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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学习心得

2016-09-09 12:21:30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章程学习心得(共2篇)章程学习心得《湖南农业大学章程》学习心得园艺园林 周杰近段时间,根据学校和学院的安排,我认真学习了学校出台的《湖南农业大学章程》。在这里,我就自己领会的《湖南农业大学章程》精神实质,谈一下自己的认识和体会:大学章程是学校治校的最高纲领性文件,《湖南农业大学章程》的出台,结束了学校无基本法的历史,...

篇一:章程学习心得
章程学习心得

《湖南农业大学章程》学习心得

园艺园林 周杰

近段时间,根据学校和学院的安排,我认真学习了学校出台的《湖南农业大学章程》。在这里,我就自己领会的《湖南农业大学章程》精神实质,谈一下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大学章程是学校治校的最高纲领性文件,《湖南农业大学章程》的出台,结束了学校无基本法的历史,是我校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一个里程碑。《章程》着重总结和升华了我校制度改革和创新的理论与实践,彰显了学校的办学理念和特色,明确了学校的发展目标和战略,规范了校内各种关系,明晰了领导体制、治理结构、管理模式,规定了教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章程》应该成为全校各级组织和全校师生员工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超越《章程》的规定开展活动。

我认为,学校各项工作围绕三个关键词:“学习、服务、发展”。以现代教育理论为指导,实施以德治校,依法治校是现代大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在章程中明确规定:学校坚持面向社会,依法治校,实行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章程明确规定了学校在重大事项决策前征求群众意见,组织专家论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最终由集体讨论决定。这是为了保障决策民主所做的制度创新。章程还明确规定:学校坚持面向社会,依法治校,实行教授治学,民主管理。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并规定这些处理学术性事务的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实行选举制,校院两级党政领导干部不超过三分之一,这是为保障学术民主与学术自由所做的制度创新,也是从制度层面为“去行政化”所做的努力。

《章程》的第五、第六章专门讲教职工和学生,对师生员工的权利与义务分别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体现了章程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章程学习心得】

彰显了教师和学生的主体地位。一方面,《章程》是师生的权益保障书。《章程》规定,学校教职员工除享有宪法、法律、法规及规章明文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按工作职责和贡献使用公共资源权、公平获得发展机会权、获得公正评价权、公平获得奖励权、重大事项知情权、民主管理参与权、申请救济权以及学校规则或聘约规定的其他权利。学生享有使用教育教学资源权、组织和参加社团和文娱活动权、获得公正评价权、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权、获得奖助学金权、申诉和诉讼权等权利。这些规定为教职工和学生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

我觉得每一位农大人都应该切实增强依法治校、依章办事的意识,切实担负起维护章程尊严、保证章程实施的职责。真正用《章程》来统一思想、规范行为,使《章程》成为凝聚人心,激发斗志的重要载体;成为推行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载体;成为推进学校内涵式发展、促进学校全面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重要载体。我相信,只要将《章程》作为工作和学习的准则,以人为本,一切为师生服务,那么我们的湖南农业大学将会进入一个新的纪元,开创一个更加辉煌的时代!

篇二:章程学习心得
浅谈公司章程的学习心得

【章程学习心得】

浅谈公司章程的学习心得【章程学习心得】

通过学习公司法第一章和第二章的内容让我了解公司法是怎么产生和发展的,以及公司法的宗旨及使用范围、公司的设立、公司的名称与住所、公司章程、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公司的资本制度、公司法人人格的否认等,就以“公司章程”浅谈几点体会,其具体内容如下:

订立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条件和必经程序。我国《公司法》

第11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照本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关于公司组织与活动的基本规则。

一、根据我国《公司法》对公司章程的记载事项规定的不同情况分为以下两类:

(一) 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25条的规定,有限公司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包括: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等。根据我国《公司法》第82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包括: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公司

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等。

(二) 任意记载事项

我国《公司法》将其表述为: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但公司章程的任意记载事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能违背社会公共秩序。

二、公司章程的订立

1、根据我国《公司法》第25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全体初始股东共同制定,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订,采用募集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合法有效的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章程学习心得】

2、公司章程的生效

【章程学习心得】

中国公司的章程实际上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调整公司设立过程中发生的民事关系,一是调整公司成立后才可能发生的公司关系。因此对前一部分内容,可以适用合同法的一般原则,自发起人股东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而对后一部分内容,则应自公司成立时生效。

三、公司章程的修改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由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

通过学习公司法的章程,让我知道公司章程决定了公司的命脉,

为公司的成立奠定了基础。学习公司法这门课程对于自己来说,都是非常的重要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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