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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怎么入股合作社

2016-12-27 12:08:2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土地怎么入股合作社(共8篇)土地入股合作合同书土地入股合作合同书发包方(简称甲方、法人代表): 承包方(简称乙方、个体农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规定,本着平等协商...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土地怎么入股合作社》,供大家学习参考。

土地入股合作合同
土地怎么入股合作社 第一篇

土地入股合作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法人代表): 承包方(简称乙方、个体农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以自有土地折价入股与甲方共同建设洋芋优良品种种植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权向甲方投资入股,甲方负责油橄榄良品种种植、经营管理,承担收购销售、经营管理所需的全部资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给付红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为 年,自2014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况

乙方用于投资入股的土地位于 村 组,暂估面积 亩(以实际核定面积为准),土地四抵界址以乡政府、村委会最终确定的红线为准。

土地主要用于洋芋良种生产种植。

四、乙方分红的标准及结算方式

1.经双方协商,乙方入股按下列标准分红:

以每亩 元作为股金入股合作社,农民入股的土地越多分红就越高;合作社生产种植十年内按保底价每亩每年 元的标准分红给乙方;十年后按每亩每年 元分红给乙方;二十年后按每亩每年 元分红给乙方。

2.乙方不参与甲方经营管理,不论甲方合作社经营状况如何,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给付乙方分红。逾期超过三个月,视为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3.甲方按年与乙方进行红利结算,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年度十一月末,一个月内甲方将乙方应得的第一年度红利款付给乙方指定的账户。以后,在每一年度十一月末期期满后给付当年度红利。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承担办理入股土地使用权证所需费用。

2.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

3.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农墒保情,防止自然灾害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必要的生产附属设施、道路及其它相关生产种植必须的设施。

6.在合同期满后,甲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况,并要求甲方按约履行

合同义务。

3.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甲方协调自有土地与其它承包户主发生的用水、用电、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产种植活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提供入股土地所有资料,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合法土地使用权证到甲方名下。

5.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生产、种植、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经营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种植、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经营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种植、生活,破坏经营秩序,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七、合同期满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甲方在与乙方不再续签合同的条件下,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安装、购臵的相关实施、设备及可移动的构(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归甲方所有。

2.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无偿归乙方所有。

八、其它约定

1.在合作经营期间内,土地所有权仍归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经营期内挪作他用,不得将其对银行及其它经济体作为抵押,原则上土地不能作为贷款风险抵押物。

2.地面建筑物、构筑物以合作社名义报建审批,乙方有义务积极协助办理全部手续,使种植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3.种植开始后,生产工人优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选拔。有技术、有能力,品德优良者优先进入生产经营管理层,待遇与其他人平等。

4.本协议一经签订,依据《合作社法》组建合作社董事会,乙方可委派1名股东代表作为合作社监事监督合作社管理。

5.合同到期后,如合作社经营正在良性循环,甲方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与乙方续签合同,具体条款另行协商。

6.合同期内,如果该土地被国家重大项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资产及建筑物、附属物设施的补偿费全部归甲方所有,土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灾人祸所造成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十、违约责任【土地怎么入股合作社】

1.一方违约应按乙方叁拾年红利综合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材料。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行规定的除外。

十一、争议解决的方法

1.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进行调解。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调解或诉讼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进行的正常生产种植经营活动。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订出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甲方(合作社法人代表 签字):

乙方(个体农民 签字);

鉴证单位(村民委员会 盖章)

签订日期:2014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的制度探析
土地怎么入股合作社 第二篇

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的制度探析

摘要:近年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流转方式较受关注。本文以

浙江省为例,在对“土地入股”的两种模式——社区型土地股份合

作制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比较研

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的制度完善建议。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社区型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民

专业合作社

引言

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家庭联产承包制所致的土地

分散、难以规模化经营、农业科技推广难等,制约了我国农业机械

化、规模化、产业化生产发展。因此,各地积极探索创新土地流转

模式,以集中土地,实现农地的集约化利用。近年来,土地流转出

现加速的趋势,尤其在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

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之后。目前,

一个比较普遍的做法,就是通过“土地入股”的方式实现土地集约、

规模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实践中,“土

地入股”主要有社区型土地股份合作制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

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两种不同的模式。本文以浙江省为例,拟采用

比较研究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进行制度探析。

一、两种“土地入股”模式的涵义

社区型土地股份合作制是指村集体将农户的土地承包权或经营权

量化入股,土地由村集体统一规划,统一经营或招标经营,按土地

股份,村集体将土地经营所得在年终进行分配。此股份化的本质是

将村集体所有土地的虚拟产权主体明确到集体的每一个成员,即村

民通过股权体现集体成员对于村集体土地所拥有的所有权,并实现【土地怎么入股合作社】

对所承包土地由实物形态向价值形态持有的转变,这样不仅保障了

村民的土地权益,还促进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劳动力向非农

产业转移。

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不得改变土

地所有权性质和土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或家

庭推荐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以家庭承包或通过招标、拍卖、

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农村土地承

包经营权证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按数量和年限作价出资(或与货币、

实物等其他出资形式并存)参与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时鉴于《浙

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暂行办法》

的规定“章程和出资清单应明确记载成员出资总额中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权作价出资的数额与比例”,即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应当计入

合作社出资总额,成为合作社法人的独立财产。然而,《浙江省农

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第六条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中却规

定“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甲方与发

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

利和义务”。因此,此股份化的本质是农户仍保留承包权,仅以经

营权入股,并成为合作社法人的独立财产和责任财产。

二、两种“土地入股”模式的特征比较

两种土地入股模式尽管在组织机构、财务管理、利益分配等方面

存在着很强的相似性,但是二者之间仍然存在着很大的不同,主要

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土地入股组织的法律地位

社区型土地股份合作社通常以村或社区为单位建立的,“实践中有

的在民政、工商、农业管理部门登记,还有的到民政局社团管理部

门领取了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没有工商执照的土地股份合作

社,不具有企业法人的独立资格,既不能在银行、税务部门开户,

也不能对外签订购销合同,不能申请商标,更难获得金融贷款支持。

农民持有的股权证只能作为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凭证,得不到

社会的普遍认定。”[1]即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来看,社区型土地

股份合作社缺乏明确的法律地位。

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入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农民专业

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法人资格。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变动

社区型土地股份合作社是由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联合而成,合

作社的社员也就是村集体成员,即村集体成员(社员)将自己所拥

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证书上的股权,而其与村集体(合

作社)之间就其所拥有土地的承包关系仍存在,村集体(合作社)

仅享有集体土地的经营权。由此可见,在这种土地入股模式中,土

地承包经营权并未发生物权性的权属转移,仅仅是土地使用权与土

【土地怎么入股合作社】

地所有权、承包权的分离。

由前述分析可知,后一种土地入股模式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也未

发生物权性的权属转移,也仅是土地使用权转移给了合作社。然而,

与前者相比,合作社为获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交易费用较大。

(三)土地能否真正实现规模经营

在实践中,前者能真正实现规模经营,并且交易费用相对较小;

然而,后者不一定能真正实现规模经营,即使能,也要支付较高的

交易费用。这主要是因为:农户的地块本身较细碎化;农户入社自

愿;“大多数农户是把偏远土地拿来入股,进一步增加了土地集中

的难度,要想土地连片集中,就牵涉农户之间的地块调整问题,如

果遇到‘插花地’,而该农户不愿意调整的话,合作社也没有办法”

[2]。为了促进土地集中,便于实施规模经营,浙江省一些地方财

政给予土地成片流转的农户或合作社一定的资金支持和补助,相当

于承担了土地集中的部分交易费用,例如,平湖市对流转年限5年

以上,一次流转面积连片100亩以上,给予农户每亩200元、合作

社1~3万元的补助[3]。

(四)退出机制【土地怎么入股合作社】

为了保持社区型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稳定,以及农户股权的集体成

员身份属性,前者缺乏退出机制。实践中,浙江省社区型土地股份

合作社的“个人股权只是虚置量化,仅作为股东分红的依据,持有

的股权证也是内部发行的,缺乏相应的法律效力。同时,社区型土

地股份合作社的股权一般只能继承,不能买卖、转让或抵押,退股

也很难得到兑现”[4]。

后者在实践中并未完全遵循合作社的“退社自由”原则,而是“为

确保合作社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合作社章程规定成员在合作社

经营期内不得退股,股权可以转让,原则上可以置换土地承包经营

权,但需经理事会同意,并办理有关转让手续”[5]。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的制度完善建议

从上述分析可知,两种“土地入股”模式各有千秋。试想能否整

合二者,以便充分发挥两种土地入股模式的长处,并扬长避短,促

进农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的发展。笔者倾向于:以社区型

土地股份合作社为基础,而不是以独立农户为基础,发展土地承包

经营权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即村或社区范畴内的土地首先以入股

的方式集中于社区型土地股份合作社,然后由社区型土地股份合作

社来经营或将成片土地的使用权按数量和年限作价出资(或与货

币、实物等其他出资形式并存)参与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明确社区型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法人地位

社区型土地股份合作社应当拥有合法的身份,这是其正常开展活

动的前提。否则,其生产经营活动无法正常进行,其合法权益无从

农村土地入股合作合同
土地怎么入股合作社 第三篇

土地入股合作合同书

甲方: (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土地怎么入股合作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以集体土地折价入股与甲方共同建设茶叶生产、加工项目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权向甲方投资入股,甲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承担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所需的全部资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给付红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为30年,自2012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况

乙方用于投资入股的土地位于 村 组,暂估面积 亩(以实际核定面积为准),四抵界址以有关部门最终确定的红线为准。

土地主要用于茶叶生产、加工、经营所需的生产厂房、办公楼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

四、乙方分红的标准及结算方式

1、经双方协,乙方入股按下列标准分红:

项目建设投产十年内按保底价每亩每年 元的标准分红给乙方;十年后按每亩每年 元分红给乙方;二十年后按每亩每年 元分红给乙方。

2、乙方不参与甲方经营管理,不论甲方公司经营状况如何,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给付乙方分红。逾期超过三个月,视为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3、甲方按年与乙方进行红利结算,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甲方将乙方应得的第一年度红利款付到乙方指定的帐户。以后,在上一年度期满前30日给付下一年度红利。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承担办理入股土地使用权证所需费用。

2、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

3、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道

路及其它相关生产必须设施。

6、甲方负责组织筹集建厂资金,确定投资规模,规划使用土地。

7、在本合同期满后,甲方若需继续使用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况,并要求甲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甲方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它承包户主发生的用地用水、用电、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提供入股土地所有资料,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合法土地使用权证到 名下。

5、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生产、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生活,破坏经营秩序,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七、合同期满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甲方在与乙方不再续签合同的条件下,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安装、购臵的相关设施、设备及可移动的构(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归甲方所有。

2、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无偿归乙方所有。

八、其它约定

1、在合作经营期间内,土地所有权仍归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经营期内挪作他用,不得对银行及其它经济体作为抵押。

2、甲方在原土地入股份额外,与他方进行合作,接受他人土地入股并进行投资,其入股土地及投资资产自然形成另外的法律关系,(包括购买土地进行投资)。如进行资产整合、改组、原土地入股人(乙方)有权享有优先权。

3、如生产经营需要,企业向银行借贷资金用于发展生产,必须征得乙方同意,原则上土地不能作为贷款风险抵押物。

4、地面建筑物、构筑物以合作公司名义报建审批,乙方有义务积极协助办理全部手续,使建设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5、甲方有权对整个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确定建设施工方案。

6、建成投产后,生产工人优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选拔。有技术、有能力,品德优良者优先进入生产管理层,待遇与其他人平等。

7、本协议一经签订,依据《公司法》组建公司董事会,乙方可委派1名股东代表作为公司监事监督公司管理。

8、合同到期后,如公司经营正在良性循环,甲方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与乙方续签合同,具体条款另行协商。

9、合同期内,如果该土地被国家重大项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资产及建筑物、附属物设施的补偿费全部归甲方所有,土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灾人祸所造成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十、违约责任

1、一方违约应按乙方叁拾年红利总和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材料。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行规定的除外。

十一、争议解决的方法

1、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调解或诉讼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十二、合同生效

土地入股协议书
土地怎么入股合作社 第四篇

土地入股协议书

甲方:

乙方:湖北省孝感市双峰山森林公园红旗村柯家湾农业合作社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加农户土地入股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水田、旱地、荒地等以入股的方式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入股面积

入股面积以《土地承包证》所记载的面积为准,甲方将红旗村委会六组分配承包的土地全部入股乙方,其中:水田 亩,旱地 亩,从事生态农业开发项目。

二、入股方式。股份按确定的土地扭转价格折算(1元1股),并由乙方发给《湖北省孝感市双峰山森林公园红旗村柯家湾农业合作社股份登记证》。

三、入股期限

以甲方土地承包期为限。

四、甲乙双方义务

甲方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甲方经乙方允许后,可在原土地上进行耕种,但需符合乙方规划。 乙方劳动用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甲方人员。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

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相应的经济损失。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六、解决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调解解决。

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农村土地入股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

1、在本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要继续流转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红旗村委会存一份。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

乙方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公章:湖北省孝感市双峰山森林公园红旗村柯家湾农业合作社 年 月 日

土地入股协议书
土地怎么入股合作社 第五篇

土地入股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林业专业合作社

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解决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问题,经过 村三分之二以上村民的同意,由 xx村民委员会组织,经xx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成立xx林业专业合作社,为依法保护甲乙双方权益,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平等协商,现就土地入股事宜签订协议事项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在 承包的 亩土地,采取作价入股

的方式,交给乙方统一经营管理,期限xx年,自 年 月 日始,至自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入股到乙方的土地,乙方按前十年每亩 元的入股单价入股,后十年按每亩 元计价入股。

三、甲方入股到乙方的土地,按照所占股份享受乙方盈利时效益的股份分红。

四、乙方对甲方入股的土地,有植树造林、育苗、旅游综合开发、修路使用的自主经营管理权,保证甲方土地入股股份分红逐年到位。

五、乙方对入股的甲方,保证优先安排劳动力就业。

六、在入股经营过程中,从入股开始三年以后如甲方提出退股申请,经过乙方理事会研究,由乙方按照约定入股价格分年度

1

支付甲方股本(土地租赁费)。

七、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由土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xx村一份,xx镇政府留存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2

2016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工作报告
土地怎么入股合作社 第六篇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现代物流综合平台为抓手,着力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着力强化政策、科技、人才和体制支撑,着力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不断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农民生活水平和新农村建设水平,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

二、发展目标

以规范农民合作社建设为基础,五年内全县合作社工商登记总数达到1400家以上,入会社员数10万户以上,带动农户15万户以上;使60%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规范化管理,成员收入比当地未入社农户高20%以上。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申报体系,积极争创市级以上示范社,示范社标准化生产率达到100%,主要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达到80%以上,商标注册率达到70%以上,生产生鲜农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超对接”的达到50%以上。从2016年起,争取利用5年左右时间,通过调整布局、优化环境和管理升级,建成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物流平台,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环境良好的批发、零售和展销三级农产品网络服务的现代化农产品物流体系。

三、工作重点

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以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重点,紧紧围绕奶牛、大棚果等特色产品和优势产业,突出规范建设,提升农民合作社水平,增强组织内部服务创新,开拓市场功能,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创立品牌,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农民增收。重点建设内容:

一是以规范化建设为基础,提升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从生产、经营、管理、销售、示范社建设等方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系统指导,帮助合作社解决生产经营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县盛世果蔬专业合作社建立了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农业标准化生产销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及产品质量追溯制度、配备绿色食品生产田间记录暨农产品质量安全配档表,监督生产中的每一个环节。同时,该合作社在以土地入股吸收成员的基础上,合作社本身流转土地2000亩,形成独立规范的生产基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均十分明显。下一步,我们将盛世果蔬合作社的经验做法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成员中进行推广,不断提升合作社经营管理整体水平。

二是以农村土地流转为杠杆,促进实现集约化经营。以合作社为平台聚集土地,实现成片连方,通过“股份+合作”模式进行生产经营。其一,农户以土地经营权为股份按照“群众自愿、土地入股、集约经营、收益分红、利益保障”的原则,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共同组建合作社。其二,合作社按照民主原则对土地统一管理,不再由农民分散经营。其三,合作社挂靠龙头企业或实现“农超对接”,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生产。其四,合作社实行按土地保底和按效益分红的方式。年度分配时,首先支付社员土地保底收益,留足公积公益金、风险金,然后再按股进行二次分红。通过这种方式的土地流转,农户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可外出或到合作社打工,挣得另一份务工收入。这样,农民收入多了,自己自由支配的时间多了,旱涝保收,没有了后顾之忧。

三是以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平台为龙头,突破合作社发展瓶颈。通过调整布局、优化环境和管理升级,建成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现代物流综合平台,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环境良好的批发、零售和展销三级农产品网络服务的现代化农产品物流体系。通过农产品现代物流综合平台这一实体,努力搞好信息服务、销售服务、经营管理服务、金融服务和公共服务五项服务,引导和鼓励合作社从生产领域的合作逐步向品牌、流通、加工等经营领域合作发展,实行农资供应、质量标准、生产技术、品牌包装、市场营销、产地认证等统一服务,解决单个合作社在农产品加工、冷链建设领域无力投资或投资规模过小、缺乏竞争力等问题,将分散在各个合作社中的本地特色农产品整合在一起,带动本地更多的农产品走向高端商品市场,实现合作社产品“产得好、卖得好,卖得好、卖品牌”的格局,不断促进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服务纵向一体化经营。

2015合作社社员土地入股合同范例_农业合作社入股协议书
土地怎么入股合作社 第七篇

合作社社员土地入股合同是社员对合作社土地入股,就入股出资,入股期限等方面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下面是这篇合作社社员土地入股合同范例

合作社社员土地入股合同范例一

甲方:康鲜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合作社(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此项目;

第二条合作方式:股份合作制方式

第三条合作期限:

第四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作期间所产生的收益有甲乙双方按本协议所约定的比例承担。

第五条合作期间的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净利利润分配,甲方占()%,乙方占()%;合作期间的债务按照上述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场合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偿清自己应付担的部分。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合作项目的报批手续

2.享有对项目建设管理的权利

3.对方的建设项目有权进行建议、审议和监督

4.维护乙方的生产经营权、不得干涉乙方进行的正常的管理及生产经营。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及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准备工作。

2.负责向政府申请与项目有关的优惠政策

3.负责项目的建设

4.对该项目进行论证及实地考察的权利

第八条甲乙双方盈保证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及合法性。

第九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协议履行期间,如遇到政府征收、占用合作项目所使用土地的,甲乙双方均应服从因征用或占用上述土地而获得的相关的补偿费、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及增加地方进行投入的补偿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比例享有。

第十一条本协议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

第十二条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但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土地,造成本协议无履行的除外。

第十三条本协议期满后,如双方继续合作,则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如双方不再继续合作,则合作期间积累的共同财产的分配甲乙双方占的比例来分:

第十四条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一点情况下,擅自解除本协议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对方因其行为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益。

第十六条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章程,协议双方签字即可生效,一式两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合作社社员土地入股合同范例二

甲方:鱼台县万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

乙方:身份证号

鱼台县万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为了合理有效利用鱼台县特有的土地资源,带领农民致富,推动种水稻种植产业的形成和发展,经全体社员代表充分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协商,并在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经营范围以水稻种植、销售为主的鱼台县万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于2015年12月22日在老砦镇边庄村正式成立。经合作社考察,乙方的村民具备入股的条件,同时乙方自愿入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社成立的宗旨

合作社以带动当地村民致富为目的,坚持入股自愿、退股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民主管理、按股分红的原则成立。

第二条、入股形式

乙方以户为单位,以入社申请表为依据,自愿加入鱼台县万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以股份制形式入股合作社,所拥有的股数金额自愿入股,共计股,金额为元。

第三条、入股期限和退股

乙方与合作社签订合同期限五年,合同期限在内,必须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制度,发扬相互协作精神,积极开展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社员一切以合作社利益为中心及带动村民共同发展为目的社员要求退社必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合作社理事长提出书面申请,方可办理退社手续。退股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社员须分摊终止前本合作社亏损及债务。在会计年度决算后30日内,退还该社员账户内出资和公积金的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入社资金的股份返还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第四条、损害合作社利益

如果有社员给本社名誉和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社员,经成员大会批评教育无效,由成员大会讨论决定予以除名,合作社80%成员签字要求该社员退出,合作社办理该社员退社手续。(按照入社资金的股份返还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合作社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第五条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为合作社股东。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章(字)生效后各执一份共同遵守。

合作社(签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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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乡村土地流转调研报告
土地怎么入股合作社 第八篇

行政村位于乡北4公里处,辖、积善村2个自然村。全村共有291户,822人,其中五保户6人,低保户104人,特困家庭5户。全村劳力483人,其中外出务工人员285人。村领导班子3人,村党小组5个,共有党员53人。

全村有耕地2507亩、林地2450亩、草地2571亩。水浇地966亩,机井13眼,全部为管灌,以蔬菜、甜菜种植为主。2016年人均收入2200元,是2016年省级重点贫困村。

一、村土地流转现状

目前,该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要形式为转包和出租,均为外出务工农户与村留守种植农户之间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到2016年底,全村土地经营权流转1880亩,占全村耕地总面积的75%,流转土地农户183户,占全村总农户数的63%:其中较大宗土地经营权流转3起,流转土地农户32户,占流转土地农户17.5%,流转土地面积320亩,占流转耕地17%;其余为农户之间零星的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村种植专业合作社规划及运行情况

2016年初,村支部书记组织村里种植大户、回乡创业能手等人,在三家种植合作社的基础上组建了“建鑫种植专业合作社联社”。

合作联社通过积极争取县土地综合治理资金支持,建60平米育苗大棚10个,铺设膜下滴管。目前共接收入社农户35户,入社农户基本为村留守种植农户,共流转土地1247亩。采取自愿入股的形式,每亩交纳股金500元,合作联社统筹建设育苗棚,购买化肥、农药等。

种植专业合作社采取集中连片种植,统一管理、销售,收益分红,风险共担,调动了部分有想法,想致富的农民积极性,给全村种植户做了表率,能够有效带动全村经济发展,并增加农民收入。合作社形式的土地的流转,对土地进行平整和水、电、路、沟的综合整治,以及高效农业设施的引入,对土地的投入不断加大。同时打破了一家一户的经营模式,促进该村传统农业开始向现代农业迈进。

三、存在的问题

少数村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理解不彻底,在流转过程中引导不力,方法不当。农户对土地流转政策不够熟悉,思想认识不足,心存顾虑,怕土地流转会失去承包经营权,影响自己的利益,加上农民的恋土情结,宁愿粗放经营,也不愿转出去。

农村土地流转还处在自发阶段,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缺乏调整的法律依据。政府部门要制定、完善和出台指导土地流转的政策性文件和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使基层在实际操作中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资金短缺是制约农村土地流转的一大因素,金融部门要本着支持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为出发点加大信贷支持,行政“建鑫种植专业合作社联社”现有7眼机井配套资金不足,需相关单位给予一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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