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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会学习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2016-09-14 14:51:3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管委会学习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心得体会(共6篇)法律法规学习心得体会关于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有人说教师是春蚕,孜孜不倦;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教师这个职业是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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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管委会学习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法律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关于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有人说教师是春蚕,孜孜不倦;有人说教师是红

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教师这个职业是伟大的、神圣的、高尚的,人们用了太多的赞美的

词汇来形容它。人们给予教师信任之时,也说明着身处这个行业中的我们所要肩负的教书育

人、为人师表的责任和义务。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

等,这些都需要我们不断学习。最近,学校组织我们认真学习了这些教育法律法规。通过学

习,我收益颇丰,亦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我

的思想和心灵都得到了又一次的洗涤,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这群教育工作者指明了目标,

端正了方向。 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学习,我认识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

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

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一名教育一线的工作者,我们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这一方针。学

生在校期间老师不仅要教育好学生学习好文化知识,还要保护好每一位学生的人身安全,心

理健康,让学生健康成长。《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其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

只有学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

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我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

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

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

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处处做到“身正为范”。学生们就像是一

株株稚嫩的幼苗,需要我们用适当的方法和爱心去培育、呵护和灌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

会时刻以这些法律法规来鞭策自己,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全面发展,

这样才能使我们的教育事业经久不息,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关于此次学习的感受和体会,总结观点如下:

一、 尽业乐教,爱岗敬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仅仅是为教书而教书的

“教书匠”,而应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园丁”,是教育家。南宋哲学家朱熹说:“敬

业者,专心致志以事其业也。”敬业是一种美德,乐业是一种境界。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

尽心竭力、全身心地投入教书育人的工作,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既是

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体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

体表现。我们要尽职尽责,努力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二、为人师表,身正为先。 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应当在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学识学风等多方面以身作则。

教育过程中,要求学生不能做的,我们也坚决 不可以做;要求学生必须做的,我们就应当率先完成。既然我们要求学生不迟到,那我

们就该在预备铃响前提前到教室门口等待,看似区区小事,实则细微之处见真知。 身正为师,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者,还是思考教育者和师德示范者。只有教师具备人

格的力量,才能令学生敬佩。教师良好的思想境界和行为表现,会积极地影响教育学生,使

他们健康成长,教师应把言传和身教完美结合起来,以身作则,行为师范,热爱学生,关心

学生,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仪表端庄、举止文雅,以自己的言行和人格魅力来影响学生。

为人师表对学生是一种无声的教育,它爆发的内驱力不可估量。

三、刻苦钻研,终生学习。 通过此次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我更加清醒的认识了自己,并 深感自身之不足。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一定会不断的完善自己、超越自己。履行教师

应尽的义务,使自己成为一个真正合格的教师,争做优秀的教师!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

和教育科研能力,不做教书匠,争做教育家!努力把祖国的花朵们培养成有理想、有文化、

有道德、守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接班人!篇二: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近段时间我一直在认真地学习《劳动合同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

和保护办法》,感到受益匪浅,增加了对这部法律的认识和理解,感觉一部好的法律,不仅是

一种规则,也是一场革命,它是国家进步的支撑点,也是社会前行的铺路石。 首先,

关于《劳动合同法》

在中国的劳动关系中,不签劳务合同,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者随意离岗,劳资双方冲

突不断加剧,劳动争议数量近十几年间上升20倍以上,群体行争议、上访、信访案件每年多

达六千万至八千万以上,贫富差距大,社会安定程度呈下降趋势,农民工的权益受剥夺、受

侵犯。而《劳动合同法》恰恰是在总结了我国的立法经验,借鉴国外的成熟做法,根据劳动

关系中的突出问题,开门立法,所以,它是一部切合实际的好法。《劳动合同法》的主要亮点: 一是强化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强资本,弱劳工是最最典型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

保护的正是劳动者、弱者的权益,但也绝对不是但方面的保护和过度保护,而是通过恰当、

适度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在劳动关系双方面都保护的同时,倾斜保护劳动者。 二是扩大了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将民办非企业纳入,对事业单位做了灵活处理,规范

了劳动合同的形式,强化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定立中的责任,对事实劳动关系作了明确的

处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遏制了劳动合同的短期化,进而解决了因劳动合同不稳定,造成 劳动者心态不稳、素质低、质量低、用人单位不愿培训等弊端,从根本上解决了劳资双

方的矛盾关系,对于推动企业以及社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都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的深远的历史意义。

以上就是我通过学习《劳动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然后,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 道德是由一系列法律和

细节技术保证的。如果一个国家更依赖法律和专业机构来保护普通人,好心人才会越来越多。

事实上轻易指责一个社会的道德滑坡过于武断,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在我们的社会每天

都会发生,因为救助他人而牺牲的人更是不胜枚举。尤其当时的心态,他们都会说这没什么,

换了谁都会这样做,这就是人类的一种天性。我们的法律规则中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行

为有着明确的褒奖条例,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人员也有着详细的保护措施,只有这样,

才会使得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迹越来越多地延续下去。篇三: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法制培训心得 2013年4月17日,公司领导邀请张律师为我市场管理部所有人员开展了法律法规宣讲

培训,通过培训,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

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质的转变。培训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对照笔记,

联系市场管理工作实际,觉得在法制建设方面,市场管理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亟待

解决的问题,比如“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问题仍较普遍存在,乱扣滥罚、重

费轻管、以权谋私等问题也时有发生。在现在社会有许多人的法律意识淡薄,不把法律当回

事,说只要我不触犯法律就行了,因此我认为我国应该树立法律的绝对权威性。如何树立我

认为要从以下几点做起:

一、法律本身应当是值得崇尚的良好的法律。这是树立法律权威的基础要件。良好的法

律必须能够充分表达民意。只有当法律充分反映了社会成员的意志,社会成员才会对法律产

生高度的认同,认识到法律并不是约束自己行为的羁绊,而是保护公民各种权利的手段,是

自己生活中须臾不可分离的必需物。正因为法律是自己的,社会公众才会从内心尊重法律,

法律也才真正具有权威性。

二、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观念。良法为树立法律权威奠定了基础,而公众的法律观念则

是树立法律权威的内在支撑力。因为真正的法律权威只能来自于人们自觉自愿的认同和推崇。

当公众将法律规则和制度内化为一种内心的观念时,公众对法的认识就注入了理性的角色和

力量,积极肯定法的意义,自觉认同和尊重法律的权威。

三、公正执勤。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公正执法是树立法律权威观念的重要手段,但

在当前这个社会不排除还存在官官相护的现象,这也是存在腐败的原因,国家严厉打击,抓

出腐败分子。

法律和每个公民都是息息相关的.学习法律基础对大学生有重大意义和实际用途:第一,

学法有利于我们的健康成长。有的人因为不懂法,不知道哪些行为可以自由选择做与不做,哪

些行为不能做,哪些行为必需做,遇上事情不能正确处理,稀里糊涂就违了法,造成一失足成千

古恨。第二,学法有利于我们维护合法权益。老百姓亦是公民,拥有公民的合法权益,一旦遇上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三,学法有利于我们今后的工

【管委会学习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作和生活。通过学习经济法规,我深刻的理解到了我们的权利和义务,使我们能够在日后的

学习工作生活过程中正确的行使我们的权利,正确的履行我们应尽的义务。在学习工作过程

中,更能正确地遵守法律规定,使我们更能够在工作生活中免受困扰,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

全。

法律知识是我部人员必备素质之一,我们必须通过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促

进和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确的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问题。公平交易,平等对待,在生

活过程中,遵守法律,享受个人权利,履行义务。同时我们还学到了国与国之间的法律,这

些法律所规范的范围不仅仅在国内,而是规范国际关系。了解了如何处理国际关系。 我们市场管理部在工作时要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做个良好公民。所以我们应该好

好的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法律基础 我们能更好的去理解相关法律的条款,从这一点我认为学习法律基础确实受益菲浅。虽

然这门课结束了,但是我还是会好好的学习其他的相关法律,我个人认为,学习法律基础有

以下几点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学习法律基础可以培养我们遵纪守法的观念,维护社会稳定,从而为我们的学习营

造良好的氛围。并且在我们的权益受的侵害时,能更好的运用法律武器来同违法犯罪行为做

斗争。

二、学习法律基础课是使我们正确理解和支持实行依法管理,为打造公司的美好未来做

好准备。

三、学习法律基础可以完善和优化员工的知识结构以及文化素质,是我们能更好的立足

在未来竞争激烈的社会。

总之,学习法律基础既是时代的要求也是自身健康成长、成才和全面发展所必须的,所

以我们学习法律基础是很重要的,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里我们还应该继续的学习有关的法律,

通过学习,在我们心中重新建立法的概念,全面认识法的功能,懂得法律是整个社会的调解

器的功能,从而更好的保护我们自己和更有效的开展工作。 陈磊

2013年5月7日篇四:学习法律法规的心得体会 学习法律法规的心得体会 12月14、15日两天,在县教育局的精心安排下,我们在

教师进修学校进行了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学习,让我受益匪浅,感受很深。 两天的学习,认真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央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

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还有六中的李高原老师讲的如何依法治校、检察院李科长讲了如何预

防职务犯罪。

通过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使我对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知识有了更深的了解,

对未成年人有哪些权益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有了

一定的了解。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

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

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

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

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

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

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

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

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如有时罚

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

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

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

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县纪委书记李高楼通过很多的事例深入浅出的讲了中央八项规定和六个禁令,通过学习

【管委会学习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中央的八项规定和六个禁令,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也暴露出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特别是思

想作风、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其教训是深刻的,影响是深远的,后果是严重的,使党

的形象在人民群众中遭受了严重损坏。通过 反面典型教材的学习,使我心灵受到极大震动,思想受到深刻洗涤,更是从中得到一些

深层次启示和警醒。在行使权力中,必须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牢固树立全心

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用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同时汲取反面典型的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避免重蹈覆辙。 六中校长李高原讲了在学校中,我们要依法治校,就是在民主的基础上,依照宪法和法

律的规定,尤其是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等来治理学校、

管理学校的各项事务,使学校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实现学校管理与

运行机制的制度化、规范化,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依法按照章程自主办学,依法接受监督的

新格局。在建设和谐校园的过程中,依法治校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价值。在以后的教学过程中,

我会不断地努力学习各项法律法规,依法治教,做学生的好伙伴,争取创造平等和谐的环境

让学生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最后县检察院李科长通过很多现实中高级干部腐化堕落的案例,给我们讲了预防职务犯

罪的问题,通过对预防职务犯罪的学习,教育我们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我要进一步加强政治

理论的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充分认识职务

犯罪的危害性,认识到职务犯罪对国家、对人民、对单位、对家庭、对自己都是有百害无一

利。同时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提高专业业务水平,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也要充分认识

到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性,充实法律知识,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防微杜渐。 今后我一定要用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知法、执法的合格校长。让

我们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使自己的教

育对象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同时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成为一个称职的校长! 高册小学 赵 健篇五:法律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杨红

近日,我校组织教师深入学习了《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

法律法规。通过这次学习,使我对教育法律法规又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

的一门功课。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

家长放心,社会认可。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

为范”。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

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

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

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

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

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我们作为人民教师,在教育学生在学会知识的同时,我们还要教会学生什么。我们不光

要培养出知识能力优秀的人才,我们还要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建设教育,还要进行爱国主义、

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精神教育。在教育的过程中,一定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 生,用真心去关爱他们,发现学生的优点,发展学生的长处,使他们能感受到父母般的

温暖,享受到学习的快乐和满足,过一种幸福的学习生活。决不能像以前那样,单从学习出

发去评价学生,对学习成绩好的学生关爱备至,对学习差的孩子漠不关心,甚至冷嘲热讽,

谩骂打击。因为我们教育的目的是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都能成为社会做所

需的多层次人才,让学生享受公平的教育资源。 对孩子的教育一定要注意方式,讲究方法。如果方法不当,就可能起不到作用,甚至收

到相反的效果。尤其是不能歧视差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歧视包括行动上的歧视和心灵

上的歧视,比如在教学实践中,不批改差生的作业,或者根据成绩和表现排座位等都属于行

动上的歧视;而对差生不管不问,态度冷漠,则是一种心灵上的歧视。体罚实际上也有两种,

一种是身体上的惩罚,如罚站、抄多少遍书等;还有一种是心灵上惩罚,也叫心罚,就比如

语言上的讽刺和打击,对学生的冷漠等。心罚比体罚对学生的伤害更大,往往会摧毁它们的

意志力,使他们对自己丧失信心、失去斗志,丢掉了拼搏进取的勇气。 教师,应以虚怀若谷

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

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用《义务教育法》和

【管委会学习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

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通过对《教师法》的的学习,我认为要很好地履行教师的义务,首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

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有高度的事业心、

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

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

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

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 其次“为人师表”成为新时期师风师德建设的重点和基础,教师要重视教育法规的学习,

具有依法执教意识,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辨识力,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追求人格

完美,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有更高的人文目标,还要注意提高自己的思想

修养。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

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还要继续努力,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

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

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做一个

篇二:管委会学习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法律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篇一:教师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关于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春蚕到死丝方尽,

蜡炬成灰泪始干。”有人说教师是春蚕,孜孜不倦;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

教师这个职业是伟大的、神圣的、高尚的,人们用了太多的赞美的词汇来形容它。人们给予

教师信任之时,也说明着身处这个行业中的我们所要肩负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责任和义

务。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不断学

习。最近,学校组织我们认真学习了这些教育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我收益颇丰,亦对教师

这个职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我的思想和心灵都得到了又一

次的洗涤,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这群教育工作者指明了目标,端正了方向。 通过对《中华

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学习,我认识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

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一名

教育一线的工作者,我们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这一方针。学生在校期间老师不仅要教育

好学生学习好文化知识,还要保护好每一位学生的人身安全,心理健康,让学生健康成长。

《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其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好它才能保证教

师享有自己的权利。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

自己的法律地位。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我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该履

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

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处处做到“身正为范”。学生们就像是一株株

稚嫩的幼苗,需要我们用适当的方法和爱心去培育、呵护和灌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时

刻以这些法律法规来鞭策自己,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全面发展,这样

才能使我们的教育事业经久不息,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关于此次学习的感

受和体会,总结观点如下:

一、 尽业乐教,爱

岗敬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管委会学习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是目的。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仅仅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人

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园丁”,是教育家。南宋哲学家朱熹说:“敬业者,专心致志以事其业

也。”敬业是一种美德,乐业是一种境界。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尽心竭力、全身心地投

入教书育人的工作,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既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

教师高尚品德的体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我们要尽职尽

责,努力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二、为人师表,身

正为先。

为人师表,率先垂

范。教师应当在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学识学风等多方面以身作则。教育过程中,要求学生

不能做的,我们也坚决

不可以做;要求学生必须做的,我们就应当率先完成。既然我们要求学生不迟到,那我们就

该在预备铃响前提前到教室门口等待,看似区区小事,实则细微之处见真知。

身正为师,教师不

仅是知识的传授者,还是思考教育者和师德示范者。只有教师具备人格的力量,才能令学生

敬佩。教师良好的思想境界和行为表现,会积极地影响教育学生,使他们健康成长,教师应

把言传和身教完美结合起来,以身作则,行为师范,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建立平等的师生

关系、仪表端庄、举止文雅,以自己的言行和人格魅力来影响学生。为人师表对学生是一种

无声的教育,它爆发的内驱力不可估量。

三、刻苦钻研,终

生学习。

技高者为师焉。想

要培养高水平的学生,那么先要有具备渊博学识、精深学业、鲜明教育教学风格的良师。这

就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方法等相关知识,把教育理论最新研究成果

应用于教学过程之中,使教育教学的科学性和艺术性高度完整地统一起来。能够利用现代教

育技术,恰当有效地选择教学方法和方式,直观形象地展示教学内容,使教学知识传授与创

新思想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主动培养自己的创新精神,积极开展教

育和科学研究,探索新的科学教育模式,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素质水平,提高教育教

学技能。一名优秀的教育工作者,时时刻刻闪现着现代教育思想的智慧之光。

通过此次对教育法

律法规的学习,我更加清醒的认识了自己,并

深感自身之不足。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一定会不断的完善自己、超越自己。履行教师应尽

的义务,使自己成为一个真正合格的教师,争做优秀的教师!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教

育科研能力,不做教书匠,争做教育家!努力把祖国的花朵们培养成有理想、有文化、有道

德、守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接班人!

篇二: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学习

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近段时间我一直在

认真地学习《劳动合同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感到受益

匪浅,增加了对这部法律的认识和理解,感觉一部好的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则,也是一场革

命,它是国家进步的支撑点,也是社会前行的铺路石。 首先,关于《劳动合同法》

在中国的劳动关系

中,不签劳务合同,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者随意离岗,劳资双方冲突不断加剧,劳动争议

数量近十几年间上升20倍以上,群体行争议、上访、信访案件每年多达六千万至八千万以上,

贫富差距大,社会安定程度呈下降趋势,农民工的权益受剥夺、受侵犯。而《劳动合同法》

恰恰是在总结了我国的立法经验,借鉴国外的成熟做法,根据劳动关系中的突出问题,开门

立法,所以,它是一部切合实际的好法。《劳动合同法》的主要亮点:

一是强化了对劳动

者权益的保护。强资本,弱劳工是最最典型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保护的正是劳动者、

弱者的权益,但也绝对不是但方面的保护和过度保护,而是通过恰当、适度调整用人单位和

劳动者的关系,在劳动关系双方面都保护的同时,倾斜保护劳动者。

二是扩大了劳动合

同的适用范围。将民办非企业纳入,对事业单位做了灵活处理,规范了劳动合同的形式,强【管委会学习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化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定立中的责任,对事实劳动关系作了明确的处理。在劳动合同期限

上遏制了劳动合同的短期化,进而解决了因劳动合同不稳定,造成

劳动者心态不稳、素质低、质量低、用人单位不愿培训等弊端,从根本上解决了劳资双方的

矛盾关系,对于推动企业以及社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都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的深

远的历史意义。

以上就是我通过学

习《劳动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然后,关于《新疆

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 道德是由一系列法律和细节技术保证的。如果

一个国家更依赖法律和专业机构来保护普通人,好心人才会越来越多。事实上轻易指责一个

社会的道德滑坡过于武断,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在我们的社会每天都会发生,因为救助

他人而牺牲的人更是不胜枚举。尤其当时的心态,他们都会说这没什么,换了谁都会这样做,

这就是人类的一种天性。我们的法律规则中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行为有着明确的褒奖条【管委会学习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例,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人员也有着详细的保护措施,只有这样,才会使得助人为乐、

见义勇为的事迹越来越多地延续下去。

篇三:法律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学习

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杨红

近日,我校组织教

师深入学习了《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法规。通过这次学

习,使我对教育法律法规又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作为一支具有高素

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在工作中,

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时

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尊重每一个学生的

特点,因材施教。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

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

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

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

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

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我们作为人民教师,

在教育学生在学会知识的同时,我们还要教会学生什么。我们不光要培养出知识能力优秀的

人才,我们还要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建设教育,还要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

中华民族精神教育。在教育的过程中,一定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

对孩子的教育一定

要注意方式,讲究方法。如果方法不当,就可能起不到作用,甚至收到相反的效果。尤其是

不能歧视差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歧视包括行动上的歧视和心灵上的歧视,比如在教学

实践中,不批改差生的作业,或者根据成绩和表现排座位等都属于行动上的歧视;而对差生

不管不问,态度冷漠,则是一种心灵上的歧视。体罚实际上也有两种,一种是身体上的惩罚,

如罚站、抄多少遍书等;还有一种是心灵上惩罚,也叫心罚,就比如语言上的讽刺和打击,

对学生的冷漠等。心罚比体罚对学生的伤害更大,往往会摧毁它们的意志力,使他们对自己

丧失信心、失去斗志,丢掉了拼搏进取的勇气。 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

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

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用《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

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

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通过对《教师法》的的学习,我认为要很好地履行教师的义务,首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

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有高度的事业心、责

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

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

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

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

其次“为人师表”

成为新时期师风师德建设的重点和基础,教师要重视教育法规的学习,具有依法执教意识,

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辨识力,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追求人格完美,重视教师职业

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有更高的人文目标,还要注意提高自己的思想修养。教师要严格要

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立教,

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在以后的工作中,

我还要继续努力,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行为

规范》等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

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

素质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做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教师,

做一个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篇四:学习法律法规的心得体会

学习法律法规的心得体会 12月14、15日两天,在县教育局的精心安排下,我们在教师

进修学校进行了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学习,让我受益匪浅,感受很深。

两天的学习,认真

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央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

还有六中的李高原老师讲的如何依法治校、检察院李科长讲了如何预防职务犯罪。

通过对《未成年人

保护法》的学习,使我对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知识有了更深的了解,对未成年人有哪些权益

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有了一定的了解。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

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

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

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

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

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

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

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

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

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

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

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

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

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县纪委书记李高楼

通过很多的事例深入浅出的讲了中央八项规定和六个禁令,通过学习中央的八项规定和六个

禁令,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也暴露出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特别是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方面

存在的问题,其教训是深刻的,影响是深远的,后果是严重的,使党的形象在人民群众中遭

受了严重损坏。通过

反面典型教材的学习,使我心灵受到极大震动,思想受到深刻洗涤,更是从中得到一些深层

次启示和警醒。在行使权力中,必须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牢固树立全心全意

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用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同时

汲取反面典型的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避免重蹈覆辙。

六中校长李高原讲

了在学校中,我们要依法治校,就是在民主的基础上,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尤其是教育

法律法规的规定,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等来治理学校、管理学校的各项事务,

使学校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机制的制度化、规

范化,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依法按照章程自主办学,依法接受监督的新格局。在建设和谐校

园的过程中,依法治校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价值。在以后的教学过程中,我会不断地努力学习各

项法律法规,依法治教,做学生的好伙伴,争取创造平等和谐的环境让学生们健康快乐地成

长。

最后县检察院李科

长通过很多现实中高级干部腐化堕落的案例,给我们讲了预防职务犯罪的问题,通过对预防

职务犯罪的学习,教育我们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我要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树立正确

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充分认识职务犯罪的危害性,认识到

职务犯罪对国家、对人民、对单位、对家庭、对自己都是有百害无一利。同时要不断加强自

身修养,提高专业业务水平,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也要充分认识到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

性,充实法律知识,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防微杜渐。

今后我一定要用法

律知识来武装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知法、执法的合格校长。让我们在传授科学文化知

识的同时,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使自己的教育对象能够健康快乐地

成长,同时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成为一个称职的校长!

高册小学 赵

篇五: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法制

培训心得

2013年4月17日,公司领导邀请张律师为我市场管理部所有人员开展了法律法规宣讲培训,

通过培训,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现在能

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质的转变。培训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对照笔记,联系市

场管理工作实际,觉得在法制建设方面,市场管理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

篇三:管委会学习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2014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心得一: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我校教师在学校领导的组织下,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学习,使我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行为规范、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等内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同时对如何才能强化师德、树立教育新风,有了自己更深刻的体会。下面我就谈一谈我的认识和感受。

通过学习,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的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于是在学习之余,仅靠自己从教以来点点滴滴找出了工作中的不足和以往教学中留下的遗憾,终于明确: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只有知法,才能守法。通过学习,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学习理念,要想成为新型的教师必须不断学习,从而充实自己,用最新的教育理念武装自己的大脑,用最先进的教育手段,用规范的教育行为给学生传授最新的知识和方法。

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常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因为我们是直接面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但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展着量和质的变化。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理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一名教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今后在工作中一定要贯彻执行教育法规,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心得二: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近段时间我一直在认真地学习《劳动合同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感到受益匪浅,增加了对这部法律的认识和理解,感觉一部好的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则,也是一场革命,它是国家进步的支撑点,也是社会前行的铺路石。首先,关于《劳动合同法》在中国的劳动关系中,不签劳务合同,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者随意离岗,劳资双方冲突不断加剧,劳动争议数量近十几年间上升20倍以上,群体行争议、上访、信访案件每年多达六千万至八千万以上,贫富差距大,社会安定程度呈下降趋势,农民工的权益受剥夺、受侵犯。而《劳动合同法》恰恰是在总结了我国的立法经验,借鉴国外的成熟做法,根据劳动关系中的突出问题,开门立法,所以,它是一部切合实际的好法。《劳动合同法》的主要亮点:

一是强化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强资本,弱劳工是最最典型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保护的正是劳动者、弱者的权益,但也绝对不是但方面的保护和过度保护,而是通过恰当、适度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在劳动关系双方面都保护的同时,倾斜保护劳动者。

二是扩大了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将民办非企业纳入,对事业单位做了灵活处理,规范了劳动合同的形式,强化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定立中的责任,对事实劳动关系作了明确的处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遏制了劳动合同的短期化,进而解决了因劳动合同不稳定,造成劳动者心态不稳、素质低、质量低、用人单位不愿培训等弊端,从根本上解决了劳资双方的矛盾关系,对于推动企业以及社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都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的深远的历史意义。

然后,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道德是由一系列法律和细节技术保证的。如果一个国家更依赖法律和专业机构来保护普通人,好心人才会越来越多。事实上轻易指责一个社会的道德滑坡过于武断,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在我们的社会每天都会发生,因为救助他人而牺牲的人更是不胜枚举。尤其当时的心态,他们都会说这没什么,换了谁都会这样做,这就是人类的一种天性。我们的法律规则中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行为有着明确的褒奖条例,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人员也有着详细的保护措施,只有这样,才会使得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迹越来越多地延续下去。

心得三: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此次教育法律法规学习的目标是:在教育教学生活中学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质的基础上,着力培养法治观念和法治自觉性,并从自身做起,力争带动身边的每个人崇尚法治的价值观,形成良好的法治社会氛围,。

教师这个职业不同于其他职业。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长期以来关于教育的法律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通过学习各项法律法规,自己的心灵受到了一次洗礼。作为一名党员教师,更有义务和责任去学习和静下心去写写心得。

通过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现在我不会再这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本次学习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后,让我更明确,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心得四: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为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制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本学期我们丰都中学通过各种不同形式,多途径,全方位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教师、学生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及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把法制教育视为学校全面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学法培训活动的开展,使全体教职工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法规教育,收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

在这次活动中,我们学习了《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等。通过学习,使学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我在学习中也收益非浅、感触颇多,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

篇四:管委会学习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2015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第1篇: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在学习教师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又一次让自己的思想和心灵得到提升,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从教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实现的目标。在学习中认真对照,自我反思;在寻找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己。

一、在十七大的引领中正视教育。

十七大报告中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作为一项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一定要牢记教书育人的神圣天职,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升层次,提高质量,精心教书,潜心育人。回顾自己十几年的教书时间,使我深深体会到,要想当好一名教师,最根本的就是要把教书育人当成自己的天职,做到在教书中全面提升自己的素质,在育人中不断净化自己的灵魂。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丰厚自己的底蕴,提升自己的品味,自己在这方面还有很多欠缺,今后要努力通过各种途径来充实自己,以便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重任。

二、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

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行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得许多快乐。

三、以德为先,率先垂范。

人者德为先,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谈举止去感染别人,影响别人。(

四、学典型找差距

在我们教育行列之中,古往今来有无数的楷模和先进为我们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感人的篇章。虽然许多楷模与先进的事迹我并非熟知,但我国著名教育专家支玉恒,他的那种执着与坚持,敢于挑战与自信的精神深深的感染着我,我觉得自己缺少的就是这样一种精神,去寻找这种精神,让自己在当今社会纷繁复杂的环境中能够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第2篇: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我从事了几年的幼儿教育工作,但关于《教育法律法规》这方面的知识,我自己认为还是需要进一步学习提高。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获益良多,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关于教师基本修养与师德。谈到修养与师德,其实每一个职业都要求具备一定的职业修养与道德。但是对于教师这个职业而言,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作为一名教师,一言一行都是学生眼中的榜样和标准。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是很高的,所以必须具备良好的修养与师德,这一点非常重要。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而且还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我知道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我也更清楚地认识到作为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很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这些都是我们最应该好好学习的。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根本方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老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我们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这一方针。

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基本内容,知道了《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自己的所得,也让我在行为上有了准则,只有好好学习才能保证自己享有的权利。《义务教育法》于1986年实施的,国家一直都十分重视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把普及义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全面发展作为立法的基本目标。因此它具有全社会性、普遍性、强制性、统一性和基础性。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内容,让我知道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要让学生喜欢,家长满意,校长认同,就必须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做到不体罚、不挖苦、不讽刺、不威胁学生等等,要时刻关心后进生,公平对待每一位幼儿,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大胆鼓励,做到因材施教。

教师的工作是神圣的,也是艰苦的,教书育人需要感情、时间、精力乃至全部心血的付出,这种付出是要以强烈的使命感为基础的。(

教师必须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都得到发展,我们应多与学生进行情感

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这需要我们对学生倾注相称的热情,对其各方面给予关注。“爱”要一视同仁,持之以恒;“爱”要面向全体学生。“金凤凰”固然可爱,而“丑小鸭”更需要阳光,多给他们一份爱心,一声赞美,一个微笑,少一些说教,要更多和他们交心谈心,帮助他们查找“后进”的原因,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在学习和生活细节上关心他们。老师对学生不要体罚,不要训斥,不要高高在上,而应该做一个和气的人,一个严谨的人,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一个堪为师范的人。学生也有自尊心,而且是很强烈的。老师对学生的批评,恰当的,就是一种激励;不恰当的,就会成为一种伤害,甚至还会导致逆反心理产生。绝大部分幼儿不喜欢老师批评时讥讽、损伤幼儿,伤害幼儿的自尊心。因此在日常生活的教育工作中,我们应掌握批评的“度”,变“忠言逆耳”为“忠言悦耳”。

教育家和教书匠的一个最大区别,就是教育家有一种追求卓越的精神和创新精神。在实际生活中要给给予学生独立思索的机会,刻意培养学生的创造性和批判性思维。更重要的是,要诚心诚意地欢迎学生的质疑和挑战。中国传统文化具有推崇权威、崇尚特权的行为倾向,使得人们缺乏对先辈和权威的怀疑、批判精神。创新思维的核心特征是“求异”,是打破常规,调整视角,突破思维惯性。才能培养出全面发展的人才,而不是只知道读书上知识的书呆子。

当然,教学过程不仅仅是学生学习的过程,也是一位老师学习的过程。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我们是直接面对幼儿的教育者,幼儿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幼儿之“惑”,传为人之“道”。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特殊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今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今后我一定要用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知法、执法的合格教师。让我们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保护幼儿的身心健康,保障幼儿的合法权益,使自己的教育对象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第3篇: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暑期在学校领导的组织带领下,我认真学习了《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后,心中不由得产生一种对教育事业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为一名教师,我们应集中精力、集中力量承担起培养下一代人的责任,塑造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

一、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爱岗敬业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途径,更是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基石。一位老师只有具备了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才会在教育实践中,全身心地投入,潜心钻研业务,努力掌握现代科学理论知识,广泛搜集最新教育信息,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我想,既然我选择了教育事业,那就要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因此,在工作中,我力求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地完成每一项学校安排的工作,不求最好,但求更好,不断地挑战自己,超越自己。

人们常说:“要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就要有一桶水。”诚然,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的今天,我认为“一桶水”是远远不够的(

二、爱上学生,安于教学

有句俗话说:“谁爱孩子,孩子就爱他,只有爱孩子的人,他才能教育孩子。”因此,教师应用自己博大的爱去温暖每一位学生。教师只有热爱学生、尊重学生,才能去精心地培养学生,只有爱得深,才能更认真、更耐心、更细心地对学生进行教育。

教育学生,最重要的是要倾注爱心。教师没有深切的爱就难以收到理想的教育效果。用爱心架起师生心灵的桥梁,注意寻找他们身上的闪光点,及时给予表扬,增强学生学习的自信心。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生活,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排解学生的思想困惑,公平地处理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理解“差生”,从不冷嘲热讽,而是耐心地帮助他们找差距,给他们安排适当的角色,让他们找到自己的位置,感觉到自己存在的价值。对于他们的一点点进步及时给予鼓励,使他们感到自信。

三、爱生上进,严于律己

“教师要给学生一杯水,自己就要成为一条常流常新的小溪。”这就向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老师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完善自己,以求教好每一位学生。于是我不断勤奋学习《新课程标准》及新理论,积极参加各种学习培训和听课、讲座等活动,与同组老师们共同探讨教学中的每一个困惑,结合本组的实际情况认真钻研教材,备好每一堂课,尽量做到理论和实践互动,努力成为一名乐学善思的学习型老师。

作为培养人的专门工作者,应廉洁从教,坚持高尚情操,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其品德操行有着巨大的社会影响性和对学生的熏染性。学生无所不在消息无所不通,教师言行上的任何不检点,人格上任何不完善,都会影响到自己的学生,并会影响教师的教学效果。在学生眼中,教师是偶像的代名词,他们不容自己的偶像有任何的瑕疵。应以身作则,注重身教,为人师表。人常说:“无德不成师”、“有其父必有其子”都阐明了这浅显而又深刻的道理。要有好的学生必须要有好的老师,只有教师的言行正直高尚,才能用自己的道德思想逐渐感染并逐渐支配学生的思想感情。让我们从自身做起,给学生一个美好的印象吧!严格按照《规范》中的要求去做,保持廉洁自律,坚持高尚情操,努力促进道德认识,不断地自我评价、自我约束、自我调控,及时矫正和调整教师行为中失误,抵制不良风气和腐朽思想的侵蚀,保持行为的端正廉洁。

通过这次学习,使我更进一步认识到,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要以宽容的心态去对待学生的每一次过失;用渴望的心态去期待学生的每一点进步;用欣赏的眼光去关注学生的每一个闪光点;用喜悦的心情去赞许学生的每一个成功,完成好时代赋给我们的任务,做好党交给我们的教育教学工作。

第4篇: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近段时间我一直在认真地学习《劳动合同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感到受益匪浅,增加了对这部法律的认识和理解,感觉一部好的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则,也是一场革命,它是国家进步的支撑点,也是社会前行的铺路石。

首先,关于《劳动合同法》

在中国的劳动关系中,不签劳务合同,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者随意离岗,劳资双方冲突不断加剧,劳动争议数量近十几年间上升20倍以上,群体行争议、上访、信访案件每年多达六千万至八千万以上,贫富差距大,社会安定程度呈下降趋势,农民工的权益受剥夺、受侵犯。而《劳动合同法》恰恰是在总结了我国的立法经验,借鉴国外的成熟做法,根据劳动关系中的突出问题,开门立法,所以,它是一部切合实际的好法。《劳动合同法》的主要亮点:

一是强化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强资本,弱劳工是最最典型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保护的正是劳动者、弱者的权益,但也绝对不是但方面的保护和过度保护,而是通过恰当、适度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在劳动关系双方面都保护的同时,倾斜保护劳动者。

二是扩大了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将民办非企业纳入,对事业单位做了灵活处理,规范了劳动合同的形式(

以上就是我通过学习《劳动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然后,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

道德是由一系列法律和细节技术保证的。如果一个国家更依赖法律和专业机构来保护普通人,好心人才会越来越多。事实上轻易指责一个社会的道德滑坡过于武断,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在我们的社会每天都会发生,因为救助他人而牺牲的人更是不胜枚举。尤其当时的心态,他们都会说这没什么,换了谁都会这样做,这就是人类的一种天性。我们的法律规则中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行为有着明确的褒奖条例,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人员也有着详细的保护措施,只有这样,才会使得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迹越来越多地延续下去。

篇五:管委会学习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2014学习交通法心得体会

第1篇:学习交通法规的几点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交通行政执法禁令》和《交通行政执法忌语》,使我充分认识到进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是交通执法工作的准绳,也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公路路政执法人员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自身素质,为我更好的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通过学习,我有以下三点体会:

一、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

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法制建设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践告诉我们,只有严格执法,才能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严格执法至少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例如在执法过程中至少要有两位执法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执法证件,仪表端庄,语言文明,而不能行为野蛮,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乱罚款,以罚代管,甚至搞所谓的“以邪治邪”,不能只教育不处罚,以教代管,该纠正的不纠正,该罚的不罚,对违法者听之任之,这也是执法不严、玩忽职守的表现。严格执法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各项执法责任制,强化落实各种形式的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交通执法队伍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形象。加强执法规范建设,让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成为制度。要认真并贯彻行政复议法,保障国家法律监督制度在交通各项工作中的贯彻执行。

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收受当事人钱物、吃喝拿要办人情案、执法行为不文明,举止粗俗、态度蛮横。这些都严重损害了执法人员在群众中的整体形象,作为执法人员并非仅仅是某个单位的一员,在群众眼里,你是执法者,是代表了最具权威的法律在行使职权,是为人民排忧解难的,是群众的保护神,因而我们的言行举止是否文明、有无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公正执法就是不偏不纵,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法定职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者不能超越法定职权执法。公正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不搞因违法行为人的态度不好而加重处罚或态度很好而从轻处罚“态度执法”、不以违法行为人与我们有关系或亲戚或朋友因而加重或从轻处罚的“关系执法”、“人情执法”,做到见违必纠,违法必罚,罚而有据。只要违法犯罪不管你官居多高、功有多大都应依法予以追究。据资料报道,20年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已经审议和通过各种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文件就有328件,这期间国务院还制定了700多件行政法规,各地方省级人大制定和批准了5000多件地方性法规。仅八届人大五年间,就立法118件。通过普法教育,公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很大提高,这就要求我们在执法中,更加注意执法的公正性。

三、文明执法是社会精神文明的体现

文明执法是社会文明的一个缩影,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所谓文明执法,是指执法人员以人为本,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办理各种案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文明执法是行政执法的属性所决定的。我们执法的对象大多是人民群众(驾驶员),遇到的问题大量的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有的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后果的,应教育其纠正。如果言语粗鲁,行为野蛮,不但不能纠正其违法行为,而且会增加违法者的对立情绪,破坏政府形象。执法讲文明,要求有礼在先,出示证件在先,态度和蔼,举止端庄,教育疏导,以理服人,既是执法人员文明素养的展示,也是行政执法不可缺少的必要程序。实践表明,大多数违章违法者是通情达理的,只要执法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工作做到家,违法行为是会纠正的。因此,文明执法是行政执法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树立交通行政执法队伍新形象的根本保证。行政处罚法第五十条、六十条和六十二条中的法律责任规定,行政执法人员违犯法律规定,徇私舞弊,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这些都是对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具体要求。

在实践体现文明执法上,还要提高人民群众的素质和法律意识。文明执法必须普遍提高人民群众素质和对交通执法工作的认识,使人民群众在行使他们的权力的同时普遍并愿意承担法定义务。要加大普法教育,单位负责宣传的部门要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而且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从而使人民群众了解交通,理解交通,支持交通,明确不接受处罚或粗暴依法执法是违法行为,在外部环境优化、执法环境成熟的情况下,文明执法才能顺利进行。

总之,通过学习我的自身素质一定会得到进一步提高,一定会克服自身的不足,在工作中取得新的突破。并在今后的工作中,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立足本职、不断努力、不断进取,争取多到执法现场学习,取得业务和思想上的双提高。还有要不断提高工作创新意识,在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

第2篇:学习交通法规的几点心得体会

有关法律问题的文件就有328件,这期间国务院还制定了700多件行政法规,各地方省级人大制定和批准了5000多件地方性法规。仅八届人大五年间,就立法118件。通过普法教育,公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很大提高,这就要求我们在执法中,更加注意执法的公正性。

文明执法是社会文明的一个缩影,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所谓文明执法,是指执法人员以人为本,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办理各种案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文明执法是行政执法的属性所决定的。我们执法的对象大多是人民群众(驾驶员),遇到的问题大量的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有的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后果的,应教育其纠正。如果言语粗鲁,行为野蛮,不但不能纠正其违法行为,而且会增加违法者的对立情绪,破坏政府形象。执法讲文明,要求有礼在先,出示证件在先,态度和蔼,举止端庄,教育疏导,以理服人,既是执法人员文明素养的展示,也是行政执法不可缺少的必要程序。实践表明,大多数违章违法者是通情达理的,只要执法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工作做到家,违法行为是会纠正的。因此,文明执法是行政执法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树立交通行政执法队伍新形象的根本保证。行政处罚法第五十条、六十条和六十二条中的法律责任规定,行政执法人员违犯法律规定,徇私舞弊,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这些都是对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具体要求。

在实践体现文明执法上,还要提高人民群众的素质和法律意识。文明执法必须普遍提高人民群众素质和对交通执法工作的认识,使人民群众在行使他们的权力的同时普遍并愿意承担法定义务。要加大普法教育,单位负责宣传的部门要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而且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从而使人民群众了解交通,理解交通,支持交通,明确不接受处罚或粗暴依法执法是违法行为,在外部环境优化、执法环境成熟的情况下,文明执法才能顺利进行。

总之,通过学习我的自身素质一定会得到进一步提高,一定会克服自身的不足,在工作中取得新的突破。并在今后的工作中,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立足本职、不断努力、不断进取,争取多到执法现场学习,取得业务和思想上的双提高。还有要不断提高工作创新意识,在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

第3篇: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心得体会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在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我们集中学习了全文,自己认真学习每一项条款,与过去的有关法规反复对照,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问题很的大争论。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意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在一场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受伤者献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围的村民却守着出事地点,不让人破环现场,非要等交警来处理,伤者就这样不能得到及时医治,导致失血过多死亡。当时这件事情对我的震动很大,不仅为伤者无辜丧命感到惋惜和遗憾,更为村民的愚昧偏执痛心。这样的事情何止这一件呢,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得不到及时医治,原因除了上述这种情况还有很多。比如,肇事司机弃伤者逃离现场;伤者被送到医院以后因为资金问题的不到医治等等。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就这样被耽误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后果。而在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人道主义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除了这些规定以外,还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这些条例充分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并且及时地保障了伤者的救援工作,不仅对驾驶人及目击者提出要求,还对医疗机构做出了相关规定,最大限度的避免了遗憾和悲剧的发生。所以,在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的同时,应注意人文主义精神的培养,提高人文素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在保证交警作为一个执法者,能公正严明地履行职责,不会对行人和机动车造成无端的利益损害。在新法里面特意制定了相应的约束性条款,保证机动车司机不会再交“冤枉罚款”,还规定了交警有违法行为,如私自收取罚款,违法扣留车辆,罚款不交国库等15种行为之一,就必受行政处分。以前一直存在一种说法,就是交警是有执罚指标的,每天要上路罚多少辆车,收多少罚款。而在以前,这种说法也得到过一些交警人员的确认,在收费或罚款时,他们非常愿意多收或多罚,因为这些钱与本机关和个人都有直接的好处,因此这些罚款,被称为“冤枉罚款”。而新法里面明确规定各地不得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依法收取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彻底杜绝了这种乱收罚款的现象,维护了广大驾驶人的合法权益。除此之外,这部法律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理,也体现出了“以人为本”,驾驶人在现场的,按规定处罚,不得拖车。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如果拖车不当造成损坏,还要依法赔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道路交通安全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不管是作为行人也好,驾驶人也罢,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只有认真遵守了交通法才能彻底保护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及合法权益,同时也使我们的城市交通建设安全规范,井井有条。所以它的贯彻执行,必将对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起到积极的作用。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好好学习领会这部法律,不仅仅是让它走上街头,更重要地是让它深入人心。

第4篇:学习交通法规的几点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交通行政执法禁令》和《交通行政执法忌语》,使我充分认识到进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是交通执法工作的准绳,也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公路路政执法人员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自身素质,为我更好的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通过学习,我有以下三点体会:一、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

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法制建设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践告诉我们,只有严格执法,才能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严格执法至少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例如在执法过程中至少要有两位执法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执法证件,仪表端庄,语言文明,而不能行为野蛮,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乱罚款,以罚代管,甚至搞所谓的“以邪治邪”,不能只教育不处罚,以教代管,该纠正的不纠正,该罚的不罚,对违法者听之任之,这也是执法不严、玩忽职守的表现。严格执法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各项执法责任制,强化落实各种形式的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交通执法队伍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形象。加强执法规范建设,让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成为制度。要认真并贯彻行政复议法,保障国家法律监督制度在交通各项工作中的贯彻执行。

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收受当事人钱物、吃喝拿要办人情案、执法行为不文明,举止粗俗、态度蛮横。这些都严重损害了执法人员在群众中的整体形象,作为执法人员并非仅仅是某个单位的一员,在群众眼里,你是执法者,是代表了最具权威的法律在行使职权,是为人民排忧解难的,是群众的保护神,因而我们的言行举止是否文明、有无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公正执法就是不偏不纵,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法定职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者不能超越法定职权执法。公正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不搞因违法行为人的态度不好而加重处罚或态度很好而从轻处罚“态度执法”、不以违法行为人与我们有关系或亲戚或朋友因而加重或从轻处罚的“关系执法”、“人情执法”,做到见违必纠,违法必罚,罚而有据。只要违法犯罪不管你官居多高、功有多大都应依法予以追究。据资料报道,20年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已经审议和通过各种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文件就有328件,这期间国务院还制定了700多件行政法规,各地方省级人大制定和批准了5000多件地方性法规。仅八届人大五年间,就立法118件。通过普法教育,公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很大提高,这就要求我们在执法中,更加注意执法的公正性。

三、文明执法是社会精神文明的体现

文明执法是社会文明的一个缩影,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所谓文明执法,是指执法人员以人为本,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办理各种案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文明执法是行政执法的属性所决定的。我们执法的对象大多是人民群众(驾驶员),遇到的问题大量的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有的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后果的,应教育其纠正。如果言语粗鲁,行为野蛮,不但不能纠正其违法行为,而且会增加违法者的对立情绪,破坏政府形象。执法讲文明,要求有礼在先,出示证件在先,态度和蔼,举止端庄,教育疏导,以理服人,既是执法人员文明素养的展示,也是行政执法不可缺少的必要程序。实践表明,大多数违章违法者是通情达理的,只要执法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工作做到家,违法行为是会纠正的。因此,文明执法是行政执法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树立交通行政执法队伍新形象的根本保证。行政处罚法第五十条、六十条和六十二条中的法律责任规定,行政执法人员违犯法律规定,徇私舞弊,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这些都是对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具体要求。

第5篇: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心得体会

遵守交通法规热爱生命安全

——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体会

同学们,你们知道《道路安全交通法》吗?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南京已变得越来越美丽,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由于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当你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当你发现一阵阵欢声笑语湮没在尖锐的汽笛声中,当你面对那些触目惊心的场景时,能不感到痛心疾首吗?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种事故领域的“头号杀手”。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我们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为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1996年2月,国家教委、公安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出通知,把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制度,敦促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

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教育部将今年3月28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定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更好地珍视我们生命,在此,学校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3、当我们时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4、严禁12周岁以下的学生骑自行车。放学回家一定要排好路队。

记得有一个故事。几个学者与一个老者同船共渡。学者们问老者是否懂得什么是哲学,老者连连摇头。学者们纷纷叹息:那你已经失去了一半的生命。这时一个巨浪打来,小船被掀翻了,老者问:“你们会不会游泳啊?”学者们异口同声地说不会。老者叹口气说:“那你们就失去了全部的生命。”

虽然这只是一个故事,但其中蕴含的哲理却耐人寻味。灾难的发生对每个人来说,不分贫富贵贱,不论性别年龄。孩子、学子、工人、知识分子,人民公仆……无论咿呀学语,还

篇六:管委会学习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2016干部法律法规及业务学习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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