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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信访工作制度

2016-02-21 10:40:5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基层信访工作制度篇一《乡镇信访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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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信访工作制度篇一
《乡镇信访工作制度》

乡镇信访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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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工作研究分析制度。

镇党委、镇府或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至少每极度1次分析信访形势,听取信访工作汇报,

研究处理重大、疑难信访问题。

2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查上报制度。

镇要以信访工作领导(协调)小组例会或信访联席会议、专题会议等形式,依托信访联络员、信访信息员和行政村(社区)干部、联村联社区干部,至少每月1次排摸信访突出问题、矛盾纠纷和信访苗头,并及时上报镇领导和市信访工作部门。重要、紧急信访问题做到随排随报,直报市委、市政府。

3、党政领导接待日制度。

党政领导接待日原则上不少于每月1次,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在信访接待群众来访。党政领导接待事项,应做到谁接待,谁负责处理的原则。各行政村(社区),要健全信访接待室,积极实施行政村(社区)负责人接待日制度。

4、信访事项领导包案制度。

党政班子成员为重要信访包案领导。包案调处的重要信访事项:主要是事关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政策性、倾向性、群体性的重大信访问题和疑难信访事项;对包案调处的重大信访问题和疑难事项,可采取领导包案处理或派工作组蹲点处理方式。包案领导应及时组织力量,集中精力,负责指导、协调和落实所包案处理的信访事项,一包到底,直至该信访事项得到圆满或妥善解决,并写出书面调处报告。对上级交办或指定的包案件,其调处报告要由包案领导审核上报。

5、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调处制度。

要根据信访事项的不同情况,综合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法律的手段调处化解。对涉及政策性、倾向性、群众性的重大信访问题,应由党政领导包案调处。对信访问题突出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分管领导应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指导和帮助。对一些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逐步引入公开听证制度。

6、重大项目工程和重点工程信访评估制度。

对街道实施有关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在实施前邀请市级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作综合评估,并研究提出应对措施。

7、应急处置预案制度。

对突发性、群众性的重大信访事项,制订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机构、处置程序、处置方法和处置责任。

8、信访办理报告制度。

由镇信访办坚持每季度向上一级信访部门报告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

9、考核奖惩制度。镇政府将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加大奖惩力度,奖优罚懒。

10、台帐和归档制度。

各类信访工作活动,包括工作例会、领导接待和下访、约访、重要信访调处等情况应有明确清楚的记载和台帐,信访文字。应按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做到材料搜集齐全,案卷装订规范,查考使用方便。

信访工作预案

对突发性、群体性的重大信访事项,建立丈亭镇信访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党政领导班子同志为成员。并建立信访应急处置工作组,参加人员:

1、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

2、党政办主任;

3、综治办正副主任;

4、信访办人员;

5、与信访处置相关的机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6、与信访处置相关的班子分管领导;

7、信访人所属的行政村或社区的干部;

8、信访人所属的行政村或社区的镇机关联村(社区)干部;

9、信访人所属的行政村或社区的包片民警;

10、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视上访情况,可以随时通知镇民防大队及镇城管中队人员参加。

做到全力以赴,认真做好信访人劝返和事态平息工作。

本文来自:长大导航助学网【

基层信访工作制度篇二
《乡镇信访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基层信访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在服务群众,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基础性作用,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制定以下制度:

一、建立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对信访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其他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工作方面的信访问题负直接责任,所属的各单位负责人对涉及本单位职权范围内的信访工作负全部责任。

二、建立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制度。党委、政府每月召开信访工作会议,具体研究近期发生的突出疑难信访问题,若遇特殊情况应及时研判并上报。

三、建立领导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党政领导根据值班日要求,按时到服务中心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听取群众诉求,协调解决重大信访案件。

四、建立领导包案下访制度。对集体上访问题和重大疑难信访案件,按领导分工实行包案制,包案领导要亲自约谈、下访并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限期办理,并书面报告办理结果。

五、建立目标管理制度。分解落实信访工作责任目标,同相关部门及村居签订《信访目标管理责任书》,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奖惩,促进任务落实。

六、建立信访情况通报反馈制度。每月对信访情况进行通报,对集体上访、重大案件上访和非正常上访实行督查专

报,对上级通报的重要案件实行核查,并反馈情况。

七、建立完善信访工作考核、责任追究制度。把信访工作作为全镇干部管理的内容,把处理信访问题和信访实绩与其他工作联系在一起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负责任,不能按期办结信访案件,或工作不实,处理不当,激化矛盾,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未完成信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的单位和干部要进行责任追究。

八、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坚持经常性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实行全方位、全覆盖、多层次排查。尤其重大节日、敏感时期,对重点人、重点事,加大排查力度。实行镇每半月,村居每周一排查、一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问题早解决。

九、建立信息汇总分析报告制度。信访办公室应客观准确定期进行信访情况统计分析,每月向党政领导提交有关信访事项统计报表及情况分析报告,针对具体信访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及稳控措施,供领导决策。

十、建立联合接访制度。在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下,每两个月举行一次部门主要负责人联合接访,并提前两天公告接访地点、时间、部门和人员,集中化解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的疑难信访问题。

基层信访工作制度篇三
《乡镇纪委信访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实行镇领导干部包片、包村;村干部和党员包组、联户,分级分层对所包范围内的信访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镇党委、政府和镇直各部门要把信访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处理重要信访问题,解决信访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条 办理信访举报案件坚持“分级负责,分工归口处理检举、控告和申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认真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不得敷衍塞责。对本地区本部门发生的信访举报案件,不认真解决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条 严格执行保密纪律,把信访举报材料列入密件管理,对违反规定,造成举报信件失密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直至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条 坚持做到信访工作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检查、总结,并按时完成上级的各项统计报表和信访立卷归档工作。

第五条 办理信访工作一般经历准备、办理、反馈、了结四个过程。

准备过程。包括总量记数、信件消毒、分拣、拆封、装订、盖收信章、分送承办人;请上访人登记;接听举报电话。在工作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某些环节或工作作适当合并和简化。

办理过程。包括审阅来信、接谈、来访记录、整理电话举报记录、转办、回复、情况反映、分项统计等。

反馈过程。包括中间汇报、回报结果、检查指导。 了结过程。包括审核承办单位查报的处理结果、呈报有关领导批准结案、按照规定立卷归档、由承办单位回复信访人。

第六条 处理来信的基本过程和方法

信件消毒、分拣、拆封、装订。随信寄来的证件、现金、各种票证和其他物品,要逐一清点核对,妥为保管,防止丢失;要保持信封和邮票的完整,若发现原信封无邮票、应予注明;信封、信纸、转办单应合并装订。

审阅来信。来信是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的,可请有关部门翻译;来信中有看不懂和无法理解的土语、方言或图形、符号的,可请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士破译。

来信登记。收到来信应填写来信摘要卡,并登记来信登记簿,登记内容包括写信人单位、住址、姓名、信件分类、内容摘要、处理意见、收信时间、转办时间等。摘登来信应做到言简意赅、准确无误、字迹清楚、条理分明。

要信送审。重要信件应及时送主管领导审阅,并按领导批示及时办理。

第七条 处理来访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接谈。接待人员要认真听取来访人的申诉或反映的问题,并做好记录,把握“热情接待、交待政策、恰当处理、做好思想工作”的原则。接谈过程中应进行必要地询问、征求来访人的意见、索要书面材料,确认来访反映的内容摘要,给予恰当回答。

来访登记。对初次来访者,要填写来访登记卡,并登记来访登记簿,登记内容包括来访人单位、住址、姓名、分类、内容摘要、处理意见、来访时间等。

第八条 对来访者提出的问题、意见、建议和要求,不论是否合理,能否解决,都要热情接待,耐心倾听他们的控告或申诉。切忌简单粗暴,推拖了事,更不能把上访群众拒之门外。对来访人提出的问题作出符合党的政策的处理,满足群众的正当要求。对不属本工作范围的来访,要做好解释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帮助联系或介绍到有关部门处理。

基层信访工作制度篇四
《乡镇 信访各项制度》

**镇信访工作各项制度

一、基本原则

1.实行信访工作领导负责制,信访处理坚持“分工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镇委书记是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是直接负责人,一岗双责各有关部门负责信访具体工作。

2.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规定办理信访事项,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办理信访案件做到不积压、不拖延、无差错,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信访制度

(一)**镇领导接待日制度

1.为了保持我镇党政领导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和规范我镇信访工作,根据《信访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建立本制度。

2.镇党政班子成员以轮流值班的形式,负责当天的来信来访。

3.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受理属于我镇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倾听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帮助解决各种问题,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我镇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

机关提出。

4.对待来电、来访要热情周到,耐心听、认真记、主动问、尽心答。能够解决的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

5.当天值班领导受理的信访事件或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批办以及其他部门转办的信访案件,由办公室负责做好登记并报主要领导批转。

6.对上级机关,上级领导转交的信访事项,办结后由承办单位或具体承办人及时将办理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交主要领导审核后,由办公室反馈上级机关和上级领导。

7.接待群众来访的当天值班领导与信访事项或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纪律和工作保密制度,保护来信来访人的合法权益。

9.各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在信访工作中要认真负责,依法办事,若出现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行为,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信访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刑事责任。

(二)**镇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度

1.信访办公室为首问责任人,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承办、转办、处理、回复等工作;

2.凡第一位接待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要按照有关规

定和程序及时办理、跟踪服务。

3.对反映本辖区范围内的问题么,要及时送交分管领导审批,迅速组织调查、答复;

4.对群众提及的不属于本辖区职责权限内得要求事项,应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并设法结转或指导前往有关职能部门;

5.对主要领导下达有关部门、人员办理的群众投诉、求助事项,要及时向主要领导了解办理情况,并将办理情况反馈给投诉者;

6.首问责任人接转群众时要文明礼貌,诚恳热情,不得为难群众;;

7.首问责任人的工作应接受镇党委的检查和监督。

**镇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强化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不重视信访工作,工作被动,造成群众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和重复上访的,采取以下办法追究各相关单位及负责人责任。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单位通报批评。

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属实,但因责任单位不处理或处理不当,导致群众进京上访或重复到省、市和区上诉的; 进京或到省、市、区群体上访,事先没有预报,控制措施不力,事后不按要求到现场做工作的;

有权做出处理决定的单位,不给上访群众出具《上访问题处理意见书》的,不按时反馈情况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 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律程序,根据情节和后果,分别给予责任者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 对本级职责范围内的信访问题,不接待,不处理,推卸责任,激化矛盾,导致群众越级上访,造成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的;

对群众上访和可能出现的集体越级上访没有及时上报,不听调度,拒绝前去做工作,以致误事,造成社会影响的;

在信访问题时有以权谋私、行贿受贿等行为,致使信访问题处理不公,造成恶劣影响或冤假错案的;

④在处理信访问题时违反规定,泄露秘密,使信访人遭受打击报复,造成严重后果的;

⑤对群众集体上访、静坐、游行或上访人员寻衅闹事,不出面做工作,疏导不力,甚至放任不管,矛盾上交的。

二、对年度信访工作目标考核不合格和出现重大集体越级上访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由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视其情节作出组织处理。

三、对年度信访工作目标考核不合格的,予以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资格。对该部门主要负责人予以调整。

四、本《制度》由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基层信访工作制度篇五
《乡镇信访制度汇编》

1、负责办事群众及代办员咨询、留言、代办等事项。

2、负责了解办事群众的具体事项,如按规定不能办理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3、负责做好对群众来电的记录、答复、代办、督办、反馈和归档工作。

4、及时向乡领导汇报群众来人来电反映的重大问题,并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5、负责对监督意见箱情况进行归纳,并报告有关领导。

6、负责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它事宜。

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职责

负责办事群众及代办员咨询、留言、代办等事项。 负责了解办事群众的具体事项,如按规定不能办理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负责做好对群众来电的记录、答复、代办、督办、反馈和归档工作。

及时向乡领导汇报群众来人电反是非曲映的重大问题,并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负责对监督意见箱情况进行归纳,并报告有关领导。 负责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它事宜。

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行政职业道德规范: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敬业爱岗、保持高度的工作热情和科学求实的工作精神。工作中勇于创新,敢担风险、敢负责任。工作人员应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互相体谅、互相谦让、互相监督。

2、语言、仪表兴止行为规范:坚持文明办公,语言内容要健康、诚实、可信、举止表情要端庄稳重。对待群众或接打电话中要严格遵守道德文明要求,不讲粗话,不使用污秽言语;接待办事群众热情周到,彬彬有礼,耐心作答,首问责任人负责到底。

3、业务行为规范:加强业务学习,准确完整地掌握,执行上级各项政策,严格按程序办事。

代办员职责

负责代替群众全过程办理所需事项。

对群众负责,接受群众的监督、检查。

保管好群众转交的申请事项材料证件等,及时到服务大厅对口转交工作人员,全过程跟踪代办事项的进展情

况,并监督、督促工作人员加快办理进度。

在事项办理过程中,做好申办群众与受理人之间的联系协调。

对办结事项立即将办理结果交给申办群众。

乡领导信访接待制度

建立健全信访工作会议制度和领导值班接待制度。要建立乡镇领导轮流值班接待制度,每个工作日确定一名值班领导,专门接待上访群众,接待领导包括乡党委副书记、副乡长。同时每周至少安排一次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接待日。

严格执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力、失职造成重大信访案件,后果严重的,要按照信访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落实信访首问负责制。对首次受理信访事项并有权处理的,要落实首问负责制,明确责任人。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向信访人解释清楚,提高初信袂访的处结率,避免重信重访或越级信访。绝不允许相互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上交矛盾。

落实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制度。乡

主要领导每年阅批群众来信要占本级受理来信总量的30%以上;上级部门立案交办的重要信件和50人以上的联名要件批阅,及时进行处理,并由交办领导跟踪督办,审核办理结果,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答复。

坚持党政领导协调外理信访事项制度和领导包案制度。“三包一保”(包案件、包查办、所结案、保稳定)责任制,一负到底。

每季度要下访两次以上。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接访工作,对越级集体方访,要按照上级机关通知要求迅速赶赴现场或接待场所处理。

乡村两级每月要进行一次排查,并及时向县信访局报告排查情装饰品同时做好工作,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对已经发生的进京上访和赴省集体上访,事发地的主要领导同志要及时到现场做好劝返工作,做好敏感时期的稳定。

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政务公开、村务以开等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基层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携带危险品、管制器具的;

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

煽动、串连、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行政机关不得有以下情形

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的办理期限办结信访事项的; 未按规定反馈信访事项办理结查的;

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信访事项的;

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的;

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的;

其他需要督办的情形。

收到改进建议的行政机关应当在30日内书面反馈情况;未采纳改进建议的,应当说明理由。

基层信访工作制度篇六
《乡镇信访工作若干规定》

**乡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当前信访工作的若干规定

为进一步促进我乡信访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立为民、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信访隐患排查制度

1、各村每月5日前包村(案)干部负责向乡排调中心上报信访隐患排查表,如出现隐患随时上报,凡未排查出矛盾隐患而上访的,对村和包村(案)干部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二、信访案件交办制度

2、实行乡、村干部包案制度,要求乡、村干部发现矛盾隐患,要及时积极化解矛盾,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不出现越级上访。

3、交办信访事项的承办单位自交办函件的5—10日内办结,对疑难、复杂的案件经交办部门领导审批,可延长最长不超过15日,乡信访办在规定时间内对案件进行督办。

4、上级交办或本乡信访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结后要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做到事实清楚,解决问题彻底,案结事

了。息诉罢访的要求:由上访人亲自填写息诉罢访保证书,由包村(案)领导、包村(案)干部签字,加盖上访人所在村公章报乡信访办。

5、乡信访办要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的要求,对报告办理结果的汇报材料进行审核,做到一案一档,规范上报,及时归档。

三、信访案件通报制度

6、信访情况通报采取简报的形式,通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及案件办结情况。

7、信访情况通报原则上每月一次,特殊情况每周一次,由乡信访办负责,对交办的信访案件,没有按时间办理完毕,或连续被倒排的责任人,将进行问责。

8、信访情况通报的主要内容是:来信来访情况;进京、赴省、到邯(武)上访情况;信访工作的动态和特点;交办案件案的处理情况;对信访案件责任人问责情况。

四、信访接访、控访制度

9、每个接待日安排一名领导接待,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情况反映,真实记录详细情节、主要事实和反映问题,耐心

向来访者解释、问答、转处或其他处理。

10、对能够当场处理的问题,当场答复来访人。对情况复杂的信访事项,按照政策做好解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及时解决处理,并同时告知来访者,限期办结。

11、对发生越级上访的实行乡、村干部共同接访制度,凡到市、到邯、赴省、进京上访的,由包村(案)领导安排接访,自筹经费,分别在接到乡通知后半小时、一小时、三小时、五小时内到达,并处理善后事宜,消除影响;接通知后,迟到、拒到、不到,甚至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进行问责。

五、信访责任追究(奖惩)制度

12、实行乡领导、干部首问责任制,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处理。

13、对出现越级访或造成影响的,解决案件不到位的,年底与奖金挂钩,乡决定拿出全年50%的奖金直接与解决信访工作挂钩。

14、如发生信访案件,给乡里造成不良影响的,没有及时处理到位,将严格按照十八大期间信访问责制度问责。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1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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