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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股乙方20%合同

2016-02-11 15:56:1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入股乙方20%合同篇一《入股协议》 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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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股乙方20%合同篇一
《入股协议》

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于 年投 电站,甲方8位股东自筹资金 多万元,银行贷万元,由于投资期长,银行贷款利息就去了 多万元,至今仍不能发电,但股东又无法筹集资金。电站成为一个烂滩子,银行准备向法院起诉甲方拍卖电站,如银行申请拍卖电站,按现行的情况看,拍卖款最多能够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甲方投资的 多万元将血本无归。经甲方一再请求,乙方投资 万元人民币帮助甲方盘活电站。经双方平等、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认可从电站开始投资建设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在电站的总投资为人民币 万元正(含甲方向银行贷款 万元投入电站建设,蒋平中等8人约投入 万元,合计: 万元,该投入有 多万元是归还银行贷款利息,贷款利息不算甲方的投资)。

2、乙方出资 万,亨有电站年发电利润20%的收益;年发电收入减除:工人工资、维修费、税费后为年发电利润;在正常发电前乙方不承担电站的债务及风险责任,发电后乙方不承担电站的债务及风险责任。发电后乙方也不承担归还贷款和贷款利息(银行贷款的所有本息由甲方承担),甲方从电站80%利润分红中分期偿还,在未还清贷款前,甲方及甲方的股东不得抽回投资及拿走利润。

3、电站发电后所得收益在扣除人工工资、税收、发电成本费用(不含甲方贷款 万元的利息),由乙方先收回 万元投资款。如在发电后一年内乙方不能收回投资,则由甲方向乙方按未收回投资款总额支付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利息上浮40%), 年 月 日乙方未能收回 万元投资款,甲方按实际未收回投资款额的银行贷款利率4倍计付利息。

4、乙方提前收回投资后,在应按20%利润分配期内不再参与分红。(例如:发电后每年的盈利是60万元,第一年内收回60万元投资,约在5年之内,乙方不能再参与分红),乙方每年20%分红扣减达到60万元后,继续享有每年利润20%的盈利。

5、正常发电后,甲方承担电站的债权债务及风险责任。发电前甲方的投资和债务、银行贷款和贷款利息仍由甲方承担(由甲方占电站80%利润

分红部分偿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甲方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银行申请拍卖电站。拍卖电站所得资金电站优先偿还乙方60万元投资款。

6、为了能使铜盆电站尽快发电,甲方请求乙方投资人民币60万元进行电站建设,甲方保证乙方不承担风险责任。如果乙方投入的60万元发生风险,甲方的所有股东将用个人的资产、房产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投入的60万元只用于电站建设,不能用于帮甲方偿还银行贷款和贷款利息。

7、正常发电后如电站因发生意外风险事故责任,电站需增加投资在20万元之内,由乙方负责筹款,甲方用电站的利润收益及其他筹款方式归还乙方的筹款,并向乙方支付所筹款项年利率15%利息,甲方在没有还清乙方的筹款前不得分配电站的收益。

8、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双方各派一名会计或出纳,并对 年 月份前甲方已投入的 万元开支及报账凭证进行审核,不符合财务要求的甲方必需另开发票,否则责任由甲方承担。今后电站的一切开支需经乙方签字后方可报帐,否则不作为电站的开支。

9、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根据电站的建设需要分批投入60万元,发电后在乙方收回60万元投入款后,1个月内甲方负责到工商部门办理股东变更手续,甲方承诺将乙方享有年发电站利润20%变更为占电站20%的股份办理好工商登记手续,乙方不承担甲方以电站向银行得所有贷款本息或其他债务。

10、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1、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入股乙方20%合同篇二
《店长入股合作协议》

店长入股合作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本着提高单店业绩,激励店长工作热情,经过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入股比例及出资方式

1、自签订本协议之日的当月月底,以本店净资产金额作为投资标的,乙方出资净资产的5%或10%作为入股比例,甲方作为对乙方的奖励赠送相同比例的股份给乙方,乙方最高占股20%。

2、出资方式:签订之日乙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交付给甲方,并由甲方出具入股证明及收据。

二、分红及退股

1、单店每年以净利润的50%以现金方式分红,每一结算年度为当年的1月至12月底。

2、为保证乙方的投资安全,无论何种原因,甲方保证乙方的投资本金不受损失。

3、退股需提前半年以上提出申请,三年内(包括三年)退股只退回本金。三年后退股以当时单店净资产合算股价赎回(除当时应季商品按进价结算,库存积压货品按进价的50%折算,或者提取相同比例的货品)。

三、财务结算

1、为保证财务公开透明,单店所有账目由乙方负责结算。

2、固定资产、装修、店铺硬件,将做3年时间分摊,折旧,每年年底从经营费用中扣除。

3、经营费用:商场各项费用、扣率、员工工资(甲方两人按店长工资标准领取),出差、税务等每月结清。(店长工资标准见附件,财务结算细则见附件)。

四、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对单店经营的各项事务全面负责,包括品牌的引进,卖场关系的确定等。

2、乙方对店铺的日常经营负责,以销售业绩的提升为主要任务,包括导购的管理与招聘,VIP顾客的维护,货品的调整(包括订货),具体见附件。

3、股东必须对本店利益充分维护,如出现损害本店利益,影响本店正常经营,将加倍做出赔偿。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

电 话: 电 话:

入股计算方式

举例,以实际数据为准

如:2012年元月1日,本店净资产为50万元,乙方出资10%,相当于5万元,甲方再赠送10%,乙方净占本店20%的股份;

如:2012年度销售收入100万元,减除所有费用,盈利20万元,将有50%也就是10万元到年底分红,乙方所占比例20%将分得2万元,依此类推(3年可收回全部投资)。

同时,乙方的股份,如果3年都按第一年的比例盈利,3年后的净资产最少在:原有初始投资50万元,3年所余未分红的50%利润30万元(50万元+30万元=80万元),乙方所占比例20%等于16万元。

工资除外,投资回报:5万元初始投资

3年后:16万元+(每年分红2万元×3年)=22万元

入股乙方20%合同篇三
《入股分红协议书》

入股分红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现因接手开办饭店需要一笔运作资金,乙方向甲方投入资金人民币 元整 (小写 元),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甲方经营项目及范围

甲方 ,开办 ,店面地址位于 ,主要经营 。

第二条 投资方式与流程

原则:产权为甲方所有,只对乙方月度利润分红。 方式:现金实付。

流程:向甲方直接提供现金 签订《入股分红协议书》 执行协议书

第三条 合同期限,投资金额、分红比例、权力、义务、投资收益

合同期限为两年,即是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乙方愿向甲方投入资金人民币 元整

(小写 元),占有甲方 20% 股权,此资金由甲方自主支配,乙方不干涉甲方及甲方运营。

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愿向乙方按每月 元支付本

金回报 元整(小写 元),两年合计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第四条 撤资方式

1. 自然撤资。

本合同期为两年,合同期满后,甲方向乙方按月发放红利,并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

2. 甲方要求乙方撤资。

在合同期内,不足两年,甲方要求乙方撤资,甲方在已经

过的时间里甲方向乙方按月发放红利。甲方需在两天之内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

3. 乙方要求撤资。

在合同期内,不足两年,乙方要求甲方撤资,甲方在已经

过的时间里甲方向乙方按月发放红利(不付未过的日期)。甲方需要在两月之内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

4. 甲方破产撤资。

在任何时候,甲方无法经营或无能力向乙方发放红利、返

还投资本金,甲方宣布破产,乙方有权以所占的股权比例分配甲方财产。本合同终止。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 _________ 份,甲方、乙方各 _____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一:

“利润分红”中的“利润”:是指税后利润,以月核算,店面总收益减去总开支。

共 100 股,每 1 股按 500 元自愿购买,投资回报、分红收益一览表。

甲方: 乙方:

入股乙方20%合同篇四
《入 股 合 作 协 议》

入 股 合 作 协 议

甲方:太原盛世龙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住所地: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133号山姆士楼中2—3层。

法定代表人:冀三萍

乙方: 身份证复印件:

住所地: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成立并运营多年的文化产业公司,为了企业发展、壮大,拟对外吸收新股东。乙方欲投资甲方并成为甲方投资股东、依约享有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截止2015年10月1日甲方现有资产的投资总额为1300万元。

依据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共赢、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共同协商,就乙方投资入股等事宜达成一致,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入股

1.乙方作为投资人以股东的形式进入甲方,享有分红、查阅权利,但不参与甲方公司的经营决策;

2.经甲方法人代表监事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以转账或现金的形式支付贰拾万元后

成为甲方股东,持股 %。

甲方账户:

账 号:

开户行:

3.乙方入股的期限为2015年年月日,期限届满双方另行协商合作事宜。

第二条业绩保证及分红

1.乙方成为甲方股东后,应保证每月业绩为万以上;

2.满足本条第一款条件时,并超出业绩15%提成,甲方支付乙方工资壹万元;

3.乙方一次性交足贰拾万元,乙方按投资( )万元股本点数进行分红;

4.乙方业绩签单在每月20日之前结清。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和

商业信誉;一切以保障甲方整体利益、保证甲方正常运营为合作前提;

2.乙方承诺因在其客源范围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财产赔偿、业绩补足、经济损失等;

3.因乙方业绩范围内客人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吸毒等非法行为产生的一切损失、费用由乙方白行全部承担;如甲方先行垫付的,乙方应及时偿还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业绩中予以扣除,直至补足;

4.因乙方业绩范围内客源消费金额与实际交款金额不足或拖延支付时,由乙方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补足义务;乙方拒绝补足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业绩中予以扣除,直至补足;

5.乙方与第三方的任何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保证或赔偿责任,也不认可任何债权人或债务人;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产生的违法行为属乙方个人行为,相应的违法后果由乙方白行承担;

6.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经营场所或自主放弃经营。

第四条 转股或退股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人转让或处置其持有的甲方股份;

2.入股期内如乙方申请,并经甲方法人代表事 一致同意,乙方可以退股,但甲方按照乙方入股的年限乘以入股金额的( )予以退股,乙方对此明知并不持异议;

3.甲方因发展需要可单方要求乙方退股,乙方应予以配合即日起停止营业,乙方持有的股份甲方按照每年退还( )的比例予以退股;

4.乙方因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的规定或持续三个月以上均有违法或违约行为时,视为乙方自动退股,乙方持有的股份交由甲方处理,乙方对此不提异议,并在收到退股通知之日起停止营业。对于乙方的股份,则按照乙方入股的年限乘以入股金额的20%予以退股,但乙方造

成的损失优先扣除。

第五条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无条 件取消乙方股东资格,收回乙方入股本金、应得分红、工资等利益,不予退还。

第六条 其他

1.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协议附件;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如有纠纷应共同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诸甲方所在地法院;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入股乙方20%合同篇五
《投资入股协议书2014.01.28》

投资入股协议书

本投资入股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 由以下各方于2014年1月 30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州市签订:

甲方:聚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住 所: (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奥谷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住 所: (以下简称为“乙方”)。 鉴于:

1.甲方系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金为5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注册资金已经全部缴纳完毕。本公司因企业发展需要,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其股东会在 年 月 日对本次股权调整形成了第 号决议,同时,批准并授权股东 具体负责本次股权调整事宜。

2.乙方系在 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乙方”或“新增股东”),有意向甲方投资,并指定其法定代表人参与乙方的经营管理,行使股东权利,且乙方股东会已通过向甲方投资的相关决议。

3.甲方因其公司发展、股东变动股权发生变化、治理结构调整等因素,甲方拟进行股权优化,并同意乙方向甲方入注资本,但甲方注册资本不变。

4.甲方原股东同意对其股权进行调整并且确认放弃对新增股东所认缴出资股份的认购优先权。

为此,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各方就公司入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1.定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定义, 本协议所述术语具有其在合同法中所述的含义。

2.标题

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之用, 不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3.提及

本协议中提及中国的法律时应包括届时有效的中国的任何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国有关机关(包括中央机关和地方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提及法律时应解释为对那些分别经不时修订或变更的规定的提及。对本协议的提及应解释为包括可能经修订、变更或更新之后的有关协议。

第二条 新增股东

1.根据甲方股东会决议,决定吸收乙方参股经营且经乙方股东决议同意,由乙方持有甲方20%的股权。

2. 经甲乙双方审计评估确认的现有净资产为依据,协商确定本条第1款中确定的20%股权认购价为人民币1500万元。

3. 出资时间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约定的认购总价一次性足额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逾期按应付金额日万分之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逾期60日后,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4.甲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5.股东资格取得

甲方收到乙方缴纳的全额认购金后,按照本条第2条所列金额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并将乙方列入股东名册。新增股东在股东名册登记后即视为公司股东,享有认购股份项下的全部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6.乙方按本条第5款取得股东资格后,甲方应予以办理本次投资入股后股东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三条 新增股东的陈述与保证

1.新增股东陈述与保证如下:

(1)其是按照中国法律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其签署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a)在其公司权力和营业范围之中;

(b)已采取必要的公司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为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出资义务筹集足额的公司资本)并已获得内部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

(c)不违反对其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或合同的规定或限制。

(3)乙方在其所拥有的任何财产上未设臵任何担保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抵押权、质押权、留臵权以及其它担保权等)或第三者权益;

(4)乙方向甲方提交了截至 年 月 日止的财务报表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并在此确认该财务报表正确反映了乙方的财务状况和其它状况;

(5)乙方保证其依据本协议认购相应甲方股权的投资款来源合法, 并且其有足够的能力依据本协议的条款与条件向甲方及时支付投资款。

(6)乙方没有从事或参与有可能导致其现在和将来遭受吊销营业执照、罚款或其它严重影响其经营的行政处罚或法律制裁的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7)乙方未就任何与其有关的、已结束的、尚未结束的或可能将要开始的任何诉讼、仲裁、调查及行政程序对甲方进行隐瞒或进行虚假/错误陈述。

2.乙方承诺与保证如下:

(1)本协议经其签署后即构成对其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义务;

(2)有能力合理地满足甲方经营发展的预期需求;

(3)完成认购手续且甲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指定其法定代表人为唯一的合法代理人严格按照甲方治理结构进行经营和管理等行使股东权力。

3.新增股东承诺: 乙方在取得股东资格之日起三年之内不得退股。若出现定事由或三年期限届满的,乙方的股权价值应由甲方净资产及当时市场因素决定,但估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

4.新增股东将承担由于违反上述陈述和保证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赔偿由于违反该项陈述和保证而给公司及其原有股东各方造成的任何直接损失。

第四条 甲方对新增股东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保证如下:

(1)甲方是按中国法律注册、合法存续并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

(2)甲方在其所拥有的任何财产上已书面告知新增股东未设臵任何担保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抵押权、质押权、留臵权以及其它担保权等)或第三者权益;截止日后到本协议签定前所发生的任何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益,公司仍有义务书面告之新增股东。

(3)甲方对用于公司业务经营的资产与资源,均通过合法协议和其他合法行为取得,真实、有效、完整,不存在任何未向新增股东书面告知的法律障碍

或法律瑕疵;截止日后到本协议签定前所发生的任何法律障碍或法律瑕疵,公司仍有义务书面告之新增股东。

(4)甲方已向新增股东提交了截至 年 月 日止的财务报表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并正确反映了公司至 年 月 日止的财务状况和其它状况;

(5)财务报表已全部列明公司至 年 月 日止的所有债务、欠款和欠税,且甲方自 年 月 日注册成立至 年 月 日止,没有产生任何未向新股东各方书面告知的额外的债务、欠款和欠税;

(6)甲方没有从事或参与使甲方现在和将来有可能遭受吊销营业执照、罚款或其它严重影响公司经营的行政处罚或法律制裁的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7)甲方未就任何与公司有关的、已结束的、尚未结束的或将要开始的任何诉讼、仲裁、调查及行政程序对新增股东进行隐瞒或进行虚假/错误陈述。

2.本条第1款所列各项,甲方已充分如实告知乙方,乙方也充分知晓,并对上述文件及所列事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五条 甲方的经营范围

1. 继承和发展公司目前经营的全部业务:

2.大力发展新业务:

3. 公司最终的经营范围由公司股东会决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后确定。

第六条 资金的投向和使用及后续发展

1.本次入资用于公司的全面发展。

2.甲方资金具体使用权限由经过工商变更登记之后的甲方股东会授权经理班子依照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执行。

3.根据甲方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在国家法律、政策许可的情况下,甲方可以采取各种方式多次募集发展资金。

第七条 公司的组织机构安排

1.股东会

(1)入资后,原股东与乙方平等成为公司的股东,所有股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其出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乙方的法定代表人当然行使股东权,除此之外,任何其他乙方的股东或者工作人员不得行使在甲方的股东权力。

(3)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关,对公司一切重大事务作出决定。

2.执行董事

甲方的所有事务,由股东会推选的执行董事执行。

3.管理人员

甲方的主要管理人员由执行董事任免或依据股东会决议任免。非主要职位的管理人员有执行董事任免。

第八条 债权债务

1.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对甲方的全部债务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2.乙方自身的债务应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因下列情况需要处分在甲方的股权的,应书面征得甲方其他股东的一致同意,且须符合公司法及甲方章程的规定;若甲方其他股东不同意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处理:

(1)乙方因合并、分立且其内部已形成决议决定由新的合法主体承受本协议下的权利义务的;

(2)乙方被终止的(包括但不限于被解散、破产、撤销);

(3)因乙方债务需以在甲方的投资抵债的;

(4)其他处分在甲方的股权的。

第九条 公司章程

1.入资各方依照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缴足出资后应召开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经修订的章程将替代公司原章程。

2.本协议约定的重要内容写入公司的章程。

第十条 公司注册登记的变更

公司召开股东会,作出相应决议后向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申请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各股东应全力协助、配合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 保 密

鉴于本协议项下交易涉及双方商业秘密,双方同意并承诺对本协议有关事宜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除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及任何一方聘请的负有保密义务的中介及服务机构外,未经对方许可,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其他

入股乙方20%合同篇六
《入股经营协议》

入股经营协议

原股东: 现入股东: 以下简称乙方,附身份证复印件。

甲乙双方合股经营河砂、河砂石等建筑用材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原股东 同意 入股经营河砂、河砂石等建筑用材料的采集与加工销售业务(以 的名义竞拍获得经营权,见拍卖协议原件)。

二、甲乙双方同意投资 万元,经营该产业。

三、甲方中万元,占总股份的;甲方中资 万元,占总股份的 %;甲方中 投资 万元,占总股份的%;甲方中投资占总股份的%;乙方投资 万元,占总股份的 %。入股经营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月

以上所有股份以人民币现金计,一并投入,进入甲乙双方统一确认的并确定的银行帐户,所有股东投入的股金于 年 月 日一次性进帐。

四、乙方所占股份的分利甲方以确定的利益比例分配给乙方,即无论甲方经营中是盈或亏,均按此比例给乙方分红,即比例为%。甲方同意每年按支付乙方红利,每期确定支付红利的时间为 年 月 日。

五、甲方负责所有的经营管理活动,乙方在甲方提出要求时给予配合。经营过程中甲方必须依法进行,一切违法经营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甲方负责。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有自由确定退股和转股的权利,乙方在作出决定前的30日内须通知甲方,甲方有接受转股的优先权。转、退股均按入股金悉数转、退。

七、违约责任:总红利与投资和的20%。

八、以上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入股乙方20%合同篇七
《合作协议范本》

合作协议范本(一)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 权利与义务

1. 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互联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方的旗帜徽标链接或文字链接。

2. 甲乙双方授权合作方在其互联网站上转载对方网站上的相关信息,该信息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引用(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 甲乙双方在彼此互联网站中转载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时须注明"该信息由×××(合作方网站)提供"字样,并建立链接。

4. 甲乙双方必须尊重合作方网站信息的版权及所有权,未经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编其站点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网站以外媒 体发布来自合作对方站点的信息,否则构成侵权。被侵害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视情节选择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方式。

(二) 相互宣传

1. 甲乙双方应在彼此站点追踪报道合作方的市场推广计划及相关营销活动。

2. 甲乙双方都认可的适当时间内,双方在彼此站点上开设专栏,撰写并宣传与合作对方商业行为有关的话题(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 甲乙双方在有关INTERNET专题的研讨会和金融、金融等行业的各种展览会上,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4. 双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

(三)其他

1. 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2.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3. 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 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 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7. 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免费。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盖章: 盖章:

合作协议范本(二)

甲方:

乙方:

为了推动中国互联网事业,促进合作双方的企业发展,更好地为广大金融界互联网用户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甲方版权所属网站:-----------------------与乙方版权所属网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甲方以协议规定的方式,向乙方免费提供金融界的人才职业信息,乙方完善频道建设,充分保证双方的权益。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的职责

1.为乙方提供金融界人才职业相关的信息内容,并积极开发金融界用户所需的人才职业信息,及时提供给乙方站点,人才职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有关人才、人力资源、就业、培训方面的新闻;

有关职业选择、职业发展、人际关系、职业评测等方面的特写等文章;

有关行业比较、企业文化、企业用人哲学、人事经理访谈等方面的文章;

有关出国发展方面的文章;有关培训计划、培训须知方面的文章;

有关人才、职业方面的网友争论及原创文章等;

上述文章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仅可在本协议规定范畴内使用;

2.按协议附录规定的方式为乙方提供上述文章,并根据金融界用户以及乙方的反馈积极开发为金融界用户所欢迎的人才职业信息;

3.在其网站为乙方频道设置文件配置表,配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乙方频道 LOGO 或文字及 URL 网址链接;乙方网站主页的网络路 径;以上内容由乙方根据协议附件规定提供,乙方拥有上述内容的版权与修改权,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网上修改上述内容的管理权限;

4.甲方在首页 " 合作伙伴 " 中加入 " " 的文字链接。

5.提供甲方的旗帜( BANNER )广告,大小为 468×60 象素的图象文件,具体发布事宜由双方商定,按协议附件规定执行。

6.上述所有图形 LOGO 均由乙方自行设计,版权归乙方所有。

7.在所有由甲方提供内容的页面下方标注版权说明,版权归属单位为甲、乙双方。

第二条:乙方的职责

1.在乙方网站-------------------创建独立目录,存放所有由甲方提供的文章与信息;

2.在所有由甲方提供内容的页面下方标注版权说明,版权归属单位为甲乙双方。

第三条:商业秘密

1.甲乙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披露。

2.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第四条:声明

1.甲乙双方之间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甲乙双方信息资源互享,各自保证其网站内信息来源的真实性、准确性与时效性。

3.甲乙双方在网站或频道的推广和宣传过程中同行共勉、紧密合作。

4.甲乙双方就各自的经营和提供的服务内容承担责任,享有收益和版权。

5.如果由于网站版面更新或改动。原来的链接位置不再存在,双方必须将新的链接摆放位置调整至保证与原本效果相当的位置。

6.本协议期限满,双方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7.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相互免费。

第五条:协议执行期限 本协议书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第六条:协议的终止。 本协议因以下任何原因而终止:

1.本协议期限届满。

2.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合同。如有任何一方欲终止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如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的条款范围内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提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八条:不可抗力

因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停电、政府行为等造成双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双方通过书而后形式通知对方,本协议即告中止。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本协议及其相关附件具有同等法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盖章: 盖章:

合作协议书范本(三)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双方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是商业合作关系,甲方系专业咨询经纪公司,因乙方拥有商业信息,但须以甲方之名义对外签订代理协议。

二、双方以甲方名义对外之代理协议签订后,由甲方负责具体操作,乙方只负责将客户介绍给第三方(即总代理商),由第三方与甲方协商具体操作步骤。

三、房产销售或预售合同签订后,乙方只负责应得佣金到达甲方账户,若佣金到帐后,则甲方须在到帐之次日起七日内,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应得佣金(佣金具体分配比例为甲方10% [含营业税],乙方90%)。

四、本协议仅为乙方提供对外业务开展之便利条件。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中大中威客车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代理乙方指定产品在指定地区推广、销售等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区域:

乙方授权甲方作为乙方产品中大客车在_________省(市)部分地区的授权经销商,具体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理产品:

甲方代理销售乙方产品:中大牌系列客车。

三、代理指标:

甲方在代理期限内,年销售必保指标为_______辆,争取指标为_______辆。

四、代理价格:

1、代理价格:以乙方公布的价格表的代理价为准。

2、甲方代理销售乙方产品,,产品价格为价格表中的销售价格与代理价之间。按标配车辆,甲方最高售价不得超过乙方价格表的销售价格,最低销售价不得低于代理价,否则甲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代理价部分全额返还,如需乙方开具发票,17%增值税由甲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甲方先付车款的20%定金,乙方安排生产,提车一次性付清余款。

六、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积极在代理区域内宣传,推销乙方产品,根据市场的需求,及时向乙方反馈信息,并统一宣传口径。

2、合同签定后,须按约交付定金,甲方提车时一次性付清余款。不得截留乙方货款,否则视违约处理。定车后,非乙方原因要求退车的,所交定金不予以退还。

3、甲方不得私自同意用户改变车型结构,在不影响车辆技术要求和整车结构的情况下,若需局部改变,必须经乙方技术部门同意后,方可签定合同。

4、车辆底盘、发动机出现问题,应在底盘、发动机生产厂家当地三包服务站解决,车身出现问题,与乙方联系或在当地设立的特约维修站解决,甲方应协助处理。

5、甲方积极为需购乙方产品的客户办理购车按揭付款业务,以促进乙方产品在代理区域内的销售。

七、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乙方如在甲方代理区域内直销乙方产品(标配),其售价不得低于代理价。

2、保持宣传口径一致,积极维护双方的利益和声誉,不得泄露双方的商业机密。

3、产品或配置价格调整时,须及时函告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4、积极做好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甲方年销售乙方产品达_______辆以上,可申请在代理区域内设立特约维修站。

入股乙方20%合同篇八
《入股协议书》

入股协议书

本协议书由以下各方于2015年5月15日在中国荆州签订:

甲方:(入股方)星巴克

乙方:(原股东)贵州贵茶

标的公司:贵州贵茶(简称公司,下同)

注册地址:贵州省

法定代表人:

鉴于贵州贵茶是一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区,现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万元;标的公司现有登记股东X人,即乙方,其中乙方出资认购4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0%;现乙方同意标的公司分出20%股份给甲方,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认购。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万元,其中甲方认购××万元,占贵州贵茶20%股份,乙方保持原有认购的××万元,占贵州贵查80%股份。乙方不认购本次新发行资本。

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如下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各方确认,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投资义务以下列全部条件的满足为前提:

1. 双方同意并正式签署本协议,包括所有附件内容;

2. 公司按照本协议的相关条款修改章程并经公司股东正式签署,该等修改和签署业经甲方以书面形式认可;

3. 公司及乙方已经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充分、真实、完整披露标的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对外担保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全部信息,并不存在有任何欺骗或者故意隐瞒的行为;

4. 乙方在过渡期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公司出资或在其上设置质押等权利负担;

5. 公司作为连续经营的实体,不存在亦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

第二条

公司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供股东会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等文件正本并获得甲方的书面认可。

第三条

甲方同意此协议并正式签署本协议后,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出资,即XX万元。

第四条

双方同意,甲方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支付完毕全部出资款后,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出资义务即告完成。甲方成为公司股东后,依照法律、本协议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所有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股东义务。

第五条

乙方承诺,在甲方将出资款支付至公司账户之日起天60内,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成相应的公司验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按本协议修改并签署的公司章程及等在工商局的变更备案)。

第六条

如果公司未按约定按时办理相关验资和工商变更手续,且逾期超过30天仍无法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提出终止本协议,公司应于本协议终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出资款。乙方对上述款项的返还承担连带责任,但如果

甲方同意豁免的情形除外。办理工商登记或备案手续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条

甲方有权转让其所持有的全部或者部分公司出资份额,乙方具有按本协议规定的回购价格受让该等出资份额的义务;但是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的购买该等出资份额的条件优于乙方回购价格的,则甲方有权决定将该等出资份额转让给第三方。

第八条

乙方应在证照齐全的前提下签订本协议,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向甲方提供相关证照,并提供所有证照的复印件。乙方如提供虚假证照,本协议视为无效,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公司应于5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出资款,甲方不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在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协议签订前公司的固定资产清单及相关财务报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享有作为股东所享有的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知情权和进行监督的权利,甲方有权取得公司财务、管理、经营、市场或其它方面的信息和资料。

第十条

入股完成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公司出资额,或进行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出资份额质押等任何其它行为。 第十一条

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向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其出资额时,甲方享有下列优先权:

1) 按第三方给出的相同条款和条件购买乙方拟出售的出资额;

2) 按第三方给出的相同条款和条件,优先出售出资份额给受让方。

第十二条

乙方经甲方同意向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其出资份额的,乙方应保证出资受让方签署接受本协议条款的协议。

第十三条

在双方共同经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开拓的业务往来,各自负责收回销售货款。如不能按时收回货款,应在产品销售之日起60天自行将货款交回公司账户

第十四条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如公司发生安全事故,甲乙双方按各自持股比例先承担相应的责任,再根据各自责任向对方追偿。

第十五条

公司生产经营投资所需资金从公司账户中支取;公司账户余额不足时,甲乙双方须按控股比例支付生产经营所需的经费。如甲乙双方其中一方无力支付生产经费,可向另一方借贷,如不能按时归还则按所借金额抵扣公司股权。

第十六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单独设立或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身份)参与设立新的生产同类产品或与公司业务相关联其他经营实体。

第十七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因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或任一方丧失履行本协议的资格或能力,影响本协议履行的,该方应承担在合理时间内通对方的义务。协议双方同意,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通知,以书面方式送达方为有效。

第十八条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面、适当、及时地履行其义务及约定,若本协议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均构成违约。

第十九条

双方同意,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本协议的违约金为甲方投资总额的10%。一旦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支付违约金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协议或解除协议的权利。

第二十条

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或法律规定的某项权利并不构成对该项权利或其他权利的放弃。单独或部分行使本协议或法律规定的某项权利并不妨碍其进一步继续行使该项权利或其他权利。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应经协议双方另行协商,并就修改、变更事项共同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

第二十二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及履行均适用中国人民共和国法律。

2. 本协议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

成任一方均可提请成都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 在根据本条仲裁程序进行期间,除仲裁事项之外,本协议应在所有方面保持全部效

力。除仲裁事项所涉及的义务之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及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附则

1.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双方应自行支付其各自与本协议及本协议述及的文件的谈判、

起草、签署和执行的有关成本和费用。有关公司增资审批、验资、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公司自行承担。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文件,该补充文件与本协议是一个不可分割

的整体,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公司章程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持壹份,其余由

公司备案,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字)

原股东:乙方:

签字

标的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2015年5月X日星期 X

入股乙方20%合同篇九
《管理方与投资方合作协议》

管理方与投资方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为适应餐饮市场新的发展战略,创设新的拓展渠道,着力打造餐饮业知名品牌,双方本着合作互补,共致成功,创享财富的核心理念,经协商现就出资开店达成如下一致:

一、合作方式

乙方直接以现金形式出资人民币 万元,甲方以“骨滋味”商标杭州市 区使用权及输入整体运营管理模式,双方共同联营注册成立“骨滋味火锅店”,甲方享有杭州市 区骨滋味火锅店股份的百分之五十一,乙方享有骨滋味火锅店股份的百分之四十九。

甲方作为骨滋味火锅店的控股股东,有权委派人员担任骨滋味火锅店的法定代表人。同时对该店所聘员工承担担保责任和担保连带责任。

法定代表人不得做出任何有损骨滋味火锅店和双方合法利益的行为,其因个人行为产生的与骨滋味火锅店经营无关的债权债务纠纷,骨滋味火锅店对此不承担相应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在骨滋味火锅店经营开始的第一次红利分配在经营的一年后进行,以后按每半年分配红利,双方约定,每年一月、七月开始的前两周为上半年红利计算、分配的时间,主管人员应在此时间内将各方半年内各自分红转入各方指定帐户,如有变动,以甲、乙双方协商为准。如甲方未按双方约定将乙方红利按时足额转入乙方帐户,甲方按每天2%向乙方赔偿,超过30日,视为甲方违约。

注入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按照双方的协商,在骨滋味火锅店筹建投入后,其余资金作为骨滋味火锅店运营期间的流动资金。流动资金的总量不得低于骨滋味火锅店年经营预算总收入的10%。

流动资金作为确保骨滋味火锅店正常运转的保证资金,不作为分红使用,在骨滋味火锅店存续期间不得挪转拆借,若双方合作终止时,经清算后,此部分资金按双方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二、权利义务

合作期间,甲方(含甲方股东的直系亲属)及乙方(含乙方的直系亲属)均不得在杭州市 区从事相同的骨滋味火锅店。

合作期间,在乙方收回投资后,双方本着共担风险,共享利益的方式按双方的约定进行骨滋味火锅店的经营管理。

骨滋味火锅店的人员招聘与引进由甲方根据骨滋味火锅店发展需要统一进行公开的招聘,并按选用标准进行人才引进。

合作双方以股东的身份,依法履行相应的权利与义务。骨滋味火锅店实行

在董事会领导下的聘任经理负责制。乙方不直接参与骨滋味火锅店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骨滋味火锅店尊享金鹏管理机构全部的各种经营管理优先权,以及各种支持。

合作双方可依法按约定对骨滋味火锅店的财务收支状况实施监管。

对于合作中出现的问题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立场进行解决,不能达成一致,则依据相关法律解决,另一方均有权在其住所地法院提请诉讼,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骨滋味火锅店董事会由甲方 ,乙方 共 人组成。

三、甲乙双方合作骨滋味火锅店的经营管理约定

1.严格按照金鹏管理机构的经营管理模式来进行,由甲方实施统一的管理与经营的指导协助。

2.骨滋味火锅店的经营管理中所涵盖的各种规章制度均按照金鹏机构的现行规章制度来执行。

3.为了增加经费的收支使用透明,以及增进合作中的相互信任,金鹏机构将依靠标准化财务管理来实施骨滋味火锅店的财务及其他全面工作的管理。

4.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按约定把投资款转入甲方指定帐户(签订合同三日内完成 万元保证金支付,场地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再行付 万元,场地装修中期,按甲方要求打入余下的 万元),骨滋味火锅店的前期筹备、骨滋味火锅店装修、采购等有关开支预算均必须经双方审核签字认可。

5.财务人员的招聘将依托当地,在当地市场公开聘任,在满足公司财务岗位人员职责及要求的条件下予以聘用。

6.双方约定,全年总的经营预算需由聘任的经理报请骨滋味火锅店董事会审批。对于骨滋味火锅店单项或总体费用实际开支超出预算15%的,由经理报请骨滋味火锅店董事会审批后方可执行。

8、骨滋味火锅店的财务管理采取按季度、年向董事会汇报的制度,确保公开、透明、及时。

9、对于书面的月财务报表、现金日记帐、收支等合作骨滋味火锅店经营的原始凭证,乙方有核实和审计的权利。如乙方对甲方在合作骨滋味火锅店经营中的财务收支存在分歧、不信任,即可提请甲方进行骨滋味火锅店的财务审计。甲方有配合乙方进行财务审计的义务,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出具的提请财务审计函10个工作日内,应该书面回复乙方并就审计时间与乙方磋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回复或不配合乙方进行财务审计,视为甲方违约。

10、如在骨滋味火锅店审计中出现资金挪用、瞒报收支的重大财务问题,甲方必须就相关的问题拿出书面的整改措施与保证,并处数额1.5倍的罚金,且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审计费用。如在审计中证明甲方在经营中确实是按协议在守约经营,没有违规财务操作,则当次产生的审计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11、乙方应该聘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12、骨滋味火锅店定期召开经营管理季度汇报会。在需要时可提请举行重大决策磋商会。

四、甲方对于乙方投资风险的控制约定

甲方承诺,在合作开发的市场,作为合作的乙方,骨滋味火锅店成立初期的实际投入资金人民币 百万元,在20 年 月 日前全部收回。在收回成本前,甲方承诺,红利分配按乙方 %,甲方 %的比例分配,乙方完全收回投资后,按双方持有股份分配红利,并不再变更。

双方约定,乙方对骨滋味火锅店投资的总额为 万元,在乙方收回投资前,乙方不再增加对骨滋味火锅店的投资。

在骨滋味火锅店经过筹办,开展经营后,如因甲方经营不善,导致骨滋味火锅店在乙方未收回全部投资前关闭,则甲方按协议中的约定,在进行骨滋味火锅店的清算后,从解散日起算,30日内赔偿乙方投资尚未收回的部分。

如乙方在20 年 月 日前的分红总额没能达到乙方的实际投资金额 万元,则甲方以人民币现金给付的方式,在20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乙方补偿所未达到的投资资金差额部分(差额部分=实际投资 万元—实际累积分红)。此后双方的经营均本着共担风险、共享利益的原则进行。

五、双方关于合作变更的约定

双方合作关系的变更应本着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方式进行。

1.在20 年 月 日前,如果乙方未收回全部投资,双方股份不得转让。

2.乙方收回全部投资后,如一方提出退出合作关系,经另一方同意,在不影响骨滋味火锅店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可以将其享有的股份全部转让他人,他人必须按甲乙双方的规定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但甲乙双方在转让股份时,另一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最先知情权和优先购买权。

2.在协商变更合作关系期间,任何一方均不得干涉、破坏骨滋味火锅店原有的经营管理,不得做出任何有损对方和骨滋味火锅店利益的行为。

3、经协商,如果双方同意终止合作的,双方共同办理相应清算事宜。

六、违约责任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生效,如违反本协议的条款,违约方赔偿对方因违约行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七、其他条款

甲方确认:此协议的乙方为 (身份证号码: )。

协议签定时,甲乙双方必须给对方预留正确的联系地址电话和银行帐户,以利于正常开展工作和联系;如果有更改,必须经过双方签字并回执认可;否则,对方不予承担相关责任。

甲方的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人:

银行帐户:

甲方开户行: ;

帐户名: ;

身份证号:

银行卡号:

乙方的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人:

银行帐户:

乙方开户行:

帐户名:

身份证号:

银行卡号:

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乙双方依据本协议再行签定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一并有效。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二O一O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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