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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协部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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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协部门管理制度篇一
《外协单位管理制度》

外协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部对外协单位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稳定发展,特制定外协单位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应于本工程项目部及参与该工程施工的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

第二章 外协单位资质审查

第三条 项目部对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的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的任务和对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危险源交底的义务,必须将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的安全施工列入项目部统一管理范畴,严禁以“包”代“管”。

第四条 项目部对外协单位的员工、劳务人员应按正式职工一样实施管理。

第五条 外协单位进场施工前,必须由项目部合同管理部严格审查协作单位的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外协单位,严禁与项目部签订施工合同及进场施工。资质审查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存档安全管理部。

第六条 资质审查不得自行降低标准,不得简化程序,不得逾期不办。对于管理混乱或出过重大伤亡事故的外协单位,不得(继续)使用。

第七条 对安全施工资质不合格的协作单位,安全管理部具有一票否决权。

第八条 外协单位资质审查内容:

1、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2、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简历和近期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件。

5、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外协单位必须配备专职质检员、安全员。

6、保证质量、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7、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资料。

第三章 协作单位生产监督管理

第九条 项目部必须监督外协单位定期组织员工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老、弱、病、残、童工,应坚决辞退,严禁录用。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第十条 单项工程开工前,外协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备案,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凡增补或调整人员,更换工种,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报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备案。

第十一条 外协单位进入施工现场的全部手续审查合格后,项目部应给外协单位员工办理标识卡或带有本人照片的“工作证”,工员工上岗时佩带。标识卡和工作证严禁转借他人。

第十二条 外协单位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施工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部调度室、工程技术部、质量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审查后执行,并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第十三条 外协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遵守项目部相关管理制度及规定,服从项目部在质量、安全方面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第十四条 对不服从项目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外协单位,必须立即终止合同,并严禁参与其他项目施工。

第十五条 外协单位的行政主管是该单位质量、安全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质量、安全施工负全责。外协单位的专(兼)职质检员、安全员应有明显标志。外协单位按工作需要划分的班(组),其班(组)名单应报安全管理部备案。

第十六条 项目部质量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应组织外协单位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

质量、安全检查活动和质量、安全工作例会,及时向外协单位传达上级有关质量、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等,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

第十七条 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项目部工程技术部、安全管理部应监督外协单位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第十八条 与外协单位签定合同时,同时要求签定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见附件),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凡由外协单位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应由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九条 与外协单位签定合同时,必须明确规定外协单位对自己的人员、设备及第三者进行保险。

第二十条 对外协单位可实行质量、安全与经济挂钩管理办法。由项目部根据工程量,预留部分合同价款作为质量、安全施工保证金。根据事故等级及性质相应扣除保证金。

第二十一条 对外协单位可实行质量、安全投入带管,由项目部根据工程量、工程危险程度,预留部分合同价款作为质量、安全施工投入,并实行专款专用。

第二十二条 外协单位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必须根据项目部规定统一穿着工作服装。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应对其进行监督。

第二十三条 外协单位宿舍级食堂应纳入项目部统一管理,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及办公室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督促隐患整改落实。

第二十四条 外协单位应在本劳务人员进场后一周内将本单位劳务人员工资发放信息报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及财务管理部,由项目部对劳务人员统一发放工资。

第二十五条 严禁外协单位对所承担工程项目进行转包。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招收的劳务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签订正式用工合同;

2、体检合格、进行三级教育,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签订《劳务人员安全协议书》纳入本单位员工范围进行安全管理。

第三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定义:

协作单位系指:以合同方式承接(分包)工程任务或劳务分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劳务人员系指:由协作单位雇佣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外协部门管理制度篇二
《外协单位管理规定》

外协单位管理规定

1、目的

为维护湖南四维公司的正常生产秩序,保证公司与协助单位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规范人员、物资、车辆以及安全生产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公司内所有驻厂工作的供应商、施工单位、客户代表等。

3、职责

3.1湖南四维公司企管部对外协单位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负责对安全生产、人员、物资、车辆等进行监管。

3.2外协单位对所属员工负有培训、管理并承担连带责任。

4.细则

4.1所有需要进驻湖南四维公司工作的外协单位,由公司内相关的责任部门负责向总经理报告,经总经理书面批准后到安全环境科申报,申报单位必须提交所有进厂提交所有进厂工作人员的名单、2张1寸的照片、身份证复印件,由安全环境科对资料进行审核。

4.2安全环境科审核资料合格后,对所有进厂人员组织进行安全生产、门卫管理规定、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等公司制度的培训,同时与外协责任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入厂工作期间若有人员异动的,必须提前一天通知安全环境科并办理相关手续。

4.3安全科与外协单位签订完安全生产协议后,开具进厂工作核准通知单给外协单位、人力资源科和公司内相关的责任部门。同时根据外协单位的工作性质和内容,确定外协单位人员的工作活动场地,并在核准通知单上予以载明。如果外协单位人员未经允许超出规定范围的活动,湖南四维立即将违规人员带离,严重者限其离开湖南四维公司。

4.4人力资源科根据安全环境科下达的核准通知单,为进厂人员办理临时员工证,行政科根据公司与其签订的协议和核准通知单确定是否为其提供住宿或就餐条件。

4.5外协单位必须遵守湖南四维公司的门卫出入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厂时由安全环境科负责发放相关制度。

4.6外协单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员工证件佩带制度,进出公司大门和工作现场均需佩挂,便于识别身份,否则保安人员和公司其他管理人员有权视同违规人员。

4.7禁止外协单位工作人员携带照相设备进入公司,禁止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的拍照行为(包括手机拍照、录象等)。违者将被立即驱逐出厂并追究相关责任单位的连带责任。

4.8禁止外协单位人员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私自拍摄、复制湖南四维的技术资料和作业文件及其他项等,违者将驱逐出厂并追究相关责任单位的连带责任。

4.9外协单位自己购置的设备或工具,应先向安全环境科提交清单备案,进厂时由安全环境科一一核对后进厂。外协单位自行负责自己设备或工具等物资的保管,湖南四维可提供一定的条件,如发生丢失或盗窃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安全环境科或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未经安全环境科同意,禁止在湖南四维工作人员的工作现场进行搜查。

4.10外协单位自己购置的设备或工具出厂时,由外协单位工作现场的湖南四维公司部门主管签署审核意见,经湖南四维公司主管安全的副总核准,由安全环境科进行核对清单后,门卫保安方可放行。

4.11如外协单位人员在公司内与湖南四维公司员工发生摩擦或纠纷,由双方管理部门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调查、协商处理。对双方人员中的违规、违纪人员按公司制度或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外协部门管理制度篇三
《外协管理制度》

外协加工

管理制度

苏州东海滤机设备有限公司

二○○七年一月

外协加工管理制度目录

1. 目的作用―――――――――――――――――――――――――第3页

2. 管理职责―――――――――――――――――――――――――第3页

3. 外协加工的申报批准――――――――――――――――――――第3页

4. 外协加工厂家的选择――――――――――――――――――――第4页

5. 外协加工的业务处理制度规定――――――――――――――――第5页

6. 出厂外协加工操作管理程序制度规定―――――――――――第7页

7. 厂内外协加工筒体操作管理程序制度规定―――――――――――第10页

8. 公司温州分厂外协成品、半成品到货操作管理程序制度规定―――第13页

9. 外协加工操作管理程序制度规定指定使用表单―――――――――第14页

外协加工管理制度

1.目的作用

为了配合好生产计划任务的完成,保证外协加工的配件供应工作在时间、数量、质量上、设备加工能力互补和外协加工性价比均能满足生产的要求,特制定本外协加工管理制度。

2.管理职责

2.1.公司副总办和生产部是公司需外协加工的归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该项工

作的计划管理,负责对外加工有关协作厂家的选择以及对外各项业务的处理、把关、指导和督查。

2.2.负责外协加工部门应根据生产计划的产品任务量、产品外协加工特点、外

协加工性价比等方面做好外协件的计划管理,保持与协作厂家的业务联系,时刻注意做好产品的供需平衡,确保外协件产品加工质量,在具体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本管理制度的要求。

3.外协加工的申报批准

3.1.产品外协加工件由生产计划部门负责提出。

3.2.产品需外协加工的原因应符合以下条件:

3.2.1.本企业产品生产的作业负荷太重,无法抽调人员和设备加工。

3.2.2.特殊产品零件无法购得现货,企业又无产品零件加工设备或加工能力。

3.2.3.协作厂家有专业性的加工技术条件,利用外协质量保证且价格较廉。

3.3.外协加工的审批权责:

3.3.1.属零星外协加工,如个别维修配件、新产品试制中个别零配件等,数量

少且又是一次性的外协件或单件和小批量的外协件,外协加工费一次性

在审批权责范围人民币500元内的,由生产部长批准签署后即可实施外协加工。

3.3.2.属产品上的零配件,但仅是受企业加工设备短时间在维护修理期间且其

它设备又无法替代加工情况下只能外协加工的(一旦设备修复,仍由本企业进行加工),或外协加工费一次性在审批权责范围超过人民币500元以上的,须由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批准签署后方可实施外协加工。

3.3.3.属产品上的零配件,企业无本道工序加工工艺装备或加工能力,准备长

期要求批次性外协加工,除由主管生产外协的调度员在与外协厂家货比三家进行联系、洽谈外,所签订合同或加工协议均须由生产部长和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同时批准签署后方可实施长期性外协加工。

4.外协加工厂家的选择

4.1.属于零星加工或小批量一次性的外协加工,由生产部负责外协人员与主管

工艺技术人员一起协商决定外协生产厂家,但必须满足产品加工的质量标准和合理价格、交货及时等要求条件。

4.2.属于大批量、长期性外协加工件,应选择合适的生产厂家,定点加工以便

企业今后日常的配件生产管理。

4.3.最初选择外协加工承制厂家时应联系洽谈三家以上厂家进行考察和性价

比,并从中选择最佳的承制厂家试用。

4.4.外协加工承制厂家的审查性价比标准如下:

4.4.1.外协加工的质量最优。

4.4.2.外协承制厂家的生产技术能力和供应能力量强。

4.4.3.外协加工的价格最合理。

4.4.4.外协承制厂家的经营管理与服务最好。

4.5.最初对外协承制厂家的试用规定:

4.5.1.外协承制厂家的试用期一般选择为三个月。

4.5.2.试用期应与外协承制厂家签订试用合同或协议。内容应包括:外协加工

业务详细内容,是否由本企业供料,以及品名、数量、交货期、质量要求、验收标准、罚则、付款方式、运输方式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4.5.3.试用期应对外协承制厂家进行考核,周期为每一个月一次,给予试用三

个月期满时,考核不合格者即放弃,考核合格可续签长期外协加工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签订期限为一年一个周期。对外协承制厂家考核由产品主管生产副总、生产部长、工艺技术、外协主管调度、外协检验人员一同参与考评,标准参照4.5.2.条合同或协议提出的要求。

4.6.选择外协承制厂家的布点由生产部根据生产需求实际情况确定,考察工作

应与各职能部门相配合,特别应听取质量部门意见及生产过程的使用反映。最终外协承制厂家布点选择审批权为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批准确定。

5.外协加工的业务处理制度规定

5.1.技术文件资料的管理制度规定:

5.1.1.应向外协承制厂家提供的资料:产品加工图;产品加工工艺技术要求;

产品加工质量标准;产品加工检测方式;产品加工材料要求。

5.1.2.技术文件资料由企业技术部门会同生产部门共同提供,所提供给外协承

制厂家的技术资料必须以加盖生产部印章后为依据生效。

5.1.3.外协承制厂家可根据需要自行复印资料,但必须与本企业交付资料一

致。

5.2.产量计划安排与出产进度的衔接管理制度规定:

5.2.1.外协加工零配件与本企业的产品生产在产量计划上应是一致的,需要注

外协部门管理制度篇四
《外协管理制度》

ICS

Q/

业标准

Q/XXX XXXXX—XXXX

外协管理制度

Outsourcing management system

XXXX - XX - XX发布 XXXX - XX - XX实施

目 次

1 范围 .............................................................................. 1

2 职责分工 .......................................................................... 1

3 合格供应商的选择与认定 ............................................................ 1

4 原材料、外购外协件的采购 .......................................................... 2

5 供应商所供产品质量管理 ............................................................ 2

6 供应商的考核 ...................................................................... 3

附录A(资料性附录) 供方基本情况调查表 .............................................. 5

附录B(资料性附录) 供方现场评审表 .................................................. 6

附录C(资料性附录) 加工/配套协议 ................................................... 9

附录D(资料性附录) 技术保密协议 ................................................... 10

附录E(资料性附录) 产品检验报告 ................................................... 11

附录F(资料性附录) 供方质量保证协议 ............................................... 12

附录G(资料性附录) 合格供方名单 ................................................... 14

外协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制定了 公司外协管理制度。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为 公司提供原辅料、外协、外购产品的采购及相应供应商的选择、评定和管理活动。

2 职责分工

2.1 技术部职责

机械技术部和电气技术部负责提供新产品外协外购件的图纸、技术要求及质量认定。

2.2 采购部职责

采购部负责外协外购件的采购、供应商开发及供方供货能力考察。

2.3 库房职责

库房负责外协外购件的入库、保管、发放。

2.4 质保部职责

质量保证部负责外协外购件的检验。

2.5 财务部职责

财务部负责外协项目成本和效益核算,提出实施意见。

2.6 总经理职责

总经理负责合格供方的批准。

3 合格供应商的选择与认定

3.1 外协供应商的选择原则是:“择优、择廉、择近”,应选择技术力量强、人员素质高、工艺技术管理先进、产品性能和质量确有保证、物美价廉、交通运输方便、原材料供应有保障、有一定生产能力、经营作风正派、信誉良好、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的供方。

3.2 由采购部根据公司安排和实际需求向供应商发出《供方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录A)。

3.3 供应商填写《供方基本情况调查表》后,附上以下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质量(或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特种设备设计或制造许可证、国家规定的必须纳入强制认证的产品的认证证书、其它有关资质或证书一并交采购部。

3.4 采购部对供应商返回的《供方基本情况调查表》及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初选,初选合格的,可采取下列之一形式进行评定:

a) 建议直接评定为合格供方或产品试用考察;

b) 组织人员实地考察。

3.5 现场实地考察、评审时,由采购部组织有关领导、质保、技术部等部门人员进行《供方现场评审表》(见附录B)评分。现场评审的合格分数最低分为80分。

3.6 现场评审合格的,由采购部门与其签订《加工/配套协议》(见附录C)、技术部签订《技术保密协议》(见附录D)后才能发放产品图纸,同时做好记录。

3.7 由采购部通知供方按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生产并送样,样件应为供应商正常生产情况下的代表性产品,数量为2~10件(具体由技术部根据产品种类而定,基本原则为大件低数量,小件高数量)。

3.8 在样件送达公司后,由质保部完成样件的材质、性能、尺寸、外观质量方面的检验,并填写《产品检验报告》(见附录E)。

3.9 经样品鉴定合格的供应商转入试用期进行试生产,经3个批次的试生产,采购部组织有关部门对其进行综合评价。其中,生产部评价质量状况及改进措施;采购部评价交付及服务及时性、服务质量;技术部评价工艺技术保证;财务部评价价格。评分达到80分及以上的,由质保部与之签订《供方质量保证协议》(见附录F),而后将《供方基本情况调查表》、《供方现场评审表》、《技术保密协议》、《供方质量保证协议》、《产品检验报告》五份资料一并附后,交总经理最后批准。

3.10 在总经理最后批准后,采购部将其列入《合格供方名单》(见附录G),并建立好供方档案。

3.11 原有合格供方需扩展的配套产品与已供货的产品,加工设备、工艺条件大致相近和相似,可直接申请公司领导批准样件生产,经样品测试合格,小批试用3批后直接列入《合格供方名单》。 4 原材料、外购外协件的采购

4.1 所有原材料、外购外协件均须按公司发布的《合格供方名单》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特殊情况下的临时采购须经公司领导签字认可。

4.2 质保部必须在确认原材料、外购外协件供货方是我公司的合格供方后才可进行检验,临时采购的凭副总经理、总经理的签字认可进行检验,否则不得进行检验。

4.3 进厂验收和生产时发现的不合格品由质保部根据与供应商签订的《供方质量保证协议》进行索赔。 5 供应商所供产品质量管理

5.1 供应商管理应遵循双方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稳定提高配套产品质量的原则。

5.2 供应商必须签订了《供方质量保证协议》和《技术保密协议》后才能签订供货合同。拒不签署协议的供应商,由公司领导通知采购部,有计划地削减该供应商供货量,在指定期限内取消其合格供方的资格。

5.3 供应商必须对我司的产品实施检验,每批产品均应提供检验合格报告或合格证明、材质报告等以承诺所提供的产品合格。在没有经过本公司事先书面通知的情况下,供应商不得改变供我公司产品的原材料、重要生产工艺或设计参数。

5.4 供应商在变更厂名时,必须提交新厂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及变更厂名的通知函。通知函应包括更名前和更名后的厂名、法定代表人、开户行、账号、税务登记号、电话、地址、邮政编码等信息,并盖有更名前和更名后的有效印章。如果变更厂名后工厂条件(如地址、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等)发生了变化,须重新进行现场考察以确定新的工厂条件是否满足合格供方规定的要求。

5.5 采购部负责根据供应商的要求下发供应商更名通知到公司相关部门,并建档备查。

5.6 供应商连续一年未供货,再供货时应重新进行样品测试和小批量试用,必要时还需进行现场实地考察。连续二年未供货的供应商,其资格自动取消。当其要求重新供货时,必须按新供应商选择和评定程序重新审理。

5.7 质保部每月对各合格供方所供产品质量状况进行统计,适时向供方发送产品质量信息纠正/预防措施单,对出现较多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先责令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再根据纠正措施实施效果确定是否暂停其供货或取消其供货资格。

6 供应商的考核

6.1 《合格供方名单》实施动态管理,每年年底评定一次。评定由采购部负责组织,评定的依据为供应商的考核结果。根据评定结果对合格供方名单进行修订。

6.2 考核对象

被列入《合格供方名单》的所有供应商。

6.3 考核方法

a)

b)

c)

d)

e) 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实行评分等级制度,满分为100分。 评分大于或等于90分的,为A级供应商; 评分大于或等于80分,低于90分的,为B级供应商; 评分大于或等于70分,低于80分的,为C级供应商; 评分低于70分的,为D级供应商,即不合格供应商。

6.4 计分项目和评分标准

a) 质量状况:50分×(1-不合格件数/总交货件数);

b) 交付及时性:20分×(迟交货批数/总交货批数);

c) 服务质量:10分(服务质量好,用户满意10分;因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用户抱怨5分;因服务

质量问题导致用户投诉及索赔的0分);

d) 纠正措施:15分(纠正措施按时回复并实施有效15分;纠正措施不按时回复,但实施有效13

分;纠正措施按时回复但效果有限5分;纠正措施不按时回复实施无效0分);

e) 价格水平:5分(偏高2分,居中3分,稍低5分);

以上的第a)、d)项由质保部提供评分,第b)、c)、e)项由采购部提供评分。提供评分时,应同时报送相关原始数据、存档原始资料备查。

外协部门管理制度篇五
《外协单位及人员管理制度》

外协单位及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部对外协单位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稳定发展,特制定外协单位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应于本工程项目部及参与该工程施工的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

第二章 外协单位资质审查

第三条 项目部对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的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的任务和对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危险源交底的义务,必须将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的安全施工列入项目部统一管理范畴,严禁以“包”代“管”。

第四条 项目部对外协单位的员工、劳务人员应按正式职工一样实施管理。

第五条 外协单位进场施工前,必须由项目部合同管理部严格审查协作单位的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外协单位,严禁与项目部签订施工合同及进场施工。资质审查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存档安全管理部。

第六条 资质审查不得自行降低标准,不得简化程序,不得逾期不办。对于管理混乱或出过重大伤亡事故的外协单位,不得(继续)使用。

第七条 对安全施工资质不合格的协作单位,安全管理部具有一票否决权。

第八条 外协单位资质审查内容:

1、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2、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简历和近期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件。

5、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外协单位必须配备专职质检员、安全员。

6、保证质量、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7、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资料。

第三章 协作单位生产监督管理

第九条 项目部必须监督外协单位定期组织员工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

忌症者,以及老、弱、病、残、童工,应坚决辞退,严禁录用。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第十条 单项工程开工前,外协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备案,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凡增补或调整人员,更换工种,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报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备案。

第十一条 外协单位进入施工现场的全部手续审查合格后,项目部应给外协单位员工办理标识卡或带有本人照片的“工作证”,工员工上岗时佩带。标识卡和工作证严禁转借他人。

第十二条 外协单位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施工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部调度室、工程技术部、质量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审查后执行,并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第十三条 外协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遵守项目部相关管理制度及规定,服从项目部在质量、安全方面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第十四条 对不服从项目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外协单位,必须立即终止合同,并严禁参与其他项目施工。

第十五条 外协单位的行政主管是该单位质量、安全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质量、安全施工负全责。外协单位的专(兼)职质检员、安全员应有明显标志。外协单位按工作需要划分的班(组),其班(组)名单应报安全管理部备案。 第十六条 项目部质量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应组织外协单位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 质量、安全检查活动和质量、安全工作例会,及时向外协单位传达上级有关质量、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等,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

第十七条 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项目部工程技术部、安全管理部应监督外协单位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第十八条 与外协单位签定合同时,同时要求签定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见附件),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凡由外协单位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应由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九条 与外协单位签定合同时,必须明确规定外协单位对自己的人员、设备

及第三者进行保险。

第二十条 对外协单位可实行质量、安全与经济挂钩管理办法。由项目部根据工程量,预留部分合同价款作为质量、安全施工保证金。根据事故等级及性质相应扣除保证金。

第二十一条 对外协单位可实行质量、安全投入带管,由项目部根据工程量、工程危险程度,预留部分合同价款作为质量、安全施工投入,并实行专款专用。 第二十二条 外协单位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必须根据项目部规定统一穿着工作服装。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应对其进行监督。 第二十三条 外协单位宿舍级食堂应纳入项目部统一管理,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及办公室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督促隐患整改落实。

第二十四条 外协单位应在本劳务人员进场后一周内将本单位劳务人员工资发放信息报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及财务管理部,由项目部对劳务人员统一发放工资。 第二十五条 严禁外协单位对所承担工程项目进行转包。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招收的劳务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签订正式用工合同;

2、体检合格、进行三级教育,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签订《劳务人员安全协议书》纳入本单位员工范围进行安全管理。

外协部门管理制度篇六
《外协加工管理规定》

外协加工管理规定

一、 目的:为确保业务订单在外协加工阶段不影响本公司自身的利益从而建立外协加工

管理规定,以确保产品的品质及交期均能符合最终客户需求。

二、 范围:凡所有与本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完成客户订单的外协单位均属之。

三、 职责:

(一) 生产部

1. 负责与外协单位合同(协议)签订;

2. 负责外协单位的联系、协调;

3. 负责提供料(产品)、器件、工具;

4. 负责外协单位进度跟催;

5. 负责发外产品月每结算。

(二) 工程部

1. 负责提供产品的加工要求、程序与技术支持。

(三) 质保部

1. 负责外协单位质量的监视、测量和验收;

2. 负责提供外加工产品的质量标准。

(四) 外协单位

1. 负责提供加工的能力;

2. 负责计划交期的完成;

3. 负责产品的质量;

4. 负责提供外加工金额。

四、管理细则

(一)托外申请:需满足下列要求的其中一条

1.公司人员、设备不足或生产能力负荷已达饱和;

2.外协单位有专门性的技术;

3.外加工质量较佳且价格便宜。

(二)外协单位的确定

1.生产部联系适合本公司的外加工单位;

2.由质保部主导组成调查小组,对外加工单位作实地调查;

3.被选择之外加工单位须经量产合格后,且经本公司正式承认,方能成为正式合作单位,并视需要签订正式合约,合同(协议)中需叙明(质量标准、交期、收料规定、赔偿处理、验收方式、运输方式);

4.生产部负责与外协单位合同(协议)签订。

(三)外发加工

1.产品外发前的上道工序人员依据生产流转单将外加工的材料(产品),送质保部检验,质保部按GB2828标准/一般检验水平Ⅱ抽样检验,接收标准:AQL0.1;

(1)抽检合格后,生产部外协收发员将准备好的外加工材料(产品)、工具、程序、FA等,连同外加工送货单一同外发,并做好记录;

(2)抽检不合格的外加工材料(产品)退回上道工序返工全检后,再送质量部抽检,合格后,把合格的材料、工具、程序、FA等,连同外加工送货单一同外发,并做好记录;

2.生产部填写外加工送货单时,需填写数量、产品代号、产品尺寸及加工内容等;

3.生产部外协收发员每天联系、协调并跟催外加工生产进度、质量状况;

(1)发外加工单位加工流程有困难时,工程部可前往外加工单位指导;

(2)当外加工单位发生质量事故时,工程部和质保部前往外加工单位一同进行确认指导,并协助外加工单位提升质量;

4.对于外加工时间要求:

(1)钻孔24小时,次日早上10点送回,包含运送时间,加急产品,本公司可以要求外加工单位提前至12小时完成;

(2)SMT48小时,隔天早上10点送回,包含运送时间,加急产品,本公司可以要求外加工单位提前至24小时完成;

5.对于外加工运送要求:

(1)加急产品,本公司可以安排车辆接送;

(2)一般产品,均由外加工单位提供接送或快递。

(四)外加工产品回公司

1.由外协收发员清点数量,做好记录并把产品同流转单一起送检;

2.质保部须给出检验结果;

(1)对于合格产品,送入下道工序继续生产;

(2)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但能返工成合格品的:

a.由质保部开返工流转单,由工程部编制返工措施;

b.由生产部调度安排外加工单位返工;

c.如是本公司返工,由生产部外协收发员联系外加工单位根据本公司的返工成本要求返工费用;

d.如由于返工影响交期的,按合同(协议)由外加工单位赔偿;

f.质保部检验不合格时,经各部门评审为让步接收,如果该陷影响到最终产品质量时需得到客户的确认,并提供相关证据。

(3)对于超过损耗率外的不合格产品:

a.留样生产部,由质保部开报废单,生产部外协收发员联系外加工单位要求对方写纠正措施,并按合同(协议)扣款赔偿;

3.外加工单位未按计划交期完成的:

(1)未影响本公司承诺客户交期的给予记录备案,作为对外加工单位的考核依据;

(2)影响本公司承诺客户交期的,要求外加工单位给出书面纠正措施,并按合同(协议)进行赔偿。

(五)外加工管理

1.质保部每半年至少一次到外加工单位实施稽核;

2.稽核结果记录备案,作为以后对外加工单位的考核依据。

(六)结算

1.生产部外协收发员每月底与外加工单位结算加工费用,在核对外加工费用无误后,要求外加工单位根据合同(协议)开据发票,交由财务核算并于90天生付款。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日期: 日期:

报送:总经理、副总经理

抄送:财务部、市场部、工程部、生产部、质保部、计划部、采购部、行政人事部、总经办 本文件打印1份,复印9份,总经办存档1份

外协部门管理制度篇七
《外协单位管理办法》

生产外协管理制度 生产外协管理制度

一、外协管理办法 外协管理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

(一)用于本公司人员、设备不足,生产能力负荷已达饱和时。 (二)特殊零件无法购得现货,也无法自制时。

(三)协作厂商有专门性的技术,利用外协质量较佳且价格较低。 第二条 选定方法及基准

(一) 查方式:书面审查及实地调查(附表10.6.1)

1外协加工及外协制造的申请,是否符合规定,数量方面是否适宜。

2申请核准后,由外协管理人员判定是否有协作厂商承制,若没有则选择三家以上厂商的资料,填具厂商资料调查表。

3实地调查时,由质量管理委员会指定质量管理、生产管理、技术、外协管理等单位派员组成调查小组,但每一次不一定所有人员都要参加,要视加工或零件制造的重要性而定,将调查结果填入厂商资料调查表中。

4实地调查后可选定其中一家厂商试用。 (二)审查基准 1质量 2供应能力 3价格 4管理

选择其中评分最高者作为适用的协作厂商。 (三)审查流程(见有关文件) 第三条 试用

当选择最佳厂商之后,必须经过试用,待试用考核达到标准以上时,才能正式成为本公司的协作厂商。

(一)试用合同:规定试用期为三个月,每个月要考核一次,并将结果通知试用厂商,试用合同格式如(附表10.6.2)。

(二)试用考核:试用期间要对试用厂商进行考核。

(三)试用开始时,试用厂商要将样品送来检查,经判定合格才能继续大量地加工或制造。

第四条 正式设立

(一)正式设立判定基准:试用考核期间的成绩达70分以上者则正式判定为本公司的协作厂商。

(二)正式合同内容:与试用合同格式相同,格式如附表10.6.2。 第五条 外协

(一)负责单位:由外协管理员负责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的事务。

(二)外协资料: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时要给试用厂商或协作厂商的资料。 1.蓝图 2.工程程序图 3.操作标准 4.检查标准 5.检验标准 6.材料的规格、数量 (三)外协指导管理

1.使其确实按照我们的规定来加工或制造。 2.协助其提高质量。

3.经常联系协调,了解外协的进度、质量。 4.指导教育与考核。 (四)外协核价

1.数量必须要经负责的生产管理员签证,有时可由过磅员重新核算。 2.报废率(抽样测量)或报废数的资料由质量管理部门提供。 (五)外协督促,确使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的货品如期交来。 第六条 质量管理 (一)入厂检验:

1.按双方协定的验收标准及抽样计划来验收。 2.进料管理流程(见有关文件)。 (二)外协质量管理和定期考核

确使试用厂商或协作厂商供应的产品符合要求,对其必须检查。每月巡回检查各协作厂商,对每个协作厂商,三个月中至少要做一次至二次以上的检查,对试用的厂商,三个月内要做两次检查。

第七条 不良抱怨 (一)抱怨程序 1.验收的抱怨:

(1)验收人员将检验报告通知外协管理人员,并将资料存档,作为下次验收的依据。 (2)外协管理人员将验收情况通知协作厂商或试用厂商,使其针对缺陷进行改进,资料存档,作为考核依据。

2生产时的抱怨:

(1)生产中发现不良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外协而发生时,制造各科组通知生产管理单位。 (2)生产管理单位通知质量管理员再重检外协厂商交来的半成品或零件,并通知外协管理人员,资料存档,作为验收依据。

(3)外协管理员通知协作厂商,资料存档,并作为考核的依据。 3尚有质量管理日常检查抱怨及国内外客户诉怨等。 (二)责任分担

不良抱怨发生时,除要通知协作厂商或试用厂商,针对缺陷进行改进外,自身更要做好质量检查考核管理工作,若有生产时的抱怨发生,还要依照合同内的规定罚款。

第八条 指导教育与考核

(一)负责单位:有关外协的质量管理、生产管理、设计,外协管理的单位均有负责指导教育考核的责任。

(二)进行方式:首先必须健全本厂的质量管理组织。 1指导教育方面

(1)协作厂商高阶层人员观念训练:鼓励其接受新观念或参加本厂召开的产品开发座谈会、质量管理座谈会。

(2)协作厂商质量管理人员训练:鼓励其参加专业训练或质量管理训练或安排其参加本厂所举办的专业质量管理班,使其了解:①本厂的质量管理政策及组织。②本厂的进料验收、制程及成品的质量管理及最后检验等。③本厂验收使用何种验收规格、仪器、量规、抽验表以及如何判定合格。

2其他协助方面

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原料管理、工作方法改善等等。 3考核方面

详见协作厂商考核及等级评定办法。

第九条 本规定如有其他未尽事宜,需经研讨后修订。

表10.6.1

厂商资料调查表

工厂地址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负资人

调 查 及 评 分

价 总

管理

计 质进材检设检设技过去 组现财 量料料查备验备术供应 织场务 管管保标预仪规水其他 制管状 理防器公司 况 观制成检保的生操是否 经 念程品验养精产作 营

情及管保标制密能方 质管准度 量运等及 管各其 理种校 组标

质量能力

供应能力

操作者: 人 内 生产设备 容

备注 9 9 6 6 5 5 100 5 5 5 100

附表10.6.2

外协加工合同书 外协加工合同书

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乙方加工事项,以甲方所交付的外包加工单为凭。

第二条:乙方须按照外包加工单所列的各项规定,如加工说明、数量、交货日期等确实履行,准时交货。

第三条:乙方所交的加工品应保证为合格品,并不得有短缺或不合规格及瑕疵等情况,且经甲方验收后,始认为合格。

第四条:材料由_____方负责。

第五条:若材料由甲方负责供应时,废料率为____。

第六条:验收时的检验方法是采用?MIL_STD_105D,正常检验,二级检验水准。一次抽样计划,ALQ为_____,或?MIL_STD_414D正常检验,四级检验水准。一边规格界限,形式______,ALQ为_____。

第七条:乙方必须确实遵守外包加工单所规定的交货期,或甲方外协管理员电话或书面通知调整的交货期,若有延误的情况以及因规格不合,质量不良,致验收不合格而遭退货时,乙方应依下列办法计算违约金付予甲方,但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经甲方认为属实者,则不在此限。

(一)过期5日内,每逾1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_违约金。

(二)继续逾期5天以上至10天以内者,每逾一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 违约金。

(三)继续逾期10天以上至20天以内者,每逾一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_违约金。

(四)继续逾期20天以上,依违约论,不论未交部分数量,违约金以价款的一倍计算。 第八条:通过验收的货品在甲方再加工时,若发现有不良品时(明显为甲方再加工后的磨损品除外),则甲方可向乙方要求赔偿或退回乙方重新加工。

第九条:乙方送交加工品,因不良导致甲方生产线停工,其工时损失要由乙方负责,如果甲方发生非常严重不良后果,则甲方有权取消外包加工单。

第十条:按期交足定货而合格率为100%,给予总价_____奖励金。按期交足定货而合格率为95%,给予总价_____奖励金。

第十一条:试用厂商的试用期间为三个月,每月接受甲方外包质量管理检查一次,试用期满,视其考核评分到达70分以上者,才能正式成为甲方的加工厂商。

外协部门管理制度篇八
《外协管理制度》

外协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外协作业管理,规范外协方选择、外协计划制定、外协领料/入库、外协核销/结案等流程,达到满足生产需要和节约生

产成本之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 原则

A、定额发料,即仓库按批领料单规定的品项、数量发料;

B、入库核销,即加工件入库后ERP系统自动核销对应的领料记录;

C、批批清,即外协业务(发料、入库及核销)做到一单对一单,一批对一批。

3 外协前提条件

可采取外协的情况:

① 产量不足,即生产能力负荷已达饱和;

② 自制成本大于外协成本;

③ 特殊零件无法购得现货/无法自制。

4 管理部门

A、事业部/工厂外协科:负责外协作业的日常管理,负责跟踪外协物料,保证外协作业顺利开展,保证外发物料(外协)安全

和完整。

B、采购策略中心/采购部:负责外协方的开发和评估,与事业部/工厂共同决定/选择外协方。

C、财务部/工厂财务:负责与外协方进行月度对帐和年度盘点工作,并监督外协ERP帐(如是否及时结案),保证ERP帐、财务帐

和实物三帐一致。

5 作业流程

5.1 外协方评估和选择

外协方应为具有一定生产能力、能够独立承担经济责任、能够开具正规发票并具有完整会计核算体系的组织(即具有一般纳税人

资格)。

A、公司采购策略中心负责外协方的开发和评估,如涉及专业性技术的,应邀请工程人员参与。评估内容应包括外协方资产(信用)

状况、生产能力状况、产品质量/交期状况,开票/记账状况等等项目。采购策略中心应填写“外协方评估表”(评估表应由采购策略中

心设计)。

B、充分考虑外协方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等因素后,由采购策略中心和事业部/工厂负责人共同决定/选择外协方。

C、外协科应对外协方进行日常管理。如外协方不能满足生产需求的,外协科应及时向采购策略中心反映,采购策略中心应考虑是

否给予淘汰。

5.2 合同管理

A、采购策略中心应负责与外协方签订采购合同,包括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在合同中,应明确物料短少责任、质量和交期的违约

责任等等。

B、采购合同应全部入ERP系统。如在系统中没有采购合同,系统应控制不能下订单和不能发料,即打不出采购订单和领料单。

C、如果采购合同条款需进行任何修改或增加新合同条款的,必须在原采购合同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

D、采购合同、补充协议由事业部/工厂起草,采购策略中心审查,法律事务室等会签。

5.3 外协订单

5.3.1 外协订单的评审

原则上,不允许无计划/超计划下采购订单。

A、根据生管科下达的主生产计划及采购计划,外协科依《供方管理制度》规定对外协作业进行平衡,确定外协方与交货期,报生管

科订单维护员录入系统。

B、外协订单录入系统后,事业部/工厂分管生产厂长和采购主管应依采购审批流程在系统中分别进行审批。

C、外协订单变更的,须由事业部/工厂分管生产厂长和采购主管审批。

5.3.2外协订单下达、生产与组织

“外协订单/外协订单变更单”格式固定,由采购策略中心设计,法律事务室审核确认。

A、外协订单批准后,外协科将“外协订单”以书面形式通知外协方,“外协订单”须外协方签字确认。

B、变更外协订单批准后,外协科将“外协订单变更单”以书面形式通知外协方,“外协订单变更单”外协方签字确认。

C、在“外协订单/外协订单变更单”中,应明确质量要求、交货期、加工费价格、定额等。

外协BOM中包括合理损耗,即定额=理论单耗*(1+损耗率),在上述订单/变更单中,应明确损耗部分或边角料(可变卖)应返还

我司,如钢材、铝材等。

D、外协科应将产品标准、加工要求、封样件、图纸等外协资料交与外协厂商,并作发放记录。

E、外协方应及时组织生产,外协科对在制订单应进行跟进,了解异常情况,确保订单准时和工件质量符合我司要求;必要时可组

织品管科、IE科上门进行辅导。

5.4 外协发料

原则上,不允许存在手工领料单领料(/发料)。仓库应严格按系统打印的“外协限额领料单”发料。单上多少,发多少:不允

许多发,不允许欠领;要求成套发料。

“外协限额领料单”不得涂改,如仓库保管员发现仓库实际库存与领料单不符或手工修改,则退回外协科,要求重新打印。

对于无计划/采购订单发料的,须由事业部/工厂负责人审批。同时,相关部门应在2个工作之内补办完相关手续,外协科负责跟踪、

落实。物料出门时,须向保安出示相应的出门证件(/资料)。如系统开单,则不再需要出门证,直接凭系统单出门;如手工开单,

仍需出示出门证,后附手工的领料单。

5.4.1 正常发料方式

外协部门管理制度篇九
《外协加工管理制度》

外协加工管理制度

1.0、目的:为了规范外协加工的流程,使该流程符合公司管理的要求。 2.0、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设备维修需要的外协加工。 3.0外协厂家的选择:

拟选择的外协厂家须具备正规的经营执照,基本的生产设备、检

测设备及良好的社会信誉,且能提供一定的技术支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具有资金实力和付款条件宽松的厂家。 4.0职责划分

4.1、申请外协的部门要填写“外协申请单”申请人负责填写外协件的指标及质量、材质等的要求,需附图纸的必须提供详细的图纸,并有制图者的签字。

4.2、申请部门主管负责审核后签字,报主管领导批准。金额较大的须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5.0、采购部负责外协事宜的具体实施。

5.1、根据“外协申请单”,采购部对外协市场进行考察,选择2家以上供应商进行加工质量、价格、性价比、服务、付款、结算等综合要素的对比。对无法选择的独家供应商要进行成本核算,尽力减少供应商报价中的水分。

5.2、采购部根据“外协厂家选择的条件”,依据报价单及以往合作的经历最终确定外协厂家,金额较大且需要后续服务的与之签订加工协议。对需要质量跟踪的要在协议中体现售后服务和三包要求。该协议的条款参照公司采购合同相关内容。

6.0、外协件的验收:由申请单位对外协件的技术参数及材质等进行验收并做好质量跟踪,如有问题及时和采购部进行沟通。不合格不准验收。 7.0、外协件的入库:按照其它材料的入库程序办理。

附件一:

外 协 加 工 申 请 单

外协部门管理制度篇十
《生产外协管理制度》

外协生产管理制度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外协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部协作加工、生产行为,有效控制外协加工、生产经营风险,确保公司外协加工件的品质及履约的及时性、有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一切外协加工生产活动均应遵守和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 主管部门与职责

第三条 公司外协加工相关部门及其职责:

1.公司资材部是外协加工归口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安排、协调对外协厂家的联系、试用、选择、评价、确定与管理工作。

2.公司技术中心负责提供外协加工件的图纸和其它有关的技术资料。

3.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外协件的质量检验工作,参与外协厂家的选择、评价工作;拥有质量否决权,并有权取消外协厂家。

4.公司生产管理部负责提供《外协加工计划单》。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对外协厂家拥有最终批准权。

总经理根据资材部呈报的《合格供方评定表》对外协厂家进行最终审核,经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的外协厂家列入《合格外协厂家名录》,下发给资材部、质量管理部等外协业务相关部门执行。

公司外协负责部门在实施外协加工业务时,应从《合格外协厂家名录》中选择适格的外协厂家进行外协加工业务。

第三章 外协厂商的评选

第一节 外协厂商评选程序与方式

外协生产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生产管理部按《产品实现计划》的要求,在满足本部门生产能力的前提下应及时下达《外协加工计划单》。

资材部依据经生产管理部部长签字的《外协加工计划单》进行外协前的申请与准备;对外协加工及外协制造的《外协加工计划单》申请是否符合规定、数量方面是否适宜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认为符合公司外协加工、制造规定的即予以核准。

第六条 公司资材部对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申请予以核准的,资材部外协管理人员应判定是否有现成的协作厂商承制,若有现成的协作厂家承制外协加工件时,即选择现正的外协厂家承制;若没有应则选择三家以上厂商的资料并填具厂商资料调查表,由资材部协调公司技术中心、质量管理部、生产管理部等相关部门安排相关人员组成外协厂商调查小组对初选的外协厂家进行实地调查。

公司外协厂商调查小组对外协厂家的调查可以是一次或数次,但每一次不一定所有人员都要参加,要视加工或零件制造的重要性而定,将调查结果填入厂商资料调查表中。

公司外协厂商调查小组完成对初选的外协厂商实地调查后,可选定其中一家厂商作为外协厂试用单位。

第七条 公司生产管理部按《外协加工计划单》的时间要求及时准备原材料。原材料完成后,经检查员确认合格后摆放在指定区域,按台、组分类摆放。

第八条 公司外协厂商调查小组应当根据外协厂家对满足公司外协加工的能力对外协厂家进行评价。评价方式为:

1.对外协厂家的相关业绩进行评价;

2.对外协厂家的加工质量、价格、交货情况以及对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评审;3.对外协厂家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核,并对其按计划提供所需加工的能力进行评价;

4.对外协厂家提供的加工样品进行检查或验证;

5.调查外协厂家的顾客满意度的情况。

第九条 经过实地调查、评价初选到最佳或最合适的外协厂商之后,必须进行和通过试用考核,待试用考核达到标准时才能正式成为本公司的协作厂商。

试用步骤:

1.公司应与初选的外协厂商签订外协加工试用合同书。约定试用期为三个

外协生产管理制度

月,每个月要考核一次,并将结果通知试用厂商。

2.在试用期间,公司外协厂商调查小组应对试用厂商进行试用考核。

3.试用开始时,试用厂商要将样品送来检查,经判定合格后才能继续大量地加工或制造。

第十条 外协厂商调查小组依据对外协厂家的调查报告、样品鉴定以及其它方面的评审结果和满足加工能力要求情况,对外协厂商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资材部将合格外协厂家的评价结果形成《合格供方评定表》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总经理批准后形成《合格外协厂家名录》下发给质管部和相关部门遵照执行。

如评出多名合格外协厂家,应择优选出最好的作为定点外协加工单位,余下者可列为公司《合格外协厂家名录》中作为需要时备选外协厂家。

公司在特殊情况下不在《合格外协厂家名录》内选择厂商进行外协加工时,必须经资材部部长报总经理批准后送质管部备案。

第二节 外协厂商等级评选程序与方法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对外协加工厂家进行等级评定,做好外协加工的检查或验证记录。

第十二条 公司资材部应当做好负责组织实施合格外协厂家的等级评定程序,填报《外协厂家等级评价表》。

第十三条 外协厂家交货实绩之评价项目及分数比例如下(100分制):

1.品质评价:权重系数60分;

2.纳期评价:权重系数20分;

3.价格评价:权重系数10分;

4.服务评价:权重系数10分。

第十四条 公司外协厂家的评分制度:

1.品质评价

由质量管理部依据交检的批次合格率评分,每月进行一次。

(1)计算:

交检批次合格率=(检验合格批数/总交检批数)×100%。

(2)评分:

外协生产管理制度

得分=60×交检批次合格率

2.交货期评价

由生产管理部规定交货日期进行评分,方式如下:

(1)如期完成得分20分;

(2)延迟1~2天每批扣1分;

(3)延迟3~4天每批扣5分;

(4)延迟5~6天每批扣10分;

(5)延迟7天以上每批扣20分。

生产管理部每月将同一外协厂家当月各批交货评分进行平均,得出该月的交货得分。

3.价格评价

由资材部对外协厂家高之价格水准进行评分,方式如下:

(1)价格公平合理(或以本厂价格为准),报价迅速:10分;

(2)价格尚属公平,报价缓慢:8分;

(3)价格稍微偏高,报价迅速:6分;

(4)价格稍微偏高,报价缓慢:3分;

(5)价格甚不合理或报价十分低效:0分。

4.服务评价

由资材部对外协厂家之不满意、处理问题是否及时进行评分,方式如下:

(1)诚意改善:10分;

(2)尚能诚意改善:6分;

(3)改善诚意不足2分;

(4)置之不理:0分。

第十五条 公司对外协厂家的评价方法:

1.外协厂家之评价每月进行一次;

2.将各项得分汇入《外协厂家等级评价表》,并合计总得分。

第十六条 评价分等

(1)平均得分95-100分者为“A”等;

(2)平均得分85-95分者为“B”等;

(3)平均得分70-85分者为“C”等;

外协生产管理制度

(4)平均得分70以下分者为“D”等。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协厂家等级评价处理:

1.“A”等为优秀外协厂家,予以付款、优先满足外协加工以及免检之优惠政策。

2.“B”等为良好外协厂家,由资材部提请外协厂家改善诚意不足。

3.“C”等为合格外协厂家,由质管部、资材部等部门予以必要之辅导。

4.“D”等为辅导外协厂家,由质管部、资材部等部门予以辅导,二月内未能达到“C”等以上予以淘汰。

5.被淘汰的外协厂家如欲再想与本公司合作的,则需重新考核评价。

第四章 外协加工过程的控制

第十八条 公司资材部应根据《外协加工计划单》按外协厂家的设备能力情况进行合理的分解,但在选择外协厂家时应遵守以下原则:

1.优先满足“A”等外协厂家;

2.在满足“A”等外协厂家的前提下,选择“B”等外协厂家;

3.在已满足“A”、“B”等外协厂家后,外协加工量还无法按“计划“完成时,则可选择“C”等外协厂家。

第十九条 公司应对外协加工费用进行评定,合理控制外协加工费用。控制方式与方法为:

1.资材部应随时了解社会价格,于每年初将加工设备的价格(元/小时)列出明细,经价格小组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凡是由本公司提供原材料的外协加工件及其外协加工费用,原则上以本公司的工时定额为依据进行结算。

3.凡是本公司不提供原材料的外协加工件,原则上要进行比价(须有三家以上的外协厂家报价),经价格小组审核比较后择优选用。

4.当双方对价格存在争议时,应上报价格小组;价格小组应及时进行审核、处理,但原则上以该批次进行审核。

第二十条 资材部依据《外协加工计划单》对相关事项与外协厂家进行联系和确认,经与外协厂家沟通、确认后编制《外协加工明细表》。

公司《外协加工明细表》应包括完成时间、价格等事项,经审核、批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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