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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2016-12-15 11:49:44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学习合同法的心得体会(共9篇)合同法学习心得合同法是我自己精挑细选的一门课,学到现在我觉得我自己选对了,从对合同法完全陌生到现在能基本懂得合同的一些要点,我认为相对以前有了很大的改变。与其说这是一门法律课,倒不如说这是一门常识课,一门人人在社会生活中都会接触到的生活常识课。这里我简单谈一下我对学习这门课的一点心得体会。由于我是学...

欢迎来到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栏目,本文为大家带来《学习合同法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帮助到你。

合同法学习心得
学习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第一篇

合同法是我自己精挑细选的一门课,学到现在我觉得我自己选对了,从对合同法完全陌生到现在能基本懂得合同的一些要点,我认为相对以前有了很大的改变。与其说这是一门法律课,倒不如说这是一门常识课,一门人人在社会生活中都会接触到的生活常识课。这里我简单谈一下我对学习这门课的一点心得体会。

由于我是学生,平时在学习生活中还没机会接触到这些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在学习合同法之前,有一个经历就是在和中国电信公司签订电脑上网宽带合同,那是去年的时候,我们一个宿舍的人通过同学的关系与帮电信代理的学生之间达成了这个要约,就是通过办理电信手机号送手机还有电脑宽带上网的协议。在我们意思表达一致的前提下,我们来到电信营业厅办理,那时业务员让我们签订一份合同,由于本身对这也不是太懂,我想一般人都会直接签吧!那是还有一些要求都是对我们顾客的,虽然不是很愿意,但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电脑能上网,我们也只有同意。而今年,我们又和电信公司重新签订了合同,要求还是一样,在这次合同中,我们还画了押。当时我们知道这画了押就不能随便违约了。心里还是有点余悸,这毕竟是我们第一次作为一个成年人签订这样一个比较正式的合同。

在学习了合同后,我真的了解了不少关于合同方面的知识,从以前一个对合同一无所知的人,现在我知道了合同的分类,我前面说的与电信公司之间的就是要式合同,属于格式条款,具有不可协商性,当事人地位不平等性。这种合同是提前拟制好的针对大众的,因为像

电信公司这类公司不可能对每位顾客都拟定一份合同,如果要考虑到每位顾客的不同需求,这样的要求是无法满足的。我还知道了什么是要约邀请,电信公司张贴的海报就是一种广告,就是要约邀请,还有我们去超市买东西时货架上的物品对我们就是一种要约邀请;什么是要约,学生代理向我们询问要不要办这个业务时就是要约;我们答应办理,就是合同法里的承诺。随之我们就与电信公司开始签订合同,我们签订了两年,我们也很清楚这个合同的违约责任,如果我们在这两年内不用这个电信手机的话,就要赔付一定的违约金。这种合同是书面形式的,还有通过电子邮件等网络交易这种数据电文也是一种书面形式的合同。合同还有口头形式,我们坐公交车,出去买东西,等等与社会上的一切进行互利的时候,其实这些都是一种简单的口头合同形式,

我自己还有曾经一个关于合同受骗的亲身经历,那是去年上半年,我才大一。当时面对很多的兼职都想尝试去做,而自己对很多这方面的经验又是知之甚少。当时遇到一位姐姐,来到我们寝室,和我说想不想做兼职,她说他是广州一个什么公司的,蚌埠有家分公司的业务员。具体我现在也不记得了,还给我出示了工作证。兼职就是在寝室开个小卖部,当时我还是很开心,心中似也有一分疑惑。而令我惊奇的是她居然还说要和我签订合同,对这我根本没接触过,就这么被这能说的姐姐给骗了,当时两千块钱就换回来一些假产品。事后我们发现时还打电话报了警,警察拖拖拉拉半天被我们催促着才赶过

来,来后询问了下根本不给我们立案,就走了。我们还想过找记者,可是最后由于我并不想公开,我不想让爸妈知道,家里条件并不好,又何必让他们跟着受累呢!后来才找了份外卖兼职度过了一学期。事后一看,才想起了好多问题,那份合同也是提前拟制好的。首先一个问题,我根本不知道是否有这么一个公司的存在?虽然合同里写的条件还不错,可是我才发现那上面盖的公司的章都是打印出来的,根本不是现盖的。另外签名只有这个业务员的,并没有公司的其他人物。我并没有搞清这个人的真实身份。另外就是这个合同根本没有任何担保,也就不用谈什么违约责任了,所以都没法告。

现在想想,那时太没有法律意识了。因为无知,连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懂,我感觉到自己的可悲。其实我还是很喜欢法律的,我一直很想多学点法,在这个有点混乱的社会让自己更有知识些,才不至于对什么都一无所知。在这个合同法课后,我学习到了很多常识,对我的生活也有很大的帮助,我相信我不会再盲目的傻呆呆的去被人骗,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一定会谨慎地对待合同,小合同里有大学问,这是值得我们去探讨与研究的。

合同法学习的感受
学习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第二篇

合同法学习的感受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合同是应用最为广泛的一种交往方式,并且内容纷繁。所谓合同,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现如今随着经济文化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小到买卖、借用、赠与,大到、租赁、承揽、融资等方方面面,无不有合同的身影。学习合同法显得尤为重要。

通过合同法的学习,我对劳动合同法有了更深的认识,给我感触比较深的就是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以前我们总是认为劳动合同的签订无关紧要,尤其是当我们的条件十分不成熟的条件下,我们常常处于被动情况,为了获得一定的经济报酬或者是其他的条件,我们总是理所当然地选择接受,可是却不知道自己的权益已经受到侵犯。而现在我们懂得“已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未在用工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的签订事关重要,涉及劳动者的方方面面。

合同签订之后,并不是就成为了一纸空文,根据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合同规定的义务人,应该根据合同的要求实现其义务。这就是所谓的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合同的履行最关键的是要全面、适当,这是合同归于消灭的最理想方式。“全面”就是履行合同中所有应该履行的,“适当”也就是说按照合同中的要求去履行,并不是说只要做了就算是履行。比如,一建筑公司于学校之间签订合同,规定建筑公司要为学校粉刷教学楼墙壁和操场观众席成白色。也就是说建筑公司要粉刷教学楼和操场范围内的所有区域为白色,既不能只粉刷教学楼或者操场,也不能粉刷成除白色别的颜色。否则建筑公司都将承担违约责任。

当然合同的履行是要以合同生效为前提的。如果有效,当然要正确适当的履行,否则就是违约。但是现实生活中,常常会因为当事人缺乏法律意识,被欺诈或者由于某种特殊原因而签订了不平等合同,从而被认定无效,此时,有过错的一方要赔偿对方的损失,如果双方都存在过错,则双方都负有返还义务。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合同双方出于各自利益,相互串通故意订立违法合同的,应将收入收归国库。

合同的签订其实就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为了追求自己的利益,而做出的超前的约定,正如法经济学家所说,合同是为了节省成本,是为当事人作出的某种预见。所以要理解合同法就要理解合同法所要追求的是什么。我国的合同法强调的既要追求经济效率,又要追求社会正义。也就是既要有利于合同主体的发展,实现双方的利益,又要保证不同社会阶层,不同人群在作为合同主体时能够最大程度的实现公平。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工作地点存在安全隐患,超时工作甚至长期的加班加点,没有社会保险以及缺乏职业危害防护等现象普遍存在,但由于相关法律制度不尽完善,加上劳动监察和执法不到位,这些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很难得到彻底纠正。而通过在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中对比加以约定,可以“防患于未然”,实现从源头上维护。

新一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比以前的劳动合同法,确实是对处于弱势的劳动者,规定了相应的保护条文。明确指出“用人单位裁员应承担社会责任”、“用人单位有义务主动与劳动者订立出面合同”、“在劳动合同中必须写明‘职业危害’和‘防护措施’”、“政府机关人员不作为给劳动者造成危害应担责赔偿”这几条,加大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

劳动合同法的宗旨是维护劳动者弱势群体的地位。

合同法学习心得
学习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第三篇

《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学习心得体会

李德龙

【学习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一书,让我对合同法的理论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一些合同签订后产生的纠纷有了形象的认识. 合同法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在我们实际的学习和生活中,合同无所不在。有交易的产生常常伴随着合同的成立。所谓合同,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是债发生的最重要、最常见的原因之一。所谓债是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的,以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的主体、客体和内容都是待定的债的主体是指债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和相对性债的客体是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债的内容则是主体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引起的债叫合同之债。但无论是债的关系或合同关系,均须纳入法的调整范围之中。

作为公司的中层干部,我们应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这对我们来说不无裨益,工作中,我们就会签订一系列的合同,时刻用到。

通过《合同法》这门课程的学习,使我了解到,在我国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它主要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及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保全、违约责任等问题。《合同法》是一门非常实用的部门法,涉及的范围非常广,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等等社会生活中非常的各种合同,解决是现实中各种基本的复杂法律关系,通过合同的规范从而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学习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通过《合同法》的学习,给我最大的收获我感觉就是对合同类型的案例的分析思维的改善以及分析能力有所提高。比如关于合同效力方面的案例,我懂得合同效力方面的案例主要从两个方面下手:一是合同是否有效的案例;二是无效合同的案例。前者就是判断合同是否有效,主要是对合同的生效要件的理解和运用;后者是针对合同无效的具体原因,包括合同主体不合格的案例、合同内容不合法的案例、因受胁迫、欺诈而订立合同的案例、形式不具备法律要求而导致合同无效的案例以及代理人违法代订合同因而无效的案例。根据案情,运用合同有效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认定合同是否有效。有效合同,应当履行,否则,构成违约,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无效合同,要弄清无效的原因是什么?属于哪一种无效合同?无效的合同,不得履行,已经开始履行的要停止履行,当事人不履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无效合同,分清当事人的过错,有过错的一方要赔偿对方的损失,双方有过错的,应双方返还。双方故意订立违法合同的,应将双方取得的或约定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库。

【学习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然而对于综合性合同的案例,一般是从合同订立到履行,再到担保、违约等多方面的关系,或者是从合同无效的辨析,到确定有关人的责任等多方面的问题,现在的我思考一个合同案例也会按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步,分析合同是否成立、有效;第二步,如果合同有效或者无效,了解当事人履行合同或违反合同的情况,以及违约的程度、原因、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有无担保等;第三是最后确定违约责任的承担。

总之,这次合同法的学习,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了合同法在当代社会生活中的实用性和重要性!

合同法学习心得
学习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第四篇

二月份学习心得体会

财务部二月份分几课时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授权制度》等 通过两个文件的学习对合同法的理论有了更深的了解,对一些合同签订后产生的纠纷有了更形象的认识,相信在以后合同签订工作中我会受益匪浅。

合同法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在我们实际的工作和生活中,合同无所不在。有交易的产生常常伴随着合同的成立。所谓合同,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是债发生的最重要、最常见的原因之一。所谓债是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的,以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的主体、客体和内容都是待定的。债的主体是指债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和相对性债的客体是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债的内容则是主体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引起的债叫合同之债。但无论是债的关系或合同关系,均须纳入法的调整范围之中。

作为公司的中层干部,我们应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这对我们来说不无裨益,工作中,我们会签订一系列的合同,知道合同法中违约责任作为一种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当事人是需要承担这种民事责任的。

通过《合同法》的学习,使我了解到,在我国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它主要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及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保全、违约责任等问题。《合同法》是一门非常实用的部门法,涉及的范围非常广,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等等社会生活中非常的各种合同,解决是现实中各种基本的复杂法律关系,通过合同的规范从而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学习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通过《合同法》的学习,给我最大的收获我感觉就是对合同类型的案例的分析思维的改善以及分析能力有所提高。比如关于合同效力方面的案例,我懂得合同效力方面的案例主要从两个方面下手:一是合同是否有效的案例;二是无效

合同的案例。前者就是判断合同是否有效,主要是对合同的生效要件的理解和运用;后者是针对合同无效的具体原因,包括合同主体不合格的案例、合同内容不合法的案例、因受胁迫、欺诈而订立合同的案例、形式不具备法律要求而导致合同无效的案例以及代理人违法代订合同因而无效的案例。根据案情,运用合同有效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认定合同是否有效。有效合同,应当履行,否则,构成违约,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无效合同,要弄清无效的原因是什么?属于哪一种无效合同?无效的合同,不得履行,已经开始履行的要停止履行,当事人不履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无效合同,分清当事人的过错,有过错的一方要赔偿对方的损失,双方有过错的,应双方返还。双方故意订立违法合同的,应将双方取得的或约定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库。

然而对于综合性合同的案例,一般是从合同订立到履行,再到担保、违约等多方面的关系,或者是从合同无效的辨析,到确定有关人的责任等多方面的问题,现在的我思考一个合同案例也会按以下几个步骤:

(一)合同的合法性:法律是否允许,有什么特别要求等,这是我们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因此,为了确保合同合法有效,在订立合同之前,需要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咨询律师,确认一下签订这样的合同或者这样签订合同是否合法,也可以使我们对将来的风险有个预测。

(二)合同相对人:在签订合同之前,除了需要对合同相对人是否适合作为合作对象等商业、技术方面的情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外,为了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合同相对人是否具有合法的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实际上,在订立合同之前对合同相对人的性质进行审查是对合同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延伸,有条件的话在订立合同之前最好先审查以下文件:(1)公民个人的身份证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的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2)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对方具体负责订立合同的人的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这些文件应当附在所签订的合同书后面与合同一起存档备查。

2、合同相对人的履约能力。履约能力是我们选择合作伙伴时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但这主要是商业上的考虑,从法律方面来说,对合同相对人履行能力的考察主要有以下途径:(1)调查相对人的工商登记档案。借此可以从侧面了解相对人的规模和从业经验等。(2)调查相对人的房产登记档案、机动车登记档案等财产状况。其主要目的是了解万一合同相对人违约或出现其他情况给我方带来经济损失时是否有能力赔偿我方。

(三)合同标的:在订立合同前,对于合同标的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该标的是否合法以及该标的是否存在权利瑕疵。

1、标的是否合法。

2、标的是否存在权利瑕疵。所谓瑕疵通俗地说就是有缺陷,包括两种,一种是物的瑕疵,这比较好理解,也就是物的品质如形状或功能有问题,这种瑕疵比较容易被注意到。另一种是权利瑕疵,是指标的物上存在着他人的权利而致使合同内容无法实现,浅显地说,就是合同标的物上存在法律障碍而有可能导致我们的目的无法实现。权利瑕疵往往容易被人们忽略。在订立合同前要对标的物各方面的情况都考察清楚,以防范风险,同时也减少订立合同的成本。

(四)企业自身的思考:

1、严格管理公章,防止他人偷盖造成经济损失;

2、严格管理介绍信、授权书等,切忌将盖有公章的介绍信、合同、授权委托书或单位名头纸给流失。

通过这次合同法的学习,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了合同法在当代社会的实用性和重要性。因此,在合同订立之前需要做大量的工作,来确保我们即将签订的合同能够得到履行,同时将我们订立合同的风险尽可能地降到最低。

诚实守信--学习合同法心得体会
学习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第五篇

谈谈对《合同法》中的诚实守信的理解

诚实信用原则,简称诚信原则,是指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各个阶段,及至合同关系终止后,合同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讲诚实,守信用,相互协作配合,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诚实信用原则,在大陆法系被视为债法中的最高指导原则,有“帝王规则”之称,它适用于物权、债权等各种民事法律关系,尤其在合同法律关系中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原则。对于对诚实守信原则的理解应从发展市场经济的高度去理解诚实信用原则,正确认识和理解诚实信用原则与市场经济的紧密联系,以及对发展市场经济的极端重要性。

诚实信用本质上是一个道德规范。不同的制度、不同的社会经济条件,人们对诚实信用有着不同的解释,但万变不离其宗,诚实信用只是具有伦理道德上的意义。只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诚实信用才成为评价一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行为的一个最基本的标准。这个标准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就不再只是道德规范,而上升为对人们的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规范。【学习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在我国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今天,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能否恪守诚信,已成了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成效的关键。笔者在审理大量的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深有体会的是,绝大多数讼争的出现,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合同的当事人,至少有一方不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而起。有的时候甚至是合同的各方当事人,都在为一己私利,想方设法规避法律,钻法律的空子和漏洞,或者是在合同中处处设下法律陷阱,以图

从中渔利,毫不诚实信用可言。由此可见,我们的市场主体中还有相当的一部分,不具备诚实信用的意识,不遵循诚实信用的规范,树立、培养和加强诚实信用的观念是何其重要。只有在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都符合诚实信用标准时,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会有质的发展和飞跃,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才会有更大的发展。

诚实信用原则对我国整个合同法都具有重要的影响。在现代民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十分活跃,在私法的各个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局面,诚如有的学者所言:“今日私法学已由意思趋向于信赖,已由内心趋向于外形,已由主观趋向于客观,已由表意人本位趋向于相对人或第三人本位,已由权利滥用自由之思想趋向权利滥用禁止之思想,已由个人本位趋向于社会本位或团体本位。”在这种趋势的影响下,诚实信用原则日益受到重视,乃是顺理成章之事。我国新合同法顺应历史的潮流,自应给予诚实信用原则以应有的地位。

李然

2011-7-5

2015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学习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第六篇

第1篇: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在学习教师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又一次让自己的思想和心灵得到提升,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从教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实现的目标。在学习中认真对照,自我反思;在寻找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己。

一、在十七大的引领中正视教育。

十七大报告中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作为一项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一定要牢记教书育人的神圣天职,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升层次,提高质量,精心教书,潜心育人。回顾自己十几年的教书时间,使我深深体会到,要想当好一名教师,最根本的就是要把教书育人当成自己的天职,做到在教书中全面提升自己的素质,在育人中不断净化自己的灵魂。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丰厚自己的底蕴,提升自己的品味,自己在这方面还有很多欠缺,今后要努力通过各种途径来充实自己,以便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重任。

二、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

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行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得许多快乐。

三、以德为先,率先垂范。

人者德为先,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谈举止去感染别人,影响别人。(

四、学典型找差距

在我们教育行列之中,古往今来有无数的楷模和先进为我们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感人的篇章。虽然许多楷模与先进的事迹我并非熟知,但我国著名教育专家支玉恒,他的那种执着与坚持,敢于挑战与自信的精神深深的感染着我,我觉得自己缺少的就是这样一种精神,去寻找这种精神,让自己在当今社会纷繁复杂的环境中能够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第2篇: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我从事了几年的幼儿教育工作,但关于《教育法律法规》这方面的知识,我自己认为还是需要进一步学习提高。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获益良多,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关于教师基本修养与师德。谈到修养与师德,其实每一个职业都要求具备一定的职业修养与道德。但是对于教师这个职业而言,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作为一名教师,一言一行都是学生眼中的榜样和标准。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是很高的,所以必须具备良好的修养与师德,这一点非常重要。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而且还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我知道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我也更清楚地认识到作为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很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这些都是我们最应该好好学习的。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根本方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老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我们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这一方针。

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基本内容,知道了《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自己的所得,也让我在行为上有了准则,只有好好学习才能保证自己享有的权利。《义务教育法》于1986年实施的,国家一直都十分重视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把普及义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全面发展作为立法的基本目标。因此它具有全社会性、普遍性、强制性、统一性和基础性。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内容,让我知道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要让学生喜欢,家长满意,校长认同,就必须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做到不体罚、不挖苦、不讽刺、不威胁学生等等,要时刻关心后进生,公平对待每一位幼儿,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大胆鼓励,做到因材施教。

教师的工作是神圣的,也是艰苦的,教书育人需要感情、时间、精力乃至全部心血的付出,这种付出是要以强烈的使命感为基础的。(

教师必须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都得到发展,我们应多与学生进行情感

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这需要我们对学生倾注相称的热情,对其各方面给予关注。“爱”要一视同仁,持之以恒;“爱”要面向全体学生。“金凤凰”固然可爱,而“丑小鸭”更需要阳光,多给他们一份爱心,一声赞美,一个微笑,少一些说教,要更多和他们交心谈心,帮助他们查找“后进”的原因,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在学习和生活细节上关心他们。老师对学生不要体罚,不要训斥,不要高高在上,而应该做一个和气的人,一个严谨的人,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一个堪为师范的人。学生也有自尊心,而且是很强烈的。老师对学生的批评,恰当的,就是一种激励;不恰当的,就会成为一种伤害,甚至还会导致逆反心理产生。绝大部分幼儿不喜欢老师批评时讥讽、损伤幼儿,伤害幼儿的自尊心。因此在日常生活的教育工作中,我们应掌握批评的“度”,变“忠言逆耳”为“忠言悦耳”。

教育家和教书匠的一个最大区别,就是教育家有一种追求卓越的精神和创新精神。在实际生活中要给给予学生独立思索的机会,刻意培养学生的创造性和批判性思维。更重要的是,要诚心诚意地欢迎学生的质疑和挑战。中国传统文化具有推崇权威、崇尚特权的行为倾向,使得人们缺乏对先辈和权威的怀疑、批判精神。创新思维的核心特征是“求异”,是打破常规,调整视角,突破思维惯性。才能培养出全面发展的人才,而不是只知道读书上知识的书呆子。

当然,教学过程不仅仅是学生学习的过程,也是一位老师学习的过程。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我们是直接面对幼儿的教育者,幼儿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幼儿之“惑”,传为人之“道”。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特殊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今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今后我一定要用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知法、执法的合格教师。让我们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保护幼儿的身心健康,保障幼儿的合法权益,使自己的教育对象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第3篇: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暑期在学校领导的组织带领下,我认真学习了《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后,心中不由得产生一种对教育事业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为一名教师,我们应集中精力、集中力量承担起培养下一代人的责任,塑造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

一、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爱岗敬业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途径,更是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基石。一位老师只有具备了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才会在教育实践中,全身心地投入,潜心钻研业务,努力掌握现代科学理论知识,广泛搜集最新教育信息,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我想,既然我选择了教育事业,那就要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因此,在工作中,我力求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地完成每一项学校安排的工作,不求最好,但求更好,不断地挑战自己,超越自己。

人们常说:“要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就要有一桶水。”诚然,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的今天,我认为“一桶水”是远远不够的(

二、爱上学生,安于教学

有句俗话说:“谁爱孩子,孩子就爱他,只有爱孩子的人,他才能教育孩子。”因此,教师应用自己博大的爱去温暖每一位学生。教师只有热爱学生、尊重学生,才能去精心地培养学生,只有爱得深,才能更认真、更耐心、更细心地对学生进行教育。

教育学生,最重要的是要倾注爱心。教师没有深切的爱就难以收到理想的教育效果。用爱心架起师生心灵的桥梁,注意寻找他们身上的闪光点,及时给予表扬,增强学生学习的自信心。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生活,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排解学生的思想困惑,公平地处理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理解“差生”,从不冷嘲热讽,而是耐心地帮助他们找差距,给他们安排适当的角色,让他们找到自己的位置,感觉到自己存在的价值。对于他们的一点点进步及时给予鼓励,使他们感到自信。

三、爱生上进,严于律己

“教师要给学生一杯水,自己就要成为一条常流常新的小溪。”这就向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老师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完善自己,以求教好每一位学生。于是我不断勤奋学习《新课程标准》及新理论,积极参加各种学习培训和听课、讲座等活动,与同组老师们共同探讨教学中的每一个困惑,结合本组的实际情况认真钻研教材,备好每一堂课,尽量做到理论和实践互动,努力成为一名乐学善思的学习型老师。

作为培养人的专门工作者,应廉洁从教,坚持高尚情操,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其品德操行有着巨大的社会影响性和对学生的熏染性。学生无所不在消息无所不通,教师言行上的任何不检点,人格上任何不完善,都会影响到自己的学生,并会影响教师的教学效果。在学生眼中,教师是偶像的代名词,他们不容自己的偶像有任何的瑕疵。应以身作则,注重身教,为人师表。人常说:“无德不成师”、“有其父必有其子”都阐明了这浅显而又深刻的道理。要有好的学生必须要有好的老师,只有教师的言行正直高尚,才能用自己的道德思想逐渐感染并逐渐支配学生的思想感情。让我们从自身做起,给学生一个美好的印象吧!严格按照《规范》中的要求去做,保持廉洁自律,坚持高尚情操,努力促进道德认识,不断地自我评价、自我约束、自我调控,及时矫正和调整教师行为中失误,抵制不良风气和腐朽思想的侵蚀,保持行为的端正廉洁。

通过这次学习,使我更进一步认识到,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要以宽容的心态去对待学生的每一次过失;用渴望的心态去期待学生的每一点进步;用欣赏的眼光去关注学生的每一个闪光点;用喜悦的心情去赞许学生的每一个成功,完成好时代赋给我们的任务,做好党交给我们的教育教学工作。

第4篇: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近段时间我一直在认真地学习《劳动合同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感到受益匪浅,增加了对这部法律的认识和理解,感觉一部好的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则,也是一场革命,它是国家进步的支撑点,也是社会前行的铺路石。

首先,关于《劳动合同法》

在中国的劳动关系中,不签劳务合同,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者随意离岗,劳资双方冲突不断加剧,劳动争议数量近十几年间上升20倍以上,群体行争议、上访、信访案件每年多达六千万至八千万以上,贫富差距大,社会安定程度呈下降趋势,农民工的权益受剥夺、受侵犯。而《劳动合同法》恰恰是在总结了我国的立法经验,借鉴国外的成熟做法,根据劳动关系中的突出问题,开门立法,所以,它是一部切合实际的好法。《劳动合同法》的主要亮点:

一是强化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强资本,弱劳工是最最典型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保护的正是劳动者、弱者的权益,但也绝对不是但方面的保护和过度保护,而是通过恰当、适度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在劳动关系双方面都保护的同时,倾斜保护劳动者。

二是扩大了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将民办非企业纳入,对事业单位做了灵活处理,规范了劳动合同的形式(

以上就是我通过学习《劳动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然后,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

道德是由一系列法律和细节技术保证的。如果一个国家更依赖法律和专业机构来保护普通人,好心人才会越来越多。事实上轻易指责一个社会的道德滑坡过于武断,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在我们的社会每天都会发生,因为救助他人而牺牲的人更是不胜枚举。尤其当时的心态,他们都会说这没什么,换了谁都会这样做,这就是人类的一种天性。我们的法律规则中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行为有着明确的褒奖条例,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人员也有着详细的保护措施,只有这样,才会使得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迹越来越多地延续下去。

2015干部学习心得体会
学习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第七篇

第1篇:科级干部学习心得体会

2015年11月12日至14日,县委组织部在县党校举办了全县部分科级干部为期三天的培训,本人有幸参加,本期培训与以往不同的是:一是针对学习的内容,可以选派科级领导干部参加;二是结合我县当前的实际工作,授课人员从政府职能部门或乡镇基层领导干部选调。本次培训不是纯理论的培训,而是结合工作实际有机结合,他们的发言结合实例真实而可靠,所用语言朴实而易懂,深得参训学员的一致好评。

一、拓宽知识领域、扩大认知范围

作为乡镇一名基层干部,整天埋头于事务之中,常常在纷繁复杂的事务处理中游离,往往遇到问题和矛盾需解决,这就要有一个切实可行的方式、方法来解决,那么如何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这就需要很多知识来对大脑进行充电,针对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问题,按照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力和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加以解决。这次三天的培训,通过领导和授课老师的报告,本人受益匪浅、感受颇多。

一是庆部长在动员时的互动,通过简单的几个问题提问,就给我们学员打了一针惊醒剂,通过回答反映了我们所拥有知识的匮乏,有的问题正是我们现在所做的中心工作的主要内容,而我们慨而不知、回答不上来;有的问题是领导提出的经验推广,虽然我们做了却不知道,例如“枫桥”经验:基层的矛盾化解在基层;河南工作经验:“4加2”工作法等。

二是通过授课老师的报告,我们学到了很多东西,同时给予自己反思,如果你要是处在该位置上,你又能给大家讲什么?他们的报告,虽没有华丽的辞藻,但都能结合实际、结合实例,讲的精彩,讲的入耳、入心,令人难以忘怀。打造“三色”定远是发展定远的战略目标;工业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盐化工业园的发展状况及发展前景;盐化工业园生产的产品介绍;领导干部要用经济学的思维和方式来看待问题;商务经济情况及奖励政策;实施商贸信息、加快商贸经济;如何做好政务信息的管理和创新;结合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如何抓好招商引资;领导干部应加强自身监督和相互约束,遵守党纪、国法;加快我县红色旅游的规划和发展远景;发展红色旅游、带领群众致富;加快美好乡村建设等内容,使我们增加了知识面、了解了全县的当前形势,丰富和拓宽了我们的知识领域,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具有一定的引领和指导意义。

二、结合乡镇实际、改进工作作风

通过培训和学习,目的就是要做到解决思想认识、拓宽知识领域;以学带思、学以致用;激发信心、积极进取,更好地为人民服务。遇到问题和矛盾要想办法、出点子,而不能束手无策、坐以待毙。正如授课时所说:“领导干部要用经济学的眼光看待问题”,要大胆创新,一切从实际出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创建和谐、文明、稳定的社会为目的,集思广益,充分发扬民主,做到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一是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反复论证、作出决策。二是联系群众、听取意见、梳理问题、区别对待。三是合理研究、出谋划策、认真解决。工作中要听得进、思得开、想得深、谋得体、显效率、出成果。

三、加强各方学习、提高自身能力

作为乡镇干部,要想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必须加强各方学习:

一是要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用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

二是要向先进人物学习,学习她们如何做人、做事,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业绩,用她们的精神鼓舞我们、用她们的先进事迹激励我们、用她们的高尚品质感染我们,使我们真正体会到人生观、价值观的体现。

三是与同部门、同单位学习,做到“比、学、赶、帮、超”,自我加压、自立标杆,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积极进取的工作心态、顽强拼搏的奋斗精神、争出一流的工作业绩。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素质和驾驭工作的能力。

总之,以上是我对本次培训的粗浅认识和心得体会,有不妥之处还请班主任老师给予批评指正,同时希望组织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我们基层工作者的培训和学习,以便提高我们的知识水平和驾驭工作的能力。

第2篇:关于参加领导干部培训学习的心得体会

9月初,本人有幸参加了北京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举办的领导干部培训班。在短短8天的学习中,我与其他学员一起学习了《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社会管理》、《领导干部素质建设》、《领导智谋与谋略》、《现代企业管理》、《事业单位改革》、《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矿产资源管理》等内容,学习期间还参观了清华大学校园,聆听了清华大学校史。我十分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上课期间专心听讲,跟随讲师的授课思路用心思考,认真做好笔记。通过学习我感触较深,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领导高度重视、培训必要及时。当今社会知识更新、折旧日益加快,竞争变成了掌握、运用先进知识,塑造自身核心竞争力的竞争,“快鱼吃慢鱼”取代了“大鱼吃小鱼”。一个单位,一个个人,要尽快适应和及时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唯一的办法就是与时俱进,不断学习。局党委组织领导干部在清华大学进行学习培训非常及时、十分必要,这充分体现了局党委对干部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为我局领导干部强化政治理论知识、提高队伍素质、拓展工作思路搭建一个平台,开辟了一个新渠道,对于局干部队伍建设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领略名师风采、徜徉知识殿堂。学习重在理解,贵在应用。在短暂的学习过程中,学院根据参培人员的学习需求,利用清华大学优质的教育资源(

学习、讨论等一系列学习活动,对参培学员的具有一定的启迪,不仅丰富了学员的各项理论知识,同时也为学员自身知识的积累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开阔学员视野、拓宽工作思路。管理出质量,管理出效益,管理是保证单位有序发展一个永恒的主题。加强培训与学习,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只有了解和掌握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取他人之长补己之短,才能负重参与竞争,才能在激烈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教授们对于课程党史、国史、领导干部素质建设等课程深入浅出的讲解,使大家受益匪浅,尤其是《现代企业管理》、《领导者智慧与谋略》这两门课程的生动讲解,对于领导干部正确把握角色定位、深刻理解管理原理、灵活运用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水平和发挥管理艺术魅力都有很大的帮助,对于在今后的工作中想问题,做决策都有一定的启迪和帮助。

四、培养危机意识、强化学习理念。知识在更新,学习无止境,不及时补充新知识就跟不上形势的发展,不学习终究会被时代所淘汰。现代人才学中有一个理论叫做“蓄电池理论”,认为人的一生只充一次电的时代已经过去,只有成为一块高效蓄电池,进行不间断的、持续的充电,才能不间断地、持续地释放能量。作为单位决策者的领导干部及时把握社会的发展趋势,必须树立“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终身学习理念,不断地提高自身知识素养和能力水平,才会有利于单位的长远发展。

五、感受名校氛围、品味清华校训。漫步在学术圣地,体味悠久的历史,水木清华的幽静闲雅,景区夏天荷花满湖,整体建筑的西方式古典风格,更是值得细细品味。百年清华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在这里汇集了多少知识渊博的贤者、善于研究的智者、讲究艺术的能者和心中有爱的仁者。“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清华校训更是含义深邃、韵味深长,精辟地概括了中国文化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关系的深刻认识与辩证的处理方法。以其生生不息的活力鼓舞着莘莘学子与时俱进创造辉煌。

短暂的学习生活结束了,“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清华校训将铭刻在我们每个人心中,不断地激励着我们认真学习、努力工作。此次清华之行,不仅目睹了名校风采,领略了名师魅力,还给我们带来了无尽的思考,留下了深刻的回忆,我要把学习成果应用到工作之中,尽职尽责的干好本职工作。

第3篇:XX县优秀年轻干部培训班学习心得体会

时光冉冉,在这个生机勃勃、万象更新的时节,我有幸参加了金川县优秀年轻干部培训班的培训考察学习,在此次培训考察学习生活中受益匪浅、收获良多,这次经历对于我人生成长进步的路程色彩凝重、意义重大。回顾十天的培训考察学习生活,内容丰富、方式新颖,不仅丰富了知识、增长了见识,历练了心智、拓展了能力水平,更重要的是创新了思维、提升了修养,陶冶了情操、匡正了理想;回顾十天的培训考察学习生活,触聋发聩、引人深思,不仅让自己深刻的认识到了自身与优秀间学习的缺失、工作的不够、能力的差距、价值的偏颇,更重要的是让自身深刻的感受到了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增强了个人忧患意识,增强了只有通过坚定人生目标,不断的提升个人的能力,通过踏踏实实的走好每一步路,不断超越自我,从而实现自我人生价值、证明个人社会价值的信心。具体来说,参加此次培训班,收获如下:

一、勤于学习、善于总结,为实现自我价值、证明个人价值奠定坚实的基础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此次的培训学习期间在听取了《在基层锻炼中成长》、《推进金川旅游跨越式发展》、《公文写作与处理》等专题讲座后深刻的领会到了“学习才是永恒的主题,学习才是一切成败的关键”这句话的含义,深刻的感受到了在学习上的缺失给自身在做好工作、成长进步、感知世界等方面带来的巨大差距。我们年轻干部往往在参加工作后自认为水平高、能力强、一知半解眼高手低从而放松了学习亦或是沉浮于世、随波逐流,就工作而工作就学习而学习,从而逐步与社会发展的需要、个人成长进步的需要渐行渐远。“书到用时方恨少”真正到需要的时候才知道个人的巨大差距。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们一定要深刻的认识到学习对于实现自我价值、证明个人价值的重要作用,要在学习中反省自我,辨美丑、明是非,要在学习和工作中善于思考、善于总结,学习先进、鞭策后进,只有通过持之以恒的学习,勤奋努力的工作,以在学习、生活、工作掌握必备的知识,总结融汇到学习、生活、工作当中,才能在任何时候都利于不败之地,才能在机会来临时不让它溜走,才能为实现自我价值、证明个人价值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注重修养、加强锤炼,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在此次培训学习考察期间认真听取了《提高认识,加强自律,不断提高防腐据变的能力》、《如何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年轻干部》等专题讲座后深刻的认识到始终做到廉洁自律和不断加强个人修养对于个人成长进步和实现自我人身价值、证明个人社会价值的重要作用。我们年轻干部在成长过程中,往往忽视了建立防腐据变思想道德防线、提升个人道德品质修养的的重要性,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表明无论一个人在优秀、再有能力只要放松了警惕、缺失了道德品质,最终只会沦为社会的道德,人们的不耻。在今后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要加强党性修养,正确对待权力、名利,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政绩观和荣辱观,不断提高防腐拒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要树立态度决定成败、事业决定思路、修养决定作为的理念,廉洁自律、秉公用权、严明纪律、勤政廉政,清清白白的做人,用清正廉洁为实现自我人身价值、证明个人社会价值保驾护航。

三、认清差距、团结协作,做忠于事业、勤于事业的模范

“比着尺子量不足”“团结才是力量”。一是在此次培训学习考察期间,在认真听取了《以幸福美丽家园建设为抓手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金川旅游跨越式发展》、《立足资源优势发展特色农业》等专题讲座和到汶、理、茂参观考察工业园区建设、新农村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城市规划建设等取经学习的认识到,金川与兄弟县无论是经济、社会、文化建设方面都存在不小的差距,我们在建设阿坝新江南的宏伟事业中任重而道远,还有许多值得我们思考、值得我们学习、值得我们追赶、值得我们改进的地方。

例如:不要就党建而党建,不要就经济而发展,要以党建促发展,要以经济推党建,共同推进、和谐发展;二是在通过参加《千里马与老黄牛》为主题的辩论赛、参与策划迎接上级工作调研方案和参与学员组结业典礼文艺表演的过程,深刻的认识到“团结产生力量、凝聚诞生希望”的真谛。我们年轻干部要在今后的学习、生活、工作中,特别是在服务人民建设阿坝新江南的宏伟事业中,要本着地方实际,找准问题差距,明确发展方向

,团结一切可团结的力量,切忌蛮干、单干,凝神聚力,破满图强,扎实工作,最最大限度发挥自身潜能的同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始终立足实际、共同谋划跨越、共同科学规划、团结努力奋斗。做好一方官,发展一方经济,用一方的蓬勃发展,汇聚成为阿坝新江南的宏伟事业。

总之,我将此次培训学习考察中的学有所得、学有所思、学有所得、学以致用到个人成长进步、实现自我人身价值、体现个人社会价值、推进一方和谐发展、服务一方百姓群众等等学习、生活、工作的各个层面当中,牢记老师谆谆教诲,勤奋学习、善于总结,注重修养、加强锤炼,认清差距、团结协作。始终宏扬“三种精神”树立我们年轻干部良好形象,誓做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事业的忠诚干部,不辜负组织对我的殷切希望。

第4篇:机关干部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通过近几天的培训学习,我专心听讲,认真做好课堂笔记,跟随老师的讲授用心思考。特别是王书记为我们所做的语重心长、情真意切、寓意深刻的动员报告,更是深受教育、倍受鼓舞,受益匪浅。通过学习,对照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本人自我感觉在政策水平、理论素养、履行岗位职责方面较以往有了进一步的提高,现将此次学习的心得做如下汇报:

一、要加强学习,为素质提升打牢基础

当今社会是一个知识爆炸的社会,新观念、新知识层出不穷,如不加强学习,不仅不能胜任现实工作,适应不了单位发展,还会掉队、落伍(

二、要开拓创新,在更新观念中求发展

改革的今天,就是创新的时代,如果墨守成规、靠惯性思维去解决问题,做好工作是不可能的。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我们只有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不断创新思路,不断研究新举措,用创新的理念、开拓的精神开展工作,才能进一步推动事业的发展。现在集中式学习、互动式学习已经结束,下一步,基层党组织如何开展学习,远程教育工作给我们提出了明确的学习方式和要求。即管理员尽量每天登陆齐鲁先锋网,每月的5、15、25日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逐渐形成习惯,最终建成学习型党组织。为达到以上工作目标,创新工作方法,使学习培训得到落实。一是建立手机飞信。远教办、管区、村建立起飞信,使上级的通知要求,迅速传达到基层,党员干部明确了学什么、怎么学,才能准时参加、按时参加。二是建立“远教”QQ群。为拓展交流学习渠道,每村要申请QQ号,并加入远教群,要做到平常时间交流学习,集中学习日相互监督。三是建立远程监控。为使集中学习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真正得到基层落实,升级远教设备,使用摄像头,进行监督。只有这样,才能把基层的学习工作落到实处。

三、要真抓实干,在转变作风下出成果

我们有些消极的思想,远程教育工作得不到重视,看到先进不学习,自己落后不着急;遇到困难就退缩,碰到难题就扯皮;落实任务不得力,推动工作不深入等等,这些消极状态已成我们前进的巨大障碍。对此,我们要清醒认识发展的差距,清醒认识面临的挑战,改变以上不良习惯,真抓实干。同时,我们必须振奋精神,转变作风,下更大决心,用更硬的举措,来抓工作作风。要严明纪律完善制度,针对有些村组织党员学习难的问题,可采用“学分制”,对参加学习和讨论的党员进行加分,把党员学分制考核结果与党员考评,做为党员年终考评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积分较低的党员,由村党组织提出批评教育,并责令补齐学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总之,我们必须解放思想,做到与时俱进;必须更新观念,用跨越式的发展理念武装自己;必须转变作风,自觉地落实科学发展观。只有我们每个人的思想解放了,观念更新了,作风转变了,才能更好的把握“四个一切”,实现“四个突破”。

2014学习合同法心得体会
学习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第八篇

第1篇:大学生新学期学习合同法心得体会

这学期在《合同法理论与实务》这门选修课上通过对合同法的一些学习,让我对合同法的理论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一些合同签订后产生的纠纷有了形象的认识。

合同法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在我们实际的学习和生活中,合同无所不在。有交易的产生常常伴随着合同的成立。所谓合同,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第一、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引起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合法行为、而非事实行为。第二、合同的目的和宗旨是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第三、合同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是他们之间的协议。这里的意思表示一致是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均要作出意思表示,且其意思表示是平等、自愿、真实和完全一致的。如果某一方是因为被强迫或者在其它不志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则该合同在法律上属于无效合同。

合同是债发生的最重要、最常见的原因之一所谓债是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的,以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的主体、客体和内容都是待定的债的主体是指债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和相对性债

的客体是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债的内容则是主体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引起的债叫合同之债。但无论是债的关系或合同关系,均须纳入法的调整范围之中。合同法就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旦纳入法的范围,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要仔细考虑这个合同到底该不该签,该怎么签,因为当合同生效之后,如果自己不小心有违约的行为,可能就会使自己负上法律的责任。特别是自己作为第三方进行担保时,要清楚自己作为担保人所要承担的风险。否则,当法院发给你一堆债务单的时候,自己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有了合同的签订,就有合同的履行。所谓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以实现当事人订立合同是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目的,只有通过合同的履行,这种目的才能达到。因此,合同的履行是实现当事人权利的重要途径。合同的履行以有效合同为前提,无效合同谈不上履行的问题。合同的履行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来进行,并遵守适当履行、协作履行、经济合理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合同义务。适当履行又叫全面履行,是指当事人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问义务。协作履行原则要求当事人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协助对方当事人履行其义务,并适当履行自己的义务。经济合理履行则要求当事人讲求经济效益,以较小成本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一般来说,合同生效以后,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享受合同权利。但实际的复杂性,会使合同履行出现一定的困难,从而导致合同的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暂时不能履行这些情况除符合法律规定依法方可以免责外,应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合同法从现实的客观情况出发,对双方合同的履行规定了三个抗辩权,即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的当事人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的权利。它要求当事人互负债务、且该债务没有规定改履行先后顺序,有给付的可能,并已届清偿期。该权利的行使以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为前提。先履行抗辩权则是强调互负有债务的当事人,后履行债务一方在先履行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有权拒绝对方要求自己履行债务的请求。不安抗辩权是指负有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确有对方当事人下履行或可能不履行其债务的证据时,可暂时中止自己的债务履行,并通过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提供了担保,或履行债务以后,应履行自己的债务。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上述三个抗辩权行使不当,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另外,作为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合同解除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前或履行过程中。这是由于合同成立后,因某些宏观情况的变化,导致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如一味地要求当事人履行合同,则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害。因此,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可使当事人避免更大的损失,但值得注意的是。合同一旦解除,当事人最初订立合问的目的显然不可能实现。同时,不适当的解除合同,或许会给当事人带来更大的损害。

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应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这对我们来说不无裨益,一毕业我们就会签订一系列的合同,就业合同就是大学生要签订的最典型的合同。最近看到一些报道关于毕业大学生的在签订就业合同后,在就业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合同问题。一些用人单位在和毕业生签订合同的时候,用一些口头合同,含糊合同,单方合同,生死同等不平等合同剥夺了求职大学生应有的权利。所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知道合同法中违约责任作为一种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当事人是需要承担这种民事责任的,这对我们这些大学生在毕业以后的求职道路上,在碰到一些有关自己的合同的签订和纠纷时,有很大的帮助。我们大学生应该学会用法律这把强有力的武器来维护自己应该享有的权利。

第2篇:大学生新学期学习合同法心得体会

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合同法从现实的客观情况出发,对双方合同的履行规定了三个抗辩权,即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的当事人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的权利。它要求当事人互负债务、且该债务没有规定改履行的先后顺序,有给付的可能,并已届清偿期。该权利的行使以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为前提。先履行抗辩权则是强调互负有债务的当事人,后履行债务一方在先履行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有权拒绝对方要求自己履行债务的请求。不安抗辩权是指负有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确有对方当事人下履行或可能不履行其债务的证据时,可暂时中止自己的债务履行,并通过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提供了担保,或履行债务以后,应履行自己的债务。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上述三个抗辩权行使不当,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另外,作为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合同解除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前或履行过程中。这是由于合同成立后,因某些宏观情况的变化,导致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如一味地要求当事人履行合同,则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害。因此,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可使当事人避免更大的损失,但值得注意的是。合同一旦解除,当事人最初订立合问的目的显然不可能实现。同时,不适当的解除合同,或许会给当事人带来更大的损害。

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应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这对我们来说不无裨益,一毕业我们就会签订一系列的合同,就业合同就是大学生要签订的最典型的合同。最近看到一些报道关于毕业大学生的在签订就业合同后,在就业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合同问题。一些用人单位在和毕业生签订合同的时候,用一些口头合同,含煳合同,单方合同,生死同等不平等合同剥夺了求职大学生应有的权利。所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知道合同法中违约责任作为一种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当事人是需要承担这种民事责任的,这对我们这些大学生在毕业以后的求职道路上,在碰到一些有关自己的合同的签订和纠纷时,有很大的帮助。我们大学生应该学会用法律这把强有力的武器来维护自己应该享有的权利。

第3篇:大学生新学期学习合同法心得体会

这学期在《合同法理论与实务》这门选修课上通过对合同法的一些学习,让我对合同法的理论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一些合同签订后产生的纠纷有了形象的认识。

合同法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在我们实际的学习和生活中,合同无所不在。有交易的产生常常伴随着合同的成立。所谓合同,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第一、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引起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合法行为、而非事实行为。第二、合同的目的和宗旨是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第三、合同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是他们之间的协议。这里的意思表示一致是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均要作出意思表示,且其意思表示是平等、自愿、真实和完全一致的。如果某一方是因为被强迫或者在其它不志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则该合同在法律上属于无效合同。

合同是债发生的最重要、最常见的原因之一所谓债是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的,以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的主体、客体和内容都是待定的债的主体是指债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和相对性债

的客体是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债的内容则是主体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引起的债叫合同之债。但无论是债的关系或合同关系,均须纳入法的调整范围之中。合同法就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旦纳入法的范围,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要仔细考虑这个合同到底该不该签,该怎么签,因为当合同生效之后,如果自己不小心有违约的行为,可能就会使自己负上法律的责任。特别是自己作为第三方进行担保时,要清楚自己作为担保人所要承担的风险。否则,当法院发给你一堆债务单的时候,自己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有了合同的签订,就有合同的履行。所谓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以实现当事人订立合同是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目的,只有通过合同的履行,这种目的才能达到。因此,合同的履行是实现当事人权利的重要途径。合同的履行以有效合同为前提,无效合同谈不上履行的问题。合同的履行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来进行,并遵守适当履行、协作履行、经济合理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合同义务。适当履行又叫全面履行,是指当事人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问义务。协作履行原则要求当事人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协助对方当事人履行其义务,并适当履行自己的义务。经济合理履行则要求当事人讲求经济效益,以较小成本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一般来说,合同生效以后,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享受合同权利。但实际的复杂性,会使合同履行出现一定的困难,从而导致合同的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暂时不能履行这些情况除符合法律规定依法方可以免责外,应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合同法从现实的客观情况出发,对双方合同的履行规定了三个抗辩权,即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的当事人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的权利。它要求当事人互负债务、且该债务没有规定改履行的先后顺序,有给付的可能,并已届清偿期。该权利的行使以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为前提。先履行抗辩权则是强调互负有债务的当事人,后履行债务一方在先履行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有权拒绝对方要求自己履行债务的请求。不安抗辩权是指负有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确有对方当事人下履行或可能不履行其债务的证据时,可暂时中止自己的债务履行,并通过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提供了担保,或履行债务以后,应履行自己的债务。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上述三个抗辩权行使不当,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法律责任。(1)(2)大学生新学期学习合同法心得体会相关文章:学习《村委会组织法》心得体会“和谐高效思维对话”型课堂建设学习体会部队学习条令条例心得体会将相和学习体会消防支队学习条令条例的心得体会勤政廉政学习心得体会学习三提升心得体会生本教育学习心得体会查看更多>>学习心得体会.

第4篇:学习劳动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在我校举办的“提升责任意识、实施素质工程”系列活动中,我们学习了劳动合同法的八大亮点,本人有一些心得体会,即这部法律的重心在强调劳动者利益的保护。相对于用工单位,劳动者普遍处于弱势地位,立法的天平是向劳动者利益这一边倾斜的,从方方面面为劳动者着想,实实在在成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神。如下是我学习的劳动合同法的几点体会:

保护劳动者利益规定之一:鼓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学习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劳动者权益明显提高,通篇洋溢着“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是一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真正能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好法。如在第14条就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保护劳动者利益规定之二:加大对试用期内劳动者利益的保护

首先,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其次,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工资的最低水平。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且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最后,劳动合同法限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试用期劳动者。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附:1、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保护劳动者利益规定之三:用工不签合同要付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5篇:劳动合同法学习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在年1月1日就要实施了,通过学习,我对该法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最大的感触就是企业的责任重了。《劳动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相比更加具体、完善,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最突出的特点是前面规定了怎么做,后面就规定了违反的法律责任。因此,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更高了,企业应认真学习、准确理解、自觉执行。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法律和经济上的风险。现就我在这次培训中所得所感陈述一下,与各位同仁共飨。

一、《劳动合同法》突破《劳动法》,适用范围扩大,原则增加,反映了立法者的价值趋向。

(一)、《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扩大了。《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该符号代指分款符,以下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该法第二条第一款将适用范围扩大到“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解决了长久以来这些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无法可依,法院适用不统一的窘境。第二款是突破些规定,立法时争论很大,最终将其列入,但是在适用时多受挚肘(见第九十六条)。

(二)、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增加了。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相较劳动法,新增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在该法中多有体现,如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条件、内容、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及其它劳动者要求的情况。相对的,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这些规定相应地转化为权利义务,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

二、《劳动合同法》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特殊要求,并且规定了企业不签订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本项下,需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用工之日”的确定,现实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通知的时候经常使用“报到”一词,报到之日一般应理解为用工之日,所以这个词应慎用;二是劳动者拒签合同的应对。对劳动者拒签的,用工企业需要保留劳动者拒签的证据,由于劳动者原因造成的未签合同的责任当然不应由用工企业承担。

三、企业制定规章制度须履行民主程序并向劳动者公示,否则该规章制度不能做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制订规章制度应履行的民主程序,制定程序主要分两步:第一,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第二,与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对第二款“平等协商确定”的理解,有两种意见:须经工会平等协商一致;只须协商,不须协商一致。笔者认为应采取第二种理解。因为用人单位对规章制度是单方行为,应有制定权。否则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将大受限制,经营也会受限制,不利于企业的经营与发展。当然,关于这一条款的理解,有待劳动部的进一步解释。在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该项制度以后,一旦发生劳动争议需要适用到企业规章制度时,该规章制度是否可适用首先会从该形式上审查,不具备的不能做为处理争议的依据。这就是在考验企业本身的管理能力。履行民主程序要求用工企业做到以下几点:设立有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建立规范民主程序的规章制度;注意工作中保留履行民主程序的证据。那么做到向员工公示,综合起来不外乎一面几种:1、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公示的方式,如员工手册等;2、员工签收的方式;3、员工传阅确认的方式;4、局域网上公开(受到质疑)、单位公开栏公开。

四、引导企业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或较长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16大学生学习心得体会范文10篇
学习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第九篇

第1篇:大学生学习牛玉儒事迹心得体会

在我校研究生部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我观看了优秀共产党员牛玉儒同志先进事迹材料,谈谈自己几点学习心得体会。牛玉儒同志是在内蒙古草原上成长起来的优秀少数民族领导干部,他在担任领导职务的20多年中,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他始终怀爱民之心,恪守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为利民之事。牛玉儒同志生活非常朴素,清正廉洁。在他眼里权力是一种为百姓服务的资源,但决不是为自己。“官”是一个普通岗位,只能用来为党为民服务。牛玉儒同志勤奋学习、不懈努力,虽然工作繁忙,但他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的责任、一种精神的追求、一种思想的境界来认识来对待,孜孜以求,学而不怠。

学习牛玉儒就要学习他的赤胆忠诚、鞠躬尽瘁地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牛儒同志的座右铭是“人民的利益高于天”,牛玉儒同志在家里接待最多的客人是那些普通群众,他经常对家人说:“群众既然能找上门来,肯定是下了很大决心的,千万不能冷了他们的心”。他还说过:“不能让一个孩子因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基本生活问题”。牛玉儒同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情怀,金杯银杯不如百姓的口碑,这体现了他始终不忘本色,保持共产党员人蓬勃的朝气、昂扬的锐气和浩然的正气等崇高品质。

学习牛玉儒精神要首先学习他坚持自己的理想与信念。有理想就能站得更高、看得更远,眼界才更宽广,才胸才更开阔。有信念才能不计个人的名利得失,自觉而满腔热情地为党的事业而奋斗。学习牛玉儒的精神其次要学习他始终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勤奋学习各种科学文化知识,不断地提高自身的思想文化素质。有科学理论的指导,就能始终保持正确的前进方面;有科学的文化知识,就能不断地提高工作水平。学习牛玉儒精神再次就是要学习他站在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的最前列,敢为人先、积极进取,像他一样,立足自身工作、埋头苦干、奋发进取,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成绩。学习牛玉儒的精神还要学习他始终保持清正廉洁,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道德理念。像他一样,筑起拒腐防变坚强的思想防线,努力经受住权力、金钱和美色的考验,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做到好不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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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大学生学习五四精神心得体会

年月日爆发的那场学生反帝爱国运动,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伟大的第一次反帝反封建的爱国运动。它是一群追求民主,追求真理的思想解放潮流,极大的推动了科学思潮在中国的传播,为后来的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奠定了基础。它又是一次中国历史上彻底的不妥协的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的伟大斗争,唤醒了中华民族的觉醒,直接促进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在中国的发展,同时,五四伟大的爱国精神直接影响了我们一代又一代人。无疑对社会也有着及其重大意义的。

五四运动的发生距现在已近90年,也许有许多人会说五四运动已经离我们已经太久远了。很多人也都认为五四精神只是一个时代的精神,已经过时了,对于我们也没有很大的现实意义了。我认为这种说法是相当的不正确的,我们很有必要重新认识我们的意识形态,有必要在新的形式下重新认识爱国主义精神。重提五四爱国运动,发扬五四精神对于我们当代大学生还是有着重大意义的。那么时值今天,当代的大学生远离了国家和民族苦难的日子,远离了社会动荡不安的局面,生活在一个无忧无虑的背景下,爱国好像对于今天的我们已经留于以种形式,也只有很少一部分人可以把爱国付诸行动,那么我们今天来重新怀念五四运动,发扬五四精神,用自己的切实行动来发扬帝国主义精神是又极其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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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大学生学习法律心得体会

我作为一个即将走向社会的,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然而许多人不懂公民基本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用法也有实际的必要.

在学习过程中,老师给我们讲解了很多鲜活生动的案例,使我们理解了经济法规,学习合同法,学习婚姻法,学习教育法等。掌握了基本的法学知识,理解宪法和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规范,提高对法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另一方面,我们更应该通过学习这门课程,加强自我修养,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通过《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只是很表面理解,很感性的认识,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理性的认识,通过学习使我的法律意识产生了质的转变。学习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参照课本,对照笔记,联系一些法律事例,以及观看普法宣传节目,感觉到在法制建设方面,我还有很多需要学习,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考虑。

法律知识是我们必备素质之一,我们必须通过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和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确的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问题。公平交易,平等……,在生活过程中,遵守法律,享受个人权利,履行义务。

由于我们专业的知识体系过于单一,导致我们很少接触到能使自己综合素质提高的知识。而这门课很好的弥补了我们专业所缺乏的,并使我们的知识视野扩大。对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很有好处。比如:在找兼职做的时候,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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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大学生学习郭明义心得体会

在开展“四强四优”学习期间,我认认真真了解并学习了时代先锋郭明义同志的的先进事迹。他的事迹虽不惊天动地,但点点滴滴却是可歌可泣;他虽是个小人物,但他的精神却是伟大的;他虽在平凡的岗位,但他的追求是崇高的。

郭明义同志30年如一日热心公益事业,帮助身边弱势困难群体化解矛盾,给300余个濒临绝望和无助的困难家庭带来新的希望。他用爱心“捂热”冷漠,甘做和谐社会“润滑剂”的事迹感动了钢城,并在全中国引发了爱的潮流。他用大爱营造一个温暖祥和的环境。他资助了180多名特困中小学生,而这些资金全来自他的省吃俭用。他无偿献血累计相当于自身总血量的10倍。几十年来,这个普通矿山职工热心关爱每一个遇到困难的人。他听说一名水车司机家中生活困难,就经常到他家看望送去生活物品;在一次冬季道路抢修中,推土机的挡风玻璃坏了,老郭看到司机没穿棉袄,就把自己的棉袄脱下来给他穿上;平时,老郭看到哪个工友的劳动鞋坏了,就马上把自己的鞋脱下来跟他换,经常是早上穿来一双新鞋,晚上回家就变成旧的了。齐矿修路作业区党支部书记刘洪良说:“老郭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业绩,可这些普普通通的小事一干就是几十年,他像一团火温暖着大家,我们这个社会缺少的就是这种人间真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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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当代大学生学习党课的收获体会

这是老师给我们上的第三节党课。他围绕党员的党性修养谈不断超越自我这一话题阐述了党性的重要性,党性修养懂得内容及党性锻炼的核心。党性是阶级性最高最集中的体现,是党固有的本性和特性,是党的性质在党员身上的体现,体现了党的先进性。党性的内容包括:坚持理想信念,坚定不移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坚持勤奋学习,扎扎实实提高实践“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始终不渝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勤奋工作,创造一流工作业绩;坚持遵守党的纪律,身体力行地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坚持两个务必,永保中共党员的政治本色。党性锻炼的核心是提高思想认识水平,增强组织性,努力实践付诸于行动。总结起来就是增强组织性,忠诚于党与人民。

经过这次党课的学习,各位老师对党的精辟解析,独到的见解和大量的旁征博引,让我深受鼓舞和教育。使我对党组织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使我更加热爱我们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坚定了我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决心,坚定了我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的信念。

在这一个月的培训过程当中,加强了我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进一步了解到党的基本路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知道了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更使我端正了入党动机。在大学,很多人把入党作为大学期间的一大任务。当然,他们的目的是不一的。有人确实是有一种进步的思想,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是,也有很多人,他们入党是为了以后毕业时能找到一份称心如意的工作,顺应潮流,毕竟,社会总是现实的,党员总是比较吃香的。我是个向往党但又有点现实思想的人,故入党也是我的大学生涯的目标与任务之一。但自从第一次递交入党申请书,到每一节党课,我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思想也随之升华。

除此之外,党课培训还确立了我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使我更加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即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努力实践党的宗旨:勤奋学习,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坚持党的密切联系群众和艰苦奋斗的作风,培养强的法律意识感。以实际行动更进一步认识深化对党的认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为党和人民的利益多做贡献,争取早日向党组织靠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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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大学生学习党课心得体会

认真学习了“两会”的精神,我们深信中国在党中央领导下,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解决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一定会把握重要的历史机遇,中国必定能赢得宝贵的发展时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蓝图必将变为现实。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作为新时期大学生,我们深为自己所处的盛世感到自豪和兴奋,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宏伟大业为我们每个青年知识分子施展自己的抱负,展现自己的才华提供了广阔的用武之地,我们十分感谢这些年来国家、社会和母校为培养我们这些学子所付出的财力、物力和精力,本人将竭尽自己所能,把自己学到的专业知识用于日常工作和社会实践,时时刻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决不辜负学校师长和单位同事们的期望和嘱托。公务员之家:

为此,我们将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团结同事,努力在工作中做到将自己的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实现统一起来,给母校武大争取更大的荣誉:

首先,在思想上,我们将继续不断加强思想政治修养锻炼。尽管自己在高中三年系统的学习了很多理论知识,但到了大学,我将面临一个全新的领域和天地,尤其是要从事团委、党委部门的文字工作,因此,我们计划经常阅读有关党建、党史及党员先进事迹的书籍和报刊等,不断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理解。使我班在工作上有更大的精神动力,做到学以致用,而不盲目;使我们能够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能鉴定好与坏、甄别正与邪;自觉抵制腐朽思想和不正之风的侵蚀,从而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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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大学生学习礼仪心得体会

在大二的这个学期,我选修了魅力礼仪课程。我觉得这是作为大学生必须面对的选修课,所以在选择过程中我的态度非常谨慎。我觉得自身的修养还有欠缺,气质方面还打不到效果,经再三思量和对比后,之所以选修这门课程,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首先,作为一名大学生,学习《魅力礼仪》课程有利于提高自己的礼仪素养;其次,在学校与社会上,自己需要更加自信、更加积极主动地去推销自己,而魅力礼仪是则自己成长和成功必需的法宝;再次,我觉得自身的修养还有欠缺,气质方面还打不到效果,作为一名专业的学生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接待外宾,更需要掌握礼仪知识。所以就下定决心选择了《魅力礼仪》。

刚开始有点不适应,觉得这些礼仪都很累,觉得在生活中也用不到,但是经过老师的讲解,觉得越来越有用,在以后的生活中、工作中,用处都很大,既为人们所认同,又为人们所遵守,简言之,礼仪就是人们在社会交往活动中应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准则。

从个人修养的角度来看,礼仪可以说是一个人内在修养和素质的外在表现。从交际的角度来看,礼仪可以说是人际交往中适用的一种艺术,一种交际方式或交际方法。是人际交往中约定俗成的示人以尊重、友好的习惯做法。从传播的角度来看,礼仪可以说是在人际交往中进行相互沟通的技巧。

礼仪的主要功能,从个人的角度来看,一是有助于提高人们的自身修养;二是有助于美化自身、美化生活;有助于促进人们的社会交往,改善人们的人际关系;从团体的角度来看,礼仪是企业文化、企业精神的重要内容,是企业形象的主要附着点。大凡国际化的企业,对于礼仪都有高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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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篇:大学生学习三平精神心得体会

尊敬的党组织:

榴花如火,欢歌五月。五月的校园到处散发着旺盛的生命与活力。而卢展工书记提出的“三平”精神——“平凡之中的伟大追求、平静之中的满腔热血、平常之中的极强烈责任感”,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既是一种品质修养、情操风范、思想境界,也是对我们每一个新时期的优秀青年的基本要求。

“弘扬‘三平’精神,争做‘四有’人”是省委省政府、团省委提出的又一鲜明的弘扬精神的伟大口号,平凡之中的伟大追求、平静之中的满腔热血、平常之中的极强烈责任感,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既是一种品质修养、情操风范、思想境界,更是对每一个入党积极分子的要求。“平凡、平静、平常”,看似普通,却包含着一种务实执着的精神气质;“追求、激情、责任”说起来容易,却意味着要付出勇气和智慧。“三平”精神突出的是求真务实,倡导的是持之不懈的奋斗。它集中展示了新时期人的精神风貌,是精神的生动展现和最新概括。

“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我们肩负着民族和国家的未来,我们的责任任重而道远,我们要“学习、学习、再学习”,用成绩回报老师辛勤的耕耘,用所学知识为社会创造财富。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道理简单,却包含着深刻的辩证法思想。我们大部分人都生而平凡,但平凡不等于平庸,只要在平凡之中追求伟大,在平静之中怀有满腔热血,在平常之中保持强烈责任感,普通人也能实现对生命价值的创造,对人生境界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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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篇:大学生学习七一讲话心得感想

敬爱的党组织:

就在上周当我们还在准备紧张的考试时,我们党迎来了第94岁生日。在这次的“七一”会议中做了重要讲话,我通过新闻、报刊和网站对这次“七一会议”进行了了解和自我学习,并结合相关时政资料以及自己思想觉悟和行为的实际情况,谈以下几点个人体会,并向党组织汇报:

在这次的“七一”会议上,我认为谈及的最多的问题就是党在新时期的先进性问题!这也是在会议上所讲的中心和核心问题。“先进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所系,力量所在。”这是当年毛泽东主席曾经在解放后的党的重要会议上所讲的。所以早在“十六大”中就有提出:一个政党要长期保持和发展先进性,必须依靠全体党员持续不断的先进性实践,也必须依靠立足实践与时俱进的理论创新的政治主张。

在庆祝建党94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进一步科学回答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什么要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怎样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形成了我们党关于先进性建设的系统理论。这一重大理论创新成果,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党对于先进性建设的规律性认识,对指导新形势下党的先进性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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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篇:当代大学生学习形势与政策心得体会

首先,给我们授课的老师滔滔不绝,睿智敏捷的思维,丰富多彩的素材,以及别有风趣的讲演,无不为我们展示了一位领导所具备的良好素质和出众能力,在这里,我们不仅享受着知识的积淀所带来得无限快乐,更被其无穷的讲演魅力所深深陶醉。我赞美他,是因为他优秀,我们钦佩他,是因为我们年轻,我们用自己年轻、活跃、开放、包含的个性来聆听哲人的教诲,固然会受益匪浅、泽被至深。

我们认识到,形势与政策左右我们的发展,对我们具有重要意义。史有“识时务者为俊杰”,今应为“适时务者为俊杰”。社会历史的大发展已决定了个人发展的最大环境、最大上限,制约着可选择度,决定着大学生成功的机率,影响很具体,也很深远.因此,我们应学会认识和把握形势与政策。形势是制定政策的依据,政策影响形势的发展。我们必须吃透政策的原意,懂得灵活变通,具备创新能力。与此同时,我们还应顺应形势与政策,发展自我:找准自己的发展目标,结合自己的优势,定位自己的方向及发展地位;依据个人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努力奋斗,构建知识结构体系,拓展素质,不断提高个人能力,打造出“诚、勤、信、行”的品牌大学生;利用形势与政策,为我所用,形成对形势与政策的敏锐的洞察力和深刻的理解力,培养超前的把握形势与政策的胆识,“艺高人胆大,胆大艺更高”,利用形势与政策,实现自我大发展。树立一个远大理想,做一个成功人士!

关注世界。当今世界飞速发展,“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时代过去了。地球村里的变化日新月异。生在当代,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岂能做那四角的书柜?抛掉陈旧的观念,拥抱外面精彩的世界,才是我们应该做的。

其次,青年是推动社会和历史前进的一支重要力量。无论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程中,还是中华民族发展的历程中,青年都发挥了重要作用。而大学生是青年中,知识层次较高,最具潜力,最有创造性的群体,因此,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面貌和人生价值取向,将直接影响到国家的未来,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历史复兴的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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