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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安全隐患排查总结

2016-09-01 10:42:59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危化安全隐患排查总结(共6篇)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2011年度危化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2011年我科室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在盟危化科的业务指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年初制订的年度执法计划,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将我旗危 化领域隐患排查治理...

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
危化安全隐患排查总结 第一篇

2011年度危化领域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

2011年我科室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在盟危化科的业务指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年初制订的年度执法计划,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将我旗危 化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认清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年”总体工作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排查治理隐患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安排亲自抓;分管安全领导具体抓好隐患治理和督查落实工作。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我局成立了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各安委会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切实将我旗危化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落到实处。

二、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搞好隐患整改

深入重点行业和领域,集中力量指导和督促各类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我科室采取企业自查、部门检查方式,开展多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针对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活动中

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暴露出来的问题,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再检查、再督促、再落实,做到隐患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和盲区,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截止目前,共排查安全隐患条,目前已完成整改条,整改率达到98%。

三、强化工作落实,确保消除事故隐患

今年以来我科室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检查与安全生产日常业务工作有效结合起来。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作为安全行政执法工作重点,围绕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堵塞安全管理上的漏洞,完善各项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通过对重点行业和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教育培训,提高了企业的安全理念,增强了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

四、取得的成效

经过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我旗安全隐患排查和督促检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安全生产秩序明显好转,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有较大提高。

(二)重点行业和危化领域安全生产秩序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依然存在。

五、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围绕市中心工作,在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大量

工作,取得了全年安全生产四项指标“全面下降”,安全生产形势相对稳定的较好成绩。但是由于我市自然条件差,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企业规模普遍偏小、科技含量较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一是部分县区和部门对报表没有认真学习、研究和理解,报出的数据逻辑关系混乱;二是重大隐患整改缓慢。一些隐患因技术支撑、资金或者其它原因未得到整改,企业抓安全、保稳定的安全意识还不够强,安全责任制贯彻力度不够;三是生产经营活动中各类违规、违章操作现象仍时有发生,事故隐患依然存在。

姜堰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
危化安全隐患排查总结 第二篇

姜堰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泰州市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要求,9月4日,我市制定了《关于印发姜堰市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姜安监 „2012‟ 57号),并组织全市进行排查,截止10月20日,共排查企业126家,排查隐患398项,整改到位383项,督查企业67家,排查隐患310项,整改到位291项。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 提高认识

我市组织各镇(区)安监办人员和各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和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要求,督促企业认真查找在隐患排查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企业实际和我市化工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修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完善各类安全检查表,按照规定的程序、频次和要求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认识。

二、进一步提高企业生产装置安全可靠性

(一)扎实推进在役化工生产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工作 按照泰州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在役化工生产装置安全设

计诊断的通知》(泰安监„2012‟167号)要求,9月10日,我们召开全市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化工企业生产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工作推进会,督促相关企业按期完成设计诊断工作,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对涉及高危工艺的自动化改造组织“回头看” 我市29家涉及高危工艺和高危储存设施的自动化改造已于2011年底前全部完成,此次“回头看”重点对自动化系统运行和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我们在督查中发现部分企业自动化系统的安全仪表未定期检测,对此我们要求企业负责人立即进行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加强涉氯企业安全监管

9月11日,我们配合泰州市安监局对泰州市吉成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安全督查,发现该企业存在应急救援器材配备不齐、玻璃管液位计无防护措施等问题,近期我们对其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现场存在问题已整改到位。

(四)规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

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的要求,督促全市重大危险源单位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分级、评估、建档,落实监测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措施,目前泰州市吉成化工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已在我局备案,其他单位正在开展这项工作。

【危化安全隐患排查总结】

(五)加强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管理

我市涉及跨越公共区域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主要为天然气输气管道,我们专门与姜堰市天然气公司进行对接,明确输气管道的安全管理职责,同时强调对管道沿线的定期巡检、维护和检测要求,预防可能对输气管道安全造成的不利影响。

三、切实强化企业现场作业和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此次安全排查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企业在危险作业环节管理不到位,动火证虽然办了,但存在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监护人员不到位等问题;部分企业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但存在未组织员工学习、未定期演练、演练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对此,督查组当场下发整改通知,要求企业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危化品安全生产检查总结
危化安全隐患排查总结 第三篇

##第1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

根据全国、全区和全市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具体要求。从年6月至9月底,我市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

安全生产大检查。至今为止,大检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没有发生任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危化安全隐患排查总结】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领导同志近期重要批示指示和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文件精神情况

我市领导十分重视安全生产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当日,分管安全副市长谭斌同志迅速作出指示,由安委会立即组织开展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6月4日,市安委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液氨生产使用企业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贵安委〔〕18号),对开展涉氨企业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了部署要求。6月7日,我市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并印发《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贵政办通〔〕99号),对危险化学品行业的检查内容作出具体要求。6月26日,市安监局印发《贵港市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贵安监〔〕49号),对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了再部署。7月9日,我市召开全市安监局长会议,会上传达了全区安监局长会议上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最新要求,进一步部署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工作。7月10日,根据全市部署,市安监局印发《年贵港市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贵安监〔〕52号)。7月16日,转发了自治区安监局关于切实加强夏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7月22日,结合年执法计划、高温雷雨季节安全生产工作,市安监局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加油站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贵安监〔〕55号)。7月29日,市安委办转发了自治区安委办开展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和油气装卸码头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部署开展全市石油库和油气装卸码头专项检查工作。另外,各县(市、区)按照有关要求,均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并有序开展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深刻吸取“6、3”事故教训,6月5日-6日,谭斌副市长、市安监局陆兵局长亲自带队到广西贵港珠露食品有限公司、广西西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贵港市恒丰化肥有限公司广西西江氮肥厂、广西贵港市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6月8日,自治区安全生产督导组再次到西氮进行检查指导工作,自治区安监局陈家良副局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出了具体整改要求;6月18-20日,市安监局陆兵局长带队到桂平、平南,对县、乡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平南大将燃气公司、桂平金源酒精公司等企业进行了抽查和督导,并对金源公司事故应急演练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另外,市安监局组织检查组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照方案中检查的具体内容,重点检查了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几个单位,如生产酒精的广西金源生物、甘化酒精公司、贵糖集团;使用液氯的贵糖集团、金田糖业;生产液氨的单位,如西氮;使用液氨的桂平天鸿鑫、华电贵港公司;生产甲醛的单位,如甘化甲醛公司;储存成品油的单位,如中石化油库;生产乙炔的单位,如贵港市飞力充氧站。另外还对市直生产氧气、氮气的贵钢和生产松节油的贵南林化公司,生产硫酸的单位,如西化,以及重点的7家加油站和剧毒品经营单位进行了安全检查。检查中分重点检查了企业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部署开展安全生产自查情况;细致地检查了各企业取得环保、安全行政许可和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以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岗位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落实上级文件要求,“两重点一重大”企业重大危险源备案和开展自动控制改造情况;按要求配备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设施情况;督促企业完善了生产、使用过程的各项规章制度,如领导干部轮流带班制度、仓库保管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评审备案和应急演练,运输资质查验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等。从检查情况看,各企业均已按要求开展了隐患排查自查工作,并落实有人员跟踪落实整改,整改措施较为到位,自查和检查组提出的安全隐患得到不断消除,本质安全得到了较大的提升,安全意识得到不断增强。检查组严格按照“五整顿,两关闭”的要求,凡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一律责令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

据统计,截止8月1日,市检查组共检查了31家(次)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查处安全隐患118处,现场整改2处,责令整改116处,限期整改24家,共发出现场检查记录或责令整改通知书31份。至目前,责令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已完成整改69处,整改完成率59、5%。另外,各县(市、区)安监局对辖区内有关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据统计,共检查了14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查处安全隐患295处,限期整改84家,平南县、桂平市共查处7家非法加油点。至目前,责令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已完成整改284处,整改完成率达96、3%。目前,此项工作仍在有序进行当中。

三、存在的问题

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具体见附表,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

(一)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不够重视,部分企业把本次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同于平时日常安全检查。表现在:没有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会议记录不完善,没有针对性地对这次大检查进行开会布置或学习;检查台账不完善,检查多流于形式,不够仔细,针对性不够强,有走过场现象。而且整改不够及时,没有进行闭环整改,检查没有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导则的规定进行排查,也没有按上级要求的一周一查,一周一报。

(二)部分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未能把标准化工作落实在企业实际管理过程中。部分企业没有严格落实门岗登记制度,也没有对进入危险生产区域的人员进行安全警示,容易产生静电的场所和法兰没有消除静电的设施,企业生产现场管理较差,很多警示标志、操作规程、原料、通道警戒线已经模糊不清,车间杂物乱堆放,堵塞消防通道。少数操作人员未按照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上岗作业。检维修现场无警示,无安管,无应急设施。没有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轮流带班制度,部分开关线路联符合防爆要求。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有的连安全生产方针都答不上来。

(三)安全生产月工作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大部分企业没有制定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宣传标语、板报、学习、应急演练都没有。

(四)偏远乡镇非法加油点较多,执法难度大等等。

四、下一步工作

(一)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一是要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特别是要求企业要按中央、自治区和市的要求持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建立企业内部长效机制。

二是要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引导企业按规范要求进行安全管理。

(二)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一是要继续用严谨的工作态度,敏锐的政治头脑,充分认识此次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做到责任落实,无缝对接。

二是要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大检查工作总体要求,加强领导,采取督查暗访、挂牌督办、建立制度,总结经验的方式,切实深入开展大检查工作。

三是充分利用大检查各项工作措施,加大检查力度,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要严格信息总结上报工作,及时上报大检查信息。【危化安全隐患排查总结】

五是要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三)全面推动重大危险源企业自动控制改造工作。

以这次大检查工作为契机,一是督促有关企业在8月底前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根据专家评审后的改造方案进行自动化改造设计;二是对企业自动控制改造过程实施严密监控,确保施工安全;三是在12月底前完成50%以上的改造任务并验收合格,确保取得实效。

##第2篇: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

市安监局:

根据莆田市安监局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狠抓粮食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检查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部署。按照工作部署,我局于5月2日印发了《莆田市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莆粮检〔〕73号),在接到市安监局莆市安监〔〕64号后,我局立即以莆粮检〔〕135号进行转发,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并在市局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上进行再动员部署,强调各相关单位要将有限空间作业治理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常抓不懈,努力提升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本质安全水平;要求各相关单位全面开展专项治理自检自查,将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位置、数量及重点部位进行表明和统计,完善健全企业基础台账。

二、严格自查。按照工作方案,我局全面加强专项治理的自纠工作,坚持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与“百日行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相结合,以粮油仓储安全为治理的重点工作内容,以库点粮仓和保管作业为重点工作对象,认真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底数和安全管理现状排查自纠。通过深化排查,我市粮食企业涉及有限空间作业范围及危险源,主要是熏蒸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缺氧或磷化铝中毒,出入库机械输送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粉尘爆炸等。各相关单位陆续建立了有限空间作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落实了粮食熏蒸备案制度、保管员持证上岗制度。但还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作业人员缺乏先进的检测监控仪器,保管员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企业应急预案还需进一步提高完善等。

三、规范行为。各相关单位依法设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充实了安全管理员,基本建立了熏蒸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先通风、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实施了化学熏蒸审批制度。市局为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知识,还选送11名保管员参加省举办的中级粮油保管员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并组织系统内员工82人参加市安协安全知识培训,且重申建立健全粮食熏蒸作业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专项治理落到实处。针对上述企业存在的问题,市局专门下发了8份隐患整改通知书、3份督查情况通报,同时指导相关经营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了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整改率达100%。检查发现,绝大部分企业能够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工作状况良好。

四、确保安全。为了切实加强辖区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严防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紧紧抓住安全工作不放松,把安全当作事关企业生存发展、地方安全稳定的头等大事来抓,真正做到了安全工作与其他工作同时部署、同时落实、同时检查,切实做好本次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工作。

针对检查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在案,做到有检查、有落实、有整改、有复查,使各项安全工作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环环相扣,不出空档,不留死角,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人员落实到位,并坚持24小时不间断巡查制度。在大门口、库区四角、设立警标志、增加照明灯、安装监控探头,确保安全。

通过以上具体措施,增加了各相关单位安全防范能力,确保了粮食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工作安全生产、政治稳定和治安安定。

通过开展这次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排除了安全隐患,做到了安全防盗、防火、防爆。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差距。我们将以这次检查为动力,在今后工作中,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一系列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加大安全管理工作力度,确保粮食系统全体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3篇: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总结

为了切实加强辖区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严防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苟堂镇接到上级指示后,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对辖区所有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单位,包括加油站、化工厂等单位。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苟堂镇高度重视本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工作,紧紧抓住安全工作不放松,把安全当作事关企业生存发展、地方安全稳定的头等大事来抓,成立有镇政府、电业、环保、工商、派出所等部门组成的检查组,按照各自的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真正做到了安全工作与其他工作同时部署、同时落实、同时检查,切实做好本次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工作。

为统一安全工作领导,加大安全检查力度,促进各项安全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建立健全了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领导小组对辖区相关企业组织全面检查,针对检查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在案,做到有检查、有落实、有整改、有复查,使各项安全工作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环环相扣,不出空档,不留死角,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二、广泛宣传,全面落实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由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思想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消防不安定因素,我们将《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印制成册对辖区相关企业进行发放,并及时上门对相关企业的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学习有关知识。其次,广泛地开展宣传活动,共出动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宣传车12次、宣传标语100多条、墙壁板报5期次。让相关企业和广大群众都能了解《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本站地址:找范文)

三、统一组织,认真排查

在镇政府的带领下,由市安监局牵头,电业、环保、工商、派出所等部门组成的检查组配合,按既定的检查方案,针对相关企业,认真展开排查工作,检查内容和结果如下:

(一)化工厂安全检查:检查小组对苟堂辖区的河南省天源农业有限公司、郑州赛纳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订和执行情况。

经现场检查:河南省天源农业有限公司、郑州赛纳实业有限公司这两家企业,长期没有进行生产,仅有少量人员留守,总体状况良好。

(二)加油站检查:检查小组对苟堂辖区的付寨加油站、亚立石化苟堂加油站、苟堂南头加油站、樊沟加油站、玉皇庙加油站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加油站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订和执行情况。主要对油库、配电室、财务室、消防器材库、加油机、办公室等重要部位进行检查。

经现场检查:现各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齐全,功能良好。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到位,各种值班、巡查等运转正常。油库、加油机、消防器材库都有值班人留守,值班电话24小时,确保各项信息畅通。对油库等重要位置消防系统进行了全面检查,现消防器材性能良好,系统起、停正常。

四、加强措施,确保安全

检查组要求辖区所有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单位,包括加油站、化工厂等单位。要加强值班人员到位情况,并坚持24小时夜间不间断巡查制度。在大门口、油库四角、增加夜间照明灯,整夜开启,确保安全。

通过以上具体措施,增加了苟堂辖区安全防范能力,确保了苟堂辖区的安全生产、政治稳定和治安安定。通过这次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排除了安全隐患,做到了安全防盗、防火、防爆。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我们将以这次检查为动力,在今后工作中,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一系列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加大安全管理工作力度,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16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汇报
危化安全隐患排查总结 第四篇

文章标题: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汇报

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汇报

2016年以来,**市在伊犁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伊犁州安委会办公室的关心指导下,以“安全发展观”统领全局,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狠抓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的落实,大力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下面我就**市近年来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治理及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做一汇报:

近年来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治理情况

**市人民政府长期以来高度重视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2016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后,就明确了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治理由安委会负责。2016年—2016年,我市对国家挂牌督办的三项重大公共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治理。市政府累计投入资金260万元,对**市红旗大厦、塔西来扑开市场进行了全面改造,责令重大危险源华联大厦停止使用至今。2016年4月1日自治区颁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管暂行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137号令)后,我市进一步加大力度,针对以往同时治理多处重大公共安全隐患存在资源、财力、物力、人力分散致使效果不明显的问题,明确了每年集中力量治理1—2个重大公共安全隐患,其它重大隐患实行重点监控。2016年我市排查确定重大公共安全隐患为花明园饭店,实现了当年整改拆迁重建,重点监控单位为中石油伊犁分公司第一油库等12家企业,均已实行了重点监控措施。2016年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排查确定为喀尔墩乡木材市场,已实行了挂牌公告,截止目前,市政府已召开专题会议三次,投入资金20余万元,初步改造了喀尔墩乡木材市场的消防基础设施,后期治理正在进行当中。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于6月4日下发了《关于在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伊市政办[2016]207号)文件,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一名分管政法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合作区、经贸局、公安局、安监局、建设局、煤炭局、交通局、文体局、工商局、水利局、环保局、旅游局、农林局、质监局等负有行业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安监局,负责协调全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日常。

确定重点,责任分工

按照专项治理的总体要求,我市确定专项排查治理重点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教育、文体、卫生、农机、旅游、国土资源、水利等重点领域和行业。为了确保排查治理效果,我市对排查治理进行了责任分工。**经济合作区负责区内所有企业;各乡(镇)负责行政区域内乡镇企业;经贸局负责合作区以外企业;安监局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煤炭局负责市辖煤矿;交通局、交警大队负责交通运输企业(危化);农林局负责木材加工企业及农机;文体局、消防科负责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局负责建筑企业、工地;教育局负责各中、小学校;卫生局负责各医疗机构、饮食服务场所,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点)、旅游企业及游客聚集场所;国土资源局负责矿业资源勘查、山体滑坡、泥石流灾害隐患排查;水利局负责水利设施,取砂场及水利建设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通过整体部署,把任务落实到了各行业安全监管部门。

分类排查,阶段实施

为了便于实际操作,我市将排查治理主体分为两部分,一般性生产经营单位和行业重点单位。一般性生产经营单位只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等六项共同项内容。行业重点单位除排查六项共同内容外,还要排查治理行业重点内容,共计九大项70余分项内容。

按照**市实际,我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制定方案及摸底阶段(6月5日—30日)。此阶段牵头行业部门制定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方案,摸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并登记造册。第二阶段为自查自改阶段(7月1日—30日)。此阶段牵头行业部门督促职责范围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行业要求开展隐患自查,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进行梳理,确定重点隐患登记造册后全面进行治理。一时难以治理的列出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第三阶段为督促检查阶段(8月1日—30日)。此阶段牵头行业部门对职责范围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检查,对自查自改情况逐一进行落实,达不到要求的按行业管理要求强制落实。第四阶段为“回头看”再检查阶段。此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治理取得实效阶段。市政府在第四季度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确保专项治理整顿效果。

(四)摸清底数,稳步推进

截止7月5日,我市重点隐患排查治理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摸底排查已结束,各牵头行业主管部门共制定重点隐患排查治理方案29个。经排查统计,全市共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6450家,其中合作区218家、乡镇及其它生产经营单位5044家。重点领域和行业共有1167家,其中公众聚集场所749家、合作区64家、煤矿7家、危险化学品83家、非煤矿山52家、烟花爆竹批发1家、长期经营10家、建筑企业14家、交通运输企业9家、民爆经营2家、市场15个、旅游企业、景点33家、学校102所、木材加工企业25家。目前我市重点隐患排查和治理已进入第二阶段,各牵头行业主管部门已根据第一阶段掌握的底数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隐患自查自改。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体会

开展重点隐患排查治理,我们的体会是:一、充分领会国家、自治区、州开展此次重点隐患排查专项治理的意图。明确此次隐患排查事关“党的十七大”召开前夕社会安全稳定,事关安全生产在“和谐社会”建设的作用问题。二、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排查治理方案。国家、自治区、州确定的方案主要解决宏观问题,分为六个阶段,涉及20个重点行业和领域,市级为最基层单位,就是抓落实。我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将重点隐患排查治理分为四个阶段,确定了11个重点领域和行业。三、注意此次重点隐患排查治理和上半年开展的其他专项治理的区别,不能用上半年开展的各类专项治理替代此次行动。要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州确定的程序进行,上半年专项治理成果可以作为此次行动的必要补充。四、必须摸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底数,确定重点对象后按程序开展。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底数不清,对象不明确,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就是空谈。五、明确两个主体责任。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是此次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隐患排查是以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为主。行业主管部门是监管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制定本行业方案,摸清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底数,指导督促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方案并开展自查自改隐患直至消除或落实措施。

此次重点行业和领域排查治理任务重、压力大,今后我市将不断加大力度,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安全生产会议精神,重点夯实基础,全力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专项行动,以对国家、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更加努力地做好今后的安全生产,确保伊犁州首府城市一方和谐平安,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汇报》来源于网,欢迎阅读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汇报。7YN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摸底排查已结束,各牵头行业主管部门共制定重点隐患排查治理方案29个。经排查统计,全市共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6450家,其中合作区218家、乡镇及其它生产经营单位5044家。重点领域和行业共有1167家,其中公众聚集场所749家、合作区64家、煤矿7家、危险化学品83家、非煤矿山52家、烟花爆竹批发1家、长期经营10家、建筑企业14家、交通运输企业9家、民爆经营2家、市场15个、旅游企业、景点33家、学校102所、木材加工企业25家。目前我市重点隐患排查和治理已进入第二阶段,各牵头行业主管部门已根据第一阶段掌握的底数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隐患自查自改。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体会

开展重点隐患排查治理,我们的体会是:一、充分领会国家、自治区、州开展此次重点隐患排查专项治理的意图。明确此次隐患排查事关“党的十七大”召开前夕社会安全稳定,事关安全生产在“和谐社会”建设的作用问题。二、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排查治理方案。国家、自治区、州确定的方案主要解决宏观问题,分为六个阶段,涉及20个重点行业和领域,市级为最基层单位,就是抓落实。我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将重点隐患排查治理分为四个阶段,确定了11个重点领域和行业。三、注意此次重点隐患排查治理和上半年开展的其他专项治理的区别,不能用上半年开展的各类专项治理替代此次行动。要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州确定的程序进行,上半年专项治理成果可以作为此次行动的必要补充。四、必须摸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底数,确定重点对象后按程序开展。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底数不清,对象不明确,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就是空谈。五、明确两个主体责任。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是此次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隐患排查是以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为主。行业主管部门是监管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制定本行业方案,摸清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底数,指导督促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方案并开展自查自改隐患直至消除或落实措施。

此次重点行业和领域排查治理任务重、压力大,今后我市将不断加大力度,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安全生产会议精神,重点夯实基础,全力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专项行动,以对国家、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更加努力地做好今后的安全生产,确保伊犁州首府城市一方和谐平安,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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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3篇
危化安全隐患排查总结 第五篇

第1篇

在近期全国严峻的安全形势下,我局按照国家、省、市、县领导安全工作批示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全面掌控全县环境安全隐患情况,确保全县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查明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从源头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确保全县环境安全。

二、职责划分

统一安排部署全县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有关股室按职能切实做好相应工作并加强指导,督促管辖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及时报告工作情况;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和工业园区环保站负责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企事业单位按要求加强自查自纠,认真落实环境安全防范措施,并做好迎接检查和督察工作。

三、排查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范围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源企业,包括:周边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重点行业企业,建设有废渣场、尾矿库的企业,在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可能造成涉重金属、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的企业等;各类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中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

(二)排查内容

1.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情况。重点排查各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分布、水源构成、水质状况、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规划编制、保护区划定和审批情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建设管理情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水污染的污染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及污染物排放情况;集中式水源地上游企业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整治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实施情况等。

2.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情况。对风险源企业执行环保制度情况(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制度、危废处置等有关制度)、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包括环境应急处置设施、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等)、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情况、尾矿库环境风险防范情况、周边环境敏感点情况等开展细致排查。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督促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企事业单位要迅速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一般环境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对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要采取应急措施,制定整改方案,经专家论证后组织实施;要制定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环境应急预案和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工作。7月10日前,企事业单位上报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附表1)。

(二)复核检查阶段(7月15日至8月25日),组织业务骨干对照排查范围和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对辖区内风险源单位和环境敏感点逐一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疑点要彻查到底;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明确提出整改要求、时限和责任人,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把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抓实抓细。企事业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整改情况报告由企事业单位法定代理人签字并及时报环保部门,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并签字认可。

(三)县政府督查阶段(8月26日至9月30日),迎接县政府督查组的督查、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此次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履行环境安全监管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生产经营企业作为环境安全责任主体,要全面履行职责,组织彻查本单位环境安全隐患情况,并落实资金和力量,及时整改到位。

(二)全面排查,落实整改。要结合实际情况,对照排查范围和内容,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全面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环境安全。一是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责令停止建设;对建设项目要求配套的环境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使用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二是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处罚,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整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三是对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限期整改,必要时应责令停产整改,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环保要求的,建议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对发现存在隐患但不属于环保部门职责的,应立即移送相关部门。四是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向同级政府提出整改建议,涉及企业的,立即依法查处。五是认真梳理涉及环境安全问题的信访案件,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作为环境应急工作常态化管理和全过程管理的重要抓手,要通过排查,建立健全日常监管、风险评估、预案管理、应急联动等环境应急管理工作长效机制。要认真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整改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增强环境风险意识、积极参与各类环境安全活动和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

第2篇

一、指导思想与调查目标

(一)指导思想

本次调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的出发点,以摸清我县化学品生产现状为重点,为建立化学品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和化学品全过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奠定基础。

(二)调查目标

通过本次调查,摸清我县化学品生产及有关环境基础信息,建立全县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信息系统。为环保部、省市环保部门确定重点区域和行业、筛选需高度关注的化学品清单、定期排查新化学物质、完善《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梳理评估化学品项目布局等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具本调查目标如下:

1、基本掌握生产化学品的种类、产量、区域分布等情况;

2、初步掌握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数量、区域和行业分布特征情况;

3、初步了解特征化学污染物种类等情况;

4、建立全县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信息动态数据库。

二、调查原则与技术路线

(一)调查原则

1、统一部署,加强领导。按照省市环保部门要求,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明确领导分工、调查工作部门和人员,落实人员经费,细化职责分工,精心组织,逐步落实,保证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2、全面调查,突出重点。本次调查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的一次针对化学品的摸底调查,重点查明制造化学品的企业及其生产、使用的化学品种类和数量。

3、加强监督,保证质量。加强督导,仔细审核,按照调查工作有关质量控制要求,对调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把关,确保调查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和合理性。

4、分步实施,定期更新。摸清并持续掌握我县化学品生产、使用及环境情况是完善我县化学品环境管理制度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突出重点、保障工作质量,根据省市环保部门工作要求,化学品调查工作分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和使用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两部分实施,之后每五年定期更新。

(二)技术路线

全县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技术路线见图1。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任务

(一)组织机构

本次调查在省市环保部门的总体指导、调度下进行。为保证我县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宜丰县环境保护局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领导小组

2.工作职责

调查办具体负责对调查工作的实施和组织协调,审定和报送调查结果,及时汇总调查数据,完成数据上报工作。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工作任务

1、制订实施方案。我们按照市局工作要求,本县实际,制订《宜丰县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实施方案》,本地要严格执行实施方案。

2、确定调查企业名单。通过筛选,确定调查企业名单,并报市环保部门复核。在确定调查企业名单时,应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如全国污染源普查、排污登记、环境统计、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化学品环境管理和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全省汞污染排放现状调查评估、全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等工作掌握的已有企业名单。同时还应协调本地安监、工信、质检、工商等,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筛选。

3、企业填报。组织实施本次调查工作,发放调查表,并组织指导企业填报。

4、数据审核及上报。按照环保部、省市环保部门有关数据质量和审核要求审核数据,合格方可逐级上报。对于不合格的,应形成审核意见,要求企业重新填报。

5、调查资料的保管与使用。妥善保管本辖区调查企业的纸质调查表及相关资料。调查所得资料仅用于掌握全县化学品生产及环境情况,不与排污收费、行政处罚等挂钩。

第3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要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精神,深入推进我县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努力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幸福宜春,按照学雷锋志愿服务总队关于成立环境保护志愿服务分队的工作要求,经研究,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以提升市民素质,构建幸福宜春为目标,创新载体,丰富内涵,拓宽领域,推进我县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二、组织机构

三、服务项目及对象

1、服务项目

环境保护志愿服务分队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社区及城乡区域开展废气废水监督、植被保护等志愿服务活动。

2、服务范围

以中心城区各街道、社区为重点,适度延伸到周边乡镇、企业。

四、工作安排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组建分队(2016年11月)

第二阶段:活动开展(2016年1月至11月)

第三阶段:活动总结(2016年11月)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市学雷锋志愿服务活

动的工作要求,充分认识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本单位队员推荐、报送工作。为本单位队员参加环境保护志愿服务活动提供方便。

2、周密组织,注重实效。各单位要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严防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结合实际、发挥优势、突出重点、打造特色,调动广大队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扩大活动参与的覆盖面,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相关单位应加强志愿服务活动资料的整理、归档,积极向各级各类新闻媒体投稿,加强宣传。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激励措施,调动广大队员的积极性、主动性。

2016乡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7篇
危化安全隐患排查总结 第六篇

第1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落实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业消防工作责任,发动全社会力量,全面深入地排查整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高层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确保全镇一般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使全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镇政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成员由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镇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保证大排查大整治落到实处,镇政府成立督导组进行督查,具体人员安排与分工如下: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大排查大整治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场所);高层;“九小”场所(小商场、小学校和小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除上述内容外,各村、社区、各企业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行业火灾特点,将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制度;是否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规范了灭火应急预案、消防档案、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了防火巡逻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检修和保养、消防演练以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落实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

3、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以及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4、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工艺、装置设备或储罐、设施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5、“三合一”场所中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6、“九小”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油、用电、用气、用火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7、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四、职责分工

各村主任、社区居委会主任作为本辖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镇各督查组适时进行督查,确保该项工作不走过场,镇综治办负责大排查大整治的后勤协调工作。

五、实施步骤

大排查大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镇政府已下发方案,各村、社区要根据本方案于11月1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二)排查整治阶段

11月1日至25日,各村、社区、各企业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于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镇综治办;对于随时都可能发生火灾的重大隐患,在隐患整改之前,要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死看死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实施“三停”(停止施工、停产、停业)。

(三)总结阶段

11月25日以前,各村、社区要全面完成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并于11月2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镇综治办,以便镇上统一总结上报。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大排查大整治是一场全省范围内的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各村、社区、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与当前正在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群防群治

要突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察;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大排查大整治,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尤其要发动社区、村组开展火灾隐患自我排查整治;要大力推进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推进消防安全管理、设施维护保养和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工作,强化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大力推进火灾隐患举报工作,依托“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平台,动员全社会力量举报火灾隐患,借助群众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三)强化措施,整改隐患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尽快整改,对严重的消防违法行为,如无法处理的,要及时报镇综治办,以便准确应对。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社区要广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开展消防知识普及和消防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中的先进经验、典型单位和个人,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对于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典型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通过各种渠道予以曝光,借助舆论的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五)检查督导,跟踪问效

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期间,县政府将组成督导组,对全县各镇、各部门、各行业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镇政府也将组成督导组,由各包片领导带队深入各村、社区,督促工作落到实处。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凡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在全镇进行通报,相关村、社区、企业负责人都要向镇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凡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将依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第2篇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持全镇火灾形势稳定,严防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防得住、打得赢、保平安”为主题的防火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记“隐患就是事故”的思想防线,认真贯彻《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结合火灾特点,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掀起整改火灾隐患的新高潮,为保证党的十八大顺利期间权限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和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加强大风天火灾预防工作,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销售点、农村柴草垛、企业、学校等的消防安全的检查力度,再次对2016年纳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范围的场所进行重点排查,坚决遏制大风天连营火灾和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等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目标。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全镇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领导小组。

三、活动开展时间安排

本次集中整治活动从7月1日起,至十八大召开。

四、活动范围

各类公众聚集场所,学校、医院、幼儿园,特别企业和烟花爆竹销售点等。

五、工作任务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村、社区居委会,各企业要广泛动员部署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消防隐患要及时消除,对不能及时消除的,要制定整治计划、措施,积极抓好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

由分管领导带领消防小组全体人员对人口密集场所、烟花爆竹销售点、农村柴草垛、企业、学校进行排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设施是否完好、消防通道是否堵塞、员工及常住人员是否对消防知识的掌握是否熟练,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措施、时间、经费、预案”五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

各村(社区居)村委将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情况书面报送镇综治办。活动结束后,镇政府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要突出重点,在自查自纠的工作中要细之又细。活动期间,各村(社区居)委会要按照"网洛化"排查工作机制,对辖区内存在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进行自查自纠。

(二)要严格治理,在排查整治的过程中要严之又严。在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检查的过程中,重点要检查小区车辆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和建筑消防设施管理、使用、维护监管不到位、管理措施不得力的问题。

(三)要强化宣传,营造专项治理行动的良好氛围。【危化安全隐患排查总结】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各村(社区居)委员会要组织在该村最醒目位置粉刷消防宣传标语。各企业要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要开展灭火和疏散演练。特殊岗位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重点防火部位的责任人全面掌握岗位消防安全状况,人员密集场所员工要掌握引导群众疏散、使用消防设施和器材、扑救初起火灾技能。学校要结合"小手拉大手,消防进学校"活动,在春防期间对学生开展一次普遍的消防常识教育。同时,鼓励广大群众对身边存在的各类火灾隐患进行了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

第3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理念为指导,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中有进。

二、重点内容及范围

本次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1)非煤矿山: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尾矿库未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擅自开工建设和无证非法运营的;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登记注册的省(市)以外地区从事作业,未向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的;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1、非法盗采、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2、进入合法矿山进行非法盗采的;

3、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

4、未按批准的设计组织生产的;

5、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6、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7、非法买卖民爆物品,向无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非法提供民爆物品的;

8、爆破作业单位及爆破人员无资质、违法违规进行爆破作业的;

9、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10、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区域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

11、资源整合后未重新取得采矿许可证,未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擅自组织建设和生产的;

12、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建设施工的;

13、地下矿山未实现机械通风及机械通风系统检测不合格的,危险性较大的提升设施设备未定期检验检测的;

14、尾矿违规排放、超库容、超坝高堆存,三等以上尾矿库未安装在线监测设施,排洪排渗设施存在重大隐患未治理到位的;

15、尾矿库坝体加高扩容未依法履行安全“三同时”手续的;

16、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

17、外省(区、市)登记注册的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我县从事作业,未在省市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登记的;

1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19、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20、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2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22、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23、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4、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2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26、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非法、违法行为

(2)道路交通:营运车辆驾驶人酒后驾车、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农用车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3)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消防安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5)危险化学品: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6)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无证、证照不全或违规从事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

三、工作方法与步骤

坚持村、社区属地为主、企业自查自纠与分组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镇政府配合县上联合执法相结合。从即日起到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7月上旬)。各村、社区、非煤矿山要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本辖区、本企业的打非治违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有问题的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2、集中整治阶段(7月中旬-7月下旬)。各村、社区居委会和矿山企业要根据第一阶段自查自纠结果,对存在的重点问题集中开展整改,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组将按照各小组的分工和职责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3、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上旬至8月下旬)迎接县上各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全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4、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10月)。各村、社区以及矿山企业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8月30日前报送镇安委办公室。镇安委办将分别于8月10日和9月10日向县安委会上报我镇非煤矿山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总结和全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工作总结。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1、各村、社区居委会主任是本次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生产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为今年重点工作之一来抓,要按照本次打非治违行动的工作重点,全面安排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情况总结,进一加强安全监管,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2、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加强领导,深刻吸取以往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了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纠整,绝不能麻痹大意,轻一掉心,确保安全隐患治理到位。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认识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和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加大安全生产的执法和隐患整治力度,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规范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建设行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把规范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和强化安全基础建设作为专项整治重点,继续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和代采代探等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取缔关闭、停产整顿等监管措施,杜绝关闭和废弃矿井死灰复燃。严格安全准入制度、规范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和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工作。进一步规范矿产开采秩序,有效的保护和合理开采矿产资源,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晋级和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继续集中整治开采秩序混乱、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和小采石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国土、公安、环保、电力等部门将加强协作,联合执法,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二)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晋级工作。今年底,全县60%的非煤矿山和三等以上尾矿库达到安全标准化水平。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非煤矿山企业,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工作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对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在有效期内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暂扣其标准化等级证书,责令停产整改;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年内发生2起生产安全事故或事故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吊销安全标准化等级证书。

(三)加大开展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在重点企业实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建设实施范围,提升地下矿山安全保障能力。将地下矿山企业“六大系统”的建设,作为今年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定期对建设质量和建设进度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

(四)不断强化露天采石场安全监管。禁止一切无证非法采石取石的行为,对证件合法但未按照规定年采剥总量超过50万吨、最大开采高度超过50米组织生产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和未实施台阶式开采或分层开采、坡度角大于安全规程要求的,采用不符合爆破规程爆破方式的,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停产整改,经限期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将予以关闭。

(五)继续规范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工作。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的建设项目,依法予以处罚。对低于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的非煤矿山企业,不予延期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新建项目不予审批发证;对取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要责令停产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切实加强采掘施工单位安全监管。适时开展外包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情况督查检查,继续实行外包采掘施工队备案制,原则上一个生产系统只允许一支采掘施工单位(或项目经理部)承担作业。严禁采掘施工单位以任何形式将所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分包,分解弱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掘施工队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3个月;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6个月。一年内连续发生2起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矿山企业解除施工合同、取消施工资格。

(七)不断强化尾矿库安全隐患的整改治理工作。将危库、险库及调洪库容小、下游有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尾矿库作为整治重点。对仍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超量储存的尾矿库,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对达到设计库容的尾矿库要严格落实闭库安全管理规定。认真落实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建立在线监测系统要求,对新建尾矿库无在线监测内容不予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已建成尾矿库要督促企业尽快补做在线监测系统。

四、工作步骤

按照县安委会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我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排查摸底、集中整治、检查督查三个阶段进行,至10月中旬结束。

(一)排查摸底阶段(本文件下发之日—6月28日)。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委会和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矿山企业要按照《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摸清辖区内非煤矿山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务必把任务落实到岗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认真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9日—9月16日)。【危化安全隐患排查总结】

镇安委办将组建专项整治小组,配合县上安监、国土等有关执法部门对非法违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开展集中整治,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要求,对非法生产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督查检查阶段(9月17日—10月10日)。

镇上对各村委会及矿山企业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问题依然突出、整治效果不明显的要追究责任,配合县上集中进行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有效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认真安排部署当前专项整治工作,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工作时限和工作要求,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落实责任,真抓实干。各相关村委会和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认真分析研究本辖区、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抓住影响和制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本辖区本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各项具体工作,深入一线督促指导企业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预案、时限“五到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严格整治,确保实效。各村委会、矿山企业要按照镇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加大资源开采秩序整治和资源整合工作力度,深化小矿山、小采石场资源开采的监督管理。对停产整改的,要落实责任,跟踪监督。对取缔关闭的,要按照相关规定确保关死关实,并落实监管责任,防止死灰复燃。同时,要研究建立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严查事故,追究责任。小矿山和小采石场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3个月;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6个月。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高限查处。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对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要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对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加倍进行经济处罚。

(五)广泛宣传,全员监督。各村委会要丰富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宣传效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镇司法所,土地管理所、镇社保办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联合执法,该关闭的要配合县上坚决关闭,建立事故隐患和事故信息举报制度,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打击一处,形成打击非法违法的高压态势,确保安全和稳定。

(六)掌握信息,及时报送。各相关村委会和非煤矿山企业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典型和经验,要及时总结和推广,整治工作结束后,于10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

第5篇

为了认真开展好我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贯彻落实“2016年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取得成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全力推进全镇的安全文化建设,努力提高企业职工,全体村民、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为构建和谐,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安全生活、平安生活。

三、活动时间安排

从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利用一个月时间,在我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四、组建活动工作机构

组建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督促落实村组、矿区、社区以标语、板报、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五、活动内容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的总体部署和各项目标,突出“以人为本,综合治理,保障平安”这条主线,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面向社区、村组、企业开展《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活动。

六、工作方法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由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择日在矿区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向矿区、村民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宣传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利用社区文艺活动,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由新民街、新建路社区主任负责落实各举办一期“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专栏”,并利用激情广场等文艺活动,在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消防等安全知识的宣传,努力营造安全氛围。

(三)工矿企业根据本企业的实际开展活动。各工矿企业根据本企业的规模和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富教于乐的形式,在企业员工中认真开展针对性强、实效性好的“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杯竞赛活动,宣传月活动以相互交流、总结经验、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为目的。

七、要求

1、各社区、村委会、工矿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安全生活、平安生活”的主题,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认真的开展好安全宣传活动,要通过开展本次活动,使我镇安全生产形势得到进一步好转,并切实取得成效。

2、活动结束后,各社区、村委会、工矿企业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镇安委办。

第6篇

一、地质灾害概况

我镇自然地质环境比较复杂,灾害种类多,分布广,危害大,其发布特点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强烈的突发性,广泛和区域性。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构成的威胁和危害非常严重,且呈现隐患增多,威胁增大的发展趋势,地质灾害防治形势日趋严峻。灾害种类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陷塌、水利工程老化渗漏引发地质灾害及地裂缝等。

我镇共发生各种地质灾害3起,毁坏房屋12间,倒房3间,紧急转移群众230余人,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一)软弱层顺层滑坡。这一类滑坡规模大,危害性大,成灾范围广,以、安沟、东山、何家坪村较为突出。

(二)地面陷塌、地裂。这一类地质灾害主要是因为地质灾害层变化,以及地下水和洪水暴雨冲洗造成地表下陷、山体移动而诱发,主要存在在十里店村、村的有关组。

(三)水利工程老化,致使渗漏、渠道崩塌。这一类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张家尧等村。

(四)泥石流。由于山体高陡,采石、采矿、滑坡、崩塌、等泥土砂石和废碎石块堆积,一遇暴雨和持续降雨,极易造成泥石流。

二、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范期。

地质灾害的发生除与地形地貌、地层岩性、人为等因素有关以外,还与降水关系相当密切。因此,主汛期即为重点防范期。我镇2016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月1日至9月30日;汛期重点防范因暴雨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其它时段做好地面塌陷和人为工程活动引发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地区和隐患点(段)的预防。

据调查统计,目前我镇有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9处(见附表)。部分隐患点险情严重,处于不稳定状态,在暴雨、连续降雨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易引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村以及乡属各有关部门应各负其责,重点加强防范,切实做好防灾、避灾、救灾等各项准备工作。

三、地质灾害监测

(一)监测内容。

监测内容主要包括隐形体变形情况、动植物异常情况、地下水变化情况等。

(二)监测方式、方法。

采取汛期巡查和常规监测相结合,定期监测和汛期连续降雨时加密监测,群测群防等方式进行监测。可利用埋桩法、埋钉法、上漆法、贴片法、报警器等简易的监测工具,对滑坡、崩塌体和建筑物的裂缝进行简易测量,记录分析监测结果,预测预报灾害发展趋势,是避免人员伤亡的最有效的方法。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

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大事,也是政府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新农村的重要职责。各村委会、社区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有关文件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防控”的理念。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对因失职、渎职而在地质灾害发生时造成重大伤亡和损失的,要严格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1、镇政府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和责任措施的制定,督促,以及灾害应急救援和灾后重建的组织、指挥和协调。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负责对全镇地质灾害的调查、监测,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传达、普及、宣传地质灾害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向责任单位和受威胁对象搞好《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的填制和发放,协助指导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2、明确地质灾害信息员、联系电话以及联系方式。各村及相关责任单位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行政一把手为组长,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行政首长责任制”,并安排一名干部为信息联络员,分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网络,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网络功能。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区和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居民聚居点,均应挑选1-2名地质灾害监测员,进行动态监测。汛期加大巡查监测频率,一旦发灾或险情加重能及早发现,及时报警并主动避让,严防重大地质灾害发生。同时,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

4、坚持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制度,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险情通报制度和灾(险)情速报制度,减少灾害损失,尽量避免人员伤亡。乡政府和国土资源所为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管部门,要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每年汛期对重大隐患点和高危点,监测员实行24小时动态巡查,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各责任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及时掌握险情和灾情变化情况,通报信息,并建立巡查台帐。地质灾害发生后必须在规定时限内以规定形式向上级报告。做到地质灾害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镇政府联系电话为。国土资源局联系电话为:。

5、制订应急防范措施。对危险区域设置警示牌,明确安全通道。对居住在危险区域的居民,村里要组织搬迁,动员他们迁至安全地带、搭建避灾棚或临灾迅速就近转移至安全地带,并安排专人值班巡查。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危险区域内所有非农业建设项目、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村庄和集镇规划,都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控制或减少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在已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及从事其它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活动。宣传、普及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避险、抢险、治理等基本知识和技能,使大家增强查灾、报灾、防灾、避灾、减灾意识,自觉防御灾害,发生险情时能自觉服从管理。

6、根据地质灾害种类与性质,加强重点地质灾害的治理。如组织开挖排水沟、维修水圳、修建挡土墙、打抗滑桩、生态退耕等。治理经费实行“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同时积极争取立项治理经费。

7、有关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镇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确定的应急处理制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与合作,确保在面临突发性地质灾害危险及发生灾情时应急处理工作能快速启动,高效运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分工

(一)主要由自然因素作用引发的,威胁公共安全的地质灾害预防责任单位为镇人民政府,监测责任为有关村委会及村民小组和受威胁的单位和个人。

(二)威胁特定范围公共安全和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的预防责任人监测责任人为引发人及该设施的主管部门。

(三)矿山地质灾害和建设工地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的预防、监测责任为引发灾害的矿山、企业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及其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

第7篇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各村、社区(居委会)主任是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其他领导分工负责;企业负责人为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各村、社区、企业要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各企业要继续完善工队、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继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镇政府继续与各村、社区居委会和镇辖工矿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村、社区居委会与村民小组、居民小区及所辖重点企业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各工矿企业与车间、班组、工队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书。各村、社区居委会和镇辖工矿企业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上下形成强有力的安全管理约束机制,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行动

全镇要继续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项专项检查。各村、社区要配合镇安委会突出抓好“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或问题,要立即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停业整顿,严密监控,依法打击非法生产行为,着力解决重点行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的问题。

四、抓好非煤矿山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矿山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作业人员的劳动行为,不断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严禁使用无资质的施工队、严禁无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昌险作业,在巷道施工中,严格执行厂(矿)长带班制度,严格出入登记制度,每个掌子面的施工人员严格控制在3人以下。

五、做好其它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整治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加强辖区内车主的安全教育管理,按照道路交通的有关规定,狠抓村民、居民生产生活用车的管理,加强超员、超速、超载车辆的安全整治,严禁农用车辆载人,同时要认真抓好农机安全。

2、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利用会议、版报、印发宣传资料等各种形式,加大对企业职工、村民、居民,学生的消防安全知识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并落实低智能人员的监管责任,提高广大企业职工、村民、居民以及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3、积极配合县安监局及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卫生、建筑业、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安全整治。

六、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1、完善安全生产事故救援预案。各重点企业、各村、社区居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突发事件(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演练,形成上下衔接,反应快速,处置得当的应急救援体系。

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组建以镇、村、社区、企业、相应人员为成员的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在险情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七、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促进安全生产“关口”前移

1、加大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力度。要把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作为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法》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程、标准、技能知宣传教育活动。各企业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操作规程、规章不断规范作业人员劳动行为,加强企业职工的安全培训,强化特种工的安全教育,提高特种作业人员操作技能,不断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

2、不断推进安全生产从源头抓起。要加大各工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工作力度,鼓励企业积极组织实施安全环保技术改造,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环保设施投入,不断改善劳动者的生产环境,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八、进一步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各企业要对以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特别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会议、检查、教育培训和施工等记录制度,该上墙的必须上墙,对以往的安全警示标志、标语要进行刷新,并切实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到人人知安全管理制度,个个懂安全操作规程,有章必循,违章必究。

九、坚持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各村、社区及工矿企业要及时按程序向镇政府、县安监局、环保局和中小企业服务局上报有影响生产、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和危险源,对隐瞒事故不报、迟报,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按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十、严厉打击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为了加强矿产资原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村委会、社区的监督职能,严禁一切非法开采矿产资原的行为,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非法滥垦、滥伐、滥采、滥挖矿产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严禁一切己被关闭取缔的小煤窑和铅锌矿洞死恢复燃,切实维护好我镇的矿产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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