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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2016修订版)

2016-08-22 11:24:39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2016修订版)(共6篇)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2016修订版)合同编号: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工程名称:承 包 人:劳务分包人:签订地点: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承 包 人:劳务分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2016修订版)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2016修订版) 第一篇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

承 包 人:

劳务分包人:

签订地点: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承 包 人:

劳务分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

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 就 工程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

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劳务分包作业概况

总包(或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劳务作业地点:

劳务分包作业范围及内容:

2. 劳务分包作业期限【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2016修订版)】

计划开始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作业总日历天数为: 天。作业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始、完工日期计算的天数

不一致的,以作业总日历天数为准。

3. 劳务作业质量

劳务作业质量应符合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合格 标准,并符合总(分)包合

同有关质量的约定。

4. 劳务分包合同价款

4.1劳务分包款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元(RBM: )。

4.2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前款所述合同价款为含税包干价,具体以承包人支

付给劳务分包人的实际金额为准。除第12条【劳务作业变化】和第13条【劳务作业价格调整】调

整合同价款外,不再调整。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及其附件;

(2)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变更、签证等文件;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作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合同(协议);

(9)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及补充合同(协议)。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中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型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福建省、国家现行有关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定、规程和标准;地方政府及国家没有规定的,按承包人指定的规范、标准执行;工程施工期间,如果有新版的规范和标准颁布,原则上应执行新版的规范和标准,仍需执行非最新版本规范和标准的,需征承包人同意;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具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技术鉴定。

7. 承包人

7.1 提供总(分)包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2016修订版)】

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分)承包合同的副本或复印件,但有关总(分)包合同的价格和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视为劳务分包人已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各项规定。

7.2 提供劳务作业现场和劳务作业条件

7.2.1承包人应于开始工作7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劳务作业条件的劳务作业现场。

7.2.2 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劳务作业所需要的劳务作业条件,包括:

(1)将作业所需的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必需的条件接至劳务作业现场内;

(2)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劳务作业所需要的进入劳务作业现场的交通条件;

(3)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劳务作业所需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完成办理劳务作业所需的各种证件、批件等手续,但涉及劳务分包人需依法自行办理的手续除外。

7.3 承包人项目经理

承包人任命 为承包人项目经理,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项目经理行使职权时(如签发工作指令、联系函等),应当签字并盖项目部印章。下列文件除项目经理签字外,还须盖承包人公章,否则无效:(1)签发开工(完工)指令;(2)签发停工(复工)指令;(3)对外签订经济合同;(4)对外借款(或担保);

(5)10万元以上的签证;(6)办理完工结算;(7)涉及重大变更的会议记要、签订变更(补充)协议;(8)解除合同文件;(9)指定(或变更)结算银行账户;(10)指定分包商和主材供应商等。

7.4 承包人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劳务分包人

8.1劳务分包人资质

资质证书编号: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8.2 劳务分包人一般义务

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并履行以下义务:

8.2.1 劳务分包人应按照合同、图纸、标准和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劳务作业方案组织劳务作业人员进场作业,并负责成品保护工作;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2016修订版)】

8.2.2 劳务分包人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工作期限延误、安全事故等责任;

8.2.3 劳务分包人应按承包人的指示向承包人或劳务作业现场内第三方的提供工作配合;

8.2.4 劳务分包人应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8.2.5劳务分包人应履行承包合同中与劳务分包工作有关的劳务分包人的义务,但劳务分包合同明确约定应由承包人履行的义务除外;

8.2.6 劳务分包人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8.3劳务分包项目负责人

8.3.1劳务分包人任命 (身份证号: )为项目负责人,其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8.3.2劳务分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应代表劳务分包人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行使合同明文规定或必然隐含的权力,其就劳务作为管理做出的所有行为即代表了劳务分包人的行为,与劳务分包人的行为发生同等的法律效力。

8.3.3项目负责人应是劳务分包人正式聘用的员工,劳务分包人应于劳务分包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承包人提交项目负责人与劳务分包人之间的劳动合同,以及劳务分包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劳务分包人未提交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或者没有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的,应向承包人支付壹万元违约金,并在责令期限内改正。在责令期限内仍未改正,应向承包人支付双倍违约金。

8.4 劳务作业管理人员

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劳务作业通知后7天内,向承包人提交劳务分包人现场劳务作业管理机构及劳务作业管理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主要劳务作业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岗位等,并同时提交主要劳务作业管理人员与劳务分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劳务分包人派驻到劳务作业现场的主要劳务作业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劳务分包人更换主要劳务作业管理人员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

8.5 劳务作业管理

8.5.1 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务分包人应当与劳务作业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每月向承包人提供上月劳务分包人在本工程上所有劳务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签署情况、出勤情况、工资核算支付情况及人员变动情况的书面记录。除上述书面记录的用工行为外,劳务分包人承诺在本工程不存在其他劳务用工行为。

劳务作业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上岗证等证件,劳务分包人负责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划生育、城管交通、环境保护和劳动纪律等方面的管理和教育,对劳务人员进出、上岗培训教育

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2016年新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2016修订版) 第二篇

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2016修订版)】

发 包 人 : 荣成市住宅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部 (甲方)

劳务分包人: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 工程

二:工期:自 开工至 完工。乙方按甲方要求编

制月度或阶段性的施工进度计划,做好与项目部的协调工作,并服从于甲方项目部管理,安排好相适应的劳动力,保证按合同工期完工,否则每延误一日,按结算价款的3%扣减。不允许乙方转包或再分包。

三:甲方确保施工部位所使用材料、施工机械、周转材料的供应,并负责

供应到施工现场。提供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现场和能满足作业需要的施工图纸、资料、水、电、施工管线及施工道路等。

四:工程质量: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工程设计文件、现行质量规范及相

关工程施工规范组织施工,服从甲方在质量方面的统一管理,并随时接受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的抽查和重点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

乙方所承包的工程,按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进行验收,达到质量评定合格以上等级,方可办理结算价款。

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返修,并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 :价款及结算方式:单价( 大写) 款按每月实际完成价款70%支付,每次预付款时扣除该部分5%作为合同履行和安全生产保证金。合同期满无违约或安全事故时,保证金付清,否则抵作违约金或安全事故赔偿费。工程竣工结算时有保修期的工程留总额10%

为质保金,保修期按现行规定执行到期后付清。合同中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包含乙方的工人工资、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保险及因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等,甲方不再承担其他费用。 乙方每月必须将工人出勤工日、工资价格报甲方,经项目部审核后报公司财务科,工人工资必须由本人亲自领取,不得代领 。

六:安全及文明施工: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乙方在开工前必须为所有工

人办理从事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费用。严格遵守甲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严格按照甲方安全文明施工交底内容进行施工。服从甲方的指令、安排,对违反国家、地方及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甲方依据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予以经济处罚。乙方对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和各种人身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七:违约责任: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出现的违约行为由责任方负全部责任,

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

八:补充条款: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甲方《劳务分包队伍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十:本协议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由荣成市人民法院解决。 发 包 人: 承包方: 住 址: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技术负责人: 电话:

日期:年日

2016施工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2016修订版) 第三篇

8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________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图纸

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

9、项目经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职务:,职称:________。

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职务:,职称:________。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年月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年月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共5页,当前第1页12345

11.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________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________________元。

17.4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17.5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17.6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2016修订版)】

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共5页,当前第2页12345

18.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________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年月日,支付________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年月日,支付________元;

……

19.2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3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的违约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共5页,当前第3页12345

26.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总(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31.4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份,工程承包人执份,劳务分包人执份。

34、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________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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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2016修订版) 第四篇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承揽修建 工程 标段,并接受了乙方对本工程的劳务投标,乙方在确保合同工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环保的前提下,甲方将所属 工程委托乙方进行劳务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及人员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证件(身份证)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证件(如果授权)

(注:以上证件复印件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红章,作为合同附件,附在合同内。)

2、人员

施工负责人:——职务:队长职称: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职务:总工职称:工程师

第二条 劳务分包工程项目及劳务报酬

1、分包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2、劳务报酬

(1)按不同分项工程的综合劳务计件单价和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分包项目清单》见附表。表中的工程量不作为结算工程数量。

(2)甲方按业主与甲方签订的合同综合单价(或业主批复的新增单价)收取 的综合管理费,最终结算依据为业主批复的乙方承担的工程费用结算书金额。

(3)本工程的劳务报酬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得调价,除非业主调整。

(4)劳务报酬单价中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相应劳务分包清单项目所有工作内容需要的劳务、材料、机具、机械设备、水电费、安装、质检(自检)管理、环境保护、劳动保护、调遣(进出场)临时工程(建设、拆除与恢复)缺陷修复、税金(营业税含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费、其他地方税务部门征收的其它税费如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资源税、建筑税等由均乙方负责缴纳)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有关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5)本工程的临时工程建设、施工便道、便桥、拌合系统、安全文明施工等一切为之相关的费用均已含到第100章总则费用或单价中,不再另行计量。如有索赔按索赔条款处理。

(6)工程量清单第100章总则费用除101-1保险费、102-1竣工文件、104-2项其他不进行分割,其他项目乙方占 %.

(7)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前期费用(包括公关费、差旅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8)修建炸药库发生的费用(即含库房临建工程、看守人员工资、避雷设备、所有相关附属设施及按业主和地方政府相关管理规定必须配备的设施费用),乙方承担费用 元( 元)整。

(9)乙方所承建工程的税金及地方规费(业主或地方政府收缴的)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代扣代缴,其他税费由乙方承担并自行缴纳。

第三条 对乙方更换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1、乙方更换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时,要取得甲方同意。

2、甲方认为乙方委派的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难以履行合同条款,要求撤换时,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在7天内撤换,重新委派继任者。

3、因更换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分包工程期限

1、总工期以业主和公司的工期为准。

2、节点工期以监理、业主确定的节点工期为准。

第五条 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必须全部达到业主以及国家和交通部现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分项、分部工程一次性验收(检验)合格率100%,单位工程合格率100%.

2、乙方按照《四川省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交通工程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甲方技术交底及公路现行技术规范精心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施工设计文件和相关的国家、省部现行的《规范》、《验标》要求,并令甲方、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满意。

3、乙方应无条件地接受业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现场技术人员、质检员的质量管理,同时也应无条件地接受甲方施工技术部及有关部门的质量监督、指导。对于施工中达不到业主、监理要求而出现的问题,甲方有权作出不给乙方计量或返工、停工、罚款、辞退等处理决定,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工程负责人必须常驻本项目工地,对自己所施工的工程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乙方工程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不能常驻工地(每月不少于25天),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罚款伍仟元·人·次或驱出现场,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其费用以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应在协议签订后两天内向甲方报一份上场主要人员名单,原则不允许随意更换。未经甲方同意,每更换一人,对乙方罚款伍仟元,若甲方发现乙方现场人员不能胜任工作,乙方应在7日内予以更换。否则对乙方处以伍仟元·天·人的罚款。

5、乙方在每道工序施工完毕后,应及时上报甲方质检人员和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并配合甲方及时上报签认各项相关资料,待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甲方将不予计量,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及其它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六条 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

1、乙方应遵守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业主监理要求建设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各种安全文明标牌由乙方按照要求制作和布设,随时接受各级安全人员的监督检查,按规定采取措施做好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2、乙方对现场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其安全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人不得强迫施工人员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3、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易燃易爆、高边坡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向甲方上报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审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按合同约定在劳务报酬单价内包干使用。

4、遵守甲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文件要求,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措施,做好职业病的控制和预防。在实施爆破作业、有毒有害性、有粉尘环境中施工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报甲方审批后组织实施。乙方要对施工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提供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备、工具、用具等,施工生产过程中确保正常的使用或运转。费用按合同约定在劳务报酬单价内包干使用。

5、按规定为施工现场人员配备安全保护用品,指导现场人员正确使用,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施工中发现地下障碍物或溶洞等不良地质现象时,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保护好现场,甲方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乙方应积极给予配合,并进行保护或组织施工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待业主审核批复并支付甲方后,甲方再支付乙方由此增加的相关费用。

7、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规、法令、政策和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在开工之日起10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和应急预案报送甲方。

8、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安全生产情况,对于存在的事故隐患,责令乙方整改,否则,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责令乙方停工并给予一定经济处罚,直至安全隐患消除为止。

9、乙方应制订出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各种人身伤亡,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人身伤亡、机械设备损坏、损毁等事故,其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有法律和经济责任。

10、乙方必须与项目部签订治安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书,并在进入现场10日内将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报项目部配合甲方办理暂住证。若违反社会治安或触犯刑法,其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给甲方造成声誉、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

11、甲方负责办理所有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保险,超过合同部分乙方按工程所承担的比例34%进行分摊。【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2016修订版)】

12、乙方在第三期计量时扣除计价款 元作为安全风险抵押金,待本合同工程完工后,无任何安全事故,两个月内无息退还。否则,甲方将根据对乙方的安全指标考核结果具体情况予以扣留。

13、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和业主、监理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执行甲方制定的环境保护措施、管理方案和环保要求,加强从业人员的环保教育,杜绝人为破坏和污染环境及生态系统,严格控制污染源,按规定排放污染物,避免和减少因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对环境污染和破坏。

14、乙方在施工中发现古墓、文物或有考古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双方按文物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妥善措施保护,若未按规定采取措施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5、若乙方未履行上述条款,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机械设备受损等安全事故,以及事故引起的经济损失补偿、罚款、索赔、诉讼等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依法承担。上述行为若给甲方带来不良的影响,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七条 工期延误

1、由于甲方或业主物资供应或业主设计变更、施工图纸供应、征地拆迁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只顺延工期,不增加费用。

2、由于业主方原因造成的材料供应不上,甲方不赔偿任何费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全面连续窝工、停工超过5天时,从第6天起,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人员,给予乙方每人每天20元的生活补贴,其他费用不予考虑。如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窝工、停工和其他损失,甲方不予补贴费用。

3、由于乙方施工组织不力、管理不善等造成的停工、窝工、工期延长者,甲方不顺延工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第八条 材料供应及机械设备使用

1、材料供应

(1)甲方供应的材料包括钢筋、型钢、钢板、水泥、火工品、防水板,甲方供应至乙方工地或距乙方工地最近的施工便道、料场,卸车费、倒运费由乙方自行负责。甲供材料数量限额为设计量加上定额损耗,超限额数量部分按照采购单价加收15%的业务提成费。材料款以双方确认的单据为准(向乙方出示并提供发票复印件一份),经双方人员确认,在当月计价款中扣除(材料单价以甲方实际购买的单价为准)乙方根据工程进度必须在每月二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合理的材料计划,否则由此造成的材料供应不及时或工期拖延,其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提供材料清单》见附表。

(2)除上述明确甲方提供的材料外,其余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必须保证材料质量达到本工程及甲方规定的标准,同时向甲方报送每次采购各种材料的出厂质检合格证,并征得甲方现场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业主同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施工中乙方采购材料的保管、使用、回收等全部由乙方负责。

(4)本合同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因市场价格上涨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业主对本工程材料进行调整,材料调差待业主批复后按照《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交通工程3#公路ⅱ标段施工》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第70.1条进行调整。

2、施工机具、机械设备供应

(1)乙方按照投标承诺及合同约定配备设备及小型机具,应及时组织上场,安排操作人员和进行管理。《乙方上场主要施工机具、机械设备清单》见附件。

(2)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性能应满足施工需要。

(3)本工程所需机具、设备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九条 变更设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承担的工程提出变更设计,乙方必须按照变更设计组织施工。

2、乙方提出工程变更时,由乙方提交变更设计相关基础资料,报甲方施工技术部门审核后编制变更设计单,上报监理、业主,待业主批准后方可实施。

3、对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战争、瘟疫、地震)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汇总上报,待业主批复(损失金额)后,按标段批复总额 %进行补偿。

4、索赔费用以上报总金额和业主批复金额的下浮比例,按各自上报金额统一下浮。

第十条 计量与结算

1、对业主计量: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格式将已达到计量要求的工程及施工技术资料原件报甲方施工技术部门审查,经审查无误后乙方全面配合甲方报监理对相关工程进行验收签证并进入当月计量程序。

2、甲方对乙方的计量:甲方对乙方的结算单价为乙方分包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或业主批复的新增单价,结算工程量以乙方分包工程范围内甲方对业主结算工程量为准,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及与之相关的风险费用全部包括在清单单价中,除非业主对该单价调整,任何情况下均不调整。

3、乙方必须在每月18日前将已完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报甲方现场技术、质量人员审查。

4、甲方施工技术部门收到现场技术、质量人员签认的已完分项工程项目数量报表后,由施工技术部、物资设备部、安全环保部、质量管理部、计划部负责现场核实,确认已完分项工程数量无误且达到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资料提交齐全时给予计量,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不予计量,并责令乙方返工处理,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待工程全部达质量标准后,重新申报验工计量。

5、计量数量为乙方实际完成、达到本协议要求质量标准、并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甲方现场技术负责人员签字认可的不超过图纸设计量的数量。甲方与业主计量支付完成并被批准后方对乙方进行计量,计量数量为乙方承包范围内的甲方与业主所计量数量。乙方应及时提供相关检验资料,如检验资料提供不及时而导致甲方不能按时从业主方计量,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6、结算工程量以乙方实际完成并经业主及甲方竣工验收合格批准的不超过设计图纸数量为准。

7、每月计量报表业主批复后,甲乙双方共同清理当月计量工程量,并将乙方范围内的复印给乙方一份。

8、结算前,乙方须将所保管使用的属甲方提供主材的剩余部分、周转材料、机具等移交给甲方,材料的节超由甲方核算,周转材料不足部分和机具损毁部分由甲方物资部门按合同要求核定赔偿费用后交由计划部门结算。

第十一条 劳务报酬价款支付

1、劳务报酬的支付:甲方财务部门依据批准的支付凭证,扣除其它应扣款项(包括代发工资、代付和代缴款项等),从银行转账支付。

2、甲方按批准的验工计价款,扣留当月业主批复计价金额的 %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限额 亿× %× %= 万元,如果变更超过业主规定的限额需要增加,乙方也相应增加) %的管理费、税金、乙方发生的各种罚款、借款、租用甲方的机械费等费及其他应扣款项后支付。

3、预付款待业主支付后,按乙方承担工程比例支付乙方,乙方确保专款专用,不得将资金外挪或用到其他项目。预付款支付分两次支付,支付比例及程序按照《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交通工程3#公路ⅱ标段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60.5条规定支付。

4、计价支付以业主计价支付周期为准,但推迟7个工作日,计价支付相关条款按业主对甲方要求进行。

5、甲方向乙方每次拨付工程款之前,乙方必须将上次拨付工程款开支原始依据和本次申请拨付资金开支计划,经甲方现场指导监督和财务监督人员审核、签署意见后,依据《劳务施工合同》条款,方可拨付工程进度款。否则,不予拨款。

6、乙方应固定财务人员,建立健全财务开支明细表台帐。将经济活动相关资料和资金流向报甲方备案,并接授甲方核查。

7、支付方式:在甲方收到业主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帐一次或多次支付。如遇本工程业主资金不到位或业主计量款拨付延误,甲方支付工程款的日期相应顺延,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不得影响工程进度,延期支付的资金不计利息和违约金。

第十二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履约保证金为叁拾万元,在签定合同前一次足额交纳。

2、若合同执行期间,因乙方原因未能履行合同条款,则履约保证金予以扣除。

3、合同执行期间,因业主或甲方原因未能履行合同条款,则按约定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第十三条 履约、质量保证金返还

1、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实施和完成了全部合同工程内容并全部验收合格且乙方将民工工资、材料款等全部付清的条件下,业主向甲方返还该款项后一个月内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工程有安全、质量问题(或隐患)或乙方拖欠民工工资、材料款等,在乙方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力时,甲方有权动用该保证金进行善后处理。(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业主扣甲方履约保证金不能或不足额返还,不影响甲方对乙方的履约保证金返还)

2、质量保证金返还

工程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业主返还甲方后,甲方扣除乙方管段工程维修费后一个月内返还乙方。

第十四条 甲方权利及义务

1、全面履行总承包合同的义务,组织实施施工管理,对工程的工期、质量负总责。

2、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控制测量、试验工作(乙方试验人员全面配合),及时提供施工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开展设计图纸会审、施工前的交底和培训,协助乙方解决技术难题;收集整理技术档案资料和交工验收。

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各项管理目标,下达年、季、月、旬(周)施工计划,审核材料、设备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4、对乙方的工程进度、安全质量、现场管理、环水保等进行监控,对不按要求操作的,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5、负责验工计价。

6、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有关部门联系,协调施工现场关系;对现场管理、安全质量、环水保、施工进度及内业资料进行检查评比并给予表彰和奖罚。

7、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罚款均由乙方全部承担;若因乙方原因被业主或监理通报,每通报一次罚款10000~20000元。

8、在拨付劳务报酬前,甲方有权对乙方外欠材料款、租用设备费用及雇佣工工资进行代扣、代发和监督兑现。

第十五条 乙方权利及义务

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的工程进度、安全质量、环水保、文明施工及现场管理向甲方负责。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按甲方要求及乙方承诺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自有机械设备、周转料进入施工现场,并满足施工需要。负责编制详细施工方案,报甲方批准后实施。乙方承诺上场的人员、机械设备见附件《乙方上场主要人员清单》、《乙方上场主要机械设备清单》。

2、协助完成甲方制定的工程创优目标及措施,确保工程一次创优,杜绝质量事故。

3、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接受甲方统一调度。乙方上场的施工人员要有从业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4、配合甲方现场控制测量及试验工作,熟悉图纸,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甲乙双方共同完成施工日志、施工记录、自检技术资料,竣工资料以及竣工交验工作,申报隐蔽工程检查以及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竣工资料的完成,上报施工计划、报表,遵守甲方项目质量、进度、验工计价等管理办法,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5、乙方的农民合同工工资必须由甲方代发。乙方按甲方要求每月如实上报欠当地的材料款、设备租赁款、雇佣工工资、税费,上报的资料必须由乙方施工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由甲方核实后代付或代缴。代发、代付和代缴费用在乙方当期中间结算款中扣除,其它乙方未报甲方知情的与当地发生的债务或其他经济来往,由乙方自行偿还,甲方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责任及费用。

6、乙方应按时缴纳其它有关的行政规定费用。

7、乙方应按时向甲方上报年、季、月施工计划,并有保证措施,乙方必须无条件地接受甲方的施工计划安排,并保质、按期完成。及时、准确、真实地向甲方上报各种资料、报表、数据等。

8、在施工中乙方必须加强环境保护,防止水土流失,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费用已经包含在协议单价中,甲方不另行支付,若乙方未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委托其他人员进行善后处理,费用从乙方的计价款或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9、乙方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控制好隧道超挖,设计容许超挖工程量及相应回填工程量均已经包含在相关单价中,不单独计量,不论乙方出于任何原因而造成的超过设计允许范围的超挖,和由于超欠挖所引起的增加的工程量,均不予以计量,由乙方自行承担。

10、业主、地方政府组织的各种检查评比及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检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对甲方罚款,则该罚款由乙方承担,并在当月计量支付款中扣除。

11、乙方必须确保洞内“三管两线”布设有序,且应做到不漏水,不漏电,通风防尘和照明符合规范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增加相应设备并对乙方进行每次壹万元的处罚,且甲方可以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施工,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自负。

12、分项工程交工验收后,乙方应负责对该工程的看管,出现任何问题均由乙方自费修复,直到该合同全部交工验收为止。

13、民爆物品的管理必须遵守国家各级民爆物品管理办法和业主的安全管理规定,甲方统一采购,乙方无条件服从。

14、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工程向第三方进行分包或转包。

第十六条 自然灾害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参照建设单位或保险公司补偿标准。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核实后报建设单位或保险公司批复后给予补偿。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项目禁止分包或转包,如经发现甲方将拒绝对乙方进行计量支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由此而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无条件退场。

2、在业主组织安全、质量、进度检查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连续两个月被业主评价为较差,则对乙方处罚伍万元,对乙方施工队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分别处罚壹仟元,;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连续三个月被业主评价为较差,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在7天内退场,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工期要求完成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否则乙方应全部承担业主对甲方的处罚和甲方对乙方的处罚。

4、乙方应按照甲方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上足人员和机械设备,若乙方设备、人员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未能及时到场或不能全部到场,则甲方有权另行确定施工单位或对乙方处以伍仟元·人和伍仟元·台机械设备的处罚,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 合同纠纷

在履行合同中若出现纠纷时,双方应公平、合理的进行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须在甲方上级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陕西省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或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 条 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合同的终止与生效

本合同书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上场的人员、施工设备、机具满足合同及甲方要求、在正式施工一个月且经甲方综合评价合格后生效。如甲方的综合评价认为乙方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本合同无效,乙方立即退出施工现场,甲方按乙方完成合格的工程量和本合同单价支付乙方费用,除此外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甲方依据竣工结算将相关费用支付完毕,缺陷责任期结束,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二十一条 其他

1、合同签订地点 .

2、本合同壹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盖合同专用章) 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 或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016劳务分包单位承诺书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2016修订版) 第五篇

劳务分包单位承诺书

致: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轨道公司

感谢贵方给予我方在 工程共同合作的机会,现就工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进一步确认和承诺。并在此声明:本承诺书与施工劳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我方承诺为保证工程前期正常施工,我方将准备足够的资金进场施工,不要求甲方支付未经业主结算的已完工程费用。

2、我方承诺进场后机械设备摆放整齐,材料堆放整洁,确保工地施工区、生活区环境卫生达标。

3、我方承诺将熟悉并自觉遵守执行业主、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贵方的各项规定,严格按招标文件执行:施工技术规范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 市标准;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业和 市行业标准。

4、我方承诺发生安全事故后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贵方报告,并组织全力救险,保护事故现场,做好记录和拍照,主动接受贵方及贵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

5、我方承诺组织合格的身体健康的具有相关资格证书,并有相关类似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投入到本项目工程的施工。

6、我方承诺将按时足额发放下属员工的农民工工资,并及时上报有关发生资料,如未做到,愿意接受贵方所采取的相应解决措施。

7、我方承诺将做好施工场地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道路、地上附着物和地下文物、管道、电线路等保护和防护工作,并将挖到的文物及物品交给贵方,我方承担相应的保护费用,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劳务合同单价中。

8、我方承诺我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劳动、租赁、买卖等一切合同与贵方无关。我方在施工工地发生的合同债务、侵权责任一律由我方履行和承担责任。

9、我方承诺将负责已完工程部分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10、我方承诺严格遵守与贵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廉政责任协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环境保护协议》、《治安、消防协议》。

11、我方承诺将按照贵方要求提供各类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资料,配合贵方办理交工验收。

12、我方承诺在施工过程中,若被新闻媒体爆光,产生不良影响,我方将主动采取措施,消除不利影响并承担相应发生费用。贵方有权根据事件性质的严重性处于罚款。

13、我方承诺根据业主合同工期要求,因工程进度迟缓而业主要求抢工时,我方将确保有相应的人力、物力、机械和财力投入,使工程能按质按量竣工。

14、我方承诺已了解并熟悉施工现场状态和贵公司的项目经理部管理模式,并严格遵守。

15、我方承诺将严格服从贵方指令。

(公章)

年 月 日

劳务分包安全承诺书

本人系 工种劳务承包班组负责人,现与南通二建苏州分公司群星苑项目部就 工种签订了劳务承包合同。本人承诺:

1、 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自负盈亏。

2、 开工前,本人必须向项目部提供本班组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家庭地址、联系电话及委托书归档备案。如有人员变动及时上报,并办理相关手续。非备案人员由本人负责。

3、 保证本人负责的所有劳务人员无上访、无闹-事、无打架斗殴,如有发生,愿意接受项目部处罚。

4、 及时发放务工人员的生活费和劳务工资,并接受项目部监督。

5、 接受项目部对本班组人员的安全教育,如本班组劳务人员因违章作业而发生安全事故,由本人负责。若给项目部造成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承 诺 人: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劳务分包承诺书

承诺书

我 服务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为规范我单位劳务人工费和劳务工工资的支付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联合发出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16]22号)、《劳动合同法》等文件规定,对于 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发包单位)做如下承诺:

1、我单位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务工人发放劳动工资,不管在任何情况下,决不拖欠劳务工人工资,每次发放工资经劳动者本人签字,发放工资由招标人监督直接发放到劳务人员手中。

2、我单位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与管理。执行总承包单位劳务用工和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在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的直接监督管理下,做好劳务工资支付工作。

3、如我单位发生资金矛盾时无条件优先行支付劳务工工资。

4、我单位成立劳务工资支付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法定代表人是处置工资纠纷在企业和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并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证把纠纷化解在本单位,决不以任何借口进行推诿、拖延。一旦发生上访事件,我单位及时向地方政府汇报,主动做工作,争取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减小负面影响。

5、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如有拖欠,一切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务有限公司

2016-9-25

2015建筑工程公司二○○五年度劳务工作总结报告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2016修订版) 第六篇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二○○五年度劳务工作表彰大会。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公司做劳务工作总结报告,并向前来参加表彰大会的建工集团领导表示热烈欢迎!向关心和支持劳务工作的上级各有关部门及公司机关处室、各分公司、项目表示衷心的感谢!向被评出的先进劳务基地、先进劳务企业、先进作业队和先进个人表示祝贺!向参与公司项目施工的全体外用职工道一声“你们辛苦了”!

过去的一年,是公司进一步推进企业改制,积极迎对建筑市场的竞争与挑战,努力化解经营风险,外拓市场,内抓成本的关键之年,虽然我们经历了国家金融政策的调控,建筑市场房建工程趋减,工程任务不足的困境。目前,企业的发展遇到一些困难,但是在全体员工的努力下克服重重的困难,实现经营产值 亿元,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劳务管理工作

改革劳务管理方式,培育劳务市场,规范劳务用工行为,完善劳务市场机制。建立公平、公正、有序的劳务市场,充分的发挥各省劳务基地在劳务市场中的调剂作用,展现各劳务企业、作业队的优势和在施工生产的重要作用,公司为此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针对劳务管理工作制定了《劳务管理办法》等三个具有强制性的文件,把劳务管理工作列入到公司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并且已经成为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一个重要环节。

今年,劳务公司在劳务用工上采取市场准入制、劳务分包招投标制等管理模式,本资料权属范文先生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范文先生网更多资料在劳务层内部引入竞争机制,协调配合好分公司项目部做好外用工的管理和调配工作,保证了各施工项目工程的顺利进行。劳务分公司在工作中,一是积极执行公司的劳务政策,建立劳务市场准入制,对新开工的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 二是积极调配劳动力,协调各专业工种配合项目施工生产。三是办理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1、建立劳务市场准入,提供公平竞争环境

劳务企业、作业队是我们公司项目施工中的生力军,是建筑企业的一支重要力量,有些劳务企业、作业队进入一建劳务市场多年,转战天山南北,形成了良好协作关系,有深厚的合作基础。年初,按照要求,劳务公司对进入劳务市场的劳务企业和作业队实行市场准入,并对历年劳务作业队业绩进行评定,其目的是维护优秀作业队伍,净化劳务市场环境,给市场提供优秀的、高素质的劳务作业队伍。今年严格按规定办理准入手续的共13家劳务企业,106支劳务作业队。基本满足了项目施工的需求。

2、履行劳务、劳动合同,维护外用职工权益

依法用工,信守合同,维护对外劳职工权益是公司劳务市场用工管理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在进入施工阶段,劳务公司加大了对合同履约情况的检查力度,通过每月公司的现场联合大检查和内业检查,对项目工程的用工准入,劳务合同单价及任务书的结算 、劳务费用的支付、劳务企业与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等情况逐一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当即予以纠正,检查合同执行情况维护了合同双方体的经济利益,又避免了劳务纠纷,特别是维护了劳务作业队人员的权益,形成了良好的依法用工,履约守信的氛围。

3、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实施劳务招投标管理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凡今年新开工的工程项目一律实行劳务招投标。公司成立了招投标领导小组,制定了招投标规则。在工作中,劳务公司时刻关注劳务市场价格的动态信息,及时了解情况,并根据不同季节、工程的结构、劳务市场各工种的缺乏及饱和程度进行价格预测,成功组织了高新区国税局联合办公楼工程,库尔勒中天国际上华城商住楼等41个项目的劳务招投标。除个别项目因建设方资金不到位,未能及时履行劳务合同外,其他项目工程均能很好的履行合同,工程质量稳中有升,成本控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通过招投标确定劳务作业队,运用市场经济规则,实现了双赢。

4、调配劳力余缺,服务项目用工需求

今年,由于国家政策和建筑市场大环境的影响,公司施工任务不足,在施工的大好季节,致使一些劳务作业队进场后不能进行施工作业,而一些再建工程项目交工,又急需一些工种作业人员,为此,劳务公司积极的与各劳务基地沟通信息,及时的选调各工种作业队 ,调配到项目部。一年来,调配到市内、外区各项目部劳动力达2000多人次,为项目部正常施工提供了保障。

5、做好劳务费用的结算和支付工作

按时对劳务费用进行结算和支付是外劳队伍稳定的前提和保证,也是维护权益得以保障的体现,公司主要领导多次在各种会议上反复强调,按时结算人工费,依照合同约定支付外劳工资。在公司组织的多次现场检查中,任务单的结算,支付工资数又是被检查的重点,各级领导都给予了高度的重视。2015年劳务公司对各分公司项目劳务费的审核过程中,发现任务书签定的单价及工作内容与当时招投标和《劳务分包合同》的约定不相符,经审核后对高出单价部分、工程量多结算部分、零工部分、分包工作内容重复结算等,共计扣款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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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2016版(共5篇)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2016修订版)合同编号: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工程名称:承 包 人:劳务分包人:签订地点: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承 包 人:劳务分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深圳市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2016版(2016-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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