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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首问负责制实施办法

2016-08-15 10:10:5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首问负责制实施办法(共6篇)首问负责制实施办法等三个办法鄯善县地方税务局首问负责制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转变鄯善县地方税务局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首问负责制是指纳税人或其他人员(以下简称“对方”)向鄯善县地方税务局咨询、申请办理涉税事项和其他工作时,第一个受到询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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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首问负责制实施办法
首问负责制实施办法等三个办法

鄯善县地方税务局首问负责制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转变鄯善县地方税务局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首问负责制是指纳税人或其他人员(以下简称“对方”)向鄯善县地方税务局咨询、申请办理涉税事项和其他工作时,第一个受到询问的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办理,负责到底的制度。

第三条 鄯善县地方税务局机关各科(室)、各税务所和办税服务厅人员均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首问负责制度遵循依法行政、文明服务、公开透明、便捷效率的原则。

第五条 首次接待纳税人或其他人员(以下简称来访人)或接听机关外人员打入电话(以下简称来电人)的工作人员是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有责任接待和帮助、引导来访人或来电人顺利办理相关事宜。

第六条 鄯善县地方税务局首问负责制度的总体要求是:

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税务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克服和防止衙门作风,将首问负责制度作为

改进政风、行风,提高机关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

文明礼貌,耐心细致。税务工作人员在首问服务工作中,要自觉遵守公务员行为准则,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热情周到,大方得体,礼貌待人,严禁以任何借口与来电、来访人发生争吵或臵之不理。

限时办结,严禁推诿。开展首问服务工作要讲求质量、提高效率,防止出现重接待轻办理、漏办、误办或办事拖拉等现象。要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做好对首问接待事项的办理,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分管领导要牵头做好协调办理,严禁相互推诿或敷衍应付。

妥善处理,确保满意。各部门和税务工作人员要本着方便来电人和来访人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对外接待服务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切实做到对外简化环节、内部有效协调,主动服务、周到服务,确保来电人和来访人满意。

第七条 来访人提出的办理事项,属首问责任人自身职责范围且能当场办理的,应在第一时间为其办理;若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详细告知来访人原因和办理该事项所需的程序、预计完成时间,并与来访人交换联系电话,办结后主动通知来访人。

第八条 来访人提出的办理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联系相关职责部门及承办责任人,并告知来访人承办责任人的姓名、办公地点、电话等,或直接引领来访人到相关职责部门,转交给职责部门人员接手办理。

第九条 在职责部门承办人外出或职责部门人员全体外出的情况下,首问责任人应联系责任部门负责人,讲明情况,确定该部门具体承办责任人或协助双方确定具体接待时间和其它事项。

第十条 来访人提出的事项属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首问责任人应按该项工作职责分工,帮助来访人联系牵头职责部门的承办责任人为其办理。牵头职责部门的承办责任人接手后,应负责协调相关职责部门共同办理。在牵头职责部门人员外出的情况下,首问责任人应帮助来访人联系协办部门,由协办部门做好接待工作。

第十一条 在第一时间无法联系承办或协办部门的情况下,首问责任人应告知来访人情况,作好来访人办理事项和联系电话登记,事后转交给相关职责部门,与来访人取得联系,为其办理。

第十二条 对因客观原因超过向来访人承诺的办理时间而仍未办结的事项,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应主动在承诺办结之日与来访人联系,讲明原因和办理进度,再次约定办结时间,确保按时办结。

第十三条 税务工作人员在接听来电时,应首先致以“您好,鄯善县地方税务税务局”的问候语。当对方在电话中使用普通话或方言时,应以普通话致答。当对方不懂汉语的情况下,应及时转交懂维语的同志接听办理(承担首问责任人的职责)。

【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首问负责制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 来电人反映的事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且能当场给予答复的,首问责任人应准确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告知来电人原因,记录来电事项和对方联系电话,办理完毕后主动向来电人答复。

第十五条 来电人反映的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向其作出解释,并根据来电人需求,或直接告知来电人相关职责部门和具体经办人的电话,或记录来电内容和对方联系电话,并将来电记录尽快转交给相关职责部门。相关职责部门应在第一时间与来电人取得联系,进一步问明情况,为其办理相关事项。

第十六条 在来电内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但需立即办理而相关职责部门人员外出或无法联系的情况下,首问责任人应请示相关职责部门分管领导,妥善处理。

第十七条 对因客观原因超过向来电人承诺的办理时间而仍未办结的事项,承办人应主动在承诺到期之日与来电人联系,讲明原因和办理进度,再次约定办结时间,确保按时办结。

第十八条 对税收政策咨询和反映情况的一般性来电,首问责任人可以同时告知来电人相关职责部门电话或服务热线。对直接致电职责部门进行咨询、投诉、举报,且内容属本部门职责范围的,由职责部门直接答复和办理,不得要求来电人转拨其他电话。

第十九条 首问责任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对来电人、来访人不闻不问,臵之不理;

(二)服务态度蛮横、语言粗暴;

(三)推诿扯皮,故意刁难来电人、来访人;

(四)其他损害税务机关形象或侵害税务管理相对人权益的行为。

篇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首问负责制实施办法
政风行风实施方案

【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首问负责制实施办法】【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首问负责制实施办法】

板小发【2011】15号

关于印发《板桥乡小学政风行风民主评议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学校:

为认真开展板桥乡小学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充分发挥会社会各界和人名群众的监督作用,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切实保证我乡小学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现将《板桥乡小学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下发你们,望你们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实效,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探索和建立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长效机制,认认真真搞好此项工作。

附:1、板桥小学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

2、《板桥乡小学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首问负责制实施办法】

组 长:郭学伟(中心小学校长)

副组长:彭海波(中心小学副校长) 组 员: 刘 涛(中心小学会计)

刘金学(中心小学总务主任) 杨晓宇(中心小学教务主任) 冯彦红 (中心小学政教主任) 白克友(中心小学教务干事) 何 辉 (定祥小学校长) 张天林 (太白坳小学校长) 张 弘 (曹原教学点负责人) 李永军 (柳沟教学点负责人) 辛元章 (西庄教学点负责人) 马凌智 (田瑶教学点负责人) 贾延祺 (唐沟圈教学点负责人) 张小平 (阳洼教学点负责人) 刘兴富 (瓦岗川教学点负责人) 彭慧珍 (锦坪教学点负责人) 李文春 (庙堂教学点负责人) 张 妮 (金色双语幼儿园园长) (小天鹅幼儿园园长 ) 张培鹏

根据县教育局的部署和统一要求,为了做好我乡学校政风行风的评议工作,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结合我乡学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优化我乡教育中心工作和打造服务型学校的主题,以树立学校新风、创建和谐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扎实推进我校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切实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基本原则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坚持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臵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开门纳言,开门评议,开门整改。

【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首问负责制实施办法】

二、评议的对象

各小学、幼儿园。

三、评议的内容

1、是否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教育的要求,把政风行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是否坚持业务工作与政风行风建设一起抓,学校领导干部在政风行风建设中是否发挥表率作用等方面的情况。

2、是否依法履行职能,有效地解决影响推进我校教育可持续发展的软环境问题;是否实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建立公示制、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等制度;是否讲求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认真解决办事拖拉、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

3、是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主动、及时、认真地加以解决。具体包括:“上学难”问题;刁难群众、办事拖拉行为;乱办班、乱收费等现象;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否能够制定措施,开展源头治理。

4、是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及时落实处理意见,及时向群众反映处理结果。具体包括:对群众通过“政风行风热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网络监督互动平台”举报投诉和政策咨询的问题,是否给予认真解决和及时解答。

四、方法与步骤

我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采取问卷调查、暗访检查、自

查整改、公开评议和组织考核形式进行,评议内容、标准与县教育系统保持一致,做到评议结合,结果公开透明。今年的评议工作从6月份开始至10月份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6日—6月20日)

1、制定行风评议实施方案,成立行评工作领导小组。各校、幼儿园要按照县教育局的安排,联系实际,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方案,并于6月中旬报中心小学备案。

2、宣传发动。召开学校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会议,全面动员部署,积极推进民主评议各项工作。要总结和推广过去评议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联系学校实际,大力宣传一批遵纪守法、依法办学、师德高尚、收费规范的先进典型,进行正面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3、设立热线电话: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21日—7月21日):各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查摆自身行风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找工作水平与服务质量、教育教学管理、教学质量、师德、收费等热点问题。

1、问卷调查。各校要邀请政风行风评议代表深入学校和基层,发放调查问卷,认真查找问题,提出加强学校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明察暗访。中心小学将不定期组织行评代表和政风行风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查找问题和薄

篇三: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首问负责制实施办法
2014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我市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公共服务廉洁化水平,根据全省纠风工作会议和《广州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XX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穗府纠办〔20XX〕2号)部署要求,决定今年在我市设有办事大厅(窗口)的政府部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对20xx年度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单位进行“回头查”验收工作。为确保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推进有序,扎实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全面排查和解决在履行职责服务群众中存在的问题,整治庸懒散奢、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以权以职谋私、漠视群众利益等不良风气,以评促改,标本兼治,完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实现作风建设和公共服务廉洁化水平明显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xx年广州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行评办),设在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室,主任由廖增烈同志兼任。

三、评议对象

(一)设有办事大厅(窗口)的市直有关单位和中央、省驻穗有关单位(共31个)

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外经贸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生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民防办、市“三旧”办、市档案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以上各单位的直属单位设有办事大厅(窗口)的,纳入各单位的评议范围。

(二)行评“回头查”单位(18个)

年度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市殡葬服务中心、市银河烈士陵园管理处、市第一巴士有限公司、市第二巴士有限公司、市第三巴士有限公司、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广州交通集团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广骏旅游汽车企业集团公司、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广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广州分公司、广州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珠江数码集团有限公司。

四、评议内容

(一)制度建设情况。是否根据自身职责,按照合理、高效、廉洁原则制定完整的政务服务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引,做到政务服务有章可循。

(二)政务公开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要求,全面、及时、准确公开与政务服务有关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引、投诉渠道。

(三)制度执行情况。是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办事指引为企业和市民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

(四)清正廉洁情况。在服务企业和市民过程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以权以职谋私等问题。

(五)监督问责情况。是否针对服务态度、服务效率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是否及时、高效处理服务对象的投诉;是否对明显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以权以职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责任人员实施问责。

五、评议方法

采取单位自评、服务对象评议和市行评团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单位自评。由参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实事求是地对本单位政务服务情况作出评价并打分(占20%)。

(二)服务对象评议。市政府纠风办委托第三方民调机构对参评单位办事大厅(窗口)开展服务对象抽样调查评议(占40%)。

(三)市行评团评议。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代表以及市监察局特邀监察员、政风行风督察员、廉洁广州建设人民观察员等组成市行评团,在听取参评单位情况汇报、明查暗访、查阅资料等,全面了解参评单位政务服务情况的基础上,对各参评单位作出评价(占40%)。

(四)结果评定。根据单位自评、服务对象评议和市行评团评议结果,对参评单位的政务服务情况综合评定出“满意”(80-100分,含80分)、“基本满意”(60-80分以下,含60分)、“不满意”(60分以下,不含60分)档次结果。

六、评议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6月)。参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民主评议工作具体方案,建立民主评议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会议,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参与评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参评单位制定的民主评议工作方案,于7月5日前报市行评办。

(二)自查自纠自评(7-8月)。参评单位围绕评议内容,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基层干部职工、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深入查找部门、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务服务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梳理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措施、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及时反馈,确保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扎实。各参评单位自评报告及自评分数(按自评满分为100分标准确定)要于8月31日前通过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于9月5日前分别报送市行评办和市行评团各成员。

期间,市行评团将采取明查暗访、座谈等形式了解参评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推进情况和问题查找及整改情况;市行评办将把市行评团、广州纠风网和《行风面对面》节目收集到的意见与建议分送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各参评单位要及时将本单位行评工作动态信息报送市行评办、市行评团成员,加强工作信息的反映和交流。

(三)综合评议(9-10月)。市行评团在听取参评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等,了解掌握各参评单位政务服务情况的基础上,对参评单位进行无记名投票评议。市行评办综合参评单位自评、市行评团评议和服务对象评议结果,评定出档次结果。综合评议结束后,市行评办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通报会,总结行评工作情况,宣布评议结果。

(四)总结提高(11月)。参评单位结合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措施、落实整改、建章立制,深化巩固民主评议工作成果。期间,市行评办组织市行评团围绕推进公共服务廉洁化和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工作,对年度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18家公共服务单位进行“回头查”验收工作。

各区、县级市政府纠风办于11月5日前向市政府纠风办书面报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

七、评议结果的运用

评议结果将作为考核参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廉洁广州建设和公共服务廉洁化等的重要指标,并专题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于群众满意度较低、排名靠后、或社会反映强烈、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对其单位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落实参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密切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增强民主评议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民主评议工作稳步、扎实推进。

(二)抓好评议环节,注重工作实效。各参评单位要坚持把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和推进公共服务廉洁化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始终把关注民生、化解民困作为民主评议工作的重点,切实做到征求意见态度诚恳,查找问题全面深刻,整改措施及时到位,确保民主评议工作取得实效。对民主评议工作不重视、敷衍应对,群众满意度较低的单位要“回炉”,并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制度建设,促进整体提高。各级各单位要善于发现总结民主评议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加强宣传,弘扬正气,以点带面,促进本地区、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整体水平的提升。要建立完善一批制度规定,实现由解决具体问题向注重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转变,形成管住当前、立足长远的长效机制,切实促进我市政风行风建设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各区、县级市政府纠风办应参照市的做法,在相应部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各区、县级市20XX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于6月28日前报送市政府纠风办。

方案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住建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按照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及《市纠风办关于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住建委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建设工作目标任务,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深入开展依法行政为重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通过评议,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促进建设行业管理水平的提高,推进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评议对象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市住建委作为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行业管理部门,被确定为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对象,包括委机关及所属的市建筑节能办公室、市城建档案馆、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市建筑市场管理站、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市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和三峡水务公司、宜昌中燃公司等10个单位。住建委在省住建厅的领导下对各县市区住建系统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三、评议目标和任务

以政风行风建设为抓手,着力强化“三种意识”,提升“五种能力”,推进实施“十大工程”,锻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建设行政队伍,促进建设事业科学发展。

强化“三种意识”即:强化发展意识,强化服务意识,强化创新意识;提升“五种能力”即:提升参谋能力,提升学习能力,提升执行能力,提升保障能力,提升自律能力;实施“十大工程”即:实施拓展新区工程、夜景灯光工程、道路通畅工程、改善民生工程、无障碍工程、环境治理工程、质量保证工程、建筑节能工程、住房康居工程和村庄整治工程。

四、评议内容

评议内容要围绕市委、市政府及住建委的工作目标,与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与切实解决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相结合,重点评议以下几个方面:

(一)促进发展方面。是否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扩内需、促发展,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制定具体措施,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积极、主动地支持、服务全市经济发展。

(二)执行力建设方面。是否具有全局意识和大局观念,执行上级重大决策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优质高效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依法行政、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有无损害群众利益和发展环境的问题;是否建立和实施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了符合职能特点的工作规范。

(三)公开透明方面。是否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和环节,推行和完善了住建系统办事公开制度,政务公开的方式和手段是否结构科学、配置合理、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是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服务和效率方面。是否切实规范工作人员的公务行为,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低效率等影响机关效能和执行力的问题,是否完善工作运行程序、增强服务意识,减少审批事项、积极建立和完善方便、快捷、高效、为民的工作机制,有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

(五)反腐倡廉建设方面。是否建立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围绕“十个全覆盖”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是否实行目标量化考核,狠抓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纠正并查处违法乱纪、以权谋私的行为,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时完成反腐败各项任务。

(六)问题整改方面。是否畅通投诉渠道,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活动,对群众投诉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是否建立健全整改问题的各项制度,是否坚持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的纠风工作机制,取得明显效果。

五、组织实施和方法步骤

住建委的评议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纠风办的领导下,采取“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评议系统、覆盖行业”的方式组织实施。整个评议工作从8月份开始到12月基本结束,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9月份)

1、组建专班,制定方案。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日程安排。

2、广泛宣传,公开承诺。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明确行风评议工作的目标任务、内容、工作方法、步骤及要求,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同时通过行风热线、网络、宣传栏等形式向社会做出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在建设系统各部门、单位网站上设置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专栏,建立评议联系网,公布投诉电话、电子信箱、网址。

3、征求意见,自查自纠。针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内容,多方查找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党组成员上门征求行业内各服务对象的意见;二是采取座谈和发征求意见函的形式征求各级领导、相关部门及义务行风监督员的意见;三是在施工现场发放问卷调查,组织1-2次明察暗访活动,深入基层,查找问题。通过征求意见,查找突出问题,明确整改方向。

(二)集中整改阶段(10月份)

1、各单位对照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意见建议,深入剖析原因,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对建设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梳理,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方案中要有明确具体的措施、方法、责任人和时限要求。

2、认真逐条整改,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

3、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对各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了解各参评单位的整改情况。查处评议中发现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三)集中测评和考核总结阶段(11月-12月中旬)

按照市纠风办的工作部署,参与社会问卷调查。各单位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议结果和工作总结上报住建委。12月中旬召开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大会,公布评议结果。

六、工作要求【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首问负责制实施办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住建系统的评议工作在市建委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坚持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工作专班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评议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手段,认真抓好落实,要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到职责、任务、工作重点“三明确”,加强工作联系,及时把评议工作媒体报道、工作简报、经验材料报市住建委,保证信息畅通,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各阶段任务圆满完成。

(二)扎实整改,务求实效。住建行业是民生特征突出的行业,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热点难点问题较多,要突出抓好评议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主动接受行风评议代表监督评议,并加强与评议代表的正常相互联系、信息反馈,认真听取评议代表意见,解决认真解决服务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立足于建立长效管理运行机制,切实增强政府执行力和社会公信力,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使这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真正明显的效果。

(三)严肃纪律,严格实施。住建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以好的作风搞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严明纪律,真心诚意敞开大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评议和监督。要始终严格遵守各项评议工作纪律,不得编造、隐匿或违规销毁评议资料;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影响正常评议,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正常评议;不得违规提供投诉举报问题的单位或人员情况。参与组织实施评议工作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正确对待评议结果,坚持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取信于民。

(四)全力以赴,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克服厌倦情绪,做好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要举全委之力,举全系统之力,全力以赴,搞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周密谋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保证评议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

方案三: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提升司法行政良好形象,根据广元市纠风办《关于印发〈广元市20XX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纠办发〔20XX〕2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围绕“十二五”战略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加快建设“美丽广元、幸福家园”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评议对象

(一)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司法所;

(二)各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中心(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三、评议内容

(一)履行职责情况。是否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否围绕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正确履行职能,对中央、市委、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市局党委的决策部署是否落实到位。法律服务行业是否讲诚信、是否规范服务行为,司法行政机关是否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实施行政管理,保证政令畅通。

(二)办事公开情况。是否按照政务公开、法律服务行业办事公开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将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标准、政策依据、收费标准、办事程序、监督保障措施等向社会和群众公开,是否做到内容全面、准确、真实,是否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是否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是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廉洁从政情况。是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是否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否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在行政审批、执法环节、法律服务等方面有无以权谋私行为,在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资金使用等方面有无商业贿赂和不廉洁行为。

(四)作风建设情况。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带头”、省厅“十二项规定” 和市局“十项规定”。是否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是否加大治懒治庸力度;是否公正文明执法,是否存在责任心不强、工作不深入、作风不扎实、办事效率低等现象;是否热心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是否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五)问题整改情况。是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是否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加大整改力度,坚决纠正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的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并注重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民主评议采取重点评议和普遍评议相结合、自主评议和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为四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4月)

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构,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政风行风实施方案,选聘政风行风评议员,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评议调查阶段(5月-8月)

1.围绕评议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通过召开座谈会、接受投诉、上门走访和邀请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督导员、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等评议代表,进行“面对面”或“背靠背”的评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针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认真分析、梳理和归类。

2.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查找出的主要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及建议,通过公示栏、会议等形式进行通报。各单位要根据评议情况形成书面自查自纠报告,于8月底前报市局监察室。

(三)民主评议阶段(9月)

召开评议会议,由评议代表通报反馈调查意见,并提出整改建议。

(四)整改落实阶段(10月-11月)

1.通过上一年度的考核结果和本年度督导员、监督员、社会各界人士等评议代表的评议意见和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暗访发现的问题以及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整改。要制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便于操作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说明理由、列出计划,整改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反馈。

2.从群众最满意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进行专项整治,对于纠风办交办的行风案件,要认真查处。各单位于10月31日前将民主评议整改情况报市局监察室。

(五)综合测评和总结阶段(12月)

1.加强对所属单位民主评议工作的督促检查,对问题比较严重或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重点督查。市局将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并将督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2.各单位要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督办查纠、严肃执行纪律。对整改落实结果进行回访督查,在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形成纠、评、建相互促进的科学评议工作机制,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各单位于12月25日前对评议工作要进行全面的总结并报市局监察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共同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体合力。市局相关科室要认真履好职责,指导相关单位、行业协会和法律服务机构抓好工作落实,力求取得实效。要切实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评工作之中,并实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工作创新。要按照实施方案,积极推进行评工作,要严要求、高标准完成宣传发动、自查自纠、全面整改等各个阶段的“规定工作”;要把业务工作与政风行风评议有机结合,进一步创新完善工作方式和工作机制,增强行评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行评工作创新创特创成效,从而实现“规定动作”不走样,创新工作有特色。

(三)坚持评改结合。要结合全系统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按照“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重在建设”的要求,把整改工作贯穿于民主评议始终,坚持评改结合、边评边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要认真进行梳理,通过适当的方式向社会作出整改的承诺,接受监督,并切实抓好整改。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所属单位认真开展评议工作,对评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开展整改,确保评议各阶段工作动作规范、按时有序、成效明显。市局将适时组织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对评议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要严肃调查处理。

(五)及时上报材料。各单位要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相关材料及时上报市局监察室,以便了解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

方案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溧司字()34号文件要求,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确保我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现结合本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xx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原则,以“五服务”(服务企业、群众、基层、项目和人才)为重点,以“三帮”(帮企业渡难关、帮基层解难题、帮群众办实事)为目标,以社会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企业和群众满意为标准,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为我县“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服务保障职能。

二、评议内容

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紧密结合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任务、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评议。

(一)依法行政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案、依法办事,程序合法,公开、公正、公平;不办“人情案”、“关系案”;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或工作责任制;重视服务窗口建设,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和秩序良好;恪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维护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和统一性。

(二)政务公开

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通过相关杂志和网站以及《服务指南》、“多媒体电脑查询”、办公场所(服务窗口)张贴等形式,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全面、正确地公开行业的服务信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提供信息的,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期限予以答复;严格执行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告知制度;公开本部门(系统)的服务承诺、投诉和监督电话,并安排接待人员;建立有效、透明、方便的查询平台,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的监督。

(三)办事效率

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为村、部门、企业和广大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严格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其他有关事项,积极改进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和网上服务办事。

(四)便民惠民

以企业和群众满意为标准,深化服务意识,帮助基层、群众解难题、办实事,想为基层所想、为群众所想,为民提供便捷的服务规范、服务流程,通过评议活动让群众受益得实惠。认真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把援助惠及社会弱势群体。

(五)践诺守信

利用政务网络和政务公开栏公开服务承诺事项,加强司法行政系统诚信体系建设,严格法律服务业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坚决制止不依法办案、不诚信办事,不严格执行办结期限的不良作风,提高群众的诚信度,建立人民满意机关。

(六)廉洁从政

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决制止以权、以业谋私、吃拿卡要、拖拉推诿以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行业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和纪律,不索取、收受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收受红包、回扣,不接受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不将本应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到被管理、服务对象单位报销,确保各项管理扎实有效。

(七)文明服务

牢固树立服务企业、群众、基层、项目和人才的意识,坚持从大局出发,从基层实际出发,坚决克服部门

篇四: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首问负责制实施办法
2016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整改工作方案4篇

第1篇

一、关于住房公积金宣传力度不够,社会知晓率不高的问题。

一是利用新闻媒体、中心网络等不间断宣传。通过与《日报》、《楚天声屏.版》、电视台等市内新闻媒体沟通与合作,采取专题、专版、专栏等形式,宣传政策、经验和动态,增加住房公积金在新闻媒体上的频度。二是参与电台《行风热线》活动,及时解答政风行风热线举报和政策咨询等问题。三是结合办理人大意见和政协提案,开展针对性的宣传。四是组织集中宣传。利用《条例》颁布日、普法宣传日、房展会等,组织大型宣传活动,走上街头、深入单位,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疑难问题,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社会知晓率。

二、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繁琐、审批时间过长的问题。

这个问题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担保方式单一,主要实行公积金联保,导致贷款门槛过高。另一方面办理网点少,只在农业银行一家办理。为了改变这一现状,一是已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汇报,在公积金联保的基础上,增加按揭贷款业务。二是增加服务网点,已与市建行进行联系,在市建行增加一个委托贷款服务网点,目前委托事项和系统链接正在进行中。

三、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难,受限条件太多的问题。

一是放宽提取条件。凡购房(含归还按揭贷款)的缴存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只要资料齐全,手续完善,都可以提取。二是按照“分散受理、集中审批、限时放款”的工作流程,随时受理职工提取申请,每月集中审批拨款,拨款时间由原来的2天延长为4天,让每个提取职工都能一天内办结。

四、关于窗口服务质量不高,工作作风有待改进的问题。

一是窗口建设方面,市政府市民服务中心已拨付三楼一层,作为中心办公用房,含办公室17间,办事服务大厅1个104平方米,总面积300多平方米,目前正在装修。二是服务方面,将进一步梳理归集、提取、个贷、查询等业务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全面推行综合柜员、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服务制度。三是试点银行网点或聘请代办员办理公积金业务,解决公积金中心人员少、业务多、办理不及时的现实矛盾。

五、关于网上业务平台有待建立的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公积金门户网站的作用,在网上建立健全政策咨询、服务承诺、办事程序、投诉受理、业务申请审批等平台,方便职工和单位办理业务。二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创新服务方式。试点和完善银行专柜代办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网点代理公积金缴存、贷款和提取等业务。

六、关于12329服务热线投诉渠道不畅通,处理问题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在《日报》上向市民公示12329服务热线;二是实行党组成员带班接听制度;三是安排专室、专人具体负责,确保热线畅通,提高客服疑难问题的解决能力和效率。

七、关于非公企业建制推进缓慢、制度覆盖较低的问题。

一是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二是代拟《关于在全市非公企业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目前文件正在按办文程序办理。三是建立党组成员挂点联系制度,组织骨干力量上门跟踪服务。四是充分发挥银行、工商联、工会、企业家协会等部门优势协同推进。五是探索自由职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办法。通过政策宣传、劳资培训、部门协同、挂点联系等方式方法,力争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有一个较大的推进。

八、关于从业人员业务能力不强、业务培训不够的问题。

一是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二是开展学习交流,分批派送业务人员向先进县市学习交流业务心得,提高业务人员能力;三是坚持每周四学习制度,在学习政治理论、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同时,广泛开展业务学习,并建立讨论、考试制度,保证学习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第2篇

根据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统一安排,我局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找问题。经归类、梳理形成五条意见或建议。为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促进物价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物价部门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着力解决我局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努力建设一支勤政、为民、廉洁、高效的物价队伍,为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升级版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整改原则

(一)坚持有错就改、雷厉风行的原则。牢固树立控物价、安民生的思想,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虚心接受,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以鲜明的工作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及时进行整改。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立即整改;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限期整改;对那些应该解决,但由于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制定出整改计划,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做出说明,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让广大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物价部门的整改工作力度和效果。

(二)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的要求,既全面整改,又突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办好群众意见最大、最不满意的事情,群众最希望办、当前能够办好的事情,用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三)坚持领导负责、整改销号的原则。对各类问题和意见,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制,责任到人。问题整改实行验收销号制,整改到位一个销号一个,凡未整改到位一律不过关。对所有问题的整改切实做到“四不放过”,即:对发现的问题不查清原因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纠正处理不到位不放过;群众对整改效果不满意不放过。

(四)坚持促进工作、群众满意原则。要统筹兼顾,坚持一手抓行风评议,一手抓市场价格监管。通过民主评议,使全局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市场价格监管水平迈上新的台阶,实现新的跨越。对各类问题和意见的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反馈,坚持把“事实调查清楚、问题处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群众真正满意”作为整改反馈的标准。

三、整改目标

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进行梳理,本着缺什么补什么、有什么问题整改什么问题的原则,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坚持把整改贯穿于整个政风行风评议全过程,边查边改,未评先改,边评边改,闻过即改。通过整改,促进全局干部职工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市场监管能力明显提高,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四、整改内容

(一)进一步做好价格宣传工作

1、认真落实《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价格宣传工作的通知》,将撰写价格信息的任务分解到局属各科室和二级单位,每月进行通报,年底纳入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

2、通过物价信息网、价格快讯、价格信息短信服务等多种形式,把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价格政策、工作动态等及时向社会宣传和发布;

3、通过日报“阳光物价·服务民生”栏目,及时解读价格热点,分析价格走势,追踪价格动态,发布“价比三家”,扩大社会影响,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4、通过人民广播电台“价格直通车”节目,及时播报最新的重要商品价格、解答百姓最关心的各类价格问题、传递最权威的价格监管政策、披露各类价格违法案件;

5、以“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为平台,将关系到民生的价格和收费政策,以公示牌(栏)、收费明白卡形式走进社区、农户、学校、医院、商场、企业,为人民群众提供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服务。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其他科室和局属二级单位协办

责任人:

整改时限:常年

(二)进一步做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1、认真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工作;

2、继续会同纠风、财政部门实施涉企价格(收费)手册、建设项目收费手册、重点企业缴费明白卡“两册一卡”制度;

3、精心组织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工业品与服务价格科、局收费管理科、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责任人:

整改时间:常年

(三)进一步做好重要民生价格监管工作

1、合理制定城市公交空调车价格;

2、科学合理制定一、二、三级医疗服务价格;

3、完善养老康复机构收费管理;

4、稳妥推进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探索推行居民阶梯式气价和联动机制;

5、强化幼儿园、义务教育、高中等教育收费监管,切实规范学校服务性和代收费行为;

6、加强对水电气等垄断行业和教育、医疗等行业的成本监审;

7、科学合理制定我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收费标准;

8、认真开展涉农价格监督检查。

责任领导:万传忠梁传斌李一新

责任单位:局收费管理科、局农产品与环境资源价格科、局工业品和服务价格科、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

责任人:

整改时间:常年

(四)进一步做好“菜篮子”价格调控工作

1、继续做好以“价比三家”为主要内容的民生价格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引导生产、消费和流通,促进价格稳定;

2、按照市政府办仙政办发[2016]57号文件的要求,积极做好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推动我市城区“平价商店”建设工作;

3、认真做好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支持设施蔬菜基地建设。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价格监测中心、局政策法规科

责任人:

整改时间:常年

(五)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1、继续践行《市物价局领导班子勤政廉政集体承诺》,严格“一岗双责”的具体责任和追究办法;

2、强力推进《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勤政廉政“十不准”(修订)》、《市物价局政风行风监督回访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内部监察,对违纪违规的人和事“零容忍”;

3、积极推进首问负责制和“五个不让”(不让事情在我这里延误、不让工作在我这里中断、不让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服务对象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不让物价形象在我这里受到损害)、“四心服务”(细心听取反映、耐心解答咨询、诚心提供帮助、真心解决问题)、“五个一”(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相敬、一颗诚心办事、一声再见相送)等文明行为规范,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促进物价干部端正服务态度,转变工作作风,有效保证物价部门职能的履行和发挥;

4、切实落实《市物价局定(调)价(费)事项审批时限规定》,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热情服务;

5、着力加大“12358”价格举报平台建设,健全快速反应处置机制,真正打造成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

6、积极倡导节约一张纸、一度电、一滴水、一滴油为内容的勤俭节约活动,进一步优化内部财务管理体制,严格财务“一支笔”管理,坚决杜绝乱开支行为;

7、认真落实年度理论学习计划,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综合素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8、加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八条意见”、市纪委“十五个不准”等一系列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规定的贯彻落实力度,对出现的渎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坚决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纪检监察室

责任人:

整改时间:常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整改。整改工作是政风行风建设的关键环节,全局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建立评议整改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各科室和局属各二级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整改责任,认真落实整改内容、责任和时限要求,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通过门户网站、快讯等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整改工作情况,尤其是对通过整改取得立竿见影效果的,要大力进行宣传和报道,为整改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对涉及价格改革的重大政策问题和群众比较敏感的价格问题,要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宣传相关价格法规和政策,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三)健全制度,规范行为。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从体制、机制、制度入手,建立完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要结合工作职能和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靠制度约束人的机制,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规范价格行政权力运行。

(四)跟踪督办,严明纪律。局将通过明查暗访、群众回访等多渠道,及时了解整改效果,防止在整改工作中出现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现象,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要严格遵守行评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落实、或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能整改而不及时整改,群众满意度较低的单位,将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以“巩固成果、兑现承诺、转变作风、创新机制、优化环境”为主线,以优化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服务环境和法制环境为重点,围绕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聚焦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着力营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服务环境,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法制环境,宽松透明、政令畅通的政策环境,认真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价格问题,提高价格主管部门的公众形象和价格执法水平,建设“廉洁、高效、务实、便民”的服务型机关。

二、工作内容

1、理顺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效能。按照三定方案和职责认真履职,围绕今年物价工作的主要工作任务,在加强价格调控、深化价格改革、规范价格程序、强化价格监管、转变工作作风等五个方面履职尽责,切实解决工作效率低,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行政不作为、滥作为、慢作为,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提高行政效能。

2、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做到依法行政。重点清理有没有违反政策规定制发的各类收费文件;有没有中央和省已经明令取消或降低的收费标准按原标准继续收费的;有没有无证或利用过期的收费许可证(或监审证)收费的等乱收费,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3、加强企业对接,切实为企业服务。充分发挥物价部门的工作职责,为企业排忧解难,实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与重点企业实行无缝对接,主动上门征求重点企业对物价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在征求重点企业意见上保持零距离,积极协调企业价费矛盾,在解决企业问题上实行面对面,继续编印《重点企业缴费明白卡》,确保“一家收费、多家分流”模式有效实施。

4、加强涉企收费检查,减轻企业负担。按照市“百日整治”的重点内容,开展对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涉企收费过程中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标准、利用行政审批权力违规将中介服务收费作行政审批重置条件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的检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减轻企业的负担。

三、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4月30日)。召开全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动员大会,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百日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并采取多种形式,层层发动,大力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大讨论”,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百日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投入到整治活动中去。

2、查找问题阶段(5月1日—5月31日)。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上门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我局服务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找工作和服务上的问题,制度和管理上的不足。并对自查出的问题形成书面报告,于6月1日前报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整改建制阶段(6月1日—7月10日)。针对查找出的问题,结合“四最”、“五制”的要求,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服务承诺,并将服务承诺的具体内容报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在媒体上公布。同时,局纪检监察要严查不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的典型,通过“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和市物价局政务公开网等途径,及时宣传、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并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对规章制度、服务承诺、长效机制进行修改和完善,使之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市物价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百日整治”活动的领导工作,其他人员由局办公室和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抽调,具体负责百日整治活动的日常工作。

2.明确责任。各科室及二级单位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全面及时地完成局工作专班布置的各项任务。要把“百日整治”活动与日常工作密切协调,统筹安排,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整体推进。

3.检查督办。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办,保证活动顺利开展。对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或不认真查找、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予以全局通报批评,并与年终考核结合起来,科室及二级单位年底不得评为先进单位,负责人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第4篇

为加强职业道德精神,端正行业风气,认真做好2016年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和加强安全监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升良好社会形象,推动安全监管工作持续稳定发展,根据省委办、省政府办转发《省纠风办关于2016年度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意见》、省安监局党组《关于印发省安监系统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目标,结合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百日整治活动,以纠正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为着力点,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紧密结合安全监管工作实际,认真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推动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宗旨意识、勤廉意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水平,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评议对象

机关各科室、监察支队。

三、评议内容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与要求,今年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为:

1.依法履职、服务企业发展方面。是否认真履行信息公开责任;在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方面是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是否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是否按照服务发展、依法行政的要求,履行好审批、许可、执法等职责;是否存在利用审批权和行业优势地位违规收费、侵害市场主体利益、谋取部门利益等问题。

2.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方面。是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八条意见”、市纪委“十五个不准”精神;是否制定相关措施,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是否加强部门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本部门损害市场主体利益的不正之风;是否认真纠正不作为、慢作为和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行政审批效率低下等影响队伍形象、机关效能和执行力的问题。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承担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是否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是否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机制,完善腐败风险防控体系;是否建立健全具有安监特色的政风行风责任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

4.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是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是否及时解答和认真解决群众政策咨询和举报投诉的问题;政风行风评议公开承诺事项是否兑现到位;是否切实解决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健全完善政风行风长效机制;全市安监系统政风行风整改效果是否让社会各界、服务对象满意等。

四、评议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

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传达贯彻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研究制定局民主评议工作方案;成立局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统一指导全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2.查找问题和公开承诺阶段(5月中旬至5月下旬)。

充分依靠群众,通过设立意见征集箱、公布热线电话及网络邮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及服务对象在政风行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自查,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作出具体承诺,并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积极配合市纪委和上级行评监督员对行评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迅速整改。

3.行风建设和问题整改阶段(6月上旬至11月下旬)。

坚持问题导向原则,针对自查和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归类、分析,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要限时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对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通过网站、电视、报刊、政务公开栏、工作简报等方式,作出说明,得到群众的理解。认真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公开通报办理结果,切实解决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安监系统行风标准化指标体系,培育先进典型,树立行业新风,让政风行风效果赢得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好评。

4.行风测评总结阶段(9月下旬至12月中旬)

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议,组织服务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对我局行风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初步测评打分,为下一步市纪委测评做好准备。对评议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分析总结,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5.总结及结果运用阶段(12月下旬)

评议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将评议结果与机关各科室、监察支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文明科室评选挂钩,并作为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及干部职工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民主评议日常工作。各科室、监察支队要明确任务,在局分管领导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局统一部署,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实施,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真正把各项任务及相应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岗位和人员,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专司之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扎实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各项工作。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把宣传发动作为搞好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的基础性工作抓出成效,通过电视、报刊、工作简报、网站专栏、政务公开屏等方式,及时报道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进展情况,广泛宣传和介绍规范执法、优质服务的典型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公开曝光处理违法违纪案件,为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严格要求,严明纪律。机关各科室、监察支队要严格遵守民主评议的有关规定,真心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评议监督,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检查各科室(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情况,对在评议期间违纪违规的个人一律从严查处。

4.统筹兼顾,注重实效。机关各科室(队)要紧紧抓住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突出问题,坚持纠、评、建相统一,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坚持统筹兼顾,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与安全生产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和“四风”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与“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争做好干部”、提高安监队伍素质相结合。妥善处理好开展行风评议工作与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的关系,把开展民主评议工作作为促进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手段,用安全监管工作来检验民主评议工作的效果,以求真务实的态度,通过抓难点、重整改、见实效,做好民主评议各项工作。

篇五: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首问负责制实施办法
2015政风行风工作调研报告

政风行风工作调研报告

民以食为天,食以先为安。食品安全目前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食品安全已成为衡量人民生活质量、社会管理水平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这对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使药监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面临更加艰巨的任务。面对复杂多变的发展形势,日益繁重的监管工作任务,如何以发展的观点、创新的思维、务实的举措,破解药监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政风行风工作中存在的难题,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干部队伍的创新力和执行力,提高群众的满意率,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能力强、出实绩、评价高的药监干部队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当前药监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及政风行风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区药监局把全面提升药监人员素质作为推动药监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贯穿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环节,全方位、分层次、多举措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药监干部队伍,为做好新形势下的药监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通过深入调研,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宗旨意识不断提高。区药监局始终立足于抓学习促工作,围绕发展抓学习,突出学习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实用性,让干部在学习中提高宗旨意识。在持续深入开展“我为药监做什么”大讨论的基础上,集中开展“科学监管当先锋,饮食用药保安全”为主题的党性党纪教育活动,遵循药监文化“六种”精神,讴歌清廉正气,抨击腐败现象,用文化的魅力感染每一个党员干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激发党员干部加强品行修养和廉洁自律的内在动力,切实解决“为谁监管、怎样监管”的问题,努力营造“诚实做人、干净做事、廉洁监管”的良好风尚。

(二)组织纪律更加严明。区药监局将政风行风工作与效能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强化纪律的权威性,制定和完善了政务公开办事程序、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服务承诺制、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等制度,以约束工作人员依法从政行为。将督查督办制度渗透到食品药品监督的每一个环节,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发生,在实际工作中,实行了政风行风跟踪反馈制度,通过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发送《执法监督卡》等形式向当事人明示局机关内部廉洁自律和效能建设的相关规定,由当事人根据执法人员的行为如实填写并盖单位公章,当场反馈或邮寄至局办公室。使局领导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提示性谈话和督促整改等多种方式进行纠正。同时,积极推行“阳光作业”,增强对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政治敏锐性,认真处理好涉及公众利益和群众生命健康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相关问题,实现监管职能“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三)防控措施更加严密。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针对薄弱环节,完善相关制度,制定纠治措施,强化层次监控责任,认真梳理个人、单位的“风险点”,进行责任分解,明确执法监督、餐饮准入、GSP认证、药品经营许可和保健品备案等关键部位责任,健全党员干部廉政档案,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运行的各环节,保证各项工作在廉洁的环境中高效运行。

(四)工作作风更加扎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强化宗旨意识,使广大干部的工作作风不断适应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把拥有过硬的工作作风作为解决问题的有效途经和办法,坚决预防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并结合当前食品药品监管新形势,集中开展整风肃纪、整治懒散活动,下大力治庸、治懒、治散、治空、治玩、治奢,全面、客观地审视各项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上,以作风正党风,以党风赢民心。

(五)中心工作有序开展。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部署,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五大体系”建设,不断强化干部目标意识、大局意识、安全意识和创先意识,扭住放心区创建这一目标,倾力打造两条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积极探索电子监管,农村餐饮监管,小餐饮规范三大模式,强化综合协调、基层监管、检验检测、诚实信用四大机制建设,持续推动技术支撑、示范创建、专项治理、能力提升、满意放心五大工程建设,不断提高食品药品科学监管水平和服务金台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当前药监干部队伍建设和政风行风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区药监局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形势喜人,2015年和2015年连续获得了政风行风免评单位的殊荣,但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思想观念不够“新”。思想观念仍需更新解放。由于近年来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严峻,重大食品药品事件频发,诸如“地沟油”、“苏丹红”和“问题胶囊”等事件,再加之监管体制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健全,存在执法人员少,监管任务繁重等问题的存在,这就要求食品药品执法队伍不断更新观念,勇于创新,用新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来适应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需要,才能做到“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从调研中发现仍有少数干部职工思想观念存旧,总是跟不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局限于封闭狭小的天地里,跳不出传统监管模式。存在工作中表现为思想观念落后,创新意识不强,工作缺乏主动性,守旧过日有余,视野不够开阔,把立足点放在完成各项任务上,满足于现有的成绩。

(二)能力素质不够“精”。能力素质仍需培养提高。目前,社会发展正处于大变革、大发展的历史时期,科技水平日新月异,特别是食品药品行业的发展,更如雨后春笋,高新科技、先进工艺、新型原料和多种配方等层出不穷,不断涌入食品药品行业,这为食品药品行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支撑,同时,也为食品药品监管提出了新的课题和难点。而我们有些执法人员表现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不够精,知识更新不快,业务水平不高,对党的方针政策理解不透彻,对食品药品法律、法规不熟悉,钻的不深;欠缺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和依法行政的能力。面对工作遇到的新生事物感到困难重重,一筹莫展,存在一定程度的知识陈旧、观念落后和本领恐慌问题。

(三)服务意识不够“深”。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仍存在差距。虽然,近年来我们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树立药监新形象”为目的,以“科学监管当先锋,饮食用药保安全”为理念,扎实开展了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中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部分干部素质低、服务意识差,重管理轻服务。主要表现:在面对服务对象服务时,有时对服务对象的需求认识不足,服务停留在“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合作有谢声”和“一张笑脸、一把椅子、一杯水、一句问候”的浅层次服务上,停留在一般的“问答式”上,没有真正站在服务对象角度研究、分析和思考服务对象的深度需求,缺乏服务保障的实质性有效措施,服务理念有待进一步更新。

三、对加强药监干部队伍建设和政风行风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性的工作,而且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新时期,时代赋予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的内容。促进药监事业的健康发展,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有效,关键在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药监队伍。针对干部队伍建设和政风行风工作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我们将选准突破口,用新思路、新办法来解决问题,积极探索从源头治理和预防不正之风的治本之策,促进政风行风的不断好转。

(一)夯实思想观念基础,努力创新监管模式。始终坚持加强思想教育,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转变干部队伍中不符合食品药品监管形势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摒弃不适时宜的陈旧观念、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着力在创新执法机制上下工夫,激发干部队伍的勇于创新的意识和激情,积极推动诸如食品药品电子监管、量化分级管理和“阳光厨房”等监管新模式,促使干部队伍普遍运用科学监管理念夯实思想基础,谋划各项工作,创新工作思路,使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健康蓬勃发展。

(二)完善教育培训机制,提升队伍综合素质。首先,要切实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作风素质。(

(三)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效能有效督察。一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投诉受理制、绩效考评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二是围绕全局工作重点,加强日常督察,建立督察考核台账,坚持每项工作“五有”目标、即:有目标、有时限、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三是积极推行“五个一”督察模式,做到一事一提醒,一事一督办,一事一检查,一事一考核,一事一问责,有效扼制贪图享受、不思进取、弄虚作假、工作浮夸、滥用职权等不良行为的发生,从而进一步强化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和运行绩效。

(四)注入廉政文化建设,努力营造活动氛围。大力开展健康有益、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文化活动,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重点工作,以丰富职工的精神生活,提高全体的思想境界,陶冶职工的道德情操,树立正确的思想道德观念,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为主题,大力营造讲操守、重品行、尚清廉的良好风气。

篇六: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首问负责制实施办法
2016街道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

为使“作风建设整改年”活动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促进发展环境优化,加快建设“富裕、和谐、魅力”新,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和指导精神,拟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政风行风活动。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七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求突破”的工作总基调,突出“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这个主题,以民主评议为手段,督促各基层站所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改善服务,推动全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参评单位和代表

今年参加评议的单位有:共计12个单位。

共选聘评议代表150名,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党员代表、企业代表、机关干部代表。

三、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的内容与党工委和办事处中心工作相结合,与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与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相结合,主要包括:

(1)服务基层、创新工作的情况。是否服务意识强,服务态度端正,作风和效能建设各项制度落实到位。是否改进服务方式,强化服务职能,积极推行各种便民、利民措施,无作风粗暴、态度生硬、刁难群众等问题。

(2)依法行政的情况。是否按照法律法规、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审批、监管、检查、收费和罚款等。

(3)政务公开的情况。是否将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内容、程序、标准、时限、承办办公室等采取图版、公开栏、等形式在办公场所、服务窗口等显要位置公开;企业、居民申请提供信息的,是否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期限予以答复;是否公开投诉监督电话。

(4)履行职责的情况。是否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是否存在办事程序繁琐、相互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低下、办事拖拉、承诺不兑现的问题;是否认真解决群众举报、投诉等问题。

(5)为基层和企业办实事的情况。对党工委、办事处作出的建设项目、招商引资、优化发展环境等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决策及有关规定,是否认真贯彻,执行是否及时、到位,落实是否及时、到位。是否履行好职责,高质量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四、时间步骤

定于11月17日举行。活动前抽签决定各部门在评议票上的顺序。具体方法步骤为:

(一)形成书面述职材料。各被评议部门重点围绕提高服务质量开展的工作、存在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形成书面材料,会上进行述职,让参评代表熟悉被评议部门情况。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二)现场评议。参评人员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部门述职情况和现场解答问题情况,对被评议部门现场进行评议。

五、结果运用

1、评议票分值设置。评议票设为满意A(100分)、基本满意B(85分)、一般C(70分)、不满意D(55分)、不了解F等五个栏目。填写不了解的,不计入被评议部门的总票数。打分时在对应栏中画“√”

2、评议得分的计算方法。满意栏总分、基本满意栏总分、一般栏总分、不满意栏总分四项相加除以总有效票数即为最终得分。评议结束后,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新闻记者的现场监督下,由工作人员进行统计。

六、组织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被评议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主管领导要靠上抓,并指定专人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合力,务求实效。街道行评联络小组要从大局出发,切实负起责任,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切实把评议活动组织好。

(二)严明工作纪律。参加评议政风行风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遵守纪律,严守秘密,自觉维护评议的严肃性,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确保评议的公平、公正。

(三)注重工作实效。要紧紧围绕优化发展环境这一主题,以评议活动为载体,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持边评议边整改,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全力推动本部门、本行业的作风建设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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