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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的总结及体会

2016-02-03 11:32:34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证人的总结及体会篇一《心得体会》 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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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的总结及体会篇一
《心得体会》

实 习 报 告前言作为云南警官学院 2009 级定向招录体制改革班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的一名学员。 根据学院 安排, 2010 年 12 月 14 日起到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公安分局白龙路派出所进行为期五个月的 于 实习。光阴似箭,日月如梭, 五个月的实习即将过去,回望这五个月的生活,感触很多,收获 也很多。因为我经历了一种生活,了解了一种工作。五个月的实习生活体验增添了许多新的 感悟, 回忆起五个月的实习生活,无论是公实践的业务知识,还是人际交往处理方式中,都给我 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更是生动的一课,加深了我对警察这份职业的热爱,更坚定了我的选择。 我在实习期间严格遵守纪律,严格要求自己,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将在校期间所学 的理论知识与工作实践相结合,通过所领导与民警们的帮助与指导,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的投 入到公安工作中学到了很多在学校里接触不到也学不到的知识,领会到许多毕生收益的做人 做事的道理,使自己在社会实践方面有了一定的经验,并受到领导的高度赞扬和好评。一、实习目的通过五个月实习让我领悟到公安民警在执法中要做到合法、合情、合理。公安民警的一 切执法行为要符合法律规定,既要遵守实体法,又要遵守程序法;既要了解法律条款的字面含 义,又要把握法律条款的立法本意和精神实质,既要了解法律原则的内容,又要准确把握法律 的原则规定及其价值取向。 在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的范围内,公安民警在执法活动中所采取的 措施、作出的决定符合人的理性要求,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和善良风俗的要求,符合公平原则 和刑事政策的要求。做到权力的行使符合法律赋予该项权力的目的;案件情况与处理结果轻 重幅度相当;同样情形同样处理,讲求证据,实事求是没有人情办理案件的情形。二、实习时间2010 年 12 月 14 日至 2011 年 5 月 15 日三、实习地点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公安分局白龙路派出所四、实习单位和部门 实习单位和部门派出所是我国公安机关最基层派出的机构,与广大农民群众有着广泛、直接、密切的联 系,因而,成为联系和沟通群众与国家政权机关的纽带和桥梁。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公安分局 白龙路派出所建于 1982 年,尽管只是一个基层单位,但它是我国执法部门的缩影, “麻雀虽 小,五脏俱全” ,派出所总共 21 个民警和 20 名协管员,配备了 6 辆警用车辆及一些简单的警 用装备;所里设有值班室、户籍室、办公室、档案室、会议室、备勤室、食堂及一个健身房, 基础设备还算完备,我们一共来了 7 位学员,一到派出所我就被分到综合内勤室,内勤办公 室由内勤中队长唐

瑞成负责,刑侦内勤康伟、3 个协管员、还是有我一共 6 个人组成。五、实习内容 (一)实习期间的工作通过一年多警院公安专业学习,我对法律条款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可知识也只是停留在 书册,为进一步提高我们自身的法律知识,灵活地将所学法律知识运用到实际案件中去,充 分做到学以致用。 是以,有机会来到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公安分局白龙路派出所举行我的公安专 业毕业实习我感到非常难得,也非常珍惜这个非常好的机会, 此次是我第二次跨入派出所的大 门,一切对于我来讲都还是那么的新鲜与神秘,第一次因为实习时间短还没有深层次的了解 公安机关的办案程序和环境,这也是我们必须熟悉的为我们毕业以后走上公安岗位能得心应 手,同时也深感公安机关的威严,但我更明白这将是我实习的好机会。在五个月实习生活为 自己的人生增添了光辉的一笔。在实习期间始终不忘在校老师的教诲,认真听从派出所的各 项派遣任务,严格要求自己,把自己当成一名正式民警来对待,圆满地完成了此次实习任务。 在工作中,积极配合派出所民警办案,协助民警接处警、调查走访、摸底排查、办理各种法 律手续;热情接待报案群众,尽可能的帮助报案群众;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严肃与谨慎相结合 的基本策略。在生活中,严格遵循《人名警察内务条令》的要求,警官学院“十不准” ,严格 管理自己的个人事务,做到“人要精神,物要整洁”的基本方针,为将来走上警察的工作岗 位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在实习期间,我主要跟随唐队长和康伟学习,但学习最多的是刑侦内勤的业务(如:接 处警登记、立案、破案、辨认、更改警情) ,还负责每天昆明市办公自动化系统上的会议通知、 文件等,接处警审批,通过信息判研平台上报情况(如偷盗、抢劫、吸毒人员、贩毒等一系 列情况) 有时也协助民警措置惩罚治安案件和一些情节轻细的刑事案件, 。 随同他们上街巡逻, 巡控制街面社会形态秩序,尤其夜晚卖夜宵的、摆小摊的等等人山人海,人员复杂随时都有 被偷被盗的可能。对于偷窃问题,一般主要发生在过节期间,由于这些时候,人们疏于防范, 以娱乐放松为主,有的选择出门。这样毫无疑问为盗窃的发生提供了条件。这就为我们研究 某些案件发生原因提供了模型,对于这些案件的预防和降低发生概率有巨大的帮助。针对在 节日期间的情况,治安防范可以事先对人们加以警示,并加强巡逻以减少该类案件的发生。 对于侦查过程中,对人权被侵犯问题,也是在实习中经常碰到的问题。对此我们应当承认它 们的存在。但我应当

承认的是大多数的警员都是尽心为普通老百姓。办理简单的户籍内勤事 情,整理档案质料,参与接措置惩罚警和随同民警措置惩罚一些群体性暴发事务,办案中不仅 仅按程序在办案,还注意了各种违法犯法人员的违法犯法,有很多人是因为生活所迫才失足, 这些人是值当同情的。从中我既领会到了公安事情的艰辛和繁杂,也认识到基层公安事情的 危险性,更加深刻的领会到了细致的事情,要有相当的耐心,科学合理的安排警力值班以保证 在接到人民报警以及出现暴发的紧急事务时能够实时有效的出动警力控制事态成长,在最短 的时间里打击违法犯法,将可能进一步扩展影响的违法犯法控制在最小范围内,维护好社会 形态的不变,保证和谐社会形态的配置装备摆设在公安警务事情有何等的重要。 我最先接触的案件是一起纠纷:一妇女 A 怀疑其夫与同车间的妇女 B 有染,遂叫上几人 将妇女 B 一顿打。李警官为调解此事,连续两天在此两家之间来回奔忙,最后以妇女 A 向妇 女 B 当面道歉,并赔偿 600 元医药费了事。在这起纠纷中,李警官表现出了一个年轻警官所 能表现的最高素质,确实令我等在象牙塔中夸夸其谈的人折服。事情完结之后,李警官又找 双方当事人记笔录,写调解协议书,终至圆满。在该派出所的实习过程中,见到他们对大多 数的案件采取调解的方法,极少涉及到刑事案件的解决。因而我对调解与裁判解决间的区别 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调解不以强制的第三人介入为手段,而裁决则必须由特定的司法人员作 出。调解不会单独参照法律,而是综合使用各种手段,大道人情化的说服,尽力让双方兴平 气和,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可能仅是达到兴平气和的妥协的途径之一,不以最终产生正 式结果为目的。 在案件办理方面,实习期间我能耐心向民警学习请教,熟悉并掌握了办理治安案件、刑 事案件的相关办理办理程序。懂得了治安案件的受理,学会了对受害人以及对证人的询问方 法,掌握了询问违法嫌疑人的方法技巧。例如: 2011 年 3 月 29 日 15 时许,我与董家湾派 出所民警在昆明市盘龙区二环北路新华同仁医院门口抓获涉嫌贩卖毒品的孙国朝后我所民警 经过对孙国朝审查,于 2011 年 3 月 29 日 16 时许在盘龙区罗丈村 64 号门口将提供毒品给孙 国朝贩卖的犯罪嫌疑人杨顺文抓获。然后将嫌疑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做好笔录和相关文 书并依据相关法律对其进行处罚。对于刑事案件掌握了立案、破案、结案、移送审查起诉的 程序,知道了传唤、拘传、刑事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的期限权限以及学会了相 关文书

的制作。学会了对刑释人员及其他重点人口的管理,登记,提取指纹、DNA 信息、网 上布控等。在这次实习中我学会了许多业务技能,开过三联单,取过质料,制作过档册,甚 至自己做擒获过一名逃跑的违法嫌疑犯和贩买毒品的嫌疑人。更重要的是深刻了自己的警察 意识,学会了坚强和忍耐,熟悉到了公安事情的重要性和复杂性,随着实习的接续,与社会 形态的接触愈来愈全面,对警察的事情更加相识和理解,新的人的生活观、价值观也在这期 间形成。学会了客观、全面的看待需要别人解答的题目,贯通到脚踏实地在平常说话做事中 的重要意义。(二) 收获通过这次实习我学到了很多东西。第一,公安人员要对各种法律熟练掌握,解决各类案 件必须依法处理,因此要加强对各种法律文宪的学习。第二,公安人员要对案件有全面充分 的了解,要进行大量的调查取证,掌握详细、全面的犯罪证据。第三,讯问犯罪嫌疑人,是 一场复杂的面对面的智斗,罪犯为了掩盖其罪行,总是回避要害,避重就轻,千方百计地进 行狡辩,甚至伪造口供,歪曲和隐瞒事实真相,公安人员必须善于从对方的供述中发现疑点, 发现逻辑矛盾,并利用矛盾戳穿其阴谋。第四,公安工作的性质对公安人员的表达、论证和 记录能力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要善于识别谬误和诡辩,并能有力地加以揭露和驳斥,在同 犯罪嫌疑的谈话中,抓住其薄弱环节,顺藤摸瓜,使犯罪分子将他的犯罪事实全部交待出来, 并同时做好详细、全面的笔录。 这五个月的实习中,学到的不仅仅只是公安业务知识,更重要的是学到了为人处事的道 理。 做人。在我国这样一个高内涵的文化国家中,你的言行举止都要得体,更要处理好人 际关系,这样你的工作开展起来才会顺畅无阻。首先要保持谦虚谨慎,特别是对于刚入门的 人来说,我们缺乏实际工作的经验,做事和处理问题都不如办公室的同事们,所以要保持学 习的态度去对待工作, 这样你的才华才能被领导所赏识, 才能得到重用; 其次是要不拘小节, 这个社会是一个公平的社会,有得必有失,不要抱怨任何事情,要多从自身考虑,其实很多 的问题都是在自己的身上, 多反省自己, 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自身的素质, 这才是硬道理; 第三是要和别人多交流,人际关系是慢慢的建立起来的,在和别人多沟通的过程中,不仅能 体现出相互帮助,还能够对各个部门都有所了解,也有利于提高自己在他人心中的位置。 做事。 其实并不在于做了多少, 更不在于事有多简单, 而贵在于我们怎么去做。 有人说: “把简单的事做好

你不简单,把平凡的事做好你就不平凡。 ”就是这个道理,从简单的做起, 把简单的做好。对于每个人来说都不愿意去做一些无聊而又辛苦的事情,特别是一些刚走出 校门的大学生,觉得自己的能力很强,做一些类似于打扫卫生的事情觉得委屈了自己,其实 不是这样的,打扫卫生、端茶倒水等一些琐碎的事情只不过是暂时的,这也是一个学习的过 程,刚到一个部门,你不可能对别的工作有所掌握,是要慢慢的接触和学习才能够慢慢的上 手的。刚参步入工作是不能害怕辛苦的,因为你的资历和条件不允许你清闲,当你真正的把 工作做好了,那才真正的有资格做更高一层的事情。刚来实习的时候什么都不会,但一经慢 慢的做起来,才慢慢的了解和把握了工作,从中也收获了很多的乐趣,我想对于大多数的工 作都应该是如此吧,不要轻言放弃,也许收获和成就就在眼前。 在工作中要善于思考,勤于思考,还要有主动性。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中比较繁琐,而且 渐渐地也会觉得比较枯燥,这就需要我们灵活地动脑,有时转换另一种工作方式,也有意料 之外的收获。但相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还是一个阅历浅,见识窄的大学生,所以有很多知 识与技巧我们都未能一一了解与接触。当我们遇到不会的就要主动地请教老师,千万不要因 害羞或者胆怯而错失一个学习的良机。 虽然五个月的实习已经结束了,但是我还没真正踏入社会的门槛。通过实习,使我在社 会实践中接触与本专业相关的实际工作,增强了感性认识,培养和锻炼了我们综合运用所学 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去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把理论和实践结合 起来,提高实践动手能力,为我们毕业后走上公安岗位打下一定的基础。我会从此次实习中 吸取经验,不断追求进步,不断完善自己,不断超越自己,我会走得更加坚定,更加努力的。(三)总结通过五个月的实习,我经历了从陌生、摸索到熟悉、融入的阶段,自我心态的调整和对 环境的适应能力也渐渐提高,对公安事业更报着远大的理想,这将是我今后从事公安工作中 的一段受益匪浅的经历。作为一名准备正式入警的实习警官怀着对公安事业的忠诚,牢记着 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同时,也在实践中获得了课堂上所不能学到的东西。五个月的实习生活 将是我的宝贵的财富,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产生很大的影响。通过独立完成或者参加实习 中指导老师安排的工作,巩固了专业知识,达到了提高实际操作技能,丰富了实际工作和社 会经验,掌握了操作技能,能够达到将所学知识用到实际工作中的目的。

证人的总结及体会篇二
《书记员工作心得体会》

书记员工作心得体会

到XXX法院任职书记员,在领导的培养帮助、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我逐步适应了书记员的工作,完成了角色的转变,我认识到书记员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书记员工作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案件审判质量。做好书记员工作,不仅需要具有较为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清晰的逻辑思维能力,还须具有严谨、敬业的工作作风。我把我在工作中总结出来的一些心得体会写出来给大家分享下:

一、明确书记员工作职责

作为一名合格的书记员,首先应明确书记员工作职责。结合基层法院的工作特点,书记员的工作内容包括庭前工作、开庭审理阶段的工作和庭后工作三大部分。

(一) 庭前工作主要包括

1.阅读案卷材料,熟悉案情。要努力克服熟悉案情是审判员的工作,与书记员无关等错误观念。提前阅卷、熟悉案情,了解案件主要事实、当事人主要观点和争议的焦点,为下一步工作做准备。

2.向当事人发送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向代理人发送出庭通知书。这些虽是简单的程序性工作,但需要书记员认真仔细核实送达手续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法,对缺漏的诉讼材料进行补正,并将送达情况、补正情况及时向审判人员汇报,以免工作脱节。

(二)开庭审理阶段的工作

1.开庭前,书记员首先到审判法庭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有两项:(1)当事人及其它诉讼参与人是否已到庭;(2)检

查法庭布置是否符合要求,法官、当事人、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的座位牌是否摆放准确,旁听席的桌、椅摆放是否整齐,法庭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2.审判长决定按时开庭的,书记员应做好如下工作:要求出庭人员、旁听人员按照各自的位置坐好并安静后,宣布法庭纪律(或叫法庭规则);主持法官入庭仪式,宣布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后,向审判长报告当事人、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应到庭人员的到庭情况,请审判长开庭。

3.法庭审判活动中书记员的工作主要是庭审记录和合议庭记录。其中包括法官的审判活动、当事人及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出入庭及发言情况、审判长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员的处理情况的记录及合议庭笔录。

(三) 庭后的工作

1.没有当庭宣判的案件,庭后合议时要做合议庭笔录,交合议庭成员审阅后分别签名,有涂改的,要在涂改处加盖书记员印章;

2.协助审判人员制作裁判文书。裁判文书的制作不仅仅是审判人员的工作,同时也是书记员的一个很好的锻炼机会,是书记员日后走向法官岗位必须具备的技能。

3.打印、核对、印制裁判文书并加盖公章、骑缝印、核对无异章。这些工作虽然简单,但要特别细心,做到裁判文书字迹清晰、正确,印章要工整。

4.传唤当事人、通知代理人到庭听判,送达制作宣判笔录、送达回证;

5.裁判文书的送达:当事人到庭的,直接送达;对外地当事人要办理委托宣判、送达手续;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办理公告送达手续。对这些常规性的工作,书记员要积极主动去做,对委托送达的宣判笔录、送达回证及公告送达材料,要及时与受托法院联系,注意收集刊登公告的报纸入卷;

6.案件审结后要及时装订,装订顺序原则上是按案卷材料形成的先后顺序和先原告、后被告的顺序装订。案件装订完,编写好页码后,要按要求认真填写目录及卷宗封面,避免漏填、错填。

二、如何做好庭审记录

庭审记录是法庭审理活动的文字载体,庭审活动是审判活动最重要的环节,庭审记录是否全面、准确,直接关系到案件质量的优劣,甚至关系到裁判结果。庭审记录质量的高低,不仅体现书记员个人业务素质的高低,而且直接影响着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关系着法院的整体形象。一份好的庭审笔录,应该做到:忠实庭审活动的原貌,完整记录庭审全过程;准确、详实记录各方诉讼参与人的陈述、辩解、观点和意见;格式规范、页面整洁、清晰流畅、无错别字。要达到以上要求,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熟悉案情

熟悉案情是书记员做好庭审记录的前提。书记员要提前阅读案卷材料,对当事人的姓名、诉讼地位、相互关系、案件的基本事实和各方当事人的观点进行全面了解,并加强与审判人员的沟通,了解庭审重点和关键证据,以及需要特别注意的环节等等,作到心中有数,记录有的放矢,从而提高庭审记录质量和效率。

(二)掌握记录技巧,作到详略得当

书记员不是录音机,不可能也没必要把庭审中的所有发言都毫无遗漏的记录下来。要善于分析判断诉讼参与人讲话的内容和真实意图,在尽量保持原貌的基础上对当事人的发言进行必要的归纳整理,对当事人重复的或与案件无关的发言要进行剔除。这就需要书记员熟悉案情,同时还须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对于实践中,书记员在庭审时漏记的内容,要善于利用宣读、出示证据等空闲时间予以补记。

(三)要提高语言文字水平,学会归纳、概括等技能

由于受法律知识、个人素质等因素的制约,许多当事人在庭审中多次重复同样的内容,或陈述意见时混乱、零散,在记录时予以一定的归纳总结很有必要,这就需要书记员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逻辑思维能力。

(四)要集中精力,进入状态

一些刚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书记员,在法庭辩论过程中,当事人讲到精彩处,书记员就忘了自己的工作,成了热情的听众。

(五)要认真学习法律专业知识,掌握法言法语

一些书记员不能掌握基本的法律术语,把“检材”记成“检裁”,诉讼费的“预交”写成“欲交”, 出现了不应有的失误。

(六)掌握法庭记录的规律性

庭审活动分为不同的阶段和环节,每一个阶段所要完成的诉讼目的是不同的。书记员要分清各个诉讼阶段的任务,有针对性的进行记录,做到有的放矢。如有的当事人不懂法庭审理程序,在陈述阶段就迫不及待的发表辩论理由,这时书记员只记录该事实陈述,对该辩论理由可以不记录。随着诉讼程序的推进,该辩解理由会在法庭辩论阶段再次出现。

三 书记员应当具备的意识

书记员是法院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书记员的工作贯穿于整个审判流程,工作量大而繁杂,其工作质量又直接反映和影响着整个审判工作。这就要求书记员必须具有良好的素质。

(一)要有积极进取的意识

由于受书记员岗位职能的限制,与审判人员相比较,书记员从事的主要是一些繁锁的辅助性工作,对于长期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人员,容易产生厌烦、懈怠情绪。但是,在法院现有的审判管理体制下,每一个法官都是从书记员岗位上成

长起来的,做好书记员工作是做好审判工作的基础。因此,每一位书记员一定要正确认识自身工作的重要性,努力克服书记员工作无所作为的错误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立足实际,积极主动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在书记员工作中有所作为,为以后的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要增强配合意识

书记员承担的是审判辅助性工作,必须具备配合意识。

1.书记员与法官之间的配合。在审判工作中,法官始终处于主导地位,书记员负责记录工作并办理与审判有关的辅助性事务,这是由法院管理体制决定的。因此,书记员要有一种甘当“配角”精神,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法官出谋划策,拾遗补缺,相互配合,共同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营造顺畅、协调、高效的工作环境。

2.与法院其他部门的配合。书记员工作内容很广泛,要主动与立案庭、办公室等庭室的联系配合,掌握各部门的运行程序,相互配合才能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书记员之间的配合和合作。书记员之间配合非常重要,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大有裨益。

(三)要有责任意识

1.对当事人负责。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要细心收取,及时通知当事人与诉讼有关的权利和事宜,保障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稍有马虎,就可能影响到当事人的利益,甚至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2.对法院负责。书记员是法院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书记员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法院在群众心目中的威信,因此,要本着对人民法院负责的态度做好书记员工作。

证人的总结及体会篇三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模拟法庭是我们了解和认知法律,体会法律威严,加深法学理论的重要方式,对我们学习和今后参加法律工作有巨大的帮助作用。通过参加这次模拟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深化了对知识的理解。通过亲身体会法律的运行,使我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更加完整的把握,为今后的学习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我所担任的角色是刑事诉讼的公诉人,在我国刑事诉讼体系中,公诉人的职能是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提起控诉,监督刑事诉讼的实施,维护法律威严和社会的秩序,社会在担任检察官这一角色中,我深深体会了检察官的职位的神圣和法律的威严。了解了法律工作的严谨和辛苦,同时也找到自身的不足,这些宝贵的经验和教训是我今后学习中的宝贵财富,对我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会产生巨大的指导作用。

首先,在前期准备工作时,我了解法律工作的严谨和辛苦。李庄案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重大案件,涉及大量证据材料,和复杂的法律关系。在案件的准备过程中,我们首先要理清案件的法律关系,把庞杂的证据材料分类汇总,编写证人证词,完成公诉意见等工作。为了完成这些工作,我们牺牲了大量可与时间,进行了细致的讨论,以严谨的态度吧前期准备工作做好。我深深地体会到法律工作的艰辛和严谨,每一个案件都需要面对大量复杂的事实,庞杂的法律关系,以及繁杂的证据材料。这都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才能更好的把握案件,找出解决思路,才能做好法律工作。同时,在准备过程中,必须以严谨的态度对带每一个细节,事无巨细,仔细思考,往往一个细节就能决定案件的成败,否则只能是功败垂成,遗憾自责。

其次,通过参加模拟法庭 ,使我法律知识得到了锻炼,实践能力得到了提高。通过模拟法庭的实践,使我的法律综合能力锻炼和提高,诸如口才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运用综合知识的能力结合法律基础课的学习,会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或组织侵犯时,运用所学法律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同各种侵权行为进行斗争。通过参加模拟法庭教学实践活动,可以亲眼目睹或亲身经历法庭审判程序,使之对法庭审判程序的理解显性化、感性化,从而达到巩固所学知识,真正体悟法律的公平、公正、权威等精神内涵,为形成法律意识和法治信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我也清楚看到了自身的不足和问题,这些暴露出来的问题是我在在以后的学习中需要不断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也是今后要努力完善的方向。首先加强法律理论知识完善法学理论体系。在模拟法庭中,我体会到了自己法学理论的不足和缺陷,对概念的模糊,缺乏法律的整体的理性思考,在以后的学习中要完善自身的法律体系,培养理性思维能力,提高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要加强语言表达能力,提高逻辑思维的严密性,增强法庭上的辩论技巧,提高自身各方面的法律能力。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我不仅将课本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庭审中,还进一步加深对课本上的知识理解,锻炼了语言运用能力、表达能力,使原本复杂抽象的课本内容变得生动有趣,使我们对法律又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体悟。提高了法律素养,对今后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作用。

辩护人角色分析

辩护人是指,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形式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由此可见,辩护人是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目的,以代理行使辩护权为手段,来实现辩护人自身的职能。在这次模拟法庭中我们以李庄案为基础,来分析了我国的辩护律师制度,区分了如何是正常的辩护技巧,如何是违法行为,试图找出二者的界限。以此规范辩护律师的代理行为,并保护辩护律师的合法权益。从而完善我国的刑事制度,推进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

辩护在我国的刑事诉讼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现代法律制度的重要体现,代表了现代刑事诉讼和司法制度的民主性好程序公正性,对推进和保障司法公正,诉讼民主有着重要的意义。李庄案可以说反映了我国律师业的发展现状。对律师的违法代理敲响了警钟,起到了规范律师辩护行为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和规范律师业前进和发展。

辩护人是犯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即他维护的只是在诉讼中依照法律应当维护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而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所有利益,李庄在辩护构成中,过度的行使了辩护权,为了达到自身的目的,维护龚刚模的利益,采用了非法的手段,李庄没有意识到辩护人应一维护当事人利益为前提,但不是维护当事人的所以利益,更不是包庇和纵容犯罪,李庄案也在侧面提醒辩护律师,在维护当事人权益时,要有法律观念,不能任意妄为,要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原则,不能为放纵犯罪,维护其非法利益。二是辩护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专门维护者。辩护人的诉讼职能就是依法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在刑事诉讼中,只有辩护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专门维护者。辩护人的诉讼地位,同公诉人的控诉地位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没有控诉就没有辩护。辩护律师和公诉人的诉讼地位是平等的,都是依法执行职务,都要对案件事实和法律负责,他们进行诉讼活动的目的都是为了使案件得到正确处理。

李庄案体现如今辩护律师发展的困境。我国实行职权主义诉讼模式,检察机关以国家权力为后盾,拥有强大的权力。而被告人和辩护人的力量相对弱小。这就造成了双方事实上的不平等,给律师代理和辩护制造了困难。形成如今刑事诉讼的三难——会见难、取证难、阅卷难。同时,刑事代理风险很大,因其辩论的对象代表国家,拥有强大权利的检察机关,律师的行为往往被认为是破坏法律秩序,包庇犯罪的错误行为。其行为往往受到打击,甚至可能遭到牢狱之灾,以此,改进诉讼构造模式,提高辩护律师诉讼地位。我国应该在立足国情的基础上,进一步借鉴和吸收“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改进我国的诉讼构造。我们要充分考虑辩护的重要作用,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一系列的诉讼权利,保证他们的诉讼主体地位,使其刑事诉讼程序中能够与控诉方形成强有力的对抗,制约国家权力的滥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不受侵犯。其次 加快立法改革,切实保障律师基本的诉讼权利。完善律师的调查取证权。保障律师在各个阶段的阅卷权,规定律师当事人被讯问时的在场权,切实保障律师的会见权。从而完善刑事诉讼法律体系,切实保证律师的辩护权利。

证人的总结及体会篇四
《责任意识心得体会》

增强责任意识 提高业务素质

—工作心得体会 自2011年进入检察院以来,我一直就职于反渎职侵权局,参与了多起渎职案件的侦查。在工作过程中,真切体会到责任意识和办案水平对于侦破渎职案件的重要性,就如何加强责任意识,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水平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增强责任意识方面

1、增强合法审讯和防范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残、自杀的意识。犯罪嫌疑人被带到检察院后心理上会产生恐惧、害怕,甚至思想崩溃,可能会做出一些意想不到的举动,如用头撞墙,用筷子戳眼睛等行为。如果因为办案人看管犯罪嫌疑人的责任意识薄弱,导致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杀或者自残,轻者可能会因此被开除公职,更严重的甚至会涉嫌犯罪,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所以,我在审讯嫌疑人时会特别注意两点:一是在看管犯罪嫌疑人时一定要注意力集中,进入讯问室之后,要首先观察讯问室的布局,把可能会被犯罪嫌疑人利用的物品撤走,在犯罪嫌疑人上厕所时一定要由专人进行看管,在吃饭时一定要保证至少一名办案人距离犯罪嫌疑人比较近,这些做法都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残或自杀。二是在审讯过程中,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告知犯罪嫌疑人自身的权利、义务,严禁刑

讯逼供、引诱、欺骗以及利用其它方法获取供述,保证讯问过程的合法性。

2、增强法律和程序意识。程序适用和法律适用的准确性关系到案件的侦破和人权的保障,这就要求我们在办案时一定要有法律意识和程序意识。在初查渎职案件时,一是要从犯罪地、案件类型等方面确定是否是我院管辖;二是从犯罪主体、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客观方面,行为与损失之间是否具有因果联系,损失是否达到立案标准等方面分析是否构成渎职犯罪;三是如果展开侦查,预计可能会使用的侦查手段和措施;四是在初查、立案、移送起诉、强制措施都要按照规定认真履行审批手续,强化程序意识。

3、增强遵守规章制度的意识。“无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名检察官,既要在业务上精益求精,也要加强个人自律。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和请销假制度,工作时间不玩电脑,集中精力研究案件;在办理案件时要对案情进行严格保密,以防案情泄露给侦查工作带来巨大困难。

4、增强廉政执法意识。从思想上强化廉洁从检意识,提升自身抵抗“灯红酒绿”的能力。结合我院政治处日常开展 “警钟长鸣”、“廉洁从检”等学习、竞赛活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执法观。

二、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水平方面

1、提高收集证据的能力

在办案过程中,严格审查证据的真实性。有时通过生活经验和常识会对当事人提供的某些证据的真实性存在质疑,这时我会对证据再次认真审查,因为关键性证据的瑕疵会导致整个案件侦查方向的错误,甚至会导致错案。二是要提高罪轻、无罪证据的收集意识,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收集证据。我国新刑事诉讼法更加强调了保障人权的原则,而收集罪轻、无罪证据是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的重要体现。客观、公正地收集证据,不仅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还可以有效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三是要及时收集证据。对证据收集的不及时,可能会使证据灭失或导致犯罪嫌疑人毁灭、伪造证据、串供,这些都给侦查工作带来严重困难,只有在第一时间及时收集证据,才能保证合法有效地开展侦查工作。四是注意证据的关联性。收集证据必须尊重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关系,不能随意将没有客观联系的证据想当然的认为或者硬说成有客观联系,要收集与待证事实之间关系最密切的证据,以确保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如证明文件的最佳证据就是文件原本,文件的复印件、抄写本等都为次要证据;证明物品的最佳证据就是原物本身,物品的复制品或者仿造品都是次要证据。五是确保证据的合法性。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要求,证据有以下几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视听资料、电子证据、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要确保收集的

证据是以上证据形式,否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同时,证据的收集手段和程序要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操作,如收集的笔录是要有两名侦查人员签字,对犯罪嫌疑人讯问要进行同步录音录像等。

2、加强自身法律思维的培养

检察工作者是法律职业中最重要的活动主体之一,对法律的理解应该具有很高的权威性。而对于法律规定的理解和适用,又必须依靠思维能力来完成,如何使法律规定从抽象化过渡到具体化,实现案件具体公正的处理,是检察工作者需要完成的重要任务。我认为法律思维可以分为两部分:一是对法律规定的表层含义进行剖析,对案件涉及哪些法律问题,目前有关这些问题的法律规定现状如何等问题准确把握。根据法律规定的内外要求以及有关的权利义务之规定,结合案件具体实际,分析本案符合哪些法律构成要件,欠缺哪些法律要件,欠缺的要件对法律适用或者依法处理的结果会造成那些影响,随着程序的进行、案件事实的进程逐步查清事实。最后,在适用法律时,检察官还要通过法律思维找出解决有关法律条款相互矛盾的办法,解释适用此条款,排除彼条款的充分理由。二是通过更深层次的思维把握法律规定背后的法学原理、法律原则、立法目的以及涉及的本国法律文化。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或者无相关法律解释的情况下,这种思维显得尤为重要。

3、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法律素质

随着新刑事诉讼法和检察机关刑诉规则的修改,新司法解释的出台,刑事司法程序和内容都会与时俱进。办好渎职案件就要了解关于渎职罪与相关罪名最新的法律法规并理解法律法规的内容,定期参与法律法规以及渎职案例的研讨和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同时还要不断向有经验的办案人请教讯问技巧以及办案思路,在实践中积累社会阅历和社会常识。只有具备这些素质才能在遇到突发事件时保持沉着冷静,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和办案水平,成为一名优秀的检察工作者。

4、加强自身修养

自身修养的高低,对一名检察工作者能够切实维护检察官形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自身修养主要是检察工作者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都要通过语言、举止、仪表、社交给外界传达一种公平、公正的形象。比如在外单位调取证据的时候难免会遇到一些人不提供证据,在这种情况下要保持沉着冷静,跟他说明不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切忌争吵或者打架;在平时上班穿着一定要注意自己检察工作者的形象,要切忌穿短裤、拖鞋上班,给群众留下一个良好的印象;在下班之后不要穿检服参加朋友的聚会,以免会造成恶劣的影响;在生活中也不要表现出作为一名检察工作者的优越感,保持谦逊和低调;在工作中时刻提醒自己是一名检察工作

证人的总结及体会篇五
《实践周个人总结》

姓名:王飞扬 班级:人力101 学号:2010251101

个人总结

实践活动是课堂教学的补充,是学生综合素质形成和提高的教育方式和环节,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让学生在活动的愉快感受中健康成长,在交往的良好体验中塑造自己,使之形成完整的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学校在第十一周安排我们进行了实践活动。全班分为八个小组,七人一组,我是第七组。一周我们共进行了以下四项活动:

一、模拟公务员面试

我们首先进行的是公务员面试活动,分为两场,

1、我们小组担任面试官:

我的角色:主考官。负责组织整个面试,控制整个面试进程,读考题,打分,最后宣布录取者,对每个面试者进行一一评价并做总体评价。

优点:可以很好的组织整个面试,能清楚准确的读考题,合理打分并能对每个面试者及整体进行合理恰当的评价。

缺点:没有特别好的控制整个面试进程,面试进程有点快时没有及时进行调整,使面试进程有点快。

2、我们小组担任面试者:

我的角色:面试者

优点:具有合适的礼仪和着装,可以条理清晰的回答问题,临场表现从容自信。

缺点:知识缺乏,有的问题回答的不够好。

二、模拟劳动仲裁

我们组和第五组结合组织这项活动,我们组是申诉方。

我的角色:证人。负责搜集整理案例的证据材料,写劳动仲裁案件证据目录及证人证词,并适时出庭证明。

优点:能够迅速并准确的搜集证据材料,能正确的填写证据目录,清楚简洁的写证人证词。

缺点:出庭证明时,有点紧张,致使开始时的证词有点语无伦次。

三、户外素质拓展

除了室内模拟,我们还进行了穿越电网、解手链、背坐起身、七人八足这四项户外活动。这几项活动是小组成员团结协力,共同完成的。

四、参观知名企业

学校联系并组织了我们一起去参观新飞电器冰箱制造厂。

总结:在这一周的实践中,我分别担任了主考官,面试者,证人,并搜集整理了相关资料,最后又在组员的协助下写了小组总结。通过实践,让我知道了自己的一些优点,我会一直保持;还让我看到了我的一些缺点,使我受益匪浅。我从中学到:在组织某些活动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策略,使活动更好进行;要充实自己;要多锻炼自己,调整心态,使自己登台不紧张,从容自信;要多参加户外活动,提高自己的身体素质;要多了解知名企业,为找工作做准备。

证人的总结及体会篇六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这学期我参加了由电大组织的一次特殊法律实践“模拟法庭”模拟法庭”在电大指导老师、广大同学的精心准备和认真参与下,就一件虚拟汽车租赁纠纷案例展开了审理。我在“模拟法庭”上扮演了一名“证人”。通过参加这次“模拟法庭”,我加深了对有关法律知识和我国司法实践的了解,法学思维和业务技能的得到基本训练,对所学课程的掌握程度以及专业知识水平认识和观察社会的能力进行了自我检测,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与创新意识有所提高,各方面感受很深。说得更冠冕堂皇一些,叫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让我们的认识得到了实质上的飞跃。

一、法庭审判过程

(一)开庭

当旁听人员在观众席上坐定下来,这时候书记员讲话了。书记员首先查明了公诉人、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读了法庭规则,并请公诉人、辩护入庭,再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当审判人员就座后,当庭向审判长报告了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这里当我作为证人出庭了,我感慨万千。且想偌大的一个中国,虽然法律明文规定要求证人必须出庭作证,可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证人被“千呼万唤”都仍不出庭作证。而这个小小的模拟法庭彰显了法律被付诸实践的可贵之处。

接下来,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后,查明了被告人的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或者单位的名称、住所地、诉讼代表人的姓名、职务,是否曾受到过法律处分及处分的种类、时间,是否被采取了强制措施及强制措施的种类、时间以及收到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的日期。查明被告人的情况自古以来就是审判最开始的必经程序,这也是案件事实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然后,审判长宣布了案件的来源、起诉的案由、被告人姓名及是否公开审理,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的名单,告知了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包括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回避,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等等。审判长分别询问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是否申请回避,申请何人回避和申请回避的理由。这些看似繁琐的程序却恰恰保证着诉讼的公平正义。

(二)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是审判人员在控辩双方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当庭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核实的诉讼活动。首先由原告宣读了起诉书,起诉书提出的的诉讼请求应该有充分证据支持,对事实认定应该准确,而看我们同学们自己写的起诉书,听了之后,我在心中也是暗自叫好,这三年学习法律绝不是在纸上谈兵,而是活学活用。然后是被告人答辩,再分别讯问了原被告双方,接着是控辩双方申请举证,发问、询问证人,出示物证、宣读鉴定结论或有关笔录并进行质证,再由法庭核实证据。经过举证、质证、认证的证据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三)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对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实体法和程序法的适用等问题提出观点,发表意见,进行论证和互相辩驳的活动。在法庭辩论过程中,控辩双方各抒己见,让案件事实在辩论过程中越发显得明朗,对如

何适用法律来定性法官也是心中有数了。

(四)评议和宣判

在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10分钟,合议庭进行评议。之后,复庭由审判长当庭审判。

二、体会与感受

(一) “模拟法庭”是法律实践的重要内容,必不可少

作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的学生,应当说我们主要是依靠自己学习为主、老师指导为辅,在学习中很难结合实际生活思考问题,而“模拟法庭”就给我们提供了非常难得的法律实践机会。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自己和同学们一起扮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国家公诉人以及原告、被告、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完全按照正规的法庭诉讼程序“开庭审理”,这种亲身参加使我们能够了解案件进展的全过程,在一定程度上把握案件的进程和结局,同时在模拟法庭的训练过程中,我们成为案件的当事人或参与人,因而必须考虑所处的角色的利益、设身处地地分析案件,全力以赴地争取最佳结果,使自己由静态的接受知识转向动态的思考分析,由理论分析进而投入到评判审理的实践之中,这是单一的学习或者实践是无法提供的。

(二)精心组织、认真参与是“模拟法庭”成功的关键

为了举行这次“模拟法庭”,电大及班主任、指导老师事前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制定严谨的方案,从案例的选择到时间安排,在角色分配上出充分考虑了同学的性格特点,在法庭中还对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宣读起诉书,双方出示证据,控辩双方进行质证并发表公诉词和辩护意见书,由合议庭闭庭合议等审理过程进行了合理引导;同学们扮演的“审判长”、“审判员”、 “原、被告代理人”等等相应角色,审判人员、控辩双方、原被告双方和证人言行均在忠于案件的基础上十分投入,尤其是法庭审理过程中明辨是非的举止,法庭取证时各种证物、证人的有序出示,法庭辩论时的引经据典、唇枪舌剑,让“模拟法庭”取得了良好效果,实践活动十分成功,同学们深受教育,触动是深刻的。

没有在电大学习法律知识之前,我对法律的认识还比较粗浅,有很多基本的法律知识还一知半解,通过在电大对法学知识系统的学习,特别是在这次“模拟法庭”以后,我深刻认识到法律就在我们自己身边,法律连着我和你,学法、知法、守法是多么重要,今天这个案件可以清楚的告诉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讲究法律,要善于运用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依法办事。必须不断加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来处理身边的是是非非。

证人的总结及体会篇七
《民事案例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民事案例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这学期,我们学习了《经济法》这门课程,主要学了基本民事权利、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合同法等多方面的内容。这些知识都是很重要的,但在我们这些非法学专业的学生看来,是很难理解和记忆的。我们常常说要学以致用,学习法律知识最直接有效、锻炼实践我们知识技能的方式就是参加模拟法庭的活动。科任老师为了使我们更好地掌握一些法律知识以及法庭审理的程序,提议我们进行法庭模拟。于是我们09工商管理的全体同学在杨海艳老师的指导之下进行了一次法学知识大演练:在课堂上进行民事案例法庭模拟。这是我进入大学三年来,一次非常有益的体验。

这次的模拟法庭,我们班分成7个组,每组模拟一个案例,我们小组模拟的是“职场风波”这样的一个案例:原告孙某曾就职于A公司,在就职期间,他私自把公司的客户拉到自己亲戚的公司里,致使A公司遭受重大损失,于是被A公司辞退。孙某被辞退之后,四处寻找工作未果,屡次被拒,经多方调查,了解到事情真相。原来是A公司的刘总在背后向同行散播孙某违背职业道德这件事,致使孙某一直未能找到工作。孙某认为刘某的行为严重侵犯到他的名誉权,于是将刘某告上法庭。对于该案例,我们小组组织了10人的法庭模拟,其中合议庭3人、书记员1人、辩护律师2人、证人2人、原告1人、被告1人。 我们小组模拟法庭的整个过程主要如下:

(一)模拟审判的准备

1、在选择模拟的案例“职场风波”后,我们小组成员进行了角色分配,在本次模拟法庭中我担任原告孙某。

2、模拟法庭的组织。

(1)审判组:制作以下材料:审判流程图、案由、案件争议焦点、开庭通知、判决书、送达回证、庭审笔录等。

(2)当事人组:制作以下材料:原告的起诉状、证据目录以及证据材料,被告的答辩状、证据、辩论词等。

在模拟法庭中,作为原告的我,请A公司的同事为自己作证,证明自己已遭到了被A公司辞退这样的惩罚,而A公司在自己被辞退之后还四处散播自己违背职业道德这件事,对自己的名誉权造成不良影响,致使自己一直未能找到工作;而被告刘某则请C公司的老板为自己做证,证明自己是出于好意提醒同行伙伴注意孙某的行为,是出于为同行业着想,而且所讲的也是事实,并非侵犯了孙某的名誉权。

(3)代理组:制作委托书、阅卷记录、会见当事人(原告、被告)笔录、调查材料、承办人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书、集体讨论记录、出庭通知书、代理词、办案小结等。

3、收集案件的证据,熟悉审判程序及规则,设计辩论方案,制作法律文书。

在杨海艳老师的耐心指导下,我们知道要想做好模拟法庭,首先就要学会撰写各种法律文书,于是我们就开始在网上查阅大量案件事实和各种资料,撰写各自的法律文书。

4、进行排练。

我们通过排练来检验准备的情况,发现有疏漏、不足的地方,我们及时加以补充、修改、纠正,为“开庭审理”作好了充分的准备。

5、准备庭审服装、道具,熟悉模拟法庭仪器设备。

为了使整个模拟现场更具庄严的气氛,更体现真实感,我们小组的合议庭和代理组都统一着黑色服装,并制作了模拟庭审的道具,如“法槌“证据文件”等。

(二)开庭审理阶段,我们主要按下面的步骤进行:

1、诉讼参与人入场,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2、审判人员入场,审判长宣布开庭。

3、法庭调查。

4、起诉与答辩:(1)原告方宣读起诉书;(2)被告方宣读答辩状。

5、法庭调查取证:(1)原告方举证;(2)被告方举证;(3)原、被告双方进行质证。

6、案件事实交叉提问。

7、案件争议焦点的归纳。

8、法庭辩论:(1)原告方发言;(2)被告方发言;(3)自由辩论。

在这个阶段,我们小组成员的情绪表演控制得很好,在模拟庭审上进行激烈的辩论。被告与原告的激动、愤怒,合议庭成员的冷静严谨,律师的有条不紊,这些都使模拟现场更具气氛和真实感。虽然这只是模拟的案例,但我们没有任何一个人把它当作是一个简单的案件来看待,大家都很认真,积极地、尽力地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9、进行休庭评议、宣判,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或申诉有关注意事项。

在最后阶段,法庭宣布由合议庭合议产生的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第120条,《民法通则适用意见》第14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26条、第36条的规定,对案例作出宣判:

①被告停止侵害,恢复原告名誉;

②消除影响、被告公开登报赔礼道歉;

③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2万元,误工费5000元,并承担诉讼的所有费用。案件受理费500,其他诉讼费用100,共计人民币25600,自次判决之日起于一年内付清。

宣判结束后退庭,模拟法庭的庭审就此划上了句号。

10、庭审结束后老师点评。

在每个小组模拟完之后,老师都会进行评价,点评好的地方,指出不足之处。我们小组在老师的点评下,发现我们小组存在着一些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小组成员对部分程序理解不够,在部分细节上拿捏不到位,显得庭审程序有些脱节或者气氛不够好。

(2)庭审调查过程中没有对证据做出一定的讲解。(3)在法庭宣判前没有做出陈述。(4)我们案例的宣判结果是错误的,正确的宣判结果是刘某并没有侵犯到孙某的名誉权,因为刘某

向同行业所陈述的事情是事实,并非主观刻意扭曲,并不符合侵犯名誉权的特征。

这是我第一次参与到模拟法庭课堂中,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受益匪浅。

首先,将理论应用于实践是我最大的收获。对于那些书本上的诉讼程序:庭审准备、公布开庭、庭审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合议庭评议、公布判决,看起来特别抽象,难以理解。但通过这次具体的审判操作过程后,我比较感性地理解和掌握了这些抽象的程序。并且每个程序中我们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通过对问题的一一攻克,我更深刻的了解了诉讼程序在实践中的应用,这是在课堂上学不到的,它是一种经验的积累。

其次,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开的理念和法律上那种坚定的信仰。在法庭上,那种庄重、严肃的气氛告诉了人们法律是公平的,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同时,我对法律的崇敬和信任进一步升华。在这次模拟法庭中,我担任了原告的角色,原告那种渴望法律还他们公道的心情令我深深的感觉到法律是人们保护自己权益的有力武器,那是从来都没有过的感觉。看到法庭上每个人那严肃的表情,让我深刻的感受到法律在我们面前是多么的庄严与神圣。

最后,大家共同的努力让我感觉到了团结的力量。在准备期间,我们遇到了好多难点,给我们带来很多阻力。但这并没有打倒我们,而是让我们更加团结。每当我们共同克服一个难点时,我们是那么的有成就感。这次实践使我感觉到,在我们以后的工作中,团队精神是那么重要。

总之,在这次模拟法庭活动中,我将课本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庭审中,还进一步加深对课本知识的理解,锻炼了语言运用能力、表达能力,使原本复杂抽象的课本内容变得生动有趣,使我对法律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体悟。提高了法律素养,对今后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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