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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公司劳动合同

2016-02-11 17:18:0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劳务公司劳动合同篇一《劳动合同(适合劳务公司与劳务工签订)(空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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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公司劳动合同篇一
《劳动合同(适合劳务公司与劳务工签订)(空白)》

劳 动 合 同

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肇庆市孚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劳动者):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过平等自愿协商,签署本《劳动合同书》。

一﹑各方基本情况 甲方名称:肇庆市孚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玉兰,住所:肇庆市站北路46号第19栋102号商铺西面铺位,营业执照号:4412002001047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住址 ,常住家庭地址 ,确认的家属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以完成中铁五局沪昆客专江西段站前工程HKJX-2标项目工程建设任务为本合同期限,具体期限由中铁五局沪昆客专江西段站前工程HKJX-2标项目三分部根据工程进度确定:

(二)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二个月为试用期。

三﹑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甲方将乙方派遣到中铁五局沪昆客专江西段站前工程HKJX-2标项目三分部从事 工作。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完成中铁五局沪昆客专江西段站前工程HKJX-2标项目三分部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的工资(含试用期间)为计件工资,标准详见工费承包合同,编号:QLSRDHKGF- ;

(二)甲方保证乙方每月最低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委托中铁五局沪昆客专江西段站前工程HKJX-2标项目三分部每月定期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五﹑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由甲方按国家规定予以保障。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按国家规定执行。

六﹑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劳动争议协调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肇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肇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双方选择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七﹑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1﹑乙方的 (证件名称),证件号为: (特种作业人员填写)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 年 月 日

劳务公司劳动合同篇二
《劳务公司合同范本(通用)》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甲方(用人单位)

名 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地 址: 工商登记注册类型: 联 系 电 话:

乙方(劳动者)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码: 文 化 程 度: 住 址: 联 系 电 话:

使 用 说 明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

方必须严格履行。

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人须具备法

人授权的委托书)和职工(乙方)亲自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

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作

制的,应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本合同必须使用蓝黑、炭素墨水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

自涂改。

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的规定,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

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一、 劳动合同期限

(一) 合同期

本合同的期限按以下三种情形中的第 种情形确定:

1、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完成 工作任务时止。

(二)试用期

本合同的试用期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

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

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甲方根据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门

岗位(管理技术岗位或生产操作岗位)从事 工作,其职务(或工种)

为 。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三)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乙方有反映本人的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的工资制度。

(二)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三)如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不能执行前两项规定的工时制度的,甲方可执行经劳动保障

行政部门批准的 工作制度。

(四)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节日、休假安排乙方休息休假和带薪休假。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有权依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

式和工资水平,并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贵阳市最低工资

标准。

(二)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

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根据甲方现行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

形式按以下三种情形中的第 种情形确定:

1、计时工资,期工资标准为 元/时。

2、计件工资,其工资标准为 元/件。

3、其他形式,其工资标准为 元/月。

乙方津贴、补贴、奖金或绩效薪酬等其他待遇按照甲方确定的工资分配方式执行。

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方式

予以调整。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 (当月/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乙方工资。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按《劳动法》、《贵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七)对乙方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甲方应当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五、社会保险

合同期内,乙方根据甲方安排提供劳动或者因甲方有工作岗位而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国家、贵州省和贵阳市的有关规定,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按规定比例承担社会保险费用,并按规定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应由乙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将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和扣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六、福利待遇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的规定给予乙方相应的医疗期。医疗期内按照《贵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二)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甲方按照《贵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计发工资。

(三)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

(四)因甲方原因安排乙方待岗的,待岗期间,甲方应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不得低于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

(五)甲方将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如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乙方,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甲方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乙方有权拒绝。

八、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教育培训

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当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教育和培训活动,努力提高职业技能和工作水平。

十、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损失金额在 元以上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人员不足二十人但占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1)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5、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的,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本合同、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等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文件无效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7、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依法宣布破产;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解除和终止的限制情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期满时,本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甲方在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本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和省有关

劳务公司劳动合同篇三
《03劳动合同书(劳务公司与劳务人员签订)》

劳 动 合 同 书

编号:

甲方 (用人单位): 成都兢兴劳务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金牛区长福街1号 邮政编码: 610031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郝敏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 紧急联系人: 紧急联系人电话:

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项目主体施工完工、工序施工完工止。

二、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1.合同期内,甲方根据需要可将乙方派遣到与甲方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的用工单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用工单位安排其具体工作的地点。

2.乙方同意用工单位按工作需要安排自己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乙方应按时按量完成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并达到相关的质量标准要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执行用工单位的作息制度。由于用工单位的施工性质,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用工单位可根据施工需要安排乙方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应遵守用工单位有关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的规定。

2.甲方有义务督促用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休息休假规定,保障乙方休息休假的权益。

四、劳动报酬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用工单位以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或不定时工资等形式支付本人工资,具体办法按用工单位

的规定执行。

2.实行计时工资制的,劳动报酬包含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工作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乙方满勤的月基本工资标准为 元(人民币)〔按乙方在工地的实际出勤天数进行计算,但用工单位安排乙方在现场息工期间每天按 元(人民币)计算〕,加班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用工单位有权根据乙方的工作情况按照用工单位的规定进行奖惩。

3.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按用工单位的规定执行。

4.乙方有义务按照国家规定交纳个人收入调节税,甲方有权委托用工单位直接从乙方的工资收入中代扣代交。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1.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用工单位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乙方有义务在本合同签订一月内向甲方提供本人社会保险缴费账户。

2.乙方按规定享受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社会保险。

3.乙方因工伤亡,其待遇应按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及甲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发生因工伤残或因工死亡的,其待遇乙方自愿选择一次性支付方式解决,并同意终止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培训

1.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应会同用工单位共同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按规定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3.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或用工单位指挥人员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4.甲方应会同用工单位共同按照国家有关女职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5.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甲方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6.甲方应会同用工单位共同执行国家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乙方进行职业培训,不断提高乙方的职业技能。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

因乙方派遣期满或其他原因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对其重新派遣,乙方同意重新派遣并确认新的用工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等内容。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被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2)乙方在派遣期间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擅自停工等

违纪行为的,或一月内累计旷工2天、连续旷工1.5天的,或一月内迟到、早退累计4次的,或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指挥和管理的,或严重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技术操作规程及其他失职行为给企业造成人民币叁仟元及以上损失的,或泄露、出卖甲方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事项的;

(3)乙方隐瞒遗传性、间歇性、隐性发作、传染性、职业病等疾病或病史以及对身体健康体检报告弄虚作假的;

(4)乙方在一月个内连续3天或累计7天不能完成劳动定额或劳动任务的;

(5)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的;

(6)因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违反治安管理相关规定被处罚的。

3.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乙方在本合同所留的联系地址为准)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工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

劳务公司劳动合同篇四
《劳务派遣公司劳动合同版本 (打印版)》

编号:

河南慧龙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贵州分公司劳动合同书

用人单位: 员工姓名:

(甲方) (乙方)

性 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办公地址: 家庭通讯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及电话:

户口所在派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甲方派遣乙方前往 工作(以下简称用工单位),派遣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第三条 根据用工单位需要,乙方在用工单位从事 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第四条 乙方同意甲方和用工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绩效评估结果,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资水平,乙方愿意服从安排。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乙方按规定执行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甲方和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时,应安排乙方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支付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假期待遇。具体按甲方和用工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乙方为用工单位提供了符合岗位职责约定的正常劳动后,按照用工单位当地相应岗位劳动力市场价格确定薪酬标准,甲方委托用工单位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九条 乙方试用期、患病、负伤、出差、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用工单位相关制度执行。

五、社会保险

第十条 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乙方个人原因导致社会保险无法正常缴纳,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相应的证据或书面说明,由此导致甲方承担的所有费用支出,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乙方为农民工的,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养老、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十二条 甲方和用工单位应当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标准。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三条 甲方和用工单位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岗前培训。乙方从事井下等特种作业的,甲方和用工单位应对乙方进行专门的劳动、安全、职业资格准入、卫生培训,培训合格发放相关资格证;乙方应遵守规定,持证上岗。

七、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 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公司内部网络、员工手册、制度汇编、公告等多种方式公示,乙方有义务及时了解和掌握。

乙方声明:已经或将要阅知甲方和用工单位制定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文件,知悉并认可规章制度及公示方式,并不以乙方在该文件上签字作为乙方知悉该规章制度的条件。

第十五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工作规范,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爱护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商业秘密;根据要求参加甲方和用工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各项安全活动。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用工单位有权依据有关规定及乙方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直至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乙方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因乙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造成甲方和用工单位损失或纠纷的,由乙方承担责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工单位有权随时将乙方退回甲方。

1、乙方应如实提供与订立劳动合同相关的个人信息、身份证明、学历、体检证明、能力资格证书,承担真实、有效的责任,如有伪造、虚假情形,甲方有权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并追偿相应损失。

2、乙方入职时应如实告知甲方和用工单位,是否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作出书面声明。本合同存续期间,未经甲方和用工单位同意,乙方不得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从事兼职工作,如有发生,甲方有权解除本劳动合同,并追偿相应损失。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变更书。

第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乙方退回甲方,甲方可以依法随时解除本合同,不受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劳务公司劳动合同篇五
《xxx劳务派遣公司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编号:XXX( )【2015】 号 用工类型:全日制

合同签订日期:XXX年X月X日

合同签订地:XXXX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内容:

1

甲、乙双方同意: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发生辞职、开除、经济补偿、工伤等劳动纠纷,依照《劳动法》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指纹):

法定代表人:

2

劳务公司劳动合同篇六
《劳务派遣合作协议通用版(与劳务公司签订)》

编号:

劳务派遣服务合同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日

协议签署地:

劳务派遣协议

甲 方:上海XXXX公司

法人代表:

地 址:

乙 方:上海XX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地 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派遣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为 贰 年: 自 2013 年 1 月 2 日至 2015 年 1 月 1 日止。协议期限届满,因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存续的,本协议随之顺延至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的情形全部消失而终止。

二、劳务派遣岗位及人数

甲方使用乙方派遣劳务人员的岗位及人数以双方签字盖章的附件为准。

三、劳动合同的制订和执行:

甲乙双方应共同制订《劳动合同》,乙方应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明确甲方、乙方及乙方派遣人员三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四、劳务人员招聘

1.甲方应提前三天向乙方提供招工信息和要求,招用劳务人员的条件、工作岗位、工作地

点、职业危害、工资待遇、工作期限及其他条件。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面试的劳务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文凭、技能证书等证件,人

数应多于甲方招用人数(视劳动力市场而定)。

3.甲方有权选择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同时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本企业内部安排劳务人

员的工作岗位。

4.在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用工需求的情况下,甲方可根据业务需要,代乙方招用劳务人员,

并在七天内告知乙方,由乙方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到劳动部门办理招工手续。

5.甲方应与劳务人员签订岗位协议并明确岗位职责。

五、劳动保护

1.乙方在派遣前对劳务人员进行岗前的职业道德、交通安全法规等教育。

2.甲方负责入职后的劳动纪律和安全教育,并将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行为规范及违

规处理办法,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务人员。

3.甲方应向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劳防用品。

六、劳动报酬

1.由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享有与甲方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2.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且根据经济效益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以货币形式按

月支付。

3.甲方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调整劳务人员的工资水平,不得低于上海市规

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4.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用工制度。

5.乙方每月按甲方对劳务人员考核的依据结算劳务工资,不得克扣劳务人员的劳动报酬,

并在约定的时间委托银行代发,并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且及时将工资签收单提供给甲方。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本市户籍的劳务人员城镇社会保险、小城镇社会保险、生育保险金、工伤保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及其他应缴纳的保险金费用。

2.乙方负责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劳务人员到区社保中心申报缴费手续,如因乙方漏缴、错缴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纠纷由乙方全权负责。

3.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外省市劳务工在上海市的社会保险费用。

4.乙方负责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外来从业人员到区外劳所申报缴费手续。

5.乙方每月按时向甲方报送加盖公章的《派遣人员参保缴费清册》(社保、镇保等)。

6.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可享受法定的节假日及婚、丧、产、哺乳、年休等假期待遇

及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7.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加班、节假日上班,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八、工伤处理

1.劳务人员在务工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首先采取急救措施,同时通知乙方到场共同处理。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伤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乙方向劳动及有关部门申报。

3.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乙方按《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和《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社会保险暂行办法》配合

处理,工伤事故处理过程中发生赔付及以外的具有法律依据的相关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甲方(用工单位)与劳务工的合同解除和终止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或者劳务工与甲方(用

工单位)的合同解除和终止,一律按《劳动合同法》第四章执行。

十、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

十四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二条的应承担法律责任或支付赔偿金。

十一、甲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八条之规定 十二、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将派遣人员退还给乙方:

1.甲乙双方派遣协议期满的;

2.甲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原派遣协议无法履行,甲乙双方提前终止协议的;

3.被派遣人员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要求终止使用关系或劳动关系的;

4.试用期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5.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中应有明确的应当解除

劳动合同劳务关系的条款,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派遣人员);

6. 如发现冒名顶替或使用假的身份证和假的证明或发现简历和个人资料与事实不符合的;

7.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工单位造成损害的;

8.被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患病或非因工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

作的;

10.违反计划生育的;

11. 玩忽职守,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12.不能胜任工作,通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3.甲方与乙方订立派遣协议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与派遣人员协商不能达

成一致的;

14.除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外,还与其他用人单位建有劳动关系,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16.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以上情形中甲方依法承担用工期内的经济补偿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责任;需要甲方提供相应证据的,甲方应提供证据。

十三、有下列情形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1.劳务人员在协议期间由于甲方原因停工,根据本市有关规定向其支付报酬。

2.乙方应以甲方要求办妥派遣人员录用手续,因甲方情况变化取消与乙方的派遣合作,致

使乙方终止与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支付给派遣人员的经济补偿由甲方承担。

3.因甲方原因造成未及时办理招工申报、缴纳(社保、镇保)劳务人员在务工期间发生工

伤或大病住院费用由甲方承担。

4.因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每月1日至24日双休日提前)将退工名单书面告知乙方,而造

成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因甲方未及时将劳务人员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管理费通过银行划入乙方指定

帐户,造成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劳务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十四、有下列情形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将退工的名单告知乙方,因乙方未及时办理退保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

担。

2.因乙方原因造成未及时办理招工申报,缴纳社保费或镇保费、劳务人员在务工派遣期间发生工伤或大病住院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劳务人员的劳务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和管理费通过银行划入乙方

指定帐户,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劳务人员的劳务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与派遣人员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未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的而产生的费用由

乙方承担。

十五、费用结算

1.若派遣人员在100名以下,则甲方按每人每月 80 元(人民币)按月向乙方支付劳务工管理费;若派遣人员在100-200名之间,则甲方按每人每月 60 元(人民币)按月向乙方支付劳务费;200名以上,则按每人每月 40 元(人民币)支付。

2.本市社保员工,甲方还须支付每人每年内档案管理费100元,并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缴

纳残保金。

3.甲方应在每月日将劳务人员的劳务工资、社保费、管理费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帐户名:开户行:

帐 号:

以发票作甲方付款凭证。

劳务公司劳动合同篇七
《人才公司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

人才公司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

(劳务派遣)

编号:____

甲 方:____

乙 方: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

注册地址 :____

经营地址 :____

第二条 乙方:____ 性别 :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________ 证件号码 :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____ 年__月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

户口所在地:____省(市) ____区(县) _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合同于____年 __月__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 ______

__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________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____元或按 ______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元或按__________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石家庄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石家庄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石家庄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

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石家庄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石家庄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 动 合 同 续 订 书

劳动合同变更书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二十一条中写明。

四、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年6月

劳务公司劳动合同篇八
《劳务派遣公司劳动合同(测量队)》

员工工号:

劳 动 合 同

员工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订劳动合同须知

一、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及上海市有关规定拟定。

二、甲、乙双方经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

三、本合同签约的乙方必须是员工本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四、签订本合同必须用黑色钢笔,姓名应与身份证相符。

甲方(用人单位): 上海力博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联系方式:

甲方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 文化程度:

户口所在地:

现住址: 省 市 县(区) 乡(镇) . 村(街、弄) 路 号(门) 室,

邮政编码: 手机: 固定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上海市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分公司测量队(以下简称用工单位)工作 。

签订本劳动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全面告知了以下情况:

1、甲方情况;

2、用工单位及乙方工作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了解的其他情况;

乙方表示对上述情况已了解。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为 3 个月(自合同起始日起)。 自 - 年-月-日起至 - ,试用期为 个月(自合同起始日起)。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安排乙方到用工单位工作,乙方表示同意,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2、甲方根据用工单位的工作需要,可变更乙方的工作,乙方应服从对本人工作岗位的安排,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与其岗位相一致的有效资质证书。

4、用工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乙方有权拒绝上岗,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 乙方的工作岗位(工种)为: 测量工 , 履行过程中岗位变动按本合同第四条执行。 乙方的工作岗位(工种)描述: 见《测量工岗位说明书》

第四条 乙方同意用工单位实行岗位聘用制度,在双方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用工单位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履行新的工作岗位,用工单位和甲方同乙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根据施工任务确定。

劳动报酬

第六条 劳动报酬

1、工资标准:按《测量中心工资分配办法 [20090511]》

2、工资标准为包干工资,经用工单位考核后,每月按时发放。

3、乙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七条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用工单位和甲方同乙方协商一致,岗位变动的,乙方的劳动报酬重新协商。

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第八条 甲方按上海市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和缴纳《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具体享受办法,按上海市综合保险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用工单位为乙方提供住宿,如正常出勤给予 元/月的住勤补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条 甲方和用工单位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乙方承诺自觉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制定的相关制度,并接受甲方和用工单位的相关教育培训。

第十一条 用工单位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施工生产场地,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分配的无安全保障工作。甲方根据乙方岗位的实际情况,由用工单位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防用品和办公用品。乙方承诺按照用工单位的要求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二条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劳动安全生产规程和标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第十三条 用工单位按规定组织乙方参加特种作业培训、复验,乙方承诺服从用工单位的要求及安排。为防止员工证件丢失,为及时复证,保证员工证件有效,乙方同意有效岗位资格证书、特种作业证书等证书原件由用工单位统一保管,由用工单位出资培训所取得证书原件,终止解除合同时不归还乙方。

第十四条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待遇按甲方制度规定执行。乙方因工伤亡,上海市户籍人员按上海市政策规定执行。外省市户籍人员参照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办法执行。

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甲方和用工单位有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和其他规章制度,并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

第十六条 乙方承诺遵守国家及上海市的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等一切规章制度,做一个奉公守法的公民和员工。

第十七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严格遵守并执行用工作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用工单位利益。 第十八条 乙方由于其他原因,确需请假,应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用工单位同意,方可准假,续假须重新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自动辞职处理(具体请假制度按用工单位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乙方违反规章制度的,按照甲方及用工单位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到其他用人单位任职、兼职,如查实,乙方承诺接受甲方任何处理。

第二十一条 乙方违反用工单位劳动纪律和其他规章制度的,视为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的,视为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第二十三条 以下情形之一出现时劳动合同终止:

1、本劳动合同期满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终止或者可以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乙方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2、无故不能完成用工单位所规定的生产任务的;

3、不服从用工单位工作安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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