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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占道经营许可证

2016-12-13 13:19:5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临时占道经营许可证(共9篇)临时占道许可证填 表 审 核城 市 街 道 人 行 道临时占用许可证青川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中队制临时占道建设许可证医药高新区公共设施占用许可证编号::你单位申请临时占用(道路、绿化用地),经勘查符合要求,准予在 临时占用长 米,宽米...

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为大家整理的《临时占道经营许可证》,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更多资源请搜索成考报名频道与你分享!

临时占道许可证
临时占道经营许可证 第一篇

填 表 审 核

城 市 街 道 人 行 道

青川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中队制

临时占道建设许可证
临时占道经营许可证 第二篇

医药高新区公共设施占用许可证

编号:

【临时占道经营许可证】

你单位申请临时占用(道路、绿化用地),经勘查符合

要求,准予在 临时占用长 米,宽

米,计 平方米地段。期限至 年 月 日。

注 意 事 项【临时占道经营许可证】

1、必须服从主管领导部门的监督管理。

2、必须严格遵守临时占地的面积、时间、不得擅自转让。

3、必须爱护占地周围的花、草、树木、绿化设施和市政设施,如有损害,除经济赔偿外,还应按照主管领导部门要求限期恢复原状。

县临时经营占道许可申请表
临时占道经营许可证 第三篇

市 县临时经营、建筑施工占道许可证(代申请表)

类别: №:道﹝ ﹞ 号

临时占道施工审批办理须知
临时占道经营许可证 第四篇

临时占道施工审批办理须知

一、申报材料:

(一)临时占道(非挖掘)施工项目:

临时占道(非挖掘)项目是指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及道路范围内绿化带的非挖掘施工项目。

1、店招装修:申报表、施工期间交通组织简易方案、房产证或房产证和租赁合同、户外广告登记证、涉及审批的相关材料(选报)。

2、立面整体装修:申报表、施工期间交通组织简易方案、房产证或房产证和租赁合同、涉及审批的相关材料(选报)。

3、立面改造:申报表、施工期间交通组织简易方案、房产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涉及审批的相关材料(选报)。

4、举办活动:申报表、施工期间交通组织简易方案、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涉及审批的相关材料(选报)。

5、广告装潢:申报表、施工期间交通组织简易方案、户外广告登记证、涉及审批的相关材料(选报)。

(二)临时占道(挖掘)施工项目:

临时占道(挖掘)项目是指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道路范围内绿化带的;或占用机动车道不超过30天的

挖掘施工项目。

1、道路开口:申报表、施工所涉及的产权主体证明文件、施工期间交通组织简易方案(含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图)、建筑施工图审查意见书或道路设计变更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2、自来水、煤气、电力接户:申报表、施工所涉及的产权主体证明文件、施工期间交通组织简易方案(含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图)、开户申请,涉及审批的相关材料(选报材料)。

3、自来水、煤气、电力、污水、雨水、电信、移动、联通、铁通、华数等管网施工:申报表、施工所涉及的产权主体证明文件、施工期间交通组织简易方案(含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图)、立项批复的相关材料。

4、因处置突发事件、紧急抢修城市地下管线故障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挖掘单位可以先行施工,同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并在施工后的第1个工作日内办理申请。

二、审批流程:

窗口受理 窗口受理人员在核对材料无误后,予以受理打印《受

理单》交申请人,对材料未齐全的申请不予受理,并打印《一次性告知书》交申请人。

三、审批时间:

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上标注

城市道路许可文书[占道样表]
临时占道经营许可证 第五篇

北京市临时设施占道核准申请表

申 请 书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

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XX规建市政字XXXX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XX〕施市政字XXXX号),进行朝阳北路热力管线占道工程。

该工程需要临时占用 朝阳区朝阳北路 ,人行步道(长 米、宽 米、面积 平方米);辅路(长 30 米、宽 6 米、面积 180 平方米);主路(长 米、宽 米、面积 平方米),占用期限 260 天。

本单位依照建设法人负责制的要求,在施工中严格遵守道路、环境管理等法规,服从市交通委路政局管理,确保交通安全、防火防汛措施落实,减少对盲道占用,对施工中所造成的事故承担法律责任。请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予以核准。

特此申请。

建设单位(公章)

20XX年 XX月XX日

【临时占道经营许可证】

提示: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XXXXXX 系 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XXXXXX 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办理 朝阳北路热力管线占道 工程占、掘路申请手续。代理人在办理手续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书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权委托。 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临时占道经营许可证】

申请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XX年 XX 月XX日

2016临时占道经营承诺书
临时占道经营许可证 第六篇

临时占道经营承诺书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临时摊点经营行为,维护城市容貌整洁有序、道路畅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本人(乙方)特向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甲方)郑重承诺:

一、经甲方批准,乙方在 处设置临时摊位;乙方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摊位设计样式和要求,自行联系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制作,费用自理;在甲方无法保证该临时摊位使用期限的情况下,乙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风险;如因城市管理或县城总体规划等需要,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坚决无条件搬离临时摊位设置点。

二、乙方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保证诚信经营、合法经营,自觉服从城市管理部门执法人员的检查管理;如因城市重大活动、交通管制、市容市貌整顿等需要,乙方接到甲方要求暂时停止营业或需要临时将摊位搬离设置点时,保证无条件服从并积极配合。

三、乙方保证在甲方指定的区域内经营,经营期间保证不擅自改建、扩建或随意更改、破坏临时经营摊架的外观,未经甲方同意保证不将临时摊位转让或外租。

四、临时摊位存续期间,该临时摊位用水、用电等有关手续及费用由乙方自行申请办理和承担,并对该临时摊位用水、用电等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在经营期间,自备垃圾容器,自觉维护临时经营摊点周边的环境秩序,保证做好临时经营摊点周边的环境卫生,保证不把废料和其他垃圾杂物堆放在经营场所内。

六、乙方在经营期间如违反上述承诺,保证坚决接受甲方作出的处罚决定。

七、本承诺书乙方签字生效。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占道经营要求整改 商户竟然撕掉“承诺书”

消防设施损坏严重、商户占道经营,这是高港区义乌大市场目前的现状,虽然前期相关部门曾多次督促整改,但是市场方我行我素,没有任何整改的迹象。1日上午,高港消防、公安、街道等多部门联合来到该市场张贴安全责任告知书,并要求商户签订“责任状”自行整改,然而却遭到了不少商户的阻扰。

一走进高港义乌大市场的正门,记者就看到,商场一楼的消防通道基本被堵塞。两边的商户都将货物堆在门口,消防通道仅能容一人通过。而在一家销售蜡烛和纸钱的超市门口,商户则直接将货物摆放在消防通道内。

(泰州市消防支队高港大队参谋 胡淞子)最主要就是堵塞疏散通道的情况特别严重 占道经营现在大家都能看得到 发生紧急情况 逃生是会受到影响的 堆放可燃物对火灾会增加荷载

执法人员随即上门张贴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并要求这家经营者签订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自行对楼道内的杂物进行清理。然而,让人没想到的是,这位经营户竟然直接将承诺书撕毁。

(高港义乌大市场商户)(你为什么你撕掉) 你告诉我为什么就找我 你把消防通道弄掉了 (我问你一句话 外面堆这么多东西对不对) 不对 哪个没堆 (我们今天来就是每家都走一遍) 那就行

记者走遍市场一层发现,里面占道经营的情况十分严重。据了解,该市场建成于2016年左右,原本共设五层,预计有一千商户入驻,不过由于前期经营不善等原因,目前只有两百多商户,再加上管理不当,有70%的商户存在占道经营的行为,给市场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高港义乌大市场商户)家里放不下啊 市场上都这样 人家这样放 我也这样放 我是后开的 我才开一年多 (有没有管) 管也管 好像管不住吧

为此,高港消防、公安等部门这次联合进行整治,首先向大家进行告知,希望商户进行自行限期整改,到12月中旬,他们还将上门进行检查。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文明施工管理承诺书

为了确保城市环境面貌整洁优美,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根据城市管理有关法规要求承诺如下:

1、占道现场悬挂临时占道许可证;

2、不出租、转让临时占道许可证;

3、不擅自改变占道性质、扩大占道面积、延长占道时间;

4、不损坏道路、煤气等市政设施;如有损坏,自行恢复;

5、保持占道地点及其周边环境的整洁,不向占道地点周围排放污水、倾倒渣土等废弃物和堆放砂石等建筑材料;

6、占道装修门面,必须在占道地点周围底部设置不低于1.80米的蓝色硬质围栏,上部用绿色纱网封闭打围,确保行人安全,并在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志。

7、在此工程施工期间,对建筑物及其结构安全负责,对其周边市容环境不造成影响,保持周边整洁,并同时保证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安全施工措施,严格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进行,保证人身安全,不造成任何安全事故。

承诺单位(人)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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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城管大队工作总结
临时占道经营许可证 第七篇

范文一:城管大队工作总结

20XX年城管大队紧紧围绕争创全国文明城区这一中心,坚持“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工作思路,顽强拼搏,求实创新,圆满完成城管综合执法各项工作任务,总结如下:

一、狠抓自身建设,为争创文明城区提供坚强保障

1、强化学习教育,提高队员素质。加强理论学习,制定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各中队、部门坚持每周政治学习日制度,每季度进行理论学习闭卷考试,规范学习笔记,建全各类记录,提高队员政治素质;加强思想教育,先后组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履行职责创一流工作业绩等主题教育活动,同时举办第一届田径运动会和“实现青春价值,为城管事业做贡献”演讲比赛,开展了谈心、家访、“三会一课”等活动,每季度召开政工例会,定期分析解决队员思想顾虑和实际困难,调动了队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2、强化法制工作,确保依法行政。狠抓队员业务学习,开展“每月一法”、每周法制学习日等学法活动,城管队员每周至少半天时间学习城管法规,大队组织了全员业务培训,系统学习了城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年底,对执法人员进行了独立办案和执法能手“两率”达标考核,逐个过关。完善案卷管理、文书领取使用管理等规定,严格落实逐级审批、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把立案关、告知关、处罚关,确保了依法行政。全年查处一般程序案件609件,简易程序案件14850件,没有发生一起因处罚不当而引起的行政败诉案件,大队被评为学法用法好班子,多名同志被评为学法用法先进个人。

3、强化内部管理,打造过硬队伍。加强指挥中心建设。坚持了早点名、晚汇报制度,确立指挥中心在争创文明城区工作中发挥了应急突击队和业务工作中心枢纽的重要作用;加强车辆、财务、值班管理。完善了《车辆管理规定》、《财务管理制度》、《夜间值班管理规定》等制度,严肃了办公纪律;加强协管人员的管理。重新调整大队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及四个职能组组成人员,制定了协管人员人事、工资、合同等管理制度,对协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闭卷考试,规范了管理,提高了素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安全防范工作,制定了城管大队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对人身、车辆、执法、内部等方面安全要求及处罚措施做出严格规定,加大检查处罚力度,减少了各类事故的发生。加强督察考核。年初重新修改了市容环境、依法行政、内部建设三个考核方案,对各基层中队、部门实施了全面的达标考核,确保了各中队、部门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台帐、档案资料规范管理,推进了队伍正规化建设再上新水平。

二、大力整治环境,确保创文明城区目标实现

1、圆满完成各项拆违任务。为确保拆违任务的圆满完成,大队党组高度重视,专门抽调骨干力量成立拆违工作组,大队领导亲自带队,逐户调查取证、登记造册、宣传法规,下达法律文书,并多方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违章者解决实际困难,耐心做相对人思想工作。采取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入户宣传、发放通告、责令自行拆除、强制拆除等各种方式,共拆除各类违法违章建筑23000多平方米,确保了区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净化了市容环境。

2、创新招法治理重点难点违章。加强乱贴广告治理力度,充分发挥大队“盛润”、“创美佳”再就业公司4050人员作用,实行路段(小区)乱贴广告清理承包和代清管理办法,彻底治理城市“膏药”,全年共清除非法小广告及直喷直写220万处,查处和抓获张贴非法小广告人员11人。加强门前卫生管理,加大了代清力度和代清队伍的管理考核,组织专业队伍对城区沿街门前卫生实施早晚清扫,全天候保洁。扩大代清管理范围,将直喷直写、违规运输车辆道路污染纳入代清范围,成立了专业清扫队伍,配备两部小卡车和10余名清扫保洁人员,对运输违规造成的道路污染及时予以清除。一年来,共清除道路污染5000处、300多吨、清理面积8900平方米。

3、深入开展环境专项治理活动。组织开展了马路餐桌、乱贴乱画、运输污染、市场外溢、防治禽流感等专项治理活动,一年来共查处、纠正各类违章行为近2万多件。

4、大力实施城市环境长效管理。完善勤务区管理办法,实行了分组划片定岗管理,将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执法队员,并制定严格的督察考核办法,实施全天候检查,减少违章回潮反复问题的发生。强化巡察队、专治办和协管大队三支队伍专项治理职能,加强早、中、晚城市环境的巡查治理,在城区四环设置检查点,24小时监控治理运输违章,基本实现了城市环境的全天候、全方位管理。

5、全力完成创文明城区综合执法任务。认真落实创建任务,对照争创全国文明城区标准和查摆出的问题,明确城管队伍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11项重点工作任务,制作了《城管大队争创全国文明城区重点任务分解表》,规定了完成任务的要求、时限、责任部门、责任人,将创文明城区的环境治理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加强创建督察。成立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督查组,实行了城管工作督查告知制度和追究办法,对落实大队创建任务或履行综合执法职责不力的部门、中队,及时限期整改督办,对督办事项整改不力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三、坚持执法为民,在创文明城区工作中树立形象

1、狠抓文明执法。深入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认真落实了城管队伍文明用语和禁用语规定、文明执法制度等规定,组织全体队员及协管人员集中学习文明执法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育队员树立“三为民”、“五人”意识,实施亲情管理,执法中队员做到了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行为规范。涌现出多起执法中为民服务的典型事迹,被今晚报等媒体报道。加强纪检监察,完善纪检监察相关规定,加大队员文明执法、廉洁自律情况的检查、处罚,全年通报处理三起违规行为。通过加强教育管理,减少了不文明执法行为的发生,逐步树立起城管队伍良好形象,郭宝文等多名同志被评为“文明执法队员”。

2、加大宣传监督力度。重新制定了政务公开制度,将队伍职责、管辖区域、执法依据、程序、办事准则全部上墙公开。加强新闻媒体宣传,今年共上报宣传稿件100多篇,被采纳65篇,编印了17期《大港城管简讯》和10期《督察通报》,发放到大队各部门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实施了“四进”工程,广泛与企业、社区、学校、机关单位共建,认真开展了“大手拉小手”等清脏治乱活动,在学校设置城管校外辅导员,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城管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对城管工作的监督,聘请了39名社会监督员,多次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努力改进工作,树立了城管队伍良好形象。

3、竭诚为民服务。加强信访工作,始终把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作为联系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有效途径,认真组织实施。大队设立指挥中心,负责群众反映问题的办理工作,专人昼夜受理群众投诉,成立“111”应急巡查队伍,及时解决群众举报问题。同时,大队还进一步完善了《服务承诺》等一系列相关规定,健全了为民服务的机制,通过严格的规范和纪律约束,强化全体执法人员的宗旨意识和服务观念。今年,大队共处理群众来信18件,办理政协、人大代表、提案意见5份,处理区长热线反映问题21件,接听处理群众举报电话465个,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20XX年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区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动力,以“三个效益”协调发展为指导,紧紧围绕“环境优美、卫生整洁、文明有序、社会安定、经济繁荣”的城市管理总目标和建设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亲民型和谐城管队伍的建队方针,着力提高两个素质,加强三个方面建设,树立四种形象,实现一个目标,以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契机,推进市容环境管理、队伍建设和依法行政各方面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实现新突破、再上新水平。

1、认真落实“三为民”、“五人”亲民理念。通过学习“三个代表”及执法为民理论,教育引导大家在执法中必须强化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民所谋的“三为民”理念,在执法和管理中做到尊重人、理解人、帮助人、关心人、引导人,树立亲民型城管队伍形象。

2、大力实施城管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行政机关单位的“四进”工程。基层城管队伍与辖区学校共建,开展“大手拉小手”等宣传服务实践活动,在各居委会设置城管宣传专栏,定期走访社区居民、企业单位,征求意见,宣传法规,解决社区、企业、机关单位环境管理方面的问题,主动上门服务。

3、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强化执法勤务区管理,各中队、部门按区域设置勤务区,实行划片管理,勤务区内划分居民小区和路段,责任到人,每人一段责任路(区),根据勤务区状况,制定勤务区及勤务段等级管理标准,按标准实施管理、督察考核,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4、实施全方位、全职责、全天候管理。健全快速应急巡查队伍和专项治理队伍,24小时处理群众举报及突发事件,对重点难点违章实施重点治理,调整人员安排,全面履行综合执法职责,对我区市容环境实施全方位治理,确保我区环境保持天天干净整洁。

5、巩固创建成果。集中力量拆除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各类违章建筑,加大城乡结合部、市场周边、居民小区、沿街立面环境治理力度,依法纠正查处各类破坏城市环境的违法违章行为,净化城市环境。

6、加强纪检监察,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规定,将检查内容细化分解,落实到大队领导及责任科室,加强文明执法、廉洁自律等各项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树立队伍良好形象。

范文二:城管大队工作总结

上半年,江北区城管执法大队在区委、区政府、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指导下,以“街面保序、户外广告、渣土严控、三改一拆”工作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市容环境秩序,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半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落实“五个强化”,进一步提高队伍建设

大队将队伍建设作为执法队伍的“生命线”来抓,通过落实“五个强化”,即强化“政治思想、督查考核、规章制度,反腐倡廉、装备安全”,有力地提升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1、强化整治思想教育。一是开展政治教育。大队党总支,充分利用基层党支部学习平台,组织全体执法队员分批,分阶段开展了“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主题学习实践活动。二是开展岗位教育。上半年,开展了“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爱岗敬业主题教育会和“做先进文化的引领者”主题教育会,进一步提高了执法队伍的爱岗敬业意识。

2、强化督查考核力度。大队党总支牵头全面实行绩效考核,鼓励创新、鼓励竞争、鼓励争先,进一步提高队员的工作积极性。上半年1至3月,共计督查47次,全大队绩效考核总扣分6、35分,涉及违规队员87人次,取得了实质性效果,期间涉及违规队员呈逐月下降趋势。

3、强化规章制度管理。进一步强化大队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严格管理,纪律严明。年初,对中队队员吵架,严重影响队伍整体形象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教育整改,对中队给予扣分和责任协管队员辞退处理,进一步整肃了队伍纪律。对日常管理不到位,引发各类队员违规行为,大队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实名通报、扣分。

4、强化反腐倡廉建设。上半年,大队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和市委、区委相关工作要求,全面加强作风建设。组织中层干部到法院开展廉政旁听警示教育,利用“城管论坛”平台,不定期开展干部廉政教育报告会。

5、强化装备安全管理。上半年,大队进一步完善装备管理制度,落实装备管理责任,增强全体队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抓好制度的完善和落实,确保大队安全生产工作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二)开展“四大行动”,进一步提升市容秩序

上半年,大队紧紧围绕“户外广告、建筑渣土、街面保序、三改一拆”四大行动,进一步提升城市市容环境秩序。

1、开展“户外广告”整治行动。根据市、区两级政府的统一部署,自2月1日起,我区户外广告整治进入集中整治阶段,通过“加强领导、精心谋划、督查整改、宣传引导”,整治工作推进总体平稳有序。一是领导重视。大队以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召开了集中整治工作会议,将整治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和社区、村。二是精心策划。对户外广告整治任务进行多次梳理,明确了20XX年户外广告集中整治目标任务数,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目标任务列入重大决策执行监察平台进行监察。三是加强督查。加强对集中整治成效和新设户外广告的双向督查,边督查、边整改、边巩固。四是宣传引导。为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户外广告整治工作的支持和监督。联合各大媒体对槐树路户外广告示范街、汽车北站屋顶广告拆除、人民路、大庆北路绿地广告拆除等,进行了及时专题报道,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上半年,我区共拆除中心城区非法户外广告350块,完成今年任务数1000块的35%。

2、开展“建筑渣土”整治行动。上半年,大队集中力量加大了渣土管理力度,开展了以强化渣土管理为重点的“晴朗行动”,通过“审批执法一体化”、“定点设卡”、“分级警示“、“设置铲泥点”等措施,渣土投诉逐月减少,渣土滴、漏、洒对路面的污染明显缓解。具体措施如下:一是实行渣土“审批执法一体化”。渣土产生地点数量众多,如果不能做到对各工地渣土清运数量和去向的全面掌握,“城管”容易成为被动的“路管”。3月起,大队渣土管理实行“审批执法一体化”,大队渣土办对全区在建工地,土方量、预计回填用土量以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清运单位、执法中队相关责任人等情况进行造册登记,确保每一方土的产生、运输、消纳都有据可查。在具体的管理过程中,针对江北区的36个在建工地和2个海上消纳码头,采取“人盯人”战术,每一个在建工地、消纳场地专人负责,与建设工地、施工工地、清运单位形成“四位一体”管理网络,同时,要求运输车辆安装GPS,全程监控。做到开工前渣土总数清楚、去向清楚、运输线路清楚、人员责任清楚,真正实现“渣土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实时掌握。二是坚持设卡检查。为防止个别渣土车顶风作案,大队还通过在码头和工地附近设置卡点,加强对环城北路等重点路段的机动巡查和路面监控。截至目前,检查渣土清运车辆15000余辆,查处259起,办结223件,罚款63、6万元;三是实行违规分级警示制度。对渣土运输专营单位和车主,实行违规分级警示制度。渣土车一年中收到三次警告,给予停办清运卡3个月处理;一年中收到五次警告,给予停办清运卡6个月处理;对一年内连续8次被查处或有严重违章违法行为的企业,不予办理清运卡。四是设立渣土铲泥点。作为非固体物的渣土,受路面颠簸、车辆行驶刹车等因素影响,尽管每辆渣土车出工地和码头的时候都经过冲洗,但是还是经常会从缝隙中溢出,驾驶员常常无法察觉,渣土运输单位对此也十分无奈。今年3月20日起,大队通过与运输单位协商,在辖区的环城西路与环城北路交叉口、运河桥口、环城北路与湖西路口这三个点分别设立“铲泥点”,由运输单位出钱出人,从每天早上9点至晚上12点,为通过江北辖区内的所有渣土车进行“铲泥”服务,既减少了渣土滴漏撒现象,也得到了渣土运输单位的拥护。“铲泥点”运行以来,渣土清运产生的滴、漏、洒行为明显缓解,也保障了路面清洁。

3、开展“街面保序”专项行动。中心城区街面保序行动作为20XX年城管系统八大行动之一,自启动实施以来,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全体执法队员同心协力,工作成效逐步显现。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逐步深化。上半年,大队借助“晴朗行动”,明确目标,确定了“大庆南路、槐树路、育才路、华业街”四条街面保序示范路段,并不定期考核验收,月度通报,各中队对保序工作认识不断提高,自觉将保序工作作为日常的执法工作常抓不懈。二是管理标准日趋规范。根据市局的保序工作标准日趋统一,规范,大队开展保序工作日常管理也更有操作性和公正性,通过一周一个中队的集中整治,使街面保序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序化问题逐月减少。根据大队督查组对各中队的序化考核情况来看,通过督查整改、通报考核、一至五月份,序化问题在逐月减少。特别是重点、难点序化问题在逐个击破,有力的推进了保序专项行动的深入。1至4月份,我局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4071起(含人行道违停处理案件),罚款1400824元。其中简易程序案件3917起,罚款677860元;一般程序案件154起,罚款722964元。

4、开展“三改一拆”专项行动。根据省、市、区“三改一拆”专项整治工作统一步署,大队研究并制定了《关于开展“三改一拆”违法建筑管理与拆除的方案》,确定了“增量全面遏制,存量有效递减”的整治目标,成立了以张银康局长为组长,张机大队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拆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5个工作组并明确各自职责,确保全区41万拆违目标能圆满完成。在具体措施上,一是在“查违”机制上,实行“三张网”[普查网、巡查网、督查网]。根据全区6大类违法建筑整治重点,建立普查数据库,所有违法建筑实行“一户一档”进行普查登记,落实专人管理,建立电子档案,确保全区违法建筑普查数据全面、真实;建立“三位一体”巡查网络,即“大队、中队、分队”分别落实“月、周、日”巡查制度,确保新的违法建筑能够第一时间发现;建立督查考核制度,每周对拆违专项整治情况,从正面和反面进行督查通报。二是在“处违”机制上,实行三个打[冒头打、违法打、联合打]。对新增违法建筑,冒头打。配合街道(镇)、工业园区做好违法建筑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查处。全面禁止新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实现“增量全面遏制”的整治目标;对存量违法建筑,违法打。积极配合属地街道(镇)、工业园区做好强制拆除的执法保障,同时根据全区的统一安排,做好区内重大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的执法保障;对所有违法建筑,联合打。在管理中,从大局出发,不仅要联合相关业务部门,还要联合有关上级行政部门,对所有发现的违法建筑进行联合打击,为实现“增量全面遏制,存量有效递减”的整治目标不懈努力。三是在“抄违”机制上,实行三个告[快速抄告、有效抄告、联合抄告]。目前违法建筑举报投诉主要来源于中队巡查、媒体反映、论坛、微博、96310来电等形式,大队拆违专项整治办公室落实统一受理、第一时间快速抄告相关责任部门,相关审批部门和公共事业单位执行,配合做好拆违专项整治工作。做好快速抄告的同时,也要做到有效,绝不能光抄告不落实。对每一件抄告的违法建筑,要登记造册,实行“全程跟踪”管理,建立一户一档动态拆除档案,并认真做好各类投诉反映的回复工作,做到每一起违法建筑投诉有记录、有落实,有回复,给拆违专项整治工作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对发现的违法建筑绝不推诿,顺利做好本职能的相关工作外,对涉及其他相关业务部门、许可部门及供水供电服务部门,积极做好联合抄告,攻坚克难,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违法建筑拆除工作。

1至4月,全大队共计拆除违法建筑面积9、8万平方米。

(三)用好“三级网络”,进一步推进依法办案

1、用好法制部门的备案网络。根据《江北区重大行政行为报送备案规定》(北区政发[20XX]18号)的规定,对公民处以5000元以上、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50000元以上的罚款、吊销执照、许可证或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都能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及时报送区政府(法制办)备案,今年以来有7起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实行备案。按照规定做好市局网上办案系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登记备案工作,今年以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各1起进行网上登记备案。

2、用好人民法院的审理网络。大队紧紧围绕区中心工作和区领导指示精神,做好原宁渔总公司大会堂等重大违法建筑案的应诉工作。该案经过市、区两级法院的审理,已进入到司法强拆程序;目前,法院、街道正清退承租户,待完成清退后张贴法院封条,为下一步实施强拆做最后准备。同时,积极配合街道(镇)、工业园区做好违法建设案件的法院联络工作,并为街道(镇)、工业园区属地中队提供相应的业务指导和法律保障。

3、用好规划部门的确认网络。为开展中心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提供法制保障,配合做好户外广告规划确认的相关工作。上半年,配合中队移送江北规划分局的规划确认函共计30多份,并对30多起的案件会同规划部门进行了实地勘查。

(四)深化“两宣渠道”进一步提升城管执法形象

1、深化媒体宣传渠道。上半年,共刊登中央级:3篇,省级:11篇市级:25篇,区级:18篇,宁波城管杂志+宁波城管网:19篇。在做好各级报纸、网站宣传的同时,进一步深化电视媒体的宣传渠道。结合今年“三改一拆”、“渣土管理”“户外广告”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题策划,宣传报道。通过电视传媒,进一步深化宣传渠道,以更为形象生动的城管执法点滴工作展示给市民。今年,与宁波电视台合作渣土铲泥点、槐树路户外广告整治示范街、白沙拆违等。截至目前,通过宁波电视台、江北电视台等各档栏目宣传的报道16次。

2、深化微博宣传渠道。去年年底,我区开通政府微博,实行网络问政以来,微博反映城市管理问题日趋增多,通过微博,联系城管工作的媒体也越来越多。微博不仅成为了市民反映问题的平台,微博也成为了大队宣传工作的有效渠道。今年,大队积极利用微博这一宣传渠道,边受理边宣传,对反映的问题通过微博进行正面引导,截至目前,网络舆情及微博引导达:142篇。同时,通过微博联系城管工作的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大队积极应对,通过变投诉为正面报道,通过电视台展示投诉内容的来龙去脉,城管部门的有力措施,使市民了解反映问题的全过程,理解和支持城管执法工作。

范文三:城管大队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6年上半年,城市管理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巩固“省级园林县城”成果总体方向,创新举措,精细管理,文明执法,执法为民,为提升城市品位和魅力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自身建设,规范队伍管理

今年,我们始终把队伍建设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我们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城管工作的艰巨性、紧迫性,从领导表率做起,科学合理地调整分工,扎实有效地传递管理责任。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发挥表率示范作用,谋求谋划城管事业发展。城管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比过去明显增强,全体队员工作热情和管理信心也明显提高。

二、进一步完善城管机制

今年以来大队及时调整上下班时间,实行全大队机动制上下班,避免下班时间无人管理的空档,使城区市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为了组织好、发挥好这支队伍的能动性,进一步完善了定人、定岗、定职责、定奖惩的工作机制,制定了明确的奖罚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制度健全,确保管理有效。同时把综合整治与日常管理有机结合。综合整治是城市管理的有效手段,日常管理是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可靠保证,集中了解决一批城市管理中比较突出的矛盾,逐步转入长效化管理。

三、狠抓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实施长效管理,扎实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一是加大了占道经营、倚门经营治理力度。对城区主干街道的重点路段进行集中整治,整治占道经营350多起,取缔倚门经营114家,使占道经营、倚门经商等行为得到有效治理。二是“城市牛皮癣”得到有效控制。重点加强了本地人员乱贴乱涂行为的监管,督促“门前五包”单位、经营户及时清除责任区的乱贴、乱画、乱涂行为,对责任区外的,我队不定期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清理。今年以来共清除乱贴小广告12000多张,及时清除招租、售房等广告400多条,使乱涂乱画办假证不法行为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三是拆除店外遮阴网10余处、乱挂横幅260余条,取缔落地店牌120余块,查处流动商贩600余个。四是固定专人盯守主要路段的垃圾倾倒现象,有效遏制夜间随意倾倒的行为。协助环卫队清理建筑垃圾等环境死角50余处。

四、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对城区内烧烤摊点进行集中治理,全部入室经营,并要求全部采用清洁能源烤炉,与商户签订整改责任状并派专人进行不定时巡查监督;二是加强建筑工地渣土密闭运输工作,严格审批路线,按照规定时间运输,建筑工地内做好洒水降尘工作,商砼、砂石料场、土方安排专人进行盯守做好覆盖。

五、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严肃查处违章建筑

对城区内违章建筑,研究清理整顿措施,抓住工作中心,寻找工作突破点,打开了工作局面。在具体措施上:一是加强巡查,充实人员,切实开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新的违章建筑行为;二是执行到位,加强联合执法力度,有效遏制了违章建筑蔓延的势头。

五、积极配合政府中心工作

1、为确保中高考前和中高考期间,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复习、考试和休息环境,从5月份开始,城管大队对城区所有高考和中考场周边的可能会发出噪音的商铺、夜市大排档、施工工地、娱乐场所等地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坚决取缔占道经营的各类饮食摊点,在高考期间严禁批设有可能产生噪声的各类活动,禁止各种商业叫卖声,严禁校园周边的渣土运输施工。为严格控制噪声的排放,执法人员还根据实际情况,对附近商户、工地、居民下发了《告全体居民的一封信》。对可能会发出噪音地点的相关人员进行宣传教育,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停止噪音的制造。固定队员在学校周边进行值班,一直到考试结束,保证学生有个清静的学校环境。考试期间,大队还派出专人担任考点城管执法协调负责人,提前1小时进驻现场,全过程监督考点周边市容秩序,及时解决各种问题。

2、加强信访工作,认真办理提案、议案。信访工作和人大议案、政协提案都是直接关系到群众利益,我们把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县委、县政府批转的信访案件作为大事从快从实办理。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我队共受理各类信访件、热线电话、群众直接上访5余件,并加大信访办理答复工作力度,树立以我为主,一盘棋思想,变上访为主动下访,力所能及的解决实际困难,维护社会稳定。我队在加强信访工作的同时,认真办理提案、议案工作。今年,我队共收到提案2件,我队根据政协委员的建议、意见,深入基层,深入实地,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掌握一手资料,积极落实整改措施。

3、抓好汛期防汛排水工作。制订了城区防汛预案,健全了防汛组织。每逢雨天,无论白天还是夜晚,主要领导亲自带班,及时上路清理,疏通主干道的排水口,保证雨水及时排清,达到雨后路面无积水,确保县城安全度汛。

4、为切实检验和提高我县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维护我县社会稳定和治安平稳,全体队员利用早起晨练、下午下班时间进行防恐演练,高标准完成了市军分区领导的验收工作。

范文四:城管大队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135”发展战略,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县”工作思路,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全队上下团结一心,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巩固、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绩效,为创造优美的市容环境和良好的市场秩序、交通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全力推进队伍的正规化、法制化、制度化建设

根据《中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大队迅速行动,成立了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为大队学习实践活动的正常、有序开展提供了保障,并确立了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和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熟练、纪律严明、保障有力、人民满意”的行政执法队伍。目前,大队学习实践活动已进入分析检查阶段,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大队在班子建设、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推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园林城市”和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发挥了重大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班子建设不断深化。一是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弘扬正气,促进班子团结协作,以领导班子带动整个队伍建设,有效推动各项工作。二是工作中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章守纪、带头勤奋工作、带头开拓创新。三是根据工作需要和存在的问题,对大队人员岗位及时地进行了调整和资源整活,有力地促进了大队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行政执法不断优化。一是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根据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大队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授权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执法行为文明、规范。二是执法业务培训加强。按照上半年制定的业务培训计划,培训覆盖率**100%,合格率**100%。三是严格程序、加强把关,提高办案质量。今年1~6月份,共受理各类违章违法的一般程序案件108起,结案率为100%,查处的全部案件中,执法文书规范,卷宗装订符合档案管理要求,且无一例进入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程序。

(三)加强队伍管理,突出“人性化”。一是岗位职责明确,管理制度健全。大队从机关到各股、室、中队,都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并统一上墙。二是坚持人性化管理。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对全体执法人员,在工作上严格要求的同时,大队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关心其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继续开办好职工伙食团,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

二、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强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改变城乡环境卫生面貌,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根据《中共**县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决定》(**委发〔20XX〕46号)、《中共**县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规划(20XX—20XX年)的通知》(**委办发〔20XX〕57号)精神,大队高度重视,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县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一)开展“劝导不文明行为”活动和“爱国卫生宣传暨义务劳动”活动。我队年初就制定了以上两个活动的安排表,落实了参加活动的人员,明确了活动的具体内容和时间。从2016年1月起,每周星期日上午9:00—11:00开展“劝导不文明行为”活动,每月的第二个星期日上午9:00—11:00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暨义务劳动”活动。通过以上两个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转变了市民的一些生活陋俗,县城区环境卫生面貌大大改善,“脏、乱、差”现象和卫生死角被彻底根除。

(二)成立专业队伍,督导“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为督促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执行“门前三包”规定,大队成立了“门前三包”专业督导队伍,印制了《“门前三包”督导(处罚)登记薄》。从4月13日起,全体执法人员和协管员佩戴统一订制的“门前三包”督导员袖套,逐街、逐巷、逐户对“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登记,对未按规定落实“门前三包”三次以上的业主进行处罚。目前,己对南城的经营户、单位共2万余家进行了登记,对1000余家“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较差的经营户、单位进行了督导和劝导,对200余家拒不改正的经营户、单位进行了处罚。

(三)在南城人行道上设置隔离桩等设施,彻底禁绝车辆乱停乱放。为改善城乡居民工作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提升城市形象,针对车辆上人行道屡禁不止,人民群众对车辆占用人行道停放反映强烈、意见很大的问题,从4月中旬开始我大队在南城各主要街道安装隔离桩,设置摩托车停放框,设立汽车禁停警示牌和摩托车停放告示牌。目前,共安装了隔离桩800余个,设置了摩托车停放框400余米,设立了汽车禁停警示牌和摩托车停放告示牌30余个。此举收到了良好效果,人民群众满意,方便了市民的出行和通行,实现了“人走人行道,车走车行道”的目标。

(四)强力开展城区户外广告牌匾专项整治行动。为进一步美化、亮化县城,提升县城形象,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我队成立了以大队长宋小毅为组长的城区户外广告牌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建了四个专门的撤除分队,采取先宣传教育由门市业主自行拆除后强制拆除的方法,向不符合广告设置要求的门市业主发放《**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户外广告、店招牌匾专项整治的通告》和《限期拆除通知书》各2000余份。从6月9日起对拒不自行拆除的门市业主展开集中拆除,我队每天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协管员20余人,组织专业的拆除人员对不符合要求的户外广告牌匾进行强制拆除。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开展之中,据统计,已拆除户外广告牌匾1000余个。

三、突出重点,强化管理,全面落实城市管理各项工作

半年来,大队根据“XX年工作计划”,全面加强城区市容市貌的综合整治,对各种有违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了集中、统一、全面的治理。

(一)规范市场秩序。在城区农贸市场周边组织开展了以整治“乱摆卖”为重点的专项治理活动。据统计:共规范经营摊点1310个,取缔占道经营、骑门摊4390个次,查处各类违章行为970人次。农贸市场及其周边秩序得到有效整治,新西街、花溪街和三里坪等重点突出部位“乱摆卖”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规范交通秩序。一是治理“乱停乱放”。对违规占用人行道路停放的车辆坚决实行锁车和罚款,共查处乱停乱放121台次,有效遏制了城区乱停乱放现象蔓延的势头。二是严厉打击“三车”乱载客,针对城区人力三轮车、两轮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车非法营运载客的现象,我们对两轮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车非法营运实施日夜不间断打击,共暂扣或没收两轮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车119台次,查处人力三轮车10台次。三是加大对脏车入城、沿街撒落的处罚力度,共查处入城脏车、沿街撒落车辆97台次,从源头上净化了城市环境。

(三)规范市容市貌秩序。一是整治乱张贴乱涂写(牛皮癣),大队专门购置了清洗剂、钢丝刷、喷水器等一批清理材料,出动全体执法人员、协管员走街串巷,采取堵源头与街头清洗相结合方式,给南城“洗脸”。共清除乱张贴、乱涂写9230处,查处散发小广告违法行为13起,没收非法小广告3140张。通过治“癣”,南城的市容环境有了较大改观。二是整治脏、乱、差现象,为给市民营造一个清洁、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执法大队全体干部职工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对影响市容市貌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了治理,共计捣毁乱烧烟煤、型煤、焦煤的炉具炉灶103个,查处噪音扰民案件16件,拆除违章破旧广告、店招1000余个,拆除违章条幅、横幅广告20条,查处乱吐、乱仍、乱倾、乱倒1200余人次。

四、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大队信访、综治、党建等各项基础工作

半年来大队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为民服务强党建、解决问题在**县”的号召,一是认真办理市民投诉,大队值班室共接听“投诉电话”170个,对群众的投诉,大队领导都及时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处理,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二是认真办理“群众来信”、“市长热线”、“县长热线”和“凤凰山下论坛”,立案查处群众反映的有关市容环境、商业噪声、无照商贩乱占道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案件40件,凡是反映的问题属我大队职权范围内的办结率100%;接待群众来访3起,群众反映的问题均得到妥善解决,无一例上访,办结率为100%。三是继续加强大队各项基层党建工作和“综治创先”工作。在已经取得县级“平安单位”的基础上,争创市级“平安单位”。

回顾上半年的工作,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大队在队伍建设和平时工作中仍存在不少的薄弱环节和差距,执法队员执法水平、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们将克服困难、鼓足干劲,为管好“半个**州城”而继续努力工作。

范文五:城管大队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大队以全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为抓手,以“促进发展、适宜人居、环境雅致”为总体要求,以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扎实开展了城市容貌综合整治工作,抓常态出成效,取得了预期效果。现简要总结如下:

一、加强执法宣传,强化全民参与意识,营造城市管理良好氛围

一年来,我大队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和在城区主要路段设置公益性条幅、开展城管工作宣传日活动等不同形式,多种渠道对城管执法工作进行立体式宣传,不断加大宣传工作的广度、深度和密度。一是积极开展城市清洁日活动。于今年5月16日和6月21日分别开积极开展城市清洁日活动展了以清洗路面和清理“牛皮癣”为主题的城市清洁日活动。共投资6000元,城管办干部职工200余人次,清理地面5万多平方米,清除非法小广告1500余处,拾捡白色垃圾1200余个。二是积极开展“三进”活动。即:城管进社区、进单位、进庭院活动,提高群众参与度,活动。打牢群众基础。目前,县域内单位、小区每周一下午固定开展全民义务大扫除活动。三是积极开展“市容环境从我做起”活动。加强与校的协调沟通,联手开展活动,多形式、宽领域地向广大学生宣传、灌输环境卫生知识,在全社会形成和持续一种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大力施行三治,规范市容秩序标准,全面提升市容环境水平

(一)全面治脏,净化城市环境一年来,我大队对县城长征路、迎宾路、骊城大街、金山大街、天马大街等主次干道两侧、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部位进行拉网式卫生清查,对县城内19处卫生问题,协调抚宁镇、街道办、商务局、火车站等相关单位全面清除各类积存垃圾,消灭卫生死角,达到积存垃圾每处不多于0、25立方米,纸屑、烟头、痰迹或杂物50平方米之内少于3处的标准。截至目前,共清理卫生死角12处、清理积存垃圾196吨、清除生活垃圾2965吨、清除建筑垃圾238吨。同时加大巡查跟踪力度,积极查处抛洒滴漏、乱倒偷倒垃圾、建筑工地非封闭作业的行为。至今,共查处马路遗撒24起,乱倒垃圾36起,制止乱扔纸屑、烟头76起。

(二)大力治乱,优化城市秩序一是整治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占道停车。一是整治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占道停车。其一,拆除道路两侧整治马路市场违章棚亭和占道设施。对骊城大街、金山大街、迎宾路、长征路等多处的出摊占道坚决予以取缔,对流动摊贩劝其进入市场,如不听劝阻,对其进行罚没处理。共拆除整治破旧棚亭5个,取缔店外经营35处、露天烧烤4处。其二开展三轮车治理。采取政府通告、张贴标语、散发材料等方式加大县城三轮车的管理力度,特别是主次干道两侧以及学校、医院、商场门前和广场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及时疏导纠正违章停放车辆。并在《抚宁县助力三轮车管理办法》实施的基础上,出台《抚宁县三轮车驾驶员文明行车规范》,进一步加大对三轮车的管理和约束。一年来,共疏导纠正违章停放车辆200余台次。其三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在各校周边设立“城管护学岗”,实行定岗管理。并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把巡逻重点放在校园周边,采取定点固岗与机动巡查相结合的办法,大力查处违章行为。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学校的沟通联系,建立“回家周”、“重大活动”等联系制度,使校园周边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二是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按照《抚宁县开展城镇面貌三年二是规范户外广告设置。二是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大变样活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对长征路沿街店铺进行店招改造,本着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施工安装、统一验收标准的原则更换沿街商户店招174块,工程造价60万元。对迎宾路、骊城大街一店多牌、牌匾破旧等不符合管理规范的门牌字匾,以及擅自悬挂和违章设置的各类广告条幅、指示标志,一律予以清理规范。共整治不符合管理规范的户外广告牌匾16块,拆除违章条幅49条。三是强化施工工地管理。三是强化施工工地管理。一方面向施工工地的工作人员发放宣传资料,着力对施工方做好教育和引导工作;另一方面则要求施工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文明施工,使其在批准范围内封闭作业,及时清理工地内的渣土和废弃物,硬化进出工地道路,做到无扬尘污染、无噪声扰民。对城区所有建筑施工工地、未开发整理空地做好垃圾清理和围挡、绿化工作。至今共整治规范大小工地16个。四是规范市场秩序。协调工商、建设、环保、卫四是规范市场秩序。四是规范市场秩序生等有关部门深入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对城区各类马路市场、探头市场经营摊点进行规范和取缔。重点对集贸市场、长征路便民市场、南北商业街、健康大街市场等的“外溢”现象进行规范和整治。共规范占道经营临时摊点190余个,安排季节性时令果蔬临时摊位680余个,规范处罚市场“外溢”摊主36余人次。

(三)认真治差,美化城市容貌一是加强设施维护。建立完善设施维护排查机制,做到发现一处,一是加强设施维护。分解一处,维修一处。确保道路两侧建筑物外立面、围墙、桥涵、灯杆及各类管道、标志牌等市政公用设施整齐美观,无破损污渍。共加固松动灯具1300盏,包扎裸露线头300余处,修复坑洼破损路面17处,安装井盖、井篦子27块。二是清除乱贴乱画。一方面继续推进市场化管理手段,进一步完善承包协议,强化承包责任,切实做到随喷涂随清理,高效、快捷,不留痕迹;一方面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与政法委、公安局联合增设便民信息亭23个,将群众需要的广告疏导到设置在社区的信息栏内。同时,设置“12319”城管热线,24小时接听群众意见建议及举报,配备专车、专人,确保接报即到。共清除非法小广告6000余处。三是美化城市空间。完成紫金山公园改造工程,金山大街东段、富强路北段、东大街东段等街道绿化升级改造,金山大街中段灯杆挂花和绿化栅栏增设工程。总计已建成主题公园1个,小游园3个,新建绿地面积8平方米。四是强化夜景建设。以路灯等功能照明为主线,以公园、广场重要建筑等部位为重点,高水平做好景观照明建设。确保了路灯亮灯率≧98%,照度符合要求,景观灯饰或灯箱、霓虹灯无残缺。共投资元。

三、推行两化管理,加大建章立制力度,着力提升市容秩序标准

(一)推行精细化管理,着力提升市容环境监管水平。针对城市管理“全区域覆盖、全时段管控、全天候检查”的特点和要求,完善管理措施,创新工作方法。一是监管人员实行“六定”管理。即:定人、定段、定岗、定责、定管理标准、定管理要求,按工作人员数量将全城监管范围分成若干区域,实行中队包片、小组包段、个人包点,把任务、要求、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二是管理方式上在采取“双扫三清一保洁”的作业模式的基础上,实行“四定一包”责任制,即定人、定岗、定责、定时,包质量良好。建立完善垃圾排查机制,做到发现一处,分解一处,清理一处。鉴于居民装饰装修垃圾收集难和处置难的问题,创新收集管理方式,实行主动上门收集机制。

(二)推行科学化管理,严格规范市容秩序标准准则。制定《抚宁县城市管理办公室城市容貌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城区a类、b类、c类等不同管理标准区域,即:“严管街”“控、管街”“普通街”、。顾名思义,“严管街”,注重一个“严”字,严禁店外经营、摆摊设点,管理上以“堵”为主,严格卡死;“控管街”,注重一个“控”字,既疏又堵,经其统一规划,可在适当地段、规定时间内设置摆卖摊区,开放早夜市,严格控制经营时间、经营范围;“普通街”以疏为主,在不影响居民生活和道路畅通的情况下,规划区域,允许一些与居民生活相关、污染小的摊点摆设,实施分级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四、存在问题

1、市民素质仍有待提高,部分作推进较为困难。

2、执法人员的综合执法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仍有待提高。从办案实践看,执法人员对执法办案的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封存扣押、送达告知等程序已基本能熟练的掌握和运用,但在法律适用方面,存在着对法律条文理解模糊,生搬硬套;对违法行为如何定性把握不准;对违法行为的处理掺入个人感情、人际关系等因素等诸多问题。

3、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仍有待提高。主要是垃圾中转站建设、封闭式垃圾车添置及城市道路两侧废物箱配齐三个方面亟待解决。

五、下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执法宣传,营造城市管理全民参与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多形式、宽领域地向广大市民宣传、灌输环境卫生知识,积极发动社区单位、社区志愿者、业主委员会、物管公司和社区居民支持并参与城市管理工作,提高群众参与度,打牢群众基础,在全社会形成和持续一种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推行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通过对现有事件进行分析,加强信息资源的统计、归类,把握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薄弱环节以及新情况、新问题,举一反三,找出管理工作的“缺位”和“盲区”。以解决率为核心,完善预案,成立组织,明确专人,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队员学习城市管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定期不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考核、竞赛活动,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巩固学习培训成果,确保执法解决率100%。

(三)进一步推行精细化管理,切实增强清扫保洁监管力度

一是增强对保洁公司的监管力度。对辖区内的保洁区域、岗位进行一天不少于两次的巡查或抽查,做到主干道时时有人,次干道天天有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先纠正后再次巡查,确保主次干道清扫保洁的高水平经常化。

二是全面落实环卫作业质量标准。监管保洁公司加大对城区主次干道、窗口地段、小街小巷和公共场所的日常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力度,积极协调推进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管理,清除卫生死角,消除管理空白区。同时加大巡查跟踪力度,查处抛洒滴漏、乱倒偷倒垃圾、建筑工地非封闭作业的行为。

三是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其一提高密闭垃圾收运率,主要从计划购买封闭式垃圾车和筹划垃圾中转站建设工作着手。其二增加废物箱的设置。计划陆续在金山大街、富强路、骊城大街等主次干道增设大型废物箱,并将迎宾路丢失、废弃废物箱补齐,解决店户、非物业管理小区垃圾排放不定点不定时问题,并建立健全垃圾收集容器定期清理维护和定期巡查制度。其三着手研究垃圾清运管理体制,增加投入,实现全天候收集运输,从而提高清运质量。

城管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继续加强城市管理,整治城市市容环境,形成洁净、卫生、有序、优美的城市容貌,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新抚宁打下坚实基础。

范文六:城管大队工作总结

今年,罗田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城管会战”活动为契机,围绕“严格文明执法”的工作思路,全队上下团结一心,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巩固、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绩效,为创造优美的市容环境和良好的市场秩序、交通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大队始终坚持每月学习制度,全面规范学习笔记,健全各类学习记录,提高队员素质。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熟练、纪律严明、保障有力、人民满意”的行政执法队伍。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大队在班子建设、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推动创建“市级五城联创”和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发挥了重大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今年大队班子成员进行仔细讨论,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着装管理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以领导班子带动整个队伍,团结一心、弘扬正气、各司其职、大胆工作。每月进行集中整治市容、市貌大行动,切实落实城区网格化管理,进而形成层层包干,责任到人的良好局面。做好了迎接省、市各项检查验收工作,当好“城管会战”主力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加强法规宣传,努力提高市民意识。大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市民意识。一是结合工作实际,调配执法车,安排得力人员,向全县主要街道进行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城管法律、法规知识,印制、发放城管法律法规宣传材料2000余份,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学法、守法的自觉性。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并在人民会场设立城管法规知识宣传版面、城西菜市场入口悬挂了宣传条幅,引导广大市民从自身作起,不断增强文明意识、城市意识、环境意识,逐渐营造支持城市管理工作的和谐氛围。

四、加强管理改善环境

大队继续按照“主干道严管、次干道严控、小街巷逐步规范”的工作方针,采取“堵疏结合、温馨提示、严格文明执法”的管理办法,针对市容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实现城市容貌大改观。

(一)规范市容市貌秩序。执法大队全体干部职工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对影响市容市貌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了治理,对店外店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25份,立案查处267件,结案214件,并处罚金额100余万元。一年来共清理流动商贩300余人次,违章占道经营200余处,共计捣毁乱搭、乱建水池、台面29个,查处乱吐、乱扔、乱倾、乱倒、乱挂300余人次。

(二)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对群众的投诉,及时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处理,一时不能处理的耐心解释,及时给予回复,征求意见,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截至11月底,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达到60多宗,结案45宗,办结率为82%,群众满意率超过八成。对群众投诉的一时难以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予以高度重视,亲自过问、督办,许多时候还直接组织,一抓到底。调查处理了一批油烟污染、噪声污染、一中校园周边乱设摊点等市民投诉较多的案件。

(三)规范交通秩序,治理“乱停乱放”。大队每月组织人员对主街道摩托车乱停乱放进行专项整治,累计整治行动达40余次,有效遏制了城区主街道乱停乱放摩托车辆的现象。

(四)整顿洗车站点。为改善各洗车点污水漫流、环境脏乱差的现状,要求在城区范围内从事洗车经营活动的站点,必须经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批准,达到相关标准,并确保站点周围清洁卫生,设置排水设施,无乱挂乱扯违规行为。

(五)加强夜市摊点管理。为了加强夜市管理,规范夜市经营秩序,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执法中队要求夜市经营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开市、收市。保持摊点周围地面整洁、干净,不得随意丢弃垃圾、倾倒残汤剩菜,收市后应及时清扫场地,确保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六)加大户外广告整治力度。依照有关规定,对户外广告牌进行了管理。查处擅自在主干道散发印刷品广告案件50余起,同时对城区内的落地广告牌、灯箱进行了专项治理,采取先告知、后检查、最后再扣押的方法进行治理,一年来共治理此类案件100余例,扣押广告牌80余个。【临时占道经营许可证】

(七)设立错时执法中队。对以前早市占道摆放和下班时间段出店经营及游街叫卖等现象无人管理的情况,大队班子成员研究决定从5月份起设立了错时执法中队,安排专人专车对早市以及下班时间进行管理,取得了较好效果。

(八)开展乡镇执法。今年我队先后到九资河、白庙河等乡镇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对乡镇的出店经营、乱搭乱建、乱停乱放摩托车辆等违规行为进行劝导和管理,着力改善乡镇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

(九)监督执行“门前四包”规定。从6月份起,全体执法人员集中逐街、逐巷、逐户对“门前四包”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未按规定落实“门前四包”三次以上的业主进行处罚。目前,己对60余家“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较差的经营户、单位进行了督导和劝导,对40余家拒不改正的经营户进行了处罚。

五、宣传报道及时发布

截止目前,执法大队在《黄冈日报》、《鄂东晚报》、《罗田报》及《黄冈政府网》、《黄冈新闻网》、《罗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表宣传报道26篇,及时将大队开展的管理工作及先进事迹向社会公开,按时按量完成了信息宣传任务。

2016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临时占道经营许可证 第八篇

2016年是我县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和省级园林县城的启动之年,为进一步推动“治脏、治乱、治堵”工作,把“三城同创”工作向纵深推进,营造优美、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提高市民整体文明素质,打造宜学宜居,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城市市容市貌现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综合整治,实现市容市貌整洁有序,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和交通安全设施得到有效利用,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市民文明程度明显提高,最终顺利通过国家级卫生县城、省级园林县城和省级文明县城达标验收。

二、整治时间

2016年7月至2016年12月。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客车站外停车拉客和出租车违章驾驶及车辆、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等行为。

(二)取缔摩托车及三轮车改装成广告车上路。

(三)全面整治城区占道经营的店外店、夜宵、摊点,规范临街门店修车、洗车等经营项目,取消不符合经营条件的门店。

(四)依法拆除城区违规搭建的棚物和有碍市容的建筑物。对城区不按规划部门批准的立面效果图施工的建筑责令立即停工,并限期整改。清洗、改造和刷新主要路段的临街建筑立面。

(五)对县城所有户外广告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陈旧破损、材质品位低下、不按规定设置、有碍市容观瞻、广告用语不准确的户外牌匾、广告标语牌责令拆除更新。

(六)清除各种乱停乱放车辆,所有车辆必须按交警和城管指定的地点集中、整齐停放。

(七)进行市场专项整治。特别是路边市场、占道经营和批发的临时市场及农贸市场周边秩序混乱、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

(八)对县城内所有小餐饮店进行一次全面卫生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督促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吊销《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九)全面整治城区大街小巷的卫生、不留死角,严禁垃圾乱倒、污水乱泼、油烟直排街道等现象,不能在人行道上洗碗、洗菜。

(十)加强城区绿化带、花坛、行道树的管理,清除花带、花坛内的杂草、垃圾等。

(十一)清理和整治广场周边环境,确保广场干净、文明、优美。

(十二)清理和整治县城及周边村庄环境,做到整洁、美观,无乱倒垃圾现象。

(十三)县城内严禁放养禽畜,禁止在公共场所放养宠物。

(十四)检查督促临街单位抓好庭院卫生、绿化。

(十五)整治城区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

(十六)督促有关单位清理整顿有碍市容的灯光灯饰,添置维修彩灯,霓虹灯,轮廊灯并按时启闭。

(十七)整治城区街道乱堆乱放,建筑物、树木电线杆等乱帖乱画、乱吊乱挂,根治城市“牛皮癣”。同时在小区和路段按比例设置一定数量的信息栏。

(十八)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在建的所有临街建筑工地必须实行封闭式建设,临街一侧必须建高2米以上的围墙,并用石灰粉白。围墙外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进出工地路口必须硬化,进出工地车辆轮胎不得带污泥上路。

(十九)督促市政建设单位及时对建设维修遗留的砂石泥土等杂物进行清除,使街道干净、安全畅通。

(二十)整治城区工程车辆带泥行驶砂、石、泥土等物随地漏洒、车辆不盖防护网问题及乱停乱放、不按规定时间进城的现象。

(二十一)督促市政建设单位全面修复破损街道、人行道、窨井盖等市政实施。

(二十二)收容流浪乞讨人员。

四、创建整治责任分工

创建整治具体分五个片区组织实施。从2016年7月起到2016年底,每个工作日将安排单位到具体责任包干区进行整治(城区各单位市容市貌环境和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安排表附后)。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迅速行动。本次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园林县城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参与到整治活动中来,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严格执法,长效管理。在整治工作中,加强宣传教育,坚持原则,对屡教不改、违法违规的业主和从业人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得到长期规范管理。县创建整治指挥部将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专门组成督查组,对人员到位情况、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及效果进行督查和点评。对组织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的个人与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广泛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表彰先进,揭露陋习,强化社会监督。

2016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方案6篇
临时占道经营许可证 第九篇

第1篇: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交通参与者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根据《城市客运办公室转发公安部、交通部等六部委关于2016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制定11月25日-12月2日为2016年“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周的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

二、时间安排

2016年11月25日--12月2日

三、工作目标

在“全国交通安全日”期间,紧紧围绕“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的主题,结合实际,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灵活多样的群众性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市民通行规则意识、安全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环境的良好风尚。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活动组织领导。

我办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的开展,为确保“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取得实效,成立以副局长为组长,城客办主任为副组长的“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城市客运管理处,具体负责“全国交通安全日”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强舆论宣传报道。

高度重视“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的宣传工作,形成遵守交通法规光荣,违反交通法规可耻的良好舆论氛围。一是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二是要有重点地选择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进行宣传,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和师生文明出行。三是要充分利用公交车厢、候车站亭,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三)开展“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

督促运输企业以“遵守交通法规,拒绝七类违法”为主题,开展新客运驾驶人“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抵制七类交通违法。督促其认真落实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向乘客普及安全驾驶及应急处置知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乘客监督作用,遏制和减少客运驾驶人酒驾、超速、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现象。

五、活动要求

要加强对“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实施方案制定、活动准备、舆论宣传和组织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协商解决活动组织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及时报送活动进展情况。活动结束后,认真做好活动总结工作,及时总结典型做法和经验,于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工作总结报州城市客运办公室。

第2篇: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方案 【临时占道经营许可证】

为贯彻落实省、州治超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全县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完善治超监督机制,确保督导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县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省政府召开全省加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现场会和州政府部署全州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严格规范治超执法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推动治超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稳步推进治超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果、新成效,为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治超专项行动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公平公正、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成立全县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工作内容

1、严格货运市场准入审核;

2、加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管理;

3、落实货运源头单位主体责任;

4、加强治超站联合执法;

5、加强县乡道路监督管理;

五、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

1、制定实施方案;

2、开展集中治理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

1、调查摸底,自查自纠。通过调查摸底,准确掌握货运车辆、货运源头、货运市场、治超收费、治超站点建设、超限运输率等基本情况和现状,建立工作台账。在县乡公路关键点设置限高限宽设施,调整充实行业执法人员。

2、源头管理,路面管控。2016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开展统一治理工作。加强源头监管,在县乡道重要路口设点严防死守,防堵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卸载和处罚并举。加大路面流动监督力度,依法查处超限超载车辆。

3、统一行动,形成威慑。2016年春节前、2016年春季和2016年夏季开展集中行动,集中打击、处理非法超限超载行为,形成治超超高压态势,威慑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巩固集中治理成果。

(三)总结验收阶段

做好迎接省州检查验收工作,由集中治理转入常态化管理,巩固集中治理的成果,全县超限超载控制在州定标准以下。

第3篇: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和沪昆高速邵阳段“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以下简称“3-1”事故和“7·19"事故)教训,扎实推进国务院、省、州、县部署的“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多发势头,县安委办研究决定,自2016年9月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央、省、州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的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制度执行力,依法从严从重查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严厉打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执法监管中,提请关闭种要求停产整改的非法违法企业。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四非”违法行为,即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非法驾驶、押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伪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行为,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为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着力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改装伪装、充装装卸作业以及道路运输管理等各个环节强化责任、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场秩序,查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全力防范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

三、行动重点

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层层部署动员,广泛宣传发动。县公安、交通、经信、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要聚焦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集中排查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车辆、装载、出厂上路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立即开展全面、严格、彻底的清理整治。重点是以下四个方面:

(一)严厉打击非法承运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县交通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全面排查从事危险化学品充装和运输企业、货物站场及液化气充装单位,对照发货和充装危化品信息记录,全面清查并依法取缔所有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企业盛单位、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

县交通部门要将“3·1”事故和“7·19”事故作为典型案例向所有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进行通报,组织对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押运人员、装卸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员开展警示教育。

县交通部门要组织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进行自查自纠,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是否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8条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罐体是否符合《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18564.1-2016)要求,凡是非法改装伪装、罐体不合格的全部停运。

对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车辆、人员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县交通部门要从严惩处。对于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交通部门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59条处罚。对于非法转让、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企业,交通部门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60条处罚。对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驾驶入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交通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6条处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建立或者不执行收件验视制度,或者收寄危险化学品的,对邮政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快递企业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对在邮件、快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或者将危险化学品谎报为普通物品交寄的寄件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的,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67条规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公路客运车辆捎带、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

(二)严厉打击违规发货或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行为。

县交通、质监、安监等部门应当依法督促危险化学品充装企业、货物站场和液化气充装单位建立对危险化学品承运人的查验、登记等制度。一是建立查验制度。在发货或充装危险化学品时,做到“四必查’’:必须查验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入、押运人员及装卸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是否与承运货物相适应;必须查验压力容器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必须查验车辆是否悬挂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要求的标志;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必须查验相应的购买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承运人没有相应资质或超经营范围的、从业人员不具备资格的、运输车辆或罐体不合格的,一俸不得发货或充装。未建立此制度的企业9月底前必须建立并执行。二是建立流向信息登记制度。对货物品名、数量和托运人、承运人、购买人、车辆等相关信息予以记录,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

县安监部门应当及时将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和液化气充装单位(经营范围、经营规模、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同级公安、交通部门进行通报,并建立定期信息通报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共同打击违规发货和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行为。

县交通、公安、质监、安监等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充装企业、货物站场及液化气充装单位建立执行发货和装载查验、登记制度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凡是未按要求严格查验相关内容,向非法改装伪装车辆、罐体不合格车辆、配备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不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车辆、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车辆充装或装载危险化学品的,交通部门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7条处罚。对于向不具有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购买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的企业或单位销售的,公安部门要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4条处罚;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格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罐体非法生产、改装问题。

县经信、交通、工商、质监、公安部门对本地杌动车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物流站场等场所开展明查暗访,实施突击清查行动,严查非法改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罐式专用车辆罐体、非法改装伪装普通货车用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要针对发现的问题,调取企业近两年改装车辆记录,倒查改装车辆的法定用途、改装后的用途,所属单位、个人及流向。公安、质监部门要深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车辆管理所、液体危险货物罐体检验机构等场所暗访,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检验、登记是否按规定行。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3条等有关规定,没收非法改装、拼装、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并处以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生产、销售场所予以查封或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机动车维修、企业从事非法改装的,由交通部门依照《道路运输条例》第73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经营许可;对其他企业从事非法改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14条规定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等财物,并处罚款。明知非法改装车辆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而改装的、因非法改装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敌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降低检验标准、减少检验项目,篡改检验数据,伪造检验结果,或者不检验、检验不合格即出具检验合格报告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4条等规定处以罚款,并依法撤销检验资格;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检验机构负责人及检验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严格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

县交通、公安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队,深入本地危险化学品装载充装和发货的企业、站场等,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出发上路前的装载状况进行检查,凡是非法运输、无证运输、超载运输,车辆、罐体非法改装伪装,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一律依法处罚。县公安、交通部门要依托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超限检测站,对途经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严格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和押运员的从业资格证,检查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以及经营范围是否包含危险化学品,检查车辆是否非法改装伪装,检查悬挂或喷涂警示标志、车身反光标识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检查车上配备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规定,对剧毒化学品、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运输车辆,要检查是否按公安机关指定的路线、时间及规定的速度运输。

对检查发现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驾驶入处以罚款、记分,同时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8奈、89条规定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处以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处罚;

由交通部门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59条、64条对非法运输企业及驾驶员、押运人员进行处罚。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及装载发货人员、驾驶员、押运员等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步骤及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16年9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9月)。主要任务: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下发本辖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进行层层动员部署。组织危险化学品充装、运输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整改,所有非法改装伪装、罐体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要全部停运,立即拆除、销毁,恢复原状。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10月1日至11月底)

主要任务:组织深入企业、路面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行为和未整改的安全隐患,倒查追责、上限处罚。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6年12月)。主要任务:系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严管常态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县公安、交通、经信、工商、质监、安监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动员部署本行业、本系统迅速行动起来,动真碰硬,不走过场。要建立案件移交制度,在检查过程中,有违反其他部门管埋规定的,要将案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要全面摸底排查,真正摸清危险化学品充装、运输企业的数量,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和从业人员数量,罐式车辆罐体检验情况,建立信息化台账,实现信息共享。

(二)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零容忍”,充分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严管重罚、上限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与企业经营资质、车辆运输资质、驾驶入从业资格挂钩,该停业的停业,该关闭的关闭,该吊销的吊销,该降级的降级,提高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成本。对安全隐患突出、事故频发的企业,实行“黑名单’’管理,未消除安全隐患的,交通运输部门不批准增加新的营运车辆,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公安机关不批准核发道路运输通行证。

(三)广泛宣传发动。要积极协调本地媒体,精心策划专项行动的宣传,打好宣传战。要结合“3·1”事故和“7·19’’事故,组织媒体深入企业、路面,深度调查、剖析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严重危害和当前危险化学品运输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曝光一批查获的典型违法案例,公布一批违法严重的危险化学品充装、运输企业和机动车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形成对非法改装伪装和违法运输的强大舆论压力。要发布通告,督促企业立即自查自纠,所有菲法改装伪装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部停运、恢复原状,否则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罚。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查实的要及时落实奖励。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

对于检查发现和事故暴露的监管缺失问题,要倒查追究管理部门的责任。对在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各个环节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督导检查。各乡镇、部门要把非法改装企业多,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突出、事故多发的地段列为重点,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地区和单位进行明查暗访、突击检查、蹲点督导,加强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对集中整治行动不重视、效果不明显的地区,要通报批评。县安委办将组织对重点地区进行督导检查。

第4篇:2016年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扎实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实现客运车辆事故同比减少,客运驾驶员素质整体提升,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动态监控制度进一步完善,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二、组织领导

“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由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部署,县直各行业监管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的组织开展。为确保专项行动各项措施全面落实,成立专项活动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办公室主任:石邦雄(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办公室副主任:廖湘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石绍青(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各行业管理部门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三、活动内容

(一)持续深化驾驶员综合素质教育工程。坚持将培养“安全驾驶、文明出行”驾驶员作为核心目标,切实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意识、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开业条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2016)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30341-2016),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学习和掌握两项标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要按照标准要求,规范新申报机动车驾驶培训业务的许可,督促现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逐步完成改造。

二是全面推广应用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积极推行“先学后付、计时收费”等教学模式。各相关部门要督促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按照《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他、平台和计时终端技术规范》的要求,10月1日前完成平台和终端的改造和维护,切实落实培训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和学时。

三是认真抓好从业人员队伍建设。以考点建设、考核员队伍建设和无纸化考试规范化以及新大纲执行情况为重点,开展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检查;充分运用网络远程教育等先进手段,深入开展客货运驾驶员继续教育;继续开展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素质提升工程,不断提高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的教学质量和水平;推进道路运输经理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道路运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

四是深入开展防御性驾驶教育培训。要以客运车辆为重点,结合继续教育,组织客运驾驶人开展防御性驾驶教育,提升客运驾驶人的安全意识,规范习惯养成。

(二)深入落实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继续贯彻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客运企业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1.开展客运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要组织道路客运行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素质和管理水平。

2.贯彻《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评估指南》。鼓励和引导客运企业开展安全自我评估,进一步促进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3.联合组织《规范》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各相关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道路客运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规范》贯彻执行到位。8月底,要向社会公布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客运企业,并下达挂牌督办整改通知;年底前,要向社会公布客运企业整改情况。

(三)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6年第5号,以下简称《办法》)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各相关部门要把贯彻实施《办法》作为营运车辆动态监管的长期工作认真抓好,抓出成效。

1.做好《办法》的宣传贯彻。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开展宣传贯彻活动,确保管理部门和企业相关人员了解和掌握《办法》内容要求。

2.运输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6月底前,各相关部门要在前期卫星定位系统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督促、指导运输企业对照《办法》要求,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重点查纠运输企业监控平台建设运行情况及相关管理制度健全落实情况。

3.开展部门联合督导检查。交通运管、公安交警、安监部门要联合对辖区内运输企业贯彻落实《办法》、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不符合《办法》要求的运输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办法》实施后,要不定期地组织对运输企业贯彻执行《办法》情况开展联合突击检查。

(四)联合整治客车非法营运行为。

1.集中整治包车客运非法营运行为。运管部门要严格包车客运标志牌的审核把关,对包车营运情况开展不定期的抽检核查,发现未按规定线路营运的,以及客运车辆长期在异地从事违规包车客运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包车的路检路查,对包车客运标志牌起止点与车籍地不一致的,或者包车客运标志牌准许运行的线路与实际不一致的,要及时通报交通运输部门进行查处和卸客转运。

2.联合整治汽车租赁企业非法营运行为。8月底前,各相关部门要联合对辖区内的汽车租赁企业开展一次集中大排查,全面清查汽车租赁企业资质、租赁汽车数量、车辆的使用性质、租赁企业业务开展情况及相关制度建设落实情况等,对承办租赁大中型客车的,要重点登记、跟踪调查车辆租赁使用情况,发现非法营运的,坚决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罚。

3.严厉打击非营运客车非法营运行为。交通运管、公安交警要加强联合执法,依托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省际、市际交通安全服务站,加强对过往客车的登记检查,属于非营运客车非法营运的,要依法查处并做好卸客转运。

(五)进一步深化“安全带—生命带”活动。要深入开展“安全带一生命带”活动,进一步提高安全带佩戴率,有效减少事故伤亡人数。

1.继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使用安全带的重要意义及正确方法,刊播公益广告;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站场等场所广泛张贴、发放倡导安全带使用的挂图、车贴、折页等宣传品,组织好本辖区内的“安全带一生命带”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2.加强客运车辆安全带安装使用的监督检查。运管部门要督促客运企业完善安全带使用、检查制度,及时修复损坏的安全带,保证安全带使用功能正常。对新进入运输市场的客运车辆以及通行高速公路的客车必须安装使用安全带,并逐步推广至所有客运车辆。要严格执法检查,客运站要严格出站检查,旅客未佩戴安全带的,禁止出站。县交警大队要在路面执法过程中加大对规定客车安装、佩戴安全带情况的检查力度,发现驾驶员和旅客不佩戴安全带的要及时纠正并依法处理,提高安全带的佩戴使用率,使乘客佩戴安全带成为常态化。

(六)进一步规范客运站场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和规范客运站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把好客运站源头安全管理关。

1.严格客车安全例检和出站检查。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汽车客运站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工作规范》,加强对企业的分类指导,确保制度落实。

2.严格落实安全告知制度。在进一步规范安全告知工作,免费发放《道路客运安全告知》、《道路客运驾驶员安全告知培训示范》等基础上,督促企业编写具体到每班驾驶员的安全告知材料,并组织好客运驾驶员的培训。

3.组织专项检查。要相关部门要通过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客运站安全管理、安全例检、出站检查、安全告知制度、旅客佩戴安全带的执行情况进出检查和抽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对于不落实规定的客运站和客运车辆要及时纠正,限期整改。

(七)进一步强化客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和挂牌督办机制。

1、对于一次死亡1至2人的客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认真开展事故调查。

2、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委员会要进一步强化客运车辆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挂牌督办机制,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严格事故责任追究。

3、要充分吸取事故教训,用事故教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对于发生客运车辆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利用动态监管系统将事故信息和教训传达到各客运企业;发生较大事故的,要将事故信息和教训传达到州级监控平台和各客运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将事故信息和教训传达到省级监控平台和各客运企业。

四、活动安排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阶段(7月份)。各相关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7月20日前,工作方案分别报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全面推进阶段(8月—11月份)。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的实施计划,全面推进“客运安全年”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不定期地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三)总结完善阶段(12月份)。对“道路客运安全年”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选出活动开展好的先进单位和先进运输企业,并于12月1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先进运输企业的材料分别报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并报上级活动整治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并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形成部门配合、社会支持、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狠抓活动效果。要围绕活动整体安排,认真分析研究道路客运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前两年活动效果,抓住重点,加强活动情况的跟踪督查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要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构建良好的活动氛围。活动期间,交通运管、公安交警和安全监管部门每月20日前要向州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报送活动开展情况。

第5篇: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实施县委组织部《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解决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减少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建设“平安、和谐”确保安全畅通,按照《县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大整治专项行动高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整治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部署,我局成立相应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局属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细化工方案,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道路交通的管控力度,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突出问题,使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行车秩序进一步好转,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一)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迅速排查整治一批易发、多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点路段和道路运输企业,全面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省、市、县三级挂牌督办的道路隐患力争提前整治达标,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

(二)突出客运车辆安全监管,确保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客运企业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客运车辆及驾驶人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违法载客)、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涉牌涉证违法行车、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三)以源头治理为重点,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信息全部录入数据库,文明交通“五进”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内部宣传教育机制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常识和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排料、董马库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验进一步推广。

三、主要措施

(一)突出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运管所及道路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运企业,要定期、分批组织驾驶人员学习,使所有从事道路运输的驾驶员都受到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增强驾驶人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安全法规。对超速50%以上、超员20%以上、酒后驾驶、一年内有3次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运管所要督促企业依据《道路旅客客运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规定解聘违法驾驶人。6月底之前,运管所要对道路运输企业和农村个体客运车辆驾驶员资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凡是从事道路交通运输的驾驶员,必须达到规定的安全行车记录和驾驶年限。对有违规记录的要从严管理、从严教育,对列入“黑名单”的人员实行同行业限制进入,防止驾驶人员无序流动。

(二)突出加强对重点车辆的管理。6月30日之前,运管所要全面清理个体或挂靠经营车辆,坚决打击非客运车辆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对所有客运车辆,要一个不漏地进行检查;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要一个不漏地开展集中清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超期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客运车辆,要一律禁止上路行驶;对报废车、拼改装车和安全技术不合格车辆,一律予以淘汰。春运期间设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要立即启用,严格落实24小时勤务制度,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接送学生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严格执行“六必查”(承载人数、驾驶时间、驾驶资格、车辆审验情况、车辆安全设施配备、车辆轮胎磨损情况)。检查情况要逐项登记,发现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纠正,从严处罚。存在车辆安全隐患的,要责令立即消除。

(三)突出加强对道路通行秩序的管理。要以交通秩序主导交通勤务,定期研判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县公路局、公路站和运管所要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的监控和重点违法行为的整治。要科学安排勤务,依托公路卡点、临时检查点,坚持定点检查和流动巡逻相结合,切实把事故多发的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作为日常重点管控范围,加大巡逻密度和管控力度用足法律手段。将管控重心向城郊结合部、农村地区延伸,进一步加强对县乡道路的交通管控,全面提高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突出加强对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6月30之前,县公路局、公路站要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所有的道路特别是临水、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再做一次全面深入的隐患排查。要继续深入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生命防护工程”,对急弯、陡坡、临水、桥梁、涵洞等危险路段实施综合整治,对照相关标准并根据预防事故的实际需要,及时采取完善防护设施和必要的警示标志等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不能保证安全行车的路段,必须确定专人严防死守。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动态监控和预警体系,盯紧抓实政府挂牌的重点管理地区、路段,全面落实各项整治任务。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迅速部署实施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深入动员发动,周密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扭转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被动局面。县公路局、公路站和运管所既要根据职能,各负其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部署实施;又要加强配合,定期会商,及时总结推广创新做法和工作经验。

(二)加强宣传,营造整治声势。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目的、任务和措施要求;要联合主要媒体共同策划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提示服务;要推进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事故应对、处置、调查处理信息和事故调查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深化重点群体宣传教育,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着力营造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强大声势和社会氛围。

(三)加强督导,落实具体责任。县公路局、公路站和运管所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基层、深入实地、深入道路运输企业,查隐患、促整改,强化责任落实,凡是没有依法履行职责或管理不到位引发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必须实行责任倒查,严格问责。

第6篇:文明交通秩序整改工作方案

为治理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隐患,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在二中、镇一小等重点路段交通出行不便的突出问题,结合我局实际,为确保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以强宣传、纠违法、治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核心,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管理创新,为我县人民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总体目标是:通过专项行动,使县城区人民群众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行人过马路能遵守交通规则,城区车辆摆放有序,取缔非法占道经营影响交通秩序的行为。

二、城区交通秩序的现状及问题

全城拥有机动车辆4000余辆,道路总长17公里,道路最宽处为12米,最窄处为7米,重要交通路口平面交叉设计,人车混行。随着交通的便利和经济的飞速发展,来我县投资、经商、办事人员相对增加,道路承载能力日益紧张,交通违章违法行为大量出现,导致城区交通秩序混乱。城区堵塞事件时有发生,行车难,停车难,已成为群众出行不便的最大难题,不仅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也有损城市的品味和形象。

三、造成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混乱的原因分析

面积不大的县城为什么会出现人难走,车难行的局面?

(一)地理条件和历史条件的制约。一是县位于省西部边陲,地处山区,四面环山,平地很少,土地资源的匮乏,直接导致道路资源的匮乏。二是历史沉淀下来的问题一时难以纠正,县城建设规划起步晚,城市建筑规划不合理,道路两旁高楼耸立留给道路拓展的空间太小,除了城北新区大道相对宽阔外,整条建设路都很窄小,又没有拓宽的余地,目前只能是在维持现状的前提下作一些小范围调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机动车辆激增,车辆停放无序。近年来,我县的机动车辆迅速增加,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与现代交通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突出,在红绿灯附近、西门口农贸市场、三岔路、汽车车站等路段,临街门面多,运送货物的车辆为卸装方便,把车辆随意放在路旁,道路上各类大小汽车、摩托车、三轮车随意穿插,机动车辆乱停乱靠,争道抢行,尤其是出租车为上客、下客,行驶中突然停车,停靠时多半不靠边,且让乘客从左门下车,轻则造成车流缓慢,重则造成交通拥堵,甚至发生交通事故。

(三)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薄弱。目前,我县主要道路的基础设施非常薄弱,城区道路路面太窄,难以承载迅猛增长的车流量,特别是县城最繁华的建设路段最为突出,主要表现在:1、全城区所有干道都未能设置中心隔离带,红绿灯附近出入口太多,如物质局、边贸、老政府、建行、电信、邮政、二中等处均有出入口,出来的车辆随意调头、抢行争道。2、花小、二中、镇一小等学校出入口都位临主街道,学生上下学高峰期,接送学生家长的车辆停放无序,极易造成严重的交通堵塞,加之二中出口处摊点多,此路段发生的交通拥堵直接影响到红绿灯交通的通畅。3、红绿灯没有过街天桥,市民普遍没有交通意识,随意闯红灯,横穿道路现象普遍存在,造成交通混乱。

(四)部分驾驶员和市民素质不高、法制观念和交通文明意识淡薄。我县的经济是由矿业的开发而迅速发展起来的,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很大改善,物质与精神的发展一时间无法实现平衡。日益增多的驾驶员良莠不齐,安全观念及交通意识不强等问题非常突出。市民的交通安全知识普及程度较低,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现象难以避免,随意停车、调头、超员超载、超速行驶,驾驶员队伍素质的低劣,直接关系到道路的安全和畅通。

(五)公共停车场地缺乏,停车场建设滞后。近年来,我县快速增长的车辆中私家车占绝大多数,这些车辆行驶路程短,停车率高。目前县城公共停车位严重不足,远远满足不了出行群众停车需求。因此乱停乱放随处可见,这让本不宽敞的道路变得更加狭窄和拥挤。此外,大部分商业建筑没有进行停车场的配套建设,有建筑配建停车场的基本都属于单位或酒店所有,并不公共开放,利用率低。尤其建设路人口密集活动频繁,超市、餐饮、娱乐等人员聚集场所都就近利用道路临时停车位或占用人行道停车,严重妨碍行人和车辆的有序通行。

四、整改措施

采取管建结合的方式,主要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商贩违章占道、公交车不按规定进站停靠、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车辆停放等静态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出现。

1、加大管理力度。进行流动执勤和定点看守,在城区主要街路、学校通道、商业网点周边路段及公交车、出租车停靠站等地点对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乱停乱放车辆驾驶人不在现场的,用照相机、摄像机固定证据后,下达《交通违法处理通知单》。逾期不去接受处理的,将其车辆违法信移交县交警大队息录入公安网交通违法系统。对驾驶人不在现场,车辆违章停放影响通行的,依法拖移机动车到指定地点停放并按规定处罚。

2、加大规划建设力度。协调建设局、交警支队,合理规划路边停车位,建设几处大型公共停车场,包括增加建设摩托车停车处,解决车辆无处停放的问题。

3、加大马路市场管理力度。各相关部门互相配合、综合治理,设置适当的经营场所,引导商贩进场经营,减少对市容环境和交通环境影响。对于暂时不能马上撤除的马路市场,应加强管理,保证马路市场定时设立、定时撤离,有效解决商贩占道经营影响交通通行和车辆停放无序问题。

五、组织领导及责任划分

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特成立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明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一领导。实行划分片区到人、责任到人。

(一)组织领导

(二)责任划分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自查自纠(6月中旬——6月31)。召开文明交通安全专项会议,部署整治工作,做好调查摸底,自查自纠。制作固定宣传展板,印制的交通安全宣传手册发放到驾驶员手中,同时做好宣传,营造气氛,做到家喻户晓,对车辆违法情况进行清理,建立台账。

(二)集中整治、依法处理(7月1日——8月31日)。根据工作职责按照实施方案的部署和具体要求,全面推进整治工作。

(三)整章建制、巩固成果(9月1日——12月31日)。在整治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总结,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七、工作要求

(一)严肃纪律。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要充分履行职责,严格执法,不徇私情,做到不打招呼、不批条子、不开口子;对活动中违规违纪、徇私枉法、不作为、不履职、工作拖沓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一律严肃追究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负责路面查控的执法人员要着制服,和执法装备,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二)强化监督。领导小组做到每天两次督查,一周一通报,每月一考核。同时强化社会监督,让群众对我局活动开展工作进行评议,不断促进工作向前推进。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个小组每周向局办公室上报工作小结和工作数据统计表,由局办公室整理并交由纪检监察室备案作为绩效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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