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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修正案,可否用省略号

2016-08-25 11:20:1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章程修正案,可否用省略号(共6篇)2016年最新的《章程修正案》制作章程修正案须知1、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非国有独资)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新修改后并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整份章程。2、一人有限公司应标明章程修正的根据是“股东决定通过”,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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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章程修正案,可否用省略号
2016年最新的《章程修正案》

制作章程修正案须知

1、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非国有独资)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新修改后并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整份章程。

2、一人有限公司应标明章程修正的根据是“股东决定通过”,其他有限公司为“股东会表决通过”。

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

4、法定代表人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签字笔或墨水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5、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有效期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为30日内,变更住所为迁入新住所前,增资为股款缴足30日内,变更股东为股东发生变动30日内,减资、合并、分立、解散为公告之日起45日后)提交登记机关,逾期无效。

6、要求用A4纸、字体较小(如四号或小四)的字打印,页数多的可双面打印,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7、章程修正案的落款日期应为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表决通过章程修正案的日期。

漳州市名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敬告:章程修正案制定后请删除全部下划线)

经漳州市名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16年1月4日股东会表决通过,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章程标题:漳州市名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章程 修改为:章程标题:福建名都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一、第 条:„„„„„„。

修改为:第 条:„„„„„„。

二、第 条:„„„„„„。

修改为:第 条:„„„„„„。

(公司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篇二:章程修正案,可否用省略号
2014最新章程修正案模板

新疆华宇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新疆华宇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2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股东会,会议由刘曙村主持,全体股东参加了会议。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决定对公司章程第一章第二条、第二章第三条进行修正。

原章程:

1、第一章 第二条 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庭湖路418号柒街区居住小区18栋5层3单元502室。

2、第二章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通讯产品的研制与销售;安防监控系统的技术咨询;

修正为:

1、第一章 第二条 公司住所:。

2、第二章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通讯产品的研制与销售;安防监控系统的技术咨询、计算机网络工程;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通信网络工程,通信系统设备的销售、安装、调试、维护等;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凭;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全体股东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新疆华宇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可否用省略号】

2014年3月13日

篇三:章程修正案,可否用省略号
2015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第1篇: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根据本公司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改变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______________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______________公司。”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万元。”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为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体股签字盖章: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意事项:

1、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修改后的公司新章程(但应经股东签署)。

2、“登记事项”系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

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

4、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5、因转让出资变更股东,若提交的是新章程,应由变更后持有股权的股东盖章或签名。

6、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为30日内,变更住所为迁入新住所前,增资为股款缴足30日内,变更股东为股东发生变动30日内,减资、合并、分立为45日后)提交登记机关。

7、要求用A4纸、四号(或小四号)的宋体(或仿宋体)打印,可双面打印;多页的,应打上页码,加盖骑缝章;内容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第2篇: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XX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召开股东会,决议变更公司(登记事项)、(登记事项),并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第____条原为:“_____________”。

现修改为:“_____________”。

二、第____条原为:“_____________”。

现修改为:“_____________”。

(股东盖章或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

1、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非国有独资)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新修改后并经股东签署的整份章程;

2、“登记事项”系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

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

4、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签字笔或墨水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5、转让出资变更股东的,应由变更后持有股权的股东盖章或签名;

6、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有效期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为30日内,变更住所为迁入新住所前,增资为股款缴足30日内,变更股东为股东发生变动30日内,减资、合并、分立为90日后)提交登记机关,逾期无效。

第3篇: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有关的条款修改如下:

(一)原公司章程第三章第一节第二十一条修改为: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85,711,578股,其中发起人持有76,118,224股,占股份总数的40、99%;社会法人股为26,099,382股,占股份总数的14、05%;社会公众股为83,438,855股,占股份总数的44、96%。”

(二)原章程第四章第一节第三十五条第(六)款第二项修改为:

“2、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

(1)本人持股资料;

(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4)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

(三)原章程第四章第一节第三十七条增加的内容为:

“董事、监事、经理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依法提起要求赔偿的诉讼。”

(四)原章程第四章第一节第四十条修改为:

【章程修正案,可否用省略号】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五)原章程第四章第二节第四十三条修改为:

“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年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公司在上述期限内因故不能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六)原公司章程第四章第二节第四十八条增加以下内容:

“(七)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为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投票的时间、投票程序以及审议的事项。”

(七)原公司章程第四章第二节第四十九条增加以下内容: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投票权征集应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并应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信息”。

(八)原公司章程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四条修改为: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下称“提议股东”)或者监事会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时,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应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会议议题和内容完整的提案。书面提案应当报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提议股东或者监事会应当保证提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在收到监事会的书面提议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程序应符合本章程相关条款的规定。

(三)对于提议股东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的书面提案,董事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决定是否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应当在收到前述书面提议后十五日内反馈给提议股东并报告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

(四)董事会做出同意召开股东大会决定的,应当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提议股东的同意。通知发出后,董事会不得再提出新的提案,未征得提议股东的同意也不得再对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进行变更或推迟。

(五)董事会认为提议股东的提案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做出不同意召开股东大会的决定,并将反馈意见通知提议股东。提议股东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放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自行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提议股东决定放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

(六)提议股东决定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报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后,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的内容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提案内容不得增加新的内容,否则提议股东应按上述程序重新向董事会提出召开股东大会的请求;

2、会议地点应当为公司所在地。

(七)对于提议股东决定自行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秘书应切实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保证会议的正常秩序,会议费用的合理开支由公司承担。会议召开程序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会议由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会秘书必须出席会议,董事、监事应当出席会议;董事长负责主持会议,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主持;

2、董事会应当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按照本章程规定,出具法律意见;3、召开程序应当符合本章程相关条款的规定。

(八)董事会未能指定董事主持股东大会的,提议股东在报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后会议由提议股东主持;提议股东应当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按照本章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出具法律意见,律师费用由提议股东自行承担;董事会秘书应切实履行职责,其召开程序应当符合本章程相关条款的规定。

(九)原公司章程第四章第三节第五十七条修改为:

“年度股东大会,单独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监事会可以提出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如果属于董事会会议通知中未列出的新事项,同时这些事项是属于本章程第四十五条所列事项的,提案人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十天将提案递交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审核后公告。

第一大股东提出新的分配提案时,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前十天提交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公告,不足十天的,第一大股东不得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提出新的分配提案。

除此以外的提案,提案人可以提前将提案递交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公告,也可以直接在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

(十)原公司章程第四章第四节第六十二条增加以下内容为:

“在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指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过程中,采取累积投票制。在累积投票制下,独立董事应当与董事会其他成员分别选举。”

(十一)原公司章程第四章第四节第六十五条增加两条,原章程以下条款顺延,增加的条款内容为:

第六十六条下列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方可实施或提出申请:

(一)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含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或其他股份性质的权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但控股股东在会议召开前承诺全额现金认购的除外);

(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溢价达到或超过20%的;

(三)公司股东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偿还其所欠本公司的债务;

(四)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公司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

(五)在公司发展中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所列事项的,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大会实施网络投票,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十七条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扩大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

(十二)原公司章程第四章第四节第六十八条修改为: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大会议案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同时征得社会公众股股东单独表决通过的,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系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十三)原公司章程第四章第四节第六十九条修改为:

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应当至少有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参加清点。如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方式,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并对每项议案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投票表决结果。如有本章程第七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时,还应单独统计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由清点人代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十四)原公司章程第四章第四节第七十条修改为:

会议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决定股东大会的决议是否通过,并应当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网络服务方、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对投票表决情况均负有保密义务。

建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

以上章程修正案请各位董事审议,并形成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第4篇: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董事会决定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现行章程进行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内容说明如下:

1、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修改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信息科技产品生产、经营;信息咨询服务(涉及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仓储(涉及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租赁;国内商品(国家政策规定不允许经营除外)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进口酒类批发;汽车(含小轿车)销售。

2、原公司章程第十八条修改为: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托管。

3、原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条修改为:股东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民事诉讼或其他法律手段保护其合法权利。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依法提起要求赔偿的诉讼。

4、原公司章程第四十二条修改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额外的利益,不得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及依法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的控股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具备相当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能力。控股股东不得对股东大会人事选举决议和董事会人事选举决议履行任何批准手续;不得超过股东大会、董事会任免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5、原公司章程第四十五条修改为: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年度股东大会可以讨论《公司章程》规定的任何事项。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因故不能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6、原公司章程第四十六条修改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公司半数以上独立董事联名提议召开时;

(六)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7、原公司章程第四十七条修改为:临时股东大会只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知中未列明的提案内容时,对涉及本章程第四十八条所列事项的提案内容不得进行变更;任何变更都应视为一个新的提案,不得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8、原公司章程第四章第二节增加如下条款(以下各条顺延):

第四十八条年度股东大会和应股东或监事会的要求提议召开的股东大会不得采取通讯表决方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时,不得采取通讯表决方式: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发行公司债券;

(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四)《公司章程》的修改;

(五)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

(七)变更募股资金投向;

(八)需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九)需股东大会审议的收购或出售资产事项;

(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通讯表决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九条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出席股东大会,对以下问题出具意见并公告:

(一)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符合《公司章程》;

(二)验证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章程修正案,可否用省略号】

(三)验证年度股东大会提出新提案的股东的资格;

(四)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是否合法有效;

(五)应公司要求对其他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董事会也可同时聘请公证人员出席股东大会。

第五十条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下称"提议股东")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股东或者监事会应当保证提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十一条董事会在收到监事会的书面提议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程序应符合本章程相关条款的规定。

第五十二条对于提议股东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的书面提案,董事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决定是否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应当在收到前述书面提议后十五日内反馈给提议股东并报告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五十三条董事会做出同意召开股东大会决定的,应当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提议股东的同意。通知发出后,董事会不得再提出新的提案,未征得提议股东的同意也不得再对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进行变更或推迟。

第五十四条董事会认为提议股东的提案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做出不同意召开股东大会的决定,并将反馈意见通知提议股东。提议股东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放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自行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提议股东决定放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五十五条提议股东决定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报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后,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的内容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提案内容不得增加新的内容,否则提议股东应按上述程序重新向董事会提出召开股东大会的请求;

(二)会议地点应当为公司所在地。

第五十六条对于提议股东决定自行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秘书应切实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保证会议的正常秩序,会议费用的合理开支由公司承担。会议召开程序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会议由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会秘书必须出席会议,董事、监事应当出席会议;董事长负责主持会议,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二)董事会应当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按照本章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三)召开程序应当符合本章程相关条款的规定。

9、原公司章程第四十九条修改为:第五十八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三十日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公司股东。

股东会议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投票代理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

(六)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10、原公司章程第五十条删除。

11、原公司章程第五十一条修改为:第五十九条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下列条件的股东可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投票权征集应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并应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信息。

前款所指的条件是:

(一)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以上;

(二)有合理的理由

和依据征集股东的投票权并向被征集投票权的股东充分披露有关信息;

(三)按照其征集投票权时对被征集投票权的股东所作出的承诺和条件行使该投票权。

12、原公司章程第五十八条删除

13、原公司章程第五十九条修改为:第六十六条董事会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后,股东大会不得无故延期。公司因特殊原因必须延期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在原定股东大会召开日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发布延期通知。董事会在延期召开通知中应说明原因并公布延期后的召开日期。

公司延期召开股东大会的,不得变更原通知规定的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14、原公司章程第六十条修改为:第六十七条董事会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或者公司未弥补亏损额达到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董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监事会或者股东可以按照本章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程序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15、原公司章程第六十一条修改为:第六十八条年度股东大会,单独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监事会可以提出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如果属于董事会会议通知中未列出的新事项,同时这些事项是属于本章程第四十八条所列事项的,提案人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十天将提案递交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审核后公告。

第一大股东提出新的分配提案时,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前十天提交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公告,不足十天的,第一大股东不得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提出新的分配提案。

除此以外的提案,提案人可以提前将提案递交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公告,也可以直接在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

16、原公司章程第四章第三节增加如下条款(以下各条顺延):

第七十条股东大会的提案是针对应当由股东大会讨论的事项所提出的具体议案,股东大会应当对具体的提案作出决议。

第七十一条董事会在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应列出本次股东大会讨论的事项,并将董事会提出的所有提案的内容充分披露。需要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涉及的事项的,提案内容应当完整,不能只列出变更的内容。

列入"其他事项"但未明确具体内容的,不能视为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

第七十二条会议通知发出后,董事会不得再提出会议通知中未列出事项的新提案,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的前十五天公告。否则,会议召开日期应当顺延,保证至少有十五天的间隔期。

第七十三条对于第六十八条所述的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董事会按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一)关联性。董事会对股东提案进行审核,对于股东提案涉及事项与公司有直接关系,并且不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如果董事会决定不将股东提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二)程序性。董事会可以对股东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做出决定。如将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可就程序性问题提请股东大会做出决定,并按照股东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行讨论。

第七十四条提出涉及投资、财产处置和收购兼并等提案的,应当充分说明该事项的详情,包括:涉及金额、价格(或计价方法)、资产的帐面值、对公司的影响、审批情况等。如果按照有关规定需进行资产评估、审计或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公布资产评估情况、审计结果或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七十五条董事会提出改变募股资金用途提案的,应在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中说明改变募股资金用作的原因、新项目的概况及对公司未来的影响。

第七十六条涉及公开发行股票等需要报送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事项,应当作为专项提案提出。

第七十七条董事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后,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并作为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董事会在提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时,需详细说明转增原因,并在公告中披露。董事会在公告股份派送或资本公积转增方案时,应披露送转前后对比的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以及对公司今后发展的影响。

17、原公司章程第六十三条修改为:第七十八条公司董事会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按照本章程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对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审查。

18、原公司章程第六十五条修改为:第八十条提出提案的股东对董事会不将其提案列入股东大会会议议程的决定持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本章程第五十五、五十六条的规定程序要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19、原章程第四章新增第四节内容,从第八十一条至第八十七条,共七条内容。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八十一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坚持朴素从简的原则,不得给予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额外的经济利益。

第八十二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应当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第八十三条在股东年会上,董事会应当就前次股东年会以来股东大会决议中应由董事会办理的各事项的执行情况,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并公告。

第八十四条在股东年会上,监事会应当宣读有关公司过去一年的监督专项报告,内容包括:

(一)公司财务的检查情况;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的尽职情况及对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监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报告的其他重大事件。

监事会认为必要时,还可以对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出具意见,并提交独立报告。

第八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将导致会计师出具上述意见的有关事项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影响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如果该事项对当期利润有直接影响,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孰低原则,确定利润分配预案或者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八十六条股东大会对所有列入议事日程的提案应当进行逐项表决,不得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股东年会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以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对事项做出决议。

第八十七条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股东大会在合理的工作时间内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异常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不能正常召开或未能做出任何决议的,公司董事会应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公司董事会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股东大会。

原章程第四章第四节顺延为第五节,原章程第六十六条至第八十一条顺序加22、

20、原公司章程第七十二条修改为:第九十四条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监事候选人由现任董事会、监事会提名或由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提名。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提供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在董事的选举或更换中采用累积投票制,并依照本章程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进行投票。

21、新增章程第一百零四、一百零五条:

第一百零四条股东大会提案未获通过,或者本次股东大会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做出说明。

第一百零五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应注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代理)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表决方式以及每项提案表决结果。对股东提案做出的决议,应列明提案股东的姓名或名称、持股比例和提案内容。

22、原公司章程第八十二条修改为:第一百零六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

23、原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一节增加如下条款:(以下各条顺延)

第一百零八条股东大会审议董事、监事选举的提案,应当对每一个董事、监事候选人逐个进行表决。改选董事、监事提案获得通过的,新任董事、监事在会议结束之后立即就任。

第一百零九条公司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该制度的实施细则为:

股东大会在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公司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即公司股东所拥有的全部投票权为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之积。公司股东既可将其所拥有的全部投票权集中投票给一名候选董事,也可分散投票给若干名候选董事。

股东大会应当根据各候选董事的得票数多少及应选董事的人数选举产生董事。在候选董事人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时,候选董事须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票数方可当选。在候选董事人数多于应选董事人数时,则以所得票数多者当选为董事,但当选的董事所得票数均不得低于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24、原公司章程第八十九条(新章程第一百一十五条)增加第二款: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召开时,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其他知情董事在该关联董事未主动提出回避时,亦有义务要求其回避。

25、原公司章程第五章增加第二节独立董事(以后各节各条顺延)

第一百二十四条公司实行独立董事制度,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要求设立独立董事。

第一百二十五条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一百二十六条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独立性,即不具有本章程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五)公司股东大会确定的其他任职条件。

第一百二十七条独立董事应当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本公司或者本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五)为本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一百二十八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第一百二十九条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公布上述内容。

第一百三十条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应将所有被提名人的有关材料同时报送中国证监会、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董事会对被提名人的有关情况有异议的,应同时报送董事会的书面意见。

中国证监会持有异议的被提名人,可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但不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公司董事会应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中国证监会提出异议的情况进行说明。

第一百三十一条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第一百三十二条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除出现上述情况及《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外,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被免职。提前免职的,公司应将其作为特别披露事项予以披露,被免职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免职理由不当的,可以作出公开的声明。

第一百三十三条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独立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如因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低于《指导意见》的规定时,该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

第一百三十四条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公司还赋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

(一)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二)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

(五)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六)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如上述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上市公司应将有关情况予以披露。

公司董事会如果设立薪酬、审计、提名等委员会,应保证公司独立董事在委员会成员中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

第一百三十五条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一)提名、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四)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五)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应当就上述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如有关事项属于需要披露的事项,公司应当将独立董事的意见予以公告,独立董事出现意见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时,董事会应将各独立董事的意见分别披露。

第一百三十六条为了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条件:

(一)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必须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补充。当2名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予以采纳。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应当至少保存5年。

(二)公司应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公司董事会秘书应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如介绍情况、提供材料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提案及书面说明应当公告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到证券交易所办理公告事宜。

(三)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四)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及其他行使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五)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津贴的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报中进行披露。

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应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六)公司可以建立必要的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以降低独立董事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

26、原公司章程第九十九条修改为:第一百三十八条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27、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一条修改为:第一百四十条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将导致会计师出具上述意见的有关事项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影响向股东大会做出说明。如果该事项对当期利润有直接影响,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孰低原则确定利润分配预案或者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8、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四条修改为:第一百四十三条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29、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七条修改为:第一百四十六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30、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八条修改为:第一百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联名提议时;

(四)监事会提议时;

(五)总经理提议时。

31、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九条修改为: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以电话或书面通知(包括专人送达、邮寄、传真)。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三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节前条第(二)、(三)、(四)、(五)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副董事长或者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副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32、原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二节增加如下条款(以下各条顺延):

第一百五十七条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应遵循合法、有利于公司运作及提高决策效力的原则。

第一百五十八条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应遵循合法、有利于公司运作及提高决策效力的原则。

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33、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条修改为:第一百六十一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由董事会委任。【章程修正案,可否用省略号】

董事会秘书应具备下述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有足够的财务、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专业知识;

(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处理能力;

(四)经过证券交易所专业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本章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34、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一条修改为:第一百六十二条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董事会秘书为股份公司与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准备和提交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文件,组织完成监管机构布置的任务;

(二)准备和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报告和文件;

(三)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并作记录,保证记录的准确性,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负责保管会议文件和记录;

(四)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新闻发言人,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包括健全信息披露的制度、接待来访、负责与新闻媒体及投资者的联系、回答社会公众的咨询、联系股东,向符合资格的投资者及时提供公司公开披露过的资料,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五)列席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股份公司有关部门应当向董事会秘书提供信息披露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公司在作出重大决定之前,应当从信息披露角度征询董事会秘书的意见;

(六)负责信息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加以解释和澄清,并报告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

(七)负责保管股份公司股东名册资料、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名册、大股东及董事持股资料以及董事会印章;

(八)帮助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了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股票上市协议对其设定的责任;

(九)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如介绍情况、提供材料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提案及书面说明应当公告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到证券交易所办理公告事宜。

(十)协助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作出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所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及时提醒董事会,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的,应当把情况记录在会议纪要上,并将会议纪要立即提交股份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

(十一)为股份公司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十二)负责处理公司与股东之间的相关事务及股东访问公司的日常接待工作;

(十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35、新增第一百六十五条: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应另外委任一名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具有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36、原章程第一百三十九条(新章程第一百八十一条)新增第二款:监事在任期内不履行监督义务,致使公司、股东利益或员工权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应当视其过错程度,分别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可按照规定程序解除其监事职务。

37、原章程第一百四十条修改为:第一百八十二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监事辞职应该向监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如因监事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监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余任监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监事填补因监事辞职产生的空缺。

任职尚未结束的监事,对因其擅自离职致使公司遭受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监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生效后的合理期间以及任期结束的合理期间之内仍然存在。其对公司的保密义务仍然有效,直到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存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确定。

38、原章程第一百四十一条(新章程一百八十三条)新增第二款内容:

监事有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39、原章程第七章第二节新增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监事会应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40、原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二条修改为:第一百八十五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公司设监事会召集人一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更换。

监事会的人员和组成,应当保证监事会具有足够的经验、能力和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其对董事、经理履行职务的监督和对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召集人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41、原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三条修改为:第一百八十六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大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七)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2、原章程第一百四十四条(新章程第一百八十七条)新增第二款内容:监事会的监督记录以及进行财务或专项检查的结果应成为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43、原章程第一百四十五条(新章程第一百八十八条)修改为: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根据需要及时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监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如期召开,应公告并说明原因。

监事会会议应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监事会可以要求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及外部审计人员出席监事会会议,回答所关注的问题。

44、原公司章程第七章第二节新增以下条款:(以后各条顺延)

第一百九十条监事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监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监事本人出席。监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并由委托人签名和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监事的权利。

第一百九十一条监事未出席监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监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监事签字。

第一百九十二条监事会议事的主要范围为:

(一)对公司董事会决策经营目标、方针和重大投资方案提出监督意见;

(二)对公司中期、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方案和披露的报告提出意见;

(三)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提出审查、监督意见;

(四)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风险投资、抵押、担保等提出意见;

(五)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议,提出意见;

(六)对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章程,损害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

(七)监事换届、辞职、讨论推荐新一届监事名单或增补名单提交股东大会;

(八)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及其他待遇;

(九)其他有关股东利益,公司发展的问题。

45、原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八条修改为:第一百九十四条监事会决议由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方式进行,监事会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监事会决议需经全体监事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

46、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一条修改为:第一百九十七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及前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以内编制完成公司的季度财务报告;前六个月结束后两个月以内编制完成公司的中期财务报告;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以内编制完成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

本次章程修改后,章程由修改前的二百零六条增加为二百五十二条,增加了股东大会及独立董事等相关内容,请股东大会审议。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XX年XX月XX日

篇四:章程修正案,可否用省略号
2016单位更名申请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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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更名申请书范文一:

XX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企业名称的申请书XX有限公司,注册时间:XX年XX月XX日,法人代表:XXX,注册资金:XXX万元,注册地址:XXXX,注册地址:XXXX(第一段写企业基本情况)由于业务需要,董事会一致通过决议:决定将本公司的企业名称由XX有限公司更改为YY有限公司。特此申请!望批准为盼。XX有限公司

X年X月X日(盖章)

单位更名申请书范文二: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本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承诺本申请书所填内容及所有提交的文件、证件是真实的、有效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承担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如下:

序号

文件、证件名称

在对应栏内打钩

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⒉股东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⒊股东会申请变更登记事项的决议。

⒋修改后的企业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⒌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及新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董事、监事、经理免职和任职文件

⒍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及银行入款通知。

⒎新住所使用证明(含产权证明及租赁合同)等。

⒏股权转让合同。

⒐新股东的资格证明(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社团法人登记证、其他合法开业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⒑专项审批文件及许可证(复印件要登记机关核对原件)。

⒒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⒓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谨此确认。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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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章程修正案,可否用省略号
2015公司章程范本

第1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单独出资,设立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注: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万元人民币(注:最低限额为十万元人民币)。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公司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如下:

_____股东,出资额为_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100%;(其中:货币出资额为_______万元人民币;以实物作价出资额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并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八条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注: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九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下列决定时,采取书面形式,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条公司设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成员为______人,由股东书面决定产生。董事任期_______年(注: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股东的决定;

(二)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六)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董事会的决议须经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同意方可作出,董事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十四条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五条公司设监事会,成员_______人,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_____:______(注:由股东自行确定,但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注:公司也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

第十六条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七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十八条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也可是执行董事或经理),任期________年,由股东以书面决定方式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七章公司财务、会计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告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财务情况说明书;

(五)利润分配表。

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

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八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营业期限_______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注:本章节内容除上述条款外,股东可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将认为需要记载的其他内容一并列明)。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一式________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股东亲笔签字、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2篇:公司章程范本

一、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后即告成立。

二、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以预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第四条公司住所:市(县镇)路(街)号。

三、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含经营方式)。

四、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总额,人民币万元。(要符合法定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必须经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股东一致通过,增加或减少的比例、幅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不应影响公司的存在。

五、公司股东名称

第八条凡持有本公司出具的认缴出资证明的为本公司股东,股东是法人的,由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行使股东权利。

第九条公司在册股东共___________人,全部是法人股东

股东名录:

(一)法人股东:

1、法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认缴出资额:__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

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货币或实物或其它)

认缴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

第十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并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红利;

3、有权查询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表;

4、公司新增资本时,可优先认缴出资;

5、按规定转让出资;

6、其它股东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7、有权在公司解散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足认购的出资;

3、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4、出资额只能按规定转让,不得退资;

5、有责任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得参与危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6、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7、在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七、股东(出资人)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三条出资人以货币认缴出资额。(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认缴出资额,应提交相应证件,经其它股东同意,评估折算成人民币并于公司成立后6个月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在出资证明中注明。)

第十四条出资人按规定的期限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缴足认资额,逾期未缴足出资的股东,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________。

第十五条全体出资人缴纳出资额后,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公司对出资人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人即成为公司股东。

八、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六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七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八条经股东会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九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九、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一)股东会

第二十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由公司全体在册股东组成。股东会成员名单:。

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或监事会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授权董事会对设立分公司作出决议;

13、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二条股东会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会两种形式。年会每年召开一次,在会计年度结束后2个月内召开。临时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有下述情况时应召开临时会: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1/3以上的董事、监事提议召开时,临时股东会不得决议通知未载明的事项。

第二十三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首次股东会由出资额最高的股东召集、主持),董事会于会前15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股东。通知应载明召集事由、会议地点、会议日期等事项。

第二十四条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付董事长主持;付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第二十五条股东在股东会上按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六条股东会决议有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两种形式。

普通决议由代表公司2/3表决权以上的股东出席,并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特别决议由代表公司3/4表决权以上的股东出席,并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十七条下列决议由特别决议通过:

1、增、减注册资本;

2、公司合并、分立、终止及清算、变更公司形式、设立分公司;

3、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八条未能满足第二十六条时,会议延期10日召开,并再次向未到席的股东发出通知,延期后仍未达到条件时则视为有效数额,并按实际出席股东代表的表决权满足第二十六条的表决比例时,作出的决议即为有效。

第二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应作记录,经出席股东代表签字后,由公司存档。

(二)董事会

第三十条公司设立董事会,为公司股东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名。

董事会成员名单如下:

董事长:________

副董事长:________

董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一条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三十二条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半数以上的董事选举产生。

第三十三条董事的每届任期年限为3年。届满可连选连任。为保持公司经营活动具有连续性,每次换届人数不应高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任期未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付董事长召集主持;付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主持。召集人应在会前十日书面通知各董事。若经1/3以上董事提议,应召开特别董事会。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决议须经半数以上董事通过。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减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设立分公司、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解聘公司经理,根据公司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11、股东会赋予的其它职权。

其中第3、4、5、6、7、9项应经2/3的董事表决同意,其余由过半数董事表决同意。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作记录,由出席董事签字存档。

第三十七条董事长的职权:

1、召集、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

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3、签署出资证书;

(三)监事会

第三十八条监事会是公司常设监察机构,对公司的董事会、董事、公司高级职员进行监督。

第三十九条监事会成员3人,每届任期3年,届满可连选连任。其中2由股东会选举产生,1由职工代表担任,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选举产生。(公司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担任监事)

监事召集人由监事会同意推选产生。

本届监事会成员:3,其中:________为监事会召集人。

第四十条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四十一条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决议应2/3以上的监事同意方为有效。

(四)公司经理及其它高级职员

第四十二条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由董事会授权给公司经理负责。

公司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公司高级职员由公司经理提名,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十三条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解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其它管理人员;

8、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四十四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国家公务员、现役军人、法官、检察官、警官等。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经理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第四十五条董事、监事、经理应承担下列义务:

1、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2、董事、监事、经理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3、董事、监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4、董事、监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财产以其个人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5、董事、监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6、董事、监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章程修正案,可否用省略号】

7、董事、监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8、董事、监事、经理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9、董事、监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六条公司经理及其它高级职员不得违背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不得超越董事会的授权,若因此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十七条公司经理及其它由董事会聘任的高级职员请求辞职,应提前30天报告董事会,董事会在接到申请起10日内作出决议允许请求辞职的高级职员在10日后辞职,在批准辞职前公司高级职员必须继续履行其职责。若违反此条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八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法定代表人应全力维护公司的利益。

现任法定代表人是:

十一、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四十九条公司经营期限为永久存续。

第五十条公司出现下述情况时,应予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时,股东会认为不再继续存在的;

2、合并或分立而解散;

3、股东人数或注册资本达不到《公司法》要求时;

4、因资不抵债被宣告破产;

5、违反法律、法规、危害公共利益,被执法部门撤销;

6、股东会特别决议决定解散;

第五十一条公司依照前条1、2、3、6项规定解散的,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公司债权人代表可参加组成清算组)

第五十二条公司清算组成立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在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3次,债权人应在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第五十三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五十四条清算组在公司债权人债权申报期间不得对公司债权人进行清算,但本公司不能因此免除对因推延清偿而引起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五十六条清算组在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所负债务时,必须立即停止清算,并按有关程序报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第五十七条依照第五十条4、5项终止公司,应由人民法院按破产程序处理。

第五十八条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五十九条公司财产优先拔付清算费用,剩余按下列顺序清偿:

1、职工工资、奖金、劳动保险费用;

2、税款;

3、公司债务。

第六十条公司清偿债务后,将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第六十一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提交清算报告,并编制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目,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公告公司终止。

十二、公司财务、会计

第六十二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六十三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财务情况说明书;

(五)利润分配表。

第六十四条公司应当于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第六十五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第六十六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第六十七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十三、附则

第六十八条本章程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生效。

第六十九条本章程依照法定程序修改后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十条本章程的订立日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3篇:印刷有限公司章程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吉林***彩色印刷有限公司、自然人***、金道陆、于泽鉴、蔡俊龙五方共同出资,设立*********印刷有限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住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定街15号。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其他印刷品印刷、制版;包装装潢印刷品制版、印刷;图文设计、制作;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销售百货、五金交电、机械设备、日用杂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电器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工艺美术品、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电子产品、矿产品。(未经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1025万元人民币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大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做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做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出资人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吉林***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实物82580.5%***货币807.8%

金道陆货币807.8%

于泽鉴货币201.95%

蔡俊龙货币201.95%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或监事;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出资;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认缴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剩余财产;

(八)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有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着责任;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得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生产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改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改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空的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力、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并主持。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的董事,或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上载明的权利。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其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其他人主持。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对所议事项做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做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公司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位。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方案;

(八)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十)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一)制订本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六)提请或者聘任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条:公司设监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一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二)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第二十二条: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八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议;

(二)检查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四)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物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必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五)提名公司经理人选。

第九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五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六条:公司利益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劳动用工制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八条:公司的营业执照期限30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

第二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公司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五)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六)宣告破产

第三十条:公司解散时,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

第十一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时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做出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同时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二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三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一式两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内容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全体股东签字:__________

第4篇: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等_________方(人)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住所:___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略)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姓名、出费方式、出资额)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其他权利。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秉;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年召开2次,临时会议由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的董事,或者1/3以上的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但委托书中应载明被委托人的权限。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注:如果公司不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

第十七条股东全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当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当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_________人,由股东会选举(委派)。董事任期_________年,任期后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_________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和罢免。

第十九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以下简称为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注: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董事会有关条款可不要。)

第二十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1/3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1/2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除应当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公司监事会,成员3人,并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1名召集人,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2:1、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注: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公司可设1~2名监事。)

第二十四条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五)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八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为___年,由董事会选举和罢免,任期后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六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

(二)检查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条约;

(四)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五)提名公司经理人选,由董事会任免;

(六)其他职权。

(注:公司设立执行董事而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职权参照本条款及董事会职权。)

第九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七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第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该会计年度终了后60日内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八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下列顺序执行: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5%的法定公益金;弥补亏损;向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第二十九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三十条公司为永久存续公司。

第三十一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第三十二条公司解散时,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由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四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

第三十五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应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1份。

全体股东亲笔签字:_______________

第5篇:XX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公司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XX年,自公司核准设立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

第七条公司股东共XX个:

1、股东姓名或名称:XXXXXXXXXXX

股东住所:XXXXXXXXXXX

股东身份证号码或执照号码:XXXXXXXXXXX

2、股东姓名或名称:XXXXXXXXXXX

股东住所:XXXXXXXXXXX

股东身份证号码或执照号码:XXXXXXXXXXX

3、……

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

(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

(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

(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

(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七)公司侵害其合法权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九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

(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第十一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二)股东的住所;

(三)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

(四)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三章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1、股东姓名或名称:XXXXXXXXXXX

出资额:人民币XX万元

出资比例:XX%

出资形式:货币

出资形式:可以用货币评估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

首期出资额:人民币XX万元

2、股东姓名或名称:XXXXXXXXXXX

出资额:人民币XX万元

出资比例:XX%

出资形式:货币

出资形式:可以用货币评估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

首期出资额:人民币XX万元

3、……

第十三条股东认缴出资额于公司设立前一次性缴足。

第十三条股东分期出资,余额于公司设立后2年内缴足。

第十四条各股东应当于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缴纳所认缴出资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股东以非货币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并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章股权转让

第十六条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十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十八条依照前两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章股东会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十二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第二十四条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年会为定期会议,在每年的十二月召开。公司发生重大问题,经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五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主持。

第二十六条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方式或其它方式通知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代理人参加。

一般情况下,经全体股东人数半数(含半数)以上,并且代表二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决议有效。

第二十七条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六章董事会

第二十八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XXXXXXXX名。

第二十九条董事由股东提名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3年。

第三十条董事任届期满,可以连选连任。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三十一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其他部门负责人等,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董事会应当将其根据本章程规定的事项所作的决定以书面形式报送股东会。

第六章执行董事

第二十八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

第二十九条执行董事由股东提名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3年。

第三十条执行董事任届期满,可以连选连任。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三十一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其他部门负责人等,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执行董事应当将其根据本章程规定的事项所作的决定以书面形式报送股东会。

第七章经营管理机构及经理

第三十三条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并根据公司情况设若干管理部门。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经理由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任期3年。经理对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或者执行董事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四条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三十五条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业务或者活动的,所有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董事和经理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决议,可以随时解聘。

第八章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七条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七条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七条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八条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三十八条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十九条法定代表人任期3年。

第九章监事

第四十条公司设监事会,设监事XX名。

第四十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

第四十一条监事由股东会委任,任期3年。监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十二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章财务、会计

第四十三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纳税。

第四十四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财务情况说明书;

(五)利润分配表。

第四十五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了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后,可不再提取。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剩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第四十六条公司法定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第四十七条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四十八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第四十九条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五十条公司的合并或者分立,应当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五十一条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诸种解散事由出现时,可以解散。

第五十二条公司正常(非强制性)解散,由股东会确定清算组,并在股东会确认后十五日内成立

第五十三条清算组成立后,公司停止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第五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五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清算组应当对公司债权人的债权进行登记。

第五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确认。

第五十七条财产清偿顺序如下:1、支付清算费用;2、职工工资和劳

动保险费用;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第五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公司主管

机关确认。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五十九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有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章程中涉及登记事项的变更及其它重要条款变动应当修改公司章程。

第六十一条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应当符合公司法及其本章程的规定。

第六十二条股东会通过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六十三条公司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公司章程的补充决议,均为本章程的组成部分,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六十四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六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股东会。

法人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

第6篇:贸易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股东林XX出资设立厦门XX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于200X年XX月制订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厦门XX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厦门市XX区XX路XX号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1、批发、零售日用品、工艺美术品;2、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第四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该出资需未设定任何担保、质押或抵押,已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经评估作价。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六条公司实收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于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全部到资。

第七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住所

第八条股东的姓名、住所及身份证号码如下:

股东姓名:林XX;

住所:厦门市XX区XX路52号301室;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第五章公司类型

第九条公司类型: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

第十条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一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股东林XX,以货币出资1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0%,公司注册资本全部于公司设立登记前缴足。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委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十)对公司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一)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聘任公司经理。

股东作出上述事项变更的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三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经股东决定可连任。

第十四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股东的决定;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六)拟订公司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五条公司设经理一名,可由执行董事兼任,也可由股东另外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公司设监事一人,由股东委派。监事依《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执行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第八章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出现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或其他禁止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的,股东应当免去其职务。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九章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十九条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二十二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二十三条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公司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十一章公司的营业期限

第二十四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20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五条公司延长营业期限,股东必须于营业期限届满前作出股东决定,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二章公司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六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七条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二十八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决定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三十条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公司法》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第十三章特别规定

第三十一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二条公司不得分立。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三十三条公司股东出现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或其他有关禁止投资情形的,应及时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或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手续。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未规定的其他事项,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股东:林XX(签字)

二OXX年XX月XX日

篇六:章程修正案,可否用省略号
2015董事会工作报告

第1篇: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董事、监事:

现在,我代表董事会,向各位报告工作,请各位审议,并提出意见。

一、2015年工作总结

过去的一年,是**的创建之年,是不平凡之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发展任务,**人同心同德,团结奋进,攻坚克难,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人牢牢把握“加快建设核心竞争力”这个主题和“拳头产品发展”这条主线,坚定信心,开拓进取,加强同各行各地的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健康产业发展,为中药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组织建设基本成型。**组织机构已初步搭建,人员素质、能力得到一定提升,前期磨合基本完成;行业优势进一步凸显,争取政策支持、拓展市场渠道方面取得一定成效;核心竞争力开始打造,拳头产品正在开发研制;商业模式、盈利模式、营销模式逐渐明朗,公司建设初期设定的各项建设指标开始实现。

(二)基地建设初见成效。1、凉山州中药材种植及实验基地:(1)“越西县当归种植基地”共计2730亩,目前种植基地处于当归种苗生长期。(2)“越西县中药材实验基地”位于越西县县城内,共计5亩,有2个600平米的温室大棚,正在进行中药材品种种植实验。(3)“冕宁县中药材种植基地”位于冕宁县境内,3个片区,共计360亩(其中当归100亩、白芷50亩、桔梗210亩),处于药材生长期;2、“道地川产中药材种植种苗示范基地”位于成都双流县永安镇,共计60亩。一期20亩,“科技厅自然科学研究院”配套建设1000平米玻璃组培中心,5000平米练苗温室大棚和其它设施设备共计200万元,目前资金已到位,土地已移交,正在规划实施中。3、“贵州中药材种苗繁育基地”正在组织筹建中。

(三)软实力水平初步提升。**以“务实、认真、负责”的态度和行动在各级政府、机构、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得到了信任,赢得了认可;在助推项目地经济发展、农业产业结构整合,农业产业链升级,辐射周边地区中药开发、增加当地农民就业,提高800人以上农民增收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过去一年的成绩来之不易,证明了我们选择的方向是正确的、项目是正确的、目标是正确的,也显示了**团队的生命力和战斗力,增强了**人的自豪感和凝聚力。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所有**人牺牲个人宝贵时间忘我工作的结果,是**人兢兢业业无私奉献的结果,对全体**人做出的积极贡献,我深表感激!

过去的一年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应清醒地看到,**的发展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从政策看,国家已经开始对中药行业进行整治,行业准入制度和产品标准进一步提高,行业面临着重新洗牌以及不断加大的对中药行业的扶持力度和指导力度等,对**既是机遇又是挑战。从行业看,因大宗中药材药材价格上涨,药农种植积极性普遍提高,种植面积进一步扩大,供需状况发生变化,行业风险加剧。从技术看,我们力量还很薄弱,品种栽培技术研究不够,生产管理粗放;药材的病虫害防治和农药残留污染问题有待解决;团队整体种植技术比较差,不能跟上高标准严要求的**发展理念。从人才看,种植技术实用型人才严重欠缺;团队人财物的管理理念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面对机遇和挑战,我们要坚定理性信念,以对人类健康和中药事业发展负责的精神,以更加有力的措施,集中精力和力量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努力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决不辜负政府和百姓的重托。

二、2015年工作总体部署

今年是**发展最重要的一年,也是最关键的一年。中药行业正值大调整、大变革、大发展的时代,全球掀起的回归大自然热潮,使得中药正向世界范围扩展,国际植物药市场份额已达270亿美元,中草药和中药制剂的需求迅速增大;国内中药市场与调料市场的药材需求量猛增,已达到1000多亿,这为我们发展中药提供了良好发展机遇,我们必须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应坚定信心,要运用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推动**平稳较快发展,不断增强我们的综合实力和行业影响力。

(一)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各项制度

加强领导班子、管理团队和执行队伍建设,提升掌控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公司所有人员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做到严格按公司决策办事,严格落实公司的规章制度,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股东会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充分调动合作伙伴、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研究制定公司融资战略,组织结构,业务板块,人才制度,信息化建设;推进**文化建设,以文化软实力助推**发展。

(二)加强基地建设确保起步平稳

要积极抓好基地建设,适时调整基地建设规划,确保基地建设开局良好。双流境内的20亩“道地川产中药材种植种苗示范基地”要尽早展开工作,要按照“标准要高,品种要好,具有一定竞争力”的目标搞好筹划规划,使示范基地切实起到示范窗口的作用。越西基地要搞好统筹安排,前期要关注育苗各项工作落实,加强管理,保证所育苗子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在育好苗的基础上,抓好种植户的调查了解,并建立种植户种植信息档案,做到所有种植户都能可控;加快中药材专业合作社建设,协调当地村镇组织或种植大户把中药材专业合作社建立起来,规章制度建立起来,为合作社能有效展开工作打下基础;越西基地3、4、5月份要指导种植户抓好当归苗子的移栽及管护工作,确保苗子的成活率;在抓好基地建设和管理的同时,要积极与当地政府或相关组织联系,了解当地社情民情,为做好当归收购工作奠定坚实基础。越西的中药材实验基地要加强研究,适时完整地采集试验中药材品种的数据信息,为大规模推广种植提出有价值的经验。

(三)推进种业工作有序开展

建设好永安镇川产道地药材种苗种植示范基地,按照“标准要高,品种要好,具有一定竞争力”的目标搞好筹划规划,使示范基地切实起到示范窗口的作用。搭建好中药材种子种苗交易平台,推动川内中药材种植;建设好贵州瓮安种苗繁育基地,打造成辐射贵州省内外大型种子种苗交易平台;在全国主要药材种植产区寻找战略合作伙伴,以基地加大户的模式建立全国性的种子种苗交易平台。

(四)加强行情分析推进市场建设

公司要做大做强,就必须加强对中药材市场的分析和掌控。作为**人,每个人都要做到心中随时装有市场,对各种中药材的行情分析透彻,依据行情指导公司中药材品种的种植。今年10月份前,公司要着手培养一支专业的市场营销队伍,这支队伍应具备营销意识,掌握营销手段,灵活运用营销方法,及时对营销环境及产品市场进行研判,要有敢啃硬骨头的思想和胆识,要有让公司种植产品畅销全国并创造最佳效益的信心。公司将依靠

这支队伍在较短的时间内建立起稳定可靠的市场地位,为公司产品的销售奠定扎实基础。

(五)积极开展抗癌抗瘤植物提取研究

公司要长远发展,就必须具备前瞻性的战略准备,对中药材品种进行先期研究,建立拳头产品和核心竞争力。今年,我们一方面要抓好基地建设,另一方面要开始着手对抗癌抗瘤植物提取的先期研究。前期可进行初步的理论和考察研究,根据条件适时引进专业研究人才,通过对抗癌抗瘤植物提取物方面的研究,使公司在该领域提前了解、提前介入、提前发展,抢占发展先机。

(六)强化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稳定

新一年度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都必须以安全为前提。没有安全作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公司效益的取得就无从谈起。因此,请大家务必要绷紧“安全”这根弦,平时要多学习、多思考,牢固树牢安全意识,警钟长鸣。在开展任何一项工作时都要考虑安全风险,如资金流转、政策支持、种植、生产、销售、合作等各个环节,切不可掉以轻心。要及时掌握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尽最大努力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我们所进行的各项工作都安全可靠。只有做到每个人、每辆车、每件物、每件事、每个环节的真正安全,才能保证公司的全面安全稳定。在这里,我拜托大家了!

新的一年已经开始,艰巨繁重但却重要而光荣的任务正等待着我们去完成。让我们继续携起手来,顽强拼搏,扎实工作,团结前进,为开创**新的局面而努力奋斗!

第2篇: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范文

各位股东:

现在,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股东会作工作报告。报告分两个部分,一是总结20xx年的主要成绩,二是部署20xx年的工作任务。请大会审议。

一、20xx年的主要成绩

20xx年是企业转换体制的过渡年,也是新公司谋求发展的开局年。面对生产经营和改制改革的双重压力和考验,我们一班人把握大局,理清思路,抓住重点,全面统筹,采取多项措施保生产促改制。主要取得了以下成绩:

——生产经营指标大幅度上升。公司上下紧密围绕“保生产任务完成,保销售合同兑现”开展各项工作,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全面超额完成了各项生产经营任务,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xxxx万元,占年计划的xxx%,同比增长xx%;实现销售收入xxxx万元,同比增长xx%;利润xxx万元。实现了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开门红。

——转换机制焕发了企业活力。通过改制,彻底分离企业办社会系统,剥离不良资产,优化了资产质量。新企业依照规范的程序,产生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初步建立起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年底的机构调整和薪酬改革,压缩了管理层次,打破了职务上的“铁交椅”和分配上的“大锅饭”,“按绩、按效”取酬的观念逐渐形成。全新的管理体制和灵活的运作机制必将使企业焕发强大的活力。

——科研攻关达到了预期效果。改进后的xxxx传感器的流量精度和抗干扰能力有所提高,进行单、双直管密度计标定验证,完全达到设计指标,并完成振动管密度计2套。对xxxx仪进行了功能扩展,新增液晶触摸屏功能,更加方便了用户操作,并完成了在xxxx的现场安装。将手机gprs技术应用到xxxx远程控制系统,在可同时完成多井位遥测。与美国阿特利公司达成了合作生产xxxx的协议。

——市场份额保持了稳步增长。全年订货xxxx万元,同比增长三个百分点;发货xxxx万元,同比增长xx%;回收货款xxxx万元,同比增长x%。xx产品市场有了新的突破,在xxxx签订xxxx仪32套100多万元的合同,xx产品全年订货xxx万元,同比增加了xx万元。xxx类仪器在xx的销售形势较好。xxxx仪继续保持上年水平,订货xxxx万元。同时,及时的售后服务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用户的要求,提高了企业信誉。

——加强管理见到了显著成效。在产值、销售额实现增长的情况下,保持了管理费用不增,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生产成本同比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回收、改制利用废旧物资xx万元,节约采购资金xx万元。严格控制各项非生产性开支,采取多项措施节约成本费用,堵塞了漏洞。尤其在新公司成立后的三个月里,管理部门加紧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先后出台了考勤、休假、福利、绩效考核、费用报销等制度和规定,做到有章可循,依规办事,进一步规范员工的行为。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石化集团公司和管理局领导大力支持、帮助的结果,是全体员工艰苦努力、拼搏奉献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一贯支持和帮助我们的石化集团和管理局的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各位股东,并通过你们向全体员工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问候!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的不足和差距,看到公司面临的困难、存在的问题还很多:目前公司抗市场风险的能力比较脆弱,核心竞争力还不强;改制后资金短缺的局面将进一步加剧,经营形势比较严峻;员工思想的根本转变还需要一个过程,公司的管理机制和经营机制还无法一步到位;从机关到基层的思想创新不够,工作效率不高,复合型人才缺乏,等等。致使我们的一些发展对策和工作部署得不到很好的落实。我们必须正视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必须排除和跨越前进中的诸多障碍,推进新公司早日迈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二、20xx年的工作任务

20xx年是公司发展比较关键的一年,我们既有发展的机遇和有利条件,也面临严峻的挑战和诸多不利因素。我们要增强发展的责任感,居危思进,要尽快整合优势资源,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公司董事会研究确定了公司的经营理念是:xxxxxx。今后一个时期发展的指导思想是:xxxxxxxxxxxxx。

20xx年公司的经营任务是:实现销售收入xxxx万元;利润xxx万元。根据发展指导思想和年度经营目标,董事会就今年的工作做如下部署:

(一)保持经济总量增长幅度达到10%。综合分析国内、外行业形势,我们正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xx行业的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上市公司将实行专业化重组,油口的队伍(如钻井、采油)要缩编精干,队伍的装备要改善,国内更新改造的持续投入,对我们来说是机遇,但这种机遇留给我们的时间很短,稍纵即逝。我们要抓住近两年的大好时机,把优势产品大范围地推向市场,实现经济总量的大幅度增长,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厚重的基础。要继续保持并扩大xx类仪器的销量,力争达到xxxx万元。xx类产品要在20xx年的基础上实现更大的突破,力争达到xxxx万元。xx类产品以大流量流标生产,以及质量流量计的合作为基础,力争达到xxxx万元。只有这块主营业务收入的成功实现,经济总量增长才有可靠保证。与此同时,我们要利用好政策,广开渠道对外揽活,节约挖潜,降本增效,使企业总产值、企业增加值、对外揽活产值、全员劳动生产率、主营业务收入等经济指标大副上升,实现经济总量10%的增长目标,保障各位股东的切身利益。

(二)以提升现有产品技术档次为核心加强研发工作。我们现有的产品都是市场必需的,就现有产品达到年x千万元的收入并不难,但我们在市场竞争中为什么占据不了优势,一个重要原因是产品质量不高,好不容易卖了出去,紧接着就问题不断,维修不断,既丢了我们的面子,又伤了我们的财力。产品质量问题主要是设计上的缺陷和制造中的低水平。因此,我们必须把现有产品做强做大,才能不为生存担忧,才能去考虑发展。目前,产品开发的首要任务是:着力改进现有产品,完善制造工艺和质量控制手段,集中力量攻关,锻造出几项精品。对现有技术成熟的xx、xx、xx、等产品,进一步进行技术升级,快速提升产品的技术档次和设计质量。在此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开发新的项目。今年重点是做好与阿特利公司xx合作项目,缩短产品开发周期,尽快挤进炼化仪器仪表市场,挖掘新的经济增长。今后选题立项一定要充分论证,切不可盲目上项目白花钱。同时,要积极寻求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合资,不断提高产品技术档次,增强公司发展后劲。

(三)以主攻大油田为重点加强市场开拓。今年我们的产品营销工作要以扩大xx市场、重振xx市场、抢占xx市场、拓展xx市场为指导方针,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要配力人员想方设法打开xx市场,挤进xx市场。一是建设一支良好素质的营销队伍。营销人员不仅是推销产品,而且是推销企业形象,一个合格的销售员要做到待人接物体现高修养,处理问题体现高水平,更重要的是要对企业忠诚。提高营销人员的素质,才能提高企业的形象品位。二是加强市场调研,根据不同市场的需求,做好市场细分和定位,制订具体的营销策略,把握各片区的销售重点。市场部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市场信息的收集整理,定期为科研、销售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三是销售政策要灵活多变。要充分利用销售政策的调节作用,鼓励营销人员去拼抢市场,想方设法推销xx、xx等附加值高的产品。四是要根据用户招标日益增多的实际,积极学习招投标采购相关知识,研究投标技巧,提高中标率。五是强化售后服务工作。服务是销售的延伸,在我们产品质量问题较多的时候,售后服务尤为重要。要尽快完善维修站点,建立相对稳定的售后服务队伍,提高维修人员的技能,为用户提供高质量的售后服务。

(四)以兑现供货合同为目的加强生产保障。在市场订货频繁、批量小、合同支付时间紧的情况下,生产部要以市场需求计划为前提组织生产。一要增强应急的能力,及时快速反应,合理组织生产;二要加强生产部与市场部、加工分厂与技术中心两所之间的协调和沟通,准确及时供货,保障合同履约;三要抓好物流控制,降低生产成本。加强对外协、外购、外包的管理,保证生产体系正常运转。四要加强对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严格执行生产工艺流程和质检制度,保证产品的制造质量。同时狠抓安全文明生产和现场定置管理,确保无任何安全责任事故,促进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公司各部门都要围绕市场需求做工作,市场发出的信号就是每位员工的行动指南,各路都要为生产服好务,齐心协力保障供货合同的兑现。

(五)以规范运行机制为内容加强内部管理。在管理上,我们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新的管理机制,探索新的管理办法。今年我们的管理工作要围绕构建一套科学的现代公司的机制来开展,花大力气建立和推行新的运转机制,当前,公司的管理工作要抓好五点:一是认真履行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议事规则,认真执行各项决议,发挥好公司经理层在经营活动中的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地顺利开展;三是严格资金、成本和投资管理,建立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成本控制体系,从严控制非生产性开支,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加快发展、提高效益上;四是提高经营活动分析能力,加强公司内审,加大监督力度,及时纠正经营偏差。五是加强绩效考核,建立完善公司考核体系,落实考核责任,促进员工工作绩效和各部门管理绩效的提高。

各位股东,新的一年任务虽然艰巨,但我们董事会成员对未来充满信心。我们只有一个心愿:为了公司的自主、长远发展,我们义无返顾;为了企业效益和股东利益,我们将全力以赴!

第3篇: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创新,是企业可持续发展不竭的动力;创新,意味着超越与妥协、成功与失败。

公司的成立就是体制创新的产物。而公司自身又进行着体制的创新、经营的创新、观念的创新和管理的创新。

公司是在对原江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化产品交易部,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总体股份制改造基础上设立的。

公司组建一年多来,取得了七个方面的初步成果:

1、按照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初步建立了产权明晰的法人治理结构,构筑了权责明确的经营管理平台,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经营管理层)的职权。

2、总结应用了公司核心理念,设计了公司标识,办理了以公司标识作为注册商标的查询、申请和注册手续;设计并逐步开始应用了公司手册,为整体实施公司创造了初步的条件。

3、取得了油田地面工程防腐保温设计(乙级)资质《专项工程设计证书》;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施工资质证书》;获得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4、初步完成了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构建,颁布实施了基本管理制度项。

5、实施了员工守则和标准化工作礼仪、标准化作息安排、标准化工作程序,员工队伍形成了“议事讲规则、办事讲程序”的风气。

6、全面启动了贯标认证、文本管理、绩效考核、企业文化建设等四项基础性工作。

7、全面完成了XXXX年的经营指标。XXXX年预算实现利润万元。

一年来的主要工作

“主业管吃饭,公司管发展”,为公司谋求可持续发展进行了明确定位。集团领导要求我们要开风气之先,要做试验田,要做先导队。我们感到,谋求可持续发展,就是要求我们走规范之路、走创新之路,更是要求我们处理好规范和创新的辨证关系。

一年来,我们在以下四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一、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所谓现代企业制度就是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公司制企业制度。其核心就是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上,我们做了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对公司进行制度性安排,明晰产权、明确权责。

经过反复磋商、细致论证,依照《公司法》的要求,完善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经营管理层)的职权和议事规则。制订了《公司治理准则》。阐明了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投资者权利保护的实现方式、控股股东权利义务、关联交易以及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

级管理人员所应当遵循的、基本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等内容。

XXXX年,我们按照公司章程和准则的上述规定,认真履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三个会议的议题确定、通知义务、讨论方式、决议程序和决定内容都是严格按照《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进行。至今,公司依法召开了股东会六次、董事会和监事会七次。先后审议通过了公司年度经营管理方案()、财务预决算方案、公司章程修正案和基本管理制度以及公司项目投资、业务变更等重大问题。

二是构筑企业管理平台,合理确定管理幅度和管理层次。

为有效支撑和控制公司的运筹体系,实现公司制度安排,结合公司运营状况,公司依法设置了四个管理机构、四个事业部,办理了个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经过一年的运行,对管理机构职能又适时做出部分调整,重新任命了名管理人员。

先后颁布实施了基本管理制度项,其他工作制度项。各项工作议题均由程序安排运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专业会议制度、工作任务催办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取得良好效果。议事讲规则、办事讲程序的风气在公司逐渐形成。

另外,为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营,公司在机构设置中拟设了公司外部的管理

顾问、法律顾问和财税顾问。目前,管理顾问和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能暂时由董事会秘书履行。财税顾问合同已履行了一年,工作成效显著,今年又对该顾问合同进行了续签。

第4篇: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XX年工作回顾

20XX年是我国新世纪发展历程中非同寻常的一年,也是三届董事会实施任期目标的第一年。我们在县交通局和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在全体股东、职工的支持下,面对年初50年未遇的南方冰冻雪灾、四川“5、12”汶川特大地震和席卷全球国际金融海啸波及的影响,始终坚持以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河海为己任,全司上下万众一心、同舟共济,在攻坚克难中抢抓机遇,在深入解放思想中开拓奋进,在苦干实干中跨越争先,在改革创新中重点重抓,在构建和谐中凝心聚力,从容应对了各种矛盾和困难,取得了各项工作良好业绩,圆满完成了三届董事会“三增六加强”发展目标和第七次股东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保持河海又好又快发展的好势头。

资产保值增值势头强劲。20XX年水上切块改制和20XX年股权流转以来,尽管是货源缺、运价低、成本升为主要特征的水运经济形势潮涨潮落,但我司经济效益运行质量逐步改善,企业规模做大做强,2015年净资产收益率10、63%,资产增值率6、57%,呈现快速增长的强劲势头。同时,资产营运状况显著改善,总资产周转率为1、45次,流动资产周转率为3、63次,同比分别上升了30、63%和42、91%。

经济总量增幅迅猛。公司经济保持平稳快速增长,经济结构不断科学优化,规模、品牌、管理“三大优势”凸现,在保持水运主业竞争优势的基础上,已形成水上运输、船货代理、煤炭销售、船舶修造、宾馆食宿、商品混凝土六大经济板块,2015年实现经济总量1、25亿元,同比增长了42、19%,比2000年增长5倍。

职工收益显著提升。20XX年职工货驳单船年均收益7、4万元,轮船单船年均收益18、2万元,同比分别上升了39、88%和17%。

社会贡献份额再创新高。在20XX年缴纳地税470、38万元的基础上,缴纳税费再登新台阶,缴纳地方税(基)金611、45万元,同比增长了29、99%;比2000年104万元增长近6倍;缴纳航养费、运输管理费、货物附加费241、56万元,企业对国家的贡献份额再创新高,被县委、县政府列为全县重点纳税大户之一。

内改创新活力倍增。以改革创新为载体,以增强活力为目标,不断深化内部改革和机制体制改革。本着“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建立任人唯贤、量才录用、德才兼备、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进一步释放了体制机制的活力。同时,深化了二级单位和有经济指标的部分部室的经营机制内部配套改革。探索了华厦公司“自主经营、包保上缴、绩效浮动”的经营形式,为今后深化改革奠定了基础。金羊宾馆实行“定额上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经营形式,可持续经营能力不断增强。徐河电煤公司“定额效益目标,风险利益共担”,极大焕发了生机和活力。河海物流公司和各驻外办实行“核定指标、保证上缴、费用定额、超利分成、欠额赔补”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了驻外办人员开拓市场、增收创效的积极性。水运分公司、水运业务部、督查办等实行岗薪工资与经济指标挂钩考核、超额奖励的分配办法,解决了怕担风险、怕担责任、畏前顾后、效率低下的问题,增强了工作责任感、压力感和危机感。

品牌建设成绩斐然。品牌建设扎实推进,重点客户重点重抓。继续严格实行《承运华昌公司货物质量管理规定》,并出台了《承运华昌公司货物长江进口安全规定》、《深入开展“诚信河海”活动的通知》和对损害公司信誉的相关船队处理决定等系列文件,并将《轮队航次运输服务操作流程》印发至每条驳船,同时纳入企业管理制度汇编成册。修订完善了“打造服务品牌,铸就水运辉煌”运输服务五项承诺光盘,展示了河海品牌建设的新做法,引导推动规范员工的行为,塑造了“金字招牌”新形象。

惠及职工建设不断加强。改制以来,公司确立了“为国家多增税,为企业资产多增值,为职工收入多增加”的“三增”理念,始终坚持企业依靠职工发展,职工依靠企业致富,时刻注重把关爱民生、民心、民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让改制成果惠及全体职工,使企业成为职工的“贴心人”。针对水运生产经营动态变化和艰难险阻,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船队提高营运效率,巩固老客户,开拓新客户,培育大客户,想方设法保障货源运输,同时协调了省政府、省交通厅、省经贸委、京杭运河苏北处、苏州海事局、泗洪海事处、邳州海事处、张家港海事处、溧阳海事处、盐都海事处、刘集船闸、沙集船闸、盐邵船闸、高邮船闸、宝应船闸等外部关系。针对船队柴油供应经常紧缺,公司多次协调保证在定点油库供给一以贯之,特别是去年上半年柴油价格一路飙升,且供给紧张的时期一度闹油荒,公司多次去扬州石油公司协调,并垫资几十万元油款协调了100多吨成品油,同时不收一分钱利息,不仅降低了船队成本,而且解决了船队不因缺油而停航的难题。针对职工后顾之忧的排难,继续为职工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种社会保险和建立安全风险、病伤内部统筹机制,使苏射66队溧阳工伤事故的当事人得到及时救治,苏射10队“8、15”事故,39队“10、28”事故,都由于安全风险专项基金的及时理赔而迅速摆脱困境。针对进一步加强职工劳动保护的需要,船员工作服全部由公司添置,去年仅此一项高达23余万元。针对船队对船舶海事保函办理难度大的实际,继续为船队缴纳海事质押保证金10万元,并派员专程去徐州海事局为船队免费办理“沉船打捞和环境污染保险”海事保函,节约了船队保险费用支出10多万元,针对特困人员、生病住院人员的关爱和慰问,去年仅此一项支出高达50余万元。所有这些,充分印证了河海公司是全心全意为职工谋利益、办实事、负责任的共有企业。

产业链延伸增效提速加快。南方物流分公司牢固确立“缺船找船、缺货找货,船货之间出效益”的理念,变压力为动力,变动力为效益,紧抓海进江煤炭运量增加带来的机遇,开拓了丹阳云华至泰州、张家港至望亭电厂、江阴长宏至金峰煤炭运输、金峰集团至东台磊达、浙江桐乡熟料运输等业务,在提前6个月完成全年对外组货收入指标的基础上,对外货代净收入11月份完成45万元,全年完成288、95万元,双双创历史新高。华厦公司内抓管理、外树形象、重抓市场,5月份销售商品混凝土7900立方米,单月产销创历史新高。徐州河海电煤公司抓住煤炭市场需求大、货紧价扬稍纵即逝的难得机遇,变资源优势为效益优势,活化营销策略,把准市场脉搏,全年销售煤炭2、64万吨,实现销售收入1721、61万元。

企业形象建设扎实推进。为客户创造价值的服务宗旨深入人心,运输品牌响彻大江南北、运河上下。大客户重点货源运输撑起水运经济的半壁江山,河海规模经营的底气和实力赢得客户的赞誉。企业管理质量进一步提升。公司一次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验收,开创全国内河水运企业之先河。为了改善十几年一贯的公司办公条件,投入近30万元进行了办公楼内部装潢改造,焕然一新、矗立于办公楼顶层具有公司字样和司徽的霓虹灯,成为县城夜间最亮丽的一道风景线。

对内外宣传一以贯之。《江苏河海》、《河海画廊》定期出刊,去年被对外录用稿件30多篇。《创新发展铸辉煌》、《河海公司为华东电网雪中送炭》、《诚信经营铸辉煌》、《河海公司缴纳地税再创新高》等稿件被中国水运报、新民晚报、盐城晚报、射阳时报等多家媒体报道,河海得益于改制成就了今天又好又快发展的崭新面貌,被称之为河海现象,引起社会各界的瞩目和关注。

全司干工的敬业热情空前高涨。为了拜访客户融洽关系,公司领导正月初八出差在外,当县政府办有关领导互相拜年时得知此事,惊讶有点不相信,连声说“企业和政府就是不一样”。南方物流分公司和各驻外办的同志,舍小家、顾大家,不辞辛苦,忘我工作,江阴办事处副主任路建兵同志,当正月初六通知他参加年后上班欢送会时,已于初四提前到办事处工作,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河海人乐于奉献的精神,在突如其来、50年未遇的南方特大冰冻雪灾期间,水上职工战严寒,斗雪灾,都始终坚持战斗在生产经营第一线,抢运煤炭23个航次13、5万吨电煤,为华东电网解决了“无米之炊”。王长树、王李俊、卞训洲等同志敢于挑战自我,勇挑重担,主动到新的岗位建功立业,施展才华。这一点点、一滴滴,是我们河海敬业精神的锤炼和升华,必将成为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的宝贵精神财富

和力量源泉。

三个文明建设亮点纷呈。公司三个文明建设成绩斐然,得到了上级充分肯定。被中国交通运输协会评为“全国物流百强企业”,中国物流采购与联合会评为“国家AAAA级物流企业”,全省内河水运企业获此殊荣的仅此一家。并荣获江苏省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江苏省模范职工之家,射阳县服务业工作先进集体,射阳县十佳文明单位标兵,射阳县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县交通局多次表彰。在县委文明委和县交通局组织的2015年三个文明建设综合考核中,分别获得了总分100分和109分的良好成绩。

一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2015年取得的成绩印证了三届董事会确立的目标,作出的决策是正确的,符合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我们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全司干工在各种困难和挑战面前表现出的不畏艰难的胆识和气魄,得益于全司干工永不懈怠的创业热情,得益于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司离退休人员的关心。在此,我谨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关心支持我司的上级领导和全司离退休人员致以崇高的敬意!向为公司发展作出无私奉献和辛勤劳动的全体员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历程,我们深刻地认识到,有这样几点体会值得总结,并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实践:

一、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加快改革创新步伐。改革创新是增强企业活力的源泉,改革也不会一劳永逸,只有加快改革创新,才能破解企业发展的难题。2000年“产权明晰到船头,风险落实到人头”的船队产权改革极大增强了船队的活力,扭转了公司发展历史的乾坤。2001年公司股权流转改制极大增强了公司整体活力,迎来了公司跨越发展的新曙光。金舟船厂二次内改、徐州河海电煤经济责任制、金羊宾馆中长期抵押承包经营、驻外营销人员绩效挂钩责任制等都极大增强了基层单位的生机和活力。企业发展动力和活力在改革不断深化中显著增强,有效巩固和发展了船队切块改制和公司股权流转改制成果。

二、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职工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是我们工作的根本宗旨,我们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造福广大职工,离开了职工的根本利益,企业的稳定发展就无从谈起。公司千方百计为职工大办实事、大办好事、力解难事,尊重职工主体地位,发挥职工首创精神,维护职工各项权益,带领职工走共同致富道路,使职工更加依赖、依靠公司、忠诚公司。

三、必须坚持打造品牌,提升诚信河海新形象。尽管船舶吨位迅猛增长,水运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但我司船队能随时有货可装,快速周转于运河上下、大江南北。其根本原因就是我们把诚信河海建设放在首位,注重提升运输质量,加强服务占领市场,品牌赢得市场理念,打造了一个叫得响的运输质量品牌,成为市场竞争能否克敌制胜的重要法宝,促进河海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石。

四、必须坚持未雨绸缪,推进公司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展是企业的不竭动力,更是企业的第一要务。要不是我们先行一步,从2000年下半年开始至今8年多来,持续对船队进行扩吨改造,提高人均占有船舶吨位,适应了先进水运生产力的要求,那么在现有的水运市场形势下早已溃不成军,处于瘫痪状态。但我们不能沾沾自喜,小富即安,必须居安思危,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充分认识当前水运经济运行的脆弱性,视今天为落后,紧抓发展机遇,超前谋划发展工作,努力培植公司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新优势。

五、必须坚持抢抓机遇,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只有走在机遇前面的人,才能审时度势把握大势。要时刻保持对机遇的敏锐性,善于创造性地发现机遇、抓住机遇、用好机遇,在抢抓机遇中化解矛盾、克服困难,始终保持迎难而上、愈难愈勇的工作态势。我们南方物流分公司2015年4月8日成立时公司把其当作货代办事处,仅从事煤炭、熟料货物运进运出,发展成为对外组货净收入连续三年超百万元的重要经济支柱产业。由于抓住国家对县市级以上城镇强制使用商品混凝土的政策机遇,华厦公司建成了全县首家年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并实现了投产达效,也正是我们不失时机地抓住了这样的政策,抢占发展先机,奠定了企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新跨越的坚实基础。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股东和职工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前进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突出的是:一是资产保值增值的任务十分艰巨,尚未能彻底遏制资产减值的势头;多元发展的后发优势不够凸现,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待进一步培大增强;思想政治工作尚有薄弱环节,改革改制中的阵痛未能彻底清除,极个别职工还有这样那样的想法;有的船队及职工品牌意识淡薄不容小视,危害品牌形象,危及企业生存的问题仍很突出;基层安全管理重效益、轻安全“头重脚轻”的现象不可藐视,等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克服解决。

20XX年工作主要任务

20XX年是实现三届董事会发展规划目标的承上启下之年,总体形势是新形势、新挑战、新机遇。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15年面对各种难以预测的历史罕见的重大挑战和考验,我国经济呈现增长较快、价格回稳、结构优化、民生改善的良好局面。同时,世界经济环境中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着来自国际国内的严峻挑战。我们务必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对今年经济形势分析和判断上来,既要看到新形势带来的经济压力加大等前所未有的新挑战,更要看到新形势带来的前所未有的新机遇。我们务必坚定信心,认清形势,迎难而上,在去年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乘风乘势,团结和带领全司干工沿着良性发展方向继续阔步前进,不断开创河海又好又快发展新局面。

20XX年董事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以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载体,以“全面奔小康,建设新河海”为追求,以提升河海“三种精神”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变压力为动力,变动力为效益,坚定信心促发展,打造品牌树形象,强化服务赢市场,节能减排增效益,强势组织快推进,重点重抓求突破,努力使公司经济更加繁荣、品牌更加响亮、职工更加殷实、稳定更加和谐,为社会作出更大贡献的知名企业。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2015年主要发展目标是:经济总量2、06亿元,利润212万元,上缴税收1000万元,力争把船货代理、水上运输、混凝土销售打造成最具潜力和活力的创收板块,成为六大经济板块中最重要经济增长极。加快建设和谐企业步伐,实现公司与员工之间和衷共济,“员工依靠企业致富,企业依靠员工发展”的理念真正在企业显现。

围绕实现上述奋斗目标,必须抓好以下六个“强化”的落实:

一、强化“坚信心、保增长、促发展”理念,奋力加快“全面奔小康、建设新河海”进程

一要在对当前形势的科学分析和准确判断中坚定信心。所谓信心,就是相信自己的愿望或预料一定能够实现的心理。在当前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下,如何应对其负面影响,从中央到地方都提出了坚定信心的要求,温家宝总理在多个场合强调,信心比黄金和货币更重要。市委书记赵鹏指出,要增强企业的发展信心、居民消费的信心、干部职工的工作信心,坚决破除怕苦畏难的思想障碍。县委书记徐超指出,既要看到金融危机带来的客观影响,又不能把所有责任都推向金融危机,应主动向主观因素查原因、找对策。信心来自于我们对于当前形势的科学分析和准确判断。我们不仅要科学分析国际国内大的环境、总体形势,还要对我们自身的小环境有充分的认识,我国政府适时提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投入4万亿元刺激经济增长的十条新政,充分说明了各种有利条件能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而从我们自身来说,当前我司正处于又好又快发展成长型企业的加速发展期,三届董事会第一年开局良好,企业又好又快发展能力不断提升,经济总量保持平稳增长,职工收益水平明显提升,经济运行质量明显改善,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没有改变

。二要在应对挑战中抢抓机遇。困难与希望并存,挑战与机遇同在。当前,随着苏通长江大桥开通,我们已经进入长三角3小时经济圈,要主动策应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辐射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机遇,同时,江苏沿海地区发展已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纳入国家统一规划发展的盘子,这些势必成为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势必进一步带动现代物流业的加快发展,我们必须化挑战为机遇,变压力为动力,视危机为契机,抢抓发展先机,赢得市场竞争主动权。我们河海物流公司去年抓住了下半年水泥滞销、熟料走俏的机遇,快人一步,先人一拍,赢得磊达集团熟料市场份额,全年熟料运量达50万吨,实现了货代经营效益最大化。三要在开拓创新中加快发展。创新永无止境,实践永无止境。强化时间观念和效益意识,确立“耽误一天都有损失的思想”,一刻不能停,一天不能让,一着不能松,未雨绸缪、殚心竭虑谋划工作,时刻忧患在心,主动准备在先,把准备工作做得充分一些,把应对措施周密一些,分析新形势,迎接新挑战,把握新机遇,谋求新发展,努力开创河海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新局面。

二、强化践行科学发展观,实施人才强司策略

人力资源是企业的第一资源,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大力实施人才强司战略,人才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核心。因此,培养人才,是保证企业各项工作目标得以顺利实现的基本条件。一要着力加强各级班子建设。公司将通过理论武装与业务培训相结合、理论知识与实践锻炼相结合、激励引导与制度约束相结合“三结合”办法,促进各级领导自觉追求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逐渐把各级领导培养成创新观念强、工作能力强、乐于奉献精神强的“三强”干部。二要不断加强后备力量建设。通过实行助理制、轮岗制等不拘一格的手段把年龄轻、业务精、敬业强、品德好的同志放到重要岗位上锻炼,让他们找到适合自己施展才华的舞台,使其为公司发展作贡献的过程中不断成长,早日成为熟悉企业管理、驾驭复杂市场经济的行家里手。建立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重用能干事的,奖励干成事的,罢免不干事的,让最肯干、最有责任心的人有用武之地,使现有的人力资源得到最充分的利用。三要建立定期培养人才的运行机制。加大市场营销人员的培养、引进力度,公司每年将适度从大专院校招收物流专业人才放到一线岗位锻炼学习,以此增强整体市场开拓的能力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将着眼于水运发展的长期需要,切实抓好机驾人员的吸收和培养教育工作,确保机驾人员培养教育工作取得实效,加快水上机驾人员的培养步伐,实现三年发展规划人力资源的发展目标。

三、强化循环经济产业链延伸增效提速升级,推进河海又好又快发展

循环经济是节能型、环保型、高效型经济,产业链延伸增效是实现河海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途径,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更是落实“全面奔小康,建设新河海”的重要举措。因此,要科学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产业链延伸增效发展之路。这是关系我司经济发展全局紧迫而重大的战略任务。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公司全局,促进经济发展由传统经济向产业链经济延伸增效提速升级转变。当今经济市场态势是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又快又好发展向又好又快发展转变;请消费者注意向注意消费者转变。我们要牢固抓住经济效益这个中心,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坚持“好”字当头,好中求快,优中求进,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增强发展动力,以水上运输和与其关联产业为滚动发展链条,增强产业聚集裂变效应,进一步做大做强六大经济板块,拉长经济产业链发展链条,形成独特优势产业链集群经济。下一步工作,在做大做强板块经济上做文章,在拉长经济产业链链条上下功夫,在抓管理、树形象、拓市场上重点重抓。水上运输在“减少船队数量,增加运力总量,提升船舶质量”的前提下,根据2015年7月5日全国水运工作会议精神和2015年1月1日起燃油税开征,不断加快船舶改造升级步伐,促进船舶标准化、更新化、节能化。船货代理要突出巩固和辐射货代业务延伸,继续巩固和拓展与金峰集团煤炭和熟料运输代理业务,新成立的河海物流公司,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及时提供挂靠船舶代开票服务,大力吸收社会运力,重点重抓对大企业、大集团的物流全面代理,以张家港华昌、苏州电厂、江阴长宏为依托,突出拓展海进江煤炭短驳业务。与此同时,新成立的苏州办事处借鉴金峰经验,一着不让抓好苏州望亭电厂货代经营的起步工作,倾力培植河海物流又一新的重要经济增长点。华厦混凝土销售要主动策应县城新城区建设和射阳港电厂三期工程建设的需要,不断提升客户满意率、市场占有率、资金回收率。徐河煤炭销售要把准市场脉搏,科学掌握价值规律,在培植新的经营业绩上多下功夫,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金羊宾馆充分利用新一轮装潢改造焕然一新的有利条件,形象再提升,管理再强化,服务再创优,市场再开拓,不断向旅游服务业延伸。金舟船厂凭借良好信誉,抓住钢材市场价格回落带来船舶修造业的良好机遇,要跳出船舶修造业向钢结构制造业延伸,开拓市场求生存谋发展。

四、强化节能减排能力提升,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随着国家燃油税改革取消了航养费、运管费、货物附加费后,全面实施费改税统一征收燃油税,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结构调整,公平负担,规范管理。大家要知道,燃油税改革在我国酝酿已有十几年之久,这次择机出台的是国际原油价格在每桶最高由147美元左右骤降至35美元左右的大背景下,据测算按每桶80美元的价格取消养路费、航养费、运管费、货附费,也就是说,国际油价每桶80美元上与下就是我们用油成本的高与低。根据经济规律分析预测,国际油价不久的将来仍徘徊在每桶75美元左右,燃油税实施后,将与国际市场油价同步接轨,同增同降,摆在我们面前的最紧迫课题就是走节能减排、降本增效之路。一要提高认识。节能减排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定部署,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全员必须统一思想,牢固树立抓节能减排就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理念,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重要性,全司上下掀起“人人为节能减排献计,个个为节能减排支招”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增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二要抓技改节能。开征燃油税,就意味着多耗油多缴税,而燃油成本要占到水上运输总成本的30%以上,要优选拖带功率大、燃油消耗低的节能型拖轮,以苏射6队为例,该队一轮十拖载重吨6900吨,主机额定功率304马力,据预测燃油单耗为3千克/吨公里,与之拖带的驳船均为交通部推广的标准船型,既适合山东、徐州地区煤炭运输,又适合苏北里下河地区建材运输,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为此,节能减排的当务之急从加快推进船型标准化入手,从动力节能这个源泉抓起,优化运输船队吨位结构,促进船舶科技进步和航运结构调整,扎实推动节能减排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三要抓减排循环节能。要建立废柴、机油等循环利用机制,杜绝跑、冒、滴、漏,既减少污染,又有效节约能源,达到节能、减排“双赢”的效果。四要抓船货资源科学配置。建立重载循环运输经济效益航线,千方百计提高船舶重航实载率,降低船队营运成本,不断提升市场核心竞争力。五要抓整改淘汰落后设备。坚持源头控制,加快推广能耗低、拖力大的拖轮和大吨位驳船,加快船舶技术改造升级提速步伐。

五、强化运输质量提升建设,打造强势品牌取得新突破

几年来,我们通过制度建设、强化管理、形象宣传、硬件投入和推行“运输服务五项承诺”等措施和手段,运输质量虽有明显提高,但与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提升品牌形象要求仍有差距,主要问题是“头重脚轻”的现象十分突出。去年突出的问题有:苏射66队承运华昌公司至常州复合肥,因船底被拉坏进水致使复合肥受潮事件;苏射62队承运太仓欣欣公司煤炭,四条驳船超损耗亏吨51吨之多;苏射98队承运新沂至盐城黄砂,承运前未及时签订运输合同和卸货前未结清运费,卸后亏吨275吨被客户扣黄砂款12375元;苏射38号船队承运华昌公司煤炭途中加水致使煤炭卸后渗出多1吨,公司派人协调处理;南通办事处与顺福腾达公司的运输质量纠纷等。这些问题的发生,再次敲响运输质量建设的警钟。一要求真务实抓。增强全员运输质量危机严重的意识,充分认识到威胁河海生存发展最大的危机就是运输质量、服务质量危机,加强运输质量管理工作已到了迫在眉睫的关键时刻,一定要出重拳打击偷盗之风。今后再发生类似的质量事件,谁砸公司的牌子,公司一定端掉他的饭碗。我们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并实施对举报者有偿重奖,同时给举报人保密。二要自我达标抓。船队是运输质量和服务质量建设的责任主体。各船队长必须切实履行运输质量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必须有敢抓、敢管的勇气

和魄力,必须严把起讫港源头货物交接关、运输途中督查关、货物卸空查舱关。这三个关要环环紧扣,任何环节都不容有半点散失,各船队必须深刻吸取有的船队被客户记上了“黑名单”,被取消终身承运资格甚至丢失货源基地的教训,坚持一手抓安全生产、一手抓运输质量、服务质量,两只手要硬,动真碰硬,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彻底改变督查办全程随船押船就不亏吨,不押船严重亏吨的被动局面。今年,我们将大张旗鼓地开展“运输质量零损耗、服务质量零投诉”达标船队争创活动,并对达标的先进船队发放绿卡,享受优质货源优先承运的优惠政策,以此推动运输质量、服务质量取得新突破。三要齐抓共管抓。各层各级必须齐心协力,各司其责,各尽其职,水运公司突出运行管理,水运业务部突出跟踪管理,督查办突出监督检查,船队长突出动态管理,船队职工突出严于律己,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络,立体式预控,全方位重抓,真正让河海品牌响彻大江南北、运河上下。

六、强化作风建设,加快建设和谐企业步伐

“全面奔小康,建设新河海”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也是本届董事会任期内“为国家多增税,为企业资产多增值,为职工收入多增加”的根本要求,面对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的新要求和职工致富的新愿望,各级干部必须进一步转变作风,争做职工利益的维护者、实现者和保障者。当前宏观环境日益趋紧,水运市场竞争日趋严峻,要实现公司今年“两会”制定的奋斗目标,尤其需要加强作风建设,努力营造同舟共济、攻坚克难的良好局面,争当五个方面的模范。一是必须大兴激情奋斗之风,争当克难求进的模范。越是在形势不利的情况下,广大党员干部越要以更加高昂的热情、更加顽强的斗志、更加负责的精神,使出最大的力气,拿出最高的水平,付出更多的辛劳,只争朝夕,殚精竭虑地抓经营、促发展,努力推动河海又好又快发展。要以“全面小康”目标凝聚人心,以“争位争先”要求激发干劲,以“诚信河海”活动开展催生动力。二是必须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争当雷厉风行的模范。广大党员干部要不断提高决策部署的执行力,争当真抓实干的表率,排除一切干扰,冲破一切阻碍,克服一切困难,做到说干就干、埋头苦干、紧张快干、负重奋进,坚持跳起来摘桃子,对事关发展的重点工作,高目标定位,高标准要求,敢于向标兵挑战,自我加压,永不言败,逢山开路,遇水架桥,努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三是必须大兴无私奉献之风,争当践行宗旨的模范。全司党员干部要大力弘扬无私奉献的精神,把为职工服务的宗旨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做到以振兴河海为己任,以大局利益为追求,以职工满意为根本,达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深入一线,身先士卒,靠前指挥,排忧解难,满腔激情地为职工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全力以赴做好“三热”服务工作,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四是必须大兴清正廉洁之风,争当遵纪守法的模范。全司党员干部要坚持公道正派,坚持厉行节约,坚持严于律己,常思贪欲之害,长抑非份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官之德,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情操,增强自己在带领职工致富,促进公司发展中的人格魅力。始终以对党、对职工、对自己、对家庭负责的态度,牢牢守住思想道德的底线、党性原则的防线和法规纪律的界线,做一个无愧于历史、无愧于社会、无愧于职工的人。五是必须大兴凝心聚力之风,争做排忧解难、富民惠民的模范。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必须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为此,必须高度重视职工收益水平提高,高度重视职工的热点和难点,高度重视关爱弱势群众,把科学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以加快发展经济、致富职工为目标,坚持富民惠民,致力改善民生。今年,继续重点围绕与一线职工和老职工生产生活休戚相关的问题多办实事、多解难事,公司将拿出一定专项资金,着力解决与其切身利益紧密相连的问题,使广大员工真切感受到集体办大事的优越性和河海大家庭的温暖,让改制成果惠及全体职工,激发他们成为河海一员和以河海为荣的自豪感、成就感,全司上下形成工作安心、生活开心、办事顺心的和谐环境。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新的事业任重道远,新的目标催人奋进。让我们在公司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与时俱进,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创新创优创特色,争位争先争一流,为加快建设新河海进程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

第5篇:企业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代表,大家好!

今天,兰州朗青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在这里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借此机会,我首先向在过去一年里为朗青公司的发展和壮大做出巨大贡献的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受董事会的委托,并代表董事会,向诸位作2015年度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20XX年对于朗青而言是机遇与挑战并存的一年,更是公司收获的一年。本年度,公司在设计院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紧紧围绕发展经济这一目标,抓机遇、求发展,全体员工齐心协力,顽强进取,各方面的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过去的一年里,公司全员团结拼搏、务实创新,始终坚持“创新从心开始”的经营理念,同心同德、真抓实干,切实完成了设计院下达的生产指标。下面对公司本年度的各项工作予以汇报。

一、狠抓生产,经营业绩不断提高

20XX年,公司继续围绕“争创勘察设计精品”的经营目标,坚持“创造从心开始”的经营理念,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发展经济作为公司发展的第一要务。一年来,公司在工程设计与施工、多媒体制作与演示、网络监控及软件开发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项目有:天水过境段两阶段施工图设计、三抚线三屯营至唐秦界段改建工程(第一合同段)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曲麻莱至不冻泉三级公路安全设施设计、甘肃省水运局信息化系统工可报告及设计、s207线靖远至会宁县际扶贫公路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全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改造施工图设计、内蒙古省道313线兰家梁至嘎鲁图机电设计、中川、天水路、瓜州收费站情报板施工等,公司全年共完成生产任务30多项,其中通过设计院承揽的生产任务近20项,独立承揽生产任务15项。(详细情况见附表)

二、完善制度,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制度建设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证。公司发展至今,一是靠正确的领导和政策,二是靠广大员工的支持和严格的管理。2015年,公司结合经营管理实际,对管理制度进行了第四次修订,并制订《兰州朗青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制度汇编》,内容涉及人事、财务、薪金、奖惩、采购、报销、质量追究、内部控制等21项,基本达到了按制度和规定办事的管理理念,公司管理逐步进入了科学管理的轨道,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同时也有效促进了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由于公司20XX年的工作重心会偏向于机电施工,因此,我们会在设备采购管理、施工控制、招投标管理及资产、资质、资金(“三资”)管理上狠下功夫,不断完善相关制度,由以往的“人治”逐渐步入依制度办事、依法律办事的轨道,使公司能更好更快地发展。

三、注重培训,员工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一直以来,公司始终给予员工培训工作极大的重视。采取公司外派深造、个人主动学习、聘请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同时保证每月至少两次的学习时间;在学习内容上,不仅注重在思想政治方面的学习,同时对于专业知识方面的学习也相当重视。内容主要包括:现代企业管理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各门类的技术培训等,对于成绩突出者给予一定的奖励,并由公司报销相应费用。

通过学习培训,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员工学习的积极性,使员工的整体素质得到了全面的提升。2015年,公司先后组织培训员工10余人次。其中,12月23日媒体部赴北京进行为期六天的公路虚拟现实软件培训影响深远,为康临路制作虚拟现实作了充分的准备,更为重要的是为公司以后公路交通虚拟现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此外,公司还组织设计施工人员10余人进行了甘肃省建筑行业安全培训、罗杰康交换机技术培训等。目前公司开展的“创新标兵、技术能手和科研小组活动”已接近尾声,对于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部门,公司也给予了一定的物质奖励,这项活动我们将长期坚持下去,这样做的目的既鼓励了先进,鞭策了后进,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得到了加强,同时,朗青的形象也得到了弘扬,各项工作都得到了促进。

四、注重企业文化建设,推动朗青健康发展。

企业的文化建设是企业发展的催化剂,更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基础。2015年,在设计院的正确领导下,公司全员紧紧围绕生产经营目标任务的完成,继续深入、持久地在全公司范围内广泛开展了争创优秀部室等活动,工会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娱活动,诸如:组建朗青自行车队、举办朗青篮球联谊赛、部门之间联谊等等。通过这些员工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极大地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同时也极大地鼓舞和调动了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公司形成了心齐、气顺、劲足的良好氛围。

20XX年新春团拜会,公司组织了近十人的筹备队伍,利用下班休息时间及周末认真排练,经过时近两个月的紧张准备,最终,由我们朗青公司选送的两个节目均获得了优异的成绩,音乐剧《灰姑娘》获得了二等奖,相声《新潮相声》获得了三等奖。在活动中凝聚人心,在人心凝聚的氛围里发展事业,正是每一位朗青员工的辛勤努力才促成了朗青的不断发展。

五、注重增强综合实力,全面提升朗青形象

国家的富强靠的是综合国力,企业的发展靠的则是综合实力。对于朗青而言,仅凭设计、施工很难取得更大的进步,有鉴于此,公司领导在2015年时刻注重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无论是各种资质的申办,抑或大型会议的承办都是我们的工作重点。

20XX年,公司在各项资质的申办上积极探索、努力实践,先后取得了甘肃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二级资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资质以及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等三个资质。

20XX年公司承办了中国公路学会计算机应用分会2015年学术交流会暨年会,外来参会人员108人次,全部参会人员近300人次,此次年会的成功举办极大地提升了公司在设计院乃至全国各省市的勘察设计单位中的形象,得到了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六、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打算

20XX年我们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其一,部分员工思想观念依然陈旧,工作主动性不强,缺乏进取精神和竞争意识;其二,由于公司成立时间短,资金积累少,加之部分项目资金未能及时到位,致使公司资金周转困难。这些问题都是我们今后要努力的方向,2015年我们会在申办各种资质上再下功夫,努力增加原始积累,使公司各方面都能取得新的更大的进展。

结合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精神的贯彻落实,以及朗青2009年的发展规划,我们今后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认清形势,抓住机遇,谋划企业长远发展的目标。大干快上,把加快朗青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努力将朗青做大做强;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大公司制度建设的力度。使管理逐渐步入规范化、科学化,班子成员致力于抓经营、抓协调、抓队伍素质的提高;

三、进一步加强学习,积极努力实践,打造优秀团队。切实提高员工素质,加大资质培养的力度,严格要求自身,切实提高设计施工的质量,以质量赢得信誉,以信誉占领市场;

四、进一步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及员工日常教育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形象。抓好员工思想政治的教育,尤其对新进员工的教育培养更加重视,使朗青的形象不断得到提升。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朗青公司将认真贯彻设计院的领导精神,充分发挥朗青公司“将企业做大做强”的发展理念,从公司的发展实际出发,在实现企业发展目标的同时,本着“着眼未来,务求实效”的原则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进一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朗青未来的发展营造一个更加和谐的环境,使朗青公司能够更好、更快地发展起来。

谢谢大家!

第6篇: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现在,我代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本届董事会任期工作回顾

二届一次股东大会召开以来的三年,是公司成立以来面临困难和挑战最多的三年,也是公司经营取得较大成效的三年。三年来,董事会在县粮食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己任,全面贯彻国家粮食政策,致力落实粮食流通计划,积极转变经营方式,从容应对挑战,抢抓机遇,居弱图强,务实苦干,圆满完成了二届股东大会预定的目标任务,公司整体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致力抓规范,体制机制健全完善。董事会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的原则,全面落实“管人”、“管战略”、“管资产”的职责,积极调整工作思路,突出粮食质量、经营效益和岗位职责三个重点,着力完善购销、成本和收益分配制度,责权明确、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法人治理机制日臻完善。

——致力抓经营,扩量增效创新高。坚持“以销定购、以购促销”的经营策略,立足县内抓收购,面向市场抓销售,经营量和社会效益大幅度提高。三年收购粮食12578万公斤,销售粮食12113万公斤,分别增长了25、2%和20、6%(其中:2015年收购6249万公斤,销售6793万公斤),是计划经济时期的10倍多,兑付粮款2、64亿元,同比增加82、7%。

——致力抓增盈,统算利润盈亏持平。坚持质量立企、注重效益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严把收购、入库、保管环节,连续6年完成止亏增盈目标。2015年——2015年实现销售收入28288万元,毛利1391万元,统算盈亏持平,员工工资、福利、两金落实到位,企业经营水平在全市7县区保持领先。

——致力抓争取,项目建设打开新局面。坚持项目带动发展、资产开发改变面貌的思路,努力争取国家仓储建设项目1个,投入资金2800万元,新建中台3万吨粮库8500㎡,预计明年7月底投入使用;申报危仓险库、果蔬保鲜和2、5万吨粮库项目3个。抓住小城镇建设的机遇,招引资金681万元,开发建设独店、星火、龙门商住楼171间4435㎡,公司返购窗口房336㎡。

三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依法运作,健全国有企业运行机制

一是加强机制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公司法》,筹备召开了二届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优化了公司组织机构,建立了“三会一层”的制约制衡结构。二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修订完善了经理层议事规则,建立了“决策科学、运转有序、执行有力、奖罚分明”的运行机制,依法明确了经理层和中层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突出总公司在公司运作中的执行能力。三是依法健全公司运行制度。三年来,董事会次多次召开会议,听取了经理层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研究了企业发展、利益分配、员工管理、粮食购销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讨论制定了劳动用工、考勤、收益分配、粮油购销、财务资产管理、仓储保管、粮油出入库以及员工待遇等13项制度,依法用制度管人管事。四是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标准。统一使用质监部门验证的计量器具,诚实履行购销合同,公开收购价格和质量标准,及时支付群众粮款,以“诚信第一,信用至上”为宗旨,全力打造诚信企业。

(二)创新思路,转变经营方式方法

一是开展便民服务,改变收购方式。分公司及粮点主动掌握粮情,组织员工进村入户,积极组织粮源,开展上门收购、预约收购、设点收购,扩大主杂粮收购范围,千方百计抢占先机,控制粮源。二是积极衔接客户,打开省外市场。主动衔接四川、陕西老客户,加强与酒精、淀粉和饲料合作,打开玉米销售渠道;积极联系中央和省内储备企业,打开小麦销售市场;广泛连结网络、中介、经纪渠道,打开黑豆等杂粮销售市场;加强与云翔面业协作,长期供应原粮,在与民营企业交流中结识客商,寻找商机。三是融入现代流通,参与市场竞争。三年来,公司多次组织参加省粮油批发市场交易会,掌握市场行情,学习现代粮食交易方法。开展网购网销,竞拍竞卖玉米1000吨。四是转变经营方式,加快粮食周转。坚持勤进快销,薄利多销,加速资金流转,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盈利水平,促进效益增长。

(三)治危治患,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一是开展险情排查。根据县局部署,积极开展隐患排查,重点检查5、12地震和7、23强降水造成的危害,针对问题边查边改。二是突出资金筹措。坚持“争取与自筹结合、排险与治危结合”的原则,年均在利润中列支10%的设施维护费,最大限度的购置设备和维护设施。三年筹集资金68、5万元,购置输送机、扒谷机6台,添置器械13台(件),维修仓厫5座、宿办房16间、围墙550米,修善晒场、地坪500多平米,更新线路400多米。三是落实安全措施。争取县政府协调支持,疏通中台分公司水路415米,埋压排水管线40米,购置水泵2台,开挖蓄洪池2000立方;加强出租房火患治理,更新线路200米;拆除危仓危房12,倒库移存粮食1000吨,排危除险措施到位。

(四)树德立信,加强信用企业建设

一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树立诚信立企的理念,制定企业行为规范和服务公约,开展耐心服务、微笑服务和礼貌服务活动,以情感人,以诚载德,联系群众,连结客户,实现双赢。二是公开服务承诺。公司统一收集并发布信息,各粮点制作了公示牌,不定期公告收购品种、价格、等级和标准,入库粮食按质定等,按等定价,公平交易,童叟无欺,社会反响普遍较好。三是诚实守信立企。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健全资金、实物、账簿管理制度,真实记载、全面反映经营和财务状况,统一使用标准的计量器具,自觉接受农发行、税务、质检等部门监督检查,连续三年无不良信贷、无偷逃税费、无短斤少两等现象发生,公司连续三年被评为诚信企业。

(五)强化管理,促进企业和谐建设

认真贯彻劳动政策法规,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与员工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权责统一的劳动关系;严格执行薪酬制度,落实绩效工资制度,多劳多得,按业绩取酬。2015年员工月均收入2999元,年均32300元。积极措办实事好事,增强归属感和荣誉感。为员工足额缴纳了养老金、失业金,制作了工作服,发放了取暖费。2015年组织员工赴外考察学习,开展全员体检,坚持重大节日慰问,激发了工作热情,增强整体意识。三年来,公司被市社保局授予“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中台分公司被县总工会授予为“工人先锋号”称号,姚双扣等2名员工被县总工会授予“岗位能手”。

各位股东!三年来的经营实践,我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深刻地体会到,要推动企业创新发展,我们必须坚持开放合作的理念,一手控粮源,一手拓市场,靠大联强,加强合作,才能为企业创新发展注入活力;我们必须坚持务实苦干的作风,人人同心,目标同向,不怕出力流汗,不惧脏苦险累,才能为企业创新发展增添动力;我们必须坚持发展抓项目的思路,紧盯政策机遇,努力衔接,争取支持,才能为企业创新发展添加竞争力;我们必须坚持自主创业的精神,立足实际,不等不靠,主动作为,不断更新设备,维护资产安全,才能为企业创新发展增加实力;我们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观念,尊重员工,关心生活,才能为企业创新发展激发凝聚力。这些成绩和经验的取得,是县局统筹谋划、精心指导、鼎力支持的结果,是监事会有效监督、努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位董事和股东戮力同心、扎实工作的结果。在此,董事会和经理层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企业是从计划体制中脱胎出来的,无论规模、实力和经验都很弱,市场、资金和用人是制约发展的主要矛盾,一些影响正常运行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一是结构性矛盾日渐突出。经营总量小,市场半径小,企业盈利小,收原粮卖原粮的现状没有改变,抵御风险的能脆弱。企业何去何存,是我们的首要问题。二是收购资金严重短缺。企业没积累,粮食靠贷款,“银行拉闸、企业停工”,“没钱收粮”的形势十分严峻。三是安全隐患长期存在。危仓险库、破房烂院、裸露电线、行洪不畅的问题长期存在,近年虽有维护,只是小修小补,安全隐患始终存在,血的教训十分深刻。2015年中台和梁原的两起事故、今年梁原的生产安全事故,客观上有资产质量下降的原因,但主要是基层公司思想松懈,班子和员工责任心不强、监管不力造成的,后果十分严重。四是纪律作风松懈。个别员工思想落后,长期留恋“大锅饭”,纪律松懈,行为失范,闹矛盾,闹纠纷,开口骂人,动手打人,影响恶劣;个别粮点入库粮食质级不符,数量不实;一些员工作风浮燥,对待群众态度生硬。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的工作任务和今年的工作重点

今后三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实施粮食“十二五”规划、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大和中央1号文件对粮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把粮食安全和设施改造摆在了重要位置,我县十五届二次党代会就深入实施“三二一六”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五化”建设做出了部署安排。这些政策措施和发展目标,为粮食流通工作提供了发展机遇,必将激励我们投身到企业发展的实践中去。

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是:

总体要求: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国家粮食流通政策,紧紧抓住国家重视粮食安全、保障市场供给的政策机遇,积极实施国有企业“走出去”战略,靠大联强,广结商缘,开辟领域,寻求合作,在扩大市场、扩张总量、增加盈利上做文章,在培育核心竞争力上添措施,在拓展附营业务上创新路,着力推动国有企业走向主攻粮食、涵盖农业、外挂内联、综合发展的路子。

预期目标:以二届董事会任期平均经营业绩为增长点,粮食收购增长20%,达到15100万公斤,销售增长15%,达到14000万公斤;毛利增长20%,达到1530万元,利润增长25%,年均达到280万元,粮食流通费用下降15%;员工收入递增20%,力争人均月收入突破3600元。

20XX年,我们要着力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购销并举,在扩量增效上谋发展

各分公司要做好政策宣传,接受农民咨询,提供信息服务,增设收购网点,千方百计方便农民售粮。要严格执行质价政策,坚持优质优价,不得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让卖粮群众满意。一是创新收购方式。在继续加强上门服务的基础上,在村社尝试建立信息联络点制度,设立信息联络员,联系所在村社群众售粮和服务。二是发展定单收购。加强与种粮大户的联络,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不断扩展营销网络,稳控县内粮源市场。三是积极拓展外围市场。在省内外交通便利,粮源充足、品质优良的地区设点收购,开展外购外销业务,扩大经营量。四是发挥本地资源优势。抓好小杂粮经营,力求在外贸出口上有新的突破。

(二)拓展盈收渠道,在放活经营上做文章

一是主打品种实行分散收购统一销售,品种、数量、质量、价格等由公司统一确定。二是放活小品种经营。各分公司要根据辖区实际,本着购得进销得出有利润的原则,开展小杂粮、小品种、季节性的农产品经营,增加收入。三是充分挖掘土地、房屋、仓储设施的增值潜力,积极开展租赁、合作开发等业务,盘活资产,多渠道增加企业收入。

(三)强化企业管理,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一是在综合考核考评上有新突破。要探索一套员工综合考核考评体系,并建立日志进行记载,按月汇总,按季考核,年底总评,实行末尾淘汰制,真正体现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增强用人机制的活力。让那些不干事捣事,不服从管理闹事,坐享其成论事的人淘汰出局。二是在经营层绩效考核上有新突破。坚持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以资本为纽带,加强资本营运管理,建立起企业相互激励又相互制衡的约束机制。贯彻“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使绩效考核与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的经济利益挂起钩来,调动起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者和广大员工的积极性,真正体现能者上庸者下的新机制。三是加强粮食仓储管理。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积极推行仓储规范化管理措施,抓好省级、县级储备粮和周转粮数量质量管理,落实温度、水分和防治病虫害措施,建立健全档案和各类制度,落实专管人员,确保各类入库粮食质量安全,巩固“一符四无”工作成效。

(四)加强项目支撑,着力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一是持续改造基础条件。三届董事会任期内,要本着量力而行的原则,每年投入一定量的资金,加强危旧设施改造,提高资产利用率,减轻劳动强度,降低经营费用,提高经营效益。二是加强县内建设力度。在持续争取国家粮食设施建设项目的同时,要着力抓紧抓好中台3万吨粮库建设,保障明年夏粮收购时投入使用。三是在项目支撑上有突破。要积极考察论证一批具有龙头带动作用和产业链的好项目,大项目,以项目为支撑来发展壮大企业势力,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四是创新粮食经营机制。积极探索国有粮食企业经营方式,主动适应粮食流通方式的变革,逐步扩大经营范围,新增附营业务,改变收原粮、卖原粮的传统方式,推动经营机制和方式转变。五创新流通经营模式。抓住农村土地流转的机遇,主动融入农业,联合农户建设粮食生产基地,建立生产、收购、加工、销售一体化的经营模式;通过控股、参股和合作形式,靠大联强,建立粮食流通经营集团,“乘大船出海捕鱼”;加强与专业社、种粮大户、粮食经纪人合作,依托联合体发展壮大自己;要发挥仓储设施、仓储技术、市场信息优势,在为农业服务中发展自己。

(五)落实领导责任,推动任期责任目标实现

为了保证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公司要加强领导,靠实责任,落实任务,确保完成预定的任务目标。一要靠实领导责任。总经理是经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公司经理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细化目标,强化措施,靠实责任,协调处理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努力为做好各项工作创造良好环境。二要落实经营目标。分公司要有目标管理措施,把任务分解到员工,使人人有任务、有担子、有目标、有压力。三要加强监督考核。从总到分公司经理都要加强考核,一级考核一级,级级抓落实,工资和任务挂钩,完成多少发多少,充分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真正把员工的积极性调动起来。要“敢”字当头,“严”字把关,领导给员工做表率,员工为企业发展努力工作,勇于负责,各尽其职,在公司发展的大舞台上展示个人实力,实现个人梦想。

(六)加强自身建设,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保证

一要准确把握形势。目前,我国粮食处于“总量基本平衡、结构性紧缺”的状态,多元化购销竞相入市收购,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生存提出了严峻挑战;同时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粮食消费观念逐步实现由“粮”到“食”的转变,给国有粮食企业转型发展带来了机遇。二要明确粮食工作任务。“守住管好‘天下粮仓’,做好‘广积粮、积好粮、好积粮’三篇文章”是国家粮食工作的总基调,“守底线、保安全、惠民生、促发展”是我省粮食工作的总目标,抓收购、保供给、稳粮价是我们的主要任务。三要严肃执行粮食收购政策。认真贯彻流通管理和储备粮管理条例,树立依法管粮意识,守法经营,诚信从业;要落实“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让售粮农民有效益、不吃亏、得实惠。四要积极改进工作作风。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大兴真抓实干、求真务实之风,使各项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要教育员工清白从业,公正干事,清白做人,防止行业不正之风。五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职业道德教育,弘扬粮食精神,丰富员工精神文化生活,增强文化软实力,为公司发展提供文化保障与智力支持。

各位股东,这次大会确定的任务十分艰巨,现实粮食流通产业发、承担社会责任是我们光荣而神圣的职责。让我们在县委、政府和县粮食局的坚强领导下,依靠大家的共同努力,团结一心,只争朝夕,凝聚力量,艰苦创业,为开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新局面而努力工作!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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