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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条例学习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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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巡视条例学习体会篇一: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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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条例学习体会篇一: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

心得体会

2015年8月3日,中共中央颁布施行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是党内监督的利器,是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是深入开展巡视工作的重要遵循和保障。<条例>的颁布标志着巡视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今年以来,按照新机制、新办法,各级党委对县区派出了巡视组,对包括统计部门的政府部门进行了巡视监督,进展顺利,成效明显。作为统计局干部职工,我们要站在统计事业科学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化认识,积极拥护,把巡视工作作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完善党内监督制约机制、促进统计事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举措和重要保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巡视工作,是对统计系统干部职工政治上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健康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党章赋予的职责。巡视工作如同机车上的制动器,对党员干部的权力具有约束和保护功能,对滥用权力的越轨行为具有防范和矫正功能。

建立健全工作体制,即坚持推进制度改革,通过激励、奖惩、问责等一整套制度安排,保证能者上、庸者下、优者

巡视条例学习体会篇二:心得体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条例》

中共中央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条例》,是党的巡视工作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为深入开展巡视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和制度保障,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建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认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身体力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锤炼高尚品格”重要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放下架子、迈开步子、扑下身子,在工作中努力成为职工的贴心人。

坚定理想信念。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我将自觉学习和深刻领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用先进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改造和丰富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时刻把好人生的“总开关”,补足精神之“钙”,坚定永远跟党走、全心全意为青年服务的理想信念。

练就过硬本领。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要立足本职,勤学苦钻业务知识,学会带着问题学、灵活运用学、结合实践学,努力成为工作的行家能手。一是向书本学。把学习作为一种精神追求,要有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危机感,养成主动学习的习惯,同时要结合自身知识结构,科学制度个人学习计划,既注重业务知识的学习,又要加强对法律、经济、哲学、历史等综合性知识的学习和掌握,不断拓宽自身知识面;既要带着掌握知识点真学,又要带着思考、带着问题深学,努力成为理论政策的“专家”、业务工作的“行家”、综合知识的“能家”。二是向实践学。始终把竭诚服务职工作为基层队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满感情、带着真情、怀着热情在帮助职工上下功夫,实实在在地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勇于创新创造。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以敢破陈规的勇气和智慧,真正解放思想,创新求实,要突破路径依赖、经验主义、惯性思维和“等、靠、要”的心态,要在调查新问题、研究新对策、谋求新思路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基层党支部的工作手段、工作机制的创新。同时要坚持一切创新的依据都是科学的规划,

要在不断实践、总结、提炼的基础上,寻求突破和进化,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在一次一次的探索中去总结成败得失,从而推动形成创新成果。

矢志艰苦奋斗。“不要在该奋斗的年纪选择安逸”。奋斗是青春的底色,行动是最好的传承。我们要充分发挥年轻一代敢想敢闯的优势,多经历一点摔打,多接受一些考验,多积淀一些信仰的力量,要善于研判问题主次,把握规律、突出重点,有条不絮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不仅要有实干理论,更要有实干精神,要从身边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脚踏实地做工作,聚精会神干事业。要敢于吃苦,敢于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勇挑重担,勇于接受新的挑战和磨练。要不怕挫折、不畏困难,顺境不骄、逆境不馁,不管任务多难、多重,都不能应付了事,要以克难奋进、战而胜之的信心和勇气,发挥连续作战的好传统。

锤炼高尚品格。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既要志存高远,又要立足平实,既要树立远大理想,又要注重点滴积累,踏踏实实修好社会道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争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率。要在“三严三实”的具体实践中,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从思想源头净化自己,胸怀坦荡、谨慎用权,一步一个脚印,坚决反对好高骛远、贪图政绩,要从思想源头固化自己为职工服务竭心尽力的决心。想职工所想、急职工所急、办职工之事、解职工之需,从思想源头深化自己为职工服务事必躬亲的决心。

巡视条例学习体会篇三: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

心得体会

2015年8月3日,中共中央颁布施行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是党内监督的利器,是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是深入开展巡视工作的重要遵循和保障。<条例>的颁布标志着巡视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今年以来,按照新机制、新办法,各级党委对县区派出了巡视组,对包括统计部门的政府部门进行了巡视监督,进展顺利,成效明显。作为统计局干部职工,我们要站在统计事业科学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化认识,积极拥护,把巡视工作作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完善党内监督制约机制、促进统计事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举措和重要保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巡视工作,是对统计系统干部职工政治上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健康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党章赋予的职责。巡视工作如同机车上的制动器,对党员干部的权力具有约束和保护功能,对滥用权力的越轨行为具有防范和矫正功能。

建立健全工作体制,即坚持推进制度改革,通过激励、奖惩、问责等一整套制度安排,保证能者上、庸者下、优者

胜、劣者汰,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只有坚持推进制度改革,才能激发起领导们的工作动力,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条例》对于巡视工作的开展极为重视,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也是党的十六大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为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进行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对执政党来说,党要管党,最关键的是干部问题,这是由他们的地位职权所决定的,所以做好巡视工作对领导人员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加强党内监督,陆续采取一系列重大措施,定能取得明显成效,积累不少经验。几年来,在党中央的坚持领导下,巡视工作的内容不断拂去,领域不断拓展,力量不断加大,巡视监督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力的促进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科学发展观的落实,促进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解决了一些群众反应突出的问题,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豆 科

巡视条例学习体会篇四:四个文件学习心得

四个文件学习心得

近期,中央下发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四个文件,这些文件是中央在反腐倡廉工作上的一个重要成果,是进一步完善惩治、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大举措。中央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中,集中出台四个反腐倡廉重要文件,充分反映了当前中央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决心。

腐难,倡廉更难。如何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当务之急。作为一名党员,如何在本职工作中廉洁从政,我认为关键在于: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四个文件的精神实质。这是中央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对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管理、规范廉洁从业行为、推进重点领域反腐倡廉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因此,要认真学习这四个文件,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省、市委的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坚持以科学理论指导反腐倡廉,以科学制度保障反腐倡廉,以科学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政治信仰和从政为人的基本准则。

二、从严自律、管住自己。任何腐化、腐败行为都是从思

想的蜕化开始的,都有一个思想演变的过程。因此,把牢思想这一关是最有效的预防,加强思想教育也是反腐倡廉的根本之策。我们一时一刻都不能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要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为民造福,用不好也能为自己造“罪”。

三、加强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努力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健全和完善体制机制,在提高制度的执行率,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上下功夫,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工作领域,着力解决干部管理不严、失制于宽、失制于轻的问题。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纪律监督和法律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法规制度的落实。

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要时刻提醒着自己,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自重、自盛自警、自励,清清白白从政,踏踏实实干事,堂堂正正做人。

明向阳

巡视条例学习体会篇五:从严治党的制度保障----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从严治党的制度保障

——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2015年8月3日,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巡视工作条例”)。巡视工作条例是党内监督之利器,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依纪管理党建设党的有力制度保障。 2009年7月,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对于推动巡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面临新的形势任务,内容和方式都作了重要调整和改变,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对改进巡视工作、修订条例作出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条例修订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党内立法规划、中央深化改革工作方案将修订条例列为重点工作。首先,中央提出“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全面从严治党”既是重要内容,更是战略举措,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政治和组织保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根本保证。巡视工作条例是党内监督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必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通过必要的修订,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切实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第二,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先后10次发表重要讲话,对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作出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巡视已经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平台,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方式,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监督的重要抓手,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支撑。实践证明,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是新

时期巡视工作总的遵循,必须以法规制度形式确定下来,一体贯彻落实。第三,自党的十六大正式开展巡视工作以来,巡视制度在探索中发展、在发展中不断创新完善,中央和省区市创造积累了很多有效经验和做法,也需要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同时,影响和制约巡视深入开展的体制机制、队伍建设等方面问题也日益凸显,亟须通过修订条例加以解决。不难看出,修订巡视工作条例完全是巡视实践发展的结果,是巡视工作不断深化的内在要求。

修订后的巡视工作条例共7章42条。对落实巡视全覆盖要求作出具体规定。一是在“总则”中,将“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巡视监督,实现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作为中央和省区市党委以及巡视机构总的目标和任务。二是按照全覆盖要求,对巡视对象和范围作了重新界定,在中央巡视组对省区市四套班子开展巡视的基础上,将“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副省级城市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委员会党组主要负责人”以及“中央部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央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纳入中央巡视范围,对省一级巡视对象和范围也作了相应规范。三是为保障实现全覆盖,切实加快巡视进度和节奏,增强巡视威慑力,规定“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针对所辖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或巡视整改情况,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巡视方式与全覆盖要求相适应。

巡视工作条例聚焦“一个中心”、围绕“四个着力”,是党的十八

大以来党中央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一系列重大决策中最核心的内容,也是巡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关键所在。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组对巡视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围绕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对“四个着力”监督内容作出了新的概括。这样规定,体现并要求巡视工作必须始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既解决了巡

视内容过于宽泛问题,又做到严格用纪律衡量规范党员干部行为。

通过学习,我认为巡视工作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修订的第一部关于党内监督的重要法规,紧扣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是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制度化、程序化的具体体现,是党内监督的利器,对于新形势下严肃党内纪律,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图书馆的一名普通党员,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增强监督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既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又要积极参与宣传引导,支持配合,积极营造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监督的良好氛围,要将贯彻学习巡视工作条例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化改革、依法治馆结合起来,坚持不懈反对“四风”、正风肃纪,坚守道德底线、不逾红线,为推动图书馆的党风政风建设作出努力。

2015年10月20日

巡视条例学习体会篇六:学习两个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两个条例心得体会

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我们要从加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性,把深入学习贯彻两个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同时我们要以身作则,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模范遵守各项监督制度,主动接受监督;要带头增强纪律观念,坚决遵守、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迫性 一、认真解读两个《条例》,切实增强学习贯彻两个《条例》的紧

作为新世纪颁布的两部党内重要法规,如何学习贯彻好,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党是一个已经执政50多年、拥有300多万个党组织和6600多万党员的大党,面临着十分复杂的国际环境和情况不断变化的国内环境,担负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中华民族复兴伟大事业的推进,党的长期执政的地位、党员队伍的现状和党所处的时代环境,对党的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纪检工作、党内监督工作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面临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具挑战的历史任务。因此,加强党内监督和

纪律处分,是解决好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的一项重要措施。

(一)《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八大亮点

1、以党内民主为主线

《条例》明确规定,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对于应当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遇紧急情况外,应当区别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2、党内监督重在制度建设

《条例》第三章用10节的篇幅,分别对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等10种监督制度作出了具体规定。这些制度中,巡视、述职述廉等是对现有办法和经验做了系统化的归纳后,进而上升到党内法规的层次;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等则是借鉴了党外一些有效的监督形式,进行了大胆的创新。

3、重大监督问题初步解决

在去年10月举行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在党内外、海内外引起强烈反响。《条例》将这一做法制度化,明确规定“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条例还明确了对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的意见如何反映的问题。这一个重要创举,体现了中央委员会对中央政治局的监督,体现了中央政治局在党内监督方面对全党应该起到示范和表率作用的精神。

4、“一把手”成为监督重点

近年来,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数量不断上升,尤其是“一把手”违纪违法已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条例》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确立党内监督的重要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条例》强调主要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并规定了一系列的制约措施,其中外部措施有巡视制度、谈话和诫勉制度等,内部措施有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制度、集体领导制度等,这些都是对“一把手”的制约。

5、重视权利与义务的平衡

《条例》在处理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的关系时,既重视保护监督者的合法权益,又重视保护被监督者的合法权益,较好地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相平衡的思想。坚持监督制约与保护支持相结合,也是条例

的一大亮点,一方面通过严格的制度和切实有效的措施监督制约被监督者,保护支持监督者的合法权益和工作积极性,防止被监督者滥用权力打击报复监督者;另一方面也使监督者受到必要的监督制约,保护支持被监督者的合法权益和工作积极性,以防监督者借监督之名而行诬陷之实。

6、监督职责划分更明确

《条例》明确了监督职责的划分,对党的委员会及其委员,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委员以及党员、党代表开展党内监督的职责,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尤为引人注目的是,《条例》突出了各级党代会代表的监督职责,不仅规定党代表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除履行党员的监督责任和享有党员的监督权利外,还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其选举产生的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7、党内外监督相结合

《条例》在对加强党内监督作出一系列制度设计的同时,还非常重视党外监督,特别是单列一节“舆论监督”,在党内法规这个层面上,专门就舆论监督问题作出规定,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条例》对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正确对待并接受舆论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二是要自觉和主动地听取来自新闻媒体的意见;三是要根据舆论监督的要求,推动和改进各项工作。

8、立足实际操作性强

条例的有关规定注重从实际出发,重点解决时机成熟、可以解决的问题,不求一劳永逸,不求解决所有问题。条例充分吸收近年来的许多成功经验和作法,不再停留在原则的规定,而是很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比如,现实中存在一些举报人被打击报复的情况,挫伤了其进行监督的积极性。为此,条例对如何保护举报人的权利、如何进行调查处理等都作了具体规定,以保护党组织、党员、党代表发挥党内监督的作用。近年查处的一些大案要案中,任用亲信、拉帮结伙的现象较为突出。条例为此规定,党的各级领导班子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应当如何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

(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七个创新

《党纪处分条例》与“试行条例”相比,其创新主要体现为:

一是顺应时代的要求,明确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党纪处分条例》的指导思想,并规定对于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切身利益的问题能解决而不解决的是违纪行为,以保证我们党努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是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规定贯彻实施党纪处分应当

巡视条例学习体会篇七:个人学习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

个人学习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03年12月31日发布实行。下面谈谈我学习后的一些认识。

通过认真阅读文本和听取省学习报告会,我深深地体会到,两个《条例》的颁布,是加强党的建设和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监督条例》和《处分条例》是姊妹篇,前者着重于预防,后者着重与处罚。两个《条例》都出现了许多创新和亮点。

在《监督条例》中,首先,正式确立各级纪委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纪委作为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个委员会之一,不能等同于同级党委的一个工作部门,而是实施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有些人以前有模糊认识,一个原因是纪委的监督地位规定不清。按照监督条例规定,纪委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专司党内监督的权力。从领导关系而言,中央纪委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地方纪委和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从职责划分而言,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在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乃至查处违纪犯罪案件上有相对独立性。

其次,明确提出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权力的架构是个“金字塔”,对权力的监督则应呈“倒金字塔”。权力有多大,对其监督的力也应有多大。如同汽车一样,动力越大,制动功能就越要强大,否则必然出事。将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列为监督的重点,既是制约和预防,更是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写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河北“程维高案件”,从1995年起,在石家庄建委工作的科级干部郭光允就开始写匿名信,举报原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的违纪和腐败问题。但他却因此被开除党籍,并在劳教所里度过两年时光。郭光允现在疾病缠身,除了高血压、糖尿病和冠心病外,还有严重的胃病。这些病都和郭光允长期举报而受迫害有关。在这个案件中,如果程维高当时受到有效的监督,如果举报人能受到有效保护,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华大地又何以会出现这样令人悲痛和心寒的惨剧?!

再次,首次规定了党代表的监督权利和责任,从而为全面深入推行党代会常任制找到了最佳切入点。按照条例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除履行党员的监督责任和享有党员的监督权利外,按照有关规定对其选举产生的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使监督权,反映所在选举单位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从而改变了过去要求党员和党代表履行义务多,而保障其行使权利少的状况,结束了各级党代表一会几天就终止其使命的历史,这对发展党内民主具有重大的意义。

最后,将各地在实践中探索并总结的监督办法和经验,上升为党内法规制度。条例第三章用10节的篇幅,分别对10项监督制度进行了具体规定。其中的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巡视、询问和质询等,则成为制度监督的创新和亮点。比如巡视制度,既有利于解决“同体监督”软弱无力和“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又有利于克服少数“一把手”腐败过程中“事前基本没有监督,事中基本难于监督,事后基本不是监督”的弊端。又如,实行述职述廉制度,可经常使领导干部明白其权力的来源,起到警示、提醒作用。

《纪律处分条例》经过修订以后,内容更加全面和具体,本着“三个代表”思想与时俱进的精神,结合了新的形势,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我们党以往纪律处分方面的一些规定进一步条例化、制度化、规范化、具体化。与以往相比,我认为应该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新的条例经过实践并修改以后,对违纪的界限更加清晰,违纪的定性更加准确。

明确指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该知道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纪律作为处在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之间的一种规范,应当起到拾漏补缺,弥补法律和道德之间空当的作用。在新条例中,很多条款注意了和法律法规的衔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现矛盾和抵触。如涉及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对失职、渎职人员的认定,都考虑的国家法律的规定,并具体明确了违反党纪后接受处分的流程以及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之间的界限和操作规程,使纪律处分条例在实践中有很强的操作性。

其次,条例坚持了从严治党,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针对社会反响严重的一些违纪行为,如党员从事有偿服务、重婚、包养情妇等行为,从严从重处理。但条例同时注重保护每一个普通党员的权利,强调在定性量纪上对党员的处理要定性准确、证据充实,从事实出发,办成铁案,强调在程序上保护受处分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对于扩大党内民主生活具有深远的意义。不断增强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

巡视条例学习体会篇八:学习党内监督条例体会

学习《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党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这是我党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是建党85年、建国57年以来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通过认真阅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原文和相关条文解读,我深刻领会了条例的精神实质,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着重于预防,减少犯罪的重要刚性条例。下面,谈谈自己的一些浅薄认识和体会。

一、对《条例》内容的理解:《条例》突出了两方面,一是领导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党员干部的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点。“条例”根据党内监督的实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抓住了加强党内监督的关键。比如,“条例”规定了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规定了如何反映对包括中央政治局委员在内的各级党员干部的意见;规定了通过巡视制度,加强对省(部)、地(市)两级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这些规定得出台,鞭策各级领导机关和党员干部一定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同时,各级党的代表大会、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都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领导机关和党员干部的监督。二是制度建设在党内监督中的核心作用。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制度型”监督是“条例”的一大鲜明特点,标志着我们党的监督工作进入了一个更为成熟和完善的阶段。“条例”规定了一系列具体的监督制度,这些制度有的是对过去的规定作了充实和完善,如“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等;有的是把近年来实践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上升为制度加以规定,如“述职述廉”、“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等。“条例”还对“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作出了规定。这些规定都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可操作性,是我们党执政50多年来丰富经验的总结。

二、对学习《条例》的体会:通过学习《党内监督条例》,使我深刻的认识到,我们每一位党员都要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一是党内民主的制度化。没有以制度为载体的民主是靠不住的民主,没有以制度为载体的监督是软弱的监督。《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是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它的颁布实施,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将起到重要作用。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用什么来保证党的民主的发展,用什么来维护党的生命,就需要有制度,需要有一部党内监督条例这样的带有刚性的法规制度,来保护党内民主的发展,

来捍卫党内民主发展的成果。二是关键在于落实。任何一项规章制度,都是一定范围内的行为规范。规章制度再好,如果不能在实践中贯彻落实,就只能是纸上谈兵。党内监督条例出台以前,我们党就有一系列规范党内监督的规章。这些规章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对保持党的先进性、加强党的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毋庸讳言的是,这些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也存在不少问题,一些地方和单位没有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落实党内监督。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部分党员干部在成绩面前骄傲自满;少数党员干部居功自傲,抛开党的纪律、群众监督,搞起了新的“一言堂”“家长制”;也有一些人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走上拜金主义道路,千方百计规避监督,以权谋私,腐败堕落。反腐败斗争中的大量事实表明,执行党的纪律不严,党内监督有名无实,是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走向腐败的重要原因。三是认真吸取教训,要从两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一要抓重点。即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条例规定的党内监督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是维护党内法规和中央权威、依法执政、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保障党员权利等。这些重点,是在总结以往党内监督特别是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确定的。抓住这些重点,就能带动党内监督的其他工作顺利开展,贯彻落实条例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二要抓根本。党内监督条例以发展党内民主为主线,体现了民主集中制这一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贯彻执行条例,就应当抓住党内民主这个根本,引导、保护和发挥全体党员实行监督的积极性,真正在党内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确保党的建设生机勃勃,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三、学习贯彻《条例》,做查找差距改进不足的模范。以学习《党内监督条例》为契机,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一要有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民谋福利的责任意识。正确处理好权力与权利、公仆与主人的关系,增强宗旨意识。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党章也指出,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权力来自人民,决定了权力的服务对象也是人民。公务员岗位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权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因此,防范权力风险,增强宗旨意识,核心问题是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真正把人民的利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要增强责任意识。权力是一种责任,体现在政治责任。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真正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二要有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作风,要言行一致;三要有牢记“两个务必”、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正确处理好奉献与索取、自律与他律的关系,增强奉献意识。奉献精神不仅体现在生死考验面前能够挺身而出,更多的体现在平时对待名利、地位、个人进退去留的正确态度上。要依靠自律与他律相统一,

自觉、虚心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批评和监督。 四要增强组织观念,培养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的优秀品德。

四、养身修德,着重培育四种意识。胡锦涛同志曾语重心长地告诫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应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真正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永葆共产党人和人民公仆的革命本色。常修为政之德,就是要在市场经济的复杂形势下,自觉用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用党纪国法约束自己,修身重德,提高境界,加强官德修养,着重培育四种意识。一是民主意识。民主意识要求为官者以民为本,要察民性、顺民情,知民、爱民、为民、利民、富民。邓小平曾以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我们想问题办事情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以民为本思想的重要体现。要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最本质的人格特征和政治素质,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二是尚廉意识。廉洁是为政之本、为官之要,是共产党人的基础性品德。党员干部是全社会的表率,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是干部必须具备的道德品格。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是《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求党员干部道德的主要内容。其中,廉洁是为民的前提,不讲廉洁,就做不到为民,做不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有可能失去民心。没有廉洁,也谈不上勤政、务实、高效。必须努力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公正清廉,公道正派,不辜负人民的期待。三是服务意识。党员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是以为民服务为己任的,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是必须尽到的道德义务。邓小平提出的领导就是服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治道德原则。党的十六大指出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这就要求全党的政治观念和道德观念必须为发展社会生产力服务,为加快经济建设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服务。四是自律意识。官德修养很重要的一条是看党员干部对自身言行有无约束力。在个人利益与人民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在制度不健全、政策有漏洞的时候,在无人监督、在各种不健康思想侵蚀和引诱的时候,必须时时刻刻注意提高警惕、约束自己,保护自己的最好办法,就是管住自己。

二〇一〇年十月三十一日

巡视条例学习体会篇九:两条例一准则心得体会8

学习“两条例一准则”心得体会

为深入贯彻中央精神,党委近期组织全体干部进行了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深入的学习。作为纪检系统的一名基层干部,通过对‚两条例一准则‛的学习,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义务与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是党中央创新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的实践经验总结和制度建设成果,充分体现了习总书记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新思想和新要求,是规范和改进巡视工作、强化和完善党内监督的‚利器‛,也是发现并推动解决纪律、腐败、作风和选人用人方面突出问题的‚法宝‛。新修订的《条例》,是党中央创新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的实践经验总结和制度建设成果,充分体现了习总书记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新思想和新要求,是规范和改进巡视工作、强化和完善党内监督的‚利器‛,也是发现并推动解决纪律、腐败、作风和选人用人方面突出问题的‚法宝‛。

二、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体现了‚党纪严于国法‛以及‚纪在法前‛的精神,明确了广大党员的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细化了对于党员8小时内外的‚负面清单‛。新《条例》严格按照法纪分开的原则,删

除了70多项与法律重合内容,并将原来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修改为六类: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这就使得党章关于纪律更加具体化,使制度更加规范,处分体系更加完善。

三、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对党员的道德品行划出了‚高线‛,管理的覆盖面更宽了、要求也更严了。‚宽‛体现在‚过去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而修订后是面向全党‛,内容也大幅精简,从原先的三千多字精简至281字,突出了新条例更加抓住重点,删繁就简。修订完善后的新准则,让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实践中易学易记,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两条例一准则‛的修订,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保障,而只有全面从严治党,才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根本保障。‚两条例一准则‛的修订,使得‚纪律边界‛更清晰,这也有助于我们基层纪检部门更好地执纪。

巡视条例学习体会篇十: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600字

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600字

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600字(一)

做学习的先行者。纪检监察干部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抓好学习贯彻,学懂弄通、学思践悟,全面掌握《准则》和《条例》的内涵和要求,通过学习提高执纪监督问责的能力,真正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做遵守的示范者。'惟正己可以化人,惟尽己可以服人。'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监督党员的党员,要做遵守党规党纪的示范者,不让做的坚决不做,让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带头遵守和执行好《准则》和《条例》,真正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赢得党和群众的信任。

做维护的捍卫者。纪律靠执行,规矩靠遵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捍卫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探索'纪律+'教育、监督、审查、问责、机制的基本途径,专项整治从政陋习。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要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查处、敢于问责,对违纪行为'零容忍',切实维护党纪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600字(二)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贯彻实施好'两大党规',不仅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而且对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事业科学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通过学习,有以下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充分认识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

(一)从新形势看,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原有的《条例》和《准则》逐渐显现出一些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情况。今年中央公布的第二轮'巡视清单'显示,'管党治党不严'是被巡视单位的一大共性问题。新修订的《条例》和《准则》既做'减法'又做'加法',既大刀阔斧砍掉与法律重复的内容,又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经验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自始至终贯穿着'全面'与'从严'两条主线,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

(二)从交通形势看,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推进工作的有力抓手。当前,我市交通运输系统从严治党所面临的任务非常艰巨、腐败风险大。全市交通建设平均每年的项目资金达5亿多元,G106国道绕城公路等新开工的交通大项目多、资金量大,如何抵制工程建设领域的不良风气?这应引起我们警觉。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更要把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不能因为处于基层就忽视了政治纪律的重要性。新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既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高压线',又划出了'底线',是推进交通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

(三)从个人成长看,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对自我有效的约束和监督。我本人先后在市直部门和乡镇等多地担任过党政主职,自认为担任科级干部20多年,所以或多或少存在一些自我约束不够、监督不严等现象。还有当今社会纷杂烦扰、物欲横流,如何抵制金钱等各种诱惑这也是一大考验。新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不仅实现了'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更从树立良好家风方面提出更高要求,这对自己

的成长来说是有效的监督和约束。

二、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

(一)加强学习教育,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共识。要把学习贯彻好《准则》和《条例》当做交通当前的首要任务来抓。一是全面系统地学。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与学习党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结合起来学;与我们交通自我革命、自我剥权,将每年涉农项目计划的审批权限下放结合起来学,与杜绝'人情路'、'腐败路'结合起来学,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执行的实效性。二是把自己摆进去学。要将学习《准则》和《条例》与自己日常工作中自我约束不够、监督不严,生活中不注意小节等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学,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增强学习的针对性。三是组织党员干部学。要把《准则》和《条例》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员教育>培训内容,结合我们交通系统规范公务接待、严格公车管理、党委班子不插手交通工程的做法以及近年来查处的典型违纪案例学,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

(二)加大执行力度,切实担起从严治党的责任。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必须做到全党一起抓、全党一体执行。一是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根本方针。作为交通运输系统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勇于担责主动履职,切实落实好'两个责任',做到一手抓交通发展,一手抓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二是切实加大管理监督力度。要把从严治党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联系交通实际就是要着力推进'廉政阳光交通'建设;要坚持依法行政,坚决杜绝滥用执法自由裁量权现象;要大力建设'廉洁型'干部队伍,使领导干部的权力在阳光下操作;要坚持公开、竞争、择优选拔任用干部,加强领导干部任前公示、任期审计和离任审计,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转岗'和'带病离岗'.三是切实加大执纪问责力度。要切实维护两大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决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要加大对在建的王黄线、矮李线、闵集二桥、举水三桥等交通工程的监管力度;要对超限超载、出租车不规范经营执法不严、整治不力、不作为等现象加大问责力度,让'从严'成为一种常态。

三、努力争当廉洁自律的表率

(一)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要时刻牢记宗旨、坚定信念,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为民谋利而不贪财,切实当好交通运输科学跨越发展的领路人、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贴心人、廉洁自律的带头人。

(二)当好廉洁用权的表率。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切实做到检身正己、防微杜渐,真正做到慎独慎权、清廉为官、干净干事;要秉公用权而不滥权,做到不插手交通工程、不替人打招呼,不损害群众的利益。

(三)当好廉洁修身的表率。要切实做到谨言慎行,绝不能干自轻自贱、与自己身份不相符的事情;要经常用党章、交通行业正反面典型为镜,时刻警醒自己;要时刻用党纪国法约束自己,不断加强党性修养、道德修养。

(四)当好廉洁齐家的表率。要积极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做到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要切实加强对配偶、子女的教育与管理,绝不默许或授意其打着自己的旗号插手交通工程,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总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将以《准则》和《条例》为行动指南,真正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廉洁自律的带头人。

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600字(三)

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同步出台,这是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彰显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

可以说这是史上'最严党纪',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如何执行好、落实好《准则》《条例》要求,需要全体党员干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首先,要深学之。深学之,才会有思想境界的提升。《准则》内容'简约',范围'全面',要求'自律';《条例》突出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所有规定充满了现实性,编织起了一张严密的'纪律网',对形形色色的违纪行为形成强制力。《准则》确立了'行为高线',告诉了我们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树立怎样的理想信念、价值追求和行为标准;《条例》则划定'行为底线',告诉了我们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禁止什么、摒弃什么,否则将要受到纪律处分。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准则》《条例》要求,实现心怀戒惧、行有所止,就必须对《准则》《条例》进行深入地学习和探究,从内容上去感知,从内涵上去认识,从思想上去提升,达到净化自我的目的。 其次,要细照之。细照之,知不足方能自强。《准则》《条例》已出台,能否得到很好的遵守至关重要,而如何才能做到呢?就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能够以此为镜细照之。作为普通党员,要对照新规端正思想、摆正身份,而非自我降低要求混同与一般群众,在言行举止、生产生活中能够以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对于领导干部而言,除了遵守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外,结合岗位职责,端正自身的从政行为,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做事,在考虑问题、做决策的时候,能够摆正自己的位置,牢记人民公仆的身份,时时刻刻以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为宗旨,更要加强自身学习,锤炼出过硬的党性修养,管好身边人家中人。无论是普通党员还是领导干部要勤照'四面镜子',照理想信念之境,以正三观;照党政党纪之镜,以正言行;照民心民生之镜,以明方向;照先辈先进之镜,以找差距。如此,才能常修为官之德、常念民生疾苦、常思贪腐之害,从而不断提升自我,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党和国家发展。

最后,要笃行之。笃行之,唯求事业长盛不衰。正所谓,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如果得不到强有力地执行,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那么制度就成了'纸老虎''稻草人',也就失去制度颁布的意义。对于《准则》,更是如此,因其本身只有区区百余字,起着管总统帅作用,如果不能转换成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的行动自觉,效果会大打折扣甚至没有。因此,党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发扬吃苦耐劳、勤俭节约等优良传统,公私面前公为先,更多地为党和国家作贡献。勿道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这就要求我们的领导干部在服务群众、服务事业发展中将《准则》变为解决一件件民生难题、发展难题的具体行动,进而一心一意服务地方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才能对得起组织的信任、群众的重托、顶上的'乌纱帽'.

言而总之,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把严守党纪党规作为对党忠诚的重要检验,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为实现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应有的贡献。

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600字(四)

近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印修订并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实践成果,彰显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新的《准则》和《条例》的出台,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认识,是把从严治党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的现实体现,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

感受一:树'高线'划'底线',双管齐下扎紧管党治党的'笼子'

公民不能都踩到法律的底线上,党员也不能全站在纪律的边缘,依规治党必然要求以德治党。修订后的《准则》是执政党的道德宣示和行动的高标准。全文仅281字,通俗易懂、微言大义,将适用对象扩大到了全体党员,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公与私、腐与廉、

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高度概括了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思想道德境界,并且首次提出'修身齐家'要求,对从政伦理道德作出规范。《条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将旧版中的各类纪律事项整合成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6大类,纪律的重要性得到突出。更重要的是,此次修订还开列了'负面清单',也就是说,以后哪些事不能干,会非常明确标示出来,非常具体。

《条例》重在立规,《准则》重在立德,立规惩恶,立德向善。王岐山书记说,全面从严治党,全体党员都要廉洁自律,这是新时期党执政条件下,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的必然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既要把理想信念宗旨这个核心价值观作为'高线',又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坚持在'道德'和'纪律'两个层面双管齐下、相辅相成,让道德自觉为纪律约束减少阻力,让执纪监督为道德涵养提供保障,二者各司其职而又辩证统一、相互配合,才能形成内外兼修、标本兼治的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

感受二:为党纪'加码'释放执纪更严的信号

面对媒体的解读,民众第一反应就是:'修订后的党纪更严了吗?'众所周知,但随着形势的发展,社会需求的多元化,治党、治国的能力渐显疲态,旧的《准则》和《条例》中不少条款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需要。不少违纪案例反映出党纪滞后于反腐败形势,一些党纪与国法重复,党纪抓小抓早的作用体现不突出,出现了'没查都是‘好同志’,一查就成‘阶下囚’'的现象。

修订后《条例》的突出特点是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落实了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使得纪律挺在了法律前面,比法律规定更加严格,对党员提出比老百姓更高的要求,不让党纪严于国法沦为空话,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如党员收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能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组织推荐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从原来的'一年内'变成'一年半',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后果更严重了。 一方面,党纪从严重在抓早抓小,能治愈在纪律问题上打擦边球、钻空子的沉疴。这也在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要筑牢防线、守住底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另一方面,及早发现问题,对于某个干部做出党纪处分,并不是要将其一棍子打死,最本质的目在于治病救人,最根本的出发点在于对干部的爱护,也唯有抓早,更能彰显党纪的严厉、发挥党纪的效力。

感受三:'负面清单'折射出当前的新型腐败问题

新《条例》将旧《条例》的10类违纪行为分类方式,整合为六类: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并明确列出每一类的'负面清单',使《条例》内容真正回归党的纪律。各类违纪行为的'负面清单'中补充了十八大以来新发现的问题,拉帮结派、搞老乡会、妄议中央等,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问题,要把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要求细化、具体化,体现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新成果。

这些'负面清单'也折射出当前的新型腐败问题。河北省委原书记周本顺、南宁市委原书记余远辉等党的领导干部都曾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中纪委在对他们的调查结果中都明确指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所以,修订后的《纪律处分条例》新增一条对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处分规定。

如在违反工作纪律 '负面清单' 新增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等。十八大以来,一些党委纪委负责人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处分。新版条例对管党治党失职渎职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

又如在违反生活纪律 '负面清单'中新增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党的十

八大后,中央出台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党风政风为之一新。中央多次强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关乎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这次修订条例,把享乐、奢靡等'四风'问题纳入党纪处分范围,彰显了中央正风反腐的决心,传递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两项法规的出台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有力依据,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敢于担当、敢于较真,带头学好《准则》和《条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坚决不触碰党纪法规的'高压线',自觉避开'负面清单',推进正风反腐新高潮。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政党。修订颁布《准则》《条例》,把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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