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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车辆管理制度

2016-02-25 08:51:40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司机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篇《司机和车辆管理制度》 ...

司机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篇
《司机和车辆管理制度》

济南XXX制药有限责任公司GMP管理文件 目的:为加强司机及车辆日常管理,适应公司的发展,提高公司车辆的使用效率,更好地为公司员工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职责:公司办公室主任、车队长、司机。

范围:公司车队的一切车辆

内容:

1 车辆调度

1.1 公司办公室负责对司机进行调度管理。

1.2 公司办公室负责根据工作时间调整、员工的居住地和路况等情况,及时、合理地安排员工班车运行时间和停靠路线,并及时公布,以保证员工能准时到达公司。

1.3 车辆调度遵循“先重后轻、先急后缓、先客后主、先远后近”等原则,按照公司工作的实际需要,合理调度日常公务用车。任何不合理的用车申请,公司办公室有权拒绝。

2 车辆的保养、修理及事故处理制度

2.1 车辆的保养和维护

2.1.1司机必须爱护车辆,车辆须在规定保养里程内进行保养;司机出车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

2.1.2 司机对车辆必须做到勤洗勤擦,保持清洁。

2.1.3 车队长每月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检查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2 车辆的维修

2.2.1 车辆的维修须由司机提出申请,填写《车辆维修项目申请单》(附件四),经车队队长审核,按照审批权限报批后,到指定厂家进行修理。

2.2.2 车辆外出执行任务时发生车辆故障不能排除时,可在外地维修站进行维修,但事先须电话请示车队长同意,费用发票由随行人员签字证明。 未经同意,擅自修理,费用自负。

2.2.3 车辆在修理厂维修时,必须以报修单为准;发现新的修理项目,及时与车队长联系,经同意,方可修理。所修配件应带回确认。

2.2.4 维修车辆时,司机应在现场监督,做到小问题自己动手,大问题及时发现。司机应加强车辆维修方面的技术水平。

2.2.5 车辆维修结束后,应仔细查看修理厂出具的修理清单,及时发现不合理收费,与修理厂意见不统一时及时与车队长联系。

2.2.6 签单后,向修理厂要回一张修理清单,签字后交车队长确认存档。

2.2.7 车辆维修应尽量安排在周末,不能发生以修车为理由而拒绝出车的现象。

2.3 车辆加油应在指定的加油站加油。

2.4 交通事故处理

2.4.1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司机应做到保护现场,及时与车队长联系,征询处理意见,事故处理责任人为车队长,由车队将处理结果上报公司办公室;严禁隐瞒事故实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4.2 保险公司估价时,司机应仔细检查并指出车辆损坏程度,做到不漏估,并协助车队长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2.4.3 关于事故责任区分和罚款处理办法见《交通事故责任区分和罚款处理办法》(附件一)。

3 车辆费用报销制度:所有车辆费用报销,均需提供合法票据,附相关报销说明,由司机本人、车队长、公司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

4 车队例会制度

4.1 公司实行车队周例会制。

4.2 所有司机应及时参加并签到,有特殊原因,应事先向车队长请假,例会出席情况列入司机绩效考核。

4.3 例会由车队长主持,主要传达公司文件,每日的工作回顾和新的工作布署等,并做相关记录。

4.4 例会上应积极发言,共同探讨车队建设方案,发表个人建议。

5 乘车人下列要求司机不予接受:

5.1 乘车人不经公司办公室允许,要求司机改变行车路线,强行压车。

5.2 乘车人提出超速驾驶、违章超车、停车等不合理的要求。

5.3 乘车人乘坐员工班车时,要求司机改变行车的线路、时间或在非指定的地点或非指定的时间停靠。

6 相关记录公开制度

6.1 司机工作记录检查制度:为确保司机工作内容记录的真实性,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司机的工作周记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张贴在公司公告栏或车队办公室,接受大家的监督。

6.2 考勤统计表、修理费统计表、出车公里数和加油量统计表公开制度。车队长统计填写司机出车公里数和考勤统计表、车队长统计填写加油量统计表、 修理费统计表, 每月张贴公开,接受大家的监督。

7 奖励和惩罚制度

7.1 奖励

7.1.1 对司机设立“安全行车奖”、“服务标兵奖”。

7.1.1.1 “安全行车奖”:具体分为季度奖和年度奖,奖励每季度或年度安全行车无责任事故的司机。

7.1.1.2 “服务标兵奖”:具体分为季度奖和年度奖,奖励对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强烈的服务意识,工作踏实、遇事主动、客户满意度高的司机。

7.1.2 “安全行车奖”:每季(年)度初评选上一季(年)度的“安全行车奖”,由车队根据相关数据进行评定,上报公司办公室批准。

7.1.3 “服务标兵奖”:评选办法同上,评选依据包括相关考核材料、数据,民意调查情况等。

7.1.4 奖励方式:通报表扬、证书、奖品、奖金等,具体由公司办公室另行规定。

7.2 罚则

7.2.1 司机出现酒后驾车、他人代开车行为,将给以待岗处分;

7.2.2 司机未经公司办公室同意擅自出车,将视情节轻重给以通报批评或罚款50元处分;

7.2.3 司机、车队长的通信工具关闭,一经查实,每次给以相关人员罚款20元处分;

7.2.4 由于司机没有及时与公司办公室联系而导致调车困难的,给以通报批评处分;

7.2.5 司机在工作周记或里程上弄虚作假,以骗取各类补贴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以罚款50-200元处分;

7.2.6 司机忘记出车时间或无特殊情况,未在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而给业务的开展带来影响的,给以通报批评处分;

7.2.7 司机在出车过程中,不配合调度人的合理安排,消极怠工,一经查实,给以通报批评处分;

7.2.8 未经允许,私自搭载非公司员工,一经查实,给以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处分;

7.2.9 司机在出车过程中,严禁超速行驶,违者,给以罚款100元处分;

7.2.10 司机违章、交通事故等情况不及时如实上报,一经查实,给以通报批评并罚款100元处分;

7.2.11 因未定期保养或及时维修而发生车辆故障,导致调车困难,一经查实,给以罚款50元处分;

7.2.12 无特殊情况,司机未在用车结束后及时填写《司机工作月度记录》并在第一时间请用车人签字确认的,给以通报批评处分;

7.2.13 司机被用车人投诉,经车队调查后属实,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通报批评,第三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给以待岗处理。

7.2.14 公司车辆管理的负责人:公司办公室主任、车队长,出现工作失误或渎职现象,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8 附则

8.1 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改。

8.2 自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原公司相关文件与此相抵触者自动废止。

附件一:交通事故责任区分和罚款处理办法

附件二:(文件编号:SOR-RJ-001-0)用车申请单

附件三:(文件编号:SOR-RJ-002-0)司机工作月度记录表

附件四:(文件编号:SOR-RJ-003-0)车辆维修项目申请单

附件五:(文件编号:SOR-RJ-004-0)车辆大修/新购验收单

附件六:(文件编号:SOR-RJ-005-0)车辆交接记录表

附件七:(文件编号:SOR-RJ-006-0)车辆维修及保养档案

附件八:(文件编号:SOR-RJ-007-0)司机每月支出统计表

附件一

济南宏济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交通事故责任区分和罚款处理办法

交通事故和交通违章处理规定:

1 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除马上着手处理善后工作外,应立即通知车队长和公司办公室主任。一般事故由车队长处理,重大或特大事故则须车队长与公司办公室主任共同处理,其处理结果在车队存档。交通事故发生后,决不允许任何知情不报或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

2 交通事故对肇事者的处罚:

2.1 交通事故性质的分类:

2.1.1 轻微事故,损失金额4000元以下;

2.1.2 一般事故,损失金额4000~30000元;

2.1.3 重大事故,损失金额30000~60000元;

2.1.4 特大事故,损失金额60000元以上。

2.2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次要责任、同等责任、主要责任、全部责任。

2.3 发生交通事故,不负事故责任者,不予处罚。

2.3.1 正常工作状态下,发生交通事故按事故性质和责任大小,分别进行如下经济处罚:

司机车辆管理制度第二篇
《公司车辆及司机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的车辆费用控制和驾驶员管理,规范车辆使用、维护和保养,保障安全

行车,延长车辆使用寿命,降低车辆的使用成本,提高服务质量与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 职责:

2.1 行政部:负责公司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负责公司车辆调配,确保车辆规范使用。

2.2 各部门:各部门如需用车按本制度规定申请用车。

三.作业内容:

3.1 车辆调度管理:

3.1.1公司所有车辆证照、稽核及调度统一由公司行政部负责管理。

3.1.2公司各部门需要使用车辆时,应遵照公司相关流程办理。部门使用人需填写用车申请

单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交由行政负责人批准,市内提前5 小时提出申请,市外出差需

提前1天申请,然后由行政部统一安排调配;省外出差用车需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否

则行政部不予派车。

3.1.3每车应设置“每日车辆出行情况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

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行政部车辆管

理员每月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记载不实者严肃处理。

3.2 车辆使用管理:

3.2.1公司车辆由公司专职驾驶员驾驶,驾驶员必须具有驾照。

3.2.2外出车辆,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搭载任何人;驾驶员也不得擅自将车辆交其他任

何人驾驶,违者公司将严厉处罚,直至辞退处理。

3.2.3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务车开回家,或做私用。

3.2.4 车辆出行由行政部统一负责记录,车辆外出驾驶员必须将用车申请单交由门岗保卫

处,门岗保卫人员见用车申请单无误后方可放行。

3.2.5 车辆无出车任务时,一律停放在公司指定的位置,违者按相关规定处罚。

3.3 车辆保养、维修管理:

3.3.1驾驶员应定时对车辆进行检查及保养,确保车况良好,做到车病不上路,保证行车安

全。

3.3.2驾驶员发现所驾驶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向管理员汇报,提出维修意见,并填《车辆

维修保养申请单》,送定点厂维修。未经批准,擅自将车辆送至其他厂维修,全部费

用由自己承担。

3.4 车辆用油管理:

3.4.1驾驶员出车前,要检查油量。 3.4.2 车辆油耗应与行车路程相符合,如果油耗不符,超出部分由驾驶员承担。

3.4.3车辆加油由公司行政部管理。外出购油须经部门领导批准后,凭发票实报实销。

3.5 违规与事故处理:

3.5.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发生事故,追究驾驶人的责任,并予以行政处分直至辞退。

a.无照驾驶。

b.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c.违反交通规则。

3.5.2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

报案,并即与行政部车辆管理员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行政部

车辆管理员报告。

3.6 驾驶员管理:

3.6.1驾驶员责任:

 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功能良好。

 严格按照车辆的操作规范进行车辆驾驶。

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

 热情为乘客服务,认真驾驶、确保安全,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 乘车人下车办事时,未征及乘车人同意,司机不得离开。

 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给予协助。

 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司机又必须离开时,应将其放于后行李厢加锁。

 确保车辆随时处于安全、准确、可靠的良好状态。

 积极向公司提出车辆的使用、维修、保养建议。

3.6.2驾驶员日常工作管理:

3.6.2.1 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管理法》和其他安全条例以及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

3.6.2.2 驾驶员行车前应对汽车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早处理,以保证行车安全。

3.6.2.3 驾驶员须经常检查机油、水箱等状况,以免自燃、缺机油、缺冷却水,确保车辆运

转正常。

3.6.2.4 禁止在车内吸烟,保持车内卫生、干净、整洁。

3.6.2.5 行车途中,司机要切实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严禁酒后驾车。行车时,接、打电话要

使用耳机,以保证行车安全。

3.6.2.6 驾驶员要有服务理念,主动热情为客人提供帮助。

3.6.2.7 无发车任务时,驾驶员在公司行政办公室休息,以确保随叫随到。上班时间严禁无

事串岗,占用公司电脑,影响同事工作;严禁赌博,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3.6.2.8驾驶员应确保手机24小时通讯畅通,以方便调度。无特殊原因,原则上要做到随叫

随到,否则公司不予报销话费。

3.6.2.9 驾驶员要养成良好的成本意识,杜绝长时间停放开空调,避免车辆过度损坏。

3.6.2.10驾驶员对管理人员、调度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借故拖延、推诿或拒不

出车。对出车安排有意见的,应先出车事后向上级领导反映,否则按规定处罚。

3.6.2.11驾驶员应互相团结。发现打架斗殴现象的,按公司制度规定严肃处理。

3.6.2.12利用假冒证件应聘驾驶员的,一经发现,予以开除。如发生交通事故,一切后果全

由自己承担,构成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6.3 驾驶员违规处罚规定:

3.6.3.1驾驶员驾车出现交通事故的,根据轻重给予处罚:

①自己有责任,但没有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每次罚款100元,一年犯两次的将调

离岗位。

②自己有责任,又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根据经济损失,按以下规定处罚:

a、2000元(含)以下的,给予300元罚款;

b、2001元-5000元(含),给予500元罚款,并书面警告;

c、5001元-10000元(含),给予800元罚款,并记过一次;

d、10001元-20000元(含),给予1000-2000元罚款,并处开除处理;

e、20001元-50000元(含),给予3000-5000元罚款,并处开除处理;

f、50001元(含)以上,给予6000-10000元罚款,并处开除处理。

3.6.3.2驾驶员因服务态度不好,受到客户投诉的,一次罚款100元,有两次以上情况,将

调离岗位,情节严重的,将处200-500元处罚,直至辞退处理。

3.6.3.3驾驶员故意不接电话的,每次罚款30元,两次以上扣除当月话费补贴。严重影响公

司客户接、送时间的,调离岗位直至辞退。

3.6.3.4驾驶员弄虚作假、虚报发票侵吞公司资金的,视情节轻重,除扣除所报费用外,并

给以行政处分直至开除。 3.6.3.5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擅自将车辆交予他人驾驶的,每次处罚200元,屡教不改的,

重罚直至辞退。

3.6.3.6驾驶员没有派车单而擅自出车的,每次处罚100元,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予以

辞退。

3.6.3.7驾驶员出差空车回来的,应及时回公司报到,谎称还没回来,将处罚款200元一次;

屡教不改严重耽误公司派车,影响公司商务的,给予重罚直至辞退。

3.6.3.8 驾驶员须如实填写每日情况统计表和油耗登记,影响统计的,每月每人罚款50元。

3.6.3.9驾驶员闯红灯和逆行,除公安机关处罚外,公司发现一次将处以每次100元罚款。

3.6.3.10闯红灯导致交通事故的,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驾驶员醉酒驾驶的,一经发现,予

以开除。

3.6.3.11驾驶员不听从派车指定、不服从管理员调度,一次处罚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理。

3.6.3.12驾驶员没批准休假而没来上班的,按制度规定以旷工论处。

3.6.3.13驾驶员打架斗殴的,予以辞退。

3.6.3.14驾驶员晚上十点之前不按规定停放的,根据《关于不按时停放车辆的处罚的请示》

的规定处罚,每次罚款50元。

3.6.3.15任何人员虚报车辆加油费,一经发现,赔偿损失金额并辞退。

3.6.3.18 驾驶员损公肥私,路桥费、油费、维修费等,一经发现,费用不予报销;在维修

厂虚开并虚报发票的,予以辞退。

3.6.4 驾驶员奖励规定:

3.6.4.1公司实行举报奖励制度。驾驶员有违规现象,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人50%的奖励,(即罚被举报人金额的50%给予举报人),并对举报人身份实行保密。如有诬告行 为,将按公司规定严肃处理。

3.6.4.2公司为驾驶员设立安全奖,驾驶员全年没有出现一次交通事故,即没有交通事故记

录的,公司奖励每个驾驶员安全奖800元。

3.6.4.3公司为驾驶员设立节约奖。

行政部每年根据驾驶员驾驶车辆的记录,文员统计其一年当中费用,即油费、维修费

(包括轮胎更换、内饰等费用),与上年的费用对比,如果与上一年费用有所下降,公司将根据数据,然后按50%比例进行奖励。

3.6.4.4公司对晚上22:00以后加班的驾驶员进行奖励,按照每一班15元给予补贴。

3.7费用的管理。

3.7.1车辆使用、人员出差产生的费用报销按正常报销流程执行

四、相关文件和表单:

4.1 《交通管理法》

4.2 《司机每月反馈表》

4.3 《每日车辆出行情况记录表》

4.4 《用车申请单》

4.5 《车辆维修保养单》

五、附则:

7.1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地方,按本规定执行;

7.2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公司行政部。

司机车辆管理制度第三篇
《机关单位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局车辆管理,确保合理调度、高效运转、安全行驶、节约开支,更好地为全局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各基地参照执行。 一、车辆管理对象 本制度所指车辆管理对象包括:局机关及各基地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范围 (一)单位所有公务性用车; (二)上级或其它单位经领导同意的借用车。 三、车辆使用原则 (一)工作为主、急需优先和统筹兼顾的原则; (二)合理使用、统一调配和提高效率的原则; (三)严守制度、确保安全的原则; (四)统一管理、节约开支,严谨公车私用的原则。 四、车辆管理 (一)车辆使用 1.派遣程序 (1)局办公室负责全局车辆的统一调度使用,其中基地车辆由基地主任具体负责,接受局办公室指导。除特殊情况外,任何人不得直接调度车辆。 (2)由办公室指定车队负责人具体负责车辆派遣管理工作,各科室需要公务用车,应填写《工作用车申请单》,提交车队负责人。 (3)取水、财务取款、大件设备运输、检查、接待等日常公务用车,由车队负责人直接派遣车辆;各科室临时用车,出主城6 区以外且时间在1 天以内(即不在外过夜)的,车队负责人需报办公室同意后派遣车辆,出主城6 区以外且时间在1 天以上的和出xx 市范围的,车队负责人需报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同意后方可派遣车辆。

(4)局领导因工作需要使用车辆,出主城6 区以外且时间在1 天以内(即不在外过夜)的,由车队负责人根据领导指示派遣车辆,报办公室备案;出主城6 区以外且时间在1 天以上的和出xx 市范围的,车队负责人需报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审核后方可派遣车辆。 (5)在主城6 区范围以内,原则上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派遣车辆。办理紧急事务需派遣车辆的,必须经分管局长及分管办公室局长同意后方可派遣。 (6)出主城6 区以外的车辆,车队负责人应根据办公室或局领导签批意见,出具派车单。 (7)车队负责人应掌握实时车辆在位情况,并统一做好车辆派遣工作,除特殊情况外,局机关应保证 1 辆车以上备用。

2.出车管理 (1)驾驶员必须服从车管人员的车辆调度安排,接到任务后应及时出车。出车时要带齐证件,并对车辆作相关检查,若发现车辆故障及时向车管人员报告,及时检修,不带病出车。 (2)驾驶人员按派车单规定路线完成出车任务,不得擅自改变行车路线,遇特殊情况,需要临时改变线路的,必须报车辆管理人员同意,车辆派遣单是驾驶员每月计发出差补助的唯一依据。 (3)出车到达目的地后,原则上车辆应就地等候工作人员完成公务后一道返回机关,若遇车管人员安排其它紧急任务,车辆可返回,用车人另行乘车回单位。

(4)出车返回单位后,驾驶员应及时主动与车管人员联系,以便车管人员掌握车辆及驾驶员在位情况。 (5)出车过程中,未经允许严禁公车私用或转交他人使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由此发生的一切事故和损失,由驾驶员本人及用车人负责,我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6)车管人员应不定期抽查核实驾驶员的出车情况,若发现弄虚作假、谎报出车者,应取消当月的所有出车补贴,并在会上通报批评。 3.车辆停放 (1)所有公务用车必须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下班时应停放车库,不得擅自将车辆停放在外单位、个人家中,一经发现严肃处理,造成车辆损坏及丢失等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2)遇节假日,除安排公务用车外,所有车辆钥匙应交由车管人员统一保管,不得私自驾车外出或转交他人使用。 (二)车辆维护 1.保养、维护及年检 (1)车辆保养:车辆的日常保养及车内外卫生清洁由本车驾驶员负责,驾驶员应爱护和保养好自己所驾驶、保管的车辆,使车辆经常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确保一有任务就能立即出车。 (2)车辆维护:驾驶员应定期对车辆作相关维护和检查,若发现车辆有故障要及时向车管人员报告并及时检修,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3)车辆证件的办理和保管:由车管人员指定相关驾驶员办理车辆年检手续及防汛车汛期免路桥费的手续,缴纳路桥费、车船使用税、车辆保险等费用;以上证件由本车驾驶员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或转借他人。 2.维修 (1)驾驶员无法修理需送厂修理的车辆,由驾驶员提出申请,填写车辆保修单,报车管人员、办公室主任审核同意后,送指定厂家修理。 (2)车辆送厂修理过程中,该车驾驶员应每天到现场检查修理质量。接车时应严格检查修理项目,达到合格要求后

才能接车;接车时车管人员应到现场验收并审核有关费用,签字登记后,财务才能予以报销。

(3)出长途车,途中需要修理时,所修项目应是影响安全行驶的部位,不得借故购买其它备用件,修理费需经乘车人签字,车管人员审核登记,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报销。 (三)车辆油耗管理 每个季度由办公室对每辆车油耗情况进行一次统计,并在驾驶员和局领导之间进行通报,对超标准的油耗费用,超过20%的按超过部分的80%承担。 (四)有关费用管理 1.出车补助 (1)实行每月定额公里补助;出差补助依据《派车单》记载的出车情况,按照局差旅费标准报销。 (2)专职驾驶员公里数补助按300元/月包干;驾驶员兼设备维修人员的公里数补助按150 元/月包干。 2.其它费用 (1)洗车费实行包干制;报销过路费、停车费、汽油费时应写明行车路线、出车到达地,并由用车人签字证明,报办公室审核登记,否则财务人员不予报销。 (2)凡修理费(含换件)在500 元以上的必须有2 人以上参加价格商议;大修车辆,车管人员、办公室主任应到修理厂参加价格商议,并报分管局长批准后才能进行修理,否则其产生的维修费不予报销。 (3)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则,被交通管理部门罚款的,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五、驾驶员管理 (一)驾驶员职责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牢固树立“安全行车、优质服务”的宗旨。 2.服从车辆调度安排,保证行车安全,圆满完成出车任务。 3.爱护车辆,经常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负责车辆的保养、维护和各种车辆证、照的保管,保证行车安全。 4.出车前应认真检查车况,出车返回后,应停放在指定的车库,并适时清洁车辆。 5.遵守机关管理制度,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6.严格执行廉政纪律,维护水文局形象。 7.完成车辆管理人员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车管人员职责 1.负责组织驾驶人员学习交通法规、业务知识,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驾驶员队伍的政治责任和业务技能。

2.加强车队安全、劳动和保密纪律教育,搞好驾驶员队伍的团结,提高服务质量,消除不安全因素,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坚持每月一次安全学习,每月一次安全检查,经常抽查车辆运行和停放情况,所有学习检查情况应有书面记载。 3.认真做好单车成本核算,每季度公布一次驾驶员出车补贴,汽车维修、燃料费、路桥费、停车费、洗车费等开支情况,协助办公室建立车辆单车管理档案。 4.严格按照本制度加强驾驶员及车辆的日常管理,确保后勤保障工作顺利完成。 (三)劳动纪律 1.驾驶员应自觉遵守本局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和派遣,按时出车,文明服务,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1)为领导服务的驾驶员,在领导没有离开单位前,不能离开岗位;在领导不用车时,应接受其它出车任务。 (2)驾驶员因病因事必须提前向车管人员请假。 (3)汽车故障需修理,驾驶员应提前报告车管人员,不得在派车时才提出,如因此影响工作则按无故不出车处理。驾驶员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车管人员应在安全学习时向全体驾驶员通报。 (4)驾驶员保管的车辆不得交给其他人驾驶,一经发现此情况扣发当月安全奖、优质服务奖和当月的绩效奖金。情况严重的,由此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受到严肃处理并以经济处罚。 2.在休息时间,遇有紧急公务,车管人员必须及时调度车辆,驾驶员必须听从安排及时出车,对电话通知出车不允许不接电话和无故关机,驾驶必须时时保持通讯畅通。 3.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未经派车私自出车者,按对外行车的实际公里计费,在工资或补助中扣除;出私车发生交通事故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该车驾驶员全部负责承担。 六、奖惩 (一)奖励项目及标准 1.绩效奖:根据局机关和各基地出台的《驾驶员绩效考核办法》,每季度对驾驶员进行一次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驾驶员的绩效奖金。 2.安全奖:40 元/月,每半年兑现一次,半年内车辆不碰、不擦、不挂,未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驾驶员每人给予240 元奖励,由办公室对驾驶员半年的驾驶情况给予审查。 3.优质服务奖:40 元/月,每半年兑现一次,半年内提供优质服务、服从统一安排、出车满勤的驾驶员每人给予240 元奖励,由办公室对驾驶员半年的出车情况给予审查。

4.通讯费: 80 元/月,每月兑现,发生不接听电话或关机的,由办公室对其情况给予处罚。

(二)处罚 1.驾驶员确保车辆安全,不得私自出车、私拉便客、车辆夜不入库、不在指定

地方停放车或转交他人驾驶等现象,发现之一者,扣发当月优质服务奖40 元,并每次罚款50 元,同时收取用车人费用。 2.凡出现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保险公司赔偿部分外)全部由驾驶员承担,并扣发当年安全奖;由交管部门认定是驾驶员负主要责任的一律辞退。 3.驾驶员上班不在岗(除特殊情况外)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度、无正当理由不出车的驾驶员,由办公室作出停止驾驶,待岗学习,扣发公里补助或绩效奖金等处理。 4.对电话通知出车而不接电话或无故关机的,按不完成工作任务和无故不出车处理,若发现一次不接电话或关机扣除当月通讯费的50%,第二次不接扣除当月全部通讯费用”。 5.因工作需要可对驾驶员进行调整,若驾驶员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正式工待岗学习改换其它工种,临时工自动辞职。 6.驾驶员若将车辆有关证件遗失,由驾驶员负责补办,所需费用自理。

司机车辆管理制度第四篇
《司机、车辆管理办法》

车辆及司机管理办法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确保有效完成相关部门的任务,并将车辆成本最低化,以及对车辆保养维修进行控制,确保司机安全,保障车辆良好的运行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公司所有车辆及司机

二、车辆使用管理及保养

1、公司机动车辆由管理部统一管理,原则上由专人驾驶,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或替代驾驶员的,应由总经理室核准后知会管理部车辆调度处方可进行,车辆使用期间因驾驶员个人操作不当出现的问题由当事驾驶员承担责任。

2、公司员工因公参加各种业务活动,到外地出差或开会,应提前一天写好《派车申 请单》经部门主管批准后送至管理部调度处进行车辆安排,如遇紧急情况时,依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3、车辆的年检、保养、清洁、停放以及办理保险等车务手续由驾驶员负责办理。

4、驾驶员出车前必须认真做好车辆检查,车容整洁、车况良好、部件齐全、制动有效,不允许病车上路。如有部件损坏和不安全因素隐患,应及时处理直至修复,确保安全运输。

5、车辆每周至少清洗一次,驾驶人员在特殊天气情况下可根据车况适当调整。雨雪等恶劣天气后及长途返回时,车辆外表严重污染的应及时清洗。

6、车辆在公司期间应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位,外出期间驾驶员应寻找合理的停车场所停放并保证车辆的安全;

7、遇交通事故或车辆被损坏、被盗窃的,应及时报警并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到场解决。

8、公车私用造成的交通事故,除保险公司理赔的费用外,由使用者负责赔偿给他人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9、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用车,使用者按正常用车费用的5倍缴纳车费,另外对驾驶员每次罚款____元,如发现私自用车发生问题使用者承担全部责任。

10、车辆每年应彻底大修保养一次。车辆大修是一次全面的系统质量鉴定,应由

资深车辆技术人员和驾驶员对车辆认真检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部位应请承修方 及时整改合格后方可接受。新车和大修后的车辆有一段磨合期,驾驶员必须注意 控制车速及其它养护工作。

11、车辆调度员负责记录司机出车时间、地点、里程数、用油量等及司机的考勤、 行

为规范的管理。

12、车辆调度负责记录统计每台车用油量(记录公里数计算加油金额),控制用油成

本。

三、驾驶员管理制度

1、驾驶员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2、驾驶员请假半天以上,须将车钥匙交回调度处。司机必须每天将车送回公司,车辆不出车时要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位置。

3、驾驶员出车,必须持有效的身份证、驾驶证、上岗证,不得驾驶与驾驶证不相符的车辆,如因驾驶员本人忘带证照被交警处罚,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4、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违章罚款由司机承担。

5、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指定地点等候出车;司机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司机要服从调度安排,一切以公司的利益为先。

6、驾驶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有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7、驾驶员夏天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超过则必须休息一小时。

8、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并对其进行行政处分。

9、公司车辆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经由总经理批准方可借用。

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以命令补充或修正。

本办法经呈奉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司机车辆管理制度第五篇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千年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1年06月05日

实施日期: 2011年06月05日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车辆及驾驶员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及安全系数,降低用车成本,确保车辆安全有序的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家居经营总部、基材经营总部的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各核心区及工厂可依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3. 原则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必须坚持“合理使用、统一调配”的原则。

4. 管理职责

4.1. 公司人力行政部是公司车辆管理的主管部门。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由

人力行政部经理监督、车队队长统一管理,总务专员协助的模式开展; 4.1.1. 车队队长应当做好车辆的年检、养路费、车船税、保险费等税费的交缴

和车辆保养维修、违章、事故处理等相关对外事项,保证车辆合法、安全行驶。并负责公司驾驶员的招聘、绩效、考勤等日常管理工作; 4.1.2. 总务专员负责车辆的日常调派,车辆的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维修、

保险等所有费用使用的统计分析;

4.1.3. 人力行政部经理负责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工作中涉及资金使用或异常情况

处理等事宜的协调和批示。 5. 用车管理

5.1. 因公外出必须使用车辆时,应优先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并充分利用周边各

种可利用其它资源。以此降低车辆费用开支及履行低碳环保的社会责任。 5.2. 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由总务专员按事情缓急、职务高低、登记先后的原则统

一调度,合理安排,总务专员外出或休息时,由人力行政经理代为行使车辆及人员调度职责。

5.3. 各部门使用车辆,如上午用车须在前一天下午17:00前通过车辆使用申请,

下午用车须在当天12:00前通过车辆使用申请,否则总务专员有权拒绝派车。

5.4. 公司各部门因公用车,须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经总务专员审核确认后

方可出车,未经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要求驾驶员出车。 5.5. 经核准后的《车辆使用申请单》由用车者交驾驶员,在完成出车任务后,

驾驶员应按照实际车辆使用时间及车程公里数,认真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并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交与乘车人员予以签字确认,回程后将《车辆使用申请单》交还总务专员处。

5.6. 公司公用车辆出大门时,门卫凭有效的《车辆使用申请单》方可放行,对

不能出具审核完整的《车辆使用申请单 》,门卫有权拒绝放行,并通知人力行政部处理。

5.7. 驾驶员每次执行出车任务,应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如实填写出车时间、

起始地点、出车前后的里程及实际使用里程数,并做好加油数据、路桥费、停车费等有关信息的填写。每次车辆回程后,必须征得车辆使用人的签字确认。

5.8. 公司车辆驶回后,应有序停放在公司停车场内,严禁停放在其它地方。因

特殊原因不能归位的,须经人力行政部经理同意,由驾驶员负责确保车辆在外停放安全。

5.9. 公司派车仅限杭州行政区域范围。杭州行政区域范围外的,可提出用车申

请由总务专员安排车辆接送至车站、机场。特殊情况需要跨市派车的,仅限于当天返回且2人以上同行出差。

5.10. 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需跨区域或长时间占用车辆的,部门负责人及以上

人员须事先经总经理在《车辆使用申请单》上特别批示,方可进入车辆申请流程。

5.11. 公司车辆原则上不予外借,同时也拒绝公司员工因私事申请用车,特殊紧

急情况须经总经理或人力行政经理同意。

5.12. 公司总经理用车,可随时通知驾驶员,驾驶员应保证出车。公司总经理需

长期派车出差时,应提前通知总务专员,以便做好人员协调及出车准备。 6. 用车流程

7. 行车管理

司机车辆管理制度第六篇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1. 车辆管理

1.1 基本原则

l 公司车辆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

l 公司有关车辆的购置费、保险费、租赁费、汽油费、维修保养费等费用均由行政部向总经理办公室报批后统一办理。

l 公司的车辆由公司的专职司机驾驶,其他有驾驶执照的员工驾驶公司车辆须经过总经理办公室同意,否则将按违规处理,并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l 严禁无驾驶执照的员工驾驶公司车辆。

l 总经理出国期间或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地点。

1.2 用车原则

l 公司车辆用于保障总经理日常接送,业务活动中接着公司领导、政府部门领导、重要客户和重要合作伙伴。

l 本公司人员在业务中下列情况可以申请用车:陪同重经领导或贵宾、携带大件贵重物品、提取大额现金、公共交通无法到达、气候条件很差、事情紧急。 l 员工和家庭成员出现生病或紧急情况可以向公司申请用车。 l 员工非紧急事项的私事用车请勿申请公司车辆。

2. 车辆调度流程

2.1 申请和调度

l 公司员工使用车辆请提前向行政部申请,填写《派车单》,明确用车事由、用车人、出车时间、返回时间、到达地点、行驶路线、过桥过路费数额;经总经理批准后,交行政部办理车辆调度。

l 公司员工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公司填写《派车单》的,可以通过电话向行政部申请,由行政部报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出车(回公司当天即补办手续)。 l 行政部接到派车申请后,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合理调度。

l 行政部做出调度后,确认《派车单》中所填信息,并通知司机。

l 司机出车前在《派车单》上填写车辆初始公里数,用车结束后填写截止公里数,并交由用车人签字确认。

2.2 车辆使用

l 用车人凭经确认的《派车单》使用车辆。无《派车单》或行政部(或总经理)的口头通知,司机不能出车。

l 司机须提前作好出车准备工作,保证能够按时出车;用车人上车后,司机问清到达地点及行车路线。

l 司机在行车过程中要谨慎驾驶,避免违章或发生事故。对于用车人应热情服务,尽最大可能满足用车人的工作需要。

l 如果用车人因工作需要改变车辆使用时间、行车路线时,请提前通知行政部,便于行政部合理安排后续用车。用车人请勿利用工作用车的机会,在未得到批准的情况下,用于非工作需要。

l 用车人应遵循交通规则合理用车,请勿要求司机违反交通规则,否则一切责任由用车人承担。

l 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违章或事故等意外事件,司机或用车人应及时通知行政部,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l 车辆使用结束后,司机应及时向行政部报到,并报告车辆截止公里数,便于行政部掌握车辆状况或作进一步安排。

3.车辆维护

3. 1车辆维护工作

l 公司的车辆应落实司机负责维护。车辆维护的优劣作为司机绩效考核的一个项目。

l 司机应负责公司车辆的车况车貌,保证随到随用。车辆内使用的装饰用品、清洁工具和简单维修工具由司机向行政部申请,并报总经理批准。

l 司机应充分了解车辆使用的状况,及时对车辆作保养和维修处理。

l 司机负责完善车辆年检资料、维修资料、配件更换资料、保险资料等,并交由行政部统一归档。

3.2车辆维护费用

l 车辆需要装饰、保养、维修时,司机应提出申请,由行政部选择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修理厂家,询价后报总经理办公室核批,获准后及时执行。

l 司机应视天气状况定时为车辆做清洁工作,保证车辆内、外的清洁卫生。 l 如因特殊天气或异地出差,需清洁车辆时,应留存收据或发票,回公司后及时报销。

l 车辆的汽油费报销和维修费、清洁费报销时,应先经行政部审核后交总经理办公室审批。

4.司机管理

4.1合理安排

l 无出车任务时,司机应在行政部待命,同时遵守公司各项制度;完成行政部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协助行政助理处理相关行政事务;并可视情况于每日安排半天的招展工作,不对其制定相关硬性指标,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计提业务奖励。 l 行政部或用车人要合理安排司机的工作和休息,避免疲劳开车和带病开车。

l 行政部或用车人要合理安排好用车路程和时间,防止超速行车或违章行车。

4.2考核与奖惩

4.2.1关于绩效奖励

l 司机的绩效奖金按全月绩效考核分数确定。

l 由行政部根据每月底的统计结果,作为司机绩效奖金发放的依据。

4.2.2关于奖励

l 司机有符合公司规章制度范围内的优秀表现或突出贡献,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奖励。

l 每月车辆保养佳、无投诉、无违章、无事故者可予以一定数额的奖励。 l 年度无违章、无事故、无投诉可奖励于年终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

4.2.3关于惩罚

l 在公司规章制度范围内的违规行为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罚。

l 每月30日以前,司机应查询自己负责的车辆有无违章并及时处理,行政部第一负责人对此负监督责任。

l 如司机提出维修申请后,因相关负责人未认真对待而造成损失或违章事故的,对该相关负责人处以每次100元的罚款。

l 车容不整洁、没有对车辆及时清理,对司机处以每次10元的罚款。 l 司机因没有履行应尽的职责而造成用车人投诉的,每次罚款20元。

l 司机未做好出车前检查(如:缺水、油,电路故障等)的,每次罚款50元。 l 对不执行行政部工作安排而造成损失的,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每次处以50元罚款。

4.3加班与调休

l 凡公司确定的公休日,司机出车时按加班计,公司给予相应的调休。工作日或非工作日晚上加班,1小时以上开始统计(按4小时/半天,8小时/天计算);并依此类推。

l 如陪同总经理出差,无单独用餐、住宿等,原则上不再享受出差补贴,只计算调休时间。

l 出差期间已经享受出差补贴的不再计算加班调休。

l 如司机到上海出差,应将工商会资料及时送达指定地点。

l 加班司机于当日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部进行复核,经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作为调休的依据;如当天因特殊原因不能申请调休,应在回公司后及时申请。

4.4司机守则

l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交通法规,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l 司机需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注意个人的言行,有礼有节,绝不允许在客户面前影响公司形象。

l 安全第一,服务周到,保障公司业务用车。

l 爱护车辆及设施,做好车辆维护工作,保证车辆卫生和车况正常。

l 严格按照公司调度出车,未经许可,请勿让非公司人员驾车或公司非专业司机驾车。

l 厉行节约,尽可能为公司节约汽油费、停车费、过路费、维修费等。

4.5肇事管理

4.5.1肇事处理

l 肇事发生后,司机及用车人应迅速电话通知行政部并妥善处理好现场。 l 行政部接通知后,应及时了解事态发展,并酌情向总经理办公室报告,一般情况下应报警,并按正常程序处理。

l 尽量寻找目睹肇事的第三者作证,并记清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l 在一天内以书面形式请求理赔,并填写汽车肇事报告呈报行政部。 l 肇事后畏罪潜逃者,除请司法机关缉办外,同时即予解雇。

4.5.2肇事赔偿:

行车肇事责任判明后,如当事双方愿达成和解,其损害赔偿依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l 肇事责任属于公司司机的过失,其赔偿款项由保险公司承担,但若肇事金额超过保险金额时,其超出金额由肇事司机承担。

l 肇事责任属于公司司机与对方司机或第三者共同过失的,按各方应负责任之比率分担,其损害赔偿按照第一条办理。

l 肇事后对方车辆逃逸,公司司机能制止而未制止,对方车号能记录而未记录,致使肇事责任无从判明或追究者,所造成的损害赔偿按照第一条办理。

四、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车辆管理中相关事务处理。

五、执行者

公司所有员工。

司机车辆管理制度第七篇
《司机及车辆管理制度》

司机及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

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驶。并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一条 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主动配合对车辆的保养,经

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发现车辆异常要及时通报接待处及时对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二条 司机使用车辆外出空闲时要抽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

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三条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

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上报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四条 司机发现所驾驶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检修的,

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经批准后由专人在修理厂监督维修过程。

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将自行承担维修费用。

第五条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选择指定或安全的

停放点和位置,不能再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时,要销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钥匙及交给管理人员,因随意停放而造成的车辆损失和罚单的由当事司机负责。

第六条 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

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七条 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坡,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八条 对一切应司机违规驾驶或私自用车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将由

当事司机自行负责。

第九条 司机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

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十条 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及时地制止,

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客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十一条 司机对乘车客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

话时,除非客人主动询问,不准随便搭话和插嘴。做到严守秘密,不得随意传播领导讲话内容。

第十二条 接送领导和员工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第十三条 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司机休息室等候出

车,不准随便乱串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休息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第十四条 司机对于接待处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认

为安排不合理的按先执行后上诉原则,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违者将按旷工处理,服从接待处管理人员调配,定期汇报车辆的运行情况,保证车辆在安全的状态下行驶,并记录车辆的行驶路线及行程,出车过程中及时汇报工作完成进度及突发问题。

第十五条 司机出车执行完任务,除长途或故障事故之外不得将车辆

留宿在外。违者将按私自用车处理。

第十六条 出车执行任务时,司机身上必须带手机和佩戴蓝牙耳机,

对部门管理人员的呼叫,应做到及时接听。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回复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在接送客人的过程中不得接听私人电话。

第十七条 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第十八条 司机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

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违者将取消当事司机的任职资格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与自己有责任的交通事故的,给

予奖励500元。

第二十条 部门负责人每月对司机进行考核(考核内容详见《考核标

准明细》),将考核分数作为每月发放工资的依据。对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记功,晋级

等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况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除名处理。

第二十一条 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热诚的服务态度,按指示接送

领导客户。接送客人时应做到主动为客人开门关门,客人将到前提前将车内的空调打开把温度调到适宜,客人上车后要及时询问空调的温度是否合适以及客人喜好的背景音乐以便调整。将客人动刀目的地时要请示客人是否还有用车需求或其他安排并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做出调整安排。

第二十二条 以上管理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再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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