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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出资协议

2016-12-27 10:12:3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知识产权出资协议(共9篇)知识产权出资的注意事项知识产权出资的注意事项一、有关知识产权出资与知识产权转让的选择新设立公司要利用他人的知识产权可以通过两种途径:一是知识产权所有人作为股东,以知识产权向公司进行出资;二是由知识产权所有人将该知识产权转让给公司。出资行为和转让行为的法律性质不同,产生的法律后果也不一样。了解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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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出资的注意事项
知识产权出资协议 第一篇

知识产权出资的注意事项

一、有关知识产权出资与知识产权转让的选择

新设立公司要利用他人的知识产权可以通过两种途径:一是知识产权所有人作为股东,以知识产权向公司进行出资;二是由知识产权所有人将该知识产权转让给公司。出资行为和转让行为的法律性质不同,产生的法律后果也不一样。了解这一点,发起人各方可根据公司如何利用知识产权以做出对自己有利的选择。 首先,以知识产权出资的行为,是一种投资行为?同时也是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转让行为。确切地说,是一种投资性的知识产权转让行为。且这种投资转让是永久性的,公司如不解散清算,投资人不得从公司中提取这部分财产。作为出资的对价,出资人换取对公司财产的股权,出资人的经济利益的实现是通过其股权每年带来的分红而实现。当然,如果公司经营不好,出资人也就可能一分钱也分不到,如果公司资不抵债,被宣告破产,公司还有权将该知识产权作价变卖,其价款用于清偿公司的债务。所以,作为股东的出资行为是需要承担风险的。而我们一般所说的知识产权的 “转让”,严格地说包括转移知识产权所有权的转让和只转移知识产权使用权的“使用许可”。这种转让不是以投资为目的,当转让方或许可方将知识产权转让或许可给公司后,公司作为受让方或被许可方应支付转让费或使用许可费给转让方或许可方。

因此,转让人的经济利益是通过获得一定的价款而不是非固定的投资分红实现的。此转让费或使用费一般地讲是从公司成本中列支,一次或逐次按年由转让 1

方或许可方提取,当企业出现亏损时,公司仍然应当从企业成本中列支转让费或许可费,转让方或许可方在合同条件下(如以销售额、销售数量提成),仍可能获得知识产权转让或使用许可应得的利益。如果公司因亏损以至于资不抵债破产,转让方或许可方在未得到按合同应得的全部转让费或使用费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公司的债权人参与分配公司的剩余财产。另外,由于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的出资人是公司的股东,因此享有股东为公司利益和为自己利益而行使的共益权,如股东会上的表决权,对董事的起诉权等。而知识产权转让人或许可人则不能享有公司股东的这种权利。

了解知识产权的出资与转让的不同以后,公司发起人各方将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自己情况的方案。如公司为了充分调动知识产权出资人的积极性,以使其在今后的产品研发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可要求知识产权所有人以知识产权出资方式加入公司。由于知识产权所有人已成为公司股东,享受经营成功的收益,承担经营失败的风险,在此种情况下,知识产权所有人自然会竭尽全力发挥其技术等方面的作用。如果知识产权人充分看好自己的技术、市场和其他公司发起人的资信情况,要求知识产权作价入股将会可能得到比转让知识产权更高的收益。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股东是以其出资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益和承担风险的。由于技术有随时间的推移发生贬值的特点,技术出资方如以技术作价的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固定比例永久性地分配公司的收益,对其他出资人来说,也会造成分配利益的不均衡。而以技术转让支付的转让费或许可使用费,往往采用收取入门费加提成费的方式,至于提成则有销售额提成、销量提成、 利润提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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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技术不再先进或被淘汰, 产品在市场上已没有销路, 则技术转让人每年应得的提成费就可能无法兑现。这种把知识产权所有人与公司的经济效益联系在一起的知识产权利用方式,对均衡知识产权所有人与公司的利益,以及知识产权所有人与公司股东的利益,也是很可取的。因此,企业在实践中若采用这种方式,可更好地保障公司和其他股东的经济利益。尤其在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的设立中,由于技术来源方往往是外方,为了保证注册资本的不变,防止缩水,以及为了维护中方的经济利益,合资合作时,最好要求外方以货币出资,技术的利用可以在公司成立后由公司作为受让方受让利用。

二、有关知识产权出资的作价价格

应该说,知识产权出资的作价价格,与其他方式出资如实物出资、土地使用权出资相比显得难以确定一些。实物、土地使用权都有相应的市场价格,即使实物已经使用过,也有统一的固定公式的折旧计算法。而技术在市场上,没有较为统一接近的市场价。一技术既然比其他同类技术领先,一商标既然比别的同类产品或服务上的商标有名气,那么,这项技术或商标就有比其他技术或商标更高的价值,而这部分价值究竟应高出多少,很难用公式精确的计算出。因此,用知识产权出资时对知识产权的评估只是一个供发起人确定其知识产权作价金额的参考数,最终作价金额的确定是发起人各方在评估金额的基础上相互协商的结果。应该注意的是,我们常常看到媒体报道,某某技术拍卖要价一个亿,某某驰名商标评估价值为几百亿。其实,这种价格只是该项知识产权理论上的一个参考价值,而其真正的价值应该是这项知识产权在发生交易时所实现的价值,如果没有交易,它的价值就是不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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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用知识产权出资时,还应注意是以知识产权的何种权利出资,即是以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出资还是使用权出资。如以所有权出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将转移给公司所有,出资人只对其知识产权享有股权,不再享有所有权。在此情况下,出资人自己不能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使用该项知识产权,也不能再将该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或许可给其他人。如果仅以知识产权的使用权出资,则出资人对该知识产权仍享有所有权,在不违反出资协议的情况下(如公司独占使用该知识产权),出资人还可自己使用或许可给其他人使用该知识产权。所以知识产权以所有权出资时的作价金额,就显然应该比以使用权出资的作价金额高。

最后,依照《公司法》第24条的规定,知识产权的出资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知识产权的评估应该聘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包括资产评估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财务咨询公司等)进行。依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法规,以国有性质的知识产权出资的,其评估报告还须由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部门(通常是国有资产管理局)进行确认,以防出现低估的现象,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五、关于知识产权出资的权利转移手续

依照《公司法》第25条的规定,以知识产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即到法定机构办理知识产权的“过户登记”,没有办理“过户登记”,知识产权在法律上仍然没有发生转移,出资人仍然没有完成出资。因此,以专利技术的所有权出资的,依照专利法有关专利权转让和使用许可的有关法律规定,应到中国专利局办理专利权人变更登记手续并予以公告,即将专利权从专利技术 4

出资人一方“过户”到新设立的公司头上。以专利技术使用权出资的,出资合同应向中国专利局备案。以非专利技术出资的,目前法律尚无相应的规定。以注册商标所有权出资的,依照《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关于商标权转让及使用许可的有关规定,出资人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附送原《商标注册证》。

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后,将原《商标注册证》加注发给新设立的公司,并予以公告。以注册商标使用权出资的,出资合同应报商标局备案,如果出资人没有履行出资义务,即未办理知识产权所有权转移的有关手续,该知识产权从法律上便没有发生转移,这种情况下出资合同仍然有效,知识产权出资人构成对出资合同的违约,公司可追究出资人不出资的违约责任。最后,按照公司法的要求,知识产权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后,还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六、确保出资不是职务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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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使用权能作为出资吗
知识产权出资协议 第二篇

知识产权使用权能作为出资吗

时间:2011-09-06 09:45 我要评论(0) 大家都在问(20,947人参与)

【找法网 专利使用】我国工商登记实践中已有不少使用权出资的企业得以设立,司法实践中亦有认可了知识产权使用权出资合法性的案例

在合资设立企业时,外国投资者可否以技术出资,仅以一定区域的独占使用权出资,保留技术的所有权及其它区域的使用权呢?

我国《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以及3部外资法都明确了股东(合伙人)可以用知识产权(或技术)出资。但是,对于仅能以完整的“知识产权”,即所有权出资,还是也可以用“知识产权”的部分权利,如使用权出资,则该等法律语焉不详。 有人提出仅能以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出资,有人提出可以用知识产权的使用权出资,还有人提出使用权出资时仅限于独占许可使用权。笔者认为:使用权出资应属合法,且方式不限。

符合出资条件

《公司法》关于非货币出资,规定应该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主张仅能以所有权出资者,大概是为《公司法》规定之“转让”字样所局限,以为仅“所有权”可以谈及转让,因我国《商标法》、《专利法》的措辞严格区分了注册商标、专利权的“转让”和许可使用,也即《商标法》、《专利法》中所称“转让”仅指所有权的转让,不包括“使用权”的转让。

然而,我国《合同法》规定,“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可见我国有些法律关于技术“转让”的标的,并非仅限于所有权,还包括申请权、使用权的转让。《公司法》没有明确“转让”含义,而知识产权使用权可估价,可由他人实施,可以采用转让一说,符合该出资条件。

首先是财产转移手续可操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公司法》规定“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也规定“应当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有人质疑以专利使用权出资如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对此,我国《商标法》、《专利法》分别规定:注册商标、专利权“转让或因其它事由转移”的,须经核准或登记并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权,自登记之日起享有专利权;许可他人使用的,

应当将许可合同备案。我国《著作权法》亦规定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转让合同可以向有关部门备案,但非必须备案。对非专利技术等其它知识产权的转让和许可使用,我国法律没有登记、核准或备案的要求。

由此可见,只是产权使用权出资的方式,除了上述,没有特别规定的转移手续,因此根据有关法律原则,相关知识产权在约定的时间或“交付”时转移,无需办理特别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其次是最高院解释认可技术使用权出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以技术成果向企业出资但未明确约定权属, 接受出资的企业主张该技术成果归其享有的, 人民法院一般应当予以支持,但是该技术成果价值与该技术成果所占出资额比例明显不合理损害出资人利益的除外”。由此可见,司法实务上是认可技术使用权出资的。尽管最高院尚未对商标权、著作权等出资作出类似解释,但从上述出资要求分析来看,可以推断司法实践中可能采用技术使用权出资的类似认定。

综合上述,笔者认为,知识产权使用权,符合法律规定之作为出资的条件,可以作为出资。我国工商登记实践中已有不少使用权出资的企业得以设立,司法实践中亦有认可了知识产权使用权出资合法性的案例。知识产权出资,既可以是所有权出资,也可以是使用权出资,而至于使用权出资具体是独占许可、排他许可还是普通许可,则仅涉及商业考量,法律没有规定,具体方式应当不限。 找法网为您推荐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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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出资协议 第三篇

股东出资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经过各股东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具体事项制定协议如下,供各方共同信守: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 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 市 区 路 号 楼 室。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 ,公司的经营期限以工商部门核准的为准。

三、 公司股东共 个,(其中自然人 个,企业法人 个,社会团体 个,事业法人 个,国家授权的部门 个。)分别为:

( ),现住 ,身份证号码 。

( )公司,住所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

( )学会(协会、联谊会等),住所在 。

( )团体法人编号为 。

( )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 。

四、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注: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另外,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1.( )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实物 [实物出资即以民法上的物出资,包括房屋、车辆、设备、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等,它是一种有形资产]、知识产权 [注:这里所指的知识产权不仅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也包括非专利技术(如技术秘密),知识产权出资是指权利持有人或者所有权人将依法拥有的知识产权权利进行价值评估后,再依据设立公司的合同和章程到专利局或商标局或版权局或其他管理机构办理知识产权权利转移于被投资的公司的登记备案和公告手续,工商登记机关凭转移手续确定以知识产权入股的股东完成股东投资义务的履行。]、土地使用权 [注: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资应注意几点:1.土地的出资是使用权的出资,而不是所有权的出资;2.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而

不能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3.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而不能是划拨土地使用权;4.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是未设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注:债权、股权、采矿权、探矿权等他物权均可作为出资财产]。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对不能出资的财产形式予以了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另外该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规定:“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方式出资 万元。

2.( )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 万元。

3. ………….

【知识产权出资协议】

(注: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公司在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知识产权出资协议】

五、 各股东须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六、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 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实物出资的,须提供评估证明文件,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东各方均承诺《出资协议》项下的资产权属清楚,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或第三者权益,办理产权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

七、 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 。

八、 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时,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东在接到转让股权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注:若全体股东另行约定股权转让方式,可不按此条填写。)

九、 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及损失。(注:若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承担风险及损失的,可不按此条填写。)

十、 股东的权利为:

1.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

告;

2.分享公司利润;

3.公司事项的表决权;(注: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股东另有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除外。)

4. 。(注:此处或可按实际情况填写股东各自不同的权利内容。)

十一、股东的义务为:

1.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知识产权出资协议】

2.分担公司经营风险及损失;

3.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4. 。(注:此处或可按实际情况填写股东各自不同的义务内容。)

十二、 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各股东对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十三、本协议未约定的事项,参照公司章程中的规定执行。

十四、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 办法承担。

十五、本协议一式 份,经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经过各股东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具体事项制定协议如下,供各方共同信守: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 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 市 区 路 号 楼 室。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 ,公司的经营期限以工商部门核准的为准。

三、 公司股东共 个,(其中自然人 个,企业法人 个,社会团体 个,事业法人 个,国家授权的部门 个。)分别为:

( ),现住 ,身份证号码 。

( )公司,住所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

( )学会(协会、联谊会等),住所在 。

( )团体法人编号为 。

( )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 。

四、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注: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另外,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1.( )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实物 [实物出资即以民法上的物出资,包括房屋、车辆、设备、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等,它是一种有形资产]、知识产权 [注:这里所指的知识产权不仅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也包括非专利技术(如技术秘密),知识产权出资是指权利持有人或者所有权人将依法拥有的知识产权权利进行价值评估后,再依据设立公司的合同和章程到专利局或商标局或版权局或其他管理机构办理知识产权权利转移于被投资的公司的登记备案和公告手续,工商登记机关凭转移手续确定以知识产权入股的股东完成股东投资义务的履行。]、土地使用权 [注: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资应注意几点:1.土地的出资是使用权的出资,而不是所有权的出资;2.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能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3.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而不能是划拨土地使用权;4.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是未设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注:债权、股权、采矿权、探矿权等他物权均可作为出资财产]。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对不能出资的财产形式予以了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另外该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规定:“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方式出资 万元。

2.( )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 万元。

3. ………….

(注: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公司在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五、 各股东须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六、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 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实物出资的,须提供评估证明文件,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东各方均承诺《出资协议》项下的资产权属清楚,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或第三者权益,办理产权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

七、 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 。

八、 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时,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东在接到转让股权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注:若全体股东另行约定股权转让方式,可不按此条填写。)

九、 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及损失。(注:若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承担风险及损失的,可不按此条填写。)

十、 股东的权利为:

1.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分享公司利润;

【知识产权出资协议】

3.公司事项的表决权;(注: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股东另有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除外。)

4. 。(注:此处或可按实际情况填写股东各自不同的权利内容。)

十一、股东的义务为:

1.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2.分担公司经营风险及损失;

3.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4. 。(注:此处或可按实际情况填写股东各自不同的义务内容。)

专利权入股协议
知识产权出资协议 第四篇

专利权入股协议

作者:佚名 资料来源:网络 点击数:2561

文 章

来源 莲山 课件 w w

w.5 Y k J.cOM公文

专利权入股协议

(框架文本)

甲方: YT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D集团

丙方:(政府代表机构或部门)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定义

1.1专利:本合同中所指的专利是甲方转移给新公司的已由中国专利局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 ;申请日 : 发明创造名称 ;

1.2一般技术:指甲方拥有的与实施该项专利有关的未申请专利或已宣布专利无效的技术。

1.3附带技术秘密:指实施甲方专利所必须的、可行的、能够达到预期效果的未公开的技术,名称:

1.4合同技术:是指甲方转移给新公司使用的专利,一般技术,和技术秘密以及有关专利和一般技术的全部资料。

1.5全部技术资料:包括专利申请文件及实施与该专利有关的(产品设计图纸、工艺图纸、工艺配方、工艺流程以及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工装、设备清单等)技术资料。

1.6合同产品:是指乙方使用合同技术制造的产品,其产品名称为: 。

1.7技术服务:指甲方为双方设立公司所实施合同技术所进行的服务,包括甲方向新公司有关人员传授合同技术和培训有关人员。

1.8新公司:指甲方、乙方、丙方共同设立的 公司。

第二条 股权比例

2.1甲方以为其所持有的 专利所有权(含/不含附带技术秘密)作为无形资产入股新公司,三方同意以协商作价/经三方认可的 评估机构 报告确定该专利价值 万元,占公司总资本的 。 2.2乙方以货币、实物资产等出资 ,经三方认可的 评估机构 报告确定该资产价值 万元,占公司总资本的 。

2.3丙方以 土地作为出资,经三方认可的 评估机构 报告确定该土地价值 万元,占公司总资本的 。

第三条 附带技术秘密

3.1为保证专利技术的实施和专利产品的质量,甲方提供如下与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秘密:

3.1.1 ;

3.1.2 。

3.2 该技术秘密新公司须向甲方支付/不支付报酬,由各股东同意、并以新公司股东会决议形式加以确定。

第四条 全部技术资料

4.1 甲方所提供的全部技术资料包括: 。

4.2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新公司完成 工作后 日内,向新公司移交以上资料。 第五条 技术服务

5.1 为保证专利的正常实施,甲方应为新公司提供以下技术指导服务:

5.1.1 ;

5.1.2 。 5.2 技术指导服务不折抵公司出资,但须向技术指导人员支付报酬。

第六条 后续技术改进及收益归属

6.1 对于本专利在新公司应用后所产生的技术改进,分为微小改进、较大改进与重大改进。 微小改进是指 ; 较大改进是指 ;

重大改进是指 ;

6.2 对于微小改进,改进技术属于新公司/改进人所有,公司免费使用,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对于较大改进,改进技术属于新公司/改进人所有,公司按照改进程度、给公司带来收益、利用公司条件的程度,向改进人支付一定奖励,奖励数额另行约定;

对于重大改进,改进技术属于改进人/新公司/专利权人所有,公司需向改进人/专利权人支付技术许可费用。

第七条 专利许可

甲方专利权入股新公司后,若新公司向其他公司许可实施该专利,必须经过甲方同意/三方协商一致/代表 表决权股东通过。 第八条 专利无效

8.1在甲方专利权时效期限内,第三方向专利局提出专利权异议,并经专利局裁定/法院裁判后该专利确属无效的,不再按本协议前述约定享有权利。 8.2若该专利在认定无效后,可认为是一般技术具有使用价值的,由各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合作方式;若已无技术使用价值,则各方可以解除专利入股合同。

8.3对于专利确定无效前,甲方因此而在新公司获得的各项收益,甲方不再返还新公司及其他股东。

第九条 保密约定

三方约定除法律明确规定不属于保密范围的内容外,所涉及的技术秘密、经营信息以及本合同内容,未经三方共同许可,任何一方向他方透漏的,均应向公司和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泄密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第十条 甲方原有生产能力及设备

10.1在本协议生效/新公司投产后,甲方不再生产本协议项下的专利产品。

10.2甲方原有生产能力与设备作价 万元,由新公司购买。 第十一条经营管理

11.1甲方在新公司派驻 名董事, 名监事, 名生产技术人员, 财务管理人员。 11.2乙方在新公司派驻 名董事, 名监事, 名生产技术人员, 财务管理人员。 11.3丙方在新公司派驻 名董事, 名监事, 名生产技术人员, 财务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公司解散

12.1公司解散时,若专利仍在专利权期限内,新公司须将该专利权仍转移至甲方名下,其他股东有协助义务。

12.2公司解散时,在公司存续期间所涉及的商业秘密,由原先的提供者合理使用,其他各方不得使用,并不得泄露。

第十三条三方保证与承诺 13.1甲方保证:【知识产权出资协议】

13.1.1甲方拥有协议项下专利的合法专利权;

13.1.2甲方保证拥有签署本协议的资格和能力。

13.2乙方保证: 13.2.1甲方保证拥有签署本协议的资格和能力。

13.3丙方保证:

13.2.2甲方保证拥有签署本协议的资格和能力。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各方商定,共同遵守本协议。如有违反,愿意承担违约责任。

14.1 本协议任何一方若有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承诺、保证的行为,即构成违约,均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14.2 若因本协议任何一方实质性违约,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违约方除应返还从对方获得的财产外,还应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第十六条有关税费承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税费,由本协议各方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第十七条其他条款

17.1 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的形式予以确定,所签署的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2 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八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由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九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长治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向合同签订地/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本协议一式 份,三方各持 份,报 机构 份 。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甲方:

乙方:

丙方

专利入股协议书2014(标准版)
知识产权出资协议 第五篇

甲方: 专利权人: XXX

乙方: 区域合作人:

为使新技术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和专利新产品迅速占领市场,现实行技术入股联营生产和产值提成的方式紧密合作,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专利技术名称为: ,专利号: ,专利发明人:万金林。

2、甲方授权许可乙方在 独家生产(含 )省(直辖市)。其销售权:可在全国进行销售;如果在乙方能完成甲方需求量的情况下,乙方可在 独家生产。

3、甲方提供技术项目合作期限为 年,合同期间甲方免收乙方技术转让费 万元,以技术入股,提成产值的 %作技术转让的形式进行联营生产。

4、甲方在乙方支付前期技术成本费 万元,到位三日后进行新产品调试生产,并陆续完成乙方生产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5、甲方负责 %产品的销售,销售时必须向需货方收取 %的定金付给乙方,否则乙方拒绝生产供货。

6、如需扩大生产或建立分公司,可由甲方进行重新授权,甲方协助乙方组建分厂、分公司和集团化组建,其分厂、分公司、集团所得收入甲方提成30%,提成 年。

7、在合同期间允许乙方使用发明人的专利权、肖像权和名誉权,其使用的方式必须得到甲方许可。

一、 乙方责任

1、乙方应负责组建生产公司及工商、税务经营手续和必要的启动资金,并提供厂房、生产人员、水电和生产设备以及扩大生产资金。启动资金(含设备和前期出货费 )万元。

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时支付成本费 万元,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生产合格产品,并有权要求甲方在合同生 效 日内完成乙方生产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3、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有权要求甲方对该产品不断创新和改进,对改进的技术应首先给乙方使用,乙方应给甲方适当奖励。

4、乙方对生产产品的数量应如数报送甲方,应实行财务公开,乙方不得做出对甲方利益有损之事。

5、乙方可负责 %的产品销售,在销售前也必须向需货方收取 %的定金后,方可生产供货。

6、乙方产品的价格定位,应在生产成本价的基础上加45-80%,否则价位过高会影响销售量。

7、乙方应积极在 地区扩大再生产,其建立分厂、分公司、集团的所得收入乙方提成70%,提成 年。

二、 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前期的技术成本费 万元到位后 日内,如果不能调试或不能生产出合格产品,甲方应 日内将乙方的前期技术成本费全额退还。(注:合格产品以‘产品检测报告’为准,由甲方负责将产品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2、若乙方收到定金后不能生产或放弃生产,造成不能及时供货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与需货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私自设立分厂、分公司和集团,否则按免收的全额技术转让费支付甲方。

三、 条约

1合同期瞒,甲方不再提成、参股和销售,如继续合作,可另议。

2合同期瞒,乙方如继续使用专利人肖像和名誉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肖像权和名誉权使用费,费用另议。

3 有效期200 年 月 日到20 年 月 日止。

4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 备注: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日:200 年 月 日 签订日:200 年 月 日

2016股东出资承诺书的范本
知识产权出资协议 第六篇

股东出资承诺书的范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经过各股东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具体事项制定协议如下,供各方共同信守: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 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 市 区 路 号 楼 室。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 ,公司的经营期限以工商部门核准的为准。

三、 公司股东共 个,(其中自然人 个,企业法人 个,社会团体 个,事业法人 个,国家授权的部门 个。)分别为:

( ),现住 ,身份证号码 .( )公司,住所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

( )学会(协会、联谊会等),住所在 .( )团体法人编号为 .( )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 .四、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注: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另外,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1.( )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实物 [实物出资即以民法上的物出资,包括房屋、车辆、设备、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等,它是一种有形资产]、知识产权 [注:这里所指的知识产权不仅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也包括非专利技术(如技术秘密),知识产权出资是指权利持有人或者所有权人将依法拥有的知识产权权利进行价值评估后,再依据设立公司的合同和章程到专利局或商标局或版权局或其他管理机构办理知识产权权利转移于被投资的公司的登记备案和公告手续,工商登记机关凭转移手续确定以知识产权入股的股东完成股东投资义务的履行。]、土地使用权 [注: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资应注意几点:1.土地的出资是使用权的出资,而不是所有权的出资;2.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能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3.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而不能是划拨土地使用权;4.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是未设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注:债权、股权、采矿权、探矿权等他物权均可作为出资财产].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对不能出资的财产形式予以了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另外该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规定:“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方式出资 万元。

2.( )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 万元。

(注: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公司在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五、 各股东须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六、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 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实物出资的,须提供评估证明文件,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各方均承诺《出资协议》项下的资产权属清楚,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或第三者权益,办理产权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

七、 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 .八、 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时,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东在接到转让股权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注:若全体股东另行约定股权转让方式,可不按此条填写。)

九、 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及损失。(注:若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承担风险及损失的,可不按此条填写。)

十、 股东的权利为:

1.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分享公司利润;

3.公司事项的表决权;(注: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股东另有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除外。)

4. .(注:此处或可按实际情况填写股东各自不同的权利内容。)

十一、股东的义务为:

1.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2.分担公司经营风险及损失;

3.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4. .(注:此处或可按实际情况填写股东各自不同的义务内容。)

十二、 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各股东对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十三、本协议未约定的事项,参照公司章程中的规定执行。

十四、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 办法承担。

十五、本协议一式 份,经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016股东出资合作协议
知识产权出资协议 第七篇

股东出资合作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 、 、… 等人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协议: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 。

二、公司经营范围: 。

公司法定地址: 。

公司经营期限: 。

三、公司法定股东共 个,分别为 、 、… ,由 出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美元。各股东出资方式为: 出资 万美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出资 万美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五、股东应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月内认缴出资额的 %, 个月内认缴出资额的 %,其余部分在 年内缴清。

六、股东不按协议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七、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八、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 省 市 签订。

(股东签名、盖章)

甲方:****经贸有限公司

乙方:

股东出资合作协议 [篇2]

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酒吧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酒吧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酒吧,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酒吧名字为: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酒吧,范围包括烟酒销售、中西式简餐、棋牌等。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

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伙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

股东出资合作协议 [篇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经过各股东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具体事项制定协议如下,供各方共同信守:

一、

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公司主要经营 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 市 区 路 号 楼 室。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 ,公司的经营期限以工商部门核准的为准。

三、

公司股东共 个,(其中自然人 个,企业法人 个,社会团体 个,事业法人 个,国家授权的部门 个。)分别为:

_______,现住 ,身份证号码 ._______公司,住所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

_______学会(协会、联谊会等),住所在 ._______团体法人编号为 ._______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 .四、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注: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另外,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1._______出资_______万元,其中以货币(或实物 [实物出资即以民法上的物出资,包括房屋、车辆、设备、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等,它是一种有形资产]、知识产权 [注:这里所指的知识产权不仅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也包括非专利技术(如技术秘密),知识产权出资是指权利持有人或者所有权人将依法拥有的知识产权权利进行价值评估后,再依据设立公司的合同和章程到专利局或商标局或版权局或其他管理机构办理知识产权权利转移于被投资的公司的登记备案和公告手续,工商登记机关凭转移手续确定以知识产权入股的股东完成股东投资义务的履行。]、土地使用权 [注: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资应注意几点:1.土地的出资是使用权的出资,而不是所有权的出资;2.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能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3.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而不能是划拨土地使用权;4.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是未设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注:债权、股权、采矿权、探矿权等他物权均可作为出资财产].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对不能出资的财产形式予以了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另外该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规定:“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方式出资 万元。

2._______出资_______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 万元。

(注: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公司在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五、

各股东须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六、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 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实物出资的,须提供评估证明文件,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各方均承诺《出资协议》项下的资产权属清楚,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或第三者权益,办理产权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

、 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 .八、 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时,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东在接到转让股权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注:若全体股东另行约定股权转让方式,可不按此条填写。)

九、

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及损失。(注:若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承担风险及损失的,可不按此条填写。)

十、

股东的权利为:

1.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分享公司利润;

3.公司事项的表决权;(注: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股东另有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除外。)

4. .(注:此处或可按实际情况填写股东各自不同的权利内容。)

十一

、股东的义务为:

1.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2.分担公司经营风险及损失;

3.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4. .(注:此处或可按实际情况填写股东各自不同的义务内容。)

十二、

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各股东对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十三、

本协议未约定的事项,参照公司章程中的规定执行。

十四、

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 办法承担。

十五

、本协议一式 份,经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股东出资合作协议 [篇4]

转让方:

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和股东会决议,现就转让方在 有限公司的出资转让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 股东将原出资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的部分(全部) 万元转让给 ,转让金 万元;

股东将原出资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的部分(全部) 万元转让给 ,转让金 万元。

二、 年 月 日前,受让方需将转让金全部付给转让方。

三、至 年 月 日止,本公司债权债务已核算清楚,无隐瞒,双方均已认可。从 年 月 日起 成为本公司的股东,承认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益,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承担责任。

四、公司红利的收益按本合同签订之日计算,转让方享有转让前的红利,受让方享有转让后的红利。

五、 股东自转让之日起,不再是公司股东,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

六、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约定条款:

八、本合同一式 份,交公司登记机关一份,股东各持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

受让方:

其他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股东出资合作协议 [篇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

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入股 种猪养殖场,以有限公司模式运行。

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公司主要经营种猪养殖,生猪养殖,香猪养殖等行业。

公司住所:xx-xxx-xxx-xxx-xxx-xxx

二、公司股东现共 个,其中自然人 个,企业法人 个,名誉事业法人 个。分别为:

( ),企业法人现住 :

身份证号码:

( ),名誉事业法人现住 :

身份证号码:

( ) 自然人现住 :

身份证号码 :

( ) 自然人现住 :

身份证号码 :

( ) 自然人现住 :

身份证号码 :

( ) 自然人现住 :

身份证号码 :

三、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分100股,以5000元为基数。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 )出资( )万元人民币。

( )出资( )万元人民币。

( )出资( )万元人民币。

( )出资( )万元人民币。

( )出资( )万元人民币。

四、公司增资扩股成立后,应当在 10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60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五、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5%赔偿金。

六、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七、全体股东同意指定xx-xxx为代表,聘为名誉董事长,向公司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其所对应的承担责任由企业法人代表承担。

八、职务和分工:

( )担任公司法人代表职务,执行合作公司的相关综合事务;

( )担任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的业务经营和管理及疾病控制;

( )担任副董事长,执行合作公司的相关综合事务;

( )担任副董事长,执行合作公司的相关综合事务;

( )担任财务总监;

( )担任业务经理;

九、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的合作股东不提取劳动报酬。经营收益在除去现金出资成本和经营成本后的利润部分每 次均按照 %、 %、 % % %的比例分红。每季度提取当季度的所得净利润的50%进行股东分红,每满12个月再提取近12个月的积累盈利部分的10%进行股东分红,盈利的余额部分作为合作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每个股东分享入股数相对应的国家政策补贴,扶贫基金,奖励,赔偿等补偿##资金。

十、投资风险承担方式:

每个股东须承担相对应的市场经营风险和不可为的灾害(包括地震,冰雹,偷盗,火灾,国家扑杀等等),各股东按投资比例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一、经营##资金的增加:

如合作公司出现需要再增加经营##资金的情况,各股东应按照各自分红的比例增加出资; 如有股东出现不能够或不愿意再增加出资的情况,则该股东视为自动退股。是否需要再增加经营##资金应该以执行董事和其他决策股东同意为准。 如有新的中小企业融资入注公司,其利益按具体的国家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尽一切可能利益优化,并参考原始股东入股基数所占比例达成统一意见后执行新的利润分配方式。

十二、开设子公司方式:

如股东一致表示愿意增加子公司,达成协议。可以自由组合包括新的中小企业融资对象,以出资多少重新组织利益分配。以董事会形式友好协商。

十二、退股方式:

每个合作股东的现金出资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股东退股时,应该向董事会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合作公司应先行将公司盈利部分的85%(15%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 ,不得分配)按照分红比例结算,然后再将该股东的现金出资退回。如合作公司没有盈利, 则根据合作公司现有财产按照实际出资的比例退回该股东。

十三、本协议签定于2016年 月 日,一式 份,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每位股东各执一份。本协议完善中签字生效:

公章:

2016年 月 日

2015知识产权授权合同范本
知识产权出资协议 第八篇

知识产权授权合同范本由第一公文网整理,所谓知识产权授权就是具有知识产权的商家授权给其他代理,同意使用产品的行使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知识产权授权合同范本

知识产权授权合同范本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就甲方制造之“_____”产品所涉及的依法获得商标专利、宣传品、证照等全部知识产权的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区域内代理销售甲方“_______”系列产品时,以_______公司或经营(销)部的名义在双方约定的区域内登记注册上述名称,并经营甲方产品。

第二条:乙方确认甲方拥有“_______‘产品及”_______“字号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仅在授权时间及范围内使用。

第三条: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权期内充分维护甲方的形象、信誉,并作好产品技术保密工作,不能将产品技术披露给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发生。

第四条:本授予权协议自双方签订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签订)及期限为起始至终止。双方同意无论因何种原因不再继续合作时,本授权随即终止。

第五条:双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识产权授权时,乙方应交还全部技术文件、宣传品(资料)相关所有证照,同时在三个月内变更企业名称,不再使用“_______“字样。在甲方收回授权后的一年内,乙方不得经营甲方竞争双手的任何产品。

第六条:乙方有下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可收回授权:

乙方未能专业为甲方代理产品时;

将甲方的知识产权擅自转让给他人使用时;

为甲方竞争对手销售产品或销售任何仿制产品时;

有事实证明其他对甲方的利益有损害的行为产生时;

代理合同期满不再续签或各种原因合作关系终止时。

第七条:本协议的变更、续签及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条:本协议由甲方向当地工商行政/fanwen/1578/管理商标机关备案。

第十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标管理机关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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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联营合作协议范本
知识产权出资协议 第九篇

联营合作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服饰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服装制造厂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参与乙方经营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联营合作的条件

1.乙方以现有厂房____________平方米以及设备投入供甲、乙双方合作使用;

2.甲方根据乙方经营生产的需要投入足额的流动资金,确保乙方正常生产,并提供承接乙方生产任务。

二、联营合作的组织机构

1.联营合作期间,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担任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本协议签订后______日内,由乙方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甲方予以协助;

2.联营合作期间,乙方的原法定代表人担任____________ ,负责工厂的生产、质检及内部的行政管理工作,甲方派专业人员协助、监督;

3.联营合作期间,工厂的财务人员由甲方派驻,负责工厂的成本核算、会计报表的编制等财务工作。

三、联营合作的方式

1.乙方按甲方认可的方案,完成厂房的装饰,设备的安装,由甲方验收通过;

2.上述第1款验收通过后,由甲方负责招聘生产人员,并进行业务的培训;

3.甲方负责生产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员工奖惩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生产流程表、工艺流程表等运作机制,乙方在生产管理过程中必须切实履行;

4.乙方的生产任务由甲方负责提供、承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承接业务;

5.乙方负责工厂的日常生产和员工的日常管理。

四、联营合作的盈利和亏损的分配

1.扣除人工工资、水电、税赋等一切成本后的净利润按甲方______%、乙方______%的比例进行分配;如工厂亏损亦按上述比例进行分担;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联营合作的期限

联营合作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__年,联营合作期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另行签订协议,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六、联营合作终止的财产处理

1.联营合作终止后,乙方享有现有厂房、设备的财产所有权;

2.除第1次的财产外,甲、乙双方按甲方______%、乙方______%的比例对其它财产进行分割。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擅自终止履行本协议,退出联营合作,应承担违约责任,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____________违约金;

2.乙方擅自承接业务或拒绝生产甲方提供、承接的业务,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违约金;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均可免除违约责任。

八、争议的解除方式

本协议发生纠纷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厂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

1.乙方承诺在联营合作之前,_____________没有存在债权债务纠纷,如存在债权债务纠纷由乙方单方面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本协议的附件是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营合作协议范本 [篇2]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 所有制:________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 所有制:________

(如有两个以上联营单位依次称丙方、丁方……)

联营各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协商,决定联合出资建立________公司,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联营宗旨、项目和范围

联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

联营生产(经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

生产(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联营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核算方式:独立核算。

第三条 联合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

公司(或厂,下同)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

甲方投资额________元,占投资总额________%。

甲方以下列作为投资:

现金:________元;

厂房:____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____%;

机械设备:____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____%;

专用工具:____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____%;

原材料:________元;

土地征用补偿费:________元

专利权:________元;

商标权:________元;

技术成果:________元。(应注明技术检验标准,可否再行转让)

乙方投资额:(略……)

投资缴付日期:

(投资中包括固定资产、物资和专利权、商标权等的,须按期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以土地使用权参加联营的,须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证书。按期将该项土地征用补偿费用为出资份额转入公司名下。)

第四条 联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________________。(略)

乙方:________________。(略)

第五条 纳税、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公司所得,在依法纳税和提取储备基金、生产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其余为红利,按股分配: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所在地不同的联营成员,按商定的比例分配利润后,向自己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纳所得税。)

公司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营成员对公司债务在出资范围内,按出资和分红比例承担亏损。

第六条 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董事会决定公司的以下重大事宜;

1.决定生产项目、经营方针、长远发展规划;

2.审查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3.决定公司级干部的任免、奖惩、职工待遇和临时人员的聘用、解雇;

4.审定技术改造措施,决定处理重大事故的方案;

5.听取经理的工作汇报;

6.决定联营合同的变更或中止;

7.决定经理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的问题;

8.确定董事的报酬,有权吸收和撤换董事。

董事会由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名,乙方委派____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____年,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动,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人选接替,但应经董事会认可。

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

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________ 名,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_年。

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 劳动管理、职工的人数、工资、培训及福利____________________(略)。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依期如数支付投资额时,每逾期____(时间),违约方应向公司缴付出资额的________%,作为违约金。

2.由于联营成员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按出资额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中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3.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4.履行协议中如发生纠纷,由各方派代表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第十条 本协议生效之日,即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开设银行帐户和其他筹建事宜。

第十一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一份,协议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营合作协议范本 [篇3]

甲方:__________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拥有___________产品完整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且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未与任何他方就本产品、知识产权有任何形式的合作,乙方也未以任何方式生产和销售本产品;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合作生产、销售由乙方自主研制的___________产品项目达成本协议,以资共信守。

1.合作内容

本项目合作的内容为:生产、销售由乙方自主研制的___________产品。首批生产________套(其中________系统_____套),以后批产品生产量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待定。

2.合作期限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_____年。

3.合作体制

在甲方框架内成立由乙方组建,甲方派员监督的________产品项目部,其权限为负责本项目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项目部设立独立帐户,实行独立核算。

4.知识产权的使用

4.1本项产品的生产、销售可使用乙方提供的中文:__________;英文:__________ 的注册商标。也可以使用甲方所提供的商标及冠名。

5.权益平衡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不得独立或以任何方式与第三方合作生产、销售___________产品。

甲方从合作之日起,按月向乙方提供资金__________万元,持续时间不超过_____个月,且该资金纳入本项目产品的生产总成本。

6.甲方职责

6.1提供本合同项目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的所需资金,前期投入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以后根据市情况待定)的基本运作资金,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存入开列的________项目部的独立帐户内,实行专款专用,保证该资金的投放与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的进程同步,并即时派出财务人员管理并建立独立的帐目,及时制作月报及年报等财务文件交双方备案。

6.2提供本项目产品必需的生产场地(__________﹐标准厂房)。

6.3监督本项目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全过程。

6.4与乙方共同制定项目产品的销售计划、共同进行本项目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

6.5与乙方共同做好产品销售资金的回笼工作。

6.6负有对本项目产品的技术、生产及销售等资料及信息的保密义务。

7.乙方职责

7.1负责制订生产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组织生产。

7.2负责定制及采购产品零部件。

7.3项目产品的总成本控制在人民币__________元/套内,其中________产品在__________元/套内。

7.4负责项目产品的生产技术、技术升级、技术更新换代及产品质量保证。

7.5与甲方共同制定本项目产品的销售计划,共同进行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

7.6与甲方共同做好产品的货款的回笼工作。

7.7对项目部独立帐号中的资金运作进行监督;对项目部独立财务核算及财务文件进行监督、审核。

联营合作协议范本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在不改变甲方所有制性质,财政物质资源渠道及隶属关系的前提下,经充分协商,决定双方联合经营沈阳神舟腾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联营宗旨:为了形成强强联合的组织形式、共同应对经营风险,特联合经营企业,以达到协同经营、共同发展并达到双赢的目的。

第二、双方合作方式:

(1)甲方合作投入:

a、甲方以其现有的与xx县杨士岗镇佐户坨社区签订面积为222亩土地使用权(期限从2016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见附件);

b、甲方与杨士岗镇人民政府签订的租赁固定资产合同的全部固定资产(见附件);

c、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前投入的全部资金及已经建设完工和在建的建筑物;

d、甲方的无形资产,即“沈阳神舟腾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名称。

e、甲方尚欠杨士岗镇人民政府的52万租金全部由甲方承担。

f、当乙方投入资金超出人民币壹佰万元以后,如需继续投入,甲方应当按照双方协商再次投入资金的51%继续以现金方式出资。

(2)乙方合作投入:

a、乙方投入资金,具体数额根据需要陆续投入,但是以不超出人民币壹佰万元为限。

b、当乙方投入资金超出人民币壹佰万元以后,如需继续投入,乙方应当按照双方协商再次投入资金的49%继续出资。

3、联营合作期限:

从双方签订本协议时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如甲方与xx县杨士岗镇佐户坨社区和杨士岗镇人民政府续延合同期限(或重新就签订承包和租赁合同),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同样续延。

第三.经营范围:____

第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a、甲方负责与xx县杨士岗镇佐户坨社区协调该土地用途增加餐饮及农业旅游等项目及甲方保证办理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手续。

b、甲方负责派遣一名财务人员(会计或出纳员);

c、甲方有权利监督乙方的经营管理工作;

d、甲方协调并处理与当地政府及土地出租方发生的相关事宜,甲方办理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手续,并保证不影响联营合作项目的经营;

e、甲方不得参与合作项目的管理工作;

f、如超过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经过甲方、乙方或双方的委托的代表人共同签字同意

g、甲方必须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出资,并有在每年年底参与分配利润的权利。

h、甲方保证自己带来的人消费不得要求免单,而且应当以当时的合作项目的最低折扣优惠政策支付现款;

i、甲方保证其在签本协议之前的债务与合作组织无关,并且不得因该债务影响合作组织的正常经营。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a、乙方任该项目的总经理,负责该经营项目的全部经营管理工作,负责项目人员的招聘、培训和管理及任免等事项;

b、乙方必须保证公司日常1000元以下的支出乙方可以独立行使,如超过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经过甲方、乙方或双方的委托的代表人签字同意。

d、乙方必须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出资,并有在每年年底参与分配利润的权利;

e、乙方保证在负责经营管理过程中,认真负责,不得徇私舞弊,不得挪用该项目的资金和财产,如有重大事项必须及时与甲方协商处理;

f、乙方保证自己带来的人消费不得要求免单,而且应当以当时的合作项目的最低折扣优惠政策支付现款;

g、乙方保证其在签本协议之前的个人债务与合作组织无关,并且不得因该债务影响合作组织的正常经营。

第五.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a、甲、乙双方每年按照如下比例对该项目的税后利润进行分配:甲方:51%;乙方:49%;双方按上述比例承担公司亏损或风险。

b、合作期间如该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被政府征收或中途转让或中途转让无形资产,即包括出售“沈阳神舟腾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名称所得资金也应当按照甲方51%乙方49%的比例分配。

第六.公司的经营管理:

该项目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投资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重大人事任免等)采取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

乙方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由乙方担任。

该合作组织的财务会计帐目受联营成员监督检查。

第七、解除联营合作:

a、在合作期内,如双方协商解除本协议,甲方应当退还乙方投入的全部资金、不动产和动产(动产和不动产按照投入时的账面价款返还现金)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b、在合作期间,因甲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解除,甲方应当退还乙方投入的全部资金、不动产和动产(动产和不动产按照投入时的账面价款返还现金)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相应的利息;

c、在合作期间,因乙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解除,甲方应当退还乙方投入的全部资金、不动产和动产(动产和不动产按照投入时的账面价款返还现金)不得主张利息。

第八.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时间)违约方应缴付应产出资额的20%作为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时间)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20%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合作项目造成的经济损失。

(2)联营成员不得中途退出联营,如中途退出,除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外,另付对方出资额的20%作为违约金。

(3)联营成员如果出现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款项,应赔偿合作组织因其违约给合作项目造成的全部损失,并向对方承担以给合作组织造成全部损失为基数的50%的违约责任。

第九.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应当共同委托审计机构对合作组织的全部财产进行清算,然后按照甲方51%乙方49%的比例进行分配全部资产或承担债务。

第十.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如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联营成员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第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本协议于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第十三.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乙方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营合作协议范本 [篇5]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公司

丙方:***有限公司

丁方:***自然人(新增股东)

戊方:***有限公司(新增股东)

己方:***有限公司(新增股东)

庚方:***名股东姓名或名称(为增资原股东)

鉴于:

(1)***股份有限公司是依照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股份总额为***万股;

(2)甲、乙、丙、丁方系***股份有限公司现有股东,甲方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25%,乙方持有***股份有限公司***万股,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14.14%,丙方持有***股份有限公司***万股,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7.1667%,丁方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8.7582%。

(3)***股份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召开股东大会通过了本协议所指的增资扩股方案;

(4)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在满足本协议规定的前提下,认购***股份有限公司增发的股份。

为此,各方经过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协议条款:

第1条##定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述措辞在本协议中应有以下意义:

1.1“目标公司”是指拟定向增发的***股份有限公司。

1.2“目标公司原股东”是指甲方、乙方、丙方、丁方,以及不涉及本次增资的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高交所”登记注册的股东。

1.3“新增股东”是指戊方。

1.4“增资扩股”是指目标公司增发股份,目标公司甲、乙、丙、丁四方及新增股东出资认购目标公司增发股份的行为。

1.5“增资认购行为生效日”是指目标公司将增持的股份登记于目标公司股东名册之日。

1.6“本协议生效日”是指各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

第2条##关于目标公司

2.1目标公司是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伍仟万(¥150,000,000.00)元。

第3条##增资扩股

3.1根据目标公司***年***月***日的股东大会决议,目标公司总股本拟从壹亿伍仟万(150,000,000)股增加至壹亿柒仟万(170,000,000)股(注册资本由壹亿伍仟万元增加至壹亿柒仟万元)。本次新增股份数为贰仟万(20,000,000)股(增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两仟万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肆元伍角(¥4.50),合计认缴出资额为玖仟万(¥90,000,000)元,溢价部分列入目标公司资本公积。全部认缴出资由增资认购股东以现金形式缴付。其中:

甲方出资人民币***元,认购新增股份***万股;

乙方出资人民币***元,认购新增股份***万股;

丙方出资人民币***元,认购新增股份***万股;

丁方出资人民币***元,认购新增股份***万股;

戊方出资人民币***元,认购新增股份***万股。

3.2在本协议书生效后,增资认购股东须在本协议第4.1条规定的时间缴清所认缴的出资。

3.3增加注册资本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壹亿柒仟万(¥170,000,000.00)万元,股本总额变更为壹亿柒仟万(170,000,000)股,其股东及股本结构变更情况如下表所列示:

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权比例(%)

***

***

***%

***

***

***%

***

***

***%

……

…..

……

合计

17000

100%

3.4本协议书生效日至增资认购行为生效日,目标公司现有股东应确保目标公司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

3.5目标公司所属的资产:

3.5.1目标公司的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和协议中的相关权利(包括对该合同和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3.5.2目标公司在其全资子公司、中外合资公司和联营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3.5.3目标公司依法享有的其他财产权益。

3.6各方同意及承诺,就本协议规定的增资扩股事宜,共同向有关政府主管机关办理批准及登记手续。

第4条##注资

4.1目标公司增资认购股东应分别将认购资金,在签订本协议后三(3分页)个工作日内,付至目标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增资认购股东缴付的出资付至目标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之当日,目标公司应当向增资认购股东签发旨在证明缴清出资的凭证并将该等股东及其实缴出资情况记载于目标公司股东名册上。增资认购缴付出资之当日,增资认购股东合法拥有本协议第3.3款所述的份额和比例的目标公司股份。

4.2第4.1条所述之指定的银行帐户,是指目标公司在***银行开立的户名为目标公司、帐号为***的银行账户

4.3各方同意,所有增资认购款应该在在本协议签订之日三(3)日内也即***年***月***日前全部到位。

4.4目标公司在收到全部增资认购款后,应在***个工作日提请具有合法验资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验资,并在收到中介机构关于此次增资的《验资报告》后***个工作日内向工商登记部门和高交所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及股东变动的登记。

4.5目标公司应在收到上述《验资报告》后***个工作日内向此次增资后的全体股东换发(或签发)新的《股权证》。

第5条##法人治理结构

有关各方就目标公司增资扩股后的法人治理结构达成下述原则:

5.1董事会为十二(12)名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4)人;其中,由甲方提名的候选人选举产生的董事应不少于二(2)人,由乙方提名的候选人选举产生的董事应不少于贰(2)人,由丙方提名的候选人选举产生的董事应不少于一(1)人,由丁方提名的候选人选举产生的董事一(1)人,不涉及本次增资的其余股东董事候选人二(2)人,董事长应由甲方提名的候选人选举产生的董事之一担任。

5.2监事会由九(9)人组成,其中由股东担任的监事各六(6)人,由职工大会推举产生职工代表的担任的监事三(3)人。

5.3戊方承诺不派人员进入公司经营班子,不参与日常管理工作。

5.4按本增资协议修改公司章程中总股本、股权结构以及董事会、监事会等方面的内容。

第6条##保证

6.1目标公司新增股东保证:

6.1.1目标公司增资认购股东按本协议注入目标公司的资金是合法拥有的财产,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

6.2目标公司原股东保证:

6.2.1目标公司是依照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所需的权利和授权拥有和经营其所属的财产,从事其营业执照或组织章程中描述的业务。

6.2.2目标公司的财务报表是依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公正、真实地反映了目标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资产负债状况。

6.2.3除了目标公司有关财务报表已经披露的财务资料,目标公司没有其它必然性和未知的负债和责任。

6.3各方均应保证

6.3.1各方拥有订立和履行该协议所需的权利,并保证本协议能够具有法律约束力。

6.3.2各方签订和履行该协议已经获得一切必须的授权,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代表有权或已经获得授权签署本协议。

6.3.3各方订立和履行本协议将不会造成各方和目标公司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各方和目标公司的章程、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的组织性文件;各方以及目标公司订立的对其本身或其资产有约束力的任何重要协议和合同,如有违反的情况,各方已经在本协议生效前获得该协议和合同之他方的同意、许可或放弃。

6.3.4本协议所述由各方作出的声明、保证及承诺在所有方面均是真实的和准确的,并没有任何误导成分。

第7条##约定和承诺

7.1对于在增资认购行为生效日之前应予完成而未能完成及在增资认购行为生效日之后完成的与本次增资扩股有关的工作和步骤,各方同意将密切合作,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完成所需的全部法律手续。对于本协议未明确规定而对于增资扩股的全面实施必须予以解决的事项,各方将本着合作的精神,依照公平合理、妥善的原则处理。

7.2除另有约定外,在增资认购行为生效日后,目标公司已做披露并列入其财务报表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保持不变,由目标公司继续承担,上述有关权利和责任(包括增资前相应的债权债务),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应按照各自的股份比例承担相应的责任。

7.3各方同意本次增资股东根据本协议第3.3条所述之股份占比享有目标公司的可分配利润,并于***年一月一日起享有股东权益。

7.4目标公司现有股东承诺,将促成目标公司于所有增资款到帐之日起二个月内向原公司工商登记机和高交所关办理完毕全部变更登记手续。若因目标公司自身原因而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相关法律手续,此次增资股东都有权要求目标公司于***年***月***日前退还已缴增资款及相应利息(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准),目标公司现有股东不得反对。除因政府审批原因等不可归因于目标公司的原因的,目标公司超过此期限(***年***月***日)未履行退款义务外,目标公司应另外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三倍计算至目标公司退回全款和全部利息之日。

第8条##违约责任

8.1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其应向遭受损失的一方或几方或其余各方做出赔偿。但要求赔偿方的任何损失及索赔,应以书面形式向违约方提出,并应附有对引起该损失及索赔的事实及情况的合理而详尽的描述。

第9条##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9.1本协议的订立和履行适用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并依据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解释。

9.2各方之间产生于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30)日内仍不能通过协商解决该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请原告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9.3除有关争议的条款外,在争议的解决期间,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继续履行。

9.4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法或依本协议的规定终止或被宣告无效的,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10条##其他规定

10.1本协议应依照中国法律、法规或有关政府主管机关的规定,由各方共同协助办理有关本次增资扩股的批准手续。

10.2在签署本协议时,各方对有关协议规定的事项所做出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约定或承诺均自动失效,并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10.3本协议只有经本协议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方可修改、补充或取代。

10.4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10.5各方应各自承担其为商谈、草拟、签订及执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开支。

10.6本协议正本一式八(8)份,各方分别持有一(1)份,其他留存目标公司以办理手续之用,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丙方:

代表签字:

丁方:

戊方:

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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