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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②考察甲、丙之间合同效力时应当主要考虑两个因

2016-12-03 09:22:28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①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②考察甲、丙之间合同效力时应当主要考虑两个因(共8篇)02-14民法真题主观题(2014年)四、(本题22分)案情:2月5日,甲与乙订立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购买甲的房屋一套(以下称01号房),价格80万元。并约定,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先付20万元,交付房屋后付30万元,办理过户登记后付30万元。2月8日,丙得知甲欲将该房屋出卖,表示愿意购买。甲告其已...

02-14民法真题主观题
①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②考察甲、丙之间合同效力时应当主要考虑两个因 第一篇

(2014年)

四、(本题22分)

案情:2月5日,甲与乙订立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购买甲的房屋一套(以下称01号房),价格80万元。并约定,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先付20万元,交付房屋后付30万元,办理过户登记后付30万元。

2月8日,丙得知甲欲将该房屋出卖,表示愿意购买。甲告其已与乙签订合同的事实,丙说愿出90万元。于是,甲与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3日内丙付清全部房款,同时办理过户登记。2月11日,丙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过户登记。

2月12日,当乙支付第一笔房款时,甲说:房屋已卖掉,但同小区还有一套房屋(以下称02号房),可作价100万元出卖。乙看后当即表示同意,但提出只能首付20万元,其余80万元向银行申请贷款。甲、乙在原合同文本上将房屋相关信息、价款和付款方式作了修改,其余条款未修改。

乙支付首付20万元后,恰逢国家出台房地产贷款调控政策,乙不再具备贷款资格。故乙表示仍然要买01号房,要求甲按原合同履行。甲表示01号房无法交付,并表示第二份合同已经生效,如乙不履行将要承担违约责任。乙认为甲违约在先。3月中旬,乙诉请法院确认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甲应履行2月5日双方签订的合同,交付01号房,并承担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甲则要求乙继续履行购买02号房的义务。

3月20日,丙聘请不具备装修资质的A公司装修01号房。装修期间,A公司装修工张某因操作失误将水管砸坏,漏水导致邻居丁的家具等物件损坏,损失约5000元。

5月20日,丙花3000元从商场购买B公司生产的热水器,B公司派员工李某上门安装。5月30日,李某从B公司离职,但经常到B公司派驻丙所住小区的维修处门前承揽维修业务。7月24日,丙因热水器故障到该维修处要求B公司维修,碰到李某。丙对李某说:热水器是你装的,出了问题你得去修。维修处负责人因人手不够,便对李某说:那你就去帮忙修一下吧。李某便随丙去维修。李某维修过程中操作失误致热水器毁损。

问题:

1.01号房屋的物权归属应当如何确定?为什么?

2.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考察甲、丙之间合同效力时应当考虑本案中的哪些因素?

3.2月12日,甲、乙之间对原合同修改的行为的效力应当如何认定?为什么?

4.乙的诉讼请求是否应当得到支持?为什么?

5.针对甲要求乙履行购买02号房的义务,乙可主张什么权利?为什么?

6.邻居丁所遭受的损失应当由谁赔偿?为什么?

7.丙热水器的毁损,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 1.甲、丙基于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于2月11日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即完成了不动产物权的公示行为。

不动产物权发生变动,即由原所有权人甲变更为丙。

2.甲、丙之间于2月8日形成的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为有效合同。

尽管甲已就该房与乙签订了合同,但甲丙的行为不属于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也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无效的因素。

丙的行为仅为单纯的知情,甲、丙之间的合同不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因其不以损害乙的权利为目的。

3.2月12日,甲、乙之间修改合同的行为,该行为有效,其性质属于双方变更合同。

双方受变更后的合同的约束。

4.乙与甲通过协商变更了合同,且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且已经办理了物权变动的手续,故乙关于确认甲、丙之间合同无效、由甲交付01号房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但是,乙可以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乙同意变更合同不等于放弃追索甲在01号房屋买卖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

5.乙可请求解除合同,甲应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返还给乙。因政策限购属于当事人无法预见的情形,且合同出现了履行不能的情形,乙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须承担责任。

6.应当由丙和A公司承担。

张某是受雇人,其执行职务的行为,由A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丙聘请没有装修资质的A公司进屋装修,具有过错,也应对丁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B公司承担。

李某维修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其行为后果由B公司承担(合同上的赔偿责任)。或者李某虽然离职,但经维修处负责人指派,仍为执行工作任务,应由B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2013年)

案情:大学生李某要去A市某会计师事务所实习。此前,李某通过某租房网站租房,明确租房位置和有淋浴热水器两个条件。张某承租了王某一套二居室,租赁合同中有允许张某转租的条款。张某与李某联系,说明该房屋的位置及房屋里配有高端热水器。李某同意承租张某的房屋,并通过网上银行预付了租金。

李某入住后发现,房屋的位置不错,卫生间也较大,但热水器老旧不堪,不能正常使用,屋内也没有空调。另外,李某了解到张某已拖欠王某1个月的租金,王某已表示,依租赁合同的约定要解除与张某的租赁合同。

李某要求张某修理热水器,修了几次都无法使用。再找张某,张某避而不见。李某只能用冷水洗澡并因此感冒,花了一笔医疗费。无奈之下,李某去B公司购买了全新电热水器,B公司派其员工郝某去安装。在安装过程中,找不到登高用的梯子,李某将张某存放在储藏室的一只木箱搬进卫生间,供郝某安装时使用。安装后郝某因有急事未按要求试用便离开,走前向李某保证该热水器可以正常使用。李某仅将该木箱挪至墙边而未搬出卫生间。李某电话告知张某,热水器已买来装好,张某未置可否。

另外,因暑热难当,李某经张某同意,买了一部空调安装在卧室。

当晚,同学黄某来A市探访李某。黄某去卫生间洗澡,按新装的热水器上的提示刚打开热水器,该热水器的接口处迸裂,热水喷溅不止,黄某受到惊吓,摔倒在地受伤,经鉴定为一级伤残。另外,木箱内装的贵重衣物,也被热水器喷出的水流浸泡毁损。

问题:

1.由于张某拖欠租金,王某要解除与张某的租赁合同,李某想继续租用该房屋,可以采取什么措施以抗辩王某的合同解除权?

2.李某的医疗费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

3.李某是否可以更换热水器?李某更换热水器的费用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

4.李某购买空调的费用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

5.对于黄某的损失,李某、张某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6.对于黄某的损失,郝某、B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7.对于张某木箱内衣物浸泡受损,李某、B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五、(本题18分)

案情:2012年5月,兴平家装有限公司(下称兴平公司)与甲、乙、丙、丁四个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大昌建材加工有限公司(下称大昌公司)。在大昌公司筹建阶段,兴平公司董事长马玮被指定为设立负责人,全面负责设立事务,马玮又委托甲协助处理公司设立事务。

2012年5月25日,甲以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与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戊的房屋作为大昌公司将来的登记住所。

2012年6月5日,大昌公司登记成立,马玮为公司董事长,甲任公司总经理。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兴平公司以一栋厂房出资;甲的出资是一套设备(未经评估验资,甲申报其价值为150万元)与现金100万元。

2013年2月,在马玮知情的情况下,甲伪造丙、丁的签名,将丙、丁的全部股权转让至乙的名下,并办理了登记变更手续。乙随后于2013年5月,在马玮、甲均无异议的情况下,将登记在其名下的全部股权作价300万元,转让给不知情的吴耕,也办理了登记变更等手续。

现查明:第一,兴平公司所出资的厂房,其所有权原属于马玮父亲;2011年5月,马玮在其父去世后,以伪造遗嘱的方式取得所有权,并于同年8月,以该厂房投资设立兴平公司,马玮占股80%.而马父遗产的真正继承人,是马玮的弟弟马祎.第二,甲的100万元现金出资,系由其朋友满钺代垫,且在2012年6月10日,甲将该100万元自公司账户转到自己账户,随即按约还给满钺。第三,甲出资的设备,在2012年6月初,时值130万元;在2013年1月,时值80万元。

问题:

1.甲以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与戊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其效力如何?为什么?

2.在2013年1月,丙、丁能否主张甲设备出资的实际出资额仅为80万元,进而要求甲承担相应的补足出资责任?为什么?

3.在甲不能补足其100万元现金出资时,满钺是否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为什么?

4.马祎能否要求大昌公司返还厂房?为什么?

5.乙能否取得丙、丁的股权?为什么?

6.吴耕能否取得乙转让的全部股权?为什么?

1.李某(次承租人)可以请求代张某(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王某(出租人)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王某的合同解除权。

2.由张某(出租人)承担。因为张某(出租人)有提供热水(热水器)的义务,张某违反该义务,致李某损失,应由张某承担赔偿责任。

3.可以(是)。张某承担。因为张某(出租人)作为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张某有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的义务。

4.由李某承担。因为李某(承租人)经张某(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但未就费用负担作特别约定,故承租人不得请求出租人补偿费用。

5.否(李某或张某均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李某与黄某之间并无合同,李某不需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对于黄某的损失,李某亦无过错,不需承担侵权责任。故李某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张某与黄某之间并无合同,张某不需要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对于黄某的损失,张某并无过错,不需承担侵权责任。故张某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6.郝某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B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为郝某是B公司的工作人员,执行B公司的工作任务,故不需承担侵权责任。因热水器是缺陷产品,缺陷产品造成损害,被侵权人(黄某)既可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故B公司需承担侵权责任。

7.李某不应承担赔偿责任,B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李某对衣物受损并无过错。缺陷产品的侵权责任,由生产者或销售者承担,故B公司应对张某衣物受损承担侵权责任。

(2012年)

三、

案情:信用卡在现代社会的运用越来越广泛。设甲为信用卡的持卡人,乙为发出信用卡的银行,丙为接受银行信用卡消费的百货公司。甲可以凭信用卡到丙处持卡消费,但应于下个月的15日前将其消费的款项支付给乙;丙应当接受甲的持卡消费,并于每月的20日请求乙支付甲消费的款项,丙不得请求甲支付其消费的款项。

2012年3月,甲消费了5万元,无力向乙还款。甲与乙达成协议,约定3个月内还款,甲将其1间铺面房抵押给乙,并作了抵押登记。应乙的要求,甲为抵押的铺面房向丁保险公司投了火灾险,并将其对保险公司的保险赔偿请求权转让给了己。

经济法第三章习题解答
①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②考察甲、丙之间合同效力时应当主要考虑两个因 第二篇

第三章 物权法

【例题1•判断题】在一物之上设定了用益物权的,该物产生的天然孳息,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所有权人取得。( )

【答案】×

【例题2】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孳息的是( )。

A、出租柜台所得租金

B、果树上已经成熟的果实

C、动物腹中的幼仔

D、彩票中奖所得奖金

【答案】AD

【解析】原物、孳息属于两个物,尚未分离的,不属于原物的孳息。

【例题3】甲、乙为夫妻,共有一处房产无人居住,但房产证上及房产局的登记簿上均只记载甲一人的名字。现甲、乙闹离婚。一日,甲背着乙而与第三人丙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丙将房款交与甲,并与甲一起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过一段时间后乙才得知此事,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丙返还房屋。问:法院应如何处理?

(1)丙取得房产所有权。

(2)乙追究甲的损害赔偿责任。

【解释】①丙作为信赖公示的权利状态的第三人(善意且无过失),其取得的物权应受到法律保护。②甲的权利得到了公示,也应当受到保护。因此,如果乙背着甲将房屋卖与第三人丙,甲的物权足可以对抗第三人丙;③乙虽然作为房屋共同共有人享有所有权,但其权利因为未公示,所以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丙。

【例题4】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所有权和抵押权可以同时存在于一物之上

B、用益物权和抵押权可以同时存在于一物之上

C、一间房屋上可以同时存在两个所有权

D、一间房屋上可以同时存在两个抵押权

【答案】C

【解析】一个物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

【例题5】中州公司依法取得某块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办理报建审批手续后,开始了房屋建设并已经完成了外装修。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中州公司因为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B、中州公司因为事实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C、中州公司因为法律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D、中州公司尚未进行房屋登记,因此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答案】B

【解析】(1)选项A:中州公司取得该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办理审批手续,属于合法建造房屋,但其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不是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原因;(2)选项BCD: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和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例题6】甲继承了一套房屋,甲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将房屋出卖并交付给乙,甲办理产权登记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在办理继承登记前,关于甲对房屋的权利状态,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已经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

B、甲对该房屋的所有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C、甲出卖该房屋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D、甲可以出租该房屋

【答案】ACD

【解析】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在本题中,甲对房屋的所有权不以登记为要件,但甲在处分该房屋时,应当依法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例题7】不动产权属证书与不动产登记簿不一致的,以不动产权属证书为准。( )

【答案】×【①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②考察甲、丙之间合同效力时应当主要考虑两个因】

【例题8】在不动产登记中,异议登记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0日内不起诉的,则异议登记失效。( )

【答案】×

【例题9】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协议,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当事人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

1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答案】×

【案例】甲将自己的房屋卖给乙,双方于2009年4月1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乙当日向甲交付了200万元的房款,但双方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2009年4月20日,甲又将该房屋卖给了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于4月30日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在本题中:(1)丙基于登记依法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2)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自4月1日成立时生效,但由于未办理登记,乙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但乙可以基于有效的买卖合同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例题10】乙购买甲的一套房屋,已经支付1/3的价款,双方约定余款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付清。后甲反悔,要求解除合同,乙不同意,起诉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转移房屋所有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合同尚未生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B、合同无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

C、合同有效,甲应继续履行合同

D、合同有效,法院应当判决解除合同、甲赔偿乙的损失

【答案】C

【解析】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在本题中,尽管尚未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但该房屋买卖合同自订立之日起就生效了。

【例题11】甲继承了一套房屋,甲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将房屋出卖并交付给乙,甲办理产权登记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关于甲、乙、丙三方的关系,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因未办理登记而无效

B、乙对房屋的占有是合法占有

C、乙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甲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D、丙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答案】BD

【解析】(1)选项AB: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在本题中,甲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乙根据房屋买卖合同而合法占有该房屋,但乙因未进行产权登记而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2)选项CD:甲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丙因进行了产权登记而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

【例题12】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一幢房屋卖与乙。双方约定,一方违约应支付购房款35%的违约金。但在交房前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该房卖与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乙可以自己与甲签订的合同在先,主张甲与丙签订的合同无效

B、乙有权要求甲收回房屋,实际履行合同

C、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乙要求甲支付违约金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给乙造成的损失,甲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答案】CD

【解析】(1)选项A:甲乙之间、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均属于债权合同,根据债的平等性原理,其效力并无时间先后之分;

【①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②考察甲、丙之间合同效力时应当主要考虑两个因】

(2)选项BC:丙依法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乙无权要求甲收回房屋,但由于甲的违约行为,乙可以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3)选项D: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的30%为标准适当减少。

【例题13】2007年4月2日,王某与丁某约定:王某将一栋房屋出售给丁某,房价20万元。丁某支付房屋价款后,王某交付了房屋,但没有办理产权移转登记。丁某接收房屋作了装修,于2007年5月20日出租给叶某,租期为2年。2007年5月29日,王某因病去世,全部遗产由其子小王继承。小王于2007年6月将该房屋卖给杜某,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如王某生前或王某死后其继承人小王欲出卖房屋前向丁某请求返还房屋。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王某无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B、王某有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C、小王无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D、小王有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答案】AC

【解析】(1)选项A: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在本案中,王某与丁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虽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但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丁某取得对房屋的合法占有,王某无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2)选项C: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在本案中,小王在王某死后取得该房屋所有权,丁某有权依据合同请求小王履行产权过户登记义务,小王无权请求返还房屋。

【例题14】2007年4月2日,王某与丁某约定:王某将一栋房屋出售给丁某,房价20万元。丁某支付房屋价款后,王某交付了房

屋,但没有办理产权移转登记。丁某接收房屋作了装修,于2007年5月20日出租给叶某,租期为2年。2007年5月29日,王某因病去世,全部遗产由其子小王继承。小王于2007年6月将该房屋卖给杜某,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如杜某向丁某、叶某请求返还房屋,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

A、杜某无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B、杜某有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C、杜某无权请求叶某返还房屋

D、杜某有权请求叶某返还房屋

【答案】BC

【解析】(1)选项B: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本题中,小王将继承的房屋出卖给杜某并办理过户登记,杜某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杜某有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2)选项C: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在本题中,房屋在杜某买受前已经租赁给叶某使用。因此,杜某无权请求叶某返还房屋。

【例题15】2007年4月2日,王某与丁某约定:王某将一栋房屋出售给丁某,房价20万元。丁某支付房屋价款后,王某交付了房屋,但没有办理产权移转登记。丁某接收房屋作了装修,于2007年5月20日出租给叶某,租期为2年。2007年5月29日,王某因病去世,全部遗产由其子小王继承。小王于2007年6月将该房屋卖给杜某,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关于小王和杜某之间的房屋买卖,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交付标的物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要件

B、小王必须将所继承的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才能将其所有权转移给杜某

C、房屋所有权转移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D、该房屋的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答案】BCD

【解析】(1)选项B: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该物权变动虽不以登记为要件,但获得权利的主体在处分该物权时,仍应当依法办理登记;(2)选项C: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因此,房屋 所有权转移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3)选项D: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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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②考察甲、丙之间合同效力时应当主要考虑两个因 第三篇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答案

提示:本试卷为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请按题序在答题纸对应位置书写答案,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本题20分)

材料一: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讲话时指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只有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宪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我们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据新华社北京2012年12月4日电)

材料二:2014年1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要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法律保障。要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态势,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据新华社北京2014年1月8日电)

问题:

根据以上材料,结合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涵义,谈谈你对构建和完善人民群众权利保护体系的理解。

答题要求:

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3.总字数不得少于400字。 二、(本题22分)

案情:国有化工厂车间主任甲与副厂长乙(均为国家工作人员)共谋,在车间的某贵重零件仍能使用时,利用职务之便,制造该零件报废、需向五金厂(非国有企业)购买的假象(该零件价格26万元),以便非法占有货款。甲将实情告知五金厂负责人丙,嘱丙接到订单后,只向化工厂寄出

供货单、发票而不需要实际供货,等五金厂收到化工厂的货款后,丙再将26万元货款汇至乙的个人账户。

丙为使五金厂能长期向化工厂供货,便提前将五金厂的26万元现金汇至乙的个人账户。乙随即让事后知情的妻子丁去银行取出26万元现金,并让丁将其中的13万元送给甲。3天后,化工厂会计准备按照乙的指示将26万元汇给五金厂时,因有人举报而未汇出。甲、乙见事情败露,主动向检察院投案,如实交待了上述罪行,并将26万元上交检察院。

此外,甲还向检察院揭发乙的其他犯罪事实:乙利用职务之便,长期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其远房亲戚戊经营的原料公司采购商品,使化工厂损失近300万元;戊为了使乙长期关照原料公司,让乙的妻子丁未出资却享有原料公司10%的股份(乙、丁均知情),虽未进行股权转让登记,但已分给红利58万元,每次分红都是丁去原料公司领取现金。

问题:

请分析甲、乙、丙、丁、戊的刑事责任(包括犯罪性质、犯罪形态、共同犯罪、数罪并罚与法定量刑情节),须答出相应理由。

三、(本题22分)

案情:犯罪嫌疑人段某,1980年出生,甲市丁区人,自幼患有间歇性精神分裂症而辍学在社会上流浪,由于生活无着落便经常偷拿东西。2014年3月,段某窜至丁区一小区内行窃时被事主发现,遂用随身携带的刀子

将事主刺成重伤夺路逃走。此案丁区检察院以抢劫罪起诉到丁区法院,被害人的家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丁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段某有期徒刑10年,赔偿被害人家属3万元人民币。段某以定性不准、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甲市中级法院二审中发现段某符合强制医疗条件,决定发回丁区法院重新审理。

丁区法院对段某依法进行了精神病鉴定,结果清晰表明段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便由审判员张某一人不公开审理,检察员马某和被告人段某出庭分别发表意见。庭审后,法庭作出对段某予以强制医疗的决定。

问题:

1.结合本案,简答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条件。

2.如中级法院直接对段某作出强制医疗决定,如何保障当事人的救济权?

3.发回重审后,丁区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4.发回重审后,丁区法院在作出强制医疗决定时应当如何处理被害人家属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

四、(本题22分)

案情:2月5日,甲与乙订立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购买甲的房屋一套(以下称01号房),价格80万元。并约定,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先付20万元,交付房屋后付30万元,办理过户登记后付30万元。

2月8日,丙得知甲欲将该房屋出卖,表示愿意购买。甲告其已与乙签订合同的事实,丙说愿出90万元。于是,甲与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3日内丙付清全部房款,同时办理过户登记。2月11日,丙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过户登记。

2月12日,当乙支付第一笔房款时,甲说:房屋已卖掉,但同小区还有一套房屋(以下称02号房),可作价100万元出卖。乙看后当即表示同意,但提出只能首付20万元,其余80万元向银行申请贷款。甲、乙在原合同文本上将房屋相关信息、价款和付款方式作了修改,其余条款未修改。

乙支付首付20万元后,恰逢国家出台房地产贷款调控政策,乙不再具备贷款资格。故乙表示仍然要买01号房,要求甲按原合同履行。甲表示01号房无法交付,并表示第二份合同已经生效,如乙不履行将要承担违约责任。乙认为甲违约在先。3月中旬,乙诉请法院确认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甲应履行2月5日双方签订的合同,交付01号房,并承担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甲则要求乙继续履行购买02号房的义务。

3月20日,丙聘请不具备装修资质的A公司装修01号房。装修期间,A公司装修工张某因操作失误将水管砸坏,漏水导致邻居丁的家具等物件损坏,损失约5000元。

5月20日,丙花3000元从商场购买B公司生产的热水器,B公司派员工李某上门安装。5月30日,李某从B公司离职,但经常到B公司派驻

丙所住小区的维修处门前承揽维修业务。7月24日,丙因热水器故障到该维修处要求B公司维修,碰到李某。丙对李某说:热水器是你装的,出了问题你得去修。维修处负责人因人手不够,便对李某说:那你就去帮忙修一下吧。李某便随丙去维修。李某维修过程中操作失误致热水器毁损。

问题:

1.01号房屋的物权归属应当如何确定?为什么?

2.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考察甲、丙之间合同效力时应当考虑本案中的哪些因素?

3.2月12日,甲、乙之间对原合同修改的行为的效力应当如何认定?为什么?

4.乙的诉讼请求是否应当得到支持?为什么?

5.针对甲要求乙履行购买02号房的义务,乙可主张什么权利?为什么?

6.邻居丁所遭受的损失应当由谁赔偿?为什么? 7.丙热水器的毁损,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五、(本题18分)

案情:2012年4月,陈明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绿色食品开发,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公司成立半年后,为增加产品开发力度,陈明拟新增资本100万元,并为此分别与张巡、李贝洽谈,该二人均有意愿认缴全

部新增资本,加入陈明的公司。陈明遂先后与张巡、李贝二人就投资事项分别签订了书面协议。张巡在签约后第二天,即将款项转入陈明的个人账户,但陈明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等手续。2012年11月5日,陈明最终完成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00万元,陈明任公司董事长,而股东仅为陈明与李贝,张巡的名字则未出现在公司登记的任何文件中。

李贝虽名为股东,但实际上是受刘宝之托,代其持股,李贝向公司缴纳的100万元出资,实际上来源于刘宝。2013年3月,在陈明同意的情况下,李贝将其名下股权转让给善意不知情的潘龙,并在公司登记中办理了相应的股东变更。

2014年6月,因产品开发屡次失败,公司陷入资不抵债且经营无望的困境,遂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法院所指定的管理人查明:第一,陈明尚有50万元的出资未实际缴付;第二,陈明的妻子葛梅梅本是家庭妇女,但自2014年1月起,却一直以公司财务经理的名义,每月自公司领取奖金4万元。

问题:

1.在法院受理公司破产申请前,张巡是否可向公司以及陈明主张权利,主张何种权利?为什么?

2.在法院受理公司破产申请后,张巡是否可向管理人主张权利,主张何种权利?为什么?

3.李贝能否以自己并非真正股东为由,主张对潘龙的股权转让行为无效?为什么?

4.刘宝可主张哪些法律救济?为什么?

5.陈明能否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50万元出资的缴付?为什么? 6.就葛梅梅所领取的奖金,管理人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六、(本题20分)

案情:赵文、赵武、赵军系亲兄弟,其父赵祖斌于2013年1月去世,除了留有一个元代青花瓷盘外,没有其他遗产。该青花瓷盘在赵军手中,赵文、赵武要求将该瓷盘变卖,变卖款由兄弟三人平均分配。赵军不同意。2013年3月,赵文、赵武到某省甲县法院(赵军居住地和该瓷盘所在地)起诉赵军,要求分割父亲赵祖斌的遗产。经甲县法院调解,赵文、赵武与赵军达成调解协议:赵祖斌留下的青花瓷盘归赵军所有,赵军分别向赵文、赵武支付人民币20万元。该款项分2期支付:2013年6月各支付5万元、2013年9月各支付15万元。

但至2013年10月,赵军未向赵文、赵武支付上述款项。赵文、赵武于2013年10月向甲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调查,赵军可供执行的款项有其在银行的存款10万元,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折价为8万元,另外

赵军手中还有一把名家制作的紫砂壶,市场价值大约5万元。赵军声称其父亲留下的那个元代青花瓷盘被卖了,所得款项50万元做生意亏掉了。法院全力调查也未发现赵军还有其他的款项和财产。法院将赵军的上述款项冻结,扣押了赵军可供执行的财产和赵军手中的那把紫砂壶。

2013年11月,赵文、赵武与赵军拟达成执行和解协议:2013年12月30日之前,赵军将其在银行的存款10万元支付给赵文,将可供执行财产折价8万元与价值5万元的紫砂壶交付给赵武。赵军欠赵文、赵武的剩余债务予以免除。

此时,出现了以下情况:①赵军的朋友李有福向甲县法院报告,声称赵军手中的那把紫砂壶是自己借给赵军的,紫砂壶的所有权是自己的。②赵祖斌的朋友张益友向甲县法院声称,赵祖斌留下的那个元代青花瓷盘是他让赵祖斌保存的,所有权是自己的。自己是在一周之前(2013年11月1日)才知道赵祖斌已经去世以及赵文、赵武与赵军进行诉讼的事。③赵军的同事钱进军向甲县法院声称,赵军欠其5万元。同时,钱进军还向法院出示了公证机构制作的债权文书执行证书,该债权文书所记载的钱进军对赵军享有的债权是5万元,债权到期日是2013年9月30日。

问题:

1.在不考虑李有福、张益友、钱进军提出的问题的情况下,如果赵文、赵武与赵军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将产生什么法律后果?(考生可以就和解协议履行的情况作出假设)

2.根据案情,李有福如果要对案中所提到的紫砂壶主张权利,在民事诉讼制度的框架下,其可以采取什么方式?采取相关方式时,应当符合什么条件?(考生可以就李有福采取的方式可能出现的后果作出假设)

3.根据案情,张益友如果要对那个元代青花瓷盘所涉及的权益主张权利,在民事诉讼制度的框架下,其可以采取什么方式?采取该方式时,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4.根据案情,钱进军如果要对赵军主张5万元债权,在民事诉讼制度的框架下,其可以采取什么方式?为什么?

七、(本题26分)

材料一(案情):2012年3月,建筑施工企业原野公司股东王某和张某向工商局提出增资扩股变更登记的申请,将注册资本由200万元变更为800万元。工商局根据王某、张某提交的验资报告等材料办理了变更登记。后市公安局向工商局发出10号公函称,王某与张某涉嫌虚报注册资本被采取强制措施,建议工商局吊销原野公司营业执照。工商局经调查发现验资报告有涂改变造嫌疑,向公司发出处罚告知书,拟吊销公司营业执照。王某、张某得知此事后迅速向公司补足了600万元现金,并向工商局提交了

2008年1月自学考试民法原理与实务试题
①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②考察甲、丙之间合同效力时应当主要考虑两个因 第四篇

全国2008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民法原理与实务试题

课程代码:00917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张某因装修房屋向王某借款10万元,到期后王某要求张某还款。王某向张某主张的权利是( )

A.请求权 B.形成权

C.支配权 D.抗辩权

2.下列情形中,乙构成不当得利的是( )

A.甲欠乙500元,丙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自愿代为偿还

B.甲大学新建校区,当地居民乙的房屋大幅升值

C.甲以拾得的100元偿还了欠乙的债务

D.甲雇人耕田,雇工误耕了乙的数亩待耕之田

3.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汽车购销合同,总价款为1000万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下列定金的数额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

A.100万元 B.150万元

C.200万元 D.300万元

4.甲对乙享有100万元的合同债权,该债权具有可转让性。甲将其债权转让与丙,则( )

A.如甲未取得乙的同意,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

B.如甲未通知乙,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

C.如甲未通知乙,该债权转让协议有效,但对乙不发生效力

D.如甲未通知乙,该债权转让协议有效,对甲乙丙均发生效力

5.企业法人依法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或因其他原因而进行清算时,企业法人( )

A.主体资格消灭,不能进行民事活动

B.主体资格不消灭,但不能进行民事活动

C.主体资格不消灭,仍然可以进行各种民事活动

D.主体资格不消灭,但不能进行清算范围以外的民事活动

6.因意外事故失踪,利害关系人申请失踪人为宣告死亡人的,人民法院寻找失踪人的公告期为( )

A.3个月 B.6个月

C.9个月 D.1年

7.依据我国现行法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 )

A.受孕 B.出生

C.年满10周岁 D.年满18周岁

8.张扬为庆祝儿子淘淘8月8日的两岁生日,于8月7日向朋友李梅借了一台摄像机。生日那天,淘淘见爸爸拿着摄像机对着自己拍个不停,很是好奇,遂抢过来玩弄,不慎摔坏摄像机。张扬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李梅的损失,遂于8月8日晚上通过电话向李梅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8月15日,张扬依约定向李梅支付了价款。摄像机的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是( )

A.8月7日 B.8月8日

C.8月9日 D.8月15日

9.下列担保中,属于人的担保的是( )

A.保证担保 B.留置担保

C.抵押担保 D.质押担保

10.下列行为中,属于代理行为的是( )

A.甲代替乙招待乙的朋友

B.传达室的张大爷将甲寄给乙的信送给乙

C.公司董事长以公司名义对外签约

D.公司的推销员以公司名义对外签约

11.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 )

A.自行恢复 B.不得自行恢复

C.经乙同意后恢复 D.经甲同意后恢复

12.下列财产中,属于不动产的是( )

A.土地使用权 B.池塘中的鱼

C.临时搭建的展览棚 D.林木

13.下列有关民事法律关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

A.民事法律关系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

B.民事法律关系需具备主体、内容与客体三个要素

C.民事法律关系只能因合法行为而产生

D.民事法律关系只能存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

14.下列情形中,诉讼时效为1年的是( )

A.甲租赁乙的房屋,因拒付租金而发生纠纷

B.甲与乙签订了一承包经营合同,后乙违约

C.甲借给乙1万元,乙到期不还欠款

D.甲在乙处定作一套西服,到期后甲未及时领取西服,30天后乙将西服卖掉

15.甲购买手机一部,交给同事乙请其代为上号。乙将该手机赠与了其亲戚丙,丙受赠时并不知道手机不为乙所有,后小偷将此手机偷走,并低价卖给丁。该手机应该归( )

A.甲 B.乙

C.丙 D.丁

16.当事人约定“如果甲的儿子未从外地调回,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生效。”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是( )

A.否定解除条件 B.肯定解除条件

C.否定延缓条件 D.肯定延缓条件

17.甲代理丙与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乙明知甲属于无权代理,则在丙追认之前,该合同( )

A.绝对无效 B.相对无效

C.效力未定 D.得撤销或得变更

18.下列属于意定之债的是( )

A.侵权之债 B.不当得利之债

C.无因管理之债 D.合同之债

19.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元货款,后甲公司因管理不善被乙公司兼并,甲公司欠乙公司的债务随之消灭,这种债的消灭被称为债的( )

A.混同 B.抵销

C.免除 D.提存【①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②考察甲、丙之间合同效力时应当主要考虑两个因】

20.甲于5月1日向乙发出一要约,后反悔欲撤回,遂于5月3日发出通知,言明:“要约作废”。要约于5月5日至乙处,通知于5月6日到达乙处,但因乙外出,未能拆阅,乙于5月7日返回家中。则此要约( )

A.有效,因为要约已先于撤回通知到达乙

B.有效,因为要约发出后不得任意撤回

C.无效,因为要约已被撤回

D.无效,因为要约已被撤销

21.甲向同村的乙买木材,当初没有说明价格,交货付款时木材价格上涨,甲和乙对价格有异议相持不下,这时,价格应当按照( )

A.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确定 B.订立合同时订立地的市场价格确定

C.履行合同时订立地的市场价格确定 D.履行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确定

22.某年夏天天气炎热,张某与王某约同宿舍的李某一起理光头,李某不愿去。晚上,张某与王某乘李某熟睡之际,将李某的头发理光。此案中,张某与王某侵犯了李某的( )

A.健康权 B.名誉权

C.身体权 D.肖像权

23.甲、乙共有的房屋,在甲居住期间,因年久失修山墙倒塌,砸毁正从此路过的丙的汽车,丙因此花去修理费5000元,对丙的损失( )

A.甲、乙负连带赔偿责任 B.甲、乙负按份赔偿责任

C.甲负全部赔偿责任 D.由丙自担

24.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并与乙就自己的汽车抵押给乙签订了字据,但为省钱未办理抵押登记,后甲将该车卖给了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因甲无力还款,引起纠纷。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丙不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因为该车已抵押给了乙

B.丙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但乙可依抵押权向丙进行追偿

C.丙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乙不能向丙主张权利

D.丙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乙对该车不享有抵押权

25.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却有下列行为,债权人不得行使撤销权的是( ) ..

A.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为他人提供无偿担保

B.债务人以超出市场价格一倍的价格购买他人房屋

C.债务人免除他人债务

D.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为自己的债务提供担保

26.下列属于原物与孳息关系的是( )

【①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②考察甲、丙之间合同效力时应当主要考虑两个因】

A.船舶与船桨 B.存款与利息

C.房屋与门窗 D.上衣与裤子

27.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大米买卖合同,甲为卖方,乙为买方。同时约定,甲将大米发货给丙,因为乙与丙签订了一份大米购销合同,乙为卖方,丙为买方。现甲发给丙的大米存在质量问题,为此,引起纠纷。则丙( )

A.只能向甲追究违约责任 B.只能向乙追究违约责任

C.既可以向甲,也可以向乙追究违约责任 D.自担损失

28.甲将租赁给乙使用的钢琴卖给丙,丙也愿意承受该租赁契约,而成为钢琴新的出租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必须解除与乙的租赁协议并取回钢琴,才能完成所有权的让与

B.甲无须解除租赁协议,可根据简易交付完成所有权的让与

C.甲无须解除租赁协议,可根据占有改定完成所有权的让与

D.甲无须解除租赁协议,可根据指示交付完成所有权的让与

29.李某自某商场购得某电饭锅,后因质量问题电饭锅爆炸,炸伤李某。根据《合同法》,对商场,李某( )

A.仅得请求违约责任 B.仅得请求侵权责任

C.得请求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 D.得请求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

30.甲系文物收藏家,未结婚,无子女,只有一哥哥丙,乙是甲的好友。甲立有遗嘱,言明死后将一幅清代古画赠与乙。2000年1月,乙意外死亡,同年2月甲死亡,同年3月丙亦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②考察甲、丙之间合同效力时应当主要考虑两个因】

A.该幅古画由乙的继承人继承,其余财产由丙的继承人继承

B.该幅古画及其余财产都由丙的继承人继承

C.该幅古画及其余财产都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D.该幅古画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其余财产由丙的继承人继承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31.自然人甲为一精神病人,已离家出走2年多,其亲友欲申请其为宣告失踪人,下列人员中,有权为申请人的有( )

A.乙,某盲人按摩院的按摩师,因甲尚欠其按摩费200元而主张申请

B.丙,甲之子,14岁,但很懂事,主张申请以保护甲的财产

C.丁,甲之父,80岁,为甲之监护人

D.戊,甲之叔,30岁,为机关公务员

E.已,甲之朋友,无债权债务关系【①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②考察甲、丙之间合同效力时应当主要考虑两个因】

32.甲将自己的一套商品房以100万元价格出售于乙,双方签订了合同,并交付了钥匙,但未办理过户手续。第二天,丙愿以110万元的价格购买该房,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甲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B.甲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C.房屋的所有权人是乙 D.房屋的所有权人是丙

E.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33.甲向乙借款5万元,以自己的一辆汽车设定抵押担保,双方未办理抵押登记。后因交通事故致汽车损坏,送至丙处修理,因甲不支付修理费,汽车被丙扣押。因甲无力还款,引起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乙对汽车享有抵押权,且优先于丙受偿 B.丙对汽车享有留置权,且优先于乙受偿

C.乙对汽车不享有抵押权,丙优先受偿 D.丙对汽车不享有留置权,乙优先受偿

E.甲丙之间存在承揽合同关系

34.农民甲承包的一鱼塘上游新建了一个小造纸厂。造纸厂排出废水后,鱼塘中的鱼大量死亡。甲如果要求造纸厂赔偿其损失,应举证的有( )

A.造纸厂排放了废水

B.甲的鱼死亡的事实

C.造纸厂排放废水超标

D.造纸厂排放废水与鱼的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

E.造纸厂有过错

35.李某因突发脑溢血去世,弥留之际留下录音遗嘱。在场人员有:护士甲、医生乙、其长子丙、次子丁以及幼子戊(患痴呆症),上述人员中可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有( )

A.甲 B.乙

C.丙 D.丁

E.戊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人格权

37.法人

38.抵押权

39.债权人的代位权

40.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41.简述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42.简述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43.简述担保物权的特征。

44.简述遗嘱的有效要件。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7分,共21分)

45.张某和李某订有大米买卖合同,合同订立后,张某就付了款,约定5天之内来提货。但是5天后,仍不见张某来。后李某在报纸上看到张某的亲属刊登的寻人启事,于是找到张某的亲属要求其提货,张某的家属拒绝提货。李某到当地公证机关,申请提存这批大米。提存机关认为大米不宜保存,因此要求李某把大米变卖后提存大米的价金。李某把大米变卖后,向当地公证部门提存扣除了保管费用后的余款。

请回答下列问题:

(1)李某的提存行为是否符合法律?为什么?

(2)提存期间的利息归谁?为什么?

(3)如果5年后张某仍不出现,提存的现金的所有权人是谁?为什么?

46.甲系工人,因上下班乘车不方便,甲想购买一辆自行车。乙是学生,现年15岁,为买一部复读机,决定将其父亲给他买的一辆山地车(价值3000元左右)卖给甲,两人商定卖价为800元。甲付款后,乙将自行车交付甲。乙的父亲知道后,不同意乙把车卖掉,遂要求甲返还自行车。为此引起纠纷。

请回答下列问题:

(1)在乙父亲知道乙卖车行为之前,甲与乙之间买卖山地车的行为效力如何?为什么?

(2)乙父亲是否有权要求甲将车返还?为什么?

(3)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47.甲商场与乙冰箱厂签订了一份买卖冰箱的合同。合同约定,甲向乙购买1000台某型号的电冰箱,每台价格3000元,共计300万元,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交付,交付地点为甲商场所在地。不料,在运输过程中遇山体滑坡,冰箱大部分被毁,损失达200万元。

请回答下列问题:

(1)冰箱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2)若山体滑坡是由于甲商场原因导致延期交付而遭遇的,此灭失风险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试卷四
①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②考察甲、丙之间合同效力时应当主要考虑两个因 第五篇

试 卷 四

提示:本试卷为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请按题序在答题纸对应位置书写答案,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本题20分)

材料一: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讲话时指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只有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宪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我们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据新华社北京2012年12月4日电)

材料二:2014年1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要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法律保障。要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态势,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据新华社北京2014年1月8日电)

问题:

根据以上材料,结合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涵义,谈谈你对构建和完善人民群众权利保护体系的理解。

答题要求:

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3.总字数不得少于400字。

二、(本题22分)

案情:国有化工厂车间主任甲与副厂长乙(均为国家工作人员)共谋,在车间的某贵重零件仍能使用时,利用职务之便,制造该零件报废、需向五金厂(非国有企业)购买的假象(该零件价格26万元),以便非法占有货款。甲将实情告知五金厂负责人丙,嘱丙接到订单后,只向化工厂寄出供货单、发票而不需要实际供货,等五金厂收到化工厂的货款后,丙再将26万元货款汇至乙的个人账户。

丙为使五金厂能长期向化工厂供货,便提前将五金厂的26万元现金汇至乙的个人账户。乙随即让事后知情的妻子丁去银行取出26万元现金,并让丁将其中的13万元送给甲。3天后,化工厂会计准备按照乙的指示将26万元汇给五金厂时,因有人举报而未汇出。甲、乙见事情败露,主动向检察院投案,如实交待了上述罪行,并将26万元上交检察院。

此外,甲还向检察院揭发乙的其他犯罪事实:乙利用职务之便,长期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其远房亲戚戊经营的原料公司采购商品,使化工厂损失近300万元;戊为了使乙长期关照原料公司,让乙的妻子丁未出资却享有原料公司10%的股份(乙、丁均知情),虽未进行股权转让登记,但已分给红利58万元,每次分红都是丁去原料公司领取现金。

问题:

请分析甲、乙、丙、丁、戊的刑事责任(包括犯罪性质、犯罪形态、共同犯罪、数罪并罚与法定量刑情节),须答出相应理由。

三、(本题22分)

案情:犯罪嫌疑人段某,1980年出生,甲市丁区人,自幼患有间歇性精神分裂症而辍学在社会上流浪,由于生活无着落便经常偷拿东西。2014年3月,段某窜至丁区一小区内行窃时被事主发现,遂用随身携带的刀子将事主刺成重伤夺路逃走。此案丁区检察院以抢劫罪起诉到丁区法院,被害人的家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丁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段某有期徒刑10年,赔偿被害人家属3万元人民币。段某以定性不准、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甲市中级法院二审中发现段某符合强制医疗条件,决定发回丁区法院重新审理。

丁区法院对段某依法进行了精神病鉴定,结果清晰表明段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便由审判员张某一人不公开审理,检察员马某和被告人段某出庭分别发表意见。庭审后,法庭作出对段某予以强制医疗的决定。

问题:

1.结合本案,简答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条件。

2.如中级法院直接对段某作出强制医疗决定,如何保障当事人的救济权?

3.发回重审后,丁区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4.发回重审后,丁区法院在作出强制医疗决定时应当如何处理被害人家属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

四、(本题22分)

案情:2月5日,甲与乙订立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购买甲的房屋一套(以下称01号房),价格80万元。并约定,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先付20万元,交付房屋后付30万元,办理过户登记后付30万元。

2月8日,丙得知甲欲将该房屋出卖,表示愿意购买。甲告其已与乙签订合同的事实,丙说愿出90万元。于是,甲与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3日内丙付清全部房款,同时办理过户登记。2月11日,丙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过户登记。

2月12日,当乙支付第一笔房款时,甲说:房屋已卖掉,但同小区还有一套房屋(以下称02号房),可作价100万元出卖。乙看后当即表示同意,但提出只能首付20万元,其余80万元向银行申请贷款。甲、乙在原合同文本上将房屋相关信息、价款和付款方式作了修改,其余条款未修改。

乙支付首付20万元后,恰逢国家出台房地产贷款调控政策,乙不再具备贷款资格。故乙表示仍然要买01号房,要求甲按原合同履行。甲表示01号房无法交付,并表示第二份合同已经生效,如乙不履行将要承担违约责任。乙认为甲违约在先。3月中旬,乙诉请法院确认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甲应履行2月5日双方签订的合同,交付01号房,并承担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甲则要求乙继续履行购买02号房的义务。

3月20日,丙聘请不具备装修资质的A公司装修01号房。装修期间,A公司装修工张某因操作失误将水管砸坏,漏水导致邻居丁的家具等物件损坏,损失约5000元。

5月20日,丙花3000元从商场购买B公司生产的热水器,B公司派员工李某上门安装。5月30日,李某从B公司离职,但经常到B公司派驻丙所住小区的维修处门前承揽维修业务。7月24日,丙因热水器故障到该维修处要求B公司维修,碰到李某。丙对李某说:热水器是你装的,出了问题你得去修。维修处负责人因人手不够,便对李某说:那你就去帮忙修一下吧。李某便随丙去维修。李某维修过程中操作失误致热水器毁损。

问题:

1.01号房屋的物权归属应当如何确定?为什么?

2.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考察甲、丙之间合同效力时应当考虑本案中的哪些因素?

3.2月12日,甲、乙之间对原合同修改的行为的效力应当如何认定?为什么?

4.乙的诉讼请求是否应当得到支持?为什么?

5.针对甲要求乙履行购买02号房的义务,乙可主张什么权利?为什么?

6.邻居丁所遭受的损失应当由谁赔偿?为什么?

7.丙热水器的毁损,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五、(本题18分)

案情:2012年4月,陈明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绿色食品开发,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公司成立半年后,为增加产品开发力度,陈明拟新增资本100万元,并为此分别与张巡、李贝洽谈,该二人均有意愿认缴全部新增资本,加入陈明的公司。陈明遂先后与张巡、李贝二人就投资事项分别签订了书面协议。张巡在签约后第二天,即将款项转入陈明的个人账户,但陈明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等手续。2012年11月5日,陈明最终完成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00万元,陈明任公司董事长,而股东仅为陈明与李贝,张巡的名字则未出现在公司登记的任何文件中。

李贝虽名为股东,但实际上是受刘宝之托,代其持股,李贝向公司缴纳的100万元出资,实际上来源于刘宝。2013年3月,在陈明同意的情况下,李贝将其名下股权转让给善意不知情的潘龙,并在公司登记中办理了相应的股东变更。

2014年6月,因产品开发屡次失败,公司陷入资不抵债且经营无望的困境,遂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法院所指定的管理人查明:第一,陈明尚有50万元的出资未实际缴付;第二,陈明的妻子葛梅梅本是家庭妇女,但自2014年1月起,却一直以公司财务经理的名义,每月自公司领取奖金4万元。

问题:

1.在法院受理公司破产申请前,张巡是否可向公司以及陈明主张权利,主张何种权利?为什么?

2.在法院受理公司破产申请后,张巡是否可向管理人主张权利,主张何种权利?为什么?

3.李贝能否以自己并非真正股东为由,主张对潘龙的股权转让行为无效?为什么?

4.刘宝可主张哪些法律救济?为什么?

5.陈明能否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50万元出资的缴付?为什么?

6.就葛梅梅所领取的奖金,管理人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六、(本题20分)

案情:赵文、赵武、赵军系亲兄弟,其父赵祖斌于2013年1月去世,除了留有一个元代青花瓷盘外,没有其他遗产。该青花瓷盘在赵军手中,赵文、赵武要求将该瓷盘变卖,变卖款由兄弟三人平均分配。赵军不同意。2013年3月,赵文、赵武到某省甲县法院(赵军居住地和该瓷盘所在地)起诉赵军,要求分割父亲赵祖斌的遗产。经甲县法院调解,赵文、赵武与赵军达成调解协议:赵祖斌留下的青花瓷盘归赵军所有,赵军分别向赵文、赵武支付人民币20万元。该款项分2期支付:2013年6月各支付5万元、2013年9月各支付15万元。

但至2013年10月,赵军未向赵文、赵武支付上述款项。赵文、赵武于2013年10月向甲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调查,赵军可供执行的款项有其在银行的存款10万元,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折价为8万元,另外赵军手中还有一把名家制作的紫砂壶,市场价值大约5万元。赵军声称其父亲留下的那个元代青花瓷盘被卖了,所得款项50万元做生意亏掉了。法院全力调查也未发现赵军还有其他的款项和财产。法院将赵军的上述款项冻结,扣押了赵军可供执行的财产和赵军手中的那把紫砂壶。

2013年11月,赵文、赵武与赵军拟达成执行和解协议:2013年12月30日之前,赵军将其在银行的存款10万元支付给赵文,将可供执行财产折价8万元与价值5万元的紫砂壶交付给赵武。赵军欠赵文、赵武的剩余债务予以免除。

此时,出现了以下情况:①赵军的朋友李有福向甲县法院报告,声称赵军手中的那把紫砂壶是自己借给赵军的,紫砂壶的所有权是自己的。②赵祖斌的朋友张益友向甲县法院声称,赵祖斌留下的那个元代青花瓷盘是他让赵祖斌保存的,所有权是自己的。自己是在一周之前(2013年11月1日)才知道赵祖斌已经去世以及赵文、赵武与赵军进行诉讼的事。③赵军的同事钱进军向甲县法院声称,赵军欠其5万元。同时,钱进军还向法院出示了公证机构制作的债权文书执行证书,该债权文书所记载的钱进军对赵军享有的债权是5万元,债权到期日是2013年9月30日。

问题:

1.在不考虑李有福、张益友、钱进军提出的问题的情况下,如果赵文、赵武与赵军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将产生什么法律后果?(考生可以就和解协议履行的情况作出假设)

2.根据案情,李有福如果要对案中所提到的紫砂壶主张权利,在民事诉讼制度的框架下,其可以采取什么方式?采取相关方式时,应当符合什么条件?(考生可以就李有福采取的方式可能出现的后果作出假设)

3.根据案情,张益友如果要对那个元代青花瓷盘所涉及的权益主张权利,在民事诉讼制度的框架下,其可以采取什么方式?采取该方式时,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4.根据案情,钱进军如果要对赵军主张5万元债权,在民事诉讼制度的框架下,其可以采取什么方式?为什么?

七、(本题26分)

材料一(案情):2012年3月,建筑施工企业原野公司股东王某和张某向工商局提出增资扩股变更登记的申请,将注册资本由200万元变更为800万元。工商局根据王某、张某提交的验资报告等材料办理了变更登记。后市公安局向工商局发出10号公函称,王某与张某涉嫌虚报注册资本被采取强制措施,建议工商局吊销原野公司营业执照。工商局经调查发现验资报告有涂改变造嫌疑,向公司发出处罚告知书,拟吊销公司营业执照。王某、张某得知此事后迅速向公司补足了600万元现金,并向工商局提交了证明材料。工商局根据此情形作出责令改正、缴纳罚款的20号处罚决定。公安局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召开协调会,形成3号会议纪要,认为原野公司虚报注册资本情节严重,而工商局处罚过轻,要求工商局撤销原处罚决定。后工商局作出吊销原野公司营业执照的25号处罚决定。原野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材料二:2013年修改的《公司法》,对我国的公司资本制度作了重大修订,主要体现在:一是取消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限额,二是取消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三是取消货币出资比例限制,四是公司成立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公司的认缴出资额、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

2014年2月7日,国务院根据上述立法精神批准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从放松市场主体准入管制,严格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和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推进公司注册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改革和配套监管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

问题:

1.材料一中,王某、张某是否构成虚报注册资本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对在工商局作出20号处罚决定前补足注册资金的行为如何认定?

2.材料一中,市政府能否以会议纪要的形式要求工商局撤销原处罚决定?

3.材料一中,工商局做出25号处罚决定应当履行什么程序?

4.结合材料一和材料二,运用行政法基本原理,阐述我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在法

治政府建设方面的主要意义。

答题要求:

1.无本人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不得分;

2.观点明确,逻辑清晰,说理充分,文字通畅;

3.请按提问顺序逐一作答,总字数不得少于600字。

一、参考答案(要点):

1. 执法为民的基本涵义是,立法机关的立法活动、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等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活动,都必须以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与愿望,体现广大人民的情感与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利益,为人民群众有效地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自主地从事各种正当的经济、社会、文化活动,合理地追求生存和生活状态的改善,提供法律上的支持和保护。

2. 从材料可以看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各项权利既是执法为民理念的应有之义,又是具体的践行方式。社会主义法治根据广大人民的实际需求和我国的现实条件,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需求出发,完整地构建了以社会成员为主体、以人民利益为核心的权利保护体系,使执法为民理念在制度上得到了充分体现。

3. 依据执法为民的理念要求,我国当前应不断完善人民群众权利保护体系。具体应做到以下几方面:①保障和维护人民民主权利,坚决打击和制裁各种危害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行为,同时引导人民群众规范有序地参与国家和社会的管理,理性表达利益诉求。②保障和维护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并提供有效权利救济手段。③保障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经济、社会、文化权利。④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为社会成员的均衡发展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进步提供法律保障。

二、参考答案:

甲、乙利用职务上便利实施了贪污行为,虽然客观上获得了26万元,构成贪污罪,但该26万元不是化工厂的财产,没有给化工厂造成实际损失;甲、乙也不可能贪污五金厂的财物,所以,对甲、乙的贪污行为只能认定为贪污未遂。甲乙犯贪污罪后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甲揭发了乙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与受贿罪的犯罪事实,构成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乙长期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其远房亲戚戊经营的原料公司采购商品,使化工厂损失近300万元的行为构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乙以妻子丁的名义在原料公司享有10%的股份分得红利58万元的行为,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成立受贿罪。对于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与受贿罪以及上述贪污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丙将五金厂的26万元挪用出来汇给乙的个人账户,不是为了个人使用,也不是为了谋取个人利益,不能认定为挪用资金罪。但是,丙明知甲、乙二人实施贪污行为,客观上也帮助甲、乙实施了贪污行为,所以,丙构成贪污罪的共犯(从犯)。

丁将26万元取出的行为,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因为该26万元不是贪污犯罪所得,也不是其他犯罪所得。丁也不成立贪污罪的共犯,因为丁取出26万元时该26万元不是贪污犯罪所得。丁将其中的13万元送给甲,既不是帮助分赃,也不是行贿,因而不成立犯罪。丁对自己名义的干股知情,并领取贿赂款,构成受贿罪的共犯(从犯)。

戊作为回报让乙的妻子丁未出资却享有原料公司10%的股份,虽未进行股权转让登记,但让丁分得红利58万元的行为,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构成行贿罪。

三、参考答案:

1.(1)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2)经法定程序鉴定属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3)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

2016买卖承诺书范文
①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②考察甲、丙之间合同效力时应当主要考虑两个因 第六篇

买卖承诺书范文

长沙市某某某街道办事处:

长沙市某某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本人因欠长沙市某某某街道办事处借款,为积极偿还欠款,现经双方协商后,就长沙市某某某街道办事处团购房相关事宜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愿意在“某某某某”项目开盘前,10层以下(含10层)为4000元/㎡、以后每层加10元/㎡的价格,提供30套以上各种户型的房源给街道干部职工统一认购(户型分别为78㎡、89.92㎡、90.43㎡、122.4㎡、132.94㎡、138.44㎡、151.95㎡),具体以长沙市某某某街道办事处和我本人签字认可的报表为准。本公司保证不再把双方认定团购的房屋再对外销售。

二、购房款现金由街道统一收取,并统一结算。用于偿还我公司欠某某某街道的往来款,本公司以及本人负责购房者购房合同的签署。

三、“某某某某”项目开盘后,如有销售价低于4000元/㎡,某某某某街道直接团购的客户则享受低于4000元/㎡的最低购房价格,也可以选择无条件退房。

四、团购行为发生时,本公司承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获得商品房预售资格,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五、关于房屋质量标准,本公司承诺:房屋质量标准达到建设部住宅质量标准,且绿化、水、电、气、路等相关配套设施齐全。

六、关于房屋权属,本公司承诺:团购房权属清楚,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抵押和其他债权债务纠纷等影响团购的情况,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办理房产证书条件。

七、本公司承诺: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材料是真实、有效、合法的;所提供的身份文件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八、法定代表人变更的问题。

在履行承诺的过程中,如果长沙市某某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本公司承诺:

所有关于团购业务的承诺依然有效,保证履行承诺书中的义务,保证团购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九、如果违背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此承诺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诚信守约,互相保密。

承诺人:长沙市某某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买卖合同书范本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

二、产品质量

1、质量标准:

2、乙方对产品质量的特殊要求:

3、乙方对产品包装的特殊要求:

4、乙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产品后五日内提出确有证据的书面异议并通知到甲方;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产品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但乙方使用甲方产品的,不受上述期限限制,视为甲方产品符合合同约定要求。

三、产品价款

1、产品的单价与总价:

上述货物的含税价为:

总价款为:

2、甲方产品的包装费用、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及交付时的上下列支费用等按下列约定承担:

甲方产品的包装物由

提供,包装费用由

承担。

甲主产品的运输由

办理,运输费用由

承担。

甲方产品的保险由

办理,保险费用由

承担。

甲方产品交付时的上下力支费用由

承担。

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乙方应当在甲方交货前一次性给付甲方。

四、产品交付

甲方产品交付方式为:乙方提货/甲方送货/甲方代办托运。

产品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交货时间为合同生效后

天,若乙方对甲方产品有特殊要求的,甲方应当在乙方提供相关确认文件后

天内交货。但乙方未能按约定付款甲方有权拒绝交货,乙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应文件的,甲方有权延期交货。

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甲方违约未能及时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产品交付后或乙方违约致使甲方拒绝交货、延期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五、价款结算

乙方应在本合同书签订

日内向甲方预付货款

元,甲方交付前给付价款

元,余款由乙方在收到甲方产品之日起

天内付清。

乙方应当以现金、支票或即期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甲方价款。

双方同意乙方未能付清所有价款之前,甲方产品的所有权仍属于甲方所有。

六、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到对方。

七、商业秘密

乙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均为甲方的商业秘密。

无论何种原因终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意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为履行本合同义务之需要,乙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金

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等)。

九、不可抗力

因火灾、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双方需要继续履行合同的,由双方另行协商。

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履行的一方,应当于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及时通知对方。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致损失扩大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联系人或授权代表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诺、通知等,都对乙方具有约束力,具有不可撤销性。

2、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或确认,乙方对甲方任何人员的个人借款,均不构成乙方对甲方的预付款或已付款款项。

3、乙方联系地址、电话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到甲方,在乙方通知到甲方前,甲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联系方式无法与乙方联系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经营的证明文件,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签订本合同时,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二、明示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愿意签订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约定。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 方:乙

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房屋买卖合同范文

第一份: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国籍:_____电话:_____

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国籍:_____电话:_____

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__层,共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甲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不包括±___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包括±_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 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币)每平方米_____元,总金额为(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

第七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个月内按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条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甲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乙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经_____公证(指涉外房屋买卖))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_页,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签章):乙方代理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签于_____签于_____

第二份:

出卖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其拥有完全产权的位于北京市___________城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本合同签定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费,概由甲方负担。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负担。

三、乙方通过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方式支付甲方购房款,购房款由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贷款银行向乙方发出贷款承诺书时,乙方将30%首付房款存入银行,并由银行冻结,第二期在贷款银行向乙方发放贷款之日由银行将乙方所贷款项及30%首付款直接划到甲方的账户中;第三期,在甲方交房时,由乙方一次性将余款付给甲方。

四、甲方同意乙方以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方式支付房款,并作出如下承诺:

1、向乙方申请贷款的银行或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与贷款相关的资料,签署相关文件;

2、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应按照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五、如果乙方的贷款申请未获贷款银行批准,则双方同意以下述第种方式解决该房屋的买卖事宜:

1、继续履行协议,乙方一次性将购房款支付给甲方;

2、解除协议,甲方若已收取定金的,应如数退还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期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计算违约金缎带与乙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________‰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产权纠纷以致影响到乙方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车辆买卖协议(协议书范文)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认可,达成协议如下:

甲方自愿将一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出售给乙方。

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交价(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元。

付款方式:乙方预付给甲方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元。

该车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以前所发生的一

切债权债务及大小交通责任事故均由甲方负责。

该车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以后所发生的一

切债权债务及大小交通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备注:

甲方: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时

房屋买卖承诺书

卖 方: [身份证号]:

地 址:

卖 方: [身份证号]:

地 址:

卖 方: [身份证号]:

地 址:

一、卖方承诺:

卖方是位于 房之物主(物主以下简称卖方、房屋及其所有

以下简称该物业),该物业地址以买卖合同附件一(房屋平面图布置图为准,若有差异,双方同意再作修改,并同意不以此作为取消交易之理由)的合法产权人,现卖方收悉并确认买方及中介方代理买方购房要约及同意以下述条件出售该物业予买方:

1、该物业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房地产证】【预售契约】【房屋买卖合

同】为准,若实际面积有差异,卖方同意以本承诺书订明面积所得的单价为标准增收或减付,并同意不以此作为取消交易之理由)。

2、卖方同意承诺以人民币 元(¥ )出售该物业。

3、卖方于收取定金时,须出示【房地产证】【预售契约】【房屋买卖合同】【共有人/

配偶同意出售证明】【委托公证书】等有关证明文件;买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时,卖方无条件提供买方办理产权手续过程中的一切证明文件。

4、卖方承诺该物业以【空置状态】/【连现状家具及电器】/【连现有租约】等一同

交易。

5、卖方须保证对该物业享有完整所有权,并无存在隐瞒与该物业有关的重要事实或

提供虚假情况等违反诚实信用行为。卖方应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前将有关物业的产权纠纷、债务、税项、租赁以及抵押等事项处理完毕,并保证过户完成时买方无需对上述事项负责。否则,卖方须赔偿买方及中介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费用。由于卖方原因,造成该物业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被政府或司法机关查封等情形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费用。

6、卖方承诺协助买方于办理产权手续时签署有关转让文件及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并

于该物业产权登记完成前付清一切有关该物业之产权瓜葛、债务、税项、抵押、银行按揭供款及杂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电话/管理/设备开通及物业维修基金等费用)。

7、卖方同意,如卖方签署本承诺书后,卖方无条件协助买方办理该物业产权过户登

记手续。

8、卖方同意卖方之税费由 负责,买方之税费由 负责,其它有关费用各

自负责。

二、卖方配偶及共有人签章(印):

卖方配偶及共有人对上述承诺认证意见:

卖方(签字): (盖章或手印)

日期:2016年7月23日

2015居间合同范本
①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②考察甲、丙之间合同效力时应当主要考虑两个因 第七篇

第1篇:建筑工程居间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居间人):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经营宗旨,为了更好的开拓市场,扩大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据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__________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参加该项目的公开招投标,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中标并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1、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未中标,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2、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招投标的信息,并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2、3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能够正常施工。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2、4乙方在甲方参与招投标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协助甲方做好标书的编制。如果能够中标并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三、甲方义务

3、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标书的编制。

3、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4、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

4、2居间成功后,随着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的进度支付居间报酬

4、3甲方可以转账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间活动费用的承担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和劳务费用等。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六、保密事项

6、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6、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做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七、合同终止

7、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7、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7、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9、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9、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篇:居间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居间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期限: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___%或者(大写)___元。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的___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居间费用的负担: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费用(大写)___元。

第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委托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居间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章):居间人(章):鉴(公)证意见: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鉴(公)证机关(章)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第3篇:买卖居间合同范本

买受人(甲方):______________

居间方(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买卖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有意向购买房屋事宜,经过初步协商,双方都认为有继续协商的必要和实际成交的可能,故起草并签署该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居间标的物

乙方将座落于上海市_______区_______路_______弄_______号_______室的房屋推荐给甲方:

(一)房屋权利人,房屋性质:_______,结构:_______;

(二)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_______平方米,实际可使用面积平方米,具体包含。

(三)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_______方式获得。

(四)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由乙方在第六条中予以一一列明。

(五)出卖人(房屋出售方,下同)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由乙方在第六条中予以一一列明。

(六)该房屋内的户口情况;

(七)其他:;

乙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完全属实,且没有遗漏。

第二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积极认真地把该房屋的真实情况及出卖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介绍给甲方,并将与该房屋有关的重要事实如产权性质、产权有无争议、户口情况等在本协议中列明,重要情况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若在与出卖人谈判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本合同约定居间服务费总金额的50%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2、乙方应积极努力的做好居间介绍,协调双方意见,尤其是房屋价格、房款支付方式及日期、登记过户时间、房屋交付、附属设施归属等,若因上述事实买卖双方未达成一致导致交易未完成,乙方无权收取任何费用。

3、乙方应协助买卖双方办理贷款、签订买卖合同、登记过户、产证办理、房屋交付等相关工作,待房屋产权转移至甲方名下,办理出产权证书,且完成房屋交付并办理完交付手续,即视为乙方居间完成。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自乙方完成所有居间义务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其应付的所有居间服务费。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约定:

乙方居间服务费按照成交房屋合同价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收取,在时由甲方向乙方预付,在乙方完成本合同及相关合同约定的所有的居间服务和义务之日起三日内,该笔预付款始转为居间服务费,此前,该笔预付款的所有权仍为甲方所有。

2、居间未完成时预付款的退还:

在签订本协议后若买卖双方无法对买卖条件达成一致,或甲方因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不符合购买条件或非因甲方原因无法完成交易或合同无法履行完毕时(

第五条诚信原则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如果甲方未通过乙方就该房屋而与出卖人私下自行成交,则甲方仍应按照第4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约定数额的居间服务费。

第六条房屋交易相关事实

1、房屋交付时出卖人将该房屋固定装修,维修基金,煤气初装费,有线初装费,随房附送给甲方。赠送的家具家电具体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买卖双方于甲方办妥《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后个工作日内至物业处办妥维修基金的更名手续v;并对水、电、煤气的户名进行更名。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物业顾问: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4篇: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范本

甲方(出售方):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售方):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丙方(居间方):_______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市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关于房屋买卖

第一条成交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登记地址:

房屋权属证号:土地使用证号:房屋用途:

登记所有人房屋抵押情况:

房屋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是□否

目前是否已出租:□是□否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否

房屋权属情况:□私有产权房□使用权的公房□可以出售的经济适用房□其他

房屋状况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型:;楼层

其他情况

1、1经协商,甲方愿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对上述房屋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保证房屋交付乙方时的状况与乙方实地看房时的状况保持一致,否则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1、2乙方确认,对该房屋已作了充分了解并实地查看过房屋,对房屋现状没有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

第三条付款方式

3、1现金或贷款支付

如甲方认可乙方贷款方式付款时:甲方有义务配合一方办理贷款手续;

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或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贷款机构贷款的,乙方应于***前以现金方式补齐房款。

3、2资金监管服务

****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可以为本次交易提供免费的资金监管服务,双方自愿选择该项服务,并于签订本协议当日签订《资金监管委托协议》。

双方自愿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全部款项暂存于指定的银行监管帐户中,并按本合同及《资金监管委托协议》所约定的程序及方式办理。

尽管上述款项存于指定帐户,但甲乙双方同意: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实际支付。

如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不选择资金监管服务,但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税、费的承担

4、1甲乙双方保证,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交易习惯各自缴纳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税费。

4、2尽管有上述约定,双方同意:

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第五条权属过户及房屋交付

5、1双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于**年**月**日前共同到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5、2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房屋权属过户所需的全部真实、有效的合法手续、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证、契证等)交予丙方保管,丙方协助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5、3双方同意,甲方于腾空房屋并将房屋钥匙交于乙方。

5、4双方在房屋交接前,应办理有关物业的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采暖、有线电视、电话、物业费、户口等相关手续,并结清费用。房屋毁损、灭失等风险,自房屋钥匙交于乙方时转移至乙方。

5、5丙方应甲乙双方的要求协助双方办理上述物业交接事宜,并由双方在《房屋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甲方保证所售房屋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债务纠纷或其他瑕疵。甲方保证有权出售该房屋,并已得到房屋共有人或其他权利人的同意,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成交价格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6、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具备订立合同的资格,并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成交价格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6、3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生效、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任何一方发生违约等,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免责条款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三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

第二部分关于居间服务

第十条丙方责任

9、1依本合同约定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屋买卖居间服务;

9、2免费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地产买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第十一条居间服务费及支付

10、1甲乙双方确认,双方达成本次房屋交易是基于丙方所提供的居间服务;但该交易是双方独立、自愿做出的决定。

10、2丙方一次性收取居间服务费人民币**元,大写:***元,由***方承担。

10、3该服务费于本合同签订时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给丙方。

第十二条特别声明

11、1甲乙双方同意:因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效、交易不成功或买卖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丙方所收取的居间服务费均不予退还。

11、2如甲乙任何一方或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违约或其他争议,双方一致同意:在双方就违约责任及其承担达成协议之前或人民法院做出生效法律文书之前,丙方有权将暂存在指定帐户中的款项予以保留,不向任何一方返还或支付。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本合同于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丙方执一份。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丙方:_______

代理人:_______代理人: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第5篇:租赁居间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甲(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委托人甲和委托人乙之间就房屋租赁、两委托人与居间人之间就居间报酬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

委托人甲的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__路_______号_______栋_______单元____室,共_____套,其设计结构为__________________,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_____,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房屋落成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

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对上述房屋情况已充分了解,并作了实地勘察。

第二条委托人甲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与委托书内容相同见附件1)

1、为委托人甲欲出租的上述房屋寻找承租人,并将该房屋详细情况以及委托人甲的要求等报告给承租人。同时,将承租人的情况报告给委托人甲。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委托人乙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同委托书内容,见附件2)

1、委托人乙欲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地段承租___________房屋____套,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居间人搜寻信息,并及时报告委托人乙,以便促成委托人乙承租房屋的目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居间人完成委托任务的报酬

居间人业已完成本合同项下委托人双方委托之事项,委托人____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1、按合同标的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其中委托人甲____%(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大写____),委托人乙_________%,(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

交付佣金的具体时间:_________________。

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人双方一次性支付居间人人民币:小写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其中,委托人甲:小写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委托人乙:小写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

交付佣金的具体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任务的费用收取

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人指示的委托任务的,不得收取报酬,但可以按实际支出收取一定的费用,委托人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费用。

1、一次性向居间人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由委托人双方各自分别承担__________%。

2、根据居间人的实际发生费用(以发票、车票等为证据),由委托人双方各自承担___________%。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居间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双方的利益的;

(3)干预委托人租赁房屋的自主意愿,代替委托人其中的一方与另一方谈判、签约等,损害了另一方的权益的。

(4)居间人违约的,应当承担本合同居间人预期获得佣金总价款的_________%。居间人因违约行为,给委托人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居间人应当就损失的差额部分向受害人予以赔偿。

2、委托人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居间人利益的;

(3)未能按照委托书或本合同的委托事项向居间人提供相关房产证件、文件、合同、身份证件等,致使居间人无法完成居间任务、并给经纪人造成实际损失的;

(4)委托人违约的,在以下款项中选择:

1、已经向居间人交付定金的,不得索回定金;

2、按照居间人在本合同中应当获得的佣金予以赔偿;

3、按照本合同标的物总价款的___________%赔偿于居间人。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另一方催告后,在___________天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履行不能的。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三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合同未作规定的,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签订补充协议,不能签订补充协议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各具一份,备案一份。

委托人甲: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签章: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6篇:融资居间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因摄制电影(电视剧)缺乏资金,并获知乙方为依法成立进行融资居间活动的法人单位,拟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而乙方亦获知了甲方的上述意愿。

2、鉴于甲乙双方进一步确认: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为其筹拍的电影(电视剧)《_________》寻找、介绍出资方,乙方愿意接受委托,双方愿意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计划摄制电影片(电视剧)《_________》(以下简称该影片、该剧),甲方委托乙方为摄制该影片(该剧)所需的全部或部分资金寻找或介绍出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并尽可能促成出资方以出借、赞助、投资等合法方式为甲方融资。

第二条居间人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时,应出示营业执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电影片的相关情况,但甲方认为是商业秘密的除外。

3、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乙方应向甲方及时、真实地报告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的情况。

5、乙方不得故意隐瞒与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若乙方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酬金,同时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不得与第三方恶意串通,损害甲方的利益。若乙方与第三方相互串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酬金,同时还应与第三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居间报酬与费用

1、若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融资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融资合同约定的出资方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作为乙方酬金,此酬金的有关税款由甲方负担,居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酬金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_______。

除本条规定的酬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

2、若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与甲方签署出资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酬金,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其从事居间活动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所谓必要费用是指: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代理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除以上情形,任何一方也可以随时提出解除本合同,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解除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本方的原因外,提出解除合同方应赔偿对方所遭受的损失。

第五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支付本合同居间报酬的_____%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年。

第八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一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四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2015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
①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②考察甲、丙之间合同效力时应当主要考虑两个因 第八篇

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在法律上并不承认,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下面是第一公文网小编整理的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

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及房屋买卖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的宅基地及房屋出售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的上述宅基地及房屋成交总为人民币元。

三、甲方陈述:该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权完全归甲方个人,该宅基地及房屋没有任何的债权债务纠纷,其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损失,甲方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双方签署本合同以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元定金;甲乙双方约定在___________前向乙方交付房屋,并于__________前办理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手续。如因甲方原因,该房屋未在约定时间内交付给乙方,甲方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愿买受该房,甲方定金不予返还。

五、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好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手续,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甲方接到请求后应向乙方返还所有已收房款。土地税由甲方承担,契税由乙方承担;其他税务由国家指定各自承担。

七、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手续完善后,甲方将房屋及相关原件交付给乙方,乙方即向甲方付清最后一笔房款。

八、甲方确保房屋建筑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该房屋发生的任何质量问题均由甲方承担。

九、自本合同签订生效起,该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权、处置权、以及因国家动拆迁安置政策带来的所有权益均与甲方无关。

十、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等其他证件未能办理前,以本合同为准。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由此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二、按《合同法》履行,合同履行地点为乙方户籍所在地。

十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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