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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2016-03-24 14:03:24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采购合同管理制度(共5篇)采购合同管理制度采购合同管理制度采购合同管理制度采购合同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公司对采购合同的管理事宜,做好采购合同的编制、签订、执行、修改等工作,使其符合采购管理的要求及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2、 本制度适用于对采购合同管理的相关事宜。二、采购合同的编写:1、采购部是采购合同的管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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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篇二:《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对采购合同的管理事宜,做好采购合同的编制、签订、执行、修改等工作,使其符

合采购管理的要求及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对采购合同管理的相关事宜。

二、采购合同的编写:

1、采购部是采购合同的管理单位,负责公司采购合同的编制、签订、执行、控制等管理事项。

2、A\C\D类物资须签订采购合同,B类物资可签订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

3、采购合同编写程序:

1)采购主管负责起草合同模版,部门经理审核后,发法律顾问修正,形成初稿。

2)报总经理审批模版。

3)发生业务时,采购员根据物料特性,套用合同模版,附技术条款,按流程报相关人员审批。

三、合同审核、审批权限:

1、采购合同(订单)由采购主管复核。

2、固定资产合同报设备经理和主管副总,书面复核技术要求及验收条款。

3、1万元以下采购合同由采购经理审批。

4、1万元以上采购合同由总经理审批,其中固定资产超过2000元以上报董事长核准。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四、采购合同包括以下九个方面内容:

1) 合同签订双方的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2) 采购物品的单价、总价。

3) 采购物品的数量与规格型号。

4) 采购物品的品质和技术要求。

5) 采购物品的履约方式、期限、到货地点。

6) 采购物品的验收标准和方式。

7) 付款方式和期限。

8) 售后服务和其他优惠条件。

9) 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

五、采购合同的签订和保管:

1、签订采购合同,供应商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并以其自己的名义签订采购合同,如果委托别人代

签,采购部应审验其委托证明。

2、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其他任何形式的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3、采购合同可以采用传真的方式进行签订,即公司将合同拟订好后传送给供应商,供应商进行盖

章签字后回传,公司盖章签字后发给供应商回执,视为合同成立。

4、回传确认的合同和附件,应保证字迹和盖章清晰。

5、5万元以上的设备合同,签订传真合同的同时,还应保管合同原件。

6、固定资产合同签订成立后,应分别交一份给设备部和财务部存档。

7、2000元以上的新固定资产到货,应按合同要求验收,验收报告应与合同一同保存。

六、采购合同的执行与控制:

1、合同或订单签订后即具有了法律约束力,使供应商及时准备公司所需的物品。

2、 采购部应配合质管部做好采购物料的进厂验收工作,当所采购的物料不符合合同所约定的质量

要求时,采购部应积极联系供应商进行处理。

3、 采购部合同管理人员应建立合同履约的管理台账,对双方的履约进程逐次、详细地进行书面登

记,并保存好能够证明合同履约的原始凭证。

4、 对于供应商需要按照样品或图纸加工的物料,如果存在加工过程周期长、变数多、监控过程比

较复杂的现象,要求供应商提供进度安排,采购部根据进度安排与供应商进行联络,进行积极的协商,确保物料能够及时运送到公司。如果供应商提供的物料将延缓公司的生产,采购部应减少在供应商处的采购数量并与其他供应商联系,增加采购数量。

5、 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采购部要处理好与供应商的关系,将供应商视为公司的战略发展伙伴,便

于在生产旺季加大物料采购时能够及时供应,在生产淡季时能够缩减或取消物料采购的数量。

6、 采购部应本着经济型的原则做好物料的采购进度控制工作,既保证仓库中的采购物料库存最

低,同时还能保证采购物料满足生产的需求。

七、采购合同的修改与终止:

1、采购合同及附件的修改与终止条款,报合同审核、审批人员签字才能生效。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无法按量供应的采购物料,可与供应商签订新的采购物

料的数量规定,作为合同的附件执行。

3、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外部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例如原材料价格或工资出现上涨,供应商无法

按合同规定的价格交货),可与供应商进行协商,签订新的供货价格的条款,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执行。

4、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不可抗力导致供应商无法按时交货,可与供应商进行协商签订双方的

延期交货规定,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执行。

5、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合同终止。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双方同意取消合同。

2)因市场环境或需求的变化一方提出取消合同,由双方协商解决赔偿事宜。

3)出现违背合同条款的状况。

4)逾期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

5)发生符合合同条款中合约解除的事项。

八、合同纠纷的处理与合同管理:

1、当公司与供应商所签订的合同出现纠纷时,其一般采取如下处理方法。

1)与供应商协商解决。

2)请第三方协调解决。

3)由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4)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采购合同的签订人员与资料管理人员要遵守合同的管理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将根据

情节的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理。

1)泄露合同内容。

2)私自更改合同内容。

3)丢失合同。

4)在合同签订做资料保管中损害公司利益。

3、参与采购合同履行与监督的人员违反公司的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其他损失的,公司将根据性质与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附则

1、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2、本制度经总经理审批生效。

3、附采购合同管理流程。

篇三:《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采购合同的管理,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电力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采购合同是指本院经华东电网有限公司授

权与国内外其他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 根据合同管理制度规定,管理责任部门是采购合同管理

的归口管理部门,项目申请部门是采购活动的执行部门。

第四条 本院的采购合同分为物资采购合同和服务采购合同二

大类。物资采购包括设备和材料的采购,服务采购指项目中的外包。

第五条 采购合同技术协议部分由项目申请部门负责确认、商务

部分采用审核会签办法。

第六条 符合我院招标条件的,应严格按上级公司和我院有关招

标的规定执行。其他采购采用招标、货比三家、直接采购的方式。对于列入效能监察的项目,按《院行政监察办法》执行。50万元以上采购项目,审计与法务专职列席商务谈判。

第七条 本院各专业部门和管理部门不得以部门的名义对外签

订采购合同。

第二章 采购申请

第八条 采购申请应已列入项目计划和费用预算。计划外项目按

相应的责职权限审批后,方可提出采购申请。

第九条 采购合同原则上不允许超过已批准的预算,如遇超过预

算采购合同的情况,需按原审批程序办理追加预算的审批手续。

第十条 采购申请在院MIS上办理。

第十一条 计划内5万元以上及特种设备的采购,申请部门应进

行调研,提交“询价/货比三家”报告(见内部网站——办事指南——工作表格)。计划外采购申请或涉及科技项目的采购申请,必须提交“设备采购申请报告”(见内部网站——办事指南——工作表格)涉及劳动保护用品采购申请的,按《劳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采购应在“合格供货方目录”中选择,对未列入“合

格供货方目录”的,计划部应根据《采购控制程序》要求组织对供方进行评价。

第十三条 对供方的评价方式可采取以下三种:

(一)书面调查:采购申请部门向供方发送供方调查表;

(二)现场调查:管理责任部门会同或指派有关人员到供方处进 行现场调查;

(三)第二方审核:管理责任部门可以委托其他权威部门对供方 进行审核。

第十四条 对生产试验设备的供方评价

(一)对生产试验设备中间商评价应包括:

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与实际相符的经营范围、签约代表的有

效法定代表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代销生产试验设备的授权证明等。

(二)对生产试验设备制造商评价应包括:

质量管理体系的状况、满足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标准、质量信誉、资信、市场状况、对国产计量器具的供方一般应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授权或CMC证书、通过类似产品的历史比较和对其他使用者的调查了解。

第十五条 对外包服务供方的评价,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质量管理体系的状况、服务能力及相应资质、仪器设备及人员情

况、完成同类项目的情况。

第十六条 管理责任部门负责保管5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采购合

同供方的评价档案。采购申请部门负责保管5万元人民币以下设备采购合同供方评价的档案。

第十七条 服务供方评价档案由管理责任部门负责保管。

第三章 采购合同准备

第十八条 由管理责任部门组织对采购申请进行评审,根据权限

由分管领导确认。

第十九条 管理责任部门将评审意见通知采购申请部门,并根据

需要,提出签订相关协议的要求(包括技术协议)。技术协议见(见内部网站——办事指南——工作表格)。

第二十条 采购除即时结清外,一律采用书面合同形式。凡国家

或行业有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选用,但可对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加以适应性修改。

采购合同语言应严谨、简练、准确。采购合同中的术语、特有词

汇、重要概念应设专款解释。采购合同中涉及的数字、日期,需明确是否包含本数。

第二十一条 采购合同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采购合同各方的法定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代理人姓名和职务、联系方式;

(二)签约目的和依据;

(三)标的;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四)数量和质量,包括检验标准和方式;

(五)价款或酬金及结算、支付方式;

(六)履行的地点、期限和方式;

(七)争议解决的方式;

(八)违约责任;

(九)变更或解除的条件;

(十)根据法律或采购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或双方当事人共同认为必须明确的条款;

(十一)采购合同生效的时间和条件。

(十二)签约的地点、日期;

(十三)签约各方开户银行及账号;

(十四)签约各方公章或采购合同专用章;

(十五)签约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修改、补充采购合同的文书、信

件、数据电文、图表等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第四章 合同的审核

第二十三条 采购合同审核时,应填写“经济合同签证审计单”。若有采购申请报告、报价清单、询价/货比三家报告、概预算清单的,应一并提供。

第二十四条 管理责任部门对采购合同审核的内容包括:

(一) 技术性: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1、技术依据的真实、可靠;

2、技术措施完备、先进;

3、技术标准和技术参数科学、真实。

(二)可行性:

1、属于本院生产、经营和建设需要;

2、预期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分析具有真实性;

3、项目预算范围内,项目实施计划具有可操作性。

(三)计划性:

1、符合已批准列项的项目范围与条件;

2、在已批准的项目预算范围内。

(四)安全性:

安全生产、工程施工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本院管理部门认为必须审核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五条 财务部对采购合同审核的内容包括:

符合预算安排、 计算方式正确、 财务附件真实和齐备、需审核

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六条 院长工作部对20万元以上采购合同条款法律符合

性和法律风险进行审核。

第二十七条 采购合同审计内容按审计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 审核部门认为必要时,可要求申请部门提供与合同

有关的补充证明材料。

第二十九条 审核部门在审核时,如发现合同条款有遗漏和不妥

之处,应在审核意见中提出修改意见。需要退回的,应连同全部合同文本退回合同经办人。

合同经办人修改之后应重新提交有关部门重新审核。

第三十条 合同审核部门对合同进行审核后应在合同审核单上提

出书面审核意见,并由审核人和审核部门负责人签字。

第五章 采购合同的签订

第三十一条 院长或委托代理人根据管理责任部门的审核意见,决定是否签约。决定签约时,应在全部文本上以同一形式签字;决定不予签约时,应以书面形式明示意见。

第三十二条 院长授权委托代理人签订采购合同时,须签署授权

委托书。

第三十三条 代理人应在授权委托的范围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不

得转委托。

第三十四条 采购合同审批权限:

(一)5万元以下(含5万元),由管理责任部门负责人审批;

(二)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由分管领导审批; (三)20万元以上,由院长审批。

第三十五条 采购合同签订后,己方至少保留采购合同正本2

份,副本1份以上。正本交财务部门作付款依据;1份正本及相关报

篇四:《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篇一:集团企业采购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规范本集团及下属生产企业的采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集团下属各生产企业的采购活动。

二、采购原则

(一)、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

凡未通过招标确定供应商价格的物品的采购,每次采购金额在2000元以上,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二)、合同会签制度

固定资产的采购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如生产管理部、质量部、财务部、审计部、生产企业总经办、设备维修部共同参与,调研汇总各方意见,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签约。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属集团采购的项目,应报总裁批准。

(三)、职责分离

采购人员不得参与物资和服务的验收,采购物资质量、数量、交货等问题的解决,应由采购部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与供应商协商完成。

(四)、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资或服务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作参考。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及联系人等情况,随时备查。

六、违反比价采购管理处罚规定:

1、不按比价采购程序进行采购的;

2、不按比价采购制度进行集体讨论研究,私自进行采购的。

[篇四:企事业单位采购管理制度大全]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制定采购计划与预算编制流程,配合公司预算制度的推行,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每年度之采购数量计划资金预算,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章处理。

1、3权责单位

(1)总经理室负责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采购计划编制之规定

2、1采购计划的作用

编制采购计划有下列作用:

(1)预估用料数量、交期、防止断料。

(2)避免库存过多、资金积压、空间浪费。

(3)配合生产、销售计划之达成。

(4)配合公司资金运用、周转。

(5)指导采购工作。

2、2采购计划之编制

2、2、1销售计划

(1)公司于每年年底制订次年度之营业目标。

(2)业务部根据年度目标、客户订单意向、市场预测等资料,作销售预测,并制订次年度销售计划。

2、2、2生产计划

(1)生管部根据销售预测计划,本年度年底预计库存及次年度年底预计库存,制订次年度之预测生产计划。

(2)物控人员根据生产预测计划,bom、库存状况,制订次年度之物料需求计划。

(3)各单位根据年度目标,生产计划预估次年度各种消耗物品的需求量,作成预估计划。

2、2、3采购计划

(1)采购部汇总各种物料、物品之需求计划。

(2)采购部编制次年度采购计划。

2、2、4采购计划编制注意事项

采购计划要避免过于乐观或保守,应注意的事项有:

(1)公司年度目标达成可能性。

(2)销售计划、生产计划之可行性和预见问题。

(3)物料需求资讯与bom、库存状况之确定性。

(4)物料标准成本之影响。

(5)保障生产与降低库存之平衡。

(6)物料采购价格和市场供需之可能变化。

3、采购预算编制规定

3、1一般原则

(1)采购预算分为用料预算与购料预算。

(2)财务部负责提供上年度材料单价、次年度汇率、利率等各项预算基准。

(3)本年底预计库存中之可用材料应计人次年度之用料预算,但不列入购料预算;次年度预计库存不列入用料预算,但应列入购料预算。

(4)购料单价特殊物料外,应以年度成本降低目标预估(如以上年度平均采购单价之95%计算)。

3、2用料预算

(1)物控人员负责次年度生产用料之各月预算明细的编列。

(2)用料单位负责低值易耗品、间接物料和资本支出预算明细的编列。

(3)同类物料不必细分(如不同颜色之塑料米)而以总用量预算。

(4)物料之损耗率应计入用料预算,但应以年度损耗率目标制订,一般可略高于标准损耗率而低于上年度平均损耗率,低于或等于年度损耗率目标。

(5)财务部负责汇总工作。

3、3购料预算

(1)采购部负责次年各购料预算明细之编列。

(2)购料预算应考虑采购前置期、付款方式、库存状况。

(3)购料预算应以付款月份为编列依据。

(4)购料预算应考虑安全库存与最大库存,符合年度库存周转率之目标。

(5)购料预算应考虑分批采购、一次采购之优劣和市场单价趋势。

关于采购方式

1、总则

1、1制定目的

规范采购方式,制定询价、议价流程,使之有章可循。

1、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之物料采购方式,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章办理。

1、3权责单位

(1)采购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采购方式规定

2、1采购方式确定依据

采购部根据下列因素确定最有利之采购方式:

(1)物料使用状况。

(2)物料需求数量。

(3)物料需求频率。

(4)市场供需状况。

(5)经验。

(6)价格。

2、2采购方式

本公司物料采购方式一般有下列几种:

(1)集中计划采购

本公司通用性物料,以集中采购较为有利,依定时或定量之计划进行采购。

(2)合约采购

经常使用之物料,采购部应事先选定供应商,议定供应价格及交易条件,办理合约采购,以确保物料供应来源,简化采购作业。采购方法同上,依定时或定量之方式进行采购。

(3)一般采购

除(1)(2)之外的物料,采购部依<请购单>逐单位办理询价,议价之作业。

3、询价、议价

3、1询价

(1)凡属一般采购,采购部均应选择至少三家符合采购条件的供应商作为询价对象。

(2)确属货源紧张、独家代理、专卖品等特殊状况,不受(1)条所限。

(3)凡属合约采购项目,采购部依合约之价格核价,不需另询价。合约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除外。

(4)如向特约供应商采购时,应附其报价明细表,如特约供应商有两家以上,则应向其同时索要报价明细表。

(5)凡属可作成本分析之采购项目,采购部应要求供应商作成本分析,以作议价之参考。

(6)选择询价或采购的对象,应依照直接生产厂商、代理商、经销商之顺序选择。

(7)询价后,应确认各家报价方式、产品规格、采购条件等是否一致方可比价。

3、2议价

(1)询价后,选择两家以上供应商进行交互议价。

(2)议价时应注意品质、交期、服务兼顾。

3、3询价、议价注意事项

3、3、1议价优势掌握

以下状况、采购部应加强与供应商议价:

(1)市场价格下跌或有下跌趋势时。

(2)采购频率明显增加时。

(3)本次采购数量大于前次时。

(4)本次报价偏高时。

(5)有同样品质、服务之供应商提供更低价格时。

(6)公司策略需要降低采购成本时。

(7)其他有利条件时。

3、3、2其他注意事项

(1)专业材料、用品或项目,采购部应会同使用部门共同询价与议价。

(2)供应商提供报价之物料规格与请购规格不同或属代用品时,采购部应送请购部门确认后方可议价。

(3)询价之供应商应属合格供应商或经总经理特准之供应商。

关于定购采购流程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落实物料、零件采购作业管理,确保采购工作顺畅,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物料、零件之订购、采购管理业务。

1、3权责单位

(1)采购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请购规定

2、1请购的提出

(1)生管部物控员依物料需要状况、库存数量、请购前置期等要求,开立请购单。

(2)请购单应注明物料名称、编号、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经权责主管审核,并依请购核准权限送呈相关人员批准。

(3)请购单一联送交采购部,一联自存,一联交财务部。

(4)交期相同的同属一个供应厂商之物料,请购部门应填具在同一份请购单内。

(5)紧急请购时,请购部门应于备注栏注明,并加盖“紧急”章。

2、2请购核准权限

2、2、1国内物料采购核准权限

(1)请购金额预估在人民币1万元以下才者,由经理核准。

(2)请购金额预估在人民币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者,由副总经理核准。

(3)请购金额预估在人民币5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准。

2、2、2国外物料采购核准权限

(1)请购金额预估在美元1万元以下者,由经理核准。

(2)请购金额预估在美元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者,由副总经理核准。

(3)请购金额预估在美元5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准。

2、3请购的撤消

(1)已开具请购单,并经核准后因各种原因需撤消请购时,由请购部门以书面方式呈原核准人,并转采购部了解,必要时应先口头知会采购部。

(2)请购部门回收各联请购单,并加盖“撤消”章。

(3)采购部门接获通知后,立即停止一切采购动作。

(4)未能及时停止采购时,采购部应通知原请购部门并协商善后工作。

3、采购规定

3、1采购方式

本公司采购方式一般有下列几种:

(1)集中采购

通用性物料,尽量采用集中采购方式。

(2)合约采购

经常性物料,尽量采用合约采购方式,以确保货源与价格之稳定。

(3)一般采购

除(1)(2)以外之物料,采用随需求而采购之方式。

3、2国内采购作业规定

3、2、1询价、议价

(1)采购人员接获核准后之<请购单>,应选择至少三家符合采购条件的供应商作为询价对象。

(2)供应商提供报价之物料规格与请购规格不同或属代用品时,采购人员应送请购部门确认。

(3)专业材料、用品或项目,采购部应会同使用部门共同询价与议价。

(4)采购议价采购交互议价之方式。

(5)议价应注意品质、交期、服务兼顾。

3、2、2呈核及核准

(1)采购人员询价、议价完成后,于<请购单>上填写询价或议价结果,必要时附上书面说明。

(2)标准拟订购供应商、交货期限与报价有效期限,经主管审核,并依采购核准权限呈核。

(3)采购核准权限规定,不论金额多寡,均应先经采购经理审核,再呈总经理核准。

3、2、3订购作业

(1)采购人员接获经核准之<请购单>后,应以<订购单>形式向供应商订购物料,并以电话或传真形式确认交期。

(2)若属一份订购单多次分批交货的情形,采购人员应于订购单上明确注明。

(3)采购人员应控制物料订购交期,及时向供应商跟催交货进度。

3、2、4验收与付款

(1)依相关检验与入库规定进行验收工作。

(2)依财务管理规定,办理供应商付款工作。

3、3国外采购作业规定

3、3、1询价、议价

参照国内采购作业方式进行。

3、3、2呈核及核准

参照国内采购作业方式进行。

3、3、3订购作业

(1)采购部接获核准之<请购单>后,应以<订购单>形式向供应商订购物料,并以传真或e-mail形式确认交期。

(2)需与供应商签订长期合同者,应事先办妥相关事项,并呈核示。

3、3、4进口事务处理

(1)依国家法规办理进口签证。

(2)办理进口保险与公证。

(3)进口船务安排。

(4)进口结汇。

(5)依国家法令申办进口税。

(6)提供提货文件。

(7)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8)报关。

(9)公证。

(10)退汇。

关于采购价格管理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确保材料高品质低价格,从而达成降低成本之宗旨,规范采购价格审核管理,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各项原物料采购时,价格之审核、确认,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章处理。

1、3权责单位

(1)采购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价格审核规定

2、1报价依据

(1)开发部提供新材料之规格书,作为采购部成本分析之基础,也作为供应商报价之依据。

(2)非通用物料之规格书,一般由供应商先提供样品,供开发部确认可用后,方予报价。

2、2价格审核

(1)供应商接到规格书后,于规定期限内提出报价单。

(2)采购部一般应挑选三家以上供应商询价,以作比价、议价依据。

(3)采购人员以<单价审核单>一式三份呈部门主管(经理)审核。

(4)采购部主管审核,认为需要再进一步议价时,退回采购人员重新议价,或由主管亲自与供应商议价。

(5)采购部主管审核之价格,呈分管副总审核,并呈总经理确认批准。

(6)副总、总经理均可视需要再行议价或要求采购部进一步议价。

(7)<单价审核单>经核准后,一联转财务,一联由采购部存档,一联转供应商。

2、3价格调查

(1)已核定之材料,采购部必须经常分析或收集资料,作为降低成本之依据。

(2)本公司各有关单位,均有义务协助提供价格讯息,以利采购部比价参考。

(3)已核定之物料采购单价如需上涨或降低,应以<单价审核单>形式重新报批,且附上书面之原因说明。

(4)单价涨跌之审核流程,应同新价格审核流程。

(5)在同等价格、品质条件下,涨跌后采购应优先考虑与原供应商合作。

(6)为配合公司成本降低策略,原则上每年应就采购之单价要求供应商作降价之配合。

(7)采购数量或频率有明显增加时,应要求供应商适当降低单价。

3、采购成本分析

3、1成本分析项目

成本分析系就供应商提供之报价的成本估计,逐项作审查、评估,以求证成本之合理性。一般包括以下项目:

(1)直接及间接材料成本。

(2)工艺方法。

(3)所需设备、工具。

(4)直接及间接人工成本。

(5)制造费用或外包费用。

(6)营销费用。

(7)税金。

(8)供应商行业利润。

3、2成本分析之运用

以下情形时,应进行成本分析:

(1)新材料无采购经验时。

(2)底价难以确认时。

(3)无法确认供应商报价之合理性的。

(4)供应商单一时。

(5)采购金额巨大时。

(6)为提高议价效率时。

3、3成本分析表的提供方式

成本分析表提供方式一般有两种:

(1)由供应商提供。

(2)由采购部编制标准报价单或成本分析表,交供应商填妥。

3、4成本分析步骤

成本分析意在降低成本、价格、其步骤一般如下:

(1)确认设计是否超过规格要求。

(2)检讨使用材料之特性与必要性。

(3)计算各方案之使用材料成本。

(4)提出改善建议并检讨。

(5)检讨加工方法、加工工程。

(6)选定最合适之设备、工具。

(7)作业条件的检讨。

(8)加工工时的评估。

(9)就制造费用、营销费用、利润空间进行压缩。

3、5成本分析注意事项

(1)利用自己或他人之经验。

(2)应用会计查核手段。

(3)利用技术分析方法。

(4)向同类供应商学习。

(5)建立成本计算经验公式。

(6)提高议价技巧。

关于采购品质管理

1、总则

1、1制定目的

规范采购过程的品质管理规定,使采购品质管理有章可循。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物料采购、验收、索赔等过程的品质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章执行。

1、3权责单位

(1)品管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采购品质管理规定

2、1文件资料要求

物料订购前,本公司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或在订购单、采购合约内予以明确规定:

(1)订购物料之规格、图纸、技术要求等。

(2)产品技术精度、等级要求。

(3)各种检验规范、标准或适用规格。

(4)所需之产品认证要求或工厂品质管理体系认证要求。

2、2合格供应商之选择

物料采购,除经总经理特准外,均需向合格供应商订购。合格供应商一般要求符合下列条件:

(1)经本公司供应商调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列。

(2)经本公司供应商评鉴,资讯等级在c级以上。

(3)提供的样品经本公司确认合格。

(4)类似物料以往采购之良好记录。

(5)同业中之佼佼者。

2、3品质保证之协定

物料之采购,应由供应商承负品质保证之责任,并在订购前明确,本公司要求供应商承诺下列品质保证:

(1)供应商品质管理体系需符合本公司指定之品质保证系统、如iso9000或qs9000体系等。

(2)所提供之产品,通过所需之产品认证,如ul、tuv、ccee等等。

(3)供应商应保证产品制造过程的必要控制与检测。

(4)供应商产品出厂前应有逐批作抽样检验。

(5)供应商应随货送交其出货品质检验合格之记录。

(6)接受本公司必要之供应商调查、评鉴及辅导。

(7)保证对提供的产品在使用或销售中发生的因供应商责任导致之不良的责任承担与赔付。

2、4进货验收之规定

供应商提供之物料,必须经过本公司仓库、品管、采购等部门人员之相关验收工作,主要包括下列几项:

(1)确认订购单

核对供应商之交货单与本公司之订购单。

(2)确认供应商

对有两家以上供应商之物料,应确认物料来源有无错误或混乱。

(3)确认送到日期

用以确定厂商是否如期交货,以作为评鉴、奖惩之根据。

(4)确认物料的名称与规格

避免交货错误之发生。

(5)清点数量

确认交货数量与进料验收单及数量是否一致,是否超出订购单规定之数量。

(6)品质检验

品管部门依进料检验规定进行抽样检验,以确定交货品质是否符合品质要求。

(7)处理短损

根据点收、检验结果,对发生短损的,予以更正数量,必要时向供应商索赔。

(8)退还不合格品

对检验不合格之物料,退供应商进行必要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向供应商进行索赔。

(9)物料标识

对检验合格物料,入库后应予以明确标识,以确保后续品质之可追溯性(如供应商名称、物料规格、数量、交货时间、点收人员、检验人员等级料之标注,以便追溯、区分、使用之方便)。

2、5品质纠纷处理

有关采购物料发生规格不符、品质不良、交货延迟、破损短少、使用不良等情况之处理流程统称为品质纠纷处理。具体规定如下:

2、5、1处置依据

以双方事先约定之品质标准作为处置依据,并于订购单上详细说明,其中涉及交货时间、检验标准、包装方式等的,原则上以本公司之要求为依据。

2、5、2国内采购物料退货与索赔

(1)拟退回之采购物料应由仓管员清点整理后,通知采购部。

(2)采购部经办人员通知供应商到指定地点领取退货品。

(3)现货供应之退货,要求供应商更换合格之物料。

(4)订制品之退货,原则上要求供应商重做或修改至合格为止。

(5)确属无法修复或供应商技术能力不足时,可取消订单,另觅供应商。

(6)退货情形依订购合约条款办理扣款或索赔。

(7)双方事前没有明确订购合约时,以实际造成本公司之损失向供应商索赔。

2、5、3国内采购其他索赔规定

(1)由供应商原因造成之交货延迟,以实际造成本公司之损失向供应商索赔。

(2)破损短少情形,由供应商补足合格物料,若由此造成本公司之损失,依实际发生状况索赔。

(3)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物料在使用或销售中发现不良,造成本公司之损失,依实际发生状况索赔。

(4)其他原因导致本公司之损失,依实际损失向供应商索赔。

2、5、4国外采购物料退货与索赔

因规格不符或品质不良引起之退货及索赔规定如下:

(1)要求供应商储运更换合格物料或将不合格品退供应商修复。

(2)退货或补运之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3)由此造成之本公司损失,依双方合约向供应商索赔。

2、5、5国外采购其他索赔规定

(1)发生破损短少情形,向保险公司索赔或航运公司索赔。

(2)发生短卸情形,向航运公司及保险公司索赔。

(3)发生短装情形,向供应商索赔。

(4)上述索赔依合同规定处理。

关于采购交期管理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了确保购用物为之交货期限,使交期管理更为顺畅,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采购之物料的交期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章执行。

1、3权责单位

(1)采购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交期管理规定

3、1确保交期的重要性

交期管理是采购的重点之一,确保交期的目的,是必要的时间,提供生产所必需的物料,以保障生产并达成合理生产成本之目标。

2、1、1交期延迟的影响

交期延迟造成的不良影响有以下方面:

(1)导致制造部门断料,从而影响效率。

(2)由于物料交期延迟,间接导致成品交期延迟。

(3)由于效率受影响,需要增加工作时间,导致制造费用的增加。

(4)由于物料交期延误,采取替代品导致成本增加或品质降低。

(5)交期延误,导致客户减少或取消订单,从而导致采购物料之囤积和其他损失。

(6)交期延误,导致采购、运输、检验之成本增加。

(7)断料频繁,易导致互相配合的各部门人员士气受挫。

2、1、2交期提前太多的影响

交期提前太多也有不良之影响,主要有:

(1)导致库存成本之增加。

(2)导致流动资金周转率下降。

(3)允许交期提前,导致供应商优先生产高单价物料而忽略低单价物料。

(4)由于交期经常提前,导致库存囤积、空间不足。

(5)交期提前频繁,使供应商对交期的管理松懈,导致下次的延误。

2、2交期延迟的原因

2、2、1供应商责任

因供应商责任导致交期延误的状况:

(1)接单量超过供应商的产能。

(2)供应商技术、工艺能力不足。

(3)供应商对时间估计错误。

(4)供应商生产管理不当。

(5)供应商之生产材料出现货源危机。

(6)供应商品质管理不当。

(7)供应商经营者的顾客服务理念不佳。

(8)供应商欠缺交期管理能力。

(9)不可抗力原因。

(10)其他因供应商责任所致之情形。

2、2、2采购部责任

因采购部责任导致交期延误的状况:

(1)供应商选定错误。

(2)业务手续不完整或耽误。

(3)价格决定不合理或勉强。

(4)进度掌握与督促不力。

(5)经验不足。

(6)下单量超过供应商之产能。

(7)更换供应商所致。

(8)付款条件过于严苛或未能及时付款。

(9)缺乏交期管理意识。

(10)其他因采购原因所致的情形。

2、2、3其他部门责任

因采购以外部门导致交期延误的状况:

(1)请购前置时间不足。

(2)技术资料不齐备。

(3)紧急订货。

(4)生产计划变更。

(5)设计变更或标准调整。

(6)订货数量太少。

(7)供应商品质辅导不足。

(8)点收、检验等工作延误。

(9)请购错误。

(10)其他因本公司人员原因所致的情形。

2、2、4沟通不良所致之原因

因本公司与供应商双方沟通不良导致交期延误的状况:

(1)未能掌握一方或双方的产能变化。

(2)指示、联络不确实。

(3)技术资料交接不充分。

(4)品质标准沟通不一致。

(5)单方面确定交期,缺少沟通。

(6)首次合作出现偏差。

(7)缺乏合理的沟通窗口。

(8)未达成交期、单价、付款等问题的共识。

(9)交期理解偏差。

(10)其他因双方沟通不良所致的情形。

2、3确保交期要点

2、3、1事前规划

(1)制订合理的购运时间

采购部将请购、采购、供应商生产、运输及进料验收等作业所需的时间予以事先规划确定,作为各部门的参照依据。

(2)确定交货日期及数量

预先明确交期及数量,大订单可采用分批交货方式进行。

(3)了解供应商生产设备利用率

可以合理分配订单,保证数量、交期、品质的一致性。

(4)请供应商提供生产进度计划及交货计划

尽早了解供应商之瓶颈与供应能力,便于采取对策。

(5)准备替代来源

采购人员应尽量多联系其他物料提供来源,以确保应急。

2、3、2事中执行

(1)提供必要的材料、模具、技术支援给供应商

适时了解供应商之瓶颈,协助处理。

(2)了解供应商生产效率及进度状况

必要时,向供应商施加压力,以获取更多之关照,适时考虑向替代供应商下单之必要性。

(3)交期及数量变更的及时联络与通知

以确保维护供应商的利益,配合本公司之需求。

(4)尽量避免规格变更

如果出现技术变更,应立即联系供应商停止原规格生产,并妥善处理遗留问题。

(5)加强交货前的稽催工作

提醒供应商及时交货。

(6)必要的厂商辅导

及时安排技术、品管人员对供应商进行指导,必要时可以考虑到供应商处进行验货,以降低因进料检验不合格导致断料发生之情形。

2、3、3事后考核

(1)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鉴

依供应商评鉴办法进行考核,将交期的考核列为重要项目之一,以督促供应商提高交期达成率。

(2)对交期延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研拟对策

确保重复问题不再发生。

(3)检讨是否更换供应商

依供应商考核结果与配合度,考虑更换、淘汰交期不佳之供应商,或减少其订单。

(4)执行供应商的奖惩办法

必要时加重违约的惩罚力度,并对优良厂商予以适当之回馈。

[篇五: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弘远益民物资采购

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规范本公司及子公司和控股分公司的采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子公司和控股分公司的采购活动。

二、采购原则

(一)、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

凡未通过招标确定供应商价格的物品的采购,每次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超过10万以上的采购须以招标的形式进行。

(二)、合同会签制度

固定资产的采购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行政人事综合管理部、企业营运管理部、财务审计部、属生产型企业须总经办、设备维修部等共同参与,调研汇总各方意见,经总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裁批准签约。属公司总部采购的项目,应报董事长批准。

(三)、职责分离

物资采购人员不得参与物资和服务的验收,采购物资质量、数量、交货等问题的解决,应由行政人事综合管理部或各分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与供应商协商完成。

(四)、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资或服务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部门、分公司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及时反馈信息供申

请部门更改请购单作参考。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五)、最低价搜寻原则

采购人员定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各地区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六)、廉洁制度

所有采购人员必须做到:

1、热爱企业,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材料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治观念。

3、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4、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6、努力学习业务,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七)、招标采购

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材料、物资,如原、辅、包材料、零星且繁杂的物资、办公用品、等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行政人事综合管理部、财务审计部、企业管理营运部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或一季度)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材料,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着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三、采购程序

(一)、供应商的选择和审计

1、原辅材料的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具有生产产品的合法证件。变更原辅材

料的供应商必须经过送样检验、小试、中试,征得需求部门或分公司同意,并报有相关部门批准备案。

2、对于大宗和经常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采购时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应商的生产管理状况、生产能力、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业务记录,会同行政人事综合管理部、财务审计部、企业管理营运部等相关部门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估和审计。

3、固定资产及零星物资采购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进行询议价程序和综合评估。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的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决定的因素。

4、为保证原、辅、包材质量的稳定,供应商也应相对稳定。

5、为确保供应渠道的畅通,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对于生产运营所必需的商品,应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后备供应商或在其间进行交互采购。大宗商品应同时由两家以上供应商供货,以保证货源、质量和价格合理。

6、对于零星且规格繁杂的物资,每年度根据部门预算计划统计造表交行政人事综合部,向三家以上供应商询价,经有关部门及行政人事综合部综合评估后,选择合适的供应商,签订特约供货协议,定期结算。

(二)、采购程序

1、物资的采购计划及资金预算计划——采购计划——→资金预算

2、固定资产及其他零星物品的申请,由各使用部门及分公司填写请购单,写清采购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技术指标、制作工艺、材质、要求到货日期等,由部门负责人或分公司负责人签字上报总部领导逐级审核批准后,交公司总部行政人事综合管理部负责统一采购。

3、采购询价、综合评估、会签合同,由行政人事综合管理部、企业营运管理部、财务审计部、工程、维修、分公司总经办及使用部门共同完成,报主管领导

审批。生产、质量、工厂维修、使用部门负责采购材料的适用性,财务部门负责预算控制、价格调查、资信调查、合同付款条款的审核,法务人员负责合同条款的审查,审计部门负责合同的事前审计和事后财务审计。行政人事综合部负责合同条款的谈判,付款申请、索赔、采购档案的建立,市场信息的收集。同时,与供方和生产厂联系货物接送的时间、方式、到货情况、质量反馈及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凡由总部统一采购的物资,采购合同签订后,由总部行政人事综合部将合同传真至物资需求的项目或分公司。

4、计划、仓储负责计划汇总、接货、记录,接收报告的出具。仓储、质量部门负责原辅包材的验收,并出具检测报告。并于每月10日将本月收货入库单、检测报告汇总连同原辅料库存数传真至总部行政人事综合部。物资设备由申请部门、工程技术部门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四、审计监督

采购全过程进行财务监督和审计。在采购招标、采购询议价、合同签订和采购结算过程中,除有生产、质量、使用部门、工厂维修部门及相关领导参与外,财务、审计部门要全程参与。财务部门主要负责材料价格的核查,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合同条款的审核和财务支付的事前事后审计。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和审计部门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发生的违犯廉洁制度的行为,审计部门将有权对有关人员提出降级、处罚、开除的处理建议,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本制度未尽事宜报董事长批准后可随时修改调整。

(附招标管理流程)

弘远益民招标采购管理流程:

一、本流程仅对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物资、服务等采购进行规范。

二、(议)标采购条件的与生产经营有关服务采购。

三、公司其它大宗设备、固定资产等采购流程可参照执行。

四、审批权限

1、招(议)标采购规模在10万元—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由总裁审定中标单位,董事长复核。

2、招(议)标采购规模在1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办公会审定中标单位。

五、组织实施

1、公司对通过招(议)标采购的物资、服务应成立招(议)标领导小组。

2、招(议)标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裁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副总裁、财务总监任副组长,下设招(议)标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董事长制定人员组成,办公室常设机构为公司行政人事综合管理部。

4、公司行政人事综合管理部具体负责实施公司招(议)标业务的组织、开标、议标、评(定)标等招(议)标工作。

六、具体操作流程:

1、拟定招(议)标书

2、招(议)标书由公司供销部根据招(议)标事项制作。

3、招(议)标书主要包括招(议)标事项所涉及产品和服务的技术规格、标准以及主要商务条款。

4、发放招(议)标书

5、行政人事综合管理部将已制作好的招(议)标书在两个工作日内寄送给所有合格的供应(服务)商或公司。

6、合格供应(服务)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已有的供应(服务)商目录,他人推荐、介绍的公司(或个人)。新推荐的单位必须通过资格预审后方可具备投标资格。

篇五:《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一: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优化、开发供应商资源,建立供应商市场准入和业绩评估体系,维持供应商队伍稳定可靠,为企业生产、建设提供可靠的物资供应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供应商管理的范围,包括对供应商的调查、选择、开发、使用和控制等综合性管理工作。调查是基础,选择、开发、控制是手段,使用是目的。

第三条供应商管理的核心是在供应商资源调查基础上,形成优存劣汰机制,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册>。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四条<合格供应商名册>是采购工作中选择、使用供应商的主要依据。对于未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的供应商,经过调查、评估合格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新增部分。

第五条对于未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未经过调查、评估,或经过调查、评估后不合格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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