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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制度

2016-02-18 09:55:21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党建工作制度篇一《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

党建工作制度篇一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一、民主集中制(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 二、党建工作责任制 三、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四、组织生活制度 五、中心组学习制度 六,发展党员制度 七、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八、民王评议党员制度 九、党内关怀帮扶制度 十、党员挂脾上岗制度 十一、党务公开制度 十二、党员千部述职述廉制度 十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十四、诫勉谈话制度

十五、党组(党委)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制度和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 十六、“三会一课”制度

民主集中制(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

1、决定重大问题,在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前,要先将相关情况在内部进行通报.使班子成员有充分的思考时问,相互协商、交换意见,避免准备不充分、仓促议事的现象

2.凡是党组织决策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召开咨询会、座谈会、听证会,或通过个别访谈的方式,邀请领导、专家、下级单位负责人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反复征求意见。

3、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由会议决策。党组成员必须全部参加会议,表决时,同意人数必须达到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才算通过。

4、决策形成后,在执行过程中,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程序,确保不省略、不颠倒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确保决策执行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5、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祀结合。党组决策形成后,明确每个领导成员所负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在其职权范围内迅速处理,遇事敢于负责,协调各个方面 抓好落实。

6、重大问题未经党组织讨论表决而作出决定的小人有责任制止,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纠正意见

党建工作责任制

1、每年年初制定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及总体目标任务,规划紧紧围绕服务单位发展这个中心,把党的建设和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根据总体规划和总体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分阶段组织实施,抓住重点,实行分类指导。

2、落实上级党组织制定的规划,结合本级党组织实际,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制定班子成员个体目标任务。

3、党组织定期督促、检查、考核本级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区”和下属党支部(小组)党建工作。

4、党组织定期召开专题例会,讨论党建工作制度,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次会议一个议题,采取现场观摩,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等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突破工作瓶颈。

5、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组织成员要分别在各党支部(小组)建立联系点,进行帮扶指导,使党员领导干部在一线指导党建工作成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同时,各党支部(小组)成员联系普通党员群众,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建工作格局。

6、党组织书记亲自抓好一个“责任区”和一个联系点,并联系一个党员和贫困户,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党建工作。

7、明确“党组织集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副书记具体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四个责任主体。

8、党组织要落实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组织党务干部进行系统

的集中培训,规范党组织办公室的硬件建设,配齐配全电教设备等,抓好党建相关制度上墙。

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1、以支部所属建制为联系范围,按照入党联系人联系对应入党积极分子,其他党员分别联系普通群众的原则,每位党员至少联系1名群众。支部所在单位党员数多于群众数时,可以按党小组联系群众。 2、党员要虚心听取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服务承诺活动,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3、开展谈心活动。党员要经常主动找所联系群众交心谈心、交流思想。做到每2个月对所联系群众谈一次话。向他们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随时掌握所联系群众的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

4、各级党组织每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听取关于“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对“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5、应将党员联系群众“一帮一、一对一”结对情况逐级上报。上级党组织定期检查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落实情况。

党建工作制度篇二
《党建工作制度2015》

党建工作制度

一、落实领导职责。将党建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大局通盘考虑,制定出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确定一名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直接抓党的建设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健全工作机构。站党务工作机构为站办公室,

三、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出届期党建工作规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同时,结合本单位所在行业领域特点和党员队伍现状,分年度制定党建工作具体计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人和时限。

四、建立专题议事制度。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针对本单位党的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五、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等,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民主化、公开化、规范化。每年年底向局党组报告一次全面工作情况和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

六、班子按期换届,由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4年。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一、抓好党的自身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制定年度计划,实行目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

二、每月召开一次党员会议,学习有关文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总结分析党建工作情况,研究安排下一月党建工作。

三、每月召开一次党员会议,交流工作情况,学习有关文件,布臵党建工作任务 。

四、年底召开党员会议,报告支部工作。

五、支部成员应对干部职工进行帮助,经常分析工作情况,加强个别指导。

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知识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它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作斗争。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站党支部每年要举办1-2次党风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率达到100%。

二、认真履行党内监督职责,支部每半年要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并向上级党委报告,及时了解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

三、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教育或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查处党员的违纪行为。

四、搞好党员干部的自查自律工作。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干部考评工作,对全体党员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自查,要求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写出书面自查报告,装入党员个人档案,并报上级党组织。

五、年内要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听取检纪员报告工作。党支部对机关干部的任免、调整、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和维护机关良好的风气。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党建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一、组建由党支部成员组成的监督检查组,对站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明确五项监督检查内容,落实监督检查职责。即帮助党支部对照党建目标责任书,拟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参加并监督检查开展好“三会一课”和专题主生活会;监督检查党支部完成党组织设臵调整、党员管理、党务公开等工作;监督检查党支部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夯实基础工作;为党员干部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制定三项制度,确保监督检查见实效。即建立考核制度,要求监督检查组各成员每月至少深入科室检查或指导党建工作一次,并详细记录每月的监督检查要点和开展情况,确保监督检查组成员能切实担负起检查指导的责任;建立例会制度,党支部每季度将召开一次党建工作监督检查组工作会议,围绕党建“创建”目标,破解工作中的难题,推动血站党建工作上新台阶;建立工作任务“菜单”制度,根据上级党组织对党建工作的要求,站党支部每季度下发一次党建工作任务计划“菜单”,要求监督检查组成员围绕“菜单”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党建工作制度篇三
《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监督保障作用,规范机关党建工作,完成市级机关工委和局党组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机关党总支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市级机关工委和局党组工作部署,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安监工作重点,不断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第三条 机关党建工作由局党组统一领导,机关党总支负责,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室等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各级领导干部实行“一岗双责”,确保机关党建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第二章 党总支工作制度

第四条 机关党总支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总支委员会议,分析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研究抓好机关政治思想工作的举措,有针对性地安排部署机关党建工作。

第五条 机关党总支坚持一年上二次党课,认真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及时宣传贯彻中央和上级的重要会议、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做到年初有计划、有布置,半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和考评。

第六条 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发展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情况,注重抓好入党积

分子培养、教育和新党员发展工作。

第七条 建立分工负责制,党总支委员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分管工作,做到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确保机关党建的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

第八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

第三章 基层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和学习制度

第九条 基层支部支委会。每两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党支部工作。

第十条 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传达贯彻各级党委的会议、文件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布置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及时传达和学习贯彻上级各项方针、政策和文件精神,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各项决议、决定,布置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 党课教育。每年至少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二次党课教育,党支部年初要把党课教育列入议事日程,制定教育计划,切实抓好对党员的党性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及其他经常性教育,增强党员的组织

纪律观念和党性修养。

第十三条 每周五下午为学习日,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安监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反腐倡廉正反典型和法纪教育。

第十四条 党总支要加强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和学习活动的指导,定期进行检查、督促,使“三会一课”真正落到实处。

第四章 组织生活会制度

第十五条 按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必须积极参加。市局局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第十六条 党员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年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

第十七条 坚持党性原则,采用摆事实、讲道理、和风细雨、以理服人的方法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群众的批评和建议。

第十八条 对组织生活会提出的问题要梳理归类,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属于个人的,要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采取措施,认真整改。

第十九条 党员组织生活会后一周内,各党支部要向党总支报送民主生活会情况。

第五章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第二十条 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第二十一条 发展对象须参加党的知识培训,未经培训不能发展入党。

第二十二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被列为发展对象后要按照规定程序,履行相关手续,才能吸收为预备党员。

第二十三条 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全程公示制度。做到选苗、培养、考察、审批、转正“五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第二十四条 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度。党小组在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发展对象、党支部在讨论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要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第六章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第二十五条 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由各党支部在机关党总支的指导下进行,按照党员标准,采取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式,强化党性、党纪和党风教育。

第二十六条 民主评议党员在方法上采取党员评议、群众评议、民主测评、组织定格。具体评议方法由党总支委员会根据市级机关工委的指导性意见研究

决定。

第二十七条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各党支部书记主持,必要时机关党总支派员参加。评议结果由党支部向机关党总支报告,并审议汇总报机关工委。

第二十八条 对被评议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开除党籍及被除名党员除外),党支部对其实施诫勉谈话,对不合格党员要限期整改,并落实帮教措施。

第七章 党费收缴制度

第二十九条 每个党员都必须自觉按月交纳党费。 第三十条 党员应按规定数额交纳党费,个人自愿多交不限。

第三十一条 新入党的党员应从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交纳党费。

第三十二条 党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依据党章规定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机关党总支每季度向市级机关工委上交党费一次,并向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交情况。

党建工作制度篇四
《党建工作制度及职责》

党建工作制度及职责

博白县旺茂镇卫生院党支部

二0一二年六月六日

党建工作制度

一、议事决策制度

1、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组织书记、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

2、会议议题由党组织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党组织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3、党组织书记根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会议,非紧急情况不搞临时会议。党组织书记较长时间离开单位,会议由受委托的党组织成员主持,会后向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

4、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问题需要有关科室参加时,该科室负责人届时列席会议。

5、党组织班子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涉及院务事项,要与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沟通、讨论决定。

6、党组织班子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班子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体班子成员到会。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组织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7、党组织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8、党组织班子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

9、对应由党组织班子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组织班子成员会议时,书记可与有关党组织成员临时处臵,事后应及时向党组织班子全体成员报告。

10、提交党组织班子会议研究的议题,有关科室会前要做好准备,并经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后方可提交,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依据。

二、支部工作会议制度

1、支部会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事项,书记可随时决定召开。

2、会议的主要内容:传达贯彻上级领导机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实施意见和措施;研究部署年度或阶段性重要工作;汇报交流工作进展情况和人员的思想状态;需要讨论研究的工作事项和决议。

3、支部会由书记主持,因特殊情况缺席,可委托其他支部委员主持召开。

4、对决策重大问题,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一般季召开一次。其内容为: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会的代表。

5、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二)党的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半数以上党的支部委员会成员参加。

1、讨论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的教育问题。

2、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保证完成教育、科研、行政和工作任务等问题。

3、发展党员、选拔干部以及对党员的奖惩问题。

(三)党小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其内容有:

1、组织党员学习。

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完成党小组分配的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改选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方面的工作。

5、针对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按时上好党课。按上级对党员学习内容的要求做好党课教育。

四、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了加强党内监督和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召开的时间和参加人员

民主生活会每年进行一次,除特殊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到会。

(二)班子检查总结的内容

领导班子必须在会前写好书面的检查总结,检查总结内容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路线、政策及上级决议指示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分工协作,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艰苦奋斗,勤政廉洁,遵纪守法情况,加强稳定工作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积极为群众办实事,排忧解难的情况等。

(三)民主生活会的程序

1、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在认识的基础上,写出书面检查总结。

2、在群众中广泛收集意见,可通过召开座谈会或问卷的方式,把意见归类整理。

3、根据群众的意见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确定民主生活

党建工作制度篇五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一、民主集中制(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 二、党建工作责任制 三、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四、组织生活制度 五、中心组学习制度 六,发展党员制度 七、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八、民王评议党员制度 九、党内关怀帮扶制度 十、党员挂脾上岗制度 十一、党务公开制度 十二、党员千部述职述廉制度 十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十四、诫勉谈话制度

十五、党组(党委)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制度和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 十六、“三会一课”制度

民主集中制(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

1、决定重大问题,在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前,要先将相关情况在内部进行通报.使班子成员有充分的思考时问,相互协商、交换意见,避免准备不充分、仓促议事的现象

2.凡是党组织决策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召开咨询会、座谈会、听证会,或通过个别访谈的方式,邀请领导、专家、下级单位负责人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反复征求意见。

3、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由会议决策。党组成员必须全部参加会议,表决时,同意人数必须达到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才算通过。

4、决策形成后,在执行过程中,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程序,确保不省略、不颠倒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确保决策执行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5、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祀结合。党组决策形成后,明确每个领导成员所负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在其职权范围内迅速处理,遇事敢于负责,协调各个方面 抓好落实。

6、重大问题未经党组织讨论表决而作出决定的小人有责任制止,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纠正意见

党建工作责任制

1、每年年初制定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及总体目标任务,规划紧紧围绕服务单位发展这个中心,把党的建设和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根据总体规划和总体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分阶段组织实施,抓住重点,实行分类指导。

2、落实上级党组织制定的规划,结合本级党组织实际,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制定班子成员个体目标任务。

3、党组织定期督促、检查、考核本级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区”和下属党支部(小组)党建工作。

4、党组织定期召开专题例会,讨论党建工作制度,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次会议一个议题,采取现场观摩,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等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突破工作瓶颈。

5、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组织成员要分别在各党支部(小组)建立联系点,进行帮扶指导,使党员领导干部在一线指导党建工作成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同时,各党支部(小组)成员联系普通党员群众,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建工作格局。

6、党组织书记亲自抓好一个“责任区”和一个联系点,并联系一个党员和贫困户,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党建工作。

7、明确“党组织集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副书记具体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四个责任主体。

8、党组织要落实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组织党务干部进行系统

的集中培训,规范党组织办公室的硬件建设,配齐配全电教设备等,抓好党建相关制度上墙。

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1、以支部所属建制为联系范围,按照入党联系人联系对应入党积极分子,其他党员分别联系普通群众的原则,每位党员至少联系1名群众。支部所在单位党员数多于群众数时,可以按党小组联系群众。 2、党员要虚心听取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服务承诺活动,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3、开展谈心活动。党员要经常主动找所联系群众交心谈心、交流思想。做到每2个月对所联系群众谈一次话。向他们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随时掌握所联系群众的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

4、各级党组织每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听取关于“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对“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5、应将党员联系群众“一帮一、一对一”结对情况逐级上报。上级党组织定期检查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落实情况。

党建工作制度篇六
《党建工作各类制度》

党建工作各类制度、规定和职责

一、党支部分工及职责

(一)党支部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局(部)党员大会的决议。

2、参与本单位业务经营和企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决策。

3、负责企业中层负责人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

4、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和组织发展工作,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5、领导工、青、妇组织,促使其发挥职能作用。

6、抓好本单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治安、计划生育等工作。

(二)党支部书记职责

1、组织发动党员、职工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各项任务。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议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制定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组织检查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3、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做好宣

传教育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4、主持支委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制定党的工作、生活及其它规章制度,抓好制度的落实和检查。

5、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领导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各组织关系。

6、按时主持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

7、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人的职责,不折不扣的完成上级党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

(三)宣传委员职责:

1、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并组织实施。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基本路线和时事政策。

3、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生活。

4、搞好党报、党刊的通讯报道,办好本单位宣传阵地。

(四)纪检委员职责:

1、负责党组织的作风建设,对党员进行党纪国法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2、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教育党员正确行驶权利,同违法和败坏党风的行为做斗争。

3、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纪的情况,调查处理违反党章和党纪的案件。

4、负责处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开展针对性教育,帮助工作,鼓励他们积极工作。

5、向支委会和上级纪检委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及纪检工作情况。

6、按照上级要求,实理求是的及时申报领导干部的收入情况。

(五)组织委员职责:

1、掌握支部组织状况,做好支部在组织方面的管理工作。

2、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纪律教育和培训。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二、党支部大会制度

1、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

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它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2、会议准备

由支部委员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3、大会决议

支部委员会把准备付诸表决的问题提交支部大会,组织党员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然后按照规定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

4、大会次数

一般每3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由支部副书记主持。

5、会议记录

每次举行支部大会,都要指定专人做好记录,详细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到会人数及名单、缺席人数及名单、会议议题,每名党员的发言内容、决议的内容及表决情况。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党建工作制度篇七
《党建工作基本制度》

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党籍党费管理制度

1、所有党员应接受所属党支部的领导和管理,党员应积极参加支部开展的各项组织活动。外出党员和因故不能参加的党员事先必须向支部请假,并及时进行补课,每季度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党员必须完成支部所布置的各项任务,积极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

2、党员的组织关系各党委要建档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转移组织关系时,由支部、总支开具介绍信,基层党委负责做好接转工作。学院内各党委之间可以互相接转,外出或外来党员经学院组织部接转。

3、党员必须按中组部的文件规定按期、足额交纳党费。支部应经常向党员公布党费缴纳情况,负责将所收党费如数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交纳。

4、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作自动脱党处理。

党支部的基本任务

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也是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即: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7、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8、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1、以支部所属建制为联系范围,按照入党联系人联系对应入党积极分子,其他党员分别联系普通群众的原则,每位党员至少联系1名群众。

2、党员要虚心听取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服务承诺活动,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3、开展谈心活动。党员要经常主动找所联系群众交心谈心、交流思想。做到每2个月对所联系群众谈一次话。

4、各级党组织每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听取关于“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对“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5、应将党员联系群众“一帮一、一对一”结对情况逐级上报。上级党组织定期检查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落实情况。

组织生活制度

1、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2、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委(党组)单独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

民主生活会。

3、党员因外出学习、进修,半年之内可持党员证明信在所在单位参加组织生活,临时出差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回单位后补课,并向组织汇报学习、思想、工作情况。

4、党员因长期患病不能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的,党组织可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向他们传达组织生活的内容,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患精神病的党员,患病期间,可暂停他们的组织生活,保留其党籍。

5、根据离、退休党员年老体弱的特点,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要适当,保持每月一次支部(小组)会。

6、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察看期间仍要参加组织生活(但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未经党委批准之前,仍可参加组织生活;支部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在党委批准入党后,才能参加组织生活。

7、党员无故二至三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提出批评、帮助外,本人必须在支部会上作深刻检查;四到五个月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本人检查外,要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党纪处理;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就被认为自行脱党,支部应决定予以除名,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党建工作责任制

1、每年年初制定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及总体目标任务,规划紧紧围绕服务单位发展这个中心,把党的建设和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根据总体规划和总体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分阶段组织实施,抓住重点,实行分类指导。

2、落实上级党组织制定的规划,结合本级党组织实际,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制定班子成员个体目标任务。

3、党组织定期督促、检查、考核本级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区”和下属党支部(小组)党建工作。

4、党组织定期召开专题例会,讨论党建工作制度,针对党建工作

中存在的问题,一次会议一个议题,采取现场观摩,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等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突破工作瓶颈。

5、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组织成员要分别在各党支部(小组)建立联系点,进行帮扶指导,使党员领导干部在一线指导党建工作成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同时,各党支部(小组)成员联系普通党员群众,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建工作格局。

6、党组织书记亲自抓好一个“责任区”和一个联系点,并联系一个党员和贫困户,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党建工作。

7、明确“党组织集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副书记具体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四个责任主体。

8、党组织要落实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组织党务干部进行系统的集中培训,规范党组织办公室的硬件建设,配齐配全电教设备等,抓好党建相关制度上墙。

中心组学习制度

1、党组(党委)中心学习小组成员包括下列人员:机关党组(党委)成员和机关支部书记,根据需要还可吸收其它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组长由党组(党委)书记担任,党组(党委)中心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2、党组(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主要内容,把学习理论同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结合起来,把经济、政治、科技、法律的学习与业务工作的学习结合起来。

3、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总时间不少于12天。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要以自学为主,坚持自学、集中学习研讨相结合。党组(党委)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自学要有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在搞好自学和调研的基础上围绕学习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适当安排、组织一些座谈讨论和专题讲座。

4、党组(党委)中心学习小组的学习应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

要》、新修订的《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规定有关规定,组织党员干部进行讨论。

2、定期组织收看反腐倡廉警示片。利用反面教材,对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在思想上筑起一道反腐倡廉的钢铁长城。

3、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原则,认真落实中纪委提出的“四大纪律”、“五个不许”的规定,防止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利谋取私利,落实中央提出的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4、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做到干干净净为官、明明白白做人,树立清廉统计新形象。

5、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决不许有案不报或有案不查的现象,更不允许打击报复举报人。

6、保障措施。一是强化意识。所有党员应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列入绩效考核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并作为年终评比先进的依据。二是完善制度。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总体要求,针对薄弱环节,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有关规章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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