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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五保户危房改造施工日期不能超过什么日期

2016-12-13 10:27:0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年五保户危房改造施工日期不能超过什么日期(共9篇)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以及危房鉴定标准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以及危房鉴定标准农村危房进行改造时,是可以申请危房改造补助的。以户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申请,经过金鼎单位鉴定后,危房可就不同等级领取不同金额的补助金。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三部委有关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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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以及危房鉴定标准
2016年五保户危房改造施工日期不能超过什么日期 第一篇

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以及危房鉴定标准

农村危房进行改造时,是可以申请危房改造补助的。以户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申请,经过金鼎单位鉴定后,危房可就不同等级领取不同金额的补助金。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三部委有关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精神,以及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试行)>的通知》(建村〔2014〕66号)等要求,为切实做好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

2016年,计划完成1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及贫困残疾人家庭。

二、补助对象与标准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二)政府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1.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2.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上述政府补助部分,中央财政按户均7500元补助,国贫县和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区),省级按户均3000元补助,其他一般县(市、区),省级按户均2000元补助,由各地根据改造方式统筹安排。除中央和省级补助外,其余政府补助部分由市县承担。市县级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市县级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各县(市、区)应根据下达的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总额,细化落实措施,合理安排各乡(镇)、村的危房改造任务,科学确定重建户、修缮加固户数量。

三、改造方式与时限

(一)改造方式

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

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

传统村落和危房较集中的村庄优先安排,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

(二)完成时限

2016年11月底完成全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四、改造要求

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执行《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

(一)加强危房改造管理

1.严格把握改造对象。各地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同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2.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

各地要按照基本要求加强引导和规范,积极组织制定农房设计方案,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要求,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和传统风貌。

3.强化农房建设监管。各地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建村〔2011〕 115号)。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编印和发放农房抗震设防手册或挂图,向广大农民宣传和普及抗震设计常识。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要健全和加强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

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乡镇建设管理员要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基本建设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记录。

4.加强传统民居保护和农房风貌建设。农村危房改造要注重对传统民居的保护。对于

【2016年五保户危房改造施工日期不能超过什么日期】

传统村落范围内的传统民居,要严格按规划实施修缮和改造。要在保证安全和经济的条件下,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房风貌建设水平。加强对农房风貌建设的技术指导与管理,注重在建筑形式、细部构造、室内外装饰等方面延续民居风格,推动建设具有传统民居特色的现代农房。加强农房风貌综合建设,开展院落整治、利用和美化,努力使改造后农房与院落及周边环境相协调。

5.加强工程验收管理。危房改造结束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工作由县级农村危房改造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乡镇、村等有关人员参加,验收重点包括工程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情况、是否符合年初计划等。市级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门组织进行复查。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制度,完善激励约束并重、奖惩结合的任务资金分配与管理机制,逐级开展年度绩效评价,综合评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与政策执行情况。

(二)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各地要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88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执行规定标准,直接将资金补助到危房改造户,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

市县财政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凡经举报、媒体曝光等途径反映农村危房改造问题严重,查证属实的,将不再安排该县(市、区)下年度危房改造指标。

(三)完善档案、信息管理

1.完善农户档案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其中档案表按照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公布的样表制作。今年,将制定农户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农户档案管理。在此基础上,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表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录入系统。各地要提高农户档案录入数据质量,加强对录入信息的审核与抽验。

2.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各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执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于每

月3日前将上月农村危房改造进度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组织编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将建设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及时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2016年五保户危房改造施工日期不能超过什么日期】

2016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按照以满足农户量基本需求为目的,优先改造量困难、最需求群众的量危险房屋的原则,根据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总体规划,各阶段的改造对象为:2009年—2012年主要改造五保房一、二、三级危房;低保户一级危房;困难房一级危房;一般户一级危房;茅草房;“整县推进”试点工程涉及的二、三级危房;2013年—2016年主要改造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三级危房。

按照“群众自建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政府对各类对象和危房等级的户均补助标准为:

(一)五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二)五保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三)五保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四)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五)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

(六)一般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七)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2016年五保户危房改造施工日期不能超过什么日期】

(八)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上述补助标准为户均补助标准,各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在切实体现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帮扶特困群众的前提下,在不改变危改资金用途的情况下,以农民群众满意为基础,根据危改户贫困程度、房屋危改程度实际情况,可对户均补助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保调整后的补助资金必须根据危房等级和农户贫困善状况划分补助档次,严禁“平均”或“普惠”等现象的发生。

2016年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
2016年五保户危房改造施工日期不能超过什么日期 第二篇

2016年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通过宣传引导,结合群众自身建房意愿,积极发挥农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主体作用。各村委会要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予以引导、鼓励、支持和帮助。

(二)坚持规范操作、公开透明的原则。公开资助政策、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规范操作程序,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客观公正、群众满意。

(三)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充分考虑农户的承受能力和生产生活习惯,尊重当地自然和建筑形式,尽量加强地方建筑材料的使用,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与传统风貌。

(四)坚持科学规划、节约用地的原则。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相对集中的要求实行统筹规划,分批实施。新建、改建住房要符合镇和村庄规划,尽量安排利用村内空闲用地、闲置宅基地和原宅基地进行建设。

(五)坚持资源整合、项目结合的原则。结合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土地整理、扶贫安居、水利、调整公路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2016年第二批136户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任务以及农户档案整理、信息录入和补助资金的拨付工作。

三、实施对象及范围

(一)实施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农村贫困户以及有条件实施改建的其他危房户。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需新建或重建)或局部危险(C级,需维修加固)的房屋。

【2016年五保户危房改造施工日期不能超过什么日期】

(二)实施范围。本次危房改造工作具体任务安排详见《XX镇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分解表》(附件3)。各村委会要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对传统村落和危房较集中的村庄予以优先安排,对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和风貌整治。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村委会要组织力量通过现场查看、议定评比等方式综合确定对象户危房等级,其中,符合实施条件,本年度内进行改造或因特殊情况需跨年完成改建任务的对象户可纳入实施范围;对虽符合实施条件,但在城镇拥有商品住房的对象户不予纳入。

四、建设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应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的要求,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原则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3人以上农户(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18平方米,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家庭人数和农民生产生活实际适当调整,房屋功能应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危房改造新建房屋必须参照县住建局提供的建房图集建设,确保房屋外观风貌统一协调。

五、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资金补助标准和省级配套补助分类标准见下表:

每户农村危房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国家补助的优惠政策(如灾后重建资金等),不得重复享受。

六、组织保障

(一)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村委会、镇属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将该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加以落实。镇政府成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由县人民政府集中管理、统一使用,实行专款管理、封闭运行,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镇政府将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对危房改造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三)规范操作,强化社会监督。一要实行入户调查核实制度。镇、村、社三级在审批、审核、评议时,必须入户调查核实,具体了解实际情况和征求村民意见。二要实行群众集体评议评审制度,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决定。三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村委会评议情况、镇审核情况和县审批结果都必须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四要加大宣传和舆论监督。各村要利用广播、公示栏和板报等形式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设立举报箱和咨询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

(四)明确要求,确保顺利实施。一是以村为单位开展调查摸底,准确掌握资助对象的住房情况、致贫原因、贫困程度等,根据调查情况核对资助对象、确定资金方式及标准,并登记造册,建立台帐。二是各村委会对资助新建房屋对象要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坚决防止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现象。同时,改造住房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选址要求,配套基本居住条件设施。三是要结合新农村综合体、聚居点建设,鼓励建房对象根据县住建局免费提供的农房建设户型图集进行修建,同时配套建设户用沼气池,保证改造住房既经济实用,又美观大方,符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五)明确责任,严肃问责。各村委会及镇属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作,确保我镇危房改造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要建立领导干部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社的工作机制,各驻片领导及驻村干部(名单见附件2)负责对各村改造实施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并按要求将改造实施情况上报镇政府。凡在危房改造中组织不力、严重影响工程顺利实施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徇私舞弊、以权谋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有关人员要严格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6年农村危旧房改造资料册 (1)
2016年五保户危房改造施工日期不能超过什么日期 第三篇

编号:

农 村 危 房 改 造 档 案

村、组 名 称:

户 主 姓 名:

农 村 危 房 改 造 申 请 表

说明:

1、结构类型指砖混、砖木、砖(石)拱型及其他; 2、改造方式指新建、改扩建、修缮。

农 村 危 房 现 状 调 查 表

说明:1、贫困类型指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其他贫困户; 2、结构类型指砖混、砖木、土木、砖(石)拱型及其他;

农 村 危 房 改 造 审 批 表

乡(镇) 村 组 (户主姓名)

农 村 危 房 改 造 图 片 资 料

改造户姓名: 1、改造前房屋照片

2、改造中房屋照片

3、改造后房屋照片

2016年农村危旧房改造资料册 (1)
2016年五保户危房改造施工日期不能超过什么日期 第四篇

编号:

农 村 危 房 改 造 档 案

村、组 名 称:

户 主 姓 名:

农 村 危 房 改 造 申 请 表

说明:

1、结构类型指砖混、砖木、砖(石)拱型及其他; 2、改造方式指新建、改扩建、修缮。

农 村 危 房 现 状 调 查 表

说明:1、贫困类型指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其他贫困户; 2、结构类型指砖混、砖木、土木、砖(石)拱型及其他;

农 村 危 房 改 造 审 批 表

乡(镇) 村 组 (户主姓名)

农 村 危 房 改 造 图 片 资 料

改造户姓名: 1、改造前房屋照片

2、改造中房屋照片

3、改造后房屋照片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6年五保户危房改造施工日期不能超过什么日期 第五篇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近期,**市审计局在运用大数据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等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时发现,当前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落实中,还存在五大问题,需要重视和解决。

一是县级计划分配不及时。存在危房改造计划指标分批次下达到县级后,未能及时下达镇、村问题。尤其是下半年第二批指标,若不能及早安排到户,影响了危改户改造进度,全年目标任务就难以完成,政策的实际效果也会受到折扣。

二是补助资金拨付滞后。各地普遍因担心危改户“拿了资金不建房”、“过不了关”而选择在房屋改造竣工后,待验收合格,方将资金拨付给危改户,有悖于政策初衷。未能切身考虑贫困户实际困难,帮助解决房屋改建资金难题,导致政策出现走样。

三是系统信息存疑率高。漏登错登较多。诸如五保户、低保户、残疾家庭信息漏录,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等没有录入;有的五保户错登为低保户,D级改造对象录为C级,或C级录为D级;存在重复登记;家庭人员、建筑面积,以及改建后的房屋与系统录入的照片不一致等。

四是危改对象认定不准。审计发现,部分危改农户新建房屋建造标准及室内装修档次高,是否存在“优亲厚友”,是否是“经济最困难”的贫困户引起质疑。

五是少数建房面积超标。检查中发现,大部分改造后的房屋符合“最基本居住条件”要求,但仍有少数危改户举债建房,改造后的房屋建筑面积远远超过规定的60平方米,有的甚至建两层达200平方米以上,造成新的贫困。

六是房屋质量监管不到位。审计调查发现部分改造后的房屋楼梯无支撑柱、房屋多处沉降不均、墙面开裂等,存在新的安全隐患。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是满足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需求的关键举措,是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载体,事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事关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大局。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措施、完善制度、推进落实,确保此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居住安全问题。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县市区是责任主体,乡镇是实施主体。各地住建部门要第一时间对计划指标进行分配下达,制定年度工作方案。乡镇政府要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加强对从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管理和监督,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违规统筹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指导并监督村(居)委会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公示制度,确保补助对象精准;固定专人负责录入信息并对所录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特别是危房改造

面积、建设投资、户主身份、贫困类型、危改照片、补助原因等重要数据要真实准确,发现错误要及时更正。

二是完善制度缺陷。认真考虑危房改造贫困户实际困难,将补助资金第一时间拨付到户,乡镇政府可同各村(居)委会签订协议,明确由村(居)委会加强对危改户房屋改造过程的监督、指导,并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保证改造工程进度和房屋质量安全。房屋改造面积应遵循适用原则,应充分考虑贫困户家庭实际情况和现实需求,不宜限定在60平方米以内。

三是加强监督问责。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违法违规使用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持续震慑力量。各地住建部门要加强与当地发改、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联系,共同开展危改检查和查处工作;对经投诉、查办案件、审计或者其他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要按程序进行履职问责调查、处理,并实行“一案双查”,不仅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还要追朔追查申报、审批等环节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切实落实危改政策要求和资金管理规定。

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2016年五保户危房改造施工日期不能超过什么日期 第六篇

天元区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区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问题,按照《湖南省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

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和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以农户自筹为主,通过政府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

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不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坚持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要把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的要求贯穿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新建的住房要符合乡村规划,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地闲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

坚持整合资源的原则。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社会可用资金和新农村建设资金,集中安排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

(三)目标任务

按照省统一安排,2016年全区第一批危房改造任务是120户,第二批任务待省下达后再另行安排。各镇要制定中长期规划和实施方案,11月底前全面完成国家下达建设任务,到“十二五”期末,全面完成分散供养五保户的危房改造,农村贫困群众危房得到有效改善,农村贫困群众居住条件明显提高。

二、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资金管理

(一)补助对象

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或无房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和因灾倒房户。对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应优先帮助改造。

(二)补助标准

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补助标准。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无建房能力的分散供养五保户、除政府救济外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农村特困对象新建房屋,每户补助2万元。

2、农村低保户新建房屋,每户补助1万元。

3、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新建房屋,每户补助6000元。

4、其他贫困户新建房屋,每户补助3000元。

5、修缮加固根据房屋破损修缮程度每户补助2000-5000元。

6、因灾倒房户新建房屋整合倒房重建资金,根据贫困类型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新建两层楼房以上或建筑面积超过150平方米的建房户每户补助3000元。补助标准由镇根据农户自救能力、危房改造方式(新建或修缮)与其签订协议。

(三)资金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严格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补助资金原则上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区民政局通过镇一次性直接发放给农户。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三、危房改造实施要求

(一)改造方式

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民自建为主,以分散分户建设为主。选址尽量避免洪水、泥石流、干旱、雷击、冰雹等气象地质灾害多发的地点。危房改造任务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可将危房改造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通过整合新农村建设等方面资金,定点连片建设。对无房或者居住在危房的分散供养五保户可以以村为单位建“五保之家”。

(二)改造标准

1、建筑面积: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纳入政府补助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为1人户30平方米左右,2人户40平方米左右,3人户60平方米左右。

2、墙体结构:住房主体为砖(木)瓦结构,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房屋顶部至少要用竹(木)板封闭。

3、配套设施:有厨房、卫生间;有进出道路;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家具及其他生活设施基本齐全,能满足居住对象生活需要。

4、设立标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全省统一设计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标识。

(三)技术服务

各相关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农村了解情况,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房设计图和施工方案,免费发放给农户参考。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

(四)档案管理

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建村函[2016]168号)和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的通知》(湘民办函[2016]247号)要求,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竣工验收表等材料,其中档案表必须按照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系统。各乡镇接到下达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危改对象基本信息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并按工程进度及时更新进展情况,确保及时、全免、真实的反映工程进度。2016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工作。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从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中随机抽查各地信息录入、进展、和完成情况,定期通报。

四、项目实施和管理

按照省下达的2016年危改任务,切实抓好落实实施。

(一)调查摸底,登记造册

各镇政府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其他贫困户无房和危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此项工作于5月20日前完成。

(二)严格程序,确定对象

各镇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具体补助对象的确定,严格按照“本人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张榜公示、镇政府审核、区民政局审批”的工作程序进行。对象确定工作要在5月底前完成,于6月10日前将危改对象基本信息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各镇要组织与获批准危房改造的农户签订协议,明确具体建设要求、补助标准、和开工、竣工时间,让户主签字,做好施工准备。

(三)制定方案,组织实施

各镇要制定工作方案,将改造任务落实到户,工作责任细化到人,组织人员于6月10日前完成与危房改造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及时组织补助对象开工建房或维修加固房屋。

(四)检查验收,总结工作

要加强对建房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情况监督检查。实行项目半月报制度,各镇于每月底和中旬将改造进度报区民政局。10月初,各镇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检,并向区民政局上报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成情况,区民政局根据下达的建设任务对各镇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兑现建房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建房户要于2016年11月初竣工,确保建房户春节前入住新居。

五、完善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构

成立天元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分管民政的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建设局、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区残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工作的领导,由一把手负总责,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

(二)加强规划编制

各镇要根据当地农村住房现状、危房改造对象底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补助标准,明确建房要求,认真编制危房改造规划。当前重点组织编制2016-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国土部门、住建部门要参与村镇规划、土地规划的审查和实施,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规划落实。

(三)明确工作职责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内容之一,已纳入对各级政府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搞好政策衔接,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安居工程、灾后重建等工作结合起来,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各镇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将任务分配到人,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在11底初全部完工,竣工率达到100%。对任务不能按时按质完成或在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贪污挪用建设资金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四)拓宽筹资渠道【2016年五保户危房改造施工日期不能超过什么日期】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通过银行信贷、社会捐助、政策减免、邻里互助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开展社会互助,动员机关单位、工商企业、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助农村困难农户进行危房改造。

(五)加强宣传引导

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使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大力宣传报道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抄送:区委各部门,市民政局。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各群团组织。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2日印发

以上这篇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工作计划,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第一公文网网,谢谢。

2016农村危房改造承诺书
2016年五保户危房改造施工日期不能超过什么日期 第七篇

农村危房改造承诺书

甲方: 村委会

乙方: 农户【2016年五保户危房改造施工日期不能超过什么日期】

为了确保全村今年危房改造工程顺利完成,按照高港区农房翻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村的实际,经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望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责任

为符合农房翻建条件的农户按照规划放线,根据工程进度要求,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工程完工后及时做好翻建房屋的竣工验收工作。

二、乙方责任

1、要严格按照有关农房质量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必须设置上下圈梁、构造柱,确保建房质量。

2、在整个建设项目完工后,要按照甲方的要求清理完建筑垃圾和周边环境。

3、乙方必须于 年 月 日前完成建房及庭院整理工作,并清理庭院周围垃圾。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要按照协议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指导督促乙方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危房改造工作,否则,上级有关部门和乙方将追究甲方责任。

2、乙方在选址、建房标准、工程质量等方面,只要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取消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3、乙方不能按期完工或完成宅基地周围环境整治要求的,甲方有权取消或降低补助标准。

4、其他说明事项:

四、附则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村委会和各农户各一份,报镇(街道)、区农房建设主管部门各一份。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村委会(盖章)

乙 方: 农 户(签字)

见证单位: 镇(街道)(盖章)

年 月 日

农村房屋拆除承诺书

甲方:中分村委会

乙方:农户:

住址: 中分 村 小组

乙方承诺,根据中分村美好乡村建设的标准和要求,自行组织实施危房改造工程(包括墙体刷白),并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新建、修缮住房必须符合村庄建设规划,否则甲方取消其危房改造资格,收回部分改造款。

墙体刷白的时间要求:等甲方通知后按标准自行实施。(如影响村庄规划整体进度,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此协议一式贰份,甲方和乙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中分 村(居)民委员会

乙方:农户:

二0一四年一月二十五日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

尊敬的上级领导:

您们好!

我叫梁保安,现年78岁,系临澧县高家村梁家咀村民,还是一名老党员,年轻时曾经为高家村的各项建设做出过不少贡献,但现在人老了,还患有脑溢血,心脏病,不能做事了。我共育有八个儿女,儿女虽都已勉强成家,但都由于自身经济困难,都没有办法和能力帮我和老伴改造危房,三个儿子中,有两个先天性近视,需要别人帮助,一个未成家儿子快40岁的人流浪在外,至今媳妇都找不到一个,五个女儿中,大女儿几年前遭遇车祸后,没钱救治死亡,二女儿前年检查患有乳腺癌,没有工作,单身一人拉扯正在读高三的孩子,至今靠政府低保救助和她同学们的帮助,另三个女儿在外打工勉强维持日子,所以儿女都没有能力帮我和老伴改造危房。

我家住房为老式的泥砖木结构瓦房,是上个世纪40年代的房子,由于地基潮湿太重,加之年久失修,百孔千疮,岌岌可危,频临倒塌,危及我和老伴生命财产安全,但我和老伴不得不住在这危房中,惶惶不可终日。

我知道,上级领导时刻关心我们老百姓民生困难,关心我们老百姓生活和人生安全,我家的危房状况已迫在

眉睫,刻不容缓!持具报告,恳请民政部门及时给予危房改造的经济救助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梁保安

2016年1月7日

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核准单位:紫阳乡人民政府

根据上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犹县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上府办发【2016】32号)文件精神,现有(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_________户申请人(姓名)_________申请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对其危旧房屋进行鉴定,同意并执行如下协议:

1、如经鉴定危旧房屋属于d级危房,经批准后申请人应按选址要求和面积控制(40-60平方米 /户)按规划、质量、安全、进度要求(2016年11月20日前完工)新(翻)建住房,并拆除现有危旧房屋,保证一户一宅。新建房应设卧室、厨房、卫生间,房屋地板以混凝土铺面;室内要通水通电;外墙粉刷,室内刷白,门窗配备完整。

2、如经鉴定危旧房屋属于c级危房,经批准后,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2016年11月20日前完工)对现有危旧房屋进行维修加固。修缮加固房屋主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墙体、屋顶、梁柱维修,保证主体结构安全达到居住和使用要求。

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

甲方: 镇(乡)人民政府

乙方:

为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解决和改善我区农村贫困群众的住房部安全问题,甲乙双方根据《2016年**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试点实施方案》的精神,特制订如下协议:

一、按相关文件的救助标准,乙方将甲方正式列入2016年度危房改造任务。

二、乙方位于 乡(镇) 村(居) 屯房屋经鉴定属 级危房,甲方支持乙方开展危房改造工作,乙方将在 乡(镇) 村(居) 屯,计划(新建、修缮)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屋(土木、砖木、砖混) 间,甲方拨付乙方重建资金 元(大写 元),作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其余资金由乙方自行解决。补助资金乙方必须用于危房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三、如乙方在改造过程中,如资金不足而停工、个人原因导致工程延误或甲方发现申报资料与实际不符,甲方不但不予理睬而且有权不予以拨付或停拨改造救助资金。

四、乙方在改造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建房质量安全规范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五、乙方必须在2016年12月底前全面完工,延期甲方将有权不予以拨付或停拨改造救助资金。

六、其它事项无异议。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各一份,村委留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2016年 月 日

装饰装修工程不涉及房屋结构改造承诺书

对照《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及《关于加强房屋结构改造管理的通知》(昆住建〔2016〕223号)的规定,我们(工程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承诺: 工程的房屋装饰装修,不存在下列行为:

1. 拆除或者部分拆除具有承重作用的房屋基础、墙体、柱、梁、楼板等构件;

2. 在承重墙体上增开或者扩大门、窗、壁橱,变更门、窗、壁橱位置;

3. 在柱、梁、楼板上增开或者扩大洞口;

4. 超过房屋原设计承载力增加荷载;

5. 拆改公共建筑中具有抗震、防火功能的非承重结构。 如上述情形不实,我们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公章): 设计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16危旧房改造承诺书
2016年五保户危房改造施工日期不能超过什么日期 第八篇

危旧房改造承诺书

甲方:村民委员会

乙方:

危房改造工作是国家一项重要的惠民工程,为确保惠民工程发挥真正的作用。保证高标准、高质量按时间完成任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己找施工队进行建设。

二、甲方要为乙方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三、乙方要按照甲方规定的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具体标准为三类户建筑面积为40平方米,不得超过60平方米;一般新建户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不得超过80平方米;翻建户要打地梁和上梁,外墙贴笨板刷涂料,安装防盗门,塑钢窗,起脊房顶且不得使用单片彩钢瓦;维修户要做到换门窗,房顶,做外墙保温三样缺一不可。

四、保障金收缴。开工前乙方向甲方交纳保障金,翻建户交2000元,维修户交的1000元。验收合格后退还给乙方。

五、乙方不按甲方规定建设,甲方不予向上级申请验收。

六、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2016年月

危房改造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顺利推进垦区危房改造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改造标准、改造时间和补助标准

1、新建或维修,维修包括(屋顶换彩钢瓦、防盗门、塑钢窗,其它部位抹灰刷漆)。

2、改造日期:。

二、施工方式 :

1、由于我场职工居住分散,场方不再统一组织施工队,由乙方自行施工,按甲方的标准进行维修施工。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伤亡及其他事项,均由乙方负责。

三、权利义务:

1、乙方自行提供房主房产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复印件及房屋改造前后与房主的合影照片的相关手续,并以上报场方,由甲方对改造的房屋建立档案。

2、乙方自行施工改造的要达到维修改造标准,按时完工并及时向甲方申请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享受国家危旧房补助款。未按时完工或未按甲方要求和标准维修的,

取消本年度危旧房改造补助资格。

3、甲方对自行施工改造房屋的职工,由我场危房改造办公室小组检查验收合格后,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经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由相关部门履行发放资金手续。

四、协议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此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最新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范本

甲方: 镇(乡)人民政府

乙方:

为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解决和改善我区农村贫困群众的住房部安全问题,甲乙双方根据《2016年**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试点实施方案》的精神,特制订如下协议:

一、按相关文件的救助标准,乙方将甲方正式列入2016年度危房改造任务。

二、乙方位于 乡(镇) 村(居) 屯房屋经鉴定属 级危房,甲方支持乙方开展危房改造工作,乙方将在 乡(镇) 村(居) 屯,计划(新建、修缮)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屋(土木、砖木、砖混) 间,甲方拨付乙方重建资金 元(大写 元),作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其余资金由乙方自行解决。补助资金乙方必须用于危房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三、如乙方在改造过程中,如资金不足而停工、个人原因导致工程延误或甲方发现申报资料与实际不符,甲方不但不予理睬而且有权不予以拨付或停拨改造救助资金。

四、乙方在改造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建房质量安全规范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五、乙方必须在2016年12月底前全面完工,延期甲方将有权不予以拨付或停拨改造救助资金。

六、其它事项无异议。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各一份,村委留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2016年 月 日

2016年农村危旧房改造协议书

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为全力推进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切实改善我镇农村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按照《鲁家沟镇2016年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要求,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全面完成我镇2016年危房改造任务,经建设管理方 (以下简称甲方),建设施工方危房改造户(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要认真贯彻执行《鲁家沟镇2016年第一

批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多方筹措资金、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建设质量 。

第二条:建设内容:乙方必须按照审定的设计方案建设,建房面积在不小于45平方米的同时也应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房屋的结构以砖混或砖木结构为主。

第三条:建设期限:自签订协议之日起 日内完工。

第四条:甲方责任及义务:

1、加强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督促落实,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危房改造工作。

2、对乙方提出的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及安全问题,甲方应及时答复或解决。

3、负责给乙方提供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在施工过程中给予技术指导。

4、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整体布置,管理,负责开展日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督促限期整改。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是经过本人申请,村民代表评议、公示,镇政

府审核,区住建局审批建房的,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户主身份证、账号以及残疾、低保等材料必须真实。

2、乙方要把危房改造政府补贴资金全部用于土建项目,不

得用于偿还债务或挪作他用,并积极筹措配套资金,争取保质、保量、按期完工。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

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及省、市、区有关单位的验收。

4、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完工,完成粉刷,安装好门窗。

5、乙方必须负责参与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活动及主持本建

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乙方不得因个人疏忽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第六条: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镇政府存档一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 责任人: (签字)

乙方: 责任人: (签字)

监督单位:鲁家沟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危房改造协议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核准单位:***街道办事处

根据***市人民政府文件精神,现有(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_________户申请人(姓名)_________申请市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对其危旧房屋进行鉴定,同意并执行如下协议:

1、如经鉴定危旧房屋属于d级危房,经批准后申请人应按选址要求和面积控制(40-60平方米 /户)按规划、质量、安全、进度要求新(翻)建住房,并拆除现有危旧房屋,保证一户一宅。新建房应设卧室、厨房,室内要通水通电;门窗配备完整。

2、如经鉴定危旧房屋属于c级危房,经批准后,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对现有危旧房屋进行维修加固。修缮加固房屋主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墙体、屋顶、梁柱维修,保证主体结构安全达到居住和使用要求。

3、经市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申请人应及时开工建设,补助资金由住建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按上级相关政策执行,并拨付给建房者本人。

4、本协议一式叁份,危房申请人、申请人所在地乡人民政府、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存档用)各一份。

5、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执行。

申请人: 核准单位:***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

2016年 月 日 2016年 月 日

危房改造建房协议书

甲方:连湖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连湖镇回龙村9组村民 陈宏琼 (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县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农村危旧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个人自愿申请,村(居)委会调查公示,镇政府审核,确定连湖镇 村(社区) 户农户(花名册附后)为2016年d级危旧房改造的对象。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向乙方和丙方及时提供危旧房改造集中建设总体规划和单体设计。

2、在丙方施工过程中,协同乙方不定期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督促、检查,对丙方建房施工给予技术指导。

3、在丙方工程竣工时,按照彭水县农村d级危旧房改造技术规程要求,对工程进行初步验收。

4、配合建设部门在对丙方的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拨付建房款,若验收不合格,将不能拨付建房款。

5、不定期对施工中的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彻底整改,确保安全施工。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经过公示确定符合条件的建房对象。

2、在丙方施工过程中,主动配合甲方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督促、检查,对丙方建房施工给予技术指导。

3、在丙方工程竣工时,及时通知并配合甲方对丙方的工程进行验收。

4、安全监管:由于乙方与农改户较近,凡是涉及到各村(社区)辖区内的危旧房改造对象,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村(社区)支部书记是该项工作主要负责人,承担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村(社区)主任是该项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并承担该项工作的安全工作直接责任,随时与施工方取得联系,负责好危房的拆除、重建等过程中的安全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出现大小事故的目标。特别是危房拆除时,村(社区)支书、主任必须亲自到现场指挥,确保安全拆除危旧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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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丙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建房时必须按照甲方的总体规划和单体设计进行施工建设,不得随意变更规划设计要求。

2、在对危旧房改造时,要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图纸及建设标准进行统一施工,不得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进行施工建设。

3、在危旧房改造时,特困户翻建、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具体建设面积为:①、1人户建6米×7米),②、2人户建7米×7米,③、3人户建7米×8米,④、4人户及以上最多修建60平方米房屋面积)的砖瓦结构,建成后有四个小间。

4、在建房时要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农村D级危旧房改造技术规程的要求:

(1)、基础:挖好基壕,基壕必须挖到硬土处,再用片石和水泥砂浆灌填基础,将屋基整理平整后方可砌墙体。

(2)、墙体:用达标125型水泥砖砌主体墙,主体墙每一面有三根柱子,用四匹水泥砖砌成砖柱,砖柱宽出墙体部分隐藏在室内,室外保持与墙体一致的平整度,其余墙体用单水泥砖,墙体高度达3.4米后开始穿尖,在2.8米以上安装楼桴并用90板材吊顶,内外墙必须粗粉,粗粉后外墙用白色墙面漆涂墙并用米灰色漆拉线条,内墙用钢化涂料粉墙,以新农村风貌改造为标准。按照工程强制性规范进行施工,做到坚固耐用,经济实用。

(3)、门窗:甲方统一定做木条花窗,标准为1.5米×1.5米,每一栋房屋设计有四个窗户;每一栋房屋有四道门,标准为0.9米宽×2.1米高的木质门,门窗所有费用由甲方代扣。

(4)屋顶:统一用水泥瓦(新农村建设风貌改造用瓦)封顶。屋檐、屋脊、檐板、翘角等均用外墙漆涂成白色。

5、在建房过程中必须接受甲、乙双方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督促、检查以及对建房施工过程的技术指导。

6、在建房过程中要按安全要求进行严格施工,做到文明施工,按操作规程施工,坚决杜绝野蛮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事故,由丙方自行负责,甲方和乙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在工程竣工后自觉接受甲、乙双方及上级部门的工程质量验收。

8、新建或改造必须建在原有宅基地处或新审批宅基地处,不得随意乱改乱建。

9、必须遵守村规民约,积极完成镇村下达的各项任务,履行各项义务。

10、新改建的住房如不在原址,要将危旧房拆除,新房建成后住户将旧宅基地恢复为耕地。

11、施工期限为2016年9月15日-2016年11月15日,必须按时施工,按时竣工。

四、工程造价:由于农村D级危房涉及到全镇7个村(社),点多面广,交通不便,大部分危旧房都不靠近公路,按500元∕㎡价格与施工方结算主体造价,涉及到不在公路边建房运输材料的二级运输费问题,对离公路100以外的建房户(20户)实行补贴,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5元补贴二级运输费,经甲乙丙三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按验收的建筑面积一次性付给丙方修建款项及二级运输费。施工方在修建时以镇政府规划的面积进行修建,绝不允许出现有超过规划的建设面积,验收时若有出现超出规划的面积所发生的费用由农户自行承担,由施工方负责找农户收取,甲方不负责超建面积的建设资金。

五、该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连湖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村(社区)委会 法定代表人:

丙方:回龙村8组村民 代表人:

签订时间:2016年9月15日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

镇人民政府:

xx村民委员会:

我是县xx镇xx村七(2)组村民xx-x,我家住房为原生产队仓库近40平方米的木质结构瓦房,乞今已有60余年的历史。目前全家5口人全部挤着居住在近40平方米的木房。 由于建造时期资金短缺,房屋质量欠佳,年长月久房屋损坏更加严重,现在房子即将倒塌,木质墙体本身经历风雨,也已百孔千疮,岌岌可危不敢住人,以至三个20余岁的孩子们打工回来只好寄宿舍在邻居家中。由于经济困难,暂时无法重新建房。现欣闻政府的有关惠民政策,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恳请村委及镇政府及时核查危房险情,帮助向上级申请给予危房改造救助资金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2016鹤城区危房改造活动实施方案
2016年五保户危房改造施工日期不能超过什么日期 第九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体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和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以农民自筹为主,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不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三)坚持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四)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要把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要求贯穿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新建的住房要符合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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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规划要求,优先安排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

(五)坚持整合资源的原则。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社会可利用资金和新农村建设等有关资金,集中安排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三、改造任务

根据全省的统一安排,我区今年需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400户。

四、改造要求

(一)改造方式。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非政府包建的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危房改造原则上以农民自建为主,以分散分户建设为主。农民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当地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民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危房改造任务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可将危房改造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通过整合新农村建设等方面资金,定点连片建设。对无房或居住在危房的分散供养五保户可

以村为单位建“五保之家”。

(二)改造标准

1.建筑面积: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纳入政府补助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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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户30平方米左右,2人户40平方米左右,3人户60平方米左右。

2.房屋结构: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住房主体为砖混(木)结构,并设置构造柱、圈梁等抗震构造设施。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房屋顶部至少要用竹(木)板封闭。选址要避免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雷击等气象、地质灾害多发的地点及采矿塌陷区。

3.配套设施:有厨房、卫生间,有进出道路,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家具及其他生活设施基本齐全,能满足居住对象生活需要。

4.设立标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全省统一的农村危房改造标识。

(三)档案管理。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的通知》(湘民办函〔2016〕247号)要求,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其中档案表必须按照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

五、优惠政策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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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有关要求,不得向农户收取测量费、宅基地审批工本费、育林基金、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二)农村危房改造和建设相关经营服务性收费由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不得向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收取。

(三)林业部门按倒房面积每25平方米批一个立方米木材的标准下达砍伐指标,用于危房改造,在规定指标内免收一切费用。

(四)对亲友捐赠给灾民的干木材,免收一切费用。

六、资金补助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或无房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和因灾倒房户。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

(二)补助标准。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补助标准。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无建房能力的分散供养五保户、除政府救济外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农村特困对象新建房屋,每户补助2万元。

2.农村低保户新建房屋,每户补助1万元。

3.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新建房屋,每户补助8000元。

4.其他贫困户新建房屋,每户补助3000元。

5.修缮加固的,根据房屋破损修缮程度每户补助2000-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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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因灾倒房户新建房屋的,根据贫困类型参照上述1-3类标准执行。

(三)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实行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区财政建立专门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账户,集中管理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原则上按工程进度直接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给农户。有关部门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七、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对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贫困残疾人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户无房和危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二)严格程序、确定对象。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区政府审批。建立健全公示制度,确定的补助对象

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式。

(三)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认真组织编制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方案,明确补助标准和建房要求,将改造任务合理细化到各村组,并落实到户到人。要迅速组织补助对象开工建房,千方百计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在建房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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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的困难。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村危房改造要于2016年11月前全面完成,确保建房户春节前入住新居。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成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人员,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编制危房改造工作规划,强化项目组织实施,加强建房质量

监管,整合利用各方资源,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政策衔接,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减灾安居工程、灾后重建、村级“五保之家”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等工作结合起来,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区住建部门会同区发改、财政等部门负责做好危房改造计划安排、补助对象调查摸底和认定、项目工程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牵头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三)拓宽筹资渠道。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通过银行信贷、社会捐助、政策减免、邻里互助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各有关部门在安排扶贫安居、

库区移民、生态移民、异地扶贫搬迁、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和村级“五保之家”建设等项目资金时,要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机结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已经补助并实施完成的,要避免重复补助。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乡镇和村庄,各有关部门优先考虑安排土地整理、通村公路、沼气建设、改水改厕等项目,争取与农村危房改造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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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落实地方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签订责任状,将农村危房改造列入为民办实事的内容之一,作为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采用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办法,落实责任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帮助农村困难户解决在建房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相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收取各项税费和工本费。同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发动亲帮亲、邻帮邻,调动村组积极性,开展社会互助,动员机关单位、工商企业、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助农村困难农户进行危房改造。

(五)加强舆论宣传。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大力宣传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和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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