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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和群众解对联系制度

2016-10-12 09:05:05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党员和群众解对联系制度(共7篇)党员干部联系困难群众结对帮扶制度党员干部联系帮扶困难群众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不断创新扶贫帮困形式,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结合镇党委帮扶活动,特制定村级党员干部结对帮扶本制度。(一)帮扶对象特困家庭、低保护和未纳入低保范围...

党员干部联系困难群众结对帮扶制度
党员和群众解对联系制度 第一篇

党员干部联系帮扶困难群众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不断创新扶贫帮困形式,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结合镇党委帮扶活动,特制定村级党员干部结对帮扶本制度。

(一)帮扶对象

特困家庭、低保护和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特困家庭,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需要帮扶的党员。

(二)结对帮扶内容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国际、国内、本地区的形势,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2、对有劳动能力的特困家庭,通过资金扶持、技能扶持、就业扶持等形势,帮助帮扶对象增强致富意识和本领,开辟致富渠道,实现再就业,增加收入,切实改善生活水平。

3、对子女难以完成学业的特困家庭,采取建立长期助学计划,使其顺利完成学业,增强其家庭的脱贫能力。

4、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处理能力的特困家庭,通过发动党员、群众出资、出力,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其生活信心。

(三)结对帮扶形式

根据帮扶对象的年龄、文化等具体情况和经济状况、居住状况的不同,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结对帮扶,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

1、一个党员干部联系一户。主要适用于党员干部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进行扶贫帮困。根据党员的自身能力和贫困户的具体情况,具体确定党员帮扶贫困户再就业的要求和达到的目标、脱贫的时限等任务。

2、几个党员干部联系一户。主要用于帮扶那些子女无法完成学业、无劳动能力、无生活处理能力的特困户。这些特困户,靠一个党员干部帮扶比较困难,必须由几个党员干部共同帮助,而且要考虑到党员自身的经济实力和工作能力,确定主要责任和起主要作用的党员。

(四)结对帮扶的目标和原则

结对帮扶要切实做到“四个一”。即:每一名党员干部至少有一个特困家庭作为结对帮扶对象;党员干部上门看望特困家庭每半年至少一次;党员每年给特困户家庭送温暖至少一次;党员干部为每个特困户家庭在“艰苦创业、安居乐业、完成学业”等方面至少解决一个实际问题。

要按照因人而异、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组织决定与个人选定相结合,形式多样地开展党员干部与群众、党员干部与普通党员的结对帮扶活动。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党员和群众解对联系制度 第二篇

金塔县中医院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党员和群众解对联系制度】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是新时期发扬党的优良作风的重要保证。建立党员联系群众制度,从根本上说是为了保持发扬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从制度上保证党的干部和党员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真正代表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进一步加快医院全面发展步伐。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联系对象:【党员和群众解对联系制度】

入党积极分子和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同志;业务骨干;家庭有困难或工作有情况的同志;家庭或邻里不和睦的职工以及其他帮助的对象。

二、联系内容:

【党员和群众解对联系制度】

1、负责向联系对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他们提高思想政治觉悟;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情况。

2、负责向联系对象传达党组织的决议,上级党组织下达的任务;帮助他们了解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内容。

3、了解和关心联系对象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总结他们的工作经验,帮助他们解决困难或提高对问题的认识,为他们排忧解难,负责把他们的意见、建议向党支部反映。

4、关心家庭或邻里不和睦的职工,调解好相互间的关系,防止矛盾激化,对联系人无法有效调解的应及时向院党支部汇报。

5、帮助和教育联系对象,引导他们为医院建设发展贡献力量。

6、根据形势其他需要联系的内容。

三、联系的方式

1、按照党员、群众的科室和从事的专业,进行对口联系群众;

2、医院党员领导干部按照院责任科室联系群众。

四、要求:

1、每位党员应做到对联系对象政治上关心,工作上帮助,生活上体贴。

2、每位党员至少联系2名以上的群众,每年与群众交心不少于两次;支部年初对每位党员与群众联系要有计划。

3、认真记好联系群众的有关记录,做到事实清楚,内容具体;

4、党支部每年要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互相交流联系情况,并结合新形势提出下一段的意见和建议;

五、督促与检查

1、医院党支部每半年要对本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写出书面总结。

2、党支部要把党员联系的实绩作为对党员评议、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党员结对帮扶制度
党员和群众解对联系制度 第三篇

【党员和群众解对联系制度】

党员结对帮扶制度

为了使广大党员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充分体现先进性,进一步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真正做到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真心实意为广大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特制定本制度。

一、帮扶对象;以农村特困家庭、城市低保户和未纳入低保范围的困难家庭以及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确有困难的群众为结对帮扶对象。

二、帮扶内容;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国际、国内、本地区的形势,认真学习贯彻各级党组织的决定,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2、对有劳动能力的困难家庭,通过资金、项目、技能、就业扶持等形式,帮助帮扶对象增强致富意识和本领,开辟致富渠道,实现再就业,增加收入,切实改善生活水平。3、对子女难以完成学业的困难家庭,采取建立长期助学计划,使其顺利完成学业,增强其家庭的脱贫能力。4、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处理能力的特困家庭,通过发动党员、群众出资、出力,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其生活信心。5、在宣传公民道德新风尚、推行移风易俗和计划生育、反对封建迷信、严格遵纪守法、维护社会治安、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方面积极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三、帮扶形式;根据帮扶对象的年龄、文化等具体情况和经济状况、居住状况的不同,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帮扶工作。1、一个党员联系一户。主要适用于党员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进行扶贫帮困。根据党员的自身能力和贫困户的具体情况,具体确定党员帮扶贫困户再就业的要求和自主创业的项目、达到的目标、脱贫的时限等任务。2、几个党员联系一户。主要用于帮扶那些子女无法完成学业、无劳动能力、无生活处理能力的特困户。要结合党员自身的经济实力和工作能力,确定主要责任和起主要作用的党员。3、对确有致富带动能力的党员,也可实行一名党员联系多户。

四、帮扶要求;1、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员结对帮扶工作,把其作为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级党组织要根据联系点党员和群众的具体情况,年初制定党员结对帮扶工作方案与帮扶目标,认真组织实施,并根据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改进、完善帮扶措施。2、帮扶对象确定后,各级党组织要帮助党员和联系户一起研究确定具体帮扶事项。每一个党员在帮扶中的责任,应根据党员和帮扶对象的具体情况而确定。党员应明确责任,按照要求,切实做好帮扶工作。3、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结对帮扶工作的经常性指导、检查和督促,每月召集党员召开结对帮扶工作会议,听取党员汇报结对帮扶工作情况,了解工作的进展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上级党组织每年要对各基层党支部党员结对帮扶工作进行一次考核,及时表彰先进、激励后进,促进结对帮扶工作。

“两票制”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 民主评议党员要按照党员标准,树立历史的辩证的观点,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

器,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二)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开展一次。(三)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主要是党员近期来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产方面的表现情况,评议时以摆问题、提意见、找差距为主,不能搞成单纯的评功摆好。 (四)民主评议党员在方法上采取“两评两定”进行,即党内评议和群众评议相结合,定性评议和定量评议相结合。(五)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应在乡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进行。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必要时由上一级党组织派人参加,评议结束后,应将评议情况转达本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六)党支部负责人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评议,以身作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党员意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决不允许打击报复。

党组议事决策制度

【党员和群众解对联系制度】 【党员和群众解对联系制度】

为进一步坚持和维护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挥党组织的整体功能,确保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贯彻执行,使党组织决策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制定本制度。一、议事原则 (一)议事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坚持在实际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议事和决定的原则;(2)坚持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3)坚持民主讨论、科学决策,会议决定的事项,无特殊情况一般不搞临时动议的原则;(4)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二、议事内容1、研究本单位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和重要工作的部署及实施措施。

2、研究干部的培养、推荐选拔,事业单位干部的任免及党的纪律检查工作。3、分析研究本单位及本系统反腐败斗争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制定反腐倡廉的具体措施和监督检查机制。4、研究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的问题,制定措施,并检查实施情况。5、审定局机关党政工作的计划和重大活动的安排部署。6、研究决定有关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三、议事时间:党组织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四、注意事项;

1、参加会议的同志,必须按时到会,不得无故迟到和缺席。2、开会过程中除特殊情况外,不会客。3、与会同志要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凡是没有规定传达的问题,不能随意传播。

党员学习制度

为切实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理论素养,加强党员的政治学习意识,推进党员的思想作风建设,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增强工作中的预见性和创新性,提高全系统整体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规范党员学习程序,提升学习质量,特制定《党员学习制度》。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中央重要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切实落实终身学习的理念,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无私奉献、开拓创新、树立党员形象的意识为重点,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理论联系实际,组织好党员学习活动。

二、学习计划与时间、地点

由党支部制定本单位的《党员学习计划》。

党员理论学习形成每月例会制度。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末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如遇急需传达的中央、省、市和局的重要会议精神,安排临时学习。

地点在各单位。

三、学习内容

以邓小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重大方针政策为主要学习内容,学习、传达党中央、省、市及局的重要会议精神及方针、政策、文件以及经济、政治、文化、法律、科技、管理、历史、军事以及与本职工作相关业务等知识的学习,结合实际研究本单位近、中期重点工作。使学习人员提高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论水平,了解和掌握国内发展大事及本单位发展思路、重点工作和具体工作方案与措施,增强大家的政治敏锐性和工作创新意识。在使党员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提高运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拓宽知识领域,提高工作技能。

四、参加范围

全体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

五、学习形式

学习采取自学、集中学习、讨论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学习将分门类设专题,联系实际研讨,观看录像片等并不定期邀请领导或专家作专题讲座。

集中学习研讨。每月一次集中学习,每人每年至少有一本学习笔记或一篇学习心得。

分散学习。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小组学习。 自学。每月每位党员自学时间不少于2小时。

每学年针对思想、组织和行政上的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由党支部书记邀请有关领导、专家,进行专题讲座或由组织委员组织党员收看党建专题讲座录象。

每月由党支部书记或学习委员推荐理论性强、内容丰富、信息含量大,有指导意义的文章(文件),帮助大家深入认识理解党中央、省、市及局的各项方针政策。

六、学习要求

党支部负责各阶段学习内容的组织、安排,力求做到计划周密、精心组织、健全制度、提高质量、务求实效,为圆满完成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奠定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学理论、议大事、转观念、出思路、促发展”,在求深、求实、求新上下功夫,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学习成员要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深入调研,勤于思考,切实做到学习时间人员到位,思想到位。结合本职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好各项学习内容,有意识地、自觉地指导工作实践。 学习成员要做到“三个有”即:有专用笔记、有学习体会文章、有个人学习小结,年度交支部办公室备查。

考勤制度。建立健全《党员学习考勤制度》,参加学习的成员要实行签到制度,一般情况不得请假。每次会议后统计出勤情况,并向有关人员定期予以通报。

建立年终述学制度。党员在年末总结工作时,要汇报一年来学习的收

获和体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从而推动全系统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深入进行。学习的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学习结果通报制度。支部将不定期对每个党员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对每次学习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撰写“会议纪要”,在党员会上通报学习情况,加强学习成果的交 流与辐射。

通过学习,要进一步坚定政治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提高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思想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党员学习的组织、形式和服务。在全系统党员中形成学习的自觉性和紧迫性,增强对学习型党员、学习型组织理论理解的正确性,夯实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思想基础,做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努力学习,做学习型党员,保证不断向上的活力。最终全面开展好争创“终身学习、全员学习”型支部的活动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党员和群众解对联系制度 第四篇

[篇一: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为发扬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光荣传统,特制定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建立党员领导联系点制度,定点联系乡、镇、村、企业弱势群众、重点项目,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每个党员与1-2名群众或部门建立联系。

2、定期了解被联系对象各方面的情况,做到知其家庭住址、人口、经济情况、技术特长、思想状况及主要社会关系。

3、对来信来访的群众以热情认真的态度接待,能办理的及时办理,不能办理的对其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4、及时向被联系对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交谈工作,交流思想,增进团结,广开言路,畅通民意表达途径,及时了解基层群众所需、所急、所忧、所盼、所想,积极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党的形象的窗口,党员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体现党员的先进性特质,才能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建立、健全党员联系群众长效机制,才能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拓展党员联系群众的途径,丰富服务群众的内容,畅通群众意愿表达渠道,构建党群互动平台,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团结全体教职工同心协力,加快建设国家级示范性高中的进程。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解决群众切身的实际困难、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为出发点,密切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发挥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和带动全体教职工,齐心协力,建设和谐校园,建设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实践和谐教育。

三、联系对象

1、入党积极分子预备队和积极分子。对这类联系对象,主要是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考察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情况。2、优抚对象、经济困难群众和学生等。主要是关心他们的生活情况,帮助他们尽可能解决实际困难。3、青年干部职工。了解他们的思想、生活、工作实际,从思想上、生活上、业务工作上提供切实帮助。4、帮教对象。要经常关心和教育他们遵纪守法,引导他们转化。

四、内容和要求

1、自觉地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自己的模范行动和深入细致的宣传解释与思想政治工作,把党的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化为改造“世界”的强大力量,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完成党的任务。

2、严格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关心群众疾苦,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3、遇事同群众商量,虚心向群众学习,在群众中寻求智慧和力量,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4、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和利益,坚决同侵犯群众权益的错误倾向和行为做斗争。

5、每个党员都要做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虚心听取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愿望,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6、党员在联系过程中,要做好“三个一”活动,即每月主动邀请联系对象谈话一次,每月听联系对象汇报工作一次,每周听联系对象的课一次。

7、立足实际,在岗位上发挥先进性,把握准党员联系群众的结合点。共产党员要成为思想、业务上的带头人。

8、建立党员联系群众手册。党员要将自己联系群众的情况认真记录在“党员联系群众手册”上,定期(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联系群众情况。

五、形式与方法

1、谈心活动。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主动找群众谈心、交流思想,及时掌握群众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学习工作状况,及时帮助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谈心活动要做到“五必谈”,即党员所联系群众在工作变迁、职务升降、退休离休时要谈话;受表彰、奖励、批评、处分时要谈话;工作中遇到挫折时要谈话;在遵守党纪国法、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作风方面发现问题或群众在这方面有反映时要谈话;对党员考核、考察或民主评议后需转达意见时要谈话。

2、座谈会。党小组、党支部和党委定期召开由共产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共同畅谈思想、人生理想和信念,汇报各自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互相提出建议和批评意见。

3、“结对互动、双向帮学”。党员与群众结成互帮对象。支部根据党员与群众人数的比例,结成若干对象,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共同提高。

4、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调查研究、接待群众、建联系点、通报情况等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确保有一定的时间深入基层,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指导工作、解决问题,增进对人民群众的理解,加深对人民群众的感情;通过建立群众接待日制度,建立起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的稳定渠道;每个党员领导干部相对固定联系一个科室、一个基层单位,以点带面,保持与基层干部职工的经常性联系;凡是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决定,党的建设、党的工作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及时向群众通报。

六、检查与考核

1、每个党员一个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联系群众工作情况。

2、党支部将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列入党建目标管理考核指标,每半年对联系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3、支部要及时掌握党员联系群众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例,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报道。

4、党委把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并且作为评先、评优与提拔任用干部的基本条件之一、

[篇五:农村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关系,增强党员群众观点,团结群众奋进,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制定此制度。

一、党员联系群众的主要内容

1、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深入农民群众虚心听取意见,及时向上级组织反映农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3、维护全体村民的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关心和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党员联系群众的基本要求

1、每个党支部委员和党员村干部必须联系一个组。

2、每个党员必须联系1名义上非党员积极分子,帮助后进群众提高觉悟,改进工作。

3、关心群众生活,在工作、学习、生活,包括生老病死等方面都应关心,尽可能为群众办实事,向组织反映群众合理正当的要求,对一些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要做好解释工作。

4、通过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教育、引导、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5、党员联系群众,每年要逐个指定具体指标,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6、带头加强廉政建设,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

三、检查与考核

1、每个党员一个季度向村党支部汇报一次联系群众工作情况,村党支部将党员联系群众的情况及时记录于支部活动记录。

2、村党支部将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列入党建目标管理考核指标,每半年对联系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纳入年终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作为考核党员实绩的主要指标。

3、村支部要及时掌握党员联系群众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例,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报道。

4、村党支部建立党员联系群众手册。

党支部工作制度
党员和群众解对联系制度 第五篇

[篇一: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支部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三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党员队伍。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四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五条医院党总支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从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和业务工作等实际,合理设置党支部。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划分为若干个党小组。

第六条党支部委员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确定的委员候选人应征得党总支原则同意后方可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七条支部委员一般为3-5人,3、组织生活的一般内容: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

4、每个党员无特殊情况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5、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

6、坚持党的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定政治立场,旗帜鲜明,着力端正党风、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含党组织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民主生活会的主要任务是每个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生活会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每名党员都要正确对待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准打击报复。

3、民主生活会的主题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4、民主生活会前,支部(含党委、总支)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班子集体或党员个人的意见或建议,整理后在民主生活会上反馈。

5、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或召集。主持人或召集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民主生活会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提出意见建议。

7、党员要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8、党组织领导成员要积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

9、民主生活会检查出来的问题,党组织和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要及时报告。

10、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5日内按要求将会议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

发展党员制度

1、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每个党员至少联系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建立保持一支占本村(居)人口5‰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3、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记入考察表。

4、对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5、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6、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40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7、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8、发展新党员以妇女和35周岁以下青年为重点,文化程度一般在初中以上,文盲一般不发展。

9、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由党支部组织仪式的,须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10、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并进行讨论和反馈。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不得拖延。

党组织任期目标承诺制度

1、党组织要根据上级党委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三年任期工作目标,报上级党委审查后,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2、党组织书记要代表党组织就任期工作目标向党员和群众(代表)作出承诺,并报上级党委,作为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

3、任期工作目标要分解落实到年度,逐年制定工作规划,逐年对照检查,逐年进行总结,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委报告。

4、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党组织要将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个人,明确考核奖惩措施,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

5、任期届满时,结合换届选举,党组织要对任期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党员和群众(代表)报告,接受查询和评议。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带头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在群众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要组织开展党员“双带”活动。有帮带能力的党员都要就近联系1-2户贫困群众,力所能及地帮助联系户解决生产、工作、生活中的困难。

3、老弱病残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文件和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4、对外出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理由、时间和地址,返回后,要及时报告外出情况。3名以上集体外出又在同一地点工作的党员,必须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外出6个月以上的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往所在地的党支部;外出在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党员,开具党员介绍信,参加所在地的党组织生活;对外出时间较长,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由支委分工负责,定期联系联络,及时了解外出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5、对外来党员,转来组织关系的必须接纳;对持党员证明信的,认真组织他们过好组织生活,并做详细记录。

6、对党员的纪律处分,须经支部大会讨论,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逐级上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经得起历史考验。

党务公开制度

1、党务公开内容: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的,一律向群众公开。党组织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党费缴纳、参与组织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党员结对帮扶等情况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党纪处分情况、党员其他应当公开的为随时公开内容。

2、党务公开要求: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使用村(居)党务(政务)公开栏,统一公开重点项目,统一公开形式,统一公开时间。党组织书记作为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确保党务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村(居)务(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结合起来,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要求。

3、党务公开结果的运用: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的反映和接受党员群众的检举。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由纪律检查部门认真核实,并作出处理,同时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及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党员学习制度

1、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现代科技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技能。

2、学习形式: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每月组织一次党员集中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有重要、紧急的学习任务随时安排。每名党员要按照支部安排的学习内容进行自学。每周1-2小时。

3、学习要求:每名党员必须重视政治学习,端正态度,认真对待。学习时,不得做与该次学习内容无关的事,不得随意议论,干扰他人。要积极踊跃发言,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本着有利于提高素质、改进工作的积极态度进行,不得漫无边际谈天。讨论时必须由专人作好记录,发言记录要妥善保管。将党员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集体学习和自学都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检。对党员经多次检查仍无学习笔记的,将在党员大会上予以通报公布名单,公布名单后仍不改正者将对其本人提出批评。

4、组织领导:党组织书记作为学习的组织者,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和组织实施学习活动;全体委员要带头参加学习,并做好学习辅导,努力提高学习效果;全体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教育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更不得以工作为借口不参加学习活动,要确保人员、时间、内容三到位。

党员汇报制度

为了加强同党员联系,及时了解党员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掌握群众对党组织的意见和要求,特建立党员汇报制度:

1、汇报时间:党员应定期向党支部作汇报。

2、汇报方法:可以口头汇报、书面汇报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汇报。

3、汇报内容:执行党的决议和完成任务情况、自己的思想动态及掌握的民情、对党支部或党员的意见建议。流动党员重点汇报在外活动情况及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进行,按照党员标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强化党性、党纪和党风教育。

2、民主评议党员采取“三评一定、末位定格”的方法,即:党员评议、群众评议、民主测评、组织定格。具体评议方法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导性意见研究决定。

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党组织书记主持,必要时由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评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将评议情况转达本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

4、对被评议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开除党籍及被除名外),党组织对其实施诫勉谈话,对不合格党员要限期整改,并落实帮教人和帮教措施。

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岗位特点,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1、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从项目、技术、信息、物资、资金等各方面进行扶持,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

2、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十万党员联群众”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二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

3、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所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4、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便民、利民活动,积极参加爱心捐赠活动。

5、做好群众工作。党员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走访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党员干部“双述双评”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员和干部管理,增强广大群众的民主政治意识,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1、“双述双评”的含义:“双述”即村干部述职、无职党员述责,“双评”即群众评议、党支部考评。

2、“双述双评”的对象:参加“述”的对象为本村全体村干部和活动能力的无职党员。参加“评”的对象为村支委委员和群众代表。

3、“双述双评”的内容。村干部就一年来根据分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述职,村支部书记还要就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落实管党职责加强党的建设进行述职。无职党员的述责内容除在工作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外,重点就参加“设岗定责”履行岗位职责和参加“十万党员联群众”活动所做的工作进行述职。

4、“双述双评”的程序。一是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要求全体党员认真总结年度内个人履行党员义务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以及在学习、生活、工作等各方面表现情况,并对照党章中党员标准认真查找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严肃认真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事求是地准备好书面“述职述责”报告。二是党支部组织党员面向全体群众代表,按照要求进行“述职述责”。流动党员应向支部请假并书面上交“述责”报告。三是群众代表根据各述职述责党员、干部平时表现和现场陈述,向党员、干部本人提出的一些问题,请党员、干部当场进行答辩。四是全体群众代表根据党员、干部的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对其进行“无记名”满意度测评。五是党支部对党员“述职述责”情况和群众代表“满意度测评”结果进行统计,并将结果(支部书记、党员本人签字)反馈给党员本人,帮助党员查找原因,分析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六是党支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党员针对“述职述责”活动中群众代表提出的缺点和不足,认真进行总结和反思,制订出整改计划和具体措施,切实达到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保持党员先进性的目的。七是对于表现不好、作用不突出、测评结果较差的党员,在支部内对其进行口头通报批评,并进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八是总结活动的开展情况。

5、“双述双评”的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无特殊情况,党员、干部都要积极参加。无法参加的党员应向支部请假并书面上交“述责”报告。评议结果作为党员、干部评先表模的参考依据。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应事先向党支部报告。

2、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将其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

3、党员临时或季节性外出且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仍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并报乡(镇、街道)党委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身份证明。

4、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相对集中的,建立临时党小组。

5、外出党员和临时党小组负责人应主动经常与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外出党员接到党支部重要活动通知后,应按时返回参加,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履行请假报告手续。

6、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身份证明。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7、对外来务工经商的党员,积极接受他们的组织关系和党员身份证明,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过组织生活。

党员电化教育管理制度

1、按照上级有关电教工作规划和安排,认真组织好播放和收看工作。每年播放电教片不少于15部。播前有预报、有准备,播后有讨论、有记录。

2、落实专人做好电教设备的管理、使用与维护工作,做好有关记录工作。

3、要建立党员电教设备、器材和电教片档案,内容包括电教器材、设备明细、电教片目录,电教片发放、借用登记等。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4、党员电教设备要用于党员教育,不得挪作它用,不可播放与党员电教无关的节目。使用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操作。党员电教设备一般不得外借,特殊需要时,须经领导批准。

“城乡互联、结对共建”制度

为深入实施“五个基本”建设提升工程,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特制定本制度。

1、双方应在民主、平等和自愿的前提下,本着优势互补和互惠互利原则,开展结对联建活动。充分发挥城乡双方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各方面的优势,促进双方共同协调发展。

2、双方要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互借鉴,相互帮助,统筹城乡共同发展,逐步实现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一体化的党建新格局。

3、双方从实际出发,在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制订结对联建的规划和方案,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确定工作内容和形式,落实工作措施,在双方人力、财力、物力允许的情况下,每年确定突破、创新的工作重点,不定期开展各类联建活动。

4、达成协议的共建活动在区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双方党组织共同负责实施,主要围绕“建强一个好班子、制定一个好规划、选准一个好项目、建设一个好阵地、制定一个好规划”等“五个一”开展工作。

5、双方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创先争优“五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内容,丰富联建内涵,提高统筹城乡党的基层组织科学发展水平。

结对帮扶制度

1、党组织根据每个党员的活动能力、专业特长和各自的具体情况,采取组织决定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联系对象,凡有联系能力的,一般应联系1-2户(名)贫困户或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或特困职工。

2、要建立结对帮扶活动台帐。结对党员要与被帮扶对象签定帮扶责任状,责任状一式三份,党组织、党员与被帮扶对象各一份。

3、结对帮扶活动要做到“三明确”、“三经常”,即:帮扶对象明确、帮扶内容明确、帮扶职责明确;经常了解被帮扶对象的思想和生产、生活情况,经常做被帮扶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为被帮扶对象提供资金、技术和信息服务,共同商讨致富的思路和办法。

4、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帮扶工作专题汇报会,并做好记录。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经验交流,每一年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并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对优秀党员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民情访谈制度

1、访谈对象:村(居)两委干部按联系级开展“民情访谈”。访谈对象为各村(居)群众,重点是村(居)民代表、党员、“三培养”对象和困难户。

2、访谈时间:白天或晚上均可,每月三次以上。

3、访谈要求:每次访谈有两人以上参加,携带<民情日记>并详细记录访谈情况。对访谈时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帮助记录并帮助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向上级有关领导反映,一时不能解决的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党员干部值班制度

为了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切实发挥基层组织活动阵地服务人民群众的积极作用,特制定党员干部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村(居、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部分党员在办公室轮流挂牌值班,开门办公,服务群众。

2、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防汛抗旱等特殊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

3、值班任务:①、值班人员对值班当天的群众来访和出现问题负首问责任;②、积极做好接待、协调和处理工作,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接待群众来访,调解群众纠纷、邻里矛盾,办理有关手续,受理村(居)民对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答复解释村(居)民提出的问题;③、受理村(居)民委托代办事项,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④、负责处理日常村(居)务工作,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⑤、接待上级检查考核,搞好上传下达,上下联络工作;⑥、及时更新党务、村(居)务公开内容;⑦、维护活动室的环境卫生及财产安全;⑧、值班期间遇有突发性紧急事件,应及时向乡(镇、街道)党政办公室或主要领导汇报,并通知村(居)其他领导共同做好应急处理;⑨、填写好值班日志,办理好交接班手续。

4、值班要求:①、村(居)干部实行轮流值班制,按时交接班,不得缺岗漏岗。值班干部有事外出应按ab岗制度办理;②、将规定工作日和干部轮流值班表及联系电话在本村(居)醒目位置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办事;③、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有失职渎职、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④、值班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工作日、工作时间值班,发现脱岗一次罚款30元,在值班人员工资中扣除;⑤、村(居)干部个人连续脱岗3次以上者,年终考核为不称职,并进行诫免谈话;单位发现连续缺岗5次以上者,年终考评单位为不合格,不得参加任何评先表优活动;⑥、聘请区乡(镇、街道)党代表、人大代表、老干部等为村(居)干部值班制的监督员,对值班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将全年值班考勤情况作为村(居)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议五公开(议事恳谈)制度

1、五议五公开内容:“五议”包括村(居)民党员建议、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党员代表大会决议;“五公开”包括提议事项、审议程序、决议结果、实施方案和办理结果公开。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人要积极维护集体领导,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畅所欲言,求真务实。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参会人要坦诚相见,密切合作。党支部的决议形成后,党员要自觉、模范的贯彻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反映,但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

4、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凡需提请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提出初步意见,再提交会议研究决定。对一时不能解决的事宜,应暂缓做出决定,相互交换意见,下次再议。做出决议后,要按照分工,抓好工作落实。5、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参会人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对会议决定的内容,凡属应保密的,不得向外泄露,如有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后果,将按照党内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

群众说事制度

1、说事地点:“群众说事”室设在村委会办公室(或党员活动中心)。

2、说事时间:“群众说事”日定为每周五。

3、听事人员:乡(镇、街道)包村联系(居、社区)领导干部、村(居、社区)干部。

4、说事内容:群众想说的话、想说的事和困难等。

5、凡说事日,乡(镇、街道)包村联系(居、社区)领导干部、村(居、社区)干部在村(居)委会办公室值班,接待群众说事,及时解决处理问题。

6、建立群众“说事”登记簿、信访意见反馈卡。在规定的时间内调处好所“说”的纠纷,处理完所“说”的事项,解决好所“说”的困难,并请当事人在说事(调解)记录簿上填写满意度评价。对所反映的事项,能直接答复解决的应现场及时给予答复解决;一时不能答复需要调查处理的,按照矛盾排查调处的程序和原则进行调处。

7、“群众说事”纠纷调处接待室要做到:热情接待、热情询问、热情处理、热情回访。及时公开信访内容、公开调处程序、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处理结果、公开反馈意见。乡(镇、街道)包村(居、社区)联系领导、村(居、社区)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到岗、接待不热情、记载不详细、调查不耐心、处理不公开、群众不满意或激化矛盾的,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取消当年评先表优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代办(上门)服务制度

1、应依据公开、公平、公正,依法、高效和自愿的原则。

2、代办(上门)服务代办点设在“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也可到村(居)办公室办理。

3、代办(上门)服务范围:属乡(镇、街道)全程办事代理室受理的事项(按规定申办人必须到场办理的除外);需由村(居)两委办理的事项;为申办人提供咨询和解释等服务事项;其他适宜在村(居)级代办点受理的事项。

4、代办(上门)办事程序由受理、传递(上门)、回复(办理)三个环节组成。

5、受理时,可采用书面、口头等方式受理,做好代办(上门)服务记录,并向申办人告知承诺时限。对申办人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补办事项。无明确办理时限的一般半月内办结。

6、传递(上门)时。要主动与乡(镇、街道)“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等及时做好衔接工作。

7、回复(办理)时,及时做好说明和资料归档工作,并听取申办人的意见。

8、申办人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等形式,向乡(镇、街道)办公室投诉。各代办点遇到重大投诉事项以及涉及到其他单位的投诉事项。应及时上报乡(镇、街道)办公室。各代办点应定期对申办人进行回访,遇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

9、代办员由乡(镇、街道)包村(居)干部和村(居)全体干部等组成。村(居)干部负责受理和回复工作以及传递需由

村(居)两委办理的事项;包村(居)干部负责传递需由乡(镇、街道)受理的事项。

10、代办(上门)服务工作情况与村(居)干部和包村(居)干部年度考核挂钩,有3次以上不满意记录的取消年度评先表优资格,有5次以上不满意记录(非人为因素)的建议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机关党支部书记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及经济、科技、文化和业务知识等,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强化党性党风教育,促使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3、负责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提高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围绕“五个基本”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地发展党员工作,特别要重视从一线、基层青年干部职工中培养积极分子。

5、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本系统和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本级和下级党组织任期届满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党务公开,及时公布党内信息;支持本部门(单位)党代表开展工作,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保障。

7、坚持从严治党,监督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国法政纪,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独罪行为作斗争。

8、每月坚持党的组织活动,坚持“三会一课”和党课等制度。每月进行一至两次党课教育。经常听取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社区党支部书记职责

社区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社区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的决定、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的工作,将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居民区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各项服务;

3、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交流情况,相互配合,积极协调社区各种组织、单位的关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做好各项工作。

5、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6、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

7、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村党支部书记职责

村党支部书记在村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结合本村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的法令,以及上级的决议、指示。

2、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推动全村科学发展。

3、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领农民致富。

4、紧密联系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想,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5、加强村民群众教育,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计划生育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6、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村党支部建设。

7、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企业重大问题的决定,同企业负责人(业主)保持密切联系,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组织党员和员工努力完成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等任务。

2、抓好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参与讨论决定本企业的重大问题,参与对奖金分配、人员调整、员工奖惩等问题的研究。支持和协助企业负责人(业主)在经营管理、生产指挥、技术开发等重大问题上作出正确决策。

4、抓好本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生产经营,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依靠职工群众,关心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领导本企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并根据企业特点,独立开展工作。

6、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教育和引导员工尤其是班组长以上骨干积极靠近党组织,搞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企业内的党员队伍。

7、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

8、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9、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党组织议事决策制度

1、党组织议事决策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坚持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严格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议事决策;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使决策符合时代要求、符合客观规律、符合工作实际。

2、议事决策内容: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党委、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意见和措施;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研究干部职工的任免、调动、退休、奖惩、聘用及干部的推荐工作;研究确定党组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研究有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党组织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其它需要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3、议事决策程序:党委(总支、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组织书记、党组织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会议议题要提前拟定,并经主管党组织成员审核把关、党组织书记审定后提前2天通知党组织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党组织书记不在时,党组织会议由受委托的党组织成员主持,会后向党组织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党组织会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党组织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组织成员沟通。党组织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织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部党组织成员到会。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党组织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组织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党组织成员的半数为通过。党组织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对应由党组织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组织会时,党组织书记可与有关党组织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组织会报告。

4、议事决策纪律:凡属党组织职责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由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讨论决定问题时,每位党组织成员要根据集体决定和分管工作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会上讨论问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正确的集中。允许保留个人意见,但必须无条件执行会议形成的决定。

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1、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实行组长负责制,党委(组)书记为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活动,检查和指导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委(组)书记不在时,可由书记委托主持工作的党委(组)成员负责。

2、所有党委(组)班子成员为参学对象,并可根据需要适当扩大参学人员范围。

3、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等重要理论;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创新理论等;中央、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历史等各方面综合知识。

4、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1次,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

5、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档案,记录学习计划、学习资料、考勤记录、个人学习笔记、集体研讨学习发言和中心组学习成果等资料。坚持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提倡和鼓励利用业余时间认真看书学习。每个人都要建立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年终交组长审阅。理论中心组成员要根据自己工作业务特点,每年深入基层进行专题调研,每人每年至少要撰写1篇理论联系实际的论文或调研报告,并在理论中心组学习时进行交流。

6、理论中心组成员要带头自觉参加集体学习,不得无故缺席。因事因公不能参加学习必须向组长请假,并须经同意。

[篇四: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实施意见>。促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

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

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

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

党员发展工作总结
党员和群众解对联系制度 第六篇

[篇一:2009年发展党员年度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的工作。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方面,建立健全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制度,今年以来,党员以及群团组织积极向各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6名,扩大入党积极分子后备人选队伍。明确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责任,党支部对每一名入党积极分子都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教育计划,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党员发展工作总结。同时还建立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档案,党支部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局党委根据<入党教材(2009年修订本)>为主要培训教材,

加强制度建设
党员和群众解对联系制度 第七篇

[篇一:加强党的制度建设]

党的制度建设,关系到党的正确路线的制定、巩固和发展,关系到党的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关系到全党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关系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关系到依法治国战略的实现,一句话,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

党的制度建设是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重大问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深刻总结自身建设的历史经验,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深刻教训的基础上,作出了依靠改革和制度建设党的重大决策,逐步建立起一套与我国社会政治生活相配套、与国家制度相衔接的党的制度体系,推进了党的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和制度化。但是,从整体上看,党的制度建设在有些方面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加强制度建设。我们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等、自愿、协商的原则,充分挖掘并合理配置农村社区资源,广泛开展结对党组织共建活动。

二是加强社区运行管理机制建设,规范社区工作行为。进一步理顺社区运行管理工作关系,改进工作作风和方法,变街道各办公室分别部署工作、下发通知,为统一集中开会部署工作,减少了社区频繁应对各类会议的现象;建立健全了机关内部各办公室联动机制,完善了社区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定期召开社区建设工作研讨会,统筹社区各项工作,集中解决社区存在的问题。

三是加强社区人才管理机制建设,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以建立社区服务站为契机,不断完善社区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选人用人模式;积极吸纳关心群众、热心公益事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充实社区干部队伍;完善外来人口协管员、劳动协管员、司法助理员、城管协管员、残疾人专干、计生专干等各类协管员的综合管理机制,切实做到“建好站,配好人,分好工”,实现社区工作社会化管理。

[篇三:加强校园制度文化建设]

一、通过加强学校物质文明建设,形成学校的物质文化

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物质文化是推进学校文化建设的必要前提,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的支撑。校园物质文化,属于校园文化的硬件,其每一个实体,以及各实体之间结构的关系,无不反映了某种教育价值观。完善的设施、合理的布局、各具特色的建筑和场所,能使人心旷神怡、赏心悦目,有助于陶冶校园人的情操,塑造校园人的美好心灵,激发校园人的开拓进取精神,约束校园人的不良风气和行为,促进校园人的身心健康发展。

校园物质文化既是校园文化的物质载体,又是校园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要重视提高学校物质建设的文化品位,根据教育特点、区域特点、时代特点,吸纳中外文化的精华,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在建设规范化、标准化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独特的文化风格。

二、通过全员参与,开展各种创建活动,形成学校的行为文化

校园行为文化是师生文明素质的表现,是校园文化建设的最终体现,表现在学生的文明行为、教师的教育行为、学校的管理行为以及学校人际关系等方面。

校园行为文化既是学校文明程度的体现,也是学校教育、管理水平的体现。学校要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积极开展“文明修身”工程,在学生中开展修道德之身、修心灵之身、修健康之身、修溢美之身、修创新之身,引导学生开展基础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体育美育活动和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创新型人才。要重视师德建设,增强广大教师争做光荣的人民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激发广大教师严格自律,恪尽职守,树立人民教师良好师表形象。学校要依法治校,通过民主管理,调动每一位教职工的积极性,及时地排除和避免教职工之间、师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形成一个团结、和谐、统一的集体。

三、通过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学校的制度文化

校园制度文化作为校园文化的内在机制,包括学校的传统、仪式和规章制度,是维系学校正常秩序必不可少的保障机制,是校园文化建设的保障系统。“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建立起完整的规章制度,才能规范师生行为,保证校园各方面工作和活动的开展与落实。

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既是广大师生的行为准则,又是校园文化的重要内容和表现形式。学校要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使学校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体现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要按章办事、不徇私情,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促进广大师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四、提炼办学育人理念,形成学校独特的精神文化。

校园精神文化是校园文化的核心,是学校的灵魂,主要包括校园历史传统和被全体师生员工认同的共同文化观念、价值观念、生活观念等意识形态,是一个学校本质、个性、精神面貌的集中反映。

校园文化建设不是孤立的建设活动,而应把它定位为各类创建活动的集合,与各级规范化学校、各类示范学校、各级文明学校、花园式学校、绿色学校等的创建工作结合起来,把它作为提高学校管理层次,体现学校办学特色,推动学校不断向更高层次迈进的有效载体;应重视发挥师生的主体作用,采取有力措施,调动广大师生全员、全程、全方位自主参与校园文化建设的积极性,让师生在主动参与中得到锻炼,提升知识品位、文化修养及价值观念,实现师生和学校共同发展,共同提高,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篇四: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为了保障生态文明建设顺利推进,党的十八大报告突出论述和部署了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这主要包括: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积极开展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试点,建立资源环境领域的市场化机制;加强环境监管,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等。

社会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是制度安排的结果,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制度建设的意义在于:人无完人,不仅要依靠觉悟、自律,而且要依靠完善的体制机制来激励和约束人们的行为。加强制度建设,对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和政府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作出一系列部署,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如单位gdp的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仍然较高。之所以如此,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我国生态文明制度还很不完善。目前比较突出的问题有以下几个:一是环境产权制度不明晰,环境经济政策体系不完善。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刚刚起步,相关法律制度尚未确立,合法的排污量难以界定。由于环境产权界定不清,利益主体不明,再加上支持资金严重不足、补偿标准低且缺乏可持续性,生态补偿机制还很不完善。二是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不健全,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机制尚未建立。三是环境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监管机制不健全。四是在很多地方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中,生态环保指标所占比重低,经济发展指标所占比重过高,以gdp为主导的发展观仍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 ,导致经济发展方式粗放,资源消耗高、利用率低,环境污染严重。五是对生态文明制度建设重视不够、认识不足,没有充分认识到较为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对环境保护和资源有效利用的重大意义。

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首先,进一步调整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淡化gdp考核,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中,考核制度最引人瞩目,最应予以重视。考核制度是转变观念、改变行为的指挥棒,对生态文明建设具有牵引和保障作用。因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首要的是完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度,促使领导干部将相关工作落到实处。其次,合理设置管理机构和划分管理职责,优化行政资源及相应的财政资源配置,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健康和威胁资源、环境、生态安全的突出问题。第三,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进一步充实完善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应更多地通过司法途径追究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者的责任,索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维护公民环境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永续发展;需要对一些不适应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经济政策和法规进行修订,制定有利于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的经济政策法规。第四,着眼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尽快建立操作性强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以体现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生态产品公平分配原则。通过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倒逼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第五,完善生态环境教育与公众参与制度,促进民间环保组织健康发展。只有大幅提升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生态文明建设才会有广泛而坚实的基础。

[篇五:加强校园制度建设]

在制定学校规章制度中,我们特别做到科学、民主和稳定。

一、科学在制订学校规章制度时,要注意科学性。一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必须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令为依据;二要符合教育规律和学校发展规律;三要符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如我校的办学章程、管理章程、五年发展规划等都是在上述基础上,经过不断的修改完善的。科学地制订规章制度,实际上体现了教育教学规律,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具有法制性和可操作性。

二、民主学校的规章制度中,很大一块涉及到“人”的管理、涉及到学校利益的再分配。因此制订时必须以符合广大教职工的意愿、体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为前提,充分发扬民主、尊重教职工的意愿。我校的规章制度的制定都是经过全体教职工的讨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分别以党总支、行政会议、校务会议讨论通过;凡涉及到教职工的分配、奖励方面的规章制度则交由教职工代表大会上通过。民主地制订规章制度,体现了教育以人为本的思想。

三、稳定另外,教育的长期性决定了学校制订的规章制度还必须具有稳定性,俗话说:“政策稳,人心定”。有稳定的规章制度才有稳定的学校管理。因此,学校内部的规章制度不能朝令夕改,否则广大师生将无所适从。当然,学校规章制度的稳定又是相对的,不是固定不变的,随着时间、条件的变化要不断进行更新完善,规章制度建设也要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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