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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法制科长在共产党员行为规范

2016-07-18 12:38:47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交通运输局法制科长在共产党员行为规范(共6篇)交通运输局法制审核制度渑池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制度第一条、为规范我局交通行政处罚行为,提高交通行政执法质量,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河南省行政处罚法》、《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实施办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交通行政处罚案件...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交通运输局法制科长在共产党员行为规范》,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交通运输局法制科长在共产党员行为规范
交通运输局法制审核制度

渑池县交通运输局

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我局交通行政处罚行为,提高交通行政执法质量,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河南省行政处罚法》、《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实施办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交通行政处罚案件预先法律审核,是指交通行政机关按照一般程序实施的行政处罚案件,在作出决定之前,由该机关的法制机构(未设法制机构的为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未经法律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不得作出决定的内部监督制约制度。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交通行政机关按照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应当在调查终结之日,将案件材料和相关情况向本机关法制机构提交。

依照简易程序实施的行政处罚,可不经法制机构审核,应当由案件主办人负责审核,但在送达处罚决定书后,应抄送本机关法制机构备案或者向法制机构提交存根复印件。

第四条 交通行政机关法制机构在收到行政处罚案件和相关材料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分管领导批准后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日。

第五条 交通行政机关法制机构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查清;

(二)违法行为是否超过追责时效;

(三)本机关对该案是否具有管辖权;

(四)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材料是否齐全;

(五)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

(六)行政处罚是否适当;

(七)程序是否合法;

(八)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事项。

第六条 交通行政机关法制机构审核行政处罚案件,以书面审核为主。必要时可以向当事人了解情况、听取陈述申辩,还可以会同办案机构深入调查取证。

第七条 交通行政机关法制机构对案件进行审核后,根据不同情况,提出相应的书面意见或建议:

(一)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的,提出同意的意见。

(二)对违法行为不能成立的,提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建议,或者建议办案机构撤销案件。

(三)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建议补充调查,并将案卷材料退回;

(四)对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的,提出修正意见;

(五)对程序违法的,提出纠正意见;

(七)对超出本机关管辖范围的,提出移送意见;

(八)对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提出不予处罚意见;

(九)对重大、复杂案件,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案件,较大数额罚款的案件,建议本机关负责人集体研究决定;

(十)对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提出移送司法机关的建议。

第八条 交通行政机关法制机构审核完毕,应当制作《交通行政处罚案件法律审核意见书》一式二份,一份留存归档,一份连同案卷材料退回办案机构。

第九条 交通行政机关办案机构收到法制机构的《行政处罚案件法律审核意见书》后,应当及时研究,对合法、合理的意见应当采纳。

第十条 交通行政机关办案机构对法制机构的审核意见或建议有异议的,可以提请法制机构复核;法制机构对疑难、争议问题,应当向政府法制机构或者有关监督机关咨询。 第十一条 交通行政处罚案件经法律审核、本机关领导批准后,由办案机构制作、送达《交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第十二条 交通行政处罚案件需要举行听证的,按照

《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办案人员、审核人员、执法机关负责人的错案责任依照下列规定划分:

(一)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构成错案的,追究主办人和执法人员的责任。

(二)经审核、批准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由于案件承办人的过错导致审核人、批准人失误发生错案的,追究承办人的责任;由于审核人的过错导致批准人失误发生错案的,追究审核人的责任;由于批准人的过错发生错案的,追究批准人的责任;承办人、审核人、批准人均有过错发生的错案,同时追究承办人、审核人、批准人的责任。

(三)经集体讨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发生错案的,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负主要责任,主张错误意见的其他人员负次要责任,主张正确意见的人员不负责任。

(四)因非法干预导致错案发生的,追究干预者的责任。

第十四条 交通行政机关办案机构或者其人员不按本制度报送案件进行审核,审批人未经法律审核程序予以审批,致使案件处理错误的,由办案人和审批人共同承担执法过错责任。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交通运输局法制科长在共产党员行为规范
运管处稽查法制科长竞争上岗

【交通运输局法制科长在共产党员行为规范】

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同志们:

大家好!

首先感谢组织和领导给予我展示自我的舞台和施展才华的机会!中层干部实行公平、公正、公开地竞争上岗,这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有益尝试。我坚决拥护,全力支持,积极参与。

我叫hhq,今年29岁,团员,入党积极分子。94年中专毕业参加工作,2000年取得行政管理专业自修大专文凭,现自修本科,今年6月毕业。曾有..区运管处运管科、法制科副科长、团支部书记、城区运管所办公室主任的任职经历。我觉得每一次工作的变化,对我人生阅历的增长和能力的培养都是一次难得的机遇。挑战与机遇同在,压力与动力并存,我这次参加竞争上岗,目的就在于锻炼自己,获取多方面实践经验,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参加工作十年来,从基层到机关,我积累了较丰富的基层和机关工作经验。我没有辉煌的过去,只求把握好现在和将来。今天,我将竞争的岗位是稽查法制科科长。我认为我有以下有利条件:

一是我精通运管业务,具备娴熟的办公技能。多年的运管工作实践,使我对道路运输业各个子行业都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和认识。特别是在运管科工作的几年,我直接和经营者打交道,协助科长起草行业指导性文件,时刻感受着运输市场跳动的脉搏。在提倡办公自动化的今天,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不断提高,各种办公软件、程序应用自如。

二是政策法律意识强,道路运政执法实践经验丰富。在日常的经营许可、证照发放上,我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据道路运管法规、规章办理。在原市运管处稽查科、货运管理科、市场管理所、出租汽车管理所,直接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达五年,对运管法规的应用、执法程序的把握、执法文书的填制驾轻就熟。任曾都区运管处法制科副科长期间,负责对外勤科室行政执法指导监督、执法文书的检查归档工作。即使在非执法岗位,我也没有放松过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时刻关注着运管法规的变化。

三、我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外勤科所,外出稽查、收费、开票、制作执法文书,兼作内勤事务,不言苦,不言累;在机关,身兼业务申请受理、客货运行业管理员、运价监管、统计等多个岗位,不言难、不言利。无论在哪里,不管干什么,我踏踏实实,兢兢业业,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四、工作作风朴实,为人谦虚、诚恳、好学。我的办事原则是该办的马上办,就是加班也要办,从不利用手中职权对经营者吃、拿、卡、要。工作之余我勤于学习、勤于思考,去年通过了中级职称专业考试;并勤于动笔,近两年在中国交通报、湖北交通报、中国道路运输、湖北征运、随州日报等报刊发表行业新闻、理论探讨文章30多篇。

这些有利条件决定了我能够更快地进入稽查法制科科长这个角色,开展工作。“在其位,谋其政”,假如我有幸竞争上这个岗位,我将在运管处党总支的领导下,围绕运管处总体工作布署,以“新思路、新举措、新发展”为指导思想,以“执法人员高素质化、执法手段现代化、执法行为规范化”为目标,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抓好法制、稽查工作。

一是以教育培训为主,多途径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首先在培训学习内容上下功夫,改变过去“缺什么,补什么”的做法,学习增加具有前瞻性、预防性的内容;改变过去执法人员单一接收法律法规信息的片面性,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与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交叉和融合起来学习;其次以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理论探讨为载体实施渗透式法制教育;再就是建立个人执法行为评价系统,这个系统类似于单位的目标责任书,对执法人员个人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性文件方面的熟知程度、执法量的多少、执法行为的优劣进行评价,形成有效的奖励激励机制,打破执法人员学不学一个样、水平高低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状况。

二、执法手段现代化,减轻执法人员劳动强度。把证据的收集放在第一位,强调发挥照相、录音、摄像等设备在调查取证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计算机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

引进道路运输违章自动识别和处理系统。就是说在路查中,通过电脑、摄像头的配合使用对营运车辆自动检查,结合湖北省道路运政管理系统做出是否违章的识别信号和处理参考意见。

三、执法行为规范化。按照我处印发的《全市运管系统创建文明执法行为规范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的运政执法实际,将学规范、用规范活动引向深入。

四是认真贯彻《湖北省道路运输业质量信誉考核暂行规定》,把它作为促进道路运输从业者、营运车辆退出机制的形成的重要手段。

除此之外的几个工作设想:

一是加强与周边(县)市运管部门的交流与合作,于今年年审结束后开展一次协查活动,通过稽查带动管理。

二是于年审前印制一本小册子,收集道路运输管理法规、规章以及与经营者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发放给每一位车主,增强运管法规的透明度。同时公布运管法制咨询、运管人员违纪投诉电话,通过小册子架起一座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相互联系的桥梁。 三是继续做好投诉举报的查处,履行行业职责,树立运管部门良好形象。

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各位同事,在我的演讲结束之时,我要引用古人的一名来自勉:不可以一时之得意,而自夸其能;亦不可以一时之失意,而自坠其志。竞争上岗,有上有下,不管结果怎样,我都将保持平常心态,励精图治,恪尽职守,加倍地努力学习,勤奋工作,来回报组织、领导和同事们对我的支持和厚爱。

篇三:交通运输局法制科长在共产党员行为规范
2016交通运输局法制学习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全局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促进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行业执法队伍,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培训范围

本局全体交通行政执法人员。

二、培训内容

本年度学习内容主要分以下四部分:

(一)时事政治类

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精神、《人民日报》《大众日报》社评、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上级部门决策部署。

(二)法律法规类

主要包括行政基本法律及交通行业法律、法规。主要内容:《宪法》、《刑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公路法》、《省公路路政条例》、《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交通部五项执法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新颁布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省行政程序规定》、《省道路运输条例》、《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专用运输经营许可办法》、《省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办法》等。

(三)廉洁从政类

习近平同志关于廉洁从政的讲话、中纪委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2018年工作规划》、《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中共省委常委会落实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中共市委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区机关作风建设“十条禁令”》和《区优化发展软环境“八不准”》等有关纪律规定。

(四)经验事迹类

主要包括上级部门重点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及兄弟单位、局属各单位涌现出的新做法、新经验。

三、培训方式

坚持法律基础理论教育与专业法律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执法实践相结合、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学习与考试相结合,多形式开展法制培训工作。

局里组织集中学习,采取集体学习、举办讲座、发放法律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学习计划自行安排学习,个人根据自己的情况自学。

四、时间安排

全局集中学习利用周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时间,适当安排学习内容。

各单位与个人学习时间,自行安排。

五、学习要求

1、普法培训、廉政培训和行政执法培训要和“普法教育”与“法律六进”等活动密切结合起来,通过培训学习,增强全员法律素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执法为民意识。

2、各单位要根据要求,制定切合单位实际的培训计划和培训学习纪律、考核奖罚办法,确保学习质量和学习效果。

3、各单位的培训计划应及时报局法制科。

4、局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将随时对各单位培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篇四:交通运输局法制科长在共产党员行为规范
2016交通运输执法考核工作方案3篇

第1篇

为了扎实有效地开展2016年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按照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以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局法制安全科、局属事业单位领导为成员的2016年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制安全科,具体负责本次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开展。

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本单位的工作方案,负责行政执法评议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评议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评议考核的内容和重点。

1、评议考核的内容。2016-2016年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办理行政许可,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处理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控告申诉案件以及开展执法监督和执法责任追究等工作开展情况。

2、评议考核的重点。为提高执法考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三基三化”建设的重点目标任务,2016年执法考评工作要突出以下重点:

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本次考评的重点是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主要考评综合管理、“三基三化”建设任务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公路执法专项整改落实、执法人员培训等情况。其中,省、市“三基三化”建设试点单位是重点检查范围,其他单位也应积极推进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工作。县运管所是市“三基三化”建设试点单位,是此次市交通运输执法评议考核的重点单位,请认真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准备迎检。具体考评内容和标准见《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执法评议考核表》(见部附件1)。

(二)考核方式

本次执法评议考核主要采取现场检查、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资料、案卷评查等方式进行。

三、评议考核的步骤

为认真做好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评议考评迎检工作,我县执法评议工作分为组织动员、自查自纠、上报自查报告,县局综合考评等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动员(2016年5月)。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次执法评议考核迎检工作取得实效。

(二)自查自纠(2016年6月1日至15日)。

各单位要按照县局工作方案和市、省、部文件要求,明确职责,全面开展对本单位及所属执法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三基三化”建设任务的落实、公路执法专项整改落实、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的综合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执法人员培训与考试、执法案卷办理等工作的自查自纠。同时,认真开展执法案卷自查工作,组成自查小组,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认真开展案卷评查,并参照部标准(见附件)逐卷进行评查打分,对每份案卷制作《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意见书》(见附件)。同时,各单位要结合执法专项整改落实情况,深入研究分析本单位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案件情况,在认真调查、统计的基础上,如实填写《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情况调查表》(见附件),并从中选取和剖析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形成书面材料(包括基本案情、立案机关、受惩处情况、警示意义等)。

(三)上报自查报告和有关执法评议软件资料(2016年6月20日前)。

自查自纠结束后,各单位对执法评议考核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肯定成绩,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形成自查工作总结材料上报县局法制安全科,同时上报的材料包括:各单位开展的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三基三化”建设的工作情况、公路执法专项整改落实、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的综合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执法人员的培训与考试、执法案卷评查等方面的软件资料,于6月20日前报局法制安全科邮箱。

(四)县局综合考评(2016年6月20日至6月25日)。

1、县局将抽调部分执法经验丰富、法律功底扎实的人员组成检查组。检查组检查结束后,检查结果将由局法制安全科汇总。

(1)查阅台账资料。被检查单位要做好相关文件和资料的整理、准备工作,供检查组查阅并评估打分。

(2)案卷评查。检查组随机抽取案卷10份开展评查,案卷评查范围为各单位2016—2016年办理的案件,对每个案卷制作《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意见书》(基层站所没有案卷的,抽取同类或者上级执法机构的执法案卷)。

(3)基层执法站所检查。被检查单位推荐一个各方面工作开展的比较好的执法站所(没有执法站所的该项目不参加检查)供检查单位实地检查,被检查单位要做好台账软件资料的准备,供检查组查阅评估打分。检查组在被检查的执法站所随机抽取5份执法案卷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对每个案卷制作《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意见书》(基层站所没有案卷的,抽取同类或者上级执法机构的执法案卷)。

(4)检查结束前,检查组要向被检查单位进行反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被检查单位应按照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按期完成整改落实工作。

2、县局组织执法人员考试。县交通运输局初定于6月20日组织执法人员考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采取闭卷形式,试题形式为选择题、简答题和案例分析题,考试重点内容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等。

根据省、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方案,市局初定于6月30日组织执法人员考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将按持证人数十分之一的比例从各单位随机抽取参考人员组织考试。经计算,我局将被抽取10名执法人员参加考试。省厅按照证件号码随机抽取整个地区执法人员40人,市局将组织其中30人参加考试。

对于省厅抽考不合格的执法人员,对其执法证件暂缓年度审验,通过学习培训并经补考合格后,再补充审验。补考仍不合格的,注销其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请持证人员高度重视,做好迎考准备。

对执法评议开展好的单位,市局将向省厅推荐参加全省优秀基层执法站所评选,在市局考评得分排名后三名的单位不推荐参加优秀基层执法站所评选。考评结束后,对在这次执法评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局法制安全科对各单位执法评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发掘考评中的好制度、好做法,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加以推广。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谋划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是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执法考评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站在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高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真正把这次考评工作作为今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实、抓好,抓出实效,认真开展自评,做好迎接互查与省厅检查的准备工作,确保考评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二)严格考评,确保质量

本次考评工作务必深入基层,通过督导检查,切实了解基层情况,推动“三基三化”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各单位要通过此次考评活动,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和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深入调研,探索解决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推动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迈上新台阶。

(三)总结经验,完善机制。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和方法,发掘考评中的好制度、好做法,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和推广。对考评发现的问题,要系统整理并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要结合考评工作不断创新执法考评的内容和方法,在做好年度考评的基础上,探索日常考评的方式方法,逐步实现从定期考评到日常考评的转变。

第2篇

组织开展好全国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是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重要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动员系统各单位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县局将有重点地组织安排抽查,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贯彻落实。

三、活动内容

重点组织以下活动: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拉开安全月活动帷幕;开展安全公益宣传、安全横幅标语挂贴,放映安全警示教育片等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月活动氛围;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及安全生产“五进”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开展安全生产警句征集和“我为安全生产建言献策”及“安全生产杯”书画、摄影展,提高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开展安全专家会诊、暗查暗访及集中执法行动,督促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四、活动时间与组织形式

“安全生产月”集中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重点活动由县交通运输局统一组织、各单位共同参与的方式开展,其他活动采取各单位自主组织的方式开展。各系统单位和重点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既突出特色,又开展好活动。县安委办负责活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和考核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五、主题活动

(一)组织召开习总书记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和省政府安委办编印的《安全生产重要指示讲话摘编》,拉开安全月活动帷幕。自6月1日起,在各镇、横山中心的社区、街道、施工工地、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和主题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安全画廊、发送安全生产公益短信等多种形式,营造“安全生产月”浓厚氛围。

活动时间:6月上旬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我局参加在县大戏院广场开展安全生产集中咨询活动。展示安全生产工作成果,宣传生产形势,介绍安全常识,展出典型事故案例,开展集中咨询活动。县安委会组织设立咨询台,解答安全生产问题,进一步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活动时间:6月16日

(三)参加国家、省市安全知识竞赛。组织本系统职工积极参加全国安全生产卡通形象创意大赛、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活动以及安全月期间各类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参与安全精神、理念、制度警句征集和“我为安全生产建议献策”活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安全意识和自我安全保护能力。

活动时间:6月1日-6月30日

(四)举办“安全生产杯”书画、摄影展。参加全县“安全生产杯”书画摄影作品展,从不同视角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展现交通运输系统战线职工不畏艰苦、爱岗敬业、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集中反映广大人民群众对生命的珍视,对安全生产的渴望和对健康幸福生活的美好追求。

活动时间:6月中下旬

(五)开展安全生产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五进”活动

1、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创建活动。县交通运输局向企业免费赠送《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集中培训,激励广大职工自发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开展送安全文化到基层活动。我局和县地方海事处联合开展安全文化进农村活动、将安全生产知识送到老百姓的家门口,推进群众性安全文化创建工作。

活动时间:6月1日-6月31日

(六)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我局和县地方海事处组织繁无汽渡开展一次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系统各单位也要开展相应的安全演练活动。

活动时间:6月中下旬

(七)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积极参加县交通运输局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和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对促进安全生产整体工作的重要性,早筹划、早动员,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细化方案,落实责任,确保活动取得最佳效果。

(二)注重总结,搞好创新。系统各单位要注重总结前些年的活动经验,围绕今年“坚守红线,从严执法”的活动主题,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增强活动的新颖性和实效性。

(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要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主动与新闻单位进行沟通和配合,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安全生产宣传报道,搞好舆论引导和监督。

第3篇

一、工作目标及主要内容

工作目标:一是通过开展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探索建立基层执法站所分类建设指导标准,修订完善基层基础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形成“三基三化”建设框架,为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三基三化”建设积累经验。二是努力实现全县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人员结构配置合理,队伍素质稳步提升,执法保障显著增强,管理制度规范齐全,外观形象标准统一,执法能力及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三是着力建设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执法规范、作风过硬、高效为民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

主要内容:具体试点工作内容详见《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二、试点单位

省厅确定的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试点单位包括:市公路局金牛超限超载检测站等11个单位。

市局确定的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试点单位: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三、具体工作安排

试点工作从2016年4月开始,2016年8月结束。按照以下三个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2016年4月)。试点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立足工作实际,分别制定相应的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工作方案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厅、市局的有关要求,侧重于解决试点单位的实际问题,明确工作任务、实施步骤、时间节点、保障机制等,并制定具体的工作进度表。

(二)实施阶段(2016年5月至2016年2月)。试点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单位试点工作方案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认真抓好试点工作的落实。要认真执行季度简报制度,于每季度末,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试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完成情况。试点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指导试点单位研究制定“三基三化”建设标准,并按建设标准帮助试点单位解决实际困难。

(三)评估总结阶段(2016年3月至8月)。试点单位要注意总结试点工作主要做法、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值得推广的经验和制度成果,形成总结材料,于2016年5月10日前报县局法制安全科。市局将于2016年第二季度,对两个试点单位“三基三化”建设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交通运输局法制科长在共产党员行为规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细化工作举措,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确保按时完成试点工作。

(二)加强联系,强化督导。要加强上下工作联动,试点单位及时沟通反馈试点工作情况,主动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所面临的困难,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为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环境。尤其要加强资金保障,确保“三基三化”建设试点工作资金列入专项预算、及时落实到位,保障试点工作按期完成。

及时总结,树立典型。试点单位要对各阶段的试点工作进行梳理,系统总结试点工作主要做法、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经验教训等,形成书面材料及时上报。其他单位要参照交通运输部“三基三化”建设标准,逐步推进,尽快融入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

篇五:交通运输局法制科长在共产党员行为规范
2016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7篇

第1篇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工作,根据市安委会和市局关于组织开展第13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为“常金一体,交通先行”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交通运输局法制科长在共产党员行为规范】

2016年5月3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成立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全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

五、活动内容

(一)积极参加和配合市安委会组织和安排的活动,6月16日参加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航道管理处派2人,带好展板和宣传资料于上午7:45分前到金沙广场集中。

(二)围绕活动主题,在车站、港口码头、工地等场所悬挂横幅、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和图片、开展知识竞赛等形式重点宣传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文化和安全知识、技能等。

(三)组织观看学习警示教育片,围绕典型事故案例,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各单位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完善预防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交通运输局法制科长在共产党员行为规范】

(四)开展以农民工安全知识、技能培训、法律法规普及为重点,全体交通职工参与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交通工程建设工地,建管处要督促指导各施工单位开展好建设施工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职业病预防知识培训。

(五)开展全行业事故隐患大排查活动,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内的习惯性违法、违规和违章行为。活动期间,将会同安监部门对交通建设工程等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活动。

(六)结合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目标,督促城市客运、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和普货运输等单位加强全员安全教育,按照标准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认真组织宣传和动员,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本质度。

(七)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以交通工程建设施工、道路客运、城市客运等为重点,开展防坍塌、防坠落、防汛防台、车辆火灾应急逃生和危险品识别等实战演练,在实战演练中检验应急响应能力,及时总结完善相关预案。

(八)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防汛、防台的安全教育,提高汛期安全意识。加强汛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督促各单位备足防汛物资,配备必要的防汛、防台安全设施,加强汛期隐患排查频次,及时采取预防措施,严防因雷电、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按要求,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6月份重点工作加以落实,确保本次活动组织机构、人员、经费等落实到位。

(二)联系实际,着力推进。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力争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贴近实际,贴近生产,贴近生活,增加活动的创造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行业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在日常工作开展的基础上,找准切入点,突出主题,深入推进行业安全管理,打造安全生产月特色。

(三)总结经验,推动工作。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对活动成果进行总结,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进行宣传和推广。要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和防范措施的落实,以月促年,为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做出贡献。

第2篇

2016年全系统安全工作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系列批示指示精神,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常规性工作抓深化,基础性工作上台阶,创新性工作求突破”的工作原则,强化“主动作为、严格履责、部门协作”意识,进一步深入开展“平安交通”创建,继续推进“三化”建设,探索建立以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基础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保障体系,严密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不断提升坚守安全生产红线的能力。

【交通运输局法制科长在共产党员行为规范】

一、工作目标

2016年安全工作总体目标是:以安全发展、科学管理为主题,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抓手,强化“两个主体责任”落实,持续推进安全监管方式和手段创新,确保辖区水上不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和水域污染事故,确保路航港口安全设施、交通工程建设、道路运输、港口经营等不发生因监管不力、管养不善而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确保优质完成“平安交通”建设确定的各项任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应评尽评;加强重点监控,不发生重大刑事、经济犯罪案件和政治事件;全力调处化解矛盾,不发生因监管失责导致的赴京上访和去省集访事件。

二、工作要点

(一)深入推进平安交通创建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市局的统一部署,2016年至2016年是“平安交通”创建活动重点突破、全面推进阶段,各单位要围绕创建活动总体目标,建立“平安交通”创建标准体系、目标体系和制度体系,培塑“平安交通”示范品牌。要以“任务项目化、目标具体化、责任明确化”为基本原则,重点开展“六项行动”:一是由公路处牵头开展平安示范公路创建行动,以G104改造示范安保工程建设为样板,按计划每年建成一条以上平安示范公路。二是由运管处牵头开展平安城市客运创建行动,以推广“礼让斑马线”活动为抓手,以公交车、出租车为行动对象,努力实现城市客运事故逐年下降。三是由地方海事处牵头开展平安水域创建行动,以丹金溧漕河段水域、长荡湖水上风景旅游区水域为主要创建对象,确保重点水域水上安全稳中趋好。四是由航道处牵头开展平安航段、平安港区创建行动,以“三超一无”船舶专项整治为主要抓手,以丹金溧漕河段为主要创建对象,确保辖区干线航道安全通畅;以石油化工港口码头、危化品罐区等为主要创建对象,确保不发生港口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五是由质监站牵头开展平安工地创建行动。以“防坍塌,反三违”专项治理为抓手,确保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参创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大力推进“三化”建设

1、认真落实省厅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所有交通行业企业在2016年底前达标。要进一步明确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序时要求,督促所有交通行业企业积极主动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强危险品码头和危险品船舶装卸运输管理,积极推行标准化管理。规范内河危险品码头审核程序,最大程度减少水上危险源;继续加强应急救助设施投入,加强应急装备建设,提高地方海事应急反应和保障能力。

2、积极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和营运客车3G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工作,积极推进不停车超限超载检测系统建设及应用,加强危险品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平台建设,整合交通运输信息指挥调度系统,搭建政府与企业互通共享的信息平台,真正发挥监控系统对交通运输事故风险的监测预警和预控防范作用,全面提升行业监管、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水平;提高信息化设备应用,以科技促规范,以科技提升交通安全监管水平。

加强对局信息中心应急指挥平台功能的维护开发,发挥好指挥平台安全生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资源管理、预案管理、协调指挥和应急评估等功能的实效。

3、持续推进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省厅各主管局将力争9月之前,推出18项安全监管规范制定的工作力度。在道路运输方面出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规范》、《道路普通货运安全监管规范》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安全监管规范》;在水上交通方面出台《船舶旅游客运安全监管规范》和《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规范》;在工程建设方面出台《交通运输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规范》。对于已制定的道路旅客运输、城市客运、石油化工码头对已实施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办法》、《交通及仓储、船舶安全检查、船舶签证和渡口渡船6项安全监管规范,将抓好试行和修改完善工作,尽快出台。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管理规定》、《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要坚决贯彻执行,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总结有效做法,改进督查检查方法

1、建立暗访制度。国家安监总局将去年安全生产大检查中突击暗访的做法提炼为“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要坚持运用、不断发展这套行之有效的做法,必要时可邀请新闻媒体对企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予以曝光。

2、建立第三方检查制度。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专家力量构建第三方安全检查评估机制,要根据行业安全特点和技术要求,逐步形成安全生产检查专家库,为安全监管提供智力支持。

3、要健全完善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建立平时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目标考核,确立安全考核与年度综合考核挂钩的机制。

4、以隐患治理的“全覆盖、零容忍”为目标,探索建立以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基础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要完善隐患整改评价制度,探索建立事故隐患每月分析、每季通报和年度考核制度,形成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的工作闭环,切实做到对事故隐患的“零容忍”。

(四)深化“打非治违”行动,继续保持高压态势

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行动,坚持“四个一律”(凡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凡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凡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动,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凡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持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针对危险化学品运输,长途客运安全监管等非法生产难点问题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联合执法机制。严格落实“打非治违”措施,运用集中执法、专项督查等方法开展好今年“打非治违”活动。建立“打非治违”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促使企业依法依规搞好安全生产这项工作。

(五)强化应急管理,完善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定期对现行各类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开展港口安全重大风险调查。针对港口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和储存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详细分析存在的主要风险源,为下一步开展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机制建立、处置方案制定等奠定基础。三是加强应急处置培训演练。针对重点行业领域易发的事故,认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培训,确保事故险情发生时,应急预案执行顺畅,应急队伍配合有序,应急救援高效有力。各单位要根据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有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工作。

(六)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重大项目应评尽评

组织全系统对应评项目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重点对在建和拟建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启动与实施、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与调整、国家和地方重大项目涉及交通系统的风险事项和涉及工程质量安全、交通运输市场管理、规划编制、管理体制改革、路政执法、行政许可等重大决策事项,以及涉及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本系统、本单位职工切身利益等事项进行排查。督促各单位、各部门上报拟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项目,制定实施计划,抓紧开展调研、论证、测评。加强在建工程尤其是边施工边通行的项目监管,尽可能将工程施工对交通运输安全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积极做好维稳工作,确保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稳定。

(七)加强重点部位治安防范,严防各类案件发生

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治安防范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大对重点要害部位、易燃易爆物品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责任。协助有关部门加强车站、港口码头、公路客运、货运和交通重点工程的治安、反恐防范,查禁危险品和禁运品,保护旅客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检测、预警、应急处置和信息发布运行机制,与多部门协同应急处置,快速提高应急队伍专业素质,技术培训与实战演练经常化、制度化,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随时应对突发灾害性事件。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一项活动

就是深化平安交通建设活动。交通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在基础和基层,把工作重点下移,把基础性工作做实,这是安全的重要保障。各单位除了做好自身的治安防范和稳定工作外,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就是“平安交通”建设中的主要任务。请各单位依据自己的职责,按照上级对口条线要求,认真组织制定好平安水域、平安航道、平安公路、平安运管、平安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以平安交通建设为载体,强化安全工作。

(二)落实两个责任

一是进一步强化交通系统各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在市场准入及相关审验检查中,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生产环节、岗位的规章制度,依法保障必需的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机制,履行好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进一步强化交通行业安全监管责任。真正履行好行业安全监管职能,通过强化行业安全监管,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实行“一岗双责”,按照依职监管,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基本原则,真正形成领导集体负责,部门具体负责,全员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管理格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工作分解到人,安全责任细化到岗,安全保障大家共担。加大对失职失管导致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倒查和追究。

第3篇

2016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的法制工作以“执法形象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全面完成省厅“五项执法行动”的任务要求,通过完善制度、落实措施、创新方法,重点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和监督力度,努力提升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全市交通运输的法治化水平。

一、完成“五项执法行动”各项工作

根据省厅部署,“五项执法行动”工作将在今年上半年全面完成。在推进乡镇交管所综合管理体制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交管所的综合管理职能。在市级实现统一上航执法的基础上,力争在我市全面实行统一上航执法。继续推进城市客运管理、治理公路超限运输等领域的跨部门执法,加大部门内部的联合执法行动。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清理现有的行政审批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一步简政放权。继续做好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库工作,严格执行市局制定的统一的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实施“三级联网”工作,积极配合市局完成对市、县两级的联网部署,实现省、市、县三级权力网上运行的数据推送。构建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执法单位的执法业务数据交换,逐步实现交通运输执法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在已完成的执法场所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范围,做到具备条件的基层执法单位达到外观形象建设标准化。我们要按照行动计划进行逐项落实、持续推进,落后的要加快,不足的要补齐,使“五项执法行动”计划得到深入开展,在省厅的专项考核中取得好的成绩。

二、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

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抓好《市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的贯彻落实,开展实施情况专项检查,依法规范各类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实施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查究、及时解决、彻底改变存在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规范、执法不文明问题。扩大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参与度,切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指导,做好审查把关。组织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所有制定的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都要通过有效途径向社会公开。加强对行业管理重大问题的法制研究,组织法律专家,围绕交通运输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拿出专题报告,为决策提供法律支撑。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明确具体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形式,夯实日常工作基础,经常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在部、厅的评议考核中取得更好成绩。加强行政指导工作,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规劝提示、行政建议等方式,切实提升行政指导和服务效能。利用省厅制定下发行政强制程序规定的契机,进一步推进《行政强制法》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中的适用,提高依法治理交通的法制水平。

三、不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今年将严格落实省厅即将出台的《省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和《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规定》。继续加大执法检查、案件评查、案件协调、案件督办等执法监督管理力度,切实解决管理相对人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每季度抽查一次,将组织法院、政府法制办等部门专家对案卷进行评查,细化并提高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标准。扩大说理式执法、执法事项提示的应用范围,率先在治超案件中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打黑、查危的处罚案件不低于60%采用说理式执法,促进行政执法案卷质量的提高。创新执法监督方式方法,上半年根据实际情况有条件的将市属所有执法车、艇的车(艇)载视频监控系统接入交通运输信息中心,并实现局监察室等部门可进行行政执法现场监控。今年局监察室等部门将继续坚持每月暗访督查制度,加大加密明察暗访力度,开展经常性暗访交通服务窗口和执法一线,继续推行和完善交通行政执法回访制度,提高回访的密度。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经常性问题要拿出切实的改进措施,使老问题逐步减少,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畅通复议渠道,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站在维护法律严肃性的立场严格办案,不追求复议案件的维持率,提高诉讼案件的胜诉率,并抓好行政复议决定的落实,切实维护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罚缴分离、错案责任追究的检查力度,不断规范执法人员执法的行为。

四、着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切实增强执法队伍廉洁行政、公正执法的意识,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办事的水平。充分利用“执法形象提升年”活动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落实好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善执法证件颁发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电子档案,实行以证管人,实现网络化、动态化管理。抓好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在培训培养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培训师资的基础上,开展全系统执法人员的轮训工作。建立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和考核的长效机制,各执法单位要应地制宜、应时制宜的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学习,积极认真的对待市局利用自建的考试系统对执法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上机考试。利用省厅加强基层执法站所基础建设的时机,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增补基层执法设施和装备,提高基层执法的机动化、信息化水平。各执法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在重点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并实事求是报送工作信息。加强交通法制机构和交通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开展交通法制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交通法制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充分发挥他们在交通法制建设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第4篇

今年5月以来,全国部分地区相继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影响很大。国务院、省市各级政府非常重视,先后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整治对策,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市人民政府、市局先后印发了《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交通运输系统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活动方案》,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决定,在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突出行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查隐患、抓整改、强督查、严问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通过查隐患、抓整改,达到“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目的,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交通运输局成立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安委会其他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业管理科,负责综合协调、督办检查和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三、大检查时间及方法步骤

结合第七届世界盆景友好联盟大会暨第十二届亚太地区盆景赏石大会在我市举办等实际情况,此次大检查自6月18日至10月31日,贯穿夏季、汛期和中秋、国庆长假等重要时期和关键时段,检查方式采取企业自查自纠、行业管理部门检查指导、局领导督查等循环式行动,实行检查整改再检查再整改流水式作业。

四、大检查重点

(一)突出内河通航安全;(二)突出水上风景旅游区安全;(三)突出道路客运安全;(四)突出城市公交客运安全;(五)突出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六)突出公路基础设施安全;(七)突出危化品码头和港口货物现场作业安全;(八)突出交通建设工程工地建设安全;(九)消防安全等。

五、检查内容

(一)生产经营单位

重点进行“四查”。一查安全基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及安全培训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等。二查生产现场:新、改、扩建项目工程是否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生产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标准,是否存在带病运转情况;生产设施、设备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完好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情况等。三查隐患整改:是否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对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是否落实,整改是否到位销案等。四查应急防范: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和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风险辨识、监控预警的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按预案要求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运输船舶、长途客运、公交客运及各场站的消防安全保护设施配置落实等。

(二)行业管理部门

检查重点:行业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划制定执行情况;监管责任及“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开展船舶“三超一无”行为的整治、渣土车、搅拌车等工程车超限行为的整治、长途客运“三超一疲劳”行为整治等专项整治情况;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严肃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情况;应急机构、应急机制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督促监管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情况等。

六、工作要求

【交通运输局法制科长在共产党员行为规范】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人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全力抓。要以防范事故为目标,全员行动,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做到“场所必查,有患必治,重患必停”,确保安全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实现安全大检查“全覆盖”。要按照大检查要求,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三)求真务实,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本次检查采取明查暗访、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深入生产一线,查清安全生产真实状况,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排除各类事故隐患,努力提高大检查的实效。交通运输局将组织督查组对系统内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督查(附件1),在国务院部署的6-9月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每月督查一次。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明确每一个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强化跟踪督导。要加强整改情况的后续跟踪和指导,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实行倒查,并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进行及时治理的交通运输企业,一律要责令停业整顿。

(四)加强宣传,引导社会参与。各单位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显示屏、宣传橱窗等宣传安全知识,营造安全宣传氛围。要使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要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和舆论监督力量,鼓励举报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隐患。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五)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三化三整治”等活动相结合,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隐患排查长效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制度和规范。结合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把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请各单位于6月底之前出台大检查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公路处、运管处、地方海事处、航道处,质监站于每周四上午12:00前,把大检查开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整理,报局行业管理科;各单位每月13日、28日前上报大检查进展情况及事故隐患检查、整改登记表(附件2);各单位分别于6月27日前、7月26日前、8月28日前分别将当月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报局行业管理科;9月26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报局行业管理科;上报材料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精神和市局、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安排,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年活动、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和“打非治违”行动,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打击、彻底消除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解决全行业存在的突出隐患和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各类事故总量,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为交通运输系统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成立由副局长徐科峰为组长、行业管理科李慧俊科长为副组长、各单位“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行业管理科)。具体负责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等有关工作。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名单报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是国发〔2016〕23号、国发〔2016〕40号和市局、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执行情况。

2、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开展情况。重点对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瞒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以及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严查重处或取缔关闭。

3、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要巩固去年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航段的监管力度。确保全部执法船艇按乘员定额100%配备救生设备,确保水上执法人员100%穿戴救生衣执法。

4、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整治。运管处、地方海事处、港口管理部门要联合行动,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和安全管理行为,确保危化品水陆运输安全、有序。运管部门要加强水、陆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质审核检查;海事部门要加强危化品船舶申报制、报港制和实船签证工作检查;港口部门要以石油化工码头压力管线安全为整治重点,加强对港口码头危险货物罐区的安全管理。

5、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道路客运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继续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客运企业安全检查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定期自评制度,组织专家对“安全带-生命带”、安全告知、车辆动态监控等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会同公安、安监部门加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落实,组织开展企业安全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干部培训。按照交通运输部“汽车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工作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宣贯培训,指导和规范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继续提升公路安全通行条件,深化源头治理,全面实行违法超限运输信息抄告制度,推广关联处罚机制,加强对重点源头企业的监管;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定期开展联合治超行动,有效控制国省道公路平均超限率。

四、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坚持自查自改与督促检查相结合,由“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协调,各有关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及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至6月30日)

各单位要结合本方案和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研究

制定工作方案,做出安排部署,结合日常工作,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同时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情况,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1、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要通过召开会议、发布公告、媒体报道等形式,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教育活动,把“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传达落实到基层企业、班组、车船、施工工地和每一位员工,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全体从业人员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全面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信箱,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2、认真安排部署。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行动”攻坚战。各单位的工作方案在6月3日前报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各单位要自查本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要对责任内的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登记和分类整治,并由各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检查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对所监管的行业及本单位区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律依法给予上限处罚。同时,对过去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复查,确保所有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并于7月30日前将此次专项整治情况报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导检查阶段(8月1日至8月30日)。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加大对专项行为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势。各单位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的方式,加强对全系统的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对政策不落实、检查不严格、措施不到位等情况并及时进行纠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于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性,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交通事业发展的“红线”。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现场开展整治,做到不留盲区和死角,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依法打击。各单位要集中力量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把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领域和单位作为检查重点,进一步加大查处治理力度,及时发现、查处和解决一批影响生产安全的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确实保证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三)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单位要将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月”、“平安工地”等活动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要坚持标本兼治,抓住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全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全程跟踪、全方位督查,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部署不及时,打击治理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到位,整改不落实,专项行动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今年交通运输中心工作,以“五项执法行动”为重点,以交通服务窗口便民高效,交通行政执法规范为基本要求,以强化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为保障,创新理念,抓好载体,全面推进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和行业形象。

二、工作目标

围绕《纲要》、《决定》、《意见》等文件精神,通过提升交通服务,提高行政效率,推进法制进程,建设法治交通,切实把交通部门建设成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部门。确保做到:

全市所有公路、航道无“三乱”行为,无违法行政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被上级部门通报情况;

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信访件办结率100%;错案纠正率、追究率100%;

执法人员全部实现文化达标工程,岗位培训率100%,年度执法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

领导干部全部参加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领导办公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年中、年末各1次;

执法案件败诉率为0,不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撤消、被变更等情况。

三、工作措施

按照全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总体部署,创新思路,创优发展,2016年交通运输依法行政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规范服务,努力提高行政能动意识

各单位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全面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促进窗口服务提速提效。要大力加强服务中心窗口建设,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推行“一站式”服务。

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规定,积极配合、自觉参与网上监察工作,做到:权力全覆盖,运行全透明,流程全受控。进一步完善规范行政权力库、网上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平台、行政监察平台和做好政府法制监督平台应用与管理,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体系。利用加快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的契机,配合省厅加快实施三级联网工程,搭建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机制,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交通运输相关信息。深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示制,加大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以及执法“五公开”的公示力度。进一步做好以行政执法、客货运服务、城市客运等涉及民生为重点的服务项目公开和有关信息充分告知工作。

(二)规范执法,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不断完善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处理、许可的程序和文书,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严格依照行政执法公开、告知、听证、说理、回避等程序,尊重和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深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年内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落实好省厅制定的交通运输行政强制程序规定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裁量标准。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案件监督审查制度,开展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重大行政强制备案审查工作。

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积极推行移动执法和行政处罚裁量、文书制作电子化,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质量。开展交通运输执法典型案例剖析,以案释法,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执法指导,促进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建立完善行政执法风险防范机制,有效防范和控制执法风险。继续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要着重加强执法重点领域的行为规范,以抓好基层站所和重点执法门类的执法行为规范为突破口,推进乡镇交管所体制改革进一步到位,在基层交通运输管理领域率先实现综合执法。同时,抓好社会关注度高、与相对人关系密切的海事、公路、运管等重点执法门类的执法行为规范,并全面推进水上统一上航执法。

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规范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廉法从政行为;继续完善交通行政执法抽查、回访制度,推行年度执法评议考核工作。针对行政执法行为开展明查暗访活动,综合整理明查暗访情况,适时组织召开全市典型违法违纪执法行为剖析整改会。加大对违法行政行为或不当行政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三)规范管理,努力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继续深化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程序,保证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民主。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效果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分析评估等方式,作出综合评价。严格执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以及行政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都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各单位对于直接关系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是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通过综合评估确定决策事项的风险等级,凡风险不可控的,不得列入决策议程。

进一步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一是加强运输市场管理,加大对运输市场的检查力度,严格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乱停乱靠、倒客、甩客、出租车拒载、不使用计价器等违章经营行为,加大对跨省长途客运的监管力度,维护客、货运市场秩序。二是加强公路超限超载的管理,强化与公安等有关执法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同时突出源头监管工作,提升对超限车辆的整治效果。深化科技应用,加强超限检测站的建设和管理,全面落实、强化日常路面执法,切实提高超限治理的效能。三是加强对城市客运、城乡公交一体化等产业发展的政策研究。明确城市客运要建立以公交为主、出租车为辅的营运机制,大力发展城市公交,构建和完善快速公交网络,优化公交线路,提升公交优先战略地位。不断规范出租车经营秩序,提升服务水平。

(四)加强宣传,努力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2016年是实施“六五”普法第三年,继续按照省厅、市局及市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有计划、分步骤全面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自身实际,创新思路,加强普法载体的建设和投入,制定并实施好年度普法计划。在全系统普法的基础上,开展向管理相对人送法规、送服务、听意见的“两送一听”活动,加大对管理相对人的普法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交通执法人员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加强交通运输法治文化建设。丰富普法宣传形式,推进交通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让全社会理解交通、支持交通,营造有利于交通运输依法行政的良好舆论氛围。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交通建设的进程中,要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正确应对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对违法行为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曝光,对群众举报、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五)提升形象,努力抓好行业队伍建设

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梳理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执法证件,对不在执法岗位的人员的执法证进行分批次清理。继续推进执法标志、执法证件、工作服装和执法站所外观形象的“四统一”工作。继续落实执法人员文化达标工程,坚持岗前培训、执法轮训等执法保障制度。组织全市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分期分批参加上机考试。在各条线开展执法岗位练兵、技能培训和比武活动的基础上,做好人员选拔工作,组队参加省厅开展的全系统执法队列和指挥手势演练大会操和千名执法人员大会考,力争优异成绩。始终抓好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做到提高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加强执法管理与加强考核相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与推行执法责任制相结合,在评议考核和过错追究这两个薄弱环节上取得突破。在执法队伍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文明执法标兵创建活动,同时,利用“道德讲堂”建设,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交通运输执法人”的大讨论,引导执法人员道德水准得到提升。加强交通法制机构和交通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开展交通法制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交通法制建设中的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并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做好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是全面推进交通运输各项事业顺利发展的基础。各单位要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工作经费“三落实”。请各单位分别于6月25日和12月25日前向市局上报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二)围绕中心,全面推进。各单位要根据今年全市交通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重点,认真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目标,分步实施。

(三)条块结合,稳步推进。交通依法行政工作环节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要实行统一领导,分别实施,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积极开展交通依法行政工作。

第7篇

一、督查内容

按照《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重点工程(工作)目标分解表》中所列各项目标任务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我局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重大活动;基层各单位确定的各项重点目标展开全面督查。

二、督查组织

三、督查方法

督查工作,坚持跟踪重点工程(工作)推进与督查考核相结合、过程督查与服务协调相结合、督事与查人相结合,重点是提升执行力和创造力,强化履职和注重实效。

1、各基层单位: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履职责任,细化目标任务,健全责任体系。将重点工程(工作)列为单位年度目标任务书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分解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和时序进度,明确具体责任人,确保重点工作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办。同时,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重点工程(工作)月报工作,按要求按期据实上报本单位重点工程(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阅把关,并签署意见,在次月2日前上报局办公室。对报送情况不及时,出现推诿扯皮等现象的单位,视同工作没有达到时序进度要求进行通报。

2、督查工作组:掌握督查项目的工作标准、形象进度、保证措施。每月定期进行现场督查,及时了解重点工程(工作)推进情况,每月收集梳理,并发布《市交通运输局重点工程(工作)月报表》,通报结果在局办公平台上公布;每季度汇总分析,对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加强协调会商。注重了解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对工作进展缓慢或无进展的单位,督查工作组要督促该单位查找原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并将相关情况报告局主要领导,对连续多期工作无进展的单位,局主要领导将带队进行现场督查。

四、督查责任

建立健全督查工作责任制,督查组成员对督查的真实性负责,每次的督查情况报告,督查组人员逐人签字。出现弄虚作假、避重就轻等问题,坚决追究督查工作人员的责任。

篇六:交通运输局法制科长在共产党员行为规范
2016年法治交通建设计划

根据通依办〔2016〕2号关于2016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法制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特制订交通运输系统2016年度法治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开展交通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切实推进法治交通建设,为构建和谐交通、实现交通运输事业更好更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区委十一届五次全会要求,以系列法治创建活动为载体,突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法治文化建设等工作重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健全完善机制,夯实基础,为实现“两年争先、四年领先、六年率先”的发展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交通环境。

(一)突出重点内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

1、大力开展领导干部、公务员普法,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以健全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为抓手,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确保年度领导干部学法不少于2次;公务员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时间不少于2次40学时;行政执法人员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15天。利用好区“公务员”邮箱普法这块品牌园地,有针对性地学法普法。拟建立交通系统QQ群普法模式,进一步拓展法制学习交流的平台。

2、强化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普法。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交通运输事业的中心工作,广泛学习宣传交通运输专业法律法规和与交通运输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年内举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强制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等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班,通过邀请法制专家集中授课、举办法制讲座、法制骨干培训班等方式,增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督促执法人员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学习,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业务技能过硬。促进交通运输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促进交通运输市场良性发展,提高解决交通运输领域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

3、深入开展交通从业人员普法。广泛开展交通从业人员普法问卷调查,探索建立“普法菜单”等与普法对象直接沟通的普法方式,不断增强交通从业人员普法实效,突出普法的显性效果。深入开展“诚信守法”创建活动,探索建立学法用法评估体系,促进道路运输市场规范运行。

(二)推进法治交通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为深入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和《区政府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便民、高效、服务”的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本系统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及收费项目由政务中心交通窗口接件,各业务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要做到责任明确,程序公开,在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查、决定等方面严格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

(三)立足法治文化建设,全面推动交通法治文化的发展

1、全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各单位要全面加强法治文化窗口建设,开辟新的法治文化阵地。根据工作特点,按照分布便利、功能实用原则,建设交通法治文化设施。

2、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要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治书画、法治事件等评选活动,对相关典型事例及时进行宣传,充分发挥交通典型人物、典型事件的示范引领和导向作用。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法律六进”的考核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推进工作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法律六进”工作深入开展。

3、加大法治文化传播力度。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式,提高交通法制宣传效果。在政府网交通网站开设依法行政专栏,加强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交通资源优势,如:在公交车、出租车、公交站台等led显示屏上循环播放法制宣传标语,形成多个移动宣传点,充分渲染法治文化氛围,不断扩大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的范围和深度,把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深入推进,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打造基层法治实践特色,努力提高基层普法实效性

1、开展法制宣传主题实践活动。各单位要深入开展“法律六进”,通过在基层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鼓励全系统人员积极参与法治实践,营造基层法治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2、切实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在已有的创建工作基础上,统一认识、明确任务、学习先进、推广经验,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成果,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确保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在基层蓬勃开展。

3、加强法制典型宣传推广。完善法制宣传定期评优评先制度,对在年度内表现突出的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和宣传。年内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单位”、优秀法制宣传员、等评选表彰活动。

(五)严格依法管理,深入推进文明交通工程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市场的依法治理活动,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社会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促进交通运输行业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法水平,提高全行业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水平。运用多种载体和方法,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加强文明执法和科学管理,集中解决一些突出问题: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安全监管职责,杜绝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业户进入市场,杜绝技术状况低劣的车辆从事经营运输,加强道路危货运输监管,杜绝因管理不作为而导致重大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开展“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和“道路客运隐患专项整治”等系列活动,打击“黑车”、“黑线”,净化道路客运市场;扎实推进路域环境的整治,整治取缔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废品收购点等违章建筑,改善公路路域环境。抓好公路“治超”工作,严格超限行政许可,确保车辆超限超载率继续保持在3%以下,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畅通安全的良好环境;加大对航道浅滩险段疏浚改造,改善航道的通航条件,强化航道现场管理,认真查处侵占航产航权的行为,积极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强化源头管理,把现场的“禁和堵”,变成源头的“疏和导”,扎实做好安全监管工作,辖区航道始终处于在控状态,确保水上安全畅通。

三、工作要求

㈠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要充分认识法治宣传教育的全局性、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及时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认识法治建设工作是保持社会稳定和改革发展大局的重要保障。各单位必须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督促。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与全局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各单位对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进行及时调整。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大力培养干部职工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促进党员干部思想道德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使法治建设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为法治交通建设和“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㈢严格督查考评,完备台账。要切实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总体工作目标,细化职责任务,建立责任体系,严格进行考核。各单位要注重法治建设工作台帐资料的收集、归类整理,及时报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法制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开展。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大典型培育和督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各科室开展法治建设活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年终,局将对各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㈣落实专项经费。切实保障法治建设经费落实到位,将其列入本单位的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保障法治建设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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