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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劳动合同法》学习心得

2016-07-15 15:14:2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继续教育《劳动合同法》学习心得(共6篇)《劳动合同法》学习体会《劳动合同法》学习心得认真学习、充分领悟《劳动合同法》,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学习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本人通过这次深入学习《劳动合同法》,又进一步加深了对其的理解,下面谈几点学习心得。一、《劳动合同法》有效调整了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劳动合同法》第1条就开宗明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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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学习体会
继续教育《劳动合同法》学习心得 第一篇

《劳动合同法》学习心得

认真学习、充分领悟《劳动合同法》,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学习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本人通过这次深入学习《劳动合同法》,又进一步加深了对其的理解,下面谈几点学习心得。

一、《劳动合同法》有效调整了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1条就开宗明义:“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关系的新调整,主要体现在强调合法原则、强调用人单位建章立制、强调全面履行劳动合同三个方面。一是《劳动合同法》强调合法原则。《劳动合同法》第3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原则。”《劳动合同法》将合法原则作为订立劳动合同首先要遵循的原则。二是《劳动合同法》强调用人单位要建章立制。《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决定劳动报酬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代会或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法律义务,制定规章制度必须达到:内容合法、程序民主和公开、公示三个要件。三是《劳动合同法》强调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的原则。《劳动合同法》第29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体现了立法追求公正的最高境界,也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所必须的。

二、《劳动合同法》有效保护了弱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未出台前,由于劳动法律、法规不完备,一些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维权艰难,劳动者处于极为弱势的地位。劳动领域主要存在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问题有:一是1995年实施的《劳动法》对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后,不承认与劳动者有事实劳动关系,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二是劳动关系不稳定,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非常严重;三是有的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严重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四是有的用人单位设立高额违约金,限制劳动者自由择业;五

是有的用人单位滥用“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目的是不交或少交社会保险,降低用工成本。

对此,《劳动合同法》采取了积极有力的应对措施,主要保护措施有:一是《劳动合同法》强调订立书面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劳动合同法以前的劳动立法及相关政策,尽管也提出了建立劳动关系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要求,但对于未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却未规定相应的制裁或补救措施,现行的劳动合同法及时填补了这一漏洞。劳动合同法在强调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同时,对于劳动合同的种类尤其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了明确规定,以充分规范劳动合同关系,保护劳动者权益。二是《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试用期的期限和工资标准及试用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以前的劳动立法及政策均有试用期的规定,却对试用期的期限和工资给付标准未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致使在实践中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和给付试用期工资非常随意,甚至不发工资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劳动者的利益受损就可想而知了。《劳动合同法》第19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法》第20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样,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标准就以法律的规定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再也不能以任何借口不发或少发劳动者试用期间的工资报酬,曾经大量存在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无偿服务、利益受损的现象将成为历史。同时,劳动合同法对于用人单位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也进行了规范。《劳动合同法》

第21条明确规定:“在试用期内,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有力限

制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随意性,彻底弥补了先前劳动立法的不足。三是《劳动合同法》加重了用人单位违约的经济责任。劳动立法无一例外地体现了对劳动者利益保护的人性关怀,均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义务时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的规定,与以前的劳动法律、法规相比,劳动合同法对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义务,用人单位未足额、及时向劳动者支付报酬或未依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须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支付赔偿金的标准,远远超过了以前百分之二十五的赔偿标准,可见其对劳动者利益保护更甚,对用人单位的经济惩罚更重。劳动合同法还对用人单位违规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了须以二倍的经济补偿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法》加强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对那些随意中止劳动者合同的单位起到了震慑作用。四是《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务派遣等其他内容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第58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三、《劳动合同法》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和维稳工作

近年来,来自劳动领域的不稳定因素有增多趋势,成为维稳工作的一大重点。一是工资支付不够规范,无故拖欠工资现象高发。拖欠职工工资现象在一些私营企业依然存在。在建筑、装饰装璜行业中,没有做到按月足额发放。一些企业不认真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甚至以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支付职工工资最高标准。有些企业虽然职工总收入超过了最低标准,但剔除加班加点报酬,仍然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二是劳动条件比较差,工伤事故易发。有的企业经营者为了减少成本,对从事有毒有害、危险岗位的职工不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不配备必需的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品,让职工长期在劳动条件较差的环境中工作,导致工伤事故频频发生,劳动者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一些职工由此陷入追讨伤残补偿和贫困之中。三是超时加班加点现象严重,影响职工身心健康。少数企业,用加班加点的办法来获取额外利润,每天加班2、3个小时,没有任何的节假日、休息天是常事,更有甚者每天都工作15小时以上,且加班不加薪。职工劳动强度非常

大,最基本的休息权不能得到保障。四是部分职工缺乏社会保障,职工有后顾之忧。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被称为职工的“安全防护网”,社会的“稳定调节器”,但社会保险参保率在非公企业普遍较低。部分企业受利益驱使,只为少数管理人员和经营者的亲戚朋友投保,相当一部分务工人员没有参加基本社会保险,当发生疾病、工伤事故时,往往无钱医治,生活艰难。五是因劳资纠纷导致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每年,因拖欠职工工资、工伤等劳资纠纷到各级政府上访、上街游行的群体性事件屡屡发生,有的更以跳楼自杀、胁迫老板、打架斗殴等极端方式讨要工资,牵制了各级政府领导大量精力,处理不当,极易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不测事件。

《劳动合同法》是民生工程,闪耀着人性的光辉,有效解决了以上问题,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社会稳定。一是《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劳动者、用人单位产生的最大影响在于,加大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加重了对用人单位违法成本。《劳动合同法》所具有的鲜明特色,决定了它实际上是一部劳动者利益保障法。二是根据我国目前的用工现状,《劳动合同法》保护作为弱势群体的劳动者应享有的权益,制止、杜绝违法用工,惩治侵害劳动者利益的行为;也适应了我国劳动力市场从过去无限劳动供给、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形势,向现在劳动力需求增长强劲、正从无限供给走向有限剩余的新形势。三是《劳动合同法》具有调整收入分配格局的作用,有助于校正初次收入分配的市场失败,有利于解决我国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有关社会稳定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总之,《劳动合同法》是一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法律,通过学习,要领会掌握新法实质,做到学以致用。

继续教育-解读《劳动合同法》
继续教育《劳动合同法》学习心得 第二篇

考试:解读《劳动合同法》

 试卷年份:2015年 题量:10题 答题时间:分钟 总分:100分 合格线:分

1

【 单选 】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的工资。 

 

 A. 五倍 B. 四倍 C. 三倍 D. 两倍

 A B C D 正确答案: D

2

【 单选 】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 )。

【继续教育《劳动合同法》学习心得】

 A. 80% B. 70%

 C. 60% D. 50%

A

B

C

【继续教育《劳动合同法》学习心得】

D

正确答案: A     

3

【 单选 】“用工之日”指的是( )。

 A. 通知去上班之日 B. 合同生效之日 C. 面试之日 D. 员工报到上班之日

【继续教育《劳动合同法》学习心得】

 A B C D 正确答案: D

4

【 单选 】 劳动者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

 A. 60 B. 30 C. 15

 D. 10

A

B

C

D

正确答案: B     

5

【 多选 】 用人单位变更( ) 事项,不需要变更用人主体。

 A. 用人单位的名称 B. 主要负责人 C. 法定代表人 D. 法人

 A B C D 正确答案: D C B

6

【 多选 】 合同文本的形成需要经历的步骤是( ) 。

 A. 报领导审定 B. 履行民主程序

 C. 起草 D. 工会的意见

【继续教育《劳动合同法》学习心得】

 A B C D 正确答案: D C B A

7

【 多选 】 《劳动法》跟《劳动合同法》的关系是( ) 。

 A. 包含关系 B. 毫无关系 C. 并列的关系 D. 母法和子法之间的关系

【继续教育《劳动合同法》学习心得】

 A B C D 正确答案: D C

8

【 判断 】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 A. 正确 B. 错误

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正确

9

【 判断 】 用人单位跟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后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客观需要,采取员工本人自愿的原则向劳动者收取一些费用违反规定。( ) 

 A. 正确 B. 错误

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正确 10 【 判断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法律关系是平等的。( )

 A. 正确 B. 错误

 正确 错误

2015劳动局中心组学习劳动合同法情况汇报
继续教育《劳动合同法》学习心得 第三篇

文章标题:劳动局中心组学习劳动合同法情况汇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劳动保障的重中之重。

7月31日,市劳动保障局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局党组中心组成员和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长学习《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

市劳动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徐祥华参加学习并就全市的贯彻实施和宣传提出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有力推进。做好《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既是一项事关长远的任务,也是一件当务之急的,全市劳动保障部门将组织专门人员,落实推进机构,制定方案,提出目标,细化任务,确定措施和时间进度。建立目标责任制,将任务完成情况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目前,市劳动保障局已对学习、宣传、培训和贯彻《劳动合同法》的作出了统筹安排,近期将下发专门的方案,有计划、分阶段地组织实施。市里已成立专门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室、法制监察、劳动工资、劳动仲裁、监察执法等相关条线负责同志为成员,其目的在于为《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提供组织保证。

二、深入学习培训,提高能力水平。《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对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进行监督管理,这对劳动保障部门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提出新的要求。全市劳动保障部门抓紧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学习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以及举办研讨会、培训班、报告会、法制讲座、理论中心组学法等多种形式,迅速组织全系统包括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社区协管员和12333咨询员在内的所有人员开展学习,确保做到领导同志带头学习研究《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系统的人员普遍熟悉这部法律的主要规定,从事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保障法制的同志精通这部法律的具体内容。为下一步执行、运用《劳动合同法》奠定坚实基础。当前将以《劳动合同法》文本和部里下发的宣传提纲为主要学习内容,深刻领会《劳动合同法》制定的重要意义、基本内容、尤其是新创设的规定,特别注意对照《劳动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逐条研读,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成为行家里手,切实提高运用《劳动合同法》协调处理劳动关系和化解劳资纠纷的能力水平。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对象主要针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涉及范围广,覆盖面广。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增进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法》的了解和理解,对确保这部法律贯彻实施至关重要。争取得到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将《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普及纳入本地区“五五普法”年度计划,统筹策划,及时部署,通过各种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全方位、多层面地进行广泛宣传。重点宣传制定颁发《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意义、精神实质和主要条款,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加强与国资管理部门、工会组织等方面的合作,推动国有企业率先学习好、落实好《劳动合同法》。抓好重点行业(建筑、运输、餐饮、服务等),重点单位(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改制单位以及乡村小砖窑、小矿山、小作坊等)和重点人群(农民工、劳务派遣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的法律知识普及,让《劳动合同法》进企业、进社区、进班组,不断增强用人单位依法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的意识,提高广大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根据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参加全国开展的《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和宣传月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为《劳动合同法》的全面实施创造条件。

四、开展分类指导,做好实施准备。充分利用下半年的“过渡期”,组织开展劳动用工摸底调查,全面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针对不同类型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制度的进展程度和发展条件,指导和督促企业对本单位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预先防范,消除隐患。要注意抓一批有基础、有影响的单位进行试点,加强典型培育,注重经验积累。按照劳动合同充分覆盖专项方案的要求抓紧推进试点,发挥示范作用。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情况,主动加强与司法、国资、工商、建设、税务、安监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组织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三方机制的作用,形成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社会共识和合力。

《劳动局中心组学习劳动合同法情况汇报》来源于网,欢迎阅读劳动局中心

组学习劳动合同法情况汇报。yt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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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继续教育《劳动合同法》学习心得 第四篇

心得一: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我校教师在学校领导的组织下,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学习,使我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行为规范、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等内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同时对如何才能强化师德、树立教育新风,有了自己更深刻的体会。下面我就谈一谈我的认识和感受。

通过学习,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的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于是在学习之余,仅靠自己从教以来点点滴滴找出了工作中的不足和以往教学中留下的遗憾,终于明确: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只有知法,才能守法。通过学习,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学习理念,要想成为新型的教师必须不断学习,从而充实自己,用最新的教育理念武装自己的大脑,用最先进的教育手段,用规范的教育行为给学生传授最新的知识和方法。【继续教育《劳动合同法》学习心得】

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常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因为我们是直接面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但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展着量和质的变化。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理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一名教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今后在工作中一定要贯彻执行教育法规,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心得二: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近段时间我一直在认真地学习《劳动合同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感到受益匪浅,增加了对这部法律的认识和理解,感觉一部好的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则,也是一场革命,它是国家进步的支撑点,也是社会前行的铺路石。首先,关于《劳动合同法》在中国的劳动关系中,不签劳务合同,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者随意离岗,劳资双方冲突不断加剧,劳动争议数量近十几年间上升20倍以上,群体行争议、上访、信访案件每年多达六千万至八千万以上,贫富差距大,社会安定程度呈下降趋势,农民工的权益受剥夺、受侵犯。而《劳动合同法》恰恰是在总结了我国的立法经验,借鉴国外的成熟做法,根据劳动关系中的突出问题,开门立法,所以,它是一部切合实际的好法。《劳动合同法》的主要亮点:

一是强化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强资本,弱劳工是最最典型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保护的正是劳动者、弱者的权益,但也绝对不是但方面的保护和过度保护,而是通过恰当、适度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在劳动关系双方面都保护的同时,倾斜保护劳动者。

二是扩大了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将民办非企业纳入,对事业单位做了灵活处理,规范了劳动合同的形式,强化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定立中的责任,对事实劳动关系作了明确的处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遏制了劳动合同的短期化,进而解决了因劳动合同不稳定,造成劳动者心态不稳、素质低、质量低、用人单位不愿培训等弊端,从根本上解决了劳资双方的矛盾关系,对于推动企业以及社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都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的深远的历史意义。

然后,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道德是由一系列法律和细节技术保证的。如果一个国家更依赖法律和专业机构来保护普通人,好心人才会越来越多。事实上轻易指责一个社会的道德滑坡过于武断,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在我们的社会每天都会发生,因为救助他人而牺牲的人更是不胜枚举。尤其当时的心态,他们都会说这没什么,换了谁都会这样做,这就是人类的一种天性。我们的法律规则中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行为有着明确的褒奖条例,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人员也有着详细的保护措施,只有这样,才会使得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迹越来越多地延续下去。

心得三: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此次教育法律法规学习的目标是:在教育教学生活中学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质的基础上,着力培养法治观念和法治自觉性,并从自身做起,力争带动身边的每个人崇尚法治的价值观,形成良好的法治社会氛围,。

教师这个职业不同于其他职业。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长期以来关于教育的法律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通过学习各项法律法规,自己的心灵受到了一次洗礼。作为一名党员教师,更有义务和责任去学习和静下心去写写心得。

通过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现在我不会再这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本次学习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后,让我更明确,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心得四: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为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制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本学期我们丰都中学通过各种不同形式,多途径,全方位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教师、学生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及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把法制教育视为学校全面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学法培训活动的开展,使全体教职工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法规教育,收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

在这次活动中,我们学习了《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等。通过学习,使学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我在学习中也收益非浅、感触颇多,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

2015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继续教育《劳动合同法》学习心得 第五篇

第1篇: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在学习教师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又一次让自己的思想和心灵得到提升,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从教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实现的目标。在学习中认真对照,自我反思;在寻找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己。

一、在十七大的引领中正视教育。

十七大报告中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作为一项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一定要牢记教书育人的神圣天职,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升层次,提高质量,精心教书,潜心育人。回顾自己十几年的教书时间,使我深深体会到,要想当好一名教师,最根本的就是要把教书育人当成自己的天职,做到在教书中全面提升自己的素质,在育人中不断净化自己的灵魂。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丰厚自己的底蕴,提升自己的品味,自己在这方面还有很多欠缺,今后要努力通过各种途径来充实自己,以便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重任。

二、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

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行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得许多快乐。

三、以德为先,率先垂范。

人者德为先,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谈举止去感染别人,影响别人。(

四、学典型找差距

在我们教育行列之中,古往今来有无数的楷模和先进为我们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感人的篇章。虽然许多楷模与先进的事迹我并非熟知,但我国著名教育专家支玉恒,他的那种执着与坚持,敢于挑战与自信的精神深深的感染着我,我觉得自己缺少的就是这样一种精神,去寻找这种精神,让自己在当今社会纷繁复杂的环境中能够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第2篇: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我从事了几年的幼儿教育工作,但关于《教育法律法规》这方面的知识,我自己认为还是需要进一步学习提高。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获益良多,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关于教师基本修养与师德。谈到修养与师德,其实每一个职业都要求具备一定的职业修养与道德。但是对于教师这个职业而言,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作为一名教师,一言一行都是学生眼中的榜样和标准。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是很高的,所以必须具备良好的修养与师德,这一点非常重要。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而且还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我知道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我也更清楚地认识到作为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很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这些都是我们最应该好好学习的。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根本方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老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我们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这一方针。

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基本内容,知道了《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自己的所得,也让我在行为上有了准则,只有好好学习才能保证自己享有的权利。《义务教育法》于1986年实施的,国家一直都十分重视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把普及义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全面发展作为立法的基本目标。因此它具有全社会性、普遍性、强制性、统一性和基础性。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内容,让我知道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要让学生喜欢,家长满意,校长认同,就必须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做到不体罚、不挖苦、不讽刺、不威胁学生等等,要时刻关心后进生,公平对待每一位幼儿,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大胆鼓励,做到因材施教。

教师的工作是神圣的,也是艰苦的,教书育人需要感情、时间、精力乃至全部心血的付出,这种付出是要以强烈的使命感为基础的。(

教师必须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都得到发展,我们应多与学生进行情感

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这需要我们对学生倾注相称的热情,对其各方面给予关注。“爱”要一视同仁,持之以恒;“爱”要面向全体学生。“金凤凰”固然可爱,而“丑小鸭”更需要阳光,多给他们一份爱心,一声赞美,一个微笑,少一些说教,要更多和他们交心谈心,帮助他们查找“后进”的原因,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在学习和生活细节上关心他们。老师对学生不要体罚,不要训斥,不要高高在上,而应该做一个和气的人,一个严谨的人,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一个堪为师范的人。学生也有自尊心,而且是很强烈的。老师对学生的批评,恰当的,就是一种激励;不恰当的,就会成为一种伤害,甚至还会导致逆反心理产生。绝大部分幼儿不喜欢老师批评时讥讽、损伤幼儿,伤害幼儿的自尊心。因此在日常生活的教育工作中,我们应掌握批评的“度”,变“忠言逆耳”为“忠言悦耳”。

教育家和教书匠的一个最大区别,就是教育家有一种追求卓越的精神和创新精神。在实际生活中要给给予学生独立思索的机会,刻意培养学生的创造性和批判性思维。更重要的是,要诚心诚意地欢迎学生的质疑和挑战。中国传统文化具有推崇权威、崇尚特权的行为倾向,使得人们缺乏对先辈和权威的怀疑、批判精神。创新思维的核心特征是“求异”,是打破常规,调整视角,突破思维惯性。才能培养出全面发展的人才,而不是只知道读书上知识的书呆子。

当然,教学过程不仅仅是学生学习的过程,也是一位老师学习的过程。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我们是直接面对幼儿的教育者,幼儿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幼儿之“惑”,传为人之“道”。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特殊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今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今后我一定要用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知法、执法的合格教师。让我们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保护幼儿的身心健康,保障幼儿的合法权益,使自己的教育对象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第3篇: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暑期在学校领导的组织带领下,我认真学习了《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后,心中不由得产生一种对教育事业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为一名教师,我们应集中精力、集中力量承担起培养下一代人的责任,塑造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

一、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爱岗敬业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途径,更是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基石。一位老师只有具备了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才会在教育实践中,全身心地投入,潜心钻研业务,努力掌握现代科学理论知识,广泛搜集最新教育信息,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我想,既然我选择了教育事业,那就要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因此,在工作中,我力求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地完成每一项学校安排的工作,不求最好,但求更好,不断地挑战自己,超越自己。

人们常说:“要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就要有一桶水。”诚然,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的今天,我认为“一桶水”是远远不够的(

二、爱上学生,安于教学

有句俗话说:“谁爱孩子,孩子就爱他,只有爱孩子的人,他才能教育孩子。”因此,教师应用自己博大的爱去温暖每一位学生。教师只有热爱学生、尊重学生,才能去精心地培养学生,只有爱得深,才能更认真、更耐心、更细心地对学生进行教育。

教育学生,最重要的是要倾注爱心。教师没有深切的爱就难以收到理想的教育效果。用爱心架起师生心灵的桥梁,注意寻找他们身上的闪光点,及时给予表扬,增强学生学习的自信心。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生活,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排解学生的思想困惑,公平地处理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理解“差生”,从不冷嘲热讽,而是耐心地帮助他们找差距,给他们安排适当的角色,让他们找到自己的位置,感觉到自己存在的价值。对于他们的一点点进步及时给予鼓励,使他们感到自信。

三、爱生上进,严于律己

“教师要给学生一杯水,自己就要成为一条常流常新的小溪。”这就向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老师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完善自己,以求教好每一位学生。于是我不断勤奋学习《新课程标准》及新理论,积极参加各种学习培训和听课、讲座等活动,与同组老师们共同探讨教学中的每一个困惑,结合本组的实际情况认真钻研教材,备好每一堂课,尽量做到理论和实践互动,努力成为一名乐学善思的学习型老师。

作为培养人的专门工作者,应廉洁从教,坚持高尚情操,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其品德操行有着巨大的社会影响性和对学生的熏染性。学生无所不在消息无所不通,教师言行上的任何不检点,人格上任何不完善,都会影响到自己的学生,并会影响教师的教学效果。在学生眼中,教师是偶像的代名词,他们不容自己的偶像有任何的瑕疵。应以身作则,注重身教,为人师表。人常说:“无德不成师”、“有其父必有其子”都阐明了这浅显而又深刻的道理。要有好的学生必须要有好的老师,只有教师的言行正直高尚,才能用自己的道德思想逐渐感染并逐渐支配学生的思想感情。让我们从自身做起,给学生一个美好的印象吧!严格按照《规范》中的要求去做,保持廉洁自律,坚持高尚情操,努力促进道德认识,不断地自我评价、自我约束、自我调控,及时矫正和调整教师行为中失误,抵制不良风气和腐朽思想的侵蚀,保持行为的端正廉洁。

通过这次学习,使我更进一步认识到,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要以宽容的心态去对待学生的每一次过失;用渴望的心态去期待学生的每一点进步;用欣赏的眼光去关注学生的每一个闪光点;用喜悦的心情去赞许学生的每一个成功,完成好时代赋给我们的任务,做好党交给我们的教育教学工作。

第4篇: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近段时间我一直在认真地学习《劳动合同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感到受益匪浅,增加了对这部法律的认识和理解,感觉一部好的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则,也是一场革命,它是国家进步的支撑点,也是社会前行的铺路石。

首先,关于《劳动合同法》

在中国的劳动关系中,不签劳务合同,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者随意离岗,劳资双方冲突不断加剧,劳动争议数量近十几年间上升20倍以上,群体行争议、上访、信访案件每年多达六千万至八千万以上,贫富差距大,社会安定程度呈下降趋势,农民工的权益受剥夺、受侵犯。而《劳动合同法》恰恰是在总结了我国的立法经验,借鉴国外的成熟做法,根据劳动关系中的突出问题,开门立法,所以,它是一部切合实际的好法。《劳动合同法》的主要亮点:

一是强化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强资本,弱劳工是最最典型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保护的正是劳动者、弱者的权益,但也绝对不是但方面的保护和过度保护,而是通过恰当、适度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在劳动关系双方面都保护的同时,倾斜保护劳动者。

二是扩大了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将民办非企业纳入,对事业单位做了灵活处理,规范了劳动合同的形式(

以上就是我通过学习《劳动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然后,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

道德是由一系列法律和细节技术保证的。如果一个国家更依赖法律和专业机构来保护普通人,好心人才会越来越多。事实上轻易指责一个社会的道德滑坡过于武断,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在我们的社会每天都会发生,因为救助他人而牺牲的人更是不胜枚举。尤其当时的心态,他们都会说这没什么,换了谁都会这样做,这就是人类的一种天性。我们的法律规则中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行为有着明确的褒奖条例,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人员也有着详细的保护措施,只有这样,才会使得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迹越来越多地延续下去。

2015干部学习心得体会
继续教育《劳动合同法》学习心得 第六篇

第1篇:科级干部学习心得体会

2015年11月12日至14日,县委组织部在县党校举办了全县部分科级干部为期三天的培训,本人有幸参加,本期培训与以往不同的是:一是针对学习的内容,可以选派科级领导干部参加;二是结合我县当前的实际工作,授课人员从政府职能部门或乡镇基层领导干部选调。本次培训不是纯理论的培训,而是结合工作实际有机结合,他们的发言结合实例真实而可靠,所用语言朴实而易懂,深得参训学员的一致好评。

一、拓宽知识领域、扩大认知范围

作为乡镇一名基层干部,整天埋头于事务之中,常常在纷繁复杂的事务处理中游离,往往遇到问题和矛盾需解决,这就要有一个切实可行的方式、方法来解决,那么如何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这就需要很多知识来对大脑进行充电,针对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问题,按照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力和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加以解决。这次三天的培训,通过领导和授课老师的报告,本人受益匪浅、感受颇多。

一是庆部长在动员时的互动,通过简单的几个问题提问,就给我们学员打了一针惊醒剂,通过回答反映了我们所拥有知识的匮乏,有的问题正是我们现在所做的中心工作的主要内容,而我们慨而不知、回答不上来;有的问题是领导提出的经验推广,虽然我们做了却不知道,例如“枫桥”经验:基层的矛盾化解在基层;河南工作经验:“4加2”工作法等。

二是通过授课老师的报告,我们学到了很多东西,同时给予自己反思,如果你要是处在该位置上,你又能给大家讲什么?他们的报告,虽没有华丽的辞藻,但都能结合实际、结合实例,讲的精彩,讲的入耳、入心,令人难以忘怀。打造“三色”定远是发展定远的战略目标;工业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盐化工业园的发展状况及发展前景;盐化工业园生产的产品介绍;领导干部要用经济学的思维和方式来看待问题;商务经济情况及奖励政策;实施商贸信息、加快商贸经济;如何做好政务信息的管理和创新;结合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如何抓好招商引资;领导干部应加强自身监督和相互约束,遵守党纪、国法;加快我县红色旅游的规划和发展远景;发展红色旅游、带领群众致富;加快美好乡村建设等内容,使我们增加了知识面、了解了全县的当前形势,丰富和拓宽了我们的知识领域,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具有一定的引领和指导意义。

二、结合乡镇实际、改进工作作风

通过培训和学习,目的就是要做到解决思想认识、拓宽知识领域;以学带思、学以致用;激发信心、积极进取,更好地为人民服务。遇到问题和矛盾要想办法、出点子,而不能束手无策、坐以待毙。正如授课时所说:“领导干部要用经济学的眼光看待问题”,要大胆创新,一切从实际出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创建和谐、文明、稳定的社会为目的,集思广益,充分发扬民主,做到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一是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反复论证、作出决策。二是联系群众、听取意见、梳理问题、区别对待。三是合理研究、出谋划策、认真解决。工作中要听得进、思得开、想得深、谋得体、显效率、出成果。

三、加强各方学习、提高自身能力

作为乡镇干部,要想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必须加强各方学习:

一是要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用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

二是要向先进人物学习,学习她们如何做人、做事,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业绩,用她们的精神鼓舞我们、用她们的先进事迹激励我们、用她们的高尚品质感染我们,使我们真正体会到人生观、价值观的体现。

三是与同部门、同单位学习,做到“比、学、赶、帮、超”,自我加压、自立标杆,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积极进取的工作心态、顽强拼搏的奋斗精神、争出一流的工作业绩。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素质和驾驭工作的能力。

总之,以上是我对本次培训的粗浅认识和心得体会,有不妥之处还请班主任老师给予批评指正,同时希望组织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我们基层工作者的培训和学习,以便提高我们的知识水平和驾驭工作的能力。

第2篇:关于参加领导干部培训学习的心得体会

9月初,本人有幸参加了北京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举办的领导干部培训班。在短短8天的学习中,我与其他学员一起学习了《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社会管理》、《领导干部素质建设》、《领导智谋与谋略》、《现代企业管理》、《事业单位改革》、《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矿产资源管理》等内容,学习期间还参观了清华大学校园,聆听了清华大学校史。我十分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上课期间专心听讲,跟随讲师的授课思路用心思考,认真做好笔记。通过学习我感触较深,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领导高度重视、培训必要及时。当今社会知识更新、折旧日益加快,竞争变成了掌握、运用先进知识,塑造自身核心竞争力的竞争,“快鱼吃慢鱼”取代了“大鱼吃小鱼”。一个单位,一个个人,要尽快适应和及时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唯一的办法就是与时俱进,不断学习。局党委组织领导干部在清华大学进行学习培训非常及时、十分必要,这充分体现了局党委对干部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为我局领导干部强化政治理论知识、提高队伍素质、拓展工作思路搭建一个平台,开辟了一个新渠道,对于局干部队伍建设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领略名师风采、徜徉知识殿堂。学习重在理解,贵在应用。在短暂的学习过程中,学院根据参培人员的学习需求,利用清华大学优质的教育资源(

学习、讨论等一系列学习活动,对参培学员的具有一定的启迪,不仅丰富了学员的各项理论知识,同时也为学员自身知识的积累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开阔学员视野、拓宽工作思路。管理出质量,管理出效益,管理是保证单位有序发展一个永恒的主题。加强培训与学习,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只有了解和掌握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取他人之长补己之短,才能负重参与竞争,才能在激烈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教授们对于课程党史、国史、领导干部素质建设等课程深入浅出的讲解,使大家受益匪浅,尤其是《现代企业管理》、《领导者智慧与谋略》这两门课程的生动讲解,对于领导干部正确把握角色定位、深刻理解管理原理、灵活运用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水平和发挥管理艺术魅力都有很大的帮助,对于在今后的工作中想问题,做决策都有一定的启迪和帮助。

四、培养危机意识、强化学习理念。知识在更新,学习无止境,不及时补充新知识就跟不上形势的发展,不学习终究会被时代所淘汰。现代人才学中有一个理论叫做“蓄电池理论”,认为人的一生只充一次电的时代已经过去,只有成为一块高效蓄电池,进行不间断的、持续的充电,才能不间断地、持续地释放能量。作为单位决策者的领导干部及时把握社会的发展趋势,必须树立“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终身学习理念,不断地提高自身知识素养和能力水平,才会有利于单位的长远发展。

五、感受名校氛围、品味清华校训。漫步在学术圣地,体味悠久的历史,水木清华的幽静闲雅,景区夏天荷花满湖,整体建筑的西方式古典风格,更是值得细细品味。百年清华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在这里汇集了多少知识渊博的贤者、善于研究的智者、讲究艺术的能者和心中有爱的仁者。“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清华校训更是含义深邃、韵味深长,精辟地概括了中国文化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关系的深刻认识与辩证的处理方法。以其生生不息的活力鼓舞着莘莘学子与时俱进创造辉煌。

短暂的学习生活结束了,“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清华校训将铭刻在我们每个人心中,不断地激励着我们认真学习、努力工作。此次清华之行,不仅目睹了名校风采,领略了名师魅力,还给我们带来了无尽的思考,留下了深刻的回忆,我要把学习成果应用到工作之中,尽职尽责的干好本职工作。

第3篇:XX县优秀年轻干部培训班学习心得体会

时光冉冉,在这个生机勃勃、万象更新的时节,我有幸参加了金川县优秀年轻干部培训班的培训考察学习,在此次培训考察学习生活中受益匪浅、收获良多,这次经历对于我人生成长进步的路程色彩凝重、意义重大。回顾十天的培训考察学习生活,内容丰富、方式新颖,不仅丰富了知识、增长了见识,历练了心智、拓展了能力水平,更重要的是创新了思维、提升了修养,陶冶了情操、匡正了理想;回顾十天的培训考察学习生活,触聋发聩、引人深思,不仅让自己深刻的认识到了自身与优秀间学习的缺失、工作的不够、能力的差距、价值的偏颇,更重要的是让自身深刻的感受到了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增强了个人忧患意识,增强了只有通过坚定人生目标,不断的提升个人的能力,通过踏踏实实的走好每一步路,不断超越自我,从而实现自我人生价值、证明个人社会价值的信心。具体来说,参加此次培训班,收获如下:

一、勤于学习、善于总结,为实现自我价值、证明个人价值奠定坚实的基础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此次的培训学习期间在听取了《在基层锻炼中成长》、《推进金川旅游跨越式发展》、《公文写作与处理》等专题讲座后深刻的领会到了“学习才是永恒的主题,学习才是一切成败的关键”这句话的含义,深刻的感受到了在学习上的缺失给自身在做好工作、成长进步、感知世界等方面带来的巨大差距。我们年轻干部往往在参加工作后自认为水平高、能力强、一知半解眼高手低从而放松了学习亦或是沉浮于世、随波逐流,就工作而工作就学习而学习,从而逐步与社会发展的需要、个人成长进步的需要渐行渐远。“书到用时方恨少”真正到需要的时候才知道个人的巨大差距。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们一定要深刻的认识到学习对于实现自我价值、证明个人价值的重要作用,要在学习中反省自我,辨美丑、明是非,要在学习和工作中善于思考、善于总结,学习先进、鞭策后进,只有通过持之以恒的学习,勤奋努力的工作,以在学习、生活、工作掌握必备的知识,总结融汇到学习、生活、工作当中,才能在任何时候都利于不败之地,才能在机会来临时不让它溜走,才能为实现自我价值、证明个人价值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注重修养、加强锤炼,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在此次培训学习考察期间认真听取了《提高认识,加强自律,不断提高防腐据变的能力》、《如何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年轻干部》等专题讲座后深刻的认识到始终做到廉洁自律和不断加强个人修养对于个人成长进步和实现自我人身价值、证明个人社会价值的重要作用。我们年轻干部在成长过程中,往往忽视了建立防腐据变思想道德防线、提升个人道德品质修养的的重要性,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表明无论一个人在优秀、再有能力只要放松了警惕、缺失了道德品质,最终只会沦为社会的道德,人们的不耻。在今后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要加强党性修养,正确对待权力、名利,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政绩观和荣辱观,不断提高防腐拒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要树立态度决定成败、事业决定思路、修养决定作为的理念,廉洁自律、秉公用权、严明纪律、勤政廉政,清清白白的做人,用清正廉洁为实现自我人身价值、证明个人社会价值保驾护航。

三、认清差距、团结协作,做忠于事业、勤于事业的模范

“比着尺子量不足”“团结才是力量”。一是在此次培训学习考察期间,在认真听取了《以幸福美丽家园建设为抓手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金川旅游跨越式发展》、《立足资源优势发展特色农业》等专题讲座和到汶、理、茂参观考察工业园区建设、新农村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城市规划建设等取经学习的认识到,金川与兄弟县无论是经济、社会、文化建设方面都存在不小的差距,我们在建设阿坝新江南的宏伟事业中任重而道远,还有许多值得我们思考、值得我们学习、值得我们追赶、值得我们改进的地方。

例如:不要就党建而党建,不要就经济而发展,要以党建促发展,要以经济推党建,共同推进、和谐发展;二是在通过参加《千里马与老黄牛》为主题的辩论赛、参与策划迎接上级工作调研方案和参与学员组结业典礼文艺表演的过程,深刻的认识到“团结产生力量、凝聚诞生希望”的真谛。我们年轻干部要在今后的学习、生活、工作中,特别是在服务人民建设阿坝新江南的宏伟事业中,要本着地方实际,找准问题差距,明确发展方向

,团结一切可团结的力量,切忌蛮干、单干,凝神聚力,破满图强,扎实工作,最最大限度发挥自身潜能的同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始终立足实际、共同谋划跨越、共同科学规划、团结努力奋斗。做好一方官,发展一方经济,用一方的蓬勃发展,汇聚成为阿坝新江南的宏伟事业。

总之,我将此次培训学习考察中的学有所得、学有所思、学有所得、学以致用到个人成长进步、实现自我人身价值、体现个人社会价值、推进一方和谐发展、服务一方百姓群众等等学习、生活、工作的各个层面当中,牢记老师谆谆教诲,勤奋学习、善于总结,注重修养、加强锤炼,认清差距、团结协作。始终宏扬“三种精神”树立我们年轻干部良好形象,誓做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事业的忠诚干部,不辜负组织对我的殷切希望。

第4篇:机关干部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通过近几天的培训学习,我专心听讲,认真做好课堂笔记,跟随老师的讲授用心思考。特别是王书记为我们所做的语重心长、情真意切、寓意深刻的动员报告,更是深受教育、倍受鼓舞,受益匪浅。通过学习,对照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本人自我感觉在政策水平、理论素养、履行岗位职责方面较以往有了进一步的提高,现将此次学习的心得做如下汇报:

一、要加强学习,为素质提升打牢基础

当今社会是一个知识爆炸的社会,新观念、新知识层出不穷,如不加强学习,不仅不能胜任现实工作,适应不了单位发展,还会掉队、落伍(

二、要开拓创新,在更新观念中求发展

改革的今天,就是创新的时代,如果墨守成规、靠惯性思维去解决问题,做好工作是不可能的。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我们只有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不断创新思路,不断研究新举措,用创新的理念、开拓的精神开展工作,才能进一步推动事业的发展。现在集中式学习、互动式学习已经结束,下一步,基层党组织如何开展学习,远程教育工作给我们提出了明确的学习方式和要求。即管理员尽量每天登陆齐鲁先锋网,每月的5、15、25日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逐渐形成习惯,最终建成学习型党组织。为达到以上工作目标,创新工作方法,使学习培训得到落实。一是建立手机飞信。远教办、管区、村建立起飞信,使上级的通知要求,迅速传达到基层,党员干部明确了学什么、怎么学,才能准时参加、按时参加。二是建立“远教”QQ群。为拓展交流学习渠道,每村要申请QQ号,并加入远教群,要做到平常时间交流学习,集中学习日相互监督。三是建立远程监控。为使集中学习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真正得到基层落实,升级远教设备,使用摄像头,进行监督。只有这样,才能把基层的学习工作落到实处。

三、要真抓实干,在转变作风下出成果

我们有些消极的思想,远程教育工作得不到重视,看到先进不学习,自己落后不着急;遇到困难就退缩,碰到难题就扯皮;落实任务不得力,推动工作不深入等等,这些消极状态已成我们前进的巨大障碍。对此,我们要清醒认识发展的差距,清醒认识面临的挑战,改变以上不良习惯,真抓实干。同时,我们必须振奋精神,转变作风,下更大决心,用更硬的举措,来抓工作作风。要严明纪律完善制度,针对有些村组织党员学习难的问题,可采用“学分制”,对参加学习和讨论的党员进行加分,把党员学分制考核结果与党员考评,做为党员年终考评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积分较低的党员,由村党组织提出批评教育,并责令补齐学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总之,我们必须解放思想,做到与时俱进;必须更新观念,用跨越式的发展理念武装自己;必须转变作风,自觉地落实科学发展观。只有我们每个人的思想解放了,观念更新了,作风转变了,才能更好的把握“四个一切”,实现“四个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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