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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租金 递增 延迟

2016-01-28 09:33:2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合同租金 递增 延迟篇一《租金递增式房屋租赁合同书》 ...

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为大家整理的《合同租金 递增 延迟》,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更多资源请搜索成考报名频道与你分享!

合同租金 递增 延迟篇一
《租金递增式房屋租赁合同书》

房屋租赁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将 租给乙方有偿使用,经双方协商同意,特拟定以下条款:

一、乙方在租赁期间,对原有建筑构造设施不能改动,如造成损坏,乙方赔偿并恢复原样;如确需改造,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按规划改造,但合同终止时,改造的设施归甲方所有,甲方不赔偿任何费用。

二、租赁期间水、电、天然气、取暖费、闭路费及网络通讯费等物业费用按阳光舜花园物业管理处的规定交费,并服从阳光舜花园物业管理处的管理。

三、租赁期间,工商、税务、治安、保卫、计划生育、门前卫生及绿化均由乙方自负,经营发生的债权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问题,均与甲方无任何连带责任;对消防工作失误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以及对甲方固定资产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和赔付。

四、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第一年租金人民币贰万元整,第二年租金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第三年租金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第一年租金于签合同时付给甲方,余后两年的租金在每年的 月 日付给甲方,延迟缴纳租金视为自动解除合同。

五、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六、租赁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政策性变化,合同自行终止,甲方对乙方无任何补偿。

七、合同末尽事宜,双方另行协议。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章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合同租金 递增 延迟篇二
《租赁合同书》

租 赁 合2014年3月12日

地 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名称: 公司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条件下,秉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并签订以下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基本条件

1、出租给乙方经营慢摇吧娱乐城及其他经营项目的场地位于芒市天龙时代购物中心第二层商场的南面前半部分。场地建筑面积为1299平方米。(场地最终面积以房产证为准)并以此建筑面积作为租金和水电使用费等其它费用的计算依据。

2、免租期为:三个月(2014年5月1日起至2014年7月31日)

3、从2014年7月1日起计收,其基准租金单价为40元/平方米·月人民币。第1-2年的租金单价为40元/平方米·月人民币,第3-7年的租金单价递增12%。

第二条 合同期限

1、期限为 7年,即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1日止。 2、在签订本合同支付押金后10天内甲方交场地给乙方,乙方组织装饰施工和筹备开业及试营业。即自甲方交付场地之日起至2014年6月31日止为乙方装饰施工和试营业期及筹备开业,该期间为免收租金期。

第三条 租金及增幅

1、租金按乙方租赁甲方场地的第二层建筑面积(1299平方米)计算,并从本合同规定甲方计收租金之日起计收,基准租金单价为每平方米每月40元人民币。

2、租金增幅从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的第三年开始递增租金,第3-7年的租金每年递增12%.即:

第一年年度租金单价为:40元/㎡·月,合计年租金623520元(第一年度免交3个月租金,实交租金为: 元);

第二年年度租金单价为:40元/㎡·月,合计年租金623520元; 第三年年度租金单价为:44.80元/㎡·月,合计年租金698342元; 第四年年度租金单价为:50.18元/㎡·月,合计年租金782143元; 第五年年度租金单价为:56.20元/㎡·月,合计年租金876071元;

第六年年度租金单价为:62.94元/㎡·月,合计年租金981109元; 第七年年度租金单价为:70.49/㎡·月,合计年租金1098849元;

第四条 租金支付方式

1、乙方支付租金方式为先付租金后使用,签订本合同起15日内(即2013年12月27日),支付时间为每年1月1日前10日内,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

2、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租金,如无故拖延租金,从第2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2%加收滞纳金。

第五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后,乙方的装修及修缮,甲方概不负责。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的场地后,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六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管理费:本合同租金已包含物业管理费,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与商管公司另行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相应物管费用应从本合同租赁费中分离支付给商管公司。

2、水费:按0.8元·1452㎡/月,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如商业用水收费标准调整,按调整后的单价相应增减。安装水表后按水表实际计数收费。

3、电费:按芒市的商业用电收费标准按实交给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如果商业用电收费标准调整,按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执行。电量损耗按

每月自用电量的5%标准收取(即损耗)。公共用电按整栋建筑物当月总用电量的8%收取(即公摊)。

4、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坏(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5、使用该场地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支付,(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以上费用按月收取。自乙方进场之日起计收。

第七条 押金

为确保本合同顺利履行,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元)作为押金;本合同到期或终止后, (在乙方无违约行

为的前提下)甲方不计利息如数返还乙方。

第八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给乙方的场地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甲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的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按期向乙方收取租金,并每月向乙方收取水电费等所有应收取的相关费用。

3、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场地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

4、甲方对乙方所租赁的场地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权。

合同租金 递增 延迟篇三
《商铺租赁合同(样本)》

租 赁 合 同 书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

和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章 基本条款

第一条:房产位臵和面积

1、 房产为位于 下称:(该物业),房产使用性质为 商业 。 2、 该物业面积为 平方米,乙方用于经营 。

3、 房屋的附属设施有: 验收合格的主体消防系统及水、电、地面基本装修。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 年,2004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于2004年 月 日前将上述场地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三条:租金的计算、支付和递增

1、租金按租用面积计算,每平方米租金为元,每月总租金(不含税)共计 元 (大写金额:人民币 )。该租金为不含税价,租赁发票税费由乙方承担。 2、租金按月缴纳,在每月的 日前向甲方缴纳当月租金。

3、甲方给予乙方自交场之日起 天的免租装修期,不管乙方装修是否完工,甲方

在免租装修期结束之次日起(即 年 月 日)开始计租。 4、租金每年递增 6 %,从200 年 月 日开始递增,。

第四条:租赁押金及其他费用

1、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须向甲方缴交 2 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上述押金在乙方

履行合同,租赁期满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2、 乙方依时向有关部门缴交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等费用。

第五条:房屋交付标准: 现状 。

第二章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甲方应依约将房屋和附属设施按时交付乙方使用。甲方协助乙方报装100A电力,相关的报装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保证拥有该房屋的出租权,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合法正常使用该房屋,不会因租赁权问题受第三方干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概由甲方负责。甲方保证房屋使用性质为商用。甲方须按政府部门之要求提供使各项必要的文件(包括:产权证明、建设工程验收合格证复印件、主体消防验收合格证复印件)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执照。

第八条:租赁期内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物业分租或转租,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物业。

第九条: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在管理处办理装修报批,租赁期内该物业的消防工作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甲方应尊重乙方的自主经营权,并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在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有意承租者进场考察。

第十二条:租赁期内,在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甲方可以进入该房屋进行安全检查。

第三章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在租赁场所内进行经营活动,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各项政府规章,并遵守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公约守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十四条:租赁期内,乙方有正常使用该场地的权利。甲方对乙方在租赁场所内合法进行的经营活动不得进行干涉。

第十五条:乙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进并征得物业管理处同意,可以改动该物业的内部结构(梁、柱除外)、装修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按时交纳租金及合同约定的其他各项应交费用。

第十六条:乙方负责场所内的安全、防火工作,不得储存和经营危险、易燃易爆或违禁物品。在租赁期内,乙方对承租房屋及自行安装的设备负责日常维修和保养。

第十七条:合同终止或合同解除之日,乙方应交还原承租房屋(含改造和装修部分)及附属设备给甲方。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有权将自行购臵的、在其租赁场所的室内外设备拆除带走(不包括给消防系统、排水系统和电力供应系统)。

第十八条:乙方如愿意在租赁期满后继续承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的权利,乙方应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需另签合同。

第四章 合同的终止、解除和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乙方必须按时交纳租金和合同约定的其他应交费用,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二十日未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物业。甲方必须按时将场地及附属设施交付或提供给乙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月租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收取违约金;逾期超过二十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若延迟交场,租金的交纳时间和租期顺延。

第二十条: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将该房之产权转让给第三方,甲方应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该房屋的产权转让给第三方,则第三方即自然成为本合约的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本合约对乙方仍然有效。

第二十一条: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约定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应向另一方赔偿损失,损失的计算方式为:赔偿守约方租赁押金(二个月租金),同时赔付守约方因合同解除而导致的实际经济损失。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其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二十二条:租赁期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五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二十三条: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在双方代表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内容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可向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的修改和补充需取得双方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 方: 代 表: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广州市天河区

方:代 表: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签约日期: 乙

合同租金 递增 延迟篇四
《商铺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摩卡汽车公园

铺 租 赁 合 商 同

甲方:(出租方)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

乙方 (承租方):

证照名称及号码: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

第一条 序言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

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2乙方接受甲方的相关管理。

1.3甲方、乙方合称“双方”,单独称“一方”。

1.4本合同中“租约年”系指租赁期内自租赁期开始每满一年的时间。

1.5本合同所有计价单位为元(人民币)

第二条 租赁商铺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2.1甲方同意出租及乙方同意承租位于 , 栋,第 层的 号商铺(以下简称商铺)。

2.2乙方租赁的商铺建筑总面积约为 平方米,其中第一层总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层总面积为 平方米;第三层总面积为 平方米,最终建筑面积以房产测绘部门

的实测面积为准。租赁物如未办理房产证或租赁物为房产证的局部,在无法通过协商确定具体建筑

面积的状况下,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委托权威机构对租赁房屋的面积进行测绘,并将测绘报告原件

一份交乙方,测绘支出由双方平均分摊。测绘的结果如高于本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乙方则按本合同

折算的租赁费用平均单价补足租赁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测绘的结果如少于本合同约定的面积,则

按实对租赁费用及其他费用进行调整。此前相关费用如已交纳,则按本条的约定进行相关结算。(租

赁商铺的具体区位见附件二租赁房屋平面分界图)

第三条 期限及付款方式

3.1甲乙双方确认该商铺起始租金及租金递增如下表,前 年租金不变,第 年租金递

增 %,第 年租金在第 年的基础上递增 %。

3.2本合同租赁期限为 个租约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免租期为 个月,第一年免 个月租金,第二年免 个月租金,第三年免 个月租金;第四年免 个月租金,第五年免 个月租金;其中含装修期为 个月,免租期内乙方无需承担上述租金,但物业管理费、空调费、环卫费、水电气等费用以及应由乙方自己承担的其它费用及税费仍需按时足额缴纳。

3.3为保证本合同的有效履行,乙方签订合同之日须一次性支付 个月的履约保证金,合计 元(大写: 万 仟元整)人民币,已签定意向协议书中缴纳的诚意金在本合同中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乙方缴纳租金周期为 个月,双方约定每次应至少提前7日支付下一期的 个月的租金,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于本合同签署日一次性支付。

3.4以上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空调费、环卫费、水电煤气等费用以及应由乙方自己承担的其它费用及税费。

3.5乙方应支付的管理费暂定为:物业管理费 元/平方米/月,以上物业管理费由物业公司收取或甲方代为收取。

3.6为了扶持乙方经营,甲方同意一次性给乙方减免 个月物业管理费。

3.7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租金及所有应付费用的视为乙方违约及自动放弃承租权。

3.8乙方若以现金支付租金,支付日即为实际付款日,乙方若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租金,款项到达甲方财务帐户日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帐户日为实际付款日。甲方银行账户为:开户行( ),账号( )。

第四条 租赁用途

4.1 乙方租赁商铺的经营范围仅限于 。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将商铺(包括其任何部分)用于或者允许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的目的。乙方如果确需改变以上约定的经营范围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改变。

4.2乙方租赁的商铺经营品牌为 。在经营过程中如需增减或改变经营品牌时,不得低于以上约定品牌的档次和知名度,并且须经甲方书面认可。

4.3乙方应合法经营,自行向管辖机关和有关单位申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并保证遵守其有关规定,甲方对乙方办理上述证件予以协助。乙方必须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悬挂在商铺,向管辖机关和有关单位缴纳法律法规要求的各种费用。

第五条 保证金

5.1乙方应按本合同3.3条约定支付履约保证金。若乙方未及时支付租金、罚金、代收费等有关费用时,甲方可以按照约定直接从履约保证金扣除。

5.2当乙方出现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或违反本合同附件有关管理制度的情形且未及时支付相关费用达7日时,甲方有权按照相关约定和相关制度的规定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费用(包括罚金、滞纳金等)。

5.3乙方的水电气费、垃圾清转运费等费用应及时缴纳,如乙方拖欠应付相关费用达7日,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直接扣除相应的费用(包括滞纳金等)。

5.4无论甲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何种费用,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7日内补足相关费用,乙方应保证履约保证金的余额不得低于本合同3.3条规定的额度,否则每天按履约保证金的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退回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5.5乙方在一个租赁年度内被扣除的金额累计达到履约保证金总额时,甲方有权选择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后7日内撤出本广场。

5.6 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无须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解除合同的及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无息退还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5.7按合同约定退还履约保证金时,甲方应于乙方退还甲方履约保证金收据原件后的6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六条 租赁商铺的装饰装修

6.1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应承担保管责任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商铺及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商铺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6.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对商铺,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墙壁、天花板、结构、承重、外观及公共区域进行改建、变动或分割,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商铺因乙方进行的施工而出现的任何缺陷,应由甲方安排修复,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3乙方负责租赁店铺的内外装修,并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装修手续及消防等行政许可手续。

6.4乙方如需对商铺内已有装修和设施进行重新装修或变更,应在装修施工动工前30日,将两套装修图纸和工程设计方案提交甲方批准。在获得甲方及物业管理机构的书面同意之前,乙方不能擅自装修,并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工。

6.5乙方在装修施工动工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投保建筑工程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投保的义务不得因甲方投保方面的任何安排而予免除。

6.6乙方租赁商铺内的消防设施及空调系统的全部安装及改建,施工单位应经过甲方的认可,

并应按照经甲方和政府主管机关批准的图纸和工程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未经甲方和政府主管机关事先书面同意,图纸和工程设计方案不得予以改动。

6.7乙方承诺,保持商铺具备良好、清洁、适于出租、牢固的状况和条件。

6.8租赁期满,乙方必须把该商铺修复原状。乙方拆除添置的设备(例如空调机)时,不得损坏商铺结构,经甲方验收认可后,方可办理退租手续。若因乙方未能遵守本项规定使得必须由甲方进行修复工作,甲方的全部支出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9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提前7日通知乙方,有权变动或改建建筑物内的走廊、通道、或公共区域。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其工作,若甲方施工直接导致乙方无法营业时,应免收施工期间乙方的租金。

第七条 关于经营管理的约定

7.1 双方约定:甲方最迟于 年 月 日将商铺交付给乙方,拖延一天赔偿乙方一天的租金,乙方根据甲方的《商户装修进场流程》办理进场手续。

7.2乙方在《商铺租赁合同》的经营期限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经营商铺全部或部分交付、转租、允许或转让予第三方独立或共同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乙方擅自转租导致甲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3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守法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对摩卡汽车公园经营规划已有全面了解,对其经营风险已有充分的认识,乙方享受经营成果并同时承担经营风险,乙方违法经营导致甲方相关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7.4乙方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营业时间及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7.5为了整体经营效益,甲方如对需要合并经营的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和调整,甲乙双方需友好协商积极配合。

7.6乙方承诺向消费者出售品种、质量符合规定的商品,为消费者提供一流的服务,开展真实、合法的各类促销活动。乙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损坏甲方信誉和形象。如果乙方未能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造成的消费者投诉、经济或其它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7.7乙方保证所销售的商品为原装正品且有合法来源。一经发现所售商品为假冒伪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业整改且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2个月的租金的金额作为违约金,整顿开业后再次发生本款情况的,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4个月的租金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如有第3次发生本款情况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取相当于6个月的租金的金额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店招位、广告位

在乙方租赁房屋范围内,甲方提供一个店招位,位置由甲方统一规划。乙方须按照物管公司的相关规定事先做出店招广告设计书面方案,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并由甲方及物管公司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乙方若需使用其它位置作为店招及广告位,需与甲方商议签订广告位租用合同后方可使用。上述事项中涉及政府有关部门对此征收的各种费用以及电费、制作、施工、发布等店招广告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因广告发布、设计制作、施工、广告设施倾斜、倒塌、脱落等

合同租金 递增 延迟篇五
《房屋租赁协议》

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签订地:[ ] 合同编号:[ ]

甲方:(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承租人)

为规范房屋租赁行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标的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 ]市[ ] ,面积( )平方米房屋出租给乙方作[ ]用途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租金及支付

2.1租赁期: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租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乙方装修期不收取租金。

2.2租金:乙方承租房屋的合同租金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月;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房租每年递增5%。

2.3在租赁期内:网络、水、电费用自理,物业费自行缴纳。

2.4租金支付: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即付当年租金并向甲方另支付人

民币 元(大写: )作为门市租赁的保证

金,此笔费用不产生任何其他费用。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向乙方开具相

应金额的收据。以后每年租金在7月1日前缴纳。

2.5甲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

户名:[ ]

账号:[ ]

第三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3.1按本合同规定收取租金和保证金。

3.2租赁期届满,且甲乙双方未另订合同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但应提供[十]日宽限期(自租赁期届满之日起算)供乙方搬迁物品与设备,宽限期的租金比照上月租金按日计算。

第四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4.1按时交纳租金和保证金。

4.2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房屋使用性质使用房屋。乙方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同时,乙方按照年租金的 20 %赔偿甲方损失。

4.3租赁期届满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负责自行拆除上述未形成附作物的装饰装修,同时甲方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乙方恢复原状,但拆除时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乙方未拆除部分,甲方不予任何补偿。合同期满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经营中购置的可移动的设备和用具由乙方在三天内清理出场,装修的地面、天棚、墙面、门窗、隔断、楼梯栏杆、室内的水、电以及敷设的管线等不得拆除,也不得人为损坏所有固定装修。合同期满、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或乙方违约中途终止合同,固定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4.4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分租或以其它任何形式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随时收回房屋并要求乙方搬迁物品与设备且甲方不退还保证金,同时,乙方按照年租金的 30 %赔偿甲方损失。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4.5乙方应爱护和合理使用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发现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因乙方过错延误维修而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因使用不当或因非甲方原因造成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损坏或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由此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并应予以赔偿。

4.6乙方在房屋内需要安装或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甲方的同意,再由乙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

4.7乙方应当注意防火安全,不得在房屋内非法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承租期内房屋的消防责任、安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根据甲方要求签署《房屋租赁安全责任协议》(详见附件)。

4.8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

4.9租赁期届满,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交回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如有损坏,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10乙方不得在房屋中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

4.11乙方在面口做广告招牌,需由乙方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4.12乙方禁止销售过期变质的劣质商品,若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投

诉,由乙方出面解决,因此造成的重大投诉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的条款或者违反政府法律、法规,以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5.2任何一方无法定或约定的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另一方有权按尚未履行的租赁期内租金总额的[5]% 收取违约金,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5.3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逾期租金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逾期[15]日仍不交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乙方仍需支付违约金及赔偿甲方损失。

5.4租赁期届满,甲乙双方未另订合同且租赁关系未延续的,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宽限期内搬迁完毕并将房屋交回甲方,并支付宽限期内的相应租金。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迁出和补交占用期内租金,并有权按占用期内租金总额的[10]%收取违约金。

5.5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的,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要求搬迁完毕并交回房屋。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迁出和补交占用期内租金,并有权按占用期内租金总额的[10]%收取违约金。

5.6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7租赁期内出现征地拆迁事件或其它政府行为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应当积极配合,不得阻碍该等事项的正常开展。双方应共同遵守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政府或拆迁单位补偿的装修费、停业损失费及搬迁费应当由乙方享有,其余各项费用归甲方所有。

第六条 不可抗力

6.1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约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满足下列所有条件,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6.1.1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

的,且在不可抗力发生前受阻方不存在迟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

6.1.2受阻方已尽最大努力履行其义务并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6.1.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阻方已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公证文书和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应包括对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原因说明。

6.2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

6.3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30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合同的修改或终止。如在一方发出协商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7.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2]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 ]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7.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八条 税收

8.1本合同项下之房屋在租赁期内需要交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9.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乙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在租赁期届满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订合同。如双方未对房屋在租赁期届满后的继续使用提出异议而又未能及时另订合同的,则双方租赁关系视为延续,租赁期为不定期,租赁期内双方应

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直至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或一方依据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为止。

如租赁期届满后甲方通过招租等方式对外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9.4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9.5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9.6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甲方: [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合同租金 递增 延迟篇六
《房屋租赁协议书》

房屋租赁协议书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有关规定及有关管理规定,本合同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双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第二条: 租赁范围

2.1 本合同租赁场地位于施(以下合称“租赁物”)拥有独立完整且无任何争议的使用权,并愿意将该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承租以上租赁物。

2.2 本合同租赁物面积为租赁物平面图见附件一。

第三条 租赁物期限

3.1 租赁物期限为10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自年月个月装修免租期, 年 月 日起开始计租金。

第四条 租赁用途

4.1 乙方租赁的租赁物主要用作乙方及乙方关联企业经营。

4.2 乙方向甲方租赁该租赁物的经营活动必须与政府政策规定相符。

第五条 租金及相关费用

5.1 本合同项下租赁物的租金按实际面积元/㎡·月计算,年租金 元(大写: 元整)

以上租金均为含税价。租赁物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5.3 租金支付方式:按每半年支付,分别于每年2月1日与8月1日的前两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应在约定支付租金的前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

账户名称: 账户: 开户银行: 税号:

5.4 乙方自用的水费、电费,按水、电部分规定标准价缴纳。

5.5 甲乙双方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证金30万元。合同期满后,如乙方全额缴纳应付租金及其他应付费用,则甲方应于合同期满后10日内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息。

第六条 租赁物交接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并收到乙方租房保证金后5日内向乙方交付该租赁物。

第七条 甲方的义务

7.1 甲方应保证对该租赁物具有完全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不受任何限制地向乙方出租该租赁物。若发生该租赁物有关的产权或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

7.2 承担房屋本身质量问题以及公共设施配套(包括但不限于供电、供水、排水、排污等)损坏的保修责任及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甲方怠于维修的,乙方可以自行组织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7.3 甲方签订合同时应提供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上述证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7.4 该租赁物性质为工业用地,甲方应负责乙方申报营业执照,消防、环保审批等涉及证照办理的申报手续。

7.5 甲方应向乙方无偿提供租赁物外围空间,包括:租赁物前后路面停车位、洗车位、车辆出入口;外立面装修、招牌及广告位所需墙面;空调外机安装位置、排烟、排气出口及烟气管道安装位置。

7.6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500KV的动力电源及供水源。

7.7 租赁期内因正常的检修或其他可事先获知的原因导致的水、电设施等暂时性的中断,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租赁期限届满前确需收回租赁物的,应该提前3个月出书面通知乙方。

第八条 乙方的义务

8.1 按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期限支付保证金、房屋租金。

8.2 按合同的约定承担水、电费等因乙方使用而产生的实际费用。

8.3 按合同的约定妥善使用并保管租赁房屋及配套设施,自然损耗除外。 8.4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该租赁物转让给除乙方及乙方关联企业以外的第三者使用。

8.5 不得利用该租赁物进行非法活动。

8.6不得擅自改变该租赁物的主体结构,若需改变须征的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8.7 租赁期限届满后应及时退还租赁物,合理损耗除外。

8.8 乙方应对基于自身过失造成的租赁物损害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8.9 乙方应承担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按标准单价,按乙方承租的实际面积计取并交给甲方收取。

第九条 租赁期内房屋产权处理

若甲方出卖租赁物,甲方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必须保证乙方在合同项下的权利与义务由第三方继受和承担。

第十条 标识及广告管理

甲方应允许乙方在租赁物范围(含四周空间)内的位置免费设置有关标识。乙方若超出租赁物范围的需申报制作水牌、标识或租赁广告灯箱应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发布任何文字、图案等标识或广告宣传物品。

第十一条 合同期满后的处理

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乙方添置的设备归乙方所有。外立面固定装修不作拆除,但涉及乙方及乙方关联企业的标识、标牌由乙方处理。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2.1 本合同所述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当时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避免并不可克服法事件。包括地震、洪水、台风、暴雨、雷电、火灾、战争,严重的动乱等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调整。

12.2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电报、电话或其他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应在十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可能履行的理由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出具。

12.3 因不可抗力而致使本合同的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合同之义务,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或双方可免除责任。

第十三 违约责任

13.1 因甲方不能按约定期提供租赁物,或提前收回该租赁物,甲方应加倍向乙方支付保证金。且按照当年租金2个月的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3.2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租赁物的,若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租赁物无法使用期间,甲方每天应向乙方支付年租金的1%滞纳金,且租期相应顺延,租赁物无法使用期间无需支付租金。已付租金应予返还。

13.3 若乙方擅自退租,乙方已付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且承担当年租金2个月的租金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3.4 乙方未及时支付租金,超过租赁期,乙方按每天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1%的滞纳金。

13.5 乙方擅自将租赁物租给第三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由此造成的租赁物损害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3.6 因甲方租赁物原始权利瑕疵,设备损坏或任何其他非乙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该租赁物,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3日内予以排除。逾期未排除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甲方应赔偿乙方所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预付的保证金及当年租金扣除乙方实际使用期间费用后余额应于合同解除后

10日内返还给乙方。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4.1 租赁期内若需变更本合同之条款,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方式签署补充、修改协议。

14.2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14.3 本合同期限届满即时终止。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租赁期内本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一种)

①、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依法向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附则

17.1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贰份、副本壹份,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合同租金 递增 延迟篇七
《租赁承包协议书》

租赁承包合同

甲方:广州市圣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流连路25号

联系电话:020-61129555 邮箱: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箱: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是一家专业从事香水加工生产和经营的企业。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租赁承包甲方香水车间从事香水加工生产等有关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出租房屋情况

1、(行政大楼二楼部分办公室自编1号面积 m2;自编2号生产车间一楼面积 m2;生产车间二楼一楼面积 m2;)总面积约 m2,出租给乙方。

2、乙方已清楚承租房屋的建筑面积,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并且不作为对合同提出异议的依据。

3、甲方应提供有效证件、身份证明文件,乙方应提供法人身份证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合同签署人身份证证明、乙方授权书(委托本合同签署人)。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4目,需使用甲方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件等,乙方需交¥50000元(人民币大写金额: 伍万 元整)作为证件使用及房屋租赁等综合保证金。

二、 租赁期限与用途

1月年月日止。

2、租赁期届满,乙方应按时把租赁物交还给甲方,乙方如需继续承租的,应在租赁届满前陆个月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租赁承包合同书,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三、 租赁物的交付使用

1、租赁物月租金为m2× 20元=¥元(人民币大写金额: 元整);租金不含税,乙方如需要发票,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2、租赁期间内租金满壹年后,每年递增10%,租金即:

(1)、2015年03月01日至2016年02月29日,月租金为¥ 元;

(2)、2016年03月01日至2017年02月28日,月租金为¥ 元;

(3)、

3元及第

1个租期租金。合同到期之时起30日内,如乙方已交清全部应付租金、水电费等等其他一切本租赁承包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应无息将租赁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4、甲方收到保证金,于年日起将租赁物自动交付给乙方。双方不再另订房屋交接手续。乙方自带相关香水加工设备进场,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香水加工生产法规,出现一切不规范、不合法行为以及产品质量问题等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每月该房屋出租的房产税由乙方负责缴纳。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其他综合费用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6、租赁物的水电费按水表、电表计费,水费、电费按广州市商业标准定价加上10%计算基价(不含发票);如遇国家水电部门水电费提价,租赁物水电费在双方水电费约定的基础上按国家水电部门增长的百分比进行增长。

7、本条规定的乙方应支付的租金和保证金,乙方应以银行转帐方式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账号:

户名:张昌任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

账号:6212 2636 0201 9868 264

四、 其他费用

租赁承包期间,使用租赁物所发生的水、电、煤气、保安、公共卫生,电话通讯及其他公共开支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按季缴纳,综合费用¥/月(人民币大写金额:壹仟元整)。乙方拖欠上述费用或发生欠薪等情况,甲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乙方须于甲方扣除保证金的当

月补齐保证金,如经甲方催告后仍未补齐保证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溯乙方的权力。

五、 租赁期间,甲方、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乙方应当爱护和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扩建和增添。确需对房屋进行装修和增扩设备的,应确保房屋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需批准后方可进行,所有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期限付清当季租金、其他综合费用。乙方延迟交付租金、其他综合费用的,应当补交租金、其他综合费用外,每延迟一日,按延迟支付金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甲方催告后,乙方在三十日内仍未付清的,视为乙方自动毁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物并没收乙方的全部保证金。

3、如乙方在本合同期间未全额缴纳应支付给甲方的租金、其他综合费用等各项费用,即使甲方没收了全部保证金,但并不视为甲方同意乙方削减应付款或同意变更本合同的相关规定,也不影响甲方追索乙方其他应付款项。

4、乙方若因非法经营或其它原因,导致被查封、关闭或吊销营业执照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若因乙方的违法经营或其他原因而致甲方先行承担赔付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有权要求乙方及乙方法定代表人与本合同签署代表人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二倍计算利息。

5、合同期内,如乙方需将本合同所涉及物业转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租赁用途的,均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

6、乙方在未向甲方付清租金、其他综合费用、水电费、违约金等各项费用之前,不得将其财物撤离租赁物,因此而占用该房屋而引起的租金本合同

第十条3款的约定由乙方负担。

7、合同一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合同相对方支付本租赁合同约定的全部租赁期限的租金总额的 %违约金,合同一方支付该违约金后不得赔偿合同相对方其他任何损失。合同自合同一方书面通知送达合同相对方之日起的第五个工作日即告解除。乙方按规定交还租赁物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与甲方进行结算。

六、租赁物修缮责任

1、乙方对租赁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和危险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2、如遇政府拆迁,双方应无条件配合政府,甲方应退回押金给乙方,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3、乙方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应给予协助。

七、装修条款

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须申请批报的应同时由乙方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他部门造成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及施工人员的工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因人员工资问题影响到甲方的,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直至解除合同。

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

合同租金 递增 延迟篇八
《租赁协议》

租赁协议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门面房屋出租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江海东苑1东面该门面建筑面积共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房屋使用,甲方必须提供房屋证明给乙方。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为(大写: )。第二年递增第三年递增 10% 。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定金元,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余款一个月以内付清。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甲方,甲方不承担乙方任何费用。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物业相关联系手续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

3、乙方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5、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支付租金,乙方必须设定相关标识语悬挂屋内,具体内容与甲方商定可得。

6、房屋租金每年年头一次性交清。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及相关费用超过半年以上的一个月。

(2)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必须赔偿乙方一切投入损失。

(1)甲方不交付钥匙或者延迟交付租赁房屋钥匙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7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在五年之后)

(2)因不可抵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抵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八、其他约定

1、租赁期满后乙方可以转租或由市场行情对租金调整。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方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租金 递增 延迟篇九
《租赁合同范本》

房屋租赁协议书(范本)

(合同编号: )

签订地点:中国·湛江

签订时间: 年 月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权利义务关系,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租赁物介绍和要求

房屋的座落、面积

1)房屋座落: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南45 号 民大商贸大厦______楼 层 房

2)房屋面积:租赁建筑面积合计_______m2,其中含公摊面积_____m2 (如有变动,以房产部门确权面积为准) 。

3)出租房屋具备条件:留有满足办公所需的电、水、消防、通讯及卫生等必要设施

接口。

4)租赁时出租方须向承租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如未办妥房屋所有权证,须提供在

建项目有关土地、建筑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通知。办妥房屋所有权证后,须立即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并将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附件:租赁物平面图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____年__月___日之日起开始生效,合同期限___年。本合

同履行期间若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六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终止本合同。

合同履行期间,若租赁物物权发生转移,应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三条 租赁物用途

1、商务_______:上述房屋用于____________。

2、若承租方需改变上述房屋的用途,要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否则被视为违约。

第四条 相关费用及支付

1、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包括:房屋租赁费和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另行计

算,水电费价格按照湛江市市政公布水电价格计,数量按照实际耗用和公摊数量

合计)。

2、租赁期间,出租方负责出租房屋的土地使用费、房屋管理费等。

3、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房屋租金、承租方使用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网络费、有

线电视费以及由于承租方营业所产生的有关税费。

4、租金标准:租金收费为____元/月·平方米(不含税),从第二个计租年度开始在

上一计租年度的基础上,每一年提升一次,每次按5 %递增,在计租期内各年度

租金标准具体如下(表二)。本合同到期后,承租方有优先续租权,且每一续租

期的最少期限为叁年。

2013年5月28日至2014年5月27日期间租金明细表(表一)

5、支付方式:

户名: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霞山分公司 开户行: 建设银行赤坎支行

帐号:44001688638053006976

1)租赁费支付方式:按月计收,出租方在每月十号前向承租方发出本月租赁费

缴费通知,承租方自收到缴费通知日起两天内以转账方式向出租方支付费用。每逾

期一天,应向出租方偿付本次应付费用1%的滞纳金。

6、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当日内承租方支付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人民币12000元)

(即叁个月租金)给出租方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同时预支付一个月租

金给乙方。

第五条 承租方责任

1、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费用。

2、教育、提示承租方人员和承租方往来人员妥善保管财物,自觉遵守物业公司制定

的房屋物业管理规定。

3、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用途。

4、因自身及承租方业务往来人员责任造成的人、财、物损失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的日常活动,不得影响出租方其他租户的正常经营。

6、爱护租赁物业,合理使用租赁物业,不得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房屋结

构。

7、自觉接受出租方的监督,遵守出租方物业管理规定,保证不乱拉电线,不超负荷

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带易燃易爆、剧毒的危险品进入承租区域内,不阻塞安全通道,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责任和经济赔偿(包括造成出租方租赁毁损、灭失的经济赔偿),保证出租方不因此而受到任何追索。

8、按时支付所承租房屋的租金、水电费(不限公摊水电费)、电话网络使用费等应

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承租方不负延迟支付租金及各项费

用的责任。

9、配合出租方做好水、电的抄表记录和房屋巡查工作。

10、自觉遵守公安机关有关规定,不得利用租住的房屋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11、未经出租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

12、如承租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并征得出租

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

13、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承租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

构、装修或安装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后方

可施工。

14、租赁期间出租方若需转让房屋,需事先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享有优先认购

权。

15、承租方租赁房屋进行办公使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禁止

在生产建设或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水、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6、承租方办公区域的照明所需的如灯泡、光管、各种射灯等易耗损件的更换费用

由承租方负责。

17、承租方办公区域再装修须到当地的消防部门报二次消防并获批后再到所在的物

业公司按装修规定实行施工。

第六条 出租方责任

1、按本协议的规定,向承租方提供符合协议全部规定的租赁场所。

2、当承租方要求增加服务项目时,出租方尽量提供同等水准的服务,增加服务项目

费用另计并由承租方负担。

3、如承租方没有违约行为,出租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

4、出租方保证对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拥有唯一的所有权和处理权,保证在租赁期内,

承租人使用权不受第三人主张。

5、有权监督承租方正确使用出租房产,对承租方有损房产的行为加以劝说和制止,

并按合同约定收取租费。

6、按合同约定交付出租房产,自觉纳税,并按合同约定的范围维修房产。享有因承

租方责任在承租区内造成出租方及第三方人员伤害、财物损失而向承租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7、因出租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承租方人身、财产损失的,出租方应承担赔

偿责任;因承租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承租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承租方应负赔偿责任。

8、提供租赁房产相关证明文件(公司营业执照、消防合格证、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

等复印件)。

9、出租期内,出租方应树立消防安全意识,按消防要求配置相应的灭 火器材。

10、出租方应做好承租区域的物业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定期检查、维

修消防、避雷设施和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对承租方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

予以劝说和制止,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

防安全疏散标志,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责任。

11、如承租方违反有关消防安全、防火罩管理制度,造成财产损失和责任,承租方

应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2、如承租方违反有关消防安全、防火管理制度,造成财产损失和责任,承租方应

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出租方作为产权所有者,有权监督承租方遵守国家及湛江市的法律,法规和政

策,合法经营。若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有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出租方有权向政府

管理部门举报和立即解除合同,并由承租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14、遇到有特殊情况如物价、税务、工商等部门检查时,需要承租方提供资料或方

便时,承租方需积极配合,提供便利。

15、非出租方人为因素造成的有关承租方的损失,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

16、租赁期满,出租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承租方应如期交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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