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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

2016-12-03 09:10:0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涉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共9篇)涉爆人员安全责任书涉爆人员安全责任书为增强全员对火工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火工品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预防火工品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真正树立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 治理”的思想,为道安高速公路TJ17标合同段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施工生产环境。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涉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供大家学习参考。

涉爆人员安全责任书
涉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一篇

涉爆人员安全责任书

为增强全员对火工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火工品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预防火工品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真正树立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 治理”的思想,为道安高速公路TJ17标合同段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施工生产环境。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签订本责任书。

1、本人坚决遵守和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遵守陕西省及集团公司相关的民爆器材的规章制度和要求,确保火工品的安全管理和正常使用。

2、实施爆破作业时,必须做好放炮前的警戒工作,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并撤离到危险区以外,严格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措施不落实或不符合爆破安全规定时,不实施爆破作业。

3、全方位加强对爆破器材申请、领取、使用、退库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火工品的有关规章制度,对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在爆破后立刻退回到民爆公司专用运输车,并做好登记。

4、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除涉爆工作人员和爆破检查人员以外,不准任何人进入危险区。爆破后,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5、本人保证依法依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私藏、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非法储存、非法购买、非法使用民用爆炸物品。

6、自觉接受项目部和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对火工品使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7、积极向项目部领导和公安机关反映无证施爆和其他涉及民用爆炸物品的违法、违规、违纪情况。

8、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制度而造成爆破安全事故的,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愿意接受项目部作出的任何经济及行政处罚,愿意接受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应法律法规所作出的处分决定。

9、本人承诺已清楚了解以上责任内容,愿意严格遵守并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及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接受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应法律法规所作出的处分决定,并承担相关刑事和经济责任。愿意接受项目经理部的罚款处罚,特签定本责任书。

10、本安全管理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道安高速公路TJ17标项目部

涉破人员(签名): 2014年 月 日

涉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
涉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二篇

克力多矿山涉爆人员安全责任保证书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执法机关的工作部署,积极创建和谐稳定环境,进一步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预防危险品事故的发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严格管理民用爆炸物品,预防爆炸事故的发生,防止犯罪分子利用民爆物品进行破坏活动,保障矿山生产建设和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特签定本责任书。

1.危险物品从业人员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相关培训,取得上岗资格。

2.取得“爆破员作业证”的新爆破员,应在有经验的爆破员指导下实习三个月后,方准独立进行爆破工作。

3.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行“封闭管理”规定和自治区公安厅关于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规程。

4.严格按照爆炸物品管理规定,做好爆破器材申领、运输、使用、清退、储存等环节的管理工作,做好爆破器材的防盗、防爆工作,确保爆破器材不流失、不被盗、不被移作它用。

5.储存爆炸物品,必须放在专用的储存库内,不得超量储存,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要分库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不得混装运输,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存在一起。

6.严禁在接触爆破器材时吸烟、用火。

7.必须认真做好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严禁岀入库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8.按照上级规定,努力使库房库区需达到人防、物防、技防、犬防的“四防”。

9.爆破器材发放要由原爆破员、安全员人员“谁领用”“谁负责”。

10.仓库里所有库存爆破器材只能坚持用一周天时应该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11.一张爆破员卡全天24小时内刷雷管不可超过200发,炸药不可超过300公斤。

12.爆破员、安全员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领取火工品,爆破应严格按照爆破规程要求进行操作,爆破后及时清理现场,排除哑炮,及时填写爆破器材现场使用“爆破物品使用日志表”,剩余爆破器材及时返库。不得擅自截留、私藏、挪用、转让、买卖爆破器材,违者将扣除当月工资或按照民爆物品管理办法给予严令出发,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造成事故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13.运输爆破器材要由原爆破员、安全员人员负责押运。

14.物品包装牢固、严密,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不准混装在同一车厢内。

15.装载爆破器材不准同时载运其它无关人员(除押运员外)和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物品。

16.车况必须良好,不得超载、超速行使。

17.实施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在所有爆破危险区域的通道上设置警戒岗哨和警戒标志。

18.全方位加强对爆破器材领用退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好放炮前的警戒、三次警报及放炮后解除警报、现场清理、撤除工作。

19.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应使全体职工和附近居民,事先知道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和声响信号的意义,以及发出信号的方法和时间。

第一次信号一预告信号。所有与爆破无关人员应立即撤到危险区以外,或撤至 指定的安全地点。向危险区边界派出警戒人员。

第二次信号一起爆信号。确认人员、设备全部撤离危险区,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方准发出起爆信号。根据这个信号准许爆破员起爆。

第三次信号一解除警戒信号。未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前,岗哨应坚守岗位。除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的检查人员以外,不准任何人进入危险区。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发出解除警戒信。

20.保证依法依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私藏、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非法运输、非法储存、非法购买、非法使用民用爆炸物品。

21.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必须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22.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依法对危险物品从事人员指导、监查、监督、检查。

23.工作中如自身原因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自愿接受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应法律法规所作出的处分决定。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保证人(签字):

公司名称 :新疆克力多铁矿有限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

涉爆单位法人代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书
涉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三篇

涉爆单位法人代表民用爆炸物品

安全管理责任书

基本情况

为严格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坚决杜绝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本单位不发生民爆物品丢失、被盗、被抢等流失社会问题和爆炸案件、事故,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签订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书如下:

1、涉爆单位的法人代表是本单位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单位内部安全责任,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2、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从事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不将爆炸物品用于非法开采或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他人;发现涉爆违法犯罪活动主动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

3、建立健全民爆物品流向登记制度,严格执行民爆物品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的相关规定,严防爆炸物品流失社会。

4、依法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治安保卫人员,设置

技术防范设施,规范爆破作业现场管理,严防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

5、定期开展单位内部安全管理自查自纠工作,检查岗位责任、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加强对本单位涉爆人员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定期了解涉爆人员思想状况,对不适合在重要涉爆岗位工作的人员,要立即予以调整。

6、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涉爆安全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和结果及时上报公安机关。

注: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责任书双方各留一份。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责任民警要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监管民警: 监管民警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涉爆安全责任书
涉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四篇

民用爆炸物品涉爆人员安全管理责任书
涉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五篇

编号:ZY-AQ-ZR03

民用爆炸物品

涉爆人员安全管理责任书

二0一四年度

民用爆炸物品涉爆人员安全管理责任书

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涉爆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 (以下简乙方) 为切实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和涉爆人员的安全管理与控制,落实安全责任制,严防民爆物品丢失、被盗、被抢和爆炸事故的发生,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以及甲方的《火工品管理办法》、《火工品使用流程管理》等相关规定,确保民爆物品使用安全和管理责任到人,做到层层负责,甲乙双方特签订如下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 双方责任: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

条例》中的管理内容及甲方的相关火工品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正确管理,确保民爆物品安全使用。

二、 乙方的责任与岗位职责

一)责任:

1. 贯彻“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乙方为本单位民爆物品使用、储存、运输等

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所使用的民爆物品的安全负主要责任。

2. 乙方除因个人原因离退等不可控原因外,作业期间必须严格按甲方的相关管理

要求与规定执行。乙方如有变动或离退,以及个人信息有变动的,必须及时向甲方报备。

3.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火工品管理办法》和《火工品使用流程管理》等相关规定执行,严禁无证人员进行火

工品领用和爆破作业。每个涉爆人员必须经具有资质的相关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且由甲方统一管理,同时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主动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管,严格按照《爆破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爆破作业,并按规定与要求及时、认真填写爆破记录和爆破作业现场等相关记录,将当班领取、使用、清退等民爆物品的数量认真填写清楚,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审核,同时上报甲方带班领导核查。使用完的爆破记录本与现场作业记录本等软件资料必须及时报甲方安全环保部备案,不得遗弃、遗失和损坏,做到记录真实、清楚、相符、不残损。

4. 严格执行退库制度,对当班爆破作业剩余的爆破物品,要认真清点及时退库,

并严格交接登记和签认手续。

5. 加强对现场的安全管理,做到民爆物品在现场管理过程中帐物相符,各项安全

防范措施到位。

6. 严禁在施工场地、宿舍内临时存放民爆物品,严禁非法生产、购买、储存、制

造、个人私拿、私藏、出售、出借、转借、转让、抵押、赠送、倒卖、交换异物及超范围使用民爆物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7. 自觉执行甲方的管理指令和整改要求,及时主动向甲方反映民爆物品管理的各

类信息,积极配合甲方查处涉爆违法、违规与违纪等行为、事件和事故。

8. 加强日常民爆物品安全检查,爆破安全员必须每周排班检查民爆物品现场安全

管理工作,检查时要有记录,并由现场负责人于记录上签字;对发现违规作业的要坚决进行处罚,情节严重需及时向甲方汇报。

9.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做一个守法单位或公民,并承

诺与保证:

1) 保证不非法使用民爆、剧毒等危险物品。

2) 保证不非法生产、购买、储存、制造、个人私拿、私藏、出售、出借、转借、

转让、抵押、赠送、倒卖、交换异物及超范围使用民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如违犯,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 保证积极配合甲方搞好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如发现有非法制造、储存、

买卖等民爆物品的情况,立即向甲方举报。

二)岗位职责

1. 爆破员、爆破安全员和保管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爆破作业的生理缺陷和疾病;

2) 工作认真负责,无不良嗜好和劣迹;

3)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 持有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2. 爆破员的职责:

1) 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应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应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2) 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装药、联网和起爆等爆破作业;

3) 严格遵守本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4) 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获准后及时

处理;

5) 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3. 爆破安全员的职责:

1) 负责本单位爆破器材购买、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2) 督促爆破员、保管员按照本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的要求进行作业,制止违

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

3) 经常检查爆破工作面,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工作面瓦斯超限时有

权制止爆破作业;

4) 经常检查本单位爆破器材仓库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及爆破器材安全使用、

搬运制度的实施情况;

5) 制止无爆破安全作业证人员进行爆破作业;

6) 检查爆破器材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及时退库情况。

4. 爆破器材保管员的职责:

1) 负责验收、保管、发放和统计爆破器材,并保持完备的记录;

2) 对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和领取手续不完备的人员,不得发放爆破器材;

3) 及时统计、报告质量有问题及过期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

4) 参加过期、失效、变质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

5. 爆破器材押运由爆破员和爆破安全员担任,其职责是:【涉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

1) 负责核对所押运的爆破器材的品种和数量;

2) 确认运输工具及其所装运爆破器材符合标准和环境要求,包括:几何尺寸、

质量、温度、防振、绝缘等;

3) 监督运输工具并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

4) 负责看管爆破器材,防止爆破器材途中丢失、被盗或发生其他事故。

6. 爆破器材库主任应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或经验丰富的爆破员担任,并应持有相

应的安全作业证。其职责是:

1) 负责制定仓库管理条例并报上级批准;

2) 检查督促保管员履行工作职责;

3) 及时清库核帐并上报过期及质量可疑的爆破器材;

4) 参加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

5) 督促检查库区安全状况、消防设施和防雷装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 甲方责任

1. 宣传民爆物品安全知识,传达布置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民用爆破物品管理的任

务和要求。对乙方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实施全方位监管。

2. 指导乙方检查督促执行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

3. 对乙方进行调查摸底并进行逐一登记,做好建档工作,并签订民爆物品安全管

理责任书。

4. 切实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乙方的民爆物品管理情况

专项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督促指导乙方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及时发现和责令整改各种隐患。

5. 对国家和甲方制订的民爆物品相关法律法规、管理条例、办法与制度,乙方如

拒绝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以及违返本责任书中规定的“乙方责任与岗位职责”中的条款,视情节轻重,甲方将对乙方处以50-200元不等罚款,如发现严重违

2016社区安全生产保证书
涉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六篇

社区安全生产保证书

梁永镇柏茂社区居民(单位)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不断优化社区安全环境,打造“安全社区”品牌,增强社区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特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管理对象:

梁永镇柏茂社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家庭住户、工商个体户、建筑施工企业等,均属接受目标责任的对象。

二、目标管理对象安全义务:

1.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积极参与社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履行好家庭(单位)应尽的安全管理职责,养成良好的安全隐患自查习惯,及时报告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严防安全隐患扩大或事故发生。

2.科学使用煤、电、气,不私拉乱接电线,不私自改装燃气管道,不封闭门窗使用煤炭烤火、煮饭。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在街道盲目乱跑,不在街道随意“飙车”,不让小孩独自横穿马路。

4.对房屋及房前屋后的堡坎、电杆等建筑物体、大树要随时留心排查,及时消除小型安全隐患,即时报告重大隐患情况。

5、严控易燃易爆物品,煤油、汽油、烟花爆竹经营,要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亮证经营,定点储存,登记销售。

6.不参与吸毒、贩毒,不参与邪教组织,及时举报吸毒、贩毒和参与邪教的人员。

7.讲究商业信誉和良知,不卖过期食品、三无产品、地沟油等垃圾食品,讲究清洁卫生,自觉抵制不卫生、不安全的食品。

8.真诚待人,坦诚做事,不背后议论人,不故意为难人,不参与打架斗殴,维护社会风气,促进社区和-谐。

三、社区工作职责:

1.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工作考核,确保事故发生前有预见性指导,事故发生时有应急性救援,事故发生后有科学性处理。

2.建立定期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制度、汇报处理制度,指导、帮助居民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3.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的宣传教育,组建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不定期开展多形式安全演练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管理中的经验和典型事迹,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四、责任追究:

管好自己的门,看好自己的人。对安全事故引发者、工作渎职者,造成轻微影响的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影响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调解,造成重大影响的按法律程序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本责任书经居民确认签字后有效,由居委会存档。

下达责任单位:巴州区梁永镇柏茂社区居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接受目标责任的居民(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6年 月 日

社区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本社区各单位认真落实安全责任,有效遏制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责任书。本辖区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自觉服从社区的监督和管理。

一、首先在单位内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和宣传。安全无小事,把安全工作当成头等大事来抓。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以预防为主。

二、建立建全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

三、重点防火。管理好易燃易爆品和控制好火源。决不能让小孩自带火种及玩火。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安全用电用气。经常检查用电线路和设备。不私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用电;使用液化气,要经常检查灶具和导气软管,是否破裂漏气。如发现有问题应立即更换。

五、楼梯间走道和安全通道要随时保持畅通。不得擅自封闭堆放杂物等,占用安全通道。

六、消防设施器材必须配备齐全。定期检查,严防损坏丢失。

七、经常开展消防知识的学习和应急演练。掌握最基本的应急措施,提高防范能力。

八、对幼儿,小孩,老人要随时加强监护。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九、以上八条要认真执行落实,确保无事故发生。否则社区将申请工商、公安和卫生部门依法处理。

十、辖区内各单位积极协助配合各级安全生产的例行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上报。

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社区居委会、经营户责任人各执一份,本责任书从签订之日起实施。

社区责任人: 单位责任人:

2016年1月1日

社区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本衬区各单位认真落实安全责任,有效遏制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责任书。本辖区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自觉服从社区的监督和管理。

一。首先在单位内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和宣传。安全是人生的第一保障。安全无小事。把安全工作当成头等大事来抓。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到岗,到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以预防为主。

二。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建全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

三。重点防火。管理好易燃易爆品和控制好火源。决不能让小孩自带火种及玩火。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安全用电用汽 。经常检查用电线路和设备。不私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用电;使用液化汽。要经常检查灶具和导汽软管,是否破裂漏汽。如发现有问题应立即更换。

五。楼梯间走道和安全通道要随时保持畅通 。不得擅自封闭堆放杂物等。占用安全通道。

六。消防设施器材必须配备齐全。定期检查。加强管理。严防损坏丢失。

七。经常开展消防知识的学习和应急演练。成立应急队伍。掌握最基本的应急措施。提高防范能力。

八。对幼儿,小孩,老人要随时加强监护。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九。食品方面: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持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业经营活动。保证食品的卫生与安全。

2.保证所有食品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和新参加工作的).均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3.保证食品及原料采购的正常渠道和验收制度。保证从食品原料采购,加工,销售。实施有效的全过程质量管理。杜绝食品中毒事件发生。

4.保证不使用病死、毒死和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制品。不使用劣质食用油。不使用不合格食品级原料。杜绝有害有毒物质混入。

5.保证不采购和使用标签、标识不全及包装破损或过期食品和食品添加剂。

6.严格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储存。防止生熟食品、原料与待加工食品、成品的交叉污染。对餐饮、餐具严格消毒。方能使用。

十。以上九条要认真执行落实,确保无事故发生。否则社区将申请工商、公安和卫生部门依法处理。

十一。辖区内各单位积极协助配合各级安全生产的例行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上报。

社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了全面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督促社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我社区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根据区、办事处关于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现制订2016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

一、责任对象

社区 各 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人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人对其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二、工作目标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订安全生产年度规划。及时召开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落实实施《安全生产法》,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效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问题;每月组织安排一次全面或专项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办,并保存整理好检查整改工作记录。

2、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成立安全生产管理专班,配备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齐必要的安全设施,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运转良好。

3、 本文来自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网络,按照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具体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个人。

4、认真开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积极参加安全培训考核工作。

5、扎实做好事故隐患整改和危险源监控工作。对本单位安全危险源进行普查、登记、建档;对安全隐患要认真制定整改计划,严格落实措施、整改期限、责任区域及责任人。

6、建立和完善事故报告制度,做好事故分析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发生事故后按规定及时上报,无漏报、误报、迟报、瞒报现象。

7、按照区、办事处统一部署,扎实有效地按期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考核与奖惩

1、按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要求,对生产安全工作做的好单位,且在本年度单位未发生任何大小安全生产事故,将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并作为上级政府年度评先的依据。

2、对于平时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工作不重视,安全生产管理不严,抓的不紧,措施不到位所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单位不得被评为本年度的先进单位,负责人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并且追究法律责任。

和杨社区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全面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督促各村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管理,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办事处关于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2016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社区各村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村干部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人对其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二、工作目标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每月安排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情况汇总后上报社区。

2、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配齐必要的安全设施,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运转良好。

3、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积极参加安全培训考核工作。

4、建立和完善事故报告制度,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发生事故后按规定及时上报,无漏报、误报、迟报、瞒报现象。

5、按照办事处统一部署,扎实有效地按期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考核与奖惩

1、对生产安全工作做的好单位,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并作为村级年度评先的依据。

2、对于平时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工作不重视,安全生产管理不严的单位不得被评为本年度的先进单位,并且追究相应责任.

2015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涉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七篇

第1篇: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化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强化危爆物品安全管理,扎实推进平安广丰建设,根据全国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的统一部署,县公安局、综治办、交通运输局、安监局、工信委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切实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危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从业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职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全面堵塞管理漏洞,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爆炸案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二、检查整治重点

(一)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涉爆单位治安保卫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是否齐全,对单位治安防范设施是否开展经常性检查并留有检查记录;民爆物品储存库的建筑结构、安全距离等硬件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标准,人防、物防、技防、犬防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超量储存、违规存放情况;民爆物品装卸、出入库、流向登记台帐是否规范;民爆物品警示登记标识、流向登记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如实将本单位购买、运输、储存民爆物品的品种、数量和流向信息输入民爆物品管理信息系统;运输车辆是否是封闭式民爆器材专用运输车,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是否取得危险货物运输的从业资质和资格。

(二)爆破作业单位。是否持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小型民爆物品储存库建筑结构、安全距离等硬件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标准,人防、物防、技防、犬防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违反爆破安全规程进行爆破作业的现象;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是否持证上岗,涉爆从业人员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私藏民爆物品等违法行为;爆破作业现场是否有带班负责人、安全员、保管员,民爆物品发放、领用、消耗、清退登记记录是否准确完整,爆破作业记录上是否有爆破员、安全员、作业现场负责人三方签字;爆破作业现场临时存放爆炸物品的场所是否具备安全条件,是否设专人管理、看护,是否配备专用保险箱(柜),当日剩余的民爆物品是否当日清退入库,手续完备,临时储存库是否存在隔夜储存民爆物品问题;是否存在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以及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借民爆物品现象。

(三)烟花爆竹从业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储存库房的人防、物防、技防、犬防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产品出入库登记基础台帐登记制度是否到位,台帐记录的品种和数量是否和手持设备采集的信息相符;是否存在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超标产品及包装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产品行为;是否存在跨省(区、市)运输黑火药、引火线行为;是否建立和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是否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制度; 烟花爆竹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是否取得危险货物运输的从业资质和资格;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是否按规定报公安机关审批,并按照焰火燃放安全规程和经安全评估的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是否有不具备相应燃放作业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燃放行为;燃放活动所需烟花爆竹临时存放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并有保管员、安全员、值班员守卫。

(四)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是否持有相关许可证件;是否严格落实剧毒化学品存放情况登记及每日核对、检查制度;是否严格按照《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002-20XX)》的规定落实技防、物防等硬件设施建设,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储存库房是否设置明显标志,标明剧毒化学品名、特征和应急处置措施;剧毒化学品出入库是否严格流向登记并作定期检查,是否凭证购买、运输剧毒化学品;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库房是否配备专职保管员,保管员是否底数清、情况明,是否每天核对出入库情况;存放场所是否配备值守人员,并认真履行值守、巡查职责;剧毒化学品是否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库房是否存在超量储存情况;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误售、误用时,是否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是否落实实名登记制度。

(五)强化重点人员管控。按照涉爆重点人员核录标准,加快对在控重点人员信息的维护更新以及对新发现重点人员的掌握布控。严格按照涉爆重点人员管控机制要求,逐人见面,详细了解活动轨迹、现实表现进行动态分级管理,并经常性到其家中开展搜排爆检查。对本地在外省、市、县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活动的人员进行滚动摸排,全部纳入管控视线,实行动态管理,严防引发现实危害。

(六)严厉打击。

1、严打非法制贩。要坚持以打开路、主动进攻,保持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的凌厉攻势,对查处收缴的非法危爆物品,要按照“上追源头,下查流向”的原则,全面查清非法制贩等源头性犯罪,做到源头没有查清不放过、贩运网络没有摧毁不放过。制贩窝点没有端掉不放过、在逃人员没有抓获不放过,彻查来源流向,切实做到涉爆案件必破、涉爆逃犯必抓。

2、强化案件侦办。全面梳理涉枪涉爆案件、线索,逐案经营、逐线深挖,做到深挖彻底、打击有力,进一步将专项行动引向深入。各单位要在涉爆重点地区布建一批特情耳目,及时捕捉涉爆案件线索,及时组织力量侦破。要加大对非法采矿案件的打击力度,认真开展线索摸排,力争破获一批非法采矿案件。对于涉爆案件,特别是团伙性、系列性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案件,采取专案侦查、挂牌督办等多种措施,务求尽快破案。

(七)其他检查整治重点。对矿区及周边乡村、出租房屋等可能私制、私存危爆物品的重点部位,要开展地毯式排查,着力消除管理上的盲点和空白。对互联网、物流寄递渠道,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巡查和检查,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开包检查、禁寄物品倒查追责等安全管理制度,严密落实阵地管控措施,加强情报信息交流,坚决切断危爆物品非法交易和贩运渠道。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网点要加强管理,对以个人名义购买大量烟花爆竹的,要求销售网点问清其身份和用途,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对可疑情况,要及时调查处理。要强化对各类心态失衡、行为偏激、扬言报复社会人员和重点上访人员的排查管控,特别是对扬言实施爆炸、有私藏私存危爆物品的危险人员,要立即采取有效管控措施,严防造成现实危害。对危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消防设施检查。对公交、长途客运等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防范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场站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安全员配备,改进完善车辆安防设施,严防不法分子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管制刀具等进站、上车。要加大巡逻防控密度,及时发现、严厉打击现行犯罪活动。对当前一些犯罪分子零散购买汽油实施极端暴力犯罪的新动向,要积极研究探索有效管理办法,严防被犯罪分子利用作案。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各地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协调各方面力量全面开展危爆物品大检查大整治,最大限度地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切实形成“党政统揽、公安牵头、部门履职、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为加强对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全县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公安局长郑铭任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刘祥富、副政委郑晓钦、县综治办副主任余岸伟、县交通运输局人武部长王卫标、县安监局副局长周志雄、县工信委副主任刘孝才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在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设办公室,由治安大队长陈问诗任主任,花炮监管大队长徐常福任副主任,负责掌握和通报相关情况,推动工作的落实。为切实解决重点地区的突出问题,将对烟花鞭炮主产地、民爆、剧毒物品从业单位多的洋口镇、霞峰镇、少阳乡、东阳乡、排山镇等5个重点乡镇实行挂牌督办、重点整治。公安机关各相关警种、部门要联勤联动开展检查整治,探索建立危爆物品安全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建立日常联络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无缝对接,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坚持严格执法,严格落实责任。此次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必须坚持“零容忍”,不走形式、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狠抓各项检查整治措施的落实,切实做到“五个坚决”,即: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危爆物品单位,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长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整改的危爆物品单位,坚决依法吊销相关许可证件;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爆物品的单位,坚决依法处理、关闭取缔;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生的爆炸案件、事故,要全面梳理线索,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对发现的案件线索,要深挖彻查,从严惩处,消除祸患。要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加大督导检查工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健全管理机制,总结管理经验。各单位要坚持把专项整治与完善机制结合起来,坚持边查边改、边整边建,积极建立健全加强危爆物品安全管理、防范重大爆炸案事件的长效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相互配合、前端管理和末端管理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着力形成对危爆物品安全管理各环节全覆盖、无缝隙的管理模式。要认真总结经验,固化成功做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各单位阶段性工作情况和工作总结请分别于10月25日、12月20日前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重大案件和重要情况信息要随时上报。凡迟报、漏报和瞒报的,予以通报批评、考核扣分。

第2篇: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危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按照确保“不打响、不炸响”的工作要求,强化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严防各类涉爆、涉危案(事)件,根据《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XX〕79号)的要求,结合连然街道开展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采取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击打源头,着力构筑打防管控建一体化的工作格局,严查危爆物品,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涉危涉爆犯罪活动,全面强化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危爆物品管控,严防危爆物品被盗、丢失等案件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健全完善危爆物品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打防管控能力和水平,坚决遏制发生影响恶劣,危害严重的危爆案件、事故,确保实现“不打响、不炸响”的目标,全力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连然街道办事处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涉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

组 长:吴志方(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王学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金方派出所所长)

李春洪(街道综治维稳信访中心主任)

李永平(街道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安监站站长)

胡志华(街道城镇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由街道安监站工作人员、街道辖区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主任及相关人员组成。

四、工作职责

(一)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管理。迅速组织人员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从经营、储存、经销和燃放等各个环节着手,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清剿各烟花爆竹销售点春节后未销售完的残留烟花爆竹,彻底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大整治工作,强化危险化学品经营、运输、储存安全监管,严防危险化学品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

责任部门:街道安监站

责 任 人:李永平

成 员:薛云峰、陈静萍、高春云

(二)加强交通运输环节危爆物品安全监管。加大交通安监和执法力度,尤其要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危货运输车辆、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严防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和无证无照经营等严重违法违章行为。坚决防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无证运输危爆物品,对未经许可运输危爆物品,违法运输许可事项,未携带运输许可证,装载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进行查处。

责任部门:街道城镇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责 任 人:胡志华

成 员:方建华、龙春梅、李贵文

(三)加强危爆物品储存库的安全整治,全面深化“五缴”措施。街道安监站及各社区要对危爆物品储存库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工作,查危爆物品作业单位、人员是否具备两个标准各项资质条件,是否持证上岗、冒领、带领危爆物品和违规作业。危爆物品储存库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全面落实,硬件设施是否到位,视频监控运行是否正常。制度是否落实,台账是否健全,账物是否相符,全面堵塞漏洞。街道安监站及社区要深入建材、化工、五金加工、小商品批发、大型集贸、物流配货市场,全面摸清从事制售射钉枪、发令器、玩具枪、硝酸铵等易制枪、易制爆物品和原材料的企业、店铺、推点,逐一登记造册,逐家检查核实所售易制爆、射钉枪实名登记情况,逐一与业主见面谈话,签订责任保证书,加强源头管控。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健全滚动排查机制,及时发现私存、私卖危爆物品线索,全力深挖收缴危爆物品。

责任部门:街道综治维稳信访综合服务中心

责 任 人:李春洪

成 员:杨云鹏、罗德喜

【涉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

(四)深入排查隐患,严格落实责任。采取超常措施和方法,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加大对危爆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消防检查的频次和力度,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防范措施,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于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责任部门:街道安监站

责 任 人:李永平

成 员:薛云峰、陈静萍、高春云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街道辖区各相关单位要站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建立协作机制,增强监管合力。街道辖区各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既要强调各自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更要加强协作调合,健全完善信息通报、线索转递和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对危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责任。街道辖区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不留丝毫安全隐患,要制定严密的工作措施,确保街道辖区内不发生危爆物品的案件和事故。要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对因管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危爆物品丢失被盗和重特大事故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强化日常监管,加强信息报送。街道辖区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对所有危爆物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安全检查,突出“查违规、查隐患、查制度落实”,全面消除安全隐患。此次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实行工作情况每月一报制度,街道辖区各相关单位每月21日前,通过传真将开展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情况上报连然街道安监站办公室。重要情况及时通过电话上报。

第3篇: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强化全县危爆物品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坚决遏制爆炸案件、事故发生,根据全国“9.16”百日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县政府决定从现在起至20XX年年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安全生产总要求,以查违规、查隐患、查制度、督整改、督落实为重点,对全县所有民爆物品使用单位安全管理环节彻底大检查;对所有涉爆重点场所、部位、人员彻底大收缴;对全县各乡镇、各村居社区、厂矿企业彻底大排查;对各类涉爆人员、危爆物品进行彻底大摸排。通过检查、收缴、整治、打击,全力消除一批安全隐患,抓获一批涉爆逃犯,查处一批违法违规人员,实现危爆物品不打响、不炸响、不丢失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严格把握“六个工作重点”。即:对涉爆从业单位进行重点

检查,对可能私制私藏爆炸物品的乡村、场所、部位进行重点

排查,对涉爆单位职工及传统村的群众进行重点宣传,对发现和掌握的涉爆违法犯罪线索进行重点查处,对涉爆现行案件、积案在逃人员进行重点抓捕,对涉爆重点人员进行重点管控。最大限度地挤压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空间,全力维护公共安全,在全县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三、工作措施

(一)严查源头隐患

1、严查储存库房。县公安部门要对所有危爆物品储存仓库进行逐一检查。重点检查库主安全管理责任和治安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建筑与结构、安全距离等硬件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危爆物品储存、装卸、出入库、流向管理是否规范,守卫力量是否配足,是否存在将危爆物品伪装成其他货物储存在普通仓库等问题。

2、严查运输、物流配货环节。县交通、邮政部门要对危爆物品运输从业单位,物流配货、寄递行业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管理上的盲点和空白。重点查验从业单位、人员、车辆资质,严格落实物流、寄递企业 “实名收寄”、“开包验视”等制度,严防匿报、谎报、夹带、非法运输危爆物品,坚决阻断其非法贩运渠道。

3、严查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县安监部门要集中整顿烟花爆

竹生产经营秩序,对所有生产、经营从业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产品规格种类、产品来源流向等逐一进行核对,对库存产品进行抽样抽检。加强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网点管理,对以个人名义购买大量烟花爆竹的,要求销售网点登记其身份和用途,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县公安局。4、严查违法开采。县国土部门要对矿山企业、关闭矿井、私挖滥采集中矿点进行重点排查,加强对勘查、开发活动的日常检查,属违法开采的,依法从严查处。

5、严查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县安监、交通、质检等部门要深入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彻底摸清从业单位特别是硝酸铵及其复合肥、硫磺、乌洛托品、氯酸盐类、硝酸盐类、金属粉等物品的数量和流向。对不按规定建立备案、购销登记和不落实实名购买等管理制度,信息系统运行不畅,装载容器罐槽质量不达标的,要逐一整改到位。

(二)全面排查整治

1、广泛宣传发动。通过新闻媒体、张贴标语、悬挂条幅、出动宣传车、播放宣传片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危爆物品大检查、大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要广泛定制爆炸物品举报奖励宣传通告牌、危爆物品警示牌,并按照要求悬挂到位,做到家喻户晓。公安部门要

严格执行《关于对群众举报涉爆违法犯罪线索进行奖励的通告》,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兑现奖金,最大限度地提高广大群众提供涉危涉爆违法线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开展拉网式大排查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统一组织,充分发动村委会、居委会、治保会、治安巡防队等基层组织和群防群治力量的作用,全面开展拉网式大排查。集中清查矿山及周边乡村、出租房屋等可能私制、私存危爆物品的重点地区、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管”,执行“进屋、见人、看物、查疑”的严格要求,逐个村庄、逐个社区、逐个场点、逐街逐楼逐户进行排查,坚决做到一个不漏、不留死角。特别是对涉爆重点村镇,要实行领导干部包村制度,深入排查整治,做到“四个不放过”,即:不放过一村一镇,不放过一个区域,不放过一条线索,不放过一名嫌疑人。

3、层层签订责任状。为确保全县危爆物品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危爆物品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安全责任制。各村委会(居委会)主任与乡镇长、乡镇长与主管县长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公安机关在排查工作中,要将排查民警、排查时间、排查方式、排查情况逐一登记备查,每名社区民警每周检查不少于一次。

4、严查违法违规运输。县公安部门要在危爆物品生产、运输、使用重点地区道路设立检查执勤点,在危爆物品生产企业

周边道路设立流动检查点,对主要运输线路进行巡逻查控,加强对危爆物品运输车辆、人员尤其是午后、夜间等重点时段的检查,严防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承运车辆、人员出厂、上路、过境。要依托公安检查站和各进京路口临时检查卡点加强查缉力

度,严厉查处非法运输危爆物品特别是烟花爆竹的行为,严防危爆物品经由我县流入北京。

(三)强化安全防范

1、强化社会面巡控。县公安部门要加大巡逻防控力度,采取公便结合、人机结合等方式,加大巡防密度,及时发现、严厉打击涉危涉爆现行犯罪活动。

2、严防火灾隐患。要全面强化危爆物品从业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检查其建筑是否经过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建筑使用性质与竣工验收意见书是否一致。严查其消防安全责任、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是否落实,防火间距、建筑耐火等级、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严查其是否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并完整好用。

3、强化重点人员管控。公安部门要对涉爆重点人员要逐人见面,详细了解其活动轨迹和现实表现,进行分级管理,经常性地开展好搜排爆检查。对本地在外省市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活动的人员进行滚动摸排,全部纳入管控视线,实行动态管理。对各类心态失衡、行为偏激、扬言报复社会人员,

特别是对扬言实施爆炸、有私藏私存危爆物品的危险人员,要立即采取有效管控措施,严防发生现实危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县危爆物品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

局局长李占明任组长,县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王化力、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徐慧勇任副组长,安监局、交通局、工信局、国土局、供销社等部门一把手以及各乡镇长为成员的全县危爆物品大检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设在县公安局危爆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危爆大队大队长伍战军兼任,具体负责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的日常工作。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与涉危涉爆从业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确保管理措施落到实处。要逐乡镇、逐单位、逐人员落实检查收缴、重点整治、排查管控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逐级签订责任状,一级对一级负责。

(三)强化机制建设。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包片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坚持把专项整治与完善机制结合起来、把面上整治与源头管理结合起来,做到边查边改、边整边建。综治、公安、工信、交通、安监、国土、供销等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建立日常联络、信息交流、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相互配合、前端管理与末端管理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着力形成对危爆物品安全管理各环节全覆盖、无缝隙的管理模式。

第4篇: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我市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林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的通知》(林政办〔20XX〕75号)和全市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会议要求,结合目前我市民爆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

二、工作目标

以国家、省、市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会议精神为指导,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全面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在全市民爆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生产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提高全市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意识,彻底整治民爆行业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主要内容

以民爆行业生产和销售环节为重点,结合民爆行业“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三违”、“四超”等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

1、检查企业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企业安全制度建立、落实及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运行情况;

2、检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四超”、“三违法”等违法违规行为;

3、检查企业现场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展情况,重点检查生产线安全技术状况、安全防护保障设施情况;

4、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培训,企业风险管控和应急演练落实情况;

5、检查企业安全监控设备完善情况以及企业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

四、行动安排

全市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分为三个阶段:

1、自查阶段(即日起至10月底)。各民爆企业对生产线、库房等民爆设施的安全保障措施、工艺设备安全运行情况、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全方位自查,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各民爆生产企业要严格核减生产线定员。

2、督查阶段(11月初至11月底)。我局将积极配合我市公安、安监等有关部门,结合企业自查和历次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开展联合执法督查,依法集中打击和整治非法违规行为。同时结合民爆行业“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我局对民爆生产企业将进行重点督查。

3、整改阶段(12月初至12月底)。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和分析,采取措施,及时整改,进一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市政府要求,成立林州市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领导小组,林州市工信局局长未金林任组长,主管副职李晓峰任副组长,工信局中小企业科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开展。办公室设在局中小企业科。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搞好大检查大整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企业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重点、切实开展好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

2、落实责任、强化整改。要以“严、细、实”的工作作风严查安全隐患,对安全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各企业要认真总结梳理自查阶段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落实隐患“闭环”排查治理要求,落实责任,严格整改。对于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对安全隐患排查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彻底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3、统筹推进,确保实效。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工信部“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月等各项活动结合起来,进行统一安排,统一部署、密切衔接、合理安排;要统筹安排民爆行业各项安全检查活动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将集中开展安全检查排查与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相结合,与强化企业现场基础基层管理工作相结合,与不断推进企业安全技术进步相结合,切实提高全市民爆行业安全保障能力。

4、加强联络,畅通信息。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信息通报制度,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要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有关情况及时上报。活动期间,实行周报台帐制度,每周一将上周活动开展情况以电子稿件形式报送林州市工信局。

第5篇: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9月16日全国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全市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等危爆物品安全管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涉危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根据全国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100天的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此次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目标要求,着力解决当前危爆物品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管理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力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有效防范危爆物品重特大爆炸案件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全市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副局长郭金严任组长,市综治办副主任罗亚文任副组长、市经济信息委主任助理艾万忠、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总队长陈卫、市安监局局长助理金正德、市煤管局副局长李敏和市道路运输局副局长孙跃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总队长石宏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组织全市检查整治工作。各区县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工作职责

这次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各涉危涉爆从业单位是责任主体,具体负责落实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各项措施,确保整治任务的完成;区县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阶段、有重点地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全市危爆物品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由市公安局负责衔接和协调有关工作。市综治办、市经济信息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煤管局和市道路运输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危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四、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

这次大检查大整治行动以“查违规、督处罚,查隐患、督整改,查制度、督落实”为重点,严格落实大检查大整治的各项措施,切实堵塞漏洞,坚决消除隐患。

(一)排查整治范围

一是民爆物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从业单位和人员;二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从业单位和人员;三是剧毒、放射性物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人员;四是车辆加油站。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是排查整改隐患。以非煤矿山、爆破作业、烟花爆竹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和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储存仓库安全防范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为重点,对所有涉危涉爆单位安全情况开展全面检查整治,彻底整改和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全面清查收缴。以在整治期间发生过涉爆案件、事故的地区以及涉爆涉危重大安全隐患长期存在的地区为重点,全面清查收缴流散社会的非法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

三是严格规范管理。严格落实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监管措施,严格购买、运输、使用、储存环节的规范管理,坚决防止丢失、被盗(抢)、爆炸等案件事故的发生。

五、阶段步骤

(一)部署摸排阶段(即日起至10月10日)。各地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做好宣传发动,进行全面深入的摸底排查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11日至11月30日)。各地按照整治重点,针对突出问题,强力开展集中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三)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推进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建设,提升危爆物品管理工作水平。

六、整治任务及措施

(一)统一排查标准,明确排查内容

按照《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以及《爆破安全规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文件规定,对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以下环节进行重点排查:

1.对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重点排查的内容:

(1)是否超出生产许可的品种、产量进行生产、销售;

(2)是否违反安全技术规程生产作业,存在超时、超产、超员、超量的“四超”及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经营的“三违法”行为;

(3)产品质量和包装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标准;

(4)是否超出购买许可的品种、数量销售民爆物品;

(5)是否向没有取得民爆物品生产、销售、购买许可的单位销售民爆物品;

(6)是否按规定备案和经审批进出口民爆物品;

2.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重点排查内容

(1)是否持有安监部门核发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载明的产品种类生产经营;

(2)产品药量是否超过GB10631规定的最大允许药量;

(3)产品销售包装和运输包装是否符合GB10631规定的要求,并张贴流向登记标签。是否有包装标志不符合要求和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出厂销售;

(4)产品药量、级别、类别标注是否与实际不符,特别是有无将危险等级高的专业燃放产品标注为低危险等级产品;

(5)是否违规将本企业产品标注为其他企业产品冒牌销售,或购买其他企业产品标注本企业名称贴牌销售;

(6)是否将生产的产品信息按要求录入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

(7)是否违规向零售企业及个人销售产品;

(8)是否违规销售、购买烟火药和含药的烟花爆竹半成品;

(9)是否违规采购、销售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和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

(10)是否违规经营礼花弹等A级产品;

(11)是否违规销售非法、超标、伪劣、假冒烟花爆竹。

3.对运输环节重点排查内容

(1)是否持有《运输许可证》,驾驶员、押运员是否持证上岗;

(2)危险物品专用运输车是否符合安全规定要求;

(3)运输的危险物品品种、数量是否与《运输许可证》载明的品种、数量相符;

(4)性质相抵触的危险物品是否分车运输;

(5)运输危险物品车辆是否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线路停放、行驶;

(6)装载剧毒化学品容器罐槽的质量是否符合标准。

4.对储存环节重点排查内容:

(1)危爆物品仓库值守人员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持证上岗;

(2)危爆物品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是否达到规定要求,门窗、屋顶及地面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储存危爆物品品种、数量是否与核定品种、数量相符,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是否分库存放;

(4)危爆物品出入库登记制度是否健全,出入库车辆、人员和危爆物品收存发放检查、登记是否完整,致使账物不符;

(5)危爆物品仓库防雷设施是否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

(6)危爆物品仓库有无具有联网报警功能的入侵报警、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的防范系统;

(7)危爆物品仓库消防设施配备是否落实,通讯设备配备是否完好;

(8)危爆物品仓库围墙及铁丝网的结构和高度是否符合标准;

(9)危爆物品仓库犬防措施是否落实。

5.对使用环节重点排查内容:

(1)使用单位各种证件是否齐全有效,爆破作业是否属于合法的生产活动,专职爆破员、安全员是否持证上岗;

(2)爆炸物品领用、发放登记制度是否健全;

(3)爆炸物品发放、领用、退库登记记录是否清楚准确;

(4)爆炸物品现场储存箱的使用是否落实规范;

(5)当日剩余爆炸物品是否及时退库;

(6)雷管编号登记管理是否落实规范;

(7)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来源、流向是否合法;

(8)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购买登记制度是否健全;

(9)购买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的登记记录是否清楚准确;

(10)购买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的账物是否相符 。

6.对涉爆涉危从业人员的排查内容

(1)涉爆涉危从业人员(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押运员,下同)是否持有公安部、市局、运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作业证件上岗;

(2)爆破员、保管员是否办理了民爆信息系统人员IC卡;

(3)涉爆从业人员有无持有2个或2个以上作业证和民爆信息系统人员IC卡;

(4)涉爆涉危从业人员有无酗酒、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5)涉爆涉危从业人员近三年有无因违章违规被查处的记录或因犯罪受过治安拘留以上处罚。

7.对煤矿企业重点排查内容:

(1)是否建立完善井下危爆物品贮存、运输和使用等制度;

(2)煤矿井下炸药库布置是否符合规定,贮存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规定领退管理;

(3)井下危爆物品的运输和临时存放是否符合规定;

(4)爆破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爆破作业说明书是否编制完善,爆破作业是否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是否按爆破作业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

(二)推行四级排查,逐级落实责任

这次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采取涉危涉爆单位自查自纠、基层安监办、综治办、派出所普查、区县相关职能部门复查、市级相关职能部门抽查的方式进行,做到“四个结合”: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执法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工作力度;

3.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4.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三)切实整改到位,彻底消除隐患

1.各地要针对已经排查出有隐患的单位逐一进行整改,特别是对前期存在安全隐患,已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要进行重点跟踪督查,狠抓薄弱环节的隐患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一是民爆物品管理方面,公安局、经信、安监、煤管等有关部门要深入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硝酸铵生产企业,严查民爆物品警示登记标示、流向登记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及硝酸铵改性处理措施落实情况。二是烟花爆竹方面,公安、安监等有关部门要联合大力整顿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秩序,严格管理烟花爆竹生产、销售、采购环节,坚决防止非法、超标、伪劣烟花爆竹流入市场。三是危险化学品方面,公安、安监、道路运输、质检等部门要深入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单位,全面检查有关许可证件、流向登记、凭证购买等管理情况和装载剧毒化学品容器罐槽的质量。

2.各地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加强运输安全隐患排查,严防危爆物品在运输途中发生安全事故。一是严把运输审核关。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按照危险货物规定,核发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运输车辆资质以及运输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治安、交巡部门审核发放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件时,必须做到见人、见车、见证件,认真核对承运企业、车辆运输资质和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二是严把路面管控关。治安、交巡部门要在危爆物品生产、运输、使用重点地区交通安全服务站设立执勤点,在危爆物品生产企业周边道路设立流动检查点,协调警犬参与,共同加强危爆物品运输车辆的检查抽查,严防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出厂、上路、过境。三是严把动态监控关。要督促运输企业依托卫星定位监控平台,加装卫星定位系统,强化运输过程动态监控,严格执行危爆物品道路运输通报机制,加强主要线路的巡逻管控,依法从严查处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从而加强源头监管。

3.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抓住关键环节,强化检查措施,确保做到不遗不漏。一是强化矿区及周边乡村、出租房屋等可能私制、私存危爆物品的重点部位地毯式排查,对互联网、物流寄递渠道有针对性地开展巡查,严查非法制售危爆物品行为。二是强化对各类矛盾激化、心态失衡、扬言报复社会人员和上访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特别是对摸排发现扬言实施爆炸的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严查其可能私藏的危爆物品,严防形成现实危害。三是严格管控烟花爆竹。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网点的阵地控制,凡以个人名义购买大量烟花爆竹,要逐一问明身份、需求、事由,掌握情况信息并报告公安机关核查。四是强化对从业单位的日常检查,严格“五双”制度,放射源存放场所必须严格达到《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002-20XX)的标准。

4.各地要把危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作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的重点,全面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一是严格检查危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建筑是否经过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建筑使用性质与竣工验收意见书是否一致。二是严格检查危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是否落实,防火间距、建筑耐火等级、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三是严格检查危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是否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是否完整好用。

5.各地要严查公交工具安全隐患,将公交、地铁、长途客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防范纳入大检查大整治范畴,督促指导公交、地铁、长途客运等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安全防范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场站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安全员配备,改进完善车辆安防设施,发现违法携带危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要依法果断处置。要进一步强化对公交车、地铁场站及周边地区的巡逻防控,采取公便结合、人机结合和公安武警联合巡逻、带犬巡逻等方式,加大巡防密度,及时发现、严厉打击现行犯罪活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各地各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的重要性、紧迫性,把这项工作作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作为有效防范严重暴力犯罪活动、推进平安重庆建设的关键环节,作为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实际行动,尽快向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推动党委、政府协调各方面力量全面开展大检查大整治,切实形成“党政统揽、公安牵头、部门履职、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发动群众。要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职工群众参与排查治理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建立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单位,要公开予以曝光并严肃查处。

(三)严格执法,督促整改。各级公安、综治、经信、环保、安监、煤管、道路运输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建立定期会商、信息沟通和工作衔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无缝对接、环环相扣,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建立隐患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追踪落实。要切实做到“五个坚决”: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危爆物品单位,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长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整改的危爆物品单位,坚决依法吊销相关许可证件;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爆物品的单位,坚决依法关闭取缔;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公安、综治、经信、环保、安监、道路运输联合成立督检组将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区县交叉检查等形式,对各地检查整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大检查大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地综合治理办公室要加大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协调、督察力度。对工作不力、动作迟缓、问题突出的地区,督检组将重点督导推动。对发生重大爆炸案件、事故的,将严肃倒查追究相关领导及直接工作人员的责任,并将纳入地区、单位综治年度考核内容,一律依法实行“一票否决”制。

(五)灵通信息,强化报送。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尽快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各地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和联系人名单于,请各地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0月10日前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每月13日、27日前上报;工作总结于12月27日前上报。工作中的突出成效、具体案事例及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随时上报。

2015安全生产检查通报
涉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八篇

第1篇: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通报

8月16日—26日,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城区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环境卫生、人民公园、人民广场、供热、供水、燃气等市城区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来看,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比较重视,能够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行业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接到局《关于开展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后,能够依据活动安排召开专题会议并进行安排部署,及时制定隐患排查整治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二)精心组织,重点突出。从检查的情况看,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能够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组织本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突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认真开展检查。市政处在工程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硬质围挡、悬挂张贴醒目标示,重点部位安排专人看守,经检验合格的施工机械、机具方准进入施工现场,使工程建设保质、保量顺利进行。市城区城市经营办公室对东昌路、振兴路、兴华路、柳园路、花园路、运河沿岸六处主次干道已经陈旧或超寿命使用的广告牌匾采取拆除、扶正、更新、加固等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燃气企业加强了加气站、门站等高压场所的检查力度,从加气车辆进站前开始进行安全检查,在加气中和加气后进行密切监控,并建立了车辆召回制度,每月对改装车辆进行安全检测。供热企业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及重点部位的风险辨别进行了普查建档,制订了高温水主管网泄漏、供热首站电源中断、二级站管网泄漏、蒸汽管道泄漏事故应急预案,并在演练结束后定期修改应急预案,大大提高了人员的应急救援能力和事故处理能力。

(三)措施完善,注重实效。从检查情况看,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都能够认真落实“边查边改”要求。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具备立即整改条件的马上研究方案措施,纳入治理计划。

市环卫处充分发挥环卫职工数量大、分布广、熟悉街面情况的优势,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环卫职工担任社会治安信息员的实施意见》,营造出警民携手共筑平安的良好局面,深入推进了平安聊城的建设。市园林处针对人民公园动物园饲养的观赏猛兽容易发生安全问题的现状,将安全问题成为工作重点,工作人员针对猛兽的习性,修缮了笼舍,把凶猛野兽集中饲养,专人管理,为确保不发生动物伤人事件的发生,对凶猛动物饲养区不仅悬挂提示语性标语而且加设了一道保护栏,使游客和动物的接触距离加大了1.5米,提高了安全性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做了大量工作,也排查和整改了大量安全隐患,但仍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尽管从上到下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对这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抓得很紧,但部分基层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存有麻痹思想,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不强。

二是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不够。一些单位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没有进行广泛的宣传,安全生产气氛不浓厚。

三是部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管理人员和现场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心不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投入依然不足。

三、进一步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继续加强事故防范,全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领导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认真按照《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36号明电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聊安委办发【2015】24号)及《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深化年”第三次集中行动的通知》(聊安委办发【2015】15号)要求,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管理的“一岗双责”,很抓各项工作和措施的落实,确保市政公用事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大力强化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强化对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责任意识、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改变管理者责任意识差、从业者安全防范素质低、群众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的现状。要通过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营造一个人人讲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浓厚氛围,变被动促安全为主动抓安全,努力打造安全型市政公用事业系统。

(三)全力抓好隐患的整治和跟踪。要针对本次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采取强有力措施根除发现的隐患和解决好影响市政公用事业安全发展大局的问题。事故隐患整改实行“谁存在隐患、谁负责整改”的原则,要制定整改和监控具体方案以及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文件要求抓好隐患的整治和跟踪督查,各单位要采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内的事故隐患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实行隐患整改分片包干负责制。

(四)切实抓好督查落实。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要针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回头看”,已整改的要进行验收性的书面检查评定,要带队督查责任人签字认可;正在整改的要跟踪整改情况,并制定可行性措施,落实专门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确保安全。对仍未采取措施整改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不能保障安全施工的,要责令停止施工作业。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网络。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要专门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切实加强与局安委会办公室的沟通和联络,定期报送安全生产信息,遇有紧急性安全事故及时与局安委会办公室联系。

聊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第2篇: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通报【涉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各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按照国务院安委明电[2015]9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市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镇(处)、相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突出重点、组织专班,扎实地有序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有效的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将我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精心组织安排,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精心组织安排检查工作。一是拟定方案,精心安排。10月31日,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迅速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当安办发[2015]9号)。同时结合宜昌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宜昌市第五次党代会及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宜安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宜昌市第五次党代会及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当安办发[2015]12号),进一步促进了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深入开展。各镇(处)及相关部门(玉阳、玉泉、王店、河溶、半月、育溪、安监局、农业局、教育局、住建局、供销社)分别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做到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班专人具体抓落实,确保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二是召开会议,周密部署。11月16日,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市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市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安监局局长许晓荣同志通报了1-10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和秭归县“11.15”煤矿重大安全事故和公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黄智华出席了情况,并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暴露的薄弱环节,安排部署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市委常委、副市长黄智华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强调当前重点抓好三项工作:1、要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要求各镇(处)、市直各部门换届调整后,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迅速到岗履职,不能缺岗失位;2、强化责任,扎实做好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强化煤矿兼并重组过程中的安全监管;3、精心组织,迅速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企业自查、专家协查、政府督查“三结合”。市委常委叶永清出席了会议。三是宣传深入,氛围浓厚。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多形式、多种途径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宣传教育,营造了浓厚的安全氛围。1、采取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市安监局11月1日、12月22日、12月23日先后组织60余人次乡镇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2、利用宣传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题宣传。活动期间,育溪、庙前、两河、安监局、卫生局、药监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中燃公司等镇(处)及部门开辟了“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题宣传栏目,通过橱窗、挂图、墙报、横幅标语等形式,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二、突出监管重点,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隐患

在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各地、各部门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迅速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当安办发[2015]9号)要求,组织专班,突出监管重点,扎实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各镇(处)、市直各部门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073家,排查隐患864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103份,停产停工通知书8份,依法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2起,立案2起,实施行政处罚41起3.79万元,拘留2人。

(一)镇(处)检查情况(9个):

玉阳办事处:检查22家企业,并对隐患突出的6个单位进行重点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6份、提出整改意见20余条。玉泉办事处:检查22家企业,查处隐患2处,现场整改到位。坝陵办事处:检查34家企业及单位,查处隐患2处。整改2处。两河镇:检查23家单位和6家渡口船舶,查处隐患4处,限期整改到位。河溶镇:组织11个专班,检查84家单位,排查隐患15处,均现场整改到位。育溪镇:检查10家矿山企业、2个轮渡、6个渡口、18艘客运船舶,查处隐患12处,均整改到位。庙前镇:检查11家煤矿企业、并对镇内加油站、化工企业、学校、社区的消防安全进行了检查督办。王店镇:检查6家加油站、4家超市、6家工矿企业。草埠湖镇:组织专班对全镇工业企业、学校、超市、网吧等重点场所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市直部门检查情况(20个):

市安监局:检查矿山企业33家、危化品企业6家、烟花爆竹企业2家,共查处隐患56条,下达整改通知书22份。市质监局:检查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单位62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2起,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23份,立案2起。市民政局:对机关及各二级单位进行全方位安全检查。市国土局:结合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工作,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市农业局:立足六个“新突破”开展了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市住建局:检查在建工程46个,查处隐患226条,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41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告知书3份,督办通知书1份。市经信局:检查6家企业。市教育局:检查各类学校及幼儿园93所,查处隐患30处,提出整改意见45条,下达整改通知书11份。市文体局:检查全市娱乐场所和文物安全,重点检查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查处无证经营网吧点和未成年人上网现象4起,并下达了安全隐患限期整改书。市交通运输局:检查了交通运输业、客运站场、水运码头、沮漳河流域、施工现场、船舶候造厂,对各交通路段及查出的隐患进行限期整改。市交警大队:对我市辖区内汉宜、江富、窖枝、皂当、荷当、烟运省道和县道进行重点检查,查处重点隐患1处。同时加大校车检查力度,共查处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8台次。市治安大队:检查30家涉爆单位,查出不合格单位10家,并进行限期整改。消防大队:开展了“清剿火患”行动,共检查单位520家,发现隐患543处,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41份,责令“三停”单位7家,罚款3.79万元,拘留2人。市卫生局:检查3家医疗卫生单位,查处隐患4处,现场整改到位。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检查2家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查处隐患2处。市林业局:组织6个组对全市10个镇(处)、1个风景区、6个国有林进行检查。市水利局:检查了各大中小型水库及旅游景点防汛等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对所属重点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市房管局:对3个拆除施工现场2.5万平米拆除地块进行了检查。当阳中燃公司:对全市燃气管网进行了检查。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检查发现,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少数生产经营单位对此项大检查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开展的力度不够扎实,对隐患的认定不够准确,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二是部分生产经营单位未真正履行各自职责,应急预案的针对性不强,应急队伍和演练工作开展较少。三是监管力度还需加强,少数部门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排不及时、工作不够到位;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跟踪督查力度不够;安全生产责任感、使命感不强,抓生产和抓安全存在“一手硬、一手软”。四是部分行业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制度、责任制不落实,安全投入不足,安全隐患较多。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各镇(处)、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督促并认真开展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把各项基础工作做得更加扎实到位。一是制定措施,加大整改力度。督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制订整改计划,落实防控措施,确定整改期限,明确整改责任人,对能现场整改的则现场整改,短期内能解决的则短期内解决,暂不能整改到位的,制订防控措施,落实专人进行跟踪督办。二是对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所在镇(处)、行业主管部门及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予以取缔。三是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部门着重加大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确保“三会”“两节”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确保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为2015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第3篇:关于第三季度安全生产检查的通报

各分局、超限超载检测站,局直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全市公路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9月26日~9月29日,市局组织对各分局、治超站、材料站、市局机关、翰林金环大酒店进行了第三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通过此次检查,检查组认为:各单位在第三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就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各单位能够健全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制度,检修保养各类车辆,准备好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做好应急准备,建立了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巡查制度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了信息畅通,应急管理措施得力。

2、各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理念,组织人员对所辖区域内的国省道、重要县道、道班、桥涵及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杜绝各种违章行为、违章作业,有效地消除了存在的安全隐患。

3、山闵路改建工程各项目部能够加强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按照施工程序和操作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岗前培训和技术、安全交底工作,设置好施工安全标志和警示标志,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坚持安全人员现场巡查、维护交通工作保障施工路段行车安全。

4、治超站执法人员增强了安全防范意识,治超站运行安全有序。

5、各单位防火、防盗工作落实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

1、埇桥分局标志有缺损、遮挡现象,个别重要县道存在坑槽等重要病害,局部路面有堆积物和打场晒粮现象。

2、萧县分局官栾路未见施工公示牌或公告,标志有缺损、遮挡现象,个别路段有打场晒粮、存在堆积物现象。

3、砀山分局局部路面有堆积物、标志缺损、有遮挡现象,路基有雨冲刷影响路面。

4、翰林金环大酒店对省市督办的隐患未按时整改到位,在办公楼又发现如下问题:部分消防应急灯损坏、楼道口感应照明灯个别损坏;12楼餐桌堵塞安全通道;11楼消防栓(电梯口)缺少消防枪;南楼办公区没有整改。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已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下发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请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对待、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整改结果于10月20日前上报市局。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做好国庆节期间道路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好节日值班和安全信息报送和防火防盗工作。

2、继续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对路政、养护、工程等方面隐患的排查,分析原因及时整改。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平安工地”建设工作。

4、做好年终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内业资料整理归档。

5、翰林金环酒店主管部门继续抓好省市督办的隐患整改工作及第三季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第4篇:二季度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通报

根据局《“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连事【2015】12号)、《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连事【2015】21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局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夏季安全生产,实现全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年初局与市政府签订的《2015年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相关要求,6月29日—7月2日,局安全生产检查组一行6人对行政中心、革命纪念馆工地、局属9家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检查组一行通过听汇报、查阅台帐资料、实地检查、现场点评等形式,检查各单位“1+3”安全监控体系推进、“安全产年”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二季度履职报告、基础台帐资料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落实、设备运行、应急预案演练、隐患排查及整改等情况,全面掌握了局属各单位半年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1+3”安全监控体系推进情况和“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单位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可行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全面部署、认真落实、注重实效。以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活动,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进一步强化了全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完善了安全管理机制,提高了安全生产的质量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通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检查、整改等一系列的活动的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变得更加生动、更加全面,“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主题思想已深入人心,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活动中,局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宣传和“五个一”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现场排查出的一般安全隐患,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二、主要特点

1、安全生产氛围浓厚。按照“安全发展,预防为主”这一活动主题,局属各单位面向职工进行了宣传发动。一是学习5月31日市政府领导在我市主流媒体上发表的署名文章,明确活动重点、任务、目标。二是革命纪念馆工地、凯瑞液化气站、苍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机关汽车维修服务中心等单位悬挂“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年”等相关内容的横幅,张贴标语和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等,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良好氛围。

2、安全知识全员培训。凯瑞液化气站、机关幼儿园、机关第二幼儿园、机关物管中心、机关生活服务中心等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先后组织开展了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活动。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创建活动,用安全理念凝聚人心,强化安全意识,努力打造本质型安全单位。

3、安全重点突出一线。凯瑞液化气站、机关印刷厂、苍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以落实班组一线岗位安全责任、强化现场管理为主题,充分利用班前会,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每周一次讲评的安全活动,增强活动知识性和有效性,做到安全责任全员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教育培训常规化。

4、安全建设日趋标准。机关印刷厂、凯瑞液化气站按照省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和我市安全标准化创建有关要求,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通过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增强遵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

5、安全隐患集中查治。一是开展反违章操作、反违章指挥、反违反劳动纪律活动,发动全体干部职工从单位决策、中层管理到车间、班组、具体岗位,严查细找在日常管理、生产操作等方面的事故隐患;二是围绕生产场所、机械设备、安全用电、消防设施配备等方面,开展事故安全隐患大排查,集中消除了安全死角和隐患,完善危险源监控手段。三是从高标准严要求的角度出发,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消防、用电、安保等方面人员对各单位事故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对查出的5个一般性隐患责令有关单位全部进行了整改。

6、安全防范演练预案。各单位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充实救援队伍,开展了事故预防、逃生自救技能演练,进一步检验了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和职工自我保护意识。

7、安全监控全面推进。凯瑞液化气站、苍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以健全完善“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为载体,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凯瑞液化气站已初步建立了“三图五卡”,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本质安全度进一步增强。其他各单位都能积极构筑“群防、群控、群治”的安全生产网络,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三、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认识不高,活动内容和形式较为单一;二是个别单位对安全生产“1+3”安全监控体系推进工作较为缓慢;三是部分单位安全生产基础台帐记录、履职报告不及时。

四、下步要求

1、突出预防为主,抓好隐患排查整改。各单位要在前期排查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排查范围,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资金和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认真总结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经验,在推介精品项目的创新、营造活动气氛等工作上再下功夫。

2、突出工作重点,做好夏季安全生产。结合夏季安全生产特点,充分认识做好夏季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从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高度,明确安全责任,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全局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结合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开展夏季安全宣传教育;针对夏季安全生产特点,举一反三,查找本单位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可行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良好。

3、突出责任落实,建立安全长效机制。各单位要进一步实施和完善“一岗双责”,强化安全生产“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把安全生产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管理,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坚持把安全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4、突出推进力度,提升安全监控水平。今年全市推行“1+3”安全生产监控体系,年底局属单位1+3”安全监控体系覆盖率要达到100%。这一体系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促进单位安全发展,本质是群防群治,落实单位主体责任,通过“全员参与、全员排查、全员监控、全员整改”,有效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每位职工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积筑牢“群防、群控、群治”的安全生产网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为实现全局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第5篇: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5月9日市政府安委会2015年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市政府安委会组成10个检查组,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6月1日,副市长张祖保主持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汇报会,并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淮安〔2015〕12号)要求,重点检查各县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县区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总体较好,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委会2015年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时协调2015年市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对汛期安全生产抓得较早,安全度汛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安排、有行动、有分工、有落实。汛期安全应急救援预案、队伍,物资器材等准备工作逐步到位。各有关企业能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统一部署,切实做好自查工作。各检查组牵头单位认真负责,部门密切配合,工作落实到位,查出了隐患,提出了意见,检查成效明显。

二、存在的问题

这次安全生产检查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一)部分小煤矿防汛工作不到位。如:八区四矿混合斜井封井材料数量不足,堆放不齐,未做到挂牌管理,标明用途、材料类型、数量;大通三矿地面排涝泵站只安装1台排水泵,未配备同等能力备用泵等。

(二)部分行业安全基础薄弱,安全投入不足。如我市部分渔船集生产、居家为一体,船龄长,船体破旧,缺乏救生设备,安全隐患多,但国家出台的渔船报废政策难以执行。

(三)部分县区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现象。如谢家集区和八公山区非煤矿山开采过程中存在越界开采、放大炮等现象。

(四)部分企业没有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批手续。如:森都国际大酒店改造后未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手续;安徽淮化集团年产10万吨硝酸技改项目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即进行生产等。

(五)部分企业安全设施不完善,安全距离不足。如:泉山化工公司发生器车间电石吊装护栏周围未设踢脚挡板;宏阳工贸公司可燃有毒报警仪安装位置不符合要求;安徽淮化集团二硝厂450装置硝酸提浓工段与西南方向的黑泥村居民房防火间距不足等。

(六)部分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如:淮南首创水务西城分公司平山水厂剧毒物品储存库视频监控系统毁坏,储存库大门处于敞开状态,无专人看护;安理大新校区项目塔吊机座有积水、塔吊升到位后主电缆线不能及时固定、扫地杆水平杆局部缺少,安全管理人员不是本公司人员,公司级检查没有按规定时间进行;毛集何台轮渡营运渡船皖淮南车渡10未开启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等。

三、下一步的工作要求

(一)切实做好“回头看”工作,巩固成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分析,进一步抓好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重点督办,切实做到整改措施、期限、资金、责任人、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治到位。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近期将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二)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要继续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消防等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要强化小煤矿汛前检查,切实做好防治水工作,坚决打击越界开采、盗采行为,切实做好小煤矿关闭工作。要高度重视危化企业安全生产,重点抓好淮化集团等高危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千方百计遏制交通事故,抓好市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治。要打击非煤矿山越层越界及非法开采行为,抓好午收期间渡运安全。要加大建筑工地、公共场所等安全整治力度。采取铁的手腕、铁的面孔、铁的标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力度。要在“细、实、基础、检查、督办”上下功夫,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要抓“细”,就是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安排,一定要有详细的安全措施,并且细化到专人负责。安全无小事,细节是关键。安全生产要抓“实”,就是要实事求是地去做一些实实在在的事。安全生产要抓“基础”,就是督促企业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要抓“检查”,就是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并予以防范。对查出问题定人、定责、定时间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安全生产要抓“督办”,就是坚持强化督办、保证政令畅通,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事事有人管、人人都管事的良好局面,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四)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追究。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要坚持“条块结合,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分口把守,切实负起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要紧紧盯住重点行业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重点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督促企业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要“零容忍”的态度实行严格的倒查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凡因工作不落实、领导不到位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严格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始终保持安全生产监管的高压态势,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016单位安全生产承诺书
涉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九篇

单位安全生产承诺书

本人作为站(库、室) 员工,为保障自身及他人的身体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本人郑重承诺,在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1、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2、严格按照公司关于本岗位(或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按《岗位操作卡》、《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抵制违章指挥,纠正违章行为。

3、持证上岗(安全作业证、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保持工作现场规范化、标准化,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4、按规定着装上岗,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不带火种进入生产区,不在禁烟场所吸烟,严格遵守防火防爆、车辆安全等“十大禁令”。

5、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技能,懂得本岗位的危险性、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法,做到持证上岗,会报警,会自救、互救,会熟练使用防毒面具、呼吸器、 积极学习灭火与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事故逃生线路。

6、严格执行作业许可证管理规定,进行用火、进设备、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破土作业时,按规定、按程序办理作业许可证,不行无证作业。

7、积极参事故隐患检查和整改工作,在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危险(危害)因素,立即向上报告进行解决。

8、发现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向上报告,积极参与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救援中服从上级的指挥。

9、忠于职守,严格履行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一岗一责制”。

10、驾驶机动车必须做到持有有效驾驶证,不开病车,不超速行驶,遵守交通规章,骑电动车和摩托车的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11、严格执行对现金、票据有关管理规定,保证不发生丢失、被盗、被抢安全事故发生。

12、积极参与公司的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和-谐的安全生产氛围,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13、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六大禁令”和销售公司“六大禁令”细则。

此承诺书一式叁份,一份公司储运安全部备案,一份本单位存档,一份承诺人留存

承诺人签名:

本单位负责人: 时间: 年 月 日

员工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了个人的安全健康,为了家庭的幸福美满,为了企业的稳定发展,本人在工作中,自愿签订并遵守以下承诺:

1、本人在上岗前,已接受本单位: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安全生产纪律教育、hse管理制度教育、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治安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的教育。

2、本人在上岗前,已接受安监等部门举办的:危化品从业人员资格培训、或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培训、或特种设备操作资格培训,并持证上岗。

3、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自觉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做到:以人为本、安全为天。

4、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情况下,本人自愿接受上级领导和安全职能人员的安全检查与监督、自觉接受油库封闭式和半军事化管理。

5、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公司和油库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出入库管理规定》等,自觉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

6、增强自我保持意识:在工作中做到“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我不伤害自己”。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7、遵守消防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灭火与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事故应急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不延误时机。

8、日常工作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盲目作业。

9、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10、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对于以上承诺,本人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责任。

本承诺书自签字日起生效。

承诺人(签字):工种:所属部门:

部门负责人(签字):2016年月日

公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认真落实政府和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和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 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及所属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包括交通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并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进行监督与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从业人员正当的合法权益。

三、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本单位经营、服务的重要位置,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防范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预警方案,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各类问题;每次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做好台帐登记工作。

四、 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责任制要求逐层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员工,并定期检查,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把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和组织管理网络,设置落实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人员。

六、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七、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条例。

(2)严禁违章用火、用电、用气,严格对易燃、易爆、剧毒及其它危险品的管理。

(3)确保消防设备系统正常运转,落实消防责任制,做到人防与机防的有机结合。

(4)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确保安全运营。

(5)加强治安防范,确保本单位内部物品及所管理的物业安全,防止各类治安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6)锅炉、电梯、机械加工设备等的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加强岗前培训和在岗人员的复训再教育,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八、关心员工利益,解决员工实际困难,改善员工工作环境和休息条件。

九、各单位每月向总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按内容要求和时间要求,每半年严格认真填写《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由行政负责人签署后上报总公司。

十、考核期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公司将对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没有发生重大事故的,公司将予以奖励。

十一、责任书自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两年,每年年终进行考核。

十二、如遇责任人变动,各单位应及时调整和做好工作交接,责任书继续有效。

单位:

责任人:

日期:

部门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其它安全法律法规,充分保障个人安全健康、家庭的幸福美满、企业的稳定发展,本部门在工作中,自愿签订并遵守以下承诺:

1##、执行安全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为天”的思想意识,保证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工作计划、生产作业的重要议事日程。 2##、坚持持证上岗:对新工人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安全生产纪律教育、hse管理制度教育、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治安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的教育。

对从事危化品从业人员、或安全管理人员 、或特种设备操作 ,要进行资格培训,并持证上岗。

3##、遵守油库库制度:督促本部门自觉接受油库封闭式和半军事管理,自觉遵守油库出入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出现违章乱纪现象,不出现事故苗头,全面执行员工“三不伤害”的安全承诺。全面执行班组“班前五分钟安全警示教育”、“下班前(后)三分钟安全检查”活动,杜绝违章作业,防止事故发生。全面确保油库安全无事故。 4##、开展安全检查:组织落实油库“三级安全检查”(即:油库月检查、部门周检查、安全员日检查),及时制止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对一时无法消除或解决的隐患,要立即采取强有力措施,并立即报告领导。 5##、限期整改隐患:各级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按三定原则(定专人、定时间、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部门自身可以整改的,立即整改;自身无法整改的,报请油库迅速整改。要迅速全面消除事故隐患。 6##、召开安全例会:定期召开各种安全例会,研究、部署和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问题;做到安全生产“三讲六有”:即安全生产事事讲、处处讲、天天讲,安全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监督、有检查、有结果。 7##、应急响应处置:当发生火警、火灾、油品泄漏等紧急情况时,要及时向消防和安全及公司报告,同时及时油库现有消防力量组织扑救,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 8##、做好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监督员工穿防静电衣、佩戴安全帽、做好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防止意外事情发生、防止职业病发生。组织职工身体健康检查。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当生产、设备、效益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为主。 9##、##主动制止各种不安全行为: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 10##、##做好岗位练兵:积极组织本部门学习业务与安全知识,掌握劳动操作技能,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日常工作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盲目作业。

对于以上承诺,本人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责任。

本承诺书自签字日起生效。

部门:部门负责人(签字):

2016年月日

轻工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轻工企业)

人民政府:

我作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根据《河北省深化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方案》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确保本企业安全管理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三项制度”(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制度。

四、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五、建立隐患自查自改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治理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七、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职工足额缴纳保险费,为特殊岗位的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八、对重大危险源和易发事故的重点部位实施有效监测、监控;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九、依法依规上报生产安全事故。

承诺期内,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接受从严处罚,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下例条款规定接受处罚:

1.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

(1)一般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30%罚款;

(2)较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40%罚款;

(3)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60%罚款;

(4)特别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80%罚款;

(5)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接受终身不再担任本行业企业主要领导职务的处罚;

(6)同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2、企业方面

(1)一般事故接受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2)较大事故接受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3)重大事故接受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

(4)特别重大事故接受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

(5)同时接受有关部门作出的暂扣或吊销有关证照的处罚。

3.如发生不依法报告或者妨碍、拒绝事故调查等严重行为的,单位接受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处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接受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承诺期限:2016年10月1日——2016年10月1日。

承诺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签字:

实际控制人签字:

二〇一〇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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