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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书记员心得

2016-02-01 10:56:2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模拟法庭书记员心得篇一《模拟法庭之心得体会》 ...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模拟法庭书记员心得》,供大家学习参考。

模拟法庭书记员心得篇一
《模拟法庭之心得体会》

模拟法庭之心得体会

进入大学一年多来,我们专业陆陆续续学习了《法理学》﹑《民法》﹑《经济法》﹑《宪法》﹑《民事诉讼法》、《物权法》、《刑法》和《中国法制史》。上个月,我们08级法学2班全体同学在老师的指导之下进行了一次法学知识大演练:举办模拟法庭。这也算是我们进入大学一年多来,学习法律知识的一次大总结。

这不但是我第一次参与到庭审中来,还非常荣幸的当了一回书记员。这可以说是我人生的一次非常美妙的体验,心得体会自然是颇多,真有一种迫不及待的要与大家分享喜悦心情的冲动。

在与大家分享喜悦心情之前,让我们先回顾一下在模拟法庭中我们用到的案例。案情是这样的:女青年王璐璐从银行取款20万元现金,走出银行门口时、“飞车党”张某、李某对王璐璐使用暴力将王璐璐钱袋抢走并驾驶摩托车逃走。王璐璐为追回被抢财物,遂驾驶小轿车追赶,后将张某、李某撞倒在地,取回被抢的20万元现金。结果李某被撞死,张某被撞致轻伤。

本案诉至汉阳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本院依法由袁骏、陈潇宇、陈婷婷组成合议庭公开进行审理,书记员卢婧玉(我)负责法庭记录。在公开开庭时,公诉人崔殊嫚、岳阳,被告辩护方律师贾晋飞、唐乐情全部到庭。08级、09级法学1班、2班全体同学到庭旁听。 首先由书记员(我)宣读法庭纪律,待公诉方、辩方、合议庭都到庭后,庭审正式开始。公诉方开始宣读起诉书,公诉方认为王璐璐的行为系故意杀人。辩方辩称王璐璐的行为系正当防卫,不是故意杀人。接着进入法庭调查阶段,控辩双方就自己的看法呈上了各自的证据,审判员对双方提供的证人和被告进行了讯问,进一步对案情有了更深的了解。法庭调查终结,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就各自的意见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合议庭在听取了公诉意见和被告的辩护词之后,总结出了两个诉讼争议的焦点:一是王璐璐的行为是否构成那个故意杀人,二是王璐璐的行为是否为正当防卫。双方再次就两个焦点进行了辩论。法庭辩论终结,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休庭15分钟后,合议庭判决被告王璐璐行为系正当防卫,不构成故意杀人,当庭释放。至此,审判结束了。

模拟法庭是一种新颖的普法教育形式,真实地再现了法庭上的审判过程,让我们融入角色中,从而慢慢领悟到案例给予我们的启示。通过这次的模拟法庭活动,我不仅深切体会到法庭审判的庄严氛围,详细了解了整个的司法流程,学习了一些法律知识,还体验了书记员这一职业。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我受益匪浅。

首先,作为书记员,我了解到了书记员的职责。书记员的具体职责主要包括:1.负责案件开庭、询问、调查、合议庭合议、审判等各种笔录工作。2.负责打印、校对、送达、装订法律文书。3.在诉讼保全、先予执行和执行中协助法官开展工作。4。负责整理、装订审卷。

5.完成调研、宣传信息任务。

其次,作为一个书记员要具备以下素质:1.一定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是做好书记员工作的根本保障,书记员工作的特殊性除了应具备一般的社会公德外,还应必须具备其自身特点所要求的职业道德。2.健全的心理素质是做好书记员工作的重要条件。3.娴熟的各种技能是做好书记员工作的内在要求。4.良好的外在形象是做好书记员工作精神方面的表现。

再次,平时在书本上学到的法律知识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更加巩固了。

1.基本法律知识一定要巩固。我们这次的案件是一个刑事案件,案情是:一个中年妇女开车在银行取了20万去医院救患了白血病的女儿,在银行门口遭两个骑摩托车的飞车贼抢劫,着急的女士在后面开车追赶,不小心将两个飞车贼撞成一死一伤,围绕这一案件进行审

判,到底是自卫还是防卫过当引起的故意杀人,这就要每个人都有扎实的法律基础,只有这样才能做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

2.证据是胜诉之重。在本次的模拟法庭中,我深深的体会到在庭审中证据的重要性,不管是控辩双方都必须以证据为基础,用事实说话,证据是胜负的关键所在,也是法官裁判的依据。证据不足或有误就会导致败诉,只有紧紧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3.增加了我们学习的乐趣。法学学习大多时候都是枯燥无味的,这次模拟法庭让我们从枯燥的法律条文中走了出来,走入了实践。

4.理论必须联系实际。书本上的东西都只是理论,但理论和实践往往有所出入。通过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通过本次庭审实践,我们初步掌握了审案的大致过程,对法律法规的应用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也充分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对于自己一年多来学习法律知识的成果进行了一次实地检验。这对今后的学习方法和学习方向有巨大的指导意义。在汲取法律知识时,要从法理入手,从应用着眼,做到有的放矢,不能成为只了解相关法条的辞典式的知法者。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集中的法律实践场所和机会,让大家跳出格式化的法律条文和理论的框架,在实践中熟悉、掌握具体的运用法律过程,并在具体的运用法律过程中,巩固已掌握的法律知识,促进了理论化、体系化的书本知识转化为实用性、可操作性的具体实践能力,让书本中的理论在实践活动中得到检验。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增强了大家的法律意识,使大家不仅培养和巩固了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思维方式,同时还掌握了用法律解决问题的方法,缩短了法律教育与法律实践工作的距离, 使我们深刻的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的差异,对继续学习法律有很大帮助。

5.提高了综合素养。提高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口头和书面表达的能力,团队活动的组织和合作能力、创造能力等。

实践教学作为法学教育的一种必不可少的重要形式,对于开拓我们学生的思路,提高我们的学习兴趣,促进我们将学习与实践相结合方面等方面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我认为模拟法庭作为实践教学的一种新颖的方式,不仅在诉讼法的教学中有着极大的作用,同时也可以应用于刑法、民法等实体法的教学中,而作为模拟法庭的组织中最为重要的一点,案例与脚本的筛选是至关重要的。而这一点也正是刑诉模拟法庭实践教学中最为出色的。

法学教育不仅是单纯的知识传授和学术培养,更是一种职业训练。所以,我们积极参与到模拟法庭的活动中去,各自扮演,各自体验这些对我们而言新鲜陌生的职业。我担任了书记员,工作包括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等。 书记员是法院中担任记录工作的审判辅助人员。虽然不必像在真实情况下忙碌地记录,我也发觉到书记员这一职业所需要的一丝不苟、认真负责。在大学生们的指导之下,我们亲身体验了法庭的全过程,并且对各个陌生职业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与体会。

综上所述,此次的模拟法庭的审判表演,是在校领导和老师的关心、支持下完成的。它是同学们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法律知识的一次大总结。通过这次教学实践活动,使学我们所掌握的法律理论知识得到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同时也起到了法制宣传的作用。通过实践,使我们对法律又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体悟。

200802030232 08法学2班

卢婧玉

模拟法庭书记员心得篇二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10春法本:廖 莎)

案 件:交通肇事杀人案

指导老师:周老师

开庭时间:2011年5月28日

参加人员:邹雪琴(审判长)

林 子(审判员)

唐 玥(审判员)

廖 莎(书记员)

杨红梅(公诉人)

林 颖(公诉人)

武利民(原告代理人)

阳文文(辩护人)

魏 佳(被 告)

向海华(法 警)

根据电大对法学本科毕业生法律实践的要求,我们法学本科班十位同学在老师的精心指导下,在我们同学的密切配合中,我们举办模拟法庭实践活动,这次模拟法庭实践活动,“审理”的是一个“交通肇事杀人案”。我们“依法”组成了“模拟法庭”。由邹雪琴担任审判长,林子、唐玥担任审判员,我担任书记员,杨红梅、林颖担任公诉人,武利民担任原告代理人,阳文文担任辩护人,魏佳担任被告,向海华

担任法警。首先是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录;然后是审判长宣布开庭,公布原告以及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法庭调查;原告被告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审议庭评议;公布判决等程序。此案由于事实清楚,证据比较充分,经过了近一个小时的激烈辩论,审议庭审议后,法庭作出了判决,此次的模拟法庭到此结束。

通过这次活动,加深了对有关法律知识和我国司法实践的了解,法学思维和业务技能的得到基本训练,对所学课程的掌握程度以及专业知识水平认识和观察社会的能力进行了自我检测,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与创新意识有所提高,认识、理解了法庭庭审的程序;实践活动是学习方法的转变,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应能力的重要举措;我还认识到此次模拟法庭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我今后工作学习的影响等。下面就这次模拟法庭活动谈谈我个人看法。

一、法庭庭审程序合法,执法严谨

(一)开庭前三日,法庭送达了原告人及被告人传票,这个过程让当事人有所准备:请律师,找证据,组织法庭辩论等。

(二)法庭庭审庄重严肃,开庭之前书记员宣布四条法庭纪律。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像;不准鼓掌、喧哗、哄闹;不准随意进入审判区,在法庭审理期间,关闭

移动通信工具等。

(三)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尊重人格,无论原告、被告,都要做到法律向前,人人平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享有以下诉讼权利: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由举证、质证的权利;被告有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的反驳原告请求的权利;对双方争议的事实和法律关系,有相互辨认的权利;经法庭允许,双方当事人有权向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双方当事人有请求法院调解的权利。民事诉讼当事人应承担以下诉讼义务: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举证的责任;应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和理由;应自觉遵守法庭纪律;对发生法庭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必须自觉履行。

(四)庭审程序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 庭审准备,审前书记员宣读了法庭纪律;公布开庭,由审判长一声槌响,宣布开庭;庭审调查,由原告陈述事实及请求,被告答辩;法庭答辩,由双方当事人辩论、举证;法庭调解,本案由于当事人意见不统一,故放弃调解;合议庭评议,由审判长、审判员就案情缘由做出审判结果;公布判决,把合议结果公之于众。

二、模拟法庭是学习方法的一大转变,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应能力的重要举措

模拟法庭在教学模式上更加开放灵活,不像书本上的知

识那样枯燥无味,它提高了同学们学习的兴趣,积极参加到模拟法庭这个实践活动中来,让我们充分认识到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在实际中起了指导作用。“模拟法庭”是法律实践的重要内容,以前我们主要是依靠自己学习为主、老师指导为辅,在学习中很难结合实际生活思考问题。而“模拟法庭”就给我们提供了非常难得的法律实践机会。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自己和同学们一起扮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以及被告、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完全按照正规的法庭诉讼程序“开庭审理”,我们从案件材料入手,经历了分析实事情况、找出有关的法律文书、寻找适用的法律规范、形成自己的辩护或代理意见、书写有关的法律文书、出庭辩护等全部环节,这种亲身经历使我们能够了解案件进展的全过程,在一定程度上把握案件的进程和结局,同时在模拟法庭的训练过程中,我们作为当事人的律师、检察官或法官,成为案件的当事人或参与人,因而必须考虑所处的角色的利益,设身处地地分析案件,全力以赴地争取最佳结果,使自己由静态的接受知识转向动态的思考分析,由理论分析进而投入到评判审理的实践之中,这些都不能在书本上学到。 模拟法庭让原来的照本宣科转化为虚拟现实,把学到的法律知识运用在模拟法庭中。俗话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让我充分认识到不单要重视理论知识,还要把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来。实际问题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人性

化地实际解决。

三、开展模拟法庭对今后的工作、学习产生的影响

1、参加庭审活动,使我对庭审程序有了更深入的认识,知道了什么时候该陈述事实;什么时候该双方辩论;还了解到怎样举证;以及“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规则分配举证责任;以及怎样依法判决;怎样作好记录等。

2、实践出真知。通过本次模拟法庭庭审活动,检验了我们两年来的所学的知识,使我认识到光有书本上的知识是不够的,还要在实践中去发现问题,只有多参加实践活动,才能把书本上的知识更好地运用于实际生活中。

3、两年的学习生活的确太少。通过这次活动,让我认识到自己学到的知识太少,各门知识都是只是学了点皮毛,要想在今后有所成就,就要“活到老,学到老”,只有不断学习,才能充实自己,不但要在书中学习,还要在生活、实践中磨练自己。

4、在今后的生活工作中做到学有所用。用学到的知识帮助身边的人,教育他们要如何遵纪守法,做一个好公民,对触犯法律的人要绳之以法,维护法律尊严,把所学知识运用于生活,服务于社会。

四、加强对人民群众的法制教育

此次“模拟法庭”审理的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我国现在犯罪还很多,我国的普法宣传还

模拟法庭书记员心得篇三
《模拟法庭学习心得体会Microsoft Word 文档

模拟法庭学习心得体会

06秋法学专科 邱XX

我是福建电大宁化教学点06秋法学专科学员。光阴似箭,岁月如梭,转眼

就面临毕业了。2008年7月26日,根据电大法学法律实践的要求,为使我们更

深入地掌握法学专业知识,学校组织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模拟法庭演练,模拟的是

一起民事离婚诉讼案件庭审(本人模拟书记员角色)。在指导老师的精心组织和

各位同学的协同配合下,模拟法庭实践演练取得成功,本人有幸亲历了一回法庭

庭审全过程。值得肯定的是,这种活动,无疑是电大教学改革的一项成功举措,

不仅激发了同学们的学习热情,巩固了学习成果,同时让参与者享受了学用结合

的乐趣,让人获益非浅。想必其他同学也是感同身受的。在此,就这次模拟法庭

实践活动谈几点本人的体会。

一、直观感受了一回法庭庭审过程。模拟角色和庭审过程按事先设定程序进行。

1、开庭

由书记员(由本人模拟)先入庭,宣布:“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

入庭”,审判长、审判员依次入庭后,书记员宣布:“请坐下!”,再由审判长宣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现在开庭!”,继续由审判长核实参

加庭审人员是否到齐,书记员接着宣读《法庭纪律》。最后,由审判长告知各诉

讼参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及

其法定代理人发现本案中的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

权要求他们回避:(一)„„;(二)„„;(三)„„

2、法庭调查

经审判长允许,先由原告或其诉讼代理人宣读起诉书;然后,由被告对发生的民

事事实进行陈述。审判长要求各诉讼参与人必须按顺序提供证据以支持本方的事

实陈述。

3、法庭辩论

先由原告或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诉讼意见,提出与被告的民事纠纷应如何认定和应

适用的法律依据等意见;再由被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代理意见。

4、当事人最后陈述

由原告和被告人作最后陈述。其内容是对本次审理过程的意见,或对双方民事纠

纷如何处理的意见等;审判长征求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的意见。

5、评议和宣判

由审判长宣布“休庭”,审判庭全体人员退庭,到另一室进行合议,审判庭应根

据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对本案的最后判决结果,不同意见应记录在案;由审判

长宣布“复庭”,书记员“请全体起立!”由审判长宣布判决书。

这种情况,只在媒体直播法庭上才看到,当时觉得程序烦琐,气氛沉闷,故

本人关心更多的是审判结果,并不特别留意审判过程。总自以为是,认为通过平

时书本理论学习,已大致知道了法庭审理的基本程序,并无什么新意。这次自己

置身其中,才知道自己知道的太少,要学的东西很多,对具体审判操作过程缺乏

了解。我想,这与多年来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重实体、轻程序、庭审活动存在的走

过场现象有关,与自己缺乏专业实践有关,与现有的高校教学模式有关。这次活

动,不仅让我深切感受到实体法的重要,更感受到程序法的不可轻视,让我得以

将理论与实践相联系,学到了课本上学不到的东西(尽管书记员角色稍显单调)。

在此非常感谢学校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良好的学习展示平台。

二、端正态度、强化学习、提高素质。学好一门专业,做好一项工作,光靠热

情是不够的,只有不断强化专业理论和政治的、经济的、社会实践诸方面的学习,

优化知识结构,填补知识盲点,才能提升专业综合素养和操作应变能力。对于法

律工作者,这点显得尤为重要。对此,一是要加强专业学习、夯实学科基础。做

到学一行,专一行,学用结合。这也是胜任每项工作的前提。二是要加强政治学

习,把握政策水平。重点把握政治路线和政治方向,端正学习态度,提高政治判

断力和敏锐性,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培养全局意识。只有

这样,才能在具体工作中正确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有

力地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步伐,更好地服务人民大众。三是要加强社会公德和职业

道德学习,弘扬正气。社会公德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其水平的高低

直接影响着社会秩序、社会风气、社会凝聚力,其作用不容忽视。因此,社会公

德在现代化的进程中,起着比以往任何一个历史时代都更为重要的作用。此外,

我们每个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还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法律工作者的职业道

德首先应是遵循社会主义法制方向,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保驾护

航,为维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服务。做到公平公正、依法办事、不以权谋私,

自觉抵制各种社会丑恶现象。

三、加强普法教育、提高道德、推进民主法制进程。这次模拟法庭民事离婚

诉讼案,案件本身并不复杂,却给普法教育提出了紧迫的要求。以下就本案作大

致介绍:本案中,原告赵某(丈夫)和被告许某(妻子)原本有个幸福的家,有

三个孩子,有房(2栋,价值15万元)、有车(微卡1辆,价值10.2万元)、有

工厂(机械厂)、有钱(现金8万元,债权10万元)及其他财产(家电折价1.65

万元),小日子不可谓不美满。可赵某不知珍惜,在生意职场中,与有生意往来

的女姓林某(被告未提供证人)关系密切,多次遭到被告许某咒骂,导致夫妻关

系出现裂痕。不久,赵某又与寡妇肖某(有被告提供证人,)勾搭成奸,并公开

称肖某为其“爱人”(赵某为肖某购金银首饰2.2万元,有证据,后来的离婚庭

审中被告要求肖某返还),被许某责骂后,赵某提出离婚,经法院调解达成和好

协议,此后,夫妻关系并未改善,且分居。由于赵某继续与肖某保持关系,夫妻

打骂不断,经当地乡村领导多次教育无效,赵某第二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赵

肖同居期间,被告许某精神受到损害,工作出错被单位罚款2000元,随后的庭

审中被告提出了精神损害赔偿),除幼子未成年愿随母生活夫妻共同达成协议外

(被告要求原告每月支付幼子扶养费450无),赵某要求离婚并分割财产。法院

根据调查事实,兼顾无过错一方,作出了公正判决:1.准予赵某与许某离婚;2.

幼子由被告许某扶养,原告赵某每月支付被告许某扶养费450元,直至幼子18

周岁止;3.二层楼房一栋,价值5万元,微卡一辆10.2万元,债权5万元归原告

所有,债务22.4万元由原告归还。三层楼房一栋10万元,现金8万元,家电1.65

万元,债权5万元归被告所有,债务18万元由被告归还;4.原告赵某赔偿被告

许某精神损失5000元、财产损失1.1万元。案件受理费3372元,由原告负担3372

元。

案子判下来了,赵某落了个鸡飞蛋打,损失惨重。赵某作为一个有妇

之夫,经法院、当地领导、亲属感化仍不思悔改,拒不接受他人帮助,如此一而再,再而

三地与他人非法同居,肆无忌惮,令人侧目。难道赵某就不怕王法吗?我看很值得全社会和法律工作者深思。究其原因,我想不是用一句“道德沦丧”就能说得清楚

的,恐怕主要还是不知法、不学法、不懂法才落得如此下场。当然,我们并不排除赵某道德水准低下的一面。由此看来,凡事还要从源头抓起,除了继续完善现有法律法规、倡导良好的道德风尚,还要将普法教育继续推向深入。在公民学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质的基础上,着力培养法治观念和法治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的价值观和良好法治社会氛围,不断提高法治化水平,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只有这样,各种刑事、民事案件才能大大减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才能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梦想才不会变成一句空话

模拟法庭书记员心得篇四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范**

我和同班的几位同学在电大老师的组织下,于近日开展了一次模拟法庭实践活动。我们的模拟法庭是一个离婚案件,我担任这次模拟法庭的书记员角色,其他同学分别担任原告、被告、审判员的角色。下面我将这次模拟法庭的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我们具体制定了法庭的庭审计划,做好庭审前的准备工作,进行了细致的人员分工和会场布置,整个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是一次成功的模拟法庭活动。通过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

这次审理的案件以赵某起诉许某离婚纠纷案为案例。简要案情如下:原告赵某和被告许某从小相识,1975年建立恋爱关系,1978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三个子女:长女1980年12月出生,次女1983年5月出生,幼子1988年1月出生。结婚后,赵某与许某同心同德,勤俭持家,家境慢慢好转。1986年赵某与他人合伙办起了“聚宝修配厂”,经营机械修理业务,许某一人基本上承担了全部家务及农活,有时也抽空到厂里干活挣钱。1988年两人拆了老房修建了二层楼房一栋,价值约5万元。1989年赵某与他人的合伙关系因故解散,赵某与许某夫妻二人单独办起了聚宝机械厂,并贷款添置了设备。1991年两人利用现有资金和贷款另建三层楼房一栋,价值约10万元,同时还陆续投资扩大再生产。 1993年赵某在业务往来中认识了个体

女业主林某,不久两人即关系密切,许某对此不满,与赵某发生口角,夫妻关系出现裂缝。1995年下半年赵某结识了寡妇肖某,两人很快勾当成奸,赵某因此经常深更半夜才回家,许某知道此事后,曾公开责骂赵某与寡妇肖某,赵某不仅没有悔改之意,反生与肖某成婚之念,拒绝与许某同居,公开称肖某为其“爱人”。1998年5月25日原告赵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在本次模拟法庭中,我所担任角色是该案的书记员。这次模拟法庭实践活动我有了较深的体会。

“现在开庭,宣读法庭纪律”随着我的话音落下,审判长宣布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身份:①原告向法庭陈述自己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及住所地;②原告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述自己的身份及代理权限;③被告向法庭陈述自己的身份;④被告代理人向法庭陈述自己的身份及代理权限。双方当事人经核对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审判长一声令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由审判员郑红红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周小丽、戴朝辉参加合议,书记员范立朝担任记录。双方权利义务在开庭之前已告知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5条、46条之规定,当事人如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及委托代理人、证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本案公正审理,有权申请回避。审判长郑红红又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清楚?是否申请回避?原告回答:“清楚,不申请回避”,被告答:“清楚,不申请回避”。接着,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答辩,然后双方进行举证、

质证,首先,由原告杨某向法庭提交证据,其次,被告林某对原告提交的进行质证。之后,原告对被告提交证据进行质证后,无异议。接着原告方证人出庭作证,被告方认为原告方证人作虚假证明,不予采信;被告方证人出庭作证,原告对被告证人证言有异议,质证结束后,进入辩论阶段原告方代理人提出辩论意见,原告方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请求判令原、被告离婚;被告方代理人也提出辩论意见,被告方认为,原、被告的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不同意离婚。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征各方当事人有无补充意见,双方是否同意调解,原、被告作最后陈述“双方同意调解”。最后,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通过本次庭审活动,本人对《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加深了理解。判决离婚的必备条件,也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予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的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持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结合本案情况,我认为:1、法院应告知许某,赵某已构成重婚,可以提起刑事自诉。2、许某若不追究刑事责任则继续进行审理。3、法院应告知许某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4、赵某给肖某的金银首饰

属于赠与行为,可以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未经共有人同意为由撤销赠与。(《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七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5、夫妻感情破裂,准予离婚。6、依法分割共同财产承担债务,原则为平均分割,但可以照顾妇女及儿童。7、依法确定幼子的抚养人,但应征求幼子的意见。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我不仅将课本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庭审中,还进一步加深对课本上的知识理解,锻炼了语言运用能力、表达能力,使原本枯燥无味的课本内容变得生动有趣,让同学们易于接受、领会、理解、消化。同时,熟悉庭审的程序,掌握举证、质证、辩论的技巧,实践能力得到很大的提高。

模拟法庭书记员心得篇五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作为政法学院法学系的一名学生,我很荣幸地参加了2010年度模拟法庭大赛,经过我们班一个礼拜的精心准备以及辅导老师老师的帮助下,我们最终取得的第二名的优异成绩!模拟法庭一直是我们政法学院的一个特色活动,是我院实践教学的一项很有意义的内容。我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模拟教学活动,以前只是在观看,这次亲身体验一番,才领会到他的真正的益处。

在这次活动中,我作为审判员,在开庭的过程中,虽然并没有说多少内容,但是却体会了整个开庭审理的经过。虽然我们的程序还是有所欠缺,但是我认为我们的准备还是很完全的,在我们的能力范围内,我们都做了精心的准备。通过这次实践教学,我了解了行政案件审理的基本过程,觉得关于行政案件方面的法律文书的格式和内容都记忆深刻。把理论付诸实践才能真正地理解所学的知识,并且融会贯通。这样的学习方法是很有效的。 模拟演练的时候,所有的同学都很认真,我感觉不是因为这个活动是个表演,真正吸引大家的地方是我们体会了一次自己喜欢的知识如何发挥实际的作用。与自己学过的、了解过的东西相关的活动,总是调动大家不自觉地去向更深层次挖掘和研究。我加深了对有关法律知识和我国司法实践的了解,法学思维和业务技能的得到基本训练,对所学课程的掌握程度以及专业知识水平认识和观察社会的能力进行了自我检测,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与创新意识有所提高,各方面感受很深。另外,模拟法庭结束后,我再看教材就有不同的感觉。现在再看教材,觉得以前看书看得很死板,甚至根本就没有理解,有的是生硬的记忆,有的不知道之所以这样规定到底蕴涵怎样一个实际意义,现在看来这些问题是值得思考的。通过这次活动,学以致用是我最大的收获,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我改进自己的学习方法。我希望能有更多的机会参加类似的实践活动,虽然付出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但是收获是很大的。

在模拟法庭老师的指导下以及各位同学的努力学习下,我们于2010年11月20日顺利地参加了这次模拟法庭的现场考核,我们所模拟的是一个民事案件开庭审理的全过程。 当老师在监考席上坐下后宣布:“请同学们安静,等待开庭”。模拟法庭的第一幕正式搬上了“银幕”,我们都走进了模拟法庭的现场,首先书记员沉稳的走向书记员台,宣布公诉人、辩护人入庭,询问确认到庭情况,然后宣布法庭纪律,接着是审判组法官出庭并宣布庭审开始,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法定程序。 此案事实较为清楚,不过我们没有任何一个人把它当作是一个简单的案件来看待,大家都很认真,积极地在尽力地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庭上公诉人和辩护人进行激烈的辩论。时间飞快的流逝,一个小时过去了,最后,法庭宣布由合议庭合议产生的判决书,模拟法庭的庭审就此划上了句号,这时我才意识到我们不过是在模拟法庭而已,整个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实践活动。从庭前准备到庭审结束,整个实践过程学到了教科书上许多没有的知识,不过我真的感受到了作为一个普通的老百姓,多么渴望有一个安定团结的社会大家庭,我要向世人宣导法律知识,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遵守法律。 我们缓步走出了模拟法庭的庭审现场,同学们纷纷谈论着这次庭审的优缺点,通过本次模拟法庭庭审考核,体现了教师的教学质量的优良化,教学体制的完善化。

一、教学实践方向正确。教学的灵活性及实践的空间都得到了无限的延伸,有利于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充分应用到实践中,但由于学生对所学知识运用不够灵活,所以老师所传授的经验及知识没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二、教学模式开放、

灵活、实用。具有极强的吸引力,虚拟接近生活,让同学们真正感受到了作为一个法学者,肩上的责任极其重大。 但第一次参与到这样一个环境中来,的确也显露出了我们学习中的不足以及实际运用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庭审的准备阶段。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有的同学对该阶段的部分程序理解不够,在部分细节上拿捏不到位,显得庭审程序有些脱节或者气氛不够好。但经过指导教师的演练和指导,都能及时纠正。 二、庭审调查阶段。在演练的过程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对证据的处理上,依照庭审程序,公诉人应在出示证本文共分为:第一页 第二页 据的时候对证据做出一定的讲解,但到了实际考核的时候同学们却忽略了这一点,在审判长宣布由公诉人出示指证证据的时候,法警依程序呈上了指证证据,但公诉人却没有对此做出陈述,这说明我们还没有对整个庭审的过程完全理解,这就还需要我们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的生活中,并从实践中进一步深化所学的知识,进一步改善今日模拟法庭中出现的不足。 三、法庭辩论阶段。由于案件条款明确,案情属实,所以争议不大,。不过在双方进行辩论的时候,语气有些低落,为维护国家的法律尊严而各执一词的激烈争辩,反而有点讲和的味道,让整个庭审过程中最为激烈、振奋人心的一幕变成了一场调解会,没有把握好庭审的节奏感,也没有完全进入状态中。 四、对于我个人的帮助。担任审判长一角色参加庭审,使我对庭审程序和量刑、判刑有了一个更明确的认识,不再像以前脑海中的那种模糊概念,通过本次实践,对自己两年来的学习有了一个考核,原以为我学的很棒,可现在才明白学的是最浅薄的东西,要想在实践中发挥出自己的潜力,我还得一直努力地学下去,“学无止境”古人总结出来的这一点我在此刻理解是最深刻的。 本次模拟法庭存在遗憾,但同时也给了我弥补的机会,我会不断地学下去,因为我还年轻,我有着强大的生命力,我会对新生事物不断的追求,会不断的去发现。在此,我非常感谢我们学院我们提供了这么好的一个平台,让我有良好的学习环境、实践的最佳场所,真实的检验了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认知水平、理解程度、运用能力。

本次模拟法庭取得了巨大的收益,通过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通过本次庭审实践,我初步掌握了审案的大致过程,对法律法规的应用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也充分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对于自己两年多来学习法律知识的成果进行了一次实地检验。这对今后的学习方法和学习方向有巨大的指导意义。在汲取法律知识时,要从法理入手,从应用着眼,做到有的放矢,不能成为只了解相关法条的辞典式的知法者。在自己学习历程中都取得了相当大的成绩。让在本次模拟法庭审判过程中,我有幸担任该案的合议庭成员之一,在指导老师与同学们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庭审任务。虽然我做到了审判长该有的沉着冷静、严肃稳重,但是在整个过程中还是出现了两次微小却极为严重的错误:在告知被告人其所享有的诉讼权利之后,由于我的疏忽大意,没有询问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回避制度建立的意义在于确保刑事案件得到客观公正的处理,确保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受到公正的对待和确保法律制度和法律实施过程得到当事人和社会公正的普遍意义。如果这样的情况发生在司法实践中则是公然剥夺了被告人应有的诉讼权利,破坏了司法公正,被告人也可以就此提起上诉,保护自己的诉讼权利。在合议庭评议后宣布判决结果时,我们合议庭没有起立宣读判决结果,这样的做法可以说是忽视了国家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有损审判工作人员的形象。

总之在整个活动、学习的过程中,我更进一步解了程序对于实体的重要性,真正学到了审判机关庭审时所必须的程序、步骤,这为我今后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同学们都有很大的收获,也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更重要的是在整个审判活动的过程中,同学们对之前学习过的各种法学知识加以灵活运用,并且巩固了之前学习过的法学理论知识,最重要的是通过此持模拟法庭活动,明确了法律公平公正的精神,更坚定了我们要运用法律手段伸张正义的信念。

模拟法庭书记员心得篇六
《模拟法庭的心得体会》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大学一年半期间,我们法律事务专业的学生学习了《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和《民法》等一系列的实体法与程序法。为了使同学们能加够深入,更进一步的理解这些法律,根据学校的组织安排,在法律系胡剑的耐心指导下,我们进行了一次模拟法庭活动。这一次模拟法庭让我收获良多,在这里我谈谈我参加本次模拟法庭的心得体会。

我们小组由10人 组成,合议庭3人、书记员1人、辩护律师2人、公诉人2人、证人1人、被告1人。本次模拟法庭我担任国家公诉人。我们选择的案例是2009年在杭州市发生的飙车案。案件事实是胡斌,男,1989年4月4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30104198901202333,文化程度高职,职业学生,家庭住址杭州市江干区濮家新村29幢2单元501室,曾经多次因为超速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2009年5月7日晚被告人胡斌驾驶三菱跑车由文二西路西城广场往东一里路飞速行驶,闯过人行横道时撞上被害人谭卓,致使被害人谭卓飞出25米后落地。被害人谭卓被120送进省立同德医院,因头部、胸部严重外伤,抢救半小时,宣布不治死亡。被告人胡斌因飙车,造成被害人谭卓死亡。其行为导致的社会影响恶劣,危害后果严重。这一案件在当年颇受争议,所以自然对于我们的挑战也很大。

在胡剑老师的耐心指导下,我们知道要想做好模拟法庭是,首先就要学会撰写各种法律文书,于是我们就开始在网上查阅大量案件事实和各种资料,撰写各自的法律文书。公诉人应该写的法律文书有起诉书和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可以说是整个开庭阶段的指导,所以我很认真的查阅了资料,写完了我的起诉书。 学习写完法律文书后,我们就开始了模拟法庭的模拟演练。我想这个演练最重要的就是熟悉整个庭审程序。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安排公诉人和辩护人入庭,再请审判长和审判员入庭。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调查与核对被告人的基本情况,起诉书副本有无收到,何时收到。再介绍案件名称,合议庭组成人员,出庭的公诉人和辩护人。告知被告人在庭审中享有的权利,是否申请回避。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辩护人向被告人发问。公诉人举证,辩护人质证。辩护人也可举证。然后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词,再由辩护人发表辩护词,公诉人进行答辩。被告人和辩护人可以提出新的意见。之后被告人作最后陈述,审判长宣布休庭之后,进行合议庭讨论,最后再开庭作当庭宣判或择日再判。这就是整个庭审程序。

模拟法庭一直是我北京青年政治学院的一个特色活动,是我院实践教学的一项很有意义的内容。我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模拟法庭活动,以前只是在法院进行过旁听,这次亲身体验一番,才领会到他的真正的益处。

在这次活动中,我作为公诉人,在开庭的过程中,体会了整个开庭审理的经过,在法庭辩论阶段对案件焦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虽然我们的程序还是有所欠缺,但是我认为我们的准备还是很完全的,在我们的能力范围内,我们都做了精心的准备。通过这次实践教学,我了解了刑事案件审理的基本过程,觉得关于刑事案件方面的法律文书的格式和内容都记忆深刻。把理论付诸实践才能真正地理解所学的知识,并且融会贯通。这样的学习方法是很有效的。

模拟演练的时候,所有的同学都很认真,我感觉不是因为这个活动是个表演,真正吸引大家的地方是我们体会了一次自己喜欢的知识如何发挥实际的作用。与

自己学过的、了解过的东西相关的活动,总是调动大家不自觉地去向更深层次挖掘和研究

另外,模拟法庭结束后,我再看教材就有不同的感觉。现在再看教材,觉得以前看书看得很死板,甚至根本就没有理解,有的是生硬的记忆,有的不知道之所以这样规定到底蕴涵怎样一个实际意义,现在看来这些问题是值得思考的。通过这次活动,学以致用是我最大的收获,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我改进自己的学习方法。我希望能有更多的机会参加类似的实践活动,虽然付出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但是收获是很大的。

我们常常说要学以致用,在现在这个阶段最直接有效、锻炼实践我们知识技能的方式就是参加模拟法庭的活动。在活动中我们需要充分发挥自身能力,自己找案子,自己写诉状,自己找证据,自己练程序等等,这所有的自己做,让我感到了现实法庭审判工作的繁重和当事人寻求法律帮助的艰辛。法官要秉公执法,不偏不倚,当事人要寻找一切有利证据,维护自己的权利,丝毫不是我们在课堂学习上停留在书中的那些理论知识所能简单阐述的。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活动,我深刻感受到了自己法律知识的欠缺,它更加使我明确了自己要努力的方向。 这次活动也更加和谐了我们同学之间的关系。大学生活,很多都是自己管自己,很少能有机会将同学们聚在一起互相了解,时间长了就很容易淡漠。但模拟法庭给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机会,同学们在一起讨论法庭程序的进行顺序,一起找证据、写证词,一遍一遍地不断排练,共同找出排练中的错误来不断完善我们的模拟法庭。可以说这是我们所有成员团结的结果!

总的说来,我们这次模拟法庭活动不仅仅培养了我们的个人能力,还增强了我们的团队精神。整个活动重提问、重交流、重讨论。而这正是我们将来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素质。活动中每个同学都有自己的定位,切实做好了自己的任务,所有的这些体会都将成为我生命中最宝贵的财富,它使我懂得了个人能力与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模拟法庭书记员心得篇七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本学期即将结束,在老师的指导下以及各位同学的努力学习下,我们顺利地完成了这次模拟法庭的,我们所模拟的是一个民事案件开庭审理的全过程。当老师在监考席上坐下后宣布:“请同学们安静,等待开庭”。模拟法庭的第一幕正式搬上了“银幕”,我们都走进了模拟法庭的现场。

首先书记员沉稳的走向书记员台,宣布公诉人、辩护人入庭,询问确认到庭情况,然后宣布法庭纪律,接着是审判组法官出庭并宣布庭审开始,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法定程序。此案事实较为清楚,不过我们没有任何一个人把它当作是一个简单的案件来看待,大家都很认真,积极地在尽力地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庭上公诉人和辩护人进行激烈的辩论。

时间飞快的流逝,一个小时过去了,最后,法庭宣布由合议庭合议产生的判决书,模拟法庭的庭审就此划上了句号,这时我才意识到我们不过是在模拟法庭而已,整个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实践活动。从庭前准备到庭审结束,整个实践过程学到了教科书上许多没有的知识

不过我真的感受到了作为一个普通的老百姓,多么渴望有一个安定团结的社会大家庭,我要向世人宣导法律知识,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遵守法律。我们缓步走出了模拟法庭的庭审现场,同学们纷纷谈论着这次庭审的优缺点,通过本次模拟法庭庭审考核,体现了教师的教学质量的优良化,教学体制的完善化。

一、教学实践方向正确。教学的灵活性及实践的空间都得到了无限的延伸,有利于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充分应用到实践中,但由于学生对所学知识运用不够灵活,所以老师所传授的经验及知识没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二、教学模式开放、灵活、实用。具有极强的吸引力,虚拟接近生活,让同学们真正感受到了作为一个法学者,肩上的责任极其重大。但第一次参与到这样一个环境中来,的确也显露出了我们学习中的不足以及实际运用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庭审的准备阶段。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有的同学对该阶段的部分程序理解不够,在部分细节上拿捏不到位,显得庭审程序有些脱节或者气氛不够好。但经过指导教师的演练和指导,都能及时纠正。

2、庭审调查阶段。在演练的过程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对证据的处理上,依照庭审程序,公诉人应在出示证本文共分为:第一页 第二页 据的时候对证据做出一定的讲解,但到了实际考核的时候同学们却忽略了这一点,在审判长宣布由公诉人出示指证证据的时候,法警依程序呈上了指证证据,但公诉人却没有对此做出陈述,这说明我们还没有对整个庭审的过程完全理解,这就还需要我们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的生活中,并从实践中进一步深化所学的知识,进一步改善今日模拟法庭中出现的不足。

三、法庭辩论阶段。由于案件条款明确,案情属实,所以争议不大,。不过在双方进行辩论的时候,语气有些低落,为维护国家的法律尊严而各执一词的激烈争辩,反而有点讲和的味道,让整个庭审过程中最为激烈、振奋人心的一幕变成了一场调解会,没有把握好庭审的节奏感,也没有完全进入状态中。

四、对于我个人的帮助。担任审判中的一名角色参加庭审,使我对庭审程序和量刑、判刑有了一个更明确的认识,不再像以前脑海中的那种模糊概念,通过本次实践,对自己两年来的学习有了一个考核,原以为我学的很棒,可现在才明白学的是最浅薄的东西,要想在实践中发挥出自己的潜力,我还得一直努力地学

下去,“学无止境”古人总结出来的这一点我在此刻理解是最深刻的。本次模拟法庭存在遗憾,但同时也给了我弥补的机会,我会不断地学下去,因为我还年轻,我有着强大的生命力,我会对新生事物不断的追求,会不断的去发现。在此,为我们提供了这么好的一个平台,让我有良好的学习环境、实践的最佳场所,真实的检验了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认知水平、理解程度、运用能力。本次模拟法庭取得了巨大的收益,通过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通过本次庭审实践,我初步掌握了审案的大致过程,对法律法规的应用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也充分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对于自己两年来学习法律知识的成果进行了一次实地检验。这对今后的学习方法和学习方向有巨大的指导意义。在汲取法律知识时,要从法理入手,从应用着眼,做到有的放矢,不能成为只了解相关法条的辞典式的知法者。在自己学习历程中都取得了相当大的成绩。让我们共同为我们的教师和校园歌唱吧,预祝明天更美好。

这次的模拟法庭是我踏入大学以来参加的最有意义的一次活动,它不仅使我的实践能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它让我从理论走向实际,充分的把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进一步强化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

对于我们这些第一次参加这种实践活动的人来说,这次模拟法庭中我们收获特别多。首先,将理论应用于实践是我们最大的收获。对于那些书本上的诉讼程序:庭审准备、公布开庭、庭审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合议庭评议、公布判决,看起来特别抽象,难以理解。但通过这次具体审判的操作过程后,我们比较感性

的理解和掌握了这些抽象的程序。并且每个程序中我们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通过对问题的一一攻克,我们更深刻的了解了诉讼程序在实践中的应用,这是在课堂上学不到的,它是一种经验的积累。

不仅在程序上我们有了一个更深入的理解,在实体上我们同样有一个崭新的认识。我们这次模拟法庭的案例涉及合同纠纷和损害责任赔偿。在了解案情后,我们翻阅了大量关于合同和赔偿责任的法律著作、法条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然后对着一案例进行了深入透彻的分析。在分析过程中,我们深刻的了解到将学过的理论知识与具体的案件相结合并不是我们想像中那么简单。记得老师说过,对于法条的理解并不仅仅在于对它能够熟练的表述,这只是一个基本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在案例面前你要如何去运用,使它对本案情有利。当时,听老师说的时候很简单,但现实中并不然。这次实践,让我们感觉到灵活运用课堂所学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也是一门值得研究的学问。

其次,另一个重大收获是我们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开的理念和法律上那种坚定的信仰。在法庭上,那种庄重、严肃告诉人们法律是公平的,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同时,人们对法律的崇敬和信任进一步升华。在这次模拟法庭中,我担任了原告的角色,原告那种渴望法律还他们公道的心情令我深深的感觉到法律是人们保护自己权益的有力武器,那是从来都没有过的感觉。看到法庭上每个人那严肃的表情,让我们深刻的感受到法律在我们面前是多么的庄严与神圣。

最后,有一点不能不提,就是再这次活动中,大家的共同努力让我们都感觉到了团结的力量。在准备期间,我们遇到了好多难点,给我们带来很多阻力。但这并没有打倒我们,而是让我们更加团结,团结就是力量。每当我们共同克服一个难点时,我们是那么的有成就感。记得准备了一段时间后,我们请来一位法学专业老师给我们作简评。老师对我们的活动很满意,当时我们的心情真的无法用言语来表达,就是知道我们的共同努力被认可了。这次实践使我感觉到不单单是参加一个活动,在我们以后的工作中,团队精神都显得那么重要。

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我深刻的了解到法院庭审时所必需的程序步骤,将实体法第一次运用与实践中;我同时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辩论的技巧和诉讼的方法;我们的综合能力如口才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运用综合知识的能力等得到进一步的提高;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也得到相应的提高。

总之,模拟法庭让我学到了很多书本中没有的知识,提高了我的能力,丰富了我的大学生活,感谢老师对我们的教育和关怀!

班级:10级法学2班 学号:2010961234 姓名:马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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