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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救助工作计划

2016-12-27 13:42:2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民政救助工作计划(共9篇)2015年民政救助工作总结暨2016年计划2015年民政救助工作总结暨2016年计划 在街道党工委、县民政局的指导下。我办2015年工作即将全面结束,全年来,我办始终学习十八大会议精神,以习总书记的各系列的讲话为指导思想,以“四风”坚守原则。以把群众的利益,开展好各项工作,现将全年工作汇报如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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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民政救助工作总结暨2016年计划
民政救助工作计划 第一篇

2015年民政救助工作总结暨2016年计划 在街道党工委、县民政局的指导下。我办2015年工作即将全面结束,全年来,我办始终学习十八大会议精神,以习总书记的各系列的讲话为指导思想,以“四风”坚守原则。以把群众的利益,开展好各项工作,现将全年工作汇报如下:

1、慰问了现役军人家属、参战军人共计100人,发放食用油、茶叶、水果、爆竹、年画。

2、2015年冬春救助共发放17万元,粮食1000包,计3万斤,辖区1000余户受益,救济及时,未发生因粮、因灾重特大死亡事故。

3、城乡低保评定,通过“三环节、十步奏”评定农村低保1644户、3930人,城市250、521人。

4、创建息乐溪,白沙井幸福院共2所、投入物资近8万元,两村60岁以上老人全部受益。

5、做好了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的统计工作,并建立健全档案,留守老人计187人。留守儿童计223人。

6、呈报89户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

7、新增72户高龄补贴对象。

8、新增2五保户集中供养。

2016年民政救助工作计划

1、 积极落实双拥工作,。抓好军人军属的慰问工作

2、 积极抓好其他18个村幸福院的落实。

3、 认真完成城乡低保申报、评定工作

4、 认真研究制定落实好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的专项工作。

5、 全面落实救灾救济发放工作。

民政工作计划
民政救助工作计划 第二篇

民政工作计划

民政>工作计划(一)

为确保社区民政工作有效地实施,我社区按上级要求,根据社区开展这项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低保工作

1、我们在低保工作中,成立了低保评议小组,社区居委会有专人分管低保工作,接受居民群众的低保申请后,通过认真调查摸底、入户核实、张榜公示、评议小组的评议、评审委员会的审议后,方上报市、区民政局低保部门。

2、认真按照上级民政要求做好社区低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积极做好对低保对象及社区居民宣传低保政策的工作,争取把工作做到细致、准确、周到,间低保对象和居民对社区低保工作满意。

3、深入开展走访>慰问工作,对申请低保户的家庭进行了解调查,确保调查结果真正有效,要对他们的资料了如指掌,从而对低保对象的审查、审批工作提供准确的第一手材料。发现不属实情况积极配合民政部分进行清查。对生活困难的家庭,及时上报社区民政办,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使民政工作的扶贫扶困的作用得以充分体现,让每个困难家庭都能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

4、定期对已享受低保的进行排查,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再就业 情况,入户了解他们的生活变化,把那些生活确实困难的。我们要及时上报民政办,使社区的民政工作实施方案顺利落实,对低保户超标我们要及时取消,对家庭特别困难的我们经研究申请增加保障金额,认真做好动态管理。

5、组织低保对象积极参与社区活动,为社区各项服务工作做出贡献。

6、严格低保档案的建立,资料齐全,认真保存,以备上级部门审查。

7、积极开展慈善援助活动,努力做好民政各项工作安排和实施,切实为辖区困难家庭、低保户办事实、好事,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

双拥工作

1、做好军属的优抚和慰问工作,经常对他们进行走访,了解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上的情况,及时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给他们的关怀和帮助。

2、在“八一”和“春节”前夕召开军民座谈会,拉近军民关系,军民同乐共建社区。

3、 组织社区干部,中小学生对社区的烈、军属进行走访慰问,开展“学雷锋、树新风,讲文明”活动。

4、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及相关政策,提高自身素质,最大限度地为本社区居民提供服务,让上级领导放心,居民满意。

残疾人工作

1、做好元旦、春节走访慰问活动。

2、做好全国助残日、助残宣传活动。

3、认真组织指导辖区内广大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工作。

4、搞好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积极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我们一定要把民政工作做到实处、落实到实处,使广大居民家庭切实真正的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

民政工作计划(二)

20xx年我县民政工作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以提高“三个群体”(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生活保障水平、发挥民政在构建***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为着力点,落实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要求,在服务大局中实现我县民政事业新的发展。

(一)提高“三个群体”生活保障水平。

【民政救助工作计划】

1、健全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规范低保管理工作。科学合理确定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适度扩大社会救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认真做好低保档案的录入工作,滤布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

2、大力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和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改进完善医疗救助办法,搞好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医疗救助的惠及范围和补助水平。

3、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落实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对大干、元坑敬老院进行装修及设备添置,投入使用。新建农村敬老院一所。

4、落实优抚政策,双拥工作上新台阶。一是认真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按农村按上年度 当地人均收入的100%,城市按30%的新标准全面兑现现役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二是做好安置工作,主动联系就业单位,实现安置率达100%。压滤机滤布三是将农村部分参战人员和病退军人全部纳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障范围,提高医疗救助水平。拓宽

双拥工作领域,充实双拥活动内容,丰富双拥活动形式。

(二)完善救灾救济机制,做好防灾减灾。一是规范救灾工作机制,落实救灾工作分级管理,强化备灾意识,完善细化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加强救灾物质储备工作。做好灾情上报和救灾工作;二是强化民政资金管理,保障民政事业协调持续发展,规范救灾款管理和使用,认真落实《顺昌县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做好乡镇(街道)救灾款的审计与监管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对受灾困难群众的救助救济,解决军烈属、五保户、农村受灾户、特困户和优抚对象的临时生活困难。四是做好农房统保和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工作。加强农房统保和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的宣传,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做好受灾群众和受灾民房的理赔工作。

(三)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做好村(居)换届选举。

1、健全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全面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积极推行城镇居委会直接选举和村委会妇女成员专职专选,发挥村(居)小组、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在扩大基层群众自我管理上的积极作用。今年是村(居)换届选举年,要根据换届工作要求,确定试点,摸排重点和难点,认真组织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

2、推动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引导和鼓励民间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抓好行业协会的规范整顿工作,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服务新农村建设。探索社会组织分类管理、分类指导新机制。【民政救助工作计划】

3、提高区划地名公共服务水平。完善乡镇路牌设置工作,加快地名数据库建设,推动地名信息化建设和服务工作。

4、加强婚姻和收养登记工作。深入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完善信息网络系统,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水平。继续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确保婚检率达到95%以上。依法做好收养登记工作。

5、加快县福利中心项目建设进度,加强工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6、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积极探索农村社区设置、农村社区建设推进途径、步骤和方法。完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扎实做好城市社区“一站式”服务试点。结合新农村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卫生和治安设施。

7、规范殡仪服务市场,加强殡葬行业管理,提高殡仪服务水平。

8、做好救助站设立和福利彩票发行工作。

【民政救助工作计划】

(四)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高民政工作效能。加强党建工作,积极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障民政工作“务实、清廉、高效”运行;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形成团结协作、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完善机关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促进效能升级;执行人大的各项决议、

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创建县级精神文明单位和平安单位;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扩大民政工作的社会影响,抓好信访、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促进社会稳定。

民政工作计划(三)

20**年,全镇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市民政局有关布署精神,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察民情、维民权、排民忧、谋民利、保民安”的工作宗旨,努力做到整体工作上水平,重点工作出亮点,难点工作抓突破,争先创优。具体抓好如下工作:

一、扎实抓好社会救助工作,确保困难群众生活有保障

1、对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开展“一次清查”活动;逐村逐户,摸清底数。对新增低保户实行镇村两级民主评议听证公示制,加大民主评议和公示力度,实行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应退尽退、应保尽保;完善低保信息系统,建立信息比对机制,为社会救助工作提供准确依据,严格落实分类施保政策,对特别困难低保户调整保障标准,使最困难的群众得到应有救助;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亲属申请低保情况实行回避制,做到认真调查核实上报备案。

2、及时落实医疗救助。对五保户、城乡低保户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和定额门诊救助相结合,提高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可及性。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对全镇重度精神病实施免费治疗和免费服药。

3、规范敬老院院管理和提高服务水平。认真做好五保集中供养工作,20**年我镇以“服务提高、规范管理”为主要内容对敬老院实行提档升级活动,力争创“四星级”敬老院。

4、提升救灾应急能力。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规范报灾、核灾、救灾程序,妥善安排灾区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加强防灾减灾知识宣传。

5、推进专项社会救助。完善临时救助、帮助解决低保边缘群体、低收入群体的实际困难。继续实施慈善助学、慈善扶老、慈善济困三大工程,做好孤儿救助工作,提高救助水平,扩大救助覆盖率。

二、认真落实优抚政策

一是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确保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经费及时发放,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住房难和生活难问题。

二是在“八一”建军节及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三是做好义务兵优待工作,帮助解决其家属实际困难。

三、推进社区建设,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

1、以盛源村老年协会,双岭村居家养老服务站为成功试点,增加老年服务站点建设。

2、强化村民自治工作。进一步完善村(社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完善村务公开,依法保障农民(居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述权和监督权,指导各村(社区)村(居)务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和形式。完成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四、规范社会事务管理

1、深化殡葬改革。大力宣传殡葬惠民政策。

2、认真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措施,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及时便捷办理老年优待证,落实高龄津贴。

3、解决农村“两老”人员生活困难补助。

五、加强自身建设,充分树立民政队伍良好形象

坚持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深入开展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形成学习工作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做到热情为民服务,诚心为民解困。

2016年社会救助工作计划
民政救助工作计划 第三篇

2016年社会救助工作计划

根据州社会救助局的安排和我县实际情况,2016年县社会救助工作计划如下。

一、切实抓好城乡低保工作

(一)4月底前完成城乡低保保障线指导文件出台(县级文件)。

为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活,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县的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全县低保保障标准每年发布一次,确定城市低保标准以上年度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33%为参考,农村低保标准为城市低保标准的50%,切实做到救助保障真实、准确。

(二)4月底前完成城乡低保信息系统启用。

切实做好全国低保信息系统相关工作,积极做好我县城乡低保系统数据库的更新工作,并加强对县级、乡镇、社区系统操作人员的业务指导,以使系统操作人员尽快熟悉、掌握系统基本功能,确保我县能全面实现使用全国低保信息系统进行城乡低保信息在线办理和查询统计。

(三)争取5月底前出台县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实施细则(县级文件)。

针对我县当前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申报审批制度,切实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坚持应保尽保,应出尽出,提高保障水平,规范工作程序,推动全县城乡低保工作上台阶,管理上水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城市低保一个季度进行一次动态调整,农村低半年进行一次动态调整。

(四)从9月份开始对农村低保进行一次动态管理调整,清退家庭条件好转的低保对象,将符合低保条例的农村困难家庭纳为低保对象,争取在9月底前在开展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同时将农村低保年检工作一并完成。

(五)从11月份开始对城市低保开始年检,争取在12中旬完成城市低保年检工作,以便低保对象办理水电优惠手续。

(六)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二、积极推进农村五保规范化管理和加强敬老院管理与建设

(一)推进农村五保供养年检制度规范化管理。

规范五保对象年检流程,严格年检制度,逐一核对五保对象信息,确保100%的年检率,切实杜绝供养资金被虚报冒领现象。

(二)完成小章敬老院改扩建工作。

完善我县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加强质量监管,确保小章敬老院的改扩建工程顺利完成。

(三)加强敬老院日常管理。

1、5月底前出台敬老院工作人员考勤及值班细则。

2、加强敬老院台账及资产管理。

3、在7月份前对所有敬老院工作人员分批进行一次业务技能培训。

三、继续探索完善医疗救助的运行管理方式

本着务实为民、高效便捷的原则,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继续探索一站式医疗救助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定点医院和五保对象住院治疗的管理,防止小病大治的现象发生,确保救助资金的使用准确有效。

1、在2月底前完成我局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工作,定点机构为我县各乡镇卫生院、州精神病医院、州肿瘤医院、州荣复医疗。

2、争取3月底前完成《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修改工作,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

作按新修订《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从4月份开始执行。

四、认真做好临时救助及其他工作

(一)继续探索我县的临时救助方式和规程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完善申请审批和救助资金发放程序,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继续摸索科学规范的临时救助方式和操作规程。

(二)探索低保收入人群的认定制度

探索研究出一条可行的路子,由民政部门牵头,会同人保局、住建委、公安局、工商局、公积金中心、地税局等多部门,建立、完善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的长效联动核对机制,定期核对社会救助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同时对低保家庭拥有高档消费品、隐瞒收入骗保等情形也将作出明确规定,及时清退不符合救助标准的家庭。除现有的核查家庭收入外,将逐步扩大至对全部家庭财产的动态核查,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化、精确化管理,真正实现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的公平公正,以确保政府救助资金发放给真正的贫困居民。

(三)推动我县收入对比平台的前期建设工作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作为准确认定社会救助对象的关键环节,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是社会救助工作规范操作的重要前提。社会救助部门根据相关部门或机构提供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与社会救助申请人申报的家庭收入等信息进行比对,从而准确核算和掌握申请人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有效遏制在救助对象认定过程中的不正之风,真正实现社会救助制度的公开、公平、公正。

民政工作计划
民政救助工作计划 第四篇

2012年民政低保工作工作计划

为确保社区民政工作有效开展,Xx按上级要求,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1、在低保工作,安排专人分管低保工作。成立低保评议小组,接受居民群众的低保申请后,通过认真调查摸底、入户核实、张榜公示、评审委员会审议后,方上报市、区民政局低保部门,并在社区备案。

2、认真按照上级要求,尽力做到应保尽保。积极做好对低保对象及社区居民的低保政策宣传工作,争取把工作做到细致、准确、周到,让低保对象和辖区居民对社区低保工作满意。

3、深入开展走访慰问工作,对申请低保户的家庭进行入户调查,确保调查结果真实有效,要对他们的基本情况了如指掌,从而为低保对象的审查、审批工作提供准确的第一手材料。发现情况不实,积极配合民政部分进行清查。对生活困难的家庭,及时上报管委会民政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使民政工作的扶贫帮困作用得以充分体现,让每个困难家庭都能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

4、定期对已享受低保的进行排查,及时掌握低保对象再就业情况,入户了解他们的生活变化,生活确实困难的,及时上报民政办,使社区民政工作实施方案顺利实施。认真

做好动态管理,及时取消超标低保户,对家庭特别困难申请低保的经研究增加保障金额。【民政救助工作计划】

5、组织低保对象积极参与社区活动,为社区各项服务工作做出贡献。

6、严格低保档案的建立,做到资料齐全,认真保存,以备上级部门审查。

7、积极开展慈善援助活动,努力做好民政各项工作,切实为辖区困难家庭、低保户办事实、办好事,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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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1日

中环社区下半年行政事务工作计划

2010年下半年中环社区民政工作计划的总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健全服务体系,发展福利服务,构建社区救助体系,推进社区助残服务,深化社区优抚工作,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推动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建设,为构建特色社区,绿色社区,文体品牌社区,创一流社区而努力奋斗。

做好下半年的民政工作对维护社区稳定构建和谐社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意义重大,根据文化街道民政办公室的工作要求,社区民政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

加快社区民政工作进程

基本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

1社区工作计划的重点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坚持以民为本的民体思想,把解决基本民生问题这条主线贯穿在民政工作始终,进一步完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要规范社区低保范围,适当扩大低保救助面,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加快低保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社区救助工作的规范化

2实现一个创新,坚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着力加快实施社区居民的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帮助困难群众缓解“医疗难”问题,操作规范化的社区医疗救助制度

3加强优抚安置保障对象制度,进一步落实抚恤补助标准,在抓好常规性优抚工作的同时,要面向优抚对象中的弱势人群优先提供社区社会救助,体现国家和社会对他们的特殊照顾,要面向优抚对象提供社区就业服务,要面向社区军烈家属继续开展拥军活动

4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促进社区爱心协会和福利事业发展

积极培育和发展爱心协会,使其成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的载体,组织开发爱心协会,帮助,救助特殊困难未成年人教育,特困弱势群体和特困残疾人,依法规范爱心协会组织行为,提高社会形象和公心力

5发动全社区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引进外资,动员全社区干部群众上下一心,建设管理好社区老年活动站和福利院,通过老年活动站和爱心福利院的建设,大力开展社区为老服务,要围绕“六个老有”既;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扩大老年工作内容,积极解决特困孤寡老人养老问题 6立足本职,强化措施,确保社区民政工作的落实。 要做好今年的民政工作,重在落实,贵在实施,社区民政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职业意识和服务意识,创新思路,转变作用,用一流的精神状态做一流的工作,用一流的工作标准,创一流的工作业绩,促进民政工作创新发展

7要强化工作手段,为民政工作提供制度和措施保障 。

要健全和完善目标责任制,把各项工作量化,细化,做到责任分工,职责明确,奖罚分明,确保社区民政重点工作整体推进,为建立“六位一体”即;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区做出新的贡献。

【民政救助工作计划】

穆合塔尔

2010年6月3日

民政工作计划
民政救助工作计划 第五篇

民政工作计划

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民政局各相关科室的具体指导下,我镇民政所把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作为基本的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将做好如下工作:

一、做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坚决按低保审批工作程序办理,严禁“亲友保、熟人保”等非正常现象发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逐步扩大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好低保提标扩面工作,同时加大对低保对象的审核力度,不符合条件的要核清并清理,对符合条件的新困难群众要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该进的进,该出的出。要对全镇*户低保户(*人)规范“一户一档”的档案管理,完善全镇*个村的低保档案并分村存放书面档案及电子档案。本着不退不进、先退后进的原则,加强低保户动态管理档案管理。

二、做好五保对象供养工作

继续抓好乡镇敬老院及分散五保户的供养工作,完善五保老人入住镇敬老院制度,搞好敬老院制度建设,加强规范化管理,完善敬老院服务体系,确保全镇集中供养率。进一步加强敬老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年底争创“省级一级敬老院”。

三.做好社会救助、救灾工作。

建立救助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探索主动救助、社会化救助的工作方式,积极解决救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救助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以村为单位,建立灾

情信息紧急报告制度,对灾情要及时上报,不等不靠,不瞒报,不漏报,确保灾情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做好春荒冬令灾情的调查、汇总、上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灾民建房任务,灾民生活得到及时救助。使受灾群众居有定所。

四、 深化殡葬改革工作

殡葬改革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项工作的成效如何,直接影响到我镇的文明形象和土地的综合利用。继续贯彻执行国务院《殡葬改革条例》,坚决杜绝偷埋土葬和“以罚代葬、以罚代化”的现象。争取全镇火化率达100%。做到丧户零投诉;加大农村公益性墓地的建设督查力度,让丧户葬有去处。

五、做好拥军拥属工作。

对上级部门拨付的优抚专款要及时、足额地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做好优抚对象的走访慰问工作,促进优抚政策在基层的落实。

总之,在新的一年里,我们民政所将积极进取,务求实效,为促进东辛店镇经济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二0一二年二月一日

2016年社会救助工作计划
民政救助工作计划 第六篇

根据州社会救助局的安排和我县实际情况,2016年县社会救助工作计划如下。

一、切实抓好城乡低保工作

(一)4月底前完成城乡低保保障线指导文件出台(县级文件)。

为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活,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县的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全县低保保障标准每年发布一次,确定城市低保标准以上年度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33%为参考,农村低保标准为城市低保标准的50%,切实做到救助保障真实、准确。

(二)4月底前完成城乡低保信息系统启用。

切实做好全国低保信息系统相关工作,积极做好我县城乡低保系统数据库的更新工作,并加强对县级、乡镇、社区系统操作人员的业务指导,以使系统操作人员尽快熟悉、掌握系统基本功能,确保我县能全面实现使用全国低保信息系统进行城乡低保信息在线办理和查询统计。

(三)争取5月底前出台县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实施细则(县级文件)。

针对我县当前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申报审批制度,切实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坚持应保尽保,应出尽出,提高保障水平,规范工作程序,推动全县城乡低保工作上台阶,管理上水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城市低保一个季度进行一次动态调整,农村低半年进行一次动态调整。

(四)从9月份开始对农村低保进行一次动态管理调整,清退家庭条件好转的低保对象,将符合低保条例的农村困难家庭纳为低保对象,争取在9月底前在开展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同时将农村低保年检工作一并完成。

(五)从11月份开始对城市低保开始年检,争取在12中旬完成城市低保年检工作,以便低保对象办理水电优惠手续。

(六)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二、积极推进农村五保规范化管理和加强敬老院管理与建设

(一)推进农村五保供养年检制度规范化管理。

规范五保对象年检流程,严格年检制度,逐一核对五保对象信息,确保100%的年检率,切实杜绝供养资金被虚报冒领现象。

(二)完成小章敬老院改扩建工作。

完善我县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加强质量监管,确保小章敬老院的改扩建工程顺利完成。

(三)加强敬老院日常管理。

1、5月底前出台敬老院工作人员考勤及值班细则。

2、加强敬老院台账及资产管理。

3、在7月份前对所有敬老院工作人员分批进行一次业务技能培训。

三、继续探索完善医疗救助的运行管理方式

本着务实为民、高效便捷的原则,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继续探索一站式医疗救助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定点医院和五保对象住院治疗的管理,防止小病大治的现象发生,确保救助资金的使用准确有效。

1、在2月底前完成我局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工作,定点机构为我县各乡镇卫生院、州精神病医院、州肿瘤医院、州荣复医疗。

2、争取3月底前完成《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修改工作,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按新修订《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从4月份开始执行。

四、认真做好临时救助及其他工作

(一)继续探索我县的临时救助方式和规程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完善申请审批和救助资金发放程序,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继续摸索科学规范的临时救助方式和操作规程。

(二)探索低保收入人群的认定制度

探索研究出一条可行的路子,由民政部门牵头,会同人保局、住建委、公安局、工商局、公积金中心、地税局等多部门,建立、完善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的长效联动核对机制,定期核对社会救助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同时对低保家庭拥有高档消费品、隐瞒收入骗保等情形也将作出明确规定,及时清退不符合救助标准的家庭。除现有的核查家庭收入外,将逐步扩大至对全部家庭财产的动态核查,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化、精确化管理,真正实现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的公平公正,以确保政府救助资金发放给真正的贫困居民。

(三)推动我县收入对比平台的前期建设工作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作为准确认定社会救助对象的关键环节,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是社会救助工作规范操作的重要前提。社会救助部门根据相关部门或机构提供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与社会救助申请人申报的家庭收入等信息进行比对,从而准确核算和掌握申请人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有效遏制在救助对象认定过程中的不正之风,真正实现社会救助制度的公开、公平、公正。

2016医疗救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民政救助工作计划 第七篇

一、目的意义

医疗救助制度,是指政府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作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延伸和补充,对城乡贫困家庭医疗困难实施救助的制度。医疗救助制度的落实与否直接关系到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权利。建立健全城乡特困医疗救助制度,是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的一项民生工作。全区民政部门要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履行民政为民有关职能职责,周密部署,以铁的手腕、铁的纪律、铁的措施,深入整治侵害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利益行为,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整治时间和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三个月,即日起至2016年3月中旬结束,分四个阶段递次推进。

(一)第一阶段:即日起到2016年1月10日,主要任务是制定方案,组织自查。各镇(街道)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切实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组织力量,指导村(社区)开展自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医疗救助涉及困难群众医疗利益方面的政策,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按“最大限度满足我区城乡贫困家庭基本医疗需求,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利,全面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化医疗求助制度,健全我区社会救助体系”的要求,深入村(社区)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准确掌握救助对象底数,切实做到最大限度满足我区城乡贫困家庭基本医疗需求。对问题较多、矛盾突出的地方,要通过调查,找准原因,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二)第二阶段:2016年1月11日至2016年2月10日,主要任务是自改自纠,督促抽查。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镇(街道)要逐一定案,纠正到位,整改到位。要坚决纠正虚报冒领、隐瞒伪造、挂名住院、做假病历、大处方等乱作为现象。对不能纠正的问题,要及时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要整合资源、针对性地开展攻坚克难工作,限期整改。各镇(街道)要将城乡医疗救助金管理、发放的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于2016年2月11日前报区民政局。

(三)第三阶段:2016年2月11日至3月10日,主要任务是制定措施、完善制度。规范城乡医疗救助金申请、审批、发放和监督程序。严格按政策规定审批城乡医疗救助金,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积极推行城乡医疗救助金社会化发放,确保准确、及时、足额和公平、公正、公开,杜绝截留、贪污、挪用、挤占、扣压、拖欠和私分等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此次专项治理活动牵头领导为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由区民政局分管副局长、纪检组长亲自抓,日常工作由民政局低保办牵头负责。

(二)严格督查。区民政局将于2016年1月下旬到镇(街道)开展专项督查,并按市局要求,到基层开展进村入户督查。侧重督查自查中问题反映少的地方,核实相关数据,督查帐与册、帐与帐、帐与实是否相符,广泛听取群众对整治效果的反响,严肃查处“不负责、不具体、不落实”等作风不实,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三)通报考核。区民政局将各镇(街道)整治工作情况列入年度业务目标考核和评先评优依据,对宣传发动不到位、组织不力、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地方,通报批评。

2015年民政工作计划
民政救助工作计划 第八篇

2015年民政工作计划一:

为确保社区民政工作有效地实施,我社区按上级要求,根据社区开展这项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低保工作

1、我们在低保工作中,成立了低保评议小组,社区居委会有专人分管低保工作,接受居民群众的低保申请后,通过认真调查摸底、入户核实、张榜公示、评议小组的评议、评审委员会的审议后,方上报市、区民政局低保部门。

2、认真按照上级民政要求做好社区低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积极做好对低保对象及社区居民宣传低保政策的工作,争取把工作做到细致、准确、周到,间低保对象和居民对社区低保工作满意。

3、深入开展走访慰问工作,对申请低保户的家庭进行了解调查,确保调查结果真正有效,要对他们的资料了如指掌,从而对低保对象的审查、审批工作提供准确的第一手材料。发现不属实情况积极配合民政部分进行清查。对生活困难的家庭,及时上报社区民政办,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使民政工作的扶贫扶困的作用得以充分体现,让每个困难家庭都能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

4、定期对已享受低保的进行排查,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再就业情况,入户了解他们的生活变化,把那些生活确实困难的。我们要及时上报民政办,使社区的民政工作实施方案顺利落实,对低保户超标我们要及时取消,对家庭特别困难的我们经研究申请增加保障金额,认真做好动态管理。

5、组织低保对象积极参与社区活动,为社区各项服务工作做出贡献。

6、严格低保档案的建立,资料齐全,认真保存,以备上级部门审查。

7、积极开展慈善援助活动,努力做好民政各项工作安排和实施,切实为辖区困难家庭、低保户办事实、好事,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

双拥工作

1、做好军属的优抚和慰问工作,经常对他们进行走访,了解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上的情况,及时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给他们的关怀和帮助。

2、在“八一”和“春节”前夕召开军民座谈会,拉近军民关系,军民同乐共建社区。

3、 组织社区干部,中小学生对社区的烈、军属进行走访慰问,开展“学雷锋、树新风,讲文明”活动。

4、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及相关政策,提高自身素质,最大限度地为本社区居民提供服务,让上级领导放心,居民满意。

残疾人工作

1、做好元旦、春节走访慰问活动。

2、做好全国助残日、助残宣传活动。

3、认真组织指导辖区内广大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工作。

4、搞好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积极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我们一定要把民政工作做到实处、落实到实处,使广大居民家庭切实真正的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

2015年民政工作计划二:

做好民政工作对维护社区稳定,构建和谐社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大意义。2015年,社区民政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民生工作为重点,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健全服务体系,切实加快社区民政工作进程。现将2015年江苏东路社区民政工作计划如下:【民政救助工作计划】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民生工作为重点,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健全服务体系,发展福利服务,推进社区救助服务,深化社区建设工作,推动和谐社区建设。

二、具体措施

1.以民为本,切实解决民生问题

在“民生年”里,进一步把了解社情民意解决困难群众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民政工作的主要任务,始终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认真贯彻落实民政政策,增强为居民服务的意识和责任感。脚踏实地地为低保户、低收入家庭、生活困难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服务,做好低保、社会救助、残协等社会救助工作,切实保障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努力实现社区救助工作的规范化。

2.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做好社会性服务工作

加大对社区老年人、优抚对象、未成年人、流浪乞讨人员的日常服务和管理工作,在抓好常规性工作的同时,努力创新,例如:老龄工作在居家养老服务上力求有新的突破;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在社区流动人口子女教育上力求取得经验和成效。

3.依法行政,规范管理

在社区建设、区划等工作中,严格按政策办事,规范门牌号管理、社团管理等各项工作,使其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4.立足本职,强化措施,确保社区民政工作的落实

做好民政工作,重在落实,贵在实施。社区民政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职业意识和服务意识,创新思路,转变思想和工作作风,促进民政工作创新发展。一是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坚定信心;二是要凝聚力量,努力把社区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凝聚起来,加强与居民的联系和交流。

5.强化工作手段,为民政工作提供制度和措施保障健全和完善责任制,把各项工作量化,细化,做到责任分工,职责明确,奖罚分明,确保社区民政重点工作整体推进。

6. 按时参加街道民政工作例会,及时上报信息、报表等工作材料,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和活动,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常规和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7.规范民政各项工作档案,加强日常档案管理。做到规范、科学、完整。

2015年民政工作计划三:

20xx年全市民政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紧扣构建和谐社会这个主线,不断强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理念,深化“亲民、利民、为民”实践,着力改善民生,推进基层民主,深化双拥创建,加强社会管理,优化民政公共服务,努力铸造社会平衡稳定机制,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特困群体、优抚群体的基本权益,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为我市在全省率先进入全国先进县市行列、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目标作出新贡献。按照上述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城乡低保工作以加强规范化管理和争创全国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程序。强化家庭收入核算,倡导诚信求助,加强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公平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即退。扎实推进分类施保,对重点保障对象实行重点保障。密切关注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建立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保障标准增长机制,适时调整提高保障标准、发放临时补助。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水电、住房、医疗、教育等配套救助政策。组织低保对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再就业。不断创新救助机制,完善救助政策,规范救助行为,形成以城乡低保为基础,以其它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社会救助方式,实现城乡社会救助一体化、组织网络化、管理社会化,最大限度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提高五保供养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完善五保供养配套政策,严格审批条件和程序,落实供养责任和待遇。建立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强化服务理念,优化管理服务机制和制度。大力开展模范福利院创建和提档升级活动,提高农村福利院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优化医疗救助制度。按照便民救急的原则,改进救助方式,采取比例救助与定额救助相结合,事后救助与事前、事中救助相结合,大病住院救助与慢性门诊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方式,资助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医疗保险,确保参合率和参保率达到100%。加大城乡贫困群体大病医疗救助力度,降低救助门槛,取消病种限制,提高救助标准。

(四)完善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对因病、因残、因灾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临时救助,着力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五)完善城乡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加强救灾应急机制建设,细化救灾应急预案,建立乡镇街道办事处灾情速报网络,明确灾情速报职责;制定自然灾害救助规程,规范灾害救助申报审批程序,将救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拨付及时、专款专用;建立健全灾害救助档案,按救灾卡发放救济款物,确保因灾倒房当年恢复。

(六)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认真落实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提高救助管理工作水平。服务“四城联创”活动,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未成年人、危重病人、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劝返和护送工作。

(七)继续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筹集资金、扶持200户以上住危房的农村困难群众兴建住房。

二、深入推进城乡基层民主建设,保障人民享有切实的民主权利

(一)加强村民自治工作。对新一届村委会成员进行培训。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相关制度,提高村级组织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乡镇(村)”创建活动,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创新机制,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认真研究解决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推进城镇社区建设。创新城镇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扎实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辐射作用,进一步营造和谐社区创建氛围。加强对乡镇集镇社区建设的指导,逐步改善社区办公、服务、活动用房。大力发展社区社会化服务,拓展社区服务领域,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开展社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试点。规范社区工作经费投入和人员管理。实行“费随事转”,坚持社区工作经费与社区工作目标考核挂钩。

(三)深化农村社区建设实验。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一村一社区,社区设小区”为基本模式,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实验,重点探索建立公共服务、互助服务和志愿服务相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继续探索“一村多社区”或“跨村建社区”的建设模式和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工作有机结合的有效途径。

三、认真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军休工作,全面维护社会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

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确保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居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健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资助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大病医疗救助体系。选送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到上级优抚医院集中治疗,鼓励各类医疗机构对优抚对象就医予以优先和照顾。认真做好义务兵家属优待工作。贯彻落实湖北省优抚事业单位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市军休所、烈士陵园建设。大力开展“关爱老功臣”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住房难和生活难问题。

2015年民政工作计划四:

20xx年我县民政工作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以提高“三个群体”(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生活保障水平、发挥民政在构建***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为着力点,落实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要求,在服务大局中实现我县民政事业新的发展。

(一)提高“三个群体”生活保障水平。

2016民政局上半年民政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告
民政救助工作计划 第九篇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县的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和省、市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关怀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民政工作目标,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充分发挥民政保民生、促稳定、助发展的职能作用,求真务实,依法行政,大胆创新,实现了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多项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

一、上半年民政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社会保障社会救助齐头并进。

1、救灾工作有序开展。今年1~6月,我县遭受到了一次风雹灾和两次洪涝灾害,共造成我县直接经济损失8720万元,其中农业损失6012.68万元。倒塌房屋160户、307间,损毁房屋675户、1787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2.08万亩,成灾面积8.08万亩,绝收面积0.16万亩,全县受灾人口10.7万人,紧急转移灾民7336人。灾情发生后,局党组及时组织应急分队人员,分组下到各乡镇了解灾情和指导工作。同时,紧急调度干粮600件、矿泉水600件、方便面600件、救灾大米2万斤、棉被340床、帐篷50顶,县财政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挤出10万元,全部投入到灾民救济和重建家园中,受到了灾民的一致好评。

2、城乡低保工作扎实有序。一是及时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至6月共发放城市低保资金920.1万元、人月平286.82元;1-6月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917.3万元、人月平115元,城乡低保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达到了省市为民办实事要求。二是进一步巩固“阳光行动”成果。按照省、市统一按排,出台了《蓝山县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了城乡低保大排查工作。经认真核查,我县现有城市低保户2776户5195人,通过动态管理新增54户89人,取消184户284人;现有农村低保户11739户15459人,通过动态管理新增342户502人,取消185户261人;确保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应保尽保。

3、做好了示范点创建工作。根据市社会救助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对创建示范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布署。由于去年的示范点创建工作没达到预计目标,造成亮点不亮的效果。今年我局本着集中人力物力,打造示范点的理念,预计投入30万元对两个乡镇、两个社区、八个村的社会救助平台进行标准化创建。对三个示范敬老院也投入30万元从硬件上进行修缮,从软件上进行补充完善。现示范点的制度牌等已制作完毕,其它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

4、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开展顺利。一是及时发放五保供养金。截止6月底,全县在册五保户1025户1128人,共发放五保供养金151.8万元,人年平2400元;二是做好集中供养五保老人相关工作。与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签订了《五保集中供养协议》,根据五保对象的个人具体情况,对自愿入住敬老院且符合集中供养条件的及时办理入院供养,对不愿入住但需要有人照顾的,由村委会协调人员给予生活照料。采取入院进院自由,由五保对象自行选择供养方式,灵活解决五保户的生活照料问题。三是认真做好五保户医疗救助工作。对五保老人因病住院产生的医药费,新农合报销后未报销的部分,予以全额解决。

5、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上起到了积极作用。1至6月份为358户385人因患癌症、白血病、尿毒症、精神病、心脏病及其他大病患者发放了1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大病医疗救助金,累计发放救助金182.8万元,使他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

6、孤儿的调查摸底和基本生活费的发放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6]54号)和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6]161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细致的做好了我县孤儿的调查摸底工作。1-6月新增15名孤儿,共发放纯孤儿基本生活费共计41.2万元,使我县孤儿的生活和学习得到了有力的保障。

7、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制度初见成效。县政府制定的《蓝山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蓝山县贫困家庭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定点医疗机构及新农合、城镇医保“一站式”结算平台已全面实施。1-6月发放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141人 56.6万元。

(二)以加强村务公开及民主管理工作为着力点,扎实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着重抓好了毛俊镇毛俊村、新圩镇上清涵村两个样板点,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同时,结合全县新农村建设要求,把推进村务公开作为强化基层民主,促进和谐发展的纲要性工作来抓。

(三)以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待遇为着力点,切实提高了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水平。

1、全面落实了优抚政策。

(1)、根据省厅的要求,扎实做好了优抚对象的数据采集、更新工作。针对我县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伍军人、伤残退伍军人、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等各类优抚对象较多且居住分散的实际,通过采取书面通知、办宣传栏、公布热线电话、上门服务、结合大多数在外地务工人员回来扫墓的时机等方式,对优抚对象的数据进行了采集和更新。

(2)、及时足额发放优抚资金。通过加强优抚资金的管理,及时、足额、准确地把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共发放资金443余万元。

(3)、积极开展优抚对象奔康活动。经反复考察,认真筛选,筹集资金30余万元准备对10户优抚对象进行扶助。

2、做好了退役士兵的培训及安置工作。

(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6]4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拓宽我县退役士兵就业渠道,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拟定筹资40余万元从九月份开始对90余名退伍军人进行免费技能培训。

(2)、根据蓝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蓝发[2016]40号)文件精神,今年共安置2016年转业士官和2016年度城镇退役士兵46人。

3、积极开展了双拥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双拥办《二○一三年湖南双拥工作要点》(湘拥办〔2016〕1号)通知精神,认真开展了“三湘激荡双拥潮”为主题的征文及书画摄影比赛等纪念双拥运动70周年活动。

4、落实了军休人员的生活待遇。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原建设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购房面积未达标货币补差有关问题的通知》(政联[2016]6号)和《关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购买现有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我县军休老干部发放住房补贴17.6万元。

(四)以构建“民生民政”服务体系为着力点,充分发挥了民政部门公共事务管理服务平台的作用。

1、进一步规范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监管。贯彻落实《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为重点,对38家社团及17家民非进行了年检。上半年,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无超出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现象。

2、扎实推进地名和界线联检公共服务工程。一是继续开展了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工作,完善了路牌、门牌、地名设标工作,充实了地名数据库的录入。二是对蓝山-连州、蓝山-江华的行政区域界线进行了联检。

3、积极实行人性化的社会救助。创新社会救助模式,改被动救助为主动救助。坚持“先救治,后手续”的原则,及时有效地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6月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32人次,发放救助1.5万余元,送到定点医院救治精神病人35人,投入救治金38万余元。

4、殡改工作顺利开展。通过深入宣传和加大殡葬执法力度,今年1-6月共火化遗体126具,其中包括12具无名遗体,完成全年火葬任务的54%。

5、婚姻登记及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效。1-6月,共办理结婚登记1963对,离婚登记339对,补领结婚证232对,出具有关婚姻情况证明228份,接待前来咨询人员216多人次,为相关组织和个人提供、利用档案63份。坚决杜绝婚姻登记工作中的违法现象,全县婚姻登记合法率100%。

6、加快老龄事业发展步伐。一是积极为老年人服务,抓好老年人优待政策的落实,1-6月为老年人办理优待证2431本;二是认真抓好百岁老人的动态管理,对我县原已报和新增的百岁老人进行一次全面核实审查。三是认真组织老年人开展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5月份组织参加全市老年人乒乓球比赛。

7、改善福彩销售环境,逐步提高发行量。今年1-6月,我县的福彩销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共销售福利彩票980万元,其中电脑型彩票870万元、刮刮乐彩票110万,同比增长40%,完成全年任务的60%。同时组织全县投注站业主举办营销培训。

8、慈善救助稳步推进。半年来,共救助重灾户、特困户、重病户、贫困学生等183户、750余人次,发放救助款103562元。同时,积极开展为“四川雅安地震灾区募捐”活动,共募集资金186975元,并及时汇集到省慈善总会,再捐献给灾区人民群众。

9、计财工作责任到位。今年1-6共收到上级下拔各项资金总计5127.83万元,为我县的民政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10、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开展行风建设,通过聘请行风监督员加强监督、推进工作人员挂牌上岗和廉政文化进机关、开展民政资金专项检查和治散漫治懒惰治奢侈等活动,转变了干部职工作风,民政干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勤政廉政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

(五)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

1、敬老院建设。新建的塔峰敬老院位于塔峰镇牛承村境内,占地面积20亩,需要投入建设资金300万元,现已完成设计、评审、正准备进入招投标阶段。

2、救助站建设。为完善我县救助站的硬件设施建设,创造更好的条件开展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我局在老民政办公区的一空坪处新建一栋集办公、救助的办公大楼。该项目已经完成设计、预算、评审,已进入招投标工作。

3、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建设。在祥龙陵园旁征地20余亩,对建设用地锄草、设计、规划等前期工作,目前正在招标中,力争年底前峻工。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们将按照市民政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部署,根据年初安排和当前我局各项工作进展,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不断巩固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

1、进一步加强汛期各项救灾应急准备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随时应对突发性灾害的一切准备,确保灾害发生后民政部门及时查灾、准确报灾。

2、巩固完善城乡低保制度。一是进一步细化城乡低保操作程序,完善收入核定办法。就申报程序、申报时限和受理人员职责做进一步明确,做到群众有困难及时受理,件件有落实、有答复。二是在实践中不断修正城乡低保家庭收入核定办法,为基层对低保家庭收入的核定提供参考依据,力争做到公平、公正。

(二)继续探索建立新型的社会福利体系。

进一步加强敬老院的规范化建设,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弃婴、孤儿的收养工作,依法开展家庭收养;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慈善意识,不断规范社会捐助行为,提升慈善事业管理水平。

(三)继续做好优抚双拥工作。一是继续开展双拥活动。按政策兑现义务兵优待金,组织“八一”走访慰问活动,支持部队搞好现代化建设;二是深入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积极为重点优抚对象解“三难”;三是继续开展为老复员军人送医送药下乡活动。

(四)努力提升民政公共事务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认真开展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婚姻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对《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的认知程度,为我县营造良好的婚姻法律法规执法环境。发挥民政部门的职能优势,配合计生、卫生部门做好免费婚检的宣传工作,提高新人优生优育意识。依法办理收养登记。二是抓好各项社会服务工作。1、加大殡葬宣传及执法力度,规范县城的治丧秩序;2、加大对城市街巷街牌路标的管理和维护,不断规范全县道路门牌设置;3、切实做好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维护我县社会稳定。4、加大福彩管理站规范化管理力度和专营化检查力度,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完成我县福利彩票全年任务。5、加强城市社区建设,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和自治能力。

(六)加快推进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确保在年底前全部完工。

三、存在的问题

(一)烈士陵园和敬老院建设受规划、征地等因素影响,阻力较大、进度较慢,无法按时完成进度。

(二)社会救助局增岗不增编且工作量逐年增大,不利于工作很好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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