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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2016年工作计划

2016-09-01 10:26:04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财政局2016年工作计划(共5篇)2016年度财政局个人工作计划范文20xx年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在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面前,特别是受“三期叠加”的影响,财政经济发展依然面临许多不稳定因素,收支矛盾将会更加突出。对此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深化改革这一主线,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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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财政局个人工作计划范文
财政局2016年工作计划 第一篇

20xx年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在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面前,特别是受“三期叠加”的影响,财政经济发展依然面临许多不稳定因素,收支矛盾将会更加突出。对此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深化改革这一主线,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进一步转变财政职能、创新管理手段、优化支出结构、增强保障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一)转变财政扶持经济发展方式。

根据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在支持经济发展资金安排上逐步变“无偿投入”为“有偿使用”,变“直接补助”为“间接引导”,加快建立市场化的项目发现机制、竞争性的资金分配机制、股权化的财政投资机制、杠杆化的调控引导机制。对科技创新、金融发展、人才工作等方面的资金进行清理整合,进一步转变分配方式、调整扶持方向,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除科技成果转化先导资金全部采取“拨改投”方式运作外,对科技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重大科技计划、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及节能减排、服务业发展、蓝色经济区建设、现代农业发展等10个专项资金,按30%的比例实施“拨改投”。集中部分专项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支持设立**市战略性优势产业及新兴产业发展母基金,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带动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以产业基金、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及发展潜力大的新兴科技型企业发展。

(二)着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营造良好创新环境,重点加大对公共研发平台、科技孵化平台、综合服务平台等公共创新服务平台的支持力度,为企业创新创造更好的条件。继续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完善科技支行试点政策,增加科技支行试点数量,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资金增加60%;支持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融资平台建设,通过融资担保、小额贷款、贸易融资等方式,拓宽我市企业融资渠道。大力扶持创业就业,落实好各项创业就业补贴政策,提高创业就业者劳动技能水平,支持提升创业孵化平台功能,降低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担保门槛。全面落实国家定向减税和清费立税各项要求,认真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停征、免征5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我市暂停征收4项涉企收费的政策,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促进公平竞争。

(三)积极推动市域一体化发展。

强化重点区域带动,集中资金全力突破东部**新城,支持高标准规划、高标准建设,保障市直中职学校新校区、**档案馆、泊于水库等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加大对下补助力度,推进文登区同城发展,促进南海新区提升集聚发展能力,助推**市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资金,加快环山快速路等道路工程、市区综合交通枢纽等公用设施以及图书馆等公益场馆建设,不断增强城市载体功能。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启动实施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积极推进建制镇示范试点和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进一步提高村级组织运转财政经费保障水平;继续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支持购置更新280辆新能源公交车,做好39个旧生活区和231个重点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把握好国家政策机遇,争取并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做好棚户区改造贷款额度争取工作,同时积极探索市场化、多元化的基础设施融资方式,加快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为我市城镇化建设和重点区域开发提供可靠保障。

(四)大力支持民生事业发展。

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突出位置,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实到位。根据改善群众生活、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农村妇女“两癌”筛查补助以及小学、初中、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等政策的补助标准,给予残疾幼儿和中小学残疾学生交通费、特殊学习用品和生活费补助,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大力支持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保障性住房投入政策,积极

推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健全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积极推进涉农资金和涉水涉地资金整合试点,大力推动精准扶贫。根据上级改革部署,积极制定办法、筹措资金,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工资制度改革,支持在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进一步提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

(五)加快推进财税改革。

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全面推行预决算公开,加大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市县两级政府、部门和“三公”经费预决算都要面向社会公开。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实施政府收支全口径管理,加大四本预算统筹力度,构建政府财力综合运筹机制。严格履行预算编制、执行、调整程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深化国库管理改革,推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继续向乡镇拓展,推进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

2016年度财政局个人工作计划范文
财政局2016年工作计划 第二篇

20xx年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在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面前,特别是受“三期叠加”的影响,财政经济发展依然面临许多不稳定因素,收支矛盾将会更加突出。对此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深化改革这一主线,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进一步转变财政职能、创新管理手段、优化支出结构、增强保障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一)转变财政扶持经济发展方式。

根据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在支持经济发展资金安排上逐步变“无偿投入”为“有偿使用”,变“直接补助”为“间接引导”,加快建立市场化的项目发现机制、竞争性的资金分配机制、股权化的财政投资机制、杠杆化的调控引导机制。对科技创新、金融发展、人才工作等方面的资金进行清理整合,进一步转变分配方式、调整扶持方向,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除科技成果转化先导资金全部采取“拨改投”方式运作外,对科技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重大科技计划、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及节能减排、服务业发展、蓝色经济区建设、现代农业发展等10个专项资金,按30%的比例实施“拨改投”。集中部分专项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支持设立**市战略性优势产业及新兴产业发展母基金,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带动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以产业基金、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及发展潜力大的新兴科技型企业发展。

(二)着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营造良好创新环境,重点加大对公共研发平台、科技孵化平台、综合服务平台等公共创新服务平台的支持力度,为企业创新创造更好的条件。继续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完善科技支行试点政策,增加科技支行试点数量,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资金增加60%;支持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融资平台建设,通过融资担保、小额贷款、贸易融资等方式,拓宽我市企业融资渠道。大力扶持创业就业,落实好各项创业就业补贴政策,提高创业就业者劳动技能水平,支持提升创业孵化平台功能,降低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担保门槛。全面落实国家定向减税和清费立税各项要求,认真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停征、免征5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我市暂停征收4项涉企收费的政策,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促进公平竞争。

(三)积极推动市域一体化发展。

强化重点区域带动,集中资金全力突破东部**新城,支持高标准规划、高标准建设,保障市直中职学校新校区、**档案馆、泊于水库等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加大对下补助力度,推进文登区同城发展,促进南海新区提升集聚发展能力,助推**市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资金,加快环山快速路等道路工程、市区综合交通枢纽等公用设施以及图书馆等公益场馆建设,不断增强城市载体功能。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启动实施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积极推进建制镇示范试点和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进一步提高村级组织运转财政经费保障水平;继续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支持购置更新280辆新能源公交车,做好39个旧生活区和231个重点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把握好国家政策机遇,争取并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做好棚户区改造贷款额度争取工作,同时积极探索市场化、多元化的基础设施融资方式,加快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为我市城镇化建设和重点区域开发提供可靠保障。

(四)大力支持民生事业发展。

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突出位置,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实到位。根据改善群众生活、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农村妇女“两癌”筛查补助以及小学、初中、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等政策的补助标准,给予残疾幼儿和中小学残疾学生交通费、特殊学习用品和生活费补助,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大力支持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保障性住房投入政策,积极推动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健全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积极推进涉农资金和涉水涉地资金整合试点,大力推动精准扶贫。根据上级改革部署,积极制定办法、筹措资金,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工资制度改革,支持在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进一步提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

(五)加快推进财税改革。

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全面推行预决算公开,加大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市县两级政府、部门和“三公”经费预决算都要面向社会公开。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实施政府收支全口径管理,加大四本预算统筹力度,构建政府财力综合运筹机制。严格履行预算编制、执行、调整程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深化国库管理改革,推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继续向乡镇拓展,推进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

2016年财政局工作方案6篇
财政局2016年工作计划 第三篇

第1篇:财政决算工作方案

为顺利完成2016年县决算编报工作,进一步提高财政决算工作质量,结合本年财政决算编报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财政决算工作流程及工作分工

全县财政决算工作由国库科牵头,预算科、文行科、社保科、农财科、经建科、国资办等相关业务科室配合完成。为扎实做好决算工作,使这项工作有条不紊,互不推诿,进一步完善决算工作流程,将国库科、预算科及相关科室的分工职责清晰化、制度化、责任落实到人。对参与决算工作人员进行明确分工,各司其职,明确各相关业务科室的决算报表工作职责。总体方案如下:

财政局成立决算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决算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在国库科。

(一)财政决算工作流程

2016年县本级部门决算工作编制流程是预算单位上报主管业务科室,主管业务科室全部审定后报国库科汇审。

(二)决算工作具体分工及职责:

1、财政总决算工作具体要求:

(1)县直预算单位的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及基金预算收入的明细项目必须要与国库科总会计数据核对一致。

(2)县直预算单位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必须要与国库科预算外总会计数据核对一致。【财政局2016年工作计划】

(3)县直预算单位的人员情况必须要与编委和相关业务科室数据核对一致。

2、业务科室主管:

3、具体工作人员:

(三)财政部门决算工作:

1、具体要求:

现已将2016年度自治区审核后的部门决算数据下发。各业务科室负责装入所属预算单位。报表审核中相关数据(预算内、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拨付和相应的功能科目,上年同期数)应核对一致,然后进行公式及过录表审核。单位相关事项都应在说明文档中说明。各业务科室将所属单位的决算报表审核无误后统一交国库部门汇审。

2、业务科室主管:

3、具体工作人员:

(四)决算办公室工作任务:

1、做好决算培训工作。部门决算报表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技术难度大、数据准确度要求很高的工作。为了使我县各预算单位的财务人员认真领会每个指标的含意和填报的口径,根据相应的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做好培训、答疑工作。

2、负责审核县本级部门决算和汇总部门决算的上报工作。

3、负责编制县本级财政总决算报表及上报工作。

(五)、有关注意的事项

为了使年终决算能够顺利完成,请相关业务科室请给予配合并注意有关事项如下:

1、12月25日起,各业务科室停止办理除上级专项以外的预算单位的分月用款计划。

2、12月20日起,政府采购办对直接支付的政府采购资金业务停止办理。

3、12月20日前,国库支付中心对国库科批复的预算单位的授权支付业务要办理完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

4、12月25日以后,各业务科室原则上停止办理拨款业务。

5、预算科在12月25日后,原则上不办理本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资金的追加手续。

二、财政决算工作具体时间要求

(一)财政总决算:

1、12月25日前,各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必须与国库科预算内总会计进行对账。

2、12月25日前,各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应根据编办人员编制情况与相关业务科室进行核对。

3、12月25日前,各预算单位将本单位需要结转下年使用的资金额度申请报告上报至国库科。

4、截止12月25日,财政非税资金管理系统将停止办理相关业务,预算单位需在25日前与国库科预算外总会计进行对账。

5、截止12月20日,要求相关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与国库科财政专户会计进行对账,并对财政专户资金情况进行调整;12月23日后,财政专户资金业务将停止办理相关业务。

(二)部门决算:

1、本级预算单位在12月25日—1月5日将部门决算报表(含报表、附表、说明、分析、决算总结)上报至主管业务科室;

2、业务科室在1月5日—1月10日将汇审所属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报表说明、工作总结、决算分析,连同电子介质数据一并报送国库科汇审。

3、1月20日前完成全县财政部门决算汇编任务,做好上报准备工作。

(三)各部门要按照财政决算工作的总体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职责分工,保质完成本部门的工作。

此实施方案原则上不能调整变动,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第2篇:债务清理甄别工作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做好县政府性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意见》和地区财政局《地区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对截至2016年12月31日尚未清偿完毕的县政府存量债务进行清理甄别,由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意见,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送财政局。财政局将全县清理甄别汇总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经县政府批准后于2016年12月22日前上报地区财政局。

二、工作职责

按照地区要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县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的统一领导,政府性存量债务单位具体负责清理工作,财政部门牵头负责甄别工作。

财政部门作为清理甄别工作的具体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政府性存量债务的甄别、汇总,对审计部门确认的政府性债务进行甄别、锁定、监控等工作。

审计部门负责提供债务审计结果,审计部门要对本县各单位政府性债务进行逐条审核、确认,并出具审计意见,汇总后报送财政部门。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提供建设项目立项情况说明,并牵头对在建项目进行清理认定,会同财政部门核实在建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各债务单位负责本单位政府存量债务的清理核实工作,会同审计部门进行逐笔确认。做好债权债务对账,夯实项目自身收益情况,严格按照审计口径做好清理结果的档案整理和统计工作。各债务单位主要领导要对本单位债务清理甄别结果签字确认;确无政府性债务的单位由主要领导及财务人员签定《无政府债务承诺书》。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安排阶段(11月28日-11月29日)

财政局于2016年11月29日前完成全县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的布置。无政府性债务的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无债务确认书反馈至债务清理甄别办公室,有政府性债务的预算单位在审计部门的审计指导下开展债务清理确认工作。

财政、审计、发改、银监、人行等部门于各抽调1名人员,在债务清理甄别办公室开展联合办公。各单位于11月29日前,将抽调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至办公室。

(二)债务单位清理核查阶段(11月30日-12月3日)

债务单位根据债权债务双方确认的债务信息,按2016年审计部门政府性债务审计口径,如实填报财政部门下发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情况表》。

1.截止2016年底,各单位存量债务较2016年6月30日,如发生增减变动,将变化情况及相关资料如实报送审计部门进行确认。

2.在建项目严格按照发改委的批复,如实填报在建项目名称、项目业主单位、项目承建单位、总投资计划、截止2016年底已落实资金、后续资金来源、2016年计划融资等。

3.债务单位为融资平台公司,需填报“融资平台资产情况”表。

4.对于审计认定截止2016年6月30日历史债务数据存在争议的,经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意见后,报县人民政府确定。

5.各债务单位要对每笔政府债务做好档案整理工作,包括债务信息的债权债务双方确认书、举债合同、债务资金入账通知书、债务偿还凭证、项目立项审批等资料。

债务单位于12月5日前完成本单位债务数据的清理填报工作。

(三)债务清理结果审计确认阶段(12月4日-12月7日)

审计部门对债务单位上报的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结果,进行逐笔审计确认。将审计确认后的债务数据报送财政部门,出具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结果的审计意见。财政部门按照审计确认结果核实并填报债务系统中的债务数据信息。发展改革部门完成对立项建设项目的审核确认工作。人行和银监部门完成对融资平台目录的审核和确认工作,以及完成融资平台公司资产情况统计。

(四)存量债务甄别阶段(12月8日-12月13日)

财政部门根据审计确认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结合债务单位上报的存量债务资料,商有关部门后,开展债务甄别工作。将没有收益、计划偿债资金主要依靠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偿还的甄别为一般债务;将有一定收益、计划偿债依靠项目收益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能够实现风险内部化的甄别为专项债务。

(五)汇总审核阶段(12月14日-12月19日)

1.财政部门汇总核实政府存量债务的清理甄别结果,协调国资部门等相关单位做好政府资产的统计填报工作,全面梳理政府财力状况,分析债务风险,并将清理甄别结果报送县人民政府。

2.发改部门负责对债务单位上报的建设项目,进行逐笔审核确认,对政府举债在建项目实行名录管理,并会同财政部门核实在建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3.财政部门会同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审计部门,以2016年政府性债务审计确定的截止2016年6月30日的融资平台名单为基础,结合审计后增减变化情况,锁定本级融资平台公司名单,并对政府融资平台资产、负债进行统计分析。

(六)汇总上报阶段(12月20日-12月22日)

12月22日前,财政部门汇总本县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结果,经县人民政府确认后,连同审计意见上报地区财政局。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次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中需要衔接、沟通的事项多,同时还需要审计部门的审核确认,财政部门汇总上报。因此,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完成此次债务的清理甄别工作。

(二)如实填报。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地委、行署的工作安排,各部门一定要如实填报存量债务,要见人、见账、见物,每一笔存量债务都要有明确的偿还来源,严禁瞒报、虚报、漏报等行为。

(三)责任追究。在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中,对债务数据弄虚作假,核实工作不认真,隐瞒项目收益、将偿债责任转嫁给政府,损害政府信誉等行为,自治区将提高该地区债务风险等级,情节严重的取消使用发债资格。对部门单位存在上述行为的,财政部门将采取相应措施,冻结其项目经费及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3篇:部门预算实施方案

为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预算管理,根据《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财政管理体制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16年部门预算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

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支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地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预算管理,实现有效监督,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要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财政经济形势,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用好财政增量,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政纪律,硬化预算约束,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按照“群众第一、民生优先、基层重要”的工作原则,确保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0%以上用于民生,努力为地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2016年县部门预算编制的工作重点:

(一)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要求,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继续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比上年只减不增。健全公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加强公务支出的督查问责,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严格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工作长效化、常态化、制度化。

(二)深化基本支出改革,提高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积极稳妥地推进基本支出定员定额工作,进一步完善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做好基础数据管理工作,推进部门人员基础信息库建设,夯实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基础。【财政局2016年工作计划

(三)加强项目预算滚动管理,加快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以项目库建设为核心,大力推进项目预算滚动管理,完善项目信息,规范信息填报,做好入库项目的审核、论证、立项、遴选及排序等工作。细化部门预算编制,推进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和部门决算的有机结合,控制和减少代编预算规模,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

(四)加强预算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强化绩效理念,健全管理制度,推进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扩大绩效评价试点范围,规范绩效评价试点项目选择和绩效目标管理,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格执行人大审议通过的预算,减少和规范预算调整事项。健全预算支出责任制度和执行通报制度,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规范全年用款计划编报工作,加强重点支出项目执行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支付资金。配合做好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工作。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全面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的范围、内容和程序,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六)加强资产配置预算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政国库管理有机结合。建立健全以配置流程和配置标准为核心的行政事业资产配置管理体系。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预算管理,从严控制新增资产数量和经费。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构建和完善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政国库管理之间依法合规、有机衔接、有效制衡的工作机制和业务流程。

(七)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部门主体责任,提高部门预算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做好舆论宣传和相关解释工作。扩大公开范围,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算。细化公开内容,继续推进“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二、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

(一)2016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各预算单位要高度重视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预算编制的各项要求,确保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二)确保部门预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充分、合理预计部门预算中各项收入,真实、完整反映各项支出。在合理测算的基础上,分别编制收入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部门预算的各项数据要做到准确、可靠,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应真实、详细。

(三)严格按照自治区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加大审核力度,完善审批程序,2016年各单位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原则上不得超过2016年的预算规模。

(四)预算编制与执行相结合。在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时,细化预算项目,将预算编制同项目执行效率相结合,对2016年计划报送迟缓、执行效率不高,严重影响支出进度的项目,将考虑适当压缩2016年预算安排规模。

(五)从紧编制项目支出预算。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除县委、政府已确定的重大支出以及教育、科学、农业等重点支出外,其他项目支出预算原则上按照零增长控制。加强项目库建设和管理,规范项目信息和项目文本填报,并对其他类项目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

(六)加大结转和结余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经财政部门批复确认的截至2016年底项目支出累计结余资金,除已在2016年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使用的部分之外,其余原则上应全部统筹用于2016年预算支出。对2016年执行可能产生的结转资金也应充分预计,并按要求填报。延续项目有结转资金的,应根据结转资金情况和项目年度资金需求,统筹安排财政拨款预算。对当年结转和结余资金比上年增加较多或长年累计结转和结余资金规模较大的单位,将根据财政部门压缩财政拨款预算总额情况相应压缩有关单位财政拨款预算。

(七)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及其配套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支出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要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要求,对目录中公布的由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的项目,以及2016年部门预算中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如实编报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执行有关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制度办法,未按以上要求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不得组织政府采购活动,不得支付资金。对执行中申请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的,将不予审批。

(八)认真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支预算、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报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及安排的支出必须全部编制预算。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及其他配套资金购置车辆、大型设备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都必须编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对其他资产,如办公设备、家具等的配置,要严格执行财政部门制定的配置标准,严禁超标准配置。

三、收入预算的编制

各单位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2016年本部门组织的各项收入来源。收入预算要按收入类别逐项测算、编制。

1、财政经费拨款收入,是指财政经费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

2、非税收入,是指预算单位按照非税收入征收计划和财政统筹,确定的本单位非税收入可安排数。

(1)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预算单位非税收入征收计划应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2016年县级部门预算非税收入项目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

各单位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要编制到具体项目

(2)预算单位非税收入可安排数的具体口径

A.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016年县财政按照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要求,继续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等非税收入实行严格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严禁收缴行为与财政拨款支出挂钩、非税收入与经费奖励挂钩;对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实行专款专用。

B、单位留用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要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首先安排公用经费,其次再安排项目支出。

C.预算单位自行管理的其他收入。是指未纳入国库或财政专户管理,由预算单位自收自支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有收入的部门和单位在编报部门预算时,要严格恪守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做到收入不少报、漏报和虚报,真正做到全面、真实。年度执行中的超收部分,可通过调整收入预算安排单位支出。年度执行中的短收部分,财政部门相应调减预算单位支出预算。

四、支出预算的编制

部门编制的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基本支出按照定员定额标准并结合当年增人增资情况确定,项目支出需经财政部门审定后确定。

1、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是由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三部分组成的。

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非工资性津贴补贴等。

工资福利支出的核定:按照单位2016年9月实有人数工资表,以县人事、编委、财政部门核定的工资、工资性津贴、奖金、在职人员非工资性津贴补贴等标准为依据,据实测算。

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办公用房、个人)、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其他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的核定:按照核定的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编制内实有车辆、审定的取暖面积,根据定额分类分档定额核定分别计算。超编人员、车辆不予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工资、助学金、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非工资性津贴补贴、其他补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的核定:按照单位实有离退休人数,以地区有关规定标准为依据,据实测算。

2、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

预算单位申请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要有明确的项目资金来源。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中央、自治区、地区有关文件及县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纪要与实际工作情况编制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不能只反应项目支出的总体情况,要细化到具体的实施项目,并对项目支出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确定本部门(单位)所在类、款下的“项”级科目。

单位用非税收入安排项目支出预算,应首先安排单位必须和急需安排的项目,不得把项目支出硬缺口留到经费拨款项目支出上。

五、预算编制的相关规定【财政局2016年工作计划

1、总体要求

行政单位、一般全额预算单位,其基本支出全部按照2016年分类分档定额标准编制部门预算。

2、对特殊单位的要求

对于经费实行定额或定项补助管理的事业单位(含差额单位),财政部门只核定定额或定项补助数,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实行分类分档定额管理(涉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及各项缴费预算,预算单位必须按照地区统一规定安排),单位结合自身收入具体细化支出预算。

对差额预算管理的医院,只核定财政经费差额补助数,将补助数列入基本支出预算。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采取以收定支、自求平衡、细化支出的原则编制部门预算,涉及个人的支出必须符合自治区统一规定;对收入未纳入国库或财政专户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不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3、非税收入结余资金的编制。

当年有非税收入的单位应完整准确编制非税收入预算,并在当年安排支出预算,如当年安排仍有余额,需要到下一年度进行安排的,其需要结转的部分在收入来源中不予反映。

六、部门预算编制的程序

2016年县部门预算编制采取“一上一下”的编制程序。

(一)下达编制预算的时间

9月10至9月16日前,财政部门拟定相关报表,进行软件设置,布置2016年预算编制工作,向预算单位部署部门预算编制的具体事项和有关要求及下发参数。

(二)预算单位编报预算计划

9月17日至9月30日前,由各预算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事业发展计划,按照确定的预算安排原则和编制要求,结合上年度预算安排情况,由预算单位提出下一年度收支预算计划,报财政局各业务分管股室、采购办审核。

(三)业务科室、预算审核

10月8日至10月20日前,财政局各业务分管股室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对预算单位的基础信息、收入征收计划、政府采购项目、车辆情况及三公经费进行审核。审核确认后统一报预算科。

10月31日前,预算科根据预算单位上报的基础资料,结合有关法规,对预算单位上报的部门预算进行逐项审核,经局务会议审批后,将各单位项目支出报经县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形成部门预算草案。

(四)批复预算

预算单位的收支预算草案按照规定程序逐级报审,由财政部门在县人代会批准2016年部门预算的30日内,批复到各预算单位,完成部门预算编制的“一下”。

七、编报要求

1、请各预算单位按照本方案的要求,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精心组织,确保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及时、准确地完成。

2、各预算单位在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过程中,要对各项数据进行认真核实,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预算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财政局。

3、非工资性津贴补贴按照县人事、财政部部门核定标准予以填报,在部门预算软件单位基础信息表“在职非工资性津贴补贴(人均/元/年)”一栏具体添列时,按照算术加权平均法,离、退休人员非工资性津贴补贴同上。

4、部门预算一经批复,各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如遇国家重大政策引起基本支出增加或收入减少的,在报经人大批准后按有关规定程序调整单位预算。

【财政局2016年工作计划】

5、各项支出要按照规范的要求正确使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单位各项缴费安排的支出统一使用单位主款科目。

6、认真编写收支预算编制说明。单位收支预算编制说明是部门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预算编制说明的内容包括:单位的工作职责;机构人员、机构编制设置及增减变动情况;2016年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分析;2016年本单位承担的任务和工作目标,2016年各项收入计划的测算情况,项目支出的使用方向和管理办法等。

7、各预算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下发数据由财政局预算科负责下发。

8、部门预算“一上”时,需要报送的资料:

(1)预算单位编制的2016年部门预算录入报表、项目申报书两份(必须经单位领导人、经办人签字、单位盖章)和报表一致的电子数据一份;

(2)提供本单位2016年9月份统发工资明细表;

(3)单位三定方案复印件;

(4)办公用房(需供暖)的房产证和供暖合同;

(5)报废及新增公务用车的相关手续、车辆编制的批复文件;

(6)2016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第4篇:财政预算公开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县预算公开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地区2016年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16年县预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财政局2016年工作计划】

一、预算公开的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地区的统一部署,以财政资金分配为重点,分层次、有步骤地积极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公共财政管理的制度更加科学合理、程序更加规范透明、分配更加公平公正、资金更加安全高效,努力构建公共财政与防治腐败协调互促的新机制。

二、预算公开的内容

(一)财政部门信息公开的内容为当年经人大审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和年度决算报表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预算单位预算信息公开的内容为经县人大批准的年初部门预算安排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年未预算单位需公开2016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

三、预算公开的形式

对于需要公开的信息采取下列形式进行公开:

(一)通过政府公告、政府网站;

(二)新闻发布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

四、公开的时间

全县各预算单位5月20日前公开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涉密单位除外),12月31日前要公开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

五、职责分工

各业务科室负责对分管单位公开的督促、推进、指导及资料统计报送工作。

预算单位负责本单位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据公开、解释说明工作,并负责指导二级单位公开工作,同时将公开内容等相关资料汇总报送财政部门分管业务科室。

六、做好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为本部门本单位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要认真研究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范围等事项,确保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建立协调机制。各单位要主动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人大、审计等部门的沟通,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要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财政预算信息公开主体,落实工作责任。

(三)深化预算改革。要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政府综合预算编制体系,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增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掌握预算执行动态,加大预算资金跟踪问效和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提供有利条件。

第5篇:创建优秀平安县宣传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创建自治区优秀平安县工作实施方案》拜党办发22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县新一轮平安建设争创自治区级优秀平安县工作深入开展,建设和谐平安,经局领导研究同意,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优秀平安建设宣传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优秀平安,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采取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重点宣传和普遍宣传相结合的方法,整合各种宣传资料,拓宽宣传渠道,打好主动仗,唱响主旋律,营造强大舆论氛围,使我局职工了解平安建设的基本要求,提高优秀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增强积极参与创建优秀平安县的意识,全力推动我县创建自治区级优秀平安县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宣传重点

1、宣传自治区、地区关于优秀平安建设的一系列要求、工作部署和建设“优秀平安”的意义、目标要求、任务措施以及县委、政府创建“优秀平安”的坚强决心,确保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大好局面。

2、我局各科室要共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各部门广泛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优秀平安建设工作,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情况;各科室要协调配合着力解决社会治安热点、难点问题的情况。

3、各乡财政所、各科室要深入开展基层、行业平安建设的情况;宣传各乡镇场、各科室开展优秀平安财政所、优秀平安科室、优秀平安家庭等平安创建活动情况;公民参与治安防范和见义勇为先进事迹情况。

4、深入宣传治安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常识和安全防范方面的知识。

三、宣传任务和方式

1、各乡财政所、各科室要结合干部赴基层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活动,整合力量,组织工作队进村入户向农牧民面对面的宣传创建优秀平安的意义,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局机关,要在5月底完成现有平安建设宣传牌的更新,按照县平安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新增宣传牌,设置至少1个固定的宣传栏或宣传橱窗。

3、各科室要围绕行业法规条例进行宣传。并按照“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要求,对照“优秀平安单位”标准组织学习宣传与开展创建工作。

四、工作要求

平安创建的宣传工作是创建优秀平安县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要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创建优秀平安县的认识,激发社会和群众抓平安、保平安、促发展的理念,创造平安建设人人参与、人人有责、全局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创建氛围。“优秀平安县城”创建领导小组成员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及时部署我局的优秀平安建设宣传工作,落实好宣传人员、经费、档案资料,同时要认真总结推广优秀平安创建的典型经验,及时上报反映工作动态,把优秀平安创建的宣传活动不断推向高潮。局平安建设创建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地对平安创建宣传工作进行督查通报。

第6篇:财政局平安创建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党政领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各项目标要求,扎实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推进“平安”建设,努力营造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成为工业强县建设、财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县创建自治区“优秀平安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拜党办发〔2016〕2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我局“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自治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目的,以服务大局、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首要任务,紧紧围绕全党的工作大局、建设“平安”的部署要求,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努力构建维护社会稳定的新格局。依托创建平安单位、平安家庭的载体,使全单位广大干部群众自觉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平安家庭”创建,以家庭的平安,促进单位的平安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通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力争全单位大多数家庭达到“平安家庭”的标准;力争每个科室达到“平安科室”的标准。广大干部职工对平安创建的知晓率达85%以上,参与率达85%以上,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满意率达95%以上。全局争取在本年度达到县“平安”创建活动的“平安单位”标准。

三、创建标准

1、“平安家庭”标准:主要是“六个做到、六个不发生”。即做到学法守法,不发生家庭成员参与违法犯罪、暴力、吸毒以及赌博等活动;做到邻里和睦,不发生邻里之间重大的纠纷和械斗;做到加强防范,不发生家庭成员受到不法侵害和火灾事故;做到崇尚科学,不发生家庭成员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法轮功等邪教活动、非法传销活动;做到明辨是非,不发生家庭成员参与群体上访、聚众闹事;做到维护国家安全,不发生家庭成员参与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和破坏活动。

2、“平安单位”标准:主要是“组织机构健全、维稳机制完善、安全防范落实、宣传教育到位”。即有成立创建“平安单位”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到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建立和完善各项维护稳定工作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无民转刑案件和重大事件发生,对发生的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能及时发现、疏导、化解和处理,无本单位人员参加敌对组织、“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及有害气功、非法宗教组织;安全防范成效明显,有提供人防、物防、技防方面必要的经费保障,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办好自家事”。未发生盗窃等可防性案件,未发生重大火灾、交通、安全生产等责任事故,无本单位人员及子女违法犯罪,无发生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广泛宣传平安建设,积极参与社区的平安共建活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无履行职责不当引发的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认真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道德、法制教育活动。做到发现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当。

3、配合参与到位。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和协助综治部门做好维护稳定和平安创建各项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参与和支持所在社区的平安共建活动。实行“双向管理”,落实“一岗双责”。既要服从县综治委的管理,又要接受所在社区的管理。做到及时完成县综治委、所在社区部署的有关工作任务和上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明确领导责任,工作职责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抓全面,班子成员具体抓、抓分管,科室部门配合抓、抓落实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齐抓共管创建工作格局。做到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表彰。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部门领导要提高认识,把创建“平安家庭”、“平安单位”工作作为建设平安重要内容和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作为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要领导对开展创建“平安家庭”、“平安单位”活动亲自抓、负总责,经常听取创建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平安创建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成立平安创建领导机构,指定分管领导和专(兼)职人员。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具体抓好平安创建活动各项措施的落实,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保障,确保平安创建竞赛活动取得实效。

2、落实措施,责任到人。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平安创建实施方案,建立相应的工作责任机制,做到形式与内容的统一,责任与奖惩的统一。防止平安创建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亲自挂帅,总负责;副组长由书记和副局长当任,书记具体抓;各科科长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于行政办公室,科室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平安创建工作的具体事务。在成立机构、制定方案、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的同时,要想方设法调动本单位职工积极参与平安建设,通过家庭的平安来构筑、保障单位的平安。

3、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尽好自家责,把“平安家庭”、“平安单位”的创建工作融入到创建“平安”的工作格局中,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要结合各自的行业职能,认真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形成强大的创建合力,为共同创建“平安”做好基础性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大力宣传,积极参与。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平安建设,营造浓厚的平安建设氛围,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干部员工参与建设“平安”的积极性,使平安建设深深地扎根于干部群众中,通过行政、法律、经济、教育、制度、监督等手段,大力挖掘和整合社会人力资源,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做好“平安”建设的各项工作。

五、考评奖惩

(一)考评办法

创建“平安单位”活动考评分为平时检查和年终考评:平时检查以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抽查为主,对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整改处理,并记录在案;年终考评根据平时检查记录和民主测评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进晋调资的重要依据。

(二)奖惩办法

经民主测评、领导小组审核,被评为“平安家庭”和“平安科室”的授予“优秀平安家庭”和“优秀平安科室”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

2016财政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财政局2016年工作计划 第四篇

按照区计生局文件精神,及时制定《区财政局2016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将计划生育目标考核纳入全年目标考核管理,继续巩固和发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基地,全面落实完成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目标任务。现就我局2016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机制完善,目标落实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落实帮扶基地内计生家庭的优先、优惠、优待政策,切实强化生产、生活、生育服务。我局成立了以局长钱锋同志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领导小组。今年在李庄镇进行帮扶基地建设,巩固了基地建设,全年基地内无任何违法生育发生。同时,在村两委的共同努力下,全面完成了2016年计生“三结合”工作帮扶目标任务。其中,新增联系户10人,经群众推荐,村内公示,镇计生站审定,分别签订协议,建立致富卡、健全帮扶记事及相关资料。为李庄镇高桥村30户帮带户购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二、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为全区计生工作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我局认真履行计划生育工作成员单位职责,切实做好计划生育的资金保障服务工作,加大资金投入,确保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的资金需要。

一是按规定落实计划生育经费,确保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的资金需要。二是严格执行各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拨付计划生育事业费,保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正常开展必要的经费投入;三是加强计生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制度,依照《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财政部关于财政检查的各项具体规则和方法,积极协调计生等部门,理顺计划生育事业财政支出的职责,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项目建设实行跟踪检查问效,确保了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三、强化宣传,大力营造计划生育工作良好氛围

一是把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教育列入精神文明教育内容的一项主要内容来抓,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计生意识,利用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机会,组织学习了《人口计划生育法》等有关计划生育的政策和法规,传达各级有关计生工作会议的精神,进一步提高对计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利用电教片、板报、局域网、支部活动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了计划生育知识和自我保健知识宣传教育,同时做好对未婚与未孕妇女进行计划生育知识的普及工作,使全局育龄妇女更多的掌握优生优育、生殖健康、避孕节育知识;三是深化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局精神文明建设,依托各种节日、纪念日,把计生政策、法规宣传落实到各股室,确保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知识和奖扶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四、积极扶持,计生三结合工作成效显著一是科学制定规划实施结对帮扶和政策帮扶

年初将计生“三结合”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头,结对帮扶人员先后多次深入基地和帮扶对象家中进行调查摸底,制定集体切实可行的规划措施,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二是开展科技信息项目帮扶,广开致富门路。我局大力宣传以学科学用科学作为实施计生“三结合”帮扶致富的主要生段,转变生育观念,树立少生快富的思想,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提高基地内人口素质,扎实开展生产、生活、生育“三结合”,重点巩固和发展传统种养殖业;三是实施物资资金帮扶,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我局组织干部职工先后多次给帮扶对象家送去慰问资金,新增帮户家庭10户,共计4000元整。给计生贫困户送去温暖和关怀,30户帮带户每户210元,共计6300元整;四是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加强基地生育文化建设。利用报刊、电视等形式,宣传国家计生政策,增强了基地内计生“三结合”工作的影响力和受益率,较好的完成了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制定的各项目标,为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出了新的贡献。

2016财政局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
财政局2016年工作计划 第五篇

为做好县级2016年预决算公开工作,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参照省市做法,结合我县实际,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公开依据

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权力运行,建设廉洁政府,李克强总理明确提出要“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以及“深化细化预算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信息公开办法》对预决算信息公开也作出规定。国务院《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要求:“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除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其资金使用情况的部门和单位外,中央和地方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算决算,部门预算决算要尽快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对地方预决算公开的总体要求、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进行全面部署。

二、公开内容

县财政部门负责公开2016年县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预算和2016年县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决算;纳入公开范围的县直部门负责公开本部门的2016年部门预算、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和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三、公开范围

参照省市公开范围,除部分涉密等部门(单位)暂不列入公开范围外,县委、县政府组成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等67个部门(单位)列入公开范围(名单见附表,有下属单位及派出分局的合并公开,不含下属的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

四、公开原则

一是“三公”经费实际开支要符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有关开支标准和范围规定及财经法规的要求;要确保落实国务院提出的本届政府“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要求;“三公”经费实际支出与账务、报表要一致。

二是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决算数、2016年预算实际执行预计数相衔接。

三是预决算公开后要经得起审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公开时间

参照省市做法,县级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时间统一安排在2016年5月底前,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统一安排在2016年10月底前,集中公开发布。

六、公开形式

各公开部门要按照统一确定的时间,集中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内容和格式参照附件。关于部门职能、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预算基本情况的文字资料简短说明可参照对应的中央、省、市部门公开内容。没有门户网站的部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七、工作步骤

(一)部署、上报阶段。5月上旬,对预决算公开工作进行部署。5月15日前,各部门将数据表格报送至县财政局对应部门预算管理科室。

(二)汇总、分析阶段。5月20日前,县财政局汇总各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数据,并与部门做好沟通,测算,分析部门预算特别是“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数据及相关标准合理合规性。5月22日前,各部门根据沟通反馈情况,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充分讨论、分析基础上确定本部门公开数据。

(三)汇报、公开阶段。5月26日前,县财政局向分管县长汇报2016年各部门确定公开的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经批准后,5月30日,由各部门按照规定方式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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