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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与银行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续申请

2016-12-07 09:16:5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开发商与银行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续申请(共9篇)项目合作协议- 1 -第五条 承租场所房租核算经营场所位于 ,该承租房屋面积约为 平方米(具体以实测面积为准),租金为 元 平方米 天,合计 元,第 年起每年递增 %。房租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并于每年的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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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作协议
开发商与银行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续申请 第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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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承租场所房租核算

经营场所位于 ,该承租房屋面积约为 平方米(具体以实测面积为准),租金为 元/平方米/天,合计 元,第 年起每年递增 %。房租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并于每年的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 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 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七条 委托执行人及其职责

1、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出具合伙的委托书。

2、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

2、主持合伙企业的前期筹备、经营、管理工作; ○

3、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

4、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

5、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

6、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

7、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

8、每月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

9、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与其他合伙人○

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九条 财务、会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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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 出资比例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十一条 债务承担

1、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2、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二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五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1、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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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

2、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六条 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十七条 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八条 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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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违约责任

1、在该项目的筹备期间,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的不得随意转让或撤资,否则该合伙人前期投入部分资金将不予退还,且还应赔偿由此给另一方合伙人造成的相应损失。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开发商与银行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续申请】

1、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富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协议同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各方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 二 份,甲、乙双方各 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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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银行之间按揭合作协议中的风险及控制
开发商与银行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续申请 第二篇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银行之间按揭合作协议中的风险及控制

【按】就这个行业内老生长谈的问题,转引一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银行之间按揭贷款合作协议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控制文章。实际上,开发商在此阶段的主要风险体现在银行对购房者按揭放款后,小房产证办理及抵押登记之前这段时间,因为银行、购房者、开发商及市场等原因,导致开发商先行承担保证责任,以及时候的追索权利保障程度。

另外,此文主要还提出一些替代责任(包括预售房屋的抵押登记:尽管我认为这里还存在很多法理基础及操作环节衔接的问题)的解决方案,以及提示了现行司法体制下预查封对开发商的影响。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按揭合作协议的风险及预防

一、开发商按揭贷款主要操作流程

(一)首先确定合作的按揭银行。房地产项目在对外销售之前,一般由开发商跟银行签订按揭合作协议,约定某银行对开发商的房地产项目的购房人提供按揭贷款,其中包括贷款的额度、最高年限和成数以及开发商的保证责任(一般保证或连带保证)等。

(二)进行商品房销售活动。开发商在取得项目的预售许可证后或者取得大产权证对社会公开销售,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约定采用按揭的付款方式。

(三)购房人办理按揭贷款手续。购房人按照申请的贷款成数支付首付款,剩余购房款由购房人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同时由购房人以所购房屋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银行经审批购房人提供文件资料后放款,并直接将贷款汇入开发商账户。同时购房人还应办理所购房屋在贷款期限内的财产保险以及公证、律师见证等手续。

(四)开发商承担保证责任。在银行贷款到达开发商账户后,按揭的手

续基本完成,购房人的付款义务也履行完毕。但开发商除了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义务外,还要在银行放贷至购房人所购房屋办理抵押登记期间,为购房人承担一般的或连带保证担保责任,甚至有些银行还要求开发商在贷款期间提供全程的连带保证责任。银行为规避贷款风险,每笔贷款发放时,都会扣除一定比例(一般为贷款额的10%)资金存入开发商在银行开立的保证金账户。

二、按揭中的各种法律关系

从我国现行按揭中的法律关系来看,其所涉各方主体主要包括银行、开发商、购房人和保险公司。其他还包括律师、房屋中介机构等。各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分别为:

(一)购房人与开发商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关系。购房人欲以按揭的形式购买房屋,首先必须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购买特定的房屋,并在付款方式中约定以银行按揭的方式付款。

(二)购房人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购房人在与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后,应按银行的要求提供相应文件资料,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或商业)抵押贷款,银行则根据购房人的个人情况、资信情况确定是否同意放款以及具体方式,双方签署借贷合同。

(三)购房人与银行之间的抵押担保关系。购房人在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同时,要将所购房屋在取得产权证后抵押给银行。这需要在产权证下发后,方能实现,在此之前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

(四)开发商与银行、购房人之间的担保关系。由于在按揭过程中,房屋尚未取得产权证无法办理抵押登记,所以银行在放款后,即使有抵押合同,但抵押行为尚未生效,也无法保障银行的放款风险。此时银行往往会要求开发商为购房人提供阶段性的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

(五)购房人、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保险关系。为规避银行的贷款回收风险,购房人在将所购房屋抵押给银行时,必须将房屋在贷款期间投

保财产险,并承担费用,银行为受益人。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理赔费用优先偿还购房人所欠银行贷款。

三、开发商按揭贷款法律风险

由于按揭贷款涉及的法律主体多,各个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就显得更为复杂。如果对其中的一个法律关系的处理与把握稍微不慎,就会引起连锁的“多米诺骨牌”效应。笔者对开发商的按揭贷款法律风险作以下分析。

(一)承担保证责任的风险。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开发商为购房人提供一般或连带的保证担保(绝大部分为连带保证),就必然会存在承担保证责任的风险。其保证责任的引起是由于购房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偿还银行按揭贷款所造成的。一旦购房人发生此种情况,银行可以将开发商和购房人作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责任。而购房人与开发商比起来,明显的要开发商首先承担责任是银行的首选,开发商会因此承担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及滞纳金。

(二)与此相关的其他法律风险。

1.与银行有关的法律风险。

(1)银行逾期放款或未按购房人要求放款。银行在放贷之前,应由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缴纳首付款。而银行能否如期并按购房人要求的金额及年限提供剩余的按揭贷款,则需要经过银行的严格的资料审查及审批程序。由于资源掌握的不均衡性,银行极有可能不按期放贷。而在开发商与银行的按揭合作协议中基本没有关于银行逾期放款的违约责任,即便是有,可能也只是具有形式而无实质性内容。对于开发过程中最重要的“生命线”资金,一旦延迟放贷轻则影响开发

周期,重则导致项目瘫痪乃至于“烂尾”。

(2)银行因各种原因办理抵押登记延后。由于开发商为购房人提供的是阶段性的连带保证,只要购房人所购房屋办理完产权登记,就可以办理抵押登记了,开发商也就此脱离了连带保证责任。因为开发商的偿还能力无论从哪个角度,作为购房人来说都是无法相提并论的。所以即便是房产证下来后银行也不急着办理抵押登记,并以种种理由拖延。虽然可以依据合同或公平原则去追究银行的责任,但在实践中予以实现是具有相当难度的,基于与银行的特定关系,开发商是有苦说不出,到头来只能“自我承受和自我消化”。

(3)银行的消极行使权利,导致开发商受损。如果在现实中出现了购房人延期付款的情形,按照贷款合同,银行是有权解除贷款合同的。但银行并不着急与购房人解约,而是根据银行与开发商的按揭合作协议,要求开发商承担还款保证责任,并直接从开发商的保证金账户中划转。开发商能做的也只是通过各种方式去要求购房人按期还款,从而转嫁了矛盾和风险,使开发商处于两难境地。

2.因购房人的行为而导致的法律风险

与银行相比,无论是资金实力、个人资信、既往合作、诚信程度等,购房人均不能与银行等量齐观,因此无论产生的风险种类或风险程度都是大于银行的。

(1)购房人未按约定期限还款。由于开发商在抵押登记前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一旦购房人逾期还款,银行或者从开发商的账户中扣划保证金,或者提前收回贷款并要求开发商承担代偿义务。所以即使是开发商房屋建设与交付,但在此后的一段时间内,购房人能不能按时还款,成为开发商头上的一颗“定时炸弹”,随时会因为购房人的各种原因如经济危机、房屋质量等,导致开发商要为此先行承担责任。

(2)购房人欺骗贷款行为。欺骗的行为具体表现在:提供虚假的法律文件资料、对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变造,以他人名义申请贷款等。现行的银行审查制度虽然形式上看似严格,但其多半还停留在形式审查阶段,【开发商与银行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续申请】

加之诚信体系建设的缺失,一旦出现购房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的情况出现,则银行首先拒绝放贷,其次要解除贷款协议,开发商可能要为此承担违约责任。

(3)拖延办理产权证。由于购房人的原因,如欠交房款,未将有关办产权的税费及时交纳,或者其他原因在开发商具备办证条件后不积极办理,导致房产证办理一拖再拖,抵押登记无法进行,开发商的保证责任也无法及时解除,从而无形中延长了开发商的保证责任。

(4)购房人因其他客观原因导致的风险。由于开发商销售的对象是不特定的社会群体,购房人随时都有可能出现有碍于及时还款的情况出现,如购房人死亡、经济危机或破产、丧失支付能力等等,出现这种情况,开发商就可能要承担代偿责任。

3.开发商追偿权能否实现的风险

开发商在承担了代偿责任后,向购房人追偿时能否实现的风险。开发商在承担代偿责任后追偿能否实现,受以下条件的限制:

(1)要求购房人继续履行合同的前提是购房人具备履行能力,但从按揭的角度看,按揭购房人已经在事实上不再具备这样的条件。

(2)开发商解除合同,要求购房人返还房屋,并向购房人返还首付款。但在贷款的偿还上,涉及一个偿还主体问题,即是开发商直接将贷款偿还给银行还是由购房人还给银行,复杂的法律关系给开发商的善后处理造成极大的负担。

4.有关法律政策的风险

(1)《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被执行人购买的办理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或者商品房预告登记的

项目合作协议
开发商与银行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续申请 第三篇

篇一:项目合作协议书范本

项目合作协议书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身份证号:。

乙:,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项目,总投资为 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

资万元,乙方以 方式入股。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

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

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

第四条 项目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开发商与银行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续申请】

第六条 项目债务按照甲方 %、乙方 %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按比例在 内

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负责技术和项目现场有关事宜,甲方负责日常管理;与业主、监理方、

设计单位的各种工作联系(包括协商、签证等)及日常事务。

第八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条 协议解除

1、 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开发商与银行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续申请】

2、 合作协议期满

3、 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 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 (签章)

地址: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篇二:项目合作协议(样板)

项目合作协议

甲方:xxxxxxxxxx

乙方:zzzzzzzzzzz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发挥和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就(项目编号: )的项目展开合作。本着共赢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的合作框架协议如下:

一、合作具体内容

(一)甲方负责事项:

1.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项目前期的商务、技术咨询工作,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开展相关的业务活动,甲方有权了解客户的相关信息资料。

2.甲方配合及协助乙方做好投标中的商务工作,提供此次项目所需的资质文件等资料,甲方有权了解项目投标内容中的相关情况资料,并有权对标书中虚假、隐瞒的商务、技术应答及承诺予与拒绝。

(二)乙方负责事项:

1.针对此次合作项目,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工作,做好客户公关工作,此项目所发生的公关应酬、标书制作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该项目投标文件的编写工作,如需要甲方编写投标文件的,则要收取加班费¥元。

3. 乙方负责提供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并在投标的开标日前五天汇款到达甲方指定的帐户上,否则,项目导致失败甲方概不负责。

4. 在未取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不得擅自以甲方名义开展与这次合作项目以外的其他业务。

5. 乙方不能使用甲方的资质原件作为质押或担保用途,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后果。

6. 第一次与甲方合作的公司,乙方需向甲方提交营业执照副本、主要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最近的财务年度报表、公司简介和主要业绩、合作项目情况等复印件备案。

7. 若此项目中标,乙方不得无故不与客户签定项目合同,否则,甲方有权没收

8. 若此项目中标后,乙方再与甲方签定该项目的详细转包实施合同。

二、合作项目的利润分成

1. 甲方收取该项目投标总金额的作为利润。

2.该项目中除乙方还要承担缴纳本项目所产生的

税金,剩余的利润归乙方所有。

3. 若此项目不中标,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该项目的资料费和咨询费用 ¥元。

三、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保证对本协议内容及有关事项保守秘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内容。不将因合作而知悉的对方信息用于项目外的用途;双方只披露有关资料予与必须接触和知道的员工,并保证本方员工不向第三方泄露;双方不得再与第三方签定与该项目业务有关的类似协议。

甲方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及证明文件,仅供本项目使用,未经授权,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展示、提供和泄露。如有发现,且损害了甲方利益,将追究乙方的责任。

此协议传真件有效。

甲方: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合作项目号:

篇三: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发挥甲方的资质资源和管理能力,并考虑到充分利用乙方在当地社会关系和施工经验及力量,本着遵章守法、互利互惠、平等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决定合作参加蓝色硅谷区域及周边相关建设项目工程的投标及工程中标后施工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充分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来签订本合作协议书,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合作的工程项目范围及方式【开发商与银行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续申请】

1、每项工程在报名前,双方互通信息,以防重报。

2、甲方使用自有资质和执照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工作。本项目的投标与中标后施工的一切事宜,均以甲方名义实施。

3、本项目中标后,以甲方名义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工程项目由双方协商组织实施,按中标的合同价(不包括中标合同清单中专项暂定金额及不可预见费暂定金额)向对方收取%的管理费用。

二、双方职权和分工:

在工程联系及投标过程中

1、甲方职权和分工

(1)负责提供投标所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有关

证照及业主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完成本项目资格预审和投标文件的编制、资审,投标文件编制必须认真负责,严禁因文件问题而不能通过评审。

(2)负责资审、投标文件的购买与编制工作。

(3)负责投标保函的办理工作。

(4)甲方保证在上述项目中必须与乙方合作,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再与第三方合作。

2、乙方的职权和分工:

(1)负责与业主联系并及时向甲方通报项目运作情况,确保甲方通过资格预审、运作投标事项。

(2)负责提供当时当地的地方材料价格信息及投标所需的关键报价资料,派专人配合甲方顺利完成投标工作

(3)承担投标文件的购买与编制费用。

(4)负责投标保证金的投入或投标保函办理和银行和手续费用。

3、投标报价:由于乙方熟悉项目的设计方案、材料价格、施工环境等信息,最终投标报价以乙方意见为主,双方共同确定。乙方承诺绝不以低于当时成本价的报价投标。 项目中标后

1、甲方职权和分工:

(1)负责给业主开具工程所需的有关一切资料。

(2)负责以甲方名义与业主进行合同谈判。

(3)为更好的管理项目,应对各级主管部门对施工人员的检查,甲乙双方应提前进行协商,在合同谈判时甲方可申请项目主要人员由乙方人员替换,以便项目的顺利实施。在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时,甲方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场。

(4)甲方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委派相关管理人员,对乙方所承担施工项目收取管理费,同时对乙方承担施工任务质量、安全、进度进行全面监控,并与乙方共同协商管理本项目的财税工作,但在项目运转正常的情况下不得干预乙方的工作。

(5)甲方收到业主每期计量支付款并在乙方已完善了相关财务手续,同时按本协议的有关

规定扣除管理费、相关规费和税金后应在正常情况下5个银行工作日内办理并支付乙方应得款项。

2、乙方职权和分工:

(1)负责配合甲方和业主签订施工合同。

(2)负责开工预付款保函、履约银行保函办理的手续费用及抵押金。

(3)负责以甲方名义组建施工项目经理部,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实施、计量、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工作,并负责用于本项目的所购设备、材料款及民工工资的支付;乙方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全面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安全合同、廉政合同的相关责

任和权利;与甲方共同协商管理本项目的财税工作,满足国家财税制度要求。

(4)乙方组织的施工人员、设备等资源的投入必须满足投标书承诺和工程的需要。

(5)负责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与业主、监理、涉及等各方面的协调处理工作,并承担其费用。

(6)乙方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合同、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及业主的要求如期优质的完成所承担的施工任务。

(7)乙方对项目的经营结果负责,不论项目的经营状况如何、不得向甲方提出索赔,同时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除管理费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如果在中标后或履行合同过程中无理由终止合同,甲方将赔偿乙方一切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在承担工程如发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不满足业主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若乙方不服从整改或整改无效,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合作过程中或发生违约情况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未果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

1、甲乙双方必须对本协议内容严格保密,严禁任何一方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2、若本项目中标,甲乙双方根据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在本协议的框架与原则的基础上签订详细的施工合作协议书。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法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项目合作协议
开发商与银行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续申请 第四篇

项目合作协议

甲方(资金持有人):

乙方(项目操作人):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特签订此项目合作协议。

甲方愿意将深圳建设银行的本人账户内3500亿人民币的资金证明作为本次合作的依据(备注该账户银行客户经理的姓名及联络方式备查),并保证该资金的合法性,保证在项目合作完毕之前该账户的资金余额不低于3500亿人民币。同时,甲方提供本人护照扫描件并在空白处签字按手印以作为本次操作的必要附件,以及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授权查询函给乙方,便于乙方的香港汇丰银行客户经理查询甲方账户资金的真实性和存量资金。甲方须在香港汇丰银行单独开设个人账户作为接款账户。

乙方将陪同甲方去开户行打印账户资金证明并签署本协议。在正式操作前通知甲方签订居间协议。备齐并递交所有相关文件至香港汇丰银行;由乙方支付全部前期操作费用USD 35000元至香港汇丰银行;负责沟通协调本次项目操作和所有居间费用的到位;在合作期限内(2014年4月11日至2014年5月10日)保证此次合作的顺利进行。

本次合作的总标的额度为USD 1200亿,根据香港汇丰银行时间安排实际分为4周操作,每周USD 300亿,每次操作完毕当天,乙方必须支付甲方居间费用2.5%(例:USD 300亿X2.5%= USD 7.5亿),银行经办人费用1%,直至额度做完为止。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合作,互惠互利,多方共赢的原则各司其职,友好沟通协商处理所有相关问题。如在操作过程中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导致本次合作无法继续,甲、乙双方都一致同意违约方将支付RMB 300万元作为对守约方的赔偿(其中40% 须支付给操作方中间人作为精神补偿)。

此协议经甲、乙双方共同面签即时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中间人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护照号码(附扫描件): 护照号码(附扫描件):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与银行合作协议书
开发商与银行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续申请 第五篇

江西企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和中国银行合作协议书

甲 方:中国银行江西分行

乙 方:江西企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为切实支持江西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融资难问题,支持江西中小企业迅速成长壮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乙方一般为中小企业提供上市、融资、信息、咨询代理等有偿服务。在本合作期限内,乙方为扩大业务领域和服务范围、建立分公司和投资新项目时,适用本协议。

第二条 乙方注册资金 300 万元,在本合作期内,乙方对外发生业务成本和费用不得超过其注册资金的 倍。

第三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下属机构和支行开立基本结算帐户用于日

常经营活动。

第四条 合作期间,双方各司其职,甲方有权决定每笔借款贷与不贷,乙方有权决定是否为客户提供融资或其他服务。双方互不干涉,但双

【开发商与银行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续申请】

方应保持通畅的沟通。

第五条 甲方承诺

(一) 乙方需要拓展业务领域和经营、设立分公司或其他重大战

略性计划时,甲方应及时提供项目资金借贷,以支持乙方。

(二) 甲方在合法范围内,优先为甲方提供足额借贷资金,需要

乙方提供的担保可以适量减低。

第六条 乙方承诺

(一)、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上一月度全部对外业务明细、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银行帐号等财务资料;

(二)、接受甲方对其经营、财务情况的检查监督;

(三)、发生下列事项时,应在三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

1.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场所的变更;

2.乙方自身在其他金融机构增加或减少贷款;

3.乙方股份结构或资产状况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分立合并、股份转让、资产出售等;

4.对外投资;

5.乙方作为被告的仲裁、诉讼;

6.其他经营、财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为中小企业提供上市服务、融资服务、中介服务、创业服务、代理服务、技术服务、人才服

务、信息服务、咨询服务等。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九条 协议合作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后如双方同意,再继续签订协议。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

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法人代表或有权签字人

签 字

乙方 法人代表或有权签字人

签 字年月日

2016分销合作协议
开发商与银行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续申请 第六篇

分销合作协议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务实的原则,就甲方开发的威海北海旅游度假区“*********”项目仅供内部优惠50套代理销售的有关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合同条款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委托分销的项目为“*********”7#、10#、13#、15#楼(以下简称该项目),该项目位于威海市北海旅游度假区。

二、委托期限

自 2016 年 月 日至 2016 年 月 日。

三、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全套合法的售楼文件(包括五证彩色复印件及电子版户型图、配套说明、房屋效果图等),并保证按计划进行开发建设。

2.甲方负责本项目《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管理及购房客户的款项收取工作。

3.甲方有权定期检查、监督乙方工作。

4.甲方按时支付乙方应得的相关费用。

5.甲方依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办事程序,协助购房客户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及房屋产权手续,负责协调解释购房客户对该项目的疑问。

6.甲方负责乙方组织购房客户的现场接待,并协助乙方完成相关的销售手续。

7.甲方负责本次委托项目房源的总体销售控制。

8.甲方有责任按外销管理流程及时更新销控后台中的销控信息。

9.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的销售工作,并及时与乙方核对销售业绩,为乙方提供业绩确认清单。

四、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提供的外销管理规定及购房客户相关款项收取程

序,负责销售人员的配置、培训与管理,确保项目销售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

2.乙方须积极开展销售推广工作,对销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书面向甲方反映,由甲方协商后给予答复。

3.乙方须在购房客户成交的在第一时间内向甲方提交业绩确认清单。

4.乙方负责收集成交购房客户的具体情况,包括楼号、姓名、身份证复印件、住址、电话号码、付款情况,并协助甲方催收房款以及需向贷款银行提交的各种资料收集齐全。

5.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其他业务,不得超出甲方规定的书面宣传范围进行宣传和虚假承诺,若造成纠纷由乙方负责承担。

6.乙方所组织的购房团在赴*************看房途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意外伤害及突发危急生命的疾病,甲方没有任何连带责任。

7.乙方负责本项目销售的具体人员配置为:

五、销售价格及代理费用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的房产销售价格按甲方最新公布的价格表执行。

2.乙方销售***************7#、10#、13#、15#楼任何物业,甲方按合同成交金额的 6 %给乙方支付代理佣金。

3.甲方除向乙方支付以上代理费用之外,其他一切销售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六、结算支付方式和标准

1.一次性付款或分期购房客户达到合同总房款的30%以上至80%时,甲方按合同第五条之规定计算乙方销售佣金,并按佣金的30%支付给乙方。

2.按揭购房客户交清首付房款签定买卖合同并办理好银行按揭贷款手续(以银行放款为准),甲方按合同第五条之规定计算乙方销售佣金,并按佣金的100%支付给乙方。

七、其它约定

1.佣金结算必须与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结算。

2.甲方支付乙方佣金时,乙方必须出具合法的商业发票或由甲方代扣相关税费后结算。

3.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销售价格,但必须提前2日通知乙方。

4.双方其他约定:

八、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违反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2.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乙方销售代理资格并终止合同: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内,乙方未能组织购房客户到隆御·维多利亚现场看房;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内,如乙方销售业绩未能达到 3 套。

3. 本合同在执行的过程中,如果对合同所列条款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威海市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

1.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销售管理规定均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后双方可续签合同,在未正式书面终止本合同之前本合同约定均为有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委托代表:

电 话: 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 电 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分销合作协议 [篇2]

甲方:广东史蒂芬陶瓷有限公司

乙方:胡昌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本着诚信合作,互好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授权和支持:

1、甲方授权乙方为 瓷砖品牌的特约经销商。

2、乙方展厅的装修,门头广告一律由甲方交予公司统一设计,保持店面的统一形象,宣传瓷砖品牌。

3、甲方产品的价格调整应于调价日前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正式通知后应作相应调整,以维护甲方产品的价格规范性,甲方保证乙方的合理利润,调控好若经营产品的市场价格体系。

4、甲方及时把厂家的销售政策贯彻给乙方,免费提供产品的宣传资料,样品(除花片,腰线外)及相关产品文件。

5、甲方配备专业的分销管理人员给予乙方必要的指导和配合其工程的开发服务工作。

6、年返利按年度基准任务量完成率达以上计 ,完成任务量按 计,包括广告,按年返还,特价产品提货(含促销产品及工程特价)计入业绩但不享受返点。未达到基准任务量的 70 %不享受返利。补贴装修款的货物不计入业绩。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交纳履约保证金 万元,若提货量达到 证金。

2、乙方必须以专卖店的形式来展示甲方产品,以充分体现甲方产品的特点和实力,展示良好的品牌形象,乙方承诺不得在此专卖区域内随意摆放其他同类产品,若一经发现违规现象,甲方有权取消补贴及返利。

3、乙方展厅所需的花片,腰线玉晶石按分销价的向甲方买断。

4、乙方年度基准任务量为换算成每月均任务量为万元。若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甲方有权取消返利乃至取消经销权。乙方无条件退回全部由甲方提供的免费样品后,甲方退还履约保证金。若提前完成年度基准任务量,则将提前享受返利。

5、禁止异地串货,一经发现从其它渠道进货,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权,补贴和返利,乙方无条件退回全部样品并接受甲方所作出的相应处罚。

6、乙方应具备先进的营销理念,除配备专业的营业员外还应配备有专业的工程业务队伍。做好本区域工程的开发和报备工作。乙方应把所跟踪的项目的进展相关情况信息及时与甲方的分销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以便甲方做好各项配合服务工作。

7、严格服从甲方统一的市场管理和执行甲方统一的价格政策。

8、乙方一律带款提货。

9、工地订货,要提前10天预订,以确保供货。

10、在不影响甲方二次销售和在有效期45天内的前提下乙方可以退货。

11、乙方必须做好品牌形象宣传,相关的商业秘密的保护和本区域的客户服务工作。

三、其他约定事项:

合同有效期 2016 年12 月 3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0 日。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负责人(签字):

月 日 乙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负责人(签字): 地址: 年 日 月

分销合作协议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下就甲方乙方双方进行网络分销合作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在资源共享和双赢的基础上进行合作。甲方按双方约定的供货价格提供分销商品,享用乙方会员网店资源进行网络分销,并承诺按乙方提供地址按时发货;乙方负责介绍分销商品并促成交易成功。

二、合作期限

从协议签定之日起,有效期为1年,期满如果双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则自动续约;续约有效期仍为1年,按本协议书的规定执行。

三、商品质量

1. 甲方供应的分销商品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

2. 分销商品须与甲方事先所提供的样品或双方在正式合作前约定质量、品种及规格相符。

3. 在保修期内,甲方的售后服务细则及标准,需通过产品说明书或售后服务保修卡等形式向用户有效传达。如遇特殊情形,保修政策可双方另行协商。

4. 因分销商品的售后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可由乙方先行垫付,经甲方确认后,可在甲方货款中直接抵扣或由甲方直接给付乙方。

四、交货

1. 交货地点:甲方按乙方提供地址发货。

2. 运输方式;采用快递方式,运输费乙方承担。

1

五、对账和结算

1. 对帐周期:每月1次,对帐日期为每月_______号。

2. 结算方式:每月______号双方确认对帐单;每月_______日乙方支付甲方上月实际

销售的货款。

六、双方的权责

1.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 甲方承诺在接到乙方发货请求时,在一个工作日内按乙方提供地址发货。

2)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需要提供推动分销商品的销售资料以及信息,协助乙方获得必要的产品说明。

3) 甲方有权监督产品的销售,并要求乙方予以改进,乙方须配合解决问题。

4) 甲方不得随意更改分销商品供货价格,如有改动须提前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5) 乙方不得有损甲方的形象及声誉。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形象或声誉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6) 乙方不得随意修改甲方产品。因此而造成甲方版权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 乙方须通过不断完善、提高自身服务质量,提升其会员数量。

2) 乙方必须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商标权;

3) 乙方所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料和物品不得用于与双方所商定合作事项无关的事务上;

4) 乙方确保不单方面使用甲方任何产品、资料、做与网络分销无关的事宜;

5) 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可以无故干扰乙方的分销工作。

七、保密协定

1) 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资料以外,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展示甲方递交的有关资料和有损于甲方利益的情报。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甲方的经营秘密及有损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员工不向第三方泄漏

甲方秘密。

2) 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八、协议的终止

1. 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如果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并在对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仍未及时改正的,非违约方有权取消违约方的合作资格,并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

2. 任何一方如想单方面终止本协议,需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材料,说明解除协议的原因,获得对方批准后,本协议终止。

十、其它

1. 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可另立补充协议。

2.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辖。凡由于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的,则可诉诸仲裁。仲裁应当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3. 本协议一式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署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销合作协议 [篇4]

甲方:

联 络 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乙方:

联 络 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第一条 协议项目和目的

1-1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甲方申请成为释锐 网上(招生)报名系统 分销合作伙伴,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上海释锐(以下简称释锐)分销合作伙伴申请资格,签署本合作协议。

1-2 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服务的分销体系,保证甲方销售或提供的乙方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本协议不意味乙方授予甲方作为自己代理人的权限。本协议的任何条文不得解释成甲方获得了乙方的代理权,以及可以以乙方名义面对任何层面的客户。甲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乙方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乙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但不得对外宣称自己是乙方的代理商。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面对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予甲方"释锐 网上(招生)报名系统 合作伙伴"资格,由甲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分销乙方的 网上(招生)报名系统 软件应用托管业务。

分销合作流程:甲方推广业务和发展新客户-》甲方与其客户签署服务协议-》甲方将其新客户列表以及相关电子材料发送到乙方指定邮箱甲方支付乙方相关费用-》乙方制作和开通相关服务-》将相关信息发送给甲方指定邮箱-》甲方将服务转交给用户。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空口承诺、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2-1-2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甲方独立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规范中规定的对该级分销合作伙伴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约。

2-1-3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3000元,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甲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

2-1-4产品的市场统一价格为 1000元/年/客户,享受乙方指定的合作伙伴价格为元/年/客户。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报价。

2-1-5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2-1-6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2-1-7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释锐认定网上(招生)报名系统合作伙伴"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代理”、某级别“代理”、“地区代理”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释锐""上海释锐"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上海释锐""释锐"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代理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第八条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8-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8-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8-3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电信原因等。

第九条 附则

9-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9-3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9-4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9-5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9-6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于 年月 日由上述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分销合作协议 [篇5] 甲方:海口岛林川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众房网)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凤翔东路桐林阁5b-g室 乙方: 地址:

为全方位、多角度向广大购房者传递海南房产信息,整合客户资源,实现销售共赢。甲、乙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项目

甲方在海南所分销合作的项目(以下称“分销项目”)。

1、众房网分销项目。合同期内甲方新签订的分销项目均自动计入甲乙双方合作项目范畴。

2、乙方合作分销项目的,甲方为客户提供看房地接服务后,乙方不再以自身名义到分销项目做看房确认。

第二条合作期限

1、起始日期:自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2、终止日期:年月日止,期满前众房网合作项目销售完毕或合约到期的,本协议提前终止。

3、合作期限届满双方视具体情况再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三条合作方式

1、乙方自愿加入“众房网分销联盟”,并尊重、遵守相关规定与工作程序;

2、乙方利用自身资源为甲方合作项目提供分销服务,包括:协助甲方宣传推广项目,拓展和推荐客户,协助客户到现场看房和促进成交。乙方推荐的客户成交后,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向乙方支付分销服务佣金。

3、甲方需为乙方的分销服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包括:提供项目基本信息和宣传推广信息,视情况协助接送客户看房,做好客户看房确认和成交确认。

4、乙方为甲方的非独家合作单位。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作项目合法销售的所有政府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作项目的相关销售资料和宣传推广信息,如出现双方信息不对称情况,以现场销售部为准。

3、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销售执行计划书、广告宣传资料审查后,才准予乙方进行宣传。甲方负责协助跟进开发商与客户签订合同收取定金、购房款等手续。

4、甲方应向乙方人员进行该项目情况的专业培训,培训方式可通过书面、电话或直接至现场等方式进行;甲方指派渠道部相关人员负责与乙方进行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提高沟通效率。

5、甲方配合乙方完成购房者的全程接待工作,可视情况协助乙方接送意向客户往返各销售现场。

6、甲方应及时、透明地协助乙方做好客户归属、业绩确认等工作,按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佣金。

7、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项目信息不得侵犯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合法权益,否则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利用自身资源协助甲方推广销售甲方的分销项目,乙方组织的客户推介活动如需甲方支持或承担费用的,应将推广活动方案和预算提交甲方书面同意,经甲方同意后甲方方给予支持和承担相应费用。

2、在不影响乙方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网点或场地为甲方进行项目展示以及为接待客户咨询提供便利。

3、乙方保证为甲方所进行的一切推广活动不得超出甲方提供书面资料上的范围,应如实介绍,不得对外做出与甲方提供资料不符的承诺,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及品牌形象。

4、乙方指定专门的对接人,负责与甲方的联络事宜,保证客户信息预约登记、客户来访和成交确认的沟通顺畅。如乙方更换对接人,应及时通知甲方。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直接向客户收取任何购房相关款项,不得直接与客户签约或签署任何承诺,否则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6、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在协议履行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客户确认流程与方法

1、客户确认流程:

众房网客户管理系统预约##——>

预约成功后详细填写顾客的基本情况(客户姓名和电话、贵公司名称、带看项目)##——>

众房网置业顾问对接联系顾客 ##——>

顾客跟进情况会写在客户回访里面##——>

成交后联盟顾客里面会显示成交 ##——>

达到结佣条件我司工作人员会及时通知结佣。

第七条分销服务佣金及结算方式

1、佣金结算方式

(1)结佣条件:一次性付款及分期付款房源,于客户全额房款支付清及所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次月;按揭房源,于客户按揭款到账次月,甲方为乙方办理佣金结算手续。

(2)佣金结算时间:乙方提交《佣金结算单》及与拟结算的佣金金额一致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后,甲方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佣金。

(3)非甲方原因发生退房,已支付佣金给乙方的佣金在未结算的佣金中扣减。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因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中规定的任何责任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分销服务进行监督,对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整改,如乙方未能及时进行整改或整改结果未达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由此行为造成的损失。

3、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而影响有关条款履行的可以不视为违约。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签署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相同内容的协议,最新签订的协议生效后前一份协议自动作废。

3、对本协议执行中所产生的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2016贷款合作协议
开发商与银行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续申请 第七篇

贷款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第一条:合作事宜

鉴于甲乙双方都具有明确的融资贷款意向,经友好协商,彼此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特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甲乙双方基本权限

1、 甲方全程谋略规划融资项目,开通融资贷款通路,并实际执行该方案,

2、 乙方出具实际合法抵押担保物,具体为 。

3、 甲方如与第三方合作,须提交与第三方的合同原件给乙方查看,同时提供复印给乙方,并签订附加协议在本协议后。

第三条:融资贷款额度,时间及打款。

1、为最大限度保护甲乙双方的权益最大化,甲方对融资额度设定最低金额,本资融资额度最低 万元人民币。

2、融资贷款时间定为一年。

3、融资贷款成功后,甲、乙双方按5:5分配,即甲方占融资金额的50%,乙方占融资金额的50%。以甲方名义融资到位后,甲方应在二日内一次性将资金打入乙方帐户。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牵涉第三方合同,乙方有权利索取查看甲方与第三方的合同原件,复印合同复印件,依此作为衡量利益分配的原始材料(或本合同附件);

2、 牵涉第三方合作,乙方不得逾越甲方与第三方接触谈判,或与第三方直接签订相关协议,否则视为违约;

3、 乙方的主要工作内容

(1) 全程协助甲方方案的执行,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甲方执行;

(2) 甲方与第三方合作,须经过乙方的评估确认后,方可执行;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负责整个项目的寻找,前期可行性评估,为项目定位定性,提交充分的项目分析方案与乙方探讨;

2、 与第三方接洽谈判,撰写合同文本,合同文本须经过乙方评估;

贷款合作协议 [篇2]

甲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颍上支行

乙方:颍上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颍上县助保金管理机构)

根据《阜阳市重点中小企业助保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助保金管理暂行办法),甲方作为全国性的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支行,乙方作为颍上县助保金管理机构,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作协议。

第一条 助保金由贷款企业缴纳的担保金和政府注入风险补偿金组成。担保金由企业按其在甲方获得助保金贷款不低于3%比例缴纳。

第二条 助保金贷款种类为人民币中短期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企业助保金贷款不得用于房地产开发。

第三条 县政府注入风险补偿金首期1500万元,作为定期银行存款付息,补贴乙方助保贷业务办公费用,甲方承诺助保金贷款投放额度不低于助保金总额的10倍。

第四条 单户助保金贷款最高可达借款人提供有效担保(抵押物或专业担保机构提供担保)额度的2.5倍,最高助保金贷款不超过2000万元。

第五条 助保金贷款采用优惠利率,但不低于甲方省行权限内利率底线。

第六条 乙方负责向甲方推荐重点中小企业,并出具《重点中小企业推荐函》。甲方按照本行信贷政策和相关办法独力地对被推荐的企业进行评价。甲方按照本行信贷政策和相关办法独立地对被推荐额度企业进行评价。甲方应一次告知借款企业应提供的资料。在贷款资料齐全的情况下,甲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向乙方出具《助保金贷款业务推荐函》,提供相关资料报乙方备案。乙方出具备案通知书后即视同同意甲方授信方案及相关合同的约定。借款企业按助保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缴纳担保金。乙方保证有权按本协议约定使用担保金,因借款企业对担保金的使用提出异议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借款企业按助保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缴纳担保金后,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贷款发放到位。

第八条 助保金账户以乙方名义开立,开户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颍上县支行,账户为:颍上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限公司助保金专户(以下简称“助保金账户”),账号为:34001711808053012647,该账户为保证金专用账户,仅作为助保金存放及代偿支出专用账户。

第九条 甲方使用助保金代偿时,应按照《阜阳市重点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履行代偿申请手续。助保金存续期间至借款企业对甲方的最后一笔助保金贷款债务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十条 乙方在助保金代偿责任的范围内为经乙方备案的甲方贷款债权本金及相应利息(包括罚息)实施代偿。

第十一条 甲方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银监会要求对贷款进行监督、管理。乙方充分利用其自身的有利条件,通过行政途径对增信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条 贷款发放后,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对贷款进行后期跟踪,任何一方获知借款企业出现违反借款用途、挪用贷款或其他严重影响其还款可能等违约情况时,应尽快书面通知对方,并采取制止、挽救措施。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因业务需要,邀请对方以专家身份参与有关项目的调查研究时,应邀方应予以必要的配合。贷款企业贷款到期还清本息后,甲方应将该贷款企业缴纳担保金(含利息)退还给企业。

第十四条 贷款到期前,借款企业发生危及甲方债权情形的,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定借款企业已无法正常经营或通过努力将无法偿还甲方贷款的,乙方应在认定后的7个工作日内启动代偿程序。

助保金贷款到期前1个月,甲方需通知借款人和乙方贷款到期日,要求借款人准备还款资金并紧密跟踪,确保按期还贷款本息。

助保金贷款逾期,甲方需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借款企业未按时足额清偿甲方所发放贷款时,用企业缴纳的担保金先行代偿逾期贷款,同时启动债务追偿程序。

当企业缴纳的担保金不足清偿逾期贷款本息时,甲方向乙方提交《关于使用风险补偿资金代偿助保金贷款的函》,提出代偿申请,请提风险补偿资金按约定比例代偿,乙方最高代偿金额以助保金账户中的资金余额为限。乙方在收到甲方代偿申请1个月内未作出答复的,甲方可先行按《阜阳市重点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管理办法》中约定比例(风险补偿金和合作银行各50%)使用风险补偿资金代偿。

第十五条 甲方需要提起诉讼时,应事先书面告知乙方。在借款企业有财产可以执行的情况下,有权立即申请法院财产保全,乙方对此予以协助。

第十六条 乙方履行代偿责任后,由甲方向借款企业进行追索及执行担保,乙方应出具相应的文件及提供必要的帮助。追索回的资金或企业恢复还款收回的资金在抵扣追索费用后,按甲方债权、风险补偿金顺序回补。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可指定相关部门或专人作为双方直接沟通渠道、甲乙双方的分支机构或部门若有沟通的需要,可连同上述指定的部门或专人参与。

第十八条 甲方或乙方发生合并、分立、兼并、重组、变更、股份制造、隶属关系变更等,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重大变动、住所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乙双方郑重承诺:双方签署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内部组织文件的规定,且已获得有权机构及/国家有权机关的批准。签署本协议的行为已取得合法授权。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贷款合作协议 [篇3]

甲方:__________银行

乙方:__________学校

为了帮助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地完成学业,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可对在读学生发放无担保(信用)贷款。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协议如下:

一、甲方遵守并履行以下约定:

1、甲方向乙方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

2、甲方为借款人提供的助学贷款额度为:学费贷款最高不超过乙方的学费收取标准;生活费贷款最高不超过本地的基本生活费标准。

3、甲方向借款人发放的助学代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四年。

4、甲方向借款人发放的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

5、甲方负责对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及担保资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乙方。

6、甲方负责到乙方指导借款人填写、签署借款申请书、扣款授权书、借款凭证、借款合同等资料。

7、甲方经审批同意贷后,按学年及时将学费贷款直接划入乙方指定的帐户,按月(除2、8月外)将生活费贷款直接划入借款人的活期储蓄账户(或牡丹灵通卡)。

8、甲方负责追索借款人违约未清偿的贷款本息,并以乙方为单位,在就学的学校或相关媒体上公布违约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违约行为。

二、乙方遵守并履行以下约定:

9、乙方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受理借款人的助学贷款申请,确认借款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并将有关资料及乙方的审核意见送至甲方。

10、乙方负责为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借款人落实介绍人和见证人,并督促介绍人、见证人履行其职责。

11、见证人如调离学校,乙方需负责督促其继续履行职责;见证人如出国、死亡、失踪等,乙方需指定新的见证人继续履行见证人的职责。指定新的见证人时乙方需向甲方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12、乙方负责召集借款人统一办理填写、签署借款申请书、扣款授权书、借款凭证、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等手续。

13、乙方须及时将借款人在校期间的违约行为或者发生转学、休学、出国留学或移居、退学、开除、作伤亡、失踪等情况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相应的债权保护措施。

14、乙方应在借款人毕业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有关借款人的毕业去向、就业单位名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变化情况,并协助甲方办妥借款人还款确认手续。

15、乙方协助甲方清收借款人尚未清偿的贷款本息,并在借款人毕业时,将其未清偿贷款本息的情况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同时抄送甲方。

16、要求学校对贷款学生档案、毕业成绩、毕业分配去向、联系方式进行微机化管理,并根据银行需要随时提供有关信息。

三、违约责任:

17、甲方违反本协议第7条,应将贷款连同罚息一起付给乙方(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

18、乙方违反本协议第9、11、1 3、14、15条,造成甲方贷款本息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其他事宜:

19、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全部借款人助学贷款本息清偿后终止,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0、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行长(签章)

校长(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贷款合作协议 [篇4]

编号:

甲方:中国建设银行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合作院校):

联系电话:

地址:

为支持接受高等教育的在校学生完成学历,促进全民素质的提高,双方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经友好协商,就个人助学贷款业务进行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双方承诺坚持平等互助、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互不欺诈,互不侵犯对方权益。

第二条甲乙双方指定专人负责个人助学贷款业务,以便协调工作。

第三条甲方为确保与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甲方承诺如下:

(一)对乙方推荐前往甲方申请个人助学借款并符合条件的借款人,保证在收妥借款人全部资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是否同意发放贷款的决定,并告知乙方。

(二)甲方保证及时向乙方提供个人助学贷款运转情况和其他资金信息。

(三)甲方定期向乙方提供已贷款的学生名单和贷款的偿还情况。

第四条为保障与甲方合作的顺利进行,乙方承诺如下:

(一)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个人助学贷款的宣传营销工作。

(二)乙方对贷款学生的情况应进行审查,向甲方开出《个人助学贷款推荐书》,对贷款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状况、身体情况、家庭情况及还款来源写出鉴定材料。

(三)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个人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定期向贷款行出具借款人的学习、健康、品德情况。

(四)贷款学生出现足以影响贷款回收的特殊情况(如退学、休学、被校开除、生病住院等),乙方应及时将此情况通知甲方。

(五)乙方应协助甲方回收个人助学贷款,对未还清贷款的毕业生应扣押《毕业证》和《派遣证》,并及时将其欠款情况通知借款人的用人单位,督促其偿还贷款。

第五条协议的变更、终止

对本协议任何内容的变更,或未尽事宜,双方承诺经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在合作期限内,双方同意不得提前终止。确因客观原因,一方需要终止协议时,应提前通知合同另一方,共同就协议终止后的双方权利义务达成一致意见。

第六条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建设银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五年,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合作期满后,双方就是否延长合作期限可另行协商。

合同期满后,甲方不再发放新的贷款,但合作期内发放的尚未收回的贷款,乙方应继续履行协助甲方回收贷款的义务。

第八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盖章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贷款合作协议 [篇5]

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申请登记表开发商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楼盘地址 楼盘所在区域 营业执照号码 楼盘名称 是否已封顶 1.是 1 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 土地使用证号 2 办公电话: 办公电话: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手机: 手机: 法人代表 建筑面积 项目贷款银行 公积金贷款拨付行名 保证金约定: 保证金约定: 顶层带阁楼的栋号 复式及精装的栋号 一楼带花园的栋号 销售均价 容积率 项目贷款金额 公积金贷款拨付帐号 1. 1.预存 2.代扣 2.否

开发商名称(公章) 开发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申请登记表

开发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2016房地产开发合作协议范本
开发商与银行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续申请 第八篇

房地产开发合作协议范本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为,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资金筹集能力,乙方为在中国富有经验的房地产开发商,在中国开发多个房地产项目。双方决定共同合作,致力于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开发建设。

一、合作方式:

鉴于中国政府对外资投资房地产的管制,本合作由甲方出资,以增资入股形式向乙方已存的项目公司或新设公司出资,并在达到约定的条件后退出。届时双方按本协议内容另行签订出资协议、公司章程和股权收购协议等法律文件。

二、合作的具体内容:

1、甲乙双方共同选择合适的项目,签订增资协议,甲方用外币或人民币以股权方式向中国境内项目公司进行增资,增资比例为项目开发股权资金的60%(暂定),增资后,甲方持有项目公司90%股权(暂定)。

2、甲方对乙方投资的时间为从出资之日起到年月日,在此期间,甲方在项目公司股东会,不享有表决权,不进入项目公司董事会。项目公司由乙方全面进行管理、经营。’

3、甲方在持有项目公司股权期间,按年6%(暂定)的比例计算应收的分红。如甲方持有股权期间项目公司年收益超过6%,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收取,如果项目公司年收益未达到6%,未达到部分由乙方负责补足,未能补足的,乙方持有的项目公司剩余部分的股权折抵相应不足金额。甲方的收益在甲方退出期项目公司时一并支付,在持有项目公司期间暂不支付。

4、甲方出资到期后,甲方持有的项目公司的股权由乙方收购,收购价格为人民币/美元/港币亿元。或按投资原始成本加分红收益计算。

5、如出资协议约定的出资到期后,乙方未及时收购甲方所持有的项目公司的股权的,甲方将按所持股比例行使股东权,有权改组董事会,接管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

6、甲方在项目公司所持有的90%的股权,超过其出资金额比例的部分(即60%),即项目公司30%的股权,质押给乙方,质押期限为甲方出资之日起至甲方股权由乙方收购后或其他甲方经乙方同意后转让股权的情形出现时。双方另行签订股权质押协议。

三、保证和承诺

(一)甲方的保证和承诺

1、甲方保证是依据当地法律合法成立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相应机构,具有合法的资金来源或筹集方式。

2、甲方保证符合投资中国房地产的要求和符合中国政府外汇等管制的要求,按中国政府许可的方式和途径进行资金投入。

3、甲方保证按本协议及今后签订的具体出资协议和章程的要求,及时履行出资义务。

4、甲方保证在约定持股期间,不干涉乙方项目具体的经营管理。

5、甲方保证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转让持有的项目公司的股权或收益权,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对项目公司持股权益进行实质性转让。不在持有的股权上设置质押、信托等权利负担、或委托他人管理。

(二)乙方的保证和承诺

1、乙方保证是依中国法律合法成立的法人,具有在中国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资质和资格,所有投资和经营行为符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

2、乙方保证所有项目的情况已经向甲方进行了谨慎和充分的披露,不存在未披露的权利瑕疵和债务,不存在影响项目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

3、乙方保证按合同约定使用双方投入的资金,未经双方共同同意,不将项目公司的资金挪做它用,但乙方对项目本身的资金使用享有完全的自主权。

4、乙方保证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不就项目公司的股权、资产设定抵押、质押等担保,不向第三人提供重大的担保、保证。但为项目开发而进行的抵押贷款等由乙方自主决定。

5、乙方保证未经双方共同同意,项目公司不进行重大重组、变更,分立、合并,重大资产出售,收购等。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合法筹集资金并按协议及时履行出资义务。办理外汇增资的审批手续和增资入股手续。

2、在持有项目公司股权期间在项目公司中股东会不享有表决权,但有分红权,不进入公司董事会。

3、在持有期间可以委派财务人员担任财务副经理或公司监事,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资金运行无决定和审批权。(所委派人员工资由项目公司支付,但不超过项目公司同等职位工资水平,如有超过部分由甲方另行增补和支付)

4、可定期查阅公司财务和听取财务汇报,可每年一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审计师审查公司的财务状况,可以要求项目公司定期(三个月或半年)提供财务报表。费用由甲方负担。

5、在合同约定的条件或期限达到时,向乙方按约定的价格或计价方式计算的结果出售所持有的项目公司的股权。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合法成立进行开发的项目公司,并按照中国法律取得项目开发的权利和相应的资质、许可、审批。

2、协议甲方办理外汇入境审批和增资手续,及时提供、签订相应的文件、申请等资料。

3、谨慎、尽职的负责项目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按双方约定的用用途使用公司资金。

4、按双方的约定向甲方公开财务信息,提供财务报表,配合会计师的财务审查工作。

5、在甲方出资到期时,按约定的价格收购甲方所持有的项目公司的股权。

五、协议的终止、延期和变更

1、本框架协议及为履行框架协议义务而相关的签订的出资协议、公司章程、股权收购协议、股权质押协议等,在甲方出资期限达到并履行完毕后终止;

协议终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约定的股权款,该转让款中包括了甲方持有项目公司股权原始成本及累积的分红的对价。

或,在某一方违约后按约定终止;终止后按约定处理。

或,在双方共同同意后终止。

2、根据本协议项下某个项目开发经营情况,双方可协商延长为履行本协议及相关协议的期限,延长的期间双方按本协议及相关协议的约定继续承担权利义务。如双方另有约定的,按修改后的约定执行。

3、根据本协议项下项目公司的开发经营情况,双方可协商变更甲方出资期限、分红权、股权出售价格、向第三方转让等约定,

六、通知和送达

1、双方通讯地址:

甲方:

乙方:

当双方的文件交邮以上地址时,以邮局收件签收为准,视为送达对方。

2、通知的方式

本协议及为履行本协议而签订的其他协议,往来文件,以书面文件为准,如有电子邮件、传真等通知的,需在发出后七日内进行书面确认。

七、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日内,甲方需将资金出资到乙方所设项目公司,如逾期不能出资到位的,按日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三个月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2、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管理、使用项目公司的资金,如发生资金挪用,按挪用的金额和日期按日万分之一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该违约金计入甲方收入,由项目公司支付。

3、本协议约定的出资到期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出售股权,逾期不出售的,按约定股权出售计价方式计算的金额日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

逾期一个月未出售的甲方在项目公司股东会上没有表决权,甲方不再享有项目公司的分红权,累积分红归乙方所有。

4、本协议约定的出资到期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收购股权,逾期不收购的,按约定股权收购计价方式计算的金额日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

逾期一月未收购的,甲方按所有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在股东会上享有表决权,除约定的分红比例外,实际收益高于约定的,乙方按股权比例享有分红权。

八、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签订于中国深圳(北京),本协议及在中国的外汇、出资、项目公司设立、开发、股权转让及相关的协议适用中国法律。甲方资金的筹集等适用其行为地法律。

在本协议及相关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由中国某某法律进行管辖,法院仲裁二选一)。

九、保密

本协议双方均对本协议及相关协议内容,及履行中知悉的对方及项目公司的情况,包括但不于限于经营信息、财务状况、资金使用、人员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制定保密措施,并使各方内部接触有关信息的人员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有关本协议及相关协议的内容和履行中知悉所对方的情况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但:1、已为公众所知的情况除外;

2、按约定向审计、会计师提供相关信息除外;

3、司法机关要求披露的除外。

但:以上2、3项内容的披露对象仅限于要求提供者本身,并不认为除此之外的人有权获知相关信息。

十、文本效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保存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依据本协议而签订的出资协议、公司章程、股权收购(出售)协议、质押协议等,应违反本框架协议的内容。除非双方声明同意的,违反的内容无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2016年月日

房地产开发合作协议范本 [篇2]

甲 方:

法定地址:

乙 方:

法定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合作参与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项目概况

甲、乙双方初步商定本次合作为大河粮站房地产开发建设, 项目地址:

占地面积: 平方米

二、合作的范围及内容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本次合作模式为资产置换模式,甲方以南江县大河镇大河粮油购销公司土地共 平方米,双方约定价格共计 元作为本次项目置换房屋,待乙方规划设计完成后甲方一次性抵扣完土地金额,具体如附件2。

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双方商定本次合同为本项目建设的初期合同,到项目可以开工建设时再签订正式合同,本次合作范围及内容是为本项目前期的规划、设计及相关事项,包括项目开发建设所需资金及销售。

三、合作方式

在本次共同合作中,前期以甲方的名义进行对外沟通、信息交流、协调关系、公关等商务事宜,乙方以甲方管理人员的身份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工作,进行相应合法商务活动。

四、甲、乙双方的工作与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向乙方提供项目活动所必需的一切相关资料,如甲方的土地使用证、组织机构、管理机构、注册资本、企业章程、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验资报告、年度财务报表、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一切为合作项目服务的资料证明文件。

4.1.2、在乙方提供投资开发所必须的资料基础上,负责协助乙方筹备项目的推介及开发所需的文件资料(包括老百姓的拆迁,项目开发必须的土地、建设手续,协调周边相邻关系)

4.2.4、负责协调关系并使乙方在合作开发的项目竞争中入围中标。

4.2、乙方责任:

4.1.6、承担本项目合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支出。

4.2.1、负责提供获得项目服务事宜的公共关系支持。

4.2.2、负责办理项目服务所需的全部基本资料。

4.2.5、双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五、保证与承诺

5.1、双方有权签订并执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并且无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5.2、双方所提供的任何资料、信息、数据、文件等均是最新的、客观的、真实的、完整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虚假、侵权、故意疏忽或虚伪陈述。

5.3、双方将所知悉的可能影响本协议的所有事项(如果有)尽快通知对方,并提示对方注意。

5.4、乙方在提出正当的合法商务活动时,甲方应积极的给予支持,

六、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为两年,若合作项目没有任何进展则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起的两年年后终止,若合作项目进展顺利,乙方在合作开发的项目竞争中入闱中标,则本协议有效期延长至合作项目销售封盘为止。

七、违约责任

7.1、因本协议是在项目开发前期签订的(未立项,未规划,未设计及其他相关手续)所以若单方违约,须承担此次项目另一方开支费用的四倍。

7.1、由于任何一方所无法控制的原因,包括战争、火灾、风暴、政治封锁或自然灾害而导致其无法履行协议义务时,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亦不对另一方因上述不履行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坏承担责任。

八、适用法律

8.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8.2、如果双方对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或履行发生任何争议,各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商解决不成,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8.3、除有关争议的条款外,在争议的解决期间,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继续履行。

8.4、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法或依本协议的规定终止效力或被宣告无效的,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九、协议的生效、协议的修改、变更、补充及其它

9.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9.2、本协议一经生效即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变更和补充。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和补充均需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9.3、本协议以中文写成,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往来文件均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5、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 正式签署。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房地产开发合作协议范本 [篇3]

立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第三章、费用的分担

第四章、会计财务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第六章、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买:

第八章、工程前期:

第九章、工程营造:

第十章、房屋销售:

第十一章、竣工材料报批: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第十三章 物业管理

第十四章 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第十七章、其他约定事项

第一章、总则

1.1根据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单位发布的青国土资房(预)告字[200×]×号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预告的规定,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定于200×年×月×日公开拍卖×宗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经本协议本协议当事人当事人(以下简称本协议当事人)充分协商,本协议当事人决定联合参加青岛市×区×路×号地块(以下简称×号地块)的竟买,拍买购得宁夏路×号地块后,由本协议当事人按本协议的约定联合投资开发。

1.2项目部是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其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决策和管理。项目部下设各部具体负责合作项目实施。

1.3土地竟买、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本协议当事人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过媒体推介合作项目、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销售由本协议当事人自行负责。

1.4 本协议当事人通过联合竟买的方式取得合作项目的土地。

1.5本协议当事人通过竟买方式竞得开发土地,实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据经审批的施工图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本协议当事人各自销售其分得的房屋。

1.6 合作项目设立独立的财务帐户,费用的支取按本协议的约定统一拨付。

1.7 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实际分得房屋的确权建筑面积分摊合作项目所发生的相关工程费用和其他税费。

第二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2.1 为便于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由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共同设立“”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项目部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和管理,是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项目部下设综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工程予决算部等部门。

2.2 项目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项目部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 人。

项目部的职责:

全权负责和决定合作项目的一切事宜。

项目部的议事规则:

项目部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决定合作项目所涉一切事宜。项目部召开会议时,由专职人员负责记录,参加会议人员对会议记录无异议时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专职记录人员负责保管。专职记录人员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后确定。项目部例会由项目部经理主持,经理因故不能参加的,由副经理主持。合作项目所涉事项由项目部协商一致确定,达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缴纳竟买保证金数额比例予以表决,其重要事项按占竟买保证金数额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见办理,一般事项按占竟买保证金数额过半数方的意见办理。重要事项和一般事项的划分,届时由工程部另行确定。

经理的职责:组织和协调项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项目部的例会。

副经理的职责:副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2.3 综合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综合部设经理 人。

综合部的职责:

综合部经理的职责:

2.4 工程前期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工程前期部设经理 人。

综合部的职责:

综合部经理的职责:

2.5 工程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工程部设经理 人。

工程部的职责:

工程部经理的职责:

2.6 销售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销售部设经理人,销售部经理的人选由项目部决定。

销售部的职责:

销售部经理的职责:

2.7 财务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财务部设经理 人。

财务部的职责:

财务部经理的职责:

2.8 工程予决算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工程予决算部设经理 人。

工程予决算部的职责:

工程予决算部经理的职责:

第三章、费用的分担

3.1合作项目的配套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本项的配套费用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外的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绿化、建筑小品、配电室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如本合同当事人是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价款、税费由各自负担。

本项的工程款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内所发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关税费。

3.3合作项目发生的竟买保证金、拍卖佣金、出土出让金、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3.4项目部及下设各部专职人员的工资、办公费用、招待费用、办公家具和配备车辆等所发生的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3.5售楼处的建造费用和售楼处经理的工资,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3.6 项目部下设各部实行费用包干,超资不补,节余作为奖励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设各部的具体费用数额,届时由项目部确定。

3.7 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到项目部及下设各部工作的专职人员的福利、保险、工伤费用等,均由派出方负担。

3.8 除销售部经理外,其他销售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以及在销售工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派出方负担。

3.9 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的贷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摊。

3.10 项目部及下设部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第四章、会计财务制度

4.1 合作项目所涉的会计、税务各自进帐,分别处理。

4.2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支出的原则。为便于资金的管理,其资金设立独立帐户,该帐户须预留不少于两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鉴。资金的支出由项目部书面决定后,由财务部实施。

4.3 主管会计和出纳应由不同本协议当事人分别委派担任,本协议当事人有权随时派员审阅、了解费用支出情况。

4.4 财务部应定期以书面的方式公布费用支出情况。

4.5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合作项目建设资金的,不论以本协议当事人任何一方的名义申请贷款,本协议其他当事人应为此提供有效担保。

4.6

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

施工图通过审批后,由项目部确定分房方案。协商不成的,由项目部根据本协议当事人缴纳竟买保证金的比例,将房屋划分为若干份,通过抓阉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绝抓阉的,视为拒绝抓阉一方接收本协议其他当事人抓阉分配后剩余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共3页,当前第1页123

6.1 竟买保证金的缴纳日期按7.4项办理。

6.2 拍卖机构佣金的缴纳日期按7.5项办理。

6.3 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日期按7.8项办理。

6.4 竟买土地不成的,其竟买保证金的退还按7.6项办理。

6.5 工程前期向有关部门所缴纳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在项目报批前由本协议当事人支付。

6.6 合作项目各项税收的缴纳按税法和税务机关的规定各自缴纳。

6.7 项目部及下设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前缴纳。

6.8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 根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设计费日期。

6.10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监理费日期。

6.11 其他费用的支付,届时由项目部根据合作项目的进度另行确定。

第七章、土地竟买:

7.1 本次拍卖会及本协议当事人共同拟竟买的地块的简介:

根据《青岛市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青土资房告字[200×]×号,200×年×月×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单位将在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巫峡路9-11号)五楼拍卖厅举行青岛市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拍卖会。本协议当事人决定参加上述×号拍卖地块的竟买。

7.2 1号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1. 地块位置:

2. 地块总面积:

3. 土地用途:

4. 土地面积:

5. 容积率:

6. 建筑密度:

7、 绿地率:

8. 规划建筑面积:

7.3 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竟买×号地块的楼面地价的竟买应价不超过人民币元/平方米。

7.4 竟买保证金人民币 元,甲方支付 元,乙方支付 元,丙方支付元。前述保证金应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支付给出资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协议其他当事人转交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7.5拍卖机构的佣金,在拍卖机构规定日期的×日前向出资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协议其他当事人缴纳。本协议当事人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分摊拍卖佣金。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确权面积具实结算。

7.6土地竟买的有关手续,由出资最多的一方负责办理。竟买不成的,应在拍卖机构退还保证金到帐后×日内退还本协议当事人。

7.7 每方派员一名参加拍卖会,由出资最多的一方派员负责举牌。竟买成交的,由负责举牌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

7.8拍卖成交后,本协议当事人最迟应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备齐土地出让金,并通过出资最多的一方转交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7.9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出资最多的一方代本协议当事人签订。

7.10拍卖成交后至《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前,任何一方毁约导致其他方将竞得土地再行拍卖的,违约方应支付前次委托方和本协议当事人的佣金,如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违约方负责补足差额。

7.11应价超过7.3项约定的,其他本协议当事人有权予以追认,也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选择终止本协议的,负责举牌的一方,应在拍卖结束后三日内退还其支付的保证金。

7.12 除竟买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买保证金和佣金不再退还。

7.13 竟买不成的,除4.9项外,本协议的其他条款自动失效。

第八章、工程前期:

8.1 合作项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和决策,工程前期部具体负责经办,本协议当事人应予以积极协助。

8.2 工程前期部的报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报批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2、建设项目的市场调研,确定开发项目的整体方案;

3、规划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规划设计单位),签订《规划设计合同》;

4、规划方案设计和规划方案的报批;

5、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建筑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建筑设计单位),签订《建筑设计合同》;

7、方案设计和施工图的审批;

8、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施工单位招标(或确定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0、监理单位招标(或确定监理单位),签订《工程监理合同》;

11、委托质检工作;

12、申办开工计划和《施工许可证》;

13、办理规划验线,开发项目开工。

8.3办理上述事项向有关部门缴纳的相关费用,本协议当事人应在缴纳费用的×日前支付给财务部。

第九章、工程营造

9.1合作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未经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参加合作项目工程的招标和施工。

9.2 合作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的选择,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9.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1、工程总价款采用“包死价”和工程设计变更据实结算的决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单位总包,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工程款的拨付日期由项目部决定,由财务部统一支付。届时由工程部按工程进度提出工程款拨付计划,待项目部批准后,由财务部执行。

9.5 工程的签证、隐蔽记录等工程资料由工程部保存。

9.6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由专人负责。……

第十章、 房屋销售:

10.1 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0.2分得的房屋由本协议当事人独自派员销售。以各自的名义分别与购房的业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据。收取的购房款进合作项目设立的独立帐户。

10.3售楼处房屋建设费用、营销费用、购置办公家具和销售部经理的工资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积分摊。待工程竣工测绘后,按确权的建筑面积据实决算。

本条约定的售楼处房屋建设费用是指建设售楼处发生的土建和安装费用。

本条约定的营销费用是指为销售房屋通过媒体进行广告宣传所发生的费用。

10.4 房屋的销售采用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项目聘任的法律顾问负责。

10.5 本协议当事人选派的销售人员,应经过培训后方能上岗。

10.6 本协议当事人选派的销售人员应服从销售部经理的管理。

第十章、竣工验收和竣工材料的报批:

11.1 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由项目部负责统一组织,其他各部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12.1房屋交付后,其保修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出价最低的一方承担,或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第三人承担。

12.2 房屋的保修金按工程结算值的%计算,每方按实际分得的房屋面积予以分摊。除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时,保修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费用。

12.3 保修合同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与保修单位签订。

12.4 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签订时一次付清。

12.5保修期限内,如因保修单位的原因造成业主损失的,由保修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一方承担了责任,其有权向保修单位予以追偿。

第十三章 物业管理

13.1 房屋交付后,实行统一的物业管理。

13.2物业管理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其他的物业管理单位,并与之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 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4.1 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14.2未经本协议当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向他人转让。

14.3 竟买土地被有关部门收回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14.4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15.1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六章的约定支付费用的,每逾期1日,按应交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15.2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六章的约定支付费用的,逾期超过30日,视为违约方放弃本协议的一切权利和权益。其已支付的费用作为违约金。违约方已交的费用不足以赔偿其他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足额赔偿其他方的全部损失。共3页,当前第2页123

15.3财务人员未经项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费用的,由派出单位按实际支付费用的×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16.1合作项目所涉的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和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为保证合作项目的依法、规范开发,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聘请法律顾问。

16.2合同的洽谈根据合同所涉内容,由项目部牵头,所涉各部派员参加。根据洽谈的内容由参加人员起草合同要点或草拟合同。合同的审查均由本合作项目聘请的法律顾问负责。合同的批准权由项目部行使。

16.3 本项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严禁口头合同和非正式的书面协议。杜绝合同履行在先,签订在后的现象发生。

16.4洽谈部门在合同签订前,应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信状况;验明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审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权、是否超越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实性;审查对方使用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有效。在实施前述行为时,必要时应请求法律顾问予以协助。

16.5 洽谈部门负责收集、记录、整理、保管与合同有关的协议、 往来函件等。

16.6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各部应及时上报项目部,所涉部门的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及时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必要时应咨询法律顾问,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合同的规定,在规定的时效内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7 各类合同统一由综合部专人负责管理,综合部应对收集、整理各类合同进行归档管理。

16.8土地出让合同、设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与前述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机要、信函、电报、电传、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帐等资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资料,应定期按项目、合同分类建立详细的台帐,及时归挡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约定事项

17.1合作项目完成后,项目部及下设各部的办公家具、办公车辆和其他用品由项目部协商一致处理。协商不成的,通过变卖的方式处理,变卖所得的资金按比例分配。

17.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

17.3 本协议签订后,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7.4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有关补充协议、会议记录等材料均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 本协议书自本协议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7.6 本协议书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正本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各执 份,副本各方各执份。每份协议书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房地产开发合作协议范本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项目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责任,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项目暂定名为“”。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约亩),规划用地性质为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年。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层(包括住宅面积平方米、底层商网面积平方米),地下一层(面积平方米)。

二、合作形式

根据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采用合作开发、分段实施、自负盈亏的合作形式。

甲方负责办理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在此基础上分期支付给甲方人民币xx-xxx-x万元整(¥万元),作为甲方的项目前期补偿与收益。

乙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与房屋销售,承担相关费用,并独立享有项目销售的全部收益。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本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个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个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含深基坑手续)。并保证本项目的各项规划指标与本协议第一条的内容一致。

2、甲方负责承担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金、各项规费与配套费(包括城市建设配套费、垃圾处理、绿化、人防、消防等费用)、图纸设计费,以及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关费用(包括白蚁防治、商混、墙改、档案整理等费用)。

3、甲方应在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第一期款之日起5日内,向乙方移交项目地块以及现场临时供水、供电,并保证项目用地无界址纠纷,项目产权明晰,无抵押等他项权利。

4、甲方应按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移交方式向乙方移交相关的行政手续与本项目的全部资料与图纸文件。

5、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甲方应负责同施工现场周边关系的协调,排除项目周边单位或居民对乙方正当开发建设工作的干扰,保证乙方开发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6、甲方负责承担本项目在本协议签订以前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项目补偿与收益。

2、乙方在向甲方支付补偿与收益后,对本项目具有独立的开发权与经营权,独立开展本项目的开发建设与营销工作,并享有本项目的全部收益。

3、为保证项目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乙方定员派出一名工作人员协助甲方的规划报批、图纸设计以及申请施工许可等相关工作。

4、乙方承担自己进行项目开发建设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有关债权债务。

5、乙方在项目完成后负责向甲方交回甲方所提供的相关行政手续。

五、付款方式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以内,甲乙双方在银行共同设立共管帐户,用于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甲方项目补偿与收益。

2、自甲方取得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5日内,乙方通过共管帐户向甲方支付总金额的%,即人民币万元(¥万元)。

3、自甲方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5日内,乙方通过共管帐户向甲方支付总金额的%,即人民币万元(¥万元)。

4、在项目结构封顶之日,乙方通过共管帐户向甲方支付%余款,即人民币万元(¥万元)。

5、甲方应在乙方付款的同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含税发票。

六、项目相关资料手续的移交

1、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移交本项目前期相关的全部资料影印件,包括项目的相关批文、经审核的方案图纸等,供乙方进行项目的开发准备工作。

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款的同时,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甲方相关的行政手续与项目全部资料、图纸的原件。

3、甲方向乙方移交的相关行政手续包括:甲方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代码证正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公章、协议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帐户。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行政手续由甲乙双方共同派专人保管,甲方保证乙方在本项目开发工作范围内对甲方行政手续的正常使用,直至项目最后完成由甲方负责收回。

4、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期款的同时,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相关资料原件。

七、违约责任

1、双方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则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赔偿协议总金额的5%违约金。

2、乙方未按协议规定的时间(日期)支付款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给甲方未支付款项5‰的逾期违约金。

八、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开本协议内容。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房地产开发合作协议范本 [篇5]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合作协议书范本

甲 方:

法定地址:

乙 方:

法定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合作参与开发建设仲恺大道四段zk-02号地房地产项目,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项目

甲、乙双方初步商定本次合作为房地产开发建设的技术支持、信息咨询、开发、管理、服务等项目。

二、合作的范围及内容

根据甲、乙双方目前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本次合作范围及内容是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提供技术顾问、信息咨询等服务,包括项目开发建设所需资金的融通及筹措,项目的推介及招商,为项目寻找战略投资人或合作伙伴等。

三、合作方式

3.1在本次共同合作中,甲方主要负责进行对外沟通、信息交流、协调关系、公关、项目承建、销售、谈判、签约等商务事宜,乙方以股东的身份协助甲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工作,进行相应合法商务活动。

3.2出资方式: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 元(大写),占总股份 %(如甲方全权负责项目承建,则承建项目所产生的利润归甲方所有)。乙方以办理好国土使用证的

土地为做资,占投总股份 (国%使用证必土须是出让质性的商用住地乙,方楼面地以100价元/0平方计算地价成本。)

四、、乙双方的工作甲责任与

4.、1甲方:

4..1、1乙方提向商供务动活必需的所切一商务判谈资,料如方甲组的织机构、管机构、注理资册、本企业程、企章业营业照执、质证书、资资验报告、年财务报度表、人代表证法明书、权授委托书一切等为作合项服务目的料证明文件资。

4.12、.乙在提供投方开资发所必须的料资基础上负,责筹项目开备建设发需资金的融通及所措,筹及时告并乙知方小中企融业渠道资及小企业融中结果,并资中小企将业资融所的整需套件资文给料方乙;在乙提出需要的前提下方其寻求及为联络相应金融的机构或投资机构。

4.1.、在3方乙供提必须资的料的基上,础责协助乙负筹方备目项的推介及招所需的商文件资料并,其安为定向推排介。

4..14、乙方在出提自中小企行业资融或寻开发求合伙作伴前提的下负责,协助方进行中乙企小融资或合作开发的相关业协的议、合的同谈和判起;并协助草方完乙成中企业小融或资作合相的关法律文件的备准签署。和

4..1、5项目寻为战略找资人或合投作伙伴并将,谈判容、结内果和合方作式以等书面形式告乙方。知

4..1、承担6本协议定的合作过程中所约生发一切的用支出(费包括乙方管的理费,用土费地用项目设,、招投计等前标期费用,项目广告介推,财费费务用,销费售等用)。

4..71、双方定的商他其工作。

4.、2乙方:

4..2、负责提供1获得项目服务事的公共关宜支持。系

4..2、负责取得2项服务所需的全部目基本料。资

4.2.、3负责协使调甲方获项得服目合务同及应相授的。权

4.24.负、协调关责系使并甲寻求、方联络推、的金荐融机、构投资构机战略、投资人合或伙作伴合在作开的发目项竞争中闱中入标。

4..52、双方定的商他其工作。

五、理等费管的用支方式付

5.、1方乙协议约在范围定所付出的内管理费由甲用方承,协议担签定后每按个目项信息为单位按每个,项总目资投额的2向乙%方支管理付费。

5.2本、议协签自定生之日起7效日,内甲方向方支乙前期开办费付之,按每后月实的投资际额含(形进象所度表的代资投)额的%2向方乙支付理费,管前开办期在费支月付管费理中扣减。

5.、3告费广用前期费、等双方另行商用定支付式方并,作为本合同件,附与合同本具同等有法效力。律

六、证保与诺承

6.1双、有方签权订并行本协议执约的定义务,且无并任何其他人需同的。意

6.、2方双论口头无书或面提供的任何资料所信息、数据、、文等均件是新的、最观客、的真的实、完的,整且并存在不任何假虚、侵、故意疏权忽虚或伪陈述。

6.3双、将方知所悉的能影响本可协的议所有事(如项有)尽快通果对知,并方提对示注意方。

6.、4乙方在以方的名甲进行或从事商义业活时动,必须严遵守中格有关法国律和定规一,违切法律背和定的行为规导致,法律的责任与济经责均自任承行担。

6.5乙方以、方名甲对义的外一切承诺及关的相见意观点、、法看操和作均应,甲在方权授双方或议的定范围进内,行则否乙方,行自担全承责任部。

6.6、乙方在出提当正的法合务商动活,甲时方应极的给予积持支,

七、合期限作

7.、1本议协有效暂期定一为,若合作年目没项有任何进展则经甲乙、方双字盖章签之日效生起一的年后止,终若作项目进展顺合,利甲或方方推甲的金荐机构融投、机资构、战略资人投或合作伙伴在合作发的项目竞开中入闱争中,标本协议则有期延长效合至项目销作售封盘止为。

7.、在2述下情况,任何一下均方在书可面知通另方一立后终即止本协议:

7..2、一方1止停业营或入清进算不包括(先得到另一方书面同意的事、为正当了有清的能偿力重组的合或并而行的进自愿清算)解散或关或;闭

7..2、一2无方支付法到期债,务其或全或部分财部产被定指给破接管产、人政行管接或管人人(或依理照公其所在司或地司设立地点公的律法规的定任类何似员官或序),或正进程任入破何产程序;

7.、因不可抗3力拒或意外件事致使议无协法履时,遭行不可遇拒力或意外抗件事一方应在尽的可快能的间内时将事故细情况通知对方详,最长得不过超十五,日双应方该通协商过缓暂或终本止协议履行的。

7.4本协、的议止不影响保终密协议的效力但保,期密过限后则在不限。此

7.5本协、合议作期,满需延长合作如期双方可,订书签面文件延合长期。作

7.、6在效有期内为,本议协述项目提上的服供务全部结束,则本议协止终。

八、约责任违

8.1、方一反违本了协议任何的款条并且,另一在指方出种违反这15后内日这,违种反仍得未纠到正,约违应承方由担给另此方带来的一应相的济经失,损并担法律承责;任

8.2如果任、一方何续连十三天无法实质行其履任责则另,一可方在以发书面出知通三天十终止后该议协或其受中上到影述的任响部何,无分实质法行履其任的一方应承担相责应经济的任责和律责法。任

九、不可抗力

9.1由于任、一方何无所控法制的原因,括战包、争灾、火风、暴治政封、罢锁(工不括包自身其员的工罢工或)然自害灾导致而无其履行法议义协时务,方不承担违约责任该,不对亦一另方上述因履行不而导的致何损任失或损承担责任。坏

9.、2方各知晓可在导致能可抗力事不件的发后应生尽快知另一通方。

十、适法用律

10.1本协、的议立订、效、力解释和行,履适用于中均人华民和共国的法律。

102.如果、双对本协方的效力、解释议或履行生发何任争议,各方先应首通友好过协。自商争发生之议起日十三日内商解决协成,不则任何一方均权有向项所目在地法院起提讼诉。10 3.除有、争议关条的款,外在议的解决期争,不间响影本协其议他款条继的续行。履 104.、协本部分条款依法或议依本协的规定终议止效或力被告宣无效的,不影本响协议其他条的效款力。

十一、议协的生、效协议修改的、更、补变充及其它

11.、本1协经议、甲乙双盖章方、字签生后。效

11.、2本协议一生效经即法律受保,护何一方不任得擅修自、变改更补和。充协本的议任何修改变更和、充补均经双方协需商致,一达书成面协议。

113.本协、议中文写以,正本一式四成份,甲乙、方双各执两份,有同具等律效法力 1。14、与.协本有议关的何往来任件均文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议协具有同等律法力效。

11.、5本协于 议年 月 在日中 市正国式签署 甲 。方(盖章 : ) 乙 方 盖(章:)

法定代人表(签或盖章字: ) 法 定表人(签代字或盖): 章授权代表或签字)( : 或 授代表权(签字:)

房地产开发合作协议范本 [篇6]

甲方(委托方):【

】房地产开发公司

乙方(受托方):

鉴于:

1、 甲方——【

】房地产开发公司,系由【

】公司与乙方合作投资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甲方已获得了【

】房地产项目的开发权。

2、项目概况:【

】房地产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

】亩,建设用地面积约【

】亩,代征地面积约【

】亩,容积率约【

】。

3、 根据乙方与【

】公司于【

】年【

】月【

】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地约定:乙方应协助甲方尽量以协议出让的方式取得【

】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和开发权。如该地块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挂牌),乙方承诺以等同于协议出让的价格条件协助甲方获得【

】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和开发权。

4、 甲方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开发【

】房地产项目的所有政府批准文件及征地手续,包括土地补偿、拆迁、安置等工作,委托乙方进行办理。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1条委托事项

1.1授权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取得开发【

】房地产项目的所有政

府文件的批复及项目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偿、拆迁等事宜。

第2条委托费用

2.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乙方完成第1条1.1款委托事项的委托费用适用包干原则,多不退少不补。

2.2第1条1.1款委托事项,即【

】房地产项目的委托费用按照建设规划用地每亩【

】万元人民币、规划代征用地每亩【

】万元人民币的标准计算,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委托费用共计【

】万元人民币。

2.3甲方支付的【

】房地产项目的委托费用,包含征地补偿费、拆迁费、青苗补偿费,该费用应计入甲方的成本。

2.4除上述所列费用之外产生的其他开发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建安成本、管理费用等,由甲方——【

】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分别承担。

第3条委托时间

3.1开始时间:甲方原股东【

】向【

】转让股权完成的时间为准,即以甲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新的营业执照为委托事项开始之日。

3.2完成时间: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本合同第1.1款约定的委托事项。

第4条付款时间

4.1【

】房地产项目的委托费用,由甲方按照实际征地交款(不包括土地出让金)的时间和金额予以按期足额支付。用款时乙方需提前申请用款,并将用款时间、用途填写清楚,甲方应按照急款急用、不影响项目开发进度的原则及时审核、及时支付。

第5条委托溢价

5.1经甲方财务核算,若【

】房地产项目的利润已经超过【

】万元(不含【

】万元)时,甲方应在财务报告出具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利润的【

】%。

5.2经甲方财务核算,若【

】房地产项目的利润在【

】万元(含【

】万元)以下时,甲方应按向乙方支付实际利润的【

】%。

第6条违约责任

6.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协议,应按委托费用总额的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6.2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委托包干费用的,应每日按当期应付费用的万分之三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天,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乙方有权不退还已为该项目支付的全部款项。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赔偿款。

6.3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第3条的约定完成委托事项,甲方除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费用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是因为甲方逾期支付委托费用导致乙方未能按期完成委托事项的,应相应的免除乙方的违约责任。

6.4若乙方非因甲方原因而不能完成委托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同意由甲方按投资股权比例所分配的利润中予以直接扣除。

6.5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关部门

认定为无效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第7条争议的解决

7.1如本合同各方就本合同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的,应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仲裁裁决书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8条其他

8.1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自乙方与【

】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

甲方:【

】房地产开发公司

乙方:

二零零 年

二零零 年

2016签订合同委托书
开发商与银行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续申请 第九篇

签订合同委托书

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方式: 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方式: 受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方式: 委托人以 付款方式购买位于绵阳市涪城区天泰.紫玉三号 幢 单元 楼 号的房屋,因事务繁忙,无法亲自办理购买上述房屋的相关事宜,特委托 为委托人的代理人,就上述房屋全权代表委托人办理下列事项:

一、 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商品房屋买卖合同及购买该房屋相关的书面文件;

二、 委托人同意将上述房屋向银行作抵押,受托人代为向相关的贷款银行办理按揭手续,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及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应公证、保险、抵押登记手续、还月供的银行帐户开立等相关事宜;

三、 委托人同意并授权贷款银行,向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或有关单位、部门及个人查询其本人的信用状况,查询获得的信用报告仅限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用途范围内;

四、 代为到婚姻登记处办理未婚证明、未再婚证明;

五、 代为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申请;

六、 代为办理上述房屋的预抵押登记相关手续,并领取相关权证;

七、 代为办理上述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并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

八、 代为办理上述房屋的验收、并缴纳相关费用(如契税、维修基金等)及相关物料的领取;

九、 代为签订《物业服务协议》,签收相关交房资料;

十、 代为办理与上述房屋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十一、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范围内所签署的文件、提供的材料及发生的费用,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十二、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后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十三、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委托书 [篇2]

湘移永州[2016]法授字第0373号

:

兹委托 同志(基本情况 )在下列规定的期间和权限范围内,代理我公司办理 ********公司与*********合作协议(合同号为:********) 签订事宜,并由我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超过代理期间或超越代理权限的民事行为,非经追认,我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委托期间:自 日起至 止。 委托权限:授权其按照公司审批的合同文本在金额 ) 元以内签订本合同。

授权人:

2016年06月02日

签订合同委托书 [篇3]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建设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施工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的代

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办理 工程的施工合同备案事宜。授权委托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手机:

建设单位(公章): 施工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章): 法定代表人(印章):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委托书 [篇4]

委托人: (具有法人资格用人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委托人: (无法人资格部门或分支机构全称) 负责人: 职务: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我单位委托 (无无法人资格部门或分支机构全称)以本单位的名义与其所招用的劳动者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并对其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行使管理职权,对其劳动合同签订和管理行为我单位承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本委托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签订合同委托书 [篇5]

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鉴于本人 与贵司签订了内部承包协议,由本人负责承包施工 ,为该工程项目经营,本人需要与 ,为此,本人现就有关事宜向贵司承诺如下:

第一,本人委托贵司人员 ,作为本人的委托代理人,与 签订以上合同,该代理人在合同上签约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后果,均由本人承担,与该代理人无关。

第二,本人在以上合同中,书面指定项目部工作人员担任收货人。 第三,以上合同由本人负责履行,本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如逾期不付款导致诉讼案件,而最终由贵司垫付款项的(贵司有权根据有关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认定,直接向第三方垫付款项,本人均予以认可);自贵司款项被法院冻结之日起或实际垫付款项之日起,本人自愿按照年利率20%计算支付垫付款项利息,不管以上工程项目是否完成结算,本人同意贵司可以在贵司所在地法院,以本人为被告起诉追偿垫付款本金和利息,贵司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本人承担。

特此委托并承诺。

委托及承诺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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