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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份书面协议

2016-06-12 12:26:5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转让股份书面协议(共4篇)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甲 方:法定代表人: 职 务:地 址: 邮政编码: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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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股份书面协议 第一篇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鉴于:

1、 (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系依中国法律成立的 (有限责任公司),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甲方合法持有目标公司 万元人民币的股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

2、甲方愿意转让其持有的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的 万元人民币目标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

3、目标股权已经在 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受让方, 由于有多个受让方,目标股权采取拍卖方式进行转让,乙方已经通过上述程序依法被确定为买受人(适用于拍卖转让方式)/目标股权已经在 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受让方, 乙方是唯一的受让方,因此目标股权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适用于协议转让方式)。

4、乙方愿根据拍卖成交确认书确定的价格受让目标股权(适用于拍卖转让方式)/乙方愿根据本协议确定的价格受让目标股权(适用于协议转让方式)。 (转让方式应当根据国家政策的规定灵活掌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将其合法持有的目标股权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与释义

1.1转让方或者甲方:指

1.2受让方或者乙方:指

1.3目标公司:指

1.4目标股权:指

1.5转让基准日:指与目标股权有关的风险由甲方转移给乙方之日。

1.6转让价款:指

1.7过渡期间:是指自转让基准日、本协议成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款项超过全部转让价款的 %之日三者中较晚之日起算,至甲方派出在目标公司的董事更换为乙方派出董事的该时间段。

1.8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9合同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条 目标公司概述

2.1 目标公司的的经营范围

2.2 目标公司在转让基准日的财务状况

第三条 转让基准日与风险承担

3.1 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基准日为 年 月 日。自转让基准日起,与目标股权有关的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3.2 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甲方已经按照一定的程序向乙方提供了与目标股权转让相关的文件资料,并根据乙方的咨询尽其所知的就目标股权的相关事项做出了说明及解释,双方在确定转让价款时已经充分考虑了目标股权存在或者可能存在的各种瑕疵;为签订本协议,乙方已经对目标股权进行了充分、全面的调查,乙方自愿承担因目标股权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各种瑕疵造成的风险,并保证不会以

该等风险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会以该等风险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

3.3 自转让基准日起至股权转让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之日的期间内,以及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对于目标公司因经营亏损等原因导致目标股权价值降低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4 甲方不对目标公司在任何时点的净资产以及目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第四条 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款的确定及支付

4.1 转让价款的确定

4.1.1 乙方确认,其受让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款总计为人民币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为含权转让,甲方不主张对目标公司转让基准日以前年度利润及截至转让基准日的本年度利润进行分配。但转让基准日前目标公司已宣告分配但尚未支付的利润仍归甲方所有。

[注:股权转让价款也可以约定为不含权转让,即股权转让价款为不含权转让价款,乙方应按照目标公司截至转让基准日的滚存利润数额另行支付甲方补偿款。转让基准日前目标公司已宣告分配但尚未支付的利润归甲方所有。]

(适用于协议转让方式)

4.1.2 乙方确认,其受让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款以《拍卖成交确认书》载明的拍卖成交的价款数额为准。本次股权转让为含权转让,甲方不主张对目标公司转让基准日以前年度利润及截至转让基准日的本年度利润进行分配。但转让基准日前目标公司已宣告分配但尚未支付的利润仍归甲方所有。

(适用于拍卖转让方式)

4.2 甲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4.2.1 一次性付款

乙方应当在本协议成立后的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第4.1条约定的全部转让价款。

(适用于协议转让方式)

乙方应按照《拍卖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拍卖机构一次性缴纳第

4.1款约定的全部转让价款。

(适用于拍卖转让方式)

【转让股份书面协议】

4.2.2 分期付款

本协议成立后的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中的 %即 万元人民币(适用于不涉及批准的情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本协议须经批准后生效的,乙方应当在协议经批准生效后的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中的 %即 万元人民币(适用于涉及批准的情形);乙方应当在目标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前的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中的 %即 万元人民币及依照本协议应当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

(适用于协议转让方式)

乙方应按照《拍卖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拍卖机构分期缴纳第4.1款约定的转让价款。

(适用于拍卖转让方式)

(以上两种转让方式下的分期付款为选择性条款。)

4.3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第4.2款约定的付款期限,通过电汇、转帐支票或甲方认可的其他方式足额将转让价款汇入甲方指定的如下账户,付款时间以到账日为准(日后如有变化,以甲方通知为准)。(适用于协议转让方式)

户 名:

开户银行:

账 号:

4.4 若乙方已按照《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约定按时、全额支付全部或每一期转让价款,而拍卖机构未及时、全额的汇至甲方指定账户而导致甲方未能收到转让价款的,甲方有权依据《委托拍卖合同》之约定单方解除《委托拍卖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按照《拍卖成交确认书》约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直接将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乙方对此予以无条件接受。(适用于拍卖转让方式)

4.5 履约保证金

4.5.1 本协议成立后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相当于转让价款 %(不低于20%)的款项,作为乙方履行本协议的履约保证金。

(适用于协议转让方式)

4.5.2 为参与本次拍卖活动,乙方已向拍卖机构支付了缔约定金人民币 元(小写: )/美元 元(小写: )。该缔约定金(不计利息),在

本协议成立后自动转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约保证金。缔约定金若不足转让价款的 %,乙方应当在本协议成立后 日内补足差额。

(适用于拍卖转让方式,要注意与《委托拍卖协议》的衔接。)。

4.5.3 在发生如下情形时,甲方将于情形发生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4.5.3.1 乙方已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

4.5.3.2 因非乙方原因终止本次转让的; 4.5.3.3 。

4.6 甲方应于收到上述每笔款项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出具合法的正式收款凭证。

(我方是转让方,我方若是受让方应当注意各自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过渡期间安排

5.1 甲方在过渡期间不得提议召开目标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进行利润分配,不得提议召开目标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进行增资扩股。

5.2 目标公司在过渡期间若召开董事会、股东会,甲方应当就董事会、股东会的议案与乙方进行协商,甲方在目标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就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应当按照乙方的指示,行使其相关职权。过渡期间内,甲方董事依乙方书面指示行使董事职权的行为后果由乙方负责。

5.3 第5.2条约定的有关董事、董事会部分甲方的过渡期义务是基于甲方在过渡期之前已向目标公司派出了董事,如甲方在过渡期之前没有向目标公司派出董事则甲方不承担此项义务。

5.4 第5.2条约定的有关股东、股东会部分的义务,自目标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甲方不承担此项义务。

第六条 目标股权权属转移

6.1 双方一致确认,自目标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乙方享有目标股权并行使与目标股权相关的权利。

6.2 目标股权转让手续,应于本协议签署后 个月内开始办理,并在开始办理后 个月内办理完毕;如目标股权转让依法需报经有关政府部门审

《股权转让协议(香港)》
转让股份书面协议 第二篇

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股份书面协议】

股权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香港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受让股东”),其法定地址位于______________路______号。

股权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香港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出让股东”),其法定地址位于________路____________号。

前 言

1.鉴于股权出让方与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某某”)于____年___月___日签署合同和章程,共同设立目标公司__________(简称“目标公司”),主要经营范围 。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于____年___月___日签发。

2.鉴于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元港币,股权出让方为目标公司之现有股东,于本协议签署日持有目标公司百分之________(__%)的股份;股权出让方愿意以下列第2.2条规定之对价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其他条款和条件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百分之_____(__%)股份转让予股权受让方,股权受让方愿意在本协议条款所规定的条件下受让上述转让之股份及权益。

据此,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共同合作和互利互惠的原则,按照下列条款和条件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章 定 义

1.1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香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2)“港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定货币;

(3)“股份”指现有股东在目标公司按其根据相关法律文件认缴和实际投入注册资本数额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所享有的公司的股东权益。一般而言,股份的表现形式可以是股票、股权份额等。在本协议中,股份是以百分比来计算的;

(4)“转让股份”指股权出让方根据本协议的条件及约定出让的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股权;

(5)“转让价“指第2.2及2.3所述之转让价;

(6)“转让完成日期”的定义见第5.1条款;

(7)“现有股东”指在本协议签署生效之前,日期最近的有效合同与章程;中载明的目标公司的股东,即出让股东和本协议股权出让方;

(8)本协议:指本协议主文、全部附件及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列为本协议附件之其他文件。

1.2章、条、款、项及附件分别指栖协议的章、条、款、项及附件。

1.3本协议中的标题为方便而设,不应影响对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

第二章 股 权 转 让

2.1甲方双方同意由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第2.2条中所规定之现金金额作为对价,按照本协议第四章中规定的条件收购转让股份。

2.2股权受让方收购股权出让方“转让股份”的转让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2.3转让价指转让股份的购买价,包括转让股份所包含的各种股东权益。该等股东权益指依附于转让股份的所有现时和潜在的权益,包括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有形和无形资产的百分之___(___%)所代表之利益。转让价不包括下列数额:(a)本协议附件2中未予列明的任何目标公司债务及其他应

付款项(以下简称“未披露债务”),和(b)目标公司现有资产与附件1所列清单相比,所存在的短少、毁损、降低或丧失使用价值(统称“财产价值贬损”)。

2.4对于未披露债务(如果存在的话),股权出让方应按照该等未披露债务数额的百分之____(___%)承担偿还责任。

2.5本协议附件2所列明的债务由股权受让方承担。

2.6本协议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股权出让方应促使目标公司向审批机关提交修改后的目标公司的合同与章程,并向相关部门提交目标公司股权变更所需的各项文件,完成股权变更手续,使股权受让方成为目标公司股东。

第三章 付 款 方 式

3.1股权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_)工作日内,向股权出让方支付部分转让价,共计港币_____元,并在本协议第4.1条所述全部先决条件于所限期限内得到满足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余额支付给股权出让方(可按照第3.2条调整)。

3.2股权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第3.1条支付给股权出让方的转让价款项应存入由股权出让方提供、并经股权受让方同意的股权出让方之独立银行账户中,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具体监管措施为:股权受让方和股权出让方在本协议第3.1条所述转让价支付前各指定一位授权代表,共同作为联合授权签字人(上述两名联合授权签字人合称“联合授权签字人”),并将本方指定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等书面通知对方。在上述书面通知发出后和本协议第3.1条所述转让价支付前,联合授权签字人应在共同到上述独立银行账户的开户银行办理预留印鉴等手续,以确保本条所述监管措施得以实施。该账户之任何款额均须由联合授予权签字人共同签署方可动用。如果一方因故需撤换本方授权代表,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在撤换当日共同到开户银行输预留印鉴变更等手续。未经股权受让方书面同意,股权出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撤换该股权受让方授权代表。

3.3在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转让价余额前,如发现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股权受让方有权将该等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数额的百分之____(___%)从股权受让方应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的转让价余额中扣除。

在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转让价余额后,如发现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股权出让方应按照该等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数额的百分之___(___%)的比例将股权受让方已经支付的转让价返还给股权受让方。

3.4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之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各自承担。

第四章 股权转让之先决条件

4.1只有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个月内下述先决条件全部完成之后,股权受让方才有义务按本协议第三章的相关约定履行全部转让价支付义务。

(1)股权出让方已全部完成了将转让股份出让给股权受让方之全部法律手续;

(2)股权出让方已提供股权出让方董事会(或股东会,视股权出让方公司章程对相关权限的规定确定)同意此项股权转让的决议;

(3)作为目标公司股东的________已按照符合目标公司章程规定之程序发出书面声明,对本协议所述之转让股份放弃优先购买权。

(4)股权出让方已履行了转让香港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所需的其他所有必要程序,并取得了所有必要的许可转让文件;

(5)股权出让方已签署一份免除股权受让方对股权转让完成日之前债务以及转让可能产生的税务责任的免责承诺书;

(6)股权出让方已完成香港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股权转让所要求的变更手续和各种登记;

(7)股权受让方委聘之法律顾问所已出具法律意见,证明股权出让方所提供的上述所有的法律文件正本无误,确认本协议所述的各项交易协议为法律上有效、合法,及对签约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2股权受让方有权自行决定放弃第4.1条中所提及的一切或任何先决条件。该等放弃的决定应以书面形式完成。

4.3倘若第4.1条中有任何先决条件未能于本协议第4.1条所述限期内实现而股权受让方又不愿意放弃该先决条件,本协议即告自动终止,各方于本协议项下之任何权利、义务及责任即时失效,对各方不再具有拘束力,届时股权出让方不

得依据本协议要求股权受让方支付转让价,并且股权出让方应于本协议终止后,但不应迟于协议终止后___(__)个工作日内向股权受让方全额退还股权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第3.1条已经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的转让价,并返还该笔款项同期产生的银行利息。

4.4根据第4.3条本协议自动终止的,各方同意届时将相互合作输各项必要手续转让股权再由股权受让方重新转回股权出让方所有(如需要和无悖香港当时相关法律规定)。除本协议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股权受让方不会就此项股权转让向股权出让方收取任何价款和费用。

4.5各方同意,在股权出让方已进行了合理的努力后,第4.1条先决条件仍然不能实现进而导致本协议自动终止的,不得视为股权受让方违约。在此情况下,各方均不得及/或不会相互追讨损失赔偿责任。

第五章 股权转让完成日期【转让股份书面协议】

5.1本协议经签署即生效,在股权转让所要求的各种变更和登记等法律手续完成时,股权受让方即取得转让股份的所有权,成为目标公司析股东。但在第四章所规定的先决条件于本协议第4.1条所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得以满足,及股权受让方将转让价实际支付给股权出让方之日,本协议项下各方权利、义务始最终完成。

第六章 董 事 任 命

6.1股权受让方有权于转让股份按照本协议第4.1条第(9)款过户至股权受让方之后,按照目标公司章程第七章之相应规定委派董事进入目标公司董事会,并履行一切作为董事的职责与义务。

第七章 陈述和保证

7.1本协议一方现向对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股份转让及认购协议-参考文件》
转让股份书面协议 第三篇

【转让股份书面协议】

【】有限公司

(【】 Group Limited)

【】有限公司

【】实业有限公司

【自然人A】

【自然人B】

以及

【自然人C】

以及

【】集团有限公司

(【】 HOLDINGS LIMITED)

股份转让及认购协议

【】年【】月【】日

股份转让及认购协议

本股份转让及认购协议(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年【】月【】日签署:【转让股份书面协议】

(1) 【】有限公司(【】 Group Limited),一家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成立的有限

责任公司,其注册地址为【】(“公司”);

(2) 【】;

(3) 【】;

(4) 【】,一名持有中国身份证(身份证号码为【】)的自然人;

(5) 【】,一名持有中国身份证(身份证号码为【】)的自然人;

(合同方 (4) 、(5) 在本协议下文中分别单独称为“初始股东”,合称为 “各初始股东”)

(6) 【】,一名香港居民(身份证号码【】)(“香港个人”);及

(7) 【】集团有限公司(【】 HOLDINGS LIMITED), 一家根据香港法律成立的公司,

其注册地址为【】(“投资人”)。

就本协议而言,上述合同方(1)、(2)和(3)及所有他们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子公司在此合称为“各集团公司”,分别单独称为“集团公司”;各集团公司、各初始股东、香港个人及投资人在本协议下文中合称为“各方”,单独称为“一方”。

4.

各集团公司及各初始股东(合称为“各保证人”,每一方单独称为“保证人”)连带及分别地向投资人陈述并保证:除非本协议之附录C的披露清单(“披露清单”,该披露清单应被视为对本协议中所规定的陈述与保证进行修改)另有说明,本第4条中所规定的陈述与保证在本协议签署之日是真实的,并且在交割之日也将是真实的(除了仅针对某一特定日期的陈述与保证,在该情形下,该等陈述与保证在该等日期应为真实的)。

4.1 式成立、有效存续且资信良好(或在有关法域拥有相等的地位)(对于中国独资企业和内资企业而言,其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并且具备拥有其财产和资产、经营其现有和拟有的业务、及履行本协议和本协议项下其作为一方的任何交易协议中其每一项义务的所有必要的权力和授权。每个集团公司在每个若不具备资格或经营业务许可将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管辖区域内均有资格或许可以经营业务且资信良好(或在有关法域拥有相等的地位)。每个集团公司都不处于破产接管或清算状态;未采取任何进行清算的措施;未提交解散任何集团公司的请求;且不存在对任何集团公司可提出请求或申请将其解散或为其任命破产接管人的事由。

10.

10.1 自本协议签署日起,除非公司和投资人一致另行同意,每一方应当,并应促使该一方控制的每一人士,对本协议、任何其他交易协议及任何相关文件的条款、条件及其存在,每一方的身份,以及从另一方处收到或该一方准备的、仅与本协议或前述文件相关的具有非公开性质的任何其他信息(合称“保密信息”)保密;但是,任何一方可在以下情况下披露保密信息或允许保密信息的披露:(a) 在适用法律或任何交易所规则要求披露的范围内;但该一方应当,在可行并在适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立即将该事实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且(在其他各方的合作和合理的努力下)采取一切合理的努力以寻求获取保护性命令、保密待遇或其他适当的救济;在该等情形下,该一方应仅提供被合法地要求披露的那部分信息,并应尽合理的努力在任何其他各方合理要求的范围内使该等信息处于保密状态; (b) 为履行其与本协议相关的义务,在必须知晓的情形下向其管理人员、董事、雇员和专业顾问披露,只要该一方向获得所披露的任何保密信息的每一人士告知该等信息的保密性质; (c) 就投资人而言,为基金报告或基金内部报告的目的向其基金经理、由其基金经理管理的其他基金及其各自的审计人员、法律顾问、董事、管理人员、雇员、股东、合伙人或投资人披露,只要投资人向获得所披露的任何保密信息的每一人士告知该等信息的保密性质;以及(d)向其现有投资人和投资银行或善意的预期投资人和投资银行,以及其他向该一方提供大量贷款或股权融资的任何人士披露,只要该一方向获得所披露的保密信息的每一人士告知该等信息的保密性质。为避免疑问,保密信息不包括下列信息:(i) 在披露方披露前,接收方已掌握的信息,(ii) 非因接收方违反本第10条所作的披露而为公众所知的信息;或 (iii) 接收方从第三方处获得的信息,接收方并不知道该第三方违反任何不向其披露该信息的法律或合同义务。

10.2 未经公司和投资人事先书面同意,各方不得就本协议和其他交易协议和任何相关文件所拟进行的交易的完成在新闻发布会、会议、广告、公告、专业或行业刊物、营销材料中或以其他方式向一般公众发布任何消息。

11.

11.1 受制于本协议的其它条款,本协议及本协议下预期进行的交易应当于下列情况下终止:(a)如果第6条下规定的所有交割条件于2011年3月31日未全部满足或被投资人书面放弃,由投资人决定终止,或(b)如果第6条下规定的所有交割条件于2011年3月31日全部满足,但投资人未能于2011年3月31日前(受限于本协议第3.1条的规定)支付首笔认购价款的,由公司和各初始股东决定终止;或(c)于公司、各初始股东和投资人共同书面同意之时终止。【转让股份书面协议】

11.2 11.1条的规定终止,则本协议应当失效并不再具有效力,但是,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或在本协议中作出虚假陈述所应负的责任,不论其性质,均不得因此而解除;该等终止也不应视为构成对与该等违反或虚假陈述有关的可得之救济的放弃(包括强制履行(如适用))。

11.3 继续有效。无论任何条款有相反的规定,第9条(赔偿)、第10条(保

密与禁止披露)、本第11条(终止)及第12.4条(争议解决)的规定应当在本协议期限届满或终止后继续有效。

12.1 人、以及受让者有约束力并使其受益;但是,本协议不得由任何保证人或香港个人在未经投资人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转让。本协议及本协议中规定的权利义务可以由投资人在无需取得本协议的其它各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向任何人士转让(但不得转让给各集团公司的任何竞争对手或生物化工或生物制药产业的任何运营商),只要该等人士已经签署了一份遵守契约,同意受本协议之约束。

12.2 如本协议和任何其他交易协议所拟定的交易已依照本协议和任何其

他交易协议下的条款完成,公司和各初始股东应连带并分别地向投资人支付投资人在谈判和起草本协议和其它交易协议、履行和遵守所有本协议及其它交易协议中规定的所有协议及条件所产生的所有成本及费用,包括聘用任何顾问和/或会计的开支、费用、税金、税费和支出。各方同意将该等由公司承担的成本及费用的总额限制在350,000美元。如果本协议及任何其它交易协议所拟定的交易非因投资人的过错而未能交割,各保证人应连带并分别地向投资人承担所有上述的成本和费用。如果本协议及任何其他交易协议

所预期的交易由于投资人的过错而未能交割,投资人应承担其自身产生的成本和费用。

12.3 适用法律。本协议受香港法律管辖,并在所有方面依香港法律解释。

12.4 争议解决。

(a) 任何因本协议、或本协议的解释、违约、终止或有效性而产生或与

之有关的争议、矛盾或索赔(各称为一项“争议”)均应首先通过争议各方协商解决。该协商应在任何一方向争议的任何一方递交协商请求的书面通知后立即展开。

(b) 如果争议未在该通知之日的十五(15)日内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

可向争议其它各方发出通知(“仲裁通知”)后将争议提交仲裁。

(c) 仲裁应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中心”)的主持下在香港进行。仲裁

庭应由三(3)名仲裁员组成。投资人应选择一(1)名仲裁员,除投资人外的其他各方应共同选择一(1)名仲裁员。该两(2)名仲裁员应共同选择第三名仲裁员作为仲裁庭的主席,如果仲裁庭的任何成员未能在仲裁通知发出后三十(30)日内予以指定,则由中心的秘书长任命相关仲裁员。

(d) 仲裁程序应以英文和中文进行。仲裁庭应根据仲裁进行时中心执行

的《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但是,若该规则与本协议第12.4条规定相冲突,包括仲裁员任命方面的规定,应以本协议第12.4条规定为准。

(e) 果香港已发布的法律对某一事项未作规定,则应适用国际法律原则及惯例。

(f) 仲裁任何一方应配合仲裁其它各方,除受制于约束该方的保密义务

外,该一方应完全披露并允许对方充分接触对方要求的与该仲裁程序有关的一切信息与文件。

(g) 除仲裁庭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h) 在发生争议并对争议进行仲裁时,除该争议事宜外,各方应继续履

行其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应有权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

(i) 仲裁庭的裁决应为终局的,并对各方具有约束力,且胜诉一方可向

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该裁决。

(j) 仲裁庭组成前,每一方均有权向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临时禁令

救济。

(k) 在仲裁庭审理争议的过程中,除存在争议并正在进行裁决的部分

外,本协议应被继续履行。

12.5 本协议、交易协议、以及本协议及交易协议下预期签署的其它交易协议及其相关附录、附表构成各方间关于标的的全部理解和协议,并取代之前所有关于标的事项的书面或口头的理解或协议。

12.6 根据本协议所做出的所有通知、请求、 弃权或其它通讯应采取书面形式,并在下列时刻被最终视为正式送达,若:(a) 专人交付的, 在交付之时; (b)根据本协议附录F中所列的号码传真递送的,在收到传真无误的确认之时; (c) 通过航空信或挂号信寄出的(要求收据,邮资预付,地址如本协议附录 F中所列),寄出之后五 (5)个营业日; 或 (d) 通过隔夜快递服务的(邮资预付,按本协议附录F所列地址寄出并保证次营业日送达),寄出之后三(3)个营业日,条件是发送一方取得递送机构的送达确认。

若由传真递送本协议下的通讯,该发送一方应当立即以电话向发送对象确认依据本协议传真的每项通讯,但未做该等确认并不影响该等通讯的效力。 一方可为本第12.6所列地址,或指定额外的地址。

12.7 本协议任何条款仅在公司、各初始股东和投资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修改。根据本第12.7条生效的任何修改或弃权应对所有的本协议各方及其各自被允许的受让方具有约束力。

12.8 任何一方迟延行使或未行使因其它一方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而赋予其的权利、权力或救济,并不损害该方的该权利、权力或救济,也不得被视为是对该违反或不履约或此后类似的违反或不履约的弃权或默认,也不得被视为是对在此之前或之后发生的其他任何违反或不履约的弃权。对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性质或特征的弃权、许可、同意、或批准或对任何本协议条款或条件的弃权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且仅在该书面规定的范围内有效。任何本协议项下的、依据法律的或由其它方式向任何一方提供的救济,皆应当为累加的,而非只能选择其一的。

《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
转让股份书面协议 第四篇

[篇一: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

甲方:(出让人)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人)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市签署鉴于:

1、甲方系烟台好帮手商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出资额为________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下称“合同股份”);2、乙方愿受让有述股份;

经友好协商,双方立约如下:

一、合同股份的转让及价格

甲方同意将合同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承诺以现金受让合同股份。经双方协商,合同股份定价为__________元/股,股份收购总价款为____________元。

二、付款期限

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转让款。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

三、交割期

双方确定,本合同自签署后之日起______日内为交割期。在交割日内,双方依据本合同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合同股份过户手续。

四、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五、税费

合同股份转让中所涉及的各种税项由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承担。

六、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不存在限制合同股份转移的任何判决、裁决。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文件及所作出的一切声明及保证都是完全真实、完整、准确的,没有任何虚假成份。

3、甲方保证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

七、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保证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应当由乙方履行的其他义务。

2、乙方保证完整、准确、及时地向甲方以及相关机构提供其主体资格、业务范围以及其他为核实公司受让合同股份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

八、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二: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

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_____

兹有_____公司是由出让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投资成立的,其注册资本为_____万。出让方有意将其拥有的占目标公司_____%的股权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转让给受让方,shuì防伪开票税控系统,税控机用的电脑和针式打印机在内)。

六、资产移交

银行存款交接在股权变更登记后、乙方变更前完成。(__________公司基本户银行存款: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

七、风险承担

出让方和受让方一致同意,以股权变更登记之日为风险承担之临界日。在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前,_____公司产生的有关债务及纷争或第三人针对出让方股权的纷争均与受让方无关,即使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后,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出让方单独承担。

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后所发生的与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有关的纷争均与出让方无关,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未如实告知有关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八、违约责任

双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或保证,致使另一方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所有直接损失。

九、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本协议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_____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方当事人签字之日生效,各页应加盖__________公司骑缝章。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签署日期:_________

[篇三:股份转让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深圳市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其中,甲方持有公司股份__________股,占__________股份。

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甲方愿意将其中__________股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份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将其所持公司__________股,以每股__________元的价格,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2、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向甲方指定的的账户。

3、因股权转让所产生的所有税费,由交易双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份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份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份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公司在股份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份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每日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4、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一条规定,在规定时间内配合甲方解除共管手续,每逾期解除一天,则乙方按转让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一支付赔偿金。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份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鉴证或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委”)按照申请仲裁时适用的贸仲委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__________受让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于深圳市

[篇四:公司股份合作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帐号: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帐号: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发起人友好协商,决定设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公司概况

1、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2、公司住所拟设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房)。

3、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4、责任承担:本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各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宗旨与经营 范围

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_________。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主营_________,兼营_________。

第三条股权结构

1、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募集的对象为法人、社会公众。

2、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占股份总额的_________%,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

3、公司股东以登记注册时的认股人为准。

4、公司全部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5、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有价证券。股份公司成立后拟在国内二级市场发行约_________万股,具体数额届时由股东大会决议确定。

6、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即为其认购股份的书面凭证。

第四条股份类别

股份公司的股份,在股份公司成立时设定为人民币普通股,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第五条发起人认缴数额、比例

甲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_%的股权,按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

乙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_%的股权,按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

丙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_%的股权,按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

第六条其他出资

合同各方同意发起人_________以现物出资,出资标的为_________设备(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同意_________评估师将标的折价_________元,折合股份_________股。

第七条缴付时间

在_________政府批准设立股份公司后_________日内,应由注册会计师对股份公司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以确认各方对股份公司的投资额及持股比例,并由股份公司向各方发给出资证明。

第八条筹备委员会

(一)根据发起人提议,成立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由各发起人推举的人员组成,筹备委员会负责公司筹建期间的一切活动。筹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实行日常工作制。

(二)筹备委员会的职责

1、负责组织起草并联系各发起人签署有关经济文件。

2、就公司设立等一应事宜负责向zhèng fǔ 部门申报,请求批准。

3、负责开展募股工作,并保证股金之安全性。

4、全部股金认缴完毕后30天内组织召开和主持公司创立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

5、负责联系股东,听取股东关于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人员构成及人选意见;并负责向公司第一届股东大会提议,以公正合理地选出公司有关机构人员。

(三)筹备委员会成员不计薪酬,待公司设立成功后酌情核发若干补贴。所发生的合理开支由公司创立大会通过后由公司实报实销。发起人的报酬由各发起人协商,报公司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通过。

(四)筹备委员会自合同书签订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召开,选举产生董事后,筹备委员会即自行解散。

第九条组织机构

1、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

2、股份公司设立董事会,由_________董事组成。

3、股份公司设立监事会,由_________监事组成。

4、股份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条发起人的权利

1、共同决定有限责任变更为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项;

2、当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发生变化时,有权获得通知并发表意见;

3、当其他发起人违约或造成损失时,有权获得补偿或赔偿;

4、在股份公司依法设立后,各发起人即成为股份公司的普通股股东;

5、各方根据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发起人和股东应当享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发起人的义务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股份公司设立活动,任何发起人不得以发起设立公司为名从事非法活动;

2、应及时提供为办理股份公司设立申请及登记注册所需要的全部文件、证明,为股份公司的设立提供各种服务和便利条件;

3、在股份公司依法设立后,根据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各发起人作为股份公司的普通股股东承担发起人和股东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4、发起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5、当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6、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应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7、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费用承担

1、在设立股份公司过程中所需各项费用由发起人共同进行预算,并详细列明开支项目。

2、实际运行中按列明项目合理使用,各发起人相互监督费用的使用情况。待股份公司成立后,列入股份公司的费用。

第十三条财务、会计

1、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3、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4、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7、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9、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10、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及其保证与承诺,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不愿或不能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而致使股份公司无法设立的,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除应由该方承担公司变更类型的费用外,还应赔偿由此给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其他履约的发起人所造成的损失。经其他发起人同意,该违约方将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可免除该责任。

第十五条声明和保证

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六条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七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九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各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各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其他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其他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三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五:个人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转让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成立,由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_____币_________万元,投资总额_______币_________万元,实际已投资_____币________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营公司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____%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____币_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____%的股权以____币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帐方式分____次付清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______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起诉。

六、有关费用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合营公司承担。

七、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经_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三十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八、本协议签订之前,双方协商的任何内容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协议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合营公司留存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____________受让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篇六:股份转让协议范本]

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_______(甲方)

住所:

受让方:_______(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权共_______万元出资额,以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_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_______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北京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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