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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结构

2016-08-30 09:33:2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结构(共6篇)2016劳务派遣协议范本与解读劳务派遣协议(供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订立使用)甲方(劳务派遣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2016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结构》,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2016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结构
2016劳务派遣协议范本与解读

劳务派遣协议

(供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订立使用)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络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E-mail:

乙方(用工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 户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络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E-mail: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声明与承诺

第一条 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存续、合法经营,享有履行本合同相应派遣资质的中国法人。

第二条 乙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存续、合法经营,享有用工主体资格的用工单位。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承诺:如其不具备本协议相应派遣资质;其派遣给乙方的劳动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其提供给乙方派遣人员的所有材料、信息存在虚假情况的,甲方愿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对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向其追偿。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承诺:没有将延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合同的情形;不会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乙方违反的愿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其追偿。

第二章 合作事项

第五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和要求(也可有甲方进行推荐),向乙方负责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动者供乙方择优录用从事有关工作。甲乙双方建立劳务派遣关系;甲方与派遣到乙方的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承担对被派遣劳动者的用人单位义务。

第六条 签署本协议时,乙方需要甲方自签署本合同 日内派遣 人,具体的被派遣劳动者对应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相关信息(见附件1)。

特殊岗位需要有资格证书的,所派遣劳动者应具备相应资格。

第七条 在协议的有效期内,乙方需要增加派遣人数的,需提前15日通知甲方,并应列出需被派遣劳动者的人数及对应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信息(见附件2),甲方在接到通知15日内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派遣人员。

遇紧急情况,乙方需急需使用劳动者的,需及时通知甲方,如是由甲方组织招聘的乙方应按照 元∕人次支付加急费用。

第三章 合同期限、派遣人员试用期∕见习期

第八条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如被派遣人员中派遣结束时间有超过本条第一款约定的终止时间的,本合同有效期自动延伸到该派遣人员结束时间。

第九条 被派遣劳动者的试用期按照以下约定执行:

(1)派遣期限在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为1个月;

(2)派遣期限在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为2个月;

(3)派遣期限在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6个月。

特殊用工与特殊人员的试用期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试用期满之前乙方有权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录用条件对劳动者进行考核,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乙方有权遣返回甲方。

第十条 被派遣劳动者的见习期按照以下约定执行:

(1)低于1年工作经验的高等学校本、专科学历毕业生,见习期为1年;

(2)有1年工作经验以上的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不安排见习期。

乙方应在见习期满之前对劳动进行考核,达到见习要求的,应及时办理转正手续,按期为其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聘任相应工作职务,确定工作岗位。达不到见习要求的,乙方有权派遣回甲方。

第四章 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地点与工作内容

第十一条 乙方安排甲方派遣的劳动者在省市工作,如安排的派遣劳动者不在上述地址工作或有特殊要求的,乙方应在附件(附件3)中列明。

乙方因生产经营的发展需要在征得甲方派遣劳动者的同意下可以变更工作地点,乙方变更了甲方派遣劳动者工作地点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 乙方应明确拟派遣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与职责,乙方应生产经营的发展需要在征得甲方派遣劳动者的同意下可以变更其工作岗位,乙方变更甲方派遣劳动者工作岗位应及时通知甲方。

甲方派遣的劳动者应服从乙方的安排,乙方据以考核甲方派遣劳动者规章制度应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对不胜任工作岗位的劳动者经培训或调整其工作岗位后,其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乙方有权将其遣返回甲方。

第十三条 甲方派遣的人员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以其全部时间精力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乙方指派的工作任务,不得同时受聘其他单位或个人或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服务,一旦发现,乙方有权将其遣返回甲方。

第五章 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十四条 乙方应按照下列约定安排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并要求派遣时向被派遣劳动者明确工时制度:

(1)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2)获得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3)获得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在保证完成乙方工作任务的

情况下,派遣人员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十五条 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度时,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且连续休息时间不少于24小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由用工单位适当安排休息,不执行本条

第1款规定。

第十六条 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在履行充分的告知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所派遣劳动者未表示明确反对的,乙方可以安排其加班,并按法律法规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甲方派遣人员因完成工作任务的需要,确需要加班的,应当向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的申请,说明加班的理由和时间,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视为加班,享受加班待遇。加班时间,以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乙方安排加班的,一般每日安排加班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甲方派遣人员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安排加班的,甲方派遣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加班,且不受本协议关于加班时间的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在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4)必须利用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 派遣人员工资

第十八条 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乙方可采取:月薪制与年薪制,计件工资制、提成工资制、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制度等方式。甲方在获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与被派遣劳动者协商工资数额与方式并在劳动合同中说明。

如乙方无特殊说明,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为税前工资。

被派遣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不得低于乙方所在省(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九条 乙方对派遣人员的工资计算周期为每月 日至下月 日,乙方在每月 日前发放上月工资。

工资发放形式为第 种:

(1)由甲方发放;

(2)由乙方直接发放;

由甲方发放的,乙方每月 日前从银行足额划付到甲方账户,并提供被派遣劳动者工资清单,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在节假日前发放。

乙方因暂时经济周转困难或不可抗力,不能按照前款规定的时间支付工资报酬的,应当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及其派遣的劳动者,并明确支付的日期。

甲、乙双方应当将发放工资的记录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任何一方均不得克扣乙方按照劳务派遣合同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条 派遣人员在乙方连续工作的,乙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派遣人员实行工资调整。

第七章 被派遣劳动者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甲方被派遣劳动者应当严格遵守乙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

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当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每个岗位的实际情况,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岗位要求的生产工具与劳动条件。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教育派遣人员遵守国家和乙方规定的劳动安全制度,妥善保管乙方发放的劳动工具。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体检。

第八章 被派遣劳动者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条 甲方应在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起30日内,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

第二十七条 甲方应当按时、足额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得拖欠、漏缴,其中被派遣劳动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双方商定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由甲方负责发放被派遣劳动者工资待遇的,乙方负责按月向甲方结算其应支付的社会保险费部分,被派遣劳动者应自行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待遇中扣缴。

2、由乙方负责发放被派遣劳动者工资待遇的,乙方应负责按月将代甲方扣除被派遣劳动者应自行缴纳部分与乙方应支付部分向甲方结算。

甲方在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后应当及时向被派遣劳动者公示缴纳情况,同时将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有效单据应复印一份给乙方。

第二十八条 其他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与乙方所在地及乙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劳务派遣服务费

第二十九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按照第

(1)由乙方委托甲方发放被派遣劳动者工资,乙方按 元∕人·月向甲方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

(2)由乙方发放被派遣劳动者工资的,乙方按 元∕人·月向甲方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

第三十条 乙方每月应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乙方当月实际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总数×派遣服务费标准(∕人·月)

派遣期限不超过半个月的,派遣期限按半月计算,派遣期限超过半个月不满1个月的,派遣期限按1个月计算。

乙方每月 日前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甲方劳务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在收到钱款时必须开具正式发票。

(1)银行转帐:甲方开户行:

帐号: 乙方开户行:

帐号:

(2)现金支付:甲方派人到乙方办公地点收取( );乙方送到甲方办公地点( )

(3)其他方式: 。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任何财物和费用。

第十章 知识产权

第三十二条 甲方派遣的劳动者在派遣到乙方期间,由乙方主持、代表乙方意志创作、

并由乙方承担责任的作品,乙方为作者,享有著作权。

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乙方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乙方享有的职务作品,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乙方享有,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被派遣劳动者适当奖励。

除本条第二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职务作品,著作权由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但乙方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有限使用。被派遣劳动者自向乙方交付作品之日起两年内,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乙方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被派遣劳动者违反的,所得全部收益归乙方。

第三十三条 甲方派遣的劳动者在派遣到乙方期间,执行乙方的任务或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乙方;申请被批准后,乙方为专利权人。 第三十四条 甲方派遣的劳动者在派遣到乙方期间所产生的其他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乙方,乙方应按照 %的比例从使用和转让该项职务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对完成该项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给予奖励或者报酬,乙方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与甲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 完成技术成果的甲方派遣的劳动者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其是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相应的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 本章未明确的内容,按照《合同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 商业秘密保护

第三十七条 双方应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保护,并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不得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

保密期限自知晓对方的商业秘密到商业秘密已被公众知悉时止。

甲方应督促被派遣劳动者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本协议所指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技术方案、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等等;

(2)权利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所享有的其他商业秘密。

第三十八条 在本协议终止后,由提供方送交给接收方或授权给接收方使用的一切保密信息,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其他具体形式,以及接受方所做的复印件均需立即交还提供方,或者予以销毁,且有关销毁凭证应同时送交给对方。

第三十九条 法律责任

任何一方侵犯对方商业秘密但没有导致商业秘密为公众所知悉的,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1)损失赔偿额为一方因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为开发、培植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侵权行为导致依靠商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依照上述第1项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

(3)依照上述第2项计算方法还是难以确定损失的,受害方有权要求侵权方支付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的赔偿金。

任何一方因侵权行为导致商业秘密为公众所知悉的,应根据商业秘密价值确定损害赔偿额。

篇二:2016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结构
2016年劳务派遣现状研究及发展趋势

2016-2016年中国劳务派遣市场深度调查研

【2016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结构】

究与发展趋势分析报告

报告编号:1821191

行业市场研究属于企业战略研究范畴,作为当前应用最为广泛的咨询服务,其研究

成果以报告形式呈现,通常包含以下内容:【2016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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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在阅读完行业研究报告后,能够清楚地了解该行业市场现状和发展前景趋势,确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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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市场现状及发展前景,注重信息的时效性,从而更好地把握市场变化和行业发展趋势。

一、基本信息

报告名称: 2016-2016年中国劳务派遣市场深度调查研究与发展趋势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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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介绍

产业现状

劳务派遣是指依法设立的劳务派遣机构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依据与用工单位

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劳务派遣的出现使得雇佣关系中

劳动力的所有者与使用者分离,由传统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两方雇佣模式转变为派遣机

制下的三方雇佣模式。中国的劳务派遣始于1979年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向一家

【2016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结构】

日本公司的驻华代表派遣中方员工,其大致经历了萌芽阶段、服务国有企业改革阶段和

满足劳动力市场一般需求阶段三个发展阶段。当前,中国劳务派遣日益呈现出三大特征:

一是劳务派遣服务水平日益提升。从季节性、临时性、突击性、辅助性、低层次向长期

性、专业性、高层次发展。二是用工单位范围逐步拓展。从外国使领馆、外国企业常驻

代表机构、外商投资企业扩展到地方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从非国有企业拓展到国有

企业,从营利性机构拓展到非营利性机构。三是派遣人员日益多层次化。从农村劳动力、

外来从业、停薪留职、退休人员等扩大到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层管理人员。劳务派遣

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工三方需要促使劳务派遣行业“异常繁荣”,除了从这三方

的需要来阐释之外,还需要看到我国政府的背后推动力量,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

济转变的今天,政府的宏观调控这只“无形的手”在我国劳务派遣行业中依然发挥重要

作用。一方面处于转移我国剩余农村劳动力的需要,我国一些欠发达的省市设立劳务派

遣机构专门向发达地区输送农村剩余劳动力,解决欠发达地区的就业压力,而这些劳务

派遣机构一般是由这些欠发达地区的劳动部门直接管理。

市场容量

根据全国总工会研究室企业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实现状况及思想动态调查测算,目前

全国企业劳务派遣工占企业职工总数13.1%,约3700万人。从行业分布看,绝大部分

行业都使用劳务派遣工。在国民经济行业的20个门类中,有16个存在使用劳务派遣工

现象,其中有11个门类中超过20%的被调查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在属于第三产业的

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分别有高达

68.3%、66.7%和60.0%的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占职工比例分别为11.1%、

6.4%、17.9%。劳务派遣工占职工总数比例较高的行业是建筑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

务和软件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行业,分别为36.2%、17.9%和15.3%。

国有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的数量最多,占国有企业职工总数的16.2%;其次是外商(港

澳台)投资企业,占14.0%。大部分劳务派遣工是普通操作工和一般技术工人,在初级

工作岗位工作。熟练工(无技术等级)占48.6%,初、中、高级技术工人占22.9%,专

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包括一般管理人员和高层管理人员)占25.7%。如上海市从事

一线工作的劳务派遣工为7511人,占全部劳务派遣工的71.4%;江苏省总工会提供的

数据显示,在调查的12658名劳务派遣工中有12006人从事一线劳动,占比为95%。

市场格局

中国产业调研网发布的2016-2016年中国劳务派遣市场深度调查研究与发展趋势分

析报告认为,目前,劳务派遣特别受到外资企业、优势企业和国有大企业的欢迎。例如

深圳主要是外向型企业、股份制企业以及竞争激烈的电信、银行等行业对劳务派遣的需

求大。一些著名的企业如深圳华为、赛格三星、赛格日立、希捷等,都使用过派遣员工。

而采用劳务派遣型工作安排的行业主要是服务业、制造业和建筑业,如电信、银行、饭

店、医院、邮政、家政、电力、铁路运输等服务性行业,以及建筑业和制造业的一些部

门。劳务派遣在东部地区发展较快、规模较大。已经开展劳务派遣的地区主要包括北京、

天津、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福建、广西、黑龙江、辽宁、吉林、江西、湖南山东

等地,并且劳务派遣也在其他地区陆续不断地开展起来。

趋势与前景

目前劳务派遣在国内应用领域越来越广泛,派遣规模也越来越大,有93%的大型企

业(500人以上规模)不同程度地接受着劳务派遣服务。随着国家政策对劳务派遣的逐

渐认可,未来越来越多的企业会选择劳务派遣用工,国内的劳务派遣的发展将呈如下趋

势:第一,市场规模将不断扩大,规范化程度将不断提高。随着劳务派遣政策日益完善

和环境不断改善,企业对劳务派遣的需求量将呈大幅上升趋势,派遣机构数量和规模不

断增长,服务范围迅速扩大,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在整个服务

业中的比重逐年加大。第二,大型劳务派遣企业将在市场上占据主导地位。随着劳务派

遣的进一步规范化发展,企业对劳务派遣的用工需求会日益增多,对劳务派遣公司的要

求也会逐渐增高。在未来国内劳务派遣市场中,大型劳务派遣公司数量会进一步增多,

其规模更大,更专业化和规范化,将占据绝对主导地位。中小型劳务派遣公司由于资金、

规模、社会背景、专业化程度等多方面条件的不足,将越来越难以满足企业的要求,数

量将逐步减少,最后完全退出市场。目前,我国劳务派遣行业虽然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

但已在我国显示出促进就业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在促进体制内就业机制转换、促进城乡

就业结构转变、调节劳动力市场供求形势等方面,劳务派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可以预见,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劳务派遣将作为一种重要的就业形式、用工形式,继续

发挥其特殊的作用。近两年我国劳动力派遣市场正以15%以上速度增长,我国拥有13

亿多的人口,是一个巨大的劳动力市场,预计未来五年我国劳务派遣工规模将达到600

0万人,占全国职工人数的比例将超过20%。

面临挑战

目前,劳务派遣市场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派遣企业对派遣员工的调配能力和专业化

服务程度有限,很多派遣企业缺乏专业管理经验。尽管部分派遣企业提供员工招聘、培

训、绩效管理、福利待遇、员工沟通、员工宿舍等专业服务,但是多数劳务派遣企业只

是形式上的雇主,它们与派遣员工之间的关系比较松散,其角色仍然类似于劳动事务代

理。其职责仅仅是签订劳动合同,以及按照用工企业提供的工资单、社会保险费清单来

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而招聘、技能培训和劳动关系管理的实体性工作仍然由

用工单位承担。另外,行业分布广,滥用劳务派遣现象严重。劳务派遣用工几乎遍布各

行各业,涉及的岗级、岗位门类齐全。为降低用工成本,不少用工单位能用劳务派遣工

的,就尽量不用劳动合同工,导致有劳动用工的地方基本上就有劳务派遣工的泛滥局面。

《2016-2016年中国劳务派遣市场深度调查研究与发展趋势分析报告》针对当前劳

务派遣行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威胁,提出劳务派遣行业发展投资及战略建议。

报告以严谨的内容、翔实的分析、权威的数据、直观的图表等,帮助劳务派遣行业

企业准确把握行业发展动向、正确制定企业竞争战略和投资策略。

报告是劳务派遣业内企业、相关投资公司及政府部门准确把握劳务派遣行业发展趋

势,洞悉劳务派遣行业竞争格局、规避经营和投资风险、制定正确竞争和投资战略决策

的重要决策依据之一,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正文目录

第一章 中国劳务派遣行业发展综述

篇三:2016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结构
2016劳务服务承诺书

劳务服务承诺书

1、本公司承诺针对用人单位用工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派遣员工管理办法和规定。

本公司不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派遣员工的行为规范,还制定派遣员工业绩考核及奖惩办法,并实行驻厂管理,连锁网点式服务,以及加强流动团组织建设和实行对派遣员工定期访问等措施,因地制宜地对派遣员工进行人性化管理。

2、本公司承诺协助用人单位做好人才派遣的宣传、组织、实施工作,以保证用工转制期间的平稳过渡。

本公司将采取举办座谈会的方式与派遣员工交心谈心,宣传劳动制度改革的政策、用工的发展方向以及实施人才派遣的好处,来稳定派遣员工队伍达到转制期间平稳过渡目的。

3、本公司承诺协助用人单位解决关于社会保险转移、档案接转等历史遗留问题。

本公司在社保遗留问题处理上有诸多成功个案。将利用同有关社保行政部门的良好合作关系,由一批责任心强、业务精、协调能力强的社保管理人员来处理社保遗留问题。同时本中心作为湖北省人事厅下设的人事档案管理专门机构,与各级、各类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保持长期的业务往来关系,在档案接转上具有传统的优势。

4、本公司承诺按照用人单位所确定的派遣员工薪酬的分配方案及发放标准按时足额支付派遣员工薪酬,按时足额代缴相应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

本公司在派遣员工入职当月为其办理工资卡、社保、公积金开户手续后,于每月10日前足额发放工资,20日前足额代缴社保金、公积金,如遇节假日将提前或延后1天办理。

5、本公司承诺采取措施保持输入到用人单位工作的派遣员工的相对稳定性。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用工要求和合同规定来调换或增减派遣员工,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本中心不得调换或增减派遣员工。制定派遣员工辞职、离岗管理规范,明确特定条件下派遣员工的赔偿责任。如因本公司未及时准确提供派遣服务,而造成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已安排工作的派遣员工流失的,本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

6、本公司承诺用人单位在符合人才派遣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条件下退回派遣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同派遣员工进行相应约定并严格执行。派遣员工的善后资遣事宜由本公司负责处理。

7、本公司承诺及时为派遣员工办理好人事、劳资、社保、党团、计生、档案管理工作。如与派遣员工发生劳动纠纷,将按劳动法及合同约定由本公司协调处理。

8、本公司承诺做好定期回访工作,加强与派遣员工的交流与管理。

本公司将确定时间每月对派遣员工进行回访,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不断提高管理质量。我们已经在网站上设置了留言板,派遣员工可在留言板中反馈个人关心的问题,由本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解答。

9、由于本公司输出的派遣员工工作失误或违规操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承诺协助用人单位向派遣员工索赔,并追究当事人的民事和刑事责任,当事人经济赔偿

不足部分,本公司在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承担有限的赔偿责任。

文章由劳务派遣原创,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劳务公司承诺书

本公司系重庆渝康建设(集团)安泰佳苑项目劳务分包公司,根据我公司与重庆渝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合同约定,重庆渝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按约定支付我公司2016年春节前劳务费共计 万元(大写: )。其中1、8号楼钢筋班组劳务费 万元;2号楼钢筋班组劳务费万元;1、8号楼木工班组劳务费万元;2号楼木工班组劳务费 万元;1、2、8号楼砼工及杂工班组劳务费 万元;1、2、8号楼特种作业人员工资 万元;劳务公司所有管理人员工资 万元。 以上均我公司代领并同时由我公司发放本项目所有工人工资。(本公司全称: ,开户行: 卡。)

我公司承诺,按时将2016年春节前本项目的工人工资全部付清,绝不拖欠。并承诺在2016春节前我公司民工绝不闹-事。期间如发生农民工因为工资未付闹-事或上访,均与重庆渝康建设(集团)安泰佳苑项目部及本项目建设方无任何关系,由我公司承担未及时发放民工工资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重庆承财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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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承诺书

施工队长

本人 是 固安县馨茗嘉苑小区 项目承包人施工队长。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劳务分包合同内容并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本人职责。

本人承诺在本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作为承包人的授权委托人,在职责范围内禁止本合同30.2.4行为发生。如因本人原因发生上述行为,本人将依照本合同30.6的约定,对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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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承诺书

致:闻都城市广场12#楼工程项目部

我二次结构劳务组承担的12#楼一至五层砌体砌筑工程(包括构造柱混凝土等;8~21轴),承诺2016年10月30日全部砌筑完毕。其中,五层外墙砌体10月23日砌完。完工后据实结算,劳务费一次付清。否则,愿接受项目部的处罚。

二次结构劳务组

承诺人:

年 月 日

劳务承诺书

1、 本工程甲方提供主材(钢板,钢梁,角钢,楼承板),其余所有的制作,安装,螺栓,植筋,植栓拆除等所有钢结构和相关施工内容一次包死既图纸包干。过程中如有洽商待结算时调整,单价按照预算单价执行。如果是增加子项目结算时参照定额子项目和预算人工费和材料单价执行;

2、 工程基础和梁、柱、楼板与原有结构连接需要施工方深化图纸,深化图必须得到甲方和设计认可。深化图所包含施工内容包含在本次中标范围内;

3、 本工程为改造工程,报价应包含原有相应结构和建筑拆除费用,渣土垃圾运输出场费用。包含所拆除部分结构和材料的回收价值和利用价值。(本工程欢迎原有结构利旧,但是需要施工方深化并征得甲方和结构设计同意)

4、 本次报价包含所有可能发生的场外运输费用,包括钢结构工厂加工的二次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

5、 本次招标包含所有施工现场发生脚手架费用,水平和垂直运输费用,临设加固费用和为了配合施工而采取的其他措施费用。

6、 本工程工期要求为2016年8月18日----9月30日,日历工期45天(包括深化设计、审批和施工准备和基础处理)。本工程工期没有提前要求,如果工期延误每天扣除工程总价的0.5%。本次报价应包含所有可能发生的赶工费用。

7、 本工程报价内容包括,现场管理费用,试验检测费用,结构竣工所需费用和施工电费及配合甲方做资料费用。本工程施工用水不单独计量,但是如果甲方发现施工方存在浪费现象将根据甲方规章制度予以批评和处罚。

8、 本工程承包方自行配备配电箱,并有专职电工负责现场用电安全。【2016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结构】

9、 本工程承包方应承担施工过程中因意外因素所造成的人身伤害及损失,对此甲方不予补偿,并要求承包方自行给施工人员上好保险。

10、 承包方应根据甲方编制好的施工进度计划表按照不同阶段分别明确施工人数和机具设备,确保质量及工期,以便甲方管理。

11、 报价为除了主材之外的所有费用。分为

a: 钢结构制作安装费用,包含埋板,埋件,钢柱,钢梁,角钢等所有制作安装及辅料,油漆,高强螺栓等。此项报综

C: 楼层板铺设(板材,附件甲方提供),包边,打栓钉等总计费用图纸包干。

9、报价同时兼顾2. 3. 4. 5项所指的范围不能单独再做追加。同时施工过程中所有的主材采购清单由承包方根据施工进度来提供采购清单。损耗控制在1%以内,超出1%的部分由施工方承担费用。

日期:2016-08-18合单价,总价款一次性包死。 b: 植筋,植栓部分总计费用图纸包干。

篇四:2016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结构
2016劳务派遣合同

##第1篇:2016年劳务派遣合同

甲方:xx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地址:xxxxx

电话:xxxxx

乙方:xxxxx

地址:xxxxx

身份证号码:xxxxx

电话:xxxxx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自愿加入甲方登记性灵活就业员工队伍成为甲方合同制员工,同意由甲方派遣至_公司(以下简称服务单位)工作等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试用期为_____个日。

第二条工作岗位

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由服务单位确定。服务单位因工作需要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时,乙方应当服从安排。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劳动保护

1、乙方的工作时间服从服务单位的安排,工作制度按服务单位的规定执行。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服务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3、乙方发现服务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及劳动条件时,应及时向甲方反映,甲乙双方共同督促服务单位予以纠正。

第四条劳动报酬

乙方的工资由服务单位交给甲方代为给付。乙方在法定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试用期月工资为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_______元。甲方根据服务单位提供的乙方工资清单及金额,在次月日前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期为乙方办理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手续。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服务单位支付,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乙方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与产假。服务单位未能按照国家规定落实乙方法定节假日、婚假与产假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映,甲乙双方共同督促服务单位予以补假。

第六条劳动纪律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服务单位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或服务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维护甲方和服务单位的声誉和利益,接受甲方或服务单位的考核。

3、乙方不得在外兼职或从事任何与服务单位经营业务相关的活动,保守甲方及服务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一)合同协商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征得服务单位的同意,本合同可以除。

2、乙方被服务单位无正当理由退回,或服务单位基于下列情形l之一而违约退回乙方的,过错在于服务单位,乙方同意与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配合甲方共同向服务单位追偿损失。

(1)患职业病或因工风传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不论任何原因,只要乙方决定不在服务单位工作的,甲乙双方即同意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向过错方追偿损失。

(二)甲方解除合同

1、乙方基于下列情形之一,或基于下列情形之一而被服务单位退回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对其过错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或服务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商业秘密,对服务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5)有侵占财产、盗窃、赌博、打架斗殴等行为之一的。

2、乙方基于下列情形之一,或基于下列情形之一而被服务单位退回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服务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服务单位安排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及服务单位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新合同的。

(三)乙方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决定不在服务单位工作时,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告知甲方及服务单位,并与甲方解除本合同。

2、乙方基于服务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劳动条件而不愿在服务单位工作时,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甲方与服务单位。经甲方核实后,与甲方解除本合同。

3、服务单位一旦没有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给付乙方工资、社会保险费等各种费用时,甲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的日起,有权选择不在服务单位工作并与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继续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务单位工作。乙方逾期不作选择的,则视为愿继续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务单位工作。因乙方愿继续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务单位工作而造成的进一步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甲乙双方共同向服务单位追偿损失。

##第2篇:劳务派遣协议书最新样本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_______

地址: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2016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结构】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_______

地址: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甲方根据乙方的生产(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劳务派遣内容: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关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服务。(乙方具体需求劳务人员条件详见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相关事宜。

三、劳务费用结算与支付:

1、劳务费用的构成:

(1)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标准不低于苏州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劳务管理费:每人每月_______元;

(3)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商业保险费:每人每月_______元;

(4)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社保费:每人每月_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5)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农保费:每人每月_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2、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应在每月日前将实际产生应付的劳务费用等一并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并提供各项劳务费用结算明细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在每月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相关劳务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协议签定后天内为乙方输送派遣达到法定用工年龄、体检合格、持有岗前培训合格证并经乙方确认合格的劳务人员赴乙方工作,甲方在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并提供劳动政策指导服务。

2、乙方将实际产生应付的相关劳务费用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后,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时间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相关保险费用(劳务人员个人应承担税费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3、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委派专人负责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产管理、岗位调动、劳务考核,遵守乙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范、岗位责任制等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劳动(工作)任务。

4、甲方负责定期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劳务跟踪和劳务管理,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工作。

5、甲方应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乙方情况。

6、甲方应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健康体检和岗前培训,取得体检合格和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输送派遣给乙方,体检和培训费用由负担。

7、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录用、退工、退保费手续,协助乙方处理劳务纠纷以及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处理劳务派遣人员因在乙方工作期满或因违反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被终止劳务工作的事宜。

8、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应及时通报和配合甲方处理。发生的相应费用以及办理处理手续由甲方负责处理。

9、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拖欠应付劳务费用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10、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追偿。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明确其告知劳务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劳务工资报酬等。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3、乙方需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相关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奖惩等综合劳务考核,乙方可对劳务派遣人员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相关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6、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每天八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产需要劳务人员加班的应按有关国家规定支付劳务人员加班费或给予调休。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甲方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乙方相关规章制度由甲方负责处理后返还乙方。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的;

(2)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乙方造成元以上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派遣劳务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乙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劳务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考核,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根据本协议第五项第7条(1)至(5)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应向甲方提供或传真有关书面材料或有关部门认定事实材料经甲方确认后处理;根据本协议第7条(6)、(7)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处理。

9、除法律规定和本协议有约定外,乙方不得随意遣返退回本协议期间的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如有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其他约定事项:

1、因乙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客观原因乙方的确需要裁减用工或不能继续用工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确定乙方需裁减或不能用工的,乙方应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相应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3、本协议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4、甲方所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在乙方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员的体检费、岗前培训费、资质证书费、劳务管理费、相关保险费。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镇劳务人员,有关用工手续办理等费用,由甲方垫付后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事务中遇有重要事项需要乙方决定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7、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本协议期满前,双方均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是否继续履行,是否继续履行由双方协商处理。

七、协议纠纷处理: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和劳务费用结算明细内容为本协议有效组成内容部分。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3、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3篇:劳务派遣合同

劳务派遣合同指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和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派遣至用人单位工作,它的关系涉及到劳动者、派出公司、服务单位三方。

附劳务派遣合同范本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派遣单位: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就业,满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框架内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甲方将本企业所需劳动力交由乙方统一派遣。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体人数另约定)。

二、劳务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1、劳务派遣人员可由甲方自行面试、确认录用,也可委托乙方进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确定。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2、甲、乙双方按照商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更改《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依法需要辞退的,甲方应提前35个工作日将辞退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与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甲方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的“三期”期间,甲方不得通知乙方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甲方应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用人单位的职责。

三、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支付

1、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实行同工同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应于每月日前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转入每个劳务派遣人员的银行工资卡账户内;

3、甲方应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乙方根据甲方转入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足额发放和缴纳;

4、劳务派遣人员的每月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转入工资卡账户,违约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总额5‰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2、对劳务派遣人员是否适合要求有最终决定权;

3、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3)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甲方要求劳务派遣人员进入公司前需身体健康,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证明,体检不合格的人员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5、甲方确因生产经营变化需减少或退回乙方劳务派遣人员时,应提前3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须结算清本协议第六条第一项1、2、3款的费用,经甲、乙双方商定后,由乙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6、因社保费用为提前申报,故甲方每月10日前应将社保费用增减情况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节假日应相应提前一日);

7、确定和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8、因甲方原因造成劳务派遣人员与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经济补偿责任,由甲方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9、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10、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11、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简单的工厂医疗服务。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把甲、乙双方签定劳务派遣协议的事实告知劳务派遣人员,并且作为乙方和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的其中一项条款;

2、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3、全面负责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提供给甲方备案;

4、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派遣人员档案;【2016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结构】

5、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尽量避免对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6、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相关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7、对劳务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帮助甲方向劳务人员索赔,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8、乙方应指定专人定期到甲方处,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9、乙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协调处理工作;

10、劳务派遣人员应遵守甲乙双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乙双方的工作安排与管理,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服务期的,应提前30日向甲、乙双方同时书面申请。待批准并办理完毕与甲方的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其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六、费用的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1)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或实习生的意外险费用;

(3)劳务派遣的服务管理费用;

2、费用的标准:

(1)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2)不参加社会保险的实习生的万元额度的意外险保费,按每人一份年交额一次性划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3)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标准:

①每人每月_______元;

②按职工工资总额的%收取。

3、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甲方于每月日前将2项中(1)、(2)、(3)款规定的费用以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其中: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标准以甲方的工资清单为准;各项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及睢宁县政策调整,双方也应依法及时调整;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七、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

1、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评、季评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负责落实;

2、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享有甲方规定的福利、劳保、工作、学习、休息等待遇和评优、评先等权利。

八、工伤事故处理

1、甲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2、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由甲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3、因发生工伤而引起的所有费用,除社会保险机构按政策规定支付外,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负责办理;

4、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无疑义,合同顺延;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一方提出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其他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满即终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拟变更本合同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的,都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则视为本派遣协议继续有效,合同期顺延,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3、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十一、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二、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4篇:劳务派遣合同

劳务输入单位(甲方):xxxxxxxx

电话:xxxxx

地址:xxxxx

劳务派遣单位(乙方):xxxxx

电话:xxx

地址:xxxxx

户名:xxxxx

开户行:xxxxx

帐号:xxxx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签订本合同:

一、劳务人员的数量、条件、派遣期、试用期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派遣_______名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用。派遣期_______年,试用期_______个月。

劳务人员须具备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劳务的方式:按照用工单位的生产需要,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二、劳务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劳务人员由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条款条件组织招录,也可由甲方进行推荐,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派遣劳务人员。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三、劳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终止。

四、费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

2、甲方应承担劳务人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

3、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用;

4、用于劳务人员的一次性费用:劳动合同鉴证费、劳务人员的体检费等。

(二)费用的标准: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按国家和省的规定由甲方确定,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务报酬单;

2、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3、劳务派遣服务费标准: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从以下两种标准中任选一种。(√×)

(1)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_______)

(2)若由乙方直接发放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_______)

4、一次性费用标准为:劳动合同书及鉴证费用由甲方按实际发生数支付;其他一次性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承担。

每月应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人员数×派遣服务费标准/人·月×派遣月数

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人员数以双方签字盖章的《劳务派遣人员清单》人数为准。

派遣期不超过半月的,派遣月数按半月计算,派遣期超过半月、不满一月的,派遣月数按一个月计算。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由乙方以书面正式委托形式,委托甲方代为发放;(具体操作按委托书面条款执行)或由乙方直接为派遣劳务人员发放。

2、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提供缴纳清单,缴纳期限经甲方确认后,支付给乙方按期缴纳。

3、劳务派遣服务费按_______(月、季)支付,由甲方于______________将当_______(月、季)费用以转帐结算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劳动合同书及鉴证费用,由乙方开据正式单据交给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其他一次性费用,支付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5、劳务人员个人需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按月从劳务人员工资中扣除,并打入乙方帐户。

五、甲方权利

(一)安排劳务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并负责日常管理;

(二)劳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于3日后退回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在_______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5、派遣期未满,被派遣劳务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三)确定和调整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四)甲方出资对劳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劳务人员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并书面通知乙方;

(五)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向劳务人员索赔,乙方有责任给予协助;

(六)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六、甲方义务和责任

(一)对劳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二)为劳务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若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工资,甲方应按乙方出具委托书要求代为发放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和扣缴个人社会保险费用以及个人应承担的其他费用等;

(四)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的,应提前_______日书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后,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

(五)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负责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和协助乙方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

(六)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

(一)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二)依法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八、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与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鉴证,并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

(三)负责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人员档案。

(四)负责为被派遣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标准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计算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为劳务人员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有效单据应复印一份给甲方。

(五)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六)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对劳务人员进行索赔。

(七)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劳务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日,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是否终止或续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终止和续订合同手续。如不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则视为续订同一期限的派遣协议,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十、其他

(一)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属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

1、双方营业执照(社团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等资质证明资料。

2、《劳务派遣人员清单》。

其他必要资料。

##第5篇:2016最新劳务派遣合同范本

劳务派遣合同书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乙方的生产(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合同:

一、劳务派遣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劳务派遣内容: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关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服务。(乙方具体需求劳务人员条件详见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相关事宜。

三、劳务费用结算与支付:

1、劳务费用的构成:

(1)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标准不低于苏州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劳务管理费:每人每月_______元;

(3)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商业保险费:每人每月_______元;

(4)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社保费:每人每月_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5)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农保费:每人每月_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2、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应在每月日前将实际产生应付的劳务费用等一并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并提供各项劳务费用结算明细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在每月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相关劳务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合同签定后天内为乙方输送派遣达到法定用工年龄、体检合格、持有岗前培训合格证并经乙方确认合格的劳务人员赴乙方工作,甲方在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并提供劳动政策指导服务。

2、乙方将实际产生应付的相关劳务费用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相关保险费用(劳务人员个人应承担税费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3、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委派专人负责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产管理、岗位调动、劳务考核,遵守乙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范、岗位责任制等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劳动(工作)任务。

4、甲方负责定期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劳务跟踪和劳务管理,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工作。

5、甲方应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乙方情况。

6、甲方应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健康体检和岗前培训,取得体检合格和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输送派遣给乙方,体检和培训费用由负担。

7、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录用、退工、退保费手续,协助乙方处理劳务纠纷以及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处理劳务派遣人员因在乙方工作期满或因违反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被终止劳务工作的事宜。

8、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应及时通报和配合甲方处理。发生的相应费用以及办理处理手续由甲方负责处理。

9、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拖欠应付劳务费用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10、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追偿。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明确其告知劳务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劳务工资报酬等。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3、乙方需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相关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奖惩等综合劳务考核,乙方可对劳务派遣人员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相关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6、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每天八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产需要劳务人员加班的应按有关国家规定支付劳务人员加班费或给予调休。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甲方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乙方相关规章制度由甲方负责处理后返还乙方。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的;

(2)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乙方造成元以上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派遣劳务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乙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篇五:2016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结构
2016劳动工资统计调研报告

一、劳动工资统计制度的历史沿革

劳动工资统计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1952年国家统计局成立,随即进行了一次城乡劳动力就业情况调查,之后劳动工资统计历经一系列变革,统计对象的范围不断扩大。

(一)50年代到80年代劳动工资统计范围为城镇集体以上单位,主要统计全民和城镇集体职工人数和工资;1990年-2016年国家统计局把统计范围扩展为城镇非私营单位,其统计对象为全民、集体、其他所有制经济单位(内资:股份合作、联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资:港澳台商投资;外商投资),不包括乡镇企业、私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二)2016年-2016年,劳动工资统计范围除城镇非私营单位外,增加了“三上”私营企业(即规模以上工业,资质以上建筑业、房地产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中的私营企业)。2016年开始增加其他私营单位:19人及以下的单位采用典型调查,20人及以上的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三)2016年以后,劳动工资统计制度分为两种: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非私营单位调查范围不变,私营单位调查范围采用以下方式调查:企业一套表单位(即“四上”企业,统计范围是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国家重点服务业和省级服务业)全面调查。其它非一套表私营单位按就业人员分类,100人以上全面调查,20-99人抽样调查,19人以下典型调查。但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分别实施,数据没有合并使用,且抽样的数据县级没有代表性,不能推算总体,不能对外公布使用。目前劳动工资统计实行网上直报,劳资报表告别纸介质上报方式(除了视同法人的银行等产业活动单位仍延续纸质报表)。

二、劳动工资统计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统计范围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随着投资主体日益多元化,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已成为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2016年非国有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86.1%。而现行劳动工资统计主要偏重反映城镇非私营和“四上”私营企业的劳动情况,规模较小的私营、个体工商户和乡镇企业并不包括在内,这样统计出来的数据不反映或不能切实地反映已逐渐成为吸纳就业主体的私营、个体等经济性质的劳动用工情况和工资水平,统计范围带有明显的局限性。正是由于这种落后于目前经济结构的统计规则,导致了本应给予高度重视的大多数较低工资收入的企业职工没有纳入统计范围,目前已统计的恰恰都是有较高工资收入的人员,在一定程度上拉高了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导致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不能被普通百姓接受。以为例:城镇非私营企业绝大多数属于垄断行业,工资水平居高不下,影响全县城镇非私营单位工资水平明显偏高。2016年全县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3848元,分别高出全国、全省和全市12374元、7277元和4065元,而2016年人均GDp仅为39705元,分别低于全国、全省和全市2204元、28757元和6678元,工资水平与经济发展明显不匹配,不能真实反映整体的就业情况和劳动力价格水平。

2.统计指标设置不尽合理

(1)统计指标设置复杂且缺乏实用性。一是统计指标设置复杂。复杂的指标设置只会影响数据的准确性。基层统计人员变动频繁,对指标解释理解不深,指标涵义仅凭自己的理解去填写。比如“单位负责人”这个指标,大部分人一看就觉得是法人代表,但是其实指标解释是包括单位中层的;再比如就业人员下面的按人员类型分的三个指标,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其他就业人员,且不说各自的指标解释,单说其中的区别就让人头痛,挂职锻炼的人员属于原单位在岗职工,要按照谁发工资谁统计的原则,而劳务派遣的人员又要统到实际用工单位,不能按照谁发工资谁统计的原则,劳务派遣工的界定又是一系列的说明,县级专业人员也要仔细研读指标解释才能确定界限,基层单位的统计人员可想而知大部分是根据自己的理解填个数据而已。还有在岗职工的工资分类指标,晦涩难懂,使基层统计人员极易产生歧义,如“绩效工资”机关单位误以为只是事业人员工资单上的绩效工资,而实际的指标解释却是奖金性质的工资,机关人员也有此项目。二是统计指标缺乏实用性。一直以来,反映劳动工资水平的指标主要有就业人员期末人数、就业人员平均人数、就业人员工资总额、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其实用性和灵活性很大程度上已落后于社会需求,反映各级政府决策、企业需要及社会焦点问题的指标显得尤为不足。如当前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大学生就业问题、农民工就业情况、行业用工需求、下岗再就业等社会保障热点,在这些指标群上,劳动工资方面仍是空白。

(2)反映就业人员工资水平的指标单一化。在现行的劳动工资统计中,仅有本单位全部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一项指标。平均工资是一个整体的概念,它的数据及涨幅代表的都是整体的水平。简单的平均所带来的问题,是掩盖了平均下的不平均。一方面,掩盖了不同行业、不同单位之间的不平均。从2016年劳动工资年报来看,最高行业平均工资为最低行业平均工资的6.3倍。另一方面,掩盖了单位内部的不平均。现在企业老总和普通员工的工资差距越拉越大,相差几十倍、上百倍的也不在少数。而仅仅提供一个单位的平均工资,无法解释更多的不平均。从工资分布来看全社会各群体工资水平呈“偏态”分布,工资高的人数占少数,工资低的占大多数,现有的资料又无法反映这些情况。因为指标的单一,解释不清深层次的原因,老百姓是从自身的角度去理解这些数据,因而在向社会公布平均工资这项数据时,造成公众对数据的质疑,也带来统计服务质量不高的现象。

3.统计任务繁重,但数据利用率不高

(1)统计范围广,工作任务繁重。当前劳动工资统计涉及的单位多、任务重、压力大,不仅包含了工业、建筑业、房地产、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服务业等行业里面的“四上”企业,而且包含了所有“四下”非私营单位,加起来有四百多个单位,工作量十分繁重。而目前采用的网上直报开网时间较短,基层统计人员频繁更换或身兼数职,报表期间能主动直报的单位只占少数,大多数单位往往需要县级统计人员通过电话、QQ、办公助手发短信等形式三番五次提醒和催报,个别单位还须多次催报,催报难度较大。同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县级专业人员不仅有大量的催报工作,更有无尽的比对工作,需分行业、分单位逐个比对填写说明,工作量大幅度增加。

(2)网上直报操作平台有待完善。劳动工资统计报表收集的方式由纸质报表改为联网直报,给基层统计减轻了一定工作量。但由于统计单位数量越来越多,报表报送时间较短,系统稳定性不强,企业配合程度低等原因,导致报表收集的难度越来越大。一是网上操作平台报送时间紧。联网直报有较强的时间限制,尤其是季度报表,通常国家从开网到关网时间相当短,一般为5-7天,县级劳资专业人员要在5-7天时间内催报、审核几百家劳资报表。因报表报送时间短,大量的单位集中上报,有的单位不同的统计人员还会同时上报不同的报表,造成网络拥堵,在报表高峰期经常出现打不开网页或者不能正常上报的现象,给企业带来诸多的不便。有的单位制度很规范,发工资时间较迟,报表上报前要层层把关,在规定的上报时间往往是仓促上报,因此要在短时间内催报齐所有单位会越来越难。二是网上直报操作程序过于烦琐。直报系统对浏览器的要求较高,比如需要使用较低版本的IE浏览器,无拦截软件等才能成功下载证书或稳定上报。许多基层统计人员计算机操作能力有限,对网上直报操作程序往往束手无策,需要县级劳资专业人员电话指导或电脑远程操作证书安装、浏览器设置等程序,其同类问题反复操作耗费大量时间精力,搞得专业人员疲惫不堪。甚至有个别单位因反复操作不成功而放弃直报,改为传纸质报表再行代报等等,这些都给数据收集增加了难度。三是系统审核公式不够严谨。在系统开网之前,审核公式应该已经通过检验完整无误的,但实际情况是系统开网之后又时不时的添加审核公式,大大增加后期审核工作量。由于后期添加的审核公式,致使有许多单位已上报,审核后又出现许多错误,县级劳资专业人员只能用短信或电话通知企业再行修改错误,有的企业往往上报后便撒手不管,出现错误不按要求修改或填写说明,如对其反复催促易引起企业统计人员的反感。另外对于基层单位统计人员而言,需要更加简单明了的错误信息提示,有助于他们理解审核中的逻辑关系,及时修正错误或予以说明。如“单位负责人”是由原来的“管理人员”演变来的,对“单位负责人”正确的理解应该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但是在报表下方以及单位基本情况表中均有“单位负责人”的指标,统计人员容易将这几个指标混淆成同一个,误认为都是指的单位第一负责人,因此许多统计人员将报表中的“单位负责人”填为“1”,导致了大量的审核差错。又如“1-本季”这个宾栏指标,因为设置的数字和符号不太明显,统计人员容易将本栏对应的工资额误解为本季数据,经常把累计工资错填为本季度工资。而对于“非全日制”指标,统计人员也容易误解为学历上的“非全日制”等等。另外,有的指标存在多个口径,比如劳资表中的就业人员工资总额与财务表中的应付职工薪酬也困扰了许多基层统计人员,仅从字面上来理解两个指标都指的是工资报酬,而实际上工资总额与应付职工薪酬不是同一个概念,最大的区别在于工资总额不含单位支付的“五险一金”,而应付职工薪酬应该包含这一部分。四是数据质量难以保证。对于县级专业人员来说,报送单位数量多,短时间内能按时催报已经勉为其难,来不及对每个单位进行详细审核。在报表期间每天要打几十个甚至上百个电话进行催报,并时不时通过网络或电话给直报单位解决系统随时出现的问题,有时候还要对国家、省及市统计部门查询反馈的明显差错进行核实,在短时间内无法做到报送一家审核一家,只能进行批量审核或者查询审核,对有明显差错的单位进行核实;而对于基层统计人员来说,报送时间短,统计人员报表较为仓促,无法对数据进行严格自审,有的为了按时上报,甚至只是报一个预计数据,与实际数有一定差距。五是劳资字典库更新不及时。直报平台的劳资字典库一年一次从名录库中导入,而基层单位上报季报时又不能自行修改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时间跨度太长容易导致字典库信息不准确,基层统计人员反响较大。

(3)数据利用率不高。一是年度劳动工资统计指标分组太细,数据利用率不高。2016年年报不含补充资料的统计指标就有55个,真正有用的没有几个,制度中有的指标地方政府不需要,地方政府需要的指标在制度中又没有。各级党政领导迫切需要掌握城镇劳动力分布、转移、就业和失业方面的统计数据,以便更好地制定劳动就业政策和指导城镇劳动力转移,但现行的劳动统计方法制度没有涉及这方面的内容,统计部门无法从现有的统计报表中获得相关数据。长期以来县级统计部门忙于应付上级统计部门布置的报表任务,对地方经济的发展和富有地方特色的指标没有进行过多的统计、关注和分析。就业人员和劳动报酬等统计指标也远远不如GDp、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统计指标那么受领导和公众的关注和重视,致使劳资统计人员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做出来的数据不被重视,是“出力不讨好,白用功”。二是报表代表性不高,资料开发利用价值低。现行的劳动工资统计专业数据公布规则是:“企业一套表”统计的“四上”企业的数据不对外公布,只公布城镇非私营单位的数据。站在县级劳动工资专业人员角度看,实行联网直报以后,由于“企业一套表”单位数量的增加,工作量成倍增长,但这一块千辛万苦统计出来的数据却没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只是为了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由于城镇非私营单位统计对象不全面等原因造成了报表的代表性不高,分析的意义不大,也削弱了劳资统计人员对其数据开发利用的积极性。

4.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与统计工作要求不相适应

大部分基层单位没有专职统计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工资统计人员一般由该单位的人事或财务人员兼职,企业则是由财务人员兼职,且人员变动较为频繁,往往致使报表不能准时上报。同时,由于兼职人员要兼顾多项工作,造成劳动工资统计只能算是附带性的工作,尤其是企业,统计人员不但要做好本单位工作,而且要承担财政、税务、工商、统计等多部门的报表,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造成多数的统计人员虽然在统计岗位上工作多年,仍是对统计业务一知半解,不能熟练掌握劳动工资统计所必需的知识,对指标解释的含义、统计口径、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的理解都不到位,上报的报表往往容易出错,极不规范,数据质量很难得到保障。

三、做好劳动工资统计的几点思考

1.适应需求,进一步完善劳资统计方法制度。一是改进统计调查方法。创新工资统计制度,将劳动工资统计由全面调查改为抽样调查。劳动工资报表许多问题均是因为报表单位过多引起,实行抽样调查能减少报表单位数量,使综合统计部门能将工作精力更多地由催报转移到审核和改错上。抽样调查以最新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为样本框,按国民经济行业抽取样本与实际情况进行核实,然后将样本纳入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字典库中。方法可采用按行业进行抽样,每个行业分别设立汇总权数指标,对单位数少的小行业采用全数调查,通过样本资料推算评估总体劳动就业、收入等状况。同时可以结合普查、人口抽样调查等进行劳动力调查,既能节省人力、财力,又能提高数据质量和工作效率。二是调整统计调查范围。形成涵盖全社会所有劳动者的统计,弥补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范围上的不足。将一般个体工商户作为特殊经济组织纳入劳动工资统计范围,以便全面、真实地反映全社会劳动就业的分布与构成,以及劳动报酬的收入与分配情况,较好地满足政府和社会公众对劳动工资统计数据的需求和利用。三是减少统计调查频率。针对现行的劳资统计工作量大,代表性差的弊端,建议将现行的季报取消改为每年一次年报。其因一是季报数据变动较小。劳动工资年报数据能全面反应本地区的就业人员及工资状况。一方面,劳动报酬不仅体现在每月工资上,从许多单位的实际情况来看,与年终奖有很大的关联,因此年收入能够更准确的反应一个地区就业人员的报酬情况。另一方面,从以往季报数据来看,季度之间的从业人数变化不大,大部分单位除春节前后和大学生毕业季等特殊时期用工情况可能有较大波动外,在一年内的其他时间较为稳定,可以在年报中加入新增、减少人员等用工调查指标,以满足就业政策制定及指导的需求。其因二是季报数据利用率不高。自2016年开始季报数据除了五大行业用于“GDp”核算,国家规定季报数据不再对外公布,基本属于统而未用的状况。取消季报能给基层统计人员减负,提高工作效率。对于涉及“GDp”核算的非营利性行业,可从相关主管部门如教育、卫生或财政核算中心等部门取得相关数据。四是完善统计指标体系。依照定义确切、内涵清晰、属性明确的原则,突破城乡地域、所有制形式和职工身份的限制,完善和制定全面反映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劳动工资统计指标体系,使其更具有科学性、预见性、时效性和相对稳定性,并注意统计指标体系与其他部门口径的衔接。要减少过时的、不必要的或数据难以准确统计的劳动指标,如人员分类中的劳务派遣人员以及人员按岗位分的有些细项分类等。根据需要设置反映社会热点、焦点问题的特殊指标,如“个人住房公积金”、“未纳入养老保险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大学生就业”等能反映人才、劳动力转移、文化水平等指标,更好地反映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为党政机关、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同时应以简单明了的指标为好,统一各报表的指标口径,让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报表和指标具有共享性,使之发挥其最大功效,减轻基层单位的负担。例如将“单位负责人”改为“管理人员”等,符合大多数人的思维想法,这样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人为带来的数据偏差。指标解释尽可能做到直观、易懂,便于填写,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须强化工资水平指标。首先是淡化全社会平均的概念,强化分职业平均工资的概念。从工资的效应来看,以及最低工资标准的设定,不存在极端小的数据,但存在异常大的数据,异常大数据的稍微变动即可将平均工资的水平极速上移。而异常大的工资水平往往存在于管理层级,相比较而言,非管理层级的同职业工资差距不会很大。因而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提供分职业的平均工资更贴近老百姓的心理定位,也可提高统计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其次是计算并公布就业人员工资水平中位数。平均工资容易受极数值的影响,而工资中位数相对而言不易受极大值和极小值偏差程度的影响,可作为反映就业人员工资状况补充指标。

2.优化直报网络系统程序,提高填报效率。一是加强直报网络系统的稳定性。提高程序运行的速度,减少网络不通畅带来的不便,保证即便是在报表高峰期单位也能无阻碍的正常报表。同时降低系统的操作性难度,加强其与浏览器的兼容性,使报表单位能简单顺利地下载证书。二是强化直报网络系统的功能性。一方面指标设计更加简单明了,在系统中附加指标解释,报表单位点击填报格时,自动跳出指标的详细解释,而不需要按F1键。另一方面完善系统的审核公式,根据联网直报软件中公式审核出现的问题,在开网之前对审核公式进行反复试验,尽快完善,确保审核公式的完整和准确度,让报表单位在第一时间内高质量报送数据。三是下放单位字典库更新权限,将网络系统设置为分专业超级汇总。目前字典库更新权限一套表单位在国家,非一套表单位在省里,建议非一套表单位字典库更新下放至县级,便于及时更新单位增减和变更基本信息,同时将视同法人单位的银行等产业活动单位也一并放在直报平台上,彻底消除纸介质上报方式,并在网络平台上设置超级汇总程序,减少县级专业人员导入程序等一系列的工作量。

3.加强统计基础建设,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一是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完善统计执法与监督。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工作,从基层抓起,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保证劳动工资统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拒报、瞒报等行为及时启动法律程序,加大处罚力度,遏制劳动工资统计违法行为,使劳资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基层单位要建立统一规范的劳动工资统计台账,健全原始记录和凭证等统计基础工作,从源头做起,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二是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劳资统计范围广泛,指标概念内容多,涉及到人事劳动管理的专业知识及国家相关职工福利政策,需要不断加强统计指标、口径范围、计算方法和数据来源等业务知识培训,强化统计人员计算机与网络知识培训,提高统计人员个人使用现代化统计手段的业务工作能力。使基层统计人员更加全面、系统地了解劳动工资,提高工作能力,从源头上提高劳动工资统计报表质量。

篇六:2016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结构
2015企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方案一:企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改善公司整体运营管理,完善公司的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提高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强化主人翁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感,实现员工与企业共赢的目标,公司决定开始实施绩效考核。

一、方案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恒元公司的正式员工、劳务派遣员工和返聘员工。不包括试用期员工和实习生。

二、绩效工资分配的主导原则

1、严格的“关联性”

员工收入与企业的经济效益关联的同时,也与所在部门的工作效果和个人的工作质量相关联。在严格考核的前提下确定部门与个人的绩效工资收入。

2、严格的奖惩原则

实施严格的业绩,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该奖则必奖,该罚则必罚。

3、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结果严格与工人工资挂钩,并作为员工晋升、轮岗、降职的重要依据。

三、工资结构

月收入基本工资(固定)绩效工资(浮动)

四、绩效工资额度核定

员工月绩效工资额度月员工收入20%

部门月绩效工资额度员工月绩效工资额度(n为部门人数)

五、部门绩效考核办法

1、生产部部门考核办法

表格略

2、绩效工资计算

月绩效工资月绩效工资额度(0.5l10.5k6)

l1:公司生产经营效益系数;范围0-1

k6:部门考核系数;范围0-1

六、其他

1、试用期人员工资

试用期人员包括新招入应届毕业生和根据工作需要新招入的有工作经验的人员。

招收的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为6个月,只发给相应岗位的岗位工资,不享受绩效工资。

新招入的有工作经验的人员,试用期定为1至3个月。试用期内只计发岗位工资,试用期满合格后再行补发绩效工资。

2、实习人员工资

实习人员是指计划聘用的提前到公司实习的未毕业学生。只发给基本生活费,待实习人员拿到毕业证并被正式录用后按试用期员工对待。

3、其它奖惩

其它奖励为突出贡献奖,其它惩罚包括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设备事故,具体考核办法另外由相关考核部门规定。

4、工资发放

工资发放分两次进行,每月5日前由企管部做表,发放员的工月基本工资;每月20日由各基层单位做表,上交企管部汇总,发放员工的月绩效工资部分。

5、本文件自发放之日生效,解释权归企管部。

方案二:XXXXXXXX有限公司绩效挂钩考核方案

为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体现多劳多得、奖勤罚懒的分配机制,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分配原则,依据公司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资构成

1、现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补贴(岗位补贴、工龄工资、全勤、知贴、生活补贴、中艰津贴、电话费)、奖金组成。

2、增调部分

为使加班、外勤等补助核报工作程序简化,本着人均增加的原则,现实行量化管理,维护服务部门在岗人员700元

/人/月,技术业务部门在岗人员600元/人/月、行政管理部门在岗人员500元/人/月。

二、工资核发

1、基本工资、补贴和奖金(80%)由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按月核发。

2、绩效考核奖金由现奖金的20%和增调部分组成。

三、考核方式

考核领导小组对部门按季度考核。

四、考核程序

依据公司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各部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

1、部门考核、自查。

各部门每月按照部门考核办法对员工绩效考核奖金先行按100%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奖金发放情况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核发;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奖金先行按100%由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核发。各部门每季度根据考核内容、标准和要求,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向分管领导汇报审核后,向考核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报有关资料。

2、考核领导小组考核。

考核领导小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重点抽查、查阅资料、听取部门正职汇报、副职补充等方法,逐项考核确认,量化打分,形成考核意见,并写出初步考核报告(含绩效考核奖金发放比例)。

3、确定绩效考核奖金发放比例。考核领导小组向经理办公会提交考核报告,经理办公会确定部门考核结果(作为部门负责人的考核结果),并公示三天。

4、二次调整。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确定的部门考核结果,对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奖金进行二次调整核发。各部门根据公司确定的部门考核结果及部门月考核结果,对员工绩效考核奖金进行二次调整,在部门公示一天后报人力资源部调整核发。

五、其他事宜

1、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各自的员工绩效考核办法,经全体员工讨论通过,提交分管领导审核后报考核领导小组通过后执行。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岗员工。

3、分公司绩效考核办法根据各自实际参照执行。

4、本办法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方案三:大同市XX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实做好我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和《大同市市属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办法》及11月23日全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单位是财政拨款(财政补助、自收自支)单位,主要职能是人员编制数为XX名,在岗正式职工XX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XX名,管理人员XX名,工勤技能人员XX名。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事业单位实施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要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增强活力和提高服务水平为导向,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为目的,通过绩效考核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分配制度,促进我单位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2、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

3、实行总量调控,内部搞活。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实施范围:我单位在编、在职、在岗正式职工。

实施时间:20xx年4月1日。

四、绩效工资的核定

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与考核挂钩的原则,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绩效工资总量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其比例为7:3(6:4、5:5),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所对应的职务、级别,按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统一核定标准,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在岗、在编人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年底根据考核结果,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额度内核定。

五、绩效考核

(一)考核内容

采取个人总结自评、单位考核的方式,年终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办法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内容,实行百分制办法,具体如下:

1、德(XX分)

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服从领导,听从安排;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忠于职守,顾全大局。

2、能(XX分)

熟悉本职业务及相关政策法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高;善于协调各种关系,具有创新精神和处事能力。

3、勤(XX分)

遵守规章制度、考勤制度,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种活动和参与单位管理。

4、绩(XX分)

按照岗位说明书,从以下几方面考核:

工作作风:责任心强、扎实主动、团结协作、尽职尽责;

工作任务:圆满高效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情况;

工作质量:完成工作质量高、协调能力强;

工作效率:快捷、稳妥、效益明显。

5、廉(分XX)

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自评;

2、考核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听取职工个人意见,评出个人绩效考核分数,取得考核结果;

3、将职工个人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参照考核分数,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依据考核结果,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划分若干档次进行分配,不得平均分配。具体为:

(一)XXXX

(二)XXXX

……

七、组织实施

我单位将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专款专用。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主管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做好实施绩效工资中的各项工作,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推动单位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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