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书信函 > 上面检查后如何上报书面整改材料?

上面检查后如何上报书面整改材料?

2016-10-06 10:13:10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上面检查后如何上报书面整改材料?(共7篇)检测报告上报整改2010050042R通辽铁路疾病预防控制站检测报告报告编号 通铁职(2012)第1202号检测种类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受检单位 通辽机务段2012年 12月14日说 明1 本站是国家铁道部和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行政机构依法设置的卫生检测机构。本站...

检测报告上报整改
上面检查后如何上报书面整改材料? 第一篇

2010050042R

通辽铁路疾病预防控制站

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 通铁职(2012)第1202号

检测种类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

受检单位 通辽机务段

2012年 12月14日

说 明

1. 本站是国家铁道部和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行政机构依法设置的卫生检测机构。

本站保证检测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对检测数据负责,并对委托单位所提供的样品和技术资料保密。 2. 委托送检检测数据仅对来样负责。

3. 未得到本站书面批准,本检测报告不得部分复制(全部复制除外)。 4. 检测结果及本站名称等未经同意不得用于广告及商品宣传。

5. 报告无签发人签名;或涂改;或未盖本站“卫生检验(测)专用章”均无效。 6. 送检单位对本站出具的检测报告持有异议者,请于收到检测报告之日起15

日内向本所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微生物检测结果不做复检。

检测单位:通辽铁路疾病预防控制站

地 址:通辽市昆都仑大街中段

邮 编:028000

电 话:0475-2235457

传 真:0475-2235457

投 诉:0475-2235457

通辽铁路疾病预防控制站

2010050042R

检 测 报 告

检测结论:

依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 通铁职(2012)第1201号检测报告中通辽机务段二氧化锰烟尘经时间加权平均浓度计算,结果未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

以下空白。

【上面检查后如何上报书面整改材料?】

2010050042R

通辽铁路疾病预防控制站

检 测 报 告

检测结果:

工作场所空气中煤尘时间加权浓度(TWA)

检测地点

有害物质 接触时间 TWA PC-TWA 结 果 名 称 ( min ) (mg/m3) (mg/m3) 判 定

通辽机务段检修车间 二氧化锰 480 0.12 0.2 未超标

注:PC-TWA为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以下空白

书面整改报告格式(共5篇)
上面检查后如何上报书面整改材料? 第二篇

篇一:质量巡查书面整改报告

质量巡查书面整改报告

吕梁环城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质安部:

建管处质安部在质量巡查中发现:信义小东川河特大桥在梁体架设时没有回弹强度即进行吊装且无同条件试件。针对上述情况,我项目部进行整改,整改结果如下:

1、对没有回弹已吊装了的6片梁,使用25吨吊车将试验人员运至梁体侧面进行了回弹,回弹结果梁体强度满足设计要求。在今后梁板架设前先回弹其强度,满足要求且待驻地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再架设。

2、每片梁砼浇筑时必须制作同条件砼试件。

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吕梁环城高速公路路基十合同项目部

二0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篇二:整改报告格式

整 改 报 告

编制人:

审核人:

签发人:项目主管领导签字

【上面检查后如何上报书面整改材料?】

期:项目主任签字 单位名称(章)日

说 明:

整改报告按以下格式编写:

一、检查情况概述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原因分析

2、整改措施

3、整改结果

4、整改证据(整改完成情况证明材料扫描件、照片等,要求按照整改条目的顺序对应附件编号。)

三、整改总结

四、附件

整改报告填写样本格式参考见下页。

- 2 -

整改报告

一、检查情况概述

自己写

二、整改落实情况

问题1、钢筋断后伸长测量值未修约到0.25mm。

原因分析:试验员及审核记录人员对试验标准掌握不全面。 整改措施: 重新组织检测一室试验人员,对《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228.1-2010标准的培训学习,并将该份记录中断后伸长测量值原数值进行划改,并加盖修改人名章。将修约后正确数值填写在上方。

整改结果:将钢筋断后伸长测量值未修约到0.25mm的试验记录进行了纠正。 整改证据:钢筋试验记录复印件见附件1。

问题2、土工液塑限记录中圆锥下沉深度与含水率关系曲线中两个含水率之差结果未显示。【上面检查后如何上报书面整改材料?】

原因分析:做土工液塑限试验时,填写记录、绘图实际是按规范要求进行的,但在记录中未体现出来。

整改措施:在记录中将圆锥下沉深度与含水率关系曲线中,将两个含水率之差结果计算过程和结论得出的步骤详细写明。

整改结果:在关系曲线中补充计算过程和步骤。

- 3 -

整改证据:试验记录扫描件见附件2。

问题3、钢筋试验报告中的委托编号为150,而委托书中委托编号为0150,不相符。 原因分析:报告出具人员工作不精细,审核、批准不认真。 整改措施:检测一室内部召开会议,严格审核批准制度,确保报告的准确率。

整改结果:将填有委托编号为2012-gy-150钢筋试验报告收回,重新发放填写正确委托编号的钢筋试验报告。

整改证据:钢筋试验报告复印件见附件3。

问题4、水泥室称量水的容器精度不足;

原因分析:未获得容积250mm,精度为0.5ml量筒的采购信息,没有及时购买。 整改措施:新购满足规范要求的量筒。

整改结果:新购试验时采用100mm量筒配合50mm精度为0.5ml的量筒使用。

整改证据:容积250mm,精度为0.5ml量筒照片见附件4。 问题5、洛杉矶磨耗机内钢球数量不足;

原因分析:洛杉矶磨耗机内钢球使用完未及时装入仪器内,导致钢球丢失。 整改措施:加强试验人员责任心教育并及时购置符合要求的钢球。

整改结果:钢球已购置并进行自校准满足试验要求。 - 4 -

整改证据:钢球照片及自校记录见附件5.

问题6、加工室台钻电源线外露且仪器无状态标识。 问题表述:加工室台钻电源线外漏且仪器无状态标识 原因分析: 加工室台钻为给磨片机腾位置,远离配电箱,确因时间仓促,未及时对其电源线外露部分进行处理;状态标识因粘贴不牢、散落,未及时粘贴标识。 整改措施: 根据安全用电操作等相关要求对电源线外露接头进行安全处理,重新对台钻状态标识进行粘贴。

整改证据:用电安全要求及仪器设备状态标识见附件6。 问题7、混凝土室钢尺无状态标识。

原因分析: 该钢尺为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坍落度)测试用钢尺,因使用过程中造成状态标识磨损掉落。

整改措施:确任钢尺工作状态并重新粘贴钢尺状态标识。 整改结果:粘贴状态标识表明使用状态。

整改证据:钢尺照片见附件7。

问题8、待试验的钢绞线无样品标识。

原因分析:粘贴的样品标识容易脱落,导致缺少样品标识。 整改措施:将样品标签穿铁丝捆在钢绞线上。

整改结果:样品标识已完成。

整改证据:样品标识照片见附件8。

问题9、力学室2000kn压力机未及时填写运转记录。 原因分析:试验人员责任心不强。 - 5 -【上面检查后如何上报书面整改材料?】

整改措施:召开培训学习会议,要求试验人员在试验结束后及时填写仪器运转记录。 整改结果:试验人员责任心已加强,试验结束后及时填写运转记录。

整改证据:仪器设备运转记录复印件见附件9。

三、整改总结

自己写。

四、附件

附件1:xxxxxxx;

附件2:xxxxxxx;

附件3:xxxxxxx;

附件4:xxxxxxx;

……

- 6 -

篇三:整改报告格式

请按照以下6个方面对缺陷项进行分析。 1 缺陷项条款。

1.1 缺陷项描述

1.2 原因分析

1.3 风险评估

1.4 采取的整改措施及预防措施

1.5 实施部门及责任人:

1.6 完成情况:

篇四:整改报告(范本)1

整 改 报 告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11年7月×日贵站的各位领导亲临我司进行cems认证指导工作。对我司的基本情况及现场情况做了详细的检查工作,给我司提出很多的宝贵意见及发现我司现场有许多不足之处,我司将针对贵站提出的问题积极配合做如下整改:

1、对采样平台加宽并且安装护栏和爬梯

整改措施:平台加宽并且安装护栏和爬梯(附整改后照片1)。

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

照片 1

【上面检查后如何上报书面整改材料?】

2、未安装氮氧化物转化炉

整改措施:安装氮氧化物转化炉(附整改后照片2)。

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

照片 2

3、对我公司的设备标定应具有全过程标定,

整改措施:添加全过程标定。(附整改后照片3);

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

照片 3

4、采样探头的更改,应使用内腔采气。

整改措施:对采样探头的更改,之前是外腔采气,整改后采用内腔采气。(附整改后照片【上面检查后如何上报书面整改材料?】

4)。

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

照片 4

5、对平台上面的数据线采取防腐蚀处理。

整改措施:对数据信号线穿上铝塑管线(附整改后照片5)。

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

照片 5

鉴于本事件的发生给贵站的领导们带来的不便,在此表示深深的歉意。同时也万分感谢各位领导为我司的发展提出了如此宝贵的意见,也希望在今后的日子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与指导,谢谢!!

2011年8月22日

篇五:整改报告格式

整 改 报 告

编号: 致:

我单位收到编号为 的《整改通知单》,针对《整改通知单》中第 项问题进行整改,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内容,现上报请予审查。

上报整改报告s
上面检查后如何上报书面整改材料? 第三篇

情况说明

***************:

我公司是多年生产***************的专业厂家,贵局在2014年对我公司生产的***************进行了监督抽查,由于***************产品的特殊性,均是由*******负责提供模型和设计单,再由工厂在其模型上进行加工制作,加工完成后均按合同要求按时返回给了客户,在监督抽查时,工厂没有模型,只能使用临时加工的标准模型,因标准模型与实际***提供模型外观形态不一样,不符合***的设计要求,所以我公司产品在此次监督抽查中此项被判为不合格。

对于此次出现的问题,我公司深感不安,我公司保证以后严格按照医疗器械行业的要求认真整改,把好质量关,请局领导监督检查。

*******************

单位自查自纠报告
上面检查后如何上报书面整改材料? 第四篇

[篇一:单位自查自纠报告]

自查自纠活动开展以来,我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检查,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现自查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一件大事。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是各级领导干部必备的品质,也是党和人民对党员领导干部最基本的要求。单位自查自纠报告。我坚持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认真记写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文章。通过学习,使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到廉洁从政,必须从我做起,从一点一滴的事情做起,负责、对同志负责的精神,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是要进一步振奋精神,保持积极进取的心态。学习和发扬我党长期以来的不屈不挠,顽强坚持,决不放弃,决不抛弃、信念坚毅,以奋发向上的精神,在廉洁从政的道路上把消防工作做得更好,更出色,以实际行动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报告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篇二: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

按照区委、区政府召开的xx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风雨坛街道认真开展了清理“小金库”工作,成立了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李增胜为组长、财务科长李土保为副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扎实地开展了清理工作。

一、6月3日工作会议以后,我街道迅速召开了党工委扩大会,传达<沈河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办事处主任李增胜同志的重要讲话,指出办事处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沈河委办发[2009]5号文件的要求,积极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对照“七种”表现形式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从而进一步规范我街的经济秩序,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立顺随后做了动员报告,号召全街党员干部和群众要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

二、按照<关于开展清理“小金库”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的要求,通过深入自查,我街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三、按照清理范围要求,重点围绕“清理内容”中的八大项指标开展清查活动,对20xx年1月1日以来的经济所有收入及各类帐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通过清查,没有发现上述违规违纪问题,清查结果在街全体干部会上进行了通报,并在街公开栏予以公示。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

虽然我街道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政、财务管理,确保了各项收入应收尽收,确保了资金合理使用。我街道决定在前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重点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败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篇三:施工单位自查自纠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市政府<关于全面规范本市建筑市场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内容。我单位立即召集相关人员进行宣贯会议精神内容,并成立工程安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一、成立未来科技城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x

组员:xxx、xxx、xxx及各标段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后附小组名单及联系方式。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对自管项目开展自查自纠,组织联合大检查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评比,对违法违规的举措进行全面整改,积极配合做好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以此为契机建立长效的监督检查机制。

二、明确重点检查整治内容

1、是否按照施工合同内容的环保、安全、质量等要求实施。

2、施工现场是否建立安全质量管理保证体系,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绿色施工保证措施。

3、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是否包含有防止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和废水等污染环境的有效措施。

4、环保资金是否专款专用。

5、是否对管理人员及工人进行环境保护法规知识和文明施工培训及考核。

6、施工现场是否设置“五牌一图”及监督电话,是否有环保宣传标语。

7、现场材料是否分类码放、码放整齐,材料标识是否清晰准确等。

8、是否对现场施工扬尘进行管理。土方运输车辆是否苫盖严密,是否做到清扫及时等。

9、安全员是否持证上岗并满足人数要求。

10、落实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配备足够及专业配套的监理人员,严格按照监理程序开展监理工作。

11、监理工程师是否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多种形式进行及时到位的监督检查。

[篇四:单位三公经费自查自纠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若干意见、规定和区委“十项规定”的要求,我办事处对2010年至2012年公务招待、用水、用电、用油、车辆购置及运行支出情况进行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公务接待费用,我办事处2010年公务招待费预算为10万元,实际支出1069000元,2011年公务招待费预算为55万元,实际支出1751024元,2012年公务招待费预算为160万元,实际支出741663元。经查,我办事处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情况,占全年预算比例偏高的原因是“两争一迎”、迎农运、城中村改造任务重代表市区接受上级检查多,特别是迎农运会时期市、区先后在我处召开规模上百人的现场会8次,公务接待相应增多;加之办事处上下不分星期天节假日倾力工作,加班餐费增多等共同导致。

2、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我办事处共有公车三辆2011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预算为20万元,实际支出147200元,我办事处对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实行单列记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制度。经查,在公车管理及专项治理中,我办事处在自查自纠阶段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情况;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备案制度;不存在超标准配备公车或豪华装饰公务用车行为;不存在公车入私户行为;不存在利用职权向企业或下属单位调换、借用、租用汽车行为。客服公车数量不足的困难,不少班子成员和机关同志开私车办公事,自己掏钱加油。

3、用水、用电及用油费用,我办事处2010年用水实际支出1412元,2011年用水实际支出4384元,2012年用水实际支出1636元;2010用电费用预算5万元,实际支出28225元,2011用电费用预算5万元,实际支出30774元,2012用电费用实际支出47628元;2010用油费用预算11万元,实际支出125820元,2011用油费用预算6万元,实际支出138500元,2012用油实际支出101448元。由于开展“两争一迎”、迎农运、城中村改造等,经常加班加点,水电、油费比往年增多。

根据自查结果,我处对严格“三公”支出管理,提出了十项强化措施。

一是提高工作效能。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尽量利用机关会议室,能够简化会议形式的一定要简化。

三是加强对考察及差旅费的管理。控制出市、区参加会议、考察的人数,不安排没有实际意义的公务考察活动。

四是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最大限度提高单车使用效率。

五是加强用电管理。对空调、照明等进行统一管理,提倡节约用电。

六是全力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张使用。

七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严格“三单”制度,控制接待标准。

八是规范激励工作。建立奖惩机制,奖励与工作业绩挂钩,以精神鼓励为主。

九是规范大宗购臵及办公用品管理。大宗商品购臵一律按政府采购规定实施,办公用品采购实行定点采购。

十是规范财务管理。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批报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和财务公开制度。

[篇五:单位财务自查自纠报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经行为,提高财经使用效益,完善财务监督,充分发挥财务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农场各学校工作能更好更快地开展。按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区中小学财务规范化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农场教育总支高度重视,成立专班,于2010年4月21日开始,在全场学校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自查过程与结果

自查过程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1日——22日)

1、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专班。总支召开“财务规范化检查”活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财务规范化管理”活动的开展,制定<武湖农场教育总支财务规范化检查实施方案>,并按照<关于开展全区中小学财务规范化检查的通知>要求的10项内容,责任到人,明确要求。

2、宣传发动。召开“财务规范化检查”活动动员大会,部署工作,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3、学习讨论。组织农场各学校校长、书记认真学习区有关文件精神,学习<武湖农场教育总支财务规范化检查实施方案>,开展以“财务规范化检查”为主题的专题会,明确“财务规范化检查”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提高思想认识,积极自觉地参与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3日——25日)

1、自查自纠。总支核算点及各农场所属各学校认真对照<关于开展全区中小学财务规范化检查的通知>要求及10个重点问题,全面、客观地分析现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撰写自查报告。

2、建章建制。农场各学校针对自身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现行的规章制度、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以及各项管理措施等,使学校管理充分体现人性化、规范化、科学化。

3、督导检查。农场教育总支根据有关方案,参照区督导检查方式,形成自己的督导检查制度,掌握动态、查找问题、发现典型。

4、重点整改。总支根据督导检查的结果,针对还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5、监督评议。总支聘请教育行风监督员10名(社区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形成第三方力量监督反馈机制。对违规行为必须监督整改到位,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对有严重违规行为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6、绩效考核。将落实财务规范化管理纳入教育绩效目标管理,年底,对各项工作的评估都要结合此项工作情况进行。

(三)分析总结阶段(4月26日——27日)

1、全面总结。总支核算点于5月1日前将本单位“财务规范化检查”活动的开展情况、(经验和体会进行全面认真地总结和评估,并向教育局财务审计科交书面总结材料。

2、经验交流。农场教育总支组织场内经验交流活动,推介先进经验,树立典型。

3、分析总结。教育总支对在“财务规范化检查”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的学校进行表彰,并在全场范围内作经验交流。

自查结果:

按照区教育局文件规定,农场各学校按总支核算点要求通过深入自查,各学校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来执行,收入、支出全总纳入核算点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点、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1、按照上级财务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法规,农场中小学核算点及各学校都建有严格的财务及财产管理制度,并做到了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没有违规操作的现象。农场10所学校均按规定编制,执行2010年预算,都严格按月编制会计报表。

2、严格按财政局、教育局的有关要求和各学校实际编制了学校收支预算,学校的一些重大收支,事前都召开了校委会,事后都进行了常规公示,倘若因工作事特殊情况的需要面要变更预算,则按照相关审批手续进行变更,没有擅自修改和变动现象。

3、依照校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各单位所有的财产都登记造册,做到专人管理,因学校需要而购置或使用的,都有教代会或教师代表参加的校委会的审查通过。对于重大资产购买或是涉及基建项目的支出,都附有合同、结算表和其他的相关材料。10所学校都能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原则,没有挪作他用。

4、严格执行支出审批制度,所有大额支出都事前召开了校委会,事后进行了常规公示,各学校每年在教代会或是全体教师会上都作了财务报告,并获得了通过,接受财经审查小组的监督。

5、各学校都严格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预算处的收入全额缴入财政专户,严格执行了“一票三证”,“收支两条线”,所有款项支出,均全部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财政收据。没有出现公-款私存的现象。

6、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农场教育总支及农场所属学校均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核算点严格监管各校财政资金的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7、农场各中、小学都能做到帐目清晰,手续齐全。各校均无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等违规现象。各项均在银行开设有学校公用资金帐户,并做到收支有据,账目清楚。

8、学校各项经费支出,都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轨制,无乱之滥用和浪费铺张等现象。对于大额款项支出,均有经由经办人、证实人签字,对于涉及基建等项目的支出,都附有合同、结算表和其他相关材料。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上面检查后如何上报书面整改材料? 第五篇

[篇一: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内严禁存放大量的易燃易爆物品。确因工程需要,必须经工程管理部门领导同意,安环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指定人员负责运至指定的地点进行施工。

二、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押运和使用,应由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易燃易爆物品的危险性和管理使用方法以及发生事故处理方法的人员专人负责。

三、确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由使用班组提出书面申请和材料计划单,经所属部门领导审核,由分管领导批准后,提交物供部门采购。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四、物供部门在易燃易爆物品入库时,除仓管员外,公司有关人员应到现场监收,并做好监验收记录。

五、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危险品仓库内,设置“严禁烟火”标志,并有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应熟知易燃易爆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和管理贮存方法以及发生事故处理方法。

六、易燃易爆物品进库时,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上面检查后如何上报书面整改材料? 第六篇

[篇一: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隐患排查制度

一我矿安全管理部门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矿隐患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二由我矿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每周检查一次。检查需填写<安全隐患检查记录>。

三日常安全隐患检查以查违章、查隐患、查管理为主要内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四季节性安全隐患检查:

(一)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跑冒滴漏及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二)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汛、防暑、防人身伤害为重点检查内容;

(三)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四)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为检查内容;

(五)季节性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进行检查。

五专业性安全隐患检查:

(一)检查防火、防爆、用火管理及消防设施;

(二)检查安全设施、人身安全、劳动保护器具、通风、噪声等;

(三)检查防爆、防触电、防雷接地等;

(四)检查特殊工种及用具等;

(五)检查设备、仪表、安全联锁、报警仪器、安全状况;

(六)检查运输车辆等安全状况;

(七)检查环境卫生等;

(八)专业性安全隐患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公司主要领导进行联合大检查,每月检查一次。

六节假日安全隐患检查:

(一)重要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前,为保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应进行安全隐患检查;

(二)节假日安全隐患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自查并做好记录;

(三)节日前需认真检查下列情况:

1、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普通物品存放保管情况;

2、假日生产安全措施的安排落实情况;

3、劳动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以及节前安全教育情况;

4、各类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隐患整改情况;

5、节假日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

七不定期安全隐患检查

临时性专业检查及生产出现问题必须进行安全隐患检查。

八各级隐患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二、隐患整改制度

一、事故隐患范围:

1、危及安全经营的不安全因素;

2、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设施、安全设施隐患;

3、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

二、对查出的隐患应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公司、部门两级管理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三、对于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部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四、对于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一)负责审批某公司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

(二)负责审批某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第七条各单位和作业部级领导责任分工。

(一)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相关管理细则;

(二)组织并参加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对暂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逐级上报;

(三)按月组织研究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布置有关专业部门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隐患,组织制定相应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四)组织对相关外协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第八条各专业系统责任分工。

(一)某生产、调度系统

1、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或紧急情况时,要立即下达停产、停工处理指令,不得违章指挥;

2、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做好生产平衡工作,调整运行方式及时安排时间进行解决;

3、处理事故隐患时,做好鱼雷罐、原燃料等大宗物资运输协调;

4、对危及人身安全的液态金属隐患或紧急情况,做好指挥预案。

(二)设备部

1、组织开展工业建筑(含建筑物和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设备、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以及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申请、安排,并组织事故隐患治理工程、项目的实施;

3、组织对检修单位作业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三)科技信息部

1、组织对衡器、计控保护系统的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2、组织辖区内作业层及化学品的事故隐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四)人力资源部

1、组织开展岗位劳动纪律情况和劳务用工管理情况的检查,对存在隐患组织落实;

2、组织开展消防、交通、治安专业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3、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实施奖励,并根据某公司领导批复,组织做好奖励的审核、兑现。

(五)办公室

1、组织开展食品卫生、行为规范、职工后勤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公共卫生等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组织对绿化、保洁单位作业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六)财务系统

在编制资金预算的同时,将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纳入资金预算安排,并对提出的事故隐患治理资金进行审核,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七)工程部

1、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在建工程、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组织对工程单位施工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八)能源部

1、组织开展能源介质系统和报警防护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有毒有害等危化品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和应急预案。

(九)安全专业系统

1、组织或督促各级人员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2、组织对重大危险源隐患情况进行监督监控;组织制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急性职业中毒等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负责事故隐患的归口统计上报工作。

第四章事故隐患的排查与统计上报

第九条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第十条在事故隐患排查中,各单位按照区域分工、包机制度明确每台设备、设施、每个区域、部位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人,对所辖设备设施、区域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上报或组织处理。

第十一条应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和某公司的有关规定,班组按班次、作业区按日、作业部按周、公司层按月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第十二条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分部门级、区域级和班组级三级排查制度,均建立“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见附件1),由上一级主管负责人进行检查和签认。

第十三条各专业系统应按照各自的工作范围、职责分工,分别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按时限要求向上级领导和安全专业汇报。

第十四条对检查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应逐级进行登记或上报。

(一)一般事故隐患

1、班组应及时处理,并记录在安全工作日志中;

2、当日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由班组上报作业区,由作业区填写“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并明确整改时限、负责人和控制措施;

3、一周内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由作业区上报作业部,由作业部组织制定整改计划。采取控制措施,并落实到岗到人,同时填写“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

(二)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上报部领导和某公司有关专业部门。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4、防止发生事故的控制措施。

第十五条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按月、年进行统计,于每月初5日前,每年1月15日前向公司安全专业分别上报上月及上一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度、年报表”(附件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表”(附件3)“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汇总表”(附件4)。统计分析表应由主管领导签字,实行零报告制度。

第十六条各级专业部门有权对所管辖的专业范围内发现的事故隐患向责任单位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并督促进行治理整改。由上级专业部门下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改正指令书>的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按时限要求及时进行反馈。

第十七条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单位,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业主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五章事故隐患的治理

第十八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本着边排查、边整改和“三定四不推”的原则,严格按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限落实”的要求,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治理整改,确保治理整改到位。

第十九条一般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限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由某公司组织专业部门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强制性监控措施,进行限期整改。

整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整改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整改的机构和人员;

(五)整改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条重大事故隐患需某公司安排计划治理的,隐患所在单位应提出具体整改方案,及时上报某公司安全专业,并制定详细完善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十一条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在整改结束后,应及时向某公司提出验收申请,由某公司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现场验收或向上级提出验收申请。

第二十二条暂时整改不了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控制。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在停产或停止使用的情况下进行事故隐患治理整改。并根据其级别,分别由所在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主体为对应级别的负责人或分管专业。

第六章事故隐患的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经单位申报、专业部门审核、某公司批准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按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根据事故隐患所在部位,按照区域分工对责任人落实考核。凡被公司级专业管理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单位考核500-2000元/项,对单位行政一把手考核200元/项;凡被部门专业管理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区域考核200-1000元/项,对区域长考核200元/项;凡被部门区域长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班组考核200-500元/项,对班组长考核100元/项。

第二十五条未按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或上报,导致发生事故,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格考核。情节严重的,由某公司专业部门提出意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若与上级下发的相关管理规定相违背,以上级下发文件为准。

[篇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和内容

1、1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励办法。

编辑本段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编辑本段

3、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分厂(车间)、处室行政一把手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单位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公司领导报告。

3、3安督办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3、4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财务处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3、6生技处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编辑本段

4、事故隐患

4、1事故隐患的含义: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4、2、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4、2、2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编辑本段

5、工作程序

5、1组织机构

5、1、1公司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分别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安督办主任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督办,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5、1、2各二级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单位第一责任人任组长。

5、2隐患的排查与报告

5、2、1隐患的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分厂(车间)、处室应对各自管辖区域内按照公司<安全检查制度>中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5、2、2隐患的报告

5、2、2、1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各部门、车间领导或安技员,各部门、车间报安督办,安督办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

5、2、2、2报告形式

5、2、2、2、1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

5、2、2、2、2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安督办,一份部门自己留底备查。(详见隐患报告登记表)

5、2、2、2、3公司各处室进行的专业安全检查和各部门进行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也应同时报告安督办进行登记备案。

5、3隐患的整改和验收

5、3、1各分厂(车间)、处室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分厂(车间)、处室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各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安督办,安督办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5、3、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安督办提交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督办应进行监控。

5、4档案建立

安督办应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5、5奖惩

5、5、1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评先进的重要依据。

5、5、2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5-500元的奖励,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安督办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5、3各部门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5、5、4对发掘事故隐患不力,而又发生事故的部门将按照公司<工伤事故管理规定>中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

5、5、5发现了事故隐患因未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将对发生事故的部门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对责任人将从重处理,报告人不承担责任。

5、5、6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总经理处理。

6、1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上面检查后如何上报书面整改材料? 第七篇

[篇一: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六、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

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篇四: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管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以及对其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符合本规定。

第三条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员。

项目负责人,是指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和工程项目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考核发证

第五条“安管人员”应当通过其受聘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考核机关)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不得收费。

第六条申请参加安全生产考核的“安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历,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并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第七条安全生产考核包括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和管理能力考核。

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内容包括: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基本理论等。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内容包括: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辨识和监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发现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等方面的能力。

第八条对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考核机关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予以公告;对不合格的,应当通过“安管人员”所在企业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证书式样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第十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安管人员”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由本人通过受聘企业向原考核机关申请证书延续。准予证书延续的,证书有效期延续3年。

对证书有效期内未因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违反本规定受到行政处罚,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已按规定参加企业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考核机关应当在受理延续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准予证书延续。

第十一条“安管人员”变更受聘企业的,应当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通过新聘用企业到考核机关申请办理证书变更手续。考核机关应当在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十二条“安管人员”遗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应当在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通过其受聘企业向原考核机关申请补办。考核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十三条“安管人员”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三章安全责任

第十四条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督促检查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五条主要负责人应当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定项目安全生产考核目标、奖惩措施,以及企业为项目提供的安全管理和技术保障措施。

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企业应当与分包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六条主要负责人应当按规定检查企业所承担的工程项目,考核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发现项目负责人履职不到位的,应当责令其改正;必要时,调整项目负责人。检查情况应当记入企业和项目安全管理档案。

第十七条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负责,应当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项目管理人员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有效使用。

第十八条项目负责人应当按规定实施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时排查处理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隐患排查处理情况应当记入项目安全管理档案;发生事故时,应当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开展现场救援。

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当定期考核分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第十九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检查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项目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处理在建项目违规违章行为,并记入企业安全管理档案。

第二十条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每天在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入项目安全管理档案。

第二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对“安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培训情况应当记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第二十二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工程项目应当按规定配备相应数量和相关专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应当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安管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和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参加,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有关企业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安管人员”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或者处理建议告知考核机关。

第二十六条考核机关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安管人员”的信用档案。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安管人员”及其受聘企业应当按规定向考核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安管人员”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考核的,考核机关不予考核,并给予警告;“安管人员”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

“安管人员”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由原考核机关撤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管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

第二十八条“安管人员”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未按规定开展“安管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或者未按规定如实将考核情况记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建筑施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

(二)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未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安管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第三十一条“安管人员”未按规定办理证书变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建筑施工企业停业整顿;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第三十三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不具备法定条件的“安管人员”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安管人员”不予核发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上面检查后如何上报书面整改材料?相关热词搜索:单位书面检查材料 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措施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上面检查后如何上报书面整改材料?”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上面检查后如何上报书面整改材料?"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wendang/shuxinhan/671246.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