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合同范文 > 装饰施工合同

装饰施工合同

2016-02-01 11:11:37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装饰施工合同篇一《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装饰施工合同》,供大家学习参考。

装饰施工合同篇一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建 筑 装 饰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工程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按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图纸和预算项目的装修工程内容。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部份材料由甲方提供) 1.5、 工期: 起计)

1.6、 工程质量:按图纸保质保量施工、符合环保要求、并达到合格等级,。 1.7、 合同工程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2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作法说明和现场交接交底,交出可施工现场。 2. 2、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室内水、电源。 2.3、指派

天。(按甲方通知进场施工当天计,即从 年 月 日

(详见预算表)。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办理内部验收、变更、

登记手续及其他事宜。

2.4、协调办理有关的手续,解决与乙方施工的牵涉其他有关问题。

2.5、如需要拆改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办理相应手续,协调物业管理公司与装修之间的具体问题。

第3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作法说明的现场交接,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按甲方要求如期开工。对各班组施工人员作好技术和安全交底。

3.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组织施工,保质、保量、

按期施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工作。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7、进场前办妥施工人员的工地出入证,接受施工安全教育。 3.8、进场人员必须备齐证件,随时接受甲方及有关人员检查。

3.9、乙方必须做好施工安全措施,施工安全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督促。若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因一方责任,影响工期,一切责任由责任方负责。

4.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能顺延。 4.3、因甲方逾期付款,逾期交场地,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本工程保修期

5.2、甲、乙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如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3、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1、双方商定本工程结算以实际工程量及参考预算单价为准。 6.1、2、在预算项目内有发生施工完成才结算,没有做的项目不结算。 6.1、3、增加的工程项目按甲方签认计算。 6.2、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6.2.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款。 6.2.2、乙方完成,甲方支付 %工程款。 6.2.3、乙方完成,甲方支付 %工程款。

6.2.4、余款(保修金除外)在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在双方确定结算后天内甲方支付完毕。

6.2.5、乙方以人民币 工程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十天内结清。 6.3、 本工程项目的增减约定

6.3、1、工程所发生的在预算项目之外的工程项目,均需双方商定并办理签认确定手续,才能进行结算。甲方确定不做的项目不能结算。

第7条 有关材料供应的约定

7.1、工程施工所需材料由乙方采购供应至施工现场,如商定需由甲方采购的材料由甲方供应至施工现场。

7.2、甲、乙双方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可进行检验。

第8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 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第9条 违约责任、争议或纠纷处理

9. 1、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9. 2、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9. 3、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10条 附则

10.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接受甲方监督外还应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 10. 2、本合同正、副文本各两份,双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效力。 10. 3、本合同从双方签订之日起执行至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0. 4、附件:《装修工程报价(预算)表》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2009年 月 日 2009年 月 日

佛 山 市

建 筑 装 饰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乙 种 本)

发(总)包单位: 广东金宝利建材有限公司 承(包)包单位: 合 同 编 号: 签 订 日 期:

佛 山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监 制

装饰施工合同篇二
《装修施工合同范本》

HF-2007-0201 合同备案编号: 建设

工程名称:

发 包 人:

承 包 人:签定日期:

工程施工合同 ( 正 本) 龙运大厦维修改造项目(第五标段) 黑龙江省龙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世纪千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09 年 8 月 21 日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黑龙江省龙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全称):哈尔滨世纪千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龙运大厦维修改造项目

工程地点: 哈市宣化街200号

工程内容: 龙运大厦八至十二层维修改造,面积4390平方米

投资计划或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黑发改交通备案[2009]77号 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以最终确定的施工图为准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09 年 11 月 18 日

竣工日期: 2010 年 1 月 17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61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暂定) 伍佰零捌万零捌佰玖拾叁元贰角玖分 (人民币)

¥: 5,080,893.29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1款的规定一

致。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专用条款》中没有具体约定的事项,均按《通用条款》执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地点:哈尔滨市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发包人: 承包人: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意见:

经办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备案机关(章)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略)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总则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 1(10)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执行通用条款2.1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 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项目所在地现行法律、法规、条例、规范等规定。

3. 3适用标准、规范

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 设计文件、合同执行期内的现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技术要求的时间: 无

4、图纸

4.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开工前三天内,四套图纸 范》JGJ73-91、 《建设工程强制标准》(装饰部分)(JGJ33-2001)、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DB23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4.2

5、通讯联络

5. 2 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

(1)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 发 包 人

通讯地址: 哈 市 南 岗 区 宣 化 街 200 号 收 件 人: 黑 龙 江 省 龙 运 大 厦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邮 编: 150001 承 包 人

通讯地址: 黑 龙 江 省 大 庆 市 让 区 西 杨 路 7 号 收 件 人: 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邮 编: 163000 监理单位

通讯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收 件 人: 曲忠斌

邮 编: 造价咨询单位

通讯地址: 无

收 件 人: 邮 编:

(2)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书面送达,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6、工程分包

6. 1(3)指定分包工程: 无

7、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7. 2发包人指出的地下障碍物: 无

12、财产

12. 1 关于施工机械的约定:由承包方自备

二、合同主体

装饰施工合同篇三
《装饰装修工程程施工合同范本》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 同 编 号:

年 月 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护双

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

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装修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装饰施工内容及做法.(见附件表一:装饰工程预算单)

3、 工程承包方式:

4、 总价款:¥ 元,, 双

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5、 工期:自年月日竣工,

工期 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表见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

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

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以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

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表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预算规定的品牌规格,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双方约定工程施工质量是按《本地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应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由乙方承担。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出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表四)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四、工程验收。

1、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2、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内三天组

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表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甲方未验收使用视作验收合格。

3、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约定:

1、工程付款方式列下表: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表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两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表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凭证。

五、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的协调工作。

(3)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六、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负责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装饰施工合同篇四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阳光假日会所装饰装修工程

协议书

发包方(甲方):瑞安市瑞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南昌市中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阳光假日会所装饰装修工程

2、 工程地点:阳光小区

3、 建筑规格:房层,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4、 资金来源:自筹

5、 承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

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 本工程自 2010 年 4 月 17 日开工,于 2010 年 5 月 31 日竣工

8、 工程总天数:45天

9、 工程质量:合格

工程价款(人民币大写):陆拾壹万壹仟伍佰壹拾玖元壹角伍分

一 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合格。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

充合同。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二、材料供应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

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延期,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三、水电供应

本工程施工前,甲方须给乙方提供原始水电结构详图,负责水电到位和承担施工所发生

的水电费。鉴于装修期间不能间断,故甲方必须保证水电畅通。

四、 人员安排

1.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桂国庆 职务:总监代表

2.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赵国平 职务:工地代表

职权:监督工程全过程施工

3. 项目经理 职权:魏国庆 职务:项目经理

五、项目的增减及变更

1、 工程施工中甲方需修改设计方案或增加工程项目,须提前三天与乙方联系,经双方签字认

可后,乙方则予以安排施工。

2、 工程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减少装修项目,否则视为违约。

六、工程项目、单价的确定

1、本合同工程具体装修项目及其单价等均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更改。

七、付款方式及终结结算

1、 本合同生效当日,甲方须交纳定金三万元整。

2、 甲方需按合同规定日期自觉至乙方财务部交付工程款,乙方开收款收据。

3、 工程合同定金和余款甲方须以现金支付。凡甲方以转帐支票支付工程款时,工程工期均以

乙方兑现甲方支票进账之日起算,工期相应须延。

4、 装修期间甲方如有增加项目(包括水、电改造项目等)经乙方认可后,甲方需要支付第三

期工程款的同时付清所有增加项目的工程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增加项目部分。

5、 本合同工程以验收时装修项目的工程造价为最后结算(含施工中变更项目的工程总造价),

如果终结算与预结算清单有出入,均以最终工程实际造价结算为准。

6、 工程款具体支付

合同一经签订,乙方进入施工,当工程完成过半时,甲方付乙方总工程款的55%,待泥工,木工全部完工时,甲方再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30%,剩余15%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八、工程验收标准

本合同以甲、乙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工艺标准以及瑞安建设局颁发的《瑞安市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准。

九、工程验收和交付

1、 本工程完工验收前3天由乙方口头通知甲方,甲方须按时到场参加验收,不得借故拖延,

如完工后,甲方因故不能按约定验收,时间超过二日,则本工程视为合格,双方不再验收。

2、 双方验收时,由甲方驻工地代表到场参加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双方须在工程验收单上签

字认可,并在当日结清余款。

3、 甲方如在工程完工后未经双方验收或虽已验收但未付清余款,即另请其它装修队进行其它

项目装修或安装,或搬迁家俱与生活用具擅自使用等。则本工程视为已验收,不再验收。

同时甲方上述行为视为违约,乙方有权暂缓交付工程。

十、工程保修责任

本合同工程验收交付之日起,乙方负责为期2年的保修(凭签发的工程保修单为准),保修范围:乙方所装修项目应有的质量保证。属甲方人为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的质量问题,及甲方自行装修项目或自购材料装修项目,导致质量问题的则不在保修范畴之内。

十一、 不可抗力因素

不可抗力因素指:停电、停水、台风、热带风暴,房屋自身发生裂缝、漏水质量问题

及意外事故等。如施工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时,工期可以相应须延。

1、 停电每周累计长达5小时,可须延工期一天。

2、 遇有台风、热带风暴或该物业来小区有停工要求时。

3、 凡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该项目发生质量问题时则不在保修范围内,如需维修,费用甲方承

担。

十二、 防水防漏工程

鉴于装修的特殊性,因此乙方在地面和工程装修预算均有“防水防漏”项目。如甲方

拟取消该项目,或在施工中擅自要求使用乙方提供的防水剂,则该工程交付后发生渗漏等质量问题(包括致其它装修项目质量发生问题)均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与后果。

十三、 隐蔽工程及改造工程

1、 隐蔽工程:凡有水电改造工程,乙方在打槽布管后,甲方须及时到场与乙方共同测量并验

收签字认可。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甲方虽参加测量验收,但又不签字确认,乙方

可自行验收,若甲方要求复检,复检费及由此造成的停工损失由甲方负责担负,工期须延

2、 改造工程:凡属拆墙、建墙、破楼板、开窗、门户、安装空调、防火防盗门窗、铝合金门

窗布置及管线改造工程,施工前均由甲方负责与物业管理处办妥手续,乙方方可施工。

十四、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中止手续,并赔偿对

方该工程预算总价的20%的损失。

十五、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乙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

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

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十六、 其它条款

1、 施工前,甲乙双方共同到管理处办理相关施工入场手续,施工中涉及到公共部分时由甲方

负责协调管理处关系,保证乙方正常施工,并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2、 为了保证工程须利施工和完工,甲方须派具体人为甲方代表、负责履行合同和对工程质量、

进度的监督及所有图纸的确认,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其它事宜。

十七、 合同生效

1、 本协议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2、 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共同维护双方利益。如有争议协商不成时,

可交由装饰协会调解和裁决,不服裁决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3、 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工程款付清后即失效。

发包方 :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装饰施工合同篇五
《装饰设计工程施工合同》

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范围及内容:

3、1工程范围:

4、2工程内容:

4、设计施工合同日期

设计日期:

4、1起始日期: 年 月 日

4、2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4、3总设计期 天

施工日期:

4、4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4、5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4、6总施工期 天

第2条、合同总价及承包方式

2.1设计合同总价:

按照甲方要求设计费,本工程暂定总价为 元(大写: )即 元/平米。

设计费支付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按下述约定支付设计预付款和进度款。

1、合同签订后 3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预付款30%即 元(大写: )。

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按时完成设计,直到甲方满意为止。如因乙方设计问题,甲方要求中止该设计,乙方有权收回设计方案,但无权要求甲方继续支付余款;已经支付的预付款乙方不于退还。

3、乙方完成设计,甲方对该设计签字同意采纳后,3日内即一次性支付设计余款70%,该设计方案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2施工合同总价:

按照乙方《投标文件》,本工程暂定合同总价为 元(大

写: )最终结算总价按照完工实际工程量和本合同规定的结算单价执行。

2.3承包方式:包工( )/包料( )

第3条、 甲方责任

3.1开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

水、电、气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并办理相关手续。

3.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材料签认、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3.3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4条、乙方责任

4.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后执行。

4.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3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4.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材料、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管和保护,并自行承担灭失、损毁的责任。

4.7对乙方人员、财产的施工安全承担全部责任,并自行负责解决相关事故。

4.8保证施工所用材料及施工符合设计和国家相关消防规程,最终能够通过消防验收。

第5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5.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5.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5.3甲方负责协调与总承包方之间的衔接,如我方提出书面请示交甲方签收算起,超过24小时未予答复的,工期根据回复时间顺延。

5.4我现场项目部交甲方需确认事项,至甲方签收时算起,须24小时内给予回复,超过24小时未答复的,工期根据答复时间顺延。

5.5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能顺延。

5.6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6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6.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验收标准。

6.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检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 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不能予顺延。

6.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6.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能顺延。

6.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

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相关管理费用。

第7条、关于工程结算价格的约定

7.1乙方投标文件中的综合单价,除约定须由甲方认质认价的暂定材料按甲方的签认执行外,其它计价项目应作为结算的依据。

7.2甲方对投标文件中属乙方报价的材料进行变更及调整的,按照甲方变更或者调整所签认的价格、品牌等作为该部分材料的结算价,但该分项工程乙方综合单价的其它计价项目不得变更。

第8条、工程设计施工款项的支付和结算

8.1 本合同生效后,按下述约定支付设计预付款和进度款。

1、合同签订后 3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预付款30%即 元(大写: )。

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按时完成设计,直到甲方满意为止。如因乙方设计问题,甲方要求中止该设计,乙方有权收回设计方案,但无权要求甲方继续支付余款;已经支付的预付款乙方不于退还。

3、乙方完成设计,甲方对该设计签字同意采纳后,3日内即一次性支付设计余款70%,该设计方案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8.2本合同生效后,按下述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

1、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50%即 元(大写: )。该预付款在支付进度款时按比例扣回,直至扣完为止。

2、水路、电路管线铺设等隐蔽工程完工,甲方向乙方支付暂定工程进度款 30%,即 元(大写: )

3、工程进行至天棚吊顶、木作完工,甲方向乙方支付暂定工程进度15%,即

装饰施工合同篇六
《室内装修施工合同(大型工程适用)》

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经济、优质高效完成工程项目,订立本合同并严肃执行。

一、工程概况:详见专用条款约定

二、工程施工范围:详见专用条款约定

三、合同工期:详见专用条款约定

四、工程质量及现场管理要求:详见专用条款约定

五、合同价款:详见专用条款约定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及最终报价单。

2、中标通知书。

3、本建设工程商务报价书。

4、本工程合同条款。

5、关于本工程所有承诺书、会议纪要及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6、建筑标准、施工规范、标准层图片(附件2)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声明书、保证书。

9、本工程技术方案。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

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签订日期: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具体的工程实际,经协商达

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1.2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

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

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分包本工程施工的分包人。

1.5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的设计单位(中海建筑设计院)及达沙工程设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1.7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 工程师: 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己方代表。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

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

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

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

天数。

1.15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日期。(具体以监理

开工令为准)。

1.16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日期,即承

包人将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完毕,通过竣工验收(含验收整改完毕的时间,包括承包人撤

场、场地清理验收、国家法定节假日等所需的天数)。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

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

工使用的任何其它场所。

1.19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图像和资料电文(包括电报、电传、电子资料交换)等可

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担责所应承担的责

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任的情况造成的实

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

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它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这些文件出现多义性或不一致时,由发包人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对此向承包人发出指令。除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合同协议书及最终报价单。

(2) 中标通知书。

(3) 本工程商务报价书。

(4) 本工程合同条款。

(5) 关于本工程所有承诺书、会议纪要及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

合同的组成部分。

(6) 建筑标准、施工规范、标准层图片及有关技术文件。

(7) 图纸。

(8)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声明书、保证书。

(9) 本工程技术方案。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邀

请监理工程师根据建筑业惯例及相关规定提出意见,共同研究后由发包人作出结论交承包人执行。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3.3 适用标准、规范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 50328-200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 59-99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DBJ08-903-98

《国家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程》 GB50149-9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88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0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q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BJ301-88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G50259-96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稀放限量》 GB18580-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0-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0-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0-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0-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0-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0-2001 《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GB18588-2001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0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标准:室内每层暂设3个检测点。其中检测内容包括氡、甲醛、

装饰施工合同篇七
《室内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合 同 标 准 文 本

室内装饰施工合同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装修施工项目

1.项目名称:

2.房屋结构:

3.装修施工内容及要求:工程建筑施工图所包含的内容。见附表三《工艺质量说明》(说明:承包范围如果包含消防、空调等需另外发包的项目应在此明确。)

二、工程期限及保质期

2.1工期期限:共 日历天数,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工程保修期: 年。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由乙方开具工程保修单。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3.1本工程造价总价款为:¥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元整为一次性包干价。工程造价中已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费、市场价格的涨跌、材料送检费、材料防护处理、成品保护、防雷接地处理费、施工垃圾清运费、技术资料、办理验收手续、工程维护、国家与地方政府各种税金及收费、国家与地方政府政策发生改变的风险等所有费用。

3.2付款方式:工程验收后,乙方在____日内报齐该工程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甲方在签收乙方工程结算资料后____日内审定工程结算,双方达成一致的甲方付至决算价款的95%;余款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_一_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等额合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由甲方委托一家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双方一致承诺以该造价单位审核结论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唯一依据。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4.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二):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及时供应到场。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抵达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签字,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

凡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必须与价格单中注明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计量标准相符,符合国家标准及环保要求,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材料入场须由甲方现场代表、监理检验。乙方采购的材料与设计、标准不符或存在质量、规格差异时,乙方应按甲方现场代表的要求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耽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如乙方无视甲方或监理意见更换不及时或继续使用不合格材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单方免责解除合同。

五、甲方权责

5.1开工前__天,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5.2甲方指派_______为工地代表,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和协调。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

5.3委托_______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监理公司任命______先生为监理工程师。

5.4监督乙方有效实施现场保卫、消防安全、垃圾处理等工作。

5.5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六、乙方权责

6.1组织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并签字认可。

6.2乙方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供其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等材料,并报送进场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证明。乙方指派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经甲方认可后,全面负责合同履行,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更换。

6.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6.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处理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6.5乙方全面负责本工程的装修施工,在施工中应充分考虑中央空调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监控系统、音响灯光系统、消防系统等专业设备的施工配合,并按施工图在装修时进行管道及设备的装饰。

6.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若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调换并承担费用。

6.7负责办理与装修有关的所有审批、登记及验收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因乙方未能及时办理审批手续而延误工期的,按逾期完工处理。如因审批手续不全致使装修工程无法进行或甲方因此遭受任何罚款或其他行政处罚,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6.8参加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及时向甲方办理工程的移交,提供完整竣工资料___套,并及时提交工程竣工结算报告

6.9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6.10未经甲方同意,本工程不得转包或分包,乙方须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七、施工安全与防火

7.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做好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并承担施工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直接赔偿责任。

7.2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工程施工变更

8.1所有的工程变更、工程变更完工签证等都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表格,否则甲方不予结算费用。

8.2甲方发出的工程变更应由工程部、成本部签字并加盖甲方指定的公章方为有效,否则乙方可以不接受;乙方发出的工程变更应由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或委托人、必须有委托书)签字并加盖乙方指定的公章方为有效,否则甲方将不予结算费用。

8.3完工确认原则:工程变更的内容完工后,乙方在当月内报送工程变更完工签证,监理单位和甲方工程部在收到后各3日内签字确认,隐蔽或事后不可复核工程,必须会同甲方成本管理人员在隐蔽之前签字确认;工程变更完工签证单作为结算依据,工程变更联系单作为工程变更完工签证的附件和依据。

8.4原件结算原则:工程变更的结算必须要有完整、有效地原件作为结算的依据。

8.5因工程变更涉及到可重复利用的材料时,应在拆除前与甲方商定材料的可重复利用率,否则甲方可自行判断可重复利用率。

九、工程质量、验收

9.1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优良等级,工程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符合《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9.2没有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程,应经双方拟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如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有权要求返工重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3凡隐蔽工程或隐蔽部位,须按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后,方可覆盖,进行下道工序。

9.4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

相关热词搜索:装饰工程合同 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装修施工合同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装饰施工合同”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装饰施工合同"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wendang/hetongfanwen/201326.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