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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劳务合作

2016-12-09 10:33:10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建筑劳务合作(共9篇)劳务工程合作协议劳务工程合作协议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合作经营 的...

劳务工程合作协议
建筑劳务合作 第一篇

劳务工程合作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合作经营 的 工程,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约 万平米,合同金额 万元。为使施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职业健康,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下列合作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合作条件

甲方组织以 为项目负责人的作业班组,乙方组织人员、机具进场施工,服从总承包方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规定,乙方筹措资金和运营资金以满足施工要求。

二、 合作范围

甲方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补充协议》中明确的全部内容,以及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增减、变更的施工内容,均属合作范围。

三、 目标要求

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补充协议》各项条款乙方必须严格履行。甲方有责任、并有权对该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生产、用款情况等随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主动配合。

四、 施工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建筑施工规范和工程验收标准安排施工和验收,若发生施工质量事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施工过程中,甲方技术质安部门有权和有责任到现场监督指导,发现违反规范施工和违章作业行为,有权现场制止。

五、 安全生产责任

1、 乙方必须完善现场各种安全保障措施,严格按照政府职能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必须对本工程使用人员实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复印件交甲方备查,工程完工原件交甲方存档),本工程有关所有安全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 建设单位未按合同规定或已到结算点未拨付工程款,甲方支持乙方不再继续施工;乙方施工期间,绝不能发生闹事、堵路、上访等现象发生,否则,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名誉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5-10万元。

3、 甲方有权定期和不定期对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财务、税收、农民工工资的发放等进行综合检查,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发现问题,乙方应按要求立即整改。

4、 乙方因施工安全、质量、农民工工资发放等事件,需要甲方配合处理,乙方每次每天支付甲方人员2000元出场费。

六、 利益分配

乙方按本工程结算总造价的 %向甲方交纳管理费及税金(其中:管理费 %,营业税及附加 %,所得税 %);如营业税及附加费、所得税等在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甲方不再代扣代缴,乙方当月必须向甲方提交所开发票、完税凭证、工程辅助材料发票、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表及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发票;有关部门按规定应收取的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该工程税后利润全部归乙方。

七、 用款方法

1、 乙方的财务管理按照甲方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

2、 甲方拨付劳务工程款是甲方扣除第六项后的余额,甲方保证在收到工程款后一周内打款到乙方指定的帐户上(国家规定的节假日除外)。

3、 乙方支付工程款时,必须凭合法、有效的凭证。

4、 乙方发放本工程人员工资、支付材料款等后,必须及时向甲方提供影印件,原件月底交给甲方存档;原件上必须有务工作业人员身份证登记、银行卡号、手印、联系电话等,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必须经甲方负责人同意以后方可支付。

八、 劳动用工

1、 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公司和项目技术人员的相关资料,本工程项目所需的工程技术人员及生产工人由乙方按有关法规自行聘用并确定报酬,乙方为工程作业人员进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据复印件交甲方备查,工程完工后原件交甲方存档。

2、 乙方必须对所使用的农民工或临时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完善相关手续,明确相关责任,不得无故拖欠其工资和应得报酬。因工资、待遇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责任概由乙方承担,并承担一切连带责任。

3、 若须乙方派人参加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培训,甲方负责办理手续乙方承担培训费用,资格证由甲方保管保留。

九、 建材、周转架料及机械设备

本工程所需的各种建筑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供应。使用的所有建筑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材质标准,若因材质不合格造成质量事故和经济损失,所有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本工程所需的资金全部由乙方自行联系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及税金。

十、 资料管理及工程保修

工程交验、办完财务结算二十日内,乙方必须将本项目全部技术档案全套交甲方归档,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合同、备案资料等,如技术资料不按时完整交甲方,罚款2-5万元;本工程的保修责任和保修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保修严格执行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十一、违约处置

本工程施工中若乙方不完全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或有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即视为违约,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直至依法起诉。

十二、其他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及惯例协商处理。

2、 本合同一式二份,同等效力,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3、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至保修期满,无任何遗留问题后,合同自然失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15年月日

建筑工程劳务合作协议
建筑劳务合作 第二篇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作协议

合作人: 四川东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查明

根据国家有关合作合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本着相互自愿、相互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则,特制订以下协议:

一、合作工程名称: 标段 号楼。

二、合作工程地点:

三、合作时间:从工程开工至本工程交工验收付清工程款,帐

目清楚,都无意见后签字终止。

四、合作方式:选择第( )种合作方式

第一种:分叁股,股份制式。即 四川东益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 、 劳务公司 、 查明 各持一股,叁人责任、债权、债务、风险按比例承担,利益按比例共享。

第二种:分贰股,股份制式。即 四川东益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 、 查明 各持一股,双方责任、债权、债务、风险均担,利益均共享。

五、责任分工:

选择第一种合作方式为:由 四川东益 负责与建设方签订

工程劳务合同,负责与建设、监理单位及行业管理部门关系融洽。 劳

务公司 负责工地周转材料、机械设备的租赁、购买工作。 查明 负责施工所需人员组织配备、生产工作、工程质量、工期及安全文明

生产工作。

选择第二种合作方式为:由 四川东益 负责与建设方签订工程劳务合同,负责与建设、监理单位及行业管理部门关系融洽。 查明 负责工地周转材料、机械设备的租赁、购买工作。负责施工所需人员组织配备、生产工作、工程质量、工期及安全文明生产工作。

分工明确但必须合作,相互协商,以尽量减少工程成本费用为原则,各单项项目工程单价,施工管理人员、人员确定、工资待遇。施工班组单价、大型材料单价(如木材、模板、四钢租赁价格)都必须经合作方共同商量,同意后确定。赊欠材料及工人工资必须经合作方签字后方可支付。

六、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指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经严格控制成本,最终结算后除去所有项目开支、管理费、人工费、材料费及其他费用后所得净利润的分配方式进行:

1、四川东益占最终利润的 %。

2、劳务公司占最终利润的 %。

3、查明占最终利润的 %。

七、记帐方式:定期或月底合作方必须在一起对各种票据单价、数量统一认可后,方可入帐,签字认可,如有大笔外花费用(业务费2000元以上),须由叁人提前商量同意。

八、现场管理:合作方分工后但必须密切配合,共同分享现场,组织指挥决策权利,共同商讨施工方案。管理办法:制度措施贯彻,

至于现场管理的具体细节条款,由工地项目经理和施工员一起制订,我们叁人共同审定。

九、合作解散和终止:本合作生效后,任何一方中途不得擅自退出,若无故退出,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合作方造成损失的,由退出方赔偿相应损失。本合作自本工程开工至本工程交工验收付清工程款之日终止。

十、其它补充条款: 十一、其它:本协议未尽事宜,叁方另行协商。本协议一式叁份,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作人签字:

年 月 日

务实 创新 发展

公司成立后,根据分工情况,建立和完善各种管理和奖惩制度,做到责、利对等,提高公司员工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另外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加强施工队伍建设,培养和锻炼公司自己的项目管理人才,与讲诚信的分包队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形成一个产业链,加强公司人性化管理,提高公司的项目控制和盈利能力,同时合理布置施工班组,优胜劣汰,打造一走出公司自己拉得出,打得响的施工队伍,是企业创精品工程的必要保证。最终把企业做强、做大,形成长期合作关系!

建筑工程劳务合作合同
建筑劳务合作 第三篇

建筑工程劳务合作合同

管理层(以下简称甲方):胶州建设集团公司

劳务层(以下简称乙方)胶州建设集团劳务作业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甲方全面实行项目法施工,推行企业管理层和劳务层分离的经营管理模式,经过甲乙双方相互考察,甲方同意选定乙方为本工程的劳务作业层,乙方同意在甲方的项目管理下承担本工程的部分劳务工程施工。

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本工程的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作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既墨市城西松山二路,长.。150、97米,宽72、62米,主体三层,局部四层,底下局部一层,框架结构,。

工程名称:青岛恒生源农市场。

1.2工程地点:既墨市城西松山二路【建筑劳务合作】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主体工程及外墙脚手架、钢筋、模板、砼施工。

三、合作方式:

乙方提供劳务合作,并负责整个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进度及现场各个工种的协调,安排;甲方协调乙方对工程的全过程进行管理,但甲方拥有对工程全过程各项事宜的决定权,同时甲方负责协调监理、承建方对工程进行监督。

四、 工程工期180天。

开工日期:2006 年5月1日

完工日期:2006年10月30日

合同工期:180天

五、质量标准

承包范围内合格(质量评价“好”)。

【建筑劳务合作】

乙方按照国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施工,严收执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六、结算单价与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总价款的70%;余款2006年12月30日前付青。

结算单价:按图纸实际建筑面积90元/平方米。

七、图纸

甲方向乙方提供本施工范围内的有关施工图一套。

八、甲方驻现场管理层代表为:

项目经理:徐本起 ;技术负责人 :赵云 ;质量员:王希好 ;安全员:刘传林 ;材料员:宋大伟 ;

九、乙方驻现场劳务层代表为:【建筑劳务合作】

项目经理:徐本起 施工队长:王光见 技术负责人:赵云

十、甲方工作:

甲方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同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和投标书中承诺,组织实施工程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造价、资料、有关竣工验收的资料管理移交和交付使用向建设单位负责。

10.1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向乙方提供能满足本工程所需机械设备、建筑材料、构配件、施工机具、并运到施工现场。

10.2统筹安排甲、乙双方的施工设施场地和临设及办公用房等。

10.3对乙方施工的工程进行全面管理检验,主要有: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防护、施工放线、计量检测等,随时检查,办理工程中间检查隐蔽等,提出改进意见,限期改正落实,进行验收。

10.4组织审定乙方编制的每次统计报表及材料计划等,办理工程拨款。 10.5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的工程联系与协调。 10.6按施工设计要求,组织乙方进行施工现场管理落实施工进度计划,并及时积累整理技术资料,以满足竣工时建设单位的要求。

10.7严格按照ISO9002标准要素及程序工作要求组织施工管理。

10.8甲方下达的变更、技术交底及有关的文件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由乙方签收。

十一、乙方工作:

11.1严格服从甲方的总包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项目施工管理及现场管理等一切制度,施工中应按照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按规定搞好测量定位和施工放线,对甲方提出的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等整改意见全面落实,不得拖延。

11.2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及施工规范、规程及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照规范、规程组织施工生产,并按标准和规范自检工程质量,接受甲方的质量检查、监督及管理,提交乙方施工范围的原件技术、经济资料,由甲方整理资料及办理工程竣工验收。

11.3每月25日向甲方提交次月施工作业进度计划表。工程报告以及材料、

构件、设备需要用量计划,应提前七天提交甲方。

11.4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作规程及地方的有关规定要求,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工作,接受甲方和政府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检查,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责任方负责,但双方都有尽力施救的义务。

11.5按照施工平面规划布置现场、堆放材料、机具,搞好现场文明施工,达到日照市安监站要求,所承担的部分工程交与甲方前,负责施工范围内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并清理好现场。

11.6服从甲方本工程项目经理部的领导和施工安排的统一指挥。

11.7乙方施工队长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常驻工地,直至工程主体验收合格,不得无故离开工地现场,若要离开也必须向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请假,否则因此出现的一切质量安全事故后果自负。

11.8本工程主体必须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验收,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1.9乙方负责除塔吊司机、临时用电电工以外所有主体施工过程所需人员。 11.10其中圈梁、压顶、构造柱不在主体之中。

十二、施工进度

12.1乙方必须按工期要求及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指导。

12.2施工中甲方必须确保材料、机具和管理及时到位,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要求限期整改无效时,甲方可采取一切补救措施,其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其影响工期相应顺延。 十三、质量与验收

13.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并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返工、修改,由乙方原因导致的质量事故及返工、修改,则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损失费用。承包范围内确保质量达到合格,若达不到按合同总价款的10% 处罚。甲乙双方对质量有争议时请上级部门裁决。

13.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进行检查验收,未经检验不得自行隐蔽,甲方代表应及时填写资料报送监理和业主,组织验收后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3.3乙方施工范围已达到质量标准,但其他原因影响对工程质量标准的评定与乙方无关。

十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4.1甲方严格按照建设部“一标五规范”为工程施工提供完好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并满足正常施工需要。

14.2乙方应按建设部、山东省、日照市及甲方关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要求组织施工,施工现场文明程度要达到标准化工地 。

14.3施工过程中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对其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施工的检查和监督,对于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应积极配合,由于整改不力或拒绝整改,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14.4甲方施工前向乙方进行施工安全书面交底,乙方应遵照执行,并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因违章操作和施工发生安全事故及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4.5施工现场内的机械、料具和非施工区域未经对方许可,严禁相互挪用,

建筑劳务合作合同
建筑劳务合作 第四篇

建 筑 劳 务 合 作 合 同

使用劳务项目部:

提供劳务队组:

工 程 名 称:

使用劳务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部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建筑劳务合作中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作项目:

合作内容:

(项目较多时,以上的内容填在其它事项内)

第二条 合作方式(在相应的方式前划“√”)

1、单位工程整体包清工;2、分部工程包清工;3、分项工程包清工;

4、其他方式。

第三条 乙方 处(队)向甲方提供劳务共 人。

其中:管理人员 名;技术人员 名; 工 名;

工 名; 工 名; 工 名;其他人员 名。

第四条 日进入工地。试工期

天,使用劳务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第五条 劳务价格:

1、承包工程预算依据: 属单位工程整体包清工的合作项目,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预算

或甲方提供有关施工图,乙方负责编制施工预算,甲方进行审核确认,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包清工的,由甲方下达施工任务书;

2、⑴按施工预算确定的定额工资单价 元/工日;

⑵按建筑物建筑面积平方米确定工资单价 元/m2

3、双方对劳务价格达成以下补充内容(临设施工单价及其他):

第六条 劳务费用的结算和支付

1、劳务费用的结算:根据乙方在生产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或实际定额工日数,经甲方核实检验后,由甲方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结算手续。

2、劳务费用的支付:劳务费用结算后,乙方向甲方出据《北京市外地进京施工企业(扣缴税款)专用发票》作为收款凭证,甲方通过银行转帐将劳务费全部拨付到合同指定的乙方开户银行,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归乙方支付现金。

3、结算时间:⑴按月根据完成工程量先支付生活费每人300元/月。

⑵按月结算为每月月底。

⑶分期结算(或按施工进度):可根据部位分期结。

⑷一次性结算,工程结束后一月内或当年。

第七条 安全生产及安全事故处理

1.甲、乙双方须认真地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乙方使用的各类机械、脚手架及防护设施,应由甲方主管部门(或指定的负责人)进行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确认符合安全标准时,操作人员方可使用。

3.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时,双方应尽力施救,同时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伤亡事故定性后,属乙方责任或乙方工人违章操作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甲方不负责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工作;属于甲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除按规定对责任者进行处理外,由甲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伤亡职工及家属进行经济补偿。但具体善后工作由乙方负责安排和处理,甲方不直接对乙方工人及家属。

4.乙方应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在本企业所在地为职工办理相应安全生产保险,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八条 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乙方工人进驻甲方施工现场时,甲方应对其进行遵纪守法,安全消防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2)甲方应及时提供乙方生产所必须的技术资料,并向乙方【建筑劳务合作】

讲清施工技术、质量、安全、节约等要求,及时提供必备的机械、工具和材料。

(3)甲方应负责安排好乙方工人的连续生产,避免停工、窝工;若不能保证连续生产应出据相应的文书材料同意乙方人员或部分工种在其它合作单位中进行合理调剂。

(4)甲方应为乙方工人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宿条件。

(5)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办理劳务费的结算、付款。

(6)甲方有办理现场签证的义务,并将实际发生的停工、窝工及零星用工,列入为结算,凭证依据。

2.乙方义务

(1)乙方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45周岁。乙方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并将其人员登记造册(注明工作证号码及身份证号码),做为本合同附件。

(2)乙方必须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更注册人员,保证按期、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产任务,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当甲方因故不能保证连续生产时,乙方

在不影响甲方生产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可将队伍进行临时调整,

对所调整的人员应向甲方出据书面通知,并办理变更手续。

(3)乙方人员必须按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后方可改变施工。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爱护使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其工具。如发生损坏、丢失应折价赔偿。

建筑劳务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
建筑劳务合作 第五篇

提示:公司经营范围就是您公司经营什么产品或者服务,经营什么就写什么,以下多家公司经营范围提供参考!在这里 深圳注册公司专家小麦 祝您生意兴隆!

案例1

注册资本:30万

经营范围: 建筑劳务分包,室内外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涉及到工程项目的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及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

案例2

注册资本:800万

经营范围: 建筑劳务分包,建筑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以上均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案例3

注册资本:50万

营范围: 建筑劳务分包,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土方工程施工,路桥工程施工,防水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计算机网络工程施工,水电安装,企业营销策划,保洁服

务,展览展示服务,物业管理,设计、制作各类广告,机械设备、建筑工程设备、环保设备、一般劳防用品、保洁用品、通讯设备(除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建筑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电线电缆、电子产品、针纺织品、文具用品、办公设备、日用百货、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批发、零售。【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案例4

注册资本:600万

经营范围: 建筑劳务分包,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为国内企业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有工商问题找 深圳注册公司专家小麦

案例5

注册资本:500万

经营范围: 为国内企业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建筑工程劳务分包,装饰工程劳务分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租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销售建筑材料,日用百货。

2016建筑劳务公司合作协议
建筑劳务合作 第六篇

建筑劳务公司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中国造纸装备总公司在永清县开发区兴建的造纸装备自主化创新示范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的造价咨询业务达成合作意向,具体内容如下:

一、 此项目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为编制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招标的标底,合同总价为39万元。

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与中国造纸装备总公司订立造价咨询合同,提供有关备案资料、编制审核造价咨询成果并最终提供纸制品的造价成果文件一式四份,并且出具发票与中国造纸装备总公司进行结算,税金由甲方负责。

【建筑劳务合作】

乙方责任:

乙方负责出劳务与中国造纸装备总公司进行业务联系,在永清县进行资格备案,负责催要账款,并且承担一切业务费用。

二、 资金分配:

本次造价咨询工作总收入为人民币39万元,甲方分得咨询费

30%,即117000元。乙方分得劳务费70%,即273000元。咨询费进入甲方账户后三日内,甲方将乙方应得之劳务费打入乙方指定个人账户。乙方需向甲方出具相同数额的劳务费税票。

三、 违约责任:

如甲方不能提供合格的成果文件,则需向中国造纸设备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得到咨询费后不能及时向乙方付清劳务费,则承担法律责任并向乙方赔偿双倍的劳务费,乙方有权进行法律诉讼。

如乙方不能及时的催要账款,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四、 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16年7月20日

建筑劳务公司合作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施工需要,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市**镇*****中桥工程劳务施工,为确保本工程按期、优质、安全地完成,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行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工程之劳务合作协议,具体约定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市**镇****河中桥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二、工程地点:**市**镇。

三、工期约定:2016年 * 月 * 日至2016年 * 月 * 日

三、工作内容:甲方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委托乙方施工,乙方可以根据自身工作需要组织具有实际施工经验的优秀作业班组进场施工,甲方具有对乙方进场砼、钢筋、木工班组的考察权及要求不合格班组或人员的撤换权。本工程劳务分包工作内容具体约定如下:

1、乙方负责本工程砼分项工程(包括桥基、桥台、中墩、中柱、台帽、盖梁、防撞栏、支座垫石、桥面铺装、桥头搭板)的后台上料、前台运输(含砼运输所需跑道的搭拆)、砼浇注、按设计要求往砼里加入相应比例人头石 、砼振捣、砼找平、砼收光、砼凿毛、砼养护工作。

2、乙方负责本工程所有模板分项工程(包括桥基、桥台、中墩、中柱、台帽、盖梁、防撞栏、支座垫石、桥面铺装、桥头搭板)的制作、安装、拆除、加固、架管搭设、对拉片安装、与拆除以及砼浇注过程中的保守工作;负责钢或木模板等材料的场内转运、清理堆码及多余材料的归还库房。

3、乙方负责本工程所有钢筋分项工程(包括中墩扩大基础、中柱、台帽、盖梁、防撞栏、支座垫石、桥面铺装、桥头搭板)的冷拉、切断、成型、绑扎以及砼浇注过程中的保守工作;负责各种钢筋的场内转运、清理堆码及多余材料的归还库房。

四、承包单价:①砼和模板分项工程合计人工费包干价 ** 元每立方米。(大写:***圆每立方米 )乙方所承包的砼和模板分项工程单价中包含了所有人工费用,工程施工期间不再发生除本单价以外的任何其他费用。②钢筋分项工程合计人工费包干价 *** 元每吨。(大写:贰佰陆拾圆每吨)工程量的结算均按施工图纸计量。③模板分项工程之对拉片焊接加固和钢筋工程焊接工程量另计费用为 ** 元每一合格焊接接头(贰圆每一合格焊接接头)。乙方所承包钢筋制安人工费单价中包含了所有用工费用,工程施工期间不再发生除本单价以外的任何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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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付款方式:每月按工程进度的*~*%拔付进度款,具体工作量以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签证为准,本工程其余人工费用在本工程顺利完工后两月内一次结清。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砼浇捣所需的两台搅拌机及维修保养,负责承担搅拌机从中桥到尚家湾小桥转运过程所需的费用;负责提供贰拾部斗车及日常维护;负责提供十张铁皮,负责提供浇注砼所需的振动机具及维护;负责提供搅拌机所需的电源及供水,负责搅拌机操作人员的日工资,工资标准:30元/天(大写:叁拾元每天,具体工天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考勤为准);负责提供砼浇注运输所需的木板采购或其他架料的租赁费用。其余小型工具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如需在甲方领用,必须履行签字归还手续,如有故意损坏或丢失,由相应责任人员负责赔偿工具费用。

2、甲方负责提供模板工程所需的组合钢模板、扣件、蝴蝶卡、U形卡、对拉铁片和对拉加固钢筋、 1.5米至6米长钢管、铁丝及铁钉;负责提供中桥中墩圆柱模板所需的木枋、层板或铁皮,其余加工工具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3、甲方只负责提供钢筋制安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包括图纸要求的一二级钢筋和绑扎扎丝,负责提供钢筋加工平台搭设所需架管、扣件及木板料,提供钢筋切割所需的砂轮片,提供钢筋焊接所需的BX6-200交流焊机壹台,其余冷拉、加工及绑扎工序和相应机具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4、对于本工程下部结构(具体指桥基部分),如的确有需要甲方可以配合提供浇注砼所需的拖拉机,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余费用均与甲方无关。上部结构(具体指桥台身、中柱、盖梁、台帽、搭板、防撞栏杆、桥面铺装部分)砼运输浇注时所发生的一切人工费用均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单价(**元/立方米砼)之内,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

4、甲方在工地对乙方有进度管理权,质量及安全指挥权。甲方负责各分项工程的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负责进行各分项工程的质量检查和监督;

5、如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工程,造成工期拖延,以及乙方自身管理原因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在甲方多次警告下仍得不到配合整改情况下甲方有权勒令乙方退场,本劳务分包协议自动解除,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乙方负责承担,具体损失金额应从乙方所完成工程量结算价款中扣除。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行解决招聘的钢筋、模板、砼工人的生活吃住及安全问题;乙方如需采用当地劳动力资源,凡是由乙方自行聘(雇)用的职工,由乙方负责支付其进场、退场的一切费用;并对该职工的行为负责,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

2、乙方现场必须配备有专职的班组管理人员,该负责人必须具备独立安排分项工程任务的能力且具有一定的管理权限。对于砼班组,要求必须配备前台专职负责振捣、找平操作技工;对于木工班组要求必须能密切配合项目经理部进行桥梁各部位的测量放线定位工作,以利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于木工和钢筋制安班组还要求班长必须具有看懂现场施工图纸的能力,凡是由于乙方班组原因造成模板、木枋、钢筋等原材料下料错误或模板安装错误,其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或承担,凡是由于甲方管理交底错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3、甲方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委托乙方施工,乙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需采取措施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材料限额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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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乙方负责人 (也可以为其委托人)必须常驻工地负责与甲方管理人员互助联络及策划与安排其所承包工程的顺序进行及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指示。乙方负责人或委托人在现场所作所为视为乙方全体员工意愿,并为此负责。

5、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在现场必须采纳业主、监理、工长的合理意见。发现质量、安全问题应立即整改,对拖延整改或者拒不整改,造成二次以上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相关班组无条件退场,所完工程量的结算在其完全退场1个月后2个月内办理。

6、乙方必须采取措施确保砼浇注成型质量,对于重力式桥台、中墩扩大基础、中柱、台帽、盖梁等重要受力构件必须一次连续浇注,不得随意留设施工缝,但属设计要求或甲方提供的搅拌机械故障、现场停电等原因造成的除外。

7、乙方由于待检、待料、检查、测量放线、设计变更及工序交接、现场临时停电等所要的等待时间,甲方不负责此间歇时间费用,乙方亦不得以此借口向甲方要任何费用。

8、乙方包安全、文明施工。如发生工伤事故的,每人一次性工伤费在2000元以下的由班组承担;2000元以上至10000元以下的甲乙双方各付一半(在2000元的基础上超出部分工伤费甲乙双方各付一半);超过10000元的甲方负责

60%(在10000元的基础上超出部分工伤费甲方负责60%),乙方负责40%。工地内因公意外伤亡,甲方作出一次性处理,重大限额不超过国家有关规定。乙方人员自病死亡或工地外伤亡的、乙方故意违章或因私在工地内意外伤亡或因乙方自身违章操作原因造成他人意外伤亡的,均由乙方肇事者自行负责,甲方概不负责任何赔偿费用。

9、凡是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工具乙方都要实行领用手续后方能使用,材料的使用必须保证不超定额消耗量.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材料浪费、机具损坏的,根据当时价格由乙方负责赔偿。

9、乙方工人任何劳保用品,由乙方自备(包括雨靴、雨衣等),若乙方愿意由甲方统一购买,必须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申请计划报告。甲方统一购买后,发给乙方,其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一次性抵扣。

10、乙方不得将双方协议的工作内容的部分或全部转包给其它班组,若乙方有转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同乙方的协议,因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1、乙方在现场施工时,必须采取措施保证自身工作人员及他人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及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12、乙方在甲方的指导下施工,服从甲方的管理。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进行施工,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13、乙方需在公司指定工期时间内完成所承担的作业内容,并达到验收要求。如无其它正当理由耽误工期,而甲方有增派人员帮助,其增派人员工资应在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扣出。

14、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罢工、聚众闹-事。乙方人员有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偷盗公物和财物的除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外,一经出现,相关责任人员立即退场、结算工资按当地劳动力平均价格的7折计算。如果乙方与当地群众发生打架,一切后果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刑事处理、责任自负。

15、乙方人员在工地外发生的任何事情,均与甲方无关,其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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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工程局部项目如有费用增减,可以本协议附件形式进行约定,但必须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认可方为有效。甲乙双方代表签认的合同附件为本协议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有争议需在绵竹市境内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十一、附件一:双方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十二、附件二:C35桥面防水砼铺装单价确认及中桥桥基砼浇注补助的说明。

甲方代表:

日 期:

居住地址:

身份证编号:

电话:

传真:

乙 方: 日 期: 居住地址: 身份证编号:电话: 传真:

建筑劳务公司合作协议 [篇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了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统一规范人员使用、管理,乙方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求,由乙方派遣符合甲方用工条件的员工到甲方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我省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双赢、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形成共识,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派遣员工的招聘录用与辞退

(一)乙方负责与派遣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员工与甲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派遣员工在甲方的派遣期限(即乙方与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求,乙方派遣符合甲方用工条件的派遣员工名(按其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为准)到甲方从事辅助性岗位工作,乙方按规定为派遣员工办理有关劳动合同手续。

(三)乙方派往甲方工作的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以乙方与派遣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的形式确定,该《劳动合同》为本《劳务派遣合作协议》有形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甲方依法退回派遣员工的,除本条第(五)项规定外,甲方需在确保乙方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派遣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下,并用《退工单》形式书面通知乙方,其《退工单》一式三份,说明理由和辞退日期,并通知派遣员工,乙方在接到甲方开具的《退工单》后,可依法解除与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

(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退工:

①在试用期间,派遣员工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

②派遣员工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损害的。

④派遣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书面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派遣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要求派遣员工在甲方服务,致使乙方与派遣员工订立或变更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

⑥派遣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建筑劳务合作】

(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退工,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员工或者额外支付派遣员工一个月工资(甲方及时将工资转帐到乙方指定银行帐户后由乙方转付给派遣员工):

①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②派遣员工不能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经过甲方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七)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退工:

①派遣员工在甲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工作,甲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或者疑似职业病的派遣员工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②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③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④派遣员工(指女性)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⑤在甲方连续派遣服务期限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乙方与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如遇以上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和本协议应当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出现情形②时,甲方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八)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①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派遣员工人身安全的;②未提供应有的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③未按照约定足额向派遣员工支付劳动报酬的;④未依法为派遣员工支付社会保险费的;⑤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派遣员工权益的;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派遣员工在违背真实的情况下与乙方订立或者变更的劳动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派遣员工根据以上情形之一提前解除派遣期限或因甲方无正当理由辞退派遣员工,派遣员工在乙方无工作期间,其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由甲方承担,社会保险费中单位承担部分由甲方承担,个人承担部分由派遣员工承担,并且其报酬不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甲方向乙方按月支付,并在每月5日前(逢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提前两天)转帐到乙方指定银行帐户后,款到后由乙方转付给派遣员工。乙方已安排派遣人员至其他用工单位,则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险费由其他用工单位支付。

(九)派遣员工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但派遣员工首先应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同意开具《退工单》后),甲方应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并附派遣员工的书面辞职申请和甲方开具的《退工单》)通知乙方,由乙方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十)甲方需要派遣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由甲方与派遣员工按法律法规规定签订保密协议,供派遣员工遵守履行,有关竞业限制内容、经济补偿、违约金等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协议约定条款执行,同时提供乙方备案一份。

(十一)由甲方为派遣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甲方可与派遣员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有关权利与义务及违约责任按法律法规执行,同时提供乙方备案一份。

(十二)在本协议签订之前,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及相关经济、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

二、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

甲方根据国家和我省劳动工资有关规定向派遣员工支付劳动报酬,由甲方按甲方工资分配制度确定,同工同酬,拟支付派遣员工工资每人每月不低于元(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每月20日前(逢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提前两天)应向乙方提供一份派遣员工次月劳动报酬明细表(含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中单位和个人应缴部分、个人所得税、服务费),于次月5日前(逢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提前两天)按时将派遣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费等全额转帐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需在5日内(逢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提前两天)将在扣除我国《税法》规定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中个人缴交部分后的工资款项足额的支付给派遣员工##。由于养老、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规定在每月10日前向地税申报当月保险费用,医疗保险在每月20日前向医保中心申报次月医疗保险费,因而甲方在首次付款或增加派遣员工时须为派遣员工预交下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费。

三、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和工伤事故处理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中,单位承担部分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为派遣员工办理有关手续。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工作人员办理有关手续,并于当月20日前(逢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提前两天)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参保材料给乙方,如因参保材料不真实、无效、不完整或甲方未及时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费转到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或甲方确认的派遣员工在原参保单位或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原住房公积金经办机构未办好减员手续或社保地税系统无法办理增减员手续或转移接续过程中因甲方或甲方确认的派遣员工造成其他原因(特别提醒:甲方确认的派遣员工如即将享受生育待遇或正在享受医保待遇,务请甲方慎重考虑),致使乙方无法为其办理有关增减员等参保工作,甲方确认的派遣员工工伤、生育、医疗等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待遇受到影响的,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及骗保责任由甲方或甲方确认的派遣员工承担。甲方按规定补缴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费,其补缴期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单位承担部分由甲方承担。如果甲方未支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费用或自甲方接收派遣员工之日起至乙方办妥参保手续之日前发生医疗、工伤、生育等事故,因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一)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1、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由甲方确定,但应符合国家、我省和当地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如有违反,经济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单位承担的部分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费用(养老保险18%,医疗保险8%,失业保险2%,工伤保险0.5%,生育保险0.7%,住房公积金12%),按月与劳动报酬等分项同日由银行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由乙方负责为派遣员工缴纳。

2、乙方在派遣员工每月劳动报酬中代扣代缴派遣员工个人应缴纳部分(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1%,住房公积金12%)。

3、乙方为派遣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甲方确定),如派遣员工有异议且依法成立,经济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4、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交基数和费率如有变动,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二)工伤事故处理

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致伤、致残、致死,由甲方负责组织抢救,乙方积极协助,甲方应在事故发生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工伤事实经过报告,并提供进行工伤认定所需的证明资料给乙方,乙方凭甲方提供的派遣员工的工伤认定的证明资料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持该认定书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确认,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后,工伤医疗费和因工伤残、因工死亡补偿部分以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国家和我省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依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以及法律文书所载明的由单位承担部分由甲方承担,不足部分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规定由单位承担的,全部由甲方承担,甲方将承担的费用全部转帐到乙方指定的账户后,乙方负责发放给派遣员工,直至按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规定应由单位承担的工伤人员待遇由甲方支付完毕为止。如遇未支付完毕的情况下和本协议到期终止,依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员工派遣合作协议本条款约定,本条款仍具有法律上的诉讼时效,即依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规定由单位承担部分仍由甲方继续承担至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规定的待遇结束止,甲方将承担的费用全部转帐到乙方指定的账户后,乙方也继续负责发放给派遣员工。

派遣员工在甲方发生工伤事故,工伤人员统计数据不列入甲方的报表。

(三)生育保险

按照《福建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派遣女职工生育符合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规定的,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有关材料由甲方或派遣员工提供,乙方负责申报。

四、派遣员工的日常管理

(一)甲方负责派遣员工上岗前培训和入职安全教育培训,经甲方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资格后正式上岗。派遣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工作内容、规章制度以及日常考核等均由甲方负责安排和落实,并应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

(二)甲方应依法保障派遣员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规程及标准,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并向派遣员工告知劳动安全、职业危害事项,发放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护派遣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并定期为派遣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三)派遣员工在甲方服务期间,享有甲方按国家规定的福利、学习、休息休假等待遇和民-主政治的评先评优等权利,但不享受乙方任何福利待遇。

(四)派遣员工因个人原因造成用工单位经济损失或安全责任事故,由派遣员工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因甲方原因造成经济损失或责任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五)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劳动争议等事宜,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

五、费用的结算 (一)甲方应在每月5日前(逢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提前两天)向乙方支付当月派遣员工服务费每人每月元,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中(附后)。

(二)甲方应在每月5日前(逢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提前两天)将包括派遣员工的当月工资款、社会保险中单位缴交部分、医疗费用、工伤支付费用、派遣员工服务费等本协议约定应由甲方支付的项目,均转帐到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逢节假日或双休日提前)。

(三)乙方收到各项费用后,五日内向甲方出具各项费用的正式票据。

六、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根据单位自身的实际情况,依法制定管理派遣员工的规章制度,书面告知派遣员工,同时提供一份给乙方备案。

2、负责对派遣员工进行法律、法规、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安全知识等教育,并进行必要的思想、业务技术、安全操作等培训,以适应本单位生产工作需要,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3、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有权依法辞退派遣员工,其中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单位承担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将此费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期限内及时转帐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后,由乙方负责发放给派遣员工。

4、派遣员工派遣前曾在甲方工作过的年限,由甲方按规定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手续,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单位承担的费用(如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违约金等)全额由甲方按规定执行,与乙方无关。

5、执行国家劳动标准,为派遣员工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6、告知派遣员工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7、按规定支付派遣员工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8、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9、不得将派遣员工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10、派遣员工在甲方单位工作期间,为了维护甲方利益而造成第三者损害的,依据我国《民法通则》有关条款规定,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11、派遣员工在甲方派遣期满,甲方负责生产物品和有关证件等收缴工作。

(二)、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负责建立派遣用工名册备查。

2、负责建立、解除、终止与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

3、负责建立派遣员工工资卡。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手续。

5、负责在解除或终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根据派遣员工个人书面申请,在15日内为其办理好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接续或减员手续。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为派遣员工办理有关参保手续,并为派遣员工建立个人帐户,所需费用中由单位承担部分由甲方承担,个人承担部分从派遣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7、每月根据甲方提供的工资花名册、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清单、工资款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及时支付派遣员工工资和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手续。

8、做好派遣员工的档案保管工作。

9、做好派遣员工劳动合同保管工作。

10 接受派遣员工劳动保障政策咨询。

11、及时告知甲方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政策规定,作好相应的调整工作。

七、争议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违约责任

(一)、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如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根据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的责任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条款赔偿守约方的各项损失,赔偿标的根据法律规定。

(二)、甲、乙双方保证共同遵守本协议诸条款,并保证不得向第三方泄漏本协议内容,否则应承担包括经济损失在内的一切责任。

九、本协议的补充和修改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因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修订,应以国家和我省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为准,其中规定的有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十、协议有效期 (一)、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如遇特殊情况,一方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应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本协议解除或终止的生效以最后一名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完毕为前提。同时双方应通力合作,共同处理善后工作,维护双方和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本协议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止。

(三)、协议期满,双方若无异议,本协议自动续延,期限、内容、责任不变。

十一、本协议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甲方地址:乙方地址:

经办:经办:

电话:电话:

建筑劳务公司合作协议 [篇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就委托招聘及人才信息服务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相应协议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甲方为合法的规范经营企业,因经营业务需要委托乙方有偿荐举符合甲方条件的各类经营管理人才。

2、乙方为合法的规范经营企业,拥有充足的人才信息资源可以满足甲方条件的各类专业人才的需要。

二、人才代理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委托乙方举荐各类人才,即乙方作为甲方人才代理方。甲方委托乙方所推荐的人才条件如下:

1、具有人事部认可的 中级工程师(建筑专业并带有A证) 共 壹 名,性质 兼职 。

2、挂靠人员的证书原件、执业注册证原件交由甲方保管,执业注册章可以另行协商。

三、合约实施事项

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其他法律文件,乙方只能用来为甲方举荐人才时证明甲方合法性和真实性,不得用来作为他用。

2、甲方必须对所签协议、乙方文件及人才资料保密。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公开甲方的任何公司资料及相关职位信息。

3、甲方在未得到乙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对候选人进行任何恶性的调查行为,以维护候选人的个人隐私权及原有岗位的工作权益。

4、甲方不得以招募或储备人才为名,利用候选人才获取其原工作单位的商业秘密,一切由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接到乙方推荐候选人后,在3天(特殊情况下不超过1周)之内完成面试筛选,并将最终处理反馈乙方,以避免因延误反馈情况而给乙方及候选人带来不便。

四、服务费与付款方式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共计(大写)伍仟圆整(¥5000)首期支付服务费(¥2500),余款(¥2500)在人才服务终结后一周内支付完清。服务费将由广州才联信息科技有限公

司收取。

服务费付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2、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 15 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满足甲方需求的受聘资质人员,将举荐聘用人相关资料经甲方确认后,移交甲方与聘用人签订《兼职协议书》。

3、如受招聘人员条件资格问题,而使甲方未能使用的,乙方须补回代招聘人员数量,直到招聘成功为止。若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未能使用,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服务费的全额给乙方。

3、付款方式:甲方将招聘代理服务费用存入乙方指定账户或以现金方式支付。

五、代理协议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提出解除代理合同均应提前期七天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解除合同,对解除合同时,已经部分履行的合同部份,按实际履行的合同金额结算乙方代理费用。

六、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除不可抗拒原因外,违背该协议的任一款项,都将视为自动弃约,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违约方承担。合同双方就各项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说明事宜,双方再协商补充,补充内容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 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章: 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劳务公司合作协议 [篇5]

工程劳务协议甲 方 ( 管 理 方 ):

吉 林 省 宏 禹 建 筑 劳 务 有 限 公 司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务方) :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 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吉林唐华农业集团标准化粮仓 1.2 工程地点:吉林长春 内蒙 四平 1.3 劳务方式:采用协议单价费用包干的方式,该费用包 括开工前期至工程竣工验收过程发生的全部费用。

1.4 工程内容及价格:合同总价暂定 元,每平米 元;附属工程另计价。

(具体见《工程量清 单附表》 ) 。

二、工程质量要求 2.1 工程质量等级:乙方所完成的工程质量标准不低于与 甲方与工程总发包方签订的工程合同标准(以质检站检测标准 并出具证书为准) 。

2.2 乙方应有相应的施工经验,技术工人应具备相应技术 资质及生产能力,施工人员工种和数量应满足工程需要。

2.3 本工程验收执行国家颁发的相关施工规范、工程质量 验收评定标准及业主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施工和验收。

在质 2.4 乙方施工的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必须达到 100%。

量保修责任期内,乙方应在甲方返修通知书要求时间内无条件 将工程返修合格。

如乙方迟延履行返修义务, 依据本合同 9.2 条规定执行。 三、工期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 3.1 本合同自 完工,总工期为 天,乙方必须根据天气自然环境等因素合理安排工 期,安排好施工组织设计,按期完工。

年 月 日前按管理方要求保证所有 3.2 乙方应在 人员、设备进场,且能满足施工要求,如果乙方人员延期进场 导致开工时间迟延,每迟延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乙方延期进场超过十五日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 解除本协议,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进场时应 向甲方提交用于本协议工程的机械设备清单,主要管理人员和 技术人员名单(附身份证复印件) ,本协议履行期间不得随意更 换。如发现清单及人员名单与实际不符,乙方应限期改正,否 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甲方发现有两次以上 (含两次)或其他情节严重者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履约保 证金不予退还,协议解除后的违约责任承担及清场参照本条 3.4.2 项约定执行。工程完工后,乙方人员或机械设备退场时, 乙方必须向管理方提交书面报告,甲方同意后方能退场。

3.3 工期顺延与延长 3.3.1 施工中因甲方过错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的,本条 约定的工期相应顺延 (顺延时间以甲方过错导致的法定工作时间 内停工时间为准确定) ; 3.3.2 工程施工内容增加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工 期延长时间。

3.4 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3.4.1 若甲方在施工中发现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无力完成 施工任务或达不到均衡生产能力(均衡生产能力:指总工程量 与总工期平均月完成量) ,或存在质量问题及内部管理问题,甲 方有权减少其工程量或解除合作协议要求乙方限期退场,协议 解除后的违约责任承担及清场参照本条 3.4.2 项约定执行,同 时乙方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另觅合作人的进场费及赶 工期的费用等)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3.4.2 乙方必须严格按管理方周、旬、月、季生产施工计 划组织施工,完成甲方下达的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

如乙方阶 段性施工迟延完成超过 日的,或乙方连续两个阶段未如期 完成施工任务的,或乙方超过本条第 3.1 项约定的完工期限 日仍未能交工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 元违约金,并应在 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内容。

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仍未 完成施工内容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 除本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解除合同违约金 元,同时 乙方应于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撤离施工 现场;乙方逾期撤离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清场,相关损失和责任 由乙方承担。

就协议解除前乙方已完成施工部分经甲方和业主方 验收合格的,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工程量(任何一方对工程量 有异议的,应向对方书面提出,未达成协议时可由双方认定的第 三方中介机构审定,审价费用按 6.2 条约定执行,双方确认依据 审定结果进行工程结算) ,乙方拒绝到场或未在规定时间到场参 与工程量核对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确定的工程量。

四、劳务费用 4.1 合同总价暂定:

元(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附表》 ) 。

4.2 本条第 4.1 项约定的劳务费用及本协议附件之劳务费 用单价已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临时设施费等 等乙方实施并 完成所有施工内容所需 的一切 费用及隐含风险在 内的含税费用总和。

4.3 施工期间乙方或乙方授权人员自甲方处领取或租用的 材料、机械、设备所产生的费用(包括辅材在内) ,均列入乙方 预提劳务费用, 并按费用发生时间相应冲减甲方应付乙方的劳务 费用。

4.4 施工期间乙方使用的 等施工定额材 料消耗费,按月由甲方根据乙方施工内容核定,并根据核定量相 应冲减甲方当期应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乙方如对甲方当月核定金 额有异议的,应于三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委托双方确认的 第三方中介审定, 审价费用按 6.2 条约 定执行。

4.5 施工期间乙方应承担的施工机械使用费、临时设施费 按乙方与甲方另行签订的租赁合同确定, 并按发生时间相应冲减 甲方应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4.6 履 约保证金 :乙方 在合同签 订前必 须向甲方 提交 履约保证金 (不计息) 。

五、劳务费用的支付 5.1 劳务费用甲方按乙方当月完成实际工程量的 %支 付进度款, 乙方应确保收到的工程进度款优先支付当期应付劳务 工的报酬,如有乙方欠付劳务工报酬情形,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 劳务费用中直接向劳务工支付, 并于支付日相应扣减应付乙方劳 务费用。

5.2 经甲方、 乙方双方对工程验收合格后, 甲方依第六条 6.2 项约定核定乙方完成的工程量后支付到 %,剩余的 %作 为质保金, 在质量保修期届满业主向甲方返还质量保证金之日起 三个工作日内结清。质量保修责任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 立即返修,返修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迟延返 修的,相关责任参照第九条 9.2 项约定执行。

六、乙方工程量的确定 6.1 乙方当月完成工程量由乙方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报 由主管施工员出具月完成工 送, 甲方预审确定乙方暂定工程量, 程量表,质检员进行质量核实,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交经营 科计算核实,出具正式结算单据,经项目经理签字后方可作为 结算依据。

6.2 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全部工程任务后,向甲方报送 书面结算报告,由甲方核定。乙方对甲方核定金额有异议的,应 于知道核定金额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由甲、乙双 方确定的 第三方中介审价,审价以甲、乙 双方合同约定价格为依据,本合同未约定单价的,本项目部有相 似分包单价的,按照相似分包单价执行,无相似分包单价的,双 方共同协商确认单价。双方确认以审价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审价 结果偏差率如不超过 20%的,审价费由乙方承担;审价结果偏 差率超过 20%的,审价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 异议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核定金额。

6.3 甲、 乙双方依本条 6.1—6.3 项确定乙方实际施工工程 量, 按本合同附件劳务单价核定应付乙方劳务费用, 扣除下列税、 费后的余额(如有) ,业主款项到位后,按 5.1 款执行。

6.3.1 甲方已付劳务费用(包括甲方已付进度款及乙方依 本合同第四条应承担的各项成本费用) ; 6.3.2 核定劳务费总额 %的质量保证金; 6.3.3 乙方应承担劳务费总额 %的税费; 向甲方提供劳 务费等税务发票,否则甲方依据乙方完成的工程价款代扣代交。

6.3.4 乙方应承担违约金、赔偿金(如有) 。

七、设备、材料供应 7.1 为确保工程质量,施工主要设备、材料由甲方统一管 理和供应,并根据乙方承担的工作内容,确定施工定额材料消耗 数量、材料规格型号、价格等,本合同附件劳务费用单价表中已 包含施工定额材料费用。

7.2 乙方在材料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用量,严禁偷 工减料,确保工程质量,合理 节约,超耗材料由乙方承担。

7.3 经甲方书面同意对非主材乙方可以自行采购,应以乙 方名义签订买卖合同,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7.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或甲方承建工程名 义在外赊欠材料或其他费用, 否则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全 部承担。

7.5 在甲方指导和监督下,根据需要乙方可自行租赁机械 设备和周转性材料,乙方应保证租赁设备和材料质量、数量满足 合同工期和工程施工的需要, 上述租赁合同应以乙方名义签订并 承担相应责任。

八、施工安全、工程现场管理与验收 8.1 乙方应确保施工安全,遵守相关安全施工操作规范, 。

持证上岗,否则不允许施工(具体见安全协议) 8.2 乙方应为其施工人员投保工伤保险及必要的商业保 险,施工期间发生的工伤等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8.3 乙方必须遵守管理方文明施工和现场各种管理规定。

8.4 乙方现场管理人员为 10.2 项指定人员,乙方现场管 理人员必须常驻工地,不得擅自离开工地,有事必须请假,每 月不超过三天,未请假离开工地的,乙方按 500 元/天向甲方承 担违约责任,超过 7 天仍未归队则按乙方根本违约处理,甲方 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的清场、清算及违约责任参照 3.4.2 项执行。

8.5 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控制,乙方应服从业主、项目监 理、甲方管理人员对施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8.6 乙方应遵照甲方施工组织设计安排, 执行甲方管理体系 做好原始技术资料报 各项要求, 按约定及时完成各项施工内容, 验,施工日志等工作。

8.7 乙方应在自检合格 16 小时内通知甲方进行检查,未经 过甲方和监理方检查,不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如监理单位需 要抽检,乙方应积极配合。

8.8 根据合同工期以及总体生产计划安排,甲方按天、周 (旬 )、月的方式向乙方下达生产计划,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若 不能按期完成生产计划,影响了项目整体计量支付时,甲方有 权暂缓向乙方验工计价和支付酬金,如经督导仍无明显改进时, 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8.9 施工内容全面完成,由甲、乙方、监理方及业主方四方 共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处,乙方应于 日内返修,如乙方逾 期完善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元;乙方逾期返修的,甲方有权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 返修,相关返修费用的承担依第九条 9.2 项约定执行。

九 质量保修责任 保修 9.1 质量保修期为 月, 自业主交工验收之日算起, 期限执行甲方和业主签订相应的保修条款。

9.2 质量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返修通 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返修合格, 并承担人工及其他各项返修 费用。乙方期限内未履行返修义务的,甲方有权自行返修或委托 其他施工队返修, 乙方同意相关返修费用按甲方核定金额从乙方 质量保修金内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负有支付义务) 。

9.3 经建设单位交工验收合格后返还履约保证金,甲方视 乙方对交工验收提出的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扣除 质量保修期 内发生的甲方垫付的修复费用后,全部返还质量保证金。

十、其他 10.1 施工期间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全部劳务人员工费分配 花名册,乙方未及时足额向劳务人员发放劳务费的,甲方有权依 本协议第五条第 5.1 项之约定直接以应付乙方劳务费用向劳务 工支付乙方拖欠的劳务费, 并于支付日相应扣减应付乙方劳务费 用。

10.2 乙方指定现场代表为 ,现场代表的授权权 限为本项中第 项:

(合同中必填) 10.2.1 现场施工管理及接受甲方和监理单位的监督; 10.2.2 单笔金额 万元的劳务费用或借支款项的领取; 10.2.3 施工材料及设备等领取和租赁; 10.2.4 施工材料及施工量制作和呈报; 10.2.5 接收相关工程往来函件书面通知; 10.2.6 现场协调指挥及生产计划安排; 10.2.7 劳务工工费分配。

10.3 甲方指派现场代表为 ,其授权权限为本项 中第 项:

10.3.1 现场施工监管; 10.3.2 经济签证; 10.3.3 工程验收; 10.4 施工劳务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任何单 位施工,如有分包迹象,被管理方发现,将清退出场,不予结算 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0.5 施工劳务方在施工时应注意保护地下设施(光缆、电 缆及各类管网) ,如发现应及时通知甲方、业主及监理,因野蛮 施工造成地下设施破坏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6 违约责任 10.6.1 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时, 甲方对乙方劳务 费用结算总额按降低 个百分点结算; 不合格项目除可以限期 消缺以外,甲方仅支付乙方施工合格部分的劳务费,不合格部分 不予计量,同时乙方应承担相应材料、设备等成本性费用。

10.6.2 任何一方非依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协议 的,应向守约方承担 元违约金。

10.6.3 乙方对工程验收不合格部分经返工质量仍不达标 的、或乙方在甲方书面通知的返工期间拒绝履行返工义务的、或 乙方迟延完成返修义务超过五日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 权书面通知乙方后解除本协议,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解除合同违约 金 元,同时乙方应于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 个工作日 内无条件撤离施工现场; 乙方逾期撤离的, 甲方有权对乙方清场, 相关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就协议解除前乙方已完成施工部分 经甲方和业主方验收合格的,由甲、乙双方确定工程量(任何一 方对工程量有异议的,应向对方书面提出,由双方共同确定 第三方中介确定工程量,审价费用按 6.2 款执行。

10.6.4 乙方不经甲方批准不得减少劳动力或擅自撤离工 地,否则应视同根本违约,甲方可解除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 退还。

10.8 不可抗力 10.8.1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指战争、自然灾害等合同双方 不可抗拒之情形。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 然终止,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将已施工部分的工程 量报送书面结算报告,甲方依现场签证核定。乙方对甲方核定金 额有异议的, 应于知道核定金额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 议;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核定金额。

10.8.2 如因自然灾害导致乙方领用的相关施工现场材料设 备损毁的,如工程投保了相应保险的,甲方以相关保险公司对应 核定的损失范围赔付金额为限核定应扣乙方的材料及设备租赁 等费用(自然灾害发生前及发生后乙方损毁、丢失的材料、设备 不在核减范围) ;如工程未投保相应保险的, 10.8.3 因自然灾害导致的已施工内容的返修或重做的损失 (如工程投保相应保险的, 损失指超过相关保险公司核定损失以 外的损失) , 甲、 乙双方就上述损失甲方承担 %, 乙方承担 %。

10.9 本协议产生争议双方同意由甲方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 管辖. 10.10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工程保修期满、工 程价款付清后自行失效。协议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签署补 充协议。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贰份, 甲乙双方各壹份。

(本协议正文至此) 附件:工程量清单附表 甲 方:

乙 方: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附委托代理书) 本协议签订时间:

本协议签订地点:

年 月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日

2016劳务用工合作协议范本
建筑劳务合作 第七篇

劳务用工合作协议范本

雇用方(甲方):

劳务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用工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用工工程项目

2、用工方式

3、工期

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生产计划执行。

4、劳务费用

4.1本工程项目的劳务费用详见附件:《劳务费用一览表》。其单价已综合包括了完成该作业项目所需全部劳务用工费用,单价不做任何调整。

4.2劳务费用计算以现场实际发生的工作量为准。

5、施工作业标准

5.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及有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作业。

5.2乙方的施工作业,必须满足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要求和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本项目执行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见附表。

5.3施工作业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后。

6、甲方责任

6.1及时为乙方提供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

6.2甲方在乙方施工作业前必须对乙方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下达该工程的安全、质量措施和工程技术标准。

6.3及时组织测量和交桩

6.4及时按建设单位要求进行隐蔽工程检查及办理签证手续。

6.5对本工程的施工作业质量、安全、技术、物资采购、作业进度进行全方面的管理、控制。

6.6负责需要安装设备和所有材料的采购供应。

6.7负责提供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施工机具。

6.8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劳务计价手续,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劳务费。

6.9监督乙方对劳务人员的持证上岗、培训、考核、待遇等的实施。

7、乙方责任

7.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作业

7.2乙方必须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工期要求,及时组织满足劳务作业所需的劳动力,按甲方同意的开工时间施工作业。

7.3乙方必须确保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及相应的业务素质,满足相关工作的要求。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稳定,调动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

7.4乙方必须树立良好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作业,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7.5按规定办理特殊工种上岗操作手续。进场时向甲方人事部门报送名单及相关上岗证明。

7.6乙方的施工作业人员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7.7乙方负责为施工作业人员交纳国家规定的应交的各种税金,并及时支付劳务人员费用。

8、施工作业的检查

8.1为有效控制工程质量,乙方在施工作业时应随时接受甲方检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乙方根据甲方通知书,限期返工或整改。

8.2隐蔽工程的作业未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检查签认,不得自行隐蔽而转入下道工序作业。乙方如因自身原因,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甲方将根据企业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处罚。

9、安全责任

9.1 在施工中,甲方应贯彻执行jgj59-99标准及公司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严禁违章指挥,有权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操作、违章作业。

9.2在施工中,乙方应遵守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规。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杜绝违章操作、违章作业。对施工现场的违章指挥、安全隐患,有权暂缓实施,并提出改进意见。由于甲方的疏忽,发生的安全事故并不能免除乙方的安全责任和承担相应经济损失的责任。

9.3乙方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教育,作业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调查,乙方自理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10、工程材料

10.1甲方按定额消耗量,根据施工组织和进度情况,供给乙方材料,材料经双方验收签单后,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派专人对材料的使用进行旁站监督。

10.2在施工中,材料实际消耗量超出定额消耗量的部分,按市场价在乙方劳务工费中扣除。(其中钢材按定额量节余5%以上,水泥按定额节余7%以上,未达到者视同超耗。

11、劳务费的结算

11.1每月25日前由甲方按设计要求组织现场质检人员、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员签认完成的合格作业量。

11.2按项目预算人员核准的作业量及附表单价结算劳务费。

12、劳务费的结算和拨付

劳务费按月结算,根据本工程资金情况及时拨付。甲方根据施工任务书(代结方单)进行劳务费结算,结方单应由项目有关人员核定签认,项目经理签批后,于当月28日报送财务处审核,作为甲方拨款的依据。现场临设完成后可结算付款,基础施工期间不付款,基础工程完成,验收后结帐,付款80%。主体工程,乙方除了交保证金外,二个月不付款,从第三个月开始,结帐后付当月款项的70%~80%。工资中的优质价在工程质量评定后再付给。

13、环境和文物保护

13.1乙方应在施工作业中保护施工作业现场环境,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破坏。如有违反甲方及上级下发的有关环保条例的行为,甲方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罚。

13.2在施工作业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协商处理意见。

14、违约责任

14.1甲方按合同要求应及时拨付劳务费。

14.2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组织施工作业,并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施工作业任务,乙方不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的在24小时内让出工作面与临设,否则视为违约。

14.3因一方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提前7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对已完工作量进行盘点,并据此进行末次结算。

15、争议解决

15.1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裁定或约定通过诉讼解决。

16、合同生效与终止

16.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工完帐清后自动失效。

17、补充协议

17.1在合同执行中情况变化时,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项目部一份,乙方二份;报送公司人力资源处、财务处、工程管理处三份备案。

附件《劳务费用一览表》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负责人: 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工程管理处:

人力资源处: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劳务用工合作协议范本 [篇2]

甲方:

乙方: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xx-xxx-xxx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经双方协商,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与甲方结成工程施工合作伙伴,为甲方提供劳务保障。为工程项目的正常进行,双方责任承担责任如下:

第一条:甲方工作

1-1、 甲方指定xx-x为法人劳务协议委托人,本协议书内的所有通知、变更、签证必须有甲方的法人委托人签字后生效,甲方的委托人如有变动,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1-2、 甲方在各施工项目开工前一周内,向乙方通报该工程项目全部的内容、概况、要求。

1-3、 甲方负责与建起方(业主),总包方,监理公司的接洽,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和监督。

1-4、 甲方在协议期内,有对乙方人员进行教育、指导、帮助的权力。如发现乙方有违法、违纪及违反协议书条约的行为,可有权终止协议。

1-5、 甲方根据乙方施工作业完成额情况,计发相应的劳动报酬。

第二条:乙方工作

2-1、 乙方按甲方要求承担施工作业项目,并按甲方要求完成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如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协议,限期退场,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均有乙方负责。

2-2、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应符合《xx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xx)x建设字423号],《xx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xx)x建设字第xx号],和《xx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的通知[(xx)x建设字第xx-x号]的要求,如乙方未按上述文件要求而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包括第三者)均有乙方承担责任。

2-3、 施工前三天,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乙方搭建临建必须经甲方审批后方可施工,并应严格按文明施工要求施工。

2-4、 乙方在现场施工中,不得损坏周围建筑、设施及水、暖、电、地下管线,若有损坏造成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赔偿损失,并在劳务报酬中扣除。

2-5、 乙方负责对工程的成品保护,直至验收报告合格后交付甲方。

2-6、 乙方不能按要求按期完工,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不顺延。

第三条 检验及验收

3-1、 乙方应认真按规范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检查。

3-2、 工程中凡隐预检项目,乙方应提前准备自检验收记录,在自检基础上经甲方验收后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和下一道工序施工。

3-3、 经甲方检验,因乙方原因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由乙方承担由于返工造成的工料损失及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乙方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工期延误

4-1、 乙方未能按规定工期竣工,每延误一天罚违约金:x%(按本工程造价)计算,造成工程总体工程延误,乙方要承担给建设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赔偿。

4-2、 在同一天内停水、停电累计超过x小时,须经甲方现场负责人认可签字,因此、受影响的工种工期顺延相同时间,无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无效。

第五条 施工报酬及结算

5-1、 根据各单项工程施工方式不同,以各单位工程的施工约定条款为准。

5-2、 付款方式:按单项施工约定日期扣x%的质保金(一年)。

5-3、 结算方式:按单项施工协议或xx-xx概算定额。

第六条 保修条款

6-1、 保修期:壹年

6-2、 保修内容:所承担的项目范围内。

第七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日期:

劳务用工合作协议范本 [篇3]

甲方:

乙方: 福建省莆田市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委托乙方向甲方组织输送劳务用工,为甲方提供有关服务。经双方协商,现就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一、甲方根据业务需要提出招聘劳务工的条件及数量,由乙方推荐的劳务工中择优选用,乙方与劳务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劳务工具体人数暂定 .名。期间流失,乙方需在一个月内补足。

二、甲方负责对劳务工进行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安全知识教育,并进行必要的业务、技术培训。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劳务工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劳动保护用品等其他劳动保护条件。

四、甲方负责对劳务工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等工作,乙方应指定专人协助甲方管理劳务工。

五、甲方在符合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劳务工每月的报酬标准,甲方造册乙方发放。

六、乙方为劳务工提供档案管理、职称评审、技能鉴定及其他各种必要的服务。

七、乙方负责为劳务工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并为劳务工建立个人社会保险帐户。所需费用中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由甲方承担。

缴费基数:每月每人元。(缴费基数按市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养老保险:元×26%(企业18%,个人8%)

失业保险:元×3%(企业2%,个人1%)

医疗保险:元×9.3%(企业7.3%,个人2%)

工伤保险:元×1%(企业1%)

生育保险:元×0.9%(企业0.9%)

八、劳务工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因工致伤、残、死亡事故时,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乙方为主,甲方协助。所需费用中按法律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部份由甲方承担。

九、劳务工在甲方服务期间发生劳动争议等事宜,由乙方为主处理,甲方配合。所需费用中按法律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承担部份由甲方承担。

十、劳务工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劳务工在为甲方工作期间经甲方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应提前30天将辞退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和劳务工(甲方的通知视为乙方的通知),并与乙方办理有关费用结算,由乙方负责与员工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十一、劳务人员若在服务期间被甲方辞退,甲方应支付给劳务工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按服务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算),由甲方汇入乙方帐户,乙方负责支付。

十二、综合管理费用:乙方根据向甲方输送的劳务工按每人每月元的标准收取综合管理费用。15日前输送的(或15日后终止的),按全月标准支付管理费;15日后输送的(或15日前终止的),按半月标准支付管理费。

十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收代缴按《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的通知》(莆政综[2016]10号)执行。

保障金征收标准:以用人单位上年度人均工资收入为标准计算,实行年度一次性征收。

具体计算公式:(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1.6%╠在岗残疾职工人数)×用人单位上年度人均工资收入×60%=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十四、劳务费用结算与支付

1、劳务费用包括:①劳务工报酬②企业承担的保险费用[基数×(18%+2%+7.3%+1%+0.9%)×总人数],③综合管理费(按代理的人数每人每月元),④予付营业税金。

2、甲方于每月日前将劳务工工作情况反馈给乙方,并根据乙方每月的结算通知(附开具的正式劳务费发票)将劳务费用于每月日前一次性汇入乙方帐户。单位名称:福建省莆田市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城厢支行帐号:1405010109245477650。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劳务工报酬的清单将工资委托银行发放到劳务工工资卡上。

十五、本协议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十六、为更好的保证协议双方的权益,签订协议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否则承担因终止协议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如需解除协议,须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十七、任何一方未经协商单方面解除合作协议的,应根据剩余合作时间劳务费用的3%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十八、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务用工合作协议范本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为共同开拓人力资源市场用工,在自愿,平等,互信的基础上,利用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和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的专业服务优势,就跟踪服务,善后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因甲方生产经营需要,乙方向甲方派遣普工 人到甲方单位工作,工作期限暂订为一个月,为2016年12月15日起至2016年1月15日止。

二、乙方员工年龄18至38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身体健康适应公司两班倒工作制。

三、乙方员工在甲方上班期间,需遵守厂纪厂规,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员工从事有毒有害,危险性工作,否则产生后果由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赔偿,甲方管理人员和老工人不得对乙方员工有排斥,辱骂等恶劣态度。

四、乙方人员应有互相合作精神,不得聚众闹-事,集体罢工及打架斗殴,一经发生上述事件,将根据情况严重,给予相应处罚,并送甲方处理。

五、乙方工人由甲方统一管理,必须遵守厂纪厂规,工人在厂区内或工作时间内发生事故时,需查明原因,如因乙方人为造成的,乙方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向乙方索赔,乙方有责任给予协助,工作时间以外,下班时间及厂区外发生的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管理人员必须依据厂纪厂规文明管理,不得打骂工人及随意处罚,但不良表现者甲方有权辞退并通知乙方,辞退时甲方必须书面通知乙方并注明原因。

七、乙方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于3日后退回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在 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5、派遣期未满,被派遣劳务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八、经双方同意,乙方工人工资按综合人民币7.5元每小时计算,(含加班费)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吃住,(热水卡除外)不扣任何费用。工时以厂方工卡或车间报表为准,在员工自愿申请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可保证员工每月工时在 小时。(除本人请假,旷工,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迟到)。

九、在合作期间,为便于管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乙方员工转为该厂正式工,乙方人员将不享有正式员工的福利,如公司制定的绩效奖金制定。

十、乙方工人在甲方报到上班未满3天自离者,可不付薪资,凡工作满3天以上的员工工资,应全部付给乙方。

十一、乙方提供的人员,由甲方根据生产需要而定,如生产量不大需要削减人员,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如撤离工人或少数民族特殊假日需辞职者了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

十二、乙方员工薪资发放方法,定于30个工作日后两天发放,乙方员工上个月的工资,结算工薪资时由甲方,乙方,员工三方当场结算,并由乙方统一结账,以现金的方式,由甲方监督兑现发放给员工,合作期满,甲方一次性结算清员工薪资付给乙方,如发生劳纠纷由乙方负责。

十三、以上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如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以上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一式二份,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劳务用工合作协议范本 [篇5]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工作需要,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大棚蔬菜生产劳务,根据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执行。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用工约定:

1、劳务用工协议期满,如甲方继续留用乙方,可续签协议。甲方不再留用,劳务用工协议即终止;

2、劳务协议期内乙方要求辞职,应提前十五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甲方。

三、工作职责:

1、乙方要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服从分配,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2、乙方要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做到遵章守纪保证出勤;

3、乙方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4、乙方在聘用期间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出于个人行为而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四、工作时间: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执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需加班的,甲方将按《劳动法》的规定予以支付相应报酬;

2、乙方必须在规定的劳动日数出满勤,缺勤者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甲方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旷工者每个工作日扣发20元工资);

3、凡缺勤者均扣发当日工资,但缺勤休假不得超过 天,凡超过者,按不胜任岗位工作予以解除劳务协议;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 甲方应根据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保用品,乙方调出时需将劳动工具归还甲方;

2、甲方不得无理或以不正当理由解聘乙方;

3、甲方在此期间应主动对乙方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

4、甲方应对此期间乙方的工伤事件负相应的责任;

六、劳动报酬:

1、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

2、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日应以不少于40元人民币支付给乙方;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协议

1、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2、因乙方失职,给甲方利造成损失的;

3、不服从分配,有违法、有严重违纪行为的;

4、不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6、乙方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甲方宣告解散的;

九、其它:

1、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根据情况给予经济补偿;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修订和补充;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016建筑工程战略合作协议
建筑劳务合作 第八篇

建筑工程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方已于[1997]营集建(97)字第号登记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42.78﹐,因年久失修和5.12地震的影响,现无法居住.于2016年月申请房屋改建,国土民许№批准非农业建设用地为125﹐.我因无资金重建,经与乙方商议,自愿达成如下建房协议.

第二条合伙建房

在甲方同意提供依据现状上述第一条所指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提供建房资金,双方合作开发建成每层三套6加1的住宅房,并按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进行产权分配。

第三条建房资金筹集和管理。

在甲方按规划和设计图纸要件平整地基,打好一层房屋基础后,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建房资金人民币叁拾万元,实际建筑成本高于或低于该预计数额的部分由甲方自行承担筹集资金,建筑材料的采购和日常临星支出费用由甲方负责,必须建立每日记录台帐本(写明:项目名称..数量.价款金额.支出和下欠款金额,时间),在每月1至3日将上月的支出记录交乙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工程设计和施工.管理

整个工程设计和建筑工程监督、施工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甲方负责与建筑承包方签定安全承包合同书,并给建筑承包方购买拾人一年的意外人生保险.设计图纸须经甲乙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修建.

第五条.建筑材料和建筑工人工资的资金预算和购买.

按半框架现浇砖混结构每平方米480元,(肆佰捌元)和工人工资162元(壹陆贰元)每平方米进行核算,包括开挖基础和顶盖为青瓦房,内外为搓沙墙,前墙贴条砖.,院坝..水沟..保坎.楼梯.侧所.厨房排水管的安装都在建筑工程承包之内.楼梯过道铁管抚栏和侧所.厨房排水管.用材按双方确认的价款进行核算.办理各种审批手续的临时性开支,建立日记帐本,以双方签字确认后核算,除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外,必须在开工后的10至12个月完成主体工程和附属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交由甲乙双方办理产权手续.

第六条.产权分配

(1)按照甲方已于[1997]营集建(97)字第号登记的土地使用权面积的两倍补偿原有住宅房面积,以国土民许批文为据.所还楼层待拟.

(2)对少占或多占部分面积按所在楼层的实际面积和销售价款实行货币价款方式进行清算.

(3)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补偿原有住宅房面积的套数余下部分,进行楼层和套数达配,按抓阄的办法确定甲乙双方应分得的房屋产权.

(4)房屋的处分和转售价款由甲乙双方商议确认后方可转让,每套房屋转让的收入资金按投入的清算资金比例分次支付,收益部分甲乙双方各占50‰.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能按第三条投入建设资金,因块资金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乙承担.应承担陪偿责任.

(2)甲方因产权原因,造成乙方在两年内不能全额收回投入的资金及利息和收益,甲方应按乙方首次投入资金日期陪偿给乙方投入的资金.利息和收益共计人民币伍拾万元.

(3)办理各种审批手续甲方提供依据,乙方协助办理.

第八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公平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合同生效

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建筑工程战略合作协议 [篇2]

建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施工过程中建设方、 总包方及分包方三方的责任,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设、总包、分包三方就各自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

总包服务费:本工程桩______________工程的总包服务费由建设方支付。

二、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三、

工程造价及工程款支付:人民币_____元整,由建设方支付。本工程不设预付款。保留金的 5%,待保修期满后 14 个日历天内支付。

四、建设方责任

1. 负责现场的协调和管理,处理总包方、分包方之间的相关事宜。

2. 负责及时向分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及尾款。

五、总包方的工作

1. 负责对分包单位进场后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含质量、技术、进度) 、服务、配合、协调、对已完验收合格的工程负责保管。

2. 负责现场临时水电的统一管理。

3. 在不妨碍承包人优先使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分包人使用总包现场内的施工机械、脚手架等设备。

4. 总包方负责该分包资料的保管和交档案馆的归档工作。

六、分包方的工作

1. 负责组织与建设方进行施工设计图的会审及技术交底、方案的报批与确认,处理解决相关的技术问题。

2. 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承担全部责任。

3. 遵守总包方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总包方的管理,做好分包范围内的现场文明施工,卫生清理工作。

4. 及时向建设方、总包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工程进度报表并对报表的正确性、完整性负主要责任。

5. 自行组织和配合与监理的预检、隐检、材料检验、试验等达到工程合格标准所要求的一切工作,提供满足专项验收要求的所有技术资料。

6.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工艺流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7. 负责自行施工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的清理,并负责运至发包单位的制定消纳地点。

8. 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负责。

9. 按照规范及无锡市档案馆要求及时填报桩基工程的各种相关技术资料,并将填报的各种资料(包括竣工所需要的资料)及时、完整的提供给总包,并对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七、工程质量

1. 分包单位就该项分包的工程质量向建设方承担直接责任。

2. 任何由于分包方的材料使用不当或材料不合格、或施工工艺、方法不符合要求、施工程序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工程隐患,分包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八、违约责任

1. 分包单位不配合总包管理,不服从总包方现场的领导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2. 造成总包单位现场设施:临时道路、场地、水电管线的损坏,分包方应按照损坏的实际损失如数进行赔偿。

3. 提供总包单位的技术资料字迹模糊不清、数量不够,总包方有权退回或拒绝收集。分包方确保桩基工程的验收合格。

九、其他

本协议一式六份,正副本各三份,建设、总包、分包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兹证明双方签订如下:

建设方(签章) :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总包方(签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分包方(签章) :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筑工程战略合作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现将窗户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 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1、 施工做法:窗户为 ,不带纱扇,玻璃厚 ,钢衬标准 1 个厚。

2、 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型材(迪美特)加工制作,不得偷工减料,达到合格标准。

3、 4、 工期截止到 年 月 日完工,每延误一天罚款 500 元。

元,固定窗每平方米工程价格:推拉窗每平方米元,以现场实际测量结算。

5、 付款方式:框安装完后付 元,余款扣除 5%的质保金待验收合格后三日内付清,5%的质保金待质保期满 1 年后,3 天内付 清。

6、 安全责任:组织好安全活动,搞好安全自查,防止发生事故。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签字有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签字(盖章) :

年 月 日乙方签字(盖章) :

年 月 日 工程变更工程名称:

工程部位:

变更内容:甲方:监理:乙方: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钢结构车间验收记录表工程名称: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

建筑工程战略合作协议 [篇4]

工程劳务协议甲 方 ( 管 理 方 ):

吉 林 省 宏 禹 建 筑 劳 务 有 限 公 司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务方) :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 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吉林唐华农业集团标准化粮仓 1.2 工程地点:吉林长春 内蒙 四平 1.3 劳务方式:采用协议单价费用包干的方式,该费用包 括开工前期至工程竣工验收过程发生的全部费用。

1.4 工程内容及价格:合同总价暂定 元,每平米 元;附属工程另计价。

(具体见《工程量清 单附表》 ) 。

二、工程质量要求 2.1 工程质量等级:乙方所完成的工程质量标准不低于与 甲方与工程总发包方签订的工程合同标准(以质检站检测标准 并出具证书为准) 。

2.2 乙方应有相应的施工经验,技术工人应具备相应技术 资质及生产能力,施工人员工种和数量应满足工程需要。

2.3 本工程验收执行国家颁发的相关施工规范、工程质量 验收评定标准及业主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施工和验收。

在质 2.4 乙方施工的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必须达到 100%。

量保修责任期内,乙方应在甲方返修通知书要求时间内无条件 将工程返修合格。

如乙方迟延履行返修义务, 依据本合同 9.2 条规定执行。 三、工期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 3.1 本合同自 完工,总工期为 天,乙方必须根据天气自然环境等因素合理安排工 期,安排好施工组织设计,按期完工。

年 月 日前按管理方要求保证所有 3.2 乙方应在 人员、设备进场,且能满足施工要求,如果乙方人员延期进场 导致开工时间迟延,每迟延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乙方延期进场超过十五日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 解除本协议,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进场时应 向甲方提交用于本协议工程的机械设备清单,主要管理人员和 技术人员名单(附身份证复印件) ,本协议履行期间不得随意更 换。如发现清单及人员名单与实际不符,乙方应限期改正,否 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甲方发现有两次以上 (含两次)或其他情节严重者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履约保 证金不予退还,协议解除后的违约责任承担及清场参照本条 3.4.2 项约定执行。工程完工后,乙方人员或机械设备退场时, 乙方必须向管理方提交书面报告,甲方同意后方能退场。

3.3 工期顺延与延长 3.3.1 施工中因甲方过错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的,本条 约定的工期相应顺延 (顺延时间以甲方过错导致的法定工作时间 内停工时间为准确定) ; 3.3.2 工程施工内容增加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工 期延长时间。

3.4 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3.4.1 若甲方在施工中发现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无力完成 施工任务或达不到均衡生产能力(均衡生产能力:指总工程量 与总工期平均月完成量) ,或存在质量问题及内部管理问题,甲 方有权减少其工程量或解除合作协议要求乙方限期退场,协议 解除后的违约责任承担及清场参照本条 3.4.2 项约定执行,同 时乙方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另觅合作人的进场费及赶 工期的费用等)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3.4.2 乙方必须严格按管理方周、旬、月、季生产施工计 划组织施工,完成甲方下达的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

如乙方阶 段性施工迟延完成超过 日的,或乙方连续两个阶段未如期 完成施工任务的,或乙方超过本条第 3.1 项约定的完工期限 日仍未能交工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 元违约金,并应在 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内容。

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仍未 完成施工内容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 除本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解除合同违约金 元,同时 乙方应于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撤离施工 现场;乙方逾期撤离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清场,相关损失和责任 由乙方承担。

就协议解除前乙方已完成施工部分经甲方和业主方 验收合格的,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工程量(任何一方对工程量 有异议的,应向对方书面提出,未达成协议时可由双方认定的第 三方中介机构审定,审价费用按 6.2 条约定执行,双方确认依据 审定结果进行工程结算) ,乙方拒绝到场或未在规定时间到场参 与工程量核对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确定的工程量。

四、劳务费用 4.1 合同总价暂定:

元(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附表》 ) 。

4.2 本条第 4.1 项约定的劳务费用及本协议附件之劳务费 用单价已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临时设施费等 等乙方实施并 完成所有施工内容所需 的一切 费用及隐含风险在 内的含税费用总和。

4.3 施工期间乙方或乙方授权人员自甲方处领取或租用的 材料、机械、设备所产生的费用(包括辅材在内) ,均列入乙方 预提劳务费用, 并按费用发生时间相应冲减甲方应付乙方的劳务 费用。

4.4 施工期间乙方使用的 等施工定额材 料消耗费,按月由甲方根据乙方施工内容核定,并根据核定量相 应冲减甲方当期应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乙方如对甲方当月核定金 额有异议的,应于三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委托双方确认的 第三方中介审定, 审价费用按 6.2 条约 定执行。

4.5 施工期间乙方应承担的施工机械使用费、临时设施费 按乙方与甲方另行签订的租赁合同确定, 并按发生时间相应冲减 甲方应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4.6 履 约保证金 :乙方 在合同签 订前必 须向甲方 提交 履约保证金 (不计息) 。

五、劳务费用的支付 5.1 劳务费用甲方按乙方当月完成实际工程量的 %支 付进度款, 乙方应确保收到的工程进度款优先支付当期应付劳务 工的报酬,如有乙方欠付劳务工报酬情形,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 劳务费用中直接向劳务工支付, 并于支付日相应扣减应付乙方劳 务费用。

5.2 经甲方、 乙方双方对工程验收合格后, 甲方依第六条 6.2 项约定核定乙方完成的工程量后支付到 %,剩余的 %作 为质保金, 在质量保修期届满业主向甲方返还质量保证金之日起 三个工作日内结清。质量保修责任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 立即返修,返修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迟延返 修的,相关责任参照第九条 9.2 项约定执行。

六、乙方工程量的确定 6.1 乙方当月完成工程量由乙方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报 由主管施工员出具月完成工 送, 甲方预审确定乙方暂定工程量, 程量表,质检员进行质量核实,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交经营 科计算核实,出具正式结算单据,经项目经理签字后方可作为 结算依据。

6.2 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全部工程任务后,向甲方报送 书面结算报告,由甲方核定。乙方对甲方核定金额有异议的,应 于知道核定金额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由甲、乙双 方确定的 第三方中介审价,审价以甲、乙 双方合同约定价格为依据,本合同未约定单价的,本项目部有相 似分包单价的,按照相似分包单价执行,无相似分包单价的,双 方共同协商确认单价。双方确认以审价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审价 结果偏差率如不超过 20%的,审价费由乙方承担;审价结果偏 差率超过 20%的,审价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 异议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核定金额。

6.3 甲、 乙双方依本条 6.1—6.3 项确定乙方实际施工工程 量, 按本合同附件劳务单价核定应付乙方劳务费用, 扣除下列税、 费后的余额(如有) ,业主款项到位后,按 5.1 款执行。

6.3.1 甲方已付劳务费用(包括甲方已付进度款及乙方依 本合同第四条应承担的各项成本费用) ; 6.3.2 核定劳务费总额 %的质量保证金; 6.3.3 乙方应承担劳务费总额 %的税费; 向甲方提供劳 务费等税务发票,否则甲方依据乙方完成的工程价款代扣代交。

6.3.4 乙方应承担违约金、赔偿金(如有) 。

七、设备、材料供应 7.1 为确保工程质量,施工主要设备、材料由甲方统一管 理和供应,并根据乙方承担的工作内容,确定施工定额材料消耗 数量、材料规格型号、价格等,本合同附件劳务费用单价表中已 包含施工定额材料费用。

7.2 乙方在材料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用量,严禁偷 工减料,确保工程质量,合理 节约,超耗材料由乙方承担。

7.3 经甲方书面同意对非主材乙方可以自行采购,应以乙 方名义签订买卖合同,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7.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或甲方承建工程名 义在外赊欠材料或其他费用, 否则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全 部承担。

7.5 在甲方指导和监督下,根据需要乙方可自行租赁机械 设备和周转性材料,乙方应保证租赁设备和材料质量、数量满足 合同工期和工程施工的需要, 上述租赁合同应以乙方名义签订并 承担相应责任。

八、施工安全、工程现场管理与验收 8.1 乙方应确保施工安全,遵守相关安全施工操作规范, 。

持证上岗,否则不允许施工(具体见安全协议) 8.2 乙方应为其施工人员投保工伤保险及必要的商业保 险,施工期间发生的工伤等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8.3 乙方必须遵守管理方文明施工和现场各种管理规定。

8.4 乙方现场管理人员为 10.2 项指定人员,乙方现场管 理人员必须常驻工地,不得擅自离开工地,有事必须请假,每 月不超过三天,未请假离开工地的,乙方按 500 元/天向甲方承 担违约责任,超过 7 天仍未归队则按乙方根本违约处理,甲方 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的清场、清算及违约责任参照 3.4.2 项执行。

8.5 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控制,乙方应服从业主、项目监 理、甲方管理人员对施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8.6 乙方应遵照甲方施工组织设计安排, 执行甲方管理体系 做好原始技术资料报 各项要求, 按约定及时完成各项施工内容, 验,施工日志等工作。

8.7 乙方应在自检合格 16 小时内通知甲方进行检查,未经 过甲方和监理方检查,不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如监理单位需 要抽检,乙方应积极配合。

8.8 根据合同工期以及总体生产计划安排,甲方按天、周 (旬 )、月的方式向乙方下达生产计划,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若 不能按期完成生产计划,影响了项目整体计量支付时,甲方有 权暂缓向乙方验工计价和支付酬金,如经督导仍无明显改进时, 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8.9 施工内容全面完成,由甲、乙方、监理方及业主方四方 共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处,乙方应于 日内返修,如乙方逾 期完善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元;乙方逾期返修的,甲方有权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 返修,相关返修费用的承担依第九条 9.2 项约定执行。

九 质量保修责任 保修 9.1 质量保修期为 月, 自业主交工验收之日算起, 期限执行甲方和业主签订相应的保修条款。

9.2 质量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返修通 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返修合格, 并承担人工及其他各项返修 费用。乙方期限内未履行返修义务的,甲方有权自行返修或委托 其他施工队返修, 乙方同意相关返修费用按甲方核定金额从乙方 质量保修金内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负有支付义务) 。

9.3 经建设单位交工验收合格后返还履约保证金,甲方视 乙方对交工验收提出的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扣除 质量保修期 内发生的甲方垫付的修复费用后,全部返还质量保证金。

十、其他 10.1 施工期间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全部劳务人员工费分配 花名册,乙方未及时足额向劳务人员发放劳务费的,甲方有权依 本协议第五条第 5.1 项之约定直接以应付乙方劳务费用向劳务 工支付乙方拖欠的劳务费, 并于支付日相应扣减应付乙方劳务费 用。

10.2 乙方指定现场代表为 ,现场代表的授权权 限为本项中第 项:

(合同中必填) 10.2.1 现场施工管理及接受甲方和监理单位的监督; 10.2.2 单笔金额 万元的劳务费用或借支款项的领取; 10.2.3 施工材料及设备等领取和租赁; 10.2.4 施工材料及施工量制作和呈报; 10.2.5 接收相关工程往来函件书面通知; 10.2.6 现场协调指挥及生产计划安排; 10.2.7 劳务工工费分配。

10.3 甲方指派现场代表为 ,其授权权限为本项 中第 项:

10.3.1 现场施工监管; 10.3.2 经济签证; 10.3.3 工程验收; 10.4 施工劳务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任何单 位施工,如有分包迹象,被管理方发现,将清退出场,不予结算 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0.5 施工劳务方在施工时应注意保护地下设施(光缆、电 缆及各类管网) ,如发现应及时通知甲方、业主及监理,因野蛮 施工造成地下设施破坏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6 违约责任 10.6.1 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时, 甲方对乙方劳务 费用结算总额按降低 个百分点结算; 不合格项目除可以限期 消缺以外,甲方仅支付乙方施工合格部分的劳务费,不合格部分 不予计量,同时乙方应承担相应材料、设备等成本性费用。

10.6.2 任何一方非依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协议 的,应向守约方承担 元违约金。

10.6.3 乙方对工程验收不合格部分经返工质量仍不达标 的、或乙方在甲方书面通知的返工期间拒绝履行返工义务的、或 乙方迟延完成返修义务超过五日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 权书面通知乙方后解除本协议,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解除合同违约 金 元,同时乙方应于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 个工作日 内无条件撤离施工现场; 乙方逾期撤离的, 甲方有权对乙方清场, 相关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就协议解除前乙方已完成施工部分 经甲方和业主方验收合格的,由甲、乙双方确定工程量(任何一 方对工程量有异议的,应向对方书面提出,由双方共同确定 第三方中介确定工程量,审价费用按 6.2 款执行。

10.6.4 乙方不经甲方批准不得减少劳动力或擅自撤离工 地,否则应视同根本违约,甲方可解除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 退还。

10.8 不可抗力 10.8.1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指战争、自然灾害等合同双方 不可抗拒之情形。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 然终止,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将已施工部分的工程 量报送书面结算报告,甲方依现场签证核定。乙方对甲方核定金 额有异议的, 应于知道核定金额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 议;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核定金额。

10.8.2 如因自然灾害导致乙方领用的相关施工现场材料设 备损毁的,如工程投保了相应保险的,甲方以相关保险公司对应 核定的损失范围赔付金额为限核定应扣乙方的材料及设备租赁 等费用(自然灾害发生前及发生后乙方损毁、丢失的材料、设备 不在核减范围) ;如工程未投保相应保险的, 10.8.3 因自然灾害导致的已施工内容的返修或重做的损失 (如工程投保相应保险的, 损失指超过相关保险公司核定损失以 外的损失) , 甲、 乙双方就上述损失甲方承担 %, 乙方承担 %。

10.9 本协议产生争议双方同意由甲方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 管辖. 10.10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工程保修期满、工 程价款付清后自行失效。协议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签署补 充协议。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贰份, 甲乙双方各壹份。

(本协议正文至此) 附件:工程量清单附表 甲 方:

乙 方: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附委托代理书) 本协议签订时间:

本协议签订地点:

年 月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日

2016建筑劳务企业承诺书
建筑劳务合作 第九篇

建筑劳务企业承诺书

一、本人 (身份证号码 )系 (企业全称)法定代表人,现代表本企业郑重承诺下列行为,若有违反,本企业自愿接受相应处罚或撤销在厦门市的资质备案:

1、保证在厦门市区域内严格履行国家、福建省和厦门市有关建筑市场、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义务,诚实信用地履行合同约定义务。

2、本企业填报的《备案资料手册》及提供的一切材料的全部数据、内容(包括印章、签字等)都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3、保证在厦承揽的工程项目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将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管理班子情况在“在厦建筑业企业备案信息系统”填报,并按规定及时报送统计报表。

4、保证备案资料内容发生变更的,在变更后10日内向市建设与管理局办事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5、保证项目负责人一次性备齐,通过备案后本年度不再增加;任命的驻厦负责人和生产经营、技术、质量、安全、财务负责人等通过备案后,半年内不再变更。

6、规范建筑用工行为。实行劳务作业分包的,使用本市注册的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自带劳务作业队伍的,保证依法与每名农民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自觉维护社会稳定,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克扣工人工资,不发生拖欠工人工资行为,主动自觉处理工人群体上访等事件。

7、做好安全与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在施工作业中做到“便民、利民、不扰民”,施工现场必须组织规范的“现场档案资料”,保证按投标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及持证上岗人员到施工现场履行施工合同。

二、为保证法律文书、文件的及时、准确送达,本企业特就送达事项做如下授权和声明:本企业驻厦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为本企业在厦有关法律文书、文件的收件人,对该收件人的送达即为对本企业的送达;本企业在厦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在厦办公场所(厦门市 区 路、街 号 室)为本企业在厦法律文书、文件的送达地址,对该地址可适用留置送达,对该地址的送达即为对本企业的送达。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 业 公 章:

建筑劳务企业规范用工承诺书

为规范施工分包和劳务用工行为,保障劳务工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本单位作下列郑重承诺:

一、 本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当地政府部门的法规、政策及总承包单位规章制度,依法进行施工分包和用工管理,不搞挂靠和接受挂靠,不使用小包工队和未培训的社会闲散人员。

二、 本单位使用劳务工人,保证做到先培训,后上岗,持证上岗。

三、 本单位使用建筑劳务工,依法与劳动者本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详细约定劳务作业的内容、计价方法、支付劳动工资的时间和发生违约后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并经双方签字(章)认可。

四、 本单位接受总承包方的监督与管理。严格执行总包方的《项目劳务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项目现场作业的所有劳务工人工资全权委托总包方发放。劳务工入场时将身份证交给项目部备案。

五、 本单位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编制劳务工工资表且按时向总包方报送,并同意劳务工资从月计量款中扣除。如不能按时报送劳务工工资表时,总包方有权拒绝支付当月计量款。

六、 企业一直拖延未报送劳务工工资表并因此引起工人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除对相关责任人作严肃处理外,愿接受中止分包合同的处理。并按照拖欠工资款的50-100%缴纳违约金。

七、 企业成立劳务工工资支付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分别是处置工资纠纷在企业和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并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证把纠纷化解在本企业,决不以任何借口进行推诿,拖延。一旦发生上访事件,企业及时向地方政府

八、 汇报,主动靠上去做工作,争取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减小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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