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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打卡制度

2016-02-25 08:51:14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上班打卡制度第一篇《上下班打卡制度》 ...

上班打卡制度第一篇
《上下班打卡制度》

打卡制度

为了整顿公司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经公司研究决定,所有 员工上下班实行打卡制度,针对员工的打卡制度有以下的规定: 1、上班时间: 冬季(11月01--4月30) 上午9:00—下午5:30 夏季(5月01—10月31) 上午8:30—下午6:00

2、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每天上下班时应先打卡,不

打卡者按旷工处理,有特殊情况须提前通知部门领导报行 政部备案以便考核。 3、本公司员工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上下班。

4、正常情况下,员工上、下班须保持各1次打卡记录。出现多次打卡记录,上班以当日最早时间记录为准,下班以当日最晚时间记录为准。

5、迟到15分钟以上罚款10元。迟到1小时以上记为旷工半日。早退者一律做旷工一日处理,不得补请事假、病假抵充。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6天,则予以开除并追究相应责任。

6、出勤但未打卡者,需根据具体情况填写《未打卡情况说明表》,经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签字确认。

7、上下班打卡均由本人亲自操作,严禁代人或托人打卡,如有违者,

责任双方均罚款20元。

8、没有上班、加班而打虚假卡的,按旷职工一日论处。

9、遇停电或打卡机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时,于12小时内报行政部门备案。过时不予受理。

10、如有事不能实行正常打卡的,必须先报行政部门说明情况,严禁

因为私人事情耽误打卡。

如与本制度条款制度相抵触的,依照本制度执行,各部门负责人与相关人员配合行政人事部监督落实执行!

上班打卡制度第二篇
《公司上班考勤制度》

仓 储 部 考 勤 制 度

为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劳动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

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凡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者,进行岗位责任制考核处罚。

1. 目 的

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而制定

2.适用范围

南宁市许烁铠有限责任公司员工

3. 责 任:

部门主管、经理

4. 程序内容

4.1 出 勤:

工作时间: - 每周工作六天,

每天8小时,正常时间为上午8点到下午6点,

午休为二个小时(12:00 -2:00之间任选时段)。

 打 卡:

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计每日4次)。

员工应亲自打卡,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者,无论是否迟到, 均按C类迟到

计算.忘记打卡的员工, 需要其直接上级把员工漏掉打卡的时间人事部经理给予补签.

 公出:

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需在前台登记,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 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

部门经理批准,并到人力资源部登记.

 请假:

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经理事前批准,并到人力资源部登记

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并

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4.2 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奖惩制度:

全勤奖:每月100元,以考勤卡为准.

迟到早退线: 上班8:05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5:45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特别条款: 在一个自然月份里,允许二次迟到(不晚于8:30),给员工应急时使用。超

过10:00,扣除缺勤时间的工资。

迟到细则: 在一个自然月份里,第三次或更多的迟到处理如下:

A: 8:15-8:30 到,即迟到 0-1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1%

B: 8:31- 8:45 到,即迟到16-30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2%

C: 8:46- 9:00 到,即迟到30-4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3%

D: 10:00以后,按旷工一天计

注:若8:00-10:00间致电直接上级请假者,可补假,否则按旷工计算。

早退细则: A: 17:30- 17:45 到,即早退 0-1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1%

B: 17:15- 17:30 到,即早退16-30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2%

C: 17:00- 17:15 到,即早退30-4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3%

D: 17:00以前,按旷工一天

 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

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满三天后的二天内交出"辞退处分报告"。

 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6天(48小时)者被视为旷工,并予以辞退。

4.3 考勤统计

 各种休假单,加班单应于每月28日前交至人力资源部,由行政部统计.

南宁市许烁铠有限责任公司

人事部 制(执行)

2010-10-25

上班打卡制度第三篇
《关于上班打卡制度》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作息时间,在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时自觉打卡,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

三、无论执行夏季作息时间,还是冬季作息时间,上午、下午打卡时间界线均以中午1:00划分。在1:00以前打卡的,相应计入上午上下班时间纪录;在1:00以后打卡的,相应计入下午上下班时间纪录。

四、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时间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有部门经理手写书面批准要求为依据。

五、经公司统一安排,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加班,执行正常作息时间,并需要兑现加班工资的,应按规定打卡,并以打卡记录兑现加班费。没有打卡记录的,不予兑现加班费。

六、遇停电或考勤机发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时,考勤人员在当月考勤表后附文字说明。

七、工作人员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有效。在没有确认打卡有效情况下放弃打卡或因疏忽忘记打卡、无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

1、上班时打卡,下班时不打卡的,按照早退处理;

2、上班时不打卡,下班时打卡的,按照迟到处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旷工处理。

八、经多次打卡考勤机不予确认者,须在本班次内及时通知办公室考勤人员重新录入指纹,由此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本人应在班次内向办公室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不主动向办公室打招呼重新录入指纹或办理核销登记手续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九、工作人员因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办公室根据本人的请假条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事先未向办公室递交请假条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十、部门职工因下列情况之一,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本人负责,于当天或次日持部门负责人签批的《因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向办公室办理核销登记。未及时办理核销登记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1、因公出差的;

2、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到单位打卡的;

3、确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开会、办事的;

4、上班后外出办事、下班时不能按时返回的;

科室、部门负责人有上述情况者,由经理签批《核销登记表》,并由本人负责向办公室办理核销登记。

干部、职工或部门负责人在形成上述事实之前,应分别征得部门经理或分管经理的同意。

十一、经调查核实,工作人员确因疏忽忘记打卡的,可按照本制度第十项规定的方法和程序,经部门负责人或经理导审批后办理更正。

十二、故意不打卡形成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即认同为迟到、早退或缺勤,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工作人员因个人失误,在非打卡时间打卡或打卡次数不够、操作不当,导致考勤机错误记录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十四、干部、职工个人考勤记录由办公室负责定期公布,干部职工有异议的,可以到办公室查询。

上班打卡制度第四篇
《上班考勤制度》

武穴市统计局上班考勤及休假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加强和转变我局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建立良好的机关工作秩序,根据《公务员法》、《劳动法》、《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和武穴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勤制度

(一)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机关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

(二)工作时间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三)因病、因事不能上班,要及时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事后补假。

(四)请公假(婚假、丧假、探亲假、生育假、工伤假、年休假)按国家和武穴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时间职工因公外出离岗,要履行请假手续。

(六)不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请假期满不续假或续假未经批准逾期不归的,均按旷工处理。

二、请假手续

(一)请事假、公假需按程序提出申请,并按审批权限经批准方可生效,如遇特殊情况来不及事前请假,事后必须办理补假手续。

(二)病假(超过一天)、工伤假必须有医院证明,领导方可批准。

(三)请假要办理统一的请假手续,请假超过一个星期,应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通过方可。

(四)请假结束后要及时销假。

三、请假审批权限

(一)局长请假按武穴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副局长请假,由局长批准;副科级干部请假,由分管局长批准。

(三)科室负责人请假,一天以内的,由分管局长批准,一天以上的由局长批准。

(四)各科室普通科员请假,一天以内的由,科室负责人负责,一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负责。

四、考核措施

考勤记载采取局办公室每天签到和局领导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局办公室负责全局干部每天考勤记录及请假备案工作。

(二)局分管机关的领导负责平时上班考勤不定期抽查考核工作,并做好抽查记录,抽查结果报办公室统一记录。

(四)考勤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

(五)考勤情况是局年度考核、评奖、晋升和推选先进工作者的重要依据。

(六)对无故旷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以上或者全年累计三十天以上的人员将根据《国家公务员法》的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五、对法定假期加班的管理办法

节假日、双休日加班。节假日、双休日原则上不得随意占用,但因工作需要由局领导安排节假日及双休日加班的,事后由局统一给予补假调休,或发加班补助。

上班打卡制度第五篇
《上下班考勤制度》

考勤制度

为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人员行为,深入贯彻落实淇滨区委、区政府和局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正常上下班等有关办公秩序的文件精神,结合局开展的“庸、懒、散”专项治理这项活动,确保站工作纪律、作风建设等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对外树立起良好交通运输形象,根据站工作实际,本着以人为本和可操作性,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淇滨区委办公室淇滨办[2012]4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

1、总体要求

站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机关)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

2、考勤对象

全站所有在职工作人员。

3、考勤标准

对全站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的劳动纪律进行考勤,上级或站领导将不定期检查全站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出勤情况。

4、考勤办法

(1)全站建立日考、月报、公示、年评的考勤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必需认真执行。如拒绝执行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规定报局进行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2)考勤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公正无私,增强责任心,严格考勤、认真统计、及时公布,不得徇私舞弊,隐瞒事实,如发现,按隐瞒对象的出勤情况一并同样处理。

(3)由付站长、站长负责考勤或由站长指定人员考勤,对全站人员每天到岗工作情况进行记录备查。每天上班按国家规定上下班时间进行签到(退),确实另有工作按排不能在上班时间到站签到的,电话上必须向考勤人员报清工作安排情况,并说明具体去向,因事因病等原因请假的,必须事前向考勤人员提供请假手续,特殊情况事前未告假的,事后必须补办有关手续,不办手续或未批准,按缺勤处理。

(4)站全体工作人员请事假、病假不管时间长短必须书写请假条经站领导同意后经主管局长审批。

(5)签到考勤结果由站负责人于每月末进行统计,报站领导审核且经分管领导审阅后以适当形式予以公布。

5、考勤内容

(1)考勤内容分为:出勤、病假、事假、公假、旷工、迟到、加班、早退、学习、公差、工伤11种。

上班:按国家规定作息时间在单位根据站领导或上级领导安排执行公务、履行职责、办理各项业务,清洁站卫生视为上班。

公差:因工作经局领导或局(所)办公室安排值勤、外

出等公务,视为出勤。站领导应将人员外出工作去向告知考勤人员,以登记备查。

学习:经局领导同意的电大、函授、技能技术培训和政治学习的,视为出勤。

病假:因病凭县级(县级以上)医院出据的医疗诊断证明经局主要领导同意休息治疗的,视为病假。请病假应首先经站领导同意,由分管领导审批。

事假:工作期间,私事原则上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经站领导同意且报分管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离开;事假以XX小时(分钟)请的,每月一累计请假小时的总数除以每天工作八小时得出的数值的整数为请假的天数(小数不计)。

迟到:凡上班超过国家规定时间15分钟以上至30分钟内的,视为迟到。

早退:离下班时间提前30分钟内离开岗位视为早退。 旷工:未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在30分钟以上者或超过上班时间30分钟以上到岗的、离下班时间30分钟以上离岗的视为旷工。

加班:因工作需要或上级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工作的,视为加班。如加班,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安排调休。

以上XX分钟以上不含本数,XX分钟以内含本数。

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条件被认定为工伤的 在休息治疗期间视为出勤。

(2)其他事项

1、工作人员公休、婚假、丧假、产哺乳假、参加继续

教育等不在本规定中所指的事假之列。 2、参加函授、自考等业务进修,必须持有入学、函授通知书等证明经站领导同意后报主管领导批准,由站考勤人员备案,当学习和工作发生矛盾时,工作人员应妥善安排工作,保证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3、当正常上、下班时遇冰冻雨雪天气或偶然事故等合理原因时,影响正常上班迟到的,经向考勤人员说明情况且调查属实时,按事假对待。

二、惩处办法

1、迟到和早退一次的各扣现金10元;旷工一次扣50元,首先从本人日常补助中扣除,不够的扣发工资。

2、关于病假、事假事项的惩处办法,按淇滨区委办公室淇滨办[2012]48号文件规定执行(因大病需住院治疗的除外)。

3、个人全年出勤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每月迟到3次以上或全年事假累计15天以上或旷工超过3天,当年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并取消当年考勤有关奖励;全年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30天予以辞退。

4、全年病假1个月以上不足半年的不参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

三、公休假

职工依法享有公休假。办理程序:职工休假前十天提出

申请,经站领导和主管领导同意且经局领导批准后即可休假。职工每年可申请公休假,若不申请,视为自动放弃;若因工作需要局领导不同意休假,事假抵扣公休假。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上班打卡制度第六篇
《员工上下班打卡制度 草稿》

员工上下班打卡制度 如果员工总是忘记打卡,那肯定态度也有问题,公司很难相信连这点事情都做不好的人能把工作做好。

目的: 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严肃上下班纪律

依据: 《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等相关考勤管理制度

适用: 本公司所有在职人员

制度条款:

第一条 本公司所有员工干部上下班,悉依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 本公司所有员工干部都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考勤。

第三条 迟到、早退、旷职工按下列办法处理:

1.上班迟到5分钟内的,予以10元/次的处罚; 5分钟至30分钟内的,予以20元/次的处罚;30分钟后的,予以扣发半日薪资的处罚;

2.早退的一律予以扣发10元/次薪资的处罚;

3.旷工的予以扣发三日薪资的处罚;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3天的,均以自动离职论处,一切待遇归零处理。

第四条 上下班打卡及进出行动,均应严守秩序,原则如下:

1.上下班同时打卡超过三人时,必须排队依次进行,如有争夺、拥挤、插队等扰乱秩序的行为, 经监督人员指出后,仍不改正的,视情形予以20-50元/次的处罚;

2.无论何种班次(包括加班),上班者不得打了上班卡后外出或到宿舍办理私事,如有违者,按迟到论处;

3.下班者应先打卡后外出, 如有违者,即按早退论处;

4.下班时间到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提前下班等候打卡,如有违者,即按擅离职守或早退论处,所属管理人员应负连带的责任;

5. 上下班打卡均由本人亲自操作,严禁代人或托人打卡,如有违者,责任双方均按当日工资的三倍罚款论处;

6.没有上班、加班而打虚假卡的,按旷工三日论处;

7. 遇停电或卡机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时,应在24小时内上报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过时不予受理,如违规,按旷工半日论处;

8. 漏打卡的, 予以扣发10元/次薪资的处罚。

9. 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或提前下班的,须持有效请假单或部门领导签署的放行条并做好相关登记后方可离开,否则,保安人员有权禁止外出。如有违者,按早退或旷工论处。

10. 销售营业等人员因公外出较长时间的,应向其负责人报告,并由所属部门负责人确认。

第五条 本制度条款如有与日前制度相抵触的, 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六条 本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与相关人员配合行政部监督落实执行。

第七条 行政部门对本制度享有最终解释权。

第八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准后生效。

上班打卡制度第七篇
《上下班打卡制度》

上/下 班 打 卡 制 度

 在员工通道出人口处设有卡钟,员工上下班必须从该通道出入;

 每个班次的上班时间为到达工作岗位的时间,员工应在上班时间之前打卡、更换工服并且到达

工作岗位。同样地,下班时间以后员工才可以离开工作岗位、打卡、更换工服。

 所有时间应以考勤机为准,任何迟到/早退超过三次(含三次,每月累计),将处以纪律处分:

如果员工迟到/早退一次,处以口头警告;如发生三次以上迟到/早退,处以书面警告。迟到/早退一个小时及以上,以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三次及以上,以辞退处理。

 严禁代人或托人打卡,一经发现处以书面警告并罚款;

 当考勤机出现故障时,部门应安排员工签到/退,作为员工出勤记录。

 人力资源部每月按规定的时间累计及核对各部门的考勤表及考勤卡,员工无打卡记录超过三次

(含三次,每月累计),将酌情给予旷工或迟到/早退处理。无考勤记录或记录与上班时间有差异时,员工本人应做出书面解释由部门负责人确认后交人力资源部。

 由酒店保安员负责打卡处的秩序及安全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考勤卡的发放及核查纪录;  酒店的员工上下班出入必须佩带员工卡,并且随时接受保安部的检查。如有遗失,必须尽快补

办,且本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人力资源部对于员工宿的管理具有最终解释权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酒店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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