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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意见书

2016-07-08 12:50:44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申诉意见书(共6篇)申诉意见书申诉反驳意见书申诉反驳人(原审原告、上诉人):世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上虞市百官街道人民路卧龙山庄35幢6 – 408法定代表人张加根,总经理申诉人(原审被告、上诉人):上海塔格工贸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金山区亭卫路6375号法定代表人林力健,总经理反驳请求:请求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申诉意见书
申诉意见书 第一篇

申诉反驳意见书

申诉反驳人(原审原告、上诉人):世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上虞市百官街道人民路卧龙山庄35幢6 – 408

法定代表人张加根,总经理

申诉人(原审被告、上诉人):上海塔格工贸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金山区亭卫路6375号

法定代表人林力健,总经理

反驳请求:请求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2011)沪高民一(民)终字第6号民事判决不抗诉。

现对申诉人上海塔格工贸有限公司《民事抗诉申请状》提出如下反驳意见:

一、申诉人对系争工程质量问题已另案起诉,与本案工程价款的无关。

对于申诉人提出的申诉反驳人施工中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申诉反驳人认为,工程质量问题与工程款结算问题是两个法律问题,申诉人已就工程质量问题向金山法院另案提出诉讼,金山区人民法院以(2010)金民三(民)初字第531号立案受理,关于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针对工程质量出具的检测报告在另案中进行质证、认定并进行相关的判决,目前已审理完毕,不影响本案工程款的结算问题。由于双方合同约定按照《上海市建筑工程综合预算定额》(一九九三)、《上海市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上海市单位估价汇总表(一九九三)》按实结算,定额中规定的钢筋使用量是以竣工图为结算方式,审价公司据此进行审价并无不当,且申诉人陈述的钢筋用量无法确认。故申诉反驳人认为原判决对此并无不当。

金山区人民法院委托上海房屋质量检查站(以下简称检测测站)对系争工程进行质量检测后,检测站于2010年7月23日做出的有关钢筋与砌块抗压强度和砌筑砂浆强度的鉴定结论如下:1. 混凝土构件配筋抽样检测结果表明,部分混凝土构件箍筋间距不满足设计要求。

2. 经检测,填充墙混凝土砌块抗压强度等级均评定为MU5.0,未达到设计强度等级MU7.5的要求;砌筑砂浆强度介于3.3Mpa-4.1Mpa,未达到设计强度等级Mb7.5的要求。法院判决为申诉反驳人按检测站与2010年7月23日出具的修复方案承担修复责任。1. 根据配筋抽样检测结果,22.7%的框架柱箍筋间距不满足要求;建议采用粘帖碳纤维布的方式进行加固,加固柱的数量按总柱数的22.7%计算。2. 房屋填充墙存在开裂现象,对宽度大于1mm的裂

缝,采用铲除裂缝处的墙面粉刷采用包钢板网外粉水泥砂浆面层方式进行修复,面积约为750平方米;对宽度小于1mm的裂缝,采用聚合物腻子批嵌方式修复1130m。故申诉反驳人即使要承担责任,也仅仅承担修缮责任。在一个诉讼中不能出现两个不同的法律问题,申诉人以此为由提出申诉违反程序法规定,属于一案两诉。更何况金山区人民法院已作出了相关判决,申诉人就更加无理由以工程质量为由拖欠工程结算款。

二、申诉人应支付申诉反驳人剩余工程款、违约金及利息。

1. 申诉人有确切的违约情况,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申诉反驳人与申诉人在《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在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中,约定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28天内进行核定或提出修改意见,必须在两个月内完成结算审计,逾期不确认视为发包人已同意承包人送审结算价款作为竣工结算价款,并按照此价款付给承包人。申诉人于2008年11月4日签署收齐材料,而后未在2009年1月4日前对结算报告进行核定或提出修改意见,也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结算审计,故申诉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于申诉人提出的通知申诉反驳人代表连华栋核对确认审价结果,连华栋未去核对,致使造价无法了结的理由申诉反驳人不予认可。申诉反驳人从未收到过任何书面的有关申诉人对工程审价的异议,申诉反驳人已完成了其相应的法律义务,申诉人完全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申诉人应当支付结算款

申诉反驳人与申诉人在《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在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中,约定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28天内进行核定或提出修改意见,必须在两个月内完成结算审计,逾期不确认视为发包人已同意承包人送审结算价款作为竣工结算价款,并按照此价款付给承包人。保留金期限为一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期满后15天内预留5%的保留金一次性支付给承包人。申诉反驳人与2008年11月3日出具结算报告,申诉人于次日签署收齐材料,故申诉人完成审价时间应该在2009年1月4日,95%工程款的支付时间应该在2009年2月4日之前。本工程在2008年8月25日通过竣工验收,故应当在2009年8月25日返还申诉反驳人保留金。最后由法院指定经过第三方审价公司的审价,已确定申诉人厂房1#楼的工程造价为25,684,943.51元,申诉人已付工程款为10,559,000元,尚欠申述反驳人的工程款为15,125,943.51元。申诉人应当立即支付申诉反驳人结算款。

3. 申诉人应当返还5%的保修金及利息

关于工程质量问题,申诉人已就工程质量问题向金山法院另案提出诉讼,金山区人民法

院以(2010)金民三(民)初字第531号立案受理,并且做出了申诉反驳人对申诉人的部分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修缮的判决。根据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的检测报告以及修缮意见对工程进行修缮。据此,项目与2008年8月25日通过竣工验收,根据合同约定保修期一年,申诉人应在2009年8月25日之后将扣留的保修金1,284,247,18元予以返还,并支付申诉反驳人必要的违约金。

三、申诉人应当支付申诉反驳人由于拖欠工程尾款而产生的违约金。

2006年12月20日,申诉反驳人和申诉人签订的《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第36.1条约定:“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若违约,按合同价款的1‰/天承担违约责任。”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同时约定,申诉人在收到申诉反驳人决算书后的两个月内完成审价,审价完成后的一个月内支付至95%,保留金期限为一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期满后一次性支付。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系经备案的中标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为合法有效,《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于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违约金应当支付违约金的约定,并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应为合法有致,因违约金系惩罚性质,一旦违约方违反合同约定,就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申诉反驳人认为,原审法院认定的申诉人拖欠工程软的起算点属实。但本金应当以《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之约定12,920,383元取数,并按照每日1‰的比例计算违约金。经济活动应遵循诚信原则,定约须履约,违约须赔偿,才能保障守约方的权益。

综上所述,终审判决的有关工程款尾款结算的问题,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当根据法院判决执行。恳请人民检察院依法考量整体案件事实,作出不抗诉的决定。但对于法院未支持申诉人所请求的违约金,申诉反驳人保留通过其他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的权利。

此呈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申诉反驳人:世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1-9-23

员工意见、建议、申诉
申诉意见书 第二篇

员工意见、建议、申诉处理及反馈管理程序

1. 目 的

规范公司各方面的运作,及时反映员工思想动态,快速有效地处理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2. 范 围

2.1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有异议或有不明之处;

2.2对公司各项管理及管理人员不满(工作失职、以权谋私、以势欺人)之处;

2.3对公司经营管理策略或方案提出建议性意见或建议、献计献策;

3. 程 序

3.1 申诉渠道及处理时限

3.1.1采用书信形式投递到公司设置之意见箱中,自开箱之日起,七日内答复;

3.1.2直接向本部门管理人员投诉,自投诉之日起,七日内答复或即时答复.

3.1.3向员工代表反映意见或建议,以员工代表向行政部反映之日起,七日内答复.

3.1.4通过每月一次定期举办的访谈日,直接向管理层申诉,即时答复或自访谈日起七日内答复.

3.2 处理程序

3.2.1意见箱由行政部负责每周定期开启一次,收集汇总相关意见,在当天转交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后,于5日内以《员工投诉及答复记录》书面形式进行回复.

3.2.2若直接向本部门管理人员提出意见或建议,由管理人员当面答复;不能答复的,由部门调查了解情况,作出处理,于5日内书面答复.

3.2.3向员工代表投诉的意见或建议,员工代表力所能及之问题,可采取当面答复;或者通过员工总代表向行政部反映所获取之意见或建议,由行政部安排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有关部门在5日内将回复结果以《员工投诉及答复记录》形式进行反馈.

3.2.4每月一次员工访谈日上,管理层接获之意见或建议,视其情况给予当场答复(事后补做记录)或填写《员工投诉及答复记录》,责令相关部门答复。

3.3审批与公布

【申诉意见书】

3.3.1拟定之《员工投诉及答复记录》经部门经理审核交行政部查核回复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条例后,交总经理签署.视其情况,决定《员工投诉及答复记录》张榜公布或单独答复投诉者本人.

3.3.2行政部在投诉日7天内将《员工投诉及答复记录》于宣传栏内张榜公布,或转交投诉者阅知,投诉者阅后签名确认.

3.4资料存档

3.4.1通过以上任一方式反映的意见或建议皆采用《员工投诉及答复记录》进行登记与记录,所有反馈书面答复之内容皆采用《员工投诉及答复记录》进行回复.

3.4.2《员工投诉及答复记录》由行政部复印、分类、汇总存档.

4. 鼓 励

4.1年终前,由行政部汇总一年来存档收集之意见、建议,分析其中之实用性或已采纳之措施,进行评选有建设性意见或合理化建议最多且被采纳者及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有功劳者.

4.2 在年终文艺晚会上,对以上选中之意见或建议者进行适当物质奖励或精神鼓励.

5. 相关记录

5.1《员工投诉及答复记录》 BSCI-304【申诉意见书】

2015公司制度范本
申诉意见书 第三篇

第1篇:企业员工考勤制度范本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五、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六、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申诉意见书】

七、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九、出差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十、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二、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第2篇:公司奖惩制度范本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物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和公司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奖励

第六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申诉意见书】

第七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八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三节处罚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一条各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二条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第十三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十四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十五条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十六条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按监察制度规定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第十七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单位提议或本人要求,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第3篇:销售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篇企业文化

第一章经营理念

让客户满意让公司盈利让员工发财

第二章公司精神

团结务实创新专业

第三章公司宗旨

不求广但求精竭诚的服务好每个客户

第四章员工行为规范【申诉意见书】

总则

为培养员工综合素质,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特制定本规范。

二、组织行为

1、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

2、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应服从公司组织领导与管理,做到令行禁止,对未经明确的事项,要请示主管领导后办理;

4、敬业爱岗、尽职尽责、勤奋工作、无私奉献。求精务实、勇于创新、坚持原则、自尊自爱

5、维护公司利益、公众利益、见义勇为、为人表率

三、廉洁行为

1、在业务范围内,要坚持合法、正当的职业道德。

2、不得挪用公款,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和任何人谋取私利。

3、在业务往来中,相关单位(客户)酬谢的礼品(佣金),应上缴公司。

4、确立”公司第一”的原则,不得做出有损公司利益的事情,不得擅用公司名义办理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事项

四、保密行为

1、必须妥善保管公司机密文件及内部资料,不得擅自复印,未经特许,不得带出公司。

2、机密文件和资料无需保留时,要及时粉碎销毁。

【申诉意见书】

3、员工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标有密级的公司文件及如下信息:市场销售、财务状况、技术情况、设备运营状况、人力管理、法律事务、领导决定,并且不得将这些信息设置为共享文件。

4、严禁携带违禁品、危险品进入公司办公区及机房;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公司财务室、人力资源档案室、技术资料室等公司重地。

五、交际行为

1、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谈吐得体,行为检点。

2、工作时间着正式服装、不得穿背心、不许穿短裤短裙。男士不行留长发,女士不得浓妆艳抹。庄重场合,男士穿西服,女士着职业装。

3、办公场所不行大声喧哗吵闹,任何时候不得发表有损公司形象的言论。

第二篇组织结构

一、总经理:全面管理公司工作,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公司重大问题决策。

二、业务经理(组长):

1、认真贯彻和领会好公司发展战略,按照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政策,制定与实施本小组的工作计划,规划本小组的周,月,年的宏伟目标。

2、根据各个业务人员的特长,合理安排业务人员的工作岗位,做到量材施用,发挥其潜能。

3、全面负责本小组的日常管理,每日开一次早、晚例会,早会是了解业务人员的当天计划,随时跟踪本小组业务人员的去向,晚会是了解业务人员当天的业务情况,然后大家自由发言,如对业务的困惑,跟大家讨论,也可以谈业务的心得跟大家分享,以使大家共同提高业务素质。

4、认真审核业务人员的每天工作日志,掌握业务人员的业务进展情况,及时跟业务人员对客户进行分析、讨论,有的放矢的对客户进一步攻关,取得客户的信任。

5、当业务员取得了客户的第一手资料,要及时把握适当的时机陪同业务员去拜访客户,如果时机成熟,就要从业务员手中接过业务,进一步做好跟客户的关系,取得客户的绝对信任,为总经理做好拍板的铺垫工作。

6、做好新业务员的传帮带教工作,了解其特长,解决其业务的突破瓶颈,使其尽快进入工作的状态。

7、负责总结分析本小组的业务进展情况,及时的以书面报告的形式,上交给总经理,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8、负责行业信息的研究与分析,对行业前景进行科学的市场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9、代表公司对外联系,代表公司签订合同与盖章及对货款的回收,以及完善的售后服务确认书。

10、审核样品领出并签字认可,审核图纸方案的设计,负责与内勤,设计的沟通。

11、做好每个业务项目成败的案例分析,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和心得,以书面的形式,上报总经理备案。

12、负责领导其他安排的事项。

三、业务员: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

2、注重自己的仪表仪容,穿戴整齐,举止得体,维护公司的形象。

3、熟悉公司概况、产品性能、产品介绍、产品特点、合同签订,多跟同事互相交流,取长补短,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4、服从业务经理的安排,每日汇报行程及有关客户信息,填写工作日志并向业务经理详细汇报工作,并及时的把业务经理交给的任务按时完成。

5、积极的寻访潜在客户,力求挖掘大量的潜在客户,从中筛选出有针对适合公司的准客户,并以此作为考核依据。

6、积极联络跟进洽谈项目,详细了解掌握客户的前期负责人、拍板负责人资料,运用专业的销售技巧,跟客户达到良好的沟通,取得客户的信任,为促成合同的签定打好良好的基础,并以此作为考核依据。

7、不断的搜寻、了解同行业的信息,及时的把有效的信息反应给业务经理。

8、拜访客户前,充分准备好客户要求的材料,如图片,简介,设计方案和报价等,并严格把关好公司的这些机密文件,做到及时回收!

9、领会并执行公司制定的营销方案,及时的去完成,并反馈相关信息。

10、协助公司安排付货及追款工作,并保持与客户长期联系,创造续单的机会。

11、积极参加公司的例会,完成公司交给的其它各项事务。

四、设计人员:

1、严格遵守公司制度,维护公司形象和公司产品。

2、掌握、熟悉公司产品规格、性能、产品特色,了解同行业的产品信息,并要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精益求精。

3、负责公司的制图工作,运用专业知识,设计出独特的效果图,促进业务签单的顺利进行。

4、积极完成公司交予的设计工作,同业务人员进行详细的交流和沟通,准确领会客户的要求,设计方案力求做到新颖,布局合理,新潮,适应时代潮流。

5、如业务员要设计方案,以业务经理签字为准。如果业务经理不在,可以电话核准,然后补签。否则设计人员有权拒绝设计。

6、积极主动的进行标书设计以前,先会同业务人员和报价员进行详细的交流和沟通,严格按照标书上的要求,细致认真的进行设计以后,并再三审核规格,图片,数量,报价,绝对的做到无差错。

7、积极主动搜寻网上的最新行业信息,及时的整理和汇总成资料,交给业务经理。

8、严禁设计公司以为的设计方案,妥善拒绝外来公司的图纸设计要求。

9、负责维护微机,打印机等设备的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微机内的各种资料,要求分清条理,以便公司查阅资料及时准确。

10、每天清理设计室的卫生,做到清洁,卫生,有条理。

五、内勤人员:

1、严格遵守公司制度,严格按照总经理的指示,对公司的产品进行报价、成本核算、落单,并对此备案,以便今后查找。

2、掌握、熟悉公司的产品性能,特色,报价,公司介绍等,搜寻和了解同行的价格资料,以及产品特色、质量、性能比,为总经理决策提供参考。

3、负责对有客户要求的业务人员询价和设计方案,先要同业务人员进行详细的沟通,了解客户的产品定位,领会客户的设计要求,以及评估客户也认同的竞争对手的底牌,对业务业务人员提出合理性的建议。

4、负责协助设计人员对标书的设计、选图,先要熟透标书上的产品要求,规格,数量,再同业务人员进行详细的沟通,了解竞争对手详细情况,进行科学的市场分析,然后汇总详细资料上报总经理,等总经理下达决策了标书的标的指示以后,再进行合理的分配产品报价,做到认真,细致,严谨,杜绝出现数量,规格,图片,总价跟单价的误差,以及严格出现没有达到标书上的一切要求。

5、负责落实公司定单的下单任务,根据总经理的指示,跟厂家的联系和接洽,严格把关好定单的数量,规格,质量要求,交货期。如果其中出现什么任何问题,及时地向跟总经理汇报,以便尽早解决。

6、登记备案每次下单的厂家,以及厂家生产的数量,金额,交货期信用度,质量情况,并汇报给总经理,以便领导为今后下单提供参考。

7、负责定单的付货安排,及时的通知业务人员和安排安装人员,完善售后服务工作,并及时建档成交的客户资料。

8、负责公司的新员工招聘及相关事物处理,协助业务经理对新业务员的培训,使其尽快进入工作状态。

9、负责监督公司员工考勤,做好员工的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记录,月末为公司财务提供员工出勤统计表,并上报总经理审核批准签字,然后交给会计备案,作为发放工资及奖金的依据。

10、负责公司的办公用品采购,做好进出帐的明细表,转交给财务人员备案,并做好申领的登记工作。

11、负责把关公司的简介,图片,资料、公司人员的名片管理和申领登记工作,以及编号领用的合同,但必须有业务经理审核并签字,转财务处存档,杜绝流失公司资源,泄露公司机密。

12、负责安排客户参观工厂的联系和协助业务人员对客户的接待,严格遵守公司制度,维护公司形象和公司产品。

13、负责电话接听,做好记录工作,并及时地转交给相关人员,如果有事外出,授权相关人员接听记录。

14、负责公司的人事档案管理,负责离职人员的资料和办公用品的收回。

15、负责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事物以及协助业务人员需要的帮助。

六、会计及出纳:

会计

1、严格按照总经理的指示,负责公司的资金和财产管理,并协助内勤工作。

2、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3、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4、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5、负责公司的日常销售业务统计,日常财务数据统计分析,各类销售业绩报表的编制,进、销、存计算机系统数据录入及管理

6、熟悉公司各类合同、财会资料等相关业务知识,应对各种档案进行严格保密

7、审核汇总统计原始记录资料,保证统计台帐的真实情况,及时报送总经理

8、对外提供相关财务资料和财务报告,对有关财务工作的一切法律行为负责

9、负责核算公司员工的工资,奖罚金,业务提成,呈报给总经理批示。

10、负责准确提供定单客户所需要的公司台头,税号,开户行,银行帐号等必需的资料,并要核对客户收到的资料的是否清晰,做到准确无误。

11、负责严格把关好发票的管理,在开发票前,同业务人员沟通,要再三审核发票上所需的品种,数量,规格,金额,台头,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银行帐号等资料,如有异议,要马上跟客户沟通澄清。杜绝犯低级的错误,影响公司的形象。

12、完成总经理或其他主管交付的其他工作。

出纳

1、严格遵守公司的财务制度,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透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3、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4、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6、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7、总经理或其他主管交付的其他工作。

七、售后安装人员:

1、严格遵守公司制度,统一着装,训练有素,全心全意的为客户服务,维护公司形象。

2、接到内勤人员的安排,以主人翁的态度,用自己的专业安装技术,积极主动的去完成付货和安装任务。

3、严格按照合同上的交货期,数量,质量及图纸要求,将家具安装到位。

4、在安装过程中,尽量减少噪音,影响他人,并要时刻保持现场的保洁工作,做到井然有序,有条不紊。

5、在安装和搬迁的过程中,要认真,细致,严谨的维护好公司产品,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6、安装工作完成以后,立即做好产品的清洁保养工作,并记录安装过程的详细情况,然后通知业务人员或内勤人员跟客户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以后,请客户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如有异议,给业务人员或内勤人员提出合理性建议,以便决策最佳解决方案,直到客户满意为止。

7、当付货与售后发生冲突时,由内勤负责安排,以售后为主,售后人员没有理由拒绝,所有责任或投诉由内勤负责,售后人员协助内勤找出原因及解决办法。

8、应用自己专业的知识,告知客户怎样维护产品的保养,注意事项,使客户感觉公司认真,负责,专业的印象,提高公司的信誉。

9、对大单客户实行月品质跟踪工作,主动询问产品的使用状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维修,服务,并用书面文字记录呈报内勤出存档。

第三篇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办事效率,调动全体员工积极性,特作如下规定:

一、工作制度

1、实行每周五天,要合理的安排好每一天,周六开周末例会。

2、迟于上班时间为迟到,早于下班时间5分钟为早退。

3、未经请示4小时不到岗为旷工;

4、节假日或非工作日期间需要加班时,服从公司或部门的安排

二、岗位形象:

1、衣着得体、仪表严整、举止端庄。男士不留长发,不裸背露体,女士不穿短裙,不浓妆艳抹

2、讲文明、讲道德、讲风格、抢困难、让方便;

3、处理业务要体现快捷、认真、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

4、对来公司办事的客人(客户),要热情接待,谈吐大方得体,维护公司形象。

三、劳动纪律

1、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现,不得擅离职守;

2、工作时间严禁从事与业务无关的事务,不准干私事,不准从事娱乐性活动,不准因私打公司电话,工作需要打长途电话时,须经办公室同意

3、讲政策、讲原则、令行禁止。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虚报冒领等不正之风;

4、保守公司机密;

5、搞好办公区(室)卫生,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6、勤俭节约,爱护办公设施,贵重物品谁使用谁负责。下班前,最后离开办公区的工作人员要关闭电源,关好门窗

7、洁身自好,不随便拿公司的财物,不随便翻看同事的资料或柜子

8、值班人员对于重要事项要随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9、每周六上午全面打扫卫生。

四、考勤管理

各部门要严格要求,如实填报考勤表,每月3日前汇总上月考勤进行核查,并根据考勤管理制度扣减工资,报财务部执行。

五、会议制度:公司例会每周六召开一次,全体人员参加,总经理主持,或由业务经理轮流主持,由业务小组理汇报本周工作完成情况,以及下周工作按排计划,然后大家交流业务心得,帮忙解决业务人员碰到的障碍。

第四篇人力资源管理

第一章人事制度

一、聘用公司各机构需要增加人员时,先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经主管领导核准后,由内勤统一招聘。员工招聘采取内部选聘和对外招聘两种方式

1、内部选聘:从公司内部员工中选拔聘用所需人员。

2、对外招聘:对外招聘采用媒体广告、人才中介机构、大专院校、相关企事业

单位等途径进行。应聘人员填写《招聘登记表》,甄选资料,确定测试人员名单;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初试,初试合格者,以书面或电话通知复试;结合聘用部门对复试人员进行复试及专业测试,并做出结论性评价;复核应聘者相关证件,对应聘者进行背景调查,由权限领导进行核决。

二、试用期新进员工须经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试用,试用前签订试用合同。录用员工正式上岗,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1-3个月。在使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经济补偿,员工也可以在使用期内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三、转正员工从人力资源部门领取转正申请单,填写《转正申请单》,由主管上级具体签署意见并与内勤协调,由内勤呈公司总经理核准。

四、考勤、加班及请假管理办法工作制度:

1、遵守国家的法纪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正确处理分工与协作关系。

3、服从上级指挥,有不同意见应当面或书面陈述,并提出相应的措施。一经上级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4、准时上下班,对所负责的工作保证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5、上班时间不得接待私人来访,不得擅离职守。

6、下班后、节假日期间或有特殊、紧急需要,服从加班、值日等安排。

工作时间:实行每周五天工作日,每天工作8小时,周一至周五:早8:00——-12:00工作下午13:——-18工作考勤规定: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须实行打卡或签到,方能出去办理各项业务,如有特殊情况,须主管领导批准,不可迟到、早退、旷工。

考勤管理:上班、下班各打卡一次,每日两次。不具备打卡条件的部门,实行签到(退)制度,时间及规则同打卡。因公出差或外出者应填写《员工外勤单》。迟到、早退、旷工的界定及处罚

1、迟于规定时间上班为迟到。迟到一次处10元罚金。

2、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因公务需要而擅自离岗,即为早退。早退一次扣发当日工资。

3、员工无故不到岗或请假未核准,以旷工论处。旷工一次扣发三日工资。连续旷工三日以上者,公司可视情节辞退员工,并不予结算任何工资和提成。

国家法定假:五一(三天)、十一(三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

公休假:每周公休日加班薪资支付标准:国家法定假日按300%支付薪资;公休日加班按200%支付薪资;平常日加班按150%支付薪资。员工在下列情况下可视为加班: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和效率下,确实完不成工作任务;员工加班时间在1小时(含)以上的。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生效。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加班不予补偿:

1、未办理相关手续,或办事效率原因未完成工作任务而加班;

2、员工出差加班及已给予定期固定补偿的加班。

请假管理办法: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特殊情况下,可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但事后须补办请假手续。

假期类别:公司员工给假分为扣薪假和带薪假两大类:

1、带薪假:每周公休假、法定节日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年休假。

2、扣薪假:事假、病假。各类休假均不含每周公休假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1、每周公休假: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

2、法定节日假: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及其它法定节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

3、婚假:员工达到法定年龄结婚,给假3天;如属晚婚(男满25岁,女满23岁),给假15天;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待遇。

4、产假:在集团工作三年以上的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时,凭证明给假90天;已婚女员工妊娠期内流产,一次给假7——30天;员工之配偶分娩,给假3天。

5、丧假(1)员工父母、配偶、子女丧亡给假5天;(2)员工兄弟、姐妹丧亡给假2天。

6、工伤假:按劳动合同及实际情况给予。

7、年休假:年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之时,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公司正式员工工作1—3年(不含),每年年休假5天;工作3—6年(不含),每年年休假7天;工作6年以上,每年年休假10天。

8、事假:每次最长不超过5天,年累计不得超过10天。

9、病假:2天(含)以上病假须持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以事假计。

假期工资:

1、每周公休假、法定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不扣工资;

2、30日以内的产假及工伤假,不扣工资;30日(含)以上的产假及工伤假,假期只发50日基本工资

3、事假期间扣发全部工资。

请假核准权限:

1、主管级(含)以下员工请假:1—3天(含)由业务经理核准;3—5天(含)、5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2、业务经理级员工请假由总经理核准。

五、解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实行解聘制度:

1、工作能力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2、品行不佳,不利于在公司长期发展的;

3、不能接受企业文化,不适应公司管理模式的。对中止试用的人员,提前一天予以通知,自告知之日起移交工作。

六、开除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予以辞退:

1、员工不能胜任其岗位工作者;

2、员工有严重违纪行为者。公司辞退员工应于三日前告知员工,并于当日进行工作交接。

3、无正当理由者,连续旷工三日以上者。

4、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

5、严重失职的,营私舞弊的,对公司声誉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七、离职员工离职应提前15日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职。员工离职时应移交手续包括:工作移交、财务移交和办公用品移交等并填写《员工离职(调动)工作交接表》,并交内勤存档。如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视为自动离职,扣发当月工资。

八、不管是离职,开除,解聘人员,根据知识产权保密原则,仍对公司的资料,商业秘密,信息,和数据保密的义务,否则公司有权申诉其法律责任。

第4篇:企业管理制度范文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不同岗位的员工提供不同的薪资。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六、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团队合作和团队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七、员工必须维护公司利益,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八、本制度是劳动合同之一部分,聘用员工违反本规章制度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为了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端正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塑造良好的公司形象,推进公司规范化、制度化、正规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作息时间。

按国家规定结合本公司工作实际,制定分季作息时间。分季作息时间表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在公司机关上班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在20分钟以内,每违反一次,扣发本人当月工资10元;迟到或早退在30分钟以内,每违反一次,扣发本人当月工资20元;超过一个小时,每违反一次,扣发本人当月工资40元;超过半天,扣发本人当月工资100元,并按旷工半天处理,纳入人力资源部年终考核,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事先告知办公室,以免发生考勤偏误。

严格请销假制度。公司员工因事因病请假半天以内须以书面形式报部门领导审批;公司员工因事因病请假一天,须以书面形式报部门领导审批,请假二天,须以书面形式报分管领导审批,请假三天及以上须以书面形式由部门领导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中层干部因事因病请假一天,须以书面形式报分管领导审批(

请假条统一交公司办公室管理,

员工事假每月不超过一天的,不扣工资。

员工事假超过一天的,超出天数的工资,按该员工标准工资/天的50%扣发。

不假未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工资扣发。年度旷工累计五天的,扣发全年奖金。

员工婚假、产假、探亲假、工伤假、病假、丧假等按规定休假,业务相关部门必须做好安排,保证不影响任务的完成。

第三条注重个人形象,提升公司文化品位。员工上班须做到衣着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行为规范。不得扎堆闲聊,不得上网游戏影响工作,违者惩50元,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员工不得做与本职业务无关的事,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视情节给予处哩。

第四条不准酒后上班,以免造成工作失误。若因工作接待需要饮酒,经领导批准后可休息。因私事饮酒,视其影响工作的情节扣发影响工作时间的工资。

第五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树立公司团队精神,确保步调一致,政令畅通。不准散布损害公司形象的言论,不准在背后议论他人拨弄是非,恶意中伤他人。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警告,扣发当月的绩效工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辞退,。

第六条加强廉政建设,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向被服务对象索取财物或在经济交往中吃回扣,损害公司利益。违者一经查实,除如数退赔外,扣发1——3月的绩效工资并通报全公司,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辞退,依法应受刑事处理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公司接待按领导意图由办公室、财务共同承办,区别对待,控制开支,公司所有财务支付实行经办人签字、分管财务领导审核、总经理签字生效制度。任何人不得采用任何形式贪污、挪用公-款或拆借公司资金给他人使用从中获取好处。

第八条尊重领导,服从公司工作安排,不得顶撞领导,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恶意顶撞领导经教育不改者辞退。

第九条办公室大门钥匙统一收归办公室保管,因工作需要加班的事先告知办公室。

第十条办公用品采购由部门报计划,办公室综合络列采购清单,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执行,严禁多头采购。所购物品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分发、保管。

第十一条除技术资料外,公司所有文件资料印发须经办公室进行质量把关。任何对外发布通知、函件、(除项目部文件)须经总经理签字后实施,严禁个人以公司名义在报刊、网络、小报等形式发布,违者重处并追究责任,以维护公司对外形象。

第十二条公司各部门办公室由总经理统一安排。

第十三条员工出差补助按省内市外120元/天标准执行,甘、阿、凉、省外150元/天标准执行,经济特区按200元/天标准执行。报名投标和为项目部出差的差旅费由项目负责人负责。

第十四条树立安全防火、防盗、防泄密意识,各部门做到下班时人走灯灭电器关,每违反一次,扣责任人当月工资50元,技术、财务等部门,下班走人前须把资料整理好装柜上锁,避免外来人员“顺手牵羊”盗取本公司机密。

第十五条公司房屋及其它固定资产、设备设施的维修由办公室据实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十六条强化客户服务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公司员工要树立服务就是效益的观念,打破归口接待,树立员工主人翁精神,真正做到客户进门有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个座位,一席中听的话语,离开时有一句客气的话,让客户有宾至如归的感觉。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不得因个人行为给客户不良印象而影响公司业务。凡因客户投诉,一经查实确属员工有责任,且对公司业务拓展有影响或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取消当事人当年一个季度至一年的奖金,并不列入评选先进。

第十七条机关工作纪律由公司办公室实施,督查办负责监督。

《工作报告制度》

为方便总经理准确把握各部门、各项目部的工作运行状况,科学决策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不断提升中层或以上管理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报告工作的对象:总公司各部门和各项目派驻人员。

第二条报告工作时间:每月前两个工作日内将上月工作报告电传至总公司办公室,办公室通过登记整理后统一报送分管领导审核,审核时限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审核完毕后报呈总经理审批。

第三条报告工作的内容:总公司机关各部门报告当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其工作建议;分公司报告当月管理状况、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派驻管理人员工作开展的真实情况,存在的问题;派驻管理人员报告当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其工作建议。

第四条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该制度执行,并将报告情况进行登记考核上报总经理。

第五条强化管理约束机制,确保制度的落实。凡不按上述规定上交工作报告的,首次缺报扣责任人100元工资并于一个工作日内将工作总结电传总公司办公室。缺报按次数扣工资,并通报全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和严肃公司印章的保管和使用,确保印章在使用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项目部印章。

第三条公司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和合同专用章由办公室管理,使用失当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总监管理,使用失当由财务总监负责。印章的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原则上所有的印章均应置于保险柜内,并注意随时锁好,以免发生意外。

第四条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1、公司印章刻制均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并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到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刻制;刻制项目部印章由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到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刻制。

2、印章启用应填写《印章启用申请表》,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正式的启用通知,注明使用范围、启用日期。办公室保存《印章启用申请表》一份,同时在公司《印章发放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第五条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印章《印章移交登记表》,注明印章名称、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等信息。如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外出办事或因事因病请假时,须请示总经理同意由指定临时人员保管时,也应办理上述交接手续,做到职责分明。未履行印章移交程序,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印章,包括印章管理人员和项目部负责人。

第六条任何人不得将印章拿出公司,财务办理开户、销户事宜应将相关资料带回公司盖章(特殊情况除外),需财务负责人书面向总经理申请,同意后方可拿出。

第七条需加盖公司印鉴时应先向公司办公室汇报并报请总经理同意(工程招投标用章除外),印章登记项目包括:用印时间、用印编号、用印事由、批准人、经办人等,加盖公司章的文件文稿(各项协议、合同等),应留原件一份存档备查,介绍信、授权书(只限于工程投标)留存根备查。公司印鉴管理人员严禁在有关抵押、贷款、借款、合同担保等经济合同(承诺、证明等)上加盖公司印鉴,严禁在空白介绍信、授权书和空白纸上加盖公司印鉴或法定代表人印鉴。

第八条违反本制度以上规定用印者,除追究印章管理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外;还将追公司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适用所有负责人。

第一条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二条合同的签订应当使用公司制定的同意文本。

第三条合同谈判须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对外签署合同,并向公司及时备案。

第四条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合同条款。

第五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六条合同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第七条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办公室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十条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一条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并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第十二条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第十三条凡可能发生争议的合同,应当及时向公司负责人通报,并保留如下材料以作为解决纠纷之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十四条公司每个工程项目在正式签署合同后,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相关部门在办公室领取,项目结束后由办公室建档管理。

第十五条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2015奖罚制度
申诉意见书 第四篇

第1篇: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各项目标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励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采取以处罚以教育与经济手段、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把激励、教育、处罚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始终。

第三条坚持奖罚分明的原则。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罚;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渎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造成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给予重罚。

第二章奖励规定

第四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单位实行奖励:

(一)负伤率在1%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奖励;事故率在2%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奖励。事故费率在1、5%0以下的单位,按所降部分的30%进行奖励。

(二)目标考核综合分达90分及以上单位,项目对工区长、职能部门责任人按其所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0%予以一次性奖励;

第五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班组、施工队、人员,皆纳入安全生产奖励范围,奖励费用在安全生产管理基金中支付: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改善劳动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三)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减少损失的。

(四)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纳,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五)坚守岗位、忠守职责,在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做出成绩的。

(六)安全奖励应根据责任大孝贡献多少、安全工作难易程度,分开档次,严禁平均主义,一次性奖励由安全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第三章处罚规定

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人实行经济处罚(必要时给予行政处罚):

(一)发生伤亡事故时,按下列规定,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当事人实行经济罚款:

1)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贰千元以内的,按10%的比例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

2)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贰千元至伍千元的,罚款数额在二仟元的基础上,其余部分按8%的比例计算。

3)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仟元以上的,罚款数额在伍仟元的基础上,其余部分按5%的比例计算。

4)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上报公司,由公司安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决定。

(二)发生伤亡事故时,涉及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的各级责任人,应按责任大小实行经济罚款(视情况研究确定数额)。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责任者,除按事故责任大小实行经济罚款外,还要追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实行处罚:

(一)负伤率超1%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处罚;事故率超2%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处罚。事故费率超1、5%0的单位,按所超部分的30%进行处罚。

(二)经目标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按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30%予以罚款,罚款在所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扣除。同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第四章附则

第八条被罚款单位要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缴项目部,责任单位的罚款应在事故处理后一周内上交项目财务核算部。不按规定时间交纳罚款,被回罚处罚。安全罚款纳入安全生产保障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一、施工现场与高空作业

1、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违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并每次罚款30元,工班长每次50元。

2、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立即停止工作,每次罚款30元。

3、严禁穿硬底易滑鞋从事架上作业,违者罚款30元。

4、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双方当事人各罚款50元。

5、严禁高空作业向下抛扔任何物品,违者罚款5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6、严禁酒后高空作业,违者罚款100元并停止作业。

7、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拴好安全绳,违者罚款30元。

8、严禁上料盘,自主升降平台乘人,违者每次罚机械操作人员50元,搭乘人员30元。

9、严禁擅自拆取施工现场建筑设施及机械设备零部件,违者罚款100元,严重者按偷盗论处。

10、严禁擅自拆拿安全网上绳索,违者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11、现场不听从安检人员指正,违者罚款30元。

12、扣压、拒收或拖延执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罚当事人100元,罚施工单位300元。

13、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未在限期内整改的,罚施工单位有关领导100元,罚施工单位300元。

二、施工机械

14、施工中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准许上岗,罚款50元,违章指挥者,罚款100元。

15、所有机械必须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安全操作规程),悬挂安全操作牌,未实行“三定”的机械不得使用,违者罚操作人员50元,罚主管领导100元。

16、严禁非操作人员动用机械,违者罚款100元,罚施工单位200元。

17、手执电动机具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违者罚款30元。

18、机动车辆严禁无证驾驶,违者每次罚驾驶者200元。

19、非载人机动车辆,严禁载人,违者每次罚驾驶者100元,罚搭乘人员50元。

20、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及驾驶各种车辆,违者罚款100元。如不接受处罚,取消当事人在本施工场地中操作驾驶资格。

三、施工用电

21、一切电照设备要有合格的保护接零,严禁一线一地供电,违者罚责任电工50元,非电工操作罚款100元。

22、电动机械必须装设触电保护器,违者每台件罚责任电工30元,罚施工单位100元。

23、非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违者罚款30元。

24、电路走线严格执行操作规定,严禁乱拉乱接电源和电气设备,检查提出不改者,罚款50元。

25、严禁电工单独带电作业,违者罚当事人30元,罚指派人100元。

26、严禁保险丝以大代小或用其它物品代替,违者罚责任人30元。

27、移动式电气设备必须用橡胶电缆做拖线,其他固定式电气设备及照明线路必须架空2m以上,电线与金属导体用绝缘材料隔离,违者罚责任人50元,罚违章指挥者100元。

28、偷拿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电气设备等,按价格的10倍罚款。

四、防爆、防火

29、施工现场各类材料库必须配备防火材料,任何人不得挪用,违者按价格的10倍罚款。

30、配备的防火器材,要定期更换防火材料,检查是否失效,违者罚当事人每件30元,施工单位100元。

31、氧气瓶、乙炔瓶,作业点三方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如因场地狭小必须设隔离墙板,作业完毕后必须收库或放置远离人员的地方,违者罚款50元,施工单位100元。

32、严格执行爆炸物品安全保管管理制度及爆炸物品发放细则,违者罚款100元。

33、爆破工应严格执行安全岗位责任及爆破程序进行爆破工作,违者罚款200元,罚施工单位500元。

34、罚款实行连带责任,在执行民工违章违规处罚时,民工队负责人同时处以相同份额的罚款,施工员违章违规处罚时,工区长同时执行连带处罚。

第2篇:质量奖惩制度

1、范围:

适应于公司内从事管理、生产的所有人员。

2、目的:

2-1、为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团体纪律,促使本公司管理工作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2-2、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产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由此,质量管理成效如何尤为重要,上至高层领导,下到普通工人,人人都要重质量、抓质量、坚持出精品,减少直至杜绝不合格品、废品。

3、名词定义:无

4、作业程序:

4-1、原材料控制(含外协件)

4-1-1、材料采购标准/技术要求由技术中心产品工程师根据产品要求制订并发放至采购科和品管科;采购员须按照技术中心制订的采购标准选择适宜的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品管科根据材料采购标准/技术要求制订检验计划,实施检验;需采购材料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或采购标准/技术要求不明确导致无法采购,每次考核相应产品工程师50~200元,如影响生产进度,考核相应产品工程师200~500元;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而采购原材料者,每次考核相应采购人员50~200元;因采购原材料不合格影响生产者每次考核相应采购人员50~2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100~500元。

4-1-2、原材料采购到厂后仓库保管员清点到货数量并填写《入库报检单》向来料检验员(外协、五金/化学分析员(化工原材料)报检,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根据《入库报检单》对来料进行检验/验证,合格后出具《检验报告》并在《入库报检单》上签字,同时对相应材料进行标识;仓库保管员根据经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签字的《检验报告》和《入库报检单》办理入库手续;如不合格材料需特采入库,须经品保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确认后方可放行,材料未经检验或不合格材料特采未经品保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确认而办理入库,考核相应采购人员、仓库保管员每人50元,如未经检验的材料已投入使用,根据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及损失酌情考核50~300元;对已检验合格入库的材料发现批量不合格或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批量不合格,对相应检验员按造成损失情况酌情考核50~200元。

4-1-3、入库原材料须标识清晰、完整(标识至少应包含: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批号、供应商名称、生产/加工日期等),包装完好,检验状态标识明确;入库后的材料须定置定位摆放整齐,标识清晰、完整,帐卡填写清晰完成且保持一致并执行先进先出;仓库保管员在办理入库手续前须检查材料标识是否符合上述规定,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材料要求相关人员予以现场整改;否则,仓库保管员可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同时对不按上述要求执行的相关人员,每次考核50元;对入库后的材料未进行定置定位摆放或摆放不整齐、无标识或标识不清晰、帐卡记录不完整或不清晰,每次考核仓库保管员50~200元。

4-1-4、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接到报检后,须按照检验标准对每种材料进行抽样检查,记录检验试验结果并出具检验报告,同时对材料进行检验状态标识,对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合格品管理控制程序》进行控制;需特采的材料须经品保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并将特采意见附至检验报告;对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者每次考核1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200~500元。

4-1-5、仓库发往车间的材料须标识清晰、完整,包装完好,如出现拆分包装现象,仓库保管员须对发至车间的材料重建标识并签字,车间领料人员对无标识材料可要求仓库保管员予以建立,否则可拒收材料;发至车间的材料无标识,每次分别考核车间领料员和仓库保管员50元,导致误用造成质量损失的由车间领料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各承担50%损失,同时考核每人1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200~500元。

4-2、过程控制

4-2-1、产品工程师负责将客户要求转化为内部技术要求及工艺要求,同时对客户要求转化的正确性及完整性负责,对已转量产的产品因工艺设计不合理或技术要求不明确而导致产品不合格或客户索赔,对相关责任人考核50~200元,对其直接主管考核200~500元。

4-2-2、产品工程师负责现场作业指导及生产过程参数的确定,对已转量产的产品现场无作业指导书及生产过程参数,致使生产无法正常进行者,每次考核相关责任工程师50元;导致不合格品产生造成损失者,每次考核相关责任工程师50~2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100~300元。

4-2-3、设备科负责设备有效性的管理,因设备不合格导致产品批量不合格,考核直接责任人50~2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100~500元。

4-3、检验管理

4-3-1、无标识的材料、产品转入本工厂,检验员须按不合格品进行处理并上报,隐瞒不报每次考核50元;

4-3-2、在检验工作中不得出现批量错检、漏检现象,每发现一次考核直接检验员20~200元;

4-3-3、检验员在工作中如发现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直接主管或部门主管汇报,不能擅自做主影响工厂生产,否则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考核50~100元。

4-3-4、检验员检验出产品不合格后有权要求员工暂停生产,以控制不合格品继续产生,同时立即通知班长并上报工厂长和品管科,如不及时上报影响生产每次考核50元,对检验员发出停止生产要求而拒不执行者,每次考核5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200元。

4-3-5、负责保管好图纸、相关技术文件、检验章、丢失图纸、技术文件每张罚款50元,丢失检验章罚款20元。

4-3-6、对检验任务应做到日清日结,当天工作如无故不完成每次考核责任人20元。

4-3-7、对生产中由于检验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视情节予以考核50~200元。

4-4、现场控制

4-4-1、生产工艺和操作指导由产品工程师负责起草并发放至车间,设备的操作指导由设备部负责起草并发放至车间,缺少相关指导一份考核责任人20元。

4-4-2、操作员按生产计划填写“流转单”,流转单填写应字迹清晰,内容正确完整,对不符合者每次考核20元。

4-4-3、生产开始前操作工必须按要求对设备进行点检,确认设备完好后方可开始生产,点检表应填写完整,内容正确、字迹清晰;如发现设备异常,须立即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上报工厂长/设备管理员,同时在点检点中标注异常情况,未按要求进行点检每次考核相应操作员20元,设备带病作业每次考核50元记录填写不符合者每次考核10元。

4-4-4、操作员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工艺要求和设备操作指导书进行生产并记录过程、产品数据填入相应记录单,不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者每次考核50元,未按要求记录过程、产品数据者,每次考核50元,记录填写不清晰,不完整每次考核20元。

4-4-5、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对产品进行自检并将检验数据填入相应流转单,未按要求记录过程数据者,每次考核20元,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对发现的不合格品及时上报直接主管/检验员进行登记、隔离、标识和处置、对隐瞒不报者,每次考核20元,导致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者,每次考核50~100元。

4-4-6、操作员生产过程中应按要求使用相关生产工装器具、防护工具和带有合格标识的材料,确保产品质量,不按要求使用工装器具和材料者每次考核20元,造成质量损失者酌情考核50~2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200元。

4-4-7、车间检验员按要求对过程进行巡检并记录检验数据,未执行或未记录检验数据者,每次考核20元;巡检发现不合格品,操作工应根据评审结果及时进行处理,发现以次充好,以废充好现象,一次罚款50元。

4-4-8、对生产完毕的半成品、成品,须经检验员抽检,抽检合格后检验员在流转单上签合格章,产品随流转单一起转入下个工序,未向检验员报检而转入下道工序,每次考核直接责任人50元,产品不合格需特者,须经品保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确认,产品不合格未经特采而转入下个工序者,考核相关操作人员50~1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100~200元;对已检验合格的半成品在下个工序发现批量不合格,经确认属本工厂责任者,每次考核工厂检验员50~100元,考核工厂长100~200元。

4-4-9、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保持材料或半成品标识清晰、完整,检验试验状态明确,确保不接受、不传递无标识或状态不明确的材料或半成品;对不按上述要求执行者每次考核50元。

4-4-10、操作完毕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确保现场整洁有充,设备完好;现场未用完的材料应及时放入相应的库位,产成品用相应的周转工具移入混炼胶贮存区进行停放,并做好标识和防护,流转单交由仓库保管员整理存档;现场杂乱、不整洁者,每次考核直接责任人20元,不按规定存放或标识材料/半成品者,每次考核直接责任人50元;工厂内设有仓库的,仓库保管员每次发出材料前需对材料建立完整的标识(材料名称、生产日期、检验状态),否则可拒收,发至工厂的材料无标识,每次分别考核工厂领料员和仓库保管员50元,导致误用造成质量损失的由工厂领料人和仓库保管员各承担50%损失,同时考核每人1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200~500元。

4-4-11、工厂内的材料、半成品、成品要按规定进行存放,摆放整齐,轻拿轻放,避免碰撞损伤表面,不按规定存放者,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同时发现表面损伤的半成品、成品需由检验员登记返工后流入下道工序或入库,发现因过程防护不当导致产品缺陷者,每次考核相关责任人20元,因不按规定摆放用错材料者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

4-4-12、生产现场需保持整洁,有序;设备、工具、模具完好无损,摆放整齐,档案完整;现场使用作业指导书、工艺文件完整、有效;现场所用材料、半成品均需放入相应区域且区域标识显著、清晰;定置定位管理有效;发现一处不符合考核车间主任50元。

4-4-13、操作员一个月内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发生三次,其直接主管必须被考核,考核金额为操作员累计被考核金额的2倍。

4-4-14、当月工厂PPM值超过目标值,按超出率(每超出10%考核100元)对本工厂进行考核,计算方式:(当月PPM值-目标值/目标值×100%),考核金额最大不超过2000元。

4-4-15、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时要根据相关程序及作业标准做出及时处理,每延期一天对相关责任人考核50元。

4-5、公司内部质量奖励

公司每月对员工质量状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并根据质量状况进行奖励。

4-5-1、对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材料或上道工序产品批量不合格及时上报并隔离,从而避免本工序不合格品产生的,每次给予奖励50~100元。

4-5-2、对当月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给予工厂内通报表扬并奖励50元;季度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100元,半年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授予“质量标兵”证书并给予奖励500元。

4-5-3、对当月班组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长予以奖励200元(

4-5-4、对当月PPM值低于目标值15%且无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的工厂奖励工厂长100元,奖励过程检验员50元;连续3个月PPM值低于目标值15%且无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的工厂,奖励工厂长300元,奖励过程检验员150元;连续半年PPM值低于目标值15%且无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的工厂,授予该工厂“优秀团队”的称号,并奖励该工厂2000元,同时奖励工厂长1000元。

4-6、办事处质量管理

4-6-1、销售部各办事处及业务员负责外部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业务员需及时了解我公司产品在客户处及客户市场的使用情况和质量表现,及时发现我公司产品在客户处的异常和潜在的问题,并在第一时间内反馈至品保部,以便于我公司及时整改,避免质量损失的产生。

4-6-2、对于新开发产品,业务员应参与新产品发货前评审工作,对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每提出一条,经确认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

4-6-3、对试装过程中的新产品业务员在试装过程应及时准确详细地记录装车情况,对装车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反馈至公司品保部和技术中心,有效地避免客户抱怨和索赔;反馈信息及时准确,问题处理及时有效,经验证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因反馈不及时、信息不准,发现的问题处理不及时导致客户投诉或抱怨者,每次考核责任业务员200元。

4-6-4、对评审后的新产品在试装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导致新产品量产后出现批量问题,经确认属实者,考核相关业务员500元。

4-6-5、对已量产产品,业务员在客户之前发现存在的潜在质量问题并实施控制,有效避免客户投诉或索赔,经验证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

4-6-6、对我公司产品在客户处发生的质量问题,业务员应于客户发出当日或次日及时、准确地将信息书面反馈至公司品保部,信息内容应包含:产品名称、品号、图号、不合格现象描述(发生时间、地点、客户、现象)、不合格数量、涉及数量(客户生产线、客户库存、办事处库存)、批次、生产日期、采取措施等;问题反馈不及时,每延期一天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弄虚作假或信息不准确者,每次考核200~500元;措施采取不力或未采取措施导致客户索赔者,每次视情节考核200~500元。

4-6-7、对于客户索赔信息,业务员应于客户索赔信息发出当日予以调查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以将损失降至最低,并将信息在2日内详细准确地反馈至公司品保部,对反馈信息及时或措施采取有效,避免或减少客户索赔的,每次奖励100~1000元;如因反馈不及时或措施不力,导致客户索赔定案,考核相应业务员200~500元。

5、流程

5-1、质量处罚流程——品管科开据罚款单——责任人确认——主管领导确认——报车间统计——报财务扣款

5-2、质量奖励流程——-提出申请——单位主管确认——部门主管确认——分管副总确认——报车间统计——报财务奖励

第3篇:员工奖罚制度

事实证明,公司制定员工奖罚制度,能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这其实也是员工管理技巧之一。以下是一则员工奖罚制度范本,仅供各位参考借鉴。

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第九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降级、辞退或开除处分,对处以辞退、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并按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酌情赔偿公司损失:

1、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2、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要求情节严重;

3、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4、故意泄漏公司机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5、拒不执行总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他人工作的;

6、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7、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9、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1、旷工或从事其它兼职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扰乱公司秩序的;

13、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的;

14、因工作需要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的;

15、因行为不当,失信于公司的;

16、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十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员工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实际损失情况赔偿公司损失;

第十二条公司领导职工发现员工犯有各项《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员工也可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三条办公室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总经理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四条给予员工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罚人进行申辩。

第十五条调查、审批员工处罚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罚不得超过30天,其他处罚不得超过15天。

第十六条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形成后3日内陈述理由申辩,并以申辩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十七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第4篇:医院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医院工作质量和正常秩序,强化医院管理,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职工中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以经济杠杆为手段,从严治院,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健康服务。依据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和医院工作人员职责》,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医疗、护理、医技、行政、后勤各科室及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的解释与实施由院办负责。

第四条本制度中相关内容的执行方法:

(1)职能科室深入基层,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调查核实;

(2)科室自查,缺陷上报;

(3)群众来信采访反映缺陷,调查核实;

(4)院外各职能部门、上级领导监督检查,发现缺陷,归口转报。

第五条凡发生涉及本制度规定的问题,由涉及者所在科室提出书面自查意见及处理建议上报院办执行。

第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制度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七条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奖则

奖励对象:各科室及个人。

奖励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如通报表扬、授予先进工作者、文明科室称号等),适当给予奖金或奖品。成绩特别突出者,由医院积极向有关部门或上级单位推荐,争取更高奖励;对受奖人的事迹在全院大会上宣布或张榜公布;并将有关材料装入本人档案,作为晋职、晋升考核聘用依据。

奖励时间:随时奖励和年终奖励相结合。

奖励金额:50—1000元。

奖励范围:

第八条在工作中能顾全大局,能正确对待各种复杂事件,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件得到妥善处理的。

第九条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在扶贫、助残等各项医疗卫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在改善服务或管理方面献计献策且被采纳,效果突出的。

第十条积极研究、推广新技术、新项目,为单位创造良好效益的。

第十一条在突发事件及重大抢救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的紧急情况时,能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取得较好社会效益的科室或个人。

第十二条及时发现重大事故苗头,阻止了事故或严重差错的发生,使医院或病员免受重大损失者。

第十三条在各种意外事件发生时,爱护国家财产,见义勇为,保护了公共财产和群众利益,避免或减轻了损失者。

第十四条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为政为医清廉,敢于同违纪失职行为作斗争,维护了医院利益,成绩显著者。

第十五条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在提高医院或科室服务质量和两个文明方面成绩突出者。

第十六条坚持财经制度,维护财经纪律,敢于抵制歪风邪气,避免了较大资金流失者。

第十七条在后勤服务上认真、热情,及时为临床服务,在节支方面做出较大成绩者。

第十八条获得市级、区级或乡镇一级表彰奖励者。

第十九条社会满意度超过95%的科室或个人。

第二十条凡在正式报刊、杂志发表论文的,区级奖励50元,市级奖励150元,省级奖励300元,国家级奖励500元。

第二十一条科室或个人得到新闻媒体正面报道表扬者,每次奖励50元。

第二十二条关心维护医院和病人利益,敢于举报行业不正之风和损害集体利益者。

第二十三条在医疗服务中,坚持优质服务,尊重服务对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深受群众赞扬的;或由于医德医风好,技术精良,收到病人的表扬信、感谢信、锦旗、牌匾等,或拒收红包的科室或个人,每次奖励50元。

第三章医德医风罚则

第二十四条不能与同事密切配合完成应共同完成的工作任务;或诋毁他人、抬高自己;或给集体、同事不搭台、不补台,甚至拆台;或挑拨离间,影响团结和工作,扣发当事人100—300元。给医院或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扣发500—1000元,且2年内不得有评优、晋升资格。

第二十五条按有关规定应该上报或请示的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知情不报或故意隐瞒的,扣发责任人300元,造成后果自行负责。

第二十六条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发生冷、硬、顶、推、拖,扣发当事人50元,并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七条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对医疗服务不满意,科室没有给予很好解决而使病人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投诉的,每投诉一次,扣发科室50元。

第二十八条科室社会满意度在85%以下的,扣发100元。满意度在75%以下的扣发300元。

第二十九条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物品,除责令如数退还外,按收受红包金额或物品价值的3倍处罚,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同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如对馈赠钱物当时难以谢绝的,须立即上交科室,由科室负责人与当事人一道适时退回;对无法谢绝的钱物要及时报告并上交院部,由院部处理。

第三十条向病人或其亲属暗示,索要钱物,除如数退还外,按索要钱、物(折款)5倍罚款,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发生两次及其以上者,除罚款、全院通报批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外,降聘技术职务一年。

第三十一条医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暗示或接受药品商、器械商等宴请、游乐,经查实,扣发当事人300元,扣发科室1000元;在基建、维修、引进设备、物资器械、药品采购等业务往来活动中收受或索要回扣或类似回扣的,均视为受贿行为,除追缴非法所得外,给予回扣金额5—10倍的处罚及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二条未经医院同意,药剂科、药库不能擅自新进药品;不准私自在临床中进行药品、医疗器材等临床验证。违者,扣发科室负责人200元,扣发当事人500元;从中获利的,除上交全部收入外,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同时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三十三条工作人员不佩证上岗或在岗不按规定着装;窗口工作人员未挂牌或挂牌与在岗人员名字不吻合,扣发当事人10元。

第三十四条徇私舞弊,给他人出具假医疗证明或假检查报告的,扣发当事人100元,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如从中收受钱物者,除如数退还钱物外,扣发500元,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工作人员搭车开药,搭车检查,除如数补交费用外,扣发当事人200元。非医学需要,利用B超等检查,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扣发责任人200元。

第三十五条无故拖延诊疗时间,未按预约时间绐病人作检查,出报告(机器故障或停电除外),扣发当事人100元。病人对门诊的服务态度或质量不满意,造成影响者,扣发当事人100元。不经医院同意擅自停门诊,发生一次扣发当事人100元。

第三十六条不按规定项目标准收费的、擅自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擅自改变收费范围,谋取私利的,追缴个人所得,并扣发当事人100—300元;收费部门乱收费、少收费或以无零钱找补为由拒绝收费,或不到下班时间停止服务的情况,扣发当事人100—300元,并视情节予当事人离岗学习1—3月。

第三十七条非财务部门、非财务人员擅自直接向服务对象收费,追缴所得款项,扣发300元,对于从中截留失分的,除如数追缴外,扣发截留金额的5—10倍。

第三十八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拉关系,少收、漏收、不收或不积极催收患者应付的各种医疗、检查费用,发现一例,扣发当事人200元,并处以漏收金额3倍罚款。科室不处理,加扣科室负责人50元。

第三十九条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兜售卫生材料、药品、器械、保健食品、美容化妆品等谋取私利的,除如数退出所得外,扣发300元,造成后果的自行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个人未经医院同意外出体检、会诊、讲学、鉴定、手术、办班等外出服务,除交回个人所得外,扣发当事人200元;如再犯者加倍扣罚。如系科室擅自组织的外出服务,除追回科室所得外,扣发科主任200元;如系科内几个人私自结伙外出服务,则按个人外出服务处理。未经允许的外出服务所致后果概由外出者负责。

第四十一条医务人员不能将病人引导到院外进行诊疗、卖药,经查实,扣发其所得的10—20倍,低聘专业技术职称一年,情节严重的解聘处理。

第四十二条凡私自介绍病人外出检查、治疗、住院,从中获取“介绍费”或好处费,或违反医疗规范,私自转诊服务对象或以介绍服务对象就诊为由收受财物的,除如数退出所得外,扣发500元,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扣发1000元并降聘技术职务一年至二年。

第四十三条开不合理处方,做不合理检查,给服务对象造成不必要负担或造成医疗卫生资源浪费的,扣发200元。

第四十四条医务人员违反首诊医师负责制和急诊工作制,擅离岗位,玩忽职守,或推诿、拒收病人,延误诊治时机,扣发当事人100—300元。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的,扣发当事人300—600元。造成医疗事故的,按缺陷、差错、事故处罚条款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值班人员脱岗、怠工,延误治疗或其它工作,扣发当事人300—600元。造成医疗事故的,按缺陷、差错、事故处罚条款进行处理。

第四十六条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职工,损害医院和职工利益,获取个人私利的,除追缴获利外,视情节扣发当事人100—500元,低聘专业技术职务一年;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七条凡受到新闻媒体曝光批评或社会舆论指责或各级zhengfu、部门点名批评等有损医院美誉、破坏医院形象的行为举止,经查实,科室所为扣发科室500—1000元,个人所为扣发当事人300—600元,同时给予当事人待岗学习1—3月。情节严重的,直接除名。

第四十八条医德医风差,业务水平低,被病人投诉一次扣发300元,如连续被病人投诉3次者,离岗学习3—6个月,或予以除名。

第四章医疗质量罚则

第四十九条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操作常规、诊疗常规,认真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杜绝各种缺陷、差错、争议(事故)的发生。如有违者,引发缺陷、差错、争议(事故)发生,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医院的《缺陷、差错、争议(事故)管理办法》对缺陷、差错、争议(事故)的判定标准进行分级处理。

(1)发生缺陷受到的处罚:重度缺陷,一次扣发责任人100元;中度缺陷,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轻度缺陷,一次扣发责任人20元。

(2)发生差错受到的处罚:一般差错,一次扣发责任人20元;严重差错,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

(3)发生医疗争议(事故)受到的处罚:因技术水平有限而发生的非责任性医疗争议(事故)赔偿,赔偿金额在5000元以下,个人承担10%,科室承担50%;赔偿金额在5000元以上,个人承担的10%加3000元以上承担部分30%,科室承担10%;由于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医疗护理操作诊疗常规、职业道德等发生的责任性医疗争议(事故)赔偿,赔偿金额在3000元下,个人承担70%,科室承担30%;赔偿金额在3000元以上,个人承担的70%加3000元以上部分40%,科室承担40%。

第五十条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规定的临床诊疗规范,对违反该临床诊疗规范相关条款的,每违反一条扣发责任人10元。

第五十一条住院病历必须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质量评分标准》和我院的《病历质量控制评分表》认真书写,病历质量实行三级质量控制。三级质控分≥90分,为甲级病历,三级质控分≥75分而<90分为乙级病历,三级质控分<75分为丙级病历。

(1)病历无三级质控的,缺一级扣发责任人5元/份;

(2)凡病历中出现单项否决为乙级病历的,每出现一处扣发责任人10元,并责令重写;凡病历中出现单项否决为丙级病历的,每出现一处扣发责任人20元,并责令重写。

(3)病历三级质控分在90分以下的,每降低5分扣发3元。

(4)住院病人出院后一周,病历必须归档,逾期交病历而无正当理由的,每逾期一天扣发责任人10元;逾期一周未交的或遗失的,扣发300—600元。涉及纠纷(事故)的病历规定期限内未交或遗失的,按责任性医疗争议(事故)处理。

第五十二条处方书写以《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和《麻醉、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办法》标准执行,有不符合处方书写要求的,每出现一处扣发责任人2元。

第五十三条护理文书书写以《护理文件书写规范》的标准执行,有不符合要求的,每出现一处扣发责任人3元。

第五十四条医院感染控制及消毒隔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以及医院制定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消毒隔离制度》要求,出现一起不符合要求的扣发责任人5元;造成医院感染暴发流行的,视情节扣发责任人300—600元,给医院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损失的10%—30%;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行政、后勤罚则

第五十五条病房工作人员不负责任,多收病员费用或多记帐,扣发责任人20元。

第五十六条各科室应按医院规定按时统计上报各种医疗、经济信息、疫情报告、院内感染情况等各类报表。出现迟报、漏报、错报、乱报的,除自己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外,扣发责任人50——200元。

第五十七条财会、出纳、办公室、设备科、后勤、库房等管理人员,所涉及的科室支出未按规范要求,统计上报并如实计算任务和工资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自行承担,并一次性扣发50-200元。

第五十八条职能科室间的临界工作,经领导协调裁决后,仍发生互相推诿,踢皮球者,扣发科室负责人50元。

第五十九条后勤科室未能按时按要求完成医院的各项任务;无充分理由未能及时供应临床、医技科室所需的各种物资;违反操作规程,擅离职守,服务态度差,服务不及时。扣发个人50元,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

第六十条各临床、医技科室的考核任务数额及奖惩通知书于每月五日前交财务科,每延误一天扣5元。各职能科室工作不负责任,疏于管理,对临床、医技科室等反映问题和合理要求能办到的不及时办到或不予答复,一时办不到的不耐心解释,发现重大问题不及时请示汇报,不积极采取措施,扣发当事人50元;若连续发生,加扣科室负责人50元。

第六十一条医院各级负责人因管理不善,使工作受到不良影响或损失,扣发责任人50元。

第六十二条科室出现缺陷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扣发科室负责人50元。

第六十三条未经允许上班时间组织职工进行非业务性活动,扣发科室负责人50元。

第六十四条各科室未按规定建立经济管理帐目和执行有关规定,扣发科室负责人100元。

第六十五条各拥有设备、仪器的科室,必需建立使用、保养制度,并在医院备案;对不按操作规程所导致的损失,除扣发责任人100—300元外,按设备、仪器价格的10%—30%赔偿。

第六十六条药品、器材等物资采购必须严格计划、论证,不能盲目乱采购,未经计划、论证随意采购的,扣发责任人200—500元,造成医院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损失的10%—30%。若采购的药品、器械、卫生材料等缺乏必要的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产品生产许可证、注册证等)或资质证明不全的,扣发责任人200—3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库房保管员不按规定对新购物资进行验收入库或出入库程序混乱、出入不相符的,扣发责任人100—3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十七条严格档案、文件、医疗文书等管理制度,造成档案、文件、医疗文书等破损或遗失的,视档案、文件、医疗文书等的重要程度进行处罚,造成破损的,扣发责任人每份50—100元;遗失的,扣发责任人每份100—500元。

第六章劳动纪律及综合治理罚则

第六十八条科室私自放假或不按规定休假的,扣发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各100元。

第六十九条劳动纪律差,上班无故迟到、早退或上班时间无故离岗5—25分钟,每次扣发10元;迟到或早退一次达30—50分钟,扣发30元;6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七十条职工无故脱岗,一次扣发30元,一次超过30分钟加倍处罚;造成损失或事故者,责任人负全部责任。一次超过60分钟的按旷工半天处理。职工因工作离岗须事先在科室登记,并委托他人代岗,同时与代岗人双方签字。凡未经科室负责人或领导同意的顶班、换班一律视作旷工。

第七十一条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调动,或者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含无故超假不归、先休后请假),均视为旷工。

(1)旷工半天,扣发100元;

(2)旷工一天,扣发200元;

(3)旷工二天,扣发300—400元;

(4)旷工三天,扣发500—600元;

(5)旷工四至七天,扣发800—1200元,低聘一级技术职称;

(6)旷工八至十四天,扣发2000—3000元,低聘一级技术职称,或给予待岗或下岗处理,情节严重的除名。

(7)连续旷工十五天,或者当年旷工累计十五天的,直接除名。

第七十二条无故不参加上级部门、医院或科室召开的各种会议、活动的,扣发当事人每次30元。

第七十三条个人不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影响医院工作正常运转,扣发当事人50—100元。

第七十四条工作失职,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善,或违反技术操作规程,或购置劣质品,致使医院财产遭受损失(如药品、物资积压、霉变、虫蛀、过期失效、丢失、损坏医院器械等),视损失大小,扣发当事人50—200元,并赔偿损失的30%—60%。

第七十五条虚报工作量(含值班、加班、误餐等按规定给予的补助),经核查属实,除追回因虚报所得外,扣发当事人200元。

第七十六条经领导批准的职工借款、转账、购物等,不按规定时间报账,影响财务结帐的,扣发当事人50元。

第七十七条借阅病案室病历逾期未归还的,按每逾期一天扣发当事人10元进行处理。

第七十八条未经医院批准,私自到院外兼职或将医疗设备、工具、材料等拿到院外使用,扣发当事人500—1000元;从中获利的,没收获利所得;如设备损坏,则由当事人赔偿。

第七十九条财务人员违反财经纪律、制度,致使医院经济遭受损失的,扣发100—300元,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十条负责水、电、办公器材、医疗器械等维修的人员在接到通知30分钟内无故不到位检修的,或因技术难度大自己不能维修而不积极请师傅维修影响正常工作的,扣发300元。

第八十一条司机接到车辆调度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出车,扣发100元。

第八十二条各科室及洗衣房丢失工作服、床单、枕套等,除按价赔偿外,扣发100元。

第八十三条违反医院规章制度,不虚心接受批评,无理取闹或吵架,扣发100—200元。

第八十四条使用医院的水、电等物资、器材为自己谋利,下班不关水电,导致医院损失,除赔偿损失外,扣发当事人50—100元。

第八十五条伪造医院票证、印章及他人印章,扣发当事人300—600元,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转岗、待岗或除名处理。

第八十六条违反保密制度、或向院外提供不该让病人或外界知道的病案资料等信息,扣发当事人100—300元。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的,扣发500—1000元。

第八十七条职工上班时间看电视、听音乐、打游戏、干私活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每次扣发10元。

第八十八条职工辱骂他人或职工之间(含家属)、职工与患方之间发生吵架,扣发当事人100元;发生打架,扣发当事人300元,由此发生的医药费用自负,情节严重者报派出所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影响极坏者,取消当事人评选先进资格、缓聘或低聘专业技术职务一年,并予待岗学习3—6个月。

第八十九条科室或个人无安全意识,出现火警、火险、被盗,扣发200元,并赔偿损失的30%—60%。

第九十条职工(含临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除按国家规定处理外,扣发当事人200元。

第九十一条破坏院容院貌,任意违章晾晒衣物,乱搭乱放,经教育不改者,扣发50元。

第九十二条践踏草坪或攀摘花木者,向绿化区内抛废弃物,一次扣发50元。故意损坏医院财物的,除照价赔偿外,扣发当事人100元。

第九十三条上级部门各类检查,非正常原因影响医院积分或考评结果的科室或个人,扣发200—500元。

第九十四条各科室必须做好清洁工作,定点投放垃圾,如有违者扣发责任人或科室50元。

第七章进修、培训、继续教育罚则

第九十五条职工进修学习必须听从医院安排,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进修安排的,扣发100—200元;擅自终止进修任务或擅自更改进修安排的,扣发100元;进修中态度消极,以怠工论处,扣发并追缴进修期间医院给予的各种形式支出;进修期间出现违反进修医院或进修科室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医德医风、服务规范等情节,参照本制度相关条款处理;进修期满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回院工作的,以旷工处理;进修后回院工作不满10年,非正当理由离开医院的,承担10万—30万元的违约金。

第九十六条各级各类人员有必要参加各种相关的短期培训,通知参加培训无故不去的或去了无正当理由未到培训现场的或无故中途离开的,按旷工处理,如果医院根据规定给出了培训经费、差旅费等费用的则如数退还。

第九十七条积极参加各种继续医学教育,按照相关规定年终继教个人得分不得低于25分,每低一分扣发5—10元。

2015员工奖罚制度
申诉意见书 第五篇

第1篇: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

事实证明,公司制定员工奖罚制度,能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这其实也是员工管理技巧之一。以下是一则员工奖罚制度范本,仅供各位参考借鉴。

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第2篇:员工奖罚制度

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第九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降级、辞退或开除处分,对处以辞退、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并按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酌情赔偿公司损失:

1、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2、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要求情节严重;

3、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4、故意泄漏公司机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5、拒不执行总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他人工作的;

6、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7、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9、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1、旷工或从事其它兼职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扰乱公司秩序的;

13、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的;

14、因工作需要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的;

15、因行为不当,失信于公司的;

16、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十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员工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实际损失情况赔偿公司损失;

第十二条公司领导职工发现员工犯有各项《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员工也可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三条办公室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总经理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四条给予员工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罚人进行申辩。

第十五条调查、审批员工处罚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罚不得超过30天,其他处罚不得超过15天。

第十六条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形成后3日内陈述理由申辩,并以申辩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十七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第3篇:餐厅员工奖罚制度

一、奖励:

1、受客人书面表扬3次~7次,在原奖金系数上提高0、2,7次以上提高0、5、

2、销售业绩前十名,按销售额来计算。

3、受公司通报表扬的,视情形在原系数上提高0、3~1、

4、被评为A级的员工,当月可在原系数上提高0、2、

5、被评为优秀员工或管理人员称号,可在当月奖金系数上提高0、5、

6、各店经理可视情况对工作表现好的员工给予提高奖金系数0、1~1、

7、总公司将拿出当月奖金的8%作为对平时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奖励基金。

二、处罚:

1、凡旷工者,取消当月全额奖金。

2、事假1天扣当月奖金的30%,二天扣60%,三天或三天以上取消当月全额奖金。

3、病假须有区、县级以上医院单位出具的证明,1天以内,手续齐全者不扣;1天~3天手续齐全扣20%;3天以上~7天以内扣50%;7天或7天以上扣全额奖金,凡手续不齐者按事假处理。

4、迟到、早退、脱岗每次扣5%。

5、顶撞上级、不服从领导安排,扣10%~当月全额奖金。

6、有骂架、偷吃、偷盗、开飞单、受通报批评等重大过失、较大过失者,扣当月全额奖金。

7、恶意阻碍公司物品回收的,扣当月奖金的50%。

8、隐瞒事实真相的、知情不报者,扣10%~当月全额奖金。

9、客人投诉3次以内扣1%~20%,3次以上(含3次)扣当月全额奖金。

10、凡代打卡者,一经发现扣当月全额奖金。

11、除此之外,店经理、部门经理对下属员工可视情节轻重扣1%~100%奖金。

第4篇:公司奖惩制度

第一节总则

1、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国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公司提倡奖惩制度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以严密的考核为依据。在奖励上要针对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大小,而采用不同的形式奖励;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员工,要给予严肃处罚。

第二节奖励

第一条、奖励范围:

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a)对技术或工作方面有益的改进,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时;

b)预防灾害或救灾有功时;

c)为国家、社会立功,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重大贡献者;

d)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e)对公司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

f)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异者;

g)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h)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

i)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j)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k)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

l)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者;

m)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者;

n)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o)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p)满足公司设立的其它奖励条件者。

第二条、奖励项目:

公司设立的主要奖励项目包括:

a)年度专业成就奖:以公司内各个系统的工作环节为基础,每年由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在每个业务系统内评选,具体评选标准和体系由公司各职能部门制定,奖项设为公司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创新奖、优秀团队奖等等;

b)公司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每年组织评选相应奖项;

c)即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第三条、奖励方式:

公司为员工提供丰富灵活的奖励方式:

a)通报表扬:由公司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发,通报范围视具体奖励行为而定;

b)即时奖金;

c)奖励性假期:除员工正常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d)奖励性旅游;

e)参加外部培训;

f)出国考察。

第四条、获奖程序:

员工受奖应由部门主管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提供意见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奖励级别与方式(),人力资源部发布奖励通知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员工档案。

公司内统一设立的奖励,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总经理同意推荐,经总经理核实,在公司内公布奖项。

第三节惩罚

对于违反公司制度的各种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程度等进行惩罚。

第一条、惩罚种类

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经济处罚包括罚款、取消奖金。

行政处罚包括:批评、警告、记过、降职和辞退。

根据员工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公司将采取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条、处罚细则

1、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批评的行政处罚,同时处以经济处罚。

1)迟到、早退、外出不登记,不着工装,不戴工牌者。

2)不能及时、认真清扫自己的卫生区,办公区内(桌面、地面)凌乱,不整洁者。

3)在办公区内、公司门口、走廊抽烟、扔烟蒂、扔废纸等垃圾者。

4)桌面摆放零食,上班期间吃零食者。

5)发物料人员不能及时清除办公区内包装物。

6)接听电话不礼貌,使用不规范用语,影响公司形象者。

7)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8)说脏话、粗话者。

9)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10)在办公区内打闹,大声喧哗者。

11)参会人员迟到者。

12)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13)在食堂就餐,浪费食物,乱倒饭菜者。

14)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下班后所辖区域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电源未切断者。

2、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15)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16)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17)工作时间内手机关机,无法取得联络者。

18)非工作要求午餐饮酒者。

19)工作时间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籍、网站、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20)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时间半小时以上者。

21)纪律松散,当月内累计迟到三次以上者。

22)未经批准擅自串岗怠慢工作者。

23)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24)无正当理由,培训旷课者。

25)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不及时办理,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26)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7)私自移动消防设施,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8)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3、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记过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29)工作中发生意外却不及时报告公司者。

30)损坏公物,影响公司正常秩序者。

31)管理不力,对下属放任自流者。

32)知情不举,隐瞒他人的违纪行为者。

33)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中伤他人、损害团结、互相谩骂吵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34)不认真执行公司规定,推卸责任,刁难顾客,使矛盾上升造成顾客不满或投诉,产生恶劣影响者。

35)工作时间酗酒者。

36)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37)培训无故旷考者。

38)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00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39)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4、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降职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40)泄露公司秘密事项,但对公司利益未造成损害、情节较轻者。

41)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42)违反部门工作流程,给工作造成损失,且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

43)对下属正常申诉做出阻挠或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44)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提供方便者。

45)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提供虚假病历者。

46)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47)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受到损害者。

48)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00—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49)私自将客人或同事遗忘的物品收归己有,价值在200元以下者。

50)年度内累计记过二次者。

5、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辞退的行政处罚,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1)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妨害团体秩序者。

52)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53)工作不负责,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54)擅自挪用公款和同事财物或者有贪污盗窃行为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5)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6)利用工作之便和业务关系请客、送礼、行贿、受贿为个人谋取好处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7)工作时间聚众打牌、玩麻将者。

58)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者。

59)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60)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61)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62)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拘留、审查或追究刑事责任者。

63)虚报个人申诉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者。

64)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发表言论或进行与本公司无关的业务活动者。

65)以不正当手段窃取公司机密,并向外界泄露、宣示、收受好处者。

66)违抗命令,擅离职守,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者。

67)擅自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单据、合同者。

68)无故旷工四天以上(含四天),不服从或拒绝执行上级指令者。

69)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70)为谋私利,利用公职权力或工作时间为其他公司工作,从事第二职业者。

71)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者。

7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73)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使公司蒙受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4)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75)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76)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7)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78)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第三条、处罚程序

对员工处分一般情况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提出,经人力资源部调查审核通过,上报总经理决定后执行。

员工受到惩罚处分时,由人力资源部出具书面惩罚通知,并在公司内公示,同时记过以上的处罚记入本人档案,受到开除处分时,人力资源部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四条、处罚申诉

给予员工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应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公司讨论,并征求工会意见,慎重决定。

在批准职工处分以后,如果被处分者不服,可以越级申诉,但在公司未做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按原决定执行。

第四节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由国畜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凡有与国家法令、法规有抵触之处,按国家法律执行。

2016监督委员会承诺书
申诉意见书 第六篇

监督委员会承诺书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组织安排,拟任我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在此,我对组织的关心和厚爱表示衷心感谢!如果能在这次人大例会上通过,我将不负组织重托,埋头苦干,扎实工作,做一名合格的审判委员会委员。现承诺如下:

一、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树立人民法官形象。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保护国家、集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神圣职责。因此,自己将不断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道德素质。始终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执法理念,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忠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实执行国家法律,为群众谋利益、为社会求发展,甘做人民公仆。

二、勤奋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两个素质”。

在新的岗位上,我将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业务理论知识,努力掌握******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和党的xx大精神以及科学发展观理论,刻苦钻研法律法规,不断充实、完善、提高自己政策水平和审判业务水平,做到博学多才。增强应对复杂疑难案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真正成为一名高水平的法官、高水平的审判委员会委员。

三、增强服务大局主动性,以追求人民满意为目标,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

在审判工作中,我将把案件的审理置身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和把握,摒弃消极司法、被动办案、机械办案观念,强化为大局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自觉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 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个大局服务。此外,我将继续以“人民是否满意”作为衡量自己实现司法公正和司法效果的根本标准,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提高当事人对个案审判的满意度。切实加强自己的群众工作能力,树立亲民观念和人性化司法理念,坚持司法为民、利民、便民、爱民。

四、廉洁执法,树立清正廉明形象。

今后我将一如既往廉洁自律,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审判权,不吃拿卡要,不行贿受贿,不以案谋私,不枉法裁判,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份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政之德,做到清正廉明。

五、接受监督,树立从善如流形象。

我将始终自觉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决议,积极采纳人大代表建议,切实把自己的审判活动置于人大代表和人民的监督之下,不滥用权力,不谋取私利,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公公正正执法。

以上是对我拟任职务的承诺,呈请人大常委审议。如果这次不能通过,说明我的工作和水平与人民的要求和组织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我将一如既往的认真学习,努力工作,进一步锻炼和提高自己,克服不足,弥补差距,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业主委员会工作,为明确本人的职责义务,书面承诺如下:

一、本人提交的简历、房地产权证、身份证和有关资历证明完全属实。

二、本人以及近-亲属与本小区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无任何利害关系;

三、本人承诺在业主委员会任职期间自觉学习物业管理相关知识。

四、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处理小区相关事宜,坚决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决不利用业 主委员会身份谋取任何个人利益;

五、模范遵守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小区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六、热心公益事业,有较充裕的时间,认真履行好业主委员会委员职责;

七、自觉自愿接受小区全体业主的监督。

八、本人无下列情形之一:

(1)已宣告破产或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期间,该企业破产3年以内的;

(2)因身体或精神上的疾病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3)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司-法-部门认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九、由于本人违反法律、法规或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的规定,给业主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承诺,完全属实,否则依法承担一切责任。

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承诺书

近期境内证券市场出现异常波动,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与国有企业及其所控股上市公司的发展息息相关,为营造企业改革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江西省国资委全体出资监管企业承诺采取如下措施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一、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作负责任的股东。在股市异常波动时期,不减持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

二、加大对股价严重偏离其价值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票的增持力度,努力保持上市公司股价稳定。

三、继续采取资产重组、培育注资等方式,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支持所控股上市公司加快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力度,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江西省国资委

2016年7月9日

承诺人

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承诺书

在本次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中,我们承诺:

一、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二、 坚持科学设置,依法选举产生监督委员会成员。

三、 我们承诺提名的监督委员会候选人具备以下条件:

1、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是村民代表,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法律意识强;

2、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监督,群众信任、熟悉村情;

3、身体健康、热心公众事业,并有一定的文化和财会知识等;

4、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是中共-党员。

5、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村(居)集体经济组织领导成员及其配偶亲属、近姻亲或有其他明显的特殊关系的人员、村(居、社区)报账员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四、以上承诺请组织监督,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接受组织处理。

书记(签字):

主任(签字):

xx-xx年xx-x月xx-x日

新乡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服务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转变服务观念,规范权力运行,提高办事效率,市国资委特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

一、进一步深化国资监管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事项,提高服务效率,实行“办事时限、办事依据、职责权限、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六公开。

二、实行一次性告知。凡基层单位和人员来机关办事,机关有关人员应一次性告知办事程序及所需资料,说明已具备的内容和需要补办的内容。

三、实行限时办结。在办理涉及国资监管的各类事项时,对符合国家政策、程序合法、手续齐全的项目,保证按照规定的时限及时办理。

四、落实首问负责制。首问责任人应热情接待来访人员,了解来人所办事项。凡属本科室应办事项,应及时登记和办理;对不属本科室业务范围的事项,要明确告知其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并引导介绍来访者前往承办科室或承办人处接待办理。

五、严格落实服务承诺。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经办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诫勉谈话或效能告诫,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或调离工作岗位。

投诉电话:3699221

投诉接待部门:市国资委监察室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16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工作中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高并购重组审核工作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以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审核下列并购重组事项的,适用本规程:

(一)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

(二)上市公司以新增股份向特定对象购买资产的;

(三)上市公司实施合并、分立的;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并购重组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并购重组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和中国证监会的初审报告进行审核。

并购重组委依照本规程规定的程序履行职责。

第四条 中国证监会根据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对并购重组申请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第二章 并购重组委的组成

第五条 并购重组委由专业人员组成,人数不多于35名,其中中国证监会的人员不多于7名。

并购重组委根据需要按一定比例设置专职委员。

第六条 中国证监会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行业自律组织或者相关主管单位推荐、社会公示、执业情况核查、差额遴选、中国证监会聘任的程序选聘并购重组委委员。

第七条 并购重组委委员每届任期2年,可以连任,连续任期最长不超过4年。

第八条 并购重组委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忠于职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二)熟悉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务及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三)精通所从事行业的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行业实践经验;

(四)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并购重组委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应当予以解聘: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的;

(二)未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勤勉尽职的;

(三)两次以上无故不出席并购重组委会议的;

(四)本人提出辞职申请,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五)经中国证监会考核认为不适合担任并购重组委委员的其他情形。

并购重组委委员的解聘不受任期是否届满的限制。并购重组委委员解聘后,中国证监会应选聘增补新的委员。

第十条 中国证监会组织设立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以下简称专家咨询委),专家咨询委的具体组成办法、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另行制定。

第三章 并购重组委及委员的职责

第十一条 并购重组委的职责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审核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请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审核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为并购重组申请事项出具的有关材料及意见书;审核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初审报告;依法对并购重组申请事项提出审核意见。

第十二条 并购重组委委员以个人身份出席并购重组委会议,依法履行职责,独立发表审核意见并行使表决权。

第十三条 并购重组委委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要求出席并购重组委会议,并在审核工作中勤勉尽职;

(二)保守国家秘密和并购重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三)不得泄露并购重组委会议讨论内容、表决情况以及其他有关情况;

(四)不得利用并购重组委委员身份或者在履行职责中所得到的非公开信息,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者间接谋取利益;

(五)不得直接或间接接受并购重组当事人及相关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资金、物品等馈赠和其他利益;

(六)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买卖上市公司的证券;

(七)不得在履行职责期间私下与并购重组当事人及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接触;

(八)不得有与其他并购重组委委员串通表决或诱导其他并购重组委委员表决的行为;

(九)未经授权或许可,不得以并购重组委委员名义对外公开发表言论及从事与并购重组委有关的工作;

(十)中国证监会的其他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并购重组委委员接受中国证监会聘任后,应当如实申报登记证券账户及持有上市公司证券的情况;持有上市公司证券的,应当在聘任之日起一个月内清理卖出;因故不能卖出的,应当在聘任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聘任期间暂停证券交易并锁定账户的申请。

第十五条 并购重组当事人及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不正当手段对并购重组委委员施加影响的,并购重组委委员应当向中国证监会举报。

第十六条 并购重组委委员审核并购重组申请文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委员应当及时提出回避:

(一)委员本人或者其亲属担任并购重组当事人或者其聘请的专业机构的董事(含独立董事,下同)、监事、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委员本人或者其所在工作单位近两年内为并购重组当事人提供保荐、承销、财务顾问、审计、资产评估、法律、咨询等服务的;

(三)委员本人或者其亲属担任董事、监事、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或机构与并购重组当事人有商业竞争关系的;

(四)委员与并购重组当事人及其他相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过接触的;

(五)委员本人及其亲属持有与并购重组申请事项相关的公司证券或股份的;

(六)委员亲属或者委员所在工作单位与并购重组申请人存在其他利益冲突的;

(七)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可能产生利害冲突或者委员认为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前款所称亲属,是指并购重组委委员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第十七条 并购重组申请人及其他相关单位或者个人认为并购重组委委员与其存在利害冲突或者潜在的利害冲突,可能影响并购重组委委员公正履行职责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要求有关并购重组委委员予以回避的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中国证监会根据并购重组申请人及其他相关单位或者个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决定相关并购重组委委员是否回避。

第十八条 并购重组委委员接受聘任后,应当承诺遵守中国证监会对并购重组委委员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接受中国证监会的考核和监督。

第四章 并购重组委会议

第十九条 并购重组委通过召开并购重组委会议进行审核工作,每次参加并购重组委会议的并购重组委委员为5名。

并购重组委设会议召集人。

第二十条 并购重组委委员分为召集人组和专业组,其中专业组分为法律组、会计组、资产评估组和金融组。分组名单应当在中国证监会网站予以公示。

中国证监会应当按照分组名单及委员排序确定参会委员;对委员提出回避或者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原因,应当予以公示,并按所在组的名单顺序递延更换委员。

专业组委员出现轮空的,由专职委员替换。

第二十一条 并购重组委会议审核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请事项的,中国证监会在并购重组委会议拟定召开日的4个工作日前将会议审核的申请人名单、会议时间、相关当事人承诺函和参会委员名单在中国证监会网站上予以公示,并于公示的下一工作日将会议通知、工作底稿、并购重组申请文件及中国证监会的初审报告送交参会委员签收。

第二十二条 并购重组委建立公示监督制度,会议公示期间为公示投诉期。如期间发生对拟参会委员的举报且线索明确的,中国证监会应当更换委员,并重新履行公示程序,会议召开日期顺延。

会议公示期间如发生对并购重组申请人的举报且线索明确的,或社会出现负面舆-论且所涉事项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中国证监会应当及时启动核查程序,暂停并购重组委会议。

会议公示期间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中国证监会应当更换委员,并重新履行公示程序,会议召开日期顺延。

第二十三条 并购重组委会议开始前,委员应当签署与并购重组申请人及其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或者相关人员接触及回避事项的有关说明,并交由中国证监会留存。

第二十四条 并购重组委委员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并购重组申请事项进行审核。

并购重组委委员可以通过中国证监会调阅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与并购重组申请人有关的材料。

并购重组委委员应当以审慎、负责的态度,全面审阅申请人的并购重组申请文件和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初审报告。并购重组委委员应当在工作底稿上就下述内容提出有依据、明确的审核意见:

(一)对初审报告中提请关注的问题和审核意见有异议的;

(二)申请人存在初审报告提请关注问题以外的其他问题的;

(三)申请人存在尚待调查核实并影响明确判断的重大问题的。

并购重组委委员在并购重组委会议上应当根据自己的工作底稿发表个人审核意见,同时应当根据会议讨论情况,完善个人审核意见并在工作底稿上予以记录。

并购重组委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会议对申请人并购重组申请事项的审核意见,并对申请人的并购重组申请是否符合相关条件进行表决。

第二十五条 并购重组委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并购重组申请进行表决。并购重组委委员不得弃权。

表决票设同意票和反对票。表决投票时同意票数达到3票为通过,同意票数未达到3票为未通过。

并购重组委委员在投票时应当在表决票上说明理由。

第二十六条 并购重组委会议对申请人的并购重组申请形成审核意见之前,可以要求并购重组当事人及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的代表到会陈述意见和接受询问。

对于并购重组委委员的任何询问、意见及相关陈述,未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并购重组当事人及其他相关单位或者个人均不得对外披露。

第二十七条 并购重组委根据审核工作需要,可以通过中国证监会邀请并购重组委委员以外的行业专家到会提供专业咨询意见,所邀请的专家没有表决权。

第二十八条 并购重组委会议召集人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负责召集并购重组委会议,维持会议秩序,组织参会委员发表意见、进行讨论,组织投票、宣读表决结果并负责形成并购重组委会议审核意见。

并购重组委会议结束后,参会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审核意见、表决结果等会议资料上签名确认,同时提交工作底稿。

第二十九条 对于并购重组委会议表决结果为有条件通过的,中国证监会对审核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向参会委员进行反馈。

第三十条 并购重组委会议对申请人的并购重组申请投票表决后,中国证监会在网站上公布表决结果。

并购重组委会议对并购重组申请作出的表决结果及提出的审核意见,中国证监会应当于会议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并购重组申请人及其聘请的财务顾问进行书面反馈。

第三十一条 并购重组申请人可在表决结果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诉意见。中国证监会应当要求并购重组委会议召集人组织参会委员对申诉意见做出书面解释、说明。如有必要,中国证监会可以组织召开专家咨询委会议。根据会议意见,决定是否驳回申诉或者重新提交并购重组委会议审核。并购重组委会议重新审核的,原则上仍由原并购重组委委员审核。

第三十二条 并购重组委参会委员认为并购重组委会议表决结果存在显失公正情形的,可在并购重组委会议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经中国证监会调查认为理由充分的,应当重新提请召开并购重组委会议,原则上不由原并购重组委委员审核。

第三十三条 在并购重组委会议对并购重组申请表决通过后至中国证监会作出核准决定前,并购重组申请人发生重大事项,导致与其所报送的并购重组申请文件不一致;或并购重组委会议的审核意见具有前置条件且未能落实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提请重新召开并购重组委会议,原则上仍由原并购重组委委员审核。

第三十四条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请经并购重组委审核未获通过且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的,申请人对并购重组方案进行修改补充或提出新方案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财务顾问应审慎履行职责,提供专业服务,进行独立判断,确认符合有关并购重组规定条件的可以重新提出并购重组申请。重新提交并购重组委审核的,原则上仍由原并购重组委委员审核。

第三十五条 中国证监会建立并购重组委审核工作回访制度。通过组织回访,实地了解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方案实施情况、承诺事项履行情况、审核意见落实情况以及证券服务机构持续督导等情况。

第三十六条 并购重组委应以召开全体会议的形式,对并购重组审核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及创新性事项进行研究讨论。并购重组委可要求中国证监会组织召开专家咨询委会议,由专家咨询委出具专家意见,提供决策支持。

第三十七条 中国证监会负责安排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送达审核材料、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及保管档案等具体工作。

并购重组委审核工作所需费用,由中国证监会支付。

第五章 并购重组委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 中国证监会负责并购重组委事务的日常管理以及并购重组委委员的考核和监督。

第三十九条 中国证监会对并购重组委实行问责制度。出现并购重组委会议审核意见与表决结果有明显差异的,或事后显示存在重大疏漏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要求所有参会的并购重组委委员分别作出解释和说明。

第四十条 并购重组委委员存在违反本规程规定的行为及其他违反并购重组委工作纪律的行为的,中国证监会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谈话提醒、通报批评、暂停参加并购重组委会议、解聘等处理。

第四十一条 中国证监会建立对并购重组委委员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监督机制。

对有线索举报并购重组委委员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中国证监会应当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予以谈话提醒、通报批评、暂停参加并购重组委会议、解聘等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二条 中国证监会对并购重组委委员违法违纪的处理措施可以在新闻媒体上公开。

第四十三条 在并购重组委会议召开前,有证据表明并购重组申请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直接或者间接以不正当手段或者其他方式影响、干扰并购重组委委员对并购重组申请的判断和审核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暂停召开对有关申请的并购重组委会议。

并购重组申请通过并购重组委会议后,有证据表明并购重组申请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直接或者间接以不正当手段或者其他方式影响、干扰并购重组委委员对并购重组申请的判断和审核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暂停核准;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证监发〔2016〕94号)同时废止。

附件: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委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委员与并购重组申请人回避及接触事项的有关说明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审核工作底稿

4.并购重组申请人保证不影响和干扰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

核委员会审核工作的承诺函

附件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委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本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社会公众郑重承诺:

一、本人在担任并购重组委委员期间,将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关于加强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及相关规定,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本人将遵守社会公德,以端正的个人品行自觉维护并购重组委形象,并承诺在履行并购重组委委员的职责时,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为基础,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地审核,独立发表个人意见和投票表决,并对此承担相关责任;

三、本人不以任何形式收受并购重组当事人及相关单位或者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及各种代币券(卡)等支付凭证,不接受并购重组当事人及相关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宴请、旅游、休闲等娱乐活动,不接受并购重组当事人及相关单位或个人报销应由本人及亲属支付的个人费用;

四、本人将保守并购重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泄露并购重组委会议讨论内容、表决情况以及其他有关情况;

五、本人不在履行职责期间私下与并购重组当事人及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接触;不与其他并购重组委委员串通表决或诱导其他并购重组委委员的表决;

六、本人不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买卖上市公司的证券;

七、本人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且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外,按要求出席并购重组委会议;

八、本人未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在教学、演讲、写作和接受采访等活动中,不引用因担任并购重组委委员而获悉的信息;未经中国证监会授权,不以并购重组委委员身份对外发表言论;

九、本人接受中国证监会按有关规定进行的考核和监督,遵守中国证监会纪检部门的谈话制度,接受廉政评议,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上市部、纪委、监察局提交述职报告;

十、本人接受并愿意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按有关规定就并购重组委有关事宜开展的调查;

十一、本人如果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有关责任。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

与并购重组申请人回避及接触事项的有关说明

(20 年第 次并购重组委会议)

一、本人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情形。

二、本人不存在应当提出回避而未回避的情形。

三、本次所审核的并购重组申请人或者其他相关单位或者个人未曾以不正当手段影响本人对本次所审核的申请人的判断。

四、本人未曾私下与本次所审核的并购重组申请人或者其他相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过接触,未接受过上述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资金、物品等馈赠及其他利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委员签名:

附:本次所审核的申请人(公司)名单

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审核工作底稿

参会委员姓名:

并购重组委会议届次:20 年

并购重组申请人名称:

并购重组类型:

一、对初审报告提请委员关注的问题和审核意见发表个人审核意见及依据。

二、申请人是否存在初审报告提请关注问题以外的其他问题,如有,请说明。

三、申请人是否存在尚待调查核实影响明确判断的重大问题,如有,请说明。

四、其他。

五、是否对上述意见有修改,如有,请补充。

委员签名:

附件4:

并购重组申请人保证不影响和干扰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的承诺函

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承诺:

一、本公司保证不直接或者间接地向并购重组委委员提供资金、物品等馈赠及其他利益,保证不直接或间接地向并购重组委委员提供本次所审核的相关公司的证券,保证不以不正当手段影响并购重组委委员对申请人的判断。

二、本公司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干扰并购重组委的审核工作。

三、在并购重组委会议上接受并购重组委委员的询问时,本公司保证陈述内容真实、客观、准确、简洁,不含与本次并购重组审核无关的内容。

四、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并购重组申请人负责人签字:

此项承诺于

年 月 日在

(地点)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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