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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视的反意词

2016-01-24 09:10:17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检视的反意词篇一《典型案例检视反思报告》 ...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检视的反意词》,供大家学习参考。

检视的反意词篇一
《典型案例检视反思报告》

典型案例检视反思报告

恒升勘测分公司

根据恒升公司纪委《关于开展典型案例检视反思工作的通知》(恒升纪„2015‟2 号)文件精神,勘测分公司在7月份党风廉洁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期间全面开展一次典型案例检视反思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洁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国资委党委、川煤集团党委主要领导同志有关讲话要求,围绕“讲政治、守规矩、促改革、稳增长”这一主题和川煤集团 “减亏止滑年、改革图存年、克难攻坚年”的安排以及恒升公司年初的经营目标任务,选好切合企业实际的典型案例,认真开展检视反思,提出整改措施,扎紧制度笼子,筑牢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和行为防线,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国有企业良好政治生态,不断增强公司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为实现公司的各项目标任务做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

1.剖析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抓好警示教育

结合自身实际,选择了川煤集团纪委办公室印发的《党风廉洁警示教育典型案例汇编》中杉木树矿业公司“7.23”重大责任事故和川煤集团纪委(川煤纪„2015‟26 号)文件《关于恒升装备检测公司川东南站朱玲等三人涉嫌私分、贪污国有资产有关问题的通报》,在川煤内发生的二个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公司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并将案例印发领导班子每个成员。从中起到深刻的教育和警示。

2.开展检视反思,提升反腐倡廉自觉性 公司党总支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主要领导和纪检委员身先士卒针对案例分析情况,结合公司和个人实际,分别就个人检视反思进行了发言,领导班子各成员在自己的典型案例检视反思发言中,对“把国企当提款机,家属子女靠山吃山谋取私利、恒升装备检测公司川东南站朱玲等三人涉嫌私分贪污国有资产有关问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根本原因和危害都进行了认真的剖析、反思。在典型案例检视反思会上,大家的剖析和发言涉及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宗旨意识、道德素质、纪律规范、制度建设等多角度、多层次、多方面,每位班子成员发言均在20分钟以上,大家在检视自查中不回避、不遮掩,认真查摆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会议达到了警示教育、正风肃纪,触动思想、净化灵魂,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增强公司

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并写出检视反思报告。纪检委员逐个审查反思报告。

3.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

根据专题会议反思找出了公司的薄弱环节:重大工程项目部、招投标工作、钻探材料采购、备用金使用和报销审核。针对以上薄弱环节,责成相关部门制定了整改落实措施,形成了相关制度规范。

三、对党员干部的要求

1、党员干部一定要有时代责任感。通过开展典型案例检视反思工作,一定要更加深刻的认识到,这既是对各级党员干部一次思想洗礼,也是对各级党员干部在思想认识、能力素质,党群干群关系,廉洁从业等多方面的一次考核,做为企业的领导干部在围绕“讲政治、守规矩、促改革、稳增长”这一主题和川煤集团 “减亏止滑年、改革图存年、克难攻坚年”面前,如果不能带领大家开创一个弊革风清的政治局面,不能凝聚和鼓舞企业广大干部群众保持锐意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就会在为民、惠民的征程上落下步伐。

2、党员干部要有统筹全局的思想和能力。“作为党员干部,即要有为员工群众服务的思想,更要具备驾驭全局的能力”。在思想上必须比别人“站得高、看得远”,要善于从宏观上把握工作全局。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引导全体员工转变观念,树立一盘棋的思想,这样才能避免凭个人喜好出

发,导致顾此失彼的偏差局面,才能保证维护整体利益的同时兼顾局部利益。

3、党员干部必须率先垂范,管好用好所属部门员工。服务员工群众是我们党员干部最光荣,最神圣的职责。不管官位大小,其一言一行都是广大群众的镜子,不论在工作纪律方面还是在廉洁自律方面都给大家起着表率作用。基层干部是管理链条上最末端的环节,管好用好基层干部非常重要。所以,我们一定要表里如一,言必行,行必果,决不能搞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同时要教育引导,关心、爱护员工,想他们之所想,急他们之所需。要了解他们的疾苦,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这样公司的员工才肯干、才爱干,我们也就能够得到他们的认可和拥护。

四、今后常态化的工作打算

1、加强理论学习,严格党性修养。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认真学习和研究新形势下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认真学习先进模范人物的品格和作风,认真学习其他同志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通过不断学习,改造主观世界,强化党性修养,提升自身的理论素养、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

2、组织全体党员再学习《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从严治党八项要求》、

及学习了中共四川省委《关于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十项规定》等文件精神,通过学习对照“三严三实”、“八项规定”以及“六项禁令”等法律法规要求,逐一进行认真的剖析, 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 明确工作目标、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修养和管理能力。

3.大张旗鼓地将开展检视反思作为警示教育的重要手段,引导企业领导人员从“不敢腐”、“不能腐”到“不想腐”,帮助各级领导人员端正思想认识,自觉积极抓好典型案例检视反思工作。

4、将以此警示公司广大党员干部坚决做到警钟长鸣,牢牢树立“执政为民、廉政为民”的思想观念,以党风廉洁建设和个人廉洁自律的实绩赢得公司领导和各级部门和广大职工的理解、信任与支持,做到常思贪欲之祸,常除非分之想,常修为官为德,常漠公仆本色。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检视的反意词篇二
《选择阅读答案》

选择阅读答案

1.杰瑞是个不同寻常的人。他_________.在横线上填写能够解释“杰瑞”“不同寻常”含义的句子

2.杰瑞之所以会有“这样的生活态度”是因为__________,列如(1)_________:(2)__________:(3)_____________.

3."尤其是当我对生活进行了选择而不是反抗它”一句中,“选择”和“反抗"以反义词的形式出现是否恰当?是说明理由。

4.当杰瑞从医护人员的表情读到“他是个死人”之意时,他决定“需要采取一些活动”,试根据上下文内容概括地说说他“采取了什么行动”

5.根据引文内容,理解正确的生活态度的意义。你是如何认识“选择正确的生活态度"的?写一段100多字左右的文字。

1玩世不恭

2父母的溺爱

3从不做家务、和不三不四的人鬼混、喜欢挥霍摆阔。

4不恰当,反抗的反意词是服从。

5尸检

6生活,就要生下来,活下去。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上,就要勇敢的面对生活中的风风雨雨。生活就是一部电视剧,演绎着不尽的彩色神话,我们都只是其中的提线木偶,永远不知道下一个动作是什么,我们只能选择坚强,我明白,一个没钱没权没势的孩子,我若不坚强,懦弱给谁看,我若不坚强,拿什么让父母挺起胸膛,为他们争光!

检视的反意词篇三
《美国对中国的反倾销审查标准检视》

检视的反意词篇四
《中国刑法司法解释体制演进过程之检视与反思方法》

中国刑法司法解释体制演进过程之检视与反思

关键词: 刑法司法解释/决议前阶段/1955年决议阶段/1981年决议阶段

作者简介:陈志军,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讲师,主要从事刑事法的教学与研究。 刑法的严厉性(涉及对公民自由乃至生命权利的剥夺)和最后性(秩序的最后一道法律防线)特征,决定了集中行使刑法司法解释权的重要性。司法解释权的集中行使是维护刑法人权保障功能、贯彻罪刑法定主义的重要保障。但遗憾的是,我国的刑法司法解释权配置体制出现了不少了倍受诟病的弊端,一方面表现为法定的配置体制的合理性值得商榷,另一方面表现为无权主体参与解释的现象非常普遍。我国的刑法司法解释权刑法司法解释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已经成为中国加强社会主义刑事法治建设进程中亟需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拟对中国刑法解释体制的演进过程进行研究,试图从历史的视角探寻我国现今刑法司法解释体制混乱局面的成因。纵观我国的刑法司法解释权配置体制的演进过程,195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法律解释问题的决议》和198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是两个标志性的立法文件。以这两个文件为分界点,可以将新中国刑法司法解释权配置体制的演进过程分为决议前阶段、1955年决议阶段和1981年决议阶段三大阶段,每一个大阶段中还可以区分为几个小的阶段。下面就针对每一演进阶段的特征进行具体的考察和评析。

一、决议前阶段

从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起至1955年6月23日《关于法律解释问题的决议》施行以前这一阶段,刑法立法活动开始进行,新生政权的司法机关逐渐建立,运用刑法惩治犯罪成为司法机

关的重要任务之一,要把当时粗疏且形式很不规范的刑法规范运用到司法实践中去,刑法解释的需要日益突出。但由于法制建设的经验不足等原因,刑法解释问题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法律上也没有明确规定。在这一阶段尽管法律没有对刑法司法解释权问题规定,但刑法解释工作已经开始进行。以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为界,又可以将这一阶段分为两个小的阶段:

(一)新中国成立至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决定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之下设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署作为国家最高审判机关及检察机关。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第17条对新中国的司法制度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废除国民党反动政府一切压迫人民的法律、法令和司法制度,制定保护人民的法律、法令,建立人民司法制度。”这些规定为新中国司法体制的建立和刑事立法工作的进行提供了法律基础,新生政权开始组建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署,同时新中国的刑事立法也开始起步。这一阶段的刑法立法主要有以下一些单行刑法:1951年2月21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1951年4月19日发布的《妨害国家货币治罪暂行条例》;1952年4月21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此外,刑法典的起草活动也开始启动了,写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大纲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指导原则草案(初稿)》两个稿子。 [1]司法机关在适用这些刑法规范处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疑难问题,刑法解释问题也成为新生政权刑事司法活动中不可回避的课题。但是,《人民法院暂行组织条例》、《最高人民检察署暂行组织条例》和《各级地方人民检察署组织通则》都没有对刑法解释问题作出规定。只是在《中央人民组织法》第7条规定:“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制定的共同纲领,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并解释国家的法律,颁布法令,并监督其执行„„”可见,在当时情况下,只有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

才享有法定的法律解释权(包括刑法解释权)。在这一阶段,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享有立法权和法律解释权(包括刑法立法权和刑法解释权),①而没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署享有刑法解释权,即关于刑法司法解释权的法律规定尚处空白阶段。而在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分院)、最高人民检察署已经在发布刑法司法解释性文件,而且政务院、司法部、公安部等行政机关乃至地方行政机关都在发布刑法司法解释性文件,刑法司法解释权的行使处于一种尚不规范的局面:

1.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刑法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11月。成立不久就开始发布刑法司法解释。如:1950年11月10日《处理烟毒犯应坚决废止专科与易科罚金办法》;1952年10月8日《关于缓刑及缓期执行等问题的意见》;等等。

2.最高人民法院分院发布的刑法司法解释文件。根据1951年9月4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暂行组织条例》第32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得在各大行政区或其他区域设分院或分庭,在其所辖区域内执行最高人民法院的职务。”②其实从1949年底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就已经陆续地成立了东北、西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南六个分院。这些分院在成立后也开始大量地发布刑法司法解释性文件。如:1950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西南分院《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间从何时起算的解答》;1950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徒刑期满可否酌情延长问题的解答》。

3.最高人民检察署发布的刑法司法解释性文件。如:1952年10月18日《关于处理战犯、汉奸、官僚资本家及反革命分子财产的初步意见》;1953年9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发布的《关于在全国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工作中检察工作的指示》;③等等。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暂行组织条例》第15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署在各大行政区或其他区

域设分署,在其所辖区域内执行最高人民检察署的职务。”由于资料所限,笔者尚未发现设在大行政区的最高人民检察署分署制发的刑法司法解释性文件。

4.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署联合发布的刑法司法解释。最高审判机关和最高检察机关联合发布刑法司法解释的例子在这历史时期就已经出现。如1952年5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署、司法部、公安部《关于通缉在逃犯问题的联合通知》。但这一阶段还未出现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署两家联合发布的刑法司法解释文件。

5.最高人民法院与政务院、司法部、公安部等行政机关联合发布的刑法司法解释性文件。非司法机关参与制定刑法司法解释性文件的现象在这历史时期就已经存在。如:1950年17月21日政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1952年5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署、司法部、公安部《关于通缉在逃犯问题的联合通知》;1953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有期徒刑最高年限的批复》;等等。

6.最高人民法院分院和其他机关联合发布的刑法司法解释性文件。设在大行政区的最高人民法院分院除了自己单独制发一些刑法司法解释性文件外,有的还与所在大行政区的其他机关联合制发了一些刑法司法解释性文件。如:1952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华东司法部《对在职干部犯重婚罪应如何处理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西南分院、西南军政委员会司法部《关于妇女兄妹间发生不正当的性行为应如何处罚问题的复函》;等等。

7.最高人民法院的内部机构发布的刑法司法解释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的内部机构发布刑法司法解释性文件的现象在这一历史时期也已经出现。如:1952年8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关于管制期间计算问题的意见的函》;1953年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缓刑等问题的解答》;等等。

8.其他机关制发的刑法司法解释性文件。除了有最高审判机关、最高检察机关参与的刑法司法解释文件外,其他一些机关也制定了一些刑法司法解释性文件,这些文件往往也成为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依据,这些机构主要有: [2]1.政务院。④如1953年1月9日《对华东公安部、华东司法部、华东分院关于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反革命罪犯在缓刑期满时的处理意见的批复》。2.中央法制委员会。如1953年11月2日《关于缓刑与缓期执行等问题的意见》。3.公安部。如1951年6月9日《关于各地量刑标准的综合通报》和1952年6月27日《关于管制反革命分子暂行办法》。

4.司法部。如1950年5月20日《关于假释、缓刑、褫夺公权等问题的解释》。5.中央节约检察委员会。如1952年3月31日《关于追缴贪污分子赃款赃物的规定》。6.政务院政法委员会党组干事会。如《关于被判处徒刑的人犯减刑或改判后的刑期计算问题的指示》。7.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如:1951年6月11日中南军政委员会司法部《关于妨害税收案犯无力缴纳税款及罚金是否可折劳役问题的处理办法的解释》;1953年8月11日《武汉市人民政府给武昌区人民法院关于真正精神失常的疯人可不负刑事责任的批复》。

(二)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至1955年6月23日

1954年9月15日至9月28日,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了《宪法》和包括《人民法院组织法》在内的五个组织法,对包括司法体制在内的国家机构制度作出了新的规定。就司法体制而言,重要的变化就是:一是由于取消了大行政区设置,最高人民法院分院和最高人民检察署分署也随之撤销;二是将人民检察署改名为人民检察院;三是法律解释权由原来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转移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第31条第3项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享有包括刑法解释权在内的法律解释权。虽然刑法的立法解释权的配置格局出现了变化,但无论是《宪法》还是《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都未对包括刑法司法解释权在内的司法解释权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这次会议之后到1955年6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法律解释问题的决

检视的反意词篇五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理论检视》

检视的反意词篇六
《检视外来新词对现代汉语构词法的影响》

2009年10月总第146期第7期黑河学刊HeiheJournalOct.2009SerialNo.146No.7

检视外来新词对现代汉语构词法的影响

郭英

(华中师范大学语言研究所,湖北武汉430079)

【摘要】中国语言学界论及外来词对现代汉语构词法的影响大都从音、形、义角度入手展开立论,取得了有

外来新词的内涵日趋丰富与多变,已有的研究成果不足以涵盖目共睹的累累硕果。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和演进,

当下花样迭出的语言现象。要从“音义无联系”的散性构词形式、词缀附加法的凸显和拉丁字母构词这三个方面重新考量当代外来词对现代汉语构词法的影响。

【关键词】现代汉语;外来词;构词法【中图分类号】

H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3036(2009)07-0087-03

自改革开放以来,外来词以其前所未有的势

头融入到汉语中,我国语言学界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开始对外来词进行自觉研究。针对外来词对现代汉语构词法影响这一问题,不少语言学者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研究的关注点基本上都放在词缀化和拉丁字母化两个方面,对推进现代汉语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积极意义。随着社会生活的快速发展,外来词内涵亦随之发生变化。语言学界对于外来词能否称为“词缀‘化’”和“拉

‘化’”的问题未作深入的探究。因此,在重丁字母

新把握外来词内涵的基础上,有进一步探讨其对现代汉语构词法影响的必要。

一、当代外来词的内涵

在我国,语言学界对“外来词”的界定持有不同看法,主要分歧点在于意译词和借形词是否属

①意译词和借形词都不是外来词。[1]66于外来词:

②与①针锋相对,认为“意译词和借形词都是外来

[2]59

词。”③“将借形词看作外来词,将意译词排除

[3]184-189

在外来词之外。”④“将意译词排除在外,但

[4]238-240

认为对借形词要区别对待。”⑤“借形词应看

[5]95

⑥赞成④⑤的作外来词,意译词要区别对待。”

思维方式,但对思维结果不完全赞同,认为“意译

[6]90-92

词、借形词都应区别对待。”

笔者认为,意译词应视作外来词,而借形词则应区别对待。当今社会是一个开放包容的社会,新

新词语不断涌现,对待这种现象应采取一种事物、

包容的态度,意译词尽管是用汉语自己的材料和构词方式创造新词,但它代表了外来新概念,是源于外语影响而产生的,故笔者认为意译词应看作外来词。而借形词则要区别对待,因为借形词中有

现代汉一部分应看作民族传承词,即那些在日语、

语和古代汉语中都使用且意义基本相同或相近的

‘拔河’一词。查《汉语大词典》可知唐封演词,如

《封氏闻见记·拔河》中对“拔河”作如下解释:“拔河,古谓之牵钩……今民则用大麻絙长四五十丈,两头分系小索数百条挂于胸前,分二朋,两向齐挽,当大絙之中立大旗为界,震鼓叫噪,使相牵引,

[7]

此类词还有以却者为胜,就者为输,名曰拔河。”

计划、运动等。

总体来看,语言学界多是从音形义的角度将外来词分为音译词、意译词和中英文混合词三类,但这并不能完全概括当代外来词的所有情况。在依据外来词界定的前提下,笔者认为,外来词应包

意译词和一部分借形词,其中借形词应括音译词、

包括英文字母词,但不包括民族传承词。

【作者简介】郭英(1987-),女,江西吉安人,华中师范大学语言研究所2009级硕士研究生,专业:对外汉语教学,研

究方向:对外汉语教学法。

·87·

二、当代外来词对现代汉语构词法的影响既然外来词主要包括音译词、意译词和一部

分借形词,而民族传承词又不应看作外来词。那

么,重新检视外来新词对现代汉语构词法的影响

就是文中应有之义了,可将其概括为:

(一)“音义无联系”的散性构词形式

近些年,汉语中出现大量外来音译词,在人们

日常生活中表现得十分活跃,如粉丝(fans)、朋克

punk)、博客(blog)、安可(encore)、比基尼、曲奇、桑拿等。这些音译词大多为多音节单纯词,“从音节所可能对应的单音语素看,这些音节所选用的汉字之间却是散性的,即无意义联系。[8]120而汉语的一大特点就是“重意合”,其音节与意义之间往往有联系,正是受到音译词散性形式的影响,汉语中也出现了不少内部构造呈现散性特征的新词,主要是一些商品、品牌名称,如郁美净、昭贵、久日、大宝、高露洁等。这些词的出现可以说受到了相应的品牌名称音译词语的影响,如采诗(Caisy)、薇姿(vichy)、雅诗兰黛(esteelauder)、尼薇雅(nivea)、倩碧(clinique)、可伶可俐(clean&clear)和雅漾(avene)等。(二)词缀附加法的凸显在现代汉语构词法中,词根复合法占主导地位,用词缀附加法构成的词在现代汉语词汇系统中所占比重不大,但随着大量外来词的引进,词缀附加法的地位有所凸显。就当代外来词对现代汉语的词缀化影响而言,语言学界相关学者展开了一系列讨论,并主要产生两种不同观点。萨丕尔(Sapir)认为“汉语属于孤立语或词根语,缺乏形态变化,没有词缀语法现象或词缀很少。”[9]108-112

谢耀基分析了现代汉语的欧化语法现象,指出“多种构词方式中以附加法受到影响最为显著”[10]39

,刘英凯更进一步指出,“现代汉语的词缀化倾向是英语的词缀化倾向所致,汉语在词缀上对英语实行了全面吸收,例如汉语后缀‘化’‘主义’等分别源于英语后缀‘-ization’‘-ism’;汉语前缀‘后’‘非’‘不’等分别源于英语前缀‘-post’‘non/un/ir’‘il/dis/im’等。”[11]97-102

而吴东英通过分析古汉语、近代汉语中出现的词缀现象,现代汉语普通话和粤语实词虚化现象以及英语借词在现代汉语中常被重新分解而成为很有生命力的词缀现象,指出“词缀化是现代汉语本身发展的自然趋势,词缀法在现代汉语中是具有较强生命·88·

力的构词类型,不能把现代汉语的词缀化趋势简

单归结于外来词的带动,英语借词仅仅为现代汉

语提供了一些新的词缀。”[12]91-98

上述学者都使用“词缀化”来说明此种影响,但“化”指“整类都变成了……”,事实上,现代汉语中并未实现完全意义上的“词缀化”,且现代汉语中原本就存在着一些词缀,如前缀“阿”“可”“老”“第”和后缀“然”“者”“子”“儿”等。而外来词的传入实际上起了一个催化剂的作用,它为现代汉语提供了一些新词缀,如一些类词缀,类词缀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词缀,它在意义上尚未完全虚化,在表示语法意义的同时还具有一定的语汇意义。例如借自日语的外来词缀“族”,在日语中主要指“特定的一批具有相同属性的人”,最早是因小说《斜阳》而得名的“斜阳族”,尔后又产生了以“族”为后缀构成的社用族、太阳族、原宿族、暴走族等。受此影响,现代汉语中也产生了一批以“族”为后缀的

词,如牛仔族、

丁克族、精品族、炒股族、蹭停族等。这里的“族”不仅具有一定的语法意义,同时它还

有一定的语汇意义,即“特定的一批具有相同属性的人”。又如外来词缀“客”,最早源于音译的“黑客”

(hacker),黑客原本是一个褒义词,指那些尽力挖掘计算机程序最大潜力的电脑精英,但随着cracker的出现,人们也就慢慢将其看作今天意义上的“黑客”,即专门恶意闯入别人电脑系统并搞破坏的人。相应地,在现代汉语中也不断出现以“客”为后缀构成的词,如闪客、博客、炫客等。

(三)拉丁字母构词近年来,现代汉语中大量英文字母词的出现

引起了许多语言学者的注意,他们开始关注现代

汉语构词成分的拉丁字母化现象。可从以下两个

方面来做进一步的分析:

1.英文字母构词。英文字母构词作为一种新

的构词方式,已经引起了许多学者的关注并成为持续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香港理工大学王琪在他的硕士论文《近二十年来中国大陆的借词及其

对现代汉语语法的影响》中指出:通过深入考察近二十年来中国大陆借词的应用情况,发现拉丁字

母词已在大陆的许多语言使用领域出现并能自创拉丁字母词的现象。他认为:“大陆社会已开始接纳了这种非汉字语素,而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打破了汉语‘只用汉字语素构词’的规限。”[13]82-89

而吴东英则认为,要判断拉丁字母化在现代汉语是否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不仅仅要看拉丁字母(

词使用的领域范围,而且要考察:其一,拉丁字母词的使用功能范围;其二,拉丁字母词是否用来表示语法意义,如在港澳地区,英语字母词D就可表

(D表示一些);简单D,优示语法意义:关注多D

惠D(D表示一点);其三,拉丁字母词的活用能

“OK”的活用:你体重OK吗?(OK做形容力,如词);我国人工繁殖大熊猫-六年OK二十四胎

);我这单生意OK了!(OK做不(OK做及物动词

及物动词)。

如果承认运用英文字母构词是一种新的构词方式,那么,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汉语“只用汉字

的规则。这种构词方式有的是纯英文字语素构词”

母词,如WTO、NBA、DIY(doityourself)、DJ(disk

)等;有些英文字母可单独使用,在句中充当jockey

句子成分,如“今天心情不太好,我们去K歌吧”中“K”就充当谓语成分;还有些在汉语中本有对应的词语,但舍之不用,使用相对应的英文简称,如CET(大学英语考试)、EPT(英语水平考试)等。但这一类字母词在现代汉语词汇系统中所占的比例很小,并不会影响现代汉语词汇系统中占统治地位的构词方式———以汉语语素构造新词的方式。

2.汉语拼音字母构词。随着大量英文字母词的涌入,现代汉语中拼音字母构词也相应地展现

所谓汉语拼音字母构词,是指运用出一定生命力。

汉语拼音字母的缩写形式来构造新词,或可称其为汉语字母词,如GB、HSK、RNB等等。胡明扬认为,“只有像GB、HSK那样的才能说是‘汉语字母

,理由在于不管所取的是过去暂定的汉语词/语’

拼音字母读法,还是英文字母的读法,大家心目中还是承认这是汉语拼音字母而不是英文字母,且更主要的是其意义完全是汉语的意义,如G是‘国’,B是‘标’,是‘国家标准’的缩略;H是‘汉

,S是‘水平’,K是‘考试’,合在一起是‘汉语水语’

[14]98-101

平考试’的缩略。”

除此而外,还要特别关注这样两类词语,一类是由汉语拼音字母和汉语语素构成的词,如鲁迅

“阿Q”、V字领、AD钙奶、S形等;一类是拼笔下的

音字母缩略语,如GG(哥哥)、MM(美眉或妹妹)、BB(拜拜或宝贝)、DD(弟弟0等。这类词大多为网络用语,对待它们我们既不能完全排斥,又不能过度纵容。因为这类词语中有的在表达上确实体现出简洁、贴切的特点,具有一定的生命力,如ggww(唧唧歪歪)、BT(变态)、PMP(拍马屁)、SL(色狼)、BC(白痴)等;而有的则显得略欠规范,如有些缩

既表示宝贝,又表示拜略语带有歧义,例如BB,

拜;MM,既可理解为美眉,又可理解为妹妹;有些缩略语带有贬义色彩,且对于不太熟悉这类缩略语的人来说,要理解这类词的意义还是有一定的

(他妈的)、TNND(他奶奶的)、MD困难,如TMD

(妈的)等。此外,需注意的是,由汉语拼音字母构成的词在现代汉语词汇系统中毕竟只占少数,故汉语拼音字母构词应被视为一种新的构词方式,而不能被看作是一种占据主流的构词方式。葺

〔参考文献〕

[1]周祖谟.汉语词汇讲话[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6.[2]田惠刚.汉语“外来词”概念界定献疑[J].词库建设通讯,1993,(02).[3]符淮青.现代汉语词汇[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4]刘叔新.汉语描写词汇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5]张永言.词汇学简论[M].武汉:华中工学院出版社,1982.2004.[6]曹炜.现代汉语词汇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7]中国汉语大词典编辑委员会、汉语大词典编纂处主编.汉语大词典[M].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89.—异文化的使者[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8]史有为.汉语外来词——

E.Language:AnIntroductiontothestudyofspeech[M].NewYork:HarcourtBraceJavanovich,1949.[9]Sapir,

[10]谢耀基.现代汉语欧化语法概论[M].香港:光明图书公司,1989.

[11]刘英凯.汉语与英语的共有词缀化趋势:文化顺涵化的镜像[J].深圳大学学报,2000,(01).[12]吴东英.再论英语借词对现代汉语词法的影响[J].当代语言学,2001,(03).

[13]王琪.近二十年来中国大陆的借词及其对现代汉语语法的影响[D].香港理工大学中文及双语学系硕士论文,1999,(2).郭鸿杰.二十年来现代汉语中的英语借词及其对汉语语法的影响[J].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2002,(05).

[14]胡明扬.关于外文字母词和原装外文缩略问题[J].语言文字应用,2002,(02).

□编

辑/徐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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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视的反意词篇七
《对舆论监督回避制度的检视及反思》

检视的反意词篇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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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新闻影像再现之真实性检视——以刑事侦查真相还原为反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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