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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协议,违约责任

2016-09-06 10:01:03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战略协议,违约责任(共5篇)合同违约责任条款策略合同违约责任条款策略蔡从云我们签订合同如果签订成对对方没有任何约束的合同或者对方违约时我们没有制裁手段,那是非常郁闷的事。我们公司从小到几千、大到几百万近千万没有违约责任条款的合同是相当多的,出现纠纷无法维护公司的利益;或者违约责任太笼统根本无法追究对方责任,如有个买卖合同把违约...

合同违约责任条款策略
战略协议,违约责任 第一篇

合同违约责任条款策略

蔡从云

我们签订合同如果签订成对对方没有任何约束的合同或者对方违约时我们没有制裁手段,那是非常郁闷的事。我们公司从小到几千、大到几百万近千万没有违约责任条款的合同是相当多的,出现纠纷无法维护公司的利益;或者违约责任太笼统根本无法追究对方责任,如有个买卖合同把违约责任定为不履行退款,那么实际上对方根本就没责任,更没有约束力。维权是需要成本的,对方也会权衡守约与违约成本,如果违约无成本那么对方守约就只能看自己单方利益和心情了;合同无约束力对公司来说很多交易就显得不确定,对公司经营存在较大风险。

所以签订合同必须有违约责任条款。如果约定了违约金条款,会给对方造成一定的心理威慑,促使对方尽可能的依约履行合同;如果公司具有一定的实际控制能力,公司就可以直接依违约金条款扣款、压款,取得进一步的谈判主动权。

那么违约责任条款怎样约定?那就是违约责任的策略问题:

1、全面:所有在合同上要求对方承担义务方面都应该有违约责任给予保证。我们要求再多,谈判再辛苦,合同条文再美好,如果没有违约责任保证那都是一句空话,违约责任是保证公司利益的尚方宝剑。合同签订时应当争取到起草权,把违约责任具体化,那么我们权益更容易落实到条文上。

2、具体:违约行为有拒绝履行;不完全履行,又称部分履行;迟延履行;质量瑕疵,我们应在约定、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否则,后果自行承担;不正确履行。所以必须针对上述每一种违约行为来制定违约条款;也可把违约责任条款可与相关的如数量条款、质量责任条款、付款条款、迟延交付责任条款一并约定。

3、明确,如果根本没有针对对方违约约定相应反制措施,简单一句违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不明确,可以有多种理解,没有可操作性的条款是很难解决问题的。违约损失赔偿也是一样,除了要证明对方违约,还需证明己方的实际损失,而实际损失恰恰不容易证明。所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十分必要。

4、方式:违约金约定是违约责任最好的表达方式,适用广泛。约定支付违

约金的违约责任相对简单明确,由于是金钱给付,适用于各类合同;同时违约金用数字表示,也可用公式表示,一般不会出现争议。

支付违约金具有良好的可操作性,在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所要做的只是按照合同规定执行,若合同约定得更加详细,那么执行起来就更加方便。

请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守约方在诉讼中的证明责任要小得多,守约方只需证明对方违约即可;也保证在可能发生的诉讼中,不存在举证上的困难,其诉讼请求能够最大限度得到法院支持,提高胜诉的机率。

战略协议范本
战略协议,违约责任 第二篇

战略合作协议书

需 方: 供 方: 签约地点: 上海

战略合作协议书

签约双方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通过招标甄选并确定乙方为甲方xx房地产开发用户(以下简称“实际用户”)的防水材料战略供应商,乙方将根据甲方各地实际用户的房地产防水材料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向甲方提供产品质量可靠、销售价格优惠、售后服务及时的产品,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诚信、自律的基础上达成以下战略合作协议。

第一章、 总则

一、

1.1 战略合作内容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甲乙双方确认同意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年内,由乙方依据甲方各地

房地产防水材料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负责防水材料(以下简称“材料”)的供货或供货施工,乙

方应保证其所供防水材料及施工能依本协议约定通过验收;前述一年期间在本协议中简称为“供

应期”。

1.2 “供货”指由甲方与乙方签订供货合同(以甲方

实际用户依战略采购协议向乙方发出订货单的形式);“三方合同”指由甲方(发包方)或甲方

实际用户与乙方(分包方)或乙方指定的合格的施工单位及承包方签署的三方协议(按本协议

附件二的三方合同范本签约)。具体合作方式由甲方可根据具体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战略协议,违约责任】

二、

2.1 防水材料清单及采购价格 甲方各地实际用户所需的防水材料的规格型号等详见本协议书附件一:《防水材料年度采购报价

表》(以下简称“总清单”)。在供应期内,甲方实际用户如需要总清单中的防水材料,甲方实际

用户将以订货单的形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单价及本协议和订货单中的质量要求向乙方进行采购,

甲方具体采购的防水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及交货时间等以实际用户书面订货单为准。订货单

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

2.2 供应期内,总清单中所列主材综合单价将作为双方确认的每笔防水材料订货单的战略采购基准

单价,除本协议约定可进行调整的情形外,基准单价不变。详见附件一:防水材料年度采购报

价表备注栏描述;

2.3

2.3.1

2.3.2 订货清单、订货数量的调整及采购价格的调整: 除非甲方按本协议约定另行下达书面通知,乙方必须按每笔防水材料订货单订货数量交货。 每笔防水材料订货单经双方确认后数量进行调整。对此,甲方实际用户发出盖章的书面调整通知即可。

2.3.3 当甲方实际用户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法提出订货单材料数量增减时,订货单采购总价应进行调

整。

2.3.4 甲方实际用户依据本协议第 2.3.2 条调整订货清单的,订货单价按下列方式进行:

(1) 本协议总清单中已有适用于变更防水材料的单价,按协议总清单已有的单价变更订货单

价;

(2) 本协议总清单中没有类似于变更防水材料的单价,可以参照基准单价变更订货单价;

(3) 协议总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防水材料的单价,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单价,经

甲方确认后执行;

(4) 因乙方自身原因需对订货清单进行调整的,应经甲方同意,且乙方无权要求追加订货单

价。

2.3.5 尽管有上述约定,乙方承诺其销售给甲方的防水材料单价在供应期内均是最优惠的,且应低于

或等于乙方供应给其他用户的同类产品的单价。若甲方发出订货单时存在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供

应给其他用户的同类产品的单价比依据上述约定确定的订货单价更低时,甲方有权将该类更低

的单价确定为订货单价,或者乙方应主动将该类更低的单价确定为订货单价。自本协议书签订

之日起,甲方将随时对乙方供应给其他用户的同类产品的价格和乙方给予甲方的优惠价格进行

审查,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供应给任何第三方的价格低于当时乙方给予甲方的价格,则乙方应

将采购价款的差价于甲方提出主张之日起5日内归还甲方。

2.4 若甲方所需防水材料和服务超出本协议书总清单范围,乙方应按本协议书同等的价格优惠水平,

向甲方另行报价,并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相应价款。

2.5 指定分包的订货数量的调整及采购主材综合价格的调整参照“订货单”形式,具体付款和施工要求

详见三方合同约定。

三、

3.1 交货 交货时间:每笔订货单项下防水材料应于订货单确认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如订货单中另有交

货时间要求的,则按订货单要求执行,但最少应给乙方留出10天时间备货、送货)全部交货至

交货地点,并通过初步验收,以保证实际用户的工期不会出现任何延误。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

的订货单供货,否则实际用户有权代表甲方拒收防水材料,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

任。如乙方未收到甲方实际用户订货单即已供货或者未按甲方实际用户订货单要求供货,而甲

方或实际用户予以暂时接收的,不能视为甲方已同意乙方的供货行为,甲方仍有权通知实际用

户依据其实际需要拒收部分或全部防水材料,且乙方须承担该部分防水材料于甲方委托实际用

户正式确认接收之前的所有仓储保管责任及费用。

3.2

3.3

3.4 交货地点:实际用户房地产项目工地现场的实际用户指定的地点,具体由订货单予以约定。 运输:本协议防水材料的运输及风险由乙方负责,运输费用及运输保险费用包含在材料价款中。 本协议约定的交货方式为乙方送货,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必须按订货单规定的地点、时间

安排交货。乙方不能按时交货,应当于不迟于约定的交货日期前1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

延期交货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同意后,交货期相应顺延。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

时间内提出延期交货要求的,交货期不予顺延。乙方未按时交货的,甲方有权解除当批的订货

单,终止继续采购防水材料。其他已生效的尚未履行完毕的订货单依约继续履行,甲方并有权

要求乙方根据本合同及订货单的约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及实际用户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3.5 交货前十天,乙方应书面(亦可采用传真或传真并 E-mail)知会甲方及实际用户到货的时间并

得到实际用户确认,由实际用户准备场地和组织交货初验收人员。

3.6 交货前并得到实际用户确认。

3.7 乙方接受实际用户对交货期调整的要求,具体方式为:甲方在交货期前可执行。如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付乙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3.8 乙方指导安装调试的人员在实际用户工地期间,应服从实际用户的管理,不得损坏实际用户的

财物,否则乙方应按受损财物价值的两倍赔偿,同时由于乙方人员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

任和造成的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

4.1

4.1.1

付款方式 对于“甲供材料”每笔订货单,甲方按以下方式分期付款: 如仅供材料则甲方按以下方式分期付款:

(1) 合同签订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10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款的20%

作为定金,该定金可抵作材料款;

(2) 在每批次货到交货地点,经初验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业主方签收的收货清单、产品

合格证书和开具的正式发票后14天内,甲方支付相应批次初验合格货物价款的45%(不

含定金);

(3) 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货物最终验收合格(或货到交货地点6个月后),乙方提供完

整的相关资质资料及验收资料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于完

成结算后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天内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含定金);

(4) 结算总价款的5%余款作为保修金,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满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

票后30天内无息付清。

4.1.2 对于上述任何一期付款,甲方以所产生的贴息由乙方承担)的方式支付。

4.1.3 在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每一期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书面付款申请,并开具提供给甲方同等

金额的符合国家及当地税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逾期提供发票的,甲方付款时间

相应顺延。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无法分割开具,则乙方应在甲方第一次付款前按合同总价款

全额开具提供。

4.2

五、

5.1 对于分包合同每笔付款,详见分包合同付款方式。 订单的确认 甲方若有本协议所述防水材料的采购需求,将向乙方发出书面订货单,乙方应予以签收,同时

乙方应于收到书面订货单之日起订货单之日起5天内未收到乙方签字盖章的订货单正本,则自第6天起,每逾期一天,乙方应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若乙方拒绝签收并拒绝该订货单要求或者自甲方发出书面订

货单之日起10天内,甲方未收到乙方签字盖章的订货单正本,即应视为乙方擅自单方终止该批

订货单,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2 为了便于甲方对订货单防水材料价格的审核,乙方在提交订货单防水材料价格的同时,还须提

交一份基准价格核对单,即与订货单防水材料型号相对应的基准价格。

第二章、 质量标准及验收

战略合作协议
战略协议,违约责任 第三篇

战略合作协议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山西省太原市签订。

甲方:

法定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地址:

电话:

鉴于:

乙方拥有在蒙古国的焦煤煤炭资源,并具备煤炭进口的相关手续和运输车辆,能够在2010年7月10日起,每月进口煤炭不低于10万吨,进口口岸为策克口岸;乙方在策克口岸建设有物流基地,可以提供煤炭铁路及公路运输条件。

煤质指标:

甲方拥有国内焦煤用户,有意向购买乙方进口的煤炭进行国内销售。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基础上,通过友好洽商,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及双方工作

(一) 乙方负责从蒙古国进口的煤炭,办理煤炭在蒙古国的运

输、出口手续办理、税费缴纳;负责中国海关的进口

手续办理、税费缴纳;

(二) 乙方负责提供策克口岸物流基地场地;

(三) 乙方承诺所进口煤炭全部由甲方负责国内销售;

(四) 甲方负责出资购买乙方进口煤炭,进行国内销售;

第二条 支付条件与方式

支付条件与方式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购买合同约定。

第三条 计价货币和作价标准

(一) 双方商品均以人民币币计价;

(二) 结算价为策克口岸同类型煤炭市场价格下浮八十元

(¥80.00)执行。

第四条 保 险

境外保险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协议方如有违约,均应按协议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协议条款的变更

本协议内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协议修改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七条 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协议有关条款,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有关情况,在取得合法机关的有效证明之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有关协议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仲裁

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应提请北京仲裁委员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该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它机关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九条 生效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双方如愿继续合作,可延期或重新签订协议。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战略合作协议
战略协议,违约责任 第四篇

安徽云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合作项目:协议编号:签订时间:签订地点:战略合作协议 (征求意见稿)【战略协议,违约责任】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深圳市捷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安徽云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为合作共赢 ,开拓市场 ,本着共创共赢、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签订本战略合作协议。本协议是甲方及所属各合作伙伴(简称需方)采购属于本战略合作范围之内设备及备件的依据,也是乙方(供方)提供产品与服务的指导性文件。

第一条、本协议名词释义

战略合作:是指合作双方从推动信息安全行业优化升级、提高产业整体水平的战略高度,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以互惠互利、共创共赢为宗旨,面向未来,谋求企业长久发展的合作。 协议双方:协议双方是指签订本协议的甲方和乙方。

甲方:

乙方: 合同双方:是指签订买卖合同的供、需双方。

需方:甲方或甲方所属全资及控股公司。

供方: 基准日:是指本战略协议签订日。

第二条、战略合作供货范围

一、详细供货范围见附件二;

二、供方供货周期不能满足需方的要求时,则需方不受此协议约束;

三、扩大合作范围需通过甲乙双方签订新的协议;

四、关键件或关键工序外协加工应经需方同意;

五、签订供货合同后,设备开始加工应以预付款到乙方账户为依据(供需双方可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第三条 授信额度

在本协议范围内,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给予甲方 万元的授信额度。

此授信额度的使用由甲方设备装备部在其所属需方之中统一安排,使甲方及其所属需方对乙方

总体应付帐款控制在此授信额度范围内。使用授信额度的需方的订货可以在该额度内得到付款方面的宽限,且设备加工制作及交货进度不受影响。如果需方因资金紧张需要先交货后付款,则使用授信额度的需方应与供方签订付款备忘。

第四条、价格确定原则

一、执行价格原则上应是乙方同类产品上一个价格周期(即本协议生效日起每六个月为一个价格周期)的市场最低价格(首台新产品价格除外);

二、需方订货时,供方应提供上一个价格周期(即本协议生效日起每六个月为一个价格周期)同行业同型号产品销售业绩表及最高、最低价格的书面材料;

三、甲方需要查阅乙方合同价格时,乙方应提供有效的合同原件;

四、甲方在核实乙方上一个价格周期(即本协议生效日起每六个月为一个价格周期)销售的最低价格与提供给需方的实际合同最低价格不符时,乙方应按差价的双倍返还甲方;

五、价格按照 原则进行调整。调整周期为每隔半年(六个月),基准日为本协议生效日。

第五条、本协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严格执行本协议条款;

2.协助解决供、需双方在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纠纷。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原则和需方签订买卖合同;

2.乙方对设备的现场使用进行培训指导,避免因需方对操作要求理解不当,及操作方法理解错误而导致的设备损坏。

三、其他约定

1.双方每年度应对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回顾与总结,对今后的合作商定改进的途径;

2.双方每年度应就合作范围产品的技术进步、质量状况及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题研讨;

3.每年度进行一次双方高层互访;

4.根据双方的业务需要,修订、签署协议补充条款。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

一、乙方在与甲方签定战略合作协议后,在乙方第一次与任一需方签订买卖合同前,必须向甲方一次性交纳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战略合作,本战略合作协议解除;

二、当乙方提供的产品违反本协议及买卖合同的约定出现质量问题、未达到附件的考核条款及乙方违反本合同及买卖合同的约定而需要扣款时,乙方同意在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三、当履约保证金不足扣款,并且乙方又不能按照考核条款承担相应责任时,将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仍有不足的乙方以现金进行支付;

四、当履约保证金不足 万元时,乙方在30日内必须补足,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战略合作,本协议自动终止,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已签订的买卖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五、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自交纳时起至所有乙方向需方提供的产品所承诺的使用寿命到期。当有效期满后,甲方在扣除有关扣款及款项后将剩余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 买卖合同签订的基本原则

供需双方按照本条约定的原则签订买卖合同,同时在甲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的条款基础确定买卖合同的条款。

一、付款方式

原则为预付款 %,进度款 %,提货款 %,质保金 %。具体付款额度由供、需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原则具体确定。

二.质量标准、质量要求以及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质量标准:按行业或国家标准加工制作,需方有特殊要求时应按需方技术要求制作,如无国家标准,则经甲方认可采用供方的企业标准。【战略协议,违约责任】

2、质量要求:见附件二。

3、质保期:整机质保期为 个月(从设备安装、调试、带负荷验收合格之日开始算起)或货到之日起 个月,两者以先到为准。在质保期内返修的部件的质保期为返修合格后 年。

三、交货周期、交货地点及方式:

2、交货周期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在需方的供货周期要求较短时,供方应考虑在正常生产经营能够承受的范围内,优先安排需方订购设备的生产计划;

2、交货地点为需方指定地点,交货方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四、设备监造(注:本条适用于需要设备监造的战略合作设备)

1、为确保甲方及其所属子公司在乙方订购设备的制作质量和进度,促进双方良好合作,需方委托第三方对乙方进行设备的制作进度、质量等监造工作;

2、乙方有接受第三方在需方委托范围内进行设备监造的义务,并为其提供方便。

五、技术服务

1、安装、调试期间供方对提供的产品提供不少于 人/小时的免费的技术服务,超出上述时间范围,由供需双方根据超时原因另行协商确定服务费用。

2、质保期内供方对提供的产品提供不少于 人/小时的免费的技术服务,超出上述时间范围,由供需双方根据超时原因另行协商确定服务费用。

2、质保期满后,供方每年应提供不少于 人/时的免费技术服务;

4、供方不能及时到达现场服务时,应提供图纸资料(涉及核心技术的图纸除外)、技术指导等解决问题的手段,涉及技术秘密时供需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署保密协议。

5、对于需方在用的同类产品存在技术难题时,供方应积极协助解决;

6、当需方有备件需求时,供方应及时提供测绘和加工服务,并保证价格优惠;对于特别紧急的备件需求,供方应采取调剂等一切可能的手段帮需方解决问题;

7、其它公司产品出现问题得不到解决时,供方应积极协助需方提供解决方案、协助解决,

8、技术服务时限要求:

供方在接到需方电话或书面技术服务请求的4小时内相应地做出电话或书面回复(非工作日12小时回复), 必要时48小时内派人前往处理。供方以电话方式提供技术服务的,应于电话回复之日起5日内整理成书面材料交付需方存档。

9、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运输方式为公路、铁路或水路运输。供方负责免费运输。

10、其他约定

11、本条未涉及条款按照附件一买卖合同条款执行。

第八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有效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以续签。

第九条、协议的解除

一、有下述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协议、需方有权解除买卖合同。

1. 乙方提供的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

2. 交货期严重迟延(超过两个月),因需方技术参数等未确定的情况除外;

3. 技术服务不及时,或设备技术缺陷半年内得不到解决的;

4. 乙方有严重违反本协议的其他行为。

二、乙方提前解除本协议的条件

1. 需方严重拖欠乙方货款;

2. 不按乙方的指导使用、维护设备,造成乙方产品声誉严重受损;

3. 甲方有严重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战略 合作协议
战略协议,违约责任 第五篇

公司

战略合作协议

合作项目:协议编号:签订时间:签订地点:(征求意见稿)

使用说明

1、本协议适用于设备类、备品备件类的战略合作项目;

2、本合同书中空白部分由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3、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为 ,本着共创共赢、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签订本战略合作协议。本协议是甲方及所属各子公司(简称需方)采购属于本战略合作范围之内设备及备件的依据,也是乙方(供方)提供产品与服务的指导性文件。

第一条、本协议名词释义

战略合作:是指合作双方从推动水泥行业装备优化升级、提高产业整体水平的战略高度,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以互惠互利、共创共赢为宗旨,面向未来,谋求企业长久发展的合作。 协议双方:协议双方是指签订本协议的甲方和乙方。

甲方:

乙方: 合同双方:是指签订买卖合同的供、需双方。

需方:甲方或甲方所属全资及控股公司。

供方: 基准日:是指本战略协议签订日。

第二条、战略合作供货范围

一、详细供货范围见附件二;

二、供方供货周期不能满足需方的要求时,则需方不受此协议约束;

三、扩大合作范围需通过甲乙双方签订新的协议;

四、关键件或关键工序外协加工应经需方同意;【战略协议,违约责任】

五、签订供货合同后,设备开始加工应以预付款到乙方账户为依据(供需双方可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第三条 授信额度

在本协议范围内,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给予甲方 万元的授信额度。

此授信额度的使用由甲方设备装备部在其所属需方之中统一安排,使甲方及其所属需方对乙方总体应付帐款控制在此授信额度范围内。使用授信额度的需方的订货可以在该额度内得到付款方面的宽限,且设备加工制作及交货进度不受影响。如果需方因资金紧张需要先交货后付款,则使用授信额度的需方应与供方签订付款备忘。

第四条、价格确定原则

一、执行价格原则上应是乙方同类产品上一个价格周期(即本协议生效日起每六个月为一个价格周期)的市场最低价格(首台新产品价格除外);

二、需方订货时,供方应提供上一个价格周期(即本协议生效日起每六个月为一个价格周期)同行业同型号产品销售业绩表及最高、最低价格的书面材料;

三、甲方需要查阅乙方合同价格时,乙方应提供有效的合同原件;

四、甲方在核实乙方上一个价格周期(即本协议生效日起每六个月为一个价格周期)销售的最低价格与提供给需方的实际合同最低价格不符时,乙方应按差价的双倍返还甲方;

五、价格按照 原则进行调整。调整周期为每隔半年(六个月),基准日为本协议生效日。

第五条、本协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严格执行本协议条款;

2.协助解决供、需双方在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纠纷。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原则和需方签订买卖合同;

2.乙方对设备的现场使用进行培训指导,避免因需方对操作要求理解不当,及操作方法理解错误而导致的设备损坏。

三、其他约定

1.双方每年度应对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回顾与总结,对今后的合作商定改进的途径;

2.双方每年度应就合作范围产品的技术进步、质量状况及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题研讨;

3.每年度进行一次双方高层互访;

4.根据双方的业务需要,修订、签署协议补充条款。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

一、乙方在与甲方签定战略合作协议后,在乙方第一次与任一需方签订买卖合同前,必须向甲方一次性交纳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战略合作,本战略合作协议解除;

二、当乙方提供的产品违反本协议及买卖合同的约定出现质量问题、未达到附件的考核条款及

乙方违反本合同及买卖合同的约定而需要扣款时,乙方同意在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三、当履约保证金不足扣款,并且乙方又不能按照考核条款承担相应责任时,将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仍有不足的乙方以现金进行支付;

四、当履约保证金不足 万元时,乙方在30日内必须补足,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战略合作,本协议自动终止,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已签订的买卖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五、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自交纳时起至所有乙方向需方提供的产品所承诺的使用寿命到期。当有效期满后,甲方在扣除有关扣款及款项后将剩余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 买卖合同签订的基本原则

供需双方按照本条约定的原则签订买卖合同,同时在甲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的条款基础确定买卖合同的条款。

一、付款方式

原则为预付款 %,进度款 %,提货款 %,质保金 %。具体付款额度由供、需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原则具体确定。

二.质量标准、质量要求以及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质量标准:按行业或国家标准加工制作,需方有特殊要求时应按需方技术要求制作,如无国家标准,则经甲方认可采用供方的企业标准。

2、质量要求:见附件二。

3、质保期:整机质保期为 个月(从设备安装、调试、带负荷验收合格之日开始算起)或货到之日起 个月,两者以先到为准。在质保期内返修的部件的质保期为返修合格后 年。

三、交货周期、交货地点及方式:

2、交货周期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在需方的供货周期要求较短时,供方应考虑在正常生产经营能够承受的范围内,优先安排需方订购设备的生产计划;

2、交货地点为需方指定地点,交货方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四、设备监造(注:本条适用于需要设备监造的战略合作设备)

1、为确保甲方及其所属子公司在乙方订购设备的制作质量和进度,促进双方良好合作,需方委托第三方对乙方进行设备的制作进度、质量等监造工作;

2、乙方有接受第三方在需方委托范围内进行设备监造的义务,并为其提供方便。

五、技术服务

1、安装、调试期间供方对提供的产品提供不少于 人/小时的免费的技术服务,超出上述时间范围,由供需双方根据超时原因另行协商确定服务费用。

2、质保期内供方对提供的产品提供不少于 人/小时的免费的技术服务,超出上述时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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