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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股东放弃增资的承诺函

2016-08-26 14:34:1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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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允许股东放弃增资的承诺函
关于放弃优先认购权的承诺函

关于放弃优先认购权的承诺函

鉴于:20___年__月,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____万元,增资完成后,该增资金额将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 本人(如果是公司,请将此处及以下修改为本公司)作为公司股东同意上述增资事宜,承诺:

一、本人自愿放弃对上述增资的优先认购权,并同意_____________________认购上述全部增资。

二、本人放弃对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之决定是无条件的和不会撤销的,并承诺在上述增资的过程中不反悔。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篇二:允许股东放弃增资的承诺函
变更增资承诺书

变更增资承诺书

公司,现有股东 人,

成立于 年 月 日,注册资金 万元,由股东 、 、 、 采取实缴方式足额交纳。现申请变更注册资本,增资部分采取认缴方式缴纳。其中股东 原出资额 万元,增资认缴出资额 万元,持股比例 ;股东 原出资额 万元,

增资认缴出资额 万元,持股比例 ;股东 原出资额 万元,增资认缴出资额 万元,持股比例 。

全体股东共同承诺增资认缴的 万元的注册资本截

止 年 月 日到公司账上。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登记机关一份,公司留存一份。

股东签字盖章:

公司名称:

【允许股东放弃增资的承诺函】 【允许股东放弃增资的承诺函】

年 月 日

篇三:允许股东放弃增资的承诺函
2016股东承诺书

股东承诺书

第一章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条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_________。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

第六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

第十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股东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允许股东放弃增资的承诺函】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十一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第八章总经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五十一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十四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五十五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监事

第五十七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五十八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九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十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六十一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六十二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条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六十五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六十七条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七十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条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七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三条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五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七十七条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七十九条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股东承诺书

1、申请材料内容均为股东真实意思表示;

2、所提交的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3、股东签字(或盖章)均为本人(或法人股东)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真实有效;

4、因股东签字(或盖章)所引发的纠纷,由股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股东签字(或盖章):

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股东承诺书(模板

xx(公司或自然人全称)拟(入股\增资)xx(小额贷款公司全称),现郑重承诺如下:

1.本(公司/人)本次自愿出资xx万元,(入股\增资)xx(小额贷款公司公司全称),出资完成后,总出资额xx万元,占股份总额xx%。保证自有资金入股,非借贷资金或他人委托资金,且资金来源真实合法,并按时足额交纳出资,不抽回资金。

2.本(公司/人)严格按照《重庆市小额贷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小额贷款公司审批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上报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公司/人)作为最大股东,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关系的界定,本(公司/人)及本(公司/人)关联方的持股比例,没有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50%;作为一般股东,本(公司/人)及本(公司/人)关联方的持股比例,没有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最低没有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5‰。

4.本(公司/人)成为xx(小额贷款公司公司全称)股东之后,将严格遵守《公司法》、《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义务,完善公司治理。

以上承诺若有虚假,本(公司/人)愿承担相关责任。

法定代表人/承诺人(签名):

(公司(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挂名股东承诺书

鉴于:【实际出资人】出资【】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设立的公司】公司(下称“公司”),【挂名股东】(下称“承诺人”)仅为公司的挂名股东,为明确承诺人与【实际出资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承诺人特此承诺如下:

一、公司系【实际出资人】于【出资时间】,以【出资方式】出资设立的【公司形式】公司,该笔出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证明出资到位,据此,【实际出资人】为公司的实际股东,享有公司股东的全部股东权利,承诺人仅为公司的挂名股东,除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享有知情权以外,不享有其他股东权利。

二、承诺人作为公司的挂名股东,没有实际出资,承认在公司验资报告中的资金及公司经营过程中所有投入的资金属于【实际出资人】所有,承诺人不主张权利。

三、承诺人作为公司的挂名股东承诺:不参与公司的实际经营决策,并给予

【实际出资人】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必要的配合。承诺人不承担因公司经营决策产生的风险。

四、承诺人作为公司的挂名股东承诺: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或授权不私自转让公司的(股权/股份),并当公司需要变更股东时给予必要的配合。

五、承诺人作为公司的挂名股东承诺:公司的分红和股息的所有权应当归属于【实际出资人】,承诺人对此不得主张权利。

六、承诺人作为公司的挂名股东,处理相应的挂名股东事宜后,有权依照双方约定向【实际出资人】主张相应的费用或报酬。

股东承诺书

本公司(本人)已认真学习《广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清晰知晓作为融资性担保公司股东应具备的条件,以及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本公司(本人)郑重承诺:

一、本公司(本人)自愿出资(增资)××万元,入股××××融资担保公司,占股份总额的××%。本公司(本人)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来源合法,已按时足额缴纳。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虚假注册,不抽逃注册资金,并愿意根据担保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自身投资能力,持续增加资金投入。

二、本公司(本人)严格按照《广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提供规范整顿验收申报材料;本公司(本人)提供的申报验收材料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本公司(本人)作为××××融资担保公司的股东,将认真履行股东职责,督促××××融资担保公司加强公司治理,规范经营行为,不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骗贷、非法集资、偏离主业从事高风险投资等活动。

四、本公司(本人)对××××融资担保公司经营活动可能出现的损失和风险,愿意在法定责任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签章(个人签名)

201 年 月 日

自然人股东承诺书

省政府金融办:

本人拟入股设立xx-xxx-xxx-xxx-x公司,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人自愿出资xx-xx万元,入股设立xx-xxx-xxx-x公司,占股份总额xx-x。作为股东,本人保证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以借贷资金入股,不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并按时足额交纳出资,不抽逃入投资金。

二、本人严格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和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上报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本人承诺成为xx-xxx-xxx-xxx公司股东之后,将严格遵守国家、省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管,认真履行股东义务,承担应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以上承诺若有虚假,本人愿承担相关责任。

xx-x(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篇四:允许股东放弃增资的承诺函
2016股权转让真实性承诺书

股权转让真实性承诺书

股权转让协议书律师见证指南

一、办证程序

1、申请和受理

当事人办理股权转让协议律师见证,应先向律师事务所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律师事务所审查后,决定受理或不受理。

2、审查

【允许股东放弃增资的承诺函】

律师事务所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当事人需向律师事务所提供有关材料(附后)。律师事务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关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如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应根据律师事务所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3、转让方和承让方的代表应在律师见证员面前在股权转让协议书上签字,以确认签字的真实性

4、出证

律师事务所在审查了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以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出具律师见证书。

二、办理股权转让协议书律师见证需提供的材料:

1、《股权转让协议书》一式若干份。

2、股权托管卡等股权权属的有效证明;

3、出让方、受让方为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出让方的婚姻状况证明,系夫妻共有财产的,须双方共同办理律师见证。

4、出让方为中国内地法人:

(1)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4)股权所属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股东名册;

(5)出让方已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证明材料;

(6)同意转让的,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书,或含此内容的股东会决议;【允许股东放弃增资的承诺函】

5、出让方为外商投资企业的:

(1)企业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2)企业合同、章程(转让前章程);

(3)企业成立时的批准证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出资证明书;

(4)有关股权转让的董事会决议;

(5)其他股东(未发生股权转让的股东)同意转让的证明,并来律师事务所在律师见证谈话笔录等文件上签字确认。

6、受让方为中国内地法人:

(1)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4)支付能力证明或者资信证明;

(5)公司章程;

(6)同意受让的股东会决议。

7、股权转让涉及国有或集体资产的,需提交有法定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办理了挂牌交易的证明、相关主管部门批准转让的文件等。

四、《公司法》有关股权转让的规定

1、股份有限公司

(1)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2)转让方式:

记名股票以背书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

不记名股票交付受让人即转让。

(3)对发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权的限制: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章程可以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4)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5)除非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票:

a、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

b、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收购后在六个月内转让或注销);

c、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且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收购资金应从税后利润中支出,收购的股份应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d、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收购的股份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注销)。

2、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自由转让。

(2)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

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当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转让法律意见书

××律师事务所关于a股份有限公司转让

c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法律意见书

致:a股份有限公司

(引言)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的委托,指派________律师、________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担任a公司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a公司向b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b公司”)转让其持有的c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c公司”)法人股股权事宜(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股权转让的合法性及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就a公司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审慎调查,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事项及文件资料进行了审查。

本所律师在出具法律意见书之前,业已得到a公司的承诺和保证,即:a公司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完整的、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并无任何隐瞒、虚假、重大遗漏或误导之处。上述所提供的材料如为副本或复印件,则保证与正本或原件相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a公司为本次股权转让之目的而使用,非经本所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a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正文)

一、本次股权转让双方的主体资格

1.转让方的主体资格

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方a公司现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________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让方的主体资格

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b公司现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________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b公司提供的《资产负债表》(合并,未经审计),截止____年____月____日止,b公司净资产为________元人民币,本次受让c公司股权后,b公司合并报表的长期投资累计不超过其净资产的5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权转让双方均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本次股权转让的主体资格。

二、本次股权转让的内容

1.本次股权转让的标的

根据a公司与b公司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关于转让c公司股份的合同书》(下简称《股份转让合同》),本次股权转让的标的为a公司持有的c公司________万股法人股,占c公司现总股本的____%。

根据c公司出具的证明材料并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a公司合法持有c公司____%的股权,不存在纠纷、质押及其他股权受限制的情形。

2.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

根据《股份转让合同》,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经____________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的评估值为基础(评估值为________万元),并考虑该股份未来的收益能力,约定股权转让价款为________万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及期限

根据《股份转让合同》,b公司应在合同开始履行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向a公司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4.合同的生效

根据《股份转让合同》的约定,该合同生效日为a公司、b公司各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如双方召开股东大会时间不同,则合同生效日以后召开的股东大会决议时间为准。

5.合同的履行

根据《股份转让合同》的约定,该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履行,双方在付款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股权转让的法律手续。c公司股权正式登记过户至b公司名下之前,仍由a公司行使股权,并享有股份收益。股份收益的计算标准为:以c公司经审计的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反映的净利润与股权转让价款在相关期间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孰高的原则计算,并由b公司在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____日内以现金方式支付给a公司。

6.合同的终止

根据《股份转让合同》的约定,合同开始履行前如c公司发生停业、歇业、破产、解散等情形,则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本所律师认为:《股份转让合同》的内容符合中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份转让合同》在其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时即依约生效,在其约定的履行时间依法可以履行,合同履行完毕前由a公司行使股权并享受股权收益符合法律规定。如在合同开始履行前c公司发生停业、歇业、破产、解散等情形,合同可以依约终止。

三、本次股权转让的授权与批准及相关法律程序

四、本次股权转让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1.关联交易

2.同业竞争

五、a公司在本次股权转让后的上市资格

六、信息披露

经本所律师审查,未发现a公司本次股权转让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

七、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在完成本法律意见书所述之尚未取得的批准和法律程序后,本次股权转让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股权转让承诺保证书

转让股权单位(自然人) , 单位性质(性别) ,住所 ,证件号(身份证) , 接受出让股权单位(自然人) , 单位性质(性别) ,住所 ,证件号(身份证) , 在 ,承诺保证如下: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本公司《章程》议定的各项权利义务,诚实信用,合法经营,今携带证件原件到工商企业登记窗口现场签字(盖章),并将证件复印件留存企业档案。 特此保证。

出让股权保证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资单位(盖章)

出让股权保证人(自然人) 签字:

受让股权保证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资单位(盖章)

受让股权保证人(自然人) 签字:

年 月 日

股权转让承诺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就关于禄丰县勤丰矿业选冶有限公司名下勤丰选厂承包期限内,龙飙所持70%股份及投资选厂龙飙所占70%所有权,转让给建厂时实际出次(70%出资:人民币大写 )王丽琼所有的事宜,经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

一、禄丰县勤丰矿业选冶有限公司所欠李伟全部款项还清后,龙飙所占70%股份由建厂期间实际投资人王丽琼所有。

二、现勤丰选厂法人龙飙若因意外或不可抗拒等因素失去执行力,如法人变更、法律纠纷或本人一切个人行为造成的后果都与王丽琼70%股份无关。

三、龙飙自愿以王丽琼建厂时70%出资(人民币大写 )作为转让费。转让给王丽琼所有,同时王丽琼不承担龙飙个人及勤丰选厂转让前一切债权债物,转让后王丽琼持有70%的股权,陈兵持有30%的股权,以上承诺求共同恪守。

四、在还清李伟全所欠款项后,根据2016年1月25日,甲(1)甲(2)乙方签字的合作协议第一条至第四条执行。

五、自《股权转让协议》签定之日起,双方必须遵守此承诺。

本承诺一式三份,承诺人:龙飙,承诺人:陈兵,受让人:王丽琼各持一份,三方签字后生效【允许股东放弃增资的承诺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字地点:安宁市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股权转让承诺书

本人(xx-x)持有xx-x有限公司xx%的股权,鉴于现本人欲将所持的xx%股权转让给xx、所持的xx%股权转让给xx,现郑重承诺如下:

1、自《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本人所持有的xx%股权及相应的股东权利全部由受让人xx、xx实际享有,与本人无任何关系,在完成股权变更登记之前仅系本人代为持有;

2、自《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晟世小额贷款公司完成股权变更登记之日止,本人仅为晟世小额贷款公司不持股、不享受股东权利也不履行股东义务的挂名股东。

3、在代持股期间,本人个人对外债务由本人自行承担,与本人代持的股权无关;本人若因意外亡故,代持股份不作为被继承的遗产。

4、若xx-x公司要求本人将上述股份对外转让的,本人将无条件按xx-x公司要求的条件及指定的受让人办理相应的股权转让事宜。

5、在xx、xx及xx-x公司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等相应事项时,应予以无条件的积极配合及协助。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xx-x公司、承诺人、xx、xx各一份。 承诺人:

2016年 月 日

股权转让承诺书

转让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受让方: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

年 月 日在芜湖市设立,由甲方与 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 币 万元,其中,甲方占 %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合营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营公司 %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出资 币 万元,实际出资 币

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合营公司 %的股权以 币 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 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分 次(或一次)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营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合营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须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 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

向芜湖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芜湖市公证处公证后(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报请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营公司、芜湖市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受让方:

年 月 日于芜湖市

(备注:1.本协议书仅为参考格式,申请人可根据需要依法对协议书的内容作适当调整。

2.申请人在使用本参考格式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3.文书中需填写的内容应在电脑上填写完毕后再打印出来,除签名外不得手填。)

股权转让协议书

(参考格式,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不可撤销公司股权转让承诺书

本公司北京xx-xx科技有限公司经xx-xx年第二次股东会决议一致通过,全体股东同意转让公司全部股权,并作出如下承诺:

用作转让的公司股权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不具有下列情形:

(1)已被依法冻结;

(2)已被设立质权;

(3)用于转让的公司有遗留债权债务;

(4)股权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

(5)国家发改委节能服务公司第四批备案资质已吊销;

(6)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8)同意以不低于人民币xx万元转让公司全部股权。

(9)同意xx-x(身份证号码:xx-xxx)作为本次股权转让中间方;

(10)同意股权转受让款项通过中间方代收代付。

股东代表签字(股东授权委托人):

2016年6月3日

附件:股东会决议及公司注册原始资料影印本一套。

篇五:允许股东放弃增资的承诺函
2016股权激励承诺书

股权激励承诺书

甲方

名称:xx市xx-xx有限公司

法人:xx-x

地址:xx市xx-xx工业区xx-xx栋

电话:xx-xx – xx-xxx-xxx

传真:xx-xx – xx-xxx-xxx

乙方

姓名: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身份证地址:xx省xx市xx路xx号xx大厦xx-x室

现住址:xx-x市xx区xx路xx号xx大厦xx-x室

联系电话:xx-xxx-xxx-x

根据《合同法》和《xx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以下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的前提条件

(1)乙方在20xx年12月31日前的职位为甲方公司总经理之职。

(2)在20xx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乙方的职位为甲方公司总经理之职。

若不能同时满足以上2个条款,则本协议失效。

2.限制性股份的考核与授予

(1)由甲方的薪酬委员会按照《xx-x公司xx-xx年度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要求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授予乙方相应的限制性股份数量。

(2)如果乙方考核合格,甲方在考核结束后30天内发出《限制性股份确认通知书》。

(3)乙方在接到《限制性股份确认通知书》后30天内,按照《限制性股份确认通知书》规定支付定金。逾期不支付,视为乙方放弃《股权确认通知书》中通知的限制性股份。

3.限制性股份的权利与限制

(1)本协议的限制性股份的锁定期为5年,期间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2)乙方持有的限制性股份在锁定期间享有与注册股相同的分红权益。

(3)乙方持有限制性股份锁定期间不得转让、出售、交换、记账、质押、偿还债务。

(4)当甲方发生送红股、转增股份、配股和向新老股东增发新股等影响甲方股本的行为时,乙方所持有的限制股根据《xx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制度》进行相应调整。

(5)若在锁定期内公司上市,公司将提前通知乙方行权,将乙方的限制性股份转为公司注册股。行权价格以《限制性股份确认通知书》中规定或董事会规定为准。

4.本协议书的终止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凡发生下列事由(包括但不限于),自情况核实之日起即丧失激励资格、考核资格、取消剩余分红,情节严重的,公司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并有权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参与公司一切激励计划、取消职位资格甚至除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l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违背职业道德、失职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降职。

l公司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乙方在任职期间,由于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漏公司经营和技术秘密、损害公司声誉等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l开设相同或相近的业务公司。

l自行离职或被公司辞退。

l伤残、丧失行为能力、死亡。

l违反公司章程、公司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等其他行为。

l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被刑事处罚的其他行为。

(2)在拥有限制性股份锁定期间,无论何种原因离开公司的,甲方将无条件收回乙方的限制性股份。

5. 行权

(1)行权期本协议中的限制性股份的行权期为20xx年1月15日至20xx年1月31日。

(2)行权价格以《限制性股份确认通知书》中规定为准。

(3)行权权力选择

l乙方若不想长期持有,公司可以回购其股份,价格根据现净资产的比例支付或协商谈判

l乙方希望长期持有,则甲方为其注册,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享有股东的一切权利。

6. 退出机制

(1)在公司上市及风投进入前,若持股人退股

l若公司亏损,被激励对象需按比例弥补亏损部分

l若公司盈利,公司原价收回

(2)若风投进入公司后,持股人退股,公司按原价的150%收回

(3)如上市后持股人退股,由持股人进入股市进行交易。

7. 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根据相关税务法律的有关规定承担与本协议相关的纳税义务。

(2)本协议是公司内部管理行为。甲乙双方签定协议并不意味着乙方同时获得公司对其持续雇佣的任何承诺。乙方与本公司的劳动关系,依照《劳动法》以及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能擅自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透露给其他人员。如有该现象发生,甲方有权废止本协议并收回所授予的股份。

8.争议与法律纠纷的处理

(1)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

l《xx-xx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已涉及的内容,按《xx-xx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及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解决。

l《xx-xx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未涉及的部分,按照甲方《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规章解决。

l公司制度未涉及的部分,按照相关法律和公平合理原则解决。

(2)乙方违反《xx-xx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的有关约定、违反甲方关于激励计划中的规章制度或者国家法律政策,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通知乙方,终止与乙方的激励协议而不需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在协议书规定的有效期内的任何时候,均可通知甲方终止股权协议,但不得附任何条件。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纠纷应首先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9.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____年 ___ 月 __日

乙方签字:

日期:____年 __ 月 __日

最新员工股权激励协议书范本

为了体现“ ”的公司理念,建立科学的企业管理机制,有效激发员工的创业热情,不断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决定,现对公司创业伙伴***进行干股激励与期权计划,并以此作为今后行权的合法书面依据。

一、干股的激励标准与期权的授权计划

1、公司赠送****万元分红股权作为激励标准,***以此获得每年公司年税后利润(不含政府补贴和关联公司转移利润)的分红收益,自**年**月**日起至公司股份制改造完成日为截止日。原则上干股激励部分收益累积后作为今后个人入股资金,暂时不进行现金分配,在期权行权时一次性以税后现金分红形式进行购买股份,多退少补。

2、公司授予个人干股,在未行权前股权仍属原股东所有,授予对象只享有干股分红的收益权本次确定期权计划的期权数量为***万股,每股为人民币一元整。

二、干股的激励核算办法与期权的行权方式

1、干股分红按照公司的实际税后利润,公司财务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向管理层透明与公开,并指定主要管理人员参与监督。每年税后利润暂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最终确认在公司股份制改造时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计报告为准。

2、期权行权在公司改制时进行,并一次性行权,如放弃行权,公司按其所持干股的累积分红按税后的现金分红形式支付其本人。

3、行权价格按行权时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确定,出资以其所持干股累积未分配收益冲抵,多退少补。如干股累积分红收益不足以支付全部行权金额且本人不予补足,则对应不足出资部分视为其本人自愿放弃,原权益仍属于原股东,其本人相关股份数量根据其实际出资情况自动调整,其相关损失也由其本人承担;期权行权后,公司以增资形式将员工出资转增为公司股本

4、入股人必须是其本人,同时必须符合公司以下相关要求;

5、期权转股手续与股票流通按照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上市需要,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时的增资或引入战略投资者,则公司在保证其本人现有期权数量的基础上,有权对公司股权进行重组,以便保证公司的顺利上市。

三、授予对象及条件

1、干股激励及期权授予对象经管会提名、股东会批准的核心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的骨干员工;

2、本方案只作为公司内部人员的首次激励计划

3、授予对象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公司制度,同时愿意接受本方案有关规定

四、基于干股激励与期权计划的性质,受益员工必须承诺并保证:

1、承诺绝对不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经营、控制与本公司所从事业务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

2、保证有关投入公司的资产(包括技术等无形资产)不存在任何类型或性质的抵押、质押、债务或其它形式的第三方权利。

3、保证不存在任何未经披露与任何第三方合作投资情形,也未为投资之目的充当任何第三方受托人或代理人。

4、为确保公司上市后的持续经营,本人保证在公司上市的3年内不离职,并保证在离职后3年内不从事与本人在科博达工作期间完全相同的业务经营活动,无论何时也不泄露原掌握的商业秘密。

5、本人同意无论何种原因在公司上市前离职,离职前所持的干股激励收益根据账面实际金额,按照税后现金分红形式支付给其本人,原授予的干股激励由于本人离职自动终止,期权计划同时取消。

6、如果在公司上市后未到公司规定服务期限内离职,本人同意按照(上市收益按三年平摊)的原则,将所持的股权收益按照上市前双方约定的有关规定退还未服务年限的收益;

7、在公司上市前如有违法行为被公司开除,本人承诺放弃公司给予的所有干股激励所产生的一切收益;

8、在公司上市后如有违法行为被公司开除,本人同意按照上述第六条双方约定的(退还未服务年限的收益)规定处理。

9、任职期间,本人保证维护企业正当权益,如存在职务侵占、受贿、从事与本企业(包括分支机构)经营范围相同的经营活动、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的,本人愿意支付十倍于实际损失的违约金,同时愿意接受公司对于本人的行政处罚甚至开除处理;

10、本人保证所持干股激励与期权不存在出售、相互或向第三方转让、对外担保、质押或设置其它第三方权利等行为,否则,本人愿意由公司无条件无偿收回。

本人保证不向第三方透露公司对本人激励的任何情况。

五、股东权益

1、期权完成行权后,按照上市公司法有关规定,其以实际出资享受相应表决权和收益权。其他相关权益,由《公司章程》具体规定;

2、公司根据其投资企业实际盈利情况确定分红,若公司分红用于转增资本,视同其实际出资,其相关税费由股东自己承担。

3、今后如因上市股权增发需要,公司有权对股权进行整合,具体股权整合方案届时协商确定。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协议,否则必须承担由此造成其它方损失。若因一方违反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其他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七、不可抗力

因不能预见且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不可抗力,造成一方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可以免于承担其他方损失赔偿责任。最新员工股权激励协议书范本最新员工股权激励协议书范本。但遇有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其他方,并出示有效证明文件。

八、其他

1、本协议变更、修改或补充,必须由各方共同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友好协商决定,或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若因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考虑到上市的有关要求,本协议正本一份,用于公司备案授予对象保留>一份副本;

4、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表签字: 本人签字:

签署地:****

股权激励承诺

承诺人a公司、b限公司、c公司作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发起人,就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激励方案,作如下承诺:

1、承诺人各自按持有公司股权比例无偿提供合计公司全部股权的xx%作为授予股权激励对象的激励股权;a公司出股权xx%,b公司出股权xx%,c公司出股权xx%。

2、激励对象获得上述xx%激励股权的业绩条件为:xx有限公司自成立开始到第五年末,累计利润总额不低于人民币xx万。

3、股权激励对象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现承诺人授权由总经理决定各激励对象的具体激励股权分配事宜。

4、股权激励对象享有激励股权,但在公司成立5年内不享有激励股权的所有权,不得出售或转让激励股权,不得抵押或质押激励股权。

5、承诺人承担下列义务:

(1)公司成立之日起,股权激励对象可获得公司xx%股权相应的分红权。

(2)公司成立满5年,股权激励对象一经满足上述第2条规定的业绩条件,各承诺人即按比例将激励股权以零对价过户至股权激励对象名下或其指定账户。如发生股权激励对象无法担任公司高管或主动辞职的情形时,原出让方在该情形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按上述第1条出让比例向股权激励对象回购,回购的每股价格届时按照最近一期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每股净资产额计算。

(3)如因监管部门的原因,激励股权无法过户,各股东应按激励股权对应的净资产的数额,离职前以现金方式补偿给股权激励对象。

(4)承诺人不能履行本条上述义务时,承诺人应向股权激励对象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照上述对应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五计算,自逾期日开始计算。

5、本承诺函经承诺人签署后即对承诺人发生法律效力。

员工股权激励承诺书

深圳市****有限公司:

本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现签署劳动合同与就职单位: 紧急联系人: ,紧急联系人联系方式: 。

为了寻求与公司共同发展,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本人自愿参与公司推行的股权激励计划。于此,本人郑重作出如下承诺并保证:

1、本人作为公司正式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公司制度,同时愿 意接受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2、承诺绝对不发生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经营、控制与本公司所从事业务 相类似或相竞争业务的行为;

3、保证有关投入公司的资产(包括技术等无形资产)不存在任何类型或性 质的抵押、质押、债务或其它形式的第三方权利;

4、保证不存在任何未经披露的与任何第三方合作投资情形,也未为投资之 目的充当任何第三方受托人或代理人;

5、如果本人行权中及行权后公司正筹划上市,为确保公司上市后的持续经 营,本人保证任职至公司上市且公司上市后的3年内不离职,并保证在离 职后3年内不从事与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完全相同的业务经营活动,无论 何时也不泄露原任职期间掌握的公司商业秘密;

6、本人同意在上述要求时限内除不可抗力外的任何原因在公司离职,未行 权的激励计划自动终止,并将直接或间接已持有的公司股权全部以不高于 取得价格的条件返还;

7、如有违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制度行为被公司开除,本人承诺放弃公司给 予的所有分红权激励所产生的一切收益,如果已经持有公司股权,则将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无条件返还;

篇六:允许股东放弃增资的承诺函
2016良好的财务状况承诺书

良好的财务状况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按照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结合财务处的各项工作,我们向公司领导和全体职工作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勤恳地做好本职工作,敬业爱岗,忠于职守,不徇私舞弊,不以权谋私,不损公肥私,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和严肃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认真做好财务会计工作,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保证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三、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进一步完善财务监督体系,不做假帐,不设帐外帐和小金库,为改善公司的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四、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职工的监督。

五、诚实守信,客观公正,严格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公司的财务信息。

以上承诺请公司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对我们进行监督,坚决做到有诺有践,如有违诺行为,愿意接受组织依法依纪的处理。

财务部岗位服务承诺书

一、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违反国家财经法律、规定,实事求是,准确核算报销财务凭证和处理会计账务,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二、不违反保密规定,对各部门、外部提供的相关数据、台账、报表及其他财务情况应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严格执行保密守则。

三、对公司员工及外来人员申请办理的各项财务事项,手续齐全的及时受理,尽快办结,提高办事效率。

四、对各种不合理开支、不合法凭证不予受理的,负解释责任。

五、每月按时提交资金计划及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及时编制月报内容。

六、遵守上下班纪律。不准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七、保持优雅环境,安静清洁,工作有序。不大声喧哗,随意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八、树立中心形象,仪表端庄,服装整洁,不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

九、热情服务。对来财务办理业务的人员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使用文明用语,讲求方法,礼貌待人,全优服务,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

十、按照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立即进行办理;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引导到相关部室,做到不推诿、不扯皮。

十一、接受群众监督。对各部门员工反映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处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凡是通过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正规渠道反映有关我岗位工作方面的问题情况举报,将认真查实核对,反馈情况。

承诺人:***

部 门:财务部

二〇一〇年八月四日

财务人员承诺保证书

承诺人自 年 月 日起担任公司财务人员,主要负责[ ]工作,承诺人秉持自愿原则向公司承诺并保证如下:

1.自觉接受公司股东会的监督,认真勤恳地做好本职工作,始终以企业利益为重,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敬业爱岗,忠于职守,加强道德操守约束和行为规范,提升自身职业素养,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严格遵守公司《财务制度》,忠实履行职责,诚实守信,客观公正,确保财务管理有序、运行规范,保证提供的财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为改善公司的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尽职尽责做好服务。

3.自觉遵守公司《商业技术秘密保护管理办法》对任职期间接触到公司的核心技术、设计方案、营销计划、客户资料、财务数据信息及其它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途径私自搜集、获取、整理或以任何形式储存、打印、复印具备商业价值的文件资料、信息并提供或泄露给公司内部与该岗职无关的其他人员,也不将这些信息用于自己或第三者的经营活动或其它事务中,更不得私自向外界转让、买卖、出售公司的商业技术信息。

4.严格按照公司制度规定要求及时、妥善保管承诺人职责范围内的所有具备商业价值的文件资料原件、复印件及以各种电子设备存储的电子档,防止因承诺人保管不严而导致公司商业秘密泄露。

5.切实做到不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不损公肥私,不以权谋私损害企业利益,不私自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不利用企业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业务渠道为本人或他人从事牟利活动,不将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回扣、佣金等据为己有或私分,不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物、有价证券等或为本人或亲友谋取非正当利益,不擅自决定或违反规定使用资金或干预、插手物资采购等经济活动。

6.实习协议或劳动合同解除后,承诺人必须在办理离职交接手续时,将承诺人所掌握的公司上述信息的书面、电子档(以任何形式或媒介储存的)如实完整退还给公司。

7.离职两年内,承诺人所作上述承诺仍然有效,承诺人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两年内违背上述承诺,公司有权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财务制度》、《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追究承诺人的经济、刑事责任。

8.如有违犯,承诺人声明并保证愿无条件接受公司调迁或解雇,承担一切法律连带责任,如数赔偿经济损失,并放弃上诉抗辩权。

特此立书保证!

承诺人:(签章)

法定住所:

家庭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计划财务部服务承诺书

中国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经国务院批准于1972年成立,是国内最大的水上供油供水专业性公司。股东为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现有国内外成员企业30余家,在境内主要港口拥有实力雄厚的地区直属和合资公司,在香港、新加波、韩国、荷兰、美洲等境外设立了海外专业公司或网点。公司拥有各类船舶、储油库,以及设施完备的油码头和火车装卸线,为世界各地的船东、租船人、投资者和设备厂商提供全方位服务。

根据中燃总部党委印发的《中燃公司总部机关“为民服务、为客户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和“为民服务、为客户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财务部工作实际,做出如下承诺:

一、强化培训建立学习制度。加强财务人员、站船收银员的学习氛围,建立学习制度。不断提升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站船收银员的综合业务能力。

二、强化岗位职责。按照工作任务的总体要求,高效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强化爱岗敬业精神,立足本职岗位创造优质业绩。

三、强化制度落实提高执行力。做好财务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加强财务管理内控措施的执行,进一步提高财务工作效率。强化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树立风险意识,全方位做好财务风险管理工作。

四、强化服务观念。围绕“为民服务、为客户服务创先争优”的精神,强化为基层单位服务的思想,要为基层做实事、做成事、做好事,解决基层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加强管理创造效益,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

五、强化预算管理落实成本控制措施。在公司内加大宣传全面预算管理理念,切实做好成本费用控制。树立“南京公司低成本战略”经营思想,提高成本控制意识,做好单站船核算分析工作,树立降本增效创新意识。严格控制各项费用,厉行节约。六、强化资金安全意识落实防控措施。宣传提高各站、船及机关资金及现金安全管理意识,强调以人为本,减少伤亡,降低损失为原则。落实防控措施,配备各项防护器材,加强资金及现金安全监督力度,降低风险。

财务人员承诺书

一、绝对服从公司领导

1、四川世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是财务领导地位与指挥地位,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直接进行实际的财务管理

2、四川世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是财务管理的审批与执行部门

3、财务工作人员随时接受新任务

二、永远保守财务秘密

1、由于财务工作人员是财务账务的直接操作人员,责任重大,务必保守财务秘密

2、灵敏回答政府、管理者、员工的问题与发问,才是优秀的财务人员

3、财务保密不但是财务工作人员的任务,还是所有财务工作人员执行的一种文化

三、按律完成工作支持

1、及时、准确完成财务报表、信息汇报工作

2、现金管理及现金交接及时

3、无条件服从公司的行政管理,完成所分配的任务与提供工作支持

四、清廉坚守职位阵地

1、不贪污公司一分钱

2、长期坚持工作,不当逃兵

3、坚守公司财务部门的荣誉

4、泄露公司财务秘密及贪污挪用资金时,愿接受公司相关制度处理

承诺人: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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