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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资助申请表

2016-02-11 16:39:56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家庭经济困难资助申请表篇一《家庭经济困难补助申请书》 ...

家庭经济困难资助申请表篇一
《家庭经济困难补助申请书》

家庭经济困难补助申请书

尊敬的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领导:

你们好!

本人白志才,男,哈尼族,1964年11月生,系墨江县龙潭乡人。1983年9月在龙潭小学参加教育教学工作,至今教龄已有31年。

本人家庭基本情况:现有人口3人:即我、妻子和一个女儿。妻子无正当职业,女儿大学刚毕业,还处于待业状态。过去,我们一家仅靠我这点微薄的工资来维持全家人的生活。后来女儿考取了云南财经大学艺术类专业,我们全家人省吃俭用,供女儿上大学。现在,女儿大学毕业了,却给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欠下了很多债务。更令人伤心的是我们辛辛苦苦供出来的女儿还没有找到工作。

如今,我又遇到了全所未有的困难,生活举步维艰。不幸的原因是:2014年7月28日,我妻子得了子宫内疾病,我把她送到昆明云大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治疗;其病还没康复,更不幸的事又发生在我的身上了,8月4日,我的妻子又被检查出肺部感染,需要做右肺切除手术,于是我又把她第二次送进了昆明云大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治疗,两次手术共花去将近6万多元。因供女儿上大学,我已身无分文了,这些钱都是从亲朋好友和同事之间借来的。 这一切在我的生活中无疑是雪上加霜。这真是“屋漏偏遭连夜雨,船迟又遇打头风”。在这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真心的希望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领导,伸出援助友爱之手拉我们全家一把,特恳请你们给予困难补助资金以度过我们家目前的艰难时日。我深信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领导会帮助我们这个家庭,解决我们这个家庭的生活危机,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我们全家期待着你们的佳音。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白志才

2014年9月12日

家庭经济困难资助申请表篇二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书

敬爱的教师:

我叫王瑞鑫,系南和县史召乡胡佃村人,现住胡佃村,为初一六班学生,家中有奶奶、爸爸、妈妈、弟弟、妹妹及我六人。爸爸身体瘦弱,腰肩盘突出,不能做重体力活;妈妈风湿性关节炎,腿上关节处,没有离开过膏药,行动明显看出与别人不同;奶奶年纪大了,一年四季吃药,每年还得住院2次;前几年我爷爷又因为意外,花了好多钱,病没治好,又去世了,使我的家里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家里六个人,仅有2.5亩地,仅能顾住一家人吃喝,不能带来额外的收入。爸爸、妈妈只能从事一些简单的田间劳作和低薪的打工活,这点微薄的收入,不但要供我和弟弟、妹妹上学,还要照看年迈体弱多病的奶奶,使得家庭状况每况愈下。

基于我的家庭这种特殊情况,我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资助金,以缓解我的家庭的沉重负担。

此致

敬礼

王瑞鑫

南和县第一中学初一六班

2012年10月3日

家庭经济困难资助申请表篇三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

1、本表由申请学生本人填写,并上报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2、如果学生尚未办理身份证,“身份证号”可以不填写,其他项目必须如实填写;

3、“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初审意见及公示结果”应尽可能填写明晰、准确,县级教育行政部 门主要负责人须签名加盖公章。

家庭经济困难资助申请表篇四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

家庭经济困难资助申请表篇五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资助申请表》

深圳市贫困学生资助申请表

1、 本申请表由申请资助人负责填报,并保证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本申报表的递交并不表明肯定获得资助;

3、 对申报资料中出现的虚假、伪造或隐瞒等行为,一经发现,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不予资助;如已获资助,将依法追

索其所获得的全部资助款。

申请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

学校(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奖励资助部意见

日期: 年 月 日

基金会 意见

领导批复

日期: 年 月 日

提供材料明细:

1.深圳市贫困学生资助申请表(本表);

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证金领取证》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交通银行存折复印件:

5.本年度考取各类全日制高校的“低保家庭学生”,另需提供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缴费单。

家庭经济困难资助申请表篇六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

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以下

简称入学资助项目)的管理和实施,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根据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管理和实施暂行办

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入学资助项目,是指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以

下简称基金会)使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专项资金资助普通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到校报到。

第三条 入学资助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坚持“公开透明、量入为出、

突出重点、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四条 有关入学资助项目的所有宣传材料,均需注明“彩票公

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的字样。

第二章 资助范围、对象和标准

第五条 入学资助项目的资助范围与对象为中西部地区每年高考

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实施过程中,基金

会每年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重点选取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

作为当年项目的资助地域,并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倾斜。

第六条 申请资助的学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4.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第七条 入学资助项目应优先资助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

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

— 1 —

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

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等。

第八条 入学资助项目的资助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内

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院校录取的新

生每人1000元。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

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第三章 名额分配及资金拨付

第九条 基金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高三学生在校

生人数,确定项目实施方案并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后,于每年5

月将资助额度分配到有关省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第十条 省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综合考虑各地的贫困程度、上年

度各地高考新生录取人数的情况以及录取院校的地域分布等因素,将

资助额度逐级分配到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并将“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

生入学资助项目资助额度分配方案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信息表”

(附表1)上报基金会。

第十一条 基金会按照各省上报的资助额度分配方案,于每年7

月将资助款拨付相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第四章 申请程序及资金发放 第十二条 相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县(区、市)学生的申

请工作。凡符合第二章中相关要求的学生均可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

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大

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附表2)。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收到学生

申请表后,须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学生资格、

条件进行评审。经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必须在本县(区、市)进行为

期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过程中,如有异议,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必

须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相关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的资助标准将资助款发

— 2 —

放到每位受资助的学生手中,并组织学生签收。

第十三条 相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将受资助学生名单

逐级报送省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省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将学生名单

汇总后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学生名单表”(附

表3),于每年9月报送基金会(纸质及电子文档)。

第十四条 相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均要建立入学资助项目受资助

学生档案并将相关情况录入普通高中资助项目电子信息管理系统,申

请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由受资助学生本人签字的签收单一律要造

册登记并保存3年以上,以备基金会和有关部门检查。如发现有领取

资助款后,不到高校报到注册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责追回资助

款。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十五条 入学资助项目资金的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专款专用。任何人、任何部门都不得

截留、挤占、挪用、抵扣、拖延支付。

第十六条 相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均要建立入学资助项目专账,

实行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不得与其他资金混合管理使用。

第十七条 入学资助项目资金由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

况全部安排支出,如因特殊原因有结余则和追回的资助款一起结转至

下一年度使用,并在上报受资助学生名单时一并说明情况,省级学生

资助管理部门向基金会报送名单时一并说明情况。

第十八条 入学资助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接受国家审计部门或社会

中介机构专项审计,基金会向社会公告项目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

第十九条 相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县(区、市)

实施入学资助项目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县(区、市)受资助学生

评定的公正性及资金的专款专用负全责。

第六章 监督检查

— 3 —

第二十条 基金会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加强对入学资助项

目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为:

1.相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否建立专账管理项目资金,是否专

款专用,是否有截留、挤占、挪用、抵扣、拖延支付等情况;

2.相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否将资助款及时发放给真正应该受

资助的学生;

3.相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操作程序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是

否符合本办法的要求,相关档案制度是否建立和健全;

4.相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是否有其他违反本

办法规定的情况。

第二十一条 在入学资助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截留、挤占、

挪用、扣抵、拖延支付或弄虚作假、资助学生名不副实等问题,基金

会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会同有关方面严肃查处,并根据情节轻

重,作出如下处理:责任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除依法依规追究相

关人员责任外,一律暂停入学资助项目在该县(区、市)的执行,责

其限期整顿;责任在省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的,除依法依规追究相关

人员的责任外,一律暂停入学资助项目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执行,责其限期整顿;对上述违规行为,一律通过网上公布或内部通

报的形式,予以批评。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

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表:1.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助额度分配方

案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信息表

2.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

3.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学生名单表

— 4 —

附表2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

填表说明:

1.本表由申请学生本人填写,并上报所在县(市)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2.表内各项均为必填项;

3.本表一式两份,学校和县(市)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各存一份。

— 5 —

家庭经济困难资助申请表篇七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

填表说明:

1.本表由申请学生本人填写,并上报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2.如果学生尚未办理身份证,“身份证号”可以不填写,其他项目必须如实填写;

3.“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初审意见及公示结果”应尽可能填写明晰、准确,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须签名并加盖公章。

家庭经济困难资助申请表篇八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1》

附表二: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

填表说明:

1. 本表由申请学生本人填写,并上报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2. 如果学生尚未办理身份证,“身份证号”可以不填写,其他项目必须如实填写;

3.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初审意见及公示结果”应尽可能填写明晰、准确,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

负责人须签名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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