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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不是本人声明

2016-12-15 10:43:4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微信不是本人声明(共5篇)微信公众平台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使用协议微信公众平台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使用协议导言欢迎你使用腾讯微信公众平台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为使用微信公众平台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以下简称: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你应当阅读并遵守《微信公众平台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以及《腾讯服务协议》、《微信...

欢迎来到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栏目,本文为大家带来《微信不是本人声明》,希望能帮助到你。

微信公众平台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使用协议
微信不是本人声明 第一篇

微信公众平台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使用协议

导言

欢迎你使用腾讯微信公众平台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

为使用微信公众平台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以下简称: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你应当阅读并遵守《微信公众平台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以及《腾讯服务协议》、《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微信支付用户服务协议》、腾讯微信公众平台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的各项制度规范等。

请你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限制责任的相应条款,以及开通或使用某项服务的单独协议,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限制、免责条款可能以加粗形式提示你注意。

除非你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及相关协议、规则等所有条款,否则,你无权使用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你使用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即视为你已阅读并同意上述协议、规则等的约束。

如果你未满18周岁,请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及其他上述协议,并特别注意未成年人使用条款。

1. 术语含义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术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1.1 微信公众平台原创声明功能:指腾讯对微信公众帐号用户待发表的作品进行系统比对并添加“原创”标识的功能。简称为“原创声明

功能”。

1.2 微信公众平台原创声明相关功能:指腾讯提供给微信公众帐号用户以原创声明功能为基础的一项或多项功能。简称为“原创声明相关功能”或者“相关功能”。与“原创声明功能”统称为“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

1.3 微信公众平台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用户:指经有效注册、申请后,使用微信公众平台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视情况简称为“你”、“原创声明功能用户”或者“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用户”。

1.4 微信用户:指使用微信客户端软件获取微信公众平台相关服务的用户。

1.5 腾讯:是指腾讯公司及其相关服务可能存在的运营关联单位。

1.6 作品:是指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受到法律保护且具有独创性的智力成果。本协议要求作品的形式可以被微信公众平台识别,如文字、图片、音频或视频等。

2. 协议范围

2.1 本协议是微信公众平台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用户与腾讯之间关于使用微信公众平台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所订立的协议。

2.2 本协议被视为《腾讯服务协议》、《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的补充协议,是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其构成统一整体。本协议与上述内容存在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2.3 本协议内容同时包括腾讯可能不断发布的关于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的相关协议、功能声明、使用须知、业务规则及公告指引等内容(统称为“专项规则”)。上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即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所有用户均应同样予以遵守。

3. 关于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

3.1 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的内容

3.1.1 原创声明功能是腾讯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允许微信公众帐号用户自愿就发布的作品进行原创声明的功能。系统会将作品与公众平台内已经成功进行了原创声明的作品进行智能比对,如无在先相似作品,系统会自动对作品添加“原创”标识。

3.1.2 原创声明相关功能是腾讯为微信公众帐号用户多元化地使用已成功进行原创声明的作品而开发的一项或多项功能。前述功能可能涉及资金,如微信用户就原创作品向你赠予款项以示鼓励等。资金支付功能由微信支付提供。腾讯在系统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微信支付系统定次或定期结算资金至你的公众帐号绑定的微信支付账号。转账成功后你可以自行决定留存、使用或转出。

3.1.3 腾讯在提供技术支持的过程中,将不可避免的产生渠道技术服务成本。你理解并同意,对于涉及资金的相关功能,腾讯将在结算时扣除相应成本。伴随业务的发展或经营环境的变化,渠道技术服务成本可能会变动。腾讯有权调整成本比例、决定暂时或永久免收

等。腾讯将优化运营,竭力降低渠道技术服务成本所占比例。

3.2 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的获取

3.2.1 为保证用户体验和业务安全,腾讯有权决定可以开通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的公众帐号用户的范围和条件等。

3.2.2 如果你满足功能开通要求,可以登录公众帐号,在功能界面开通并设置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

4. 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4.1 公众帐号资质及行为承担

4.1.1 你保证:你具备使用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所必需的民事能力,协议有效期内持续拥有使用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的合法资格,且有权签署本协议。

4.1.2 你应妥善保管公众帐号的用户名及其密码,并对该公众帐号下的一切操作行为负责。腾讯有理由认为该公众帐号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功能设置、使用、资金操作等)是你使用帐号的行为,所产生的权利义务亦由你本人承担。

4.1.3 你理解并同意,你用以参与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的微信公众帐号由你独立维护、运营并独立承担全部责任,腾讯不会、也不可能参与该公众帐号的运营等任何活动。

4.2. 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用户的权利

4.2.1 你有权依本协议的约定,在符合相关条件下向腾讯申请并成功开通后,在发布作品时使用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

4.2.2 你可以登录公众帐号查看文章阅读数、总阅读量、待结算资金量等业务数据明细。【微信不是本人声明】

4.2.3 你有权就功能使用问题向腾讯提出意见,腾讯会尽快响应,如该问题能及时解决的,腾讯将及时协助你解决相应问题。

4.3 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用户的义务

4.3.1 你的行为应当符合《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中对于用户行为规范的相关约定。在使用涉及资金的相关功能前,你还需阅读并遵守《微信支付用户服务协议》及相关协议、规则;你使用涉及资金的相关功能,即视为你接受《微信支付用户服务协议》及相关协议、规则。

4.3.2 你应当保证使用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发布的作品由你本人创作且你本人享有发表权,或者获得原权利人合法、有效、完整的授权允许你进行发布及获得收益。

4.3.3 如果你所发布的作品系他人授权,对于是否使用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资金如何分配等,你应与原权利人事前进行协商。腾讯不会也无法介入你与授权人之间的纠纷解决。

4.3.4 在开通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时,你的公众帐号需要绑定你本人的微信支付账户。微信支付账户的开通和使用亦需要阅读并遵守《微信支付用户服务协议》及相关协议、规则。

4.3.5 你自愿使用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腾讯不对你使用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后的关注量、阅读量、最终所得等作任何承诺。

4.3.6 对于涉及资金的相关功能,微信用户是否向你使用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发布的作品支付资金以及支付资金的数额由其自主选择、自行决定。你应当尊重微信用户的自主选择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威胁、诱导微信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挖苦、讽刺、侮辱、诋毁或者歧视对待未支付资金的用户。

4.3.7 你应当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使用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不得将原创声明及相关功能用于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违背公序良俗、社会公德或干扰微信公众平台正常运营和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

微信被盗用,他人损失由谁承担?
微信不是本人声明 第二篇

微信被盗用,他人损失由谁承担?

现今,大家对QQ的诈骗行为都有防范意识,所以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了微信,他们专门盗取他人的微信,然后冒用主人的名义骗取钱财,骗术愈来愈精湛,这些不法分子知道你叫什么,在哪工作等,甚至知道你近期的状况,让你的家人或者朋友防不胜防,从而落入圈套。

而有些受骗者在上当受骗后,即向原微信所有者主张损害赔偿。那么,微信被盗导致他人损失的,损失应由谁来承担呢?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所以原微信所有者是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关键是看其在这起纠纷中是否存在过错。

在上述纠纷中,作为微信的所有者,虽说负有管理责任、安全保障责任,但是作为一个普通网民是无法防止网络黑客、盗号者的盗号行为。正如微信被盗后,原微信所有者难以及时阻止损害事件的发生。所以原微信所有者未存在过错下,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况且,在这起纠纷中,受骗者自身存在重大过错。首先,受骗者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明白或者预见其行为将产生何种后果;其次,受骗者作为一个的网民,应知道微信作为网络社交工具,具有一定的虚拟性,亦存在借用或者盗用他人微信的可能性。所以受骗者有责任去分辨对方身份和信息的真实性,尤其是涉及金钱等财物信息时,更应当要慎重处理,而不是盲目的听信他人。如果没有确认信息,就给对

方汇款,是存在过失的行为,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此,原微信所有者从法律角度出发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基于道德角度可以给予受骗人适当的经济补偿。

鉴于上述情形,小编提出以下建议,以供大家参考:

当知道微信被盗后应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1、为防止亲朋好友上当受骗,应尽快发表“丢号声明”; 2、与运营商取得联系,找回密码;3、及时更改相关密码,并重置微信密码。

当微信好友出现反常形态时,如汇款、言语粗鄙等行为时,需谨慎处理,如应先与该好友联系,询问事情的真实性,谨防陷入骗局。若已经被骗,不管是被盗号者还是受骗者,应尽快报警,让警方协助处理。

微信侵权案件
微信不是本人声明 第三篇

案例关注:金马百货微信宣传内容与美味韩城微信宣传内容除了联系方式和微信名称不一样之外,关键性内容完全一致,金马百货的行为已经侵犯了美味韩城的著作权中的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是

一)

况 1、

于知

【微信不是本人声明】

识产权中的著作权范畴。

美味韩城微信宣传平台发布的宣传信息自其创作完成时即享有著作权(前提是美味韩城是原创者),受到法律保护。金马百货未经美味韩城的许可, 复制引用美味韩城的微信宣传内容,并且未署原作者名称及信息来源,

擅自更改宣传内容的联系方式,将他人文章改头换面变为自有进行网络宣传,严重侵犯了原作者美味韩城的署名权。

金马百货未经许可擅自传播享有著作权的美味韩城的作品,进行商业营销并不属于合理使用,同时侵犯了美味韩城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2、法律依据

(1)、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用户如果是其发布信息的原创作者,其对微信平台上发布的信息即享有著作权。

(2)、《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3)、《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其他依据

(1)、《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

第九条【知识产权声明】

9.1 腾讯在本服务中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等)的知识产权归腾讯所有,用户在使用本服务中所产生的内容的知识产权归用户或相关权利人所有。

9.4 上述及其他任何本服务包含的内容的知识产权均受到法律保护,未经腾讯、用户或相关权利人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使用或创造相关衍生作品。

第十条【法律责任】

10.3 您理解并同意,因您违反本协议或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导致或产生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您应当独立承担责任;腾讯因此遭受损失的,您也应当一并赔偿。

第十一条【协议的生效与变更】

11.1 你使用本服务即视为你已阅读并同意受本协议的约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使用或创造相关衍生作品。

3、维权方案

本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较为简单,维权相对来说比较容易。具体:

【微信不是本人声明】

(1)、针对本案美味韩城可先与金马百货自行进行协商解决,要求其立即停止侵害,删掉其抄袭美味韩城的微信宣传内容,并发布赔礼道歉的信息公告,以消除对美味韩城微信宣传平台所造成的不良影响。

此种途径对双方来说都比较有利,省时省力,减少了走诉讼程序带来的时间和费用的投入。

(2)、如果金马百货不同意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可向法院申请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美味韩城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金马百货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对必要损失进行赔偿。

相对来说调解还是比较有利于双方当事人的。法院调解成功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若调解不成法院只能依法判决。在此案中美味韩城的诉讼请求被法院支持的可能性很大,法院的判决应该是有利于美味韩城。所以美味韩城起诉进行维权,成功的概率也很大。

总之,个人建议,本案还是先自行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再走诉讼程序,申请法院调解,调解不成,法院依法判决。

(二)与本案有关的著作权方面的知识

1、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主要内容有:是否署名的决定权,署名方式的决定权,署名排列方式的决定权。限制: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2、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注意:用户登录后只能在线收听的比如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向公众广播节目,就不是

信息网络传播行为)

3、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无偿使用)

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情形很重要,在平时生活中不注意就可能侵犯别人的著作权。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二、使用网络应注意的一些事项

(一)使用微信要注意的事项

1、未经作者许可,转载作品

(1)、微信私人圈转发。

如果一个作品仅仅在数量有限的微信朋友圈内私下转发,一般不属于向公众传播的行为,因此可不受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控制。

但是,随着微信转发的内容扩张到更大范围的“朋友”圈,微信群即具有了私人交流之外的公共传播功能,在这样的情况下,在私人圈内转发他人作品,就有可能构成侵权。

(2)、微信公众号转载性质有所不同。

未经作者许可擅自通过微信公众号传播其作品,首先侵犯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对于未给予作者署名,甚至篡改原作的,同时构成对作者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侵犯。

对于微信公众号未经授权转载的文章,其中清楚标明了作者及出处的,虽然没有侵犯其署名权,但仍然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

2、权利人维权措施:

(1)、原创作者维权,可以在作品中适当位置加上一个“著作权声明”。比如“未经作者许可,不得擅自转载”等。同时,对发现这种侵权的,及时加以处理,以防止侵权蔓延。

(2)、原创者可以依法要求公众号的运营者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或者法律诉讼等多种方式予以解决。

特别提示:每一个微友、博友都应尽量抵制、拒绝没有署名和出处的信息。保护著作权人权益,维护信息的真实性。

3、使用微信摇一摇暗藏风险,使用需谨慎

微信摇一摇给结交陌生网友带来更多便利,也给不法分子带来可趁之机。有些不法分子通过这个功能伺机实施诈骗、抢劫等犯罪行为。为防止陌生人发微信骚扰,可进行必要的隐私设置。

参考案例 .cn/articles/2012-07-13/666955.html

(二)微博使用的注意事项

1、转发微博要注意辨别信息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

两高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具体参见 /e/wap/show.php?classid=14&id=166434

2、微博侵权行为要注意

(1)使用微博注意不要侵犯他人的名誉权。主要表现在,对他人的微博进行评论时,要注意自己的言辞,也许不经意间就会对他人的名誉造成侵犯。

(2)微博侵犯隐私权

如果博主在微博中将其所知悉和掌握的与他人私权利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并予以传播,造成了他人的恐慌、不安和痛苦,就应当是认为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比如和同事朋友一起出去玩,可能会拍一些照片什么,微博中涉及相关人物得照片或其他个人隐私时,应当事先征得他人同意再发。这样既可以避免侵犯他人的隐私权,也可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3)微博侵犯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一切不为公众 所知悉,具有经济价值和实用价值,且权利人己采取了保密措施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在商业竞争激烈的经济社会,微博很容易成 为商业机密泄露的平台,无论博主在微博中泄露的是上述三类中的哪一类,都应认为是构成了对商业秘密的侵犯。特别要注意的是,去高档饭店吃饭时,如果经营者或者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不让拍照,还是不要拍为好。因为大部分人都会将自己的这些吃饭经历附图晒到微博微信上,这样商家的信息很可能被其他同行竞争者利用,继而侵犯商家的行业秘密权。

关于如何认定微博、微信、贴子侵权,请看案例:

一个微信创业者吐血总结的微指南
微信不是本人声明 第四篇

一个微信创业者吐血总结的微指南

2014-11-11 秦海 销售与市场 微信太火了!以至于每个人都对它抱有幻想,以为自己真的是那只风口会飞的猪。但是,风会停,而猪永远也长不出翅膀。

说这点“废话”,是想提醒真正想用微信干点实事的人,要保持头脑清醒,不要被忽悠了。以下是我自己这一年多微信卖茶的一些真实体会。

微信是什么?

微信自己定义为“一种生活方式”。这句话将微信的定位说到了极致。但很少有人能够懂得其中的内涵,并使之服务于生活。

我把微信定位于自己的“第二生活”,它是第一生活的延伸和补充。微信上发生的事情,遵循着生活本来的规律和你做人的基本原则。

微信之于营销是什么?

微信绝对不只是一个信息分发渠道或者商品销售渠道,而是一个目标用户的基础生态。他们在这里交朋友,在这里展现自己的生活,在这里经营自己的生意。

从这个角度讲,微信对于营销的意义,就是带给目标用户一个新的生活方式、交友方式、生意方式。做到这一点,你就跟罗胖和雷军一样牛×了。

你把微信当什么?

微信不是渠道。渠道越来越失效,渠道为王之后就是控制,然后就是等着被颠覆瓦解。多数渠道都是平台的幌子、帝国的梦想,中国没有一家真正的平台式的渠道,小鸡贼的事儿所有互联网大佬都在干。

微信也不是工具。工具用到一定时候都会被抛弃。

每一个微信账号都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无论你是代表个人,还是一个微店,或是一个公司。你的本质都是一个人,而且是你的产品或是品牌最具代表性的一个人。

你要在微信上有所作为,你必须要一直可爱地存在于那里,然后再通过互动建立信任,建立强关系,最后才可能形成生意。说白了,我们要做更好的自己,俗话称有麝自然香。

微信不是万能药

不要过分相信那些被吹大的泡泡。微博有微博的好处,QQ有QQ的优势,淘宝有淘宝的意义。我们的使命不是要依附于谁,求得一条活路,而是要借助微信、微博、QQ、阿里带给我们的启发,开辟自己独特的道路来。所以,保持实践探索、稳步调整、小步快跑的姿态,你就不会落下来。

千万别被粉丝经济忽悠了

在你能够输出足够有料的内容、产品和能量之前,这跟你没啥关系。在这之前,只是熟人经济,最多是体验经济,因为熟人觉得你的事情就在身边,是一种见证、是一种参与。

从体验到膜拜成为粉丝,是一个漫长的系统的自我修正、修炼的过程。让粉丝经济与你有关,你准备好了吗?

微信营销的基础

首先,你是个好人,传递正能量,这也是所有营销的基础。但很多人做不到这一点,尽管坏人都挣了钱,我仍然鄙视他们。

其次,具备综合营销能力,文案、创意、网感、广告、媒介各种都要懂。

最后,要有好产品,能持续输出有价值的东西。

如何给自己的微信取名?

我的建议是:实名。因为名字即品牌,名正则言顺,名字代表着父母恩典,名字折射人的初心。同时,实名代表着信任。微信是所有社交工具中关系最强的产品,更应该实名。实名更意味着平等尊重,不论资排辈,直呼其名是另一层面的尊重。

当然,实名+公司/项目名称也是很好的推广。即便你不发任何产品信息,只要你足够活跃、内容足够有吸引力,你的产品、项目、公司就会保持持续曝光。

比如我,就可以取名:“每时茶秦海”。但这视个人喜好而定。不过这也表明,我还处在奋斗之中,希望借助个人刷存在感增加点品牌的随机曝光。如果觉得自己是个人物了,就取实名就好了。

不要以为在自己名字前加个“A”,你就能占据别人通讯录最前面。对方改个备注你就消失了,这种做法也挺令人反感,互动与否是根据关系强弱来决定的,你喜欢被强插嘛?中枪的是不是得感谢我?

如何通过微信营销自己?

微信是真实社交的线上部分,要做个真实的人、值得信赖的人。做人这事儿这里不讲。用微信拉近真实社交的距离,老朋友联络起来,让新朋友关系更近。

同时,建设自己的场域力,打造自己的“微信场”。正能量也好、专业度也好,找到符合你个人的联结点。

想想你的独特定位是什么?

比如,我现在是专注黑茶的创业者、微营销实践者。

想想你的气质能量是什么?

我认为我是正能量、奋斗、开放,当然有时候也会有负能量。

有了“微信场”,会聚集 “臭味相投”的人,人以类聚、物以群分,无论是目标客户还是合作伙伴,“对味”更长久。

在这个过程中,首先,要放弃推销思维。一加上就发广告,一转帖就是求转发,一入群就是扔几坨广告,这是无礼、这是霸王硬上弓。谁喜欢半夜被敲门呢?

其次,要有用户思维,想想朋友们能否从你这里获取价值,想想朋友们会怎么想。

最后,要有平台思维,人是个体,但你包容、你给别人机会,就是在建立无形的平台。要把自己当一个平台,让彼此参与直到发生关系。

不要求转发

别人喜欢,自己就会转;不喜欢,转了就是关系绑架,伤不起,除非关系很好,但也不要过度使用。求了,关系就失去平衡,自己处于被动地位,下次你还怎么求?

非要求转发的话,那你自己平时多转转别人有意义的内容,要求到别人时也会自然些。

非常特殊情况下的不得已求转,要做说明。要记住,你在微信上的每一个动作,都在折射你内心的思维。

增加关注的4个方法

1. 导入原有社交平台粉丝。比如微博、QQ、人人、开心网等;

2. 入群。然后把所有人都加上,但要有选择性并花时间优化;

3. 参加活动。在名片上加上微信号,现场互加或寻找附近的人加;

4. 通过公众号宣传。

无论哪个方法,最重要的是要坚持,不要为了加关注而泛滥地加,毕竟微信不是菜市场。

加关注后如何处理?

尽快打招呼。以前我发个握手,现在我会发自我介绍,这个自我介绍它会一直存在于我的备忘录里,随时取用。这就跟人初次见面要发名片、要握手一样,这是基本礼仪。切忌不要一上来就谈自己的产品,除非他主动问你。

关注后进入观察期,看他如何对待你、每天发什么、转什么,人是装不住的,你很快就能看清他。

个人玩微信每天发点啥?

1. 发生活,不发隐私。你总有热爱生活和发现生活之美的一面。

2. 发工作,不发机密。比如,工作或是客户带给你的积极的、有益的东西。

3. 发兴趣,不发炫耀。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也能感染很多人,但要避免炫耀,无论是车是房是包。【微信不是本人声明】

不建议什么都不发,这个时代不表达、不分享的人也忒神秘了吧。总之,我不是支持你“虚伪”,而是支持你做一个更好的自己。

从某种意义上讲,微信其实不适合直接卖货。熟人生意,本质是捧场,不是真的生意,因而也成不了模式。只有在一种情况下,熟人生意可以成为模式,那就是直销。但用微信做直销,组织执行是个问题,更需要系统的支撑。同时,微信相对封闭,与现代消费越来越需要的透明相违背。假如你还不够了解我,那我还真不建议你现在就买我的茶。

微信不便直接卖货,但有助于卖货,比如我现在创业做每时茶这件事情。

微信卖货前必须搞明白的5个观点

1. 你卖的不只是货,还是你自己。所以此前讲的都是营销自己的问题。

2. 不要相信那些一个月卖十万、几十万的案例,谁做谁知道。

3. 产品和坚持是1,其他是0。没有1,一切都是0,只有1永远做不大。

4. 卖货不是目的,形成口碑、转化人脉、形成合作,那才是未来。

5. 要保证顾客汇出资金的安全感。

微信卖货的6种渠道

朋友圈;微信群;私信推送;公众账号;独立微商城;腾讯官方易迅版的微信商城,现在是京东。

最新版微信运营规则
微信不是本人声明 第五篇

一. 原则

我们一直致力于为用户提供绿色、健康的生态环境,努力打造一个企业、机构与个人用户之间交流和服务的优质平台,给予用户更多的选择和便利,进一步降低沟通和交易成本并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

为了更好的实现这一目标,我们确定以下平台运营的基本原则,不仅作为平台使用者一切权责的基础,更期待您与我们携手共同维护平台运营秩序,规范自律,互融共进。

—— 建立良好的用户体验

• 开发运营含有丰富交流与互动元素的微信公众帐号;

• 为用户提供更多的选择(内容多样)和控制;

• 提供具有价值的、持续性的并与该帐号高度相关的内容。

—— 要值得信赖

• 充分尊重用户并理解用户;

•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从事违法或违反《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则的内容和行为;

• 不发送垃圾信息并不存在过度营销行为,鼓励向用户传送符合需求的真实资讯。

二. 相关条款

使用微信公众平台的服务,微信公众帐号运营者必须阅读并遵守 《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以及《腾讯服务协议》 《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 以及腾讯为此制定的专项规则等。本运营规范是在上述协议及规则基础上进行解释和说明,相关内容和举例旨在帮助微信公众帐号运营者更加清晰地理解和遵守相关协议和规则,以便能够更加顺利地在微信公众平台进行运营,而不是修改或变更上述协议及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三. 运营规范

公众平台的良好可持续发展有赖于微信公众帐号运营者及广大公众帐号用户的共同努力与支持,以下运营规范的内容有助于运营者更加清晰地了解公众平台的运营规则,期望我们一起创建并维护运营者、用户、平台等各方共赢有利的生态体系。

1. 注册规范

1.1绑定的邮箱地址要求真实存在,通过该邮箱激活帐号。

1.2填写运营者的手机号码并按要求成功完成验证。

1.3 填写真实可信的身份资料(姓名、身份证号码、固定电话号码、单位名称、职务等信息)。

1.4上传真实有效并清晰可见的证件(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照片或扫描件。

1.5上传真实有效的授权书(加盖公章)。

1.6一个身份证可注册两个微信公众帐号,一个手机号码可验证两个微信公众帐号。

1.7注册时可选择成为订阅号或服务号,但选择后将不可更改。

1.8帐号名称应当与功能介绍的内容相符。

1.9帐号名称、头像、功能介绍等资料涉及色情、暴力等违法违规内容的,将不能注册。

1.10帐号名称、头像、功能介绍等资料涉及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将不能注册。

1.11与微信公众平台已有的微信公众帐号名称重复较多的帐号(涉嫌侵权),可能会无法注册。

1.12在微信公众平台批量注册大量相似微信公众帐号的行为将会被禁止。

1.13中文版本的运营地区必须在大陆,海外版的运营地区必须在大陆以外。

1.14申请后80日未完成注册,微信公众帐号申请注册流程可能被终止,终止后注册所使用邮箱信息将被取消申请注册状态,可用于新微信公众帐号注册。

2. 认证规范

需遵守《微信公众平台认证服务协议》及相关认证规则。

3. 微信公众帐号行为规范

以下行为严重违规并影响用户体验,还可能给其他运营者、用户及平台带来损害,一经发现将根据违规程度对该公众帐号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3.1 使用外挂行为

未经腾讯书面许可使用插件、外挂或其他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本服务和相关系统。例如:利用任何第三方工具或其他方式规避群发限制策略,包括但不限于用公众平台的单发功能来实现群发功能,意图规避公众平台对于群发次数的限制等。下面是第三方工具登录页面之一:

3.2 刷粉行为

3.2.1 未经腾讯书面许可利用其他微信公众帐号、微信帐号和任何功能或第三方运营平台进行推广或互相推广的,包括但不限于:僵尸粉刷粉、公众帐号互相推广、普通微信帐号通过微信普通消息、附近的人打招呼、漂流瓶、摇一摇等任何形式推广公众帐号,以及利用第三方平台进行互推等。

3.2.2 我们定义的推广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链接,头像,二维码,纯文字等各种形式完成的推广行为。

3.2.3 制作、发布与以上行为相关的方法、工具,或对此类方法、工具进行运营或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出于商业目的,使用者帐号都将被处理。

3.3 诱导分享行为

以奖励或其他方式,强制或诱导用户将消息分享至朋友圈的行为。奖励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实物奖品、虚拟奖品(积分、信息)等。

强制型诱导分享

奖励型诱导分享

3.4 恶意篡改功能行为

有目的性的对公众平台的功能或文字进行篡改,违反公众平台功能的原本用途或意义。 例如:在原本显示作者名称(即微信公众帐号名称)的位置篡改文字显示。

3.5 浪费帐号资源行为

完成注册后,连续210日未登录,微信公众帐号可能被终止使用,终止使用后注册所使用的邮箱、身份证、微信号等信息将被取消注册状态。

4. 微信公众帐号发送内容规范

微信公众帐号的发送内容需要遵守《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户发送内容如涉及违反相关规定,一经发现将根据违规程度对公众帐号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4.1 侵权或侵犯隐私类内容

4.1.1 主体侵权

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商标,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及商标专用权。

擅自使用他人名称、头像,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等合法权利。

此类侵权行为一经发现,将对违规公众帐号予以注销处理。

4.1.2 内容侵权【微信不是本人声明】

未经授权发送他人原创文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未经授权发送他人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个人隐私资料,侵犯他人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或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

未经授权发送企业商业秘密,侵犯企业合法权益。

【微信不是本人声明】

首次出现此类侵权行为将对违规内容进行删除处理,多次出现或情节严重的将对违规公众帐号予以一定期限内封号处理。

4.2 色情及色情擦边类内容

4.2.1 散布淫秽、色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嫖、寻找一夜情、性伴侣等内容。

4.2.2 发送以色情为目的的情色文字、情色视频、情色漫画的内容,但不限于上述形式。

4.2.3 长期发送色情擦边、性暗示类信息内容,以此来达到吸引用户的目的。

4.3 暴力内容

4.3.1 散播人或动物被杀、致残以及枪击、刺伤、拷打等受伤情形的真实画面。

4.3.2. 出现描绘暴力或虐待儿童等内容。

4.3.3 出现吸食毒品、自虐自残等令人不安的暴力画面内容。

4.3.4无资质销售仿真枪、弓箭、管制刀具、气枪等含有杀伤力枪支武器。

4.3.5 出现以鼓励非法或鲁莽使用方式等为目的而描述真实武器的内容。

4.4 赌博类内容

发送组织聚众赌博、出售赌博器具、传授赌博(千术)技巧、方式、方法等内容。

4.5 危害平台安全内容

4.5.1 发送钓鱼网站等信息,诱使用户上当受骗蒙受损失。

4.5.2 发送病毒、文件、计算机代码或程序,可能对微信消息发送服务的正常运行造成损害或中断。

4.6 涉黑类内容

发送替人复仇、收账等具有黑社会性质的信息;雇佣、引诱他人从事恐怖、暴力等活动;拉帮结派,招募成员,对社会秩序构成潜在危害的内容。

4.7 非法物品类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发票;出售假烟、假币、赃物、走私物品;违法办证刻章、代办身份证、信用卡、办理手机复制卡等信息;交易人体器官等内容。

4.8 广告类内容

4.8.1欺诈虚假广告类

以骗取钱财为目的的欺诈广告(例如网赚、中奖类信息);虚假夸大减肥、增高、丰胸、美白效果但明显无效的保健品、药品、食品类广告;推广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广告。

4.8.2违法广告类

包括但不限于:贩卖毒品、窃听器、军火、人体器官、迷药、国家机密,信用卡套现,办证,非法刻章,性虐等。

4.8.3广告推荐商品本身和公众帐号所公示身份(包含注册及公示的主体资料及运营业务范围)无关,如:帐号名称为心情语录,实际售卖减肥产品等。

4.9 谣言类内容

发送不实信息,制造谣言,可能对他人、企业或其他机构造成损害的内容。

4.10 搔扰类内容

过度营销,对用户造成搔扰的内容。

4.11 其他涉及违法违规或违反相关规则的内容

5. 数据使用规范

5.1 获取或使用用户数据

5.1.1 未经用户明确同意,并向用户如实披露数据用途、使用范围等相关信息的情形下复制、存储、使用或传输用户数据。

5.1.2 要求用户共享个人信息(手机号、出生日期等)才可使用其功能,或收集用户密码或者用户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身份证号,生日,住址等)。

5.1.3 向微信公众帐号粉丝(该帐号关注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显示用户微信号、名称、QQ、手机号、电子邮箱地址和出生日期等。

5.1.4 将用户微信号、名称、QQ、手机号、电子邮箱地址和出生日期等信息用于任何未经用户及微信公众平台授权的用途。

5.1.5企图进行反射查找、跟踪、关联、挖掘、获取或利用用户微信号、名称、QQ、手机号、电子邮箱地址和出生日期等信息从事与微信公众帐号所公示身份无关的行为。

5.2 地理位置数据使用

5.2.1 在采集、传送或使用地理位置数据之前未通知并获得用户同意的公众帐号将会被拒绝。

5.2.2 使用基于地理位置的API用于车辆、飞机或其他设备的自动控制或自主控制的公众帐号将会被拒绝。

5.2.3 使用基于地理位置的API用于调度、车队管理或应急服务的公众帐号将会被拒绝。

5.2.4 地理位置数据只能用于公众帐号提供的直接相关功能或服务,或者有授权的广告。

6. 支付规范

需遵守 《微信电子商务服务协议》和 《微信支付用户服务协议》。

7. 内测规范

7.1 我们新的功能与接口都将以内测的形式发布出来,欢迎微信公众帐号的运营者申请内测。

7.2 我们有权根据产品运营需要制定并修改针对内测名额的限定以及内测接口的使用规则。

8. 商标与商业外观

8.1 微信公众帐号必须遵守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以及腾讯关于知识产权使用的相关规则。

8.2 非商标所有权人或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商标的公众帐号将会被拒绝。

8.3 使用他人商标、版权等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需要在帐号申请时如实说明,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权利证书或授权证明。

8.4 非腾讯官方帐号,禁止在帐号名称、输出内容中出现与腾讯已有知识产权内容相同(如‘腾讯’、‘微信’、‘Tencent'、‘WeChat’ 、‘QQ’等)、相近似(例如,腾迅、tencet、wecha等)的字样,或者容易与目前已有腾讯产品设计主题、外观等相混淆的内容。

8.5 任何误导和暗示腾讯公司是该帐号运营者,或者误导和暗示腾讯公司以任何形式表示认可其质量、服务或与其存在合作关系,而并非腾讯公司运营的公众帐号将会被拒绝。

9. 阶梯式处罚机制与举报机制

公众平台已启用用户举报处理机制,我们会根据用户的举报,视违规程度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措施。使用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等相关协议、规则的,微信公众帐号可能被终止使用,该等终止使用后注册所使用邮箱、身份证、微信号等信息将被取消注册状态并被冻结,将不能用于新微信公众帐号注册。

四. 遵守当地法律监管

你在使用微信公众平台服务的过程中应当遵守当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尊重当地的道

德和风俗习惯。如果你的行为违反了当地法律法规或道德风俗,你应当为此独立承担责任。

微信公众帐号用户及运营者应避免因使用本服务而使腾讯卷入政治和公共事件,否则腾讯有权暂停或终止对你的服务。

五. 免责声明

微信公众帐号用户及运营者明确了解并同意,关于微信公众帐号服务腾讯不提供任何种类的明示或暗示担保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适售性、特定用途适用性等。你对微信公众帐号的使用行为必须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六. 动态文档

本运营规范为动态文档,我们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更新或产品运营的需要对其内容进行修改并更新,你应能反复查看以便获得最新信息。

微信团队

201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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