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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销合同

2016-02-13 08:50:03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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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销合同篇一
《产品代销合同 模板 完全版》

产品代销合同

合同编号CONSIGNMENT CONTRACT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CONSIGNER(Party A):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销方(乙方)CONSIGNEE(Party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合同如下:

1. 代销商品:

1)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代销________________商品,有关该商品的名称、规格、价格等具体明细见附件。

2) 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__店铺设立________(品牌)专柜,经营专柜位置销售该商品。

2. 交货与验收:

1) 甲方发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收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间

的运输费用由_____方承担。

2) 甲方将该商品向乙方发货之日即为交货之日。

3) 乙方收到甲方该商品后,应由指定人员_____立即验收并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乙方在收货时对商品

的规格、外观、数量进行验收,内在质量的验收及质量异议的提出在规定的___天之内书面通知甲方查验,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4) 如乙方需要补货,补货时间在甲方书面确认该商品的补货清单之后____天之内。甲方如果缺货断货而

不能按照乙方订货清单提供产品情况下,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调整订货计划。

3. 结算办法:

1) 乙方按_____商品,零售价的_____折给甲方结算。甲方可根据进口价格、海关关税、外汇牌价及市场

因素的变动,变更产品的零售价或批发价,甲方将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进行确认。 合同编号Contract No:

1

2) 每个月的最后一天为当月销售的截至日期,乙方需在次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供上个月的销售报表、库

存报表。甲方根据所核对无误的营业额向乙方开具________发票(类型),乙方在收到甲方发票后的______天内按所收发票金额即付甲方,汇入甲方指定帐号。不作抽单结算。乙方付甲方货款的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3) 乙方未将该商品代销之前,该商品的所有权属甲方所有,但该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

担(商品自然磨损除外)。该商品如有毁损、灭失,乙方应按照批发价,在该商品毁损、灭失确定后的十天内赔偿甲方。

4. 售后服务:甲方联系厂家为该商品提供___年的质保期。质保期自该商品销售之日起计算。乙方在代

销该商品时应明确向购买者说明质保起始日期和质保单位,并填写有关的质保文件。

5. 代销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在合同期满 ____ 日内,甲乙任何一方未对合同结束通知时,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若合同期满不继续合作,乙方不得把代理的权利转给他人,本行业的相关信息也不能向第三方泄露,甲方收回所有未售商品(包括样品),如有损坏,乙方应按价赔偿。

6. 代销人员返利及支付:乙方须在代销期间的每月__日将每月展示销售情况报给甲方,以销售额的___%

计算返利,并提供返利请款名单报甲方审核。甲方于收到请款名单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返利,乙方提供等额的合法票据。甲乙双方须确保从甲方获得的销售折扣、返利等如实准确地计入各方正规财务账簿,且符合中国的会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7. 保密条款:甲方给乙方的批发价是内定价格,乙方要作为商业机密进行保密。

8. 代销其他条件:

1) 乙方不得将该商品作抵押、出租、借用等代销行为之外的任何商业或经济处置。

2) 乙方不得再从任何第三人处批发、购进、代为销售该代销商品或与代销商品相同品牌的其他商品或假

冒商品。

3) 乙方要充分掌握甲方的产品知识,如因销售过程中对产品知识认识不足导致与客户间的纠纷,甲方不

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4) 乙方不得将该商品转委托给他人代销,也不得在本合同所列明代经营的专柜之外的任何地点、商场、

商铺、场所、商柜代销该商品。

5) 如顾客使用乙方发出的优惠卡、贵宾卡等折扣卡购物,或店铺开展打折销售的活动时,甲方不承担有

关的折扣费用。乙方接受顾客使用信用卡付款时,甲方不承担由此而发生的收款风险或有关的手续费用。

6)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代销该商品的柜台或橱窗摆放任何折扣的标记、标签等,也不得擅自就

该商品作任何价格折扣的广告宣传。

7) 乙方所得分成包括场地租赁费、设施使用费、清洁费、物业管理费、其他管理费等以及零售增值税和

其他有关税项。

9. 通讯联络:甲方和乙方的通信联系地址见合同首页的上端。如有变更,应在______日内通知对方。否

则,任何一方向对方该通信联系地址发函后,均视为对方收到该函件。

10. 违约责任:

1) 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为付款金额的_______,同时守约方有权与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2) 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采取诉讼、仲裁方式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而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11. 解决纠纷的办法: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交甲方所在地________(仲裁或法院)解决。

12. 作为本合同的证据,甲、乙双方签名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13. 本合同由中、英两种文字签署,如有冲突以中文为准。

This Agreement is executed in both Chinese and English versions. In case of any discrepancy, the Chinese version shall prevail.

委托方(甲方)盖章: 代销方(乙方)盖章:

CONSIGNER(Party A) Seal CONSIGNEE(Party B): Seal

公司名称Company Name: 公司名称Company Name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合同签订日期Contract Date: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Contract Venue:

代销合同篇二
《产品代销合同书》

雪地靴代销合同书

合同编号:

授权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地 址:

电 话:

代销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地 址: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一枝春同仁药草护肤系列产品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并执行。

一、代理区域

乙方的代理销售地点为:

二、代理产品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产品为: 系列产品

三、代理权限

1、为维护甲方的产品商誉和品牌声誉,同时,监督乙方在所销售区域内的经营活动不得有损害甲方商誉的行为。

2、甲方应当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并持续对乙方提供开展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技术上的支持,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五、产品质量及退换货

1、乙方须在收货时对产品进行检验,因产品质量及包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由甲

方予以换货或退货。

2、滞销产品,乙方须先填写《退换货申请表》并由负责人签字后,递交给甲方,附带该批次货物的配货清单,待甲方确认后方可退换货。

3、乙方自进货之日起90日内可调换20%的产品,按同等价值的产品进行调换;所要调换的产品必须包装完好、内容物完整,不影响第二次销售;

六、结算方式

乙方第二次补货时需结算已售的全部货品款项,并附带已售货品清单及未售货品清单。

十、补充及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书面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附件:产品进货清单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经办人: 经办人:

证件号: 证件号: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代销合同篇三
《商品代销合同》

商品代销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乙方(代销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代售甲方_________产品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代售产品

1、乙方代售甲方的产品的详细信息:代销商品、数量、价格:

2、代售商品种类增减的条件及方法:_________

3、约定新产品(是/否)包括在内:_________

4、销商品的交付时间、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_________

第二条 代售期限

1、本合同的代售期限为_________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约:

(1)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2)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3)签署放弃可针对甲方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4)同意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续约费;

第三条 代售商品价格

1、配送价格:甲方向乙方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按照成本价格加管理费的办法确定,但管理费最多不得超过成本价格的_________%。成本价格由进项价格、进项税、包装费、运费及_________构成。甲方除向乙方收取资格审查费和销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2、销售价格: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服务)。乙方不得擅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费用等方式变相加价。如果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乙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乙方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第四条 佣金

1、乙方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_________元按_________%收佣;_________元按_________%收佣。

2、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征收的关税等应另开发票。

3、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4、甲方每季度应向乙方说明佣金数额和支付佣金的有关商务,甲方在收到货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

5、乙方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甲方不予接受则无佣金。若乙方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已中止,乙方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甲方的责任,则不在此限。

第五条 商情报告

1、乙方有权接受客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及时通知甲方,以关注甲方的切身利益为宜。

2、乙方应尽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_________个月需向甲方寄送工作报告。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包括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甲方还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第六条 推销、宣传与广告

1、乙方是_________市场的代售商,应收集信息,争取客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2、乙方有义务通过广告活动,宣传代理产品(服务),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担广告与宣传费用。

3、甲方通过制定总体广告计划及其他规定,实施产品的广告计划和发布广告;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代理区域内发布促销广告,开展促销活动。

4、乙方应当执行甲方对广告活动的要求,不得违反规定发布广告。

5、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代售区域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第七条 购货与销售

1、乙方需货时,应向甲方发出书面订单,一般应在每月__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下达下一月度订单,并在提货前全额支付货款。

(1)甲方收到乙方全额货款后交付货物,交货地点为乙方所在地。

(2)甲方可代乙方发货,乙方承担铁路货运或汽运费等,发货方式由乙方确定。

(3)甲方将在发货后将货运单据传真或寄至乙方。货运时间以货运单据上标明的时间为准。

2、乙方须在收到货物后_________日内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因产品质量及包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者产品的保质期已经超过规定标准的,由甲方予以换货或退货。

第八条 监督、培训及售后服务

1、甲方应当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2、乙方应当保持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递交上月的总营业收入的财务报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应对乙方或其指定承担管理职责的人员提供不少于_________次的业务培训。培训费用由甲方负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乙方提供开展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5、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6、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客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客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

7、当乙方发生售后服务要求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服务要求和内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的_________小时内给予答复,确认服务内容和时间,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小时售后服务热线联络服务。

第九条 合同转让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独立自主地经营代售业务,禁止以承包、租赁、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将代售业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经营管理。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

(1)乙方要求转让本合同时,应当将转让的理由及转让条件、受让人按照本合同规定制作的信息披露文件等情况报告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转让的决定。

(2)乙方转让本合同时,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优先受让的通知后,乙方不得撤销转让或变更转让价格与转让条件,否则,乙方在_________年内不得进行转让。

(3)乙方转让本合同,受让人应当与甲方重新签订代售合同。

第十条 合同变更

1、为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甲方有权对本合同进行适当变更,但变更必须是善意与合理的,且不得与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属协议的内容相抵触。

2、甲方应当将合同变更的原因、可行性及有关事项,在规定的变更时间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

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在代理区域内实行变更,并及时将实施的情况报告甲方。

4、在本合同期满续订合同时,甲方有权以新制定的代售合同代替本合同。对本合同的修订应基于合理和善意的准则,且新制定的销售代理合同文本应当适用于全部的代售商。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

1、本合同因下列情况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一方宣告破产或宣告解散;

(8)法院、政府等行政行为要求代售商终止营业;

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与代售有关的甲方任何的标识及知识产权。

3、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其他任何复制品。

4、本合同终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无损、尚在保质期内、可以再次使用或销售的剩余产品的处理方式为:

(1)甲方以原售价回购;

(2)乙方自行处理;

第十二条 合同解除

1、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

(1)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代售商资格的强制性规定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2)在签订本合同前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提供代理相关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3)在本合同签订时不具备或本合同有效期内丧失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导致第三方向乙方主张相关权利的;

(4)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大量投诉并被主要媒体曝光,品牌形象和价值及企业商誉受到严重损害的。

(5)无故停止向乙方供应代售产品;

(6)公开许可乙方使用的商业秘密的,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7)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书面通知其____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乙方时生效:

(2)因管理和服务问题引起大量投诉或被主要媒体曝光批评,严重损害甲方经营体系的商誉;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

(4)故意向第三人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的;

(5)故意向甲方报告错误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6)违反竞业禁止的规定参与竞争的;

(7)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逾期超过_________天,仍不改正的; 第十三条 声明及保证

(一)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四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代销合同篇四
《产品代销合同》

销 售 合 同

甲方: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产品在 (地区)的经销权。

二、所发产品编号、名称、数量、价格等详见附一。

三、甲方确保提供的产品质量,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四、乙方在销售产品时,其零售价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零售价格的15%。

五、运输方式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方式,托运费由乙方负责。

六、当乙方完成月进货量指标1万元,甲方给予乙方总进货量1%作为销售奖励,并以货物形式返给乙方。

七、货款结算方式:现款提货,即在乙方货款汇至甲方账户后,甲方再行发货。

八、乙方在收货后2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发情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7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九、乙方需退换所购产品,如属甲方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调换;如属乙方自行换货,来回运费需乙方自负。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合同签约地提起仲裁,或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交裁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字: 签字:

日期:

代销合同篇五
《产品代销协议》

编号:

协议签订日期 ____年____月 ____ 日

甲方:河南和鼎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少新分公司

乙方:抚松县泉阳宇泉天然饮品有限公司

代 销 协 议

商品代销协议

协议编号:

协议签订日期: ______年____ 月 ____ 日

协议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河南和鼎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少新分公司

乙方:抚松县泉阳宇泉天然饮品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在甲方指定区域销售商品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双方商定的合作方式为代销方式,即由甲方指定区域以代销形式销售乙方产品,并按照实际销售数量结算。甲方所属服务区包括:少林服务区、沁阳服务区、修武停车区、获嘉服务区、凤泉停车区。

二、代销产品 乙方提供的产品为天池神泉。(结算价为每瓶2元)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收到乙方货品时应当开箱验货,核对数量,如发现有货品缺少、损坏或质量问题,双方核对确认后,要求乙方补货或调

货。合作期间,商品如出现滞销状况,甲方及时反映随时调货,但须保证货品质量完好无损,不能影响二次销售。

2、合作期间,甲方有义务对所代销商品进行月底盘点,如发现货品缺少或人为损坏,双方确认情况属实,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经营资质:签订本合作协议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签约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乙方公章作为确认保障。如有单位名称、营业地址、法人代表、开户行、税务证等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2、产品质量要求: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标准要求;外包装无破损、品相良好;同时,根据需要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质量证明等资料。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致使甲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乙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积极做出反应,并尽快拿出解决方案,视具体情况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妥善解决。如有媒体报道或上级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给甲方造成声誉严重受损的,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对代销商品应保证全部调换或退换,并按时按量配送到位。

4、当产品价格出现波动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供货价格上调应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

5.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产品宣传册、宣传海报等物料。

6、乙方所提供产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产品应当使用正规条码,以便以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产品应当在供货单中明确注明。

五、结算方式

1、甲方授权其所属服务区与乙方进行产品结算。

2、双方每1个月按照实际销售数量结算一次。乙方按甲方所属服务区要求提供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甲方所属服务区核对无误后在 7个工作日内将应付货款划拨到乙方账户。

3、双方的结算价格为含税配送到位价。

4、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电汇或转账。

六、违约和协议终止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作协议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约定(没有约定为法定)的赔偿责任。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 (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意外事件、政策因素、行政干预、公司政策改变等)致使本合作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需提前解除本合作协议的,双方免责。

3、双方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

4、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七、附则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果时,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郑州二七区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作协议正本一式六份,甲方保留四份、乙方保存两份。

甲方:河南和鼎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郑州少新分公司

签约代表:

电话/传真:

开户行:

开户银行/帐号:

税号:

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抚松县泉阳宇泉天 然饮品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 电话/传真: 开户行: 开户银行/帐号: 税号: 盖章: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代销合同篇六
《代销合同》

商 品 代 销 合 同

甲方:深圳走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AB座四楼

乙方:

地址:

年 月 日

秀招-代-2.1

秀招-代-2.1

签约地点: 广东深圳

部 门: 供应商编码: 合同编号:

合同类型: □新签 □续签

甲方资料:

公司名称: 深圳走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天祥大厦AB座四楼

行商品销售,品牌推广和宣传,并且乙方同意甲方在甲方各销售渠道及甲方关联公司各销售渠道使用乙方公司及商品品牌的名称、标识(LOGO)、图片、说明、描述等。

甲方保证:

1、 定期组织乙方商品参与各类促销;

2、 配合乙方在甲方各销售渠道和甲方关联公司销售渠道的商品品牌推广活动;

3、 定期与乙方交流商品的销售走势、品类销售趋势等信息;

4、 组织或参与的各类促销活动中,凡涉及需乙方支付费用的项目时,必须取得乙方同意。

秀招-代-2.1

乙方保证:

1、 优先选择甲方销售渠道进行新商品上市、促销推广等商业推广活动;

2、 全力开展广告宣传,配合并参与甲方组织的促销活动;

3、 对甲方人员提供关于商品的相关知识培训;

4、 协助甲方处理商品的售后服务工作;

商品及价格

1、

2、 供货价格:乙方将以 金额。

3、 商品信息及价格表》

予以确认。

4、 乙方向甲方支付 零 元平台使用费。

5、 惠,奖励和甲方提供服务由乙方支付的相关费用。

6、 图片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7、 结算比例变化,要求价格变动时应当提前 七

8、 乙方保证所供商品与样品一致。

9、

1

2

商品的订货及交付

1、 乙方将委托甲方代销的商品存放于:

□ 甲方物流中心;存放于甲方物流中心的商品的所有权在销售至终端消费者之前归属于乙方所有。甲方须妥善保管代销商品。

□ 乙方仓库;存放于乙方仓库的商品的所有权在销售至终端消费者之前归属于乙方所有,并由乙方承担风险,但乙方应根据合同的约定和甲方订单向甲方按时并且足额交货。

2、乙方应每周向甲方提交现有代销商品的可交货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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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有权根据销售需要自行决定向乙方订货的代销商品品种和数量。乙方交货数量以甲方实际收到并验收合格的商品数量为准。

3、乙方收到甲方订单后需按所订品种、数量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如乙方个别商品停产或断货,

由乙方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未履行该义务视为乙方违约。

4、如乙方将委托甲方代销的商品存放于乙方仓库,则若因乙方原因造成,5%≤月订单缺货率<10%,则缺货订单佣金

照收;若10%≤月订单缺货率,则甲方有权给予乙方月缺货货值的30%的罚款。月订单缺货率=月订单缺货数/月总订单数。

5、甲方可在合理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更改订单,如乙方在收到该更改通知后2则视为乙方同意

按更改后的订单交货。

商品的包装及验收

1、 乙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3、 4、 5、 6789

1123452345

合同终止

1、 合同终止后,双方签订《合同终止通知》。

2、 乙方凭《合同终止通知》在30日内将存放于甲方的商品全部收回。

3、 乙方的最后一次货款,在货物收回完毕30天后甲方予以支付。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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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

1、乙方保证其商品为合法生产并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符合《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愿意承担因下列(但不限于)原因引起的司法行动、责任、损失、费用开支及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和商誉损失,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包括且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2)商品质量原因而导致的人身、财产侵权纠纷;

3)商品的生产或销售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或政府部门的行政命令;

4)商品违法被国家职能部门处以的罚款等。

2、若乙方交付的商品与双方确认的样品不一致,视为乙方违约。

123451261271 2)有条件返佣:

合同期内乙方销售额达到_10_万,乙方按销售额的_1_%返给甲方。

销售额达到_20_万,乙方按销售额的_1.5_%返给甲方。

销售额达到_40_万,乙方按销售额的__2_%返给甲方。

销售额达到_60_万,乙方按销售额的_2.5_%返给甲方。

销售额达到_100_万,乙方按销售额的_3_%返给甲方。

本条中无条件返佣和有条件返佣属并存关系。

代销合同篇七
《代销合同》

[案情]

2000年12月,原告四川省北川县A公司委托被告张某为A公司产品在江苏地区的销售代理,约定了销售提成方式,为张某提供了销售代理证书及产品质量保证书。2001年8月A公司在张某的联系下发货60吨至常州站,欲销往武进公司。武进公司提货试烧后未购买。直至9月25日,货仍未能售出,A公司法定代表人沈某将提货单交予张某,张某向沈某出具了收条及欠条1份。后张某又联系了几家单位均嫌价格太高,于是电报征求A公司意见。2001年10月13日A公司向张某发传真称:关于我公司发来脱磷剂、脱硫剂60吨的事宜,现同意按开发票1 700元/吨、不开具发票1 500元/吨付款,请您将货款一次性付给我公司,按特殊情况处理,给您留劳务费壹万元。2002年3月张某发电报给A公司,称货存在质量问题,要求A公司来常州自行处理。武进公司及A公司经货运站多次通知未到货运站处理,2002年5月后货运站依法对存余货物作无主处理。后A公司作为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张某立即给付货款10万元。

[审判]

法院认为,代销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在于:代销合同的委托人须按约向受托人支付报酬,受托人对代销货物没有所有权;而买卖合同的出卖人无须支付报酬,买收人对所购货物拥有所有权。原、被告一致认可,双方原存在代销合同关系。2001年9月被告出具欠条后在销售过程中,发现所联系的厂家嫌价格高,即征求原告意见。原告发传真同意降价,并给被告留10 000元作劳务费。当发现质量问题,货销不出后,被告又发电报,征求原告意见,要求原告派人处理。如果被告是实际买受人,货的所有权属其所有,其无须就价格的高低征求原告意见,亦无从谈及劳务费问题。综上,可以认定原、被告之间存在代销合同关系,而非买卖合同关系。原告作为货主经过被告电报通知以及货运站的多次通知未及时至货运站处理,所托运货物被货运站依法处理的后果,应由原告自行承担。原告要求代销人被告给付货款10万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A公司要求被告张某给付货款10万元的诉讼请求。

[评析]

本案在审理的过程中产生两种观点,一是认为本案原、被告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应支持原告诉请;一是认为本案原、被告间存在代销合同关系,应驳回原告诉请。究竟那种观点是正确的,我们认为可以从买卖合同,代销合同不同的概念特征入手结合本案具体情况加以分析。

《合同法》第130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而代销合同虽然在《合同法》上属于无名合同,通常可以表述为:受托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为其代为销售产品货物等,并收取一定的劳务费而签订的一种合同,其本质是委托代理的关系,具有委托合同的性质。从买卖合同、代销合同的基本概念可以看出,二者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的差别:

1、所有权转移的问题。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合同目的即是支付价款而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出卖人的合同目的即是让与标的物的所有权以取得价款。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是买卖合同的基本问题。而代销合同中,代销物的所有权归委托方所有,只有当代销物被卖给第三方之后,代销物的所有权才由委托方转移给第三方所有,从这点可以看出,代销合同与以在双方之间转移标的物(代销物)所有权为合同终极目标的买卖合同是不同的。简言之,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代销合同的所有权并不发生转移。

2、有关劳务报酬的问题。上文对代销合同的基本概述中提到“劳务报酬”这一概念,诚然,由于代销合同具有委托合同的特点,那么代销合同就是一种提供劳务的合同,既然有一方提供了劳务,那么接受服务的另一方理所当然地要给予报酬,报酬是代销方为履行代销合同而付出劳务所应获得的利益。而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需向出卖人支付货物的价款,

但出卖人只需交付标的物,无须支付任何费用。因此不存在劳务报酬这一说法。由此可见劳务报酬是代销合同的重要特征,买卖合同中不会涉及到劳务报酬这一说法。

以上是对买卖合同、代销合同的理论分析,结合本案实际情况,这60吨脱磷剂、脱硫剂究竟是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还是代销合同的标的物呢?假如我们赞同第一种观点,认为原被告间成立的是买卖合同关系,那么这60吨货物的所有权就由原告方转移给了被告方,被告作为这批货物的实际买受人,可以对其进行处理。鉴于被告享有所有权,对该货物又具有地理上的优势,肯定会及时做出处理,决不会让它们成为无主财产的。事实上,被告并没有行使所谓的处分权,而是多次发电报给原告,先就货物的代销价格征求原告的意见,后来,当这批货因质量问题销不出去的时候,又以电报的形式要求原告亲自来常州处理争议货物。由于原告对此不回应,使得这60吨的货物最终被作无主处理。由此可见,被告对争议的货物不享有所有权,没有处分的权利。另外,原被告还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销售提成的方式,以及劳务费的支付等相关问题。上文已经提到,买卖合同中只存在货款,不存在劳务费的问题的。因此结合以上两点,可以排除该起纠纷是买卖合同纠纷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第二种观点,法院认定本案中的合同纠纷属于代销合同纠纷,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是正确的。

代销在有商留往来中被广泛运用,并已有约定俗成的含义,主要内容是供方(通常是厂家)将货物交给代销方(如批发、零售商)销售,先不收取货款,待货物售出后再按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付款给供方,代销方赚取销售价与约定价的差额利润,未售出的货物则退给供方。由于代销合同在《合同法》上属“无名合同”,法律上无章可循,且在实际动作中双方又一般不订立正式的合同,发生纠纷时处理起来有一定的难度。要妥善处理此类纠纷,需要正确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把握代销的法律特征。

一、代销合同的性质

尽管代销在实际中被广泛运用,但在法律上却一直没有获得应有的“名份”,在司法实践中,也往往被张冠李戴,有的认为它属于委托代理合同,有的认为属行纪合同,有的认为属于附条件的买卖合同。代销合同确与这几种合同有相似之处,但实际上根本不同。首先代销不是受委托代理供方销售,代销人以自己的名义销售并为此独立承担责任,因此它不是委托

代理合同;其次,代销合同也不是行纪合同,因为代销人并不向供方收取报酬,而是靠从销售差价中获利,代销人有权自己决定销售价格,无须经得供方同意,这是与行纪合同显然不同之外,代销合同与买卖合同也不可同日而语,它除有售后付款,剩余退货两大不同特征外,还具有不以在双方之间转移标的物(代销物)所有权为合同极终目的的不同之处。由此可见,代销就是代销,它具有独特的法律特征,是一种独立的合同种类,在法律上应当具有应得的“名份”。

二、代销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根据代销的含义及商业习惯,供方的义务主要有两点:1、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品种交付货物,常是供方送货上门;2、接受在约定期限内代销方未能销售的存货,以及因质量问题第三人退给代销人的退货,无理拒收的,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及多支出的费用。代销方的主要义务有三点:1、妥善保管代销货物,因过错造成毁损灭失的应予赔偿;2、以适当方式销售代销的货物,因代销人过错造成货物迟延销售或不能销售的,应负赔偿责任。如代销人在代销期间因需销售其他货物而将代销物撤下柜台,致使错过销售季节而无法销售,代销人应予赔偿;3、按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和期限给付已销售部分的货款;4、在约定期限内未能销售完货物的,应及时通知供方及时处理,以免延期造成损失。

代销合同篇八
《食品代销合同》

食 品 代 销 合 同

甲方(零售商):

乙方(供应商):

开户行帐号:

住 所 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代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词语定义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当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商品代销:是指零售商接受供应商的委托,代理销售商品并按照所代销商品的销售数量和金额向供应商进行结算的交易模式。

2.零售商:指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3.供应商:是指与零售商建立商品代销关系,委托零售商出售商品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4.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流程和方式,要求供应商提供约定代销商品的活动。

二、商品价格

1.商品的价格:

进货价格:甲方以代理价为乙方的进货价格。

售货价格:由甲方参考乙方提供的建议零售价及市场价格自行决定。

三、乙方责任及商品要求

1.代销商品的范围为:冰淇淋类、食品类、饮料类(凡涉及许可证的项目在有效期限内经营)。

2.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5日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依据。

3.乙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

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

4.乙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规定;乙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5.乙方负责派出不少于1名驻场销售人员,并对甲方的服务人员培训相关方面的知识。

6.乙方提供相应设备和作业工具,并负责支付其驻场销售人员的工资。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应当将书面订单或口头订单指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甲方约定地点。

2.甲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3.甲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包装、标识、有效期等方面存在不合格情况,有权拒收;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退、换货要求的,乙方均应无条件退、换货。

五、货款结算

甲方收到乙方的货物后,以实际销售的数量及乙方所提供商品的单价,向乙方进行汇款结算(每月10日结算)。如对货款结算有异议,经双方核对后,应于五日内向对方提出,逾期则视为双方对结算结果无异议。

六、知识产权的保护

乙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乙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乙方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甲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乙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甲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保留追究乙方责任权利。

八、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5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

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

2.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或口头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1)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它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2)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九、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 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

2.合同期满前五日,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

十、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摁手印)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零售商)(章): 乙方(供应商)(章或手印):

居民身份证号码: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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