化轨道,权责相连,集阳光政府、有限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于一身,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法律框架内作出决策,提供服务,并建立起较为完备的政府行政的法律依据和督促政府依法行政的法律制度。

树立法治意识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俗话说:“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同理,法治意识也绝非一朝一夕就能树立。作为行政服务的主体,各级行政机关的广大公务员理应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表率。“无规矩不成方圆。”公务员们要从思想入手,不断增强对依法行政的思想认同和理论认同,在不断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及时掌握法律法规精髓的同时,牢固树立起依法行政的思想意识,努力做依法履职的先锋,进一步加强依法履责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规则治理的主动性,并将法治意识切实用于指导广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每一项行政服务,确保行政服务的合法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促进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前提。行政机关的行政权皆由人民赋予,自当服务于民,如果不能通过行政权为人民群众谋福利,就是对人民群众的一种辜负。同时,我国现行行政法律法规对行政执法部门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要准确理解法律法规的精神,执法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理当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实施,否则就是违法。一旦行政机关不依法行政,就会让原本平等的行政关系变得不平等,也会让广大群众因此模糊守法与违法之间的界限,让法律的正确实施变得阻碍重重。故而,行政机关必须始终把握好依法行政这个前提,用实实在在的服务让广大群众满意。

突出执政为民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方向。为民服务永无止境。无论何时,各级行政机关自始至终都应该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将执政为民思想落实到行政服务的每个环节、每个步骤。在强化行政服务的合法性、合理性和便捷性的同时,各级行政机关还要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不断改进服务方法,创新服务举措,采取便于自身开展、老百姓也乐于接受的好的工作方法,确保行政服务始终紧贴人民群众,始终反映民意、民智,始终回应民需、民诉,确保行政服务真正实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断为人民群众打造行政服务快速通道,将行政机关打造成为民服务的重要窗口。

得民心者得天下。法治社会建设绝非一朝一夕之事,有赖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而法治社会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尽享法治社会的成果。同样,作为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法治政府的建设也必须跟上,各级行政机关无疑当共同努力,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更多更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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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总结
2016年,法治政府总结 第四篇

肖家镇教育管理中心2016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总结

根据市县文件指示精神,我镇中小学校在2016年9月26日至30日开展了以“拒绝校园暴力,共建平安和谐校园”为主题的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教育效果,增强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和自觉运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身行为的能力。现将我镇本次法治宣传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为加强领导,各中小学校成立了法治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制订了活动方案,明确专人负责,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各校校长任组长,主管政工的副校长或政工领导任副组长,各班班主任任组员。

二、认真开展,丰富法治宣传教育

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中,各中小学校紧紧围绕“拒绝校园暴力,共建平安和谐校园”这一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宣传法制知识

重点宣传了如下法律法规:

(1)禁毒方面法律法规。通过宣传党和国家的禁毒方针政策和《禁毒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禁毒的重大意义和吸毒、贩毒的危害性,镇中学于9月28日在校团委李书记的带领下,由25人

组成的学生代表参观了县禁毒教育基地。提高了学生的禁毒意识,增强了学生的禁毒法制观念、提高了学生的抗毒品免疫力。肖家完小通过电子屏宣传禁毒的重大意义和吸毒、贩毒的危害性。中心小学、汪家完小、大江完小等学校通过张贴标语形式进行了大力宣传。

(2)交通安全方面法律法规。肖家完小、中心小学通过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联合白水交警支队、天佑校车公司于9月28日开展了“知安全风险,会紧急避险”安全主题教育活动,让学生学到了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增强了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交通安全自护能力,提高了师生交通文明素质。

(3)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方面法律法规。各校高年级以班会活动、低年级则以观看影视资料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提高了学生法律意识。这方面做得好的学校有:镇中学、中心小学、汪家完小、肖家联校、汪家联校。

2、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1)举行了一次启动仪式。各中小学按照市县里模式举行了启动仪式,推动活动深入开展。镇中学、九牛坝联校、汪家联校启动仪式质量高,效果好。

(2)举办了简短法治知识讲座。通过法治知识讲座,让学生学到了不少法制知识,活动中向全校师生发出了“拒绝校园暴力”

倡议书。镇中学、肖家完小、和平小学9月26日升旗仪式上学生代表做了典型发言。

(3)出了一期法制宣传专栏。通过法制知识宣传专栏,在校园显眼地方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让学生得到法治知识的熏陶。镇中学、肖家完小利用电子屏进行宣传;汪家联校制作《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大型喷绘广告向师生宣传法治知识;其他各校都通过悬挂“拒绝校园暴力,争做文明守法学生,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横幅进行相关宣传。

(4)各校响应教管中心倡议,召开一次法治教育主题班会及下发倡议书。各校班班在班主任的组织下,通过法治教育主题班会,让学生得到一次切身的法制教育。镇中学、中心小学于9月29日向全校每一位学生发出《拒绝校园暴力,争做文明守法学生》倡议书。

(5)积极与交警支队、校车公司联系,相互配合整治校门口的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将在10月底与交警大队开展“小交警,小手拉大手”培训活动,提高学生对学习法制知识的兴趣。

(6)各校开展回头自查工作。10月8日各中小学校结合宣传教育周活动,对前期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第一阶段的专题教育、规章制度完善、加强预防工作、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等情况开展回头看,进行查漏补缺,确保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圆满完成并取得了实效。

(7)各校扎实开展了一次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行动。我镇各

中小校通过协调组织综治办、镇派出所、白水交警支队、消防、城管、工商等部门对校园及周边环境开展了一次集中整治行动,集中整治校园周边的经营秩序、交通秩序、治安秩序,集中排查校园及周边的各种安全隐患,检查落实校园安防及反恐防暴措施,严厉打击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扰乱学校教学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共建平安和谐校园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016年,法治政府总结】

肖家镇教育管理中心

2016.10.16

2016两会总结
2016年,法治政府总结 第五篇

2016年全国“两会”精神学习总结

摘要: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于2016年3月3日在北京召开,主要内容有: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审查和批准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中央预算;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于2016年3月5日在京召开。主要内容有: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讨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讨论慈善法草案。

关键词: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春回大地,万象更新。两会帷幕落下,代表委员的声音犹历历在耳;他们揭露现实,他们痛砭时弊;他们雷雨说笑,他们建言良策。他们的声音可以产生力量,可以带来改变。作为一名大学生,我深刻地感受到两会的重要性。 两会上,我们看到了一些代表委员们的好提议。比如山东省人大代表赵东苓、政协委员葛剑雄、人大代表钟南山院士等,他们良言妙策,他们有思考,他们有智慧,除了批评,他们更多的是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推动行动的实现,改变不合理的现状。政协委员崔永元被媒体称赞是“著名炮手”,媒体呼吁,希望委员像崔永元一样“直来直去有干货”,说实在话,做实在事。

一、“建议”指出:“十二五”时期我国发展取得重大成就。我国经济总量稳居世界第二位,十三亿多人口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增至7800美元左右。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超过第二产业,基础设施水平全面跃升,农业连续增产,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5%,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稳增长的地位上升,经济增长有底线,预计2016年政府GDP目标将从2015年的7%下调至6.5~7%。在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经济增长没有达到政府目标(实际GDP分别增长7.3%和6.9%,目标分别为7.5%和7%;历史上只有1998年因亚洲金融危机和政府解决国企脱困没有实现增长目标)之后,将增长目标下调是合理的选择。但是,鉴于2020年经济增长比2010翻番目标具有约束性,政府仍然希望保持一定的经济增长。而且,今年结构性改革的任务艰巨,保持一定的增长可以为调结构提供一个稳定的宏观环境。另外,今年是第一次将增长目标设定为一个区间,表明政府至少在意愿上,不会过分追求增长,而是希望把更多精力放在结构调整和深化改革。我们注意到,江苏、山东等省份已经将今年GDP目标设定为增长区间,并将供给侧改革列为政府工作首位。

【2016年,法治政府总结】

二、“建议”提出:“十三五”时期,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各领域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人民民主更加健全,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人名群众得到切实保障,产权得到有效保护。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

三、“建议”提出:加快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到二〇二〇年,基本完成国防和军队改革目标任务,基本实现机械化,信息化取得重大进展,构建能够打赢信息化战争、有效履行使命任务的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

我军必须高度重视战略前沿技术发展,通过自主创新掌握主动,见之于未萌、识之于未发,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要确定正确的跟进和突破策略,选准主攻方向和突破口,超前布局、超前谋划,加紧在一些重要领域形成独特优势。国防和军队改革主要是推进领导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军委机关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完善军兵种领导管理体制;健全军委联合作战指挥机构和战区联合作战指挥体制;优化军队规模结构,落实裁减军队员额30万;改革部队编成,推动部队向充实、合成、多能、灵活方向发展;构建军队院校教育、部队训练实践、军事职业教育三位一体的新型军事人才培养体系;推进军队政策制度改革,重点完善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和后勤政策制度;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健全相关体制机制;优化武装警察部队力量结构和指挥管理体制等。同时,构建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

每年的提案议案都是每次两会的一大重要内容,今年提案议案内容大至国防外交、经济教育,小至房贷婚姻、储蓄养老,无所不包,再次深刻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些由人民代表提出的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提案,大部分都在两会上通过,并得到相应的解决措施,许多搁置已久的问题也因此得到解决,因为党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方向,始终代表最先进文化的前进放向,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两会”重要思想,使我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思想政治觉悟得到进一步提高。通过深入系统地学习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历史、党的章程及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基本任务、目标,在心中进一步明确我们的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始终坚信党员是一面旗帜,哪里有艰险,哪里就有共产党员。党员是为人民服务的,不是贪图享乐的,永远充分体现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能常走到群众中去,了解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

通过学习,我更加深了对“两会”重要思想的理解和认识。“两会”重要思想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总结我们党八十多年历史经验得出的一个重要结论,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两会”不是三个方面的简单相加,而是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发展先进生产力,促进经济增长,是发展先进文化、实现人民根本利益的物质前提和基础;发展先进文化,是发展生产力和实现人民利益的灵魂;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发展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根本目的,是共产党人全部工作和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

总之,今年的“两会”代表们讨论的焦点涉及经济、政治、文化、教育和科技等众多领域,但更加突出的是民生的问题。构建和谐社会最重要最基本的就是民生问题,这也就体现了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国家对民生的重视。全国人大的立法、监督作用和全国政协的协商、监督作用在不断地完善和现代化,意味着中国社会的保障工作将不断改善,意味着中国国家职能将不断人性化,体现了

中国社会的现代、进步和发展。今年“两会”的召开将为“十三五”计划注入新的动力,将引导着中国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2016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

《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16年全国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法制工作总结
2016年,法治政府总结 第六篇

范文一:财政局法制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局的法制工作在上级法制部门的领导下,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依法行政这条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财政会议精神,加强制度建设,开展财政法制宣传,强化执法监督,落实普法规划,财政法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20XX年法制工作情况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一是按照省市“六五”财政普法规划和全县“六五”普法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财税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实际,认真贯彻县财政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同时根据总体规划分解制定年度实施计划。二是建立健全财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县局普法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财政系统“六五”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考核等工作,局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分别带头履行好“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行政政法股具体负责日常财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三是完善了《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和《财政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办法》,制订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

2、学习贯彻《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XX年修订)》等财政法规学习,努力提高财政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一年来,我们紧密结合财政改革和财政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财政法制培训工作,重点是学习贯彻《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政法规学习。一是多层次开展学习培训。将贯彻实施财政法规学习列入“六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分财政干部、二级单位负责人、财会人员三个层次进行学习培训。对二级单位负责人,通过邀请专家作专题讲座和违法行为案例评析等形式进行培训;将财政法规学习作为二级单位财会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在财政干部中开展财经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和测试,确保执法人员准确掌握财政法规学习。二是大力开展《条例》等财政法规学习宣传。针对目前县直部门单位财会人员队伍变动大的现状,通过举办财会人员培训班,以及开通财经法律法规咨询热线、在电视、政府网站、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宣传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财经法律法规,大力营造依法理财规范管理的良好氛围。三是健全和完善执法程序和制度建设。一方面健全和完善执法程序、查询、证据保存、公告等方面的工作制度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执法活动提高财政执法水平。另一方面帮助和指导单位健全、规范有关内部财务监督控制制度,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四是初步实行执法检查联动。建立财政、税务、法制、审计和会计核算中心联系会议制度,加强各执法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实现数据信息互通共享。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实行执法检查定期报告制度,统筹安排监督检查,实现执法联动。

3、认真开展20XX年普法工作考核。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对20XX年普法考核工作进行部署。二是组织有关股室人员对我局“六五”普法的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普法基础工作、普法制度建设情况、集中宣传情况、普法成效和普法创新情况六个方面进行总结。三是对通过自查发现的如资料不完整等问题,积极研究和落实整改措施,推动下一步普法工作有序、健康开展。四继续推进依法理财,强化行政执法的监督。一年来,我局一直把依法行政作为关系财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一件大事,局党总支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立足内部,重视外部,内外结合的强化执法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内通过行政政法股和财政监督局,加强对本系统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逐步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通过制度的建立健全促进法定职责的落实,提高法律的实施效果。对外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拓宽监督渠道。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把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突破工作来抓。逐步建立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从制度上明确对违法实施行政行为者该处分的处分,该清除的清除,该赔偿的赔偿。同时联系工作实际,虚实结合,做到五个结合:将行政执法责任制与维护全县经济有秩序发展相结合,将执法责任制与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相结合,将执法责任制与深化政府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执法责任制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相结合,将执法责任制与规范抽象行政行为相结合。五是贯彻实施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治税的观念改善和规范财税自身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江西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省政府令第119号)精神,结合我县财税工作实际,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涉及本系统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二、存在问题

1、法制机构和法律专业队伍建设,尚存在着相对薄弱的问题,这与我县财税法制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目前我局行政政法股单独设立,没有专业法律人才。法制宣传教育的台帐资料不够齐全。由于财政法制科没有专职法制干部,平时对法制宣传、培训等资料收集不够,造成工作干了以后没有整理资料。

2、财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相关配套制度不够健全缺乏,科学合理的岗责体系和可操作性强的执法评议考核方法,再加上外部评议的力度不够,评议方式也不先进,评议范围和内容还处于较低层次,特别是财政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等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3、行政执法责任分解难度大。财政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呈老龄化趋势、干部执法水平个体差异等因素,都给行政执法责任分解和过错责任追究带来许多困难。

范文二:学校法制工作总结

本学期以来,我校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十八大精神,坚持依法治校,深入开展法制校园创建活动,坚持育人为本,依法执教,注重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着力做好广大师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健全组织,促进我校法治工作正常持续开展

为了深入推进我校的法治创建工作,我校成立了校长苗永生同志为组长,学校全体教师为成员的法制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法治副校长指导,法制安全办公室、组织实施,全校师生参加,社会共同参与的法制创建工作运行机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们及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了法制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学校多次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讨论学校法治创建工作。还和祁各庄派出所等单位建立了密切联系,长期聘请派出所黄振宇同志担任我校法制副校长,。健全的组织使我校的法治创建工作得到了正常有序的开展。

二、完善制度,使我校的法制创建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我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使教育改革与发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从办学指导思想、办学行为、学生管理、班子建设、教师队伍管理、校产管理等方面从法的角度全方位予以规范,有力地规范了我校办学行为,效果较好。我们完善了学校的相关工作制度:【2016年,法治政府总结】

1、坚持教师代表大会制度。

按照学校规程,我校每年都要召开教师大会,在大会上通过学校工作规划等事关学校发展大局的一系列文件制度、做好校务公开等相关工作。

2、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利用每周例会,学校领导开展理论中心组学法活动,重点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读本》、十八大精神、《党建》等重要文章。学习《预防职务犯罪法》。利用周一教师政治学习时间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体教职员工的法律素质。

3、进一步完善了师德考核办法。

将师德考核记入教职工考核档案,与评聘职务等挂钩,对师德表现差的实行评优晋级一票否决。通过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学习国家教育部关于教师犯罪事件情况通报及学生恶意伤人致死案件的通报,分析其产生违法犯罪的原因和危害,总结和提高预防在校师生违法犯罪工作的方法,进一步加强了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4、坚持法律知识学习与年度考核挂钩。

在我校法治创建工作中,我们还认真完成年度普法教育计划,有针对性地做好年度普法教育工作。学校要求全体教职员工在集中学习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利用其他时间自学《宪法》、《教师法》、《教育法》等与切身权益和教育教学有关的法律法规。

5、积极推进依法治校,不断加强我校的行风建设

我校健全了校长负责制,校长做到依法行政,实行科学民主管理策略,善于倾听群众的呼声,积极采纳合理化的意见建议,实行了校务公开。全面推行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快依法施教、依法治教的进程,有效地增强了责任意识,强化了民主监督。认真执行工作报告制度,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我校推进依法治校、落实法治建设活动情况。在平时工作中,坚持依法治校,全面推进法治校园创建工作,制定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学校各行政部门工作责任制。为促进教学人员格尽职守,公正执法,依法行使职权,我校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采取查看记录、听取汇报、民主测评、部门互评等形式,重点检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法律、法规、规章的执法情况,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应性,履行法定职责及其互相配合情况等。在考核过程中严格执行考核奖惩制和行政工作过错追究制,有效地促进了依法行政的公正。树立了良好的教育行风新形象。

三、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学生法制教育

1、始终坚持法制副校长制度。

我校聘请了祁各庄派出所黄振宇指导员担任我校法制副校长,定期举办法制报告会。法制副校长多次来我校作法制教育报告,通过他们丰富的法律知识,结合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真实案例,深刻分析其形成原因,告诫青少年学生应该吸取的深刻教训,为广大师生上了一堂又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2、坚持经常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

我校通过学期工作计划、月工作计划和每周工作安排层层落实法制教育内容。利用周一升旗仪式、班会、学生集会等形式进行经常性教育。还利用节假日对学生有针对性的进行教育,如中秋、国庆长假、元旦假期等,对学生进行社会治安方面的法制教育,防止部分学生受社会不良少年的诱惑和影响。每逢重要法制宣传日对学生进行重点法律知识教育。通过身边案例,进行具体生动的法制教育,极大的教育了广大学生,进一步增强了学生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坚持常规教育和特色教育相结合。

常规的法制教育如老师讲课、学生讨论、总结交流、黑板报、学习园地、学生法治小报等形式。此外我们还采用一些特色的法制教育形式,开主题班会,让学生自己设计、自己编排,自己表演、自己评价。学生们各种形式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环境保护法》以及一些交通安全法规等,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教育效果。

我校还组织学生开展了、“珍爱生命安全出行”、“珍爱生命预防溺水”等教育活动。为巩固法制教育成果,班主任老师还在学生中开展了“唤醒学生责任感,让学生有一颗感恩心”的系列班会教育活动,在这项活动中第一次让学生认识到我要成功,我要为我自己负责任,我是社会的成员、我是家庭的成员、我是学校班级的一员,我是独特的自己,我要为社会、家庭、学校、班级负责任。组织学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让学生学会遵守法律和规则,学会服从。

4、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

课堂是法制教育的主阵地,有针对性地向学生讲解法律知识,介绍《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学生受到了具体的法制教育,遵纪守法的意识大大提高。此外,我校还非常重视课外法制教育,带领学生观看有关“珍爱生命安全出行”宣传展板、宣传画,使学生充分,引导广大师生珍爱自我,健康生活,使学生从惨痛的交通事故展中领悟到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由于我校对法制教育工作常抓不懈,广大师生的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积极性明显增强,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为我校的教育教学创造了有利条件。

范文三:法制工作总结

20xx年,县法制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政府法制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创新依法行政机制,当好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很好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省政府领导批示的省府办公厅第169期专报信息、《浙江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简报》第8期、第28期对我县法制工作开展情况还进行了专门介绍。

一、服务大局,主动协调或积极参与政府涉法事务工作

作为政府法律事务部门,县法制办积极从服务大局的角度出发,建立完善重大决策法制参与制度,具体在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受政府委托处理法律事务以及协调或参与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如,依法处理网上舆情曝光的教育用房改建“别墅”案件,妥善解决市政工程新工艺价格争议引发的工程延误问题,平稳处置城中村农民住宅产权过户问题;又如,统一审批规范,制止违反规划用途的商业经营行为;针对企业经营者欠薪逃匿和欠薪企业关停事件引发的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和参与处置“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应急预案”和“非正常上访应对预案”制定,并在《政府法制》上刊出相关内容,指导对非正常上访、群体性事件的处理。

二、创新机制,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发布后,县法制办结合实际,起草了新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县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实行“三审制”。“一审”,即要求相关部门在起草时,其内设法制机构要出具法制初审意见,并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尤其是听取曾就相关事项有过争议、提出不同意见或提起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相对人的意见;“二审”,即在县法制办审查时先提出修改意见,再将修改稿以网上和书面形式向社会各界和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召集相关单位和人员,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进行审查、论证、修改;“三审”,即对县法制办审查通过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报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议。对审议通过的规范性文件,县法制办按规定报上级政府和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并按月汇编,刊发《象山县人民政府公报》,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定纷止争,行政复议在预防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XX年,县政府共接到行政复议申请11起,依法受理10起,审理后作出维持决定6起,责令履行决定1起,因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3起。从被申请人情况看,涉及规划、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等部门各2起,土地、工商、卫生、建设等部门各1起;从申请人情况看,单位、法人提起行政复议的3起,公民个人提起的7起,其中5人以上提起的复议申请1起。在审理复议案件过程中,法制办一直把是否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作为衡量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的重要尺度。为此,县法制办不仅按照中办发〔XX〕27号《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解决机制的意见》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要求,起草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象山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等文件,创立了行政复议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行政复议委员会集体议事制度、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审查制度,规范行政复议决定作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答复答辩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备案审查、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而且对行政复议审理流程进行了规范: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行政复议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对涉案标的大或争议较大的案件,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充分听取有关组织、人员和当事人的意见,由全办同志集体讨论提出审理意见;对案情复杂,或者短期内作出复议决定可能会引起上访上告及酿成事故的,采取延迟审理的办法,灵活运用案中协调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争议的负面效应,做到案结事了,复议为民,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XX年行政复议案结事了率达90%以上,并且有3成的复议案子是通过法制办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

四、强化落实,政府法制监督工作成效逐步显现

强化政府法制监督,防止行政权被滥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是建设“法治象山”、打造有限政府的客观要求。为此,县法制办在抓机制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实际措施的落实:一是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各执法部门的考核不再局限于台帐资料的审查,更多结合上上门考核、日常考核等方式,对被考核部门行政执法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评议,并邀请人大、法院、检察院、监察等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考核结果反馈至各被考核单位,点出扣分原因和存在的不足,明确整改的方向,印发情况通报,收到了不错的效果,各职能部门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重视提到了新的高度;二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制度初步形成。《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发布后,有些执法单位不仅按照法制办《关于认真做好<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贯彻执行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本部门如何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化规定,而且在具体办案过程中运用了从轻或从重处罚、明确行政处罚办案期限和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期限、法制机构案件审核等自由裁量权内容,案卷质量明显提高,成为县“十佳行政处罚案卷”的有力竞争者;三是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报备工作有了突破。以往各部门对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报备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未报、漏报现象严重,对此,县法制办通过考核扣分、与部门负责人沟通、发送执法监督通知书等形式,督促部门建立健全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报备机制,并落实专人负责。到目前为止,各部门报备比较顺畅,不仅对报备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定性相当准确,而且基本上做到了按时报备、月月报备;四是执法投诉问题解决取得实效。一段时间,法制办接到数起关于制止城区违规建房不力的投诉,反映执法部门虽然数次进行现场检查、制止,但违规建房者在被检查后或利用部门休息放假的时间里,加紧施工,周而复始,投诉者和执法部门一筹莫展,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经调查,出现此类现象的原因在于职能部门执法人手缺少,与辖区镇乡、街道分工不明确,日常监管出现空隙。法制办与相关单位沟通后,要求对违规建房者在整改不力的情况下,坚决采取行政处罚措施。此类事件的解决,不仅投诉群众非常满意,相关长效执法机制也得以确立。

五、夯实基础,法制队伍建设得到积极推进

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入实施,政府法制工作的内容越来越丰富,任务越来越繁重,碰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越来越多,新形势对法制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各地法制队伍总体力量比较薄弱,并且发展极不均匀的情况,法制办从我县实际出发,一方面抓法制办自身队伍建设,在县领导的支持下,配置了法制办专职副主任,并增设了复议应诉科;另一方面抓政府部门法制队伍建设,指导执法任务重的部门努力创造条件设立法制科室,其他部门和乡镇、街道明确相关内设机构为法制工作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目前,全县法制工作网络已初步形成,各行政机关均确立了法制分管领导、工作机构、专职人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了一定的组织保障。此外,由法制办牵头组建的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当好领导决策参谋,很好地弥补了政府法制在民事、经济、刑事方面法律业务的薄弱环节。此外,法制办还积极参与领导交办的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等紧要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虽然XX年政府法制工作取得了一定实绩,得到了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的肯定,但政府法制任务重、编制少,与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局面并未改变,主动开展调研等工作还相对不足,解决疑难问题和法制深层次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这都有待在来年的工作中加以改正。

20xx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XX年政府法制工作基本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政府“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工作要求,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加强政府机关依法行政为重点,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为根本,以参与行政管理综合配套改革为锲机,着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着力规范行政行为,着力增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强政府法制监督各项工作,努力促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推动象山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建立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按照县委、县政府开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将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为县政府组织起草制定以下工作制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监督检查记录制度、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推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制度等。

二、全面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通过清理,调整、取消一批擅自设立或超越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非行政许可项目,切实减少行政机关审批事项,并将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以降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办事成本,使群众切身感到“服务型政府”建设带来的益处。

三、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大对复议制度的宣传力度,努力让更多的群众知晓、了解这项制度,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渠道寻求权利救济;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的相互衔接、分工协作,对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信访事项,积极引导到复议轨道上来;开辟网上行政复议通道,方便群众申请。

四、积极实行规范性文件电子备案。加强与市法制办、县信息办的衔接,利用他们的技术优势和软件开发经验,加快构建行政执法数据库,结合两年一次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行规范性文件、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电子备案审查制度,定期对执法主体各类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使之成为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评议考核的重要手段。

五、着力推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继续当好领导参谋,从决策、执行、监督三个层面上探索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加强依法行政。同时,加大对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的监督力度,积极探索从被动接受监督投诉到主动履行执法监督职责的新途径,并督促各执法主体全面落实本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细化、量化工作,与梳理后的行政执法依据一道在网上主动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范文四:公安法制工作总结

法制办在省厅、市局党委和分管局长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支持下,认真落实我省公安工作的总体部署,深入贯彻全国“二十公”会议精神,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活动为指针,突出“为中心工作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基层民警服务”的指导思想,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核心,以健全和完善执法责任制度、执法质量考评制度、促进公正执法为重点,认真履行职责,保证了各项工作求真务实、高效有序地开展。市局法制办被评为xx市第二十一届劳动模范集体。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提供服务和保障。

(一)为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树立新的执法理念,切实提高基层公安机关民警的法律业务素质,XX年我们加强了全市法制队伍的正规化建设,首先提高法制部门人员思想认识,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认真组织全办开展政治理论业务学习,明确法制工作是公安执法工作的生命线,这就要求我们的法制队伍必须具备政治上合格、业务上精通,才能完成党交给的各项任务。市局法制办在抓基层法制建设的同时,重点强调提高人员对法制工作的思想意识,选调政治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充实到法制部门,对不适应法制工作的个别同志建议调整,保证了法制部门的整体素质,为进一步开展公安法制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加强执法监督长效机制的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法制办根据年初省厅总体安排和法制工作要点,着重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年初我们为了进一步体现执法公开、公正,我们制定下发了《xx市公安机关办理刑事、行政案件程序规范》。不断加强和完善了执法监督,坚持以人本的原则,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继续贯彻执行案件三级审核制度,明确执法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案件审核测评、执法档案建设规定,有效地控制了违法违规办案和执法随意性的问题。端正了执法思想,规范了执法行为、促进了执法公正。

(三)规范执法档案建设,认真开展业务培训。我们在总结去年执法档案建设的基础上,又重新将执法档案、案件审核和案件测评建设的标准进行了具体规范,同时邀请xx分局、xx市公安局利用电视电话传播网络进行了专题讲座,有力地提高了全市执法档案建设的质量。使每名民警、每起案件都在执法工作的监督制约之下,保证了案件的处理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促进了执法公正。执法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完善了一案一测制度,巩固了一案一测的成果。通过开展专题讲座、经验交流、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对广大民警进行教育培训。内容贴近实战,受训民警容易消化吸收,极大地激发了民警学法、懂法、用法的热情。上半年我办又利用“电视电话传播网络系统”对民警进行综合法律知识举办了三期培训班。同时组织人员奔赴友好、金山屯、西林等单位开展调查研究对办案民警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具体指导。

(四)加强公安法制的基础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为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节奏,实现办公自动化,统一各种档案标准,在全市各级公安法制部门的努力下,法制办专门组织订购了装订卷宗的设备和文本扫描仪,并统一印制了卷宗封皮,不但降低了各地自印成本,而且又统一了全市卷宗标准。为了保障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掌握、使用,法制办还组织人员为基层公安机关进行了系统讲解设备的使用和装订要求,受到了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的好评。

二、执法情况。

(一)XX年共立刑事案件1102起,审核529起,其中刑事拘留368起504人,取保候审144起175人,提请逮捕237起282人,批准逮捕286起343人,不批准逮捕7起9人,移送起诉278起364人,取保直诉58起69,不起诉3起3人,补充侦查6起9人,撤销案件10起。

XX年共立行政案件1867起,审核1256起,其中拘留979人,罚款791人,警告302人,训诫46人,扣押41件,责令停产停业30起,没收非法所得8起,治安调解380起,一般程序187起,简易程序3起。

(二)用足用好劳动教养手段,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服务。正确处理好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与依法办案,加大打击力度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关系,坚持把严格执法落实到劳动教养审核审批工作的各个环节,依法充分运用劳动教养手段配合公安中心工作和严打整治斗争,狠狠打击团伙犯罪、黑恶势力犯罪、“黄赌毒”违法犯罪,以及“×××”xx分子、违法闹访人员,维护社会政治安定和治安秩序。全市上半年共审批劳动教养54人,全部按要求投送劳教场所。

(三)认真办理行政复议、赔偿和诉讼案件。XX年,市局行政复议办公室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1起。其中经复议维持16起,撤销3起,自撤诉1起,案件未结1起。

三、全面加强行政和刑事执法监督力度

加大日常考评的力度,不断完善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机制。为了进一步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内容,通过考评带动其它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各地公安机关承担执法任务和权限不同的实际情况,法制办在广泛征求基层执法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后,本着指导基层、规范执法、严格考评、责权统一的原则,进一步补充修改了《刑事、行政案件装订顺序》、《刑事、行政案件审核工作规定》,为了及时掌握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现状和执法监督工作的重点,降低执法成本,真正把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定期检查与执法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起以日常监督为主,多渠道、全方位的执法质量考评体系。今年上半年我们组织人员对全市公安法制集中开展了一次执法检查,对执法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度,促进公安机关执法水平整体提高。

四、认真开展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加强依法行政。

按照xx省公安厅关于转发〈xx省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和取消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决定〉、《黑龙江省公安厅关于开展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xx省公安机关办理行政许可程序规定》的通知要求,加快完善依法行政的进程。认真做好贯彻落实。我们对实施行政许可的单位、部门进行了认真的检查落实,要求实施行政许可的单位,将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申请材料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及监督机构、监督电话等程序规定在办公场所进行公示或印制成册,方便群众查询和申请。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依法受理申请,依法审查并按程序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对每一个行政许可审批都要按照受理流程装订成卷。对法定的听证许可项目涉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重大利益应当听证的项目,要举行听证。即保证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依法行政监督制度的落实。

XX年工作安排

一、加强完善执法监督的长效机制,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要将日常考评与年终抽查复核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日常考评的力度。建立起以日常监督为主,多渠道、全方位的执法质量考评体系。下半年,将组织对重点县(市)、区的执法情况进行抽查和考评,为提高工作效率,采取市局调卷的方式,通知有关县(市)、区公安局在规定时间内将案件卷宗送到市局,市局法制办阅卷后,将发现问题当场向有关公安机关反馈,当场扣分,从而使执法考评既能做到公开公正,又能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成本。

二、继续加强自身学习,不断适应新形式、新任务的挑战。

法制办把学习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全国“二十公”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作为全年的头等大事来抓,分别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政治、法律和业务学习。在加强思想认识的同时,法制办的队伍建设、班子建设、业务建设取得了明显改善,队伍的整体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为提高我市各级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特别是在大练兵活动中,法制办提出了贯彻落实的方案和具体措施。通过开展法律培训、送法到基层等活动推动全市广大民警法律素质的提高。今年我们将重点加大对基层科所队长培训考核力度,做到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法制办将针对新形势、新任务不断调整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为开创公安法制工作的新局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范文五:法制工作年终总结

一年来,我区民政系统法制工作在市民政局的指导下,在区法制办的配合下,以依法行政为目标,以贯彻落实民政法律、法规、规章为核心,通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水平,加强了民政法制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了全局的法制工作水平。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打好基础为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我们成立了依法行政-

工作领导小组,据我区民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和《红岗区民政局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红岗区民政局一九九九年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方案》等近10项80余条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首先,狠抓了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根据民政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制定了教育学习计划,采取集体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的形式,系统地学完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础知识》,《黑龙江省执法人员必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与各街道党委、杏树岗镇、兴隆牧场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依法治区工作责任状,推行公示制、承诺制,设立监督台,健全和完善错案追究制度,形成制约机制。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设立举报电话。

其次,下大力气抓了民政法律、法规的汇总、分解工作。我们组织精干力量,对民政工作中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做了统计、归类和分解,制定了一系列行政执法制度。包括《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民政局责任人行政执法岗位职责》,《民政局错案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第三,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拓宽和延伸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向社会公开民政工作的政策法规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坚持做到“五个公开”。一是全区民政系统各级领导,各业务部门责任人管理职责分开;二是办事法律依据公开;三是办事程序公开;四是办事结果公开;五是管理规定公开。

二、强化监督,规范运作,确保落实

憗推进基层组织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全区15个村委会和104个居委会建立健全了《村规民约》和居民守则》等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抓住今年“爱心献功臣行动”的契机,起草了《红岗区民政局“爱心献功臣行动”方案》,并组织18个单位为12户优抚对象解决住房难的问题,为8户优抚对象解决医药费9450元,聘请区人大、区政协、区纪检委主要负责人和各基层单位民政助理共10人作为义务行风监督员,随时监督,反馈行政工作开展情况,使我区民政工作实现了程序公开化、行为规范化、权限法定化、责任明晰化的“四化”目标,使政府的扶贫政策在健康的法制化轨道上运行。

三、依法行政,统揽全局,提高服务水平

坚持以依法行政统揽民政工作,把依法行政这根主线贯穿到民政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了人人守法,事事依法,不断提高执法水平。首先,把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深化,细化。举办法律业务学习40期,职工干部每人法律学习笔记达到2万字以上,并在窗口服务单位婚姻登记处做到了法律卷宗和各项文书都齐整无缺,档案保管合理,受到市民政局执法检查组的好崐评。同时,每项业务都明确了执法主体,执法责任,执法程序。

其次,大胆改革创新,努力提高民政工作的层次和水平。一是改革救灾款物发放形式,走自我积累脱贫致富的路子。二是积极发展经济,增强实力,变输血型救灾为造血型救灾。设立扶贫捐赠站,设专人管理,并将所发放的救灾款物都向民众公开,做到持证上岗,对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检查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学习。

今后,我们将继续结合实际,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突破口,重点进行治理,培养和树立更多的先进典型,干部和职工依法办事,为我区的经济繁荣和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

范文六:司法局法制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局法制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紧紧围绕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部署,围绕创建“省法治市”的工作目标,全面加强基层司法行政法制教育工作,不断深化内部管理,狠抓各项执法监督,全力提升了司法行政依法治局的水平。

一、主要工作

(一)继续贯彻执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继续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明确内部责任。实行局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亲自抓,法制部门负责具体工作,确保了法制工作有专职人员实施的工作机制。促进各个业务科室之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了严谨的工作秩序,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二是继续加强部门执法责任制,严格内部考核。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制度之一,是开展依法治局的重要内容。根据《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试行),严格执行业务科室执法责任制,按照《方案》和签订的执法责任书所确定的业务科室执法任务和职责进行内部执法考核。

三是全力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完成工作任务。第三届省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是我市今年的中心工作之一,法制工作部门认真负责,牵头做好了法律宣传、法律援助、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的资料申报、测评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市委赋予的工作任务。

(二)完善执法体制,切实履行法制工作部门的参谋、顾问和监督作用。

一是落实法制工作部门与业务科室工作联系制度。开展业务科室与法制工作人员定期工作交流,业务科室与法制工作人员的联系得到加强,为法制机构履行参谋、顾问和监督职能提供平台。

二是建立法制工作机构提前介入制度。对于本行政机关的重要行政行为,实行业务工作会和涉及重大决策等事项要有相关业务科室、处所人员参加,全年法制工作部门共参与聘用工作人员合同审查、签订52件次,其他合同3件次。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备案工作,确保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

一是严格执行《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坚持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保证了我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统一。法制工作部门参与制定审查了《市社区矫正人员风险评估办法(试行)》、《市社区矫正人员日常行为规范》、《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所办理见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二是全面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2016年市司法局清理行政权力事项》,安排部署各业务科室以现行有效的司法行政的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对我局2016年清理行政权力事项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31项、行政给付1项、其他行政权力40项共计73项行政权力,再次逐项核对清理并上网公示。

(四)加强各项工作制度建设,确保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一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重新审查完善《行政执法公开工作制度》、《依法行政工作流程》、《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度》、《公证申诉和行政处罚复议应诉工作制度》等十项制度,加强各项工作制度建设,全年没有发生行政处罚、复议应诉案件。

二是认真做好行政投诉监督工作,加强法制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的配合沟通,强化责任意识,强化责任考核与督查,配合业务科室参与处理涉及律师服务的投诉2件,经过积极工作,当事人自动息访,有效避免投诉、申诉、举报行政不作为和违法作为的发生。

(五)做好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清理执法人员,落实执法资格。近年来,随着《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施行,司法行政职能发生变化,司法行政队伍也发展壮大。为进一步规范执法队伍,按照有关要求,我局对各科室、司法所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进行了清理审核,我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39名,新式ic卡行政执法证申领正在办理过程中。

二是履行律师管理职责,促进律师规范执业。加强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日常监督管理,逐步完善律师管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刑事诉讼法的学习和宣传,抓好省司法厅与省检察院联合制定的《关于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暂行办法》的贯彻执行,落实律师刑事辩护权利保障,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三是健全社区矫正制度,落实经费保障,确保《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实施。我市深入贯彻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落实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有关社区矫正工作交接、衔接、评估管理等规定,以规范管理,落实各项保障为重点;2016年财政预算社区矫正经费60万元,健全了经费保障机制,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成效。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2%以下,实现“零”脱管、漏管的工作目标。从2016年10月20日至2016年10月20日,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413名,解除社区矫正217名,在矫正人员551名。

四是案件评查工作进入常态化。一方面开展政法部门类型案件执法检查活动,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在政法部门开展类型案件执法检查的通知》安排部署,6月4日,我局完成了对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特检科办理的未成年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案件的执法检查工作,共抽调检查案件5件,均为合格案件。另一方面按照市委政法委《关于对2016年度已办结案件进行质量评查的通知》(简委政法[2016]115号)文件安排部署,我局正在开展2件人民调解案件和3件公证案件的评查工作。

五是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执业。为了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提高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服务水平和质量,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再上台阶。在3月下旬,召开了基层法律服务集中年度检查执法检查会议,通报了2016年度基层法律服务目标考核情况;开展了2016年度集中年检注册执法检查,抽查案卷210个,通过监督检查,对发现25件已结案件不及时装订归档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进一步促进了规范执业行为,有力地推动了法律服务的健康发展。

(六)继续做好行政许可(审批)初审工作,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一是认真开展律师机构和人员的年检注册及年度考核工作。今年受理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2件,律师执业申请初审7件,及时按要求、程序进行严格审查,呈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

二是建立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执业人员年检备案制度。严格基层法律服务年度检查,完成了21个度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64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检查注册,每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法律服务所签订了聘用合同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承诺书。每个年检执业人员严格办理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人身意外险。

(七)积极开展执法理论调研,论文获奖又见成效。

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法学会第二届“执法公信力论坛”征文活动,在上报的4篇调研文章中,我局司法助理员尧英撰写的《检察机关减刑、假释同步监督机制构建之探索》喜获二等奖,推进了我局执法理论研工作,执法理论调研工作有见成效。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开展年度执法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改进检查的方式方法,努力提高监督实效;二是继续开展对司法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案件质量检查,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业务案件质量检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三是完善投诉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机制,及时查处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四是加强对法制队伍和执法队伍有关执法依据和执法规范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2016年,法治政府总结 第七篇

范文一: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20XX年,开云镇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湖南建设纲要》部署,巩固和深化“法治开云”、“平安开云”为目标,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各项措施,着力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创新工作机制,依法行政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现将本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好依法行政工作的贯彻实施。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我镇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商议,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对镇机关部门和镇村干部的年终目标考核,把依法行政列为一项长期重要工作来抓,并对全体镇村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

(二)组织上保障有力。为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10月份重新调整了镇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重新明确由镇长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了上下联动、系统互动的组织保障体系,确保依法行政工作保障有力。

(三)行动上落实到位。按照山政办发[20XX]16号文件要求,我们对各项安排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予以了落实。一是召开了依法行政专门会议,增强了对依法行政的认识和理解。二是全面实现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对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公开。

二、注重制度建设,夯实科学民主决策基础。

(一)一是坚持权力阳光运行,全面建立了政务公开制度。我们把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相关制度、程序以及便民措施、服务承诺等及时公开。各村(社区)均设立了党务、事务公开栏,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政务公开的透明度。

(二)完善权力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行政工作能否真正落到实处,关键在于领导是否重视,我镇制定了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文件、方案和制度,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制定完善了重大问题汇报制度,重大决策审核制度、处理信访工作制度等制度,有效增强了干部的责任心和防微杜渐能力。

(三)实施了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机制和村级事务监督机制。建立民主评议和民意调查制度,设立意见征求箱,畅通渠道听取群众意见。在征地过程中,切实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尊重群众代表的建议。

三、工作中还存在的缺陷和问题。

总结回顾我镇近一年来的行政执法工作,虽然有一些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及社会各界对我们的要求、期望还有较大的差距,在社会事业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主要表现在:

(一)职权有限。基层工作有繁杂性的特点,工作要求包罗万象,头绪繁多,涉足甚广,但是由于处事职权不配套,缺乏管理指挥、处理具体事务的职权,影响了统筹协调和管理职能的发挥。在诸如拆违、计生执法、土地审批等方面,基层政府因职权所困所陷入了“欲为无职,不为失职”的尴尬境地。

(二)沟通不畅。基层政府无权处理的一些领域,其行政权都属于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当群众有相关要求时,基层政府无法满足,与相关职能部门又缺乏可靠的沟通衍接渠道。在这种情况下,往往对群众的合理要求“爱莫能助”,只能将“皮球”踢给上级职能部门,间接导致了部分社会不安分因素产生。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强化法律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通过普法宣传教育,使干部、党员、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抵制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

(二)进一步理顺体制,切实规范行政行为。按照条块结合、适当分权、便于执法、讲求实效的思路,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分解落实行政执法任务,定期、逐级逐人、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制度考核挂钩,严格实行错案追究制度。

(三)进一步深化改革,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首先,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自觉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和自觉地推行依法行政的思想;第二,要努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要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培训,促进行政执法人员必学、爱学、勤学业务,提高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提高机关效能,改善机关作风。以开放透明的办公形式,快捷、高效的工作节奏,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带动和促进全镇经济建设软环境的改善和优化。

范文二: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州政府督查组:

上半年,我县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帮助指导下,坚持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为目标,紧紧围绕县上总体工作思路和政府法制工作要点,深入开展“破解难题深化年”活动和“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着力在健全规章制度建设和法制培训上下功夫,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质量,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提升行政复议水平,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较好的完成了依法行政工作的目标任务。现就我县2016年度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执法责任

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明确执法主体,落实执法责任,健全奖惩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按照州上签订的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充实了东乡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并制定印发了《东乡县2016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年初,县政府与24个乡(镇)和42个行政执法单位签订了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靠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了奖惩措施,全县上下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依法行政工作格局。

二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东乡县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东乡县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东乡县行政执法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东乡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县残联起草并出台了《东乡族自治县扶助残疾人办法》,县人大起草了《东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草案)》,现正在讨论当中。并向社会公开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违规执法行为的举报方式。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行为管理。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们定期不定期的对各执法单位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纠正,进行整改落实。今年3月份,我们根据州政府法制办文件要求,对我县行政强制实施主体、依据进行了认真清理,为确保清理成效,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转发文件,梳理行政强制实施主体22个,行政强制主体依据法律29部、行政法规38部、地方性法规2部、规章14部;行政强制措施5种111项,其中限制公民人身自由14项,查封场所、设施和财务13项,扣押财物11项,冻结存款、汇,1项,其他行政强制措施72项;行政强制执行权限110项,其中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项,行政机关直接强制执107项目;建议保留行政强制执行事项98项,对规章设定的8项行政强制事项建议予以修改。

(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我们把法制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悬挂横幅、刷写标语、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先后举办各类宣传活动4场(次),出动宣传车辆18台(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元月份县政府法制办派出1名负责人参加了省政府法制办举办的《行政强制法》培训班;2月份我县县长、分管依法行政副县长和县政府法制办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州上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会议;3月份,我县分管依法行政副县长和法制办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州上举办的《行政强制法》培训班。4月27日,我办牵头组织,在县民族会堂召开了东乡县《行政强制法》暨行政执法培训会,由全县24个乡(镇)的乡(镇)长和42个县直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秘书等200多人参会,特邀请省政府法制办才宝甲和州政府法制办主要业务人员莅临我县授课。

同时,不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和管理,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加强“三证”管理,我县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乡(镇)、县直部门和单位共73个,全县执法人员总数为1550人,其中持证人员1380人,今年上半年,正在办理行政执法证61本,监督证6本,更换法人主体资格证21本。做到了对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动态管理,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行政行为

不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制度,强化监督手段,加大违法责任追究力度,努力提高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认真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把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作为行政复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不断创新行政复议受审方式,充分运用和解、调解等多种手段,力争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对受理的复议案件,实地调查取证,依照法律法规,按时限程序,及时作出复议决定,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注重提高行政复议办案效率,严把受理关、审查关、调查关和决定关,确保了办案质量。建立了《县政府与县法院行政复议应诉与行政审判工作联系制度》,县政府复议机关与县法院行政庭经常性的保持工作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有效的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

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切实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根据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对各乡镇和县直各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制定半年度和年终考核制度,督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工作流程,改进执法方式。按照《东乡县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依法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规范了裁量标准,界定了执法权限,整合了执法资源,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工作制度,有效规范了各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

三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我们始终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备案工作作为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来抓,根据《甘肃省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办法》,凡涉及法律法规的议题和行政审批职能、行政机制的议题,先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核后提请县政府常务会研究,确保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一步完善政府工作规则,完善了《东乡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基本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二、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虽然我县的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对政府法制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调研了解,工作思路还不开阔;二是政府法制网络建设不健全,信息不畅通,依法行政的典型经验得不到推广和共享;三是行政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监督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不够;四是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五是行政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和素质需更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的打算

我们将以这次督察指导为契机,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下的依法行政工作,着力从以下七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省、州依法行政工作精神,更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并把制度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二是以县城重建工作为契机,多方争取资金,着力改善好拆迁单位的办公条件;

三是结合我县实际,强化《行政强制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着力解决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知识不精、执法不规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是靠实责任,更进一步落实好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制度建设运用到实际工作上来;

五是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范围和发布程序;

六是健全行政复议制度,按照“便民、高效”的要求,积极完善行政复议工作程序,努力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办案效率;

七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更进一步细化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

范文三: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南宁市人民政府:

我委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围绕高新区中心工作,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的意见》、《南宁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南宁建设的实施意见》,坚持突出重点、开拓创新的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坚持工作有力度、有亮点、有成效。现将我委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领导,科学规划

一是及时筹划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印发《2016年南宁高新区法制工作要点》明确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和重点。二是及时召开依法行政工作大会,部署全年工作,明确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和重点。三是做好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及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学法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年内举办依法行政法制专题讲座2期,举办党工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学法专题讲座2期。四是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年内召开依法行政专题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2次。

(二)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

一是做好南宁市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复核工作。根据南宁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市级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单位复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南依法行政办字〔2016〕15号)要求,我委按时向市依法行政办提交20XX年和20XX年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工作总结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材料,并做好现场检查工作,制定迎检方案,认真组织现场汇报会。二是配合南宁市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现场交流会,按时报送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经验介绍材料。

(三)加强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保障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

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按计划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制定了《南宁高新区2016年度领导干部学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工作计划》,3月20日邀请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卢琪律师,为高新区全体领导干部职工作主题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专题法制讲座,4月16日举办《高新区领导干部学习新修订〈行政诉讼法〉》专题会。落实好学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新《环保法》,组织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及辖区内20家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安全员共计80余人,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今年组织领导干部参加自治区、南宁市组织的各类依法行政培训班、研讨班10人次,依照依法行政培训方案积极开展高新区的依法行政培训工作,先后举办依法行政法制专题讲座两期,举办党工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学法专题讲座两期,通过学习和培训使得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得到了大幅度提升。

二、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深入推进依法决策

(一)深入推进依法决策

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建立管委会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讨论。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队伍,引导法律顾问积极参与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的研究、咨询和论证,提供建设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的作用。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严格执行公开听取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二)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及时报备的程序要求。在制定《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鼓励发展自主知识产权的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时,通过组织召开征求意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专家和部门的意见。截止9月30日,制定规范性文件2件,并按要求及时向市政府法制机构报备。

(三)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桂政〔2016〕4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通知》(南府办〔2016〕30号)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我委高度重视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由管委会领导牵头,法制信访调处办具体负责草拟《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及《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等送审稿,经征求意见,集体讨论等程序,印发了《南宁高新区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南宁高新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南宁高新区管委会聘请法律顾问遴选程序规定》,完成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并根据《南宁高新区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成立高新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室,负责管委会法律顾问的联络、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法律顾问室的日常工作由高新区法制信访调处办承担,并选聘8名资深律师担任管委会法律顾问。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和心圩街道办事处、安宁街道办事处的法律顾问由管委会法律顾问室统筹安排或者根据法律事务需求给予指派。为确保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委聘请2名法律顾问助理,协助法律顾问办理有关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讼诉法律事务。

8月28日,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为8名受聘律师颁发的聘书,8名资深律师正式担任管委会法律顾问。10月21日,召开法律顾问座谈会,就建立各部门、街道办与法律顾问的联系机制、法律顾问如何履行政府法律服务职责等进行了探讨。我委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引导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研究、咨询和论证,提供建设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积极听取法律顾问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不断提高依法决策的水平和质量。

三、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制度

为扩大执法队伍,提高执法力度,我委认真组织2016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报名工作,今年共组织566名执法人员参加考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对无证执法和执法主体资格不符的执法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并进行责任追究。对持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进行统计管理,并在依法行政专栏进行公示,为群众监督、投诉提供方便。

(二)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

我委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食品、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一是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截止9月30日,查处违法建设415件,作出行政强制措施决定334件,清理占地50万多平方米,拆除建设面积30万多平方米。截止9月30日,查处违法占地19件,并向西乡塘区人民法院移送案卷申请强制执行。二是加大城市管理和环境综合治理力度。截止9月30日,对摊点乱摆、整治跨门槛经营、乱挂晒等各类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共2665件。三是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食品生产环节、重点品种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隐患、重点食品“两超一非”、食品标签标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等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共计387家次,出动执法人员共计812人次,抽检样品共计158批次;开展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对农村食品市场、乳制品市场、散装食品等进行专项整治,检查经营户共计3614家;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对学校食堂、夜市、米粉店等进行专项整治,共检查餐饮单位4210家次;开展药品药械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各类企业352家次;联合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开展私屠滥宰联合执法行动,截止9月30日,查处私宰窝点1处,联合公安、工商、经发局等执法部门,查处涉嫌走私冻品1件。

(三)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工作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各执法部门梳理分解职权,确定责任的结果及时进行公布更新完善。认真开展2016年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工作,组织各执法部门按照本部门梳理并公布的行政执法职权表的内容,对本部门行政执法职责的履行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并撰写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报告,按时上班管委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对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自查。

(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对20XX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期间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案件,从行政执法案卷的事实证据、执法程序、适用依据、量罚幅度、执法情况、文书格式、案卷整理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查。检查活动先由各行政执法部门,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南宁市行政强制、非行政许可审批及其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再由检查组对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执法案卷进行抽查,共抽查执法案件60件,并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通报,总结经验、改进不足,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

(五)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系列制度

按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系列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委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行政执法系列制度。一是建立高新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了哪些执法过程必须记录、记录的主体、记录的时限、记录的用途以及归档等内容。二是建立高新区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明确了投诉举报的范围、方式、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结结果反馈等内容。三是建立高新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范围、负责进行法制审核的机构。通过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系列制度,规范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的行使

为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促进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合理,我委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细化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工作,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自由裁量幅度的行政执法条款进行细化、量化,完成《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细化表》,并予以公布执行。

四、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制定《高新区2016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坚持通过开展执法案卷专项检查、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依法行政考核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考评。按计划分别于6月11日,6月12日,对建设房产局和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等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通过自查自评和现场检查的方式对各执法部门的执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将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五、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

(一)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机制

建立《高新区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制度》,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管委会负责人分别于9月7日,9月9日出庭应诉,坚决贯彻执行《南宁市行政机关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办法》、《高新区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有利于缓解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矛盾,也有利于促成行政争议的妥善解决。

(二)依法开展诉讼案件应诉工作

截止9月30日,法院受理行政案件80件,办结行政诉讼案件24件,对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我委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及相关证据材料,并委托法律顾问依法出庭应诉。

(三)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我委自觉接受行政复议机关监督,在法定期限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书面答复及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截止9月30日,申请人不服我委行政决定向市复议办提起行政复议案件共24件,其中21件案件已结案,其余案件我委均在法定期限向市复议办提交书面答复及相关证据,案件正在审理中。

(四)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

以“三大纠纷”为重点,积极推进高新区重大案件及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攻坚克难,力保社会稳定,全力推进对高新区辖区范围内重大矛盾案件的化解,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组织化解自治区科技厅重点工程项目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大楼地块业主与承租户合同纠纷。自治区科技厅重点工程项目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大楼将在我委辖区科德路3号建设,因该项目地块的业主科技市场与承租该地块的经营户(天龙公司)存在合同纠纷,导致项目建设无法推进。经工作组深入调查核实了解情况,并多次与承租方业主沟通,宣传法律法规,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承租方终于同意自行搬离,将场地退回给自治区技术市场,双方纠纷得到圆满化解。二是完成南宁市江北引水干渠工程项目的施工所涉及租用广西乐万家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和四联村林屋坡的土地协调处理工作,经开展调处工作,工程涉及到的广西乐万家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和四联村林屋坡已顺利签订协议书,让地施工,确保该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六、加强法治宣传和依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今年开展普法宣传主题活动6次,悬挂横幅12条,发放张贴普法宣传画20张,发放“六五”普法宣传资料10000多份,法律进单位1次、法律进机关2次、法律进企业2次、法律进社区4次、法律进乡村2次、法律进学校16次,普法群众过万人次。通过拍摄普法宣传片,设置4块电子法治宣传显示屏等方式加强法治宣传。二是加强法制信息宣传。通过高新区电子政务网站依法行政专栏宣传依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绩。及时报送依法行政信息,20XX年11月至2016年10月期间,向市法制办报送26条法制工作信息,被南宁市政府法制网采纳22条法制工作信息,加大了我委法制工作的宣传力度。

七、工作亮点

(一)成立法律顾问室,为法治建设出谋划策

20XX年开始我委就聘有常年法律顾问,今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通知》下发后,我委高度重视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制定了《南宁高新区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南宁高新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南宁高新区管委会聘请法律顾问遴选程序规定》完成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并根据南宁高新区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于8月率先成立高新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室,并选聘8名资深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引导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法律事务的研究、咨询和论证,为法治建设出谋划策。

(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显成效

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始终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着力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一是落实好学法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把领导干部学法工作作为制度长期坚持,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工作的落实,年初制定《南宁高新区2016年度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工作计划》。按学法计划组织学习活动,今年组织领导干部参加自治区、南宁市组织的各类依法行政培训班、研讨班10人次,依照依法行政培训方案积极开展高新区的依法行政培训工作,先后举办依法行政法制专题讲座2期,举办党工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学法专题讲座2期。二是拓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渠道。坚持自学为主的方法,结合领导干部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实际,确定学习内容,举办各类领导干部法制培训,并邀请南宁市法制办副主任侯康顺、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卢琪律师等法学专家进行授课。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新《环保法》、新《安全生产法》、新《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南宁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等法律知识。以“法律进机关”为载体,广泛搭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平台,通过网络、印发法制宣传专刊等,不断拓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渠道和空间。三是开展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测试工作。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度,组织新提拔领导干部,参加任职前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

通过采取多项举措推进领导干部学法,使领导干部法律素质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大大提升。在作出重大决策前会咨询法律顾问意见,出台规范性文件前经过合法性审查,在办理经济社会涉法问题上邀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建议,在处理信访或群体事件上依法化解矛盾等,都体现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在增强。

八、存在问题

20XX年,我委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与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到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性规定落实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仍需加强,科学民主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方面,需要进一步细化管理制度并加强指导和监督。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审查的主动性不高,没有及时报送备案。

(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待加强。执法监督制度不够健全,监督工作尚未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

(三)执法队伍素质与依法行政要求还有差距。执法岗位有些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在执法过程中还存在证据收集不细致、法定程序不到位、执法文书不规范的问题。

九、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制定切实可行的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步伐。

(二)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引导法律顾问积极参与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的研究、咨询和论证,提供建设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的作用。

(三)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

(四)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监督的各项职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认真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依法独立开展专门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五)创新工作机制,推进依法行政。不断研究高新区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推动高新区经济建设和法治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范文四: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根据依法行政工作有关要求,我局对2016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机构健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我局把依法行政责任制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及时调整充实依法行政领导机构、工作机构,使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都是在职在任的局一级领导和科级干部,由局长赵尚文担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由王仲煦副局长分管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宣教科。局党组重视发挥法制机构的职能作用,配齐配强依法行政专职工作人员,有科长、副科长、工作人员各一人。

二、大力推行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各项制度

我局根据省司法行政系统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部署,大力推行规范化建设,以文明执法、规范管理、便民为民为目标,不断完善业务工作规范、部门岗位职责规范、队伍建设规范、监督机制规范,并将相关制度汇编成册,印发给全体干部职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学法制度,领导带头学法,单位有安排、有记录、个人学法笔记不少于5000字。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其他与司法行政业务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规范化建设,完善各项制度和管理,有力促进了单位各项职能依法开展。

三、认真梳理执法依据,不断推进执法权限公开透明

为了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保证执法行为、日常司法行政有法可依,同时也是为了让群众更好地了解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内容,我们按照省、市政府法制部门的要求,认真参考省厅的执法依据,对市县两级级司法行政系统执法依据进行了认真排查和梳理。在此基础上,我们对行政执法责任进行了分解,明确了局长、副局长、各科室职责,推动了执法内容的规范。同时坚持以更好地服务当事人为宗旨,简化办事流程和相关手续,不断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和工作效率。对全系统行政执法的权限内容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布。就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在网上进行实时登录,并坚持运用电子监察系统,真正推进法律援助这一民生工程的有效实施。认真开展了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文件主要内容与上位法律规定相抵触或者被新的上位法代替的,应当决定废止”、“文件调整对象已经失效或者实际上已经失效的,应当宣布失效”等清理标准,认真开展了清理工作。

四、以便民利民为目标,做好行政审批工作

市局出于便利申请人的目的,委托各县区司法局代收县属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省司法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接收、转送有关的申请材料。2016年,我局办理的有关业务没有出现错漏情况,也没有受到过投诉。

五、加强学习宣传,确保行政执法工作效果

司法局行政机关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其基本的执法责任是负责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参与政治、办理事务,开展法律服务,完成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任务;管理司法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全体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加强廉政建设、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管理指导监督公证、律师、法律服务所及基层司法所的组织、建设工作,组织全市开展法制宣传,指导依法治理工作。我们始终坚持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服务,为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来开展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明确在执法过程中责任问题,分清是非,不办人情案。二是进一步细化各项规章制度,我们先后制定了《收案审批制度》、《办证质量检查制度》、《基层管理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等10余项规章制度。三是进行法制宣传,使干部职工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使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和法律保障这三大职能得以充分体现。

六、抓好检查整顿,提高执法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司法行政队伍的执法水平,我们制定了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层层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开展经常性的执法检查和监督,对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先后开展了律师执业执纪集中教育整顿、公证质量检查以及基层法律服务教育整顿等活动。律师的教育整顿和行风评议,通过听、查、访、召开座谈会的办法,对律师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进行了面对面的评议,使律师的行风有了好转;公证质量检查,抽出人员组成工作组先后四次对全市公证案件进行了检查,从所检查的案件中,没有发现错案错证;法律服务队伍教育整顿,从执业资格、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方面,根据省厅的安排认真开展了全市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教育整顿分三个阶段进行,着重从检查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业活动中有无违法违纪问题入手,看执业过程中是否文明执业、热忱服务。通过学习、自检自查、整改提高三个阶段,认真查找存在问题,针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加强培训。我们还进一步完善了律师所、法律服务所和公证处的一系列管理制度,从而提高了法律服务效果;深入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完善社区矫正接收、管理、考核、变更、解除矫正、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的制度,使社会矫正工作稳步推进,目前接收的1368名社区矫正人员,无一人重新犯罪;扎实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全年共调处矛盾纠纷15884件,指导人民调解员认真开展矛盾纠纷7930次

七、开展案件评查,规范执法行为

20XX年两次对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7683件案件进行了评查,其中法律援助1677件、公证1724件、律师2056件、基层法律服务所1491件,人民调解735件。共评查案件7683件,其中优秀率占5%、合格率占93%,基本合格率占2%。经评查,大部份案件法律适用准确,程序应用合法,案卷装订法律文书齐全,案卷归档时间及时,所有承办的案件都能按照案卷归档时间要求,在30天内都能按时由承办人将案卷装订完整集中归档,社会效果明显。所承办的案件达到了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不论是援助中心承办的案件,还是律师、公证处、司法所承办案件,都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有案件保持零投诉,达到了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部分案件存在法律用语表述不准确,个别案卷记录潦草、办案小结总结不详细,谈话针对性不够强;个别案卷文书材料制作不规范;案卷内容填写不齐全;极少数案件材料指派通知只填写了内容而忽略了加盖公章。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了整改。

八、严格依法行政,没有出现违法行政情况

我局没有做出过行政处罚决定。我局工作人员没有因违法执法被追究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情况;2016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没有报送审查的规范性文件。

九、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工作者在开展业务时程序不够规范。二是服务领领域单一,拓展不够。三是档案管理规范性不够规范。这些查找出的问题我们将采取更有力的可行的措施进行清理整改。

十、今后的打算: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把依法行政与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和执行力绩效考核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局依法行政的指导、监督力度。二是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结合《律师法》、《公证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重新修订《陇南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实施方案》。三是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增强法制宣传实效。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青少年、农民特别是移民及少数民族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法律服务意识。继续发挥“平安”法律顾问团作用,继续为市委、市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等提供法律上的咨询、论证服务;提升基层工作能力。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质量工程,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四是完善监督机制,落实行政监督责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切实加强评议考核工作,坚持经常性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奖优罚劣,严格责任追究,对执法违法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充分发挥党风、政风、行风、效能“四风”监督员监督作用。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通过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以网络、媒体等信息平台方式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标准和流程,接受社会大众的执法监督。

2016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6年,法治政府总结 第八篇

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6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认真实施《**省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政府立法工作全面顺利完成

1、编制《**省人民政府规章项目库》。为落实鹿省长关于“要做好政府立法顶层设计”的指示,省政府法制办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研论证,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政府自身建设为重点,筛选出49个立法项目,编制了《**省人民政府规章项目库》。《规章项目库》的编制,使政府立法工作有了更科学、详实的规划,增强了今后一个时期政府立法的预见性、系统性,为保障**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提供有效制度支撑。

2、认真实施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全年共组织起草、审核修改12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和5件省政府规章。每个立法项目,省政府法制办和相关部门都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从初稿到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都要经过多个环节审查、多轮会议讨论、多次反复修改。多数立法项目都修改20余稿,其中,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先后修改38稿。全年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讨论的17件立法项目,有14件一字未改获得通过。

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升

1、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进一步落实。各设区市大都出台了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性制度,许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重要合同均由同级政府法制机构进行法律审核。2016年,赣州市、县两级共审核重大决策事项与重要合同1526件,其中市本级审核232件。宜春市在做出是否恢复宜春一中重大决策时,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充分进行论证,最终恢复宜春一中独立办学。

2、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有效推进。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同时,不少省政府部门实施了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省发改委对全省2016年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进行了决策后评估,并起草了评估报告。省水利厅在全省对已通过水资源论证,并建成、运行的建设项目开展了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工作。省交通厅还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后的社情民意反馈制度。

3、重大行政决策案卷更加规范。多个设区市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案卷规范标准》,对重大行政决策从调查研究、专家论证等初始环节,到集体讨论、结果公开阶段的案卷归档必备文书作了具体规定。省国税局还指定专人负责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

1、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落实到位。各地、各部门都开展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清理,绘制流程图,做好衔接工作。赣州市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由原来的110项,精简到62项,精简率达到44.86%;九江市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精简了63项。省监察厅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将该项工作纳入全省作风整治年检查考核内容。目前,全省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流程再造已纳入全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

2、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衔接工作到位。9月底,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314项行政审批项目,随即,省政府法制办便会同省监察厅对各有关单位申报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与国务院决定进行衔接。经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拟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71项、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43项,相关清理结果待省政府审定后将向社会公布。

3、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运行到位。抚州市市本级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其他事项共计487项全部纳入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中运行,系统运行至今年11月,市本级共受理办件150043件,办结145989件,办结率达到97.3%。新余市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审批率达到90%,大大高于省里50%的要求。

4、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有创新做法。南昌市出台《行政审批否定报告备案制度》,规定行政机关作出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必须由部门主要领导或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在规定时间,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遏制了随意许可现象的发生。

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

1、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意见》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为根本出发点,对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监督、执法保障等重点环节,逐一提出明确、清晰的规范标准,使行政执法人员对规范化执法有更全面形象的感知与认识,为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省政府法制办还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对落实该《意见》,规范执法工作进行了布署。南昌市等地对该《意见》进行了细化,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

2、行政处罚裁量权进一步规范。省直各部门对2016年新制定或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全面梳理、细化量化、分档设限。省政府法制办编辑了《**省2016年度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汇编》,供各执法部门参考。各设区市也大都制定了相关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并通过培训考核、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等多种方式,推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落实。年终依法行政考核对各地案卷的评查中,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实施频率明显提高。

3、推出了一些规范行政执法的新举措。省公安厅除了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和十大优劣质案件评选活动外,还组织开展了执法“三访三评”及“规范执法警营开放日”活动,并加强执法场所规范化的建设和管理。省工商局深入推进行政指导工作,将行政指导运用到日常管理工作中,实行柔性管理模式。省交通厅开展了全省公路路政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四个统一”工作。

4、综合执法工作进一步推进。省农业厅启动农业综合执法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行“检打联动”的执法形式。萍乡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跻身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之一。省文化厅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统一执法标识,建立市场技术监管体系。省商务厅还召开了全省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现场会。

5、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南昌、赣州市开展了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审查工作。宜春市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仅进行书面通报,还召开全市视频通报会进行专门通报。省国土资源厅结合卫片执法检查,分别在**省电视台和**日报等主流媒体公开曝光了11起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省药监局在全系统建立食品药品特邀监察员制度。

五、行政机关矛盾纠纷化解功能不断增强

1、探索行政复议工作新机制。南昌市、新余市、新建县和东乡县大力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在“融合行政资源,吸纳平民裁判”上进行有益尝试。省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省政府法制办联合省高院共同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上饶市加强了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与市中院行政庭的沟通联系。

2、行政争议化解成效明显。2016年,全省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800余件,办理行政争议信访件1200余件。省政府法制办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9件,办结56件,办理省信访局转办的行政争议信访件85件。省人保厅在全省系统开展“行政争议处理质量年”活动,要求各地大力推进八个方面共25项规范化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全国人社系统法制工作座谈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

3、行政调解工作扎实推进。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好实施意见,省政府法制办发文规范行政调解工作程序,制作行政调解文书格式样本。目前,行政调解已被纳入“三调联动”工作大局,并首次列为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内容。吉安市建立了行政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司法厅大力拓展人民调解领域,在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会上做了书面经验交流。新余市还探索创建行政争议诉前协调机制。2016年,全省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18.67万件,调解16.25万件,案件数量较上年增加21.79%,调解率增长17.81%。

六、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1、成功举办市厅级领导干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研讨班。2月27日,省政府法制办在省委党校组织了各设区市政府、省直部门分管领导和法制机构负责同志共150余人参加的研讨班。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凌成兴到会讲话,副省长朱虹作专题报告,国务院法制办和省委党校有关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各地也大都举办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

2、公务员学法制度得到有效落实。2016年,省地税局全系统共举办各类培训756期,培训3.95万人次,省局直接组织培训34期,培训2100人次。省财政厅组织了共有17.9万人参加的全省财政法规知识竞赛。省公安厅、省工商局分别组织开展了法律知识“每月一考”活动,以考促学。省财政厅为干部职工人手一册购买了《财政普法读本》、《“六五”重点法律知识读本》。

3、依法行政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取得新突破。2016年,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登载 我省依法行政信息262条,省政府法制办被国务院法制办评为信息报送工作先进单位。宜春市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共设法制宣传摊点100余个,出动法制展车800辆次,制作散发宣传单30余万份,利用短信平台,群发手机法制信息35万余条。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省范围开展依法行政理论研讨活动。上饶、吉安市开展了依法行政理论调研活动。

在全省各级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下,2016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用法治政府的目标来衡量,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依法行政作为政府的全局性、基础性工作,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得到领导的足够重视,还有弱化为法制机构的一般性、业务性工作的趋势。二是法制机构规格、人员现状与当前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不相适应,许多依法行政工作任务推动不力,落实难度较大。三是行政执法领域仍较大程度存在执法与利益挂钩、执法趋利等问题,执法不文明、执法态度野蛮粗暴等现象仍时有发生等。

2016年度,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省政府的全面部署和要求,理清思路,多措并举,认真抓好年度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督促引导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推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省法制办)

2016统计法制工作总结
2016年,法治政府总结 第九篇

范文一:区统计局统计法制工作总结

根据市局《关于20xx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任务和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为全面反映我区统计法制工作情况,现将20xx年度**区统计局统计法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20xx年区统计局按照“五五”普法规划,以农业普查工作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的重点和方法:一是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办法》为重点,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教育;二是利用普法宣传月进行宣传,除在繁华地段设立宣传站宣传外,城区三个办事处和川道建制镇都设立了宣传点,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和宣传册等形式进行《统计法》宣传教育活动,全年共发放《统计法》宣传单、画、册20xx份,上街宣传《统计法》2次,参与宣传人数达26000余人次;通过深入广泛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形成良好的学法、知法、懂法氛围,为统计工作依法开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有力地促进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二、健全统计执法制度,完善统计执法程序

为加强统计法制规范化,完善激励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更好地发挥统计法制的监督职能作用。一是建立健全了报表报送登记制度,由专业人员对其报送的时间、表种和差错及是否迟报、虚报、瞒报、拒报、伪造进行登记;二是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按照省、市新制作的法律文书格式,及时补充印刷了各类法律文书。做到填写整齐、使用规范、不出差借,严把程序关。三是建立统计工作检查、督查机制,对乡(镇)、办事处统计基础建设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及时解决,并对驻**中、省、市、区的单位报表情况跟踪检查,对迟报、虚报、瞒报、拒报、伪造统计资料的单位,做到发现一案,查处一案。

三、建立统计执法机构,加大统计执法力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真正做到执法不违法,办理案件程序化,局党组调整充实了**区统计局执法领导小组,由王国玉副局长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对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统计执法做到发现一案、查处一案,使执法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全年共发《催报单》68份、《催领单》10份,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今年6、7月份集中力量,抽调局机关全体干部,集中对辖区规模工业企业、商贸住宿餐饮业企业、劳动工资部分报表单位等70家工业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发现了不少统计违法行为,对统计工作不够规范,违法行为轻微的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单位进行了进一步的立案调查,并依法做出了处理。截止目前,偿有4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未结案)。其余案件已结案,并已归档。全年共查处违法案件19件,结案8件,处罚3000元案件1件,处罚20xx元案件5件,处罚1500元案件1件,处罚1000元案件5件,通报、批评教育7件,通过统计执法达到了净化统计环境,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维护了统计信誉。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宣传经费不足。由于统计经费紧缺,难以安排专门的统计法制宣传,只能借用有限的会议、培训等形式宣传,难以形成气候。

二是社会认同度差。尽管《统计法》颁布20多年,近几年的统计执法也有一定的力度,但有些企业、事业单位只认为违反《税法》要处罚,而认为不报或迟报统计报表违什么法,对统计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认识不足。

三是统计执法人员不足,素质有待提高。

范文二:统计法制年终工作总结

xx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和上级统计部门指导下,根据国家局和省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本级中心工作,开拓思路,积极创新,努力推进各项统计法制工作。

一、法制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1、年初,根据国家局和省局的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及时制定印发了《xx年全市法制工作要点》,并印发了《统计法制工作考核评比办法》,指导全市统计法制工作顺利开展。

2、及时召开了全市统计法制工作会议,部署全年统计工作。根据国家局和省局的今年统计法制工作部署,筹备召开了今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会议,对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3、认真细致地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市政府法制办部署和要求,认真进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和清理工作。

4、大力加强了对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今年3月份,在政府机关机构“三定”中,4月上旬,我局政策法规处与执法检查处分开,正式开始单独办公。为了切实抓好今年的各项统计法制工作,政策法规处研究确立了“服务高效、***务实”的工作目标,并明确了今年工作重点。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局法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5、认真开展省统计管理条理征集意见工作。按照省局要求认真向相关人员征集对《辽宁省统计管理条理》修改意见,并及时将意见汇总上报省局。

二、轰轰烈烈地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

按照识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执行情况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我市的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在市领导高度重视下,行动迅速,精心筹划,周密部署,统一调度,密切配合,认真工作,扎实推进。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

1、快速行动。5月底,市统计局接到省统计局《关于组织收听收看国家统计局、监察部、***联合召开<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后,市统计局主要领导对此次统计执法大检查给予了高度重视,责成法规处及时与省统计局和大连市电话局联系,及早确定会场地点,快速布置会场,按照上级要求,快速通知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大连调查队和区市县统计局、先导区统计部门负责同志和有关人员共计80余人收看收听了国家和识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实况。

国家和省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国家统计局大连调查队党组书记高连同志,代表大连市统计局、监察局、司法局和国家统计局大连调查队四部门,对如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做好全市《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立即着手成立大连市大检查领导机构,着手制定下发全市大检查工作方案。二是与会的各市直部门和各区市县、先导区,回去要立即向主要领导汇报全国和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立即成立专门的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统计执法大检查方案。三是各单位要按照市大检查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全市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为使我市政府统计机构的全体人员,能及时收听收看到国家和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结束的第二天,市统计局就将国家和省电视电话会议实况视频放在局域网服务器上。并及时发出通知,要求市统计局和区市县统计局、先导区统计部门所有职工必须上网收听收看。

2、及时报告。国家和省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市统计局快速起草报告,及时向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肖盛峰专门报送了《关于国家统计局、监察部、***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肖副市长见到报告后,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在报告上做了批示,要求“统计局、监察局、司法局抓紧研究,认真贯彻落实”。

每年的宣传日活动,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领市局各部门领导和调查队的领导,分别深入到各区宣传现场指导宣传活动。分管统计工作的各区市县和先导区领导也亲临宣传日现场参加宣传活动。

“xx”普法期间,市县两级的电视台、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对宣传月、宣传周和宣传日活动都进行了系列报道。市局每年12月均在《大连日报》上大篇幅刊登市局党组书记、局长高连就《统计法》发表答记者问。xx年还就新修订的《统计法》发表答记者问。大连电视台还就新修订的《统计法》有关问题,对主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尹忠科进行了专访。并且在宣传月期间,每天在大连电视台利用滚动字幕宣传新《统计法》。各区市县也充分利用当地的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媒体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xx”普法宣传月活动期间,我市共设立宣传咨询站近1000个,悬挂宣传横幅近3500幅,张贴宣传标语1500余条,出动宣传车250多台次,制作宣传板1500多块,发放宣传单35万多张,组织群众宣传活动600多次,组织表演队近300个,设立拱门300多个,大型气球400多个,广播站播报800多次,制作宣传板1500多块、板报橱窗近xx个,利用大型电子屏幕近300个,发放宣传册5000册、宣传卡片8万张、宣传画4万张,宣传纪念品近5万个。播发近1200余篇次,报纸采用稿件600余篇次,网络发表稿件100多篇。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及时地办理统计登记。

四、明年主要工作

1、加大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及新的《统计法实施规定》的普法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力度,在局内和系统内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2、按照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检查和督导工作。

3、待《辽宁省统计管理条例》颁布后,立即启动我市两个统计规章的修订工作。

4、严格按照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办法,认真做好局发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报备工作。

5、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日常统计登记工作。

6、按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统计案件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范文三:统计法制工作总结

2016年,广东各级统计部门以全面深化统计改革为主线,以保障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不断完善统计法律制度,广泛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全省统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制保障。

一、不断完善法制制度,切实提高统计工作的规范性

(一)基本完成《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修订)立法的各项准备工作。继续深入调研,广泛征集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条例》(修改草案稿),向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提交了立法建议书。根据省人大的立法计划,《条例(修订)》将被列入2016年立法项目,并有望在年内出台。

(二)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广东省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工作规范》。该《规范》从网报企业的权利与义务、机构和人员配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设置、统计数据质量等8个等方面明确了网报企业的统计工作建设标准,是企业规范化建设的基础性文件。

(三)建立法治统计相关制度。根据省政府《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的要求,我们建立了《广东省统计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广东省统计行政执法督察制度》等多项法律制度。

(四)加强法规和文件审查。全年共完成了国家局、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及有关地方、部门的共52件法规、文件(草案)的征求意见的答复工作。

二、广泛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不断提高依法统计的意识

(一)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法》颁布3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一是组织开展《统计法》及《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知识竞赛活动,全省共有34209人参加了竞赛活动,获得了国家局的优秀组织奖;二是组织开展全省统计法治征文和法制宣传口号征集活动,全省共征集到法治征文117篇,法制宣传口号456条;三是开辟纪念《统计法》颁布30周年宣传活动专题网站、在“广东统计”公众微信上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四是邀请国家局政法司郭国云副司长举办专题法制讲座,并通过网络视频系统传送到县级以上统计部门同步收看。

(二)积极组织开展“12.4”法制宣传系列活动。2016年,我们组织开展了以“纪念统计法颁布30周年,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为主题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多形式多渠道组织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将全年统计法制宣传活动推向高潮。12月9日,省统计局联合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举办大型专题法制讲座;12月26日联合经普办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今年,我们已决定在12月8日邀请中山大学法学教授举办依法行政专题法律讲座。

(三)借助主流媒体,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5月5日,省统计局对2016年度全省各级统计部门依法查处的13宗统计违法案件进行了公开通报,对每宗案件的违法单位名称、具体违法行为及处罚结果等进行了曝光,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等平面媒体和新华网、人民网、凤凰网等网络媒体都公开进行了报道。7月4日,南方日报刊登了题为《省统计局:对统计弄虚作假零容忍》的采访文章,幸晓维在采访中明确表示,统计上弄虚作假是目前影响统计数据真实性的罪魁祸首,是统计工作中的毒瘤,我们一定要以零容忍的态度,采取雷霆手段,予以铲除。

(四)结合统计执法大检查,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今年10月,结合国家局有关开展“一套表”联网直报中违法违规和不规范报送行为专项整治的部署,省统计局联合省监察厅、省法制办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全省统计执法大检查活动。8月28日,省统计局召开执法大检查视频动员会,幸晓维在会上明确表示,省统计局始终旗帜鲜明反对和惩治统计弄虚作假,要求全省各级统计部门与省统计局保持一致,上下同心,坚决抵制、绝不支持和参与统计弄虚作假,坚决依法惩治统计弄虚作假行为。

(五)借助“统计开放日”活动平台,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9月19日,省统计局隆重举办第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之广东”现场展示会,大力宣传统计人,传播统计文化,宣讲统计法律法规。省统计局局长幸晓维在会上发表讲话,他指出,近年来省统计局大力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查处、曝光了一批统计违法违纪案件,逐步营造了良好的统计氛围。会上,省统计局向与会人员派发了《开放日宣传手册》,该手册用大量的篇幅突出宣传了《统计法》的重要条文,形象展示了广东统计法制建设成果。

(六)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建立健全并认真实施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全局领导班子成员、全体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等法规和文件,保障了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在省普法办的指导下,建立了“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每个在职干部在各自的办公电脑终端可以轻松实现在线学法、在线考试,全体在职干部都顺利完成了2016年度30个小时的在线学法,并顺利地通过考试。

(七)组织开展统计法制巡讲活动。抽调统计法制骨干力量组成宣读团,先后到佛山、汕头、中山和药监等多个地方和部门,对各级党政领导、统计机构或企业负责人、基层统计人员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我省统计普法工作得到了国家局和省普法办的充分肯定,省统计局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

三、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不断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一)认真布置统计执法检查任务。在党的群众路线实施活动中,我们完善了统计执法检查相关工作制度,规定省统计局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两次统计执法检查活动。年初,我们制定了全年的统计执法检查计划,对全省统计执法检查任务作了具体的布置,要求重点围绕经济普查和一套表联网直报数据质量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要求省统计局全年直接检查统计调查单位100家以上,各地级以上市统计局直接检查统计调查单位50家以上。

(二)积极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今年我们组织开展了3次规模较大的执法检查活动。一是组织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作为三经普执法检查的主要职能承担机构,我们联合省经普办在5、6月份组织开展了三经普事后质量抽查工作,组建了10个检查组,按抽查工作方案对全省21个地市、38个县(区)经普数据质量进行了检查,每个县(区)选择2-3个街区或建筑物进行地毯式的全面实地核查。二是组织开展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行动。该项工作由省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统计部门主要负责对“政绩工程”的检查和整治。今年7月份,省里组成6个联合检查组,对全部21个地市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各地在GDP、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等主要指标数据上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虚报政绩的“政绩工程”。三是联合省监察厅、省法制办在全省组织开展“一套表”联网直报中违法违规和不规范报送行为专项整治暨统计执法大检查活动。省里组成7个联合执法检查组,对14个地市26个县(区)的172家网报企业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是否存在冒名报送、指令报送等统计弄虚作假行为。全省各地也根据省统计局的部署,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开展各专项统计执法检查。据统计,去年10月至今年9月底,全省各级统计部门共计检查统计调查单位21956家,其中省统计局直接检查统计调查企业2612家。

(三)认真组织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今年,省统计局严格按照《加强和规范统计上弄虚作假案件查处工作的若干规定》,认真组织查办了国家局转办的汕头、广州、云浮云安、佛山三水、中山南头、广州花都狮岭等6起案件。我们依法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佛山市三水区的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分,并在全省统计系统内进行了通报;对其他案件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也依法进行了处理,责令相关单位进行认真整改,并对有关案情进行了通报。省统计局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有关统计违法行为也依法进行了严肃的处理,责成汕尾市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2个县(市)的有关负责人员进行约谈,省统计局派员督导。全省各级统计部门也依法认真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据统计,去年10月至今年9月底,全省在执法检查中共发现违法行为642宗,立案131宗,结案89宗,予以警告69宗,罚款26宗,共计罚款14、05万元,通报曝光64宗(内部通报41宗,公开曝光23宗),行政处分1宗,处分2人。

(四)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今年9月组织开展了全省2016—2016年度的统计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评查工作要求全省各地对纳入评查期(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期间结案的案件)案卷按评分标准进行了认真的评查。评查工作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地可以采取集中评查、抽调案卷等方式组织对所辖县(区)统计局查办的案卷进行评查,省统计局将组织对部分地区的执法案卷和案卷评查工作进行实地检查。

(五)积极推进统计诚信建设。我省统计诚信建设正式纳入《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中,根据规划,统计部门将要建立完善统计违法案件公开通报和统计失信惩戒等制度,依法惩处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组织开展诚信统计承诺活动,全面加强诚信统计宣传教育。同时,为积极稳妥推进全省统计诚信建设工作,我们将深圳作为全省统计诚信建设中先行试点地区,课题组研究的《深圳市统计诚信体系建设》课题已结题。

(六)切实强化统计执法能力建设。一是统计执法力量大大增强,深圳、珠海、中山、江门等地先后成立了执法监察大队等执法专门机构,并增加了相应的执法编制和人员。二是强化统计执法业务培训,省统计局举行了全省统计执法骨干培训班,对全省执法人才库的业务骨干人员进行了执法和财务等知识的业务培训,省统计局还先后联合汕头、南海等地举办统计执法业务培训班。

四、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法治统计水平

(一)圆满完成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工作。从2016年起,省政府开始对各地市、省直各部门开展依法行政考评。省统计局作为全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同时也是被考评对象之一,圆满地完成了以下工作:一是积极参与考评方案、考评指标的制订和对有关单位的实地考评工作;二是认真完成了本单位依法行政考评的有关准备工作,省统计局在考评中获得良好等次,居本类考评单位的第3名;三是根据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通过落实责任、完善制度等,认真进行了整改。

(二)认真组织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按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认真清理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涉外社会调查等3项行政许可事项;二是跟踪、协调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转移到社会实施的有关后续工作,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强化对该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三是切实加强行政审批工作的管理,我局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均实现了网上申报、网上审批,所有批准实施的项目均及时在网上公布。

(三)认真开展职权清单的清理和报送工作。根据省政府有关开展清理行政职权、编制权责清单的工作要求,认真梳理、审核了省统计局负责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行政服务等领域的职责,提出了相关的改革意向,及时向省政府报送权责清单的编制意见。

此外,我们还认真开展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涉外调查项目管理工作,全年共核发涉外调查机构许可证4个。按时完成了2016年度省人大建议和省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均得到代表或委员们的满意答复。

五、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我们将紧紧围绕统计中心任务继续全面加强统计法制建设:

(一)进一步完善法制制度建设。加快《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修订)》工作进程,力争年内出台新修订的《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同时,抓紧研究制订(修订)《广东省统计违法案件查处规程》、《广东省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广东省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

(二)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大力组织开展《统计法实施条例》颁布和“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事项和重点时节的普法宣传活动。继续深入开展统计“六五”普法工作,重点抓好党政领导、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普法工作,组织开展“六五”普法验收工作。

(三)继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切实加强统计执法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统计执法活动,切实提高统计执法效能。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严肃查处统计弄虚作假行为。组织开展涉外调查专项检查活动。继续加大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加快推进统计诚信体系建设。

范文四:统计法制工作总结

20XX年,在自治区统计局法规处和州人民政府法制办的正确指导下,博州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统计工作会议精神,以巩固提高拓展“四大工程”、实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统计,大力提高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立法、普法工作水平,全州统计法制工作得到有效开展,为统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2016年统计法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建立健全统计法制工作长效机制

结合自治州统计工作实际,坚持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以服务统计改革和建设为主线,紧密围绕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及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等重点工作,扎实开展统计普法及依法统计工作,统计法制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考核”。年初召开了全州统计工作会议,对2016年统计法制工作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并结合自治州实际和年度统计工作重点制定并印发了《博州2016年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对全年统计法制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强化责任,统计法制工作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统计工作会议上与各县(市)统计局签订了依法行政责任书和统计执法工作责任书。加强领导,自治州及各县(市)统计局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完善了统计“六五”普法、依法行政及统计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统计法制日常工作;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州统计局定期组织督查组各县(市)统计法制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全州统计法制工作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人员经费落实、督促落实到位,确保了保证了统计执法、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推升依法统计能力和水平

㈠坚持领导带头领学机制。领导干部学法是统计普法教育对象的重中之重,领导的法治意识、法制化治理水平直接影响全州统计工作的好坏。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领导干部中心组学法制度,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局党组会以及局务会议等机关工作人员聚集情况,加强了对《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等法律法规材料的宣传和学习,增强依法治统的能力。全年共组织党组中心学法活动4次,领导学法工作做到年初有安排,学习有记录。

㈡深入开展统计执法人员学法活动。为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将全局各科室业务人员纳入行政执法学习范围,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列入全局每月学习计划,制订月度学法计划,以科室集体学法、个人学法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学习,全年学法时间在32学时以上,局领导定期对学法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开展测试,统计执法人员学法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测试、有检查。认真安排,精心部署,邀请外单位专家和本局领导,对全州60余名基层统计执法人员进行了《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行政处罚法》专题辅导,开展了统计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基本程序以及法律文书制作专题讲座,并进行了结业考试。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州人民政府法制办举办的两法衔接培训、依法行政培训等3次,并组织4名执法人员参加了自治区行政执法网上测试。

㈢扎实开展自治区第十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及时对自治州统计系统开展第十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进行安排和部署,多措并举确保全州统计系统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一是以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精神为主线,加强对宪法基本精神的再学习、再领会。开展学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法律权威、维护民族大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强《保密法》、《行政处罚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刑事诉讼法》、《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重点抓好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充分利用统计信息网、单位LED电子屏加强统计法制宣传。在活动期间,局机关LED全年滚动播放宣传标语30余条。各县(市)充分利用统计信息、黑板报、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开展宪法及统计法宣传。

㈣扎实开展统计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将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谋划,全力推进。以《统计法》颁布30周年宣传庆祝活动为契机,积极通过“中国统计开放日”、“12.4”、“12、8”等重要节点,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组织统计系统干部职工集中上街设点,悬挂横幅、制作展板等方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咨询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9月12日,自治州统计局联合博尔塔拉调查队在州政府门口开展了“中国统计开放日”集中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各县(市)也充分利用统计开放日开展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各县(市)统计局积极争取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纳入县(市)党校教育课程和领导学法教育课程,加强领导统计法律法规意识,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全州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制意识得到明显增强,统计数据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全州统计系统共举办统计普法培训33次,共有2743人参加了培训班。开展统计普法宣传82次,参加人数8062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8380份。

㈤加强统计法制工作信息报送工作。为及时全面反映全州统计法制工作现状,了解开展统计法制工作的好的方式方法,我局进一步加大了统计法制信息报送工作,2016年9月至2016年9月,共编发统计法制、教育简报30余篇。被州政府法制办采纳9期。

㈥积极配合做好人大立法及统计执法监督工作。配合自治区统计局和自治州人大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修改稿)征求意见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征求和汇总了基层关于统计法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进行了上报。积极配合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参与了州人大常委会对经济监督和财政预算“两办法”的修订并积极提出修改建议。

三、加强统计巡查,加大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

以服务四大工程建设、促进“三个提高”为核心,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大力推进依法统计,严厉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确保统计数据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编造统计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在全州统计系统开展了自查和自纠工作。印发了《博州统计执法工作要点》,对全州统计执法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开展了联网直报三查工作,州县两级统计局实地入户核查企业143家(6家企业统计人员不在本地暂时没有核查数据质量),其中,工业33家、建筑业25家、批零住餐21家、房地产38家、重点服务业26家。严格筛选核查对象开展,对筛选出得辖区内数据变动较大、匹配性出现异常的18家企业单位,事前不打招呼直接深入核查,取得了预期效果。统计巡查工作扎实开展,共检查单位241家,发现统计违法行为26起,立案14起,办结7起,预计10月结案。针对统计报表不能及时上报的问题,我们采取了网上通报,全年共通报企业、事业、机关单位43家,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统计依法行政检查和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得到扎实开展,全面完成了两县一市统计依法行政检查和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并进行了总结通报。

四、创新统计法制工作模式

在统计法制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本着注重效果、提升层次的目的,不断探索创新普法治理新模式。

一是以制度为抓手,确保工作的可持续性。结合州统计局统计法制工作的实际,建立健全了各项长效机制,使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各项措施得到了很好的贯彻和落实。

二是加大以公开为切入点,提高统计执法的公信力。谣言止于公开,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的公信力。

三是积极通过统计专报等方式,向州领导宣传统计法及统计制度改革内容,积极争取领导的支持谅解,确保统计法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范文五:统计法制工作总结

2016年,在市统计局法规处的正确指导下,在局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各专业人员的全力配合下,北碚区统计法制工作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切实改善统计工作环境,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保障了全区统计工作健康发展。

一、切实加强统计法制基础工作

1、加强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

一是不断完善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有专门的统计执法机构,负责统计执法宣传教育和统计执法工作,并配备3名专职人员积极开展工作。二是加强统计执法工作规范化管理。建章立制,制定《北碚区统计法制基础工作规范管理办法》,完善统计执法检查制度、统计执法责任制度、统计违法案件审核制度,积极建立统计诚信执法制度、法律关系函告制度,确保统计人员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报送统计资料。三是注重统计执法人员及骨干的教育和培养。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执法业务骨干班的培训和学习,坚持每季度在全局内部组织一次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及执法工作程序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能力。四是强化统计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切实履行持证执法检查制度,做到文明执法。按规定对统计执法证件及统计调查证进行核发和管理,并在“重庆市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做好统计执法检查证备案登记和执法人员清理工作。

2、加强基础工作

一是年初认真制定并上报了《北碚区2016年法制工作要点》和《北碚区2016年法制工作计划》,就全年法制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二是及时对年度法制工作进行了书面总结并按时上报。三是加强各项法制工作开展情况简报、信息报送工作。全年撰写了20篇法制工作信息,其中5篇被市局内网法制建设采用。四是认真完成市局布置的有关统计法制工作临时性任务,及时上报有关资料。五是建立了失信企业网络链接。六是很好地完成了“六五”普法验收总结工作。

3、加强统计法制及政策研究

一是积极配合国家局和市局开展法律、法规、规章调研、论证及征求意见工作,按时上报有质量的意见和建议。二是依法研究、制定统计类的规范性文件,促进统计工作规范化发展。制定《北碚区统计法制基础工作规范管理办法》。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工作在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规范统计资料收集报送等方面的引导规范作用,从制度上对统计法制工作进行了规范管理。三是制定《重庆市北碚区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监控方案》,该制度由各专业人员和镇街统计人员每季度对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资料及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的单位进行登记造册,然后报区统计执法检查队进行批评教育和查处。四是参与区委法建办的“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将企业是否有统计违法行为上报该系统进行曝光。五是建立法律事务告知制度和签到制度。为明确统计机构和统计调查对象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规范统计调查行为,提高调查对象的配合程度,保障全区“企业一套表”工作顺利实施,北碚区建立了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同时制作了统一的资料领取和参训签到册,在年报会培训期间实行严格的签到制度,作为企业是否参训和领取报表资料的法律依据。

二、切实加强法制宣传工作

一是年初制定《2016年北碚区法制工作要点》下发镇街,认真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工作。二是将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知识的宣传教育纳入当地普法教育宣传规划。在区政府门户网上开设了《统计法律法规》专栏,公布了统计法律和统计制度,宣传统计法律知识和统计业务知识。三是利用“12.4”、“12·8”法制宣传日、宪法日走上街头,向广大市民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积极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并及时上报宣传总结。四是通过年报会、座谈会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近20次。五是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党校、行政学校教学内容并授课。六是定期组织全体职工每年进行2次法律知识的学习,执法队内部每季度组织1次统计法律知识学习。七是组织基层统计员专题统计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宣传统计法律。八是举办了北碚区2016年“统计杯”中老年人羽毛球比赛。

三、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工作

一是严格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建立统计执法监督及错案追究制度,制定《北碚区统计数据检查纪律规定》。二是严格执行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备案、报告制度。三是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对照市统计局法规处案卷样本参考卷,查找问题,规范提高统计行政处罚案卷归档水平。四是建立统计违法行为举报受理制度,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五是全年未出现统计行政复议和统计行政应诉的案件。六是加强对统计执法证件发放的管理。七是认真参加市局组织的统计执法案卷评查自查工作。八是积极相应国家、市局的抽调,到外地进行执法检查工作。7月被国家政法司抽调,到河北进行执法检查;9月被市执法总队抽调,参加了全市的统计执法检查。

四、切实加强统计法制创新工作

1、制定《重庆市北碚区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监控方案》。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区统计局各专业科室、执法队、镇街统计管理办公室、各统计调查对象的职责。二是进一步统一了《统计数据质量查询书》、《统计数据质量答复书》、《统计工作整改通知书》、《统计工作整改报告书》一系列统计数据质量监控法律文书。三是进一步扩大了印发范围,该《方案》不仅印发至局属各科室和镇街统计管理办公室,还印发至驻区相关调查对象,要求调查对象统计负责人加强统计数据审核和签署,有助于进一步增强数据质量监控的效果。

2、切实加强统计违法行为通报工作。一是建立统计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制度。我局在局外网建立了企业诚信系统链接,凡本辖区内有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且影响较大,除以文件形式进行通报外,还将通过区政府电子监察网站、区统计局内外网等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功能作用。二是建立统计违法行为信息抄送制度。凡本辖区内有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且影响较大,将以通报的形式将信息抄送至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建议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行政管理的重要依据。

3、参加区法建办“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积极参与,将企业是否有统计违法行为纳入“电子监察系统”,有效地提高了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扩大了统计法的社会影响。

4、加强行政审批工作。认真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部门统计项目审批工作,切实压缩审批时限、完善审批流程。通过行政审批电子政务系统提供便民服务,确保办理规范,全年无预警、红牌、黄牌情况发生。

5、举办了2016年“统计杯”中老年人羽毛球比赛。为深入贯彻执行《统计法》和《重庆市统计管理条例》,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北碚区统计局和体育局主办,北碚区羽毛球协会承办,北碚区缙云体育中心协办,于2016年9月23一27日在缙云文化体育中心羽毛球馆举办了“统计杯”北碚区中老年人羽毛球比赛。区内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社会单位、院校共152人次参加了此次比赛,起到了很好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效果。

一年来,虽然我局在法制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足,但还是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2016年,我局决心在市法规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市局法规处的总体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加强领导,细化措施,抓好落实,及时发现和查找法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着力加强法制工作的建设,确保法制工作深入扎实推进,顺利开展,取得更大的成绩。

范文六:XX县统计局上半年统计法制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统计法制工作精神,紧紧围绕省、市统计局下达我局的统计法制工作目标,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完善统计法制基础,发挥统计的职能作用,为创造良好的统计工作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小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推进依法行政

1、成立将乐县统计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局长负责制,局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业负责人全力抓的责任制度。把依法统计作为当前的一项全局性中心工作来抓,采取有力措施,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

2、制定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行政执法职责,在完成梳理统计行政执法依据,分解统计行政执法职权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考核机制;建立案件审议小组,推行案件处理的集体研究制度;加强统计行政许可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3、落实统计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根据省统计局、省调查总队联合制定的《福建省政府统计系统统计数据质量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开展统计检查,规范了统计活动,增强了统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推进了统计职业道德建设和统计行风建设,保障了统计数据质量。

二、认真做好统计法制宣传工作

按照统计“五五”普法规划,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确定不同的普法内容,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统计普法工作。

1、深入开展新《统计法》宣传教育及普法学习。采用多种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提纲等大力宣传新《统计法》、《福建省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福建省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若干规定》、《关于对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行为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

2、建立领导班子和干部学法制度。认真贯彻《福建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统计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统计能力的意见》,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建立统计系统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核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学法制度,并将学法情况作为统计系统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上半年,领导班子集体学习法律、法规1次。

3、举办新《统计法》知识讲座,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上半年,我局举办一期新《统计法》知识讲座培训班,参加人员38人,通过培训使基层统计人员能学法、懂法、守法。

4、印发新《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10号令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宣传单,宣传新《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10号令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上半年,印发了新《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10号令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宣传单1000份。

5、积极撰写统计法制信息,通政务窗口,政府网站,传送统计法制信息,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上半年,我局撰写统计法制信息8条,统计法制论文1篇。

三、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年初,我局对统计执法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部署,不断完善统计执法基础工作,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依靠法制手段推进统计改革,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1、抓好专业法制基础工作。做好《统计登记证》的开户、变更、撤消登记与新式《统计登记证》的核换工作。根据《福建省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在去年做好这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对全县尚未进行统计登记的单位,进行新式《统计登记证》的核换工作。做好统计继续教育和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和考试工作。上半年,已全面完成统计继续教育培训考试工作,参加培训考试人员38人,全部合格;同时,开展了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工作,目前已报名34人。为了加强对乡镇统计人员计算机的应用,我局举办了一期乡镇首席统计人员计算机培训班,为我县基层统计工作更加规范、科学、高效地开展起到了抛砖引玉的作用。严格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局法制检查室督促各专业统计人员对机关、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统计制度的各项规定要求,认真做好统计报表签领、签收、催领、催报工作,局法制检查室按季汇总,实行统计报表催报制度定期化、制度化,实行全员执法。今年,我局根据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人员反映、对基层单位没有按时上报统计报表进行催报。通过催报,迟报统计报表的基层单位全部按照催报单规定的时间上报,确保了统计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统计执法严格按程序办事,做到从检查、立案、调查、处理、结案全过程行为规范。

2、开展四分之一乡镇统计监督检查。抽查了古镛、漠源、高唐、水南等四个乡镇。抽查总体情况良好,四个乡镇均设立了统计机构,有专门的办公场所,配备了首席统计员,并给乡村统计人员一定的补贴,建立了工作责任制;能对各村报表统一布置、统一收集整理、统一审核、统一对外提供资料;乡村两级报表齐全,乡村数据相符。但也存在个别乡镇对统计工作不够重视,工作质量不高,基础不够扎实。通过统计监督检查督促了乡镇统计工作,加强了乡镇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自觉性,提高了基层统计人员业务能力。

3、开展统计执法。局法制检查室开展了基层统计工作专项检查,把检查的情况向局领导汇报,对有统计违法的单位列入案源,组织力量按法律程序进行查处。上半年,我局对“漠源乡政府”、“白莲镇政府”、“水南镇政府”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了一些问题,增强了基层统计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工作责任心。上半年,完成统计执法案件3起。

三、存在不足之处及下半年努力方向

统计执法工作难度大,年初制定统计执法13起案件的责任目标,上半年仅完成3起,缺口较大。下半年,我局要加强统计执法工作力度,加强新《统计法》的宣传,完善专业法制基础工作,对年初安排各专业法制工作任务进行督促,加强局法制工作人员与专业人员的联系,采用捆绑式协作执法,争取完成年初制定的13起统计案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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