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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泥土购销合同

2016-10-13 10:32:0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商品混泥土购销合同(共3篇)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商品混凝土采购合同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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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
商品混泥土购销合同 第一篇

商品混凝土采购合同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用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 供货范围(m3)

单价以广西省钦州市定额站发布的当月信息价下浮8%,市场价的浮动参与调整(暂定五五分) 记取办法:

当月份的结算价为=B1*0.92+[(A1-A)-(B1-B)]*0.5 四、交货条件

1、需方应提前24小时向供方提供商品混凝土需求计划,需求计划需方应以书面形式或传真、专人电话等形式及时通知供方,需方计划要把需求的部位、型号、数量、时间提供准确,供方根据各施工单位的提报情况合理安排供货计划后通知需方具体的供货时间。

2、需方应做好混凝土浇筑前的准备工作,确保厂区道路坚实,保证供方搅拌运输车到达现场施工部位,若搅拌运输车、泵车没有按需方人员指挥造成的车辆事故由供方负责。

3、需方应按供方要求做好运输车、泵车工作区域的安全保障工作:臂架式泵车布料杆活动范围内无高压线;拖式泵车工作地点上方搭防护棚,保证人机安全。

4、需方应保证供方在施工现场的水电畅通。

5、因供方操作人员不按时到岗,或供方商品砼未按需方要求的时间到场,每拖延一小时,应承担需方人员窝工、设备闲置、周转材料费用、影响工期等损失,每小时按 元计算。

6、供货过程中,供方不能及时供应砼时需方有权指定另一家商品砼供应商供货。

五、质量标准

1、供方所供混凝土必须符合国家质量GB/T-14902-2003。出现混凝土不合格时,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2、砂、石符合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3、水泥符合GB175—2007《普通硅酸盐水泥》标准。

4、混凝土外加剂符合GB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标准、GB8077

—2000《混泥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

5、砼用粉煤灰符合GB/T1596—2005《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标准。

6、砼用水符合JGJ63—2006《混泥土用水标准》。 六、验收标准

1、检验标准: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执行。

2、供方负责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原材料(砂、石、水泥、外加剂)检验试验报告。原材料检验试验报告必须按规定的抽检批次数量足额提供。提供的检验试验报告必须是具备国家认证资格的实验室出据的报告。

3、需方现场抽取供方提供的混凝土,每100M3抽取一组标准养护试块(不足100 M3仍按100 M3计抽取试块),每次取样不少于2组,一组进行标准养护,一组现场同施工条件养护,并符合GBJ107—87《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标准》、并按国家标准GB/T14902-2003进行标准养生,做抗压检验。供方随第一车砼提供原材料检验报告砼、配合比报告。

4、需方委托的验收人按供方运单对混凝土数量进行签字验收,否则其他人签字无效。需方有权随时抽查供方单车数量,如抽检量与供应量不符时,在1000 M3内抽查五次按五次量的平均值记量,凡在此前所供量均按抽检量的方量计量。

七、随机配件

1、由供方提供泵送服务的,供方提供成套混凝土输送泵、电缆、水管、配件、消耗材料及操作司机,并负责指导需方工地人员安装混凝土输送管道。

2、需方负责配件的保管和看护,输送管道的安装、移动、拆卸、清洗等工作。

3、供方负责用于砼运输、浇筑所需的输送设备的维修、保养、人员工资、各种保险和在工地围墙之外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4、供方必须按需方要求的供货数量和时间,按时、连续、不间断的保证供货。每次第一车必须提供原材料检验试验报告,配合比报告,每车提供电脑打印票单,手写无效。

5、配件进出施工现场,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如有丢失、非正常使用损坏由需方按配送价格赔偿。

6、配件价格表

1、 提供砼输送泵管件必须是新购置。

2、 正常报废、爆管、破裂需方不承担维修和任何费用。 3、 胶圈属消耗材料,供方提供必须满足使用,报废的可以以旧换新。

八、结算及付款 (一)结算

双方定期进行对账并以加盖双方公章的购销结算单进行结算,经双方核对确认无误后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二)付款

1、月结,六个月的存兑汇票乙方贴息。

2、在最后一次浇筑量不足 M3时,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三)支付方式 九、合同生效与解除 (一)生效

1、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2、合同订立地点:

3、本合同一式 份,供需双方各执 份。双方约定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供方货款结清之日失效。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二)解除

1、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时;

2、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一方无法履行主要义务; 3、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但应书通知对方。

十、违约责任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当批次违约事件金额的千分之 。

2、因供方输送车辆、输送泵损坏,供方砼到达现场2小时后(不含2小时),砼不能卸出,造成砼报废,其损失由供方承担,并承担给需方造成的工期延误、人员窝工、设备、周转料具停置等损失。

3、因供方提供的商品砼质量问题,造成需方工程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返工、返修等全部损失由供方承担。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

商品混泥土购销合同
商品混泥土购销合同 第二篇

商品混泥土购销合同

甲方:浙江华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身份证

为了规范商品混泥土购销行为,确保商品混泥土的质量,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一致同意签订本购销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商品混泥土供应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安化连馨交院生活小区

交货地点(工程地址):安化县黄拓公路的南边

交货起止期:2012年5月—2013年10月(具体以实际工程进度为

浇筑主要部位:2#、3#、4#、5#楼及地下室、连体部分;

数量:暂估40000m3

总货款:暂定约10000000.00元,以双方确认数量及单价为准

二、 商品混泥土单价

1. 以上价格包含运费、成本费、管理费、税金等(如乙方不能提供有效税【商品混泥土购销合同】

票,按材料税5%代扣)。以上价格在该工程竣工前一次包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政策性调整)提出价格的调整,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无法正常施工,甲方可以拒绝支付剩余未支付款项。

2. 以上价格均为非泵价格,采用汽车泵、固定泵价格根据市场价由甲方确

认并附加协议书执行。汽车泵、固定泵等设备必须由乙方负责自行购买并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泵送管道配件等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

3. 以上价格均为普通商品混泥土,如需抗渗混泥土,抗渗剂由甲方提供。

4. 甲方安排技术人员进行指导,技术指导费在此基础上另加13元/立米。

三、 商品混泥土方量结算

砼量结算方式:甲乙双方约定按照过磅计量,施工现场已经安装电子秤,全部商品混泥土均按照过磅计量后甲方确认(商品混泥土按照每立方米2400千克计算)该批次商品砼立方量。

四、 商品混泥土付款方式和期限

1、 按照月进度支付,支付额度按丙方支付甲方的进度款额度同比例支

付;

2、 主体结构通过主体验收后支付至商品混泥土结算款项(凭甲乙双方

有效的结算凭证并且双方结算已经确认)的90%;

3、 余款在工程砼使用结束后6个月内分二次支付完毕同时丙方需按照

此付款条件支付给甲方。

4、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均按照丙方支付给甲方支付方式执行,如丙方支

付给甲方后甲方不按照合同支付给乙方所产生后果有甲方负责,除此外甲方不承担任何后果。

5、 甲方提供250万资金无息借给乙方用于购买混泥土搅拌设备(具体

以乙方现行购买设备凭有效发票同比例借给),待项目主体完工后乙方归还甲方全部借款(或以乙方的商品混泥土抵扣),其中100万元借款在2013年5月30日前归还。

五、 商品混泥土质量和技术要求

1、 商品混泥土拌合材料:水泥、砂石、外加剂、粉煤灰等,其质

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其中对高标号C30以上的商品混泥

土的碎石必须从外地采购并经由甲方、建设方及监理认可。

2、 乙方应按照国标《预拌混泥土》GB14902-2003及有关规范进

行生产。

3、 甲方安排专业技术人员1人对预拌混泥土进行技术指导,现场

操作工人必须要服从技术人员的安排,如现场不服从管理甲方

有权要求乙方停止生产、供货,并且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

后果。甲方对现场的技术指导但并不表示对乙方供应的混泥土

的质量、技术标准、数量的最终认可,因乙方提供的混泥土不

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

承担。如果出现混泥土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乙

方负责。

4、 乙方应按时将商品混泥土送达施工现场即施工工地,甲方在施工现场全检或抽检砼塌落度、扩展度等指

标,对砼工作性能差和发生分层、离析等不符合施工性能要求

的予以退货。

5、

6、

7、 甲方应保证商品混泥土送达现场后在合理时间内及时卸料。 商品混泥土运送及卸料过程中严禁运输车筒体内加水。 乙方应满足甲方根据设计、施工方案提出的对商品混泥土强度

等级、塌落度、抗渗性、初凝时间、终凝时间、以及混泥土拌

合材料水泥、砂石、外加剂等用料的要求及其他特殊要求。

8、 甲方在接收罐车混泥土时,同时检查乙方随车送来的各种技术

资料,对与技术要求不符或技术资料残缺、质量不合格的混泥

土,甲方有权予以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工程施工造成影响的,

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9、 乙方需提供资料的要求:混泥土运到现场后,应随车送来相应

技术资料一式三份,包括:

9.1 混泥土配合比通知单

9.2 30天内提供预拌混泥土出厂合格证

10、 商品混泥土运送频率应保证现场混泥土施工的连续性。

11、 每批次商品砼供应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书面技术要求及用量

等具体委托供货资料。

12、 在未浇灌混泥土前,乙方应提前将混泥土试配报告、砂、石、水泥、外加剂等试验资料两份加盖乙方试验专用红章送甲方审查认可。

13、 商品混泥土出厂,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每批次“预拌混泥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及有关资料交甲方存档。

14、 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安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5、 监督浇筑过程中存在的质量要求并及时进行信息联络,必要时乙方需有专人在现场协调解决供应中发生的问题。

16、 乙方在每批商品混泥土达到28天强度后,及时提供给甲方该砼的试压报告。

17、 砼质量检测由本工程材料检测单位检测。

六、 其它约定事项

1、 甲方在浇筑商品混泥土的前一天,应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向乙方

申报供料计划,并通知标号、部位、方量等要求。

2、 指派负责对商品混泥土质量及相关混泥土资料

签字验收,留一份混泥土小票作为施工记录的依据,每月底结

算一次。

3、 甲方应做好浇筑混泥土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如道路、水电等)。

如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砼的报废,由甲方负责照价赔偿。

4、 乙方供应商品混泥土时,及时处理相关困难因素,保证供货及

时,按甲方要求,浇捣砼的前一天现场考察场地布置、外围协

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
商品混泥土购销合同 第三篇

湖北郧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

工程名称: 郧阳国际园景观绿化工程 工程地址: 十堰市郧阳区 建筑面积:

建设单位: 湖北鑫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买 方: 郧阳国际园景观绿化项目部 卖 方: 湖北子胥湖集团建材工贸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商品混凝土供货合同【商品混泥土购销合同】

甲方: 郧阳国际园景观绿化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湖北子胥湖集团建材工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日照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就乙方向 滦赤路大修 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供应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并签订本购销合同:

一、本合同标的物为 郧阳国际园景观绿化项目部 建设工程所需,运输距离为 75 公里

二、价格

此单价包括运输(10公里以内)、泵送(15公里以内),若泵送则每立方单价在原价基础上增加10.00元(低于20m³砼不泵送),10-30公里之间每公里每立方单价在原价基础上增加0.65元,30公里以上每公里每立方单价在原价基础上增加0.55元,如甲方对商品混凝土有其他特殊要求,如另需加防渗剂、UEA膨胀剂等每加一项在相等强度等级的基价上增加15元/立方米,如砼中需加缓凝剂的,按相等强度等级的基价执行,如砼中需加早强剂的,在相等强度等级的基价上增加15元/立方米。道路用混凝土,在相等强度等级的基价上增加5元/立方米。细石砼在相等强度等级的基价上增加15元/立方米。钻孔灌注桩在相等强度等级的基价上增加5元/立方米。乙方保证一年内甲方工程所需以上砼价格不因市场材料价格变化而变动。

三、本合同商品混凝土计量、质量验收及结算办法。

1、计量办法:

按实际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不扣钢筋含量,根据国家现行定额不计损耗确

定计量。由于甲方原因,超出图纸范围内的数量由甲方承担。如甲方开盘需砼量超出图纸预算量,甲乙双方经协商认可签字有效。±0.00米以下部分的混凝土,乙方凭甲方签收混凝土小票数量结算。其签收的混凝土甲方可抽查,按配合比重量过磅计算,以最少方量计算,基础每次完工双方对账核算。

2、质量验收:

由于交货检验的商品混凝土试样为在交货地点混凝土运输车卸料口,由双方和双方认可的见证单位采取的有效试样。经标准的养护的交货检验试样的试压结果,是判断商品混凝土质量的重要依据。

【商品混泥土购销合同】

3、结算办法:

甲、乙双方每月26日凭送达工地的签收凭证对账,次月1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已送混凝土款的60%。混凝土结构工程封顶付70%。余款在混凝土工程完工后半年内无质量及相关问题付清。

四、双方义务

(一)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及合同的要求进行商品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和生产、供应,并保证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主要标准GB50010-2002)、甲方设计图纸变更施工图和现场签证单说明及本合同要求。乙方对所提供商品混凝土质量负责。

2、按本合同将商品混凝土供应给甲方前,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使用技术说明、产品合格证和相关技术资料。

3、按混凝土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按批量随机取样,制作出厂检验试块。

4、保证搅拌设备具备微机控制、原材料自动投料、自动计量功能,并保管相应生产原始数据。

5、设置汽车磅等计量器具,保证供货数量。

6、乙方配备技术人员监督施工过程,保证混凝土质量合格,并按甲方要求提供泵送设备,泵送入模。

7、按照合同约定和双方商定的供货计划按时发货,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连续浇筑混凝土需要。乙方泵送指挥员、现场施工员必须随货到达现场指挥施工。

8、按照甲方要求应保证24小时不间断供货。

9、本合同二中的价格包含商混送达目的地的社会关系的协调费,即供应商品混凝土时发生的与当地协调关系及纠纷的任何费用由乙方一揽子承担,并且不得影响施工和进度。

(二)甲方义务

1、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卸载条件,做到施工现场进出道路坚实、平整、畅通,有电力、照明、水资源等设施。

2、应提前24小时将商品混凝土需求信息(等级、部位、楼层、轴线、时间、数量、技术要求等)报给乙方,便于乙方提前安排。【商品混泥土购销合同】

3、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性停工或更改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清单的内容,应及时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确定新的供应计划。

五、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要求和未履行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未及时提供商品混凝土使用技术说明、产品合格证和相关技术资料供甲方检查,导致甲方拒绝验收乙方所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未按合同约定和双方商定的供货计划供货,而导致甲方工程连续浇筑中断或工期延误,所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接到甲方项目经理电话或书面通知后,在24小时内开盘供货属正常供货。延误一天仍不能供货,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共10份,在合同签订时一并送到甲方作为合同附件)用高价在其它站购混凝土,乙方承担一切超支费用,并向甲方支付(¥500元/次)的违约金。同时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罚款及其他经济损失均从乙方供货款中抵扣。

(二)甲方违约责任

1、未能向乙方提供施工组织、浇筑条件和保障条件而造成混凝土初凝期未浇筑完毕或在乙方按合同约定正常送货情况下不能按时浇筑、不按时验收乙方的送货、拒绝接收乙方送货,延误乙方的机械台班等,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接受乙方送货后未按合同约定履行验收手续而使用混凝土,承担未验收责任。

六、争议和裁决

1、商品混凝土生产、使用过程及质量判定,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商品混凝土质量仲裁检测由有关法定检测单位实施。

3、合同争议解决方案: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待双方货款结清合同履行完毕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委托人: 乙方委托人:

2012年5 月20日 2012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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