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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记录

2016-12-22 12:19:4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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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乡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记录》,供大家学习参考。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记录
乡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记录 第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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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乡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记录】

上海屹洲物流有限公司【乡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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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会议纪要
乡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记录 第二篇

漳州通靖开发有限公司关于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的会议纪要

2015年12月8日上午9点,漳州通靖开发有限公司在5楼会议室召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常务副总经理吴庚晨同志、总经理助理王茂春同志、副总经理尤连金同志、工程部副经理林呈祥同志、合约部副经理卓志艺同志、综合部经理助理王仲谋同志及各部门职员等;会议由公司副总经理尤连金同志主持。现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把宣教工作摆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谋划、同时部署、同时落实。

会议要求,要以提高安全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目标,创新形式方法,搭建宣教平台。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落实党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

会议强调,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抓好今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围绕安全生产工作中心,突出重点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对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二是大

力宣传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任务,做好安全市场准入标准、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的宣传;三是大力宣传安全生产重大专题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宣传重点工作措施和成绩经验做法,报道工作亮点,剖析事故案例,曝光违法违规行为。

参加会议人员:

吴庚晨 王茂春 尤连金

林呈祥 卓志艺 王仲谋

记录: 庄子超

漳州通靖开发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8日

安全教育活动记录表
乡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记录 第三篇

安全教育活动记录表

安全教育活动记录表

安全教育活动记录表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记录1
乡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记录 第四篇

安全宣传活动记录
乡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记录 第五篇

管 理 活 动 记 录

表号:J02/01

第 1 页 共 1 页

2016年乡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6篇
乡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记录 第六篇

第1篇:乡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为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2016年6月1日至30日。在各村(居)和有关单位同时开展。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安监所、宣教办、派出所、工会、共青团、妇联。

各主办单位负责人组成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各村(居)和单位相应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

四、活动形式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贯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组织单位:各村(居)、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通过邀请专家宣讲、视频讲座等方式组织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大力营造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

活动时间:6月16日(上午9:00-11:00),在汽车站举行宣传咨询日活动。

组织单位:安监所、派出所、工商所、村建站、农机站。

活动内容:邀请镇政府主要领导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咨询活动,邀请媒体到现场宣传报道,届时将开展安全图片展览,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现场答疑,现场发放宣传品,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深化“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加大舆论宣传力度。

(三)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动

活动时间:6月2日-8日。

【乡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记录】

组织单位:各村(居)、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各村(居)、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突出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商贸、消防、特种设备、旅游、烟花爆竹、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动员辖区内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职工观看由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制作推出的主题宣传片《生命的红线》、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的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展板警示教育,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防范类似事故发生;要组织新闻单位对重点地区、单位隐患整改、违法违规情况进行采访报道,集中曝光一批单位。

(四)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

活动时间:6月9日-15日。

组织单位:各村(居)、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组织安全文化专家、有关人员开展安全文化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商场、进宾馆(酒店)、进工地、进窗口、进景区、进家庭等“十进”活动。

(五)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活动时间:6月16日-22日。

组织部门:各村(居)、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镇安办承办全镇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依托企业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启动仪式,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观摩,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村(居)、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校园安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公众聚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疏散演练。

(六)多渠道加强集中宣传

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组织单位:安监所、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1)各村(居)、各单位要在厂区、街道、学校、工地、重点路段、厂矿企业门口、车站、旅游景点、宾馆、酒店、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主题内容宣传条幅或设置固定墙体标语、公共宣传栏、文化橱窗、LED显示屏等(标语内容附后)。(2)组织宣传车辆进村入户播放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并向社会公布12350等安全隐患举报电话。

(七)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年提升工程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组织单位:镇安办、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组织相关企业参加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宣讲团深入企业,解读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意义、政策法规、评审的程序和方法,并对创建内容进行逐项讲解、剖析、指导。

(八)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组织单位:镇道安办、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深入报道有关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和经验做法;加大公益宣传力度,以报刊重要版面、电视重要时段、专题节日、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

(九)开展村级安全员、一般企业负责人和安全员培训

活动时间:6月上旬

组织部门:镇安办、镇安监所。

活动内容:针对辖区内村级安全员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加强基层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使安全生产意识深入到基层群众和从业人员中。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居)和部门要建立组织,细致谋划,结合本区域、本行业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精心部署,组织安排活动内容和形式,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协调联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加强沟通,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引导发动有关单位、企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拓宽参与面,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

(三)营造氛围。各村(居)和部门要加强与媒体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正面引导。要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开设专版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宣传先进典型,传播安全理念,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四)力求实效。各村(居)和部门要善于总结经验,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原则,结合自身特点,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增强活动实效。

各村(居)和部门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5月29日和6月25日前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镇组委会办公室。

第2篇:非法建筑消防治理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对辖区内非法建筑(仅针对1998年9月1日消防法实施之后建成的建筑)清查见底,建筑内的火灾隐患见底,登记造册率达100%,实体性火灾隐患全部进入整改程序并得到有效整改,单位消防安全状况明显改善,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源头管理长效机制。

二、治理范围和对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消防监督检查和历次火灾调查发现的,派出所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国土、村建、两违办、工商等相关部门移交的,群众举报投诉核查属实的以下建筑:

1.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手续的。

2.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特别是丁、戊类厂房、仓库改为丙类及以上厂房、仓库使用的,车库改为仓储经营场所的,其他性质改为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

3.非法搭建的。

三、任务分工

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部门要明确分工、强化措施、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全面排查和治理各类非法建筑。

1.各工作片、村居:负责对辖区内的小单位场所及在建工地的排查整治,对排查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办。

2.文教服务中心:负责教育系统内的非法建筑排查整治。对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公共场所的消防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的,不予批准。对排查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办。

3.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专项治理行动中履行职责情况和执法监督情况,对开展工作不力导致专项治理行动不能顺利完成,从而引发较大火灾事故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4.民政办:负责各类社会福利机构、民政事业服务单位非法建筑的排查。对必须经消防行政许可方能开办的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的,不予批准。对排查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办。

5.村建站:指导建设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非法建筑,依法查处或者移送、通报公安消防部门处理。对依法应当经消防部门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筑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经消防设计、竣工验收不合格,或者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应依法处理。对发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部门,并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重大火灾隐患的督改。

6.两违办:负责辖区内的非法建筑排查整治,对发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部门,并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重大火灾隐患的督改。

8.卫生院:负责医疗卫生系统内的非法建筑排查整治。严格医疗机构开办的审查许可,对必须经消防行政许可方能开办的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的,不予批准。对排查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办。

9.安监所:负责危险化学品单位非法建筑的排查整治,对排查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部门,并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重大火灾隐患的督改。

10.派出所:积极加强与村建、城管、工商等部门的联系,组织梳理近年来在消防监督检查中、举报投诉以及部门信息互通过程中发现和掌握的非法建筑,特别是招商引资项目中,未纳入日常消防监管的非法建设工程和单位,并建立《非法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排查情况登记表》。在此基础上要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划分排查整治网格,明确每个网格排查整治的工作人员和负责人。原则上,二级消防重点单位由消防大队列管的消防监督人员排查,网格内的其他单位由责任民警负责排查,与村干部实行责任捆绑,所有网格必须明确到监督责任人,全力确保清查见底。

11.工商所:依法办理娱乐场所的登记注册,对未取得消防许可的不予登记;督促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被镇政府依法责令停产停业的企业,办理相应的变更、注销手续。对发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的单位及时通报消防办。

12.国土所:对发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办。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18日)

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根据“镇非法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细化各阶段具体工作任务,列出推进时间表,明确每一项任务的完成时限、责任人和工作要求,同时要加强参与排查人员的培训和方案宣贯工作,确保排查质量。

(二)全面排查阶段(4月19日至5月31日)

派出所要积极加强与村建、城管、工商等部门的联系,组织梳理各类非法建筑,各部门加强联动,开展全面排查。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10月15日)

对已登记的所有非法建筑和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非法建筑,各地都要逐幢明确监督检查的责任人,逐幢开展行政指导式检查,切实查清查实存在的火灾隐患,督促单位认真落实整改,特别是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要执行更加严格的督改要求。对存在火灾隐患单位,要督促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按期整改,并补办相关消防行政许可手续(1998年9月1日前建成的建筑不需要补办手续,但要提供房屋所属权证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要结合地区实际,对存在突出消防安全问题的重点区域、行业开展集中区域性排查整治。要根据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实际情况、隐患整改的难易程度和手续办理情况,合理采取督改措施,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1.隐患整改难度不大的,要督促单位限期整改,同时加强管理,防止反复。

2.对需改动建筑结构、增加消防设施等投入资金大、整改周期长的,要集体研究,合理确定整改期限,督促单位迅速整改。

3.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在督促单位整改的同时,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村建、消防办等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负有督改职责,同时通报监察部门。

4.对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等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部门要对危险部位或单位予以临时查封,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公安机关报请镇政府依法实施关停。

5.对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要责成单位恢复经过消防审验核准的使用性质。确实无法恢复的,要督促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如单位提供变更后的规划手续,或区级以上政府或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该工程合法性的有效文件,并根据现有使用情况进行了重新设计,则依法办理相关消防手续。对整改隐患后无法办理消防手续的单位,通报规划等部门。

6.对非法搭建的,要及时通报国土、城管等部门依法予以拆除。对确实拆除不了的,要督促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并提请镇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开展联合集中治理。

7.对既没有规划手续也没有消防手续的建筑,特别是未办理规划手续或其他原因未办理规划手续而导致无法办理消防手续的单位,如补办了规划手续或提供区级以上政府或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该工程合法性有效文件的,督促单位补办相关消防手续。

8.对于有规划手续但没有消防手续的建筑,责令单位限期补办消防手续,在规定期限内拒不补办的单位,依照《消防法》规定,责令其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

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单位整改隐患的服务指导,对遇到的困难和疑难技术问题,进行“会诊”,根据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综合考虑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隐患整改最低标准,帮助并督促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按期完成整改。整改期间,消防办要提前介入,主动上门,跟踪整改进度,督促落实临时性防范措施,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做到一楼一档。对拒不整改隐患及整改期间措施不力的,要根据《消防法》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其中属于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单位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9条规定,对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给予拘留处罚。

(四)结果运用阶段(10月16日到10月25日)

非法建筑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并补办了消防手续的,消防办汇总后上报区消防大队。非法建筑火灾隐患未整改或已整改完毕但补办不了消防手续的均应登记造册,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进行监管,同时向区政府作出专题报告并抄送规划办、住建、城管、工商及其行业主管部门。其中符合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的,要列入高危单位进行严格监管,加大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督促单位采取更加严密的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五)总结验收阶段(10月26日至10月31日)

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组织对专项行动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加强源头管理和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非法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是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和部门联合监管的重要举措,是全力消除火灾隐患,维护良好消防安全环境的有力之举,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集中力量,迅速行动。派出所、村建、安监、工商、教育等部门要明确治理工作职责,认真查验相关建筑行政许可办理情况,深入检查建筑消防安全情况,确保工作成效。

二是营造氛围,广泛宣传发动。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宣传发动,充分运用各种载体,向社会公告专项治理的时间、范围、内容和要求,引导社会单位和群众积极参与、给予支持。要在公开栏开设专栏、专版,及时跟踪报道治理情况,曝光久拖不改的单位名单、存在的严重隐患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鼓励、引导非法建设单位积极整改隐患,主动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进一步增强消防法制意识。

三是健全机制,完善源头管理。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招商引资项目行政许可制度,明确各部门源头管控工作职责,防止产生“先天性”隐患。要建立完善与政府有关部门信息互通、协调配合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是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镇政府将分阶段组织对各单位工作成效开展督察。今后凡发生重特大火灾和亡人火灾事故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事故建筑未排查的将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每月25日前汇总当月工作情况,并如实填写《镇非法违法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加盖印章,11月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第3篇: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一、2016年整治目标任务

(一)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己有的整治成果。

1、建立巡查制度。镇成立一支巡查队伍,成员由综合执法队、治安队组成,将开展不定期巡查,并帮助各村养殖场(户)进行序时拆除关闭。各村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建立巡查制度,切实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整治的日常监督管理。防止“反弹复建”。

2、建立处置机制。各工作片、各村要建立处置机制,在日常巡查发现的、上级的批示件以及相关部门通报的案件之后,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查处,查处期限为15个工作日,需要反馈的要在查处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

3、建立督查机制。党政办、效能办、农技站、环保站等部门要加强日常督查,每周至少进行1次的巡查督查,巡查督查发现的案件,要及时书面报告所在工作片、村,并记录在册,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4、各工作片、各村责任人要认真履职,认真执行巡查、督查和处置工作制度,并按照时限要求,认真落实畜禽污染整理工作。对未及时查处到位的,将给予效能告诫等处理。

二、2016年整治范围、对象和完成时限

今年整治范围内的需拆除关闭的畜禽养殖场(户)必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全部拆除或关闭。整治范围和对象:

1.全镇禁养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必须在今年6月30日前拆除关闭。

2.全镇禁建区范围内除经公示拟保留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以外,其他畜禽养殖场(户)必须在今年6月30日前拆除关闭。

3.全镇可养区范围内除经公示拟保留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以外,其他畜禽养殖场(户)必须在今年8月31日前拆除关闭。

4.全镇拟保留的畜禽养殖场必须在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和备案手续方可保留,否则必须在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拆除关闭。拟保留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养猪场常年存栏数不低于1000头,养禽场常年存栏数不低于20000羽;离居民区500米以上,高速路、铁路500米以上。

(2)符合环评条件的;

(3)畜禽养殖场的废水处理应符合莆政综【2016】127号文件规定的处理办法,做到达标排放。

三、资金补助范围、对象和标准

(一)列入今年整治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拆除的,按实际拆除的畜禽养殖场(户)建筑面积计算,其中,养猪(牛、羊)场(户)补助80元/㎡(市、区各补助40元/㎡),其他养殖场(户)补助40元/㎡(市、区各补助20元/㎡)。

(二)各村可结合本辖区畜禽养殖场(户)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奖励或补助标准,确保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

四、资金补助拨付办法

(一)2016年4月15日,各村上报畜禽养殖场(户)调查统计表(附表二)和今年应拆除的畜禽养殖场(户)的总面积。

(二)2016年9月10日前,各村分别上报经公示验收确认已拆除的各畜禽养殖场(户)总建筑面积,以此计算各村应得的补助资金,经区、镇验收组验收确认后,按各村应得补助总额的50%予以拨付。

(三)2016年10月,经市验收组统一公示确认后,计算出各村实际拆除面积、应得补助,拨付剩余应补助资金,多还少补。

(四)畜禽养殖专项治理补助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虚报瞒报,弄虚作假。【乡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记录】

(五)各畜禽养殖场(户)的拆除和补助情况要在所在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3月1日—2016年5月20日)。各工作片协助各村尽快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填报畜禽养殖场(户)调查表及统计表(附表一、二),并在2016年5月20日前送镇政府汇总。各工作片、各村应按时全面开展畜禽养殖场(户)调查摸底,对逾期未报、瞒报、漏报的养殖场(户)将按“两违”给予强制拆除,不予资金补助。

(二)综合整治阶段(2016年5月21日—2016年8月31日)。各包片领导带队,组织包片干部、镇纪委、村干部对养殖场面积进行现场丈量、填写丈量登记表、画出养殖场平面图,由养殖户签字确认;丈量后应立即与养殖户签订拆除协议、登记养殖户的账户,并对养殖场四周进行拍照留底。在8月31日前各村应分别统计上报本辖区畜禽养殖场(户)拆除情况表(附表三)和畜禽养殖场(户)拆除情况汇总表(附表四)。同时应及时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做到一场(户)一档,档案资料应包括:一份协议书、一份丈量表、一套拆除前后的照片、一份验收表、一份补偿资金,要求每张表都要有经办人、相关村主干及工作队、包片两委签字等相关拆除证明资料以及验收资料等,建立健全验收档案资料。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6年9月1日—2016年12月31日)。由区农业局、监察局、财政局、环保局组成区验收组,对各村上报的畜禽养殖拆除情况进行现场验收核实。并在核实的基础上,向市里申请市级验收,确定拆除面积和补助金额。

六、工作措施

(一)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完成,成立了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具体整治工作由各工作片组织实施,各村主干具体负责落实到位。各工作片、村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形成高压的工作态势,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工作的连续性和各项整治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接受群众监督,取信于民。从调查摸底、现场丈量、数据记录和公示、资金补助等,都要规范、公开,禁止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无论什么理由,都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镇监察室将设立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的事项各工作片要有专人负责,逐一进行核实、查处,不得隐瞒不查。

(三)对“反弹复建”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关闭,要坚决杜绝“边拆边复建”“异地复建”现象。各村要加强畜禽养殖场整治的监管,对违规建设的,要坚决按“两违”予以打击。要加大拆后的土地整理或生态恢复工作,开发利用土地资源。

第4篇:城乡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各村(居)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城乡除四害工作,坚持“以村(居)为责任单位,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村(居)统一组织,统一实施。镇政府牵头负责城乡除四害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督查监测和联系区爱卫会复查验收等工作。各村(居)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和完成本辖区城乡除四害工作任务。镇文明办负责协调有关单位;镇党政办负责落实镇机关大院和宿舍区;村建站负责落实镇管理的建筑工地和所属主干道及其下水道等,按照爱卫会的统一部署,参加城乡除四害活动。

同时,各部门要落实好所属或所管理的单位按照辖区内环境为重点,按照除四害技术规范要求把孳生地治理工作贯彻始终。要以村委会(居委会)为单位,统一组织辖区内各单位、居住户进行针对四害孳生特点的孳生地治理。包括室内外废弃积水容器、下水道口等的全面检查,进行翻盆倒罐,及时清理清除积水、垃圾、污物,并针对周边环境,进行强化施药除四害。要组织专门队伍,对所有建筑工地及其建筑物内外,以及废品、轮胎、缸罐集中存放处进行卫生死角清理,并实行除四害卫生消杀活动。要对城乡各主次干道、生活区、单位内的下水道、水池等,进行强饱和施药滞留消杀,对所有水道、河沟、池塘等各大中型水体进行环境卫生治理,疏通。同时,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开展城乡除害防病的意义,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把除害防病知识宣传活动做到进村入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技术管理

除四害坚持环境整治与药物防治相结合,专业队伍消杀与群众消杀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药物灭鼠活动中要以乡镇人民政府为单位,统一使用国家规定的安全、高效、无二次中毒的慢性凝血杀鼠剂,药物灭蟑螂、蚊、蝇活动中要统一使用高效、滞留的杀虫剂。各村(居)使用的各类消杀药物由各村委会(居委会)统一采购使用。既要严格做到使用统一的消杀药物,又要根据实际采用多样化剂型。区疾控中心为本级除四害工作的技术指导单位,负责除四害技术指导、技术管理和监测评价等工作,要制定技术方案,培训专兼职消杀人员,开展灭前调查和灭效考核。在采购、保管、兑配、施药和防护等除四害消杀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保障科学合理使用灭鼠药和杀虫剂。同时,要加强消杀药物的保管和发放管理,严防人畜中毒事件发生,并做好人畜中毒的急救治疗等准备工作。

三、资金筹措

统一除四害工作的资金由各单位筹措。在巩固提高阶段,各重点单位和重要场所除四害活动中,要联系实际,根据有偿服务、合理收费的原则,加大资金投入。

在统一使用灭鼠药和杀虫剂的前提下,在4—10月期间,由区爱卫办统一指导消杀时间和监督消杀工作,各村(居)、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统一按步骤实施药物消杀,以及日常补漏、巩固和保障活动。

四、实施步骤

今年的灭鼠、灭蟑螂、灭蚊、灭苍蝇工作同步开展,统一化学消杀除四害的时间和步骤安排为:

(一)准备阶段(组织动员和孳生地治理阶段):从现在起到今年4月份下旬。主要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进行资金筹措,技术培训,灭前监测评价;组织本辖区内所有单位、住户和公共地段进行室内外环境、水体等四害孳生地治理和防四害设施维修、设置,为除四害施药做好环境准备。

(二)施药阶段(四害杀灭和防制阶段):今年5月上旬至7月。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统一时间组织进行三轮除四害施药消杀,每一轮进行两次施药。每次施药要统一在第一天上午9:00开始进行。其中,居民区灭蚊施药,住宅内部安排在当天晚上7:30左右开始,外环境安排在晚间8:30开始进行。灭蚊施药期间,各类房屋要在室内施药驱赶蚊虫后关闭门窗或防蚊纱窗。如恰逢下雨等天气原因,统一施药则安排顺延,届时由区爱卫办统一通知。

第一轮施药:今年5月6—8日进行第一次施药,5月20—22日进行第二次施药。

第二轮施药:今年6月10—12日进行第一次施药,6月24—26日进行第二次施药。

第三轮施药:今年7月15—17日进行第一次施药,7月29—7月31日进行第二次施药。

各次施药过程要严格做到“五统一”,即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药物、统一方法、统一时间,以及“五不漏”,即不漏单位、不漏户、不漏房间、不漏外环境、不漏孳生水体等各种场所,落实饱和施药。各轮施药期间要注意观察灭效情况,及时做好补漏巩固工作。

五、督查考核

镇爱卫办要加强对除四害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组织专门干部队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分片包干的原则,进行本辖区除四害技术指导和经常性工作检查,全力推动除四害巩固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在除四害各阶段活动中,区爱卫会也将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督查,并定期根据《省除四害管理办法》进行灭效监测和考核,通报各阶段工作情况。管委会将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对除四害成效显著的典型及时宣传报道和推广;对工作不落实,四害密度控制达不到要求的应予曝光,限期整改。

第5篇:门前三包专项整治方案

进一步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创造清洁、优美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打造环境优美、清洁、文明、整洁的中心城区,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提高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逐步建立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城市品位。

二、活动目标

全镇动员,全民动手,从我做起,从我家做起,从我单位做起,深入开展“家园清洁行动”活动,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努力把打造成环境优美、清洁、文明、整洁的中心城区。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成立镇“门前三包”活动领导小组:

四、主要内容

建立健全“门前三包”责任制,城区临街单位、商铺、临街居民住户要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机制,明确权利和义务。镇文明办、村建站、城建市容中队、工商所等相关单位配合做好签定责任书的有关工作。

(一)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范围

城区内所有主干道全部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横向从责任单位(包括临街单位、经营户、住户)的建筑物的墙基或围墙至人行道路缘石以内,无人行道路缘石的,以道路中心线为界;左右以相邻建筑物的中心线或用地界线为分界线。

(二)“门前三包”责任内容

1、包卫生:按要求自备废弃物容器,生活垃圾实行袋装或桶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投放废弃物和生活垃圾或由环卫部门上门收集;坚持经常清扫责任区,保持门前人行道整洁卫生,做到地上无纸屑、果皮、烟头、痰迹、污物、废物、杂物、粪便和积水等;责任区内公共设施及本单位临街建筑物、围墙、牌匾、墙壁门窗及灯饰橱窗各类设施整洁美观、无破损、无乱张贴、无乱牵乱挂、无乱喷涂写、乱画等;临街两侧无晾晒衣物,阳台不外露破烂杂物;无违章占道搭设构筑物、遮阳篷。

2、包秩序:门前自行车、三轮车划线停放,排列整齐,无机动车辆和三轮车占道停放;门前无摊点或无违章占道经营(包括店外修车、冲洗、饮食摊点摆设、店外加工、堆放杂物等)及乱挖、乱堆、乱建等;人行道平整、无黄土裸露,路灯、果皮箱、护栏、广告牌、交通标志等各类公用设施无人为破坏、完好无损。

3、包绿化:维护责任区的花草树木,门前行道树、花坛绿地无损坏缺株和践踏等,无擅自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和破坏花草;责任区树木无乱栓、乱挂、乱钉。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城区“门前三包”责任状签订工作。镇文明办、村建站、城建市容中队、工商所、村居委会要通力合作,严格按“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临街单位和住户做好“门前三包”责任状的签订工作(村建站、城建市容中队负责本辖区内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临街住户“门前三包”责任状的签订工作;临街个体工商户“门前三包”责任状的签订工作由工商所负责)。

(二)切实做好“门前三包”管理工作。镇文明办、村建站、市容中队要切实加强城区街道及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临街单位要明确本单位的“门前三包”专职管理人员,并悬挂统一规定的标志,坚持每天进行清扫保洁,履行“门前三包”责任。责任单位(签状单位、店铺、居民住户)及其“门前三包”专职管理人员对其“门前三包”责任区内违反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道路管理等的行为,应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三)严格考核检查。镇政府对“门前三包”工作定期考核检查,并对责任单位落实“门前三包”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开展活动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拒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或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责令改正,逾期不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给予通报批评。如责任单位属市直、区直有关单位的,将考评检查情况通报区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拒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或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临街经营户、住户,责令改正,逾期不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不服从“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无理取闹,阻碍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构成违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第6篇:全镇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

一、强化政府主导作用

(一)加强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针对旧街存在的区域性突出火灾隐患问题,结合实际,加强整治力度,通过召开协调会研究对策,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进度,明确职责,做到分工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

(二)制定修订消防专项规划。要结合城市化进程,制定修订符合本辖区发展需求的消防专项规划。科学规划,加快新城区、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等消防专项规划的修编,年内要完成本辖区的消防专项规划文本的编制审批。同时统筹安排,做好老旧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木屋毗连区等建筑耐火等级低、易燃建筑密集区及发生火灾后不利于火灾扑救区域的拆迁改造工作。

(三)建设完善公共消防设施。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延伸市政水务管网,合理增补市政消火栓,做到消火栓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完善辖区内消防供水设施。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摸排修复工作,对不符合灭火救援要求的城市消防供水,限期改造、定期维护,及时解决市政消火栓缺失、损坏、被圈占、被埋压以及配置不足等问题。督促整治因城市景观工程、户外广告设施导致堵塞、占用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等影响人员逃生疏散和灭火救援问题,依法拆除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违法搭盖(设置)的建(构)筑物、路障及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搭建不符合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彩钢板临时用房,改造影响灭火救援的架空设施。

(四)建强基层专职消防力量。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及《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加强基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将义务消防队伍建设纳入我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有关部门的建设目标任务,在年内做到有1支政府组建的专职消防队伍,充实乡镇消防力量。

(五)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普及消防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干部职工培训、职业培训、保安员培训、科普和普法教育、义务教育内容,纳入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安全监管行业特种作业人员、旅游从业人员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的教育培训鉴定内容。

二、全面整治火灾隐患

(一)突出重点时段隐患排查整治。各工作片、村居、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牵头协调有关单位,加强季节性、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期间火灾防控工作,重点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物流仓储、商场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违章搭盖厂房的排查整治力度。对生产、经营、储存建筑内违规设置住宿场所,疏散逃生条件达不到要求,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室内外消火栓缺水或压力不足等问题,要依法依规由政府挂牌督办,彻底整治。

(二)突出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等高危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装修(饰)材料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三)突出重点行业隐患排查整治。对鞋业、红木家具业可燃易燃材料多,发生火灾后蔓延速度快,燃烧产物毒性大的特点,继续开展鞋业、红木家具业消防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场所建筑耐火等级不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关停、设置不足,生产与储存区域及生产、储存与办公、休息区域防火分隔不到位,生产、储存场所内设置员工宿舍,场所内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及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不落实等问题。

(四)突出“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要充分发挥“三合一”整治办公室的作用,摸清辖区“三合一”场所底数情况,全面整治“三合一”场所,实现员工集体宿舍、车间、仓库全部分离,并建立健全防范长效管理机制。对严重违反规定、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严重后果且无条件改造的要坚决取缔。对有条件改造的企业应采取调整功能布局、进行防火分隔、增设疏散通道、增加消防设施等技术性措施,使其基本达到消防安全要求,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

(五)突出农村火灾防控。积极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群众共同防范”的工作格局,有效解决当前农村消防工作防火安全条件差、基础设施滞后、火灾扑救力量不足、工作经费保障不力等突出问题。依托政府综治网格化管理平台,强化农村“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村消防安全负责人及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各工作片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解决老旧建筑、违章搭盖建筑存在的火灾隐患问题,全力遏制农村地区火灾多发现象。各村居要每周组织“两委”有关成员,对居民小区、辖区单位开展一次日常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切实解决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设施器材设置不到位,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等隐患。物业管理人员、社会单位管理人员、消防督导员、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以及单位内部无定点定位、从事一般性巡防工作的保安、巡防队员要结合岗位职责,每天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对难以整改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移交乡镇或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理。

(六)突出多警联勤监管机制。派出所要认真研判火灾形势,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严格执行“三条铁律”,即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单位和场所,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采取罚款、拘留、关停等执法手段;对招商引资项目严格把关,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相关警种要形成合力,在重要活动和重大节假日期间,加强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和娱乐庆典活动举办场所的监管,加大“错时”检查力度,集中开展“零点”夜查行动,必要时可对重点场所和危险部位采取蹲点守护措施。结合治安巡查、入户走访等日常警务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排查整治辖区的火灾隐患。督促辖区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按要求纳入户籍化管理,实地抽查重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和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

三、强化部门监管责任

(一)国土、村建站等部门要把好建设工程审批关口,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严格依法审批,坚决杜绝建设项目“三边”(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行为,严防源头性火灾隐患。村建站要加强建筑施工工地(含建筑外墙改造工程)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禁搭建不符合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彩钢板临时用房,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住宅小区内的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疏散楼梯间、公共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车道的消防安全管理,负责新建市政项目消火栓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二)工商所、安监所、派出所等部门要联合排查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生产加工作坊等场所,重点整治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生活住宿没有防火分隔、消防设施器材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等火灾隐患。工商所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领取营业执照的单位消防行政许可情况进行核查,依法注销或者吊销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安监所要组织、指导和督促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派出所要依法对烟花爆竹行业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隐患;派出所负责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负责“清剿火患”战役的技术指导,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派出所负责辖区小单位、小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质监、派出所、村建站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管道燃气、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制,重点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检查、维修、更换损坏的燃气管道、仪表、阀门、报警装置等部件。

(四)水利站、派出所等部门要联合开展市政消火栓建设专项检查,摸清实有数、差额数和损坏数,并建立完整的消火栓档案。战役期间,水利站应根据专项检查情况及时增补市政消火栓,在年底前对市政消火栓全部维修、保养一次,确保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0%以上。

(五)各工作片、村居、村建站等有关单位要负责组织整治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环保站要加强整治因城市绿化景观工程导致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等问题。

(六)文教服务中心、民政、卫生、宗教等部门要明确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监管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文教服务中心要组织、指导和督促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组织、指导和督促公共文化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和文物保护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民政办要组织、指导和督促养老院、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卫生院要组织、指导和督促医院、诊所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宗教办要组织、指导和督促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其他各有关单位按照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件规定的职责,负责本系统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各工作片、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实行户籍化管理,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评估等三项报告备案制度,要将单位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职责、机构及人员、建筑及消防设施、消防工作记录、安全报告备案等6个方面32子项内容及时录入互联网户籍化管理系统。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要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不具备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能力的,应当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修保养。

(二)火灾高危单位除了要落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主体责任外,还要按照《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每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落实更加严格的日常管理措施,每半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内部防火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全员疏散演练活动,及时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每月要召开一次的消防安全例会,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一般单位要继续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请各工作片、村居、镇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于3月14日前将清剿火患工作方案报送镇消防办,7月1日前将开展清剿火患工作半年工作情况,2016年1月2日前将开展清剿火患工作总结报送镇消防办。

201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实施方案3篇
乡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记录 第七篇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任务,教育和引导市民牢固树立“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理念,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

1、社区、村主要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率达到100%。

2、社区居民和农村村民安全生产参与率、知晓率达到80%。

三、组织领导

区安监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社区、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社区、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的组织领导。

区局宣教法制科、办公室、监督管理一科具体负责社区、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的日常组织工作。

四、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队伍。区安监局成立安全生产宣讲队伍,乡镇(街道)选定安全生产宣传员,社区、村征集安全生产宣传志愿者,深入社区、农村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安全常识,采取举案说法、现场说法的形式,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提高安全意识。

2、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现有安全培训机构、规模企业优秀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积极推广社区、村与企业安全共建模式;每个社区、村设立不少于1处固定安全生产宣传阵地(宣传牌、栏、公告栏或橱窗),开展家居防火安全、燃气安全、用电安全等安全常识的宣传。同时,每年组织对村、居干部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3、充分发挥传统媒体积极作用。在《大众报》、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专栏,刊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事故通报和生产、生活的安全常识等,经常性组织新闻媒体下社区、下农村,通过专题报道、系列报道、跟踪报道,制作专题节目,以案说法,警醒教育群众;同时,电视台、广播电台在收视(收听)率较高的节目中播出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和滚动播放安全警示标语。

4、不断创新安全宣传教育方式。各镇区(园)要不断创新对村、居民宣传教育的方式,丰富内容,提高宣传教育的效果;区安监局办好区局门户网站,及时更新每个栏目动态;通过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定期发送手机短信,向社会公众群发公益性安全生产常识或安全温馨提示短信;编印以生产、生活安全常识和事故灾害应对为主要内容的《市民安全常识手册》等宣传资料,向社区、农村和群众发放;借助区法制、科普、文艺汇演等有关宣传资源,向市民发放有关生活、生产安全知识读本,因地制宜组织安全知识有奖竞赛活动。

五、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区(园)要把做好社区、村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社会资源,明确职责分工,增加宣传教育投入,改进宣传方式与方法,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确保社区、村安全宣传教育各项活动有效开展。

2、拓宽安全宣传途径。各镇区(园)要结合社会管理创新,整合优化安全宣传资源。要利用政府购买服务、警示教育室创建等形式,加强与社会机构合作,做好社区、村的安全宣传工作。特别要利用社会的宣传资源和阵地,做好安全宣传工作。

3、建立考评考核机制。各镇区(园)要量化社区、村安全宣传教育目标任务,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社区、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保障各项目标顺利完成。区安委会将对各地落实社区、村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主要内容。

请各镇区(园)将本辖区社区、村推进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情况于每月28日前报区局宣教法制科。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为主线,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法制建设,继续推进宣传教育工作社会化、正常化,培训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法制工作规范化、长效化,为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和执法环境。

二、工作重点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

2、积极推进全员安全培训工作;

3、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4、组织开展第四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竞赛;

5、实施安全文化建设工程,大力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

6、积极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7、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1、坚持以人为本,广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重点做到“四个围绕”,即:围绕贯彻落实国发〔2016〕40号文和有关法律法规,卓有成效地开展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围绕安全知识的普及,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围绕事故调查和查处,广泛开展宣教工作,加大对事故调查中发现的事故原因和经验教训的宣传力度,用事故案例和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围绕生产企业、一线职工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自身,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力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

2、创新内容形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主题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活动主题,举办“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做到主题鲜明、形式创新;开展“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组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安全文化“六进”等主题活动,重点培育安全文化活动知名品牌,营造更加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

3、依靠主流媒体,营造正面宣传舆论氛围。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密切与主流媒体的联系,通过专题报道、深度报道、系列报道、跟踪报道,有针对性地开展舆论引导。提高《中国安全生产报》、《安全生产》杂志等报刊的订阅数量,逐步扩大阅读人群。

4、典型示范引路,不断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不断丰富安全文化

建设的载体,指导各镇区园大力建设安全文化主题宣传栏,扩大安全文化建设的覆盖面。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达标创建活动,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5、强化工作考核,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各有关单位、新闻媒体参加的安全生产宣传会议,通报和部署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建立与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联系协调机制,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指导,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继续完善充实宣传信息员队伍,加大对基层宣传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提高宣传报道质量。今年我们将各镇区园和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报道纳入目标考核范围,每季度各单位至少要有2篇信息报道。

6、加强沟通协调,深化工伤事故预防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拓展工伤事故预防联动项目,深化内容和形式,构筑工伤保险与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相结合的平台,充分发挥工伤保险基金的经济杠杆作用,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和事故预防工作。

(二)强化安全生产培训,着力提升全员安全素质。

7、大力实施安全生产知识全员培训。按照通政办〔2016〕37号文的要求,强势推进第二轮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完成4万名职工培训任务,依托远程网络安全培训,提高职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劳动保护、现场作业“三违”行为防范等知识水平,促进小微型企业集中开展全员安全培训。

8、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以员工“三级安全培训”为重点的全员安全培训制度,加大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情况的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强化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以及农民工和外包工上岗、转岗的安全应知应会培训。按照“分级、分类、从严、不重复”的原则组织实施各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树立企业开展班组长培训样板,广泛督促企业认真组织班组长培训工作;拟在全区20家大中型船舶修造企业,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整治活动,力争通过抓重点企业提升全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覆盖率、持证上岗率。

9、强化安全培训管理。依法组织、指导和监督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坚持以检查促培训、以执法促培训、以考核促培训、以许可促培训,重点抓好培训计划申报、教培备案和培训考核三个环节。严格执行考官考核员制度,实施考培分离,做好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信息化管理工作。

10、继续推进安全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强培训机构的管理,推进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师资、培训考核等方面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开展,探索、创新培训方法,严格培训程序,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

11、举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竞赛。联合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在全区工业企业中组织开展“区第四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竞赛”,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不断拓宽竞赛选拔的面和范围,扩大技能竞赛活动的参与率和影响力,以竞赛促培训。

12、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培训(复训)实训联系点(基地)。结合安全标准化达标建设、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挑选在行业中安全管理较好的的企业,作为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实训联系点(基地),以提高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强化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着力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13、加强法制基础工作。继续深化安全生产执法的制度化建设,研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不断提高执法计划执行的实效;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推进,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4、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权工作。做好“三集中、三到位”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法制监督工作,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网上运行的程序管理,推进移动执法的实施和运行,保障权力运行的质量和绩效;及时修订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不断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使用和管理。

15、加强法制监督工作。提高法制审核工作水平,确保行政执法的100%的案件核审率,努力实现行政诉讼无败诉、行政复议无撤销、信访检查无错案、复查无违法的依法行政工作目标;加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备案工作,对及时纠正备案案件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案件初审、疑难案件跟踪等形式,不断完善预防机制。

16、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提高办案水平和能力;坚持政务公开、程序规范、结果公正,从制度上预防、减少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及行政不作为的发生。依法实施行政复议,按程序、时效、事实,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和听证等工作;切实落实行政应诉工作,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17、完善委托执法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委托镇(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推进基层安监执法队伍建设上台阶、上水平。

18、加强业务能力建设。结合监管实际,继续加强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安监系统队伍整体素质和安全监管水平;组织开展镇区分管领导、安监人员集训;组织村居安全生产协管员业务知识培训活动,提高安监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第3篇

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全区安全生产拉网式大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拉网式大检查,进一步促进全区广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持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以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区安委会主任王克华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为副组长,区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统筹、协调、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区安全生产拉网式大检查领导小组下设12个专项检查组。大检查期间区安委办设总联络员一名,由区安监局综合科科长杭维民担任,负责与各综合、专项检查组联络协调相关事宜,掌握检查动态。各综合、专项检查组设联络员一名,负责与总联络员联系,便于合理安排工作。

三、检查时间、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检查时间:从即日起至9月10日。8月20日前为企业自查自纠阶段,8月下旬为检查督查阶段,9月初为总结汇报阶段。

(二)检查范围:全区所有行业(领域)的企业,要把地下管道、化工企业、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火灾、船舶修造(钢结构)、特种设备(重点承压容器、管道等)、海洋渔业、水上交通(施工)、有限空间作业等行业(领域)作为重点。

(三)检查内容:参照《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通安委〔2016〕4号)以及通安委办〔2016〕19号、20号有关开展对涉危行业安全专项检查的文件精神,还要特别注意如下几方面检查内容。

地下管道方面:要针对城镇地下水、电、风、油(气)、化学品运输管道分布密集、危及管道安全的违规地面开挖施工现象增多的特点,以及违章搭建压占管道突出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的安全职责,切实落实安全监管各项措施。各镇区园要按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管道安全监管职责,各级职能部门要严格执法,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及时清理违章建筑,严防管道挤压破裂引发泄漏、爆燃等事故。管道业主单位要全面开展检测,加强日常巡线,完善管道标志和警示标识,发现隐患及时处置,确保管道及附属设施安全运行。施工项目管理单位要全面准确摸清施工区域地下管道的分布、走向,制订可靠的保护措施,配备专业施工人员,在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按施工区域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

化工企业方面:当前极端天气增多,夏季又是危险化学品事故多发季节,必须立即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存储企业全面开展专项突击检查和整治,特别要突出对城区及周边人口密集地区化工企业的安全检查和监管。要针对夏季高温、雨季汛期的特点,重点开展防雷电设施、生产区排水系统、化学品储罐、仓库、露天存放化学品、检维修作业现场和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处置措施落实情况检查,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事故。化工企业较多的地区要立即采取针对性整顿措施,开展集中突击整治,全面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对已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企业,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关闭。

建筑施工方面:要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以及在建非报监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高度重视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防范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对事故易发的重点部位和环节要严查严管,下大决心、花大力气,以铁的手腕、过硬的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特别是坚决制止建筑施工中长期存在的层层转包等影响安全生产的顽症痼疾,采取严厉有效措施加以整治,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文化娱乐场所、“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场所等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置及运行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等情况;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情况等。

水上交通(施工)及渔业船舶方面:交通运输、水利、海事、海洋渔业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水域及船舶安全责任落实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彻底排查治理,严厉打击“三无”船舶、渔船、农用船非法载客、非法营运、违章航行、违章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杜绝群死群伤等恶性水上交通事故。

特种设备、农业机械、烟花爆竹、电力、船舶修造(钢结构)等行业(领域)要扎实认真、从严过细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在事故预防和安全管理上见到实实在在成效。

四、行业(领域)检查分工安排

1、交通运输检查组(包括检查水上交通;道路、内河运输企业):由区公安局组织实施,区交运局、住建局、教育局、安监局、农机局配合。

2、建筑施工检查组:由区住建局组织实施,区建管局、安监局和其他建设工程管理部门配合。

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检查组:由区安监局组织实施,区发改委、交通运输局、公安(治安、消防)、工商、质监、环保、住建等部门配合。

4、消防安全检查组:由区公安消防大队组织实施,区发改委、商务局、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工商局、安监局、质监局配合。

5、船舶修造(钢结构)、非煤矿山企业检查组:由区安监局组织实施,区质监局、建管局、卫生局、人社局、国土分局等部门配合。

6、城市燃气检查组:由区住建局组织实施,区安监局、工商局、质监局、交通运输局、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配合。

7、特种设备检查组: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实施。

8、渔业捕捞、滩涂养殖检查组:由区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实施。

9、学校检查组: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10、电力检查组:由区发改委组织实施。

11、水利检查组:由区水利局组织实施。

12、农业机械检查组:由区农机局组织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是我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之一,对实现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各镇区园、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克服厌战、松懈情绪,协调整合力量,对重点行业或领域开展集中检查,确保工作实效。凡工作不落实、领导不到位,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严肃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依法彻查严处,绝不姑息,始终保持安全生产监管的高压态势。

(二)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各镇区园、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要求,认真查找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积极研究和落实有效防范措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各镇区园、各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近期和往年同期所发生事故的特点,着重组织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形势严峻的辖区、行业和企业开展专项检查,要落实汛期防洪、防坍塌、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四)广泛发动,形成声势。各镇区园、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和引导各类企业和广大员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大力宣传推广先进典型与经验,对存在严重问题及检查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曝光。

(五)严格考核,强化监督。各镇区园、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逐月统计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情况,同时按要求做好检查记录、汇报材料签名存档工作,以此作为督查和责任追究依据。区安委办将在8月中下旬组织对各镇区园、各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的情况进行督查。

(六)加强协调,及时反馈。8月30日前,各镇区园、各部门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包括:检查出动人次、检查企业数、整改隐患数等具体数据)进行总结,并将由主要领导签字的书面报告报送区安委办。

2016乡镇安全生产述职述廉报告
乡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记录 第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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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安全生产述职述廉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今年以来,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政府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乡安全生产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为指导,立足工作实际,积极安排部署,较好的完成了县安监局、乡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现将2016年工作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作一简要汇报,请予评议。

一、工作实际:在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截止目前,我乡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一是道路交通没有发生大的交通事故。二是公安消防未发生火灾事故。三是企业学校未发生器人员伤亡事件。四是危险化学品未发生人员伤亡。

二、非法加油站关停、取缔情况:我乡三家非法加油站被列入《xx县人民政府关闭取缔第三批非法加油站的通知》要求关停、取缔,我乡按照县通知精神,及时组织安监、工商、公安、电业等部门,对违法加油站予以停电,对加油机进行查封,限期取缔,明确有关部门监控责任,落实监控制度和人员,严密监控,坚决杜绝非法经营和建设。

三、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民爆物品排查工作,按照县政府关于开展民爆物品大排查动员会议要求,我乡开展了民爆物品集中排查专项行动,组织有关单位,对乐安炮库、温庄储油点7家加油站,进行集中排查专项行动,共查出各类隐患15条,对存在的问题的企业下达了整改意见和整改措施,进一步促进了我乡民爆物品规范管理。

四、企业学校隐患排查:我们不定期对明胶厂、颗粒厂、编制袋厂、中学学校、幼儿园进行抽查,对有隐患的企业、学校下达了关停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我们采取倒查,实查等检查方式,使重点有隐患的企业检查频率达到每星期一次,为确保我乡安全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五、加强宣传,强化安全意识。

为提升全乡社会的安全意识,我乡在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舆论氛围上作了大量工作,于 2016年6月12日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年月”宣传活动。

1、出动宣传车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广泛宣传教育。

2、在XX乡镇、井楼二个集镇上悬挂安全横幅30余墙体标语80条,在乡政府门前展出安全板面20个,咨询台10个。

六、存在的不足

今年以来,虽然在学习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领导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一是学习上要求不严,工作起来就忽略了学习,学习不深入不扎实,领会不深刻。

二是工作创新不够,凭老办法,老经验作事,在处理复杂的问题和矛盾上经验还不足,方法简单。

在今后工作中,我要借民主评议党风、政风、行风的契机,进一步更新观念,提升服务质量,为我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基础。

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监督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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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乡镇年年度工作计划8篇
乡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记录 第九篇

第1篇:乡镇党建办工作计划

2016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之年,党建办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突出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锤炼过硬作风

按照党委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紧紧围绕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自上而下在全镇深入开展。坚持规定动作质量提升,自选动作切合实际,突出主题,丰富载体。

二、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

严格落实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切实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坚持机关干部每周五、村干部两周一次的学习制度,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党委七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科学发展观、国学、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提升党员干部综合理论水平,做到用最新理论成果武装自己、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牢固树立“三个第一”思想,以“八法工作制”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增强联系和服务广大群众的意识和本领。进一步规范民情日记,使之在工作中形成常态化,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各种党员教育活动。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方法,认真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抓好基层党组织整改提高工作,按照“好、中、差”进行认真分类定级,每半年对基层组织工作进行考核和评比。

四、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做好发展新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培养符合条件的新党员,扩大积极分子队伍,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力。

加强党员教育、培训等日常管理工作。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关系接转和党费收缴等制度,进一步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方式,做好流动党员证发放工作,完善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认真做好“三老”人员统计上报和生活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做好远程教育日常工作,管好用好三簿一册,切实提高远程教育的时效性。

五、做好其他日常工作

坚持抓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落实镇领导、机关干部分片包村各项制度,切实为基层做好服务工作,做好下村工作的监督考核工作。

认真开展机关绩效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建章立制,努力创设科学规范、管理有序、激励进取的机关工作氛围。

抓好宣传工作。建立稿酬激励制度,有效地提高外宣工作。坚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提高工作的实效性,在服务社会、倡导文明新风尚的社会活动中塑造文明形象,宣传正能量,传递正能量,营造文明和谐的时代新风貌。

第2篇:乡镇经济发展办工作计划

经济发展办是镇政府的职能部门,根据本部门承担的职能和职责,以“改革发展”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认真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2016年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一、二、三产业工作

2016年完成乡镇企业总产值3.1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2.3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三产完成产值848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7%。

2016年力争完成下达的经济增长目标任务,确保全镇经济增长20%。

1、充分利用本镇农村各种资源和生产要素优势,逐步调整发展方向和发展模式,促进产业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

2、加强乡镇企业信息服务工作,积极组织搜集企业各种市场动态信息,坚持为全镇各企业发送市场动态信息,为镇规模以上企业征订市场信息报,使企业能及时了解国际、国内市场信息。

3、加快工业小园区建设。工业小园区经过这几年的发展,现已初具规模,已有多家企业落户园区,发展较好,水、电路基本设施都已完成。要利用西郊闲置土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逐步将园区规划好、建设好,使其成为我镇乡镇企业重要的经济增长点。

4、利用地理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今年将在十户窑村招商引资,开展建设一个具有高层次、高档次的郊游、旅游规模景点。景点的形成,为十户窑村的村民增收创造了条件。

二、统计工作

1、按镇政府的要求,高标准的完成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摸清我镇二、三产家底,为我镇各项统计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2、加强常规统计工作,完成我镇2016年“开门红”统计工作;完成上级各部门及镇政府布置的各项统计工作。

3、建立镇村两级统计工作制度,理顺行业统计和综合统计的关系,加强村委会统计工作,村委会统计、行业统计、综合统计必须做到按时上报合格的统计报表。

4、做好统计人员的持证上岗、统计业务培训、统计继续教育工作。

三、安全生产工作

1、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控制各类伤亡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3、每季度召开一次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每季度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带队不少于两次深入全镇各生产单位开展“四不两直”大检查,并记入会议纪要,同时按会议纪要落实好各项措施。

4、严格执法,推动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确保镇辖区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落实到位。配合取缔、关闭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做好危化品及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的上报初审工作。

5、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学习,对镇、村两级党政领导干部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培训率达到100%。

6、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镇、村两级救援预案。每年不少于一次开展镇、村综合应急救援演练,建立兼职义务救援队,切实落实防范措施。

7、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落实整改,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8、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事故和安全生产信息,认真查处各类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严格事故责任追究。

四、环境整治工作

1、年初召开环境保护、环境卫生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年工作,成立镇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2、各村村民委员会成立环境卫生领导小组,做到分级负责。(1)镇政府与全镇17个自然村及所属企业签订2016年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责任书。

(2)制定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春季开展镇环境卫生大清除活动。开展农村植树造林,完成下达的植树造林及绿化任务。

4、组织工作组对全镇春耕春播期间环境保护进行大检查。

5、结合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及四城联创,加大全镇范围内环境卫生宣传力度。

6、积极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7、加强对镇区域水源的管理,加强对全镇各村人畜饮水安全监督、检查,特别是水源地的管理,确保人饮水安全。

8、加强镇区域内个体、私营企业各类污染源的治理,严格控制cop、二氧化硫的排放。

9、积极推广绿色食品基地建设。

10、加强全镇各村畜禽养殖场环境的监督管理。

11、积极推广沼气使用,普及农村清洁能源使用率。

12、加强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管理。

13、将农村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整治,纳入村级两委干部年终考核内容,确保村“两委”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

五、基本建设

1、配合统建房和集资房领导小组办公室,继续完成镇购买南区房人员的交款、支取公积金、房屋竣工支付使用及相关资料的填报工作。

2、完成酒店的续建工作。酒店的建设规模为39000㎡,计划投资2亿元。2016年度酒店完成了地下6000㎡面积的建设工作,完成投资4000万元。地上的33000㎡面积的建设,需1.6亿元的资金,将在2016年全面完成。

3、十户窑村办公、文化活动室建设。计划在2016年度建设的十户窑村的办公、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300㎡,为砖混结构二层,计划投资56万元。

4、三个村居民区通路。共14㎞的居民区通路进行沥青摊铺面的建设,计划投资500万元。

5、8个村卫生室。经过近几年村卫生室的建设,我镇大部分村已经有了村卫生院,还有8个村没有建设卫生室,计划在2016年度建设完成。每个村卫生室的建筑面积为82㎡,投资额15万元,合计8个村卫生室的建筑面积656㎡,计划投资120万元。

6、9个村健身场地及设施。每个健身场地的面积为600㎡,均为砼场地,投资11万元。合计9个村的健身场地的面积5400㎡,计划投资100万元。

第3篇:乡镇社会事务办工作计划

2016年,镇社会事务办将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八法工作制的要求,以“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为工作宗旨,切实履行改善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职责,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现将2016年社会事务办工作计划如下: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低保工作的有关制度,强化对低保资金的监管力度;做好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准确上报低保人员病故、变更情况;切实加强民政助理员的培训工作,严格审批制度,确保按时足额发放低保金。

2、认真贯彻执行救灾救济工作方针,做好冬令救济和春季灾情核保工作,加强救灾资金的管理,努力解决受灾群众生活、生产困难,做好防灾减灾教育宣传工作。

3、认真落实《五保供养条例》,按时足额发放五保户供养资金,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反映集中供养中出现的问题,并协助加以妥善解决。

4、认真落实优抚安置工作,积极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和义务兵优抚金、优待金的发放工作,按时上报农村籍60岁退伍士兵的上报工作,足额发放60岁退伍士兵的生活补贴。做好春节期间的慰问计划,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重点优抚对象和军属家中。进一步抓好军民共建工作.

5、积极做好农村大病医疗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审批救助人员的申报工作,实现低保对象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切实把医疗救助这项关系困难群众生存发展的工作做好做实。

6、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制度的管理,做好清真寺稳定工作。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期间,做好困难户和宗教人士的慰问工作。

7、落户工作必须按程序办理,坚持公示制度,坚持会议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8、努力做好残疾人工作,继续抓紧办理残疾人新证、换证的服务工作。为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发放医疗救助卡并做好年度验证审核工作。助残日期间,为贫困残疾人免费发放轮椅,开展慰问活动。配合残联做好复明工程。

9、继续做好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扩面工作,不断提高参保率,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10、加强劳动就业培训工作,积极探索劳动力转移及农牧民再就业的新路子,做好基础性台账和就业困难人员资格认定工作。

第4篇:农林牧综合办公室工作计划

2016年农林牧综合办公将根据本部门承担的职能和职责,围绕农林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这个中心,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主要工作计划是:

一、农业技术服务和农机管理方面

1、冬季农闲季节,以“科技之冬”活动为载体,对广大农牧民进行针对性的实用技术培训,四宫片和曙光片主要进行种植业、养殖业方面的培训。在二宫片主要进行养殖技术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

2、为基层提供农产品市场信息、生产资料信息和作物品种信息,帮助农户解决种什么、怎么种的困惑。

3、根据统一安排,做好春季花卉灭蚜工作,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盆。

4、在农事活动的关键期,积极主动下村服务,重点放在作物病虫害防治和化学调控上。在田间地头召开观摩会、现场会,现场交流。编印下发农事指南资料,办公室设立农事咨询服务电话,做好农事纠纷的调解。

5、根据国家的政策和上级的安排,依照规定的程序,落实好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畜牧业扶优、扶强等政策、措施。

6、完成2万亩测土施肥项目的土样采集和信息搜集、整理工作。

7、春季和秋季举办两期农机驾驶员培训班。

8、在农机作业季节,积极开展农机作业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做好机农纠纷的调处工作。

9、配合农机安全监理所,做好全镇拖拉机的年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和到期农机驾驶证的审验换发工作。

10、与乡安全生产办公室联合,争取农机安全监理所的支持,开展不少于三次的农机安全检查。

11、办理好日常的农机安全管理业务。

二、林业工作

1、配合并服务各村完成下达我镇的植树造林任务。

2、进一步规范和严格林木依法采伐程序,优先林木更新及项目建设采伐,严禁无证采伐。

3、配合森林公安进行乱砍乱伐及毁林案件的调查和处理。

三、畜牧兽医工作

1、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规模化养殖小区。

2、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动物防疫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按照上级防疫部门的要求,定期做好畜禽防疫工作。

4、做好疯牛病、口蹄疫等动物重大疫情的监控和上报工作。

四、其他工作

1、加强对部门人员的管理,严格作息时间和请销假制度。

2、配合镇党委、镇政府阶段性中心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5篇:乡镇司法所工作计划

新年伊始,迈进2016年度镇司法所的各项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为全面学习贯彻和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更好地服务于镇的各族群众,切实发挥司法所的各项职能,现根据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我所2016年工作的实际情况,在2016年的工作中继续发扬已经取得成绩和完善存在的不足,为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2016年度司法工作的指导思想

继续以服务镇的经济建设为工作目标,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围绕构建教育矫正、化解矛盾、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四大体系,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突出重点,为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创造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做出司法所应有的贡献。

二、2016年度工作目标

1、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力度做好围绕镇经济文化建设有关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力度,按照市司法局及普法办的要求做好阶段性的法制宣传工作,当好镇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助手,把好各部门、各村订立合同的审核关口,指导和协助各村完成民主法治村的全面创建工作。

2、加大人民调解的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在预防群体性纠纷和防止矛盾激化方面的作用,形成大调解格局,确保纠纷调解成功率保持95%以上。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力度,逐渐提高制作人民调解卷宗的数量和质量。加大对首席人民调解员的培养和选聘工作力度。

3、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在2016年度,辖区的矫正对象接收和管控力度继续保持达到100%,没有脱管失控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零,管控措施中继续加强和实现对矫正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公益劳动的监管措施;继续拓宽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安置途径,释解人员帮教率达到100%,脱管失控率控制在零,避免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现象。提高基层对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加强排查工作的落实措施。

4、加强对镇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与各相关职能科室密切配合,圆满完成镇党委和镇政府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和临时性任务。

5、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加强对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业务的宣传,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尽力满足广大群众对法律方面的需求。

三、2016年度业务工作重点

在2016年的工作中,我们将以司法行政的业务工作为重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打牢基础、围绕重点、突出特点、展现亮点”为工作思路,全面开展各项工作。

(一)、完善队伍管理,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1、结合本职工作,做好业务建设。

一是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建立健全学习制度,科学安排学习内容,结合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市局和镇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活动,确保学习取得实效;二是规范司法所办公程序。规范日常工作流程,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做好责任分工,全面实行监督体制;三是规范司法所业务档案,确保齐全、完整。

2、强化思想建设,坚持“三多”。

一是多学习。学习各种文件精神、法律法规,提高理论基础,坚定理想信念。二是多实践。全所工作人员在所长的统一安排下要经常深入到村村户户,深入到村民家中,加强实践和锻炼,不断提高自己,提高做好优质服务的综合素质。三是多总结。日常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和不足,查漏补缺。

3、加强环境建设,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一是做好队伍管理工作。日常工作期间,工作人员坚持做到着装干净、整齐;待人处事,言语大方,文明用语;二是经常打扫卫生,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

(二)、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力度,消除矛盾隐患。

1、人民调解工作做实做好。

协调关系、整合资源,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工作,调整充实好镇、村和组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把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化解工作做实做好,作出成效,为镇经济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联合信访、综治、纪检等部门,围绕经济建设工作,深入各村排查矛盾,力争就地化解;把民间矛盾纠纷排查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综治的中心作用,做到信息共享、工作互帮,增强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依法化解和调处在镇城镇化建设中凸显的各类人民内部矛盾,确保基层的社会稳定。

2、加强人民调解队伍的业务培训。

通过各种形式,做好《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工作;与各职能科室协作,加大对各级干部、基层调委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做好每月一次、重大节假日前开展的矛盾排查工作,完善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化解矛盾机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发展变化规律,为镇党委、镇政府献计献策,当好参谋和助手。

(三)、逐步规范基层对社区矫正工作和帮教安置工作的操作流程。经过近几年的宣传培训,基层矫正工作和帮教工作组织机构都已建立健全,基本业务工作也能正常开展,但是依然存在工作开展不够规范的问题,档案资料不完善、谈话教育和日常监管制度不严密,2016年度利用每一个综治工作例会的时机,不断对基层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从人员回归报到到定期见面谈话都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从人员档案到日常监管做到日趋完善、完整和提高工作。

(四)、以“六五”普法目标为重点,结合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做好年度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度内,计划举办大型普法培训班2期,涵盖所有机关工作人员及基层干部,此外对重要节日如“3.8”“3.15”“6.25”“6.26”“12.4”等也积极协调联系组织开展相应的法治宣传活动,力争使90%的村符合民主法治村的标准。

(五)、做实法律服务工作,为镇的经济建设提供法律保障。重点做好法律援助业务的宣传和服务工作,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为党委及辖区百姓做好法律服务。

将法律援助的职责、服务范围、服务形式和服务电话等相关内容,印制成宣传材料向各基层单位发放,各村以广播的形式向群众广为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利用各种外出法制宣传的时机,向过往群众发放有关公益法律服务的宣传材料,并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使群众进一步了解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在各基层单位的普法宣传栏上,张贴宣传单,以方便群众了解。

2016年度的司法所工作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及工作重点这三个方面拟定了计划,新年伊始,将依此计划全面深入细致的开展好各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第6篇:乡镇水管所工作计划

2016年是镇水管所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的重要一年,这对于水管所来说是一个新的的起点和良好的开端。今年我们要在镇党委和镇政府的带领下,在灌溉管理,水费征收,水管所阳光工程建设,财务管理,水利纠风,行风建设,安全生产,水利工程建设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结合水管所工作实际,2016年我们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不断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创新管理方式,改进工作运行机制科学设置岗位,做到以岗定人,分流缩减富余水管人员,继续成立镇水管所第三产业领导小组,做到满负荷工作,为做好2016年水管工作做好水管队伍建设。

二、对水管全体水管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使广大水管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得到全面提高。

三、春修工程。在开灌前对所有水利工程进行全面检查,排除工程隐患,完成对主要干渠和支渠的维修、清淤,计划完成50千米渠道的清淤,确保我镇全面大规模引水时渠道畅通,引水到位。

四、加强灌溉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水利是农业发展的基础,没有基础,哪来的大厦。2016年,镇水管所要继续在外部积极协调上级水利部门(水利局、玛管处)最大限度的争取多引水,做好抗旱夺丰收的思想准备。

在镇耕地大量被征用的状况下,力争使全年引水量达到3500万方。在内部狠抓灌溉管理,实行定额供水,限时供水,合理制订灌溉制度,确保农作物适时适量供水,使渠系利用率、灌水定额、灌溉定额等灌溉指标均要达到和超额完成上级水利部门指订的指标,为夺取镇2016年的农业丰收奠定基础。

五、多元增收。力争2016年全年水费收入达到490万元,征收率达到100%,第三产业纯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使水管所的财务状况步入良性循环轨道,即要保证上缴水费足额上交,又要保证水管所的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六、加大水管所阳光工程建设力度。加大对量水设施的资金投入,提高量水设施的分布密度,真正做到测水量水公开,水费水量公开,使广大农户浇上放心水。

七、加大水管所水利纠风力度。层层签订水利行业纠风工作责任书。杜绝水管人员以水谋私,多放少计和少计多放及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同时加强财务管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开支,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八、加强安全生产,完善生产岗位责任制。强化建立以安全生产为重点的考核机制,把水管工作存在的安全隐患降低到最低限度。并与各站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责任到人,使水管所2016年不发生一起人、财、物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总之为加强基本农田水利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我们将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为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7篇:乡镇财政所工作计划

2016年,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市财政局的正确指导下,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改善思路,端正态度,积极创新,真抓实干。2016年镇财政工作计划安排是:认真贯彻自治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市财政预算会议安排的各项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为人民服务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加强财务管理,开展增收节支工作,优化支出结构,规范财务制度,杜绝非正常支出。积极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特别是中低产开发项目和农村合作医疗及低收入家庭的社会保障。加强村级财务监管力度,加大增收节支力度,加强对财政资金和中央转移资金的管理。在支出方面,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保证重点需要,反对铺张浪费,坚持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

一、财政收入计划安排情况

2016年预算收入指标计划安排937.47万元,其中:上级财政补贴756.87万元,转移支付资金157万元,人大专项经费4万元,计划生育专项经费1.5万元,差额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自筹公务员一个月津贴即公务员事业单位食补资金16.1万元。

二、乡财政支出计划安排情况

全年预算支出937.47万元。今年的经费支出安排,除了正常人员工资、取暖、医保、住房公积金和按比例提取的工会经费外,其他开支为零增长,确需增加也只能是政策性增资。在预算执行中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狠抓增收节支,加强管理,减少财政支出,逐步扭转财政困难状况。

三、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增强镇级财力

2016年,在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我们还要寻求新的发展,为此,镇财政所将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密切联系,力求上级部门的支持和政策倾斜,多方筹措资金,不断增加可支配收入,为我镇各项事业的发展和进步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

四、进一步做好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工作

1、强化便民服务的意识,充分发挥财政服务大厅的“窗口”作用,坚持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耐心的服务。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建立来访群众接待责任制。提高办事效率,坚决做到“事有所办、办有所果”,让群众满意、领导放心、同志们舒心。

2、加强对财政涉农补贴资金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村干部或他人代领农民补贴资金,实行取款有身份证明制度,确保财政补贴落到实处。

五、进一步推进镇财政体制改革,加强镇财政工作管理

1、加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力度。2016年,财政预算经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后,不再调整,确保人员工资及民政、救灾、优抚等专项资金支出。压缩一般非正常支出和“三公经费”的支出,确保上级各项专项支出,坚持做到拨款有预算,支出有计划。

2、规范财政支出日常管理工作。实行借款备用全审核制度,对于无计划、无明确内容的借款,拒绝付款;继续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工作,对于票据不规范、手续不健全、开支不明确、内容不真实的凭证,一律拒绝付款。

3、强化对前期借款冲帐工作。对于前期借款未冲账的,应先行冲帐后,然后付款。今后开支尽量减少借款,严禁白条入帐,坚决做到支出有据,报帐及时。

六、从财政本职业务出发,全心全意,力所能及地完成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

七、规范财政所日常管理工作。

1、争取市财政局和乡党委、乡政府的支持,逐步改善办公条件,提高福利待遇,调动全体财政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2、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岗位制度、学习制度、考勤制度、加班补助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3、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积极主动参加市局和乡党委、政府组织的各项学习,同时有计划地安排外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财政干部依法理财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

八、认真做好社保工作:全力配合国家医疗制度改革,做好全镇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的审核、报销工作。按时为本单位交纳“三金”,为维护社会稳定履行应尽的职责。

九、加强票证管理:票证有专人负责管理,负责票据的上领、下发、审核收票、核销等工作。今年市财政规范票据的使用办法,由原来的手工据改为机打票,并制定票证领销制度,严格把关,做到票据按要求规范使用。

十、加强财政管理,确保2016年财政预算任务的圆满完成

2016年是我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落实“十二五”计划的第四年。我们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十八届八全会精神为依托,切实有效持续地减轻农民负担,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为此,在今年的工作中,我们要积极拓宽收入渠道,严格控制财政支出,减轻财政负担。建立严格的预算约束机制,控制财政支出的供给范围。继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加强转移支付监管力度,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积极推行资金的统一管理、统一支付,严格控制非正常资金支出,压缩公用经费开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加速资金周转速度,以补充事业经费的不足,支持经济建设。为建设繁荣、富裕、和谐镇,做出贡献。

第八篇:乡镇农经站工作计划

农经工作基本思路: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三中全会重要思想以及自治区三委厅新农经〔2016〕114号文件为指导,认真落实农民负担政策,强化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力争农经工作再上新台阶。

1、围绕农民增收,集体减债,不断提高增收渠道。2016年着重抓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加大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力度,帮助农民增加劳务收入;二是多渠道抓好创收,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三是加大清欠减债力度。做好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2、继续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按照“深化、完善、提高”的要求,着力解决减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坚决杜绝各类涉农负担案件的发生。继续做好村务公开、公示制度,规范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

3、加强农村财务规范化建设。加强村报帐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提升个人综合素质。

4、加强审计监督。2016年审计工作目标为:一是服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审计。二是监督村级财务,开展正常审计与专项审计。

5、抓好集体资产合同管理

积极清查各村经营性建设用地等资源,建立备查簿。为集体经营性土地的出让、租赁、入股、入市做好准备。

学习并吃透三中全会相关政策精神,摸清农民宅基地基本情况,熟悉学习相关业务,为国家稳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

6、抓好单位内部管理。(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全体职工的整体素质。(2)明确工作职责,完善考核办法。

7、农村土地经营流转管理,要准确掌握数据规范管理,确保有必要的经费作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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