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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农村计划生育工作调查报告

2016-09-01 11:23:16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年农村计划生育工作调查报告(共6篇)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现状的调查报告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现状的调查报告龙州镇-------徐二才随着人们文化素质提高,育龄群众的生育观念有了明显转变,这给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减少了一定的压力。但是我国农业人口占多数,而农村育龄人群的文化素质总体水平偏低,受封建思想影响还很严重,因此计划生育工作重点在农村。如何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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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现状的调查报告
2016年农村计划生育工作调查报告 第一篇

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现状的调查报告

龙州镇-------徐二才

随着人们文化素质提高,育龄群众的生育观念有了明显转变,这给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减少了一定的压力。但是我国农业人口占多数,而农村育龄人群的文化素质总体水平偏低,受封建思想影响还很严重,因此计划生育工作重点在农村。如何搞好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多少年来奔赴在最基层的计划生育工作者们,一直在努力探索,不断完善,不断创新,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奖励优惠政策,使得我们的工作更亲情化,更有章可循了。但新形势下又存在着部分育龄群众思想文化素质偏低与以人为本管理方式之间的矛盾、农村流出人口增多与各地协作管理不完善之间的矛盾,这些势必影响农村计划生育工作质量的提高,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质量带来新的难题。对此,提出以下建议:树立政府的绝对权威,才能确保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的地位不动摇。强化利益导向,以吸引更多的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要严格依法行政,对违法生育人员要加大处理力度,增加违法生育人员的生育成本,达到教育警示的目的。要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加大对诚信计生的考核,使人口出生统计更接近实际。

一、问题的提出

被称之为“天下第一难事”的计划生育工作在我国已开展了近半个世纪,所取得的成效显著。随着人们文化素质提高,育龄群众的生育观念有了明显转变,这给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减少了一定的压力。但是我国农业人口占多数,而农村育龄人群的文化素质

总体水平偏低,受封建思想影响还很严重,因此计划生育工作重点在农村。如何搞好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多少年来奔赴在最基层的计划生育工作者们,一直在努力探索,不断完善,不断创新,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奖励优惠政策,使得我们的工作更亲情化,更有章可循了。但新形势下又存在着部分育龄群众思想文化素质偏低与以人为本管理方式之间的矛盾、农村流出人口增多与各地协作管理不完善之间的矛盾,这些势必影响农村计划生育工作质量的提高,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质量带来新的难题。

作为行唐县庄头村,它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现状如何,有那些成功的经验,为此,笔者就这些问题进行了社会调查。目的是为了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分析原因,从而进一步在我国的计划生育工作中更好的在农村开展工作。

二、调查内容、对象、时间和方法

(一)调查内容

庄头村计划生育工作的现状。

(二)调查对象

庄头村村民委员会干部8人,村民代表30人。

(三)调查时间

6月下旬。

(四)调查方法

访谈法

三、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庄头村实施计划生育的措施

庄头村民委员会相应国家政策,加大力度的的实施计划生育措施。具体做法是: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把宣传教育融入生殖健康系列服务之中,通过在全村广泛开展优生优育咨询、节育技术服务、妇女病普查普治、孕期保健等系列服务,使广大群众既掌握了相关知识,又享受到优质的生殖健康服务;把宣传教育融入生产队精神文明建设之中,通过开展建设小康生产队、合格生产队、文明生产队、星级文明户、幸福文明家庭等活动,引导群众逐步建立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把宣传教育融入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之中,通过开展“三结合”等活动,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把宣传教育融入社会保障和优惠政策的落实之中,使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并依托多种载体,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着力营造浓厚的改革氛围。

2.强化领导 落实责任

始终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速迅调整充实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经常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计划生育工作,并将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分解到户、落实到人。

3.人员专职 干部专用

【2016年农村计划生育工作调查报告】

一是调整充实了各生产队计生干部,并由原兼职调整为现在专职;二是提高了村计划生育干部报酬;三是提高了村计生干部政治待遇,个人被评为优秀村专干,待村换届时作为提拔使用对象;

(二)创建的主要成效

自全村通过上述措施的制定和落实,该村计划生育工作有了展新的变化。

1. 村计划生育干部抓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大大提高

2.计生统计瞒、漏报现象基本杜绝

3.违法生育人数明显下降。

4.全乡计生几项指标,符合生育率达95%以上,环情、孕情监测率达85%以上。

(三)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

【2016年农村计划生育工作调查报告】

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迈进,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总体上保持了较快的发展,群众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城乡结合更为密切。在这种新形势下农村计划生育工作正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从现状来看,主要有以下表现:

一、工作难度偏大。计生工作环境越来越复杂,群众的计划生育观念越来越淡薄,计生对象对现行法律、政策断章取义,为我所用,只讲权利不尽义务,绝大多数计生对象不愿主动接

受孕检、上环、结扎、引流产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甚至有的计生对象公然暴力对抗计生执法,陷于了“老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的艰难局面。

二、农村群众自我生殖保健意识亟待薄弱.农村人口整体素质偏低,自我保健意识不强,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差,不能准确选择适应自身特点的避孕药具是一种较普遍的现象。同时不少育龄群众未将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作为自我保护的一种手段,而认为是国家控制人口的手段,于是在国家推出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时候,认为知情选择就是随心所欲,因此贪一时便利,不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人越来越多,造成引流产居高不下。当年采用长效节育措施的仅3118例,只占当年应落实避孕措施的38.4%,而引流产却高达2842例。

三、奖励扶助政策偏低。扶助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计划生育工作,但是与财政转移支付的其他项目相比,计生扶助标准仍然偏低,如年满60周岁的农村两女户和独生子女户每年奖励只有720元,独生子女伤残扶助只有960元,独生子女死亡扶助只有1200元,这些优惠政策对计生对象没有很强的吸引力。一些农村符合政策生育户有的已经成为新的弱势群体,他们对今后的生活前景并不乐观,“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的传统生育观念没有根本改变。

四、农村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队伍较弱。一是对人员素质的要求。我市村级计生管理员基本上由村妇女主任兼任,文化程

计划生育调研报告2016
2016年农村计划生育工作调查报告 第二篇

水落坡学校生育计划调研报告

根据校委会的安排部署,近期顺利完成了由学校办公室组织牵头、各年级组配合实施的“未来三年我校女教师生育计划问题”的专门摸底调查,现报告如下:【2016年农村计划生育工作调查报告】

一、主要做法

1、活动之前,借助各种场合积极宣传发动,让老师们知道此次调查的目的和要求。

2、学校办公室设计调查表,下发给各年级组,由各年级组进行摸查的具体实施。其中八年级在年级组会议上做了专门的强调和要求,要求广大教职员工认清二胎政策全面放开以来的单位用人方面所面临的形势,强调了此次生育计划的严肃性和必要性;七年级组明确要求各位女性教职员工全部参与此次调查摸底,做到无遗漏。各年级组将摸查表张贴在签到处,利用两天的时间供老师们填写,后将电子稿发至学校办公室,有学校办公室进行汇总分析。

二、数据分析

水落坡镇中学共有在编一线教工67名,其中男性教工31名,一线女性教工36名,36名女教师全部参与了此次摸底调查,参与率达100%.经摸底有35名教师表达了生育意愿,占一线在编总教工数的53.7%。其中列入2016年个人计划的有24名,占一线总教工数的35.8%,占一线女教工数的66.7%;2017年的有8名,占一线教工总数的11.4%;2018年的有2名,占一线教工总数的0.03%;三年以后、无计划的各1名,分别占一线总教工数

的0.01%。

水落坡镇中心小学共有在编一线教工41名,其中男性教工20名,一线女性教工21名,女教师全部参与了此次摸底调查,参与率达100%,经摸底有11名教师表达了生育意愿,其中列入2016年个人计划的有10名,占一线总教工数的24.4%、占一线女教工总数的47.6%;2017年的有1名,占一线总教工数的0.02%、占一线女教工总数的0.05%;

经数据分析,2016--2017年间,特别是2017年我校的教师人数缺口较大,需提前谋划。

三、对策建议

鉴于目前我校工作存在的问题,特提出如下对策与建议:

(一)转变管理方式,畅通信息渠道,集思广益,积极倾听广大教师心声、采纳教师建议,使广大教师体会到“学校是我家,发展靠大家的”主人翁意识,增强责任感。

(二)建立科学完善、符合学校实际的教师评价机制。

(三)加强师德建设,强化使广大教师、特别是女教工爱岗敬业的意识。做到榜样引领,可设立特别风格奖,奖励有身体状况但一直奋战在教学一线的典型人物。

(四)规范并完善请假制度,防止“无病呻吟、小病大养”等虚假行为的出现。

(五)借助社会力量办学,必要时寻找实习老师或代课教师进行顶岗。

2016.3.14【2016年农村计划生育工作调查报告】

2016农村计划生育调研报告
2016年农村计划生育工作调查报告 第三篇

农村计划生育调研报告

为缓解全球人口压力做出了巨大贡献;人口再生类型也从高出生、高死亡、高增长转变为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适合人类发展的类型;计划生育方式也由原来的“飓风暴雨”式转变到“春风化雨”的阶段;计生工作队伍与计生工作服务对象也日趋“和谐”;计生工作也逐渐得到了世界认同和理解,我国计划生育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下面就我三年多的工作实践结合这十多天的调查,浅谈我国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流动人口管理难到位

随着市场经济、改革开放政策的建立和迅猛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外出务工,经商人口的日益增多及本地就业形势的影响,地区间的劳务输出越来越频繁。一方面繁荣市场,搞活流通为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另一方面,由于流动人口居无定处,加之大多数外出务工人员属生育旺季,客观上给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和困难,造成部分有再生育愿望的育龄对象在服务和管理上的脱节。以常德市武陵区xxxx乡为例,xxxx0年全乡共有21例违法生育对象,其中流出人口违法生育15例,占全乡违法生育的71.4%,xxxx年全乡共有违法生育13例,其中流出人口违法生育10例,占全乡违法生育的76.9%,可以这样讲,农村绝大部分的违法生育来自流动人口,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就是流动人口数量大分布广,人员流动性强,难于管理。再就是对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的责任划分界定不清楚,还有些不科学的地方。对违法生育对象的流入地没有严格考核措施、处罚措施,从而造成流入地对违法生育存在以“赶为主”的工作方式,甚至有些个别地方基本不管,在有再生育愿望的群体中形成“家里生不成,外面生”、“务农生不成,打工生”,人为造成流动人口管理上的空档。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困难

计划生育工作开展了二十多年,宣传教育也大张旗鼓的宣传了二十多年,人们的生育观念也有了较大的转变,但个别对象受传统封建思想的影响,违法生育现象仍时有发生,乡镇人民政府及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此依据法律做出征收决定后,很难征收到位。主要原因是:一是违法生育对象经济能力有限,承担不起。二是个别违法生育对象抵制不交,作为计生部门的保障措施及强制措施缺乏法律依据,造成社会抚养费征收困难。这里还以xxxx乡为例,xxxx年的21例违法生育对象以上年度人均收入计算(统计口径)每例违法生育应征收11xxxx元,合计全乡应征23.52万元,实际只征收到位3.2万元,只占征收总额的13%,离省市考核指标的60%,相差11万元。xxxx年13例违法生育对象,每例1.2万元,合计应征15.6万元。实际只征收到位2万元,只占征收总额的12.8%,离省市考核指标的60%相差7.36万元,从这个乡的几组数据来看,社会抚养费征收确实存在很大问题,这里不一一陈述。但这两个问题实际上直接造成了农村在有些地方,个别对象上生育秩序混乱的局面,严重影响了计划生育政策健康有序的开展,不容忽视,不可小看。

如何解决好这两个困绕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的问题,我认为:

一、对于流动人口,要把流动人口纳入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

1、理顺关系,流出地与流入地要通过信息平台,流口生育证明等有效手段建立互通、互信、互帮的工作信息机制。及时处理流口有关的情况,确保流口管理不脱不空。

2、明确工作职责:流入地的计划生育部门,要严格控制把关,主要是把握好“验证关”、“入户关”、“发证关”、“用工关”、“租房关”、“孕检关”,特别是对于流入怀孕对象,要严格控制,发现一起要控制一起,杜绝“赶”的现象,查明情况后,要明确由流入地实施手术的新机制,因此增加的费用,应从转移支付中适当予以补贴。

3、管理服务、宣传教育要齐抓共管,流出地、流入地,对于流动人口都要进行跟踪服务,跟踪管理,从流入地又流入到另一地这样不稳定对象还要建立“换班接防”的服务管理体系,要通过服务来实现管理,通过管理来促进服务,边服务边管理,从面达到一个在管理没有死角,在服务上没有空档流口管理新机制。

二、对于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的问题

1、强化队伍建设,乡镇要把精干力量安排到法规岗位上,区县要成立专门的社会抚养费征收队伍,专事专抓,还要加强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

2、提高征收队伍积极性,加强对社会抚养费征管力度,及时上缴,及时拨付。现在大部分乡镇计生工作经费紧张,资金零运行,对上缴的抚养费及时拨付能缓解计生工作经费困难,有利于提高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积极性,提高计生工作人员积极性。

3、加强人民法院对违法生育案件的执行力度。对于个别影响坏,情节恶劣的违法生育对象,依法依程送法院后,人民法院要加强对这方面案件的执行力度,有财产的执行财产,没有经济能力的,要依法律程序实行拘留。计划生育政策是国家的基本政策,计划生育立法后,国家的计生政策就变成了国家意志,人民法院要加强在执行《计划生育法》上司法实践,以此来教育违法生育者本人及周围人,切实维护《计划生育法》的严肃性。xxxx8年,常德市计生政策将与全省接轨,一孩生女对象,达到一定生育间隔后,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那么很多符合条件,符合政策生育对象,有二孩生育愿望和条件的将生育二个子女。但是,若一对夫妻第一孩为男孩却不能这政策,在农村同样条件,别人一孩生女的可以再生,我一孩生男孩后又不能再生心理上不平衡,加上受传统思想影响,如果不严肃执法,那么计划生育又将面临新的严峻形势,所以必须加强法院对违法生育案件的干预,促进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促进人口的协调发展。

只有在农村彻底解决好了这两个主要困绕计划生育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的问题,才能促进人口健康发展,只有人口与社会协调发展,才能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这是我对计划生育工作这两个问题的一点浅显认识,我想只要我们全社会都高度重视支持计划生育工作,那我们作为计生工作者,就一定能使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编辑:华华)

2016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2016年农村计划生育工作调查报告 第四篇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计划安排,4月份,教科文卫工委组织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区人大代表,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康的带领下,对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实地走访了澄江街道、沙埠镇,与乡镇(街道)分管领导、计生干部、村负责人、村计生服务员进行了座谈,听取了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汇报,了解了我区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了区计生局关于我区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情况的汇报,并召开了专题座谈会。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计划生育工作以深入实施“强基提质”工程为载体,以“常态化”管理为主线,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2016年区政府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十一五”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示范县(市、区),是台州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市、区),2016—2016年区政府连续三年被台州市政府评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先进奖。各项计划生育主要指标执行良好,2016年,全区共出生6287人,计划生育率94.72%,出生性别比108.28,人口自然增长率3.57%,完成了市里下达的任务,在市对区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位居全市第一。

1、领导重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我区充分认识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成立了全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每年年初,都要召开全区人口计生工作会议,与全区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出台了《关于加强“两非”案件政策处理的意见》(黄区委办〔2016〕23号),对涉及“两非”行为的单位予以“一票否决”。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动履行职责,积极参与计生工作,区法院在人力物力方面给予计生工作大力倾斜,每月都组织10余名执法人员开展计生联合执法,区财政投入人口计生事业经费的增长幅度高出同级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区公安、卫生、食药监等部门组成打击“两非”专案组,重拳出击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全区上下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制度健全,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去年以来,我区全力实施计生工作“常态化”管理,变原先的“季考评制度”为“月督查制度”,对全区19个乡镇(街道)分别进行了2次月督查,有效督促乡镇(街道)狠抓经常性工作落实,夯实基层基础。全面落实“三捆绑”制度,把全区所有村居划分为示范、合格、整治三类,并落实“政治、经济(资源)、责任”三捆绑制度,将计生工作实绩作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综合性先进评选资格和报酬发放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指导村居修订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有效引导村民自觉依法生育。深化计生队伍“岗位大练兵”活动,通过培训、竞赛、讲座等形式提高计生队伍业务知识和服务水平,促进计生队伍素质整体提升。

3、破解难点,违法生育得到有效控制。以社会抚养费征收为突破口,严控违法生育。把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率作为月督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区2016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率达97.34%,征收率91%,符合率70.76%,分别同比增7.71%、5.04%、7.37%。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通过收集医院出生记录、卫生防疫记录等违法生育证据,实现“零口供”立案,2016年全区申请法院的违法生育案件社会抚养费征收同比增248.74%;冻结划拨违法生育对象户银行存款同比增913.17%;司法拘留37人,同比增29人,有效震慑了违法生育对象,对控制违法生育起到了明显的效果。

4、突出重点,性别比治理深入推进。2016年,扎实开展了“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活动,出台了黄岩区《关于加强“两非”案件政策处理的意见》,成立了打击“两非”专案组,脱产办案,成功捣毁4个“两非”窝点。查处“两非”案件58起,取消再生育指标2人,刑拘3人,判实刑2人,“两非”行政罚款17.89万元,出生性别比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值稳居全市第一。落实再生育责任包干、再生育审批、孕情跟踪服务和定点凭证引产等制度,落实全过程管理,开展“台州市生孕信息交换平台”试点工作,以信息化推进管理科学化。

5、创新机制,优质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乡镇(街道)服务站基本完成标准化建设,全区共建成3个中心站,1个一级站,9个二级站,使服务站面貌焕然一新,服务环境和条件大为改善。在全省率先出台《黄岩区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实施办法(试行)》(黄政发〔2016〕40号),从发放一次性抚慰金、提供心理危机干预救助、开展“再生育全程关怀行动”、发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养老金”等四个层面对关爱“失独”家庭这一全新领域进行了有效的实践和探索。“三优”(优孕、优生、优育)工作成功起步,建成区首家省级“三优”指导中心和新前、院桥两个“三优”指导中心,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出生缺陷发生率同比下降3.42‰。“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全面深化,计生政策性保险扩面增项,计生奖扶金标准提高,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女孩、女孤儿发放一次性助学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显著加强,澄江街道建成全区首个省级规范化流动人口计生服务中心,对外出流动人口开展“双向”服务,设立外出协作点,为台州籍已婚育龄妇女提供“三查”服务。

二、存在问题

我区的人口计生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困难仍然存在,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违法生育态势不容乐观。由于历史和经济社会发展等综合因素影响,群众的生育意愿与国家的生育政策要求的矛盾仍然存在,人口惯性增长势头强劲,违法生育现象有抬头趋势,控制违法生育任务仍然艰巨,2016年,全区计划外出生332人,同比增加6人,增幅1.84%,计划外生育村居215个,占总村居数的37.79%,同比持平。近几年来,有关专家、学者在互联网上关于“放开二胎政策”的讨论持续不断,而专家、学者的观点仅仅是政策探讨层面,并非国家现行计生政策的调整,但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却是政策被误读,影响了人们对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正确认识,基层工作难度增大,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所反弹,2016年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108.28,居全市第一,但今年一季度有所反弹,治理工作不容松懈。

2、依法行政缺乏相应有效措施。随着依法行政的不断推进,一方面上级对人口计生工作刚性的考核评价体系一以贯之甚至趋紧,而另一方面人口计生工作的有效措施和手段却相对弱化甚至缺失,目前正处于老办法越来越不能用,新办法还没想全、还没想透、还没想深的局面,做好人口计生工作难度很大。

3、综合治理工作尚未真正形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单靠人口计生部门难以实现,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机制虽已建立,但由于种种原因,有些职能部门只考虑部门利益,对计划生育工作不够重视,存在该管不管、管而不严、甚至不管的现象,难以形成联合执法的良好工作局面。基层基础仍有待提升,乡镇(街道)违法生育对象出现在“三查”遗留名单之外的现象不在少数;随访服务欠到位,随访记录不够规范;部分村计生服务员职责不清、情况不明。

三、几点建议

人口计生工作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强化领导素质,抓好工作落实的同时,重点应在转观念、强管理、优服务上下功夫,推进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

1、加强宣传,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要积极协调各类宣传媒体,创新发展宣传方式,依托“文化三下乡”等平台普及人口计生政策,广泛深入开展国策、国情与人口形势宣传教育,进一步澄清一些干部群众对现行计生政策的模糊认识,推动全社会和各级各部门清醒地认识到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重点做好“三个不变”政策宣传,即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不变,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制度不变,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不变,保持人口与计生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2、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要想从根本上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必须始终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关心群众的利益诉求,通过一系列经济社会政策和利益导向机制,把人口计生工作与提高群众福利结合起来,实行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到各种相关奖励优惠政策,帮助计划生育家庭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要兑现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待政策,加大对独生子女死亡残疾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力度,继续开展关爱女儿户家庭活动,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3、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行政。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国家人口计生委七条禁令和八项纪律,坚守法律底线,坚决杜绝因违法行政而引发的计划生育重大案件。二是认真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专项执法治理工作,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手段、方式,依法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同时要开展联合执法,切实解决一批“老大难”案件。三是保持查处“两非”案件的高压态势,力争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对涉及“两非”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从严处理,绝不姑息。

4、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要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区域协作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深化和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具体措施。要建立“一盘棋”的工作格局,计生部门要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分析研究,共同探讨计生管理的新思路、新办法,相关部门也要拿出具体的、切合实际的、相互协作配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外出流动人口管理,强化信息采集和“联动协同”机制,形成综合治理人口问题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5、提升计生干部素质,为计生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计生工作,深化人口计生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对乡镇(街道)计生队伍因材施教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对村计生服务员落实月考核制度,树立计生干部队伍“优质服务”理念,以服务赢得民心、争取实效。同时要以开展“优质服务提升年”活动为载体,着力提高计生公共服务能力,推进计生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乡镇(街道)开展优孕、优生、优育等特色服务,进一步提升计生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

(编辑:华华)

2016区政府计划生育改革工作调研报告
2016年农村计划生育工作调查报告 第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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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做为我市科技、教育、人才的汇集地之一,辖区面积***平方公里,户籍人口***万人,流动人口***多万人,在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海淀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中国公务

员在线提供.调研报告,而面对庞大的人口规模、复杂的人口结构、人们固有的偏好形成的多样化需求,如何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建立新的工作机制,整合现有社会资源,构造一个适合区域发展的良好的人口生存与发展环境,为区域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个有力的支撑与保障,已经成为一项重要课题。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改革工作中的主要做法与成绩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与演变,虽然“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根本任务没有改变,但在海淀区人口计生委的工作方法中已越来越多地融入了现代政府管理的理念与方法,更加注重了人口、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关注人自身的价值。他们在基层的具体工作中也越来越感到,在当前社会全面改革的浪潮中,人口和计生部门必须将自己的社会管理角色由“演员”变为“导演”,由被动地接纳上级布置的具体工作任务转变到更加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建立工作长效机制,特别要在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上下功夫,找准本区域存在的发展瓶颈问题并研究解决方案、开展工作试点并不断总结推广经验,才能使工作更有针对性,保证改革发展的大局。

从起,海淀区在北京市率先启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结合区域内街道、乡镇的特点、难点及工作优势,确立了“现居住地管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新型封闭式物业小区管理”、“建立并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农村小城镇化建设中管理服务新模式”等课题,选定十三个乡镇、街道作为试点单位。通过近两年的努力,目前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在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居(村)民自治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积极推进现居住地管理

实现以人为本的有效的现居住地为主管理,是当前作好人口计生工作对基层政府的更高要求。随着海淀区的快速发展,人户分离人员大量增加,加之流动人员的大量涌入,如何准确掌握现居住地人员的基本信息成了海淀区人口计生委面临的最大难点。在全国人口信息还没有形成统一交流平台的情况下,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对区内形成的人户分离人员率先实行现居住地管理,制定了《海淀区计划生育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办法》,在全面登记人户分离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清理本区内人户分离人员,通过自主开发的“管理与服务软件”、联系会、信函等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信息交流-反馈-再交流。在“wis”系统和国家外来人口信息交流平台建成后,又积极运用这两种渠道开展交流。同时,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还修订了《海淀区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将人户分离人员的计划生育率纳入现居住地考核,促进了现居住地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到底,已登记各类人户分离人员共7.8万余人,区内人户分离信息交流率92%,确认率为62%。

在现居住地管理中,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还遇到了另外一个难题,即新建物业小区中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在北京的整体发展中,由于各区域功能的重新定位和城市产业的重新布局,人口向近郊的聚集已形成趋势,而海淀作为中关村科技园区的核心地段,各类功能完备的新型封闭住宅小区迅速崛起,而小区内的各种社会管理职能却难以及时到位。为防患于未然,海淀区人口计生委组织开展了对物业小区的专项调查,发现目前全区256个新型封闭住宅小区中已建立社区居委会或纳入社区居委会管理的有179个,未建立和未纳入的77个,而且相当一部分因基层组织缺位或工作不得力,使小区游离于行政管理和服务之外;同时,小区内居住人口结构复杂,据抽样调查小区内居住的人户同在人员占近40%,人户分离占36%,流动人口约占25%,居住人群收入较高,普遍重视“隐私权”,因而有关人口计生工作信息收集渠道不畅。

针对这种情况,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开展了“高档物业小区计生管理新模式”的试点工作。通过与物业座谈以及在小区中针对育龄群众开展生育现状及需求调查,找到公司与政府合作的结合点——提供优质服务,满足小区居民的需求。思想统一后,政府加大了对物业公司在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中的指导,给予人力、物力支持,物业公司也指定了专人负责计生工作,从居民购房起就填写计划生育情况卡片,做到对入住人员底数清,同时为小区居民提供多方面服务,方便了居民。物业还出资制作了一些有关计生政策、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品在小区内、楼道中开展宣传,并积极推动小区内居委会的建立。试点单位原有的13个小区在一年促成12个单独成立或挂靠到其他居委会,物业的前期工作也为居委会的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

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2页上一页[1][2]的基础。试点成功后,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及时召开了全区综合改革工作会,在全区推开这种管理模式,努力推进在物业中形成一种“社区管理、部门配合、物业协助、业主受益”的长效工作机制,谋求政府、企业与业主的互利“三赢”。

(二)大力推进实现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

20世纪90年代初,海淀区开始在农村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通过建立村民自治章程、自治公约等形式,使计划生育逐步融入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出现了聂各庄“十星文明户”评比等一些典型的村民自治工作经验。初,海淀区在继续总结、推动村民自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城市管理的新特点和社区居委会的组建工作,研究出台了《海淀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指导意见》,推动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与居民自治整体工作同步启动。

在自治工作启动中,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居委会还习惯于作为政府的基层组织,对自治工作的概念、目的、形式等认识模糊。为转变这种观念,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加强了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宣传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的涵义,要求结合社区群众的特点开展不同侧重点的宣传和需求调查,通过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会的形式拟定有社区特色的居民自治公约和自治章程,依靠协会的资源和优势将居民自治工作的内容以适当的形式落到实处,形成“以宣传为先导、以章程为保障、以协会为载体、以需要为核心”的计划生育居民自治。通过努力,海淀区出现了一批以自治承载的“相约健康在社区”、“生育文化社区”活动,诞生了精品“社区计生卡通形象”,并有了“交互式自治”这样的创新工作形式。一些社区还引入香港社区服务理念,实施“新家庭计划”,建立生殖健康服务自助平台,以服务为出发点引导社区居民从关注健康到主动支持、帮助政府做好本社区居民计划生育工作,全面推进了“四自”理念的落实。目前,全区所有的居委会都已制定了自己的居民自治章程和公约,并根据指导意见全面开展自治工作。

(三)全方位推动计划生育综合优质服务

在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中,海淀区人口计生委逐渐体会到“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从其提出时还以较为单纯的技术服务为内涵,到目前已经形成了一个涵盖知识宣传、技术服务、满足人的尊严和社会发展需求的这样一个综合优质服务的概念。这一结论的提出,为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全方位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搭建了一个更为完整的工作框架。

1、在技术服务中,通过整合服务资源,提升服务水平,延伸服务网络推进优质服务,形成以区生殖健康技术服务中心为基点,以地区医疗机构为主体,以社区卫生站(村卫生室)为补充的“全方位技术服务网络”。

海淀区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服务中心承担了免费为农村及城市无业育龄人群开展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并为外地来京无业育龄妇女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接待外地来京人员9万余人,未出现一例并发症和事故差错。为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近几年海淀区人口计生委通过对服务机构外环境的改造装修、配置先进的医疗设备、引进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制定严谨的工作制度和人性化的服务流程等对服务硬件、软件进行全面升级,为术后人员提供“亲情搀扶”、送健康礼品、发健康处方等温馨服务,就诊群众满意和比较满意率达98%。

为充分利用地区卫生资源,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开展计生卫生联手,建成由66家医院和69家社区卫生站、有500名专业人员组成的技术主体服务网络,不仅保证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还承担了免费发放避孕药具、提供咨询服务以及发放“健康处方”等服务,实现了服务资源的有效利用。,海淀区启动《海淀区开展育龄夫妇享有生殖保健服务规划》,以政府工程的方式启动对城市无业、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开展的生殖健康检查,已有8万多名已婚育龄妇女接受了此项服务,并全部建立了健康档案,还有2.8万名已婚育龄男性进行了生殖健康检查。

在药具服务工作中,海淀区人口计生委以承接国际项目为切入点,在全区安装了500部自动售套机,同时推进免费药具的发放渠道,实现了在全区所有的居(村)委会、外来人口一站式办公地点、人才职介中心、社区卫生站、乡村卫生院(室)、66家医院、部分高科技公司、大型集贸市场电子市场、地下空间外来人口租住地等地设立了避孕药具免费发放自取架,又增设了26个免费自取发套机,使生活在海淀的群众能够方便、快捷地得到需要的服务。

2、在知识宣传中,通过构建宣传网络,创新宣传方式,拓展服务人群推进优质服务。海淀区人口计生委构建了以“空间四条线、地上精品现、沟通面对面”的广覆盖宣传网络:一是抓住北京电视台、《中国人口报》、《人口与计划生育》杂志、海淀报等主流媒体,通过设专栏、出专版,开展对生殖健康知识、政策法规以及工作经验的总结宣传。二是抓住特色活动出精品,组织开展了“樱花香,碧水长、婚育新风传四方”的昆玉水系大型流动宣传、“独生子女艺术节”、“生殖健康进军营”等一系列精品特色活动。三是建成了以“生育文化墙”、“人口文化园”为代表的一批精品生育文化宣传阵地。四是树起了以人文关怀为基、以计生宣教公益广告组成的城市风景线。五是相继开发了针对大学生、公司员工、外来人口等不同人群知识需求的网络模版和dvd光盘,出版了以《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对您的关爱一如既往》为主旨的一系列科普图书及电子图书。六是建成了三个计生宣传网站和一个网上人口学校,推进政务公开、宣传人口国情、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并及时开通了网上行政审批。

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还尝试通过在互联网开设网上直播的方式组织了“关注新《条例》,专家与您零距离——《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网上宣传咨询活动”和“中关村白领,大方谈性——‘男性健康日’专题活动”,两次活动共得到近70万网民的关注。【2016年农村计划生育工作调查报告】

通过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知识服务,使海淀区人口计生宣传的受众面不断扩大。但海淀区人口计生委的目标还有更远。在圆满承接联合国人口基金在海淀区高等院校大学生中开展的“青春期性与生殖健康教育”项目后,海淀区人口计生委根据需求调查,将青春健康知识传播的时间从育龄人群拓展到中学生,在全区中学生中启动“青春期性与生殖健康教育”,按照项目动作的方式总结经验,组织专家编写并出版了北京首部《青少年性健康教育》教材,目前全区已有70%的中学将此教育内容纳入了教学计划,直接受益学生已达9万多人次,家长受教育为3万多人,亲青服务咨询人数约1.5万人次。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还拟将此项工程继续向小学高年级拓展。

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仍是海淀区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人口流动状况是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流动人口规模呈不断扩大的趋势。一方面,人口的流动,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经济收入、促进城市失业人员的再就业、调整城乡劳动力结构、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都起到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人口的流动,也给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与服务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海淀区在城市化进程中封闭物业小区增长量大,人户分离人员持续增加,外地来京流动人口不断增长,加之国家和北京市为流动人口多项便民措施的出台,加大了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与服务难度。

一是对目标人群管理脱节,服务对象不明晰。当前,我国人口流动整体上处于无序状态,作为流动人口的主要管理机关的公安部门,在现存管理体制、方式下对其管理对象底数不清、分布不明,特别在人性化管理推行的进程中,公安机关原有的强制手段取消,综合的社会管理模式还没有建立,进一步加剧了对流动人口管理措施的弱化,作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对象更难以做到明晰。

二是政策执行需要的财政资源保障脱节,财政资金到位困难。我国现行财政体制的安排系中央与地方分享税制,通过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划分税收收入及中央的统一支付体制共同实行管理。这样,在对流动人口进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过程中,经费的负担主要落在地方财政中,而地方政府层级间财政体制的类似安排,又将经费负担继续逐级下移。以海淀区为例:底,全区户籍人口共178万人,其中育龄妇女46万人,成年流动人口36万人,流动育龄妇女约10万人。同期区级财政对户籍人员的经费投入平均5.2元/人,全年区财政至少需为户籍人口投入计划生育事业经费926万元,按要求应投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事业经费187万元,此外还应相应增加管理人员编制,核拨行政经费。

当前,在一些外来人口大规模聚集的地方,基层政府为解决当前一些矛盾,还常常通过设置一些临时机构、临时人员去实施法制性政策性很强的管理工作,使公共政策实施不仅面临管理主体本身的合法性问题,而且一些管理人员本身的行为失范可能又会酿成新的冲突甚至局部管理危机。况且这种管理与服务的要求可能还会使城市进一步扩大人口吸引的态势,在交通、住房、能源、教育资源等多方面对城市发展形成新的压力,也使得地方行政领导对类似的财政的投入有一定的顾虑,因此地方财政在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经费投入方面不够积极。

三、建议

(一)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对综合改革的规划

海淀区是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大局中的一个很具有代表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了东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和改革开放的程度。海淀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东部地区的一个缩影,同时又客观代表了东部地区,因此海淀区市的综合改革工作在东部地区具有突出的典型意义。经国务院原则通过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20年)》宣布了北京的使命:国家首都,世界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当前,北京的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新一轮飞速发展之中。经济的发展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要抓住难得的发展机遇,为区委、区政府当好参谋助手,把人口发展纳入到海淀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要按照到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在2016年前在全国大多数地区基本建立新的工作机制的要求,制定海淀区关于综合改革的规划,率先实现建立新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的研究

海淀区人口规模较为庞大,特别是人口机械增长过快,全区人口机械增长率达31.15‰,增长量为5.6万,总户籍人口数已达184万。同时,海淀区的人口安全问题开始显现。全区新出生人口的性别比达111,区域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全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8.49万,占总人口的15.5%;性病和艾滋病在特殊群体中有蔓延趋势。这些问题都迫切需要加强人口发展研究。要以人口计生委更名为契机,充分借助区域人才资源,加强开展适应区情、适应区域发展状况的人口战略研究,制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同步的人口发展规划,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海淀区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每一个公民。

(三)继续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流动人口是改革开放的必然产物,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要正确认识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多数流动人口主要以经济为目的,真正以超生为目的的流动人口是极少数。流动人口的计划外生育,主要是因为我们的政策滞后,管理和服务工作没有跟上。比如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科普知识的宣传、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避孕药具的发放以及计划生育事故救助等方面,流动人口能够享受到的服务就十分有限,不利于提高他们预防意外怀孕的意识和能力。流动人口中的农民工未婚先孕,有些是因为我们的管理手续太繁杂和宣传不到位,他们没有领结婚证而造成的。高档住宅区居民的超生问题在当前的社会转型时期有其特殊的文化背景,有些是我们法制宣传不到位的缘故。通过改进计划生育宣传服务工作,这部分超生是可以避免的,而且可以更好地维护流动人口特别是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益。海淀区作为首都的一部分,要自觉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积极探索研究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新方法。要通过加强服务、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辅助作用等途径,加强对流动人口特别是高档住宅区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3

2016关于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调研报告
2016年农村计划生育工作调查报告 第六篇

来源

按照市政协的总体安排,市政协环资委组织委员和市计生主管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按照调研方案深入我市流出人口较典型县区子洲、清涧,流出和流入较典型的县区榆阳、神木进行调研。调研组采取点面结合、抽样调查的方法,深入12个社区和8个乡镇认真了解情况,和县区进行深层次交流意见,比较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了我市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

已取得的成绩、存在问题和困难以及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后带来的挑战。现就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榆林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全市流动人口数量与日俱增。**年全市流动人口总数为112.9万人(其中流出人口65.7万人,流入人口47.2万人),占到户籍总人口的32.4%。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坚持实行属地化管理,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全面开展优质服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的新路子,基本建立了“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具有榆林特色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和服务体系。

1、全市流入育龄人口计划生育情况

全市共有流入育龄人口470903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11348人,来自省外流入27711人,市外流入20288人,跨县区流入134256人,跨乡流入288648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中,零孩妇女6211人,一孩妇女49307人,二孩妇女43296人,多孩妇女12534人。流入育龄人口中,持户籍地《婚育证明》259574人,持证率为96.30%;验证256261人,验证率为95.08%。**年流入人口共出生6899人,政策内6879人,出生率为14.65‰,计生率为99.71%。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中,“三查”对象58458人,已接受“三查”服务57900人,三查率为99.05%。

2、全市流出育龄人口计划生育情况

**年共有流出育龄人口658589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63253人,流向省外85977人,市外92939人,县外179215人,乡外300458人。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中,零孩妇女11526人,一孩妇女68581人,二孩妇女53188人,多孩妇女29958人。共有流出育龄人口395874人,在户籍地办理《婚育证明》372913人,办证率为94.20%。流出人口**年共出生6649人,政策内6619人,出生率为10.09‰,计生率为99.55%。流出重点“三查”对象为87806人,**年已接受“三查”服务人数为86309人,“三查”率为98.30%(详见附表)。

全市流入人口新生儿出生性别比情况较为严重。根据12县区流入人口抽样调查显示,新生儿出生男女性别比为140:100(其中一胎性别比为83:100,二胎性别比为312:100)。

3、流动人口流动的主要特点。流入我市市外的流动人口成分主要以来我市打工的农民、做生意的商人和中省驻榆企业的工作人员为主;市内的流动人口主要以南部县区到北部县区打工的农民、做生意的商人和到榆林随孩子读书的家庭为主,是以改变家庭经济状况和孩子教育现状而流动。流出的主要以在外地经商、大中专毕业生和部分先富起来的在外地定居的家属、亲戚为主,是以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和让孩子接受高质量的教育而流动。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1、完善规范管理,不断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新机制。夯实网络基础,充分发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层网络作用。市县两级都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市上设立了副县级建制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各县区均设立正科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专门机构。流动人口集中的乡镇也相应设立了流动人口管理站,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新建社区居委会都配备了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专职副主任和计生专干,城区居民小组有计划生育宣传员,以街巷楼栋为单位设立了中心户长,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市、县、乡、村(居、社区)四级管理网络,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健全管理制度,依法规范流动人口生育行为。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加强全市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针对全市40个流入人口相对集中的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就工作制度、措施保障、责任追究等做了具体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以现居住地为主的计划生育管理模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城乡联动,部门配合,进行两次规模较大的清查整顿活动。通过清查整顿,进一步摸清流动人口的生育、节育的底子,健全各种卡档,完善管理制度。社区计强化划生育管理,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优秀社区和先进社区创建活动。强化属地管理。在开展经常性工作中,始终坚持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由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明确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流入地负主要责任。

2、深化宣传教育,及时掌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主动权。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流动育龄群众受教育面达90%以上。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城镇、集贸市场成立流动办和计划生育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同时抓住春秋农忙期间流动人口返乡回家有利时机,进行上门服务,通过咨询、送科学知识进村到户等活动,讲解计划生育基本知识和法规政策,传授科技致富信息和知识,把流动人口办证须知等宣传资料送到流动人口手中。

3、推进优质化服务,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工作实际中,市计生部门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帮助流动人口排忧解难,努力在就业、子女入托入学、办理证照等方面为流动人口提供优先服务,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三查”等节育技术服务,拉近了与群众的感情距离,得到了群众的拥护。神木县实行了公安、工商、劳动、计生等部门联合办公,为流动人口在办理有关证件等方面减化了办事程序,提供了方便。榆阳区积极帮助流动人口租赁房屋,开展就业咨询服务,有不少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当选为中心户长,参与计划生育工作。靖边县开展了为育龄流动人口代办暂住证、上门进行“三查”服务、定期回访等系列优质服务活动,帮助育龄群众解决子女入托上学、落实经营场所、摊位等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府谷县在城区设立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点,广泛开展生殖保健服务活动,免费为育龄流动人口查病治病,为流动人口中的独生子女进行体检,努力为流动人口营造“第二故乡”。各县区本着“以人为本,提供服务,排忧解难”的原则,把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做到他们心坎上,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从服务入手,帮助他们发展生产,搞好经营,在管理中服务,在服务中管理,融管理与服务于一体。

4、实施典型带动,不断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深入发展。近年来,为了适应新形势,积极鼓励基层不断改革创新,不断总结经验,注重典型引路,取得较大成效。我市神木县与内蒙、山西相邻,境内有流动人口9万多人。在近几年的工作实践中,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视为计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与常住人口一样,同部署、同服务、同管理、同考核,坚持“依托社区、属地管理”、“房主业主负责制”的工作机制,“房主业主”真正成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神木、清涧、绥德等县的经验和做法,我们及时进行总结,召开了专题会议,向全市推广了他们坚持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将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全面落实“房业主负责制”的先进经验,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5、加强部门协作,初步建立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新机制。今年以来,为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国家人口计生委提出建立全国流动人口“一盘棋”格局的工作目标,并确立了“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20字新机制。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就我市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召开了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专题会议,制订了《榆林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也做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公安、建设、房产、计生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同时我市与毗邻地区甘肃庆阳、宁夏银川、内蒙额尔多斯、山西太原、忻州以及广东、河北、四川、浙江、安徽等二十多个地市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协作协议书》,旨在加强跨市间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双向交流与协作,逐步形成两地共赢的长效协作管理机制。

6、增加工作经费投入,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提供保障。对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市委、市政府一直非常重视,从2002年国家取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费之后,市政府就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的经费作为专项科目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加大投入,以保障工作所需。2016年,市委常委会做出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经费的决定事项,要求各级切实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财政专款投入保障制度,以不低于本级应承担人均计生事业经费10%的比例切实予以保证,实行专款专户。从2016年开始,市政府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在年度计划生育专项责任书中明确规定,各县区要把计划生育转移支付总额的4%—8%(人口大县8%,人口小县4%)投入城镇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点落实基层中心户长报酬和日常宣传管理,优惠政策奖励兑现和节育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开支。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基层一些领导干部对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对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被动应付,导致计划外生育时有发生。当前我市流动人口占到全市人口总量的近三分之一,这部分人口中,60%以上属于生育旺盛期的育龄人群,抽样调查数据表明全市政策外出生70%以上为流动人口所为。南六县贫困山区大量人口外出务工、经商,形成了庞大的流动人群。这些人居无定所,流无定向,构成复杂,底子难摸清,孕情难掌握,措施难落实,处理难到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问题解决的难度很大。

2、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协调不够,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尚未真正形成。由于流动人口构成复杂,随意性大,隐蔽性强,其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需要诸多相关职能部门的有机配合和协调。国家和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虽然明确了公安、工商、民政、劳动、教育、卫生、城建等部门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中的职责,但在实施操作过程中相互协调协作不够一致。各县区尽管与相关部门都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但缺乏有效的行政监督和制约机制,因而在实际工作中,决策难,协调难,落实难,扯皮推诿现象较多,难以形成联合执法、综合治理流动人口的工作局面。

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实际投入不足,不能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所必须的经费。为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国家财政部在财政预算科目中已经增设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科目,正式列入财政预算,用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财政部门要按全市人均计划生育事业费10%预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专项经费。2016年8月,榆办字64号文件要求市财政部门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要求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落实市委常委会决定事项,占本级计划生育经费的10%比例予以保障,实行专款专户。但从目前实际情况看,除子洲县财政足额预算、足额拨付之外,其余11县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未纳入财政专项预算,有些地方有预算,不到户,空投空转。市、县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没有专项工作经费,导致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奖励优惠政策的兑现,避孕药具和节育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工作难以开展。

4、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落后。随着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出现了大量的流动人口、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人员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社区作为城市的主要载体,承担着越来越多的社会职能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近年来省上一直要求各地切实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管理服务体系之中,我市社区计划生育处于起步阶段,工作相对滞后,原有的居委会无论从体制、职能、人员都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较多问题。一是大部分社区居委会工作条件差,全市除神木、榆阳之外绝大多数社区依靠租赁房屋办公,起码的办公设施不能配置;二是工作经费没有来源且严重短缺,导致诸如进行流动人口清查登记等基础性工作难以落实;三是社区居委会干部待遇低,每月只有几十元的报酬严重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村组干部不愿干,不想干的现象普遍存在。

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步伐滞后。目前,国家人口计生委已开通了全国省际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具体要求把流动育龄妇女个案信息录入计算机,及时登录信息交换平台,提出查询要求,接受反馈信息,核实重点育龄人群信息并分析汇总上报。在规定时限内准确、有效进行信息交换,实现流动人口双向管理的目标,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目前我市基层由于资金所限没有配备专用的计算机等网络传输设备,特别是乡镇、社区一级设备配备少,网络不畅通。

6、与周边地区的协作管理难度大。我市与甘肃、宁夏、内蒙、山西等地接壤,相互间人口流动频繁。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差异,造成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上的盲区。近几年,虽然通过召开毗邻地区协作会议,签定了双向管理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职责,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成效不大。如我市有6个县与山西省接壤,由于山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力度较弱,基层单位发往相邻山西一些地区的流动人口婚育信息交流单回返率很低,所以发现问题互相不能及时取得联系,无法协商解决,部分流动人口寄回的“三查”证明大多不规范,分不清真伪,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提高。

7、新条例的颁布对基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冲击较大。新的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从今年10月1日起实行,县域内流动的人口从统计口径上讲不再属于“流动人口”范畴,这部分人口全市核算有近30万,如何解决这部分人的服务管理问题已成为计生部门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

四、几点建议

1、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专家学者和相关人员加强我市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是统筹解决我市人口问题的重要措施。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不仅要对人口进行定量分析,更要注重探讨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涉及的各种复杂的相互关系,强调从生育控制向更深、更广的人口发展领域扩展。通过对人口发展战略的研究,洞察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刻内涵;通过对人口发展定量分析和应用性研究,为我市各项经济社会问题的解决提供基础的、实证的依据和对策,推动人口发展规划、政策、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制定,建立人口和政治、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及可持续发展的研究体系。人口问题从本质上讲是发展问题,是一个地区最基本的发展问题。人口发展战略是社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现在我市所面临的人口问题已经不仅仅是数量问题,也不仅仅是素质问题,更多的是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问题,是人口与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相协调的问题。因此,人口战略研究成果必须既能用于解决人口本身的问题,又能处理好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重视人口研究,注重成果转化是我们进行科学决策、提高工作水平的一项基本工作方法和领导制度。人口战略性研究来自于科学决策的需求,研究成果要服务于决策的制定。加强人口战略研究,必须树立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理念,增强成果转化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探索调研成果转化的规律和特点,最终形成与相关部门规划相匹配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宏观思路、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决策依据,切实解决我市区域发展密切相关的人口问题。

2、惩防并举,切实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如何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前提下,避免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是当前我市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经济发展与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关系并不单纯,经济发展是柄双刃剑。工业化的进程、就业环境的变化、产业结构的调整等制约人们的生育行为。一方面,经济发展使人们养老有了保障,便于人口计生工作的开展,有助于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另一方面,以家庭为单位的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家庭经济环境的改善、私有财产的大幅度增加驱使部分家庭为了财产继承想生儿子,不怕支付因超生而需交纳的社会扶养费。在经济和产业结构有利于女性就业的地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相对比较平衡;相反,在经济和产业结构有利于男性就业之地,出生人口性别比往往容易失衡。此外,群众的生育观念尚未发生根本性转变。农村地区、经济发达但传统生育文化色彩相对浓厚地区、经济结构和就业结构保持家族特色地区,男孩偏好依然在较多人群中存在。同样,利益导向机制也不是促进两性平等、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根本办法;并不是只有贫困人群才进行性别选择,这些现象在经济富裕人群中似乎更甚,且其影响面更大。实践表明,新的经济因素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人们的男孩偏好,这是值得人口计生部门警醒的。制度的因素积重难返,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失衡无疑是一场持久战。因此,要惩防并举,切实解决我市新生婴儿性别比失衡的问题。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党校和行政学院等阵地进行倡导和培训,增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加强人口宣传网络建设,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制作发放宣传品,传播倡导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教育群众转变传统观念、普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知识。协调相关新闻媒体加强采访报道,营造全社会关怀、关爱女孩的浓厚舆论氛围。二要强化责任,坚持分类管理,推行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重点县区的动态管理措施。重点县区管理制度与相应县区党政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直接挂钩。而且,在被列为重点县区期间,不能参加“文明城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等评先评优活动。这就从人口计生行业外部对重点县区的人口计生工作施加了压力,这是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重要制度保证。三是要建立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在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家庭致富以及养老保障等六个方面,制定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政策。认真落实奖励扶助、少生快富、特别扶助“三项制度”,对计划生育女儿户适当给予优生优惠。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流转征用补偿、宅基地使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生育福利政策制定等工作中,向计划生育女儿户倾斜。积极支持计划生育女儿户发展经济,拓展妇女就业门路。在安排农村住房改造、沼气推广、就业技能培训、小额贷款等方面,优先照顾计划生育女儿户。积极协调教育部门为女孩特别是贫困县乡的女孩读书升学创造条件。资助学习成绩优秀、考取高中和大学的贫困家庭女孩完成学业。四是要强化打非。加快立法进程,推动《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规定》这一国家行政法规早日出台,为查处“两非”提供法律依据。协调相关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加大对“两非”的查处力度,清理整顿计划生育药品和器械市场。积极开展区域协作和联防联治,查办跨省跨界的“两非”案件。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依法严惩溺、弃、残害女婴的妇女等违法行为,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3、逐步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近年来,榆林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住房与户籍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城市化进程加快,流动人口与人户分离现象日渐增多,做好新时期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是人口计生工作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难。要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单位负责、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机制是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治本之策。建议各级政府切实履行职责,统筹协调公安、工商、劳动、城建、卫生等部门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建立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目标责任制,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4、着力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机制问题。国家和省上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都有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和人口计生部门要认真按照中央《决定》和国务院5号文件的要求,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正常的预算支出范围。”《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国家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也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所必需的经费,“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在核定本地区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时,应包含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和技术服务等经费,保证与户籍人口人均经费的同等投入水平”。建议市县财政将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经费能列入各级财政专项预算,实行专项经费保障,按照中省文件精神,足额预算拨付流动人口专项经费,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保障能力。同时做好专项经费的使用、监督、检查,并将该项内容纳入政府年度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双向交流,信息化管理等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真正实现流动育龄群众的“常住人口管理、市民化服务”的要求。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文件规定都很明确,关键要像子洲县政府那样抓落实,抓到位,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5、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薄弱环节。针对我市出租房屋管理混乱的现状,建议学习和借鉴其他先进地区的做法,对流动人口管理体制进行重要改革,市县两级要将流动人口管理和房屋出租管理进行整合,成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要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专门机构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化管理机制。特别是新形势下出现的城乡结合部、单元楼栋流动人口和下岗失业人员的计划生育是新问题,各级要加强调查研究,采取得力措施,有效治理这些“死角”和“盲区”,消除隐患。

6、要尽快研究出台地方性的政策措施,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出台之后,取消了原来的一些刚性的行政处罚措施,基层一些习惯性的工作方式难以扭转,加之大部分流动人口自身文化素质较低、思想观念陈旧、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意识不强,对流入地所在村、社区或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不能积极配合,甚至有对抗情绪,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基层工作顺利开展。建议市上根据基层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工作的角度出发,出台便于操作的具体的管理办法,延续过去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使原《办法》和新《条例》更好地过渡和衔接。

7、要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认真研究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促进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提高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改革人口计生队伍的任职方式,大力尝试职位聘任制,吸引多样化的优秀人才,改革和完善人才选拔任用方式,实现采取内部竞聘、公开招聘、市场选聘等方式,择优选拔人才,实现由“组织配置”为主导向“市场配置”为主导的转变。建立充满活力的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人口计生干部队伍的激励机制。及时对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优秀的人口计生领导、行政管理人员等,应出台政策从政治上予以激励。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队伍建设,要切实保证各级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机构有钱干事,有人干事,要从政治上关心这支队伍,当务之急就是要争取政府人事部门将县乡两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使其执法合法化,以解决这支队伍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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