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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零售户守法经营告知书

2016-09-09 10:39:36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烟草专卖零售户守法经营告知书(共5篇)畜禽养殖场守法经营告知书(word文档)××××××畜牧兽医管理站畜禽养殖场(户)守法经营告知书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兽药管理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之规定,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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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烟草专卖零售户守法经营告知书
畜禽养殖场守法经营告知书(word文档)

××××××畜牧兽医管理站

畜禽养殖场(户)守法经营告知书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兽药管理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之规定,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养殖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督促养殖场(户)自觉守法经营,××××××畜牧兽医管理站现将涉及畜禽养殖环节应遵守的主要法律、法规作如下告知,请各畜禽养殖场(户)遵照执行。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条例》、《×××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等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接受职能部门技术指导,搞好本场的科学养殖工作。

二、主动接受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检查和管理。要如实提供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资料,不得阻碍监督检查。否则,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违法行为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行为个人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畜禽养殖的规定

1、明确办场要求。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向当地县、乡政府提出申请,场地选址要得到建设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国土部门的用地许可,并通过环保部门的环境评价;场内布局要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取得畜牧兽医部门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畜禽养殖者应当将养殖场名称、地址、畜禽品种和养殖规模,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方可从事动物饲养。兴办动物养殖场(小区)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将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2、建立养殖档案。畜禽养殖场(户)必须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并载明以下内容: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畜禽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畜禽养殖档案应当真实、完整,不得伪造。养殖档案的保存时间为:商品猪和家禽2年,牛20年,羊10年,其他畜禽2年。对未建立养殖档案的,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3、佩戴畜禽标示。畜禽养殖者应当向当地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申领畜禽标识,并按照下列规定对畜禽加施畜禽标识:(一)新出生畜禽,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30天内离开饲养地的,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从国外引进畜禽,在畜禽到达目的地10日内加施畜禽标识。

(二)猪、牛、羊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标识的,在右耳中部加施。

畜禽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没有加施畜禽标识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不得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4、遵守引种要求。种用畜禽应当从各级种畜禽场引进。在引进动物前,应当对养殖场地、设施等进行彻底消毒;引进的动物必须附有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证明;跨省引进种用、乳用畜禽的,要经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审批同意方可引进,入场的动物要进行隔离观察,大中型动物隔离期为45天,小型动物隔离期为30天,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查,认为无规定动物疫病后,方可混群饲养。

5、严格达标排放。畜禽养殖场(户)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在养殖场内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保证畜禽粪便、废水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置,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不污染环境。

禁止将畜禽粪便、沼液、沼渣或者污水等直接向水体或者其他环境排放。

四、动物防疫的规定

1、严格执行强制免疫要求。畜禽养殖场(户)要按照畜牧兽医部门的要求做好强制免疫工作,并结合本场实际制订并执行各种传染病的免疫程序。目前根据农业部要求,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4种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

2、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是生产经营的一部分,生产经营者理所当然要处理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病死畜禽,而且还要承担主体责任。从事畜禽饲养的单位和个人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必须坚持“五不一处理”原则:即不宰杀、不运输、不买卖、不丢弃、不食用,一律采取深埋或焚烧等无害化处理措施或委托×××固废处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记入无害化处理档案。否则,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货值金额1-5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严禁随意抛弃病死畜禽,否则按照《×××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可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3、畜禽出场要申报检疫。畜禽出售或运输,须提前3日向××××××动物检疫申报点(联系电话:*******)申报检疫,并提交检疫申报单,经检疫合格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售或运输;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用于饲养的非乳用、非种用动物到达目的地后,货主或者承运人应当在24小时内向×××动物卫生监督所报告,并接受监督检查。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货值金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

4、配合做好疫病监测工作。畜禽养殖场(户)应当接受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动物疫病的发生、流行等情况进行监测,并配合做好动物抽血、采样等工作。

5、消毒制度要落实到位。制定养殖场入口、栏舍、养殖环境等的卫生消毒制度,建立科学的消毒程序,筛选合适的消毒药品,采取适宜的消毒方法。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应当及时清洗、消毒。

6、疫情报告要及时依法。一旦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严禁出售、转移、随意抛弃染疫或疑似染疫动物。饲养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动物疫情信息。

五、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规定

1、遵守国家养殖投入品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中添加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禁用的物质(清单详见农业部第176号、193号、560号、1519号公告)以及对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其他物质,或者直接使用上述物质养殖动物。禁止在反刍动物饲料中添加乳和乳制品以外的动物源性成分。禁止使用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以及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禁止使用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禁止使用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禁止使用未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禁止使用假、劣兽药以及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禁止将原料药直接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直接饲喂动物;禁止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禁止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和垃圾场中的物质饲喂家畜。禁止在生鲜乳生产、收购、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添加任何物质。

2、销售的畜禽产品要符合法定要求。禁止销售含有违禁物质、或者兽药残留量超过标准的畜禽产品;禁止销售含有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或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畜禽产品;禁止销售在规定用药期和休药期内的畜禽和奶畜所产的生鲜乳,以及超过2小时未冷藏的生鲜乳。

六、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场户圈舍要定期检查,对于陈旧危房要及时进行更新改造;确保养殖场的锅炉房、锅炉使用安全,无安全隐患,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灾的一切隐患;养殖场内的所有电线、电路、电器要定期进行认真检查、维修,达到国家安全有关规定,确保防火防灾性能达到标准。

畜禽养殖场(户)若违反上述规定,会受到相应的处罚。若需了解详规,请自行查读相关法律法规。

本告知书共五页,一式两份,一份交畜禽养殖场(户),另一份经养殖场(户)负责人签字后由×××畜牧兽医管理站保存。

畜禽养殖场(户)名称:

饲养品种: 饲养规模: (头、只)

畜禽养殖场(户)地址:×××××× 村【烟草专卖零售户守法经营告知书】

联系电话:

本人已阅读并理解上述全部告知内容,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愿意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畜禽养殖场(户)负责人签字:

2015年 月 日

篇二:烟草专卖零售户守法经营告知书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安化县烟草专卖局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烟许补字[20 ]第 号 (申请人):

经审查,你(企业)于 年 月 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应补正以下材料:

□经营场所所有权证明(原件、复印件)

□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协议(原件、复印件)

□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营业执照(□正本 □副本)(原件、复印件)

□工商部门的证明(原件)

□工商营业执照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单)(原件、复印件)

□超市/便利连锁店加盟协议及加盟商总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经营者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

□居住证明(原件、复印件)

□企业开业(变更)批文/董事会决议/章程(复印件)

□遗失登报声明/损毁证明(原件)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本 □副本)(原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资金证明材料

□其他

请你(企业)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将上述材料补正后交至 烟草专卖局,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特此通知。

(行政许可证专用章)

二〇 年 月 日

接收人(签名) 送达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此记录保存期限为三十年 年 月 日

篇三:烟草专卖零售户守法经营告知书
2016零售药店守法经营承诺书

零售药店守法经营承诺书

商店名称: 许可证号: 经营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作为“卷烟规范经营示范街”卷烟零售户,面向社会、面向消费者、面向烟草专卖等执法监督机关,在卷烟经营过程中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烟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自觉维护卷烟消费者的利益和维护烟草形象。做到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文明经营,保持店面整洁。

2、不从河间烟草批发企业以外渠道购进卷烟,保证店内销售卷烟条打码与许可证编码相符,不售假冒商标卷烟、不售走私烟、不向未成年人售烟。

3、按统一零售指导价明码标价,卷烟标价签使用规范整洁,不低于零售指导价销售卷烟,高价位卷烟不超过限价标准,真诚对待消费者,搞好诚信服务。

4、积极协助河间烟草营销等服务人员,搞好新产品宣传推介、知名品牌培育,重点品牌忠实消费者的登记、发展等工作,及时收集和反馈市场等有关信息。

5、自觉接受烟草专卖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执法部门的管理。

本人向社会作出守法经营承诺,并接受社会群众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我经营的商店愿意接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直至取消卷烟经营资格。

零售户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保健食品守法经营承诺书

一、本单位所用的经营场所为合法的商业用房,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保证做到:

(一)经营的保健食品均为取得国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产品。

(二)经营的保健食品均从合法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货,并索要相应的资质文件备查。

(三)严格按所经营保健食品的存储要求存储,并建立完整的进、销、存记录。

(四)在经营活动中不夸大宣传和介绍保健食品的功效,并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

(五)对所经营的保健食品的质量负责。

三、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歌舞娱乐场所守法经营承诺书

为保障沙河源辖区公共娱乐场所的健康、有序、发展,配合政府部门管理,特向沙河源派出所作出如下承诺:

1、未经-文化部门许可,不擅自变动场所布局和主要设施,不擅自变更企业名称、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不擅自歇业停业。

2、定期检查场所状况,维护更新消防设施,确保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技术规范,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不存在违规私设安装的设施设备。

3、设置明显的禁止“黄赌毒”活动、核定人数、营业时间等警示标志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4、守法经营。娱乐场所应自觉远离“黄、赌、毒、黑”活动,不进行组织介绍卖淫嫖娼活动、不提供淫亵色情表演、不提供淫秽色情陪侍服务、不准有特定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从业,不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设施。 发现违法犯罪活动和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制止或向公安机关举报。

5、不得违反宪法精神、损害国家荣誉、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教唆违法犯罪、违背社会公德。

6、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文化市场的其他相关管理规定。

上述承诺如有违反,将接受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并给予从重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此承诺书一式两份,派出所与承诺单位各一份。

卷烟零售商户守法经营承诺书

在卷烟经营过程中我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烟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自觉维护卷烟消费者的利益和维护烟草形象。做到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文明经营,保持店面整洁。

2、不从**烟草批发企业以外渠道购进卷烟,保证店内销售卷烟条打码与许可证编码相符,不售假冒商标卷烟、不售走私烟。

3、积极协助长葛烟草营销服务人员,搞好新产品宣传推介、知名品牌培育。

4、我在经营场所和仓储场所需设立床铺,经营场所和仓储场所不为住所,自觉接受烟草专卖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执法部门的管理。

本人作出守法经营承诺,并接受监督,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取消卷烟经营资格。

承诺人:

年 月 日

卷烟零售户守法经营承诺书

商店名称: 许可证号: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联系电话:

我自愿参加xx区卷烟零售户自律组织,并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一、遵守烟草专卖及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做到守法经营;

二、不经营假冒卷烟、走私烟(含专供出口)、霉坏变质卷烟和未在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进货的卷烟,自觉做到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三、按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四、主动配合烟草专卖、工商行政等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按规定做好亮证(照)经营工作;

六、严格按照统一零售价格销售卷烟,不私自降价;

七、零售户发现有出售假烟、非法渠道进货或价格不统一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应及时向稽查人员和客户经理反映情况、举报投诉;

八、实行统一明码标价,做到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九、不向中小学生或未成年人出售卷烟;

十、不涂改、出租、出售、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十一、严格遵守《xx市卷烟市场日常监管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向社会作出守法经营承诺,并接受社会群众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如出现经营假冒卷烟行为,愿意接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并向消费者加倍赔偿。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我经营的商店愿意接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直至取消卷烟经营资格。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承诺日期:

所属管辖中队长: 专管员:

药品零售企业诚信经营承诺书

为确保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纪守法经营,文明诚信服务,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合格、有效的药品,现我单位向社会作如下承诺:

1、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严格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2、自觉执行国家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不开架销售处方药,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处方,经执业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销售,并按规定留存处方。

3、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药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限量销售,并按规定要求做好相关销售记录。不违规超范围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药品,不经营虚假广告宣传的产品。

4、坚守职业道德,诚信文明服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不以任何形式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做到“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5、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如未履行以上承诺,弄虚作假,经营假劣药品或从事其他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由本单位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并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理。

承诺单位(公章):

企业法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篇四:烟草专卖零售户守法经营告知书
2016企业守法经营承诺书

企业守法经营承诺书

人民政府:

我作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根据《河北省深化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方案》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二、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符合法定人数的专职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经费和待遇。专职安全生管理人员应当享受企业管理岗位风险津贴,月津贴标准不低于本人月实际收入的10%。

三、确保从业人员依法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做到按要求持证上岗。

四、确保安全资金投入,不断改善生产环境、作业条件,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范措施,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五、依法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工程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或使用。

六、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并持续达到标准化要求,通过不懈努力,力争达到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管理水平。

七、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八、按照省政府《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等安全管理,完善危险设备、设施和场所,落实监控责任,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九、依法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按规定进行审核备案,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落实装备和器材。

十、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十一、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有关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十二、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十三、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尊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有的权益,引导从业人员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鼓励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提出改正建议,甚至批评、举报,对提出批评和举报的职工不打击报复,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或降低工资待遇。

十四、依法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申报,加强职业危害因素管理,采用先进技术、工艺改善作业条件,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十五、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十六、自觉接受各级安监部门的监督检查,绝不弄虚作假。

十七、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承诺期内,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接受从严处罚,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下例条款规定接受处罚:

一、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方面:1、一般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2、较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3、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4、特别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同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和有关部门作出的暂停、撤销安全生产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处罚。

二、单位方面:

(1)发生责任事故

1、一般事故接受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2、较大事故接受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3、重大事故接受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特别重大事故接受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接受有关部门作出的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证照的处罚。

(2)发生以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健全的接受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2、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3、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4、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5、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经营;6、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经营。

三、如发生不依法报告或妨碍、拒绝事故调查处理等严重行为,单位接受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主要负责人接受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承诺期限:2016年10月1日——2016年10月1日。

承诺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签字:

实际控制人签字:

二〇一〇年月日

流通领域经营企业(超市、经营户)守法经营承诺书 【烟草专卖零售户守法经营告知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本经营者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符合下列要求:(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三)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符合下列要求:(一)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合理;(二)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三)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馆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六、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在条件成熟时尽量使用电子方式记录台帐。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十、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一)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十一、经营散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一)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二)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十二、经营乳制品的,购入乳制品时,要核实销售乳制品的生产企业、经营单位、检验报告、发票等方面的信息,不得购入无法验证真伪的产品,确保购入产品来源正规、渠道可靠。发现虚假票证的,在乳制品或含乳食品中检出或者发现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质的,立即向工商部门报告。婴幼儿配方乳粉只能在质检部门公布的生产企业和产品名录内进货。乳制品及含乳食品经营者要完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经营记录、检验检测、停开业报告和质量安全自查自纠制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从业人员质量安全培训,进一步提高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提高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十三、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从事经营活动;(二)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三)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四)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五)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四、经营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一)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二)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和装卸。

十五、经营食品批发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一)出具有溯源功能的销售凭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其中一联用于建立销售台帐;(二)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设置食品检测室,配备专门的检测设备,有专职的检测人员,每天开展食品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十六、食品集中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同时符合下列要求:(一)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二)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市场监管部门。

十七、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十八、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将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眼处。

十九、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潜江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

【烟草专卖零售户守法经营告知书】

经营者名称:

食品流通许可证编号:sp

承诺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二份,承诺人留存一份、交工商部门留存备查一份。

企业安全生产守法承诺书

根据《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市安全生产条例》,我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本人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并郑重承诺:

一、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符合法定人数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发挥职能作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使安全生产管理做到标准化、规范化。

二、主动获取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到位。

三、确保资金投入,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四、依法对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做到按要求持证上岗。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五、不违章指挥,不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

六、深入生产现场,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及时发现、上报和排除安全隐患。按省有关要求,主动上报安全生产信息,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监测、监控和整改。

七、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

八、尊重、引导从业人员依法享有的权益和义务,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则佩戴、使用。

九、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及安全生产责任险费用。

十、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的监督和监察,绝不弄虚作假。 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加速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卷烟零售户守法经营承诺书

商店名称: 许可证号: 经营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作为“卷烟规范经营示范街”卷烟零售户,面向社会、面向消费者、面向烟草专卖等执法监督机关,在卷烟经营过程中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烟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自觉维护卷烟消费者的利益和维护烟草形象。做到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文明经营,保持店面整洁。

2、不从河间烟草批发企业以外渠道购进卷烟,保证店内销售卷烟条打码与许可证编码相符,不售假冒商标卷烟、不售走私烟、不向未成年人售烟。

3、按统一零售指导价明码标价,卷烟标价签使用规范整洁,不低于零售指导价销售卷烟,高价位卷烟不超过限价标准,真诚对待消费者,搞好诚信服务。

4、积极协助河间烟草营销等服务人员,搞好新产品宣传推介、知名品牌培育,重点品牌忠实消费者的登记、发展等工作,及时收集和反馈市场等有关信息。

5、自觉接受烟草专卖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执法部门的管理。

本人向社会作出守法经营承诺,并接受社会群众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我经营的商店愿意接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直至取消卷烟经营资格。

零售户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歌舞娱乐场所守法经营承诺书

为保障沙河源辖区公共娱乐场所的健康、有序、发展,配合政府部门管理,特向沙河源派出所作出如下承诺:

1、未经-文化部门许可,不擅自变动场所布局和主要设施,不擅自变更企业名称、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不擅自歇业停业。

2、定期检查场所状况,维护更新消防设施,确保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技术规范,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不存在违规私设安装的设施设备。

3、设置明显的禁止“黄赌毒”活动、核定人数、营业时间等警示标志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4、守法经营。娱乐场所应自觉远离“黄、赌、毒、黑”活动,不进行组织介绍卖淫嫖娼活动、不提供淫亵色情表演、不提供淫秽色情陪侍服务、不准有特定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从业,不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设施。 发现违法犯罪活动和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制止或向公安机关举报。

5、不得违反宪法精神、损害国家荣誉、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教唆违法犯罪、违背社会公德。

6、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文化市场的其他相关管理规定。

上述承诺如有违反,将接受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并给予从重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此承诺书一式两份,派出所与承诺单位各一份。

篇五:烟草专卖零售户守法经营告知书
2016卷烟市场打私整治行动方案(共7篇)

第1篇

为贯彻落实省、市局工作精神,进一步强化对走私烟草制品的监管与打击力度,按照市局统一要求和部署,决定开展代号为“金盾”的卷烟市场打私专项整治行动。

一、行动时间

2016年11月20日-2016年12月31日

二、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卷烟打私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对走私卷烟的打击治理力度,使全县范围内销售走私卷烟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基本实现“买不到走私烟”的目标。

三、整治重点

城区繁华街区、五类场所、名烟名酒店、大型商超等高档卷烟经营场所。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研究制定《县局“金盾”卷烟市场打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利用周例会时间召开动员会。专卖各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打私氛围。专项行动期间,要充分利用零售户培训和市场检查的时机加强对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销售走私卷烟社会危害的宣传力度,及时曝光典型案件,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和奖励政策,进一步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零售户守法经营的意识。

(二)调查摸底阶段

专卖各部门要将此项工作同“清无”、“金秋二号”等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市场调查摸底,应用ApCD零售市场监管工作法,加强信息分析,确定重点区域,尤其要加大对娱乐服务类等重点业态零售户和繁华街区的排查,全面掌握违法违规经营信息和线索。各专卖管理所于12月5日前将摸排的重点检查名单和重点检查路段上报专卖管理监督股。

(三)集中治理阶段

专卖管理监督股根据各专卖管理所摸排上报重点户名单和重点检查路段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和行动组织方案,联合公安、工商部门,对经营卷烟的商场、超市、中高档酒店、星级宾馆、咖啡厅、茶楼、商务会所等场所进行重点检查,特殊业态实行错时检查,查处经营走私贩私卷烟的行为,切实规范卷烟零售市场秩序。对于重点路段,专卖管理监督股应联合交通部门,加大对非法运输、经营走私卷烟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对来自重点地区、重点线路客运、货运车辆的检查,切断走私卷烟进入我县的运输渠道。时值年底,专卖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经营案件意识,分析利用有价值的个案,对明显具有挖掘潜力、团伙性的情报线索,要协调公安部门组织专人进行研究,综合运用各种情报手段,分重点、分阶段进行精确打击,对于前期经营的案件应把握时机及时收网。

(四)总结分析阶段

专卖各部门应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其中各专卖管理所于12月24日下午5时前将总结上报专卖管理监督股,专卖管理监督股于12月25日前将县局专项行动总结上报市局专卖管理监督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以构建“政府领导、部门联合、多方参与、密切协作”的卷烟打假打私体系为目标,建立健全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联合打私长效机制,完善联合办案、案件移送等制度,提高工作效率。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

把本次烟草打私工作与前期部署的雪茄烟市场治理专项行动和“清无”专项行动结合起来,重点针对各中心城区,集中时间和精力,强化日常监管,集中力量突破一批重大案件,着力解决非法贩售走私卷烟的问题。

(三)及时汇报,信息畅通

行动期间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统计和上报工作,重大行动、重大案件、重要成果、新闻信息随时上报。对案值50万元以上或涉案卷烟数量100万支以上的走私烟(含回流烟)案件,务必在查处后24小时以内上报市局。

(四)强化督查,确保效果

县局督查组应加强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从计划制定、措施落实、效果评价等多维度进行检查,确保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2篇

为全面整顿和规范全县卷烟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两节”卷烟市场消费环境,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开展代号为“金秋”的卷烟市场整治专项行动。

一、行动主题与目标

主题:“净市场,保增长”---为完成烟草“全年税利增长10%”的工作任务保驾护航。

总体目标:确保全县卷烟市场规范指数环比增长,为卷烟经营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确保税利增长。

具体目标:市场净化率98%;持证经营率98%;亮证经营率100%;12313知晓率100%;检查到位率100%。

二、行动重点

(一)重点整治卷烟非法流通行为。坚持内管与外打并重,高度关注卷烟非法流通的渠道,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配送、寄递环节的检查,破获一批潜伏于本地市场中卷烟非法流通的大案要案,查处一批影响恶劣的内部不规范行为。

(二)重点整治五类场所。采取弹性工作机制,实行责任区域划分,分区域、分时间段对“五类场所”进行严密的监控和治理,及时查处“五类场所”中高档卷烟违法经营行为。密切关注重点户节日期间动态,根据日常掌握的信息和案件经营情况,适时收网,准确打击。严厉打击各种外包装为“戒烟灵”、“烟克”的假冒卷烟。

(三)重点整治无证经营烟草制品行为。联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打疏结合的原则,对屡教不改的无证经营烟草制品行为坚决打击,同时对提供货源的零售户进行教育,必要时与营销部门联合采取降低核量等措施。把无证户数量控制在零售户总数的2%以内。

(四)加强对周边区域的卷烟市场整治。各中队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关注毗邻地区的卷烟市场动态。园艺场中队要严密关注周寨、玄庙等同外省接壤地区的监管。砀城中队应加强曹庄、官庄等同河南虞城及夏邑交界地区的监督检查。文庄中队应加强对程庄、朱楼等同河南条河、种寨等相邻地区的检查。结合前期案件查处情况,明确重点检查区域和重点品牌,严密关注卷烟非法流通现象、非法收购情形及制假、售假行为,确保辖区卷烟市场规范有序。

三、行动安排

(一)行动时间

2016年9月1日至10月10日,为期40天。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金秋”卷烟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使各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县局成立“金秋”卷烟市场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三)具体安排(见附件2)

四、行动措施

坚持专项行动和重点推进工作相结合、案件分析和重点监管相结合、分区负责和联合行动相结合、内管和外打相结合、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行动方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行动取得实实在在地效果。

(一)广泛宣传,积极发动,营造紧张有序的市场整治氛围。各中队在开展专项行动中应紧密结合县局重点推进工作,结合“四率”要求,积极开展12313及县局举报电话的宣传,向零售户讲解卷烟“非法流通”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提高广大零售户对卷烟市场整治工作的认知度,行动期间县局将组织开展2次卷烟零售户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见附件1),各中队应利用检查时间适时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升广大零售户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并努力取得其理解和支持。活动期间,县局将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对重大活动进行宣传,对重点案件进行曝光,以扩大影响。

(二)加强案件梳理分析,信息共享,明确重点监管区域和对象。专卖股要从全县的层面分析今年以来的案件情况和以往两年的节日市场情况,形成对比分析图表,为各中队市场监管提供有效的参考信息。各中队要梳理重要卷烟案件情况和特点,掌握不法分子活动时间、活动范围、活动规律等,及时跟踪调查,收集信息,排查和确定重点线索,进一步明确打击目标和方向。【烟草专卖零售户守法经营告知书】

(三)加大检查力度,提高稽查频率,确保检查取得良好效果。各中队除按照分管辖区进行检查外,应严格按照县局统一安排部署开展联合检查,提高联合检查频率及效率。县局每周组织1次与公安、工商、交通、质监部门的联合检查行动,每次检查都要制定详细的计划,有目标、有重点、有成效。每周开展1次的错时检查、重点区域、重点户的专项整治。

实施领导带班制度,县局局长每周1次带队上市场检查,县局副局长每旬2次带队上市场检查,大队长每周3次带队上市场检查。要统筹安排专卖力量,打破中队管辖界限,把稽查力量集中在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检查。

(四)加强内管外打,严格许可证后续管理,坚决杜绝不规范行为。对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的不规范经营问题,要查清原因,整改到位,防止在卷烟非法流通问题上发生内外勾结参与非法收购倒卖卷烟活动的行为。市场部、中转站及稽查中队相关人员应及时对持证户长期关门、经营地址变更、转借证等现象按照规定进行反馈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出现“虚拟客户”,杜绝出现各种形式的套购倒卖卷烟行为。

(五)积极协调配合,明确检查重点,严厉打击非法流通现象。重点关注流入烟、流出烟、过路烟现象,要主动协调交通、交警部门,在活动期间联合上路检查不少于3次,联合工商、交通、邮政部门检查物流中转站不少于3次。同时要针对尾随中转站送货车辆收购卷烟行为采取措施,收集信息,适时出击,捣毁藏匿窝点,切断卷烟非法流通渠道,既要堵住非法卷烟流入,也要防止非法卷烟流出。

(六)坚持加强打梳并重,突出源头治理,开展无证经营治理工作。按照打梳并重、管防结合的原则,对新增无证户进行宣传教育,对屡教不改者严厉打击,同时重点关注无证户卷烟来源,从源头上遏制无证户的增长。同时充分发挥烟草、工商联合监管烟草市场工作机制,按照已建立机制的要求,联合工商部门清理有证无照、有照无证、无证无照三类无证(照)经营烟草制品行为,规范卷烟经营秩序。

(七)加大追刑力度,深化打团破网,严厉打击涉烟犯罪行为。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联系,形成打击涉烟违法犯罪的合力,依法严厉惩处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特别是针对区域性、集团性、大规模的售假活动,要追其上线,究其责任,断其后路,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力争完成打团破网任务。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中队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实行队长责任制,严格执行县局行动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制定详细的日检查计划并及时上报专卖大队,使专项行动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有效果的开展。专卖大队在开展大型行动和特殊活动时,要有领导带领、公安参与,确保安全。

(二)文明执法,规范办案

各中队加强文明执法教育,严格依法开展执法活动,对涉烟违法行为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规范办案。要打疏并重、惩防结合,注意倾听零售户的心声,解决合理要求,构建和谐氛围。要深刻理解此次行动的主题,以此为契机,深入开展市场监管工作,保持卷烟市场管理的连续性和高压态势,为顺利完成烟草全年的目标任务打好基础。

(三)加强督导、有效推进

专卖大队要利用周例会时间,召开协调会议,解决在行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检查督导行动开展情况,加强信息管理和新闻报到,大要案要在第一时间上报至市局。打假成果实行周报制度,各中队于每周五上午10时前将数据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3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公司)及县委、县政府关于迅速开展“点燃激情、提升效能”活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点燃激情、提升效能,树立行业形象,促进烟草稳定、健康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效能建设“抓主抓重、苦干实干、提速提效、争先争优”的工作要求。以“两个至上”行业共同价值观为引领,以“四做”(政治做强、作风做正、业务做精、队伍做硬)为保障,凝聚干群智慧,点燃工作激情,加强效能建设,着力解决影响烟草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四个方面的提升——提升激情、提升效能、改进作风、树立形象,为建设成长型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烟草提供作风效能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提升激情,着力解决激情减退、不思进取以及“思想不在状态”等问题,进一步提振广大干部员工精气神,始终保持“满腔热情、富有激情、充满智慧、奋力创新”的良好精神状态。

(二)提升效能,着力解决效率低下、执行力不强、工作拖拉迟缓以及工作业绩长期得不到提升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既定的目标任务。

(三)改进作风,着力解决行业中存在的各种形式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不良风气,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落实“六要六不要”,着力解决作风不实、人浮于事、纪律松懈等问题。做到作风优良,纪律严明。

(四)树立形象,文明执法,规范服务,热情周到,打造诚信烟草、和谐烟草。进一步提高市场管控水平、提高客户服务水平。零售户对服务、货源、盈利的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措施

“点燃激情、提升效能”活动是全面加强效能建设的有效载体,是转变作风、树立形象的有力抓手,同时也是市局(公司)及县委、县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必须突出活动主题、强化工作措施、实现协同推进,组织实施开展“四项”工作。

(一)以各种“主题活动”为契机,点燃工作激情

1、积极参加开展“文明县城创建”活动,组织县局(营销部)干部员工参与县城文明创建活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精神,以“文明”点燃激情,“干事创业”凝聚力量,激发员工工作热情。(责任部门:综合办;配合部门:各部门)

2、积极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利用技能比武,业务测试的方式开展教育活动,提升全员文化水平。

(二)以“严明纪律”为抓手,转变工作作风

1、严格落实市局(公司)《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要求》,针对其中涉及到的“六大方面”“十二项具体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违反规定及执行不到位的部门及个人及时查处,责令限期整改,并对责任人员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或经济处罚,确保令行禁止。(责任部门:纪检组,配合部门:各部门)

2、开展全县范围终端建设开展情况专项检查,组织人员对终端建设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同时,对市管员、客户经理、送货人员线路服务、市管工作进行检查。(责任部门:纪检组,配合部门:各部门)

3、对照“六要六不要”进行岗位自查。组织县局(营销部)全体员工重温“六要六不要”内容,结合自己岗位工作表现,全面查找工作存在的问题,拿出整改完善措施,要求全体员工立足岗位切实“杜绝六不要”、“做到六要”,全面提升工作作风和服务意识。(责任部门:各部门)

(三)以“完善机制”为支撑,提升工作效能

1、完善效能建设“六项制度”,即进一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效能考核制和失职问责制等效能建设“六项制度”,进一步提升效能建设的制度保障。(责任部门:纪检组,配合部门:各部门)

2、完善“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做好二级绩效考核机制的完善工作,同时,筹划、指导各各部门三级绩效管理的深入推进工作。(责任部门:纪检组,配合部门:各部门)

(四)以“窗户岗位”为重点,树立良好形象

1、“机关管理岗位”,按照“后台支持前台,机关服务基层”的要求,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的现象,改进机关作风、严肃工作纪律,加强机关文明礼仪建设,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好评率达到90%。(责任部门:综合办、专卖股)

2、“专卖管理岗位”,本着“守土有责”的原则,做到文明执法、规范办案、严格办证程序,严守“六条禁令”,热情服务、体现素质,树立良好执法形象,无一起行政败诉案件,市场净化率达到98%。(责任部门:专卖股;配合部门:各中队)

3、“卷烟营销岗位”,认真落实服务营销、品牌营销、精准营销,抓网建、育品牌、提结构、优服务、快响应、多指导,持续提升客户满意度。客户满意度调查满意率达到90%以上,客户投诉处理率100%。(责任部门:市场部)

4、“物流配送岗位”,按照“低成本、高效率、优质服务”的要求,及时、规范、准确、安全将客户所订购卷烟送货进店,卷烟送货到位率100%。(责任部门:中转站)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阶段:2016年11月份;

(二)实施阶段:2016年12月份至2016年11月份;

(三)总结阶段:2016年12月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局(营销部)成立“点燃激情、提升效能”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配合、指导“点燃激情、提升效能”活动深入开展。制订《烟草专卖局(营销部)“点燃激情、提升效能”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为活动的深入推进提供坚持保障。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按照活动要有“有声势、有震动、有实效”的工作要求,各责任部门要迅速进行角色,精心思考谋划、全面履行责任,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取得成效,通过各部门通力配合、协同作战,确保活动扎实推进。

(三)落实考核,强化监督,县局(营销部)将根据活动整体部署,加大对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把各项措施的完成情况纳入就近月份的绩效考核,确保不偏、不空、不虚,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注重结合,营造氛围,此次活动与廉政教育、“235”教育实践活动、“企业文化管理”以及“优秀县级局创建”有机结合起来,互促互进、相辅相承,形成合力,相互推动,共同提升。同时对各部门在活动涌现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先进人物、典型事例,进行深入宣传报道,大力营造“点燃激情、提升效能”良好的活动氛围。

第4篇

为进一步巩固“金秋”专项行动成果,按照省、市局工作要求,结合《市烟草专卖局“金秋二号”卷烟市场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县局“金秋二号”卷烟市场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1、确保雪茄烟市场秩序良好,运行稳健。重点清理无证经营雪茄烟零售户,打击经营走私、假冒和非法流通雪茄烟行为。

2、确保卷烟市场规范指数环比增长,为完成“全年税利增长10%”的工作目标做最后冲刺。【烟草专卖零售户守法经营告知书】

3、确保专卖各项基础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完成全年专卖管理工作总体目标。

二、行动重点

(一)重点对非法经营雪茄烟行为进行整治

(1)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引导零售户和消费者主动抵制走私、假冒和非法流通的雪茄烟。

(2)严查雪茄烟案件,打击经营走私、假冒和非法流通雪茄烟行为。

(3)治理无证经营行为,联合工商严查重处违法违规经营雪茄烟案件。

(二)加大对网络案件的侦办力度

(1)把“破网追刑”放在突出位置,利用年底有限的时间,抓住侦破大要案、网络案件这一关键环节,加快进度,适时收网,从严从重从快处罚涉烟违法人员,摧毁其不法网络。

(2)重点关注城区“名烟名酒店”和“五类场所”的清查力度,扫除高档、走私卷烟的藏匿、倾销窝点;关注涉烟违法运输可疑车辆和囤积场所,联合相关部门及时查处。

(三)加强对卷烟零售市场重点对象的监管

(1)根据市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修订方案精神,以08版五年期卷烟零售许可证换发延续为契机,将不符合条件不予延续的原持证户列为重点对象,在注重宣传引导的同时,加强监管,避免其转化为无证户。

(2)加强对无证经营行为的清理取缔工作,执法过程中要讲政策、顾大局,要细分无证户的经营状况,既要严格执法,又要关注民生。

(3)加强对城镇主要路段零售户、卷烟经营大户以及娱乐服务类和烟酒类等经营业态零售户的监管。

三、行动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20日至10月30日)

县局召开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统筹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各中队要按照要求做好前期市场调研,调查本辖区雪茄烟市场情况、梳理出不符合延续换证条件的经营户。专销要密切配合,适时召开专、销、送座谈会,分析研究辖区市场雪茄烟的销售情况和市场动态,市管员要对线路经营雪茄烟零售户、重点户走访到位,对经营户信息做到心中有数。

(二)工作准备阶段(11月1日至11月10日)

专卖股协调营销部门调取辖区市场雪茄烟销售客户名单并下发至各中队,作为雪茄烟市场检查重点对象;各稽查中队对辖区无证经营情况和五类场所进行梳理建档。对收集整理的雪茄烟销售户、无证经营户、五类场所,中队应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

(三)集中治理阶段(11月11日至12月20日)

各稽查中队根据行动方案,认真做好卷烟市场治理的有关工作,围绕行动重点,主动开展市场检查和案件查处,确保专项行动发挥作用,收到成效。县局将适时开展专项检查。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

各稽查中队要定期对专项行动效果进行总结,县局进行考核评价,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各稽查中队行动总结于12月28日前报县局专卖股。专卖股进行整理归纳后于12月31日前上报市局专卖科。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使各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到位,成立“金秋二号”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一)注重调研,明确重点。各稽查中队要全面摸排雪茄烟市场,掌握市场的真实状况。对于较大的烟酒商店和高档消费场所要开展重点监管。

(二)注重分析,加强研究。协调营销部门对近两年销售情况进行对比分析,掌握雪茄烟在辖区市场销售趋势,防止雪茄烟非法流通现象在辖区市场发生。

(三)强化协作,完善机制。进一步密切与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力争彻查市场上无证经营雪茄烟和销售走私、假冒、非法流通卷烟、雪茄烟行为。要注重总结工作经验,完善相关措施,同时,建立起雪茄烟市场监管长效工作机制。

(四)突出激励,有效推进。发挥激励机制作用,对“金秋二号”行动中表现突出,破获大要案、网络案件的,县局将上报市局给于奖励。万元以上案件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县局,县局于案发当日上报市局。治理成果实行月报制,各中队于每月25日将治理成果及数据以文字材料形式上报县局专卖股,专卖股于月底前上报市局专卖科。

第5篇

为深入开展对卷烟零售户弱势群体的帮扶活动,进一步提高活动效果,按照《市烟草专卖局(公司)2016年度“亲情帮扶,徽映你我”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帮扶客户服务需求调查结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通过提供全面、有效的亲情帮扶服务,注重对弱势群体客户自身“造血”功能的打造,努力实现三个“提升”,即:以卷烟经营赢利带动其他商品综合赢利的提升,以卷烟经营能力带动自身综合经营能力的提升,以卷烟经营形象带动整体店面综合形象的提升。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进退标准,完善客户档案,进行动态管理,推进亲情帮扶活动持续有效开展。

1.明确进退标准

(1)帮扶对象标准

亲情服务活动的对象主要是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连续规范经营两年(含)以上的卷烟零售户弱势群体,并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类是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无子女或子女无供养能力的。

第二类是有国家核发的残疾人证明或虽无证明但有明显外在残疾,导致生活困难。

第三类是患有长期难以治愈的慢性疾病且对劳动能力有直接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的。

第四类是烈士遗属或伤残复退军人,且生活困难的。

第五类是从事卷烟经营的零售户家庭遭遇突发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第六类是虽不符合上述五种类型,但经民政、(居)委会等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确有特殊困难的。

有严重不规范经营行为或因游手好闲、赌博等不良行为造成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不得作为活动对象。

(2)脱离帮扶标准

帮扶对象经过评价,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则不再享有“亲情帮扶”专项服务。

一是卷烟毛利收入2倍高于当地的城市低保水平标准线;

二是经营其他商品的毛利收入高于卷烟,且2倍高于当地的城市低保水平标准线;

三是已不再经营卷烟。

同时,在客户经营中,若发现客户将倾斜的货源以低于市场价销售、外流给其他客户等违规违法行为,或发现客户有游手好闲、赌博等不良行为,则立即取消其“亲情帮扶”服务。

2.协议约定

签订亲情帮扶协议,约定双方的权益与义务。(见附件一)

3.建立档案

基层员工(客户经理、送货员、市管员)对本地零售户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依据弱势客户群体评价标准确定具体帮扶对象,收集相关资料,进行初次审核,三员签字后由客户经理提报营销部,县局(营销部)复核并确定帮扶对象所属类别,建立档案上报市局(公司)“亲情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帮扶对象申请审核表、审定表及活动记录表见《市烟草专卖局(公司)2016年度“亲情帮扶,徽映你我”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4.动态管理

各营销部关注辖区内所有客户情况,发现有符合帮扶条件的客户,可按照选定程序进行补充申请。

各县局(营销部)对帮扶客户的评价每半年开展一次(评价指标见附件二),若在帮扶活动下,客户的经营、生活得到明显改善,达到脱离帮扶标准,则要对其进行调整,并报“亲情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但其档案以及活动记录依然要予以存档。

所有帮扶客户的帮扶期均为一年,一年后将不再提供相应的帮扶服务项目。各基层岗位人员特别是客户经理,要按照方案及实施办法的要求,将各项帮扶服务项目落实到位,及时解决帮扶客户在卷烟经营中遇到的难题,力所能及的为帮扶客户解决其他经营或生活中的困难,提升客户的经营能力,提高经营收益及生活质量。弱势客户经过帮扶后,店面形象、经营收益及生活质量提升明显的,为其服务的客户经理在年终考核或技能等级聘任时将给予相应加分。

(二)服务项目倾斜

1.货源供应倾斜

一是各营销部要在客户最高限量政策下,通过调研分析,按照帮扶客户的真实需求,在月度总量核定上给予充分满足;

二是在月度品牌投放中,每月的第一周对帮扶客户最高可增加一品黄山10条、黄山硬盒10条的货源倾斜;若遇到节日销售旺季,在节日前一周,对帮扶客户最高可增加一品黄山10条、黄山硬盒10条、苏烟(五星红杉树)或玉溪软盒5条的货源倾斜。倾斜方式为客户经理按照政策标准结合客户的实际销售能力,通过商业系统应急供应模块给予增量申请(注明:亲情帮扶客户),营销部进行审核提报,采供部予以最终审核执行。

为保证货源倾斜政策的有序推进,各营销部密切关注客户经营情况,以客户的实际经营能力为基础进行货源倾斜。

2.人员服务倾斜

客户经理要根据每个帮扶客户的实际经营能力与店面情况,分析客户经营情况与发展潜力,制定阶段性提升目标,并为其“量身定做”经营提升方案。方案交营销部审核后,分阶段予以实施。该项服务要“一户一策”,营销部负责对帮扶客户提升目标与效果进行验收,并在每月上报卷烟营销中心的工作总结中予以说明。对于客户经理层面解决不了的问题,各县局(营销部)要积极予以协调解决。

在每周访销中,客户经理要根据帮扶对象实际需求,帮助其制定备单,并跟踪客户订单情况,防止客户错过订货机会。对于生活不便、无法及时存烟款的客户,基层服务人员可帮其存款。

基层服务人员每月拜访帮扶零售客户不少于2次,对客户店面进行整理、清洁不少于1次,驻店指导每季度不少于1次。服务记录不仅要记录在活动记录表中,也要在客户服务手册上予以登记。

(三)经营指导帮扶

1.资金帮扶。建立烟草“亲情帮扶,徽映你我”专项活动账户,财务科负责账务管理,政工科负责资金的预算管理。专项资金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只能用于亲情帮扶对象。

2.贷记卡办理。积极联系当地银行,为所有帮扶对象办理贷记卡,解决资金周转问题。

3.培训指导。各县局(营销部)要根据帮扶客户的经营能力提升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培训可由客户经理分片区组织帮扶客户进行现场培训,也可由各县局(营销部)统一召集辖区内帮扶客户开展培训。培训要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开展效果培训评估,切实通过培训提升帮扶客户的经营能力。

【烟草专卖零售户守法经营告知书】

(四)改善硬件条件

通过提供硬件设施与店面设计,以改善卷烟经营形象,推动店面整体形象的提升。

一是对于第一批城镇帮扶客户,通过统一定制、免费提供卷烟展示柜台的方式,帮助其提升店面硬件设施与形象。各县局(营销部)负责展示柜台的派送。

二是各营销部可适时向帮扶客户提供宣传促销物料如雨伞、打火机、T恤衫等,帮助客户开展宣传促销活动。由客户经理负责发放,并将宣传促销品的种类与数量记录在帮扶记录表以及客户服务手册上,以备检查。发放程序按照《市烟草公司宣传促销物料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五)营造社会氛围

1.扩大帮扶队伍。通过各种途径向所有卷烟零售客户及全体员工发出倡议,发动更多的人参加“徽映春光志愿服务队”,向帮扶客户捐款、捐物,奉献爱心、传递爱心。

2.拓展宣传渠道。各单位要通过市县局网站、《烟草报》、网上营销系统等平台,发布活动推进报道以及相关信息,积极宣传亲情帮扶活动,打好宣传基础。

3.发掘典型事例。要不断发掘在“亲情服务”活动中客户、服务人员的典型事例,通过加大宣讲力度,注重营造互帮互助的活动氛围,扩大影响力,增强“正能量”,努力树立“责任烟草”的新形象。

(六)定点联系制度

与“235”教育实践活动、“改进作风年”活动等党员干部活动紧密结合,市、县二级领导班子及各级党员干部分别与帮扶客户“结对子”,建立定点联系制度。

定点联系“结对子”情况要上报“亲情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级领导干部要定期上门慰问、帮扶“结对子”的弱势客户,了解实际困难,解决实际问题,检查基层各岗位人员对客户的服务到位情况,每次走访的内容要进行详细记录。

各单位要利用多方资源,拓宽帮扶渠道。积极与当地政府、民政局、扶贫办等部门加强联系,了解掌握政府的扶贫帮扶政策,主动争取一些扶贫项目,邀请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参与帮扶活动,营造有利的舆论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不断总结完善。在活动推进中,要对活动的效果进行评价、总结,并对相关措施进行完善,力求帮扶活动开展的丰富多彩,富有成效。

(二)推广有效做法。在活动推进中,要积极探索帮扶手段,并通过总结、改进,达到推广标准,并积极组织推广。

(三)确保规范推进。对于亲情帮扶活动的资金、物资等帮扶资源要建立专项的管理台帐并予以及时公布,增强活动透明度。督查部门要对帮扶资源发放管理、活动推进实施情况予以监督检查。

第6篇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坚持群众路线,更好地服务基层和群众,经市局(公司)党组研究,成立“烟草亲情服务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坚持群众路线,更好地服务基层,排除职工后顾之忧,整合公共资源,解决实际问题,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齐抓共管”的综合服务新格局,构建和谐宿烟。

二、机构设置

烟草亲情服务站隶属市局(公司)工会,为非常设机构,服务站设站长一名,成员5人左右。第一届人员从各单位或部门抽调,第二届起选举产生。服务站下设工作组。

服务站站长任职资格:敬业爱岗,乐于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在职工中享有一定的威信,群众口碑好,满意度高;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职务级别为正科级或副科级人员(包括现职、离岗或离退休人员)。

服务站成员资格:思想素质好、业务精、作风实的现职或离岗人员。

三、职能范围

1、按照市局(公司)要求,服务站的职能是:为服务对象(基层、员工、社会、离退休人员)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性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合理化意见建议受理、矛盾排调、政策咨询、生活帮助等工作,具体如:红白喜事协调、水电气维修、住院快速通道办理、家政咨询服务、绿色蔬菜供应等。

2、服务站直接在市局(公司)党组和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为保障工作正常开展,服务站配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配备办公桌椅、电脑、电话、文件柜以及方便群众办事的设施。

四、工作要求

服务站遵循“为民、高效、规范”的原则,实行“开放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的运作机制。

1、规范运作流程

(1)制定服务站相关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服务站人员工作规范、服务站工作制度、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办事公开制、评价考核机制等制度。

(2)在完善各项制度的同时,加强管理,不断推进细节管理和痕迹管理,实行服务站工作人员亮证挂牌上岗,不断规范服务语言、服务态度、服务仪表及基础档案资料等方面的管理,做到“文明接待、准确记录、认真核实、分类归口、及时办理”。

(3)加强服务信息收集和分析汇总,推进服务事项的登记、督办、反馈等环节的规范管理,提高服务工作时效性。

2、强化监督考核

(1)服务站及其工作人员定期接受市局(公司)考评,考评内容包括:制度落实、服务态度、办事件数、办事效率、办事质量、办事结果等,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2)对表现优秀、群众满意度高的工作人员,予以奖励;对作风不正、敷衍应付、服务不力的工作人员,责令限期整改;对群众意见较大、反映强烈的,调离工作岗位。落选人员另行安排。

(3)考核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核,并与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挂钩。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市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等有关规定,及时有效的开展烟草专卖许可证延续换发工作,规范申请和办理程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换证原则

(一)规范有序原则。确保延续换发许可证程序合法,手续完备,规范有序推进,切实维护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和零售户的合法权益。

(二)合理布局原则。按照“有利于提高烟草制品零售户赢利

水平、有利于消费者购买、有利于有效实施专卖管理、有利于访送服务”四个立足点优化布局,有效限制烟草制品零售商之间无序竞争。

(三)公平公正原则。提前公布延续换发许可证的条件、程序、承办时限,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公平公正地对延续换证申请进行审查,依法办理延续审批手续。

(四)责效并重原则。延续换发许可证时间短,任务重,要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部署,注重效率,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许可证的延续换发工作;对于在延续换发许可证工作中存在敷衍了事,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等违规违纪的,按照市局(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换发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领导小组。

四、换证范围

市范围内2016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五、程序要求

(一)延续换发许可证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

1、烟草专卖许可证延续申请表;

2、原许可证正副本(正副本丢失的要提供在本地县级以上报纸上刊登的丢失公告);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6.申请人的1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7、烟草专卖局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审核、发证程序

持证人在规定期限内依法提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申请的,专卖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在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具体审查的内容有: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申请人及其经营能力、条件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3、是否有严重违法行为等不予延续的情形;

4、是否有依法应当注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情形;

5、其它需要审查的材料和内容。

经审查符合法定延续条件的,应当作出准予延续的决定,将《烟草专卖许可证准予延续决定书》送达持证人,换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经审查不符合延续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延续的决定,将《烟草专卖许可证不予延续决定书》送达持证人,说明不予延续的理由,告知其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并收回原证件。

持证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依法提出延续申请的,应当依职权注销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并收回原证件。

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换发过程中的其他有关程序和要求,本方案未作规定的,按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国烟专〔2016〕549号)、《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烟法〔2016〕349号)等烟草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三)许可证的期限

延续换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具体期限应综合考虑本人意愿、房屋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限、营业执照有效期限、守法经营情况、城市规划等因素予以确定,最长不得超过5年。

(四)持证人依法提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申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延续:

1、申请人不具备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资金的;

2、申请人不具备固定经营场所的;

3、申请人的经营场所与住所不独立的;

4、因违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一年内被烟草专卖局或者其他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的(2016年11月30日-2016年11月30日期间);

5、被烟草专卖局或者其他执法机关一次性查获假烟、走私烟50条以上的;

6、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7、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8、不执行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决定的;

9、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烟草制品的;

10、申请人的经营场所位于中、小学校、儿童娱乐场所内以及中、小学校出入口周围50米半径内的;

11、经过股权转让或合伙财产转让,申请人股东或出资人出现外商投资企业或者个人的;

12、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定的经营主体为自然人,自然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13、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定的经营主体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14、因不可抗力导致经营主体无法继续从事烟草制品经营业务的;

15、登记事项发生改变后,持证人未按照规定提出变更申请,自收到责令变更许可证通知书30日内仍拒绝变更的;

16、停止经营业务1年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或办理了停业手续、停业期届满后未申请恢复营业的,经烟草专卖局公告3个月后未申请歇业或申请恢复营业的;

17、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满6个月未依法开展烟草制品经营活动的;

1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

19、在提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申请时,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20、在提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申请时,提交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是涂改、伪造、变造的;

21、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烟草专卖检查人员执行公务的;

22、不符合《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相关规定的;

23、其他依法不予延续的情形。

六、组织实施

(一)宣传梳理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利用网络、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换证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烟草行业相关规定。各县(分)局要对许可证换发工作进行调查摸底,分区域、分市管线路对延续换发许可证的零售户进行分类,登记造册。

(二)受理换证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县(分)局要明确延续换证的受理地点和时间,指定专人负责办理,要有组织、有计划、积极稳妥的实施,保障按期完成换证工作,同时要加强档案管理,所有延续换证档案后期分类集中上交县(分)局存档备查。

(三)复查整改阶段(2016年1月1日至1月31日):

由市局专卖、法规等部门形成联合检查小组按照本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对换证工作进行复查,对执行不力及违反程序规定换证等行为按照市局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

七、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规范操作、做好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换证工作,各县级局局长为换证工作第一责任人,并认真做好换证工作的监督、审查。

(二)做好“四个结合”,一是将延续工作与零售户培训相结合;二是将延续工作与取缔无证经营户相结合;三是将延续工作与市场管理相结合;四是将延续工作与内部监管工作相结合。

(三)依法办理,为申请人提供齐全的申请须知材料,对于不符合要求不予办理的,要在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详细说明原因和理由,积极妥善处理许可证换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四)严格审查,核查及复查人员在审查时要认真核对申请人的身份及核查其他相关需要审查的内容,一旦发现身份不符、虚假客户、一户多证等核查不实现象,对相关责任人按市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在受理、发放许可证过程中,所有人员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接受零售户的吃请,不得办“人情证”、“关系证”,一旦发现以私牟利、弄虚作假的,按照市局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专卖、法规、营销、配送、信息等部门在换证工作中加强联系,密切配合,保证换证工作的有序开展。对于2016年1月1日前未申请换证的到期许可证,专卖部门应当依职权注销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收回原证件,连同不予延续的告知营销配送部门停止访销供货。

(七)在许可证换发过程中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公示换发许可证的条件、程序、办理时间和地点,严格依法办事。对于不符合要求不予以办理的,要详细说明原因和理由。

(九)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积极主动加强与工商、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触犯刑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各县级局要求结合本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及时上报延续换发许可证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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