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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学习心得

2016-01-09 10:26:07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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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学习心得篇一: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

心得体会

2015年8月3日,中共中央颁布施行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是党内监督的利器,是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是深入开展巡视工作的重要遵循和保障。<条例>的颁布标志着巡视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今年以来,按照新机制、新办法,各级党委对县区派出了巡视组,对包括统计部门的政府部门进行了巡视监督,进展顺利,成效明显。作为统计局干部职工,我们要站在统计事业科学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化认识,积极拥护,把巡视工作作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完善党内监督制约机制、促进统计事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举措和重要保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巡视工作,是对统计系统干部职工政治上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健康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党章赋予的职责。巡视工作如同机车上的制动器,对党员干部的权力具有约束和保护功能,对滥用权力的越轨行为具有防范和矫正功能。

建立健全工作体制,即坚持推进制度改革,通过激励、奖惩、问责等一整套制度安排,保证能者上、庸者下、优者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学习心得篇二:从严治党的制度保障----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从严治党的制度保障

——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2015年8月3日,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巡视工作条例”)。巡视工作条例是党内监督之利器,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依纪管理党建设党的有力制度保障。 2009年7月,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对于推动巡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面临新的形势任务,内容和方式都作了重要调整和改变,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对改进巡视工作、修订条例作出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条例修订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党内立法规划、中央深化改革工作方案将修订条例列为重点工作。首先,中央提出“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全面从严治党”既是重要内容,更是战略举措,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政治和组织保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根本保证。巡视工作条例是党内监督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必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通过必要的修订,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切实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第二,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先后10次发表重要讲话,对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作出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巡视已经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平台,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方式,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监督的重要抓手,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支撑。实践证明,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是新

时期巡视工作总的遵循,必须以法规制度形式确定下来,一体贯彻落实。第三,自党的十六大正式开展巡视工作以来,巡视制度在探索中发展、在发展中不断创新完善,中央和省区市创造积累了很多有效经验和做法,也需要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同时,影响和制约巡视深入开展的体制机制、队伍建设等方面问题也日益凸显,亟须通过修订条例加以解决。不难看出,修订巡视工作条例完全是巡视实践发展的结果,是巡视工作不断深化的内在要求。

修订后的巡视工作条例共7章42条。对落实巡视全覆盖要求作出具体规定。一是在“总则”中,将“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巡视监督,实现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作为中央和省区市党委以及巡视机构总的目标和任务。二是按照全覆盖要求,对巡视对象和范围作了重新界定,在中央巡视组对省区市四套班子开展巡视的基础上,将“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副省级城市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委员会党组主要负责人”以及“中央部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央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纳入中央巡视范围,对省一级巡视对象和范围也作了相应规范。三是为保障实现全覆盖,切实加快巡视进度和节奏,增强巡视威慑力,规定“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针对所辖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或巡视整改情况,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巡视方式与全覆盖要求相适应。

巡视工作条例聚焦“一个中心”、围绕“四个着力”,是党的十八

大以来党中央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一系列重大决策中最核心的内容,也是巡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关键所在。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组对巡视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围绕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对“四个着力”监督内容作出了新的概括。这样规定,体现并要求巡视工作必须始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既解决了巡

视内容过于宽泛问题,又做到严格用纪律衡量规范党员干部行为。

通过学习,我认为巡视工作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修订的第一部关于党内监督的重要法规,紧扣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是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制度化、程序化的具体体现,是党内监督的利器,对于新形势下严肃党内纪律,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图书馆的一名普通党员,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增强监督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既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又要积极参与宣传引导,支持配合,积极营造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监督的良好氛围,要将贯彻学习巡视工作条例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化改革、依法治馆结合起来,坚持不懈反对“四风”、正风肃纪,坚守道德底线、不逾红线,为推动图书馆的党风政风建设作出努力。

2015年10月20日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学习心得篇三:心得体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条例》

中共中央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条例》,是党的巡视工作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为深入开展巡视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和制度保障,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建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认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身体力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锤炼高尚品格”重要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放下架子、迈开步子、扑下身子,在工作中努力成为职工的贴心人。

坚定理想信念。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我将自觉学习和深刻领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用先进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改造和丰富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时刻把好人生的“总开关”,补足精神之“钙”,坚定永远跟党走、全心全意为青年服务的理想信念。

练就过硬本领。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要立足本职,勤学苦钻业务知识,学会带着问题学、灵活运用学、结合实践学,努力成为工作的行家能手。一是向书本学。把学习作为一种精神追求,要有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危机感,养成主动学习的习惯,同时要结合自身知识结构,科学制度个人学习计划,既注重业务知识的学习,又要加强对法律、经济、哲学、历史等综合性知识的学习和掌握,不断拓宽自身知识面;既要带着掌握知识点真学,又要带着思考、带着问题深学,努力成为理论政策的“专家”、业务工作的“行家”、综合知识的“能家”。二是向实践学。始终把竭诚服务职工作为基层队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满感情、带着真情、怀着热情在帮助职工上下功夫,实实在在地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勇于创新创造。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以敢破陈规的勇气和智慧,真正解放思想,创新求实,要突破路径依赖、经验主义、惯性思维和“等、靠、要”的心态,要在调查新问题、研究新对策、谋求新思路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基层党支部的工作手段、工作机制的创新。同时要坚持一切创新的依据都是科学的规划,

要在不断实践、总结、提炼的基础上,寻求突破和进化,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在一次一次的探索中去总结成败得失,从而推动形成创新成果。

矢志艰苦奋斗。“不要在该奋斗的年纪选择安逸”。奋斗是青春的底色,行动是最好的传承。我们要充分发挥年轻一代敢想敢闯的优势,多经历一点摔打,多接受一些考验,多积淀一些信仰的力量,要善于研判问题主次,把握规律、突出重点,有条不絮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不仅要有实干理论,更要有实干精神,要从身边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脚踏实地做工作,聚精会神干事业。要敢于吃苦,敢于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勇挑重担,勇于接受新的挑战和磨练。要不怕挫折、不畏困难,顺境不骄、逆境不馁,不管任务多难、多重,都不能应付了事,要以克难奋进、战而胜之的信心和勇气,发挥连续作战的好传统。

锤炼高尚品格。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既要志存高远,又要立足平实,既要树立远大理想,又要注重点滴积累,踏踏实实修好社会道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争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率。要在“三严三实”的具体实践中,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从思想源头净化自己,胸怀坦荡、谨慎用权,一步一个脚印,坚决反对好高骛远、贪图政绩,要从思想源头固化自己为职工服务竭心尽力的决心。想职工所想、急职工所急、办职工之事、解职工之需,从思想源头深化自己为职工服务事必躬亲的决心。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学习心得篇四:四个文件学习心得

四个文件学习心得

近期,中央下发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四个文件,这些文件是中央在反腐倡廉工作上的一个重要成果,是进一步完善惩治、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大举措。中央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中,集中出台四个反腐倡廉重要文件,充分反映了当前中央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决心。

腐难,倡廉更难。如何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当务之急。作为一名党员,如何在本职工作中廉洁从政,我认为关键在于: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四个文件的精神实质。这是中央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对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管理、规范廉洁从业行为、推进重点领域反腐倡廉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因此,要认真学习这四个文件,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省、市委的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坚持以科学理论指导反腐倡廉,以科学制度保障反腐倡廉,以科学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政治信仰和从政为人的基本准则。

二、从严自律、管住自己。任何腐化、腐败行为都是从思

想的蜕化开始的,都有一个思想演变的过程。因此,把牢思想这一关是最有效的预防,加强思想教育也是反腐倡廉的根本之策。我们一时一刻都不能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要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为民造福,用不好也能为自己造“罪”。

三、加强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努力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健全和完善体制机制,在提高制度的执行率,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上下功夫,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工作领域,着力解决干部管理不严、失制于宽、失制于轻的问题。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纪律监督和法律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法规制度的落实。

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要时刻提醒着自己,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自重、自盛自警、自励,清清白白从政,踏踏实实干事,堂堂正正做人。

明向阳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学习心得篇五:《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学习心得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学习心得

六合区建筑工程管理局 黄铭龙

2003年12月31日中发17号文件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是我党建立以来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它的颁布实施,对于我们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发挥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将起到重要作用。

在当前深化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如何使我们党始终保持其先进性,充分发挥共产党人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内监督,显得尤为重要。党内监督条例的出台,是与时俱进的产物。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条例,是我们共产党人的首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约机制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核心 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建立以来,在历次党的会议和文件中都提出过监督问题并做了一些党内监督的规定,但是与这次党内监督条例相比,显得层次低、不系统、不规范、操作困难。实践证明,制度的可行性、规范性和约束力,决定着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没有规矩,难成方圆。加强党内监督,没有制度就难以监督。单靠以往提倡怎样做,很显然,已造成了一种软弱的监督局面。要保持党的先进性,核心就是要加强党内监督,就要有一套监督体系,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形成比较完备的互相配套、互相制约、互相提高、有章可依、便于操作的党内监督体系。中国共产党人在总结了建党83年来的经验教训

的基础上,适应改革、发展的新形势需要,为确保党的先进性这一显著特点,制定了科学完整的党内监督体系,解决了长期以来党内监督的薄弱环节。条例第三章是重点,用了十节的篇幅,分别对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询问和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等十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些规定,填补了过去党内监督方面的缺陷,形成了相互配套、科学、严密的党内监督体系,使党内监督有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可以说,党内监督条例的出台,给我们共产党人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只要我们认真学好条例,重在落实,就能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永葆共产党人先进性的本色。因此,党内监督条例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核心。

二、强化对权力的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关键

保持党的先进性,关键在于对党组一班人的监督,特别是对班长的监督。一级党组织,一把手尤为重要。按他所处的位置,他的所作所为,对全局工作影响重大。记得山东省贪官、原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在反省其犯罪的原因时说过:到我们这一级别的干部就没人管了。广西省贪官、原玉林市委书记李成龙也坦言:我的权力太大,稍不注意,权力就会转化成金钱,监督机制对我来说形同虚设。实践证明,没有监督的权力往往导致腐败。没有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像胡建学、李成龙这样的人走向犯罪是不可避免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往往都掌握着相当大的权力,如果权力使用不当,必然会给

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重大损失,败坏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因此,必须要有切实可行的监督制约机制,才能有效防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甚至贪赃枉法、腐败变质,特别是对一些有权管人、管钱、管市场的重要岗位、敏感部位以及关键人员,实行有效监督,防微杜渐,这是党内监督的重中之重。党内监督条例以党规的形式确立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即一把手,充分体现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遏制权力滥用和权力腐败、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富有胆识的重大决策。党内监督条例针对一把手的监督问题,强调主要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并规定了一系列的监督和制约措施。为把党内监督落到实处,党内监督条例还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都有权监督一把手。党内监督条例第二章规定,各级党委、党委委员、纪委、纪委委员、党员和党代会的代表,都有权按照条例的规定对领导班子的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进行监督。第四章的监督保障中又规定了责任追究制度,对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给予表扬或奖励;对打击报复监督者,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这些规定,从制度上保障了党内监督的有序进行,对于接受党内监督,减少权力腐败,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我们一定要在工作中认真抓好落实,以求真务实、公开公正的态度,自觉接受党内外的监督,使监督不流于形式。

三、发扬党内民主,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保障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内监督的基础,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保障。早在延安时期,民主人士黄炎培就历朝历代跳不出“建

立—兴盛—衰亡”这个周期率问题同毛泽东同志探讨。毛泽东同志肯定地回答:我们共产党人找到了解决周期率的最好办法,就是民主。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无论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其关键都在于发展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发扬党的传统作风。党的民主集中制是发扬党内民主的制度保证。实践证明:没有广泛的民主,就不会有正确的集中;没有高度的民主,就没有高度的集中。事实上,发扬民主的过程,也就是实行党内监督的过程。只有发扬党内民主,才能增强各项工作的透明度,而这个透明度正是我们需要的监督过程。党内监督条例的核心章节第三章监督制度一章明确规定:党的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并根据党性、国情,规定了发展党内民主的具体措施和要求。第三章第四节单列了民主生活会,规定:党组织应当坚持和健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要按照规定开好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要切实保证质量。民主生活会的主题要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针对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民主生活会上反映的情况和整改措施要及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党员有权了解本人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上级组织认为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不符合规定要求,可以责令重新召开。为了确保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重要干部推荐、任免和奖励,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这些规定,对于增强主要责任人发扬党内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自觉性,具有重要意义。

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我们党保持先进性是十分重要的,我们要在学好条例的同时,在落实上狠下功夫,切实增强接受党内外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接受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全方位监督。同时,还要教育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自觉履行党内监督职责是每个党员的权利和义务,都要恪尽职守,以对党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去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只有这样,我们的党才能兴旺发达,我们的国家才能繁荣昌盛,我们的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共产党人就能够在践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中始终起到先锋队作用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学习心得篇六:《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学 习 心 得 体 会

福田乡纪委 王 小 鹏

刚刚出台的《党内监督条例》是党内监督工作实现根本制度化、发生质的飞跃的重要开端。其制度设计和程序保障的完整、充实前所未有。体现了我们党对党内监督工作和反腐工作的重大决心。

从称谓上来讲,《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虽然是约束党内成员的纪律性规定,而非国家的法律法规,但是它却被冠以《条例》这个法律专有名词,为纪律性规定冠上法律的名头,体现了我党要把党内监督进行到底的决心和恒心。

从制度设计上来讲,《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出现可操作性的变化,与《党章》中的相关内容相比较,条例更为细化、更为具体。近年来,党内领导干部犯罪违纪案件数量增加速度很快,所占比例越来越大,整治成本也越来越高,尤其是“一把手”犯罪不是个别现象,已具有普遍性,不是一时现象,是较长时间多种因素积累爆发所致,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主要是家长制遗风和好人主义盛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部门中家长制遗风和好人主义实际上支配着党内生活,为了维护“一把手”的威信

难以进行监督和展开批评,人们在“一把手”大还是党委会集体大、对党和人民负责和对“一把手”负责如何统一等问题的认识上存在误区。而好人主义也不再仅是明哲保身、洁身自好,已经发展为利益交换关系,成了庸俗市侩作风。因此《党内监督条例》把重点放在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的监督上,因为党的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是我们党的宝贵财富,尤其是正职领导,他们担子重、责任大,一般是经过党的长期培养、经历了许多严峻考验,我们党对他们向来尊重和关爱。把“一把手”作为重点监督对象,既是为了让老百姓满意,也是对“一把手”的关爱和制约。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学习心得篇七:党政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心得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心得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2004年2月发布的,共五章、四十七条,包括总则、监督职责、监督制度、监督保障、附则。条例有针对集体组织,也有针对党员个人;但是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这对于解决党内监督存在的问题,对于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的解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对于我们从严治党、进一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党内监督的重要意义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更不可能是个旧问题,党内制定一个党内监的规范性文件,是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内外强烈的呼声。

首先,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是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的需要。党的建设是要将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的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条例的制定解决了开展党内监督的基础问题,标志着党内监督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是党在制度建设上有了新的进展与心得成果。

其次,制定这个条例是我们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制约体制的需要。在党建工作中,要提高全党的整体素质,要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领导行为,要保持党的先进性,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实现党的自觉性和组织的监督制约相统一。进入和平年代,随着党和国家的飞速发展,腐败现象也在飞速发展,尤其是高级领导干部的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不在少,主要就是缺乏监督、甚至失去监督,有高官以权谋私,却无人敢于监督,反腐斗争屡遭打击报复。甚至云南省院省原省长李嘉廷入狱后说:“要是当初有人敢于监督,自己又乐于接受监督,该有多好!”

第三、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目前为止,我们党内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形势还很严峻,党风不正和腐败现象的蔓延,原因不外乎体制上的弊病、监督不力和纪律松弛等方面。像泰安市原市委书记胡建学说:“官做到我这一级,就没有什么人能管得着了”。这是何等的豪气!江西的胡长清,能够随意离开工作岗位而纵情声色,制度上的缺陷

就如“牛栏关猫,进出自由”(喻牛栏缝隙之大)。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其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基层党委、纪委,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每年在规定范围述职述廉一次”。这就使党内监督第一次成了;落在纸面上的制度、按规定将要长期执行的制度。

梁漱溟先生提出的“中国历史文化之谜”,其中有两个理论:一是一治一乱周期性循环;二是没有宗教的人生。这两个论点已经得到了大部分人的认可,中国历史各个朝代度遵循着这个规律,如较近的唐、宋、元、明、清,都市经历一个繁荣时期而后迅速衰败,主要原因就是统治阶级的腐败堕落,领导人于安乐之中成长导致无人敢于监督或者领导者不接受监督,最终导致政治的集体腐败。中国共产党作为新中国的领导者,建国已有七十余年,正处于“治”的繁荣之中,但同时也处于内忧外患之中的中国共产党能否避免“梁漱溟的诅咒”,我们无法给出答案。外,有美国等资本主义国家的和平演变;内,有“藏独”、“台独”等分裂分子,甚至中国共产党领导层已经出现普遍的腐败现象。中国共产党是否会重蹈苏联的覆辙?另外,自古中国就没有宗教,但是以中国人民对于中国共产党的信仰,又会不会为了统治而出现中世纪宗教制约社会发展的现象?

这些情况度没有排除的理由,只有通过中国共产党的不懈努力才能尽可能的避免。如此,中国共产党就要保持其先进性,保持全体党员的先进性,一个重要的措施就是监督: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党内监督条例对于完善党内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对党内监督条例的认识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一个直接目的,是更加有效地防止和反对腐败,所以,它是我们更加深入地开展反腐败斗争、更加有效地遏制腐败现象的一个锐利武器。但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内容和目的,又不仅仅限于反对腐败、遏制腐败,它是我们党内第一个系统的关于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法规,它的条款和内容,充分体现了党内民主的精神。

民主,在工作上表现出来,有作风问题、方法问题,但更重要、更主要的,是一个制度问题、机制问题。无论是建设人民民主、还是发展党内民主,都首先是要在制度上下功夫。《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最大的特点和成果,就是“制

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深层次的是党内权力配置、制约和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党内监督条例不仅以制度的形式规定了监督的对象、内容、重点,而且以界定党内不同层次的组织、机构、人员监督职责的形式,进一步规范了党内的权力关系,确认了党的各级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党员以及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在监督方面的职责、责任和权利,即所拥有的权力。而且,《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从十个方面详细地制定或规范了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使党内监督成为一个较规范、较完整的体系。

在制度化大框架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具体条款更加明确地保证了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的权利,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了党内决策的程序,保证党内权力在行使过程中能够更好地体现和遵从全党的意志。

通过理解,我们可以发现,《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它充分反映了全党的意愿,集中了全党的智慧,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转化为具体规定。但是,这个条例还是有所不足的(至少我市这么认为的)。例如,条例在规定党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和权利中指出:“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或向党的组织提出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此处,“不得公开”一定程度上反映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没有很好的结合,甚至有脱离群众的危险。但是,从近些年党对大市方面对群众态度的改变: 在“非典”期间,中国共产党选择了封锁消息;但是在面对汶川大地震时,中国共产党则明智的选择了开放消息。可以发现中国共产党与群众结合的更紧密了,党内监督也与群众监督相结合。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实施,对我们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镇,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已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党内监督条例的自我施行 身为党员,应做好监督与被监督的表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指出党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与权利:

(一)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二)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或向党的组织提出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

(三)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

(四)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党员领导干部活动,发表意见。

我个人认为,我们年轻党员可以将重点放在的反映群众意见、维护群众利益以及第三点的在党的会议上直接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因为,根据自身情况,年轻人在平时接触的群众也多是年轻人,经验较为缺乏,但是想法新颖,敢说敢做,没有条条框框的束缚,尤其易以自我为中心,对别人的缺点敏感,对腐败的现象敏感,我们的意见将代表党的不同声音,有利于监督借鉴。

作为领导干部,我认为首先要从思想深处理解为人民服务的真谛以及手中的权力问题,解决好权力是谁给的,权力是做什么用的以及如何运用权力的问题。做人就要做好人,做官就要做好官。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应正确处理好权力与权利的关系。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领导者要有责任意识,"官"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权"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作为领导者,应正确对待监督,要把党和人民的监督看成爱护,要拿出党员的气度与胸怀,自觉、虚心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批评与监督。此外,要正确处理好自律与他律的关系、奉献与索取的关系。

古语云:“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只有修身的才能真正明辨是非;只有廉洁的人才能担任起兴国的重任。作为党员,作为领导者,应高歌“八荣八耻”,时刻将自己修成品德高尚之人。“清正廉洁盛行之日,则国家昌盛;贪污腐败猖獗之时,则国家衰微。”为官者,当有清正廉洁,克己奉公,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精神。只有这样,领导者才能保证不会走错路,才能真正处理好权力与权利的关系。

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领导者要培养自己的奉献精神。在和平年代,这种奉献精神更多的体现在平时对待名利、地位、个人进退去留的正确态度与行动上。

领导者正确对待权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应依靠自律与他律相统一结合。

哲学家苏格拉底说过:一个没有自制力的人,不值得信任,不能托付他做重要的事情。所以,一个优秀的共产党员应将监督与自制相结合起来,不仅要敢于监督、善于接受监督,还要时时刻刻注意提高警惕、约束自己。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学习心得篇八: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

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

最近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进行了集中系统的学习,下面谈谈学习体会。

《条例》的颁发标志着我们的党内监督进一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也标志着我们的党内民主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它的直接目的,是更加有效地防止和反对腐败,所以,它是我们更加深入地开展反腐败斗争、更加有效地遏制腐败现象的一个锐利武器。但同时《条例》也不仅仅限于反对腐败,它是我们党内第一个系统的关于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法规。无论是从它的整体设计中,还是它的具体条款中,我们都能感受到党内民主前进的脚步声,最大的特点和成果,就是“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其精神和灵魂则是党内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条例》的实质意义,是通过党内法规形式,集合党内之组织优势和积极力量,组成为具有重力和强势的完善监督约束机制网络,以遏制和结束在一些组织和干部中腐败现象蔓延的祸害,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保证党和政府实施“以民为本”的治国大计,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推向前进。《条例》的核心内容是监督授权,即由谁来监督和对谁监督。作为党内首部监督大法,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一环。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而使监督的完全制度化,正是《条例》所承担的重大使命。我们把它称为党内“大法”,是因为它的法规层位很高,经政治局讨论、以党中央名义颁发,在党内实际监督工作和监督领域

里是管总的,有关监督的具体条规和工作都必须与之相一致、相适应。说是大法,还因为它的内容构成宏大,适用于党的各级组织(从中央到基层)、全体干部和所有党员,涵盖了党内各种政治和组织活动,从决策、施行到保障以及对违纪的监督。说是大法,还因为它的影响并不限于单纯党内事务范围,而是同我们国家社会生活、民主政治建设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密切的关系。

作为一名中共党员,一名乡镇干部,要自觉认真学习《条例》,自觉遵守,知道党的内部和外部的民主监督机制,对于提高自己拒腐能力和管理负责态度非常有帮助,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的纪律,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愿意听意见,乐于听意见,虚心听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学习心得篇九: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心得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学习心得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是我党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是建党90年、建国62年以来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 下面我就《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一次将党政一把手列入党内监督重点这个热门话题谈点个人的心得体会:

一、抓住关键。党政一把手是班子之首,事业之帅,在领导全局工作中始终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关键作用,负有重大责任,在很大程度上也决定着一个班子的权威、形象和战斗力,决定着三个文明建设的成效,影响着党风和社会风气。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管理,是对领导干部本人最大的关心和爱护,是保护党的财富,健全党的肢体,推动党的事业的需要;加强党政一把手监督管理,是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迫切需要。如果一把手自律意识不强,经受不住各种考验和诱惑,就会产生以权谋私。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党政机关人权、事权、财权密集的部门逐渐成为腐败攻击的主要对象,这些部门的一把手则成为腐败分子轮番进攻的重中之重。

二、以身作则。党内监督条例首次以法规确立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富有胆识和智慧的重大决策。领导干部首当其冲要从思想深处真正解决好谁让掌权、为谁掌权、怎样掌权的问题。必须处理好两层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好权力与权利、公仆与主人的关系,增强宗旨意识。权力是一种责任,体现在政治责任。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真正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二是正确处理好奉献与索取、自律与他律的关系,增强奉献意识。权力是一种责任,体现在奉献责任。领导干部拥有了权力,就必须奉献。在和平年代,这种奉献精神不仅体现在生死考验面前能够挺身而出,更多的体现在平时对待名利、地位、个人进退去留的正确态度上。自律是党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监督,要把党和人民的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爱护,要拿出共产党人的气度和胸怀,自觉、虚心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批评和监督。

三、强化措施。党政一把手是党政领导班子的核心,他们在决策中处于主导地位,在决策实施中处于指挥地位和督导地位。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对其运权行为进行有效的规范、约束和纠偏,确保他们行得正、走得端,必须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在某一名干部行使一把手权力之前,对其进行有效约束和规范。做到关口前移,把监督的起点定位在一把手的选拔任用上。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使用干部,同时完善荐才失察追究责任制,被推荐的党政一把手出了问题,推荐者要负连带责任。同时配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提高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在一把手正在行使权力时,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对其进行有效的约束和规范。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向上级请示报告制度,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领导班子政务公开制度,在严守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对各部门的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对一把手的职责、权限以及决策内容、形式、程序等在不同范围内进行公开,

接受群众监督。江泽民同志指出:"党要管党,首先要管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如果管不住,后果不堪设想"。而要实现党要管党,必须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从严管好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各级党政一把手。既要杜绝那种借口集体负责,而实际上谁都不负责任的现象,又要避免不分责任轻重,搞"一锅端"的做法,更要防止本末倒置,在责任追究上避重就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做法,切实使违法违纪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受到应有的责任追究。

四、养身修德。胡锦涛同志曾语重心长地告诫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应"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真正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永葆共产党人和人民公仆的革命本色"。常修为政之德,就是要在市场经济的复杂形势下,自觉用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用党纪国法约束自己,修身重德,提高境界,加强官德修养,着重培育民主意识、尚廉意识、服务意识、自律意识。民主意识就是要求为官者以民为本,要察民性、顺民情,知民、爱民、为民、利民、富民。廉洁是"为政之本"、"为官之要",是共产党人的基础性品德。尚廉意识就是领导干部必须努力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公正清廉,公道正派,不辜负人民的期待。服务意识就是要求全党的政治观念和道德观念必须为发展社会生产力服务,为加快经济建设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服务。自律意识就是领导干部在个人利益与人民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在制度不健全、政策有漏洞的时候,在无人监督、在各种不健康思想侵蚀和引诱的时候,必须时时刻刻注意提高警惕、约束自己,保护自己的最好办法,就是管住自己。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学习心得篇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心得体会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是我党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是建党85年、建国57年以来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 下面我就《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最新亮点第一次将党政一把手列入党内监督重点这个热门话题谈点个人的心得体会:

一、抓住关键,切实提高"一个认识" 。加强党政一把手监督管理,是抓好班子建设,推动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党政一把手是班子之首,事业之帅,在领导全局工作中始终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关键作用,负有重大责任,在很大程度上也决定着一个班子的权威、形象和战斗力,决定着一个地方三个文明建设的成效,影响着党风和社会风气。如果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就能为整个班子树立好的榜样,增强班子团结和提高战斗力,提高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水平,上下形成合力。反之,如果一把手自律意识不强,组织上又不注重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就可能造成一言堂,影响班子团结和班子整体形象,降低班子科学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造成工作重大失误。我们必须站在推动整个事业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加强一把手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加强党政一把手监督管理,是保护党的宝贵财富,保证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以身作则,正确处理"两层关系" 。党内监督条例首次以法规确立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富有胆识和智慧的重大决策。作为铅山县委班子的主要负责人,如何做好监督和被监督的表率,我谈点个人心得。我认为领导干部首当其冲要从思想深处真正解决好谁让掌权、为谁掌权、怎样掌权的问题。必须处理好两层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好权力与权利、公仆与主人的关系,增强宗旨意识。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党章也指出,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权力来自人民,决定了权力的服务对象也是人民。"官"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权"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因此,防范权力风险,增强宗旨意识,核心问题是要处理好干群关系,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真正把人民的利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要增强责任意识。权力是一种责任,体现在政治责任。领导干部在用权时一定要讲政治。权为民用,权为发展而用。要防范权力风险,领导干部就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真正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二是正确处理好奉献与索取、自律与他律的关系,增强奉献意识。权力是一种责任,体现在奉献责任。掌权为民是实践"三个代表"的根本要求。领导干部只有运用权力为人民谋利益的义务,绝没有为个人捞好处的权利;领导干部拥有了权力,就必须奉献。在和平年代,这种奉献精神不仅体现在生死考验面前能够挺身而出,更多的体现在平时对待名利、地位、个人进退去留的正确态度上。明人悟空写的一首《万空歌》云:"金也空,银也空,死后何曾在手中;权也空,名也空,转眼荒郊土一封。"这首诗就是奉劝为官者认清人生价值,权力、虚名、财富都是身外物,做官就要做好官,做人就要做好人。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掌权者应该约束自己。正确对待权力,需经历一个由外在他律向内在自律的转化过程。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依靠自律与他律相统一的机制。自律是党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领导干部一旦丧失自律,极易走向腐败。纪律是外在的条件,作为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监督,要把党和人民的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爱护,要拿出共产党人的气度和胸怀,自觉、虚心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批评和监督。

三、强化措施,建立健全"三项机制" 。党政一把手是党政领导班子的核心,他们在决策中处于主导地位,在决策实施中处于指挥地位和督导地位。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对其运权行为进行有效的规范、约束和纠偏,确保他们行得正、走得端,必须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一是"事前控制"机制。二是"事中约束"机制。三是"事后追究"机制。其次,还应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对负有责任的一把手,提出责任追究的处理意见及建议,并严格实施。既要杜绝那种借口集体负责,而实际上谁都不负责任的现象,又要避免不分责任轻重,搞"一锅端"的做法,更要防止本末倒置,在责任追究上避重就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做法,切实使违法违纪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受到应有的责任追究。

四、养身修德,着重培育"四种意识"。胡锦涛同志曾语重心长地告诫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应"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真正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永葆共产党人和人民公仆的革命本色"。常修为政之德,就是要在市场经济的复杂形势下,自觉用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用党纪国法约束自己,修身重德,提高境界,加强官德修养,着重培育"四种意识"。一是民主意识。二是尚廉意识。三是服务意识。早在古希腊时代,哲人苏格拉底说过:一个没有自制能力的人,不值得信任,不能托付他做重要的事情。因此,领导干部在个人利益与人民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在制度不健全、政策有漏洞的时候,在无人监督、在各种不健康思想侵蚀和引诱的时候,必须时时刻刻注意提高警惕、约束自己,保护自己的最好办法,就是管住自己。

三、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党从诞生之日起就非常重视纪律建设,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作为一个有着67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更为重要。

中共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它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首先,党中央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对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提出了许多新的明确、具体的要求。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提出要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其次,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形势有了新的变化。“试行条例”的主要精神和主要内容是我们在1995年以前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和研究成果。“试行条例”发布实施近七年来,我们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更好地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保证我们党努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必要及时对“试行条例”进行修订。

再次,新世纪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了新的进展。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既要从严治标,又要着力治本,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法规。

这次修订在具体内容和条款的设计上,注意正确处理了三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注意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党纪处分条例》保留了“试行条例”中应当继续执行的条款,对其中一些条款进行了调整、充实、完善和细化,对一些不适应当前需要的条文不再写入,并结合新情况增加了一些新的条款。如鉴于目前我国证券交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已逐渐健全完善,并且中央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已经有限制地放宽了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买卖股票的禁令,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依法投资证券市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因此,《党纪处分条例》对“试行条例”第九十一条关于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买卖股票应受党纪处分的规定不再写入。

二是注意处理从严治党与现实可行性的关系。《党纪处分条例》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力求做到宽要宽得恰当、严要严得适度,使规定更具有现实可行性。如《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减轻处分的规则。这些规定较“试行条例”更加严格。

三是注意处理了维护国家法治精神与保持党内法规特色的关系。《党纪处分条例》坚持维护国家法治精神,在有关条文的设置方面注意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规定保持衔接,同时又注意使其具有党内法规的特点,使之符合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需要。

贯彻执行《党纪处分条例》,是党的各级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首先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要把学习《党纪处分条例》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严肃党的纪律的要求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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